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是一种有效的学习和成长方式,通过请教领导可以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那么在请示时,我们应该如何表达自己的问题和请求?请示是一种合作的表现,以下是一些团队请示的案例和经验总结,希望能帮助大家建立更加良好的团队关系。
印章介绍信管理规定篇一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印章管理,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运营,维护公司信誉,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印章使用范围
第一条: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第二条:公司行政公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3、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4、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5、公司章程、协议。6、员工调动。7、员工的任免聘用。、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第三条: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2、各类经济合同等。
第四条: 公司法人私章或总经理私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第五条: 财务专用章,法人财务印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第六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第七条:子公司的公章由公司总部领导指定专人到综合办办理公章领用手续,负责公章保管,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制定子公司的公章使用规定,报总部批准后严格执行。
三、印章管理 第八条:公司印章按部门职责分工,由专人保管。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定移交登记表。
第九条:印章损坏,由公司下文件申明停止使用,办公室将印章统一登记,收缴销毁。
第十条: 公司行政公章等重要公章被盗或丢失,需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登报申明作废。
第十一条:印章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印章。使用公司行政公章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印章保管人盖戳。对外重大投资、合资、合作协议在盖合同专用章前,需经总经理审批。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或总经理私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化工业务部的合同专用章,由专职人员负责日常保管,其使用必须严格按照业务审批流程进行,只有在业务计划获得审批后,方能盖章。
第十二条:印章使用须严格用章登记程序。印章使用,首先由用章人经有权审批人或被授权人审批后,由印章保管人根据审批规定的使用范围在“用章登记簿”上做好登记,印章使用人签字,然后盖章。如遇紧急情况,审批人外出,审批人可电话批示印章保管人用章,但事后必须办审批和登记手续。“用章登记簿”由印章保管人保管。印章禁止带出公司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必要时由综合办人员携带前往,用后立即带回。
第十三条:公章一律不得在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空白文件等上加盖公司印章。(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公章一般应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下班后停止使用公章。
第十四条:非特殊情况不准携带印章外出或外借。
第十五条:印章保管人必须书面承诺严格执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私自使用印章,不因任何人指使、要求而违规用章。印章管理审批人必须书面承诺将严格执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违规审批或运用权力压服印章保管人违规用章。印章管理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人保留,一份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四、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对违规刻章使用、管理的行为和行为人追究行政、经济到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凡擅自私刻公司印章给予除名处理。
印章介绍信管理规定篇二
学校印章的使用及管理规定印章的.使用:
1、学校校印
凡以学校名义向上级有关部门所作的书面报告请示等,经学校领导审阅同意后可用校印。
上级各部门要求学校有关部门填报的各种报表经经办人填好签字,送交学校主管领导审阅后,方可用章。
我校人员对外联系工作所开的介绍信以及证明信(证明我校人员的身份,经历、学历或其它有关事宜真实性)可用校章。
学校颁发的各类证书、奖状、奖品,可用校印。
办理教职工工作证、学生证、学生毕业证等证件,可用校印。
2.财务专用章
学校开的专用支票,转帐支票,在责任用章后可使用财务专用章。
3.党支部印章
凡以学校党支部的名义向教育行政部门党组写的请示、汇报材料,经学校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审阅同意以后,可用支部印章。
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考查登记表和入党志愿书上的“支部意见”、“支部决议”栏,以及以支部的名义,外出联系工作,党员调出所转的组织关系,可使用支部印章。
学校教职工的政审材料以及学生的毕业升学政审材料可用支部印章。
4.工会印章
以学校工会名义向上级工会组织写的请示、汇报材料,工会的财务开支,可使用工会印章。
5.其他印章
以教务处、德育处、校团委等部门名义向上级组织写的请示、汇报材料,填报的各种报表等可使用处室印章。
印章的管理:
1、学校印章由学校行政秘书负责日常管理使用,其它人不得携章外出办事。若确需携章外出办事应有行政秘书同往按印章使用规定用章。介绍信,证明信,各种表格等需写(填)好内容后才用章。
2、财务专用章由学校财务负责人负责日常管理使用。
3、党支部印章由学校人事秘书负责日常管理使用。
4、工会印章由工会副主席负责日常管理使用。
5、其它印章由相关处室负责人日常管理使用。
印章介绍信管理规定篇三
一、印章管理
1.印章刻制。刻制印章是印章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上都苑需刻制新印章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部门需刻制新印章,需写出报告,并附上新印章的名称、式样和规格,报经主任批准后,方可到当地公安部门申请刻制。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备查。启用新印章,应选择好时间,并提前向有关单位发出正式启用印章的通知。
2.印章保管。上都苑的公章和上都苑领导的私章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由专人专管。部门的印章指定专人保管。
3.印章使用。印章使用要做到:严格手续、认真审核、详细登记、盖章正规。印章使用必须经批准,权限可分级掌握。使用部门的印章,须经部门领导批准;使用上都苑印章,重要事项要经主任审批,一般事宜由办公室主任审批,并进行登记。
4.印章停用。由于机构变动或撤销等原因而造成的印章停用,按规定进行清理,并将停用印章归办公室统一保管,办好移交手续。个人印章退给本人。经报请主任批准后,按规定将停用印章存档或销毁。
二、介绍信管理
上都苑介绍信一般由总经理办公室保管和开具。开具介绍信要严格履行审核手续。重要事宜需由部门经理签字,办公室主任审批,方可开具介绍信。严禁开出空白介绍信。
印章介绍信管理规定篇四
1、机关印章和部门印章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一切用印都要通过管理人员。保管印章要牢固加锁,防止被盗。
2、实行用印申请制度,用印需由科室负责人在“用印申请单”上签字,较大事项须由主管领导签字。用印时接受印章管理人员审查,并由用印人在用印登记本上登记用印内容。
3、使用印章要在办公室内,一般不得将印章携出机关以外使用;特殊情况,必须经局领导批准交印章管理人员监护,方可外出使用。
4、一般发文,凭领导人签发意见用印。因公出差证明或介绍信等用印,由管理印章人员或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掌握。
5、禁止在空白信纸或其他无内容的纸张上用印。
6、职工个人需要出具证明和介绍信的'用印,一般情况须经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同意,特殊情况须经局领导签字批准。
7、凡涉及经济合同、承包书等内容担保用印,严加管理。局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必须了解具体内容。否则,不予用印。
8、对不符合印章管理有关规定的用印要求,印章管理人员应坚持原则,坚决拒绝。
9、业务部门的印鉴,除本系统或对口业务(含地方政府)部门使用外,一律不作长垣河务局对外印鉴使用。长垣河务局对外使用印鉴只限于“新乡黄河河务局长垣黄河河务局”、“新乡黄河河务局长垣黄河河务局办公室”、“长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黄河防汛办公室”、“新乡黄河河务局长垣黄河水政监察大队”四枚印章。
印章介绍信管理规定篇五
一、使用1.凡加盖教育局公章,须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授权批准;如属发文用印,须有主要局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发意见,留原文稿和正本文件2份存档。
2.重要的合同、协议、申报审批表,须经业务科室提出意见,经班子会研究通过后,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签,方可用印;以教育局名义颁发的奖状、锦旗、聘书及其他证书,须有相关文件为依据,验印必须手续齐全,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签,方可用印。
3.印章使用原则上限于正常办公时间内,印章管理人员不得为他人盖空白便条、空白证明。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在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后办公室派专人带公章同往。
二、登记设立用印登记册,凡出具不留存根的证明或介绍信,均要
做好用印登记,同时管理好用印存根和登记册,以备查验和归档。
三、保管1.印章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一切用印都要通过印章管理人员。印章管理人员不得将印章委托他人代管、代用。
2.保管印章要牢固加锁防盗,用完印章要随手锁好,切勿敞开保管柜或任意放置在办公桌上。
3.印章管理人员要注意保养印章,经常清洗,以保证盖印端正、清晰。
四、其它局机关各科室各部门和下属单位的印章管理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