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不签劳动合同的行政处罚篇一
一、未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签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三、未签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四、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五、未签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必须签,应该签。签了有利于企业规避法律风险,有利于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不少用人单位在毕业生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却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不合格等为由将员工辞退。
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明确表示,新招用人员的试用期是一年,试用期满合格后才能签劳动合同。这种现象极为普遍,这种操作方法已经违反了相关法规条例。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的说法,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的劳动合同内容之一。按照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即应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期之前。试用期走入劳动合同误区,很多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遭遇企业算计,试用期变成白用期,导致毕业生的利益受到损害。那么,如何才能走出劳动合同误区,让试用期不再被白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合同期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的长短要与劳动合同期限相适应。如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同一用人单位对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试用期限为自开始试用之日起,连续计算的自然天数。
不签劳动合同的行政处罚篇二
甲方:
乙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 :
住址:联系电话:
双方之间就建立劳动关系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发》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此劳动合同。
第一条劳动关系的确立
1.1甲方与乙方确立劳动合同关系。甲方派遣乙方到xxxxxxxxxx(用工方)从事责乙方支付工资(或委托用工方代发),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履行劳动法上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其他义务。
1.2乙方应履行用工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
第二条 合同期限
2.1本合同有效期自日起,至项目完工时止。
第三条 劳动纪律
3.1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自觉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3.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和修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3.3乙方应严格遵守用工方制定和修改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劳动纪律。
第四条 工作时间
4.1乙方的工作时间具体由用工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劳动报酬
5.1乙方在为聘用方提供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报酬。报酬为工方代发。
5.2依法享有防暑降温费、烤火费等劳动保护待遇及差旅费、误餐补助等福利待遇。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条件
6.1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6.2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
第七条 劳动保障
7.1甲方为乙方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第八条 教育与培训
8.1甲方或者用工方应经常对乙方进行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纪律教育。
8.2用工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专业技能方面的培训。
第九条 保密约定
9.1本合同期内,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未经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或用工方的商业秘密或利用该商业秘密获利。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0.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xxxxxxxx劳动仲裁机构仲裁。
甲方:(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
2011年月日2011年月日
不签劳动合同的行政处罚篇三
工资
来源:
案情:孙某在一保安公司工作快一年了,一年来,孙某先后被派往二个物业公司做过保安,可保安公司一直没和他签订劳动合同。最近有关部门搞劳动执法大检查发现了上述问题,要求派遣单位与孙某补签劳动合同,对没签订劳动合同的时段支付双倍工资。就开双倍工资问题,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相互推诿都不支付。
说法: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其典型特征是劳动的使用者和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承担雇主责任、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的:“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主要是指在因履行劳动合同以及派遣合同中发生的诸如同工不同酬、拖欠、克扣工资等。而不签劳动合同发生在合同履行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10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派遣单位和被派遣的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派遣单位不与被派遣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责任应由派遣单位自己承担,用工单位不担连带责任。
不签劳动合同的行政处罚篇四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电话:
实际用工单位: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和工作地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订立本合同。乙方同意被派遣至
,并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服从其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工作地点为
。第三条
生产(工作)条件
劳动纪律
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元。
第六条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根据责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八条 因本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十五日内向本企业劳动调节委员会申请调解(因开除、辞退违纪职工以及职工辞退,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可直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调解无效,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选择:
1、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当地人员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逢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不签劳动合同的行政处罚篇五
3、如果单位扣押你工资、押金、年终奖等,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可以一起申请;
主要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