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方案来实现这些目标。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项目档案工作方案篇一
1.工程内容
主要施工内容:土地平整14.35公顷、泵站1座、仓库250m2、凉亭5座、生产桥5座、涵洞97座、田间道5442m2、沥青路25522.8m2、滴灌330亩等工程。
2.工期
本工程于20xx年3月26日开工,于20xx年1月15日完工。
3.工程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泗阳县卢集镇土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 泗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设计单位:四川老实头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利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东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 工程验收范围
本次工程验收范围为:实际施工范围内所有项目。
4.1主要设计变更
对原规划不合理的和不到位的工程项目进行调整,删减不合理的项目,调增部分项目。
4.2完成的主要工程量: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1
土地平整
公顷
14.36
2
泵站
座
1
3
仓库
m2
250
4
涵洞
座
97
5
沟桥
座
15
6
田间道路
m2
5442
7
沥青路
m2
25522.8
8
避雨亭
座
5
9
大棚
座
100
10
滴灌
亩
330
11
新建土质农渠
m
1307.5
12
中沟开挖及整修
m
965.4
13
新建及整修农沟
m
7596
14
沟塘回填
m3
39304
15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项
1
江苏利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泗阳县卢集镇土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负责本工程施工监理,签订工程监理委托合同后,我公司迅速组建了监理部,选派徐跃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负责监理全面工作,监理部于20xx年3月中旬进驻施工现场开展监理工作。
1.监理依据
2.1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政策、法律、法规;
2.2工程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和措施;
2.3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2.4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立项批文和工程项目文件;
2.5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已签署的建设监理合同;
2.6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7工程相关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
2.监理工作内容
3.1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建立质保体系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障体系;
3.2发布开工令,批准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3.3审核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资格;
3.4建立监理的监督和工作体系;
3.5审核施工单位拟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设备及试验;
3.6审批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主要施工方法与工艺;
3.7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度计划,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实施进度计划;
3.9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和审查;
3.10签认支付证书;
3.11编制监理工作月报;
3.12协助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3.13制备监理竣工档案。
在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本着预控、监督、服务、相互促进的理念,在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和文明施工等方面做了相应的监理工作,基本达到了预期的控制目标。
1.质量控制
本工程质量控制工作的重点是:原材料质量控制、河塘处理、路基填筑、路面工程的施工等进行质量控制。
1.1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在建立健全监理质量控制体系的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和执行质量保证规章制度,建立质量控制跟踪档案。督促施工单位配备专职质检员,明确“三检制”,做到各部位、各工序的施工质检均有专职质检员负责。监理部内部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意识,坚持“预防为主、防检结合”的方针,根据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规范、设计要求和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规程,对工程各道工序进行质量抽检,对工程关键部位、薄弱环节进行跟班旁站检查。
1.2抓好原材料、构配件、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
对用于工程的所有原材料,监理部明确了检测验收制度。道路施工所需原材料检测合格后方可在本工程中使用;对于商品混凝土,选择资信良好、生产能力强的厂家签订供货合同,所有大宗原材料都须按规定的检测频率,由监理工程师现场见证,随机抽样进行检测,检测项目的结果达到规范要求,并由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用于本工程。对于施工机械设备,要求进场前报验,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同意后才能进场并试运行,经检查认为其生产能力和安全稳定性能够满足施工需要方可同意使用。
1.3坚持预防为主、事前控制是质量控制工作的重点
根据工程的特点,监理部明确质量要求及质量检测控制办法、程序,明确质量控制点,并将质量控制点贯穿于事前、事中质量控制工作中。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工程开工报审制度,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各部位的施工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应包括:施工时间、施工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在正式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适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施工要求、施工方法、注意点以及易出现的质量问题,使施工人员做到心中有数。平时加强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注重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
1.4加强工序质量控制
工序质量控制是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关键,为了更有效地控制工程的内在质量,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在结构物施工过程中严控图纸设计要求尺寸、高程、砼配合比的标准;每道工序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上道工序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严格把好工序质量关。
1.5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不良情况及处理整改措施
1.5.2个别标段在涵洞底板施工过程中出现土模现象、砼振捣不足、表面平整度和观感较差等现象,监理部针对此现象首先严肃教育了承包人,要求端正态度,提高质量意识,一切以图纸设计、施工规范出发,不得存在侥幸心理;其次要求承包人就不符合要求的涵洞底板返工整改。
2.进度控制
监理部在抓好工程质量的同时,对施工进度的控制也不放松,进度控制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2.1制订进度计划
在工程正式开工前,根据合同文件要求和工程特点及施工单位施工水平、经验,承包单位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报项目监理部审查批准,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计算确定需投入施工的人力、物力、机械设备等资源。
2.2计划的实施与调整
工程施工中监理部对照控制目标,按照“计划—实施—检查—调整—实施”的程序进行动态管理。在实施、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实际进度比计划滞后,则分析该工序是否为关键线路上的关键工序,判断是否影响总工期。施工过程中监理组要求承包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采取必要的赶工措施,同时要求对原进度计划进行了适当的调整。
3.投资控制
3.1根据施工设计图要求施工,确需变更的,必须按合同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后再实施。
3.2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与施工单位共同逐一认真量测,据此计算完成的工程量,按合同规定经总监审核签字,开具工程款支付证书报业主批准付款。
3.3施工过程中注重督促甲、乙双方履行合同,预防索赔事件的发生。认真做好签证工作,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签证要求,本着符合合同规定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关。
3.4认真做好施工进度、完成投资状况的统计工作,通过监理月报每月向业主书面汇报本月工程进度、投资情况,提出下月的工作计划。
4.安全控制
监理部在安全控制方面的具体措施是:要求承包人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各管理层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确立“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管理到位、整改到位、奖罚到位和设施到位。
4.2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及文明施工的规划与措施内容;
4.4检查各项工作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情况;
4.5检查施工车辆及施工机具的安全保障状况;
4.6检查用电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5.合同管理
合同是具有严肃性、对双方均有约束性的文件。监理部组织人员,认真研究合同文件,熟悉合同条款,尤其是技术条款,了解各项工程的质量、工期、投资等方面的要求。
监理部在公正、公平的原则下,按合同条款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问题。如施工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机具进场、施工质量、工期保证、安全文明措施、合理付款等。监理工作中,对照合同条款内容逐一检查和督促落实。对于应由业主提供的施工条件,监理部也对照招标文件检查和提醒业主逐一及时提供落实。在施工全过程中,监理所做工作、处理一切问题均以合同规定内容为依据。
6.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是工程决策的依据,是监理实施项目控制的基础。监理部严格执行监理日志制度,随时收集和掌握施工、质量、进度、投资、会议、指示、申报等情况,及时认真做好记录,并整理各类会议记录,按月将工程施工质量、进度、投资等情况综合编写工程监理月报,上报建设单位,为工程决策和项目控制提供依据。
7.组织协调
组织协调工作是监理部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监理部本着“严格监理、为业主服务、为工程建设服务”的宗旨,采用了“一监、二帮、三促”的工作方式。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上,根据施工合同,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参与组织协调业主、设计、施工等有关参建单位的关系,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根据阶段性施工质量评定,该项目工程施工质量整体评定为合格,符合合同规定质量标准。
项目档案工作方案篇二
第一条为加强档案信息管理,充分发挥档案信息的作用,有效保存和应用档案信息,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档案信息是指工程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技术的、商务的、综合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批件、标书、纪要、图纸、照片图片、测绘数据、视频、签证、信函、通知、报表等,包括纸质资料、电子版资料和多媒体资料等。
第三条公司规划建设管理部负责工程类档案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存档、应用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调度员、测绘员、施工管理员、监理工程师、招标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公司运行管理部门是档案信息资料的来源,负责相关资料的绘制、记录、编辑、修改、整理、装订、审核与报送工作。
第五条各种档案信息资料应按要求分类编码保存,要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失密,保持适当的通风。具体要求参照公司综合档案管理办法。
第六条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应在归档的同时向生产运行相关部门及时提供。
第七条旧管网改造时,由规划建设管理部进行现场测绘,及时绘制改造后的图纸并向相关部门提供。涉及调度地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的,应同步更新。
第八条档案资料的借阅执行综合档案相关条款。
第九条档案信息需要同时向综合管理部归档的,应按要求归档。
第十条保存三年以上的工程类档案资料应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统一保存,需要留存备用的可留复印件。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执行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本制度从一月一日起执行。
项目档案工作方案篇三
20xx年以来,自已在施工管理中,始终把科学管理,优化方案放在工程管理的首位,经常不断地在研究和探讨适合工程管理,且可操作性强的施工方案,来不断满足工程需要和甲方需求。在每次施工方案的制定中,我都是不断根据工程的特点、难点,进行多次论证,并运用科学的态度,加大组织方案的科技含量。不断延伸方案中的科学管理渠道。
1、落实质保措施,提高监控到位。我坚持在项目上严细质保职能,分工明确。坚持做好各项质量文字交底和质量交接记录。确保每项质量施工都有文字交底。以便更好地指导生产人员按标准、按要求去操作。项目上的专职质量员,我主动给其一定的相应权力,让其主动牵好质量创优质,使他们进一步做好了质量监控预案,并协助整体基础上搞好了本工程质量管理的分工,确保质量监控无空白点。
2、重点部位,重点监控。对于工程易出现质量事故的施工部位,我坚持设专人把关,并做好监控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严格规范,提高作业水平。在质量管理中动员大家要严格按规范去验收,把住每一道工序,要把市优的标准落实到操作面,使参建人员都知道,干出什么样产品为市优标准,使产品一次成优,杜绝x次维修。
4、层层管理,人人把关。我始终坚持在项目上形成人人把关的质量管理氛围。质量管理不单质量员一人的工作,其它项目管理人员也要有质量指标。也要对质量创优负责。要在层层管理上形成操作人员对自已施工面负责,分包队要对承包区域负责。项目管理人员要对各自工程创优指标负责,项目经理要对全工程创优达标负责,从而使工程质量管理严格处于受控状态下。
通过自己在质量管理方面的摸索,个人掌握了一些质量管理上的招法。为自己驾驭项目上的质量管理工作充实了力量。同时也使自己在历年施工中创出了一些名优工程。
以上就是作为项目经理的我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地工作!
项目档案工作方案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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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优化档案馆(室)藏档案的质量,提高档案库房、设施的有效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档案鉴定销毁是指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保存价值进行审查,重新划定具有其保存价值的档案的保管期限,对已失去保存价值档案的剔除销毁。
第三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定期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依据本单位档案保管期限表,直接审查档案的内容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档案管理考核内容。
第四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档案的鉴定,应由馆内业务人员和档案形成单位代表组成鉴定委员会(小组)进行;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的鉴定,应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人员组成鉴定委员会(小组)进行;企业档案的鉴定,由专业技术人员和档案人员组成鉴定委员会(小组)进行。
第五条 鉴定委员会(小组)的职责:
(一)制定鉴定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具体审查档案内容,提出“存毁”意见;
(三)对仍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划定保管期限;
(四)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编制销毁清册;
(五)编制档案鉴定工作报告(包括:鉴定工作目的和要求,鉴定档案的种类和项目、数量、鉴定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有关情况,鉴定工作的过程及基本做法,鉴定中调整和销毁档案的数量,鉴定中取得的基本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等)。
第六条 档案鉴定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第七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档案的销毁,经馆长审定后,报同级档案局批准。
第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的销毁,由本单位分管档案工作负责人批准。市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中央、省驻沈单位报市档案局备案;县(市)、区属以下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报县(市)、区档案局备案。
第九条 凡档案“存毁”界限难以确认的,经本单位领导审定后,市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中央、省驻沈单位报市档案局审批;县(市)、区属以下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报县(市)、区档案局审批。
第十条 各单位向市、县(市)、区档案局备案或申请审批销毁档案的,应当提报档案鉴定工作报告和档案销毁清册。
(一)审议申报单位档案鉴定工作报告和销毁清册;
(二)审查销毁档案的内容;
(三)向档案局提报审查意见。
第十二条 各级档案局根据销毁档案审查委员会提报的审查意见,对申报单位档案销毁进行审批。
第十三条 城区范围内的各单位档案的销毁,必须到市档案局指定的场所统一销毁,市档案局和销毁档案单位共同派员监销;其他县(市)、区属以下单位档案的销毁,必须到县(市)、区档案局指定的场所统一销毁,销毁档案单位派员监销。监销人员必须在销毁档案清册上签字或押印。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擅自销毁档案,违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沈阳市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档案鉴定、销毁应以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档案保管期限表》等为依据,全面分析档案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准确划定档案的销毁范围。档案鉴定、销毁工作一般每5-10年进行一次。
1.时间标准
短期保管的档案,15年期满,经过认真复查,校主管领导批准即可销毁,长期保管的档案,50年期满,经再次鉴定确认已无继续保存的必要,经校主管领导批准即可销毁。
2.档案内容、来源、形式标准
档案馆对保管档案在坚持“期满鉴定销毁”的原则下,对原基础不好的案卷或保管期限不明确的案卷,要再进行一次认真的鉴定,用档案的内容、来源、形式为标准,重新判定档案的价值,剔除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
二、鉴定销毁档案的程序
1、档案馆拟写档案鉴定工作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鉴定工作申请包括鉴定目的、内容、参加人员、所需时间等。
2、成立档案鉴定小组。档案鉴定小组由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档案馆和有关部门兼职档案员参加。
3、学习国家有关规定,统一档案鉴定标准。
4、鉴定小组成员对档案进行鉴定,提出鉴定意见。对失去保存价值,需销毁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并提交档案鉴定报告。
5、领导审查、批准档案鉴定报告。
(二)销毁档案的程序
1、档案馆对经鉴定拟销毁的档案提出存毁的初步意见,并对拟销毁档案按类别造册登记,分别送交档案形成部门领导进行初审。
3、汇总初审意见,编造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清册是准备销毁案卷的登记簿。同时还应撰写一份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
4、销毁清册连同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送交校主管领导审核、批准,5、经鉴定批准销毁的档案,必须送指定地点化为纸浆或焚毁,任何单位、或部门均不得将应销毁的档案作其它用途或当作废纸出售。
6、销毁档案须有两名监销人,监销人在销毁档案前,应对销毁档案认真清点复核,档案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分别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经审查不准销毁的档案仍继续保存,并在销毁清册上详细注明。
三、档案鉴定、销毁工作结束后,档案馆应及时做好档案整理、检索工具调整等处理工作。档案鉴定过程中形成的鉴定工作的申请、报告、销毁清册等材料应立卷归档、妥善保存。
1、档案鉴定工作必须纳入机关档案管理制度中,使档案的鉴定工作按照标准和时间要求正常进行。
2、成立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负责,档案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兼职档案员组成,共同对所鉴定的材料进行审核和监销。
3、认真填写档案鉴定表,并由鉴定领导逐一审核,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
4、鉴定工作完成后,由档案管理和鉴定领导小组对所要销毁的档案写出鉴定小结和报告,请求主管领导批准后同档案部门一同销毁。
5、派专人进行销毁,并委派监销人员。确认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分别签名,留底备查。
6、鉴定表、销毁清单、销毁报告等有关文件材料应归档保管
档案资料鉴定销毁工作由档案鉴定销毁小组负责。
2、鉴定销毁小组应定期对综合档案进行鉴定,对保管期限已满但仍有保存价值的,应延长保管期限; 对不需要继续保管的档案资料按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3、销毁档案必须编制档案销毁册,登记所销毁档案资料的时间、数量及主要内容。
4、销毁档案时,应遵循保密原则及有关规定并指派专人负责监督销毁,参加档案销毁的人员都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严禁将档案作废纸出售、对于没有保存价值,保管期限已满且利用率不高的档案,可向相关档案鉴定小组提交档案目录进行鉴定。
2、本着“又精又全”的原则进行鉴定。永久保存的档案要精炼,不能庞杂。要能反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的基本面貌。
3、档案鉴定必须由档案鉴定小组鉴定并写出档案鉴定意见。要销毁的档案,档案人员需依照档案鉴定意见逐卷逐件检查,核对并进行登记造册。
4、非涉密档案销毁工作由综合档案室负责执行,提出销毁意见,办理好销毁手续,经主管所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涉密档案销毁工作由保密办负责执行。
5、档案销毁时应派两人监销,监销人在销毁前应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
6、档案未经鉴定和履行审批手续,严禁销毁。
7、销毁档案后,应将销毁清册及手续材料存入档案全宗卷中,并在原档案帐目上加以标识。
档案的鉴定工作是为了使有价值的档案更好地保存下来,达到既完整又精炼,以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目的。档案鉴定与销毁是一项既严肃又细致的工作。
一、档案鉴定原则
贯彻“审查从细,留存从宽”的原则,要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既考虑历史发展的需要,又服务于现实工作需要的观点,进行档案鉴定的销毁工作。
二、档案的鉴定组织形式
档案鉴定销毁工作在本单位档案鉴定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小组成员由主管档案工作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档案室或专职人员三方面组成。具体工作由档案室或专职档案人员和与形成档案内容有关的职能部门共同进行。
采取直接鉴定法,以案卷为单位,根据文凭内容逐卷、逐件、逐页地进行审查鉴定。在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完整、不准确的,应进行考证、修订,在案卷备考表中说明。
四、档案鉴定的标准、依据
文书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和本单位《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
科技档案应按照上级和本单位《科技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
会计档案依据国家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
其它各类档案按照相应的档案保险期限表进行。
五、档案销毁工作
1、档案销毁手续:对确已失去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应登记造册,编制销毁清册(一或二份),经主管领导和档案室审查后签字盖章报送上级主管机关审批或备案,待批复后,再销毁。
2、档案销毁方法:销毁档案与销毁清册登记内容核对无误后,开据介绍信,到指定造纸厂,二人监督核销,监销人在销毁清册审批表上签字存档。档案销毁清册保管期限一般为二十五年。
3、档案鉴定销毁工作总结:鉴定工作结束后,应写出鉴定工作总结报告,将档案鉴定工作中的机构、参加人员、鉴定档案内容、数量变化、档案保险期限的升、降调整情况及文件的密级调整情况和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实记载,以备查考。
项目档案工作方案篇五
合理规划部署充分认识健康档案建立工作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中的重要意义和完成建档任务的紧迫性,各县(区)要认真贯彻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建档工作中好经验和办法,对存在突出问题进行分析梳理,提出对策办法。各乡镇卫生院要全面动员,除留下正常开展业务的医务人员外,其他人员实行“包村入户”将建档任务逐级分解,村医的配合下,整村推进,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建立健康档案。对在建档过程中发现的疑似慢性病人,要动员其进行健康体检,以完善档案信息。
要加快电子化进度。各县(区)卫生局要充分发挥省卫生厅举办的全省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培训班学员的作用,建立纸质健康档案的同时。利用现有师资力量,对各乡镇卫生院电脑操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并及时指导解决电脑操作中遇到问题。对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软件厂家“省华东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反映,请求协助解决。对全市今年建档工作任务按季度进行了分解,市卫生局根据全市目前建档完成情况及全年工作任务。
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要求规范建档。当前,各县(区)建档工作中。健康档案的基本内容应主要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和主要卫生服务记录两部分。
1、人口学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国籍、民族、身份证件、文化程度、婚姻状况等。
2、社会经济学信息:如户籍性质、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职业类别、工作单位等。
3、亲属信息:如子女数、父母亲姓名等。
4、社会保障信息:如医疗保险类别、医疗保险号码、残疾证号码等。
5、基本健康信息:如血型、过敏史、预防接种史、既往疾病史、家族遗传病史、健康危险因素、残疾情况、亲属健康情况等。
6、建档信息:如建档日期、档案管理机构等。
1、儿童保健:出生医学证明信息、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儿童健康体检信息、体弱儿童管理信息等。
2、妇女保健:婚前保健服务信息、妇女病普查信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孕产期保健服务与高危管理信息、产前筛查与诊断信息、出生缺陷监测信息等。
3、疾病预防:预防接种信息、传染病报告信息、结核病防治信息、艾滋病防治信息、寄生虫病信息、职业病信息、伤害中毒信息、行为危险因素监测信息、死亡医学证明信息等。
4、疾病管理:高血压、糖尿病、肿瘤、重症精神疾病等病例管理信息。
5、医疗服务:门诊诊疗信息、住院诊疗信息、住院病案首页信息、成人健康体检信息等。
(一)落实工作经费。
加强考核管理。建立健康档案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建立并完善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内容之一。各县(区)要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监管。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应实行当年按规定建档比例全额预拨,居民健康档案补助经费。次年考核据实结算;超过规定建档比例的费用,转入下一年度结算。对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绩效工资制度。把建立、使用和管理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工作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实行经费的拨付与健康档案建立的数量和质量等考核结果挂钩,做到奖惩结合,充分调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建档积极性。同时,要协调财政部门,将健康档案的保管保存、日常运行维护、人员培训以及信息系统建设等费用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保障相关经费投入。
(二)建立通报制度。
加强进度管理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建立健康档案进度月报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康档案进度月报制度,确定专人,及时审核、汇总,规定时限内报市卫生局农卫科。市卫生局将把健康档案建立工作纳入全市农村卫生重点工作管理,按照全市进度要求,对建档工作滞后以及出现信息报送不及时、信息数据错误、建档率下滑等情况的县(区)要在全市通报,并与年终考核挂钩。市卫生局将不定期对各县(区)上报的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进度及对健康档案的日常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建立培训制度。
加强动态管理。各县(区)卫生局要提高对培训工作的认识水平,积极选派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与医改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相关的培训,提高开展建档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能力。同时,要在本县(区)范围内建立定期培训学习制度,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开展针对建档人员和管理使用人员的工作培训,重点强化全省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平台的使用,使其掌握电子健康档案建立、使用和管理的基本技术和方法。
目前,全省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与省级新农合平台实现了信息共享,各县(区)卫生局要指导乡镇卫生院对参合农民的基础信息进行校对,提高报表数据的准确性,无法校对的人员信息,需重新采集并录入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健康档案建立人员要把健康档案的建立、更新与单位的日常工作紧密结合,通过日常卫生服务工作实现健康相关信息的数字化采集、整合和动态更新,做到数据准确、服务快捷、方便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