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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所医保违规整改报告篇一
我科自接到贵州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关于“加强价格行为自律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告诫函及医保物价科自查通知后,立即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本科室收费项目执行情况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反馈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反垄断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公平、诚实守信原则,明码标价,无各种乱收费或价格违法行为。
二、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均按照相关管理部门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
三、医疗服务价格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无违规收费行为。
科室在今后的医疗服务工作中将继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收费合法合规,并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卫生所医保违规整改报告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20xx年国家医疗保障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全国29个省份的68家定点医疗机构(三级医院29家、二级医院15家、一级医院22家、医养结合机构2家)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飞行检查工作。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未完成现场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飞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国家飞行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被检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医保管理问题和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超医保支付限定用药、串换诊疗项目和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03亿元。具体如下:
(一)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问题。一是住院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为医保卡管理混乱,如住院处存放已出院病人医保卡;住院处医保患者信息更新不及时等。二是制度管理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为医疗机构对依法依规使用医保基金认识不足,或者没有专门机构及人员负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工作,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严密、常态化自查自纠不深入,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时有发生。三是病案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为医院为参保人员建立的治疗档案不完整,无临时医嘱单,部分记录单没有医师签名等。
(二)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问题。一是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被检查的68家定点医疗机构中59家存在此类问题,涉嫌违法违规金额1.5亿余元,占涉嫌违法违规总金额的30%。二是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被检查的68家定点医疗机构中50家存在此类问题,涉嫌违法违规金额9646万元,占涉嫌违法违规总金额的19%。三是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超量开药、重复开药。被检查的68家定点医疗机构中45家存在此类问题,涉嫌违法违规金额8531万元,占涉嫌违法违规总金额的17%。四是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被检查的68家定点医疗机构中52家存在此类问题,涉嫌违法违规金额7014万元,占涉嫌违法违规总金额的14%。五是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被检查的68家定点医疗机构中14家存在此类问题,涉嫌违法违规金额270万元,占涉嫌违法违规总金额的0.5%。六是其他违法违规问题。被检查的68家定点医疗机构中54家存在超医保支付限定用药、无资质开展诊疗服务、药品耗材进销存不符、虚记收费以及其他不合理收费等问题,涉嫌违法违规金额9794万元,占涉嫌违法违规总金额的19.5%。
二、飞行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国家医保局飞检组飞行检查后,各被检地方医保局认真落实国家飞检组的要求,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核实,通过数据比对、病历复核,逐条逐项核实国家飞检组反馈的问题,逐一建立复核台账,依法依规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并积极落实整改要求。
(一)后续核查整改情况。一是依法依规追回医保基金。其中,宁夏、上海等8省份的医保部门全数追回国家飞检组移交的问题金额。二是作出行政处罚。上海、江西医保部门分别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上海市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和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人民医院作出了行政处罚,黑龙江、吉林、湖南医保部门对违法违规定点医疗机构正在履行行政处罚程序。三是依协议作出其他处理。吉林医保部门依据协议解除了涉嫌虚记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德惠民康医院医保服务协议。重庆、福建、四川医保部门扣除违规定点医疗机构违约金。河北医保部门对违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考核扣分,并于年末根据考核结果作扣减质量保证金处理。贵州、安徽医保部门依据协议对违规定点医疗机构涉及的医师作出扣除医师积分、暂停医师医保服务资格的处理。四是约谈违法违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责令违法违规定点医疗机构限期改正等。浙江、山东医保部门分别约谈了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淄博岜山万杰医院的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医院全面整改。贵州医保部门联合卫健部门约谈违规定点医疗机构领导班子,陕西医保部门停止涉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咸阳彩虹医院配镜中心医保刷卡结算并责令配镜中心整改。
(二)对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的.其他处理情况。一是黑龙江、贵州等省卫健部门依职权作出处理。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卫健局对富裕县塔哈镇卫生院无资质开展诊疗的中医康复科下达了停止服务的通知,对医疗机构负责人作出停职半年的行政处理;贵州黔南州卫健局责成定点医疗机构问责违规科室负责人,通报批评相关科室及违规医师,取消违规医师评先评优资格、限制年内职称晋升。二是一些省份在国家飞检基础上开展延伸检查并组织全面整改。陕西、宁夏等14省份医保部门在国家飞检结束后,对国家飞检组已提取疑点数据但未实施现场检查的医疗机构进行了延伸核查,追回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714万元。黑龙江省富裕县、山西省武乡县政府召开专项会议,对违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谈话提醒,组织县域内有关机构开展专项排查整改。江苏省苏州市、广东省佛山市医保部门组织召开全市医疗机构专题会议,在飞检基础上开展全面整改。
总体看,20xx年飞行检查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进展顺利。国家医保局将持续加强对飞行检查整改的跟踪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合规、扎实有效,并在全国范围内持续开展严厉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卫生所医保违规整改报告篇三
,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劳动保障厅的业务指导下,本人能尽职尽责、真抓实干,与同志们一起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我向大家作述职报告,请予评议。
一、认真学习,不断实践。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下发的学习内容、任务和要求,能认真自觉抓好学习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学习,不断充实。能积极参加集体集中学习,认真做好笔记。并利用业余时间积极主动的抓紧抓好自学,不断提高和充实自己的理论水平。特别是学习领会市委市政府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城乡协调可持续发展等指导性文件精神,能结合实际去思考、去解读,去开展好工作。一年来,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团结和调动分管各科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分别调研、论证、出台了多项事关人民群众关心的医疗保障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一是出台了《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惠民措施和意见,从今年开始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在广东欠发达地区率先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医保制度。二是切实解决关闭、破产、解散的国有和县级以上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根据粤府办〔xx〕74号精神,##将2.3万名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三是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月印发了《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提高基金统筹层次的通知》(湛劳社〔##〕9号),降低了我市职工住院起付标准和个人自付比例,减轻职工看病就医负担。将市区与五县(市)分别统筹,调整为市级统筹;将一年医保待遇等待期缩短为六个月;将一、二、三类医院住院起付标准,由现行的523元、654元、980元下调为200元、500元和800元;将全市参保人的自付比例平均下调3%。全市累计10176人享受职工医疗保险特定病种门诊医疗待遇。其中19年新增2966人。
二、履行职责,抓好落实。
为了深入抓好局党组交办工作的落实,做到有的放矢,年初以来,我能坚持深入基层,抓好调查研究。深入一线基层平台和乡镇调研、走访、座谈,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和《实施细则》出台后,能积极进言献策,注意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研究解决问题。在宣传发动、经办管理等方面都做出了积极的工作。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证》的发放、人大政协意见提案的调研答复方面,积极进言献策、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医疗保险热点问题。二是为规范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提升定点零售药店的医药服务水平。我们于3月16日联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物价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的通知》(湛劳社〔##〕54号)。三是为解决我市华侨管理区归难侨退休人员和“4050”归难侨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社会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粤发〔##〕14号),以及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和省侨务办《关于我省华侨农场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劳社函〔##〕682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联合市财政局、市侨务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解决我市华侨管理区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湛劳社〔##〕120号),我市华侨管理区归难侨退休人员和“4050”归难侨职工共940人纳入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四是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发挥社会保险功能,扶持企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形势,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发挥社会保险功能扶持企业发展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发〔##〕6号),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共同印发《关于阶段性调整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湛劳社[##]137号)。我市从19年6月起,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费率进行了调整。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下调30%,期限暂定7个月。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下调28%。
截至19年5月31日,进入安置程序的企业共有33家,其中19年12月前进入安置程序的有25家,19年新增企业8家。
1—5月份,我中心进行了14家企业的职工安置工作,并完结了8家。安置职工人数1196人(其中解除劳动合同职工580人,退休职工607人,离休职工9人,审核职工安置资金24196559.12元(其中:经济补偿金6578948元,拖欠社保费7604258元,其他10013353.12元)。核发职工安置资金846人次,核发资金8387458.9元。
三、廉政自律,洁身自好。
在各项工作的过程中,本人能做到廉政自律,洁身自好。不断加强自己的党性修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真正做到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用共产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练好自身内功,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或多或少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过程中,发现还有一些不尽人意之处,群众特别是农村居民反映的现实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虽然一个新的制度政策出台,特别是两个制度的合并会出现一些磨合,但也反应出本人在调研论证上缺乏深度和广度。
今后努力方向:进一步解放思想,在行动上争创一流。继续探索新的工作思路,争取更新更大的突破。
卫生所医保违规整改报告篇四
尊敬的社保中心领导:
近日,社保中心对我店医保卡使用情况进行督察,并在督察过程中发现有未核对持卡人身份及违规串药情况发生,得知这一情况,公司领导非常重视,召集医保管理领导小组对本次事故进行核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
我店自与社保中心签订协议开始,就制定了医保管理制度,在公司医保管理领导小组的要求下,学习医保卡使用规范,禁止借用、盗用他人医保卡违规购药,但部分顾客在观念上还没有形成借用他人医保卡购药是违规的观念,个别员工虽然知道该行为违规,但为了满足顾客的不正当要求,心存侥幸,导致本次违规事件发生。
为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医保管理领导小组再次召集本店员工学习医保政策,自查自纠,分析原因,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一、 进一步落实医保领导小组的作用。严格落实公司医保
管理制度,提高门店员工素质和职业道德,监督购药顾客规范用卡,营造医保诚信购药氛围。
二、 进一步监督医保卡购药规范情况。在公司医保领导小
组不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加大对门店违规员工的处罚力
度,在严肃思想教育的基础上,对违规员工进行罚款、调岗或者辞退的处罚。
感谢社保中心领导对我们医保卡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了我们的错误思想和违规行为。同时,希望社保中心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医保管理进行监督,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医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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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对我店的本次违规事件,我们将视为警钟,警钟长鸣,坚定决心,以强有力的整改措施,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感谢社保中心领导对我们医保卡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了我们的错误思想和违规行为。下一步,我店将加强学习,进一步加强与社保中心的联系,深入整改,提高门店医保诚信购药氛围。同时,希望社保中心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医保管理进行监督,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医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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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医保局:
根据区人社局9月28日的约谈精神,我院感触颇深,医院董事会组织全院中层干部人员认真学习了各位领导的发言,并参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约谈会精神,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了自查自纠,从内心深处去整顿并进行了积极整改。
一、加强医院对社保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责任
1、院领导班子重新进行了分工,指定一名副院长亲自负责社保医疗工作。
2、完善了医院医保办公室建设,具体负责对医院医保工作的管理和运行,对临床科室医保工作的管理设立了兼职医保联络员,制定“护士长收费负责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全院从上到下,从内到外,形成层层落实的社保医保组织管理体系。
3、完善了医保办公室的制度,明确了责任,认识到了院医保办要在区人社局、社保局、医保局的领导和指导下,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社保医保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社保医保政策,按照有关要求,把我院医疗保险服务工作抓实做好。
二、加强了全院职工的培训,使每个医务人员都切实掌握政策
1、医院多次召开领导班子扩大会和职工大会,反复查找医疗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落实了负责整改的具体人员,并制定了相应的保证措施。
2、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重点学习了国家和各级行
政部门关于医疗保险政策和相关的业务标准,强化了医护人员对社保医保政策的理解和实施,使其在临床工作中能严格掌握政策,认真执行规定。
3、利用晨会时间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学习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院十六项核心制度,使每位医务人员更加熟悉各项医疗保险政策,自觉成为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者、讲解者、执行者。
三、确立培训机制,落实医疗保险政策
将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法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疗保险药品适应症及自费药品进行全院培训,强化医护人员对医疗保险政策的理解与实施,掌握医疗保险药品适应症。通过培训使全院医护人员对医疗保险政策有更多的理解。通过对护士长、医疗保险办主任、医疗保险联络员的强化培训,使其在临床工作中能严格掌握政策、认真执行规定、准确核查费用,随时按医疗保险要求提醒、监督、规范医生的治疗、检查、用药情况,从而杜绝或减少不合理费用的发生。
四、加强医院全面质量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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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所医保违规整改报告篇五
根据《贵池区医疗保障局20xx年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贵医保发﹝20xx﹞14号)要求,20xx年9月13日至18日区医保局会同区卫健委对全区定点民营医院医保服务行为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11家医保定点民营医院。
(一)通过医保结算系统,提取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医保住院数据,一是筛查出住院频次较高、入院时间较为集中、出院报销金额接近的疑似违规数据;二是重点筛查脱贫稳定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特困供养人员、老年病轻症患者住院结算数据。
(二)采取现场核查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医保管理制度、财务账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品和医用耗材进销存记录等资料、病历审查、电话(或走访)调查等方式。
(一)总体情况
被检查的11家民营医院,未发现“三假”(假病人、假病情)问题;通过对在院病人现场走访及出院病人的电话随访,未发现“免费筛查、免费接送、免住院费”等涉嫌诱导住院行为;随机抽取病历进行评审,未发现降低住院标准收治住院病人等现象。
(二)存在问题
1.违规收费。如:百信医院、博爱医院、济安中医院、华康医院、东至至德医院、爱尔眼科医院、本草堂中西医结合医院、城西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德精神病医院、秋浦医院。
2.超药品限定条件进行医保支付。如:百信医院、博爱医院、济安中医院、华康医院、杏花护理院、东至至德医院、爱尔眼科医院、本草堂中西医结合医院、城西中西医结合医院、秋浦医院。
3.不合理中医诊疗。如:华康医院。
4.不合理检查。如:百信医院、济安中医院、华康医院、东至至德医院、城西中西医结合医院。
(一)责令以上存在问题的医院立即开展整改,并在一个月内向区医保局提交书面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区医保局将适时组织现场检查验收。
(二)追回以上医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62260.14元。限医院在收到本通知后7日内,缴款至贵池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户。
(三)针对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问题医院,依据《池州市贵池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第五十三条(二)的规定,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2196.39元的2倍扩大追款,计124392.78元;针对违规收费问题的医院,依据《池州市贵池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第五十三条(三)的规定,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3.75元的5倍扩大追款,计318.75元。两项共计124711.53元。限医院在收到本通知后1个月内,缴款至贵池区财政局指定账户!
卫生所医保违规整改报告篇六
根据《关于深入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榕开马纪〔20xx〕48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现将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自查
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整治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并层层落实。经过认真梳理,目前,我局共有行政审批项目42项,其中:行政许可34项,非行政许可1项,公共服务7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处罚项目516项,行政强制30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监督检查47项。20xx年7月以来,共行使行政收费项目8项共437次,行使行政处罚项目12项共77次,目前尚未发现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行为及违法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等问题。
二.及时公开,强化督查
我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业务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的要求,积极推动权力运行网上公开工作,并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10月27日,我局将本次自查情况在局政务公开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目前我局行政职权已在马尾区政府网上向社会公开,并于近期将最新版的行政职权在网上公开。我局将根据榕马开纪〔20xx〕48号文件精神继续组织人员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不脱、力度不减,取得实效。
卫生所医保违规整改报告篇七
根据省、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结合《xx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xx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xx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标准》的标准,仁心大药房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医保定点药房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五、本药房药学技术人员按规定持有相关证件。所有员工均已购买社会保险;药房严格执行国家、省、州药品销售价格,参保人员购药时,无论选择何种支付方式,我店均实行同价。
综上所述,上年度内,本药房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两定”服务协议,认真管理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尊重和服从州、县社保管理机构的领导,每次均能准时出席社保组织的学习和召开的会议,并及时将上级精神贯彻传达到每一个员工,保证会议精神的落实。今后,我药房将继续抓好药品质量,杜绝假冒伪劣药品和不正之风,做好参保人员药品的供应工作,为我州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卫生所医保违规整改报告篇八
20xx年x月x日,xx市社保局医保检查组组织专家对我院xx年度医保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我院存在参保住院患者因病住院在所住院的科室“住院病人一览表”中“医保”标志不齐全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集医务部、护理部、医保办、审计科、财务科、信息科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整改工作,通过整改,医院医保各项工作得到了完善,保障了就诊患者的权益,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二)中医治疗项目推拿、针灸、敷药等均无治疗部位和时间;
(三)普通门诊、住院出院用药超量
(四)小切口收大换药的费用
(五)收费端没有将输密码的小键盘放在明显的位置
(一)关于“住院病人一览表”中“医保”标志不齐全的问题
医院严格要求各临床科室必须详细登记参保住院病人,并规定使用全院统一的登记符号,使用规定以外的符号登记者视为无效。
(二)关于中医治疗项目推拿、针灸、敷药等无治疗部位和时间的问题
我院加强了各科病历和处方书写规范要求,进行每月病历处方检查,尤其针对中医科,严格要求推拿、针灸、敷药等中医治疗项目要在病历中明确指出治疗部位及治疗时间,否者视为不规范病历,进行全院通报,并处罚相应个人。
(三)关于普通门诊、住院出院用药超量的问题
我院实行了“门诊处方药物专项检查”方案,针对科室制定门诊处方的用药指标,定期进行门诊处方检查,并由质控科、药剂科、医务部根据相关标准规范联合评估处方用药合格率,对于用药过量,无指征用药者进行每月公示,并处于惩罚。
(四)关于小切口收大换药的费用的问题
小伤口换药(收费标准为元)收取大伤口换药费用(收费标准为元)。经我院自查,主要为医生对伤口大小尺度把握不到位,把小伤口误定为大伤口,造成多收费。今年1-8月,共多收人次,多收费用元。针对存在的问题,医院组织财务科、审计科及临床科室护士长,再次认真学习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把握好伤口大小尺度,并严格按照标准收费。同时对照收费标准自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确保不出现不合理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情况。
(五)关于收费端没有将输密码的小键盘放在明显的位置的问题
医院已门诊收费处、出入院办理处各个收费窗口安装了小键盘,并摆放在明显位置,方便患者输入医保卡密码。
通过这次整改工作,我院无论在政策把握上还是医院管理上都有了新的进步和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严格落实医保的各项政策和要求,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严把政策关,从细节入手,加强管理,处理好内部运行机制与对外窗口服务的关系,把我院的医保工作做好,为全市医保工作顺利开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