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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报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优秀8篇)

时间:2023-09-02 14:01:58 作者:紫薇儿 2023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报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优秀8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报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篇一

为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促进全院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确保全院平安和谐稳定发展,根据《榆次区卫生局关于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把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针对影响安全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结合医院实际对症下药,做到对各类隐患、矛盾及突出安全生产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推动我院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组长:郝富强

副组长:郝进华张争胜郝志薇

成员:闫春兰宁有篆胡守平丁丽萍

赵变娥朱鸿亮王兴

各科室主任护士长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

(一)消防安全及后勤保障组

组长:朱鸿亮

成员:王兴贠礼兵荣春梅葛胜梅任桂英

(二)医疗护理安全组

组长:闫春兰

成员:宁有篆高效美王勇闫英云

杨国岭王大飞赵瑞莲段艳贞高变英

柳林媛何润爱魏润仙马应爱郭文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部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采取自查自纠和全面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各科室自查时要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检查工作记录。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保卫科要严格按照医院考核细则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要求,加强技术指导和全面巡查。在各科室自查的基础上,院领导将带队对各科室开展、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重点督办,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院内通报,检查结果将直接与科室负责人年终个人考核挂钩。

(一)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及消防隐患排查整治

3.医院门诊区、住院区、行政楼、宿舍区等;

4.人员密集场所如办公楼、医院门诊、住院大楼等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

5.酒精、氧气瓶等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储运场所;

6.各类仓库选址、设置是否符合规范;

7.锅炉、配电房、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

8.医院救护车及编内其它交通车辆的管理、维修保养;

9.医院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

11.其它各类重点防护及重大危险源,以及其它列入医院安全重点部位的场所。

(二)深入持久开展医疗安全工作

1.医疗护理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落实;

2.医疗安全检查及登记制度落实;

3.医疗差错、事故的预防,医疗差错、事故的登记及处理;

4.毒麻药品、化学试剂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及储运场所。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现在起—11月25日)

按照区卫生局统一部署,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列为医院贯穿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可通过会议、宣传栏和院报等广泛开展发动与宣传,大力营造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11月26日—12月15日)

1.开展广泛排查深度排查。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保卫科要会同各科室开展地毯式大排查,深入了解和掌握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安全隐患问题,查找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区域、部位、场所和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分析、查找原因,将排查整治的具体内容、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期限、责任部门、责任人列表统计。

2.确定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对于重点整治区域、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严格对照检查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流程,及时给予解决处理。

(三)集中整治阶段(12月16日—12月25日)

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抓好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化学品专项检查工作,减少火险隐患,严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总结考评阶段(12月26日—12月31日)

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保卫科要结合医院考核细则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具体要求,加大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考核力度,并与科室负责人年终个人考核直接挂钩。

(一)要加强领导。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亲自动手,深入实际,全面部署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扎扎实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漏空档,不存侥幸,把安全工作做细,做实。

(二)要固化责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必须固化到每一个科室、每一个个人,每位院领导对各自分管部门加强检查指导,各科室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具体责任人,必须对各自职责范围的消防安全、医疗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天天进行巡查,切实加以整改,凡因作风不扎实工作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出现各类突发事件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要铁腕整治。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责任制,一级抓实一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检查。要采取铁腕措施,强力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把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降到最低。

(四)要加强报送。各科室要确保做到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并做好记录。安全隐患要排查出一个整治一个,发现一个消除一个,及时上报排查和整改情况。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报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篇二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齐尊双凤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和外委施工单位。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和辅助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职责权限。

一、公司总经理对所属各生产、建设单位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二、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各车间主管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进度。

公司其他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四、各驻安监处(站)协助单位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生产、建设单位将生产、建设项目、场所、工程发包、设备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严禁以包代管。生产、建设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监察部和有关业务部门报告。执行公司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监察部接到隐患报告后,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业务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并跟踪到隐患得到治理。

隐患排查与治理所需的资金由公司及二级单位从专项资金中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

安全生产隐患确认与上报。

一、各二级单位每月一日前要将上月的a、b级隐患呈报公司安监部,并提出整改意见,经安监部确认安全隐患后,每月将隐患报表上报集团公司和地方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并负责督察治理进度。

二、隐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对于不报隐患的单位,公司不安排安技措费用。

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一、隐患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公司总经理、矿(厂)长全面负责;分管经理、分管矿(厂)长、各级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对隐患要抓紧整改,做到五落实,既“项目落实、设备材料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进度落实、责任落实”。

二、对于一般隐患,由各单位(车间、厂、科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四、公司各单位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要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要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五、公司安监部及各驻矿、厂、处安监处(站)要对隐患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直至隐患彻底整改解决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条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对隐患无防范措施的场所或单位,要坚决予以停产整改。

生产、建设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给予处罚。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山东齐尊双凤酒业有限公司。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报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篇三

为贯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府办〔2008〕49号)的要求,落实推进“隐患治理年”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和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职责,推动安全生产职责制和职责追究制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一)职责分工

1.工业、民营企业安全

职责领导:*

职责单位:安监所

职责人:*

2.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安全

职责领导:*

职责单位:安监所、综治办、场管办、供销社、各村(社区)

职责人:*

3.道路交通安全

职责领导:*

职责单位:安监所、农机站

职责人:*

4.森林及农房防火、水利、农电安全

职责领导:*

职责单位:林业站、水管站、供电所及相关村(社区)

职责人:*

5.学校、广电、网电安全

职责领导:*

职责单位:学校、广播站、文化站

职责人:*

6.食品药品卫生安全

职责领导:*

职责单位:*

职责人:*

7.建筑、地质灾害安全

职责领导:*

职责单位:国土站、建设站、相关村(社区)

职责人:*

8.防汛渡汛安全

职责领导:*

职责单位:水管站、供水站、水库管理所、相关村(社区)

职责人:*

(二)排查治理资料

2.安全生产职责制建立及落实情景;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职责人的职责追究情景;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景;

10.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景;

11.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暴雪、雷电等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景等。

第一时段(2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抓紧整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4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职责、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抗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做好煤矿等企业安全生产,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开展反违章指挥、反违章作业、反违反劳动纪律,治理生产企业超本事、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的违法活动,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

3.严把春节后煤矿复产安全,严禁未经主管部门验收批准的煤矿复产,严防已关掉的煤矿死灰复燃。要督促煤矿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严防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方面的隐患,确保安全。

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汛期,风暴、暴雨、洪水、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把煤矿、非煤矿山、水库、地质灾害等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汛、防坍塌、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2.以煤矿、危化物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强日常监控和管理,加大对易引发事故重大隐患的治理力度。

3.加强对奥运期间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和整改,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坚决查处煤矿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加大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力度,全面加强危化物品安全监管。

2.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冬季安全生产,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以及道路交通等安全措施。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善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政府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乡政府特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赖廷贵、副组长唐金波,成员为乡安监所、乡党政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安监所,由柏子信兼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各相关单位也要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人员,制定确实可行的方案。

(二)突出“四个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一是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二是煤矿、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三是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四是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或部门要加强对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要督促企业增加投入、落实职责,标本兼治,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隐患治理,要严格督促整改,对整改确有困难的,要及时、主动为企业供给安全生产服务,确保隐患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参与。各单位或部门要悬挂横幅标语,组织职工安全培训,突出“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开展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职工异常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

(五)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全过程受控监管。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措施落实职责追究机制。对隐患排查治理中整改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职责部门和人员,实施职责倒查,严肃处理。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报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源头预防潜力,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必须时光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专人专管,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水利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

1、水利工程建设。以重点在建工程为重点,防范坍塌、起重机械等事故。主要包括:工程项目落实“三同时”原则状况;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职责落实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以及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职责制、度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重点水利设施如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机、塔带机、模板支护、脚手架安拆和油库、炸药库、仓库等的安全防范措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在建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在建工程水库、水电站及大坝的安全监督管理。

2、水利工程运行。以病险水库和一般中型、小型水库为重点,严防垮坝事故。主要包括: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职责制和水库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和事故救援演练;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职责制、前期工作、施工安排、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竣工验收、蓄水运行、巡视检查和调度运用方案;小型水库的管理机构、看护人员、养护经费和日常巡查。

3、农村水电站及配套电网建设和运行。以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和用电户为重点,对水电开发、项目审查和验收投产等环节严格把关,规范农村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主要工作包括:已建水电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无规划、无审查、无监管、无验收的“四无”水电站的清查和整改;已建水电站分类年检安全管理和“两票三制”执行状况;乡办和小型股份制水电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和制度建设;农村水电企业设备检修、试验和农村水电供电区的安全供电。

4、河道采砂。以违法采砂突出河段和采砂量较大河段为重点,主要包括:河道采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河道采砂管理制度、沟通协调机制和职责追究制;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禁采区和可采区的划定,禁采期的规定,违法违规乱采滥挖的治理;采砂管理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河道防洪、桥梁和管线等跨河、穿河、临河建筑物的安全。

5、水利工程勘测设计。以野外勘察、测量作业为重点,主要包括:水利勘测设计执行《水利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状况;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计配合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预案。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安全生产专管人员每月要对本股室、本单位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治理状况分别进行登记,逐级汇总。

对一般隐患要及时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要区分事故隐患的性质和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强化整改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彻底进行治理。对较大隐患应向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应当对本股室(单位)职能范围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综合监管,每季度应对基层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自查、抽查和督查检查,重点督查检查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和落实状况;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状况;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状况;事故应急预案制订和救援演练状况;职工和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和遵章守纪状况;特种作业和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状况;隐患排查治理登记、销号的台帐规范状况;信息报送状况等。

对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报告后,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职责人、整改资料、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般事故隐患要做到立即整改,时光不超过7天;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进行公示并确定专人监控管理,确保万无一失。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派专人24小时值守,同时制定出整改时光表,严格按照隐患治理项目、措施、资金、时光、职责“五落实”制度,限期整改。

对隐患整改措施长时光得不到落实、超过整改期限的,要采取挂牌督办的方式进行重点跟踪、重点督办。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即:职责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没有隐患整改报告不放过。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报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篇五

(一)时间:x年7月1日至x年9月30日。

(二)方式:按照政府统揽、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采取突出重点、分类督导、四不两直、综合治理的方式,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检查全覆盖、督导整改全覆盖、隐患整治全覆盖。

组 长: 唐荣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刘兴利 市安委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 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

组长负责全市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工作的统筹领导工作;副组长负责全市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成员负责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检查。

针对夏季特点,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第三战役与安全度汛紧密相结合,重点突出九个方面安全整治,切实做好工业企业、矿山、尾矿库、排土场、桥梁、隧道、边坡等重点部位的防洪抗汛。

1.非煤矿山生产和电厂灰坝安全整治。安监、国土、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加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力度,重点深入开展违规违章作业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认真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和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杜绝违规违章作业。加强地下矿山提升、运输、通风、供配电、支护和排水等各系统运行管理,抓好防中毒、防水害、防高坠和防冒顶、防坍塌、防垮坝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加强“六大系统”维护运行,坚决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和设备,加强尾矿库汛期安全监管。监督露天矿山规范开采、排土场边坡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开采、以建代采、未批先建、关闭后死灰复燃和习惯性“三违”等行为。结合汛期特点,加强尾矿库综合治理和汛期安全措施落实,组织开展对尾矿库排洪截洪设施、干滩长度、最小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观测的检查,全面排查整治3处尾矿库的隐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整治。安监、工信、交通、公安、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管理,加强对“两重点一重大”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防火、防雷、防汛、防暑、防爆、防泄漏、防坍塌”等措施落实情况,检维修作业及停产、复工安全管理情况;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执行情况;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情况,有毒有害气体应急器材和设备配备情况、泄漏现场处置预案培训和演练情况;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整治情况,使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和使用培训情况,危险品运输车辆查验、流向登记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专用仓库单独存放及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执行情况;有毒有害废弃物管理和处置情况。

3.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交通、交警、教育、旅游、农机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5月26日紧急视频会议部署,以山区道路、隧道、旅游线路、通乡公路等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开展客运班车、旅游包车专项检查和道路管控,坚决打击车辆、驾驶员无资质非法营运。全面开展驾驶员安全承诺和“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五不两确保”要求。加强汛期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的监控巡查,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消防安全整治。公安、消防、民政、商务、工信、住建、人防办、教育、卫生、文化、城管、粮食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5月26日紧急视频会议和民政部专项部署,以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粮食仓储场所、地下商业街、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为重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5.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住建、市场监督、城管、水务、消防等部门结合建设项目复工和夏季施工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排查消除隐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依法打击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等非法违法行为。

6.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交通、水务、农业局等部门结合夏季和汛期安全工作特点,按照牡丹江市人民的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牡政办发〔〕24号)的要求,各负其责,履职尽责,确保安全。

7.地下空间安全整治。人防、公安、消防、商务、市场监督等部门以地下空间内的商场、旅馆、餐饮、休闲娱乐服务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健全地下空间所有权人(单位)和使用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完善防火、防雨(洪)水倒灌应急预案和开展演练,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8.夏季旅游安全整治。旅游、水务、市场监督、城管、商务局、交通、交警、消防、气象等部门针对夏季旅游安全工作特点,以旅游交通安全、涉水旅游安全、特种旅游活动和应对极端天气旅游安全防范工作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确保旅游安全。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据市政府安委办制定的《第三战役实施方案》,结合辖区、行业以及夏季特点,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第三战役实施方案》, 努力做到检查督导整改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

(二)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第二战役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进行梳理,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进行闭合,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对第三战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梳理、分级分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明确隐患整治的措施、时限、责任部门等,提高隐患整治实效。

(三)进一步对重点监管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第三战役期间,市政府安委办成立联合督查组,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采取临机抽查的方式,将督查组检查结果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检查结果进行对比,对于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限期不整改的隐患单位,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同时追究属地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的相关责任。

(四)加强信息情况报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具体要求:一是于7月16日前报第三战役实施方案;二是指定专人负责于每月23日前上报附表和阶段总结;三是于9月20日前报工作总结、附表和检查记录。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报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篇六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报告。

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公司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活动,排查液氯汽化、甲苯氯化、邻氯甲苯氯化、水解、动火作业、登高作业、入罐作业等环节的事故隐患;各生产车间每周、班组每天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公司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自查分析,并分别于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和下一年1月15日前,将上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表格和文字说明材料整理成书面隐患排查治理自查报告向丹阳市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送。报告应当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规定的内容及时向丹阳市市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公司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报丹阳市安监局备案。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公司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部门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和公司财产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生效。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报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篇七

一、凡日常检查及定期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一律实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

二、由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成员组织坚持每日召开安全碰头会,对每日及定期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进行通报,经讨论研究,确定整改方法,制定整改方案,对其整改善行挂牌督办。

三、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全过程进行公示,公示资料包括重大隐患检查时光、资料、地点、整改目标、整改资金、整改范围、整改时限、整改督办人姓名、整改目标落实状况及是否整改完毕等。

四、整改完成的重大安全隐患,督办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汇报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落实状况,由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成员在每日安全碰头会上予以通报。

五、督办人员要高度负责,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一经发现要对相关职责人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职责追究:

一、严格按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全矿安全建设。

二、对日常检查及定期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而检查人员因不负职责未查出的,要倒追检查人员职责,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对日常检查及定期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整改职责人及领号督办人未按整改目标及时限完成整改督办任务的,要严格追究整改职责人及整改督办人职责。

四、隐患排查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全矿工作人员务必明确各自职责,严格按照隐患排查程序及各项制度开展工作,确保全矿安全建设,对不负职责、弄虚作假、有制度不执行的人员,一律严格追究其职责。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报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篇八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局班子成员高度重视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局安监科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的煤矿安全隐患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召开全县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同时,将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责任明确。局专门召开了全县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动员大会,传达了省、市、县关于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文件精神,安监科与全县各煤矿企业签定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状,明确了各煤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人的工作职责。成立了安监科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一是组织召开了全县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传达了省、市、县关于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文件精神,并传达了省、市、县关于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明确我局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加强煤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二是组织召开了全县煤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

四)加强督导,严格检查,确保整改到位。一是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要求煤矿企业按照省市、县关于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确保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健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各项制度。县局安监科制定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煤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建立了煤矿煤矿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做到各煤矿企业都有专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强监管,强化隐患排查。一是局安监科加强了煤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的监管。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安监关于印发《中华共和国煤矿安全生产违规事件应对预案的通知》(中煤安[20*]1号)要求,对煤矿安全生产隐患、事故隐患进行了认真梳理。通过梳理排查,我县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了较好的推进,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二是加强煤矿企业安全隐患治理。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无事故。三是强化煤矿企业“三项制度”建设。在煤矿企业中,我局按照“一个标准、两个规范、一个要求”的要求,建立了煤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无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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