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读后感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狱中诗读后感篇一
“理想的实现是要历尽千辛万苦,无数的艰难险阻都在等着我们去战胜,才能达到自己的理想目标。”今天,我读了《在山的那边》这篇课文,我受益匪浅。对于王家新的童年生活,而感到十分的羡慕。
小时候,我对人生道路这几个字不是很了解。认为是道路吗!总会有人领着我们走过的。然而,由今天看来,这个令人深思的话题有了新的认为。在这山的那边,还有无数的高山,山上的路很平坦吗?不!山上还有许多绊脚石,一不小心就会绊倒,如果有人踢开绊脚石,艰难而又勇敢地爬上去,那就会见到广阔无边的大海。
在生活中,这句话有了灵验。记得在小学地里的有一天,班主任陈老师交给我一项艰巨的任务——画一张图画参加全国“双龙杯”书画大奖赛。我大吃一惊,傻呆呆地站在那里,但是很快醒悟过来。回到家,我茶饭不思地想着图画的内容,可是,万事开头难,我一直想不起来,脑子里空空的。这时,睡虫开始“上岗”了,我的眼睛像隔了一层雾,简直睁不开。但我并没有被困难吓倒,一直想到深夜十二点钟,我的脑子里终于出现了我所满意的画,经过几天几夜的赶时间,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给了老师一个交代,获得了优秀作品奖。
人生只有两种人:一种是轻易被石头绊倒,会在悲痛的深渊里一蹶不振。而另一种人,跌倒了,重新在站起来,接受挑战,失败能激起人的斗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像第二种人一样,勇敢地接受理想的挑战,用毅力爬过一座又一座的高山,才能见到大海——一个全新的世界。
狱中诗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看了《狱中联欢》这篇文章,我们深受感动,他们虽然在狱中饱受折磨,但是还他们的元旦的那一天,唱歌、交换礼物、对对联、交换礼物,他们的精神深深地让我感动。
那时候想学习都难,可是现在生活无忧无虑,我们还不好好的学习,对不起革命战士,所以我们一定要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一定不能忘记革命战士的功劳,如果没有他们,我们就不能有现在幸福的生活,也不能过上无忧无虑的日子。我们一定要学习革命战士不怕和困难作斗争的精神。
狱中诗读后感篇三
《在人间》是一本与众不同的小说,它描写了俄罗斯平民的生活,让读者跟着主人公去体验底层社会的种种艰辛与磨难,在当时的俄罗斯人们,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似乎只能选择堕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经验,懂得怎样去敷衍与游戏。
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眼睛,探寻者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却又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优秀的书籍引领着,他的灵魂生活在另一个广阔的自由的天地。书中的世界与现实的强烈的反差也常使他苦恼,幸而外祖母美好的心灵与玛格尔王后高尚的情操,常常在他的迷茫的时候,激起他对美好事物的追求。
狱中诗读后感篇四
《狱中联欢》这篇课文讲述了国民党统治区元旦节那天,革命者虽然身在狱中,却为了新中国的胜利,依然开起了联欢晚会。他们尽情地唱着歌,尽情地扭着秧歌,幽默地写春联讽刺敌人的真实故事。
我被革命先烈临危不惧、顽强地与反动派作斗争的崇高精神所感动。他们不幸被抓进监狱,受尽了反动派的折磨,敌人的机枪时时都瞄准着他们,随时都回夺去他们的生命。可是为了拯救苦难的`中华民族,他们纵情高歌,宁愿牺牲个人生命,也要同敌人斗争。这需要多么顽强的毅力,多么崇高的精神啊!联想到现在,有些人受物左右,丢开人生的理想。除了个人私利,什么信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全都抛在一边。他们忘记了:正是像狱中那些的千万烈士的鲜血,才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
狱中诗读后感篇五
《在路上》读后感前几天就读完了这本著名的书,但想来想去,除了觉得美国人老土之外,竟然想不出要写什么,就只好加个读后感来装小学生了。
据说这本书的名气一贯是这样的:thebookthateveryonetalksaboutandnobodyreads。但我还是把它读完了。虽然许多说明都提到这本书是凯鲁亚克在20天时间内,连续奋战,甚至打字机都不换纸,而是用一整圈上百米长的纸连续地打出来的,但我却没有读出一气呵成的感觉,完全是零碎,可以在任何地方停下来也不会影响故事发展;又有人说这本书是他在很high的情况下写出来的,我不得不说,作者清醒得很,作品语言明确,结构清晰,只有顶多两处让人感觉到他有点发飘。看起来许多评论者都没有读过。
苏珊%26#183;桑塔格女士讲:真正的艺术能使我们感到紧张不安。有那么一两次,在读的过程中,我感觉到略有不安;现在读完好几天了,我仍然在想起它时略有不安,但说不出是哪里。
在书中,作者给自己的身份是退伍兵,上大学半路退学,交了几个朋友就到处乱跑;主角叫迪安,这位是个流浪汉,他爸就是流浪汉,他10来岁上就偷东西干坏事,没上过学,进少年管教所,出来后认识了几个各色人等,包括“我”所在的.大学生的圈子,于是也试着讲点叔本华一类的话。这位的特点就是到处跑,跑到纽约,跑到洛杉矶,在东边结个婚,到西边再离个婚。
“我”主要就是跟着这位迪安在美国大陆上跑,并且经常处在没钱的境地,有时连饭都吃不上,要临时打工,或者趁人家小店不注意偷点面包,或者要带几个搭车的人来赚点汽油钱。就这么跑了三四回,最后一次又跑到墨西哥,迪安把生病的“我”扔下就自己跑了。然后就结束了。
整本书没有特别的大的故事,就是一点点讲在路上的事,从这一点看,我觉得他写作很强。但如果要想从中发现什么高深的东西出来,包括垮掉的理论,都是不太可能的事。他也没写什么美国大陆的美丽风光,能记得的不过是密西西比河岸上的荒草。倒是讲了一些人,但似乎除了他们这样乱跑的,以不明原因就一定要上路的人之外,其他人或者友好,或者邪恶,但对他们都很冷漠,完全处在两个世界。主要的事就是在路上的各类杂碎事情,但居然写了那么长。
有的评论说他们在追求什么精神层面的东西,我看不太出来,主角迪安完全是个小混混,就是爱到处跑,跟着他跑的“我”还有其他几位也基本一样,没有任何原因,只讲到想走了,于是就走了。书到最后才讲到迪安的老婆等人围在一起数落他,他只是傻笑,也没有讲这种跑在路上到底有什么伟大意义。
这就是我目前的读后感。
想起来我的经历中倒也有一个月,就是高考完拿到通知书后的那个月,和四五个伙伴骑着自行车跑遍了全县各乡镇,有时一天骑行距离超过100里,有时候自己做饭,有时候在别人家长的异样眼光中喝酒,或者就在路边神聊,我们跑到其他同学家里去,把他们吓一跳,有的人会当场跟着我们跑上两天,有的人就不感兴趣,而我们也没有任何不好意思。咳,似乎就那么一个月,以后再也没有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