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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题目(通用14篇)

时间:2023-12-27 17:05:56 作者:薇儿

阅读一本好书后,写读后感能够将自己的思绪和情感转化为文字,将内心的触动和共鸣与他人分享。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精彩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大家的写作带来一些灵感和启示。

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神秘。

阅读这本书的`过程简直可以用"享受"二字来形容都不为过,生动形象的语言为我们勾勒出了秀丽恢宏的蜀藏河川风光,还有那古老而又神秘的藏族风情和土司历史。

《尘埃落定》读后感

9小时45分钟读完这本书,越深入越喜欢。如果让我评价,这是一直以来对我影响最大的一本书,不是说他是最好的一本书,而是说他是让我获得最多见解的一本书。尘埃落定,一切归于无,宇宙浩瀚,每个人都是一粒尘埃。

以前觉得自己心比天高,觉得自己与众不同,甚至自满,自大,自诩为聪明人,却不知道是真的傻。

二少爷就像作为一个局外人,来人间走一遭,他说上天安排他来就是为了见证土司制度从兴盛到瓦解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或许有时候,像二少爷一样,我们跳出世俗的圈套来看待一件事情,会变得更加清晰明朗。每天清晨醒来,他问,我是谁?我在哪?简单又深刻的问题,好像每天赋予自己新的身份定义,才一直清楚明白的活着。

带着善意和爱对待别人才能获得真正的忠诚,傻子少爷始终能拥有人心,受人拥戴,因为他没有把自己和他人区别对待,一个人无论能力与地位多高都要有一颗谦逊的心,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每一个人都或多或少能教给你一些东西,这一点是我该努力学习和改变的。

人要善于等待,有些事情不必去找,到时候自然就会发生,珍惜当下,少想未来。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所有事情都有正反两面,一件表面是坏事的`事情发生时,一定要用积极的眼光去辩证的看问题,会有助于自己调整心态,早日走出困境。

人是最难看清自己的。

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小说,它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到终结的历史。简单的叙述,却有无限的张力,留给人无限的感慨。小说展现给我们的是一个陌生的世界,一个独立完整的世界,一个存在着土司制度的世界。在那样的世界里,有各种各样的人,每天都在上演着各种各样的把戏,各种各样的纷争。

小说讲述的了一个跌宕而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众人眼中的聪明人,是理所当然的继承人,另一个是土司和汉人太太生的傻儿子,偶尔会道破天机的傻儿子。麦其土司因为栽种了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而迅速富足,成为了最强大的土司。后来,别的土司为了像麦其土司一样富裕。可麦其土司这边,却在傻儿子的建议下,改种了麦子,结果次年只有麦其土司的领地收获了麦子,造成了麦子供不应求,麦其土司越发强大。其余部落的缺粮灾难让粮食丰足的麦其土司家的傻儿子发起了卖麦贸易,建立起边疆城镇,茶马互市。与此同时,两个儿子关于吐司继承权的争夺也激烈地进行时。在这看起来似乎是麦其家辉煌鼎盛的时候,随着汉人解放军的进入,所有的东西随着旧的土司制度土崩瓦解,一切尘埃落定,只剩下一片死一般的沉寂。

我很喜欢小说的名字:尘埃落定。世间一切的繁荣与浮华不过是千千万万尘埃组成的.,借着风,在空中飞扬、舞蹈,可当风过雨后,尘埃落定了,便什么都不存在了。我们每个人不都是天地间一粒飘忽不定的尘埃吗?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美女,不论你在人生的舞台,甚至于历史的舞台上扮演着多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历史来说,终究也只是一粒尘埃而已。风轻轻一吹,便不留任何痕迹。所以,那些功与名、钱与权、食与色的追逐没有太大的必要,生死沉浮也终究不过梦一场,何况是那些如云烟的人生的起伏。一切都是浮云,一切不过尘埃。

书中的傻子实在是谙熟这些道理的聪明人,他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尘埃落定》读后感

对当代文学,我接触的时间很晚。在其他同学读完了当代所有作家的作品时,我还像个六年级的小学生那样,惊喜地徘徊在当代文学的书架间。当代作家写下的作品,其数量与古代作家流传下来的作品旗鼓相当,这时我才知道有当代作家作品的存在这回事。

这一点也不奇怪,我出生于一个闭塞的小山村,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村子里一户相对富裕的人家才买进了第一台电视机。我的整个成长过程中,与文学作品几乎没有接触的机会。环境的闭塞是一方面的原因,我们那里流行各种盗版武侠小说、言情小说,而我对这些小说一向很警惕,老师也不许我读这样的“闲书”,所以,直到现在我也是对武侠、言情小说不闻不问,无法排遣内心那种焦虑——为功名而读书,绝不读“闲书”的戒条一直在起作用;另一方面,家境贫寒,买不起书(连吃饭都成问题,哪还有钱买书),读书无非是为了考上大学,于是除了课本,就没有别的读物。

等到我终于考上大学,解放了,当其他同学痛痛快快谈恋爱、沉醉在网络游戏中的时候,我向图书馆发起了进攻,似乎是要补偿少年时代的不足,要阅读个够——当然,也是抱着解开心中困惑的目的去读书的。

我的一位舍友,也是同班同学,他有一本《尘埃落定》,放在他的书架上。这位同学很有趣,他本人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却再买了一套鼠标、鼠标垫、耳麦,却常常邀几个同学去网吧打游戏。他知道我是个穷光蛋,没钱,所以从不拉我去网吧。可见穷也有好处,不会跟着他们混,没有能力去空耗光阴。当我发现这本书后,向他借阅。他很高兴,同意了。于是我一口气将《尘埃落定》看完。

看这本书之前,我看完了美国作家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所以在看《尘埃落定》的时候,认为这是受到《喧哗与骚动》的影响后,写出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还抱着这种观念。直到最近,我才终于将这个观念纠正过来。现在我认为,并不能因为福克纳比阿来先出生,先写出《喧哗与骚动》,就认为阿来受了福克纳的影响,而是我这个读者莫名其妙将两位作家牵扯到一起了。

为何?《喧哗与骚动》写了一个白痴班吉。《尘埃落定》写了一个白痴土司的二儿子。《喧哗与骚动》是一部史诗式的作品。《尘埃落定》写的是西藏土司制度的辉煌、没落、灭亡,也是一部史诗。即,同样的叙述角度,同样是史诗,两方面的类似,使我将两部作品牵扯到了一起。

不同的地方是,《喧哗与骚动》用四个叙述角度讲述同一个家族的历史,这是这部作品特定的文本结构;而《尘埃落定》的叙述角度一直没有变过,都是土司的白痴二儿子。

我甚至还想起了南非作家库切的作品《迈克尔k:生平及其年代》来,这本书同样写的是一个智商低下的.人,也是一部史诗式的作品。难不成我要说,库切受福克纳的影响?或许有可能。我相信,在库切获诺贝尔文学奖之前,恐怕鲜有中国人知道库切是何许人也,库切依旧身处那块大陆,被中国挡在门外。所以,阿来也不可能受库切的影响。

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我的高中语文老师对近代文学的排序,即“鲁郭茅,巴老曹”。当时我太年轻,无法读懂鲁迅,其他作家的作品,也很少读(没有机会读到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有一次,我看了巴金先生的一篇名叫《春天里的秋天》的小说,讲的是一名女子违背父亲的意愿,按照自己的想法,与一名青年自由恋爱,同居。后来日子过不下去了,被父亲接回家,自杀了。男青年听到这个消息后,悲伤不已。我读完这篇小说后,很是失望。如果自由恋爱没有好的结局,青年们的努力竟然得到这么一个悲惨的结局,完全没有希望,我们所有的青年差不多都要这么病态地活下去了。后来又看了鲁迅写的小说《伤逝》。调子是压抑低沉的,使人喘不过气来。或许只有了解了鲁迅和巴金所处的那个时代,才能够理解他们的小说。

当我一口气读完《尘埃落定》后,内心竟然是无比畅快,充分体会到了阅读的乐趣,与之前读《春天里的秋天》这样的小说的压抑心境截然相反。阿来写的也是死亡和没落,为什么就那么令人舒畅呢?当时我就想,《尘埃落定》这本书怎么就没有得什么奖,广泛流传呢?这绝对是一本好书。后来才知道这本书是矛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而且被选入了中国百年百种文学作品。我认为这与这本书达到的成就是完全相称的。能够阅读《喧哗和骚动》、《迈克尔k:生平及其年代》的我,同样能够从阅读《尘埃落定》这本书中得到乐趣——一种心灵的震撼,被牢牢吸引住。

《尘埃落定》里写的这个白痴,竟然比一个正常人更能适应生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白痴死的时候也相当冷静,他知道新时代来了,他死得很坦然。

我想,这与阿来身处一个全新的时代有关。阿来处在这个有希望的时代,所以欢欢喜喜地埋葬了土司和土司制度,迎接新生活。土司的权利再至高无上,再神气,也消失不见了。土司部落之间的战争,利益冲突,写得那么真实,丝毫没有人工化的痕迹。我用语言无法准确描述出它的种种妙处。我甚至认为,如果不是身处这种文化之中,如果不是考察了很多的资料,根本写不出这样的小说来。它是对过去历史的再现。人物的生与死、爱与恨、对与错,都随着历史远去,当我们面对这段历史时,有的只是惊心动魄,不知所措。

只有在我学习了某种文艺理论,才能如批评家所愿意看到的那样评论这部作品。也是,如果没有一种理论作为指导,批评从何开始?作为一名读者毕竟要简单得多。我是虔诚的读者,不是批评家。我只是写出我的读后感而已。

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我读了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尘埃落定》时,便被作者阿来笔下神秘的世界吸引住了,也有很深的感触。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神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麦其土司在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

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英雄。

"得民心者得天下","识时务者为俊杰",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夸张,有些脱离现实的轨道;而有人则认为正是有了他的天马行空,才使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我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是一支用心歌唱的曲子。于是,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读后感

傻子没有哲学,把傻当成一种哲学就是另外一种含义了,叫装“傻”。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

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于是,电视剧《尘埃落定》换了一种可以让人接受的结局:西藏解放了,土司变成平民了,傻少爷也老了,一脸“傻”笑地接受藏民献上的哈达。

一、仇恨。

故事开始的第一个仇恨是:二少爷家的奶娘和许多下人一样,洞悉了土司家的许多秘密,就不再那么规矩了。她也以为我很傻,常当着我的面说:“主子,呸!下人,呸!”。这根丝般的仇恨越拉越长,让我们看到土司制度就是一种用仇恨编织起来的制度。

藏语“辖日”--“骨头”被叫做种姓,“骨头”将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是家奴。森严的等级,压抑了许多的仇恨,有土司与土司的、有土司与他的儿子的、土司家大少爷与二少爷的、土司与头人的,就是看似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巴门喇嘛也是冤家对头。

麦其土司是将这一切仇恨串起来的那根丝:因为爱上了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与查查头人结了仇。于是许诺给多吉次仁以“头人”的位置,让他杀了查查头人,又言而无信,将多吉次仁的尸体吊在行刑柱上,当众说他是想做“头人”谋反而被处死的。麦其土司成了“正义”的化身之后,不知不觉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吉次仁的两个儿子成了他的仇家。为了垄断种植鸦片的巨大利益,他又与周围的土司结了仇。

汪波土司为偷盗罂粟种子,让手下人把种子藏在耳朵里,麦其土司万万也想不到汪波土司的勇士们提出的一个小小要求“在我眼睛还没闭上时,我的头颅送到主人手里”竟是为他送去了鸦片种子。此后,麦其土司以此为借口发动了“罂粟花战争”。当然,这场战争并没有让麦其土司获得鸦片种植的垄断权,许多土司的领地都开出了漂亮罂粟花。若问他们的种子是哪来的,土司们一定会用麦其家傻瓜儿子的口吻说:“是风吹过来的,鸟的翅膀来过来的”。围绕着麦其土司,嘎济活佛与巴门喇嘛争宠成了冤家。嘎济活佛因为没看清时势,将二少爷的叔叔说成是最合适的土司继承人,不料事与愿违,二少爷的叔叔没有当上土司。

新土司继位后,重建家庙,并请来了巴门喇嘛,自此嘎济活佛饱受冷遇。这时偏偏又来了个拉萨僧人翁波意西推行新派宗教,又卷入是非之中。这位狂热的教徒没有看清宗教卷入了权力斗争。没有麦其土司支持的新教陷入困境,最后,他不得不与嘎济活佛辩法。辩法中,翁波意西说了一句所有土司都不爱听的实话:“将来不会再有土司了。”于是他失去了舌头。他成了麦其土司的书记官后,神迹般的又长出舌头,能说话了,又说了一句麦其土司不爱听的话:应该让傻子二少爷来当土司。于是他第二次失去了舌头。

生活在“仇恨”的世界中,傻瓜二少爷自有一套验证“仇恨”的办法。比如,因为无意中发现了汪波土司用耳朵来偷罂粟种子后,哥哥对傻瓜偶尔表现的聪明“刻骨仇恨”,因为自己从此没法表现的更“聪明”了,于是总说风凉话。傻弟弟偏不识趣,不经意的点破他“不象麦其家的人”,就煽了他一耳光。傻瓜弟弟捂着脸,总想证明被怀有“仇恨的人打的,是不痛的”,于是四处找人验证。下人们不肯打,哥哥气呼呼的转背就走了,最后是银匠不客气,拿了鞭子抽了他。银匠恨他,认为傻瓜曾经夺走了他心爱的桑吉卓玛。傻少爷最终得到了答案---不痛。

二、聪明与仇恨。

聪明总想表现自己的智慧,聪明就成了一种负担。《红楼梦》中有一首《聪明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的性命.......”这首歌是暗喻荣宁两府的当权者凤姐--王熙凤的。聪明人最会盘算自己的利益,机关算尽,最终引来了仇恨,引来杀身之祸。麦其家大少爷为表现自己的聪明劳了不少神,也争得了正统继承权,他好战,好杀戳,最后被引来的仇恨杀死。

麦其家大二爷,自认为是个傻子。他尝到了当傻子的好处,不管做错什么事,别人都会理解:“他是个傻子”,聪明人则要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傻子弟弟不会与哥哥争夺继承权,很自然的就取得了哥哥的爱护;当给这个傻子有独立决策权时,他又出人意料的作出了聪明的决定: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时,他决定种小麦;当别人受到饥荒危胁时,他把粮食买出去,赚了一大笔钱。还有每天给挨饿的人炒小麦,最后不费一枪一弹使得雪巴拉土司的几个村子归顺,雪巴拉土司心甘情愿的送上了这几个村子的印信;他以粮食交换,娶到了茸贡土司漂亮的女儿塔娜。当一切好运都降临在这个傻子头上,他哥哥忌妒了,他与哥哥的仇恨也开始了。现在应该回答一下二少爷到底是聪明还是傻的问题,大少爷说他是“装傻”,将要被割舌头的翁波意西说:“都说少爷是个傻子,可我要说少爷是个聪明人,因为傻才聪明。”

这个傻子到底聪明在什么地方?

他的傻,化解了仇恨。

没有人会恨一个傻瓜,甚至仇人都不肯杀他;只有傻瓜才会把最好的武器给他的敌人,让敌人与敌人彼此仇恨;傻瓜才会把坚固的城墙拆了,让那里变成市场。这个傻瓜为什么不会想暴露在自己眼皮之下的杀手杀了?而且要以傻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以为,死了,人世间的仇恨便没有了。最后一切化为尘埃--尘埃落定。结束仇恨,这就是傻子的哲学。

一个傻瓜向一个虔诚的教徒说:“你们为什么要彼此仇恨?”

经过冥想之后,虔诚的教徒翁波意西心里已经没有多少对别的教派的仇恨了,但他还必须面对别的教派的仇恨。仇恨,你可以不恨,却不能阻止别人的仇恨。这个教徒自言自语:“为什么宗教没以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宗教卷入权力斗争之后,爱与恨都是不可越逾的。

卸去了聪明的包袱,聪明渐渐淡泊安静下来,聪明人叹口气说:“难得糊涂”,旁边便有人说聪明人“大智若愚”。其实,这不过是另一种聪明的方式罢了,其实聪明很累人。

三、权力、聪明与仇恨。

聪明人终于获得了权力,权力制造了仇恨,仇恨最终毁灭了一个个聪明人。权力,是让人害怕的,掌权者从来不害怕————许多所谓的国家权力都是用仇恨堆彻起来的,当仇恨越集越多时,害怕的人便越来越少,权力就会与着聪明人一道毁灭。

傻瓜在一天之内记下了两句名言,一句是翁波意西的“为什么宗教没以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另一句是小行刑人尔依的:“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才会害怕。”行刑人代表国家使用迫害权、杀戳权,不管被害人怎样凄惨、怀有怎样仇恨,都不会恨他,他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害怕行刑人,害怕他身后站着的国家权力。行刑人在土司的领地象个瘟神,人们总当他们不存在,行刑人一家也不愿与别人交往。而傻瓜二少爷却与这个别人不敢接近的行刑人的儿子成了好朋友,走到他家去看令人触目惊心的刑具,刑具的后面站着权力。楼上是受刑人的衣服,衣服上面沾满了血迹,血迹凝聚着仇恨。

傻瓜不知道害怕,但他知道仇恨。傻瓜本来没有权力欲望,权力是聪明人教给他的。傻瓜二少爷从边境凯旋回来后,小行刑人的父亲感慨的说:“我儿子跟着你出息了!”索郎泽郎的母亲在他鞋子上磕头,磕的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妻子塔娜更希望他能当上麦其土司。于是傻子说了:“我也要当土司!”原来,这土司是为别人当的。一个当土司的机遇就展现在他面前:哑巴书记官翁波意西突然会说话了,嘎济活佛说这是神的启示,一刹那,人潮便将他抬起来冲出官寨,将官寨外的麦田踏平了。就在此时,权力与他失之交臂,他没有控制人潮的方向,不然他就已经坐在麦其土司的位置上了。

父亲与哥哥开始恨他了,妻子塔娜也恨他是个傻瓜,与他哥哥偷起情来。傻瓜开始仇恨,他从行刑人那里取来一件紫色的血衣,把他披在身上。这件血衣带着前世的仇恨,象冤魂一样附在这傻瓜身上,傻瓜于是有了前所未有的勇气。麦其土司害怕了,以为看到了一个死去的人,吓出病来了。最后,胆小的杀手得了这件血衣,把它披在身上,这件衣带着土司制度所有的新仇与旧恨,他不敢惧怕土司的权力了,鼓起勇气杀了未来的麦其土司————大少爷。

权力总被聪明人所使用,并制造仇恨。而傻瓜使用权力的时代便是天下无权的时代,一切全靠民众自治,《论语》:无为而治,其舜与,恭其正南而已。无为而治,便是天下无权的时代。当然,大舜帝不是个傻瓜,只是个厚道人,不会记仇。傻瓜二少爷能拆掉备战的城墙,把敌人土司都请到这个边境官寨里来。

土司的权力是世袭的,行刑人与书记官也是。第三代书记官搞秉笔直书,被土司杀了以后便没有书记官了,然而行刑人仍在。索郎泽郎羡慕小行刑人尔依,一生下来就能杀人,忿忿的说:“这个世界真不公平!”有人说:“有人生下来就做土司,公平么?”索郎泽郎便哑口无言了。世袭,断掉了许多人的非份之想,平息了许多争斗,就如傻子二少爷要安心做傻瓜一样。

四、欲望与诱惑。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毒品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毒品,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尘埃落定读后感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读这本书时间是20xx年2月12日,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尘埃落定读后感

如同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一般,高潮迭起。主人公一步步地赢得了族人们的爱戴,娶到最美丽的土司之女为妻,并如同先知那样在麦其土司家势力达到盛极之时预言土司制度十年后将土崩瓦解。小说的内容涉及了与权利紧紧交缠之下的亲情、爱情、友情、复杂的人性,背叛、斗争、复仇、以及人物冥冥中的宿命。但高潮总有谢幕的一天,麦其家的'仇人早年发下了复仇的毒誓,最后麦其土司一家死于仇人的儿子之手。这一个个神奇的故事情节串联起来构成了一个紧密交缠着的圈环,将整个小说框架完美的和故事情节契合在一起。

《尘埃落定》读后感

历史的车轮永远会碾向前方,是我们无法改变的。它总会用一种文明取代另一种低级的文明。我们可以想象那消失的土司制度曾经在这片土地上辉煌灿烂的历史,又是如何以尘埃的形式烟消云散的,最终落在历史的这片净土上。而这本书的名字恰好叫"尘埃落定",一切仿佛都昭然若是了。尘埃落定,书中人们的命运是早已经注定好了的,无法改变。而作者恰巧的把自己对于老麦其土司一家的命运通过"傻子少爷"的话暗示出来,物极必反,盛极必衰,他们最终还是会无法避免的走向毁灭。

当解放军整齐的脚步声响起的.时候,麦其家迎来了毁灭,土司制度也随之土崩瓦解,也预示着整个西藏将迎来另一种符合时代发展的新制度,新文化,他们的思想不再被土司制度所束缚,这是充满光明与希望的西藏。而"傻子少爷"也最终死于仇人之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的这个世界就从"傻子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

《尘埃落定》读后感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xx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的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尘埃落定》读后感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宠辱不惊,闲看书卷奥秘;去留无意,漫随书卷人生。阅书,读己,领悟精髓。

感悟。

就像书里写到的:“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傻子往往有更高的眼界,能决定许多聪明人的命运”

撇开浓重的权力争斗色彩,随着故事的推进,岁月的流逝,《尘埃落定》更多让人去思考聪明和傻,也让我们越来越感到“傻”很多时候其实往往意味着超越与自由,傻子能懂得,聪明人未必能懂。

因为有时候聪明人并不是真正的聪明,只是某种程度上的聪明或者把自己看成过于聪明,当他们把自己所认为的事当作是正确的,总是相信自己能掌控自己的方向,往往造成聪明反被聪明误的结局。

但是傻子不会,因为他的'基础就是傻,所以他做什么,都有很大的几率变成他们人生中的转折点。

文中那一句:“就在这时,我突然明白,就是以一个傻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也不是完美无缺的。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你不要它,它就好好地在那里,保持着它的完整、它的纯粹,一旦到了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全部得到,这就是人性。”让我觉得尤为印象深刻。

让我们不妨放下自己的聪明,用傻子这样的视角去看一看世界吧,也许反而会得到聪明人所没有的智慧。

傻子被父亲派往边界的路上,一路有许多前来寻找粮食的饥民跟在他们队伍的前面或者后面,傻子停下来吃饭的时候,他都会叫手下的人去给他们送些吃食,因为这个他们都说麦琪家的二少爷是仁慈的少爷。

傻子在北边找了人替麦琪家去打仗,自己趁着别的土司打仗的时候,叫侍女卓玛在河边架起五口大锅炒麦子,把麦子沿牛油放进锅里煮,香味在晴空下飘的很远很远。很多饥民吃饱以后就来为傻子干活了,活干完之后,人们还是不愿意离开,并且把自己的家人都带了过来,就这样不费一兵一卒拉雪巴土司手下有好几千人都投到了麦琪家。

而他的哥哥在南方边界领兵奔赴战斗,用武力征服试图征服更多的土地和百姓,可这是一个饥荒之年,对于饥民来说,一顿饱餐才是最需要的,也是最有吸引力的。

以暴制暴,以强克强是人们通常的逻辑,但是,真正的高手,从来都是以柔克刚,以弱克强。

暴力只能胜过一时,却胜不了永远,只能胜表面,却不能服人心。人最强大的不是暴力,而是美与仁慈,人心甘情愿浮在脚下的,从来也不是暴力,而是春风化雨般沁人心肺的东西。就好像在饥荒年代,麦子永远有着比枪炮还大的威力。

《尘埃落定》中,描写的不光只但但是对权力的争斗,也有悠远绵长的爱情。

对于傻子少爷来说,与茸贡土司之女塔娜之间的爱是他一生中经历的最刻骨铭心的爱情,对塔娜的爱意在见到她的那一瞬间就像火山喷发出来一样,热烈浓厚而又狂躁。

但是对于塔娜来说,他们的结合却并非是两相情愿的爱情。嫁给傻子只是母亲茸贡土司为了换取粮食和避免战乱所安排的一个交易。对塔娜来说她和傻子并没有爱情,她的心是痛苦而矛盾的,就如书中塔娜所言:“你配不上我,你无法让我做一个忠贞的女人”。

从书中的故事回到现实生活,我们很多时候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有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决定的,也有些东西是我们甘心付出代价去换取的。

付出健康去换取高薪酬;付出青春去爱一个人;付出时间换取一份事业;付出金钱去买来让自己快乐的东西,这个世界没有什么不要付出代价,可凡事皆有代价,得失都在一心之间。

而那些曾经渴望得到的东西,得到之后,感觉真的好吗?其实,也未必。

“欢乐与悲伤,幸福与痛苦,获得与失落,所有这些需要,从他们让感情承载的重荷来看,生活在此处与彼处,生活在此时与彼时,并没有太大的区别……”故事里面的角色与我们大家有同样的名字:人。我们终归是逃脱不了成为尘埃在人世间落定的宿命。而我们能做的或许就只是在落定之前,尽可能地按照自己的方式飞舞,并为曾经的繁华准备一次完美的谢幕!

《尘埃落定》读后感

不知道大家都是怎么选择开始阅读一本书的?我都会看推荐,豆瓣、当当、新浪等,再去找找这本书的简介,看看是否对自己的口味。因为个人偏见,导致我错过很多好书,也甚是遗憾。说起《尘埃落定》,开始的初衷是了解不同的民族文化,和特定时期的历史故事,有《还珠格格》里的土司,有活佛、喇嘛等,真的开始阅读之后,发现打动我的也不在是那个历史氛围,而是那个“傻子”。

一个“傻子”有什么可值得写的呢?你绝对想象不到他还是男主人公。

一个会每日起床前反思自己的人,谁说不是头脑最清醒的呢?不是有句话说“吾日三省吾身”吗,可见是个智者了。

似乎其中还有点居安思危的意思,在我们安稳的.现状下,要考虑未来的风险,否则总归要被淘汰。虽然说,每天早上起来,我们都在生存和生活之间选择,但是怎么生存,如何生活,也是一门学问。过得好与不好,显而易见。一个人的面貌状态,就可以反映出幸福值,正如一个人的言语,可以透露他的心思。所以,沉默是金不无缘由,正如言多必失是一个道理。我换过几次工作,每次接触的行业不同,身边同事的年龄层不同,人生观和世界观真的差别很大,弄得我适应的很是费力。后来慢慢的,坚持做自己,就不会有那么多困扰了。

这本书的名字很应景,真的很巧了,在2018年底,读一本名叫《尘埃落定》的书,可能他想讲述的是一个时代的终结,所有的恩恩怨怨、权力筹谋、情感纠葛的剧终。但于我,是一年的尾声,是告别自己也是迎接新的开始。

似乎可以听见花开的声音,在尘埃落定时。

《尘埃落定》读后感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的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尘埃落定》读后感

在读书方面,我给自己的定义是“半吊子”,何意?我总是间歇性读书,度过的大部分也都忘记了,唯一证明存在过的痕迹就是书架上日益减少的空间。所以去年买的阅读器,利用率明显也不是那么高,在有了阅读器之后,还是忍不住买纸质书。忘了是怎么突然想写读后感的,只是觉得读一本书,不是只是惊鸿一瞥,总要反思一下其中的深意,也算是不辜负这本书的价值。刚好,昨日结束了《尘埃落定》,我的读后感处女作,由此开始。

不知道大家都是怎么选择开始阅读一本书的?我都会看推荐,豆瓣、当当、新浪等,再去找找这本书的简介,看看是否对自己的口味。因为个人偏见,导致我错过很多好书,也甚是遗憾。说起《尘埃落定》,开始的初衷是了解不同的民族文化,和特定时期的历史故事,有《还珠格格》里的土司,有活佛、喇嘛等,真的开始阅读之后,发现打动我的也不在是那个历史氛围,而是那个“傻子”。

一个“傻子”有什么可值得写的呢?你绝对想象不到他还是男主人公。

一个会每日起床前反思自己的人,谁说不是头脑最清醒的呢?不是有句话说“吾日三省吾身”吗,可见是个智者了。

似乎其中还有点居安思危的意思,在我们安稳的现状下,要考虑未来的风险,否则总归要被淘汰。虽然说,每天早上起来,我们都在生存和生活之间选择,但是怎么生存,如何生活,也是一门学问。过得好与不好,显而易见。一个人的面貌状态,就可以反映出幸福值,正如一个人的言语,可以透露他的心思。所以,沉默是金不无缘由,正如言多必失是一个道理。我换过几次工作,每次接触的行业不同,身边同事的年龄层不同,人生观和世界观真的差别很大,弄得我适应的很是费力。后来慢慢的,坚持做自己,就不会有那么多困扰了。

这本书的名字很应景,真的很巧了,在20xx年底,读一本名叫《尘埃落定》的书,可能他想讲述的是一个时代的终结,所有的恩恩怨怨、权力筹谋、情感纠葛的剧终。但于我,是一年的尾声,是告别自己也是迎接新的开始。

似乎可以听见花开的声音,在尘埃落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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