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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圣读后感(精选10篇)

时间:2023-10-06 23:38:00 作者:笔砚 朝圣读后感(精选10篇)

读后感是种特殊的文体,通过对影视对节目的观看得出总结后写出来。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知道读后感怎么写才比较好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朝圣读后感篇一

我非常讨厌写读后感,因为第一:不同的经历促使每个人对同样的事物有不同的感知能力,让我心潮澎拜思潮起伏的句子在别人看来可能是矫揉造作无病呻吟;第二:我没有勇气对作者行云流水的文笔和构思缜密的情节妄加评论。如果说之前读的那些对我有各种启发的小说像是博物馆里的精品文物,让人在赞叹之余也敬而远之,《一个人的朝圣》则像外婆手上戴着的上了些年头银镯子,在经历岁月的沉淀后显得是那么平易近人和亲切可爱。没有我偏爱的战争背景和宗教争端,故事也不是以少数族裔为主角,但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通透。因为我能从每一个角色上找到了一部分自己,骄傲的,纯真的,上进的我;自私的,懦弱的,平庸的我。这些美好与不美好融合在一起,组成了独一无二的,不以你的意志而转移的我。

最初注意到这本书纯粹是被它很网红的名字所吸引,在朝圣与去西藏被画等号的现在,我想这不过讲的是一个职场白领不堪重压跑到布达拉宫感悟生活意义的故事。自认为在离天空最近的地方参透了生活认清了自己,实际收获的只有高强度紫外线带来的晒伤和稀薄空气引发的高原反应。然而我的预想与书不能相差得再远。《一个人的朝圣》没有滥俗的故事和为赋新词强说愁的装腔作势,就像倏然绽放的茉莉花,你不会在意小小的,青色的花骨朵什么时候绽放,但是满屋的香气告诉着你,花的确是开了。

哈罗德弗莱是一个酿酒厂的退休工人。他资质平平,相貌平平,家境平平,总之什么都平平。在酿酒厂兢兢业业地干了四十年,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退休后和妻子莫琳住在英格兰南部的金斯布里奇村。表面上哈罗德和妻子风平浪静,实际上他们两个之间存在了二十年的隔阂像一道深渊一样将两个人远远地分开。一天哈罗德收到了一封来自前同事奎妮的信,信中奎妮说自己得了癌症,医生也已经束手无策。虽然已经二十年没有任何往来,哈罗德还是想为这位昔日的同事做一些什么。在去邮局给奎妮寄回信的路上,他突然决定要走到奎妮所在的贝里克去,尽管这样并不能延缓奎妮的死亡,但是他觉得自己亏欠奎妮的实在是太多,如果仅仅以一句“听到这样的消息我很抱歉,祝好”来回应的话未免太无力。他不能允许自己在奎妮生命的尽头让二十年前发生的那件事悄无声息地溜走。就这样,70岁的哈罗德在没有任何准备和徒步经历的情况下,朝着英格兰最北的小镇贝里克行进了。

“等我。h.”哈罗德扔掉了先写好的那封信,将这一封郑重其事地塞进了邮筒。

尽管哈罗开始了自己的徒步,他最初的信念却被右腿的疼痛和肚子里翻滚的饥饿一点点地消磨着。“我做的这一切其实毫无意义,奎妮还是会死。”哈罗德想。在加油站他结识了一个在那里工作的女孩子,女孩子听完哈罗德徒步的原因告诉他自己之前有一个得了癌症的阿姨,但是因为自己坚信阿姨不会死,她最终真的就没有死。“这就是信仰的力量。”女孩子眨了眨眼睛。女孩子的话给了哈罗德莫大的鼓舞,他更加相信如果自己能走到贝里克,奎妮就一定不会死。他谢过了女孩子,给奎妮所在的疗养院打了电话,就继续上路了。

但是他毕竟七十岁了。长时间的行走给他的双腿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双脚也因为鞋子的不合适长满了水泡。一个好心肠的清洁工看到了在路边痛苦万分的哈罗德,她把哈罗德带到自己家并处理了伤口。“你怎么会这些?”哈罗德问。“我在斯洛伐克读了医学院,但是在英国我能找到的最好工作是清洁工。”清洁工说。临走时她还给了哈罗德一些徒步的装备。

“这是我男朋友的,他永远不会回到我身边来了。”

哈罗德想到了十三岁时母亲离开自己的那天,没有拥抱没有亲吻,只有母亲的一句“我看起来是不是很丑?”和自己十六岁时被父亲喊叫着赶出家门的那天。

世界上有太多潦草的离别,潦草到对不起相遇时的小心翼翼和满心欢喜。最初我们都有向对方讲不完的故事和罗列不清的美好畅想。过去见到的每一次彩虹,每一次引我们捧腹大笑的小事,每一家美味的小吃店都想拿出来分享,以此来弥补这个人当时不在场的遗憾。我们会一起计划未来的旅行,会想着要一起躺在草地上晒太阳,承诺给彼此写长长的信。但是这样的畅想最后都变成了深秋干枯的叶子,在空中不舍地打了几个转儿落到了地上,这时一辆鸣笛的出租车呼啸而过,将叶子更深地碾进了泥土里。

为什么人们不能好好告别?

哈罗德在一路上遇还到了很多人,不知从哪一天起他就开始出现在电视上,到处都是关于一个七十岁的老人徒步去贝里克的报道。人们对于他徒步的目的猜测纷纷,有人说这是朝圣,有人说这是伟大的爱情,更多人叫嚣着自己被哈罗德启发,纷纷加入他的徒步。读书笔记.哈罗德和他的跟随者们不论走到哪里都会受到贵宾般的接待,但是他自己却并不喜欢这样。有时为了决定路线大家会经常争吵,不断地出席宴席让整体行进的速度越来越慢,跟随者内部也是矛盾重重。哈罗德觉得自己离出发时的目标越来越远了,他并不想将这场徒步搞得这样隆重。他只是想和奎妮好好道别。

矛盾终于在哈罗德想绕远路去看望一个路上认识的朋友时被激化了。大部分人认为以目前的速度来看,奎妮很有可能撑不到他们到达的那天,因此大家觉得离开哈罗德,自行去贝里克。这群人后来在贝里克受到了隆重的欢迎,但是这又有什么意义?他们不是为了奎妮去贝里克的,他们说哈罗德启发了他们但是又抛弃了他。哈罗德又恢复了一个人上路的自由。

读到这里的时候我觉得很好笑。梵高有这么一句话,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团火,而路过的人只看到了烟。追随者们以自己的眼光给哈罗德贴了一个又一个标签,但是他们从来没有思考过他的出发点到底在哪里。他们的确更早地走到了贝里克,得到了更多的报道,可是在这一次的徒步之后他们的生活并不会有太多的变化,因为他们将这场徒步仅仅当作一个任务来进行。对于哈罗德来说,这场徒步是他对自己的救赎,是逼迫他直视自己弱点的利剑。除了肉体上的痛苦,他更大的痛苦来自于内心对直视自己弱点与缺陷的抗拒。

那些不明就里就声称自己被激励被感动的人,多么可笑呀。

627英里,87天,70岁的哈罗德终于走到了贝里克。他到达疗养院的那天,没有新闻记者,没有欢呼簇拥的人群,只有和他一直在路上联系的护工和一句“弗莱先生,你来了”。哈罗德反而感到无比的平静,似乎这就是他预想里和奎妮相见的场景。在一间病房,他见到了奎妮。没有喜极而泣,没有执手相望,奎妮的右脸已经长出了一个巨大的肿瘤,就像一个脑袋长到了另一个脑袋上一样,她已经听不到哈罗德的说话了。哈罗德看着病床上躺着的,与自己记忆中大相径庭的奎妮,突然感到无比的泄气:自己最终还是没救的了她。哈罗德妻子莫琳在他离开的87天里,深切地意识到了即使他们夫妻都不愿意去正视二十年前的那件事,最终她还是爱哈罗德的。她可能还没办法原谅他,但最终释怀,理解了。故事的结尾两个人站在贝里克的海边回想起了第一次相遇的场景,她是舞会上羞涩的女孩子,他是风趣幽默的男孩子,他们已经不记得当时都说了些什么,只记得彼此都很开心。

我们将一个人身上不符合普世价值观的地方叫缺点,这些改不掉的缺点我们称之为弱点。因为他的家庭背景和成长经历,哈罗德就是一个有些懦弱不擅表达的人。但是他不是个坏人。这些弱点就像沉积在河床上的泥沙一样,时间久了河床就会被抬高,在暴雨的侵蚀下酿成洪水,淹没房屋和农田。好在哈罗德在最后为自己的弱点做出了弥补,尽管他晚了二十年。

我从哈罗德和莫琳的身上看到对弱点的逃避,在加油站女孩身上看到乐观,在朝圣者的身上看到可悲的盲目性,在奎妮身上看到美好的善良。所谓人生百态,每个人都走在自己朝圣的路上,只是一些人最终没有走到罢了。

哈罗德没能救得了奎妮,但是他救了自己,救了莫琳,救了自己和莫琳在儿子戴维自杀后岌岌可危的婚姻。在七十岁的年纪,哈罗德的生活有了第二次开始。

朝圣读后感篇二

多年前,读了英国女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处女作《一个人的朝圣》。书中,作者以女性特有的视角和洞察,用优雅、细腻的笔触为我们呈现出一个栩栩如生、感人落泪、又耐人寻味的“朝圣之旅”。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退休老人哈罗德,在日复一日看似平静的生活中,他突然收到曾经的同事寄来的信,得知对方患了癌症。

写好回信,在寄出的路上,哈罗德一直犹豫这样的回复是否恰当,他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终坚定了要徒步去见那位患病同事,当面鼓励她要坚强活下去。于是,87天,627英里,哈罗德不顾老朽的身躯,不顾周遭的嘲笑,心中只有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同事就会活下去。

在这条横跨苏格兰的路上,一段段的回忆、常常的头脑放空和偶尔的思考让哈罗德因此也收获了自己的人生救赎。喜欢《一个人的朝圣》,最主要是这本书的疗愈性和救赎力。人无完人,很多人的性格受原生家庭的影响而出现缺陷,而大多数的人终其一生也无缘走出宿命。主人公哈罗德是幸运的,一封信给了他逃离冰冷家庭的勇气,和改变命运的机会。哈罗德的不幸童年形成了他性格中的冷漠、胆怯和懦弱。结婚生子后,他不擅于与儿子沟通,更不会表达自己的爱,造成父子隔阂颇深,儿子最终抑郁自杀。二十多年来,他自责,不敢回忆。之前恩爱的妻子因儿子的离世对他心有怨恨,一直保持着距离。哈罗德看似平静的生活之下,满是压抑与痛苦。

值得庆幸的是,在这场漫长的徒步中,在身边人与事的启发下,哈罗德开始重新审视自己,整理人生的过往,对爱有了全新的领悟。这既拯救了哈罗德自己,也挽回了他的爱情。

喜欢这本书的另一个原因是它的选题和写作形式。

小说主人公不是什么英雄,只是一个平凡的退休老人,他甚至都没拥有过人生高光时刻,就像我们身边很多熟悉的老人一样。让人拿起书,读着、读着就拉近了和主人公的距离,并好奇在他平静的生活之下,到底有着怎样的人生秘密。

作者在旅程的主线上,时而描述老人与自然的默契交流,时而揭发社会百态的存在,但同时也一直在强调着另一条回忆的主线,尽管都是片段的、看似凌乱的,但随着老人距离目的地越来越近,这条回忆构成的灵魂的洗礼也接近了终点。

喜欢这本书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它的文字太美丽啦。

尽管看的是中文译本,但仍然可以领略到作品字里行间的细腻、朴实和清新,我想这也有译者黄妙瑜老师的功劳。

尽管时不时穿插进回忆和思考,但这本书毕竟是在描述一个人、一趟六百多英里的徒步之行,内容难免落入无趣。但作者却通过对文字巧妙的拿捏,让读者不但不感觉枯燥,甚至会有一种一气呵成的快感。

《一个人的朝圣》中,哈罗德通过一场徒步之旅完成了自我救赎,开始迎接人生崭新的篇章。

而这本书同时也为读者打开了一扇门,帮助我们重新面对自己,面对人生。

朝圣读后感篇三

哈罗德·弗莱令人羡慕,在夕阳西下的生命里,他终于把人生的角色抛弃活了一回自己。而故事之外的我,还在寻找人生的角色里,哪个是真实的自己。

揪着心跟着老头儿的步伐往前走,一个一个的邮箱,生怕那封乏味的信就这样被投递出去。当老头儿上路,又想起路边蜷缩的老年无家可归者,直到老头儿终于不站在别人的视觉看自己,才释然得轻松下来。虽然老头破茧的有点晚,可破了。多少人一辈子作茧自缚的活着,临死也没明白生活究竟是为了什么。

为了爱,一定是为了爱。当生活中爱变少了,其实心中的那份爱正浓。在远方,在心的海里,在乏味生活的渴望里,只要有爱,岁月积淀生活发酵就会浓烈起来。而这浓烈有人共享了,有人把心扒拉扒拉,腾块地接着发酵。

朝圣读后感篇四

好久没有完整的读过一本小说。刚开始《一个人的朝圣》只是平缓的叙述风格吸引着我,喜欢雷秋·乔伊斯对风景细致的描述,喜欢主人翁在耳边轻轻细语的感觉,喜欢想象他在看到这些文字时的情绪。

打破主人翁哈罗德的平静生活是从邮寄一封给朋友奎尼的信开始的,那时我只能看到哈罗德生活的平淡沉寂甚至有点祥和,并不能感受到哈罗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认为平淡的生活麻木了哈罗德的神经,儿童时期的阴影时不时的袭击着哈罗德,不懂得如何去爱导致哈罗德对生活诸多躲避,一路上,哈罗德回忆着童年对爱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对妻子莫林和儿子戴维的所作所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明白哈罗德的丧子之痛,才明白为什么莫林和哈罗德产生了无法跨越的鸿沟。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结尾为什么哈罗德会张开双臂在雨中挥打对回忆呐喊:不要。为什么会无法制止痛苦一向私语: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让你失望。

心路历程啊!哈罗德刚踏上旅程时几经挣扎,徘徊在放下的边缘,又因为一些小启发,让哈罗德重拾自信。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选取的,疑惑着,徘徊着,又坚定着。第18章开始,哈罗德是坚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东西,地图、手电筒、胶布膏药送给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记在脑子里,手表,银行卡邮寄回家,哈罗德轻装上阵,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赘,欣赏沿途的风景,思考过往的人生,温和的对待相遇的人们。这是我不能及的,我还无法卸下外界的诱惑,甚至有时会因此而感到苦恼。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读这段时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许会选取离开他们一个人上路,但哈罗德却是感激并觉得有职责保护他们,直到朝圣者们一个个离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离开,哈罗德最后又一个人了。又一次经历了失去,这让哈罗德想起了父母的遗弃,儿子的孤独,妻子的怨恨,哈罗德崩溃了。我一度怀疑结局是不是哈罗德和他父亲一样老年痴呆,那该多么的残忍啊!幸好,哈罗德只是精神上极大的痛苦,对现实中自我彻底的否认,对徒步好处的极度怀疑进而导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为。最后哈罗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双帆船鞋。这时没有欢呼,不是兴奋,相反倒多了许多惆怅,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这样的,这贴合常理,比如我们辛苦了半学期,考了个高分,以为会很兴奋却没有高兴。考证书,得奖学金,拿奖金都好像是这样的情绪。所有为什么会有过程很重要这句话了。我们就应在过程中多快乐些,到了结果,人总是开心不起来的。

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结局是他们回忆第一次在舞会上的一见钟情,还有他们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样的一句话呢,能让俩个人笑的如此开怀?书中是这样写的:“你说得对,连好笑都算不上。”哈罗德边说边用手帕擦眼睛。有一会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最平常但是的一句话,必须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我喜欢灵魂跳跃时的感觉。

朝圣读后感篇五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是最简单的事情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60岁,87天,627英里!一个叫哈罗德弗莱的花甲老头儿徒步穿越了整个英格兰,只为拯救一个多年未见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奎妮)。其中无关信仰,只为承诺。

哈罗德这一生仿佛都在等待做这件事。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其中不仅仅是地理空间上的穿越,更是他在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着自己的人生。小时候他被母亲抛弃,中年又遭遇失去儿子的痛苦,饱尝妻子的冷漠埋怨;退休时还仅仅是个酒厂的销售代表,无人送别……在很多人眼中,他的人生是失败、凄凉的。这场看似不可能走完的朝圣之路,哈罗德用几近“疯狂”的演绎完成了心中的救赎。

当他在路上时,他与他的妻子疏离了二十年的情感慢慢复苏,故事背后的真相也被一点点揭开。也许只有让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甜蜜还带着青涩的怀念,那些沾着悔恨和遗憾的羁绊,还有那些快乐而又唯美的曾经。那些一点一滴存在,在黑夜与孤独中无处躲避。

在故事的结尾,当奎妮那张畸形得只剩下半边的眼睛流下眼泪的那一刻,当哈罗德和莫琳两只手再次牵起时的那一刻,我仿佛察觉到,人生本身就是一种绝症,至死方休。仿佛只有站在人生的末尾、时光的尽头,才能看清先前所发生的一切。然而,在被所谓的命运捕获之前,我们还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

与其一直纠结着,不如趁着现在,跟随着哈罗德的脚步,在笑泪交织之中,回过头面对自己的生命和挚爱的人,像这样走下去!

朝圣读后感篇六

书中有这么一句:世上有多少朝圣者,就有多少条路。……每个人正是靠自己的孤独追求加入人类的精神传统的,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

人的一生,的确可谓是一段朝圣的旅程,而每一个人的心中,总会居住这一个独属自己的神灵,坚守着自己的一份信念与向往。

在朝圣路上,纷纷扰扰,或是诱惑,或是苦难,世间的妖魔总想动摇我们那颗朝圣的心。诱惑会使自我迷失,苦难会让我们退避。而在纷扰面前,决定我们能否继续走下去的,不是什么天地神灵,正是我们一颗经得起考验的孤独之心。

孤独并不可怕,而正因孤独,我们更向往内心灵魂的朝圣之地。因一丝执念,因一份渴求,我们总会击败过去的自我,超越如今的自己。使精神在磨砺中更为坚韧,使内心在洗涤中越为轻盈,这样的我们,是否又向心中的朝圣之地更进一步?因此,我们不轻言弃,不畏朝圣路上的风风雨雨,更不畏曾经让我们惶恐的那份孤独。我们都是独自启程,抱着不败的信念往目标踏出了一步。孑然一身的我们,经历了风雨,尝遍了霜雪,也终在一路的风景中,收获了心中的那份充实和安然。

诚然,一个精神充实的灵魂,它将不再孤独。览尽三千世界,芸芸众生,此时有哪一样,不在我们心中?只要精神越为强大,内心越为宽广,我们足以将微笑赠予苦难,将悲伤同时收藏。这时的我们,海纳百川,与万物作伴,也就不再畏惧孤独的模样。

一条条的朝圣路,引着我们走向内心的自我,收获的是一路的精神力量:勇气也好,坚韧也罢,而我们,也正以一个不断蜕变的状态,离心中的神灵越来越近。因此,在朝圣路上,我们毋需害怕。无论是苦难带来的毁灭,或是黑暗所携带的压抑,还是孤独中默然的失落,我们都能坦然面对。我们要铭记,这是上天给予我们的历练。正如玄奘西行,面对九九八十一难的那份坦然和坚信,也终使他拥抱了内心的神明。

最后,走内心的朝圣路。朝圣的我们,应永远记住:在平淡中追求,在坚韧中守望,不轻言一丝的放弃。

朝圣读后感篇七

这个寒假,我读完了蕾秋·乔伊斯的《一个人的朝圣》,本书记叙了英国一位普通人主人公哈罗德·弗莱平凡生活中的一件小事,他以为人生就这么过去了,直到收到那封信。1个人,87天,627英里,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哈罗德·弗莱,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之后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儿选择住在英国的乡间,日复一日的过着相同的生活。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向他告别。哈罗德从讶异到选择无视再到纠结,最终写了回信。在加油站与一位女性服务员交谈中得知她的阿姨也患了癌症。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决定从自己的住处走到老友的住处。他相信,只要他行走下去,他的老友就会有生活下去的动力。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这本小说出自剧作家之手,但是它却并不注重戏剧张力,故事简单,人物平凡,打动人心的是字里行间的安静和细腻,就像春天的第一场雨,秋天将落未落的叶,就像该书的宣传语:“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哈罗德只是一个普通人,他的错误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可能会犯的错。在路的彼端,在时光的尽头,在人生的末尾,拂去岁月的蒙尘,那一点一滴的遗憾,正是普通人的渺小与孤独牵引我内心的温柔。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显得暗淡无光,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又是独特的,每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的圣地。

哈罗德的行为后来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很多人参与了进来,却没有人知道哈罗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爱情故事,或是奇迹;是善举,或是勇气?都只是凭空猜测,哈罗德了然于心的事实和他人自以为了解的情况大相径庭。在路上哈罗德也遇到了很多人,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理解。哈罗德却没有给任何一个人解释,也没有把这件事当成自己炫耀的资本,仅仅是因为自己想要去拯救老友,从自己的世界走出来,拥有一片更美的世界。哈罗德的妻子莫琳,她起初很愤恨,事实上因为儿子戴维的死亡,她已经恨了哈罗德很多年,而随着哈罗德的突然离去,莫琳痛苦、迷惘、挣扎,她第一次试着站在哈罗德的角度看问题,小说最后一段:“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莫琳仍然不明白哈罗德这一趟徒步旅行的原因。但是这有什么要紧呢,这并不妨碍他们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

“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了这种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真挚的爱。”“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会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这两句话同样出自周国平散文。不同国家的作者,不同体裁的文章,不同文化的背景,却不约而同地给读者传达了同样的理念。这就是文学跨越时空、跨越国界、跨越民族的普世价值。我们都是靠自己孤独的朝圣加入人类的精神传统,而我们其实不孤独。

朝圣究竟是什么?说到朝圣我们很容易想到的是各地宗教圣地路上一步以后跪下向天朝拜的朝圣者,无尽的路只因为自己心中的信仰,每一步都走的那么坚决、坚定。身体上的创伤根本无法阻止前行的脚步。天下有多少朝圣者就会有多少的朝圣路,一趟旅行中我带着这本书上路了,向着自己梦中的景物前行,以景为圣,一路之行便是朝圣之旅。我也是一名朝圣者,我一个人走在自己的路上,并不孤独,因为有这本书陪伴,一场旅行的结束也读完了这本书。时常感觉哈罗德就在自己的身边,因为自己心中的信念而前行,一路也会遇到一些困难,但朝圣者的路注定不会那么轻易,但每一个朝圣者心中的信念都会帮助克服每一个困难。文章的故事并不复杂,哈罗德用一场旅行改变了自己生活,也因一场旅行拯救了三个人。人生会有多少的朝圣路?其实都在人们的心中,书中有句话如是说到“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困难。”人生太多简单的事,但恰恰是这些小事组成了我们的生活,小事也可以变成大事。

人生可以过得麻木也可以过得有意义,我们见过太多单人环游世界的故事。之后就成为了英雄,但哈罗德只是为了救自己的老友,因为自己一直行走老友就有了生活下去的信念,从此他的生活有了不一样的颜色。哈罗德敞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让世界走进来。每一步走的都那么困难却又坚决,脚下起水泡或是抽筋,简单处理后又会走上路,人生也是一条长路,我们每一个都是朝圣者,什么是我们行走下去的动力?是生活,所以每一个人有了朝圣的方向。

班主任简评:

胡蕾的这篇读后感让我感触良多。人生就是一段旅程,从生到死,每个人都逃脱不了这个方向和规律。然而,这段旅程因人而异。有的长如大江之水,有的则短若朝露;有的如夏花之绚烂,有的如秋叶之静美;有的人死留名,有的则与草木同腐;有的相悦相伴、朝朝暮暮,有的则相思相牵、会少离多;……。有多少个人,就有多少种旅程。不管旅程差别多大,旅程中的人们都是一个朝圣者,都有自己的一个目标,或大或小,或简单或复杂。不过,真真正正完成朝圣,却不是那么简单的,要着眼于大方向,也要关注点滴小事。非常喜欢胡蕾的这句总结“人生太多简单的事,但恰恰是这些小事组成了我们的生活,小事也可以变成大事”。

朝圣读后感篇八

在决定买下这本书的时候,是书名深深的吸引了我,一个人的朝圣,在我看来是一个人对信仰的追求,从而对心灵的荡涤,主人公可是一位僧侣或是信教徒,感觉好像他们才能更好的诠释朝圣这个圣洁的词语,但其实不然。

故事的起点发生在英国最南部的一个小镇,而主人公也不是什么僧侣或是信教徒,而是一个普通酿酒厂的退休工人,而所谓的朝圣其实是主人公哈罗德要徒步纵跨整个英格兰去看望他一位以前的同事,而这位同事也不算是深交。听上去有点滑稽,不是至交也算不上是知己,却要为了做一件如此疯狂的事情,主人公的妻子莫林很是不解,难道他们之间真的没有爱了。故事到了这里也就引发贯穿全文的一个交点,主人公的家庭关系。一起生活四十多年的老夫妻,本应早已相濡以沫,可是却出现了二十年的隔阂。原因起自小说中一个不曾出现的人物,他们的儿子的戴维。

主人公哈罗德在接到奎妮的信后,先是万分激动,毕竟几十年未曾见面了,而后又是万分悲痛,因为奎妮已经到了癌症晚期。而面对好友如此突如齐来的问候,哈罗德有点不知所措。在回信过程中,遇到了全书的一个关键人物—加油站小女孩。是这个小女孩的故事给了哈罗德启发,也是这个小女孩的信仰,让退休后无所事事的哈罗德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渴望。于是哈罗德开始了自己的旅程。毕竟是说走就走的旅行,在初期,哈罗德遇到了不少麻烦,没有足够的徒步旅行的装备,导致了身体乃至到心理的重大阻碍。不过一路上哈罗德遇到了不少陌生的帮助,起初人们也会觉得他的行为很可笑,但是继续坚持下去的结果,却赢得了很多人的敬佩和关心。哈罗德开始喜欢与陌生人交流,从他们的交流中他能感受到的不是孤独,而是一种欣慰。而此时留在家中的莫林,起初的态度是相当反对,甚至是不相信他能走多远,伴随着哈罗德旅程的继续,这种态度悄然改变着,并且打破了以往的沉寂,开始互相关心,但是也一直在担心哈罗德对自己的感情。

在路上哈罗德不断回忆自己的过往,起初是加油站女孩的启发支持着他前行,后来是对奎妮的美好期盼,还有对家人深深的爱。哈罗德回想很多美好的回忆,这让他开始慢慢了解为什么会和莫林发展成这种境况和儿子戴维的冷漠。哈罗德开始和陌生人交流,渐渐的,哈罗德事迹在新闻和报纸上开始散播,一个民族英雄就要诞生了。人们把他这种行为表述成了对于社会的一种朝圣。慢慢的,开始有人加入了这次旅程,人数越来越多。才找到感觉的哈罗德,被人群包围着,步伐却渐渐慢下来,发觉这似乎已经不是他的初衷,在他犹豫离不离开人群的时候,这些追随者却已经离他而去,先人一步的到达了贝里克。在这期间,莫林把持不住自己的感情,来到了哈罗德的身边,可是没有说服他回家,也没有说服自己留下来。但是此时他对哈罗德的感情也经回到了从前,只是这几十年的隔阂还一时没能消除。还有一个疙瘩没有在内心深处解除。

在离开人群的日子里,哈罗德彻底失去了方向,身心疲惫到了极点。他想放弃,想回家,回到莫林身边,而此时莫林却支持他继续走下去,因为希望就在眼前了。哈罗德挂断电话后,继续行走着。因为先行者的到达,也带走了所有的关注,一路上哈罗德开始了真正的孤独。咬紧牙关硬撑到了里贝克。而此时家中莫林正在招待一位特殊的客人—加油站的小女孩。女孩一直在反省自己,是自己误导了哈罗德,可是也让莫林真正的看清楚了自己。明白了原来这多年的隔阂是因为自己太思念已经去世二十年儿子戴维。他把戴维的死怪罪于哈罗德,可是最终才明白怪罪的应该是自己。于是他前往里贝克,去看望哈罗德。

此时的哈罗德正在里贝克的疗养院里探望着奎妮,奎妮真的坚持下来,等到了哈罗德,可是却不能在与哈罗德用言语沟通了。奎妮的境况触目惊心,可是哈罗德还是相信他能看见,能听见,今天他所做的一切。奎妮走的很安静,像一个孩子一样。哈罗德和莫林见面了,两人没有了以前的隔阂,更像是初见的时候。一场历时八十七天的旅程,让两个人重新又走到了一起,安度晚年。

对于这篇小说,故事情节的介绍似乎很长了,可是真正读完后,似乎每一篇的内容,每一天的行程都牵动着你的心。

在这部暖人心脾的著作中,哈罗德的行为实在让钦佩,读着读着就会消除起初的不理解。

揪心的行程,对于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来说是相当困难的,而这份困难却战胜不了几十年那份朋友之间的信任和依托。没有比这还纯真的友情了,没有比这还伟大的友谊了。而对于哈罗德自身而言,这的确是一种挑战,一种对人生的挑战,是对自己妻子,对自己家庭的挑战,对社会的挑战。他最终站到了最后,而给他最大支持的除了对奎妮的`愿望,还有就是自己的妻子开始的反对和最后的支持。莫林连自己也不敢相信哈罗德能完成这样一种壮举,一直相信他会突然某一天因为坚持不下去回来,因为他了解自己的丈夫。可他还是被自己的丈夫感动了,没有等到他回来,就已经发现没有丈夫的存在,自己是那么的不堪。即使两个人没有什么交集,但是一但分开的时候,所有以前的情愫都会迸发出来,包围着她,侵吞着她。所以爱不是相濡以沫,是一辈子的相守。

一个没有出现的人物,却贯穿着整个小说。不可不谓作者的心思细腻,一路上的行程,不光是主人工事物的鉴赏,更是主人公人生的回忆。主人公儿子已经去世的事实在接近终点的时候才拨开云雾,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笔者的这番思路,故事既有坎坷,一路上行走的危险及心理的崩溃,也有温暖,主人公寄下的明信片,买下的小礼物,和妻子的通话,还有那初衷的激动和结尾的平静,相得益彰,怎么能不吸引读者的兴趣。

很有没有这种平静的感觉,感觉自己正在注视着哈罗德的整个旅程。在遇到麻烦时,自己也会跟着紧张,遇到开心的事,自己也会跟着开心。朝圣的一路上,自己像是也走在路上,在路上看见了主人公那种坚韧不拔的品质,也看到了友情的高贵,也看到了亲情的伟大,荡涤一个人的心灵。朝圣是一个人的一种向往,更是一种期盼。不是说走在路上的才是朝圣,一只脚总是会迈在另一脚的前面,心路上的境遇才是真正的旅程。没有向往,没有期盼的道路上,我们重复的只是动作,而到达的目的地可能还是在原地。真正的朝圣应该是放任自己的心灵,找到真正的栖息后,才开始的所作为,才开始的心智的成熟。

一个人怎么样去朝圣,随心走在路上,向往和期盼就给我们指明方向。

朝圣读后感篇九

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的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合上书本许久,我仿佛才从哈罗德的世界里走出来。退休后的哈罗德,工作上,他没有取得多么令人瞩目的成就。生活里,和妻子近二十多年虽在同一个屋檐下,却如同两个世界。他的一个人的朝圣之行看似来自于一封意外的来信,其实不如说是他内心对自己这么多年来任岁月蹉跎,一成不变生活的不满。

草木一秋,人生一世,弹指一挥间,或许恍然才发现已经步入了老年,时间飞一样的流逝已经让人感到害怕,而更加让我们诚惶诚恐的或许就是这些逝去的岁月里一直过着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人生却不自知。

读完这本书,不禁想起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两个主人公都是毫无征兆的离家出走,一个是为了自己对画画艺术的疯狂热爱,一个是受加油站女孩启发相信自己可改变一些事情。不管是因为什么,他们都是不想让自己有生之年后悔。所以,我很庆幸,趁我还未老就有幸能读到这么好的作品,同时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去寻找我自己的朝圣方式。

其实,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我们生活着的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名利场,渐渐地,由于追求物质我们随波逐流,或许已经忘了我们的初衷。而朝圣,我觉得并不是让我们一味的为了月亮而放弃六便士,六便士当然很重要,希望我们再追求六便士的路上不要太盲目,同时别忘了回头看看自己的初衷。

朝圣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他不一定非要是有宗教信仰的人所做的事情,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次这样的心灵之旅,不一定是非要是哈罗德一样煎熬般的徒步,你可以是一场轻松的旅行,也可以是面朝大海的静坐,或者是在家里几分钟的冥想,甚至可以是一个人逛公园,让我们暂时远离喧嚣的社会,自己给自己的心灵一次深度的对话。

在工作上我们可以理性大于感性,在生活里,我们要充满爱的去过一生,少一些理性,多一些感性。总之,希望我们都能找人生的意义。

朝圣读后感篇十

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以前我一直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看完这本书,原来没有信仰也可以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可以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取代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我忽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读书笔记了?高中时每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一定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可是这么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完几本书。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看视频、玩手机、聊天扯谈。看吧,拖延症就这样浪费了近一年时间。

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可以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一定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们身边都存在的那些穷游者。他们有的搭车去柏林,有的骑行川藏线,有的徒步穿越亚欧。都是灰头土脸,吃尽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难以想象的身体疼痛。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想,可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待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我希望有一天,我真的能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我能去做那些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我不再奢求所有人的理解而真正听从我内心的声音。说偏了,下面说回去。

在哈罗德的旅途中他遇到的一个女人对他说:“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的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路途的最后,我们从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八十七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很好,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他从此知道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待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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