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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模板7篇)

时间:2023-09-14 01:18:46 作者:笔舞 最新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模板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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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篇一

1.不组织、推荐、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不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辅导班、培训班;

4.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介绍生源;

5.不向社会办学机构提供学生的相关信息;

6.不参与学校或学校通过家长委员会组织的集体补课活动;

7.不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补课活动;

8.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有偿补课、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不正当

利益;

9.不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

l 0.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恪尽职守,廉洁从教。以上承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关处理。

承诺人签名: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20xx年9月 日

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篇二

8.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家教活动。

9.禁止为亲属或他人提供方便进行进行不法有偿家教。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有关处理规定对我和学校的处理。

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学校:绣惠镇回北小学校长:

20xx年x月x日

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篇三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6、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7、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8、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8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教育局关于对“乱办班 乱补课”的相关处理规定。

校长:

承诺人:

调兵山市第四小学

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篇四

一、不组织学生进行收费或变相收费补课。

二、不利用学校资源、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里举办有偿家教补习班。

三、不利用工作之便,强制或暗示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

四、不授意所教班级学生参加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活动,违规从事有偿托管。

五、不在教师之间互相介绍学生或互相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六、未经学校同意,不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任课。

七、认真组织课堂教学,认真备课,认真上好每一堂课,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八、本人如组织或参与违规从事有偿补课活动,志愿接受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按贵阳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的相关条款的处罚。

修文县久长镇中心小学(盖章)

保证人(签名):

20xx年月日

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篇五

二、不招收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四、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社会补习班;

五、不接受学生和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

六、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

全体教师向学校承诺拒绝有偿家教,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任何处理。

举报电话:

承诺人签名:

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篇六

1.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不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6.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绝不违反。

学校(盖章 教师(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篇七

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学校保证书

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行为,深入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问题,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开展师德教育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和《泰安市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是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重要责任主体,学校将通过与教师签订《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保证书》、不定期巡查、明察暗访、接受举报等方式,严厉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若有被发现查实坚决、果断、及时按规定处理,否则,接受教育局给予的通报批评,学校和校长年度考核取消评优资格,接受上级按有关规定追究校长责任。

二、把落实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作为教师管理和教师师德建设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和惩治相结合的治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在学校章程、教师聘用合同、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补课。同时,扎实开展经常性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体教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引导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现象进行有力监督。对学生、家长、教育行风监督员、社会公众和媒体记者等通过电话、网络、信访等各种渠道反映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线索,及时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实一起,严肃处理一起。

四、向社会公开关于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进行检举揭发的举报电话和邮箱。

举报电话:0538---7315567

举报邮箱:

20xx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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