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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监督工作计划(优秀20篇)

时间:2023-11-15 05:44:46 作者:琉璃 财政监督工作计划(优秀20篇)

通过撰写工作计划书,我们可以对工作内容进行全面思考,理清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工作目标。以下是一些成功人士的工作计划书分享,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有用的经验和方法。

财政监督工作计划

回顾一年来的财政监督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各级领导的支持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是搞好财监工作的首要前提;加强制度创新,改革监督方法是搞好财监工作的关键环节;坚持依法行政,服务大局是搞好财监工作内在要求;健全财监机构,强化队伍素质是搞好财监工作的重要保障;财政监督与管理紧密融合,构建财政大监督机制,是实现财政监督长效机制的发展方向。

我县财政监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形势的发展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财经监督检查职能转变还没有完全适应当前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的总体要求,财政监督还存在着“缺位”现象;二是财政执法质量和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财经领域内违纪问题仍然存在,“小金库”还未彻底铲除,可能还存在着财会做假行为;三是财监机构队伍建设滞后,财监机构增编更名还未落实。财监专职人员兼搞财政业务工作,在时间和精力上都受到很大的制约,影响到财监工作的有效开展,对预算收入征管质量、财政专项资金和重点项目的专项监督检查乏力。财政内部监督工作落后,存在着不好监督,不能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四是财监机构与税务、审计、监察以及政法等部门联合执法配合不够,财经监督的整体优势尚未充分发挥出来。四是由于受客观因素的制约,监督职责的范围和内容具有较大的局限性,在工作中存在“四多四少”现象:即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多,日常监督少;集中性和非连续性的事后监督检查多,事前、事中监督少;对财政收入检查较多,对财政支出监督少;对某个单一事项或某个环节检查多,对全方位监控及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少。同时受客观条件限制,对与地方经济发展有密切联系的企业财务管理以及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等方面存在较大的盲区,财政监督的内容和范围已无法适应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监督的广泛性、多层次、全方位监督的要求。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新的一年里认真加以改进和克服,进一步发挥为财政改革保驾护航的职能作用,促进全县财政经济健康发展。

20xx年,全县财政监督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推进徽县跨越式发展的基本要求,坚持将财政监督工作贯穿于财政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总体设计之中,贯穿于财政管理工作运行全过程之中;建立健全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的财政监督机制;加强对重大财税政策执行和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加强会计行业、企业和财政内部监督,促进提高财政部门内控水平;更新监督理念,改进监督方式,拓展监管事项,优化监管结构,坚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促进建立财政预算、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

按照这一思路,财政监督工作要重点把握好“五适应、五促进”:要适应加强财政调控和支持县域经济的形势,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适应推进县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促进深化完善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要适应加强和改善民生的需要,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要适应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的方向,促进建立透明财政和源头治腐的惩防体系;要适应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促进建立高效有序的县级公共财政运行机制。

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抓好“两个条例”的贯彻落实,逐步实现财政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高效化。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贯彻《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甘肃省财政监督条例》,切实履行两个《条例》赋予财监机构的职责,加大财政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继续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财政系统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积极探索和建立科学的财政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严格预算管理、加强增收节支、保障政策执行、维护财经秩序、提供决策参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财政法规的学习教育,制定切合实际的财政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规范监督检查执法行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财政监督质量和财政执法水平。

(二)抓好日常财政监管,努力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保证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规范和有效是财政监督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要围绕财政管理工作重点,对税收征管质量、政府非税收入征缴、政府采购行为、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及财政票据的领报缴销等情况实施日常监督。对财政预算的执行实行跟踪反馈制度,落实财监机构对有关财政拨款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年度审核制度。加强对近年来县财政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促进财政管理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三)抓好财政专项检查,着力解决财经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财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主要安排对一些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重点行业税收征管质量、重要非税收入缴纳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以强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监督检查为重点,实现对救灾资金的全程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组织对“三农”、社保、教育、卫生、灾后重建、扩大内需、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等关系民生的重大支出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继续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建立健全“小金库”专项治理长效机制。深入贯彻《会计法》,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抽查,严厉打击会计造假行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重点查纠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薄弱、随意处置国有资产、账外资产以及资产流失的问题。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严肃查处截流、坐支、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适时开展重大项目资金跟踪问效和财政绩效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职能,严肃财经纪律。

(四)抓好财政内部监督,正确履行财政源头治理和反腐败工作职责。贯彻落实《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分配过程中的权力制衡和监督机制。完善乡镇财政考核督察和会计集中核算业务稽核制度,加强财政系统内部纪检监察工作,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推行政务公开,落实首问责任制,建立健全财政部门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实施办法,保持财政干部廉洁从政、依法理财。积极完成县委、政府分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正确履行财政源头治理工作职责,深入推进财政制度改革,大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五)抓好财政督查和调研,为财政改革和发展做好参谋和服务。主动参与部门预算试点、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管理和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监督各项财政改革政策和措施的全面落实。围绕财税管理和财政经济运行中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过程中的的宣传和调研,及时反映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建议,为规范财政管理提供参考。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落实好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各项管理配套措施,保证全县恢复重建工作整体向纵深推进。

(六)抓好举报案件的核查,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本着“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的原则,认真核查群众举报案件,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建立财政违法行为举报激励机制,对有价值举报行为给予奖励,使社会各界关注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对重大财政违法违纪案例依法公告,提高财政监督的社会影响力。注重财经监督检查信息交流,与纪检、监察、税务、审计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形成联合执法机制,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努力做好县委、政府和市财监部门安排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全县财政经济健康发展。

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监督,维护财经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河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与预算内外收支相关、接受财政管理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均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财政监督检查。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财政监督检查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财税监督检查局,具体负责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业务上接受市财税监督检查局的指导。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财政部门应当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报告财政监督工作情况。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财税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举报。财政部门对举报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有功的人员,应当给予奖励。

第六条财政部门对下列事项依法实施监督:

(一)本级各部门及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

(二)本级财政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预算收入的情况;。

(三)国库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和预算支出的拨付;。

(四)政府采购的执行情况;。

(五)政府债务资金的使用、偿还及管理;。

(六)国有资本金管理;。

(七)本级预算外资金的征收、解缴、使用;。

(八)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活动;。

(九)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和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的执业质量;。

(十)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实施财税监督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接受财政监督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资金管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法律、法规改变税种和税收入库级次;。

(二)违反法律、法规办理退库;。

(三)擅自扩大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征收范围;。

(四)违反规定提取征管手续费;。

(五)截留、侵占、挪用财政收入或擅自将预算收入存入国库之外其他账户;。

(六)帐外设帐、多头开户、设立“小金库”;。

(七)虚报资金使用计划或违反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

(八)违反政府采购规定;。

(九)违反罚缴分离、票款分离规定,坐收坐支;。

(十)违反财政收支、财务会计管理的其他行为。

第八条审计、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对财政监督检查对象已作出检查结论,并能够满足财政部门履行财政监督职能需要的,财政部门应当加以利用,避免重复检查。

第九条财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关部门和被监督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根据检查的需要,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

(二)帐户开设和税收分成、退库、减免、代征、代扣、代缴的有关资料;。

(三)预算收入收纳、划分、留解、退付、拨付款项的资料;。

(四)预算外资金的收支计划和决算;。

(五)财政有偿资金的使用、管理;。

(六)资产评估、股权管理、产权登记情况及相关资料;。

(七)其他应当提供的资料和情况。

第十条财政部门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应当组成检查组,一般应于实施检查3日前向被监督检查单位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

财政部门认为事前向被监督检查单位下达检查通知对检查成效有明显不利影响的,经负责人批准,也可于进点检查时送达检查通知书。

第十一条检查组通过检查有关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查阅与检查事项有关的资料,核实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取得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检查中如有特殊需要,检查组可聘请专门机构对检查事项中某些具体问题进行鉴定。

第十三条监督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当根据检查情况,向本级财政部门提交财政监督检查报告,有违反财政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应当详细说明违法的事实和认定依据,并提出处理意见。

财政监督检查报告提交本级财政部门前,应当征求被监督检查单位意见。被监督单位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的,视为无异议。

被监督单位对财政检查报告有异议的,检查组应当进一步核实、取证。

第十四条对检查组提交的财政监督检查报告,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查,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对办结的财政监督检查的全部资料应当整理归档备查。

第十六条财政监督检查人员办理检查事项,应当廉洁自律、客观公正、依法行政,保守国家秘密和被监督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十七条被监督检查单位拒绝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财政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财政部门对违反财政管理、财务收支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有违法收入的,责令其退还或收缴,并追回违法支出。对有财政拨款的,应当暂停拨付与该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拨付的款项,责令其暂停使用或予以收回。

第十九条财政部门对被监督检查单位违反财政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对直接责任者,建议有关部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财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的,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

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工作的管理,规范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保障财政监督检查职责的履行,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以下统称财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对不属于财政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和其他事项,依法依纪移送其他机关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财政部门依法依纪实施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财政部门移送财政监督检查案件(以下简称案件移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做到事实清楚、材料齐全、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属于财政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和其他事项,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不得移送其他机关。

第五条财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对需要由税务、银行、证券、保险、海关、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其他有关主管或者监管机关处理的案件,应当依法办理案件移送。

第六条财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对依法依纪应当追究责任的公务员,财政部门无权处理的,应当将案件材料移送有关监察机关或者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任免机关处理。

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以委任、派遣等形式任命的人员以及其他人员依法依纪应当追究责任的,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七条财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认为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办理案件移送。

同一案件既涉嫌职务犯罪又涉嫌其他犯罪,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分别具有管辖权的,向案件所涉嫌主罪的管辖机关移送。

第八条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认为应当移送的案件,凡涉嫌犯罪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或者责任人员涉及副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以及其他性质、情节恶劣或者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应当报送财政部决定移送机关。

省级财政部门派出机构的移送案件,性质、情节恶劣或者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其具体情形及移送机关由省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九条财政部门向其他机关移送案件前已经作出的行政处理、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移送案件时,应当将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等案件材料一并移送其他机关。

不得以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等方式代替案件移送。

第十条财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承办机构或者承办人员认为需要案件移送的,应当向财政部门提出移送建议。

第十一条财政部门应当指定2名以上工作人员或者内部有关机构对案件是否移送进行复核。

复核人员或者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建议移送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等情形进行复核,并提出移送处理意见,报本级财政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十二条财政部门应当自接到移送处理意见之日起7日内,作出案件移送或者不予移送的决定。

决定移送的,财政部门应当明确具体的受移送机关,办理移送手续,并将案件的.有关材料及时、完整地移送受移送机关。

决定不予移送的,财政部门应当将决定的理由和依据记录在案,并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财政部门办理案件移送时,应当向受移送机关提交《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通知书》,并附下列材料:

(一)案件基本情况;。

(二)案件的检查报告或者调查报告;。

(三)已作出处理处罚的情况以及处理处罚建议;。

(四)有关证据;。

(五)涉案款物清单;。

(六)其他需要移送的材料。

第十四条财政部门向受移送机关提交《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通知书》时,应当附送案件移送通知书送达回证,并要求被移送机关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应当及时了解、掌握移送案件的进展情况。案件移送后超过30日尚未收到送达回证的,或者受理后超过90日尚未收到书面处理结果的,财政部门应当制发《财政监督检查移送案件询问函》,向受移送机关询问移送案件进展情况。

第十六条对受移送机关不接收或者不予受理的案件,财政部门仍有异议的,应当与受移送机关进行协商或者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将结果记录在案。

第十七条对其他机关移送财政部门处理的案件,财政部门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的,财政部门应当在30日内书面向移送机关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退还移送的案件材料;对予以受理的,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在90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移送机关。

第十八条财政部门应当建立案件移送登记制度,完善档案管理,及时对案件移送情况、处理结果等进行统计分析,并将有关汇总分析报告报送上一级财政部门。

第十九条上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财政部门案件移送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与受移送机关的沟通和协调。受移送机关在查处移送案件过程中,需要财政部门配合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案件移送工作中,应当移送而不移送或者违反规定移送,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月1日起施行。

财政监督工作计划

全国财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及区财政厅贯彻意见下发后,我们制定了传达贯彻会议提纲印发给全市财政系统,组织召开了全市财政系统监督工作会议;重视建章立制,健全内部的审计制度,加强财政内部管理;加大内审力度,圆满完成内审任务。组织了人力,对局内各部门的各项资金进行了全面地、彻底地清理。认真贯彻,全面落实全国财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及区财政厅贯彻意见。全国财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及区财政厅贯彻意见下发后,我们制定了传达贯彻会议提纲印发给全市财政系统,组织召开了全市财政系统监督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重视财政监察工作;重视建章立制,健全内部的审计制度,加强财政内部管理;重视会计工作,加强会计规范化管理。

对财政的预算资金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清理,加大内审力度,圆满完成内审任务。从去年9月开始,我局组织了人力,对局内各部门的各项资金进行了全面地、彻底地清理,继续抓好内部审计工作,完成对国债服务部、国债办、财政研究所、彩宏公司、彩华公司、局工会、局基建等部门的帐务进行清理,处理遗留问题。通过清理摸清了家底,掌握了财政资金的运行和分布情况,为财政今后工作奠定基础。

完成上级财政部门对下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今年五月开展对下级财政部门的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监督工作。十月底已全部完成对两县、四城区、高新区、郊区财政局的监督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县、区财政都存在有违规资金、以拨代支、虚列支等现象。全面分析了城区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同时,也感觉到加强城区的财政管理势在必行,并对今后如何加强城区财政管理提出建议性意见。今年4月份监督科与基建科的同志到城区财政局,检查各个城区城市维护费的收支执行情况,是否专款专用,避免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

完成对社会中介机构报表审计监督检查培训工作。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培训,观看财政部有关监督检查方面的录象报告,为开展检查工作做好事前准备工作。认真贯彻全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对社会中介机构报表审计督检查试点工作。如何对社会中介机构工作质量进行再监督是我们今后的重点工作。为此,我们开始对社会中介机构报表审计工作质量进行抽查,目前该项工作尚未结束。

完成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为贯彻落实监察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联合开展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市监察局、计委、财政局三部门抽调人员建立了联合监督检查组,于今年八月对我市使用国债资金的5个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并对今后进一步强化国债工程质量和资金管理提出意见及建议。

完善财务总监制度,派驻到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总监,在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派驻单位提供可操作的意见建议,帮助企业用好用活各项政策,在做好服务的同时达到监督的目的。

财务总监参与企业改组改制方案的制定、指导企业落实目标成本责任制、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为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131条帮助企业减少不合理税费142万元协助企业查出小金库和帐外资金3375万元查出隐瞒税金3608万元查出违规动用财政性资金807万元查出成本不实1.52亿元协助检查入库税费1.02亿元协助企业收回各种资金5亿元参与重大事项联签1299项。

开展清查小金库工作。通过单位自查查出1995年以来的小金库收入2084万元、支出1855万元,重点抽查查出小金库违纪收入875万元、支出681万元。

在全市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抽查,通过对十几个单位会计信息的抽查,发现不依法建帐、做假凭证、虚开发票报帐、隐瞒收入、乱摊成本、截留利润、偷逃税收等会计信息失真和违法违纪现象。针对会计信息失真比较严重的基本状况,10月份财政代政府拟发了《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执行《会计法》情况自查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会计执法情况大检查。

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转眼间,为期一星期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培训活动已结束。在这短短的几天时间中,我又了解了更多关于汽车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的知识,很高兴有这样的机会,因为这些理论知识将为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它和实践一样的重要。

培训的第一天上午老师给我们讲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法规和职业道德,让我认识到机动车检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汽车检测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环境保护和能源消耗,作为检测机构要对出具的检测报告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作为检测人员懂得检测法规和应具备怎样的职业道德很重要。

检测法规和职业道德讲述完后老师开始给我们讲计量知识及实验室资质认证等内容。比如:首次认证的依据和程序以及复查换证、扩项等有关知识。

第一天下午的培训是开始学习最基础的知识,也就是让我们对被检测的对象(汽车)进行认识。以下是培训过程中我所学到的关于汽车的知识:

一、对汽车总体构造进行认识。

汽车由发动机、底盘、车身、电器设备4部分组成。以及汽车有不同的分类方式,(如:按用途分为普通运输车辆、专用汽车、特种用途汽车)和国产汽车型号编制的规则。

二、对汽车的总体结构认识后老师开始详细讲解汽车的每一个结构。

首先是对发动机进行分析,让我门认识了发动机是汽车的心脏,是汽车的动力源。老师用图形给我们演示了发动机的几个常用术语:上止点、下止点、活塞行程、曲柄半径、气缸工作容积、气缸总容积,还讲解了发动机排量、压缩比和发动机的工作原理(进气、压缩、做功、排气四行程)和分类。二是具体认识发动机的两大机构和五大系统的功用和组成等有关知识。两大机构是曲柄连杆机构和配气机构,五大系统是供给系统、冷却系统、润滑系统、点火系统(柴油机无此系统)和起动系统。

三、发动机介绍完后开始讲解汽车底盘。

底盘是由传动系统、行驶系统、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组成。这部分的知识让我清楚车上的某个部件是属于哪个系统(比如离合器和变速器属于传动系统)以及底盘的作用和每一个系统的组成和功用。

四、最后是讲解电器设备、声光系统、空调系统等。

短短八小时的时间非常有限,对于我来说有些知识还记得不牢固,也还有些东西未进行够深入的了解,我觉得要想把这些知识全部清楚的贮存在脑子里还需要我们在培训完后多看书多问人以及多实作。

汽车的构造概况讲完后开始进入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知识的学习。下面是对这部分知识点学习的简要概括:第一,有关名词术语的学习。第二、学习到的名词术语。第三,汽车检测、汽车技术状况、检测参数、检测周期、检测标准、传感器、校准、测试、检定、汽车检测站、综合性能检测、安全性能检测、环保检测等等。这一过程还让我清楚了安检与综检的区别。标准的分级。有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jt、地方标准db、企业标准q。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种。汽车检测参数(工作过程参数、伴随过程参数、几何尺寸参数)和测量条件、方法。讲解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建设的依据标准gb/t17993-20xx(汽车综合性能监测站能力通用要求)、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以及综合性能检测依据的国家标准有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入门、gb21861《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和方法》―方法、gb18565《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资质评定、gb18344《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修理质量、jt/198《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提高。这部分的内容让我清楚了各个标准的作用和适用范围。同时也解除了一个疑问:“为什么安检合格的车辆在综检时还会出现不合格情况,”原因就是使用的标准不同。

财政监督工作计划

根据《财政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的规定,按照省、市、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切实加强财政监督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全镇财政监督检查效能。

一、认真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按照财政部关于“财政部门每年对有预算管理职能的内部业务管理机构重点检查数不得低于30%”的要求,认真开展对内部机构的重点检查。确定对社会事务管理办,村级财务管理的村内项目建设资金以及财政所政策性补助(贴)资金进行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内部控制度建立及执行,履行财政管理职责,接受镇财政监督检查机关发现问题的整改等情况。

时间安排:上半年内对财政所惠民补贴及政策性补助资金的监管进行检查,同时对村级项目资金检查,从工程合同到工程质量严格监督检查;下半年对社会事务管理办的民政资金检查,对检查情况汇总提出意见建议,并形成检查报告、结论。

二、开展会计基础工作检查。

按照县财政局统一部署,我镇将对财政所会计基础工作和核算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各类专款是否做到专款专用,财会业务经办人是否擅作其他垫支或调账。

三、全面检查非税收入情况。

对村镇建设管理所年度收入收缴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在执行过程中是否自立项目违规收费;是否截留、坐支非税收入、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是否应缴尽缴非税收入;票据使用是否合规等。

四、完xx县财政局安排的各项专项资金检查。

按照上级规定的检查内容和检查时间,由镇统一组织按规定程序实施,监督各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防止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资金等问题,按质按量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检查工作。

20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计财工作面临困难最大的一年。在经济发展新常态、财务管理新格局、预算改革新变化等背景下,计财工作需要沉着应对,顺势而为,以更高的智慧,更多的付出,争取更好的结果,力争不辜负厅党组的重托,不辜负同志们的期望。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厅党组决策部署为指针,以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为基调,以提高参谋服务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推进“一元多层次”发展战略为重点,以治庸提能,治懒提速、治散提神、治松提劲为突破,以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为保障,克难奋进,争先进位,全面完成厅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奋斗目标。

按照“跳起来摘桃子”的原则,力争实现“破、立、严、高、强”五字奋斗目标。即:在寻求支持上,突出一个“破”字,力争农业基建、财政专项和本级预算资金总额突破历史;在登高望远上,突出一个“立”字,关注热点焦点,拟定“十三五”农业发展思路;在项目资金监管上,突出一个“严”字,完善制度体系,强化预算绩效考评工作;在业务水平上,突出一个“高”字,汇聚系统力量,强化素质建设,切实当好“两个专家”;在内部建设上,突出一个“强”字,建设“五型”处室,争作“两为”表率,打造一支思想可靠、作风过硬、能力突出、成效显著的工作队伍。

三、工作重点。

1、登高望远,谋划大事要事。一是强化规划就是财富的理念,广开门路,问计于民,做好“十三五”农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子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十三五”农业发展绘制路线图,确定时间表。二是关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热点焦点问题,会同省发改委以及厅内有关单位,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畜禽废弃物污染治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金融支农、农业扶贫等开展专题调研,努力形成一批调研成果。三是适应发展大势,开展农业基建和支农专项管理体制调研活动,完成全厅“123”调研任务。

2、争取投资,夯实发展基础。一是巩固存量。继续做好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种子工程、动植物保护工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农村能源、土壤有机质提升等重大项目的申报、争取等工作,争取国家投资“不掉位”。二是寻求增量。围绕习总书记“五新”要求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布置的“九项”任务,按照率先创建长江上中游现代农业的发展思路,争取生态循环农业、产地烘干冷链仓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电子商务等支农项目。三是增点扩面提标。积极向政府、财政、保监等部门建言献策,推进“三农”保险工作。四是确保运转。认真落实修订后的《预算法》以及新出台的工资、奖励性补助等政策,提前预判养老保险“并轨”、“车改”等发展形势,积极争取本级预算资金,推进综合预算改革,分类配置财政资金,推进单位正常运转。五是优化结构。坚持事权财权匹配,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工作重点,调整专项布局,优化支出结构。六是创新机制。继续扩大以奖代补、建后再补等范围,探讨建立产业发展基金,利用财政资金,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等,扩大政府投资乘数效应。

3、转型升级,推动示范区建设。一是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二是在巩固第一、第二批示范区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指导第三批示范区开展相关工作。三是启动省级示范区建设,构建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信息平台,开展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估、信息发布等活动。四是开展示范区建设阶段性总结,提炼可复制的经验,加大新闻报道等宣传力度,提高成果推广转化水平。五是适时组织示范区外出取经,开展业务培训活动等。六是加强与示范区工作联系,做好分析总结,探索现代农业发展路径。

4、依法理财,提高财务水平。一是做好财务制度归集、整理、宣传等工作,加大制度宣传普及以及财务业务交流工作力度。二是理顺财务关系,夯实财务基础,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审核、批复、信息公开、预算执行等工作。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确保依规、均衡和有效支出。四是围绕“八项规定”、“六条意见”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开展专项督查。五是规范政府采购,加强国资监管,推进信息化管理。六是配合做好例行审计迎审工作。七是丰富财务活动内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振财务队伍工作激情。

5、开拓创新,深化绩效管理。一是加强围绕新颁布的预算法,打通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明确支出责任,理顺管理关系,确保各项规定规范执行。二是进一步推进与完善省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三是改进管理方式,把握工作节点,遵照操作规程,严守工作纪律,坚持速效兼取,严格执行《预算法》的规定,确保预算编制、预决算批复、专项下达等限时赶早完成。四是深化预算绩效考核,坚持增点扩面,强化业务培训,做好建库工作,提高评价质量,注重结果应用,力争工作进位。五是强化基建项目信息报送、做好项目延伸绩效考核等,力争工作全国一流。

6、服务中心,推进省级发展战略。一是做好脱贫奔小康、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行业扶贫等基础工作,促进贫困地区农业发展。二是做好“616”对口支援、“1+1”民族乡镇、武陵山少数民族地区、大别山区革命老区对口帮扶工作。三是协助做好“两圈两带”、三峡库区、丹江库区移民搬迁等工作,促进农业发展,维持社会稳定。四是落实中央、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援疆工作,注重民族团结,促进民族进步。

7、聚合力量,提高协同能力。进一步增强系统意识、体系意识、协同意识、放权意识,一是加强计财系统绩效考评等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全系统绩效管理水平。二是强化系统集成,适度下放支农专项、基建项目、综合开发等项目检查、验收等管理权限,发挥职能部门和市州积极性,坚持做好项目申报市州备案制度,给予适当补助,提高市州计财系统在项目资金监管等方面为省级“消解”的能力。三是确定重大选题,调动市州聚焦大事,谋划大事的积极性,增强其参谋服务能力。

8、转变作风,提高服务效能。一是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清廉为官,事业有为为目标,以“三严三实”为标准,加强理论学习,做明白人、清醒人、局中人。注重党的建设,确保清正廉洁。强化作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二是修订完善计财处内部工作制度,推进依法办事,依规操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三是抓班子,带队伍。强化班子建设,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开展“五型”建设,培育处室文化,营造健康向上、注重实效、相互补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浓厚氛围,切实完成职能目标、共性目标任务,强化争先创优、着力工作创新,力争取得好的结果。

(一)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一是加强税收征管督促。坚持定期召开“一财两税”调度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税收进度,坚持依法治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最大限度地将税源转化为税收,确保实现应收尽收。二是继续完善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与国地税的交流沟通,定期召开由财税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实现涉税信息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三是紧跟改革步伐,推进税收改革。结合中央税收制度改革,积极搞好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改革,逐步提高主体税种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二)加大公共支出力度,保障民生投入。

年将继续加大在民生方面的投入,集中财力支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社会事业发展。确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所需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同时,积极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提升城市品位。

(三)加大财政改革力度,确保公共财政体制高效运行。

一是要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制定科学合理的财政预算编制口径,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完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公开内容,部门预算实现全覆盖。同时严格执行县级预算和部门预算,控制“三公经费”。二是要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完善国库支付网络平台,除扩大县级支付范围外,将集中支付延伸到乡镇。三是要进一步推进“公务卡”改革。扩大发卡面,提高用卡率,加大强制目录结算率。四是进一步深化“一卡通”改革。规范涉农资金发放程序及手续,加大公开公示抽查巡查力度,推进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五是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财政部门的工作,把《条例》要求与当前的各项工作配合好,推进预算编制管理、经费管理、政府采购、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工作。

(四)加强监管,完善政府采购程序。

一是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二是将政府采购工作重点转移到监督管理和处理质疑投诉上来。加强监督管理,实现“采管分离”,改变即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机制,将重点放到“裁判员”身上。三是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从项目申请、采购方式确定,招标代理选择,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编制,开标、评标、定标,中标结果公示,签订政府采购活动,每个环节要再细化,做好每个步骤的衔接工作。

(五)加大投资评审力度,理顺评审机制。

严格执行评审项目方案报批制,实行评审质量源头控制。所有评审项目,无论金额大小,一律明确项目负责人,由其制定出科学、规范、详细、切实可行的评审方案,并逐级审批后方可实施。执行财政评审项目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误、谁承担”的原则,一旦出现评审质量问题,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和规定,追究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创新管理模式,深化国有资产管理。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拟制订出台《xx县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办法》、《xx县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收缴管理办法》、《xx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xx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国有资产各个环节的规定办法,完善资产管理的各项程序。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对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一经发现,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三是加大行政事业资产收益征管力度,加强对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资产监督管理。

(七)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确保非税收入足额入库。

加大对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和“以票管费”工作的检查力度,深化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严格实行收(罚)缴分离,收支脱钩。狠抓征收、汇缴、划解等环节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强化项目、票据、专户和罚没物资源头控管。强化措施,加强对国有土地出让金、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非税收入清缴监管,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八)加大财政监督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一是加强乡镇资金、县直部门资金管理,继续完善乡镇财政应用支撑平台,对乡镇资金全部纳入统筹规划管理。二是加大资金安全检查力度。建立财政监督与预算管理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加大对惠农资金、民生资金、重大项目建设资金、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财政政策有效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运行。三是加强内部监督。各业务股室加强对自己分配、使用的专项资金的跟踪检查,促进内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四是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健全会计制度,搞好会计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年财政监督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计划

我县财政监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形势的发展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财经监督检查职能转变还没有完全适应当前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的总体要求,财政监督还存在着“缺位”现象;二是财政执法质量和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财经领域内违纪问题仍然存在,“小金库”还未彻底铲除,可能还存在着财会做假行为;三是财政监督检查力量薄弱,对预算收入征管质量、财政专项资金和重点项目的专项监督检查乏力;四是财监机构与税务、审计、监察以及政法等部门联合执法配合不够,财经监督的整体优势尚未充分发挥出来。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新的一年里认真加以改进和克服,进一步发挥为财政改革保驾护航的职能作用,促进全县财政经济健康发展。

年财政监督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计划

一年来,我们围绕和市县财政、财监工作重点,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全省财政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创新财政监督机制体制,按照“收支并重、内外并举、监管结合”总体思路,努力实现财经监督检查职能转变,全面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形成了涵盖财政收支、寓监督服务于财政管理的财政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财政监督长效机制,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的需要,也是财政监督自身全面协调发展,提高财政监管能力的需要,因此,我们把财政监督作为财政管理的必要环节和组成部分,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形成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紧密融合,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一是加强了预算编制监督审查。进一步完善了县直部门“零基预算”管理办法,编制综合财政支出预算,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强化了预算监督力度。对15个乡镇xx县直11个部门推行“部门预算”管理,单位所有收支都进了财政笼子,增强了单位自主理财的积极性,规范了财政预算分配程序。二是对部分重点项目资金专项审批。认真落实各项财政支出管理制度,对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购置保险费、丧葬抚恤金以及扶贫救灾、农业开发、社会保障、灾后重建、扩大内需等重点项目资金,通过专项审批和跟踪问效,确保其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教育危房改造资金、化解义务教育债务和惠农补贴资金财政专户,推行财政专项资金县级报帐制,对这些项目资金实行封闭运行,提高了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严格财政资金拨款程序。按照核定的预算指标,坚持用款单位按用途申请、财政业务股室按预算审查、主管领导按进度掌握核批、临时性项目报政府研究“一支笔”审批的财政性资金拨付制度,把预算内外资金捆在一起使用,有效克服了资金调度上的随意性,进一步规范了财政性资金分配程序。四是健全财政票据核销制度。对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实行“验旧领新、限额控制、票款同行”管理办法,确保了政府非税收入的足额入库。对执法罚没和农税专用票证实行“交旧领新、报查核销”办法,彻底堵住了执罚执收单位截留、挪用财政预算收入的源头。五是注重发挥财政监督员职能作用。财监办4名专职监督员日常工作在财政预算管理、农业项目资金、乡财县管核算和预算外资金管理等重要职能机构,对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的收纳、划解、核算、指标分配、资金拨付、以及用款单位使用和报账情况实施日常全程监督,推进了各项财政业务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开展重点项目财政专项检查,有针对性地解决财经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服务财政改革,强化财政职能的原则,抓住财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查纠各类违规违纪问题,进一步规范了财经秩序。

一是对乡镇落实惠农政策资金情况进行督查。年初,县局抽调4名人员,参加全县涉农惠农政策资金专项检查。对乡镇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抗震救灾、粮食直补、退耕还林、村级经费、教育“两免一补”、扶贫资金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了各项补资金按时足额兑现农户。全县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启动以后,县局抽调3名业务骨干,由分管副局长带队,对全县各乡镇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改革实施情况和补贴项目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巡回督查,指导乡镇做好惠农财政补贴对象的审核公示、信息录入、资料报送、档案管理以及业务操作流程,确保各项惠农补贴公平、公正地发到农户手中。家电下乡政策推行以后,县局抽调人员,由分管领导带队,会同商务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对乡镇和定点经营商家贯彻落实家电和汽车下乡财政补贴政策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保补贴政策资金兑现到位。

二是组织开展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检查。从7月至10月份期间,采取单位自查和组织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5月30日期间的银行账户和现金管理情况、会计基础工作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收支两条线管理执行情况、抗震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业务招待费管理使用情况以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想了全面检查。自查面达到了100%,重点抽查面达到了20%。对检查发现的财务工作基础薄弱,工作质量不高;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违规操作现象;超范围超标准支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财务管理不到位,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督促缴存非税收入108万元,结清往来款项36万元,回收职工欠款5.6万元,指导被查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同时,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和业务处理难点,由财监办在全县会计再教育培训班上进行了通报和专题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其遵守和执行财经纪律的自觉性,从而提升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水平,严肃了财经纪律。

三是扎实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意见和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这次专项治理,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从6月中旬起至年底期间,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集中处理整改建制4个阶段进行。在全县160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组织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从成员单位抽调16个业务骨干,分成四个检查小组,对20个县直部门和4个乡镇集中突击检查,重点检查面达到纳入治理范围总数的15%。对“小金库”治理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建立健全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研究“小金库”发生的主客观原因,认真解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费不足等问题,探索建立预防产生“小金库”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监管水平,努力实现标本兼治的目标。

四是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一是根据县政府安排,财监办牵头,抽调3人组成检查组,以会计信息质量为重点,于7月下旬,对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xx县管理部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进行了财政检查。审查范围为xx县285个单位6463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缴存、支取、个贷等业务管理工作,检查资金总量3900万元,对检查发现的xx县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相对偏窄,应该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企业大都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存在断缴现象,乡镇政府代扣所属单位职工个人缴交住房公积金划转进度不平衡,全县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部分没有实现与个人缴交部分同步划转,影响职工个人公积金权益和公积金制度发展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三点检查建议,要求单位继续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增加资金积累,努力营造职工住房保障社会公平;健全归集协作机制,针对收缴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和完善相关缴交措施,确保公积金缴交足额到位;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切实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保障住房公积金运作安全,发放优质贷款。通过整改落实,促进管理部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确保全县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二是按照市财监办统一安排,财监办抽调2人组成检查组,于7月下旬,对xx县燎原会计师事务所、正达税务师事务所的会计执业质量进行检查,重点审查其遵守独立审计会计准则、内部质量控制制度、职业道德规范、业务收费管理办法以及业务开展基本情况等内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单位会计内控制度不严密、财务会计核算信息数据存在差异和会计执业程序和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责成单位进行整改,促进了会计中介机构规范运作,维护了和的严肃性。

五是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财政绩效监督检查。按照县政府安排,从县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委抽调6人,组成2个联合工作组,由财监办牵头,于11月18日至30日期间,对县直12个部门127个建设项目会计帐薄、收支凭证和财务报表资料,进行了调阅审查,对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初步审计,内容涉及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国债投资基金、扩大内需专项资金、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资金以及县列一批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等方面,对检查发现的项目会计核算信息不能全面反映项目资金运行全过程、项目管理和财务财务管理衔接不严密、会计账面暂付款科目发生频繁且数额过大以及项目建设资金财务进度考评和财政绩效评价基础资料不全面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建议,为促进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和发挥最大财政绩效起到了一定作用。

六是完成省市财政、财监部门安排的专项检查调研工作。对全县贯彻落实农机具财政补贴、能繁母猪保险补贴、化解义务教育债务、国土整治专项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调研,为上级完善政策措施提供详实的依据资料。

七是配合省市财政、财监部门xx县纪检监察、发改、民政等部门对重大财政政策执行情况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多次监督检查,促进各项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

强化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确保了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资金的规范使用和安全发放。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抗震救灾政策,完善制度措施,加强资金管理,规范分配环节,及时拨付资金,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了抗震救灾资金的规范使用和安全发放,有力推动了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日常监管合力,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接收发放全过程进行监督,形成了一张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网络,实现了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全覆盖。二是建立完善各项机制制度,确保了监督工作规范运行。为了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监管,灾情发生以来,县上及时转发了上级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一系列文件,并先后制定下发了相关配套制度规定,出台了,对重建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监督等事项作出了详细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使重建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依法、有效、规范运行。三是突出监管重点,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公开透明。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监督管理,救灾资金物资实行“三归口”即资金监管归财政、物资监管归民政、项目监管归发改委,救灾资金物资发放切实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接收,统一集中,统一安排,统一分配,统一发放。一年来,先后5次抽调人员,分赴各乡镇和有关单位针对救灾款物发放等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从会计账务管理、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恢复重建政策落实、农村居民住房重建验收和考核等不同角度,对乡镇和有关部门执行灾后重建政策进行全面的稽查和审核,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纠正,通过重点巡查和定点监督相结合方式,对资金物资收发台帐不健全、发放不透明、登记不准确、公示不及时和个别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这方面工作。同时,还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对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却保抗震救灾款物及时发放到灾区和受灾群众手中。

大力强化内部监督,促进财政系统文明执法和依法理财。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和的有关规定,把对外专项检查和对内执法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把财政监督工作关口前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加强对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领导。成立“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对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保障机制等3个方面做出了19条具体规定,是财政系统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面落实财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财政执法监察工作上水平的行动纲领。二是完善局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了,把财政部门实施的25个法律法规按业务分类归口,确定具体实施部门和股室,并层层签订执法责任书,实行执法过错追究,强化执法责任,明确了依法理财的职责。财监办统一印制了财政监督检查执法文书,加强日常督导,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三是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不断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印制,确定分管领导负责抓好监督落实,把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道德规范等统一到制度的约束之下,从制度上保证财政干部依法理财。四是推行政务公开和首问责任制。我们就今后一段时期全县财政改革和发展的总体思路、工作措施予以公布,并就如何抓好落实和优质服务向社会公开承诺,并开辟专栏予以公示。设立监督牌,机关干部挂牌上岗,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乡镇财政所推行异地交流制度,增强了乡财政干部廉洁理财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五是切实加强对乡镇财政所的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贯彻,促使乡财政干部依法理财,勤政务实。将乡财政所经费纳入县会计中心集中管理核算,对财政所职工工资、县外差旅费、接待费、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等支出项目,实行专项审批核销办法,有效规范了财政所内部财务开支行为,预防了违纪问题的发生。六是实行局领导联系乡镇包抓落实制度。对乡镇财政工作和重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帮助乡镇建立健全有了关规章制度。同时,加强财政内部监督稽核工作,促进了县乡财政规范运行。

认真履行财政源头治理职责,努力完xx县委、政府分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按照县委、政府分配给财政部门的工作项目、任务和要求,把深化财政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财务管理作为财政部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点工作抓实抓好。一是继续深化预算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县乡分税制,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巩固部门预算试点成果,细化预算项目,严格预算执行。县直部门预算单位和各乡镇细化预算工作规范运行,增强了单位增收节支的自我约束力,规范了财政预算分配秩序,总体节支率达到8.6%。县乡干部工资统发程序得到完善,实行统发工资数据库维护专管员制度,编制、人事、财政、银行部门分工负责、互相协作,确保了职工工资及时准确发放。二是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完善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编制非税收入计划,加大了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力度。由非税局牵头,组成3个工作组,对全县政府非税收入项目标准和资金缴存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和规范,督促入库非税收入208.56万元,通过新闻媒体对规范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执收单位进行公示,促进了非税收入征管改革体系的建设,有效规范了单位收费行为,政府非税收入实现了足额入库。三是强化会计监督。县会计管理核算中心设立业务稽核岗位,选配业务稽核员,在部分单位试行“柜组式核算,流水线作业”集中核算新模式,规范集中核算程序,完善了会管中心监督制约机制。今年以来,退回不规范会计凭证189张,金额达68.5万元,制止和纠正超标报销302笔,涉及金额82.51万元。会计中心还配合税务部门开展发票稽查,对建筑按行业实行就地结算缴交税款,清查大头小尾发票,补缴税款12.5万元。强化了会计监督职能,有效堵塞了支出中的漏洞,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单位财会违纪行为。四是着力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完善“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机制。按照“预算共编、收入上划、帐户统设、收支平衡”的模式,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政治稳定。全面推行财政惠农补贴资金支付方式改革,将各项惠农补贴资金纳入“一册明、一折统”管理,减少发放层次,规范发放流程,保证了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兑现到户。五是扩展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加大了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规范了公务用车购置审批程序,完善了统一保险制度,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和规模,对财政性工程建设项目和专项物资实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加强对部门分散采购项目的监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集中采购与部门分散采购的有机结合。积极参与城建材料、交通工程以及整村推进教学楼项目建设等招标投标活动,对相关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监督,政府采购制度逐步落实。六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落实产权交易制度。拟定了,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清理,重新核发使用证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督力度,对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实行审查备案,对粮贸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有效防止企业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促进企业改制规范运行。

认真办理群众信访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监督检查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受理的群众来访和电话投诉的主要内容是涉及惠民补贴政策落实和有关抗震救灾款物发放的有关事宜。我们针对不同问题,深入村社调查了解,查找根源,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解释政策,消除了群众的疑虑。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分析研究,严格按照办理规则,逐件逐代表进行了答复,满意率为100%。我们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内容涉及扶贫、社保、计生、教育、民政、退耕还林、粮食补贴等多项资金,对存在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予以整改,帮助单位建立健全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财政专项资金的运做程序,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监督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系统掌握我县饮用水卫生状况,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水卫生安全,依据《省卫生厅20xx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全市20xx年卫生监督、职业病防治及饮用水监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基本建立覆盖县城区及主要乡镇的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网络,做到县城区全覆盖,乡镇覆盖40%以上,有效实施饮用水水质、水性疾病监测和供水卫生监督管理,系统掌握全县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为政府科学决策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提供支持。

(一)监督监测范围

县城区及主要存在供水安全隐患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各乡镇均为20xx年重点实施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监测区域。县城区主要开展城市市政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监督监测,各乡镇主要开展集中式供水、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和农村分散式供水水质监督监测,分析水性疾病发生和变化情况,报告饮用水污染健康危害事件,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及时发现供水卫生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二)卫生监督管理及内容

对纳入监测网络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学校自建水源及二次供水单位,至少开展2次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情况、水源卫生防护情况、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以及水质检测资料、水质消毒情况、用于饮用水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二次供水储水设备清洗情况等内容并记录监督信息。

(三)水质监测

1、监测点设置

(1)城市市政供水出厂水监测点和末梢水监测点:县兴源水务公司设出厂水1个、末梢水10个监测点(其中学校内末梢水监测点2个)。

(2)二次供水监测点:选取县城区内忆德国际酒店、具备二次供水的所有居民小区纳入监测网络,于水箱出水口处各设置1个监测点。

(3)农村集中式供水出厂水监测点和末梢水监测点:根据水源类型及水质状况、水质处理方式、取水方式、供水人口及群众反响等因素,将方舟自来水公司、德泽自来水公司、恒康水务公司、土门供水站、二道供水站等35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纳入监测网络。每个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设出厂水1个点、末梢水1个点(含学校内末梢水监测点1个)。

(4)学校自建设施供水监测点:根据水源类型、水质处理方式、用水人群、数量及用途等因素,选取永乐中学在内的5所学校纳入监测网络,每个学校自建设施供水设置末梢水监测点1个。

2、检测方式、监测指标和监测频率

按照省市要求各监测点采取现场快速检测,监测指标为6个(即: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消毒剂余量),部分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氨氮等指标的监测。市政供水、二次供水、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监测点每年各监测1次,学校自备设施供水监测点每年监测2次。所有监测点的水质监测均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t5750.2-20xx)执行。各类监测点水样采样位置:出厂水应当位于水处理完成后进入输送管道前的取水口处;末梢水一般应当为用户水龙头处;二次供水水样采集应位于水箱出水口处。

本年度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12月底完成。

(一)准备阶段(20xx年7月):制定计划,确定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点,开展监督员饮水卫生日常监督业务学习和快速检测技术培训。

(二)实施阶段(20xx年8月-20xx年12月中旬):开展饮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监督意见,水质快检后做好资料收集和数据分析。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底):将监督监测情况结果汇总,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同时做好相关信息的录入。

加强与县疾控中心衔接,取得技术支持,建立实施全过程质量保证措施,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使用快检设备开展现场水质检测前,应对仪器进行校准。承担监测任务的监督员,应加强学习,掌握监督检测技能,统一工作标准和要求。对于在检测过程中存在疑问的数据应多次重复检查,分析原因。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

为加强我县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县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县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科学组织实施,创新监管模式

在开展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的同时,要科学、充分利用饮用水卫生监测数据,及时对监督、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掌握本地饮用水状况,查找本地饮用水卫生监管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相应的监管对策和措施,积极探索饮用水卫生监管新模式。

(三)跟进监管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对有关单位或责任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当发现水质超标可能危及人体健康或发生饮用水污染事件时,要立即向上级报告,采取控制措施消除不安全供水隐患。

监督工作计划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目标任务,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掌握全区食品质量状况,根据《关于印发市20xx年第一批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区20xx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

20xx年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包括市级下达由县区承担的省市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区级食品抽检任务,以及各类专项抽检任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上级抽检指标。按照全市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量每千人达到4.1批次,结合20xx年度抽检量考核要求,本行政区域内,市县级食品抽检量达到4.2/批次(加分项)为原则,合理安排抽检任务。

(二)抽检任务分配。抽检任务原则上不少于20xx年抽检量,结合市局抽检工作任务分配意见,全年各类抽检安排任务量不低于1070批次(年度抽检任务量985批次,不足部分由专项抽检补充),并根据省、市局抽检计划安排对品种、项目进行动态调整,抽检区域涵盖全区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场所,具体分配如下:

1.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共435批次(详见附件1)。

2)食品消费环节(以本地餐饮食品、中小餐饮单位、小摊贩为重点)共200批次;

3)食品生产环节(以食品小作坊、本地生产企业为重点)80批次。

2.省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共550批次(详见附件1)

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数占比不得低于全年抽检任务总量50%,按照省级指定的必捡品种和必捡项目开展抽样检测,同时自检项目不少于2个(详见附件3、4),抽检品种以本地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为重点,涵盖农贸市场、便利店、小食杂店等场所。

3.区局专项抽检任务

突发性、节令性、季节性等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由区局相关业务科室另行制定和组织。

(一)确定承检机构。组织实施食用农产品或区级各类抽检任务时,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或询价等方式确定承检机构。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专业抽样队伍进行采样,注重样品的科学性、代表性,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保证数据和结论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抽检时间和频次。原则上均衡分配全年抽检任务,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要在节前开展抽检工作。适当加大生产品种较多的大型生产企业抽检频次。全区食品安全抽样采样工作原则上于11月15日前完成,12月10日前完成检验工作。

(三)抽样对象。抽检品种应尽量覆盖风险程度高、合格率较低以及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适当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抽检力度。突出食品生产聚集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问题多发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食品流通环节采样涵盖农贸市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食品消费环节采样重点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小餐饮等餐饮服务单位。100%覆盖食品小作坊,尽可能覆盖所有在产生产企业,最大限度涵盖不同业态。

(四)抽样检验。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专业抽样队伍,按照监督抽检工作程序进行采样,注重样品的科学性、代表性,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保证数据和结论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五)数据报送。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及时将抽样及检验信息录入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 ,检验工作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区局食药科。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之内报告。定期对抽检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提交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分析报告。

(六)核查处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不合格报告,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报告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通过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 及时报告核查处置工作进展。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涉及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应及时报告。

(七)信息公布。监督抽检信息应及时通过区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包括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公布内容应符合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

(一)食药科负责抽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计划制定;负责收集、汇总与抽检相关信息数据和信息公布。

(二)稽查大队负责落实区本级食品生产环节和食品消费环节(中型及以上社会餐饮和食堂)抽检和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及处置信息填报工作。

(三)各市场监管所负责落实食品消费环节(小型及以下餐饮)和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的抽检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及处置信息填报工作。

(四)受委托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负责做好食品抽样、检测及检测结果平台数据上传等工作。

(一)强化分工协调。各派出机构、局机关相关科室和稽查大队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分工、抽样程序及信息上报时间节点,确保采样及后续处理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各单位应以问题为导向,提高问题发现率、处置率和上报率,切实发挥抽检的监管实效。

(二)规范工作程序。各派出机构、稽查大队以及承检机构要结合抽检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密切部门协作,提高工作效率。要严格落实抽样送样、检验、不合格报告传递、异议复检、核查处置(填报)、信息公布等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抽检数据录入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 ,保障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三)严格进度管理。各单位要稳步推进安排月度、季度、年度抽检工作进度,统筹落实好各项任务。20xx年11月15日前完成全年抽样采样计划,20xx年12月15日前完成全年抽检结果信息汇总并及时上报市局。

(四)强化督导考评。省局已把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纳入年度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全过程进行考核。并建立通报机制,必要时通报当地政府部门,以确保抽检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严肃工作纪律。参与抽检的各市场监管部门、抽样单位、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六)强化问题导向。根据上级市场监管部门任务部署、专项整治、食品安全事故、热点舆情事件应对处置、案件查办及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情况等食品安全监管实际需要,安排好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及本抽检计划动态调整事宜,确保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得到有效监测。

监督工作计划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抓好本所综合业务大楼的新建工作,力争主体工程竣工。支持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办公大楼的立项争取工作。

2、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建设。对卫生监督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处理、统计分析,辅助行政决策,提供公众服务。

3、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根据卫生部《xx—20xx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组织的有关培训工作,抓好市、县(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所的常规培训工作,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4、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着装风纪、劳动纪律、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建设,实现单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1、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1)全面开展执业医师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和对外开放的企事业单位所设医疗机构的聘用人员,严肃查处伪造医师资格证书骗取医疗执业注册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肝病、泌尿感染性疾病、癫痫、痔瘘等专科和医学美容专科的监管,严肃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的违法行为。

(2)继续整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的违规活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医疗机构及承包者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3)深入开展农村医疗服务市场整顿治理,重点加强对农村个体诊所执业范围和个体医生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行医、游医药贩、非法坐堂行医的违法行为。

(4)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整治,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加强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止妊娠技术和助产技术等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

(5)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液(浆)活动。依法查处以暴力和威胁等方式强迫他人血液和原料血浆的“血头”、“血霸”,严肃查处血站和单采浆站跨区采血液(浆)和超量频采的违法行为。

(6)深入开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医疗机构应急用血行为。

(7)积极开展二级以上医院巡查工作试点。积极配合卫生部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督促、指导和推动二级以上医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医疗管理法规和方针政策,帮助医院发现问题,整改提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8)加大对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惩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切实规范医疗广告市场。

2、以餐饮服务单位和公共场所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执法。

(1)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力度,依法履行卫生监督职责,做好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2)开展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监管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质量抽检,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发布。

(3)切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加强学生健康体检和健康档案监管,逐步开展学校教室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4)建立并推行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城镇供水单位及管网末梢水以及自备水源卫生质量监督监测。

(5)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做好公共场所经常性卫生监管,重点监督监测集体空调通风系统室内空气质量和顾客用品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情况。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

(1)继续抓好《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传染病防治中的法律职责、公民应当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全社会依法防治传染病的观念。

(2)全面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保健机构、采供血机构疫情网络报告情况,严肃查处隐瞒、缓报疫情,造成传染病扩散传播的典型案件。

(3)开展医疗废水废物处理的监督检查,督促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消毒处置及运送工作。

(4)继续加强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监督检查。重点开展腔镜诊疗设备和牙科器械消毒措施和手术室使用中的消毒液监督监测,做好消毒剂和一次性医疗用品采购、贮存、使用管理。

(5)切实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贯彻执行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开展对高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条件、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监督检查。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抓好医用辐射防护安全监管。

(1)加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力度。会同发改、经济、国资、环保等部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其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

(2)继续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论断机构资质审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管理,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

(3)切实加强医用辐射机构和放射诊疗技术许可审查,重点开展对大型放射诊疗设施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和放射治疗、介入诊疗技术及其防护措施的日常监管工作。

(4)认真处理好农民工职业病危害事件。对农民工举报投诉的职业病危害案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帮助和指导农民工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严肃查处严重危害农民工健康的违法事件,维护农民工的健康权益。

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卫生行政处罚公正、公平。开展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价审查和卫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及时纠正和查处卫生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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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计划

20xx年度,我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从8月份开始,到20xx年2月结束。通过各级各类的共同努力,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等各环节的安全形势得到明显好转。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感到在往年工作基础上有五个“更加”的特点:工作思路更加成熟、计划部署更加及时、宣传形式更加多样、工作措施更加有力、整治成效更加显著,自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以来,我市烟花爆竹经营中未发生一起伤人亡人事故。现将近半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半年来,全市各有关部门切实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当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紧落实,强化领导、精心部署、明确职责。一是召开会议协调。12月26日,市政府胡建国副市长组织召开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统一思想、研究措施、明确职责。12月27日,利用全省周巷片区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协调会在我市召开之际,积极学习借鉴嘉兴、绍兴等地和部分县市近年来在烟花爆竹监管上的经验做法,研究签署烟花爆竹跨区域联动执法制度,明确全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思路。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全市各级通过协调会、动员会等多种形式和途径,着力强化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职责分工,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头,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力量保障。从元旦至元宵前后,市政府协调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抽调12名业务骨干继续进行集中办公、联合执法。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积极建立健全联络员工作制度,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专门联系协调本地、本部门有关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工作,确保了工作有人协调、有人负责。

全市各级各类着力把宣传教育作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首要环节来抓紧抓实,想点子、出实招,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依托舆论媒体宣教。在《慈溪日报》、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市内主要新闻媒体上开设专版专栏,系统阐释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主要目标和任务;运用车载流动广播走街串巷轮番宣传;印刷宣传单分发到各基层单位和经营户手中,讲明非法储存、无证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危害性。二是分片分批组织宣教。9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分片分批组织烟花爆竹业主会议,通过以会代训形式,积极做好经营户的思想工作。三是部门单位各出实招宣教。各镇(街道)结合地方实际,积极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的宣传发动工作。在元旦、春节和婚庆相对集中期间,各地在烟花销售主要路段设置广告牌、横幅等;周巷、观海卫、龙山、新浦、逍林、天元等镇召集辖区内经营户召开业主座谈会;观海卫镇在镇网站上专门开设烟花爆竹教育宣传片;新浦镇新开设镇级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举报电话。通过全市各级全方位、多角度的大势宣传报道,群众的认识程度提高了、参与整治的主动性上扬了,专项整治的效果出现了。据统计,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共投入宣传经费15万元,刊登《慈溪日报》专版2期,播放电视(电台)50天次,分发宣传单5000份,召开专题培训会议3次,参会受训经营户700人次。

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各级始终坚持把规范性工作做为基础工作来抓。一是完善零售经营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去年10月份,组织专家、业内人士等对《xx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在违法行为种类、记分力度方面进行了完善提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市有3家烟花店因违规行为被记满12分重新参加安全知识学习和考试。二是规范零售点硬件设施。因门面标识年久失修和受台风影响,全市零售点大范围出现门面破损,针对这种情况,积极发动各地对烟花爆竹零售门面进行巡查完善。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指导和督促各地及经营户对门面标识、专柜经营、安全制度、灭火器材等做了进一步规范。三是依法开展许可。采取许可证新批以市局为主、到期经营户的换证以“各地为主、市里配合”、另外3个执法委托的镇自行实施的方式,对全市申报的18家新批和112家换证单位开展了现场考核和许可证换发工作。专项整治期间,共有14家新批单位符合条件获批、4家不符合予以退回;2家换证单位自行放弃、4家不符合条件不予换证。

集中整治期间,各级领导亲自带队外出巡查,深入基层督查,步入一线抽查。一是在元旦之后,市烟花爆竹整治办分组分片开展督查巡查,共对全市14个镇、5个街道进行了一次全面巡查执法,尤其是对重点镇进行了多次反复巡查,许多同志夜以继日,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甚至除夕夜与亲人团聚的时间,及时查处了非法经营、储存、无证无照、异地经营等行为,二是大力宣传《xx市烟花爆竹市民举报奖励办法》,积极发动群众检举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延伸工作网络,发文要求各地发动村、居委等基层组织,对涉嫌非法储存的民宅、闲置厂房等,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排摸,及时、准确掌握非法运输、非法经营、非法储存动向。三是对省局暗访中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处罚。省局年初对我市周巷片烟花爆竹市场经营情况进行了二次暗访,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查到了异地经营和异地存放的违法行为,我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查处,并对当时人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据统计,自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市共组织检查60余次,出动工作人员500余人次;市级共查处举报案件34起,取缔非法储存窝点20个,查扣非法烟花爆竹3307件,发放举报奖励3万余元;处罚行政相对人33个,18起按简易程序当场处罚,15起按一般程序进入立案处罚(其中1起涉案数量较大的已移交公安查处),另有2起案子正在调查取证。通过严打严治,极大地震慑了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行为。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做到文明执法,严宽相济。20xx年专项整治以来,共立案查处130余起,无一起被投诉。

20xx年度全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但离上级对我们的要求还很远,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任务还很重、责任还很大、问题还很多:一是零售点经营仍需进一步规范。原来做过规范化工作的一些经营专柜、货物存放点、门面标识等硬件设施出现老化。二是批发企业的安全管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仓库管理、流向登记、产品标签等离目标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三是各类违法非法行为还需强力打击。跨区域销售、无证小经营、局部小仓储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严重地扰乱了正规经营的秩序。

下步,我们将继续加烟花爆竹整治力度,进一步研究监管措施,探索监管机制,确保全市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监督工作计划

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我院卫生协管监督科全力推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要求,以加强内涵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有关规定达到要求,着力提高卫生监管技术手段。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村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

健我乡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报告卫生监督信息。

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的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

开展餐饮场所的控烟工作,推动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澡堂、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况公示栏制度。

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100%。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财政监督工作计划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财政改革与管理综合示范县活动的实施意见》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订xx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政行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力求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为我市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检查范围。

1、各乡镇政府的财政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2、根据*省财政厅布署和*市政府安排的`市直相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3、上级财政部门授权检查的驻我市外埠机关、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

三、检查时限。

以20*年财政收支业务为重点,个别检查事项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至相关单位和个人。

四、检查依据。

实施监督检查将依据《会计法》、《预算法》和《财政违法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度性规定进行,对监督检查结果予以客观、真实的反映,出具监督检查报告,做出基本评价,针对查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工作建议。

五、检查内容。

(一)执行财政、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

(二)预、决算的编审及预算调整情况;

(三)预(决)算的审核、批复及预算追加、追减情况;

(四)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收缴、退付、拨付等情况;

(五)财政集中支付执行情况;

(六)专项资金和国家债务资金的分配、使用、监督情况;

(七)非税收入资金管理情况;

(八)对国有资本和财务管理情况;

(九)银行账户的管理及资金收付情况;

(十)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监督工作计划

为切实加大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力度,为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扎实有序推进xx年公司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理清了思路、明确了方向,也为实现项目安全生产筑牢了安全屏障。

一是注重培训,有序推进。xx年工作会上,公司工会主席明确提出把加强办班培训做为群众安全员提高自身素质的主要途径,同时工会制定了科学合理系统的办班培训计划,将同人力资源部、安质部对四川云鼎、四川江油车站、深圳污水处理厂等新成立单位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重点培训。

二是完善机制、拾遗补缺。针对xx年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运行以来取得的良好效果,公司工会及时吸取了成功的经验,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方法,对优秀的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了评比表彰,对不称职的安全生产监督员予以调整和清理,同时根据施工现场需要对相关单位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了增补,确保人员满足现场安全管理需要。[文秘范文]:。

三是加强考核,注重培养。公司工会要求各项目部要对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严格考核,每月考核由项目书记或工会主席召集项目安全总监、安质部长主持召开考评会议,严格按照公司文件精神执行,不走过场,切实让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发挥实效。同时要求所有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配备和考核情况报公司安质部备案,安质部将从优秀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中选拔网一批作为项目部安全员的后备人选。

四是严格抽查通报,确保制度落实。公司工会将会同人力资源部、安质部对重点工程项目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行抽查,严格按照“三列入、三统一”制度,对安全生产监督员八本台帐记录情况认真检查,并作为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加强药用辅料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

人大监督调研报告。

试论中国财政监督与监督财政的理论思考。

浅谈关于中国财政监督与监督财政的理论思考。

监督工作计划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财政改革与管理综合示范县活动的实施意见》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订xx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政行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力求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为我市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1、各乡镇政府的财政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2、根据*省财政厅布署和*市政府安排的市直相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3、上级财政部门授权检查的驻我市外埠机关、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

以20*年财政收支业务为重点,个别检查事项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至相关单位和个人。

实施监督检查将依据《会计法》、《预算法》和《财政违法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度性规定进行,对监督检查结果予以客观、真实的反映,出具监督检查报告,做出基本评价,针对查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工作建议。

(一)执行财政、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

(二)预、决算的编审及预算调整情况;

(三)预(决)算的审核、批复及预算追加、追减情况;

(四)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收缴、退付、拨付等情况;

(五)财政集中支付执行情况;

(六)专项资金和国家债务资金的分配、使用、监督情况;

(七)非税收入资金管理情况;

(八)对国有资本和财务管理情况;

(九)银行账户的管理及资金收付情况;

(十)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监督工作计划

一是市场准入更加便利。

围绕破解企业开办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对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等开办事项继续实施流程再造,实现各环节有效衔接、无缝对接,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和资源。二是信用监管更具效力。继续实施市场信用管理工程,推进信用元素在企业全生命周期应用,为市场注入激励约束内生机制。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的范围、对象和频次,提高监督检查的靶向性、精准性。三是支持扶持更有温度。强力推进各项复工复产政策落实,多举措为企业纾困解难,强信心、稳预期。四是市场监管更加智慧。持续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对接服务,抓好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冷链食品追溯系统、日常监管系统、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系统应用衔接,推动优化各类数据信息横向联通和资源共享。

一是食品监管要再巩固。

全面开展食品“三小”(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集中提升整治活动,持续开展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专项整治,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加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强化源头治理和全过程监管。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提升。加强监督抽检,确保抽检量达到千人四份,确保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快速检测覆盖率100%,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率100%。

二是药品监管要再提升。

严格疫苗流通使用全过程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流弊以及运输配送过程中脱离冷链问题。严把防疫药械质量关,加强治疗药物、检测试剂、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等产品质量监管,确保质量安全。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医疗机构、非法渠道购销药品、中药饮片、网络销售“两品一械”、儿童化妆品等专项整治,严惩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等规定,确保药械妆安全、有效、质量可控。

三是特种设备监管要再加强。

加快xx市智慧电梯云平台推广应用。建立“自我声明+信用管理”机制,大力推动“保险+科技+服务”电梯安全综合保险模式试点工作。持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化管理工作。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大监督和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全面完成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和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任务。

四是工业品质量监管要再聚焦。

组织钢铁、水泥、电线电缆、危化品、化肥等重点工业品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聚焦服装鞋帽、儿童和学生用品、老年用品、洗涤用品等重点消费品,开展消费品专项监督行动。严格监督抽查过程管理,强化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及时消除隐患,在产品质量安全领域防范发生“黑天鹅”和“灰犀牛”事件。

五是劣质散煤管控要再发力。

全力以赴推进劣质散煤管控、成品油质量监管各项措施有效落实,严格市场准入,严防劣质散煤流入;严把运输关口,进一步加大煤质检测和后处理力度;严防死守,严厉打击各类违法销售散煤行为;聚焦关键环节,严格复燃监督检查,严防散煤复燃。开展成品油质量专项治理。充分发挥快检设备作用,进一步提高检测效率,缩短检测周期,对不合格油品依法严查重处。

一是全面加强质量主题宣传,提升全民质量意识,优化凝聚各方力量。

二是深化质量提升。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质量工作水平。三是夯实质量基础。强化民生计量监管,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违规行为,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强化认证认可监管,严厉打击认证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重点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规范检验检测行为。

(四)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一是深化公平竞争审查。

落实审查责任,提高公平竞争审查质量。推行第三方专家论证,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问题集中、行政性垄断多发的行业和地区开展政策实施评估。

二是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查处传销违法案件,加强直销监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三是优化反垄断执法互动。

以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热等公用事业和平台经济为重点,充分发挥在反垄断治理上具有的地缘优势,强化执法互动,争取良好执法效果。

四是硬化价格检查执法。

严厉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科学编制“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二是推进质效提升。

启动知识产权跃升行动,大力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保持商标注册持续稳步增长。积极推进商标、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实现知识产权价值提升。

三是构建大保护格局。

正确处理监管与执法的关系,综合运用市场监管手段有力支撑知识产权保护,执法稽查、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标准等业务条线,要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加强协调,增强统筹协作体系的运转效能,共建大保护格局。

(六)加强消费维权,加大办案力度。

一是在拓展维权路径上下功夫。

积极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落实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二是在净化市场环境上做文章。

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无证无照生产、产品质量问题分类施治。持续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质量治理提升。开展虚假广告专项整治,严查虚假违法广告案件。严厉打击借重大政治活动进行商业炒作的违法行为。

三是在提升办案水平上求突破。

要始终将执法办案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主责、主业,作为市场监管的“拳头”和“抓手”,增强执法办案的统一性、专业性、权威性。要主动作为、敢打硬仗,结合市场监管的实际和痛点,集中精力查办一批在全县、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轰动、有影响、有震慑的大案要案,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和影响力。

监督工作计划

今年分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省、市质量工作会议和区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为主线,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突出落实质量发展和质量安全两大任务,着力做好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努力开创质量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西安国际化大都市东部新城做出新贡献。

根据以上总体要求,确定以下工作要点:

1、健全和完善质量奖励和考核机制。以省、市政府质量管理奖的评选为契机,积极推动省、市质量管理奖争创工作,充分发挥省、市政府质量管理奖对提升质量总体水平的推动作用。继续抓好“质量兴区”、“质量兴企”、“质量强企”活动,充分发挥政府、协会、质量专家和质量工作者的力量,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力争培育一批质量卓越企业;深化对先进质量理论和成功经验方法的提炼总结,在全区范围内大力推广,不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

2、着力抓好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完善“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责任、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强化与市局业务处室、检验检测机构和辖区各街办、相关部门的协作,上下互动、左右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综合监管、综合服务的水平,确保质量安全,提高服务经济的贡献率,共同推进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建设。

3、积极推进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全社会质量诚信意识。以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为基础,重点推进食品、建材、农资、化工及中小企业质量诚信建设,加快建立产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组织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促进企业诚实守信。完善质量信用奖罚制度,建立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利用市场机制和法律手段惩处质量失信行为。

4、加大名牌产品培育、扶持、宣传及后期监管工作。认真宣传贯彻《西安名牌管理办法》;加大对名牌产品、名牌企业的资源整合力度,促进企业吸收发展科技、创新技术、做大品牌,积极为企业搭建平台,帮助企业做好名牌产品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名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增强品牌的影响力和辐射力。配合市局搞好名牌产品复审、申报工作,重点培育推荐陕西名牌1-2个,xx市名牌产品2-3个。

5、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管理,努力发挥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加大《地理标志产品·灞桥樱桃》等地方标准的宣贯、推广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发展。不断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对社会的宣传展示,提高人文经贸显示度和认知度;充分发挥地理标志产品的优势,提高市场美誉度和产品竞争力,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6、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导。结合xx市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意见》,推动区政府制定xx区标准化实施意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提升我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水平,深化与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的联合协作,带动标准化项目实施。加大采标工作力度,推动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产品质量。积极推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并完成1家确认、1家创建任务。

7、重点围绕服务业转型升级,开展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性,支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推动我区第三产业发展;做好市级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探索浐灞生态旅游标准化和白鹿原都市型现代农业观光标准化试点申报工作,满足服务发展的需要。

三、扎实有效地开展民生计量工作,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8、积极推进社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组织经营单位建立健全计量管理档案,引导经营者认真贯彻落实《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落实经营单位计量诚信主体责任。组织2家医院、2个眼镜店开展“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自我承诺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形成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的诚信计量运行机制。

9、加大对重点民生计量器具的执法监督力度。对社会群体高度关注的加油(气)机、衡器、出租车计价器、民用四表和医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情况组织开展计量监督检查,加大对计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打击利用计量器具作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坑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10、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积极推进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建设。认真做好节约能源法律法规和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宣贯工作;继续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计量服务及监管工作,结合产业发展特点,选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帮扶活动,提升能源计量工作在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地位和作用。

11、加强对液化气充装站压力表、衡器,食品企业化验室及定量包装计量器具的管理,做好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管理工作,为确保两个安全起到服务保障作用。

12、做好工业企业分类监管工作。在完成生产认可获证企业分类监管的基础上,逐步向3c获证企业、非准入企业推进,工业企业按aa、a、b、c四类全部实行分类监管,摸清企业底数,建立监管和信誉档案,全面实施分类监管模式。

13、坚持风险管理制度,深入开展重点工业、特种设备、食品风险排查和治理整顿,加强风险分析,建立健全重点领域的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快速处置等工作制度。

14、深入开展食品、农资、建材、特种设备等重点产品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及制售伪劣产品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打假治劣联动机制,协调组织各部门联合开展打假行动。认真做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及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投诉举报处理率达100%。

15、以百姓密切相关的生产资料、生活消费品、节能、环保、安全类产品为重点,以生产企业的产品为主线,以计划性、突击性、连续性抽查为主要方式,加强风险监测、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完成国抽、省抽、市抽抽样配合及后处理工作;对产品抽查不合格企业整改率达到100%,生产企业产品不合格整改复查率达到100%。

16、推动科学执法,以执法程序、裁量基准等为主要内容,制定和完善执法制度和执法机制,强化执法过程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将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置于监督之中,解决执法行为不当、自由裁量幅度大、处罚执行不到位等不规范行为造成的执法风险问题。

17、完成市、区政府下达的环保目标任务。机动车燃油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标iv排放标准车用燃油推广使用工作,完成洁净型煤、民用蜂窝煤生产企业的检查和监管任务达标。

五、强化重点监督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

18、加大食品企业监管力度,严把市场准入、证后监管及行业逐出三个关口。加强对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登记备案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建议撤销生产许可证。建立违法违规企业责任人数据库,对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有关责任人,依法实行行业禁入。

19、构建食品企业三级责任体系,企业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法人代表(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总体责任,质量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负重要责任,一线操作人员对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

20、开展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人意识和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等方面的学习、培训、相互交流和参观企业等活动。有序实施一年两次的定期抽检计划,企业定期抽检率达100%。严格组织比对检验和年度审查工作。

21、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安全监察。指导全区重点单位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发挥当地政府在安全监察重大问题上的组织领导作用。建立特种设备重大隐患及时报告、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落实“一岗双责”,对行业性问题及时与行业主管部门联系沟通,采取部门联动方式,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和事故隐患。

22、强化重要活动的安保和重点设备的日常监察。开展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建立健全电梯维保合同备案台账,开展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监督抽查。继续开展气体充装站(特别是液化气石油气充装站)专项检查整顿工作,坚决遏制充装报废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以及其他不符合安全要求气瓶的行为。联合相关部门和单位选择1-2个项目实施应急救援演练。

23、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安全责任承诺书签订率98%;特种设备持证生产率(含气瓶充装站持证率)100%;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特种设备重大隐患整治率100%。继续做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完成市局下达的节能工作具体目标。

24、大力推进学习型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制,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书记和委员每半年为支部党员上一次党课。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进一步提高发展质量。

25、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制度。继续开展“三问三解”活动。

2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突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达标活动;抓好反腐倡廉教育;继续开展“面对面三公开”、“纪律教育月”活动,力争政风行风测评名次靠前。

27、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加强“学分制”管理,坚持每周半天的“学习日活动”。积极采取形式多样的载体,抓好质量技术监督有关法规条例的宣贯和学习培训,提高行政执法办案水平;抓好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

28、加强内部管理,提升质监形象。严格执行工作考勤、请销假报告、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制度。加强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注重活动策划,强化舆情监控,妥善应对新闻突发事件,切实做到“重点工作宣传成声势,热点工作宣传有回应,亮点工作宣传出成效”,为质监工作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29、认真完成市局、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监督工作计划

我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在xxx纪委和村党总支的领导下,按照党章和村民自治管理规定的任务和责任,总结2014年度工作经验,经会议讨论后,将20xx年工作计划制定如下:

1、每月5日集中对本村上月全部的收支单据、财务报表进行逐笔检查、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退回,对有疑问的要求解释,并提出修改意见,对符合规定的确认入账,并在村委公开栏中公开。

2、检查资产、资金的库存情况,审核年终的收益分配方案,配合上级部门对村级财务工作的审计。

3、监督村不合理开支,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向村监会或两委会汇报;参与村群众对财务管理信访问题的调查,反映、解释、参与村干部任中离任的审计。

1、每月6日全部小组成员到村民家中走访,听取建议和意见,认真分析发现的问题,对带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早掌握情况、予以疏导。

2、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例会,汇报三个月以来村党风廉政工作建设和村干部勤政廉政的监督情况,及其大事项公开情况。

3、每半年末参与村廉政勤政“双述”、“双评”活动,对村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和个人事项方面进行监督。

1、每月8日对村级财务进行公布,监督检查内容的真实性,对公开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改正。

2、对村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布、招投标、资产出售出租,进行全程监督,对工程验收、审核和资金的拨付、追加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不规范行为及时向镇纪委反映。

3、年终时对本村本年度财务收支决赛方案、财务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村务财务工作的执行情况。

监督工作计划

根据《xx年度省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结合我市医疗器械监管实际,制定本计划。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监管有效性为目标,以从源头抓质量为重点,按照依法、规范、高效的要求,不断创新切合实际的`监管模式,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

通过大力强化日常监管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促进企业法律责任意识的进一步增强,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检查重点对象

1、生产环节

(1)产品列入省重点监控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企业;

(2)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企业;

(3)上年度国家、省产品质量抽验中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发生产品质量重大事故的企业;

(4)上年度被确定为警示、失信、严重失信等级的企业;

2、经营环节

(1)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

(2)上年度被确定为警示、失信、严重失信等级的经营企业;

(3)经营省重点监控产品的企业。

3、使用环节

(1)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2)xx年因违法违规使用医疗器械被查处的医疗机构。

(二)、检查重点内容

(一)生产环节

1.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

2.质量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4.质量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及培训情况;

5.质量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情况;

6.影响产品质量关键原材料采购的供方评价及档案制度执行情况;

7.产品标准的执行情况,特别是国家发布新的强制性标准后,企业是否及时执行的情况;

8.生产过程控制情况,特别是净化车间的控制情况;

10.质量安全分析例会及报告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二)经营环节

1.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等人员是否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规规章;

2.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贯彻执行;

3.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购销记录是否健全,能否做到票、账、货相一致;

4.产品质量跟踪情况,产品追溯性如何;

5.培训档案、健康检查档案是否健全;

6.有无超范围经营或降低经营、仓储条件;

7.有无擅自变更经营、仓库场所、质量管理人等许可事项;

8.现场抽查2—3种产品,查看各项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9.查看有无建立质量手册(三类企业,除隐形眼镜门店),是否建立重点环节程序控制文件。

(三)使用环节

1.是否建立了采购和质量验收及使用管理制度并有完整的采购和质量验收及使用记录;

3.是否建立了高风险医疗器械,特别是建立植入、介入医疗器械可追溯制度并严格实施;

4.是否建立了不良事件监测制度,并有完整监测记录;

5.是否建立了不合格医疗器械处理制度并有完整的处理记录;

6.是否建立了医疗器械储存养护、使用维修控制制度并予以落实;

医疗器械监管科:负责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器械专营企业,县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并负责收集、汇总、上报相关数据、资料等。

药品流通监管科:负责药品批发公司、连锁公司总部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6.做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及时上报不良事件;

8.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9.完善本辖区内企业监管档案,做好监管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工作,对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和重大事项,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提高对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认识,把加强对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区局要加强对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追究,确保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立足实际,创新监管

各县区局要结合本地监管实际,突出自身特色,抓住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勇于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监管模式、监管方法、监管措施,推动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有效开展。

(四)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各县区局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务求实效的原则,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将监管工作引入长效规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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