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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优红字读后感英文版(模板17篇)

时间:2023-10-31 06:48:24 作者:梦幻泡 最优红字读后感英文版(模板17篇)

作者以独特的叙事方式将故事展现给读者,深情、细腻,令人陶醉其中。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其他读者对于这部作品的不同理解和感悟吧。

李尔王读后感英文版

“父亲,我爱您胜过自我的眼睛,整个空间和广大自由,超越一切能够估价的贵重稀有的事物;不亚于富有淑德、健康、美貌和荣誉的生命,这是李尔王的大女儿高纳里尔的表述。

“我厌弃一切凡是敏锐的知觉所能感觉到的欢乐,仅有爱您才是我的无上幸福……”这是二女儿里根的表述。

多么娓娓动人的口才,说得李尔王心花怒放,将财产给了她们,然而她们真有如此爱她们的父亲吗?不,她们对爱的告白其实是对金钱的渴求,她们对亲情的表述其实是对财富的欲望,她们对父女情的理解其实是被利益蒙蔽双眼的表现。

而李尔王最珍爱的小女儿考狄利娅的回答却是“父亲,我没有话说,我是个笨拙的人,不会把我的心涌上嘴里;我爱您只是按照我的名分,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对啊!亲情的爱只是因为您是“我”的父亲,而对您的感激与孝敬,不会因为言语的诱人而变得更加崇高,不会因为金钱的“万能”而变得更加伟大,更不会由于私欲的“渴望”而变得更加至高无上光彩夺目;相反它们会因为言语的花俏而变得低下,会因为金钱的伪装而变得卑贱,会因为私欲的愚昧而失去光彩。而这一切的变化都是人类那可耻的虚荣心所赐,考狄利娅那普通的“名分”、简单的话语道出了亲情的“真实”——普通而平凡。

考狄利娅“只是缺少娓娓动人的口才,一些违心的言语,凡是心里想到的事,总不愿在没有把它实行以前就放在嘴里宣扬。”她所以失去欢心的原因“并不是什么丑恶的污点淫邪的行为,或是不名誉的举止,而是她“缺少像人家那样的一双献媚求恩的眼睛。一条她所认为可耻的善于逢迎的舌头。”

人们的虚荣心是多么奇怪而可耻!只喜欢别人把你当贵重稀有的物品而捧得高高,却不明白别人已把自我当作无用易碎的玻璃花瓶,不明白自我的短处,还一味地挑剔别人的毛病与错误。当一个人不断期望得到别人的奉承与讨好时,那么这就是他“毁灭”的开始。

时间证明了一切,两个女儿排挤他,冷落他,仅有被他遗弃仇视的小女儿考狄利娅来关心爱护他,最终用她的生命换回了她“真正”的父亲,弥天大谎破灭了,此时美丽诱人的言语成了万恶的根源。言语的诱人,言语的“伪装”,言语的“虚假”历历在目,痛之入骨。回想当时肯特公爵的劝阻是正确的,他甚至用生命作为代价对他说道:“有人不会口若悬河,说得天花乱坠,可并不是无情无义!”而此刻已回天乏术了。

这是虚荣心“导演”的一部愚昧父亲害死自我善良女儿的可悲电影。

这不正说明了我们平时的一句话“忠言逆耳”,并且也证实了人们的虚荣心有多么强烈,对于平时普通的言语都要求美丽动听,对于不需要舌头,只要行动的事却要天天宣扬于嘴边,然而紧随着的将是幻觉、泡影与虚伪。

当肯特公爵被逐出国家领土时,曾对李尔王的两位大女儿祈愿道:“……愿你们的夸口变成实事,假树上会结下真实的果实……”可谁都了解人们的虚荣心永远会携带着虚伪与丑陋,夸口不会变成实事,假树上永远不会结下真实的果实。

李尔王读后感英文版

当他失去了王位、权势,历尽磨难,却因而恢复了人性,他临终的悲鸣不是为当初他迷恋的宣赫的声势、帝王的威严,而是为了当初被他驱逐出宫,受到他诅咒的小女儿,但他却不能从她的长眠中唤回她那颗洋溢着仁爱的热心了,正正因这种种的遭遇他懂得了最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权势收买的人间真情。

但是,正当两个女儿都向他献媚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的时候,偏偏小女儿科第丽霞没有摇尾乞怜似的向他奉承,不怕和他顶撞,大大扫了他的'兴,一怒之下把小女儿赶出了自己的国家。小女儿科第丽霞是善良的、天真孝顺的,同时她也是固执冲动的,如果只有自己知道自己的善良、孝顺又有什么用,既然知道自己的两个姐姐是什么样貌的又为何不能在此争得一地之位,以此来为自己为老父铺好一条后路呢?持续自己的尊严和作风是没错,但是人有的时候是需要用言语向他人表白说明的,有的时候言语比行动的作用要大得多。她也是幸福的,正因自己的一无所有而得到了一个真心爱她的郎君,这是她的两个姐姐不曾也不可能拥有的,她是一向活在爱与被爱之中的。但同时她也是冲动的,正因父王受到了两个姐姐的狼心狗肺的对待而出兵讨伐她们,到最后失败受辱而死于狱中,这难道不是她的冲动吗?自己心善不忍,那也要在有把握之时做有把握之事呀,可她在自己没有准备完善的时候冒然地出兵又起有不败之理。

李尔王的大女儿吕甘和二女儿贡纳莉更不用说了,是一个狠毒、不忠、不孝、不贞、无知的女生,为了各自的利益驱赶自己年迈的老父,为了自己心中喜爱的浪人而毁灭自己的家,更是相互残害生命,直到死都不知道她们喜爱的那个男生也同样是一个狠毒的男生,而他只是在不断地利用她们罢了,或许是正因她们是国土的拥有都而对待依附她们的丈夫不屑一顾,甚至骂自己的丈夫是懦夫,可怜的两个男生,正因权利而葬送了自己的幸福一生。她们根本就没有一个为人妻、为人女的样貌,可能她们直到死都没有明白一个为人的道理吧!

李尔王读后感英文版

科迪利娅含恨离世,李尔也悲恸欲绝地追她而去……观众的.眼泪还在为悲情的结尾枉然不止,台上幸存的埃德加的声音却给我们悲伤的心情带来些许安慰,也让我们从悲情的《李尔王》中看到了些许希望。

埃德加终于成长起来了,从最初的天真无知到最后的坚毅成熟,这个男配角的一步步变化是让人惊喜和欣慰的。作为副线他寻找自我、发现自我的过程也和李尔王自我救赎的主线相得益彰,更好地揭示了作品的主题。

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埃德加怎样由一个无知的少年成长为顶天立地的英雄。

一、无知。

埃德加在第一幕第二场一出场便走进了同父异母的弟弟埃德蒙的圈套,甚至还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就开始匆匆逃亡。他是可爱的,听到弟弟处心积虑编织的“星相预言”,他打趣地问道:“你什么时候相信起星相学来了?”(第一幕第二场)他也是老实善良的,埃德蒙对他的善良也不禁感言:“一个忠实的哥哥,他的天性不但不会损害别人,而且也不疑心别人算计他。”(第一幕第二场)他更是天真的,甚至对着蛇蝎般恶毒的弟弟说:“我不久就可以听到你的消息吗?”(第一幕第二场)。

就是这样一个埃德加,糊里糊涂担上了莫须有的反叛罪名。说他无知,并不是对他智商的贬低也并非出于鄙视,这里的“无知”,是对人情世故的无知,是对社会险恶,人性复杂的无知。也正是这种单纯无知,致使他轻信了弟弟埃德蒙的谎言而狼狈出逃。

在这里,埃德蒙的狡诈老练和埃德加的无知善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就像埃德蒙自己说的,他之所以在第一步成功,原因是他对自己,对哥哥埃德加都很了解,他需要利用他所了解的个性来实施奸计,而身为哥哥的埃德加从来都没有觉察到自己和弟弟在出身地位上的不同。当然这也给后几幕他成长为英雄埋下了伏笔――他需要去成长,去发现和寻找自己。

二、迷茫。

第二幕第三场荒原上埃德加的一段独白着实给整个《李尔王》增添了悲剧气氛。

台词只有一段,漫长的逃亡经历也被几句辛酸的话语草草带过,但是其背后所包含的艰辛和困苦,恐惧和绝望却令人心惊。这一段独白全是在诉说他自己如何逃亡,没有提及其他――试想一个沦落到只能想着自己的灾难的人的处境吧:他甚至都没有心情想自己为什么“不再是埃德加”的原因!可是,伤痛毕竟是伤痛,让他在自我放纵的同时也自我折磨着――“谁把什么东西给可怜的汤姆?恶魔带着他穿过大火,穿过烈焰,穿过水道和漩涡,穿过沼地和泥泞;把刀子放在他的枕头下,把上吊的绳子放在他的凳子底下,把耗子药放在他的粥碗旁边。”(第三幕第四场)。

他的台词里多充斥着“五个魔鬼”的意象,他也频繁地念叨:“可怜的汤姆冷了”,“可怜的汤姆没有东西吃。”上述都充分体现了埃德加内心安全感的丢失,对前途和自身的迷茫。恐惧和绝望已经深锁他的内心。

在第三幕第四场的时候,戏剧大师莎士比亚匠心独运地安排了两次巧遇,一次是李尔和埃德加的巧遇,另一次是埃德加和其父葛罗斯特的巧遇,这其中的戏剧艺术技巧着重体现在语言和舞台艺术上。首先是埃德加看到了追捕他的父亲葛罗斯特大叫:“这就是那个叫做‘弗力勃铁捷贝特’的恶魔,他在黄昏时候出现……他叫人眼睛里长白膜和针眼,成为斜眼;他叫人长兔唇;他还会叫白面发霉,给地球上可怜的人以伤害。”(第三幕第四场)字字句句充满仇恨地直面指控,可是此时他的身份是个流亡疯子,说的话也被认为疯话。倒是葛罗斯特的接话极具讽刺性:“陛下竟会跟这种人作起伴来了吗?”埃德加也不依不饶:“地狱里的魔王是一个审视,他的名字叫摩陀,又叫玛呼。”父子俩的一问一答看似互不干涉,却巧妙地外化了人物的内心活动,使得人物身份、动作、语言配合十分和谐,也增强了舞台效果。

第三幕第四场的李尔和埃德加相遇了,这种相遇也是整部戏剧主副线的第一次汇合。李尔好像在狼狈龌龊的埃德加身上看到了自己的悲惨情状,并固执地认为埃德加和自己一样是被儿女所害。此时的李尔已经完全认清了女儿们的真面目,并在弄人嬉笑怒骂的启发下后悔和成熟。当他看到同病相怜的埃德加,一样的流亡,一样的悲惨,却有不一样的“洒脱”和“超然”,他便唤他为“哲学家”,他认为埃德加比自己更能勇敢地直面惨淡的人生,“我们三个人都已经让衣服遮蔽了本来的面目,只有你保全着原形;没有文明装饰的人不过是像你这样一个寒酸的、赤裸的、两条腿的动物。”因而,激动的李尔脱掉自己的衣服在暴风雨里接受洗礼,洗掉心上的尘埃,洗掉曾经骄纵的无知,洗掉失去女儿亲情的悲哀,他要效仿的不仅仅是埃德加“身无衣物”,而是准备要和埃德加伪装得一样“身无他物”也正是这个原因,我认为李尔不是真疯,而是和埃德加一样装疯。

三、隐忍和悲情。

还是在荒原上,埃德加发出了对命运的最强音:“与其被人当面恭维而背地里鄙弃,那么还是像这样自己知道为举世所不容的好。一个最困苦、最卑贱、最为命运所屈辱的人,可以永远抱着希望而无所畏惧;从最高的地位上跌落下来,那变化是可悲的;最穷困的人只能回到欢笑!那就欢迎我所拥抱的虚无的空气吧;你把他刮到绝境的人已经一无所求,不怕你了。”曾经糊里糊涂的埃德加终于从迷茫和绝望中惊醒,那留在“法庭上”的泪水和相似的命运终究让他开始了自我拯救,这一段天不怕地不怕的独白是埃德加人格成熟的转折,鲜明地昭示了“人”的力量。

只是“恢复父子关系和清白之身”的路还茫茫无期,振奋的宣言和美好的希望也是不足够的,幸而漫长的流亡让他收获了另一样珍贵的东西――“隐忍”,隐忍让他在复仇前更好地成长,让他更缜密地计划怎样为自己洗刷冤屈,让他也愿意承担民族和国家的命运。当然,最直接的是拯救了他的父亲葛罗斯特。

葛罗斯特在“跳崖”后发自内心地说:“从此以后,我要耐心忍受痛苦,直等到有一天自己喊了出来‘够啦,够啦’那时候,再撒手死去。”(第四幕第六场)因为那个“好心人”埃德加的话会一直在耳边回响:“不要胡思乱想,安心忍耐。”(第四幕第六场)然而在第五幕第二场快要结束的时候,曾经坚不可摧的父亲面对李尔和科迪利娅被抓走的时候再次脆弱不堪要自杀,埃德加是用自己的“隐忍观”对其循循善诱:“人必须忍受他们的离开世界,正像忍受来到这里一样。最重要的是准备停当。”故事发展到这里,他的隐忍不是“逆来顺受”,而是处于对长远的考虑,在自己不强大的时候不能意气用事冲动地“拿鸡蛋撞石头”,他的委屈和不甘只是为了争取时间和机遇的筹码,只要毫不放松“准备停当”。到这里,埃德加不但找寻到了自我,也寻求到了真理,这和《李尔王》所要表达的发现自我,追求真理的主题呼应起来。

四、英雄。

从无知到迷茫,再到隐忍和悲情,埃德加已经成熟了。当他勇敢地站在埃德蒙的面前,拿着剑要首刃陷害他的鬼魅,并义正词严地给他判罪:“要是你说一声‘不’,这一柄剑,这只手臂和我的全身的勇气,都要在你的心脏上证明你在说谎。”(第五幕第三场)埃德加的悲情和隐忍终究是爆发了!然而他还是君子般地给了埃德蒙解释和肯定,“父亲已为风流罪获得了惩罚。”他的最终目的不是要血腥地杀戮以泄私愤,而是希望每个人都可以认清自己,并做对得起自己的事情。

葛罗斯特死了,科迪利娅死了,李尔也死了,肯特也要“登程上道”,于是莎士比亚给这个悲剧留下了小小的希望,让悲情英雄埃德加成长起来:

这惨痛时刻的重担我们不能不背;。

感到的就说出来,而不是堂皇应对。

最老的人忍受得最多,我们后生者流将看不到这么多,

也活不到这样长久。(第五幕第三场)。

李尔王读后感英文版

《李尔王》约写于16,取材于英国民间一个古老的家喻户晓的传说,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之一。故事讲的是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的李尔王把国土分给了虚伪的大女儿吕甘、二女儿贡纳莉,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科第丽霞驱逐到国外。科第丽霞被迫离家出走,与爱她的法兰西国王去了法国。李尔王自我仅保留国王的尊号和一百名侍从,准备轮流住在两个女儿家中安享晚年。谁料两个大女儿到达目的后却原形毕露,把老父赶出家门,李尔王饱受颠沛流离之苦。小女儿得知李尔王的凄惨遭遇,起兵讨伐两个姐姐,不幸失败,最终被俘含恨自刎,李尔王也在悲痛疯癫中死去。当然,两个坏女儿的下场也是可悲的。

李尔王这个糊涂虚伪的老国王,因为自我的虚荣之心,害了自我更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科第丽霞,在我们看来他遭到这样的后果是活该、是自食其果,话又说回来,人到老年遭受到如此的待遇应当说是他一生中最苦的果子了,更惨的是最善良的女儿又死在了自我的前头。可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他是一个平常人,是和我们一样的平常人,如果他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听别人的劝言和真话的时候又怎样能够在自我的王位上做到此刻,又怎样能够把自我的国家治理得如此呢?可是,由于他平时身居高位,长期生活在一呼百诺的宫廷之中,周围都是争先恐后向他邀功献媚之人,所有的人或事都围绕着他转动,以他的好恶为好恶,以他的是非为是非。年月深久,他就像一个上了瘾的吸毒者,奉承和献媚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必需品,每一刻都离不开歌功颂德。

当他失去了王位、权势,历尽磨难,却因而恢复了人性,他临终的悲鸣不是为当初他迷恋的宣赫的声势、帝王的威严,而是为了当初被他驱逐出宫受到他诅咒的小女儿,但他却不能从她的长眠中唤回她那颗洋溢着仁爱的热心了,正因为这种种的遭遇他懂得了最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权势收买的人间真情。

可是,正当两个女儿都向他献媚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的时候,偏偏小女儿科第丽霞没有摇尾乞怜似的向他奉承,不怕和他顶撞,大大扫了他的兴,一怒之下把小女儿赶出了自我的国家。小女儿科第丽霞是善良的、天真孝顺的,同时她也是固执冲动的,如果仅有自我明白自我的善良、孝顺又有什么用,既然明白自我的两个姐姐是什么样貌的又为何不能在此争得一地之位,以此来为自我为老父铺好一条后路呢?坚持自我的尊严和作风是没错,可是人有的时候是需要用言语向他人表白说明的,有的时候言语比行动的作用要大得多。她也是幸福的,因为自我的一无所有而得到了一个真心爱她的郎君,这是她的两个姐姐不曾也不可能拥有的,她是一向活在爱与被爱之中的。但同时她也是冲动的,因为父王受到了两个姐姐的狼心狗肺的对待而出兵讨伐她们,到最终失败受辱而死于狱中,这难道不是她的冲动吗?自我心善不忍,那也要在有把握之时做有把握之事呀,可她在自我没有准备完善的时候冒然地出兵又起有不败之理。

李尔王的大女儿吕甘和二女儿贡纳莉更不用说了,是一个狠毒、不忠、不孝、不贞、无知的女人,为了各自的利益驱赶自我年迈的老父,为了自我心中喜欢的浪人而毁灭自我的家,更是相互残害生命,直到死都不明白她们喜欢的那个男人也同样是一个狠毒的男人,而他只是在不断地利用她们罢了,或许是因为她们是国土的拥有都而对待依附她们的丈夫不屑一顾,甚至骂自我的丈夫是懦夫,可怜的两个男人,因为权利而葬送了自我的幸福一生。她们根本就没有一个为人妻、为人女的样貌,可能她们直到死都没有明白一个为人的道理吧!

那里最坏的、用谋最高一筹的应当说是葛罗斯脱的私生子爱特门了,为了家产、为了更高的地位同样是迫害自我同父异母的哥哥,更是害了一向把他当作孝子的父亲,这些对他来说还不够,居然用自我的相貌和花言巧语把所有的人哄得团团转,最终有两个女人因为他的虚情假意而死于自我的手中,而他自我到最终一无所有,还葬送了自我。说真小人可恶,可像他这样的带着假面具的伪君子更是比真小人可恶得太多太多。

其实,话又说回来,这种伪善并不是他的个人原因所造成的,也不是他当初想要的,是周围的环境把他造就成了这样的一个人,正因为他是个私生子,所以周围的人才会对他有种种不礼貌的称呼和对待,他和埃特加同为葛罗斯脱之子,可是他们的待遇却截然不一样,这就对伪善的他造成了一种很深很重的影响和内心的创伤,这难道是他的错吗?并不完全是,只可是是别人和社会对他有所不公罢了。

葛罗斯脱和遭遇与李尔王有相似之处,他是因为轻信了爱特门的话,遇到爱特门的告密而失去了自我的双眼,他虽然失去了双眼,可他找回了自我的孝顺忠心的儿子埃特加;他虽然失去了双眼,但他心中的那双眼亮了,不会因别人的外表而再轻易地想念他人了。

这个故事中最忠诚、忠心耿耿的人应当属肯脱这位老臣了,他因为自我的真言而被李尔王放逐,可他没有因为李尔王的昏慵而怀恨在心,更没有所以而离开这位可怜的老国王,他明白李尔王是一位好君主,只是太容易被花言巧语所迷惑罢了,所以他要不辞辛苦地陪伴在他的身边,就在李尔王最艰难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的时候都没有离开过他一步,甚至为这个从前的老国王而奔波,为他向善良的科第丽霞求救。应当说肯脱是一个聪明灵活的人,他明白自我该如何改变自我,最终李尔王的得救与小女儿的相识都是多亏了他。

这个故事虽是在遥远的古国,可是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我们都喜欢甜言蜜语的人,喜欢夸赞之语,到最终不也正是它们害了我们嘛!这不正是对那些口蜜腹剑的阴谋家的谴责吗?在现实生活中现象和本质,外表和资料往往都有很大的差别,我们不能因为现象和外表而失去理智成为下一个李尔王,“金光灿灿的并不全是黄金!”

李尔王读后感英文版

自从学过威尼斯商人以后,我就开始喜欢上莎士比亚的戏剧。不是因为别的,主要是觉得他的语言是很风趣的,即使是在被翻译成中文以后。虽然读起来可能在某些地方会觉得有些可笑、有些夸张,但那却是在影射我们的生活,这其实最真实的。

再来说莎翁“四大杯具”之一的《李尔王》。

“当我们生下地来的时候,我们因为来到了这个全是些傻瓜的广大的舞台之上,所以禁不住放声大哭”

我想这句话是很能揭示主旨的,什么是傻瓜,是那些心口如一而遭来不公待遇的人吗是那些即使不被信任也依旧忠诚的人吗莎士比亚告诉我们:当然不是。恰恰相反,那些为了自身利益不惜抛弃真情的人么,不惜工于心计的人么才是这个世界最大的悲哀。如果有什么东西能够超越情感而去统领这个世界的话,那必须是冰冷黑暗的。

武断却不是傻瓜的李尔王——书的前一部分,写考狄利亚是三姐妹中最爱李尔的,却因为她没有虚假而华丽的词藻而遭到父亲的摒弃。我很气愤,觉得李尔终究会遭到报应的。果然,他最终被只爱财富的“好女儿”折磨得发狂了。有一点点解气的同时,我却开始并不憎恶李尔了。因为当他流浪在风雨交加的夜晚,他开始反思自我的错误,开始意识到考狄利亚的真挚和两个口蜜腹剑的女儿的卑劣时,我已经感受到了他心灵的柔软,尤其在他决定与考狄利亚同死时。他不是一个真正的傻瓜,至少他是渴望爱的,至少在临死之前他回归了最纯真的人性。

与李尔比较他的两个大女儿,就卑劣的多了——虽然同样是难逃命运的惩罚,但她们至死也没有明白自我错在了哪里。她们的人生里没有亲情,也没有感情,仅有相互利用、相互伤害,去追求自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利益。我想这样的人是白走一遭的。

当然书中还有一群从始至终都象征着正义与完美的人们,这就包皮括世界上最善良的人——考狄利亚,对于考狄利亚,我只能用完美来形容了,不明白是因为她真的没有缺点,还是李尔王中丑陋的人太多了。但相比昏庸的父亲,狠毒而虚伪的两个姐姐,考狄利亚是善良、诚实、懂得真爱、盛气凌人的。虽然她的戏份很少,但必须是给读者印象最深刻的。她是因为善良而拥有气质的,这样的气质是容不得半点虚伪的。好人该有好报,我本以为她能够高贵地生活在法兰西国王身边,但很遗憾,这样一个女孩最终还是因为为父亲打抱不平而被害死了,难道善良也有错吗也许这是杯具中注定的吧——把完美的毁灭掉。

向真诚的考狄利亚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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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尔告诉葛罗斯特虽然命运是悲苦的、值得痛苦的,然而我们要忍耐。这个世界本身就是荒谬的,充斥着无尽的苦楚。在这个大舞台上演绎的人们全是些傻瓜,这虽然令人禁不住放声大哭,然而我们是清醒的,看到了这个世界的本质的,所以应对这命运、人性的荒谬应当忍耐,因为仅有忍耐才能帮忙我们穿过这无尽的痛苦。只要忍不住哭泣,便会沦落到无尽的痛苦中,最终成为在舞台上的傻瓜。李尔看到了真实的世界,看到了社会、人性的本质,他自我却仍然在痛苦中自我挣扎,他在清醒与疯癫中反复。正是因为他看透了人性的丑陋,看到了表面后的真相,所以被这种痛苦的真相所折磨。他感叹“我是天生下来被命运愚弄的”。此时折磨李尔的不再是迷茫的痛苦,而是看清社会、自然、人性后被其丑陋、疯狂而折磨、因那躲可是的悲哀而悲苦。

当结尾考狄利娅死去时,对李尔来说这象征着这世界跟人性的最终一点善也被吞没了,他跟这个世界最终的牵连也被斩断了,他再也无法承受世间的折磨和痛苦。“要是她还有活命,那么我的一切悲哀都能够消释了。”而考狄利娅是永不回来了,等待李尔的也仅有在无尽的痛苦中结束自我的生命。当李尔最终走出了自我世界,看清了真实世界的本质时,他看到的却是不尽的悲哀,人性躲可是的悲哀,而他自我也因为难以承受这悲哀而发疯、走向生命的尽头。

《李尔王》是一部杰出的杯具,它给了我们一个深入看社会、看世界、看人性的渠道并给予我们足够的警示。不一样时代结合那个时代的特征都能从《李尔王》中解读出新的见解。李尔是自我世界的独裁者,因为独裁所以妄为,因为妄为而失去独裁的依靠——权力,但仍然认为自我是君王,由此受到种种悲苦,却从悲苦中逐渐清醒,走出自我世界,逐渐看清真正的世界。然而当他真正看清这个世界,看清了人性,等待他的却是因世界、人性的丑恶、罪恶而产生的无尽的悲苦,这种悲苦使清醒的他疯狂乃至走向生命的尽头。这是一个无限悲哀的悖论。舞台的傻子,还是悲苦的疯子哪里有清醒仅有无知愚昧的悲哀与被人性丑恶不尽折磨致疯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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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可以使一个人的内心变得纯净。它如三月阳光普照大地的和煦;似清晨第一颗露珠的清澈;像傍晚微风拂国江面的粼粼。

去年,我曾借阅到《莎士比亚喜剧悲剧集》英文版。这本书是莎士比亚一生所撰写的喜剧和悲剧作品的精品集。里面有耳熟能详的爱情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有脍炙人口的喜剧《仲夏夜之梦》。还有充满理性思考的《李尔王》。

英文版《李尔王》讲述了一个关于女儿与王位的故事。年事已高的李尔王依据三个女儿赞美他的程度分配了封地与财产,两个大女儿因甜言蜜语得到了她们想要的东西,而小女儿考狄利娅却因朴素真实遭到了驱逐。好在她受到了法国国王的青睐,入宫做了王后,李尔王退位后,两个大女儿野心膨胀,把他赶处了王宫,悲愤交加的李尔王与自己的随从逃走到荒野中,碰到了因弟弟陷害逃处家门的埃德加。

随后,李尔王碰到了假扮圣徒的小女儿考狄利娅,他对女儿诉尽苦衷,考狄利娅听后立即组织了一支军队向英国秘密进攻,期望能为父王夺回政权,最终,双方开战,法国军队大败,考狄利娅惨死,埃德加杀死了陷害他的弟弟埃德蒙。而李尔王在遭受一系列的事情后,在巨大的悲伤中崩溃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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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尔王读后感英文版

莎士比亚有四大悲剧,可我总觉得《李尔王》写得发人深省。作为一部流传百年的经典剧作,内容自不必赘述。一个英勇有为的贤君,竟被自己的亲生女儿迫害,沦落到如此地步,实在是可悲可叹!

关于李尔王的形象问题,有人评价他是一份昏聩专制的暴君,我实在不敢苟同。作品一开始不就点出了他年轻时的英勇有为吗?另外,像肯特、葛罗斯特这样既仁义又富有智慧的贵族对他忠心不二,特别是肯特,即使被流放还要乔装打扮一番留在李尔身边当仆从。奥本尼公爵对李尔也是极其尊重的。倒是像爱德蒙这样的野心家对李尔及其忌惮――这样一对比本身就说明了李尔是一位贤明的、极富有个人魅力的君王。如果说李尔王的悲剧是性格悲剧(在一定程度上也的确如此),那么剧情的起承转合正是随着李尔性格的变化而变化的。作为君王的李尔,深受臣民的爱戴,也因此而自负。正因如此,他才会看不到考狄利亚真挚而朴素的感情,错信高纳里尔和里根的花言巧语。君王大抵都是如此,功成名就之后就开始了自我崇拜和自我膨胀,被奉承遮蔽了眼睛。于是他的悲剧也因此开始。然而两个女儿对自己的冷酷和无情,瞬间的变化,巨大的心理落差,从根本上打击了他的内心,将他的自我膨胀和自我崇拜摔得粉碎!他从前所信的一切:大臣们的敬畏与奉承,脚下的土地,甚至他的价值观对他来说都是陌生的。大臣们敬畏的,不是他,而是他手中的权力,此刻他什么都不是了。世道即是如此。可变为一介草民或者说是阶下囚的他,摆脱了所谓的君王的身份与权力的羁绊,他的心反倒变得澄澈起来。于是,他看清了自己,看清了自己的小女儿――可爱的考狄利亚,也重新认识了世界的本质。这时候他的心灵应该是宁静祥和的吧――抛却了世俗的纷争拂去了心灵上的尘埃,这不正是佛家所言“禅”的境界吗?就在这时候,李尔死了,与其说李尔因悲痛而死倒不如说李尔是带着微笑死去的。像李尔那样一个看透了世事、大彻大悟之人,是不适合活在那样一个虚伪的、被权力和利益异化了的世界上的。所以,他必须死。于是,他羽化了,成了基督的天使,成了佛。

其实在《李尔王》中,那个小丑到是个很有趣的人物。他的戏份很少,似乎每次出现都是在插科打诨,好像没有他这部作品仍然完整。但他却是作品中唯一一个冷静的人,唯一一个既身在剧中又超脱剧外的人,一个“举世皆浊我独清。举世皆醉我独醒”的人物。仿佛一个不食人间烟火又洞察世间万物的神明。他的每一句话都带有深深的哲学意味,他是李尔性格变化的推动着,是剧情的推动着。他的每一句话都在启迪着李尔,同时也是对社会对人性的极大嘲讽与反思。正是这个小丑的出现,在不断地嬉笑怒骂中将人们引向了更深层次的思考,也是的作品反映现实的意味更加强烈和犀利,在不经意间,作品的深度又进了一层。

鲁迅曾说过,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而在《李尔王》中,不仅美好的东西被毁灭了,连恶的东西也被毁灭了,而且还毁于“恶”本身。高纳里尔和里根的自相残杀不仅仅在于加重作品的悲剧色彩,更在于向人们传达一种希望,正如中国那句老话:恶有恶报。他们自身的下场正验证了“自作孽,不可活”的道理――这是他们应有的下场:恶终将会被美和善撕得粉碎,世界终究还是美的。

李尔王读后感英文版

《李尔王》约写于16,取材于英国民间一个古老的家喻户晓的传说,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故事讲的是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的李尔王把国土分给了虚伪的大女儿吕甘、二女儿贡纳莉,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科第丽霞驱逐到国外。科第丽霞被-迫离家出走,与爱她的法兰西国王去了法国。李尔王自己仅保留国王的尊号和一百名侍从,准备轮流住在两个女儿家中安享晚年。

谁料两个大女儿达到目的后却原形毕露,把老父赶出家门,李尔王饱受颠沛流离之苦。小女儿得知李尔王的凄惨遭遇,起兵讨伐两个姐姐,不幸失败,最后被俘含恨自刎,李尔王也在悲痛疯癫中死去。当然,两个坏女儿的下场也是可悲的。李尔王这个糊涂虚伪的老国王,因为自己的虚荣之心,害了自己更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科第丽霞,在我们看来他遭到这样的后果是活该、是自食其果,话又说回来,人到老年遭受到如此的待遇应该说是他一生中最苦的果子了,更惨的是最善良的女儿又死在了自己的前头。

可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他是一个平常人,是和我们一样的平常人,如果他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听别人的劝言和真话的时候又怎么能够在自己的王位上做到现在,又怎么能够把自己的国家治理得如此呢?可是,由于他平时身居高位,长期生活在一呼百诺的宫廷之中,周围都是争先恐后向他邀功献媚之人,所有的人或事都围绕着他转动,以他的好恶为好恶,以他的是非为是非。年月深久,他就像一个上了瘾的吸毒者,奉承和献媚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必需品,每一刻都离不开歌-功-颂-德。当他失去了王位、权势,历尽磨难,却因而恢复了人性,他临终的悲鸣不是为当初他迷恋的宣赫的声势、帝王的威严,而是为了当初被他驱逐出宫受到他诅咒的小女儿,但他却不能从她的长眠中唤回她那颗洋溢着仁爱的热心了,正因为这种种的遭遇他懂得了最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权势收买的人间真情。可是,正当两个女儿都向他献媚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的时候,偏偏小女儿科第丽霞没有摇尾乞怜似的向他奉承,不怕和他顶撞,大大扫了他的兴,一怒之下把小女儿赶出了自己的国家。

小女儿科第丽霞是善良的、天真孝顺的,同时她也是固执冲动的,如果只有自己知道自己的善良、孝顺又有什么用,既然知道自己的两个姐姐是什么样子的又为何不能在此争得一地之位,以此来为自己为老父铺好一条后路呢?保持自己的尊严和作风是没错,可是人有的时候是需要用言语向他人表白说明的,有的时候言语比行动的作用要大得多。她也是幸福的,因为自己的一无所有而得到了一个真心爱她的郎君,这是她的两个姐姐不曾也不可能拥有的,她是一直活在爱与被爱之中的。

但同时她也是冲动的,因为父王受到了两个姐姐的狼心狗肺的对待而出兵讨伐她们,到最后失败受辱而死于狱中,这难道不是她的冲动吗?自己心善不忍,那也要在有把握之时做有把握之事呀,可她在自己没有准备完善的时候冒然地出兵又起有不败之理。

李尔王的大女儿吕甘和二女儿贡纳莉更不用说了,是一个狠毒、不忠、不孝、不贞、无知的女人,为了各自的利益驱赶自己年迈的老父,为了自己心中喜欢的浪人而毁灭自己的家,更是相互残害生命,直到死都不知道她们喜欢的那个男人也同样是一个狠毒的男人,而他只是在不断地利用她们罢了,或许是因为她们是国土的拥有都而对待依附她们的丈夫不屑一顾,甚至骂自己的丈夫是懦夫,可怜的两个男人,因为权利而葬送了自己的幸福一生。她们根本就没有一个为人妻、为人女的样子,可能她们直到死都没有明白一个为人的道理吧!这里最坏的、用谋最高一筹的应该说是葛罗斯脱的私生子爱特门了,为了家产、为了更高的地位同样是迫-害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更是害了一直把他当作孝子的父亲,这些对他来说还不够,居然用自己的相貌和花言巧语把所有的人哄得团团转,最终有两个女人因为他的虚情假意而死于自己的手中,而他自己到最后一无所有,还葬送了自己。说真小人可恶,可像他这样的带着假面具的伪君子更是比真小人可恶得太多太多。

奥赛罗读后感英文版

《奥赛罗》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

小说以主人公名字命名,简明而不乏独特。

故事讲述的是:奥赛罗是威尼斯公国一员勇将。

他与元老的女儿苔丝狄梦娜相爱。

但由于他是黑人,婚事未被允许。

两人只好私下成婚。

奥赛罗手下有一个阴险的旗官伊阿古,一心想除掉奥赛罗。

他先是向元老告密,不料却促成了两人的婚事。

他又挑拨奥赛罗与苔丝狄梦娜的感情,说另一名副将凯西奥与苔丝狄梦娜关系不同寻常,并伪造了所谓定情信物等。

奥赛罗信以为真,在愤怒中掐死了自己的妻子。

当他得知真相后,悔恨之余拔剑自刎,倒在了苔丝狄梦娜身边。

前苏联对莎士比亚的研究中形成了对《奥赛罗》的独特解释,这种解释深刻地揭示了这一伟大悲剧的人道主义实质。

《奥赛罗》集中表现了奸人挑唆下发生的家庭悲剧。

忠贞的爱情和残忍的嫉妒同时强烈地体现于奥赛罗一身。

而阿古伪装诚实,利用奥赛罗的轻信而极尽损人利己之能事,也是原始积累时期的一种典型人物。

主人公奥赛罗的性格,正直、勇敢、单纯抑或易怒与轻信他人。

奥赛罗的最大缺点在于自卑,若不是自卑,他无须在伊阿古的几句挑唆后便怀疑自己的妻子。

他自卑于自己的肤色、形象、年龄,他自己其实觉得自己是配不上苔丝狄蒙娜的,他甚至觉得自己不如凯西奥,才会对他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害怕。

关于《奥赛罗》一剧的评论,据知早在十七世纪下半叶,英国就

有人热情肯定此剧:“从诗行与剧情,特别是从剧情来看,它是一出很好的戏”,主要人物“描绘得好”;“诱惑的场面”卓越地显示了伊阿古恶人的“癖性”??对于主角奥赛罗的看法通常有两种:他是位坚强博大和灵魂高尚的英雄;其所以杀害爱妻,只是由于轻信,尤其是奸谗者伊阿古过于狡猾所致;另一种是奥赛罗并不那么高尚,而是个自我意识很强和性格有缺陷的人;他是急急不能待地就听信了伊阿古,责任在他本人。

全剧贯串着忌恶与猜疑,巧计连环,将人性中的狡诈与昏愚一面,发挥殆尽。

把伊阿古这一人间恶魔的缩影昭然在剧院舞台上,在书斋卷帙间,飞扬跋扈、称王称霸地呈现在人们眼前。

莎士比亚写成的这部惨怛得惊人的悲剧,引起了人们哀痛的深思;提醒善良的人们,在生活中必须对伊阿古这样的恶魔提高应有的警惕!

假如一个人素来疑心妻子不忠实,受过很大的刺激,一定比寻常人更能了解剧中奥赛罗的痛苦。

苔丝狄蒙娜并不了解奥塞罗,她喜欢奥塞罗的理由很简单,她喜欢他讲述那些颇具传奇性的经历,一句话她只喜欢一个浪漫的理想。

而奥塞罗有点明白自己的妻子为什么喜欢自己,或者说他对自己妻子的爱本来就不放心,在这种情况下他对苔丝狄蒙娜又爱又恨又怕。

最终,伊阿古只是起了一个导火索的作用,将这种虚假的、毫无信任的、不牢固的爱情炸个粉碎,而真正具有爆炸力的火药却在奥塞罗和苔丝狄蒙娜的身上。

由此看来这出悲剧倒有些主人公咎由自取的味道,可能是这种惩罚太重了——以男女主人公的死而结束,所以才有了很强的悲剧色彩。

根据历史资料,在中世纪中期以及末期,欧洲妇女的“大错和罪状主要有:虚荣,骄傲,贪婪,滥交,贪吃,酗酒,脾气坏,用情不专等”,“妇女必须被排除在正式、公开场合之外,不能担任法官或者行使任何权利,不能参与 议会或者公开集会,必须献身家庭。

优秀妇女热爱并服侍丈夫,养育子女”。

这表明,伊丽莎白时代的女性并不 享有泰丝德蒙娜在第二幕第一场,或者第四幕第一场在公共场所与凯西奥等人自由谈笑,或者参与公共活动的权利。

其实,即使在二十世纪初,欧洲上层社会的妇女一般也并不能自由出入公众场合,更不要说有公开发表任何言论的特权。

在正常情况下,泰丝德蒙娜在整个剧中都不可能具备参与任何公共活动和发表言论的权利。

而在伊丽莎白时代,“非洲人是早期英格兰人数最多,也是最显眼的异化民族,每日都是伦敦街头一景, 参与了各种形式的文化展览”。

但是,在欧洲文艺复兴这个空前展现人类文明的特殊时期,欧洲女性当时尚 不能登台演出,她们一般是由男演员化装而来。

因此,地位比欧洲女性还低下的非洲人,即使是这个时代“最显眼的异化民族”,也不可能真正登上英格兰舞台的边缘,它在英格兰的存在只能通过盎格鲁-撒克逊民族被间接地表现出来,而对异族的描写向来充满局限性。

通过刻画奥赛罗———异化种族中的优秀分子,莎士比亚意在抨击当时的英国主流社会对于异化民族乃至“下等人群”的不公平。

《奥赛罗》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

小说以主人公名字命名,简明而不乏独特。

故事讲述的是:奥赛罗是威尼斯公国一员勇将。

他与元老的女儿苔丝狄梦娜相爱。

但由于他是黑人,婚事未被允许。

两人只好私下成婚。

奥赛罗手下有一个阴险的旗官伊阿古,一心想除掉奥赛罗。

他先是向元老告密,不料却促成了两人的婚事。

他又挑拨奥赛罗与苔丝狄梦娜的感情,说另一名副将凯西奥与苔丝狄梦娜关系不同寻常,并伪造了所谓定情信物等。

奥赛罗信以为真,在愤怒中掐死了自己的妻子。

当他得知真相后,悔恨之余拔剑自刎,倒在了苔丝狄梦娜身边。

前苏联对莎士比亚的研究中形成了对《奥赛罗》的独特解释,这种解释深刻地揭示了这一伟大悲剧的人道主义实质。

《奥赛罗》集中表现了奸人挑唆下发生的家庭悲剧。

忠贞的爱情和残忍的嫉妒同时强烈地体现于奥赛罗一身。

而阿古伪装诚实,利用奥赛罗的轻信而极尽损人利己之能事,也是原始积累时期的一种典型人物。

主人公奥赛罗的性格,正直、勇敢、单纯抑或易怒与轻信他人。

奥赛罗的最大缺点在于自卑,若不是自卑,他无须在伊阿古的几句挑唆后便怀疑自己的妻子。

他自卑于自己的肤色、形象、年龄,他自己其实觉得自己是配不上苔丝狄蒙娜的,他甚至觉得自己不如凯西奥,才会对他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害怕。

关于《奥赛罗》一剧的评论,据知早在十七世纪下半叶,英国就

有人热情肯定此剧:“从诗行与剧情,特别是从剧情来看,它是一出很好的戏”,主要人物“描绘得好”;“诱惑的场面”卓越地显示了伊阿古恶人的“癖性”??对于主角奥赛罗的'看法通常有两种:他是位坚强博大和灵魂高尚的英雄;其所以杀害爱妻,只是由于轻信,尤其是奸谗者伊阿古过于狡猾所致;另一种是奥赛罗并不那么高尚,而是个自我意识很强和性格有缺陷的人;他是急急不能待地就听信了伊阿古,责任在他本人。

全剧贯串着忌恶与猜疑,巧计连环,将人性中的狡诈与昏愚一面,发挥殆尽。

把伊阿古这一人间恶魔的缩影昭然在剧院舞台上,在书斋卷帙间,飞扬跋扈、称王称霸地呈现在人们眼前。

莎士比亚写成的这部惨怛得惊人的悲剧,引起了人们哀痛的深思;提醒善良的人们,在生活中必须对伊阿古这样的恶魔提高应有的警惕!

假如一个人素来疑心妻子不忠实,受过很大的刺激,一定比寻常人更能了解剧中奥赛罗的痛苦。

苔丝狄蒙娜并不了解奥塞罗,她喜欢奥塞罗的理由很简单,她喜欢他讲述那些颇具传奇性的经历,一句话她只喜欢一个浪漫的理想。

而奥塞罗有点明白自己的妻子为什么喜欢自己,或者说他对自己妻子的爱本来就不放心,在这种情况下他对苔丝狄蒙娜又爱又恨又怕。

最终,伊阿古只是起了一个导火索的作用,将这种虚假的、毫无信任的、不牢固的爱情炸个粉碎,而真正具有爆炸力的火药却在奥塞罗和苔丝狄蒙娜的身上。

由此看来这出悲剧倒有些主人公咎由自取的味道,可能是这种惩罚太重了——以男女主人公的死而结束,所以才有了很强的悲剧色彩。

根据历史资料,在中世纪中期以及末期,欧洲妇女的“大错和罪状主要有:虚荣,骄傲,贪婪,滥交,贪吃,酗酒,脾气坏,用情不专等”,“妇女必须被排除在正式、公开场合之外,不能担任法官或者行使任何权利,不能参与 议会或者公开集会,必须献身家庭。

优秀妇女热爱并服侍丈夫,养育子女”。

这表明,伊丽莎白时代的女性并不 享有泰丝德蒙娜在第二幕第一场,或者第四幕第一场在公共场所与凯西奥等人自由谈笑,或者参与公共活动的权利。

其实,即使在二十世纪初,欧洲上层社会的妇女一般也并不能自由出入公众场合,更不要说有公开发表任何言论的特权。

在正常情况下,泰丝德蒙娜在整个剧中都不可能具备参与任何公共活动和发表言论的权利。

而在伊丽莎白时代,“非洲人是早期英格兰人数最多,也是最显眼的异化民族,每日都是伦敦街头一景, 参与了各种形式的文化展览”。

但是,在欧洲文艺复兴这个空前展现人类文明的特殊时期,欧洲女性当时尚 不能登台演出,她们一般是由男演员化装而来。

因此,地位比欧洲女性还低下的非洲人,即使是这个时代“最显眼的异化民族”,也不可能真正登上英格兰舞台的边缘,它在英格兰的存在只能通过盎格鲁-撒克逊民族被间接地表现出来,而对异族的描写向来充满局限性。

通过刻画奥赛罗———异化种族中的优秀分子,莎士比亚意在抨击当时的英国主流社会对于异化民族乃至“下等人群”的不公平。

《红字》读后感

还在初三年级的时候就开始看这部“名著”《红字》,这部只有150多页的书,但是直到最近才把它结束,真是马拉松似的阅读。在抱怨丹还不出新书的时候,只好抱起了这些文字。

名著无愧于名著,那些过去我居然看不懂的东西。

看完它最大的感受可能是很大众,普遍的,最泛面的认识到封建的思想观念,风俗信仰,教会教条对人们纯洁美好的爱情的扼杀和侮辱,剥夺人对幸福生活的追求。悲剧的源头也许在此吧。

当海丝特被老罗杰看中,并被迫嫁与他的时候,我们不会预料到这个故事的发生,因为如果海丝特是一个麻木,中庸的平常妇人家,生活也一切照旧。可是她不是,她身体里流动的是年轻澎湃的血液,涌动着无法抑制的追求欲望,她不希望就此落寞。这是一个直接的原因,但我们并不能说海丝特有什么错,她没有错,她只是做了自己意志支持与支配的事情。

当海丝特佩带红字耻辱的站在刑台上,我们无法想象那种痛苦,无数双眼睛注视着她,注视着她胸前的那罪孽的字母a。但她勇敢坚强,毅然生下小珠儿,并把她抚养长大。孩子的出现给故事频添了许多色彩,文字中把她描绘的真的跟精灵一样,漂亮,活泼,动人,调皮,诡异,并充分体现着母亲身上过去那燃烧的激情。孩子当然更没有错,她只是个孩子啊,亲近直觉上的亲人。

当眼看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一天一天的病重,样子越发憔悴,用手按抚胸口成为习惯,大家都不难猜到,那个男人就是牧师。七年来,哪一天他又有过安宁呢?何尝不是过着痛苦扭曲的日子,甚至比海丝特更可怜。她的“耻辱”已经被世人所知,无畏的佩带着红字,乐观的过着新生活,当然是在学会压抑之后。而牧师并不能,形势所迫。他被人们所热爱和崇拜,看作最纯洁的上帝使者,得到先知赐福的神人。但这更使他倍受折磨和煎熬,以致对自己实施酷刑。解脱的是最终他还是勇敢的站了出来,以求解脱,得到珠儿的吻,并死在海丝特的怀中。那刻他是幸福的,相信天堂也会容纳这位可敬的人。这样看来我们并不能指责牧师先前的懦弱。

加重牧师痛苦的还有那个老罗杰,他伪装成真诚心灵交流的朋友,接近牧师,怀着报仇的恶心,血腥的挖掘牧师内心的“耻辱”秘密,借此使牧师更加痛不欲生。但故事发生之前,老罗杰可是一位可爱的学者,平静的过自己的日子,多么安详呐。如今却物是人非,人心的善变与叵测也就展现。读后直感到背后冰凉的冷汗。

大概这是一点新的感悟,小说里人们失真的面具生活,表象平静如圣实际罪恶纠结的生活,自欺欺人。有点无奈,更多可怜,为什么不能坦坦荡荡地活着自己?活在自己的属灵里,得到父神的安慰和赐予,那牧师被人们奉为至尚难道不懂这些简单的道理?末了,我觉得他是最值得怜悯的人,他被害最深,被伤最深:被罗杰,被海丝特,被小珠儿,被他自己,被他所居的社会,被那社会所奉行的观念,思想。

这样还是之前所说,悲剧的源头便如是。封建,民主;专制,自由:永恒对立,不得妥协。于是我们后人从这些悲哀里看到希望,看到曙光,看到前进的路。于是我们站在先人的肩上,为追求美好和谐不懈奋斗!

红字读后感

最初买《红字》这本书,是因为想要再多读几本世界名著提升自己的文学素养,它的题目又很有特色,所以在书架上选了回来,准备慢慢读来消遣。谁知读了之后,居然一下子就被文章情节吸引。

凭心而论:我为海丝特和狄梅斯迪尔的深挚爱恋感动,尤其是他们在树林相会时彼此那份恬静与纯真的迷恋,简直就是少男少女之间无邪的情感,让周围的花草树木,鸟兽虫鱼都变得无限美好。甚至那个一刻也不肯安静的小精灵——海丝特与狄梅斯迪尔的私生女珠儿,在这种氛围中也变得安静恬适,温柔乖巧起来。但是我又不能接受这种违背道德的爱情。尽管海丝特与奇林沃思的婚姻是不幸的婚姻,他们之间没有爱,只有占有与服从。但是海丝特与狄梅斯迪尔的爱情也充满了阴影。狄梅斯迪尔是个虔诚的教士,他疯狂地迷信上帝,所以不敢面对自己的爱,更不敢承认自己犯下的罪行。他每次见到海丝特胸前的红字,便仿佛心灵被射穿一般浑身战栗,对于海丝特后来大胆的表白以及出逃的计划始终不敢明确接受,最终他死在自己的虔诚与自责的双刃剑下,与其说是奇林沃思害死了他还不若说是他受不了良心的谴责心神交悴而亡。他是当时黑暗宗教制度下的牺牲品,也是人性伦理道德的一个反面教例。而对于梅林沃思,我的感觉他像一毒蛇钻进了你的家里,却又不咬你。你有时看得到他,有时又看不到他,让你随时随地感受到危险的存在,却又不知危险在哪里。他冰冷的身体使这个家变得毫无生气,他阴鸷的眼神总会让你不寒而栗。这种恐惧比毒牙的啮咬更令人痛苦,却又无法摆脱,是一种灵魂的虐待,精神的摧残,是一个杀人不见血的刽子手。

通篇读完,我特别喜欢海丝特这个人物,她不仅长得漂亮,而且善良坚强,她的身上有一股神圣之光——爱的光芒,照耀着她的灵魂和生命,使她一直如同圣母一般纯洁高尚。尽管她在书中的角色是被审判的淫妇,可是她的端庄、娴静、平和、坦荡一直感染着我。她用执着守护母爱,用坚强守护爱情,用诚实守护道德。在她的面前,宗教是渺小的,法律是渺小的,男人更是渺小的。正因为这样,她虽然违背了宗教和法律,却没有受到社会的遗弃,而且胸前那个红字也成了高尚的象征。我觉得这就是作品的主旨:宣扬爱情和人权的自由,宣扬人道主义和民主主义。我想这也是这部名著最耀眼的地方和流芳百世的原因。

一部爱情的悲剧,一次人性的追问:谁之罪?

上帝说:爱无罪。(煮雪)。

《红字》读后感

《红字》是我许久以后遇到的一本振奋人心的好书,因为文化风俗的差异,对外国的名著一直带着一种似是而非的解读,因此也就显得不伦不类。但是,美国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红字》却是一本比较容易读懂的书,因为它更是关于人性的。

《红字》讲述了17世纪清教殖民统治下,在波士顿发生的一个恋爱悲剧。女主人海丝特・白兰以为丈夫在海难中已经遭遇不幸。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在众人鄙视的目光中,白兰始终独自承担着所谓的"耻辱"与"罪恶",她不断热心接济和帮助别人,最终赢得了人们的尊敬,而经过多年的窥探,她的丈夫罗杰也认定了"道德伟大"的丁梅斯代尔牧师就是那个隐藏的同犯。于是他千方百计地接近牧师,旁敲侧击,冷嘲热讽,不停地在精神上对牧师进行折磨。最终,牧师被白兰的勇敢所感染,决定和她以及小珠儿一起离开这个地方。然而,牧师病情加重,在他生命的最后,他勇敢的走向了曾经白兰受罚的邢台,坦诚他所认为的"罪"。

海丝特・白兰,勇敢者,凭借爱情与其坚毅赢得生之希望,她对爱人的守望,对爱情那清晰明了的坚持,永不背叛。虽然她无法摆脱强加在她身上的耻辱,但她内心深处的感情却敬请澎湃,无法遏制。她认为追求爱情是自然的事,是人的本性,与社会、宗教、道德无关。"正是因为她和丁梅斯代尔先生的爱情,使她能够在众人的白眼中坚守下来。

可以说,海斯特・白兰包含了作者所理解的完美女性的一切优秀品质。读这篇小说时,我情不自禁的把她和夏洛蒂・勃朗特笔下的简爱做一番对比。她们都是女性中最具有独立人格的人,虽然海斯特・白兰的坚强掩埋在了她的柔弱与,美丽之下,但这份光芒永不会消散。

丁梅斯代尔是无形的红字。与海丝特相比,他显得怯懦,但这是他受宗教束缚弥重的结果。他并非不想公开仟悔自己的"罪孽",但他的这种愿望过多地同"赎罪"'内省"等宗教意识纠缠在一起,因此行动上也只能处处受其局绊。他既要受内心的谴责,又要防外界的窥测;他明明有自己的爱,却偏偏要把这种感情视同邪魔。他在痛苦中挣扎了七年,最终虽然以袒露胸膛上的"罪恶"烙印,完成了道德的净化与灵魂的飞升,但他始终没再气承认自己爱的正当,更谈不到与旧的精神体系彻底决裂,与海丝特相比,似乎更加映衬出后者的高大。

这仅仅是一本书的简介,因为笔者实在是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仅仅用来抛砖引玉,将《红字》介绍给大家。

《红字》读后感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在作品的最后,在白兰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红字》读后感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_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_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_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红字是不朽的作品,历史背景虽然和中国没有丝毫联系,但是任何的好的作品都可以跨越种族和历史,而被世人所爱。

很多人认为红字是爱情故事,当然这是个关于爱情的故事,但是我认为霍桑只是把他的追求,他的思想,他的情感溶在那个故事里而已。

《红字》读后感

本想好好读完小说《红字》的英文版,可是作者霍桑在书中运用了大量的象征意,不免有些晦涩难懂。再者,我英语词汇本来就有所哦欠缺,所以这本小说读来可谓是异常艰辛。所以在读了一部分英文之后,我果断放弃了英文版著作,找来中文版小说,一睹为快。

刚看到这本书书名的英文注释,我就觉得有一丝疑惑,为什么“红字”不直接译为“theredletter”,反而取了“thescarletletter”?翻开书来,浅浅读来,就会知道到:红字,即“a”字。通奸罪(adultery)、能干的(able)、可敬佩的(admirable)、爱情(amorous)、天使(angel)艺术(art)、前进(advance)、美国(america)。红字“a”在这个故事里有着如此不同的意思,他在霍桑的笔下蠢蠢欲动。这就是象征性小说的魅力。每个人能看到自己想看的。

为“恶”的一面,她的灵魂的净化又是霍桑竭力推崇的道德行为。霍桑是矛盾的,一方面他同情海斯特和梅斯代尔的遭遇,一方面他又认为他们犯了错就必须得到惩罚。小说中弥漫着的“原罪论”思想,禁欲主义剥夺了爱的权力。

小说中的人物都富于了象征意义,珠儿也是作者寓于象征意味的主要人物。珠儿是海丝特和梅斯代尔牧师的女儿。海丝特给她取名珠儿。因为在海丝特的眼里。珠儿是纯洁的.是强烈的激情碰撞后产生的爱情结晶。是支撑她面对冷漠现实的精神支柱。是一块值得她倾其所有而换得的无价之宝。倒并不是这个名字表达了她的相貌.她绝对没有珍珠的“那种恬静的洁白与淡泊的光泽”。从表面上看,珠儿是罪恶的小妖精,是罪恶的标志和产物。但是,珠儿更会让人联想到美好与纯洁,她体形完美,生机盎然,浑身散发着美丽的光环。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小说还表达了人要获得自由和解放就要去斗争的思想,这在海斯特的身上得到了体现。她一直抗拒着悲惨的命运,心里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满了无私的爱,这是难能可贵的一种精神。因为这样她才成为一个高尚的人,受到了人们的尊敬,从而洗刷了身上的耻辱,而那个红字也成了高尚的象征。

我觉得红字“a”对于不同的人来说代表着不同的涵义,这不同涵义的取向最终取决于一个人的心态,一个人对待生活的态度。胸前的红字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那刻在内心的红字。有时个人定位和如何对待他人的眼光可以决定一个人的一生,在必要的时候打破常规,大胆质疑世俗道德的合理性有时也推动着人性的发展。

作品的最后,在海斯特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红字》读后感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这是一部比那些大部头小说显得短小的多的长篇小说,但它同样具有大部头小说所具有的震撼人心的效果,以及高超的艺术造诣,堪称经典名著中的典范作品。

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丢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满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耻辱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在倍受折磨的道德鞭笞下,进行着灵魂的救赎。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充满了对命运的蔑视。她怀疑这世俗道德的合理性,但同时又矛盾的意识到灵魂的邪-恶,人性的复杂可见一斑。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很难理解,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法理解的人。宗教已经是西方人生活的一部分,离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痛苦的。但我没有宗教经验,所以根本无法体会主人公的心理。这也是我理解小说的障碍,但我却是没办法去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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