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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上半年工作总结 残联述职报告篇一
20xx年xx月份,我荣幸的担任了乌珠穆沁社区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在书记和监理事主席的帮助下,我的工作开展的很顺利。在三个月的工作当中,我时刻本着"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尽最大努力把残疾人的工作细致入微的落实到每家每户。
走访过程中,我认真听取残疾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向上级领导反映残疾人的各种需求,努力发挥桥梁纽带的作用,把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经常鼓励残疾人在生产生活中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引导他们建立自主创业的信心。在社会上,弘扬人道主义精神,让更多的人来"理解、帮助、关心、尊重"残疾人。
在入户过程中,我会把老弱病残、一户多残、重度残疾的人群列入重点帮扶对象,经常会不定期的去走访、探望,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应急困难;对有就业趋向的年轻人,为他们搭建就业平台,帮助他们自食其力;对因病致残的中老年人,耐心的进行心理疏导,让他们学会面对现实,勇敢的挑战生活;对有需要辅助器具和药物的残疾人,逐一登记,及时上报,让他们第一时间享受到相应的待遇。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了解,我社区残疾人人数共有132人。他们当中有8名是通过走访入户发现残疾后,向其宣传办证的;有9人现已因病去世;有15人现已经转入到其它社区,目前在册人数为99人。
残联上半年工作总结 残联述职报告篇二
20xx年元通街道残疾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海盐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大力倡导助残扶残风尚,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全面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努力开创我街道残疾人事业新局面。
一、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营造扶残助残的新风尚
通过开展“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活动,利用广播、橱窗、网络等渠道,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倡导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广泛开展社会助残活动,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
积极发挥村(社区)残协、村(社区)康复服务站及残疾人专职委员等组织网络的作用,深入到残疾人家庭,把党和政府的扶残助残政策贯彻到残疾人手中。
树立残疾人先进典型,弘扬残疾人自尊、自强的精神,鼓励残疾人参与到各项社会生活中。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
完善残疾人扶持政策,健全残疾人保障机制,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社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逐步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做好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作,将重度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托(安)养范围。对一些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实施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安养或其他庇护服务。
重视残疾人学生教育工作,做好残疾学生就学补助工作。推进残疾人义务教育,健全送教上门制度,对适龄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健全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救助长效机制,做好危房检查改造工作,推行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进家庭”工程。
继续开展一户多残家庭调查工作,全面掌握一户多残家庭的基本生活情况,给予生活补助,改善家庭生产、生活条件。
三、完善康复服务体系,优化残疾人生活环境
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总体目标,实施“残疾人阳光康复工程”。一是抓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宜居工程扩面工作,及时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好实施方案,切实改善残疾人的居住环境,提升其生活质量。二是继续抓好重点康复项目的实施,组织实施0—6周岁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三是进一步拓展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助明、助行、助听”康复项目,为有适应指征和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基本辅助器具,完善残疾人购置基本辅助器具补助政策。四是深化社区康复服务,加强康复中心、站建设,开展基层康复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康复中心、站的作用,有针对性的对残疾人员开展康复训练服务。
构建残疾人良好的生活环境,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残疾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的业余文化生活,鼓励残疾人参与到更多的社会活动中。
开展残疾人的维权服务。开展残疾人普法活动,增强残疾群体的维权和社会各界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意识。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加大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服务的力度,建立服务残疾人的专项法律援助和服务制度,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四、重视就业培训,开展残疾人扶贫帮困
完善以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为主,以自谋职业、工疗庇护工场、网络就业为辅的就业格局。开展辖区内残疾人就业需求调查,鼓励扶持残疾人以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为改善自身家庭生活条件努力。
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与科协、农技站及成校进行协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
加强扶贫基地建设和残疾种养大户、创业户补助,以点带面,带动周边残疾人家庭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增加家庭经济收入,改善生活条件。
五、加强组织队伍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在村(社区)组织换届的基础上,配备配足基层残协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残疾人工作者培训,提升残疾人工作者的整体素质。
规范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机制,发挥公益性岗位性质的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建成残疾人服务残疾人的“零距离”网络,全面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组织社会力量扶助残疾人,建立一支热心助残工作的志愿者队伍,从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出发,提供助学、扶贫、心理辅导、家政服务以及康复咨询等服务。
残联上半年工作总结 残联述职报告篇三
二、继续增强第二代残
疾证的打点和核发工作,切实做到残疾人底数清、情形明;
五、继续做好残疾人及残疾人后世的培训及残疾人中专班人员的选送工作;
八、全力抓好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工作,主若是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加入根基养老保险工作。
九、组织实施好20xx年度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刷新项目。
十、加年夜宣传力度,完美残疾人事业宣传专栏,组织开展好“爱耳日”、“爱眼日”、“助残日”等勾当。进一步做好残联信息公开残疾人事业内容的更新、上报工作。
残联上半年工作总结 残联述职报告篇四
我单位的民政残联工作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理念,深入贯彻农场党委的重大决策,不折不扣地完成农场党委、民政科交给的目标任务,为构建和谐农场作出新的贡献。
一、加强管理效能建设
把农四连管理效能建设、绩效评估和行风评议工作结合起来,实现“三位一体”。通过抓“三位一体”,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要加强管理效能和制度建设,逐步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要坚持“日考勤、季评议、年述职、定期考核”制度,要抓好单位行风建设。
二、全面加强片区残疾人组织建设
做好残疾人政策落实和法制宣传,稳定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提高政策法制水平和业务素质,更好的为广大残疾人服务;做好残疾人致富技术培训,为广大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竞争提供服务,加快残疾人脱贫步伐。
三、开展党员干部与贫困户帮扶结对活动
农四连民政残联领导小组为切实解决片区内贫困家庭在基本生活、就医、子女教育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开展“共顶一片蓝天、同在一个社区、献出一颗爱心、送上一份温暖”活动,动员参与结对帮扶工作。
四、 完善片区管理机制。
一是着力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形式、程序和监督措施,实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是“四民主一公开”上一个新台阶;充分发挥农四连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机构的作用,落实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积极开展示范带动活动。
二是着力完善以基础设施和片区服务为重点的社区管
理机制。按照“整合规范、调整完善”的工作思路,充分调动农四连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改革完善片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落实居民户口、计划生育、低保和劳动保障等各项社区事务的属地化管理;制定加快片区服务的规划和政策,进一步健全片区服务网络,逐步实现片区服务社会化。
残联上半年工作总结 残联述职报告篇五
(草稿)
一、主办单位:省残联、二、承办单位:
三、竞赛时间:2005年12月上旬(待定)
四、竞赛地点:市体育场馆
五、竞赛项目:(暂拟)
1、田径
2、游泳
3、乒乓球
4、羽毛球
5、举重
6、射击
7、三人制篮球
8、轮椅网球
9、七人制聋人足球
六、参赛运动员残疾类别及项目设置:
2、视力残疾:田径、游泳;
3、听力残疾:田径、游泳、羽毛球、乒乓球、足球、篮球。
七、参加单位:以区、县级市、开发区为单位组团参赛。
八、报名时间:
第一次报名:2005年10月1日前;
第二次报名:2005年10月30日前;
第三次报名:2005年11月20日前。
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或邮递方式送福建省残联宣文处(大会竞赛部),逾期者不再受理。
九、运动员参赛资格:
1、按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运动员注册登记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运动会的运动员必须是经福建省残疾人体育协会登记注册的运动员。
2、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制定的最新比赛规则及分级规定中规定的最低分级标准。
3、经区、县级市、开发区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
4、按《残疾人运动员注册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分级、注册时间在报名期间进行。
5、福建省籍运动员报名注册时要出具身份证或户口薄和残疾人证。
6、非福建省籍运动员代表某区报名注册和参赛时,报名注册时必须出示在参赛区生活超过一年和参加体育运动训练半年以上的相关证明。
7、区际之间交流的运动员,协议双方需将协议文本于2005年10月1日前报广州市残联宣文处备案,不得有一个运动员代表两个单位参赛情况出现。
十、参赛办法:
1、各代表团限报运动员50人,其中听力残疾类运动员不多于运动员总数的10%(参加篮球、足球的听力运动员除外),参加游泳和田径比赛的运动员人数不少于总数的20%,否则将扣除总成绩5分。
2、每团可报团长1人,副团长2人,工作人员按运动员人数的3:1比例定,其比值如有余数可增加1人;各代表团每3名重度残疾运动员另增加1名护理员,运动员、教练人数按各单项规程规定。
3、集体项目按单项规程规定的运动员人数和工作人员人数报名。
4、每个运动员限报两个大项,三个小项,接力、马拉松比赛项目除外;未进入决赛的集体项目运动员在第三次报名之前可改报其它项目,但在50人名单之内。
5、各代表团2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参赛选手被组委会定义为年青运动员,须占总运动员人数的10%,余数四舍五入,达到比例的代表团在团体总分上可加10分。
6、各代表团的单项运动队可以冠名参赛。
十一、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最新审定的各项残疾人体育项目竞赛规则。
2、第三次报名前主办单位根据报名项目的参赛区和参赛运动员人数发布确立项目,立项基本原则为县级市以上报名方可立项。
3、运动员分级后级别与原报级别有变化者,如所报项目未立项,则该级别项目进行成绩测试或合并到轻一级别比赛。
4、无故不参加比赛者将取消所有后续项目的比赛资格和已经取得的成绩。
5、集体项目轮椅篮球、聋人篮球、聋人足球以及轮椅网球、乒乓球、羽毛球的团体项目报名不足六队时,不进行预赛。
十二、录取、奖励和计分方法:
1、录取办法:本次运动会七人(队)(含七人)以上参加比赛的项目录取前六名,不足六名减一录取。
2、奖励办法:对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和证书,获得其它录取名次的运动员颁发证书。
3、计分办法:
(1)篮球、轮椅网球、轮椅竞赛均给予鼓励分,有参赛队的区(无论是否进入决赛)均给予8分奖励,但在比赛中无故弃权一场或有罢赛行为视情节在团体总分中扣除5-8分。
(2)各项目取前六名按
7、5、4、3、2、1计分,录取前五名按
6、4、3、2、1分计算;录取前四名按
5、3、2、1分计算;录取前3名按
4、2、1分计算;录取前两名按
3、1分计算;录取一名按2分计算。
(3)破、超纪录加分:超全国纪录加14分;平全国纪录加10分;超全省纪录加7分;平全省纪录加5分;年青运动员超上述三项纪录者乘2倍加分。
4、奖项设置:
(1)大会按代表团团体总分排列名次,如总分相等,以超全国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平全国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创省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如仍还相等,则按第一名至第八名的顺序,以获得第一名次多者名次列前;若按以上顺序,分数仍然相同时,则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2)团体总分名次列前8位的代表团给予奖励。
(3)设“超全国纪录奖”与“超全省纪录奖”,奖励办法另定。
(4)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十三、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分级员:
技术代表、组委会仲裁、各项目竞赛委员会仲裁、裁判员、分级员由组委会委派;组委会仲裁负责运动员资格的终审;各项目竞赛委员会负责运动员资格的初审和本项目有关竞赛规则内的解释和终审。
十四、兴奋剂检测:
福建省残疾人运动会期间(包括预赛阶段)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严格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兴奋剂检查和处罚。
十五、各代表团团旗:
各代表团自制团旗一面,颜色不限,规格为厘米,除参赛单位名称外,不得出现其它标志。
十六、参赛费用:
1、各代表团参赛经费自理。
2、大会经费由主办单位负责。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八、本规程的修改权、解释权属福建省残疾人体育协会。十
九、联系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邮编: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