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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模板8篇)

时间:2023-10-17 09:51:50 作者:笔砚 2023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模板8篇)

报告需要准确、清晰地陈述问题,提供充分的数据和证据支持。小编整理了一些辞职报告的典型范文,希望能够为你提供一些写作思路和创作灵感。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篇一

(参考提纲)新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18 年度)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公章):

自治区主管部门(公章):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项目负责人(签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二)项目预算 绩效目标 设定情况(包括预期目标及阶段性目标;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主要是指财政资金)(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包括项目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四、项目绩效情况(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益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析。)(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如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可不用填写该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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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篇二

根据《昌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昌宁县20xx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昌开组〔20xx〕5号)文件要求,昌宁县鑫牛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获批实施了昌宁县鑫牛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黄牛养殖场建设项目。现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昌宁县鑫牛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黄牛养殖场建设项目于20xx年7月份开始申报,委托天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实施方案》。8月10日县供销社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和部门审核会议通过了《实施方案》。8月17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予以批复,批复新建牛舍(钢架结构)2栋,共计305平方米(1#牛舍242平方米、2#牛舍63平方米);新建精饲料房(钢架结构)24平方米、草料房(钢架结构)56平方米、堆粪房(钢架结构)24平方米、消毒通道(钢架结构)4.5平方米。支砌挡土墙15立方米、化粪池50立方米、消毒池24平方米;购进安装养殖设备设施7台,其中:圆捆机(9qyg—0.5)1台、揉丝机(9zr—6)1台、饲料粉碎混合机(9fz—55—13)1台、饲草拌料机(2立方)1台、电动撒料车(9sd—3型)1台、电动铲车(60型)1台、雾化消毒机1台;购进能繁母牛15头;肉牛养殖技术、疾病预防等培训51人次。总投资65.62万元,其中财政资金50万元,合作社自筹15.62万元。项目于20xx年8月20日启动,11月30日完工,工期103天。项目实际完成:新建牛舍(钢架结构)2栋,共计315.73平方米(1#牛舍249.73平方米、2#牛舍66平方米);新建精饲料房(钢架结构)28平方米、草料房(钢架结构)60.2平方米、堆粪房(钢架结构)26.88平方米、消毒通道(钢架结构)5.84平方米。支砌挡土墙16立方米、化粪池50.1立方米、消毒池24平方米;购进安装养殖设备设施7台,其中:圆捆机(9qyg—0.5)1台、揉丝机(9rsj—6)1台、饲料粉碎混合机(9fz—55—13)1台、饲草拌料机(2立方)1台、电动撒料车(9sd—3型)1台、电动铲车(60型)1台、雾化消毒机1台;购进能繁母牛15头;开展肉牛养殖技术、疾病预防等培训51人次。项目完成总投资65.62万元。

(一)项目资金情况。项目资金65.62万元全部拨付到位(其中:财政资金:50万元,自筹资金15.6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全面完成,绩效得分40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效益指标全面完成,绩效得分4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为96%,绩效得分20分。

该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00分。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篇三

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于2016年4月开始运行,根据运行情况,每年需运行经费300万元,其中:8个乡镇收集点共200万元(25万元/个),无害化处理厂政策性补贴60万元,监督信息平台与执法监管30万元,重大疫病处置、收集点及处理厂协调费10万元。

20xx年度县财政实际安排运行资金295万元,由县财政局专户管理,按时间进度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拨付到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根据工作进度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资金到账后实行专户管理和专户核算。20xx年实际使用支付资金295万元,其中:乡镇8个收集暂存点200万元,无害化处理厂补贴60万元,监管平台及执法等35万元。

该项目具体由我中心下属二级机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以下简称卫监所)负责组织实施,卫监所设有专门的监管平台,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落实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一年来,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运行状况良好,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受到了中央、省、市领导的高度关注,被命名“岳阳模式”向全国推介。

1、社会效益

首先是有效防止了病死畜禽流向市场、流入餐桌,从源头上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其次是有效防止了养殖场户乱抛乱弃病死畜禽,影响公共环境卫生,造成畜禽疫病流行;再次是从根本上解决了因传统掩埋方式对地下水的污染问题。受到了养殖户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普遍认为无害化处理工作是一件大好事、大实事。

2、经济效益

全年处理病死猪约4万头及150吨其他畜禽,工业油脂销售收入30.44万元、肉骨粉销售收入36.4万元,扣除燃料、人员工资、固定资产折旧、利息、管理费等开支费用,可获利润约45万元。

1、主要经验和做法:

(1)科学谋划无害化处理工作体系。按因地制宜原则建收集暂存点。坚持分区设点、合理布局,结合全县14个乡镇和1个办事处地域特点和养殖量实际,将全县划分为8个收集区域,分别建设8个病死畜禽收集暂存点。病死畜禽收集暂存点作为国有资产由各乡镇政府接管,县政府与乡镇政府、县畜牧水产中心与乡镇农技推广中心签订资产管理责任书,实行统一管理。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无害化处理厂。以10年特许经营权向社会公开招标,由湖南盛祥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主投入1500多万元建设了日生产能力30吨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处理厂实行自主运营、自负盈亏。

(2)积极构建无害化处理工作机制。探索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的共赢机制。成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财政投入补偿机制,出台相关鼓励支持政策,完成病死畜禽收集工作。湖南盛祥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则利用人才、技术和管理优势,完成病死畜禽的集中处理,拓展油脂产品市场,开展“肉骨粉——黑水虻(蝇蛆)养殖——幼虫养鸡(养鸽)”模式探索。县政府向湖南盛祥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服务,对处理厂病死畜禽的处理环节给予一定补贴支持。

(3)全面强化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开展无害化处理宣传。通过县电视台、局信息网宣讲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要求,出动宣传车辆进村入户,组织基层干部深入畜禽养殖场户张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公告》,发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告知书》,签订病死畜禽“五不一处理”承诺书。引生猪养殖保险联动。积极构建政府监管部门、保险部门、无害化处理企业、养殖户联动机制。参加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的养殖场(户)必须凭保险公司、暂存点收集(监督)人员、养殖户三方签字凭证才能办理保险理赔、补偿等手续,保险公司对于没有佩戴免疫耳标、没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一律不予赔付。推“接力式”痕迹化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监督工作责任,各收集点坚持在收集病死畜禽过程中,由收集人员向户主出具收集凭证。收集点向处理厂移交时,由乡镇动物卫生监督人员到场监督,填写移交表。处理厂开机处理病死畜禽时,由县动物卫生监督人员到厂清点数量,登记表册,确保帐实无误。建违法打击处理机制。设立违法处置病死畜禽举报电话7800800,接受社会监督,受理群众投诉。强化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坚决打击乱丢、乱抛病死动物的行为,对经营加工病死动物的从业人员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严格日常监管,强化处理厂和各个收集点常态化检查,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病死动物收集处理的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将病死动物收集处理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考核内容。

2、存在问题:

我县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过程中,既有一定可取的经验和不能忽视的教训,同时也遇到了相应的工作困难。

(1)生猪保险有短板,联动效果打折扣

建立无害化处理与养殖保险联动机制,有利于减少养殖户和承保公司双方的损失,实现监管部门、养殖户、承保公司的“三赢”。但目前一是生猪保险未全面覆盖,对未纳入保险的这部分生猪,极有可能成为“风险点”。二是理赔标准偏低,目前育肥猪保险赔偿和能繁母猪保险赔均远低于实际养殖成本,不利于通过市场手段引导养殖户积极参加生猪保险。三是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暂未作为申请保险理赔的必备条件,“保险+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2)补贴政策存缺陷,执行操作有杂音

通过近几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来看,群众对此有异议。第一,对补偿机制有质疑。提出不应仅仅对年出栏5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出台补偿规定,对其他环节的病死生猪和散养生猪也应明确相关补助的看法。第二,对补偿种类有需求。目前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对其他畜禽、水产品无害化处理没有相应补贴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给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带来一定影响,群众呼声较大。

(3)畜禽收集有困难,体系建设待加强

病死畜禽的收集好坏,决定着病死畜禽的统一集中处理。通过运行情况来看,目前病死畜禽收集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分区域收集,收集中难免会出现少数大中型规模养殖户的生猪死后不能及时有效收集,造成腐败变质,对疫病防控带来影响。二是基层防疫人员人数较少,工作任务繁重,普遍都是身兼数职,加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工作时间紧,要求高,造成了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收集工作明显有违初衷。

3、建议:

(1)加强合作,努力推进养殖业保险“全覆盖”

要重点完善生猪保险理赔和无害化处理监管的联动机制,鼓励支持养殖户参保生猪保险,坚持能繁母猪“应保尽保”和育肥猪“能保尽保”,提高生猪保险覆盖面。适当调高生猪保险金额,确保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的理赔金额同养殖户成本基本匹配,提升生猪保险的吸引力和正面导向作用。将市场手段同行政手段有机结合,在推进政策性生猪养殖保险的基础上,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申请保险理赔的必要条件,充分发挥保险机制的社会管理功能。同时,要开展家禽、水产养殖保险探索,坚持家禽、水产等其他动物的无害化处理研究。

(2)开展协调,全方位支持无害化处理落地运行

要主动与国土、发改、规划、环保、电力等部门沟通交流,争取相关部门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支持。要依据环保部环办函(2014)789号精神,出台我省支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相关意见,对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不宜认定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不需办理环评报告书,只进行环评登记备案或者填写环评报告表。要与省发改委对接,明确全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要与保险公司开展委托查勘方式的探讨,配备相应采录设备,认可无害化处理收集人员的查勘行为。

(3)出台政策,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

要会同财政部门研究现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的缺陷。要对其他病死畜禽和水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制定相应意见,给予适度补贴支持。要坚持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向,鼓励支持规模养殖场开展病死畜禽冷藏冷链设施建设。要与发改对接,重点支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要与金融部门协调,鼓励银信单位支持病死畜禽处理企业进行资金信贷。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篇四

(一)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1、立项目的:根据国家、省、州、县开展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要求预算,开展驻村脱贫攻坚和畜牧产业扶贫。

2、绩效目标:完成王家坪村、中岭村、新村20xx年度年度脱贫攻坚任务;支持发展畜牧生产脱贫,开展技术指导服务。

(二)项目资金情况

根据建财预〔20xx〕1号文件,下达县畜牧兽医局(服务中心)20xx年度畜牧扶贫经费10万元。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绩效自评工作,中心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和财务室负责人为成员,按照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一是查对入帐凭证;二是查对支出是否符合项目支出要求;三是查对畜牧扶贫工作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自评。

通过绩效自评,项目资金到位及时,没有挤占挪用现象;畜牧扶贫工作达到了州县要求;畜牧扶贫措施落实到位,成效显著。项目管理规范,明确有专人负责;财务制度健全,设立专帐管理,经费使用管理公开透明,专款专用。项目绩效自评分数为99分,评价等次为优秀。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按照建财农〔20xx〕1号文件及时办理了拨款手续,没有延滞拨款,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本年度项目资金支出1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根据州县要求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全县畜牧扶贫工作实际,制订了畜牧扶贫工作计划,建立了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资金拨付程序,公开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该资金管理规范,符合相关规定,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一是大力开展了畜牧产业扶贫政策、养殖新技术专题讲座,累计组织养殖技术培训29余场次,培训产业扶贫企业及致富带头人共82人次,培训贫困户870人次。

二是扎实开展3个村结对帮扶。20xx年中岭村脱贫38户143人,易地搬迁23户95人,产业覆盖贫困户55户,覆盖率达100%;新村村脱贫49户161人,易地搬迁41户152人,产业覆盖贫困户78户,覆盖率达91.46%;王家坪村脱贫42户143人,易地搬迁17户59人,产业覆盖贫困户61户,覆盖率达90.2%。三个村有稳定的收入、有安全住房、有安全饮水、有生活用电,有教育、医疗、养老保障。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xx年度3个村129户447人通过验收脱贫,比20xx年分别增长3.5倍和1.9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年度畜牧扶贫工作考评,群众满意率达到96%。

(一)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抓好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畜牧行业扶贫和驻村扶贫,做到脱贫不脱政策,继续抓好帮扶工作。

(二)对20xx年度预算安排建议。根据畜牧扶贫工作开展实际需要,建议增加驻村帮扶工作经费预算。

(三)拟公开情况。20xx年畜牧扶贫经费绩效自评报告拟以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文件形式下发到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提高绩效考评意识,促进该项工作落实,并在县政务网上公开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篇五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20xx年下达桂东县扶贫办涉农整合资金共计530万元,其中职业教育补助资金共43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资金50万元,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资金50万元。

2、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20xx年从项目库桂扶领字〔20xx〕20号文件批复下达桂东县扶贫办项目3个,其中包括职业教育补助、实用技术培训,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

调整后的20xx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批复文件桂扶领字〔20xx〕28号,下达桂东县扶贫办项目资金计划300万元,其中职业教育补助25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50万元。20xx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批复文件桂扶领字〔20xx〕29号,下达桂东县扶贫办职业教育补助180万元,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资金50万元。

包括自评工作开展范围、对象、时间及方式等。

以省市相关文件和乡结合,上级文件制订了当地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项目实施情况已达到了规划预期效果。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位530万元,全部为财政涉农整合资金。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自桂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文以后,所有资金都已经全部及时安排到位,并按项目建设要求和进度全部落实到位。截止目前实际总支出为336.3675万元,结余193.6325万元。因为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项目正在审核公示阶段,计划在12月30日前将结余资金全部支付到位。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经费的开支。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单位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各项项目得到有序开展。到年底完成全部项目的100%,资金拨付达到100%,完成项目验收率达到100%。

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自20xx年以来,我单位对全部项目实施和整体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调查,基本情况是群众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达98%。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达到了预期效果。

20xx年度秋季职业教育补助处于审核阶段,暂未拨付到位,我们将在审核完成后及时拨付到位。

1、我单位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95分。

2、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自评得分100分,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专项资金预算下拨后,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分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二是管理愈加规范。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制度,明确了资金付款流程,统一了资金申请手续,做到了层层审核、层层负责、层层把关,付款中全部要求请款单位提供正规发票,没用白条入账现象。

通过对近几年项目总体情况分析和自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项目申报不精准,从而使项目资金结余。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用制度管项目,用制度管资金,杜绝一切腐败现象。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篇六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乐东黎族自治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隶属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具体从事全县畜牧兽医服务工作的正科级公益一类独立核算事业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畜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协助拟定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等;组织畜牧业科研课题和技术推广的实施,负责畜牧业技术产业示范和提供技术服务;负责畜牧业、饲料工作统计及生产动态监测工作;协助畜禽良种,畜禽防疫和产品流通等体系的基础建设实施;负责全县动物防疫、检疫、屠宰及兽药饲料技术支撑工作;协助做好全县兽医卫生监督和检疫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动物的防疫、监测调查疫情和诊断疫病工作,并协助组织扑灭;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法定代表人为陈炳忠,核定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20名,内设办公室、兽医防治股、畜牧发展股、兽药饲料监测股等4个内设机构。

(二)项目的绩效目标

1、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全面了解项目年度财政资金预算的执行、管理、使用情况,以及财政资金绩效的产出与效果,探索并科学合理地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促使项目资金使用单位树立绩效管理意识及风险控制意识,总结经验,认识不足;为项目绩效管理提供问题导向,整改纠偏,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保证财政资金管理的规范性、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一)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xx年中央下达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动物等防疫补助经费40万元,用于实现村畜牧员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积极开展跟踪服务,扶贫养殖专业合作社及贫困饲养户,加快畜牧产业化发展。

(二)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截止20xx年12月我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已全部支出40万元,执行率达到100%。资金全部用于村畜牧员年终考核生活补贴。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分析。

乐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动物等防疫补助经费项目资金依据乐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政府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进行项目资金管理。重视资金使用管理效益,及时拨付资金,避免资金趴窝,闲置浪费。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分析。

乐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按照中心工作范围和业务流程,设置办公室工作职责、兽医防治股工作职责、畜牧发展股工作职责、兽药饲料监测股工作职责。各股按照工作内部牵制的要求设置工作岗位,各岗位工作人员各司其职相互制约确保动物防疫工作高效运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分析。

项目的财务管理主要依据乐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会计核算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及相关管理规定。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xx年度享受动物防疫等经费补助188人,全年实际完成值达到100%,实现绩效预期目标。

(2)质量指标。村畜牧员补贴发放准确率达到100%,实现绩效预期目标。

(3)时效指标。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达到100%,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达到100%,实现绩效预期目标。

(4)成本指标。村级畜牧员年终生活补贴人均标准2127元/人/年,实现绩效预期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发放村畜牧员生活补贴金额共40万元,实现绩效预期目标。

(2)社会效益指标。如期按质按量完成防疫任务,推进全县畜牧业生产,实现绩效预期目标。

(3)可持续影响指标。提高村畜牧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绩效预期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畜禽养殖户的满意度达到95%,实现绩效预期目标。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篇七

按照上级要求,对照2019年度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评价指标,对全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事求是的开展了自查自评,自评得分为100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投入情况

1、规划编制合理,审批到位。一是把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绩溪县“十三五”发展规划,县政府出台了《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绩政〔2015〕59号)文件及《绩溪县“十三五”养老服务业产业规划(2016-2020)》等文件;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落实到位,经县政府批准,与财政局联合出台了《绩溪县2019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民办〔2019〕37号)文件;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宣城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通过县长办公会研究,联合县财政局出台了《绩溪县居家养老“三级中心”建设2018年实施方案》、《绩溪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绩溪县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018年实施方案》(民福〔2018〕295号)等文件;四是贯彻落实《宣城市养老服务质量建设2019年专项行动方案》,联合县卫健委、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监局出台了《绩溪县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2019年专项行动方案》(民福〔2019〕62号)。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及时、执行到位。统筹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县政府出台了《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绩溪县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绩政办秘〔2017〕43号),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2019年以来,共召开2次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在协调研究、问题解决、部署任务和制定详细的养老服务工作计划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3、养老服务体系绩效目标合理、指标明确。严格按照《安徽省2019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要求分解养老服务体系的绩效目标,制定了《绩溪县2019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将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并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指标,指标细化、量化、可衡量,2019年已全部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4、资金落实到位,资金到位率100%。2019年度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投入约计612万元(2019年7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补贴21万元、5个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41万、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106.5万元、2018年5个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补助10.3万、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13.9万元、低收入老年养老补贴约108.4万元、高龄津贴311.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5、补助资金到位及时。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100%,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综合责任保险等根据申报验收达标后,经审核按相应的拨付手续及时拨付资金。

(二)开展过程情况

1、省、市、县三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中的目标任务明确,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2、政策宣传到位。加大政策宣传,提高知晓率。印发“民政民生宣传册页”、“一次性告知清单”和“民政宣传展板”、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通过宣传单、宣传手册、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等方式大力宣传和解读"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政策,提高社会公众和老年人对项目政策的知晓度。

3、公示制透明管理。通过“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筹集和使用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

4、实施管理合规,程序到位。严格按照《绩溪县2019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申报审批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对象,做到程序到位、档案齐全。

5、信息平台管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平台建设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按要求、按时限完成全国养老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更新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养老院服务质量检查核查表上报工作,符合“一地一案、一院一策”的要求。

6、补助对象档案管理规范。补助对象档案规范、完整,档案资料齐全,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档案。

7、养老服务市场监管到位。结合实际,县政府出台的《关于印发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绩政〔2017〕143号)文件,保障了我县养老服务市场,健全了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定期不定期对社会化养老机构进行督查,保障老人人身财产权益,2019年以来,未发生一起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8、民生报表和各类资料报送及时。及时报送资料和每月报送民生报表,保证了报送材料和报表的齐全、真实、准确。

10、制度建设与执行到位。县政府出台了《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绩政〔2015〕59号)和《关于印发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绩政〔2017〕143号)文件,与财政局联合出台了《绩溪县2019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和《绩溪县养老服务业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健全了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或相关内控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11、资金使用合规专款专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应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是及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高龄津贴”发放全部通过涉农资金平台直接打卡发放。各类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各类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

12、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范到位。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

13、监督检查合理有效。县民政局成立督查组,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督查效果显著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

1、目标任务完成率100%。2019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完成率100%,2019年截止11月,全县享受高龄津贴6265人,享受养老补贴1147人。

2、养老服务体系各项指标达标率100%。养老机构床位数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545张,比例为32%(全县养老院总的床位数为1726张);15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3家100%设立了医务室,其他养老院和当地的乡镇卫生院100%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其中有两家入住供养老人50名以上的敬老院正在申请医疗许可备案)。

3、城区养老服务设施配件率达标。城区养老用房面积达4215平方米(城市社区住户18000户,应建面积2700平方米),城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156%;目前全县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达到64家(农村社区共计75家),农村养老服务设施配备覆盖率达85.3%;2019年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共建设5个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3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和23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覆盖率达100%,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72.7%(建设8家县、乡镇“三级中心”,我县共计11个乡镇),城乡“三级中心”覆盖率达83.3%(建设了1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8个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6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我县共计11个乡镇、6个城市社区);城乡“三级中心”经验收达标率100%。

4、养老服务覆盖率达标。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覆盖率100%,2019年全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共6265人,共发放高龄津贴311.2万元;落实养老补贴制度并及时拨付养老补贴资金,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1147人(其中979人发放养老补贴、168人开展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覆盖面达60.5%(全县60周岁以上困难老年人1991人),其中失能失智老人覆盖率达57.6%;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落实到位,全县公办养老床位750张床位进行了投保,投保金额3万元,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覆盖率达100%;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覆盖率达33%。

5、养老机构入住率达标。2019年特困人员失能对象26人、半失能对象132人,共计158人,其中入住敬老院集中供养105人,我县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66.5%。

6、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完成及时。2019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及时率100%,已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项目效果情况

1、社会效益影响较好。高龄津贴和养老补贴的发放提高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推动了我县养老事业的发展,全县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设施建设,便于老年人开展休闲娱乐活动,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保障了老年人的人身权益,全社会敬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得到了进一步弘扬。

2、资金放大效应较高。2019年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对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投入71.2万元,社会资本对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2000万元(绩溪县长安静园养老),项目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放大倍数为28倍。

3、养老服务体系可持续性影响显著。2019年以来,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

1、健全“县、乡(镇)、村(居)”三级管理体制。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县在县和乡镇均成立了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养老服务工作;在村(社区)建立了以村(居)委会干部、专业服务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骨干的养老服务工作队伍。2019年开始,建立一个具有组织、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绩溪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对全县居家养老、养老服务机构和敬老院转型等行业的管理及指导;在各乡镇成立以乡镇敬老院为依托的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承担本辖区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在村级配建了养老服务站,具体开展各项养老服务工作。

2、出台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扶持政策。各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优惠政策的出台,明确了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规划区域、政策扶持等,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向“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结合”方向发展。县财政设立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养老服务补贴、扶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鼓励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等方面。

3、推动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全覆盖。为了给农村中的高龄老人、失智失能老人、空巢家庭老人、残疾老人等群体开展有针对性、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服务,我县积极推进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至2019年11月,己建成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0家,覆盖面达到86.4%。服务中心中设医疗服务室、营养配送中心、老年人书画中心、电子阅览室、棋牌室和健身房等多个功能齐全的配套设施,老年人可依据个人兴趣爱好,选择不同娱乐方式。

4、推行社会化服务的运营方式转型。参考发达地区的经验,我县积极推动以政府为服务主体的运营模式向政府主导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运营模式转型,一是以“公建民营”的建设运营模式推进敬老院的转型升级工作,加强了农村敬老院的有效运作,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共赢的目的;二是引进或培育专业运营主体,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的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如今年我县和禾康公司合作开展居家养老政府服务试点工作,建立社区养老服务新平台,针对老年人生活、情感、心理等方面的实际需求,积极探索适应老人需求的人性化居家养老服务新路子。

5、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5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的通知》(民福〔2019〕42号),以促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为落脚点,着力完善关爱服务网络,提升关爱服务能力,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建立并完善了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协议签订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联系登记制度和农村特殊老年群体探视走访制度;全市率先完成留守老人系统录入工作。

1、养老服务组织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服务组织数量较少。目前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主要以社区(村)居(村)委会、志愿者组织为主,专门从事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少。二是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低。为老服务人员数量少,素质较低,服务方式单一,服务功能不全,为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不高,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只能局限于低层次的日常生活护理和家政服务,缺乏专业的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高层次服务。

2、对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认识不够高。有关政策落实缺乏刚性措施,有的养老优惠政策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真正落实。群众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关注度还不够高,养老观念有待转变。少数乡镇对社区养老服务项目重视程度不够,导致部分农村社区养老项目推进迟缓,效果不佳。

1、建议加大对县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补助力度。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全部由县级财政承担,按目前我县财政状况,县乡两级筹集建设资金压力大,希望上级政府加大对县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补助力度。

2、建议出台并细化建立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目前全县78处养老服务用房建立后,从管理模式、管理人员选聘、经费等存在不足,致使管理运营时而出现“肠梗阻”。建议出台城乡养老服务机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切实落实人员、经费等,从而有效解决制约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管理长效运营问题。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篇八

(一)项目实施情况

1、立项情况

(1)根据《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集府办[xxxx]24号),为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逐步推进我区社会福利均等普惠。

(2)根据厦集民[xxxx]136号文和集府办[xxxx]74号文,对我区评估合格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运营补助。对我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水平进行审查,及时查找运营中的问题并整改,从而提高我区养老服务水平。

(2)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xxxx〕67号),为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逐步推进我区社会福利均等普惠。

(3)根据厦集民[xxxx]34号,特殊节假日补助养老机构慰问金,用于改善老年人伙食。

各项目均贯彻落实项目活动要求,立项依据充分。

2、实施主体是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和集美区社会福利中心。

3、项目资金情况及主要内容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批复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xxxx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厦集财预批〔xxxx〕22号),xxxx年全年预算资金1339万元,年中追减346.07万元,最终预算992.93万元,资金来源由区财政拨入。主要内容是缓解老龄化对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的压力,推动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稳步发展;对我区评估合格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运营补助,提高我区养老服务水平;特殊节假日补助养老机构慰问金,用于改善老年人伙食;为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逐步推进我区社会福利均等普惠。

(二)财政支出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投入情况

xxxx年初本项目共预算资金1339万元,年中追减346.07万元,实际支出984.34万元,年底指标余8.59万元由区财政收回。我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财务核算制度,合理、有效、规范地使用资金,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做到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报销手续较齐全,岗位责任明确,能够真实反映和记录各项业务活动和财务事项。

(一)项目效益分析

产出情况。xxxx年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1200人次,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对象覆盖率100%,社会救助发放准确率100%,及时并全额发放。xxxx年农村幸福院补助涉及35所,相关补助已及时发放。xxxx年重阳节慰问对象400人,慰问机构5所,慰问次数1次,慰问经费均及时全额发放;xxxx年对我区4家申请市级财政扶持资金的养老机构进行审计。

(二)支出效益分析

六类补助对象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比例较上年增长,养老机构接收困难老人数量较上年增长;幸福院服务老年人数量较上年增长。社会效益显著;通过慰问机构与集中供养老人,既提高我区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获得感,也提高了集中供养特困老人的生活品质;我区4家机构审计结果与申请结果一致,未存在多申请情况。社会效益显著。

(三)社会满意度

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以缓解老龄化对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的压力为目标,解决我区困难群众问题,推动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稳步发展;节日慰问有助于提高老年人获得感,获得了老年人的一致好评;养老服务设施补助有效减轻运营负担,获得镇街好评。

(四)评价分值和等级

综上所述:xxxx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项目,我单位自评97分,绩效等级为优秀。

继续做好前期规划,合理预估资金的上涨区间,做好相关预算工作,及时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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