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计划>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计划(通用18篇)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计划(通用18篇)

时间:2023-12-25 19:09:46 作者:BW笔侠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总结

总结是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价与描述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提升我们发现问题的能力,因此十分有必须要写一份总结哦。那么总结要注意有什么内容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时间如梭,转眼间又将跨过一个年度之坎,回首望,进入公司与同事们的紧密合作轰轰烈烈的完成了以前的月度的拖欠账务,也在部门领导的正确指导下顺利的完成了今年的财务工作。按说,我们每个追求进步的人,免不了会在年终岁首对自己进行一番盘点。这也算是对自己的一种鞭策吧。回顾即将过去的这20xx年,在公司领导及部门领导的正确指导下,我们的工作着重于内部费用的控管、成本、费用的核算以及对下属各公司的财务制度的完善、紧跟公司各项工作部署。在核算、账务处理方面做了应尽的责任。为了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现20xx年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严格按照内部费用的规范管理制度对费用进行控制,如小车费用,差旅费、业务招待费根据不同的职务进行定额补助,填制费用单据时查看发票是否齐全是否有效以及其他费用是否合理,分门别类的'核算到每个部门,为方便下年做财务预算时核定每个部门的各种费用打下基础更能清楚的了解每个部门所发生的每一笔费用。

规范记账凭证的编制,严格对原始凭证的合理性进行核查,看账实是否相符。强化会计档案的管理,使公司内部上传下达的每一份文件都逐一装订成册,以便日后备查等。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完成各项本职工作情况。每月积极配合领导完成了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维护财务部内部的电脑以及财务软件的数据维护。

1、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团结协作。今年,根据财务部的工作安排,本人任职地州会计一职。在岗位中,本人能顾全大局、服从安排,虚心向有经验的同志学习,认真探索,总结方法,增强业务知识,把握业务技能,并能团结同志,加强协作,很快适应了新的工作岗位,熟悉了报账业务,与全部同志一起做好财务审核和监督工作。

2、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依法办事。半年以来,本人主要负责各分公司报账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本着客观、严谨、细致的原则,在办理会计事务时做到实事求是、细心审核、加强监督,严格执行财务纪律,按照财务报账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进行财务报账工作。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对不真实、不合规、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敢于指出,果断不予报销;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通过认真的审核和监督,保证了会计凭证手续齐备、规范合法,确保了我所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切实发挥了财务核算和监督的作用。

3、任劳任怨、乐于吃苦、甘于奉献。今年以来,由于分公司场所分散,财务工作的力度和难度都有所加大。除了完成报账工作,本人还同时兼顾一阵的建友核销工作。为了能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本人不计较个人得失,不讲报酬,牺牲个人利益,经常加班加点进行工作。在工作中发扬乐于吃苦、甘于奉献的精神,对待各项工作始终能够做到任劳任怨、尽职尽责。在完成报账任务的同时,兼顾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作为基层工作者,我充分认识到自己是一个执行者,无论何时何地领导交办的工作从不讨价还价都能及时并努力的去完成,遇到问题努力去询问,争取让领导满意。

所谓“天下难事始于易,天下大事始于细”。工作之中再细也难免会出错,在工作之中还有很多待改的地方:财务会计知识要学的太多,需要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工作中有时会马虎,值得去改进。

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我决心再接再厉,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在公司领导及部门领导的正确指导下更上一层楼。

行政事业单位工作计划

20xx年,我们要在市委、市人大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力抓好产业扶贫、基础扶贫、劳务扶贫、科教扶贫和村级组织的战斗力提升等五项工作,扎实开展扶贫工作,为使西卫村早日脱贫、向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新农村建设的方向稳步迈进而努力奋斗。

(一)村级组织建设。

1、加强农村党员教育,培养发展党员2名。

2、切实配合村两委班子,培养好科技和流通带头人。

(二)调整产业结构。

1、扩大种植优质核桃种苗300亩,完成三年工作计划,使栽植的核桃林达到1000亩。

2、帮助村民推进劳务输出,扎实推进产业扶贫。

3、积极发展新产业,完善新机制,使农民进一步增收。

(三)基础设施建设。

1、完善村中现有的4口机井的变压器防盗损工作,计划在变压器周围打围墙防护,投资60000元。

2、硬化村中学至公路长500米、宽3米、共计1500平方米的水泥路,投资10.5万元。

(四)科教兴农。

从汾阳农科所聘请技术员来村中进行科教培训,具体指导村民培育优质种子,以及核桃树的嫁接和管理。

1、号召机关党员联系驻村特困户10户,因势利导扶贫。

2、组织村中劳动力转移,全年劳务输出达到40人。

(五)医疗卫生。

从汾阳市医院联络专家,在村中举行义诊,造福村民。

(六)精神文明建设。

1、开展创建文明村、文明户活动,保持县级以上文明村。

2、村级管理规范化、法制化、民主化,实行村务、财务两公开。

3、加强法制宣传,确保驻村稳定,全年无刑事案件,实现零上访。

行政事业单位个人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4号)的有关精神,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1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计〔〕1号)的有关规定,塔城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采取三大工作举措,务求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将本局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落到实处。

一、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内控评价工作。

塔城局成立了由王晓燕局长亲自担任组长的内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内控实施工作的领导、组织与协调、分解工作任务和责任,牵头部门为局办公室。确保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有组织、有计划、扎实有效地进行。

二、强化指标学习,夯实内控评价工作基础。

广泛学习内部控制规范,积极开展业务培训,营造学内控,讲内控,守规章的氛围;局办公室为各科室配备了内部控制规范的学习资料,要求各科室组织员工学习。通过学习和培训,更新管理理念,培育内控文化,掌握内控方法,使内控评价指标更加清晰明确、贴近实际,为推动本次内控评价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结合预算开展,提高评价准确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内控评价准确度,我局参考财政部要求各中央部门将内控评价报告作为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向财政部报告的做法,确定将我局内控评价工作与20各科室、各项目编制的内控指标相结合。以此为据,在内控细化评分表的指导下进行自评,并逐一检查,验证评分是否准确、评价证据是否有效,使评分尽可能贴近实际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把内部控制建设启动、内部控制制度完备、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覆盖、预算业务管理控制等管理领域作为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重点工作和改进方向,并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行政事业单位个人工作计划

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规范)将于20××年1月1日起实施,为推动、指导各教育行政事业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提高内部管理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重要意义。

20xx年,我国实现了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这是教育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随着财政教育投入的.大幅度增长,用好管好教育经费的任务更加突出。实施内部控制规范,是加强教育经费监管的重要举措,是完善教育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必然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教育系统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内部控制规范的各项要求,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二、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基本原则。

(一)注重系统性。

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当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情况,对照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加快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特别要做好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重大风险的控制。

(二)注重有效性。

机构、岗位设置和权责分配应当科学合理,并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确保不同部门、岗位之间权责分明,有利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三)注重时效性。

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应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变化和管理要求的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

三、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主要任务。

(一)梳理各类经济活动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内容。

各单位应按内部控制规范要求,根据单位职能,对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等各项业务进行分析、总结和归纳,明确各项业务的目标、范围和内容,将各项业务中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融入到业务流程中的每个业务环节,并依此细化各个环节的部门和岗位设置,明确范围和分工。

(二)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

风险分析要从各项业务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入手,运用多种手段进行风险的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估,按照各项业务确定具体的风险点。风险评估的内容既包括组织机构设置,又包括业务层面本身的各项业务流程。

(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各单位在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时,要注意与相关制度的衔接,并将制衡机制嵌入到各项管理工作,实现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着重在四个方面形成制衡机制:

一是建立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

二是规定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和内部授权审批控制;。

三是建立预决算、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部门和岗位间的沟通协调机制;。

四是建立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培训、轮岗和评价等机制。

(四)提高内部控制的信息化水平。

各单位要不断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内部控制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通过信息的同步集成,改变单位各项经济活动分块管理、信息分割的局面,实现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整成在统一的平台,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确保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可靠、完整。

(五)建立内部控制评价机制。

各单位要将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情况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并将其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切实开展内部控制测试评价,编制内部控制自评报告。

(六)重视评价结果运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和考核内容,将评价结果与财政绩效考核挂钩。内部审计监督部门要定期通过审计报告、审计建议书等形式将测试评价结果上报单位主要负责人,促进内部控制规范有效执行。

四、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责任。

各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牵头做好内部控制规范的组织实施工作,合理确定本单位内部财务、审计、纪检监察、政府采购、基建、资产管理等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二)完善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根据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要求,尽快设置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确定内部控制牵头部门,配备专业人员,建立领导负责、责任部门主抓和相关部门协调的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机制。

(三)加强宣传培训。

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培训,让内部控制的理念深入人心,形成重视风险防范、强化责任意识的内控文化,形成“领导重视、部门协作、全员参与”的内控制度建设环境。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在市委办公室的正确领导和市直机关工委的精心指导下,市委办机关党委坚持以z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zz届z次、市委z届z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市党委系统办公室工作会议和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主线,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突出作风建设这个重点,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以“学党章、强党性、转作风、作表率”党建主题活动为载体,不断深化“争当时代先锋、建设幸福商洛”活动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的全,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提供优质服务,面落实为目标,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有效地发挥了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提升办公室工作水平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证。

一、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

坚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努力提高办公室党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综合素质水平。年初制订了机关党委工作要点,明确规定了学习内容和要求。按照办公室制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领会精神实质,特别是办公室班子各位成员都能带头学习十九大报告、新《党章》、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以及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宣讲十九大精神,为办公室全体党员作出了表率。半年来,共组织集体学习6次,党员干部人均记学习笔记1万字以上。撰写心得体会2篇以上,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高。

二、以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

坚持把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作为加强组织建设的核心内容。严格按照党章和新颁布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党委班子建设,认真执行党委议事规则,模范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提升党委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能力。党委一班人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带头落实办务会议决定事项,真正做到了办公室倡导的,党委委员首先做到,办公室反对的,党委委员带头令行禁止。创新党建品牌,认真开展了“学党章、强党性、转作风、作表率”党建主题活动,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党员的党性观念,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走前头、作表率”作用。坚持把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作为发展党员的重中之重,认真贯彻市直机关工委印发的《商洛市直属机关发展党员工作推优、公示、预审、票决和责任追究等五项暂行制度》的通知,注重从思想上培养,在实践中锻炼,真正把办公室各项工作中的业务骨干、先进分子吸收为党员,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先进性,半年来,经支部推荐,党委审查,一名同志参加了机关党委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做好党费收缴工作。今年4月份,按照市市直工委要求,对我办20zz、20zz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报告工委。

三、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

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硬任务,大力弘扬艰苦创业、求真务实精神,增强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思想。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转变机关党员的工作作风。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办法》,开展“庸懒散奢”整治活动,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带头厉行节约、廉洁从政,努力使办公室机关精神面貌大改观、作风纪律大转变、服务效能大提升。认真开展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扶贫包村和党建联系点等工作,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农户、田间地头,深入学校、企业,了解群众疾苦,联系协调村镇及相关部门为群众解决一些实实在在的事,切实做到了“六进”,达到了“三个全覆盖”。不断深化“双联双建”党建主题活动,年初,组织党员到包扶村进行春节慰问,送去了米面油等群众急需品,4月份组织组织医疗专家到包扶村开展了“送医下乡”活动,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

坚持把扩大党内民-主作为加强制度建设的突出任务,通过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凝聚共识,增进团结,构建和-谐,提升战斗力。进一步夯实了“书记抓、抓书记”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党建工作“联述联评联考”制度,不断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健全“用责任制管责任人,用责任人带一班人”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组织生活、民-主评议等制度,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措施,推动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编制了《市委办工作规范》,完善了党委议事规则和支部工作规范,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党组织的学习、“一课三会”、党员发展、党风廉政建设等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开展工作的良好局面。

五、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朽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惩防并举、突出预防的方针,开展了多层次的党内法纪条规和警示教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省纪委zz届z次会议和市纪委z届z次会议精神,着眼“四大考验”、“四大危险”,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严明政治纪律,积极开展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学习教育活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三同步”和“五个一”制度,办公室与各科室单位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支部和党员个人,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意识。积极发挥了机关党委纪委的职能作用,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关口前移,真正做到了对党员的思想动态、生活情趣、社会交友等都能及时掌握,真正使党风廉政建设成为爱护关心干部健康成长的入心贴心工程。今年以来,全办没有发生一起违反廉政规定的人和事。

六、以构建文明和-谐机关为重点,加强文化建设。

坚持构建和-谐机关氛围,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干事热情,发扬团结友爱的精神风尚。认真贯彻落实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市直机关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大力开展机关文化建设活动,着力构建“五位一体”(精神文化、行政文化、学习文化、廉政文化、创新文化)机关文化建设新格局。今年以来,我办在市妇联组织的“庆三八”主题演讲比赛,全市组织的保密和十九大及党章知识竞赛中都获得了一等奖的好成绩。通过开展和参与活动,充分展示办公室党员干部的精神风貌,培养广大党员干部健康向上的精神追求和生活情趣,营造浓厚的机关文化氛围,激发党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行政事业单位个人工作计划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需以信息化为支撑,同时也不能一味地依赖信息化系统。

近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要求,各单位以全面执行单位内控规范为抓手,以信息技术为支撑,逐步将控制对象从经济活动层面拓展到全部业务活动和内部权力运行。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信息化是大势所趋,同时内控信息化建设也并不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而是一个需要不断调整的过程。

以信息化为支撑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是现实情况下的必然选择。

“信息化是行政事业单位组织目标实现的技术保障,通过信息化内嵌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可以起到物理固化的保障作用。同时信息化是行政事业组织规范有序的具体表现,能够减少人为主观因素影响和降低寻租空间。”杭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原杭州师范大学计财处处长陈珍红说,信息化还是行政事业组织高效运行的技术手段,通过实时自动的信息手段,有效实现信息公开透明,提高组织运行效率。

对此,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姜宏青也认为:“信息化是提高信息沟通质量的重要手段,利用互联网技术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建立统一快捷的信息系统,能够让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合作更有效,让各事项从发生到结束不同环节之间的衔接更加流畅,提高效率,利于监督和评价。”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应用信息化手段的优势,中国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处长周欣也深有体会:“如果人工来做内控的话,要想抓到位,人力和物力的耗费就太大;如果抓不到位,内控就会流于形式。所以,以信息化为支撑的内控会更加高效。”同时,陈珍红认为,信息化在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中有3个最关键的作用。一是信息化能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内容固化,并使信息具备可追溯性,增强了内控的刚性和可靠性;二是信息化能以行政事业单位的组织目标和问题导向进行设计并运行,增强了内控的操作性和及时性;三是信息化能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数据和非财务数据进行整合,形成有效的信息价值链,增强了内控报告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内控关键点需随时调整。

业内人士指出,内部控制制度必须通过信息化才能有效实施,否则就会流于形式。

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将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固化在信息系统之中,可以实现对经济活动控制的自动化、实时化,并尽可能降低人为因素的影响,达到内部控制标准对各项经济业务约束的“自动”实现,从而提高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实现内部控制规范的落地。

的确,信息化在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中的作用不可小觑,但也不能一味地依赖信息化系统。

“一味地依赖信息技术,也会导致内控流于形式。首先,内部控制必须依靠人的主观作用,因为作为内控主体和对象的人,在组织运行过程的具体问题上,仍有其职业判断和权力寻租空间,如果对内部控制认识不到位甚至舞弊,会导致内部控制风险无法控制。同时,信息化的概念设计、实施建设和运行仍有赖于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陈珍红说,信息化的有效实施必须具有系统性和整体性,如果各行政事业单位在信息化方面建设水平不一,可能会导致组织内部系统分立,形成信息孤岛和内部壁垒,增加沟通成本,反而会严重阻碍组织正常运行。

姜宏青也表示:“内部控制在信息化之前就存在,信息化并不是内部控制有效执行的前提条件,而是提高项、加速项。”对此,周欣根据自身经历强调,内控信息化建设并不能“一劳永逸”,而是一个需要不断调整的过程。

“所谓的调整,主要是调整内控的关键点。比如,我们在做初期的信息化时,在资金内控方面会比较关注支票和现金,而近年来,支票和现金的使用频率大大下降,很多时候都是使用网银形式,这时候我们内控的关键点就会改变,内控信息系统也需要随之调整。”周欣说,而当调整太过频繁的时候,可能就有成本问题了。

信息化队伍建设是关键。

对于下一步的内控信息化建设,周欣认为需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要将业务流程固化到信息系统,二是找准内控关键点。

“如果找不准关键点,就有可能出现漏洞。”周欣说。

同时,陈珍红建议,要注重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组织系统要想运行顺畅,首先要保证‘资金流’‘物资流’和‘信息流’顺畅,因此,在信息化建设,要注重要系统先行建设,配套系统及时跟进,并要注重‘三流’顺畅运行系统的同步推进。”陈珍红说,同时要注重成本收益原则,信息化建设要结合本单位情况,不能贪大求全,造成闲置浪费,而是要以问题和目标导向、注重成本收益的原则进行建设。另外,信息化队伍建设也非常关键。从事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的人才队伍需要精通信息技术、财务和业务,各单位要有一支懂管理、会应用、会开发的队伍,在提供数据的同时,还要具备将数据转化为信息和应用信息的能力。

陈珍红还建议完善行政事业单位的制度建设。信息化是技术支撑,其运行的实质内容是内嵌的业务流程和规则,因此,单位需要有完善的制度、清晰的岗位职责分工、明晰的业务流程和高效的组织文化等。

行政事业单位个人工作计划

第十条实行委托代收方式的单位应于收费(处罚)事项发生时,当场收款并开具收费收据或罚没收据,但当日(最迟次日)必须将所收金额汇总解缴财政。非税收入汇总解缴时,单位应按要求填写《江苏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执罚机关直接缴入财政部门指定的罚没收入专户),注明所用收据的起讫号码及“汇总”字样,送代收银行收款后,必须将机制票据记账联与收费收据记账联配对记账,将机制票据收据联粘贴在相对应的收费收据存根后,以备财政部门审验。

第十一条单位须严格按规定的用途使用票据,不得串用混用,严禁转借、转让和买卖。票据使用时,内容填写必须完整准确,印章齐全,不得涂改。填错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联次齐全。

第十二条对收费(处罚)单位之间的合法征收行为及往来事项,交款单位出具拨款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后办理内划手续并收据,收据须加盖执收单位财务专章和会计印章。

第十三条严格实行票据缴验制度。单位应建立票据内部审核制度,核对内部各单位使用票据的册数、号码、收取金额、已缴财务入帐金额、已缴财政金额,确保票款一致。向财政部门缴销票据时,单位应填写《收费(罚没)票据缴验表》,连同票据存根(附机制票据收据联)缴财政部门审验。

第十四条单位不得私自印制、出售、伪造财政票据,不得使用白条收费或罚款。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缴款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第十五条单位如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声明作废,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报财政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财政票据实行“年终零结存”制度。年度终了时,单位所领财政票据应全部清理核销。已填写的票据收入原则上不得跨年度入账。

第***单位已开据的财政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为五年。个别用量特别大的票据存放确有困难的,经县财政部门批准,可适当缩短保存期限。

第十八条票据销毁须经过财政部门批准,单位不得自行销毁。对符合销毁条件的票据,单位应填写《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或罚没收据)销毁申请表》,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组织票据销毁工作。

第十九条撤消、合并、分立及收费项目被明令取消的单位,应按规定到财政部门办理“票据购领记录簿”的变更或注销手续,将已领未用票据全部清理。不得私自转让、销毁票据和票据购领记录簿。

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非税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以及利息收入等。

第二条非税收入实行依法征收、票款分离、银行代收、专户存储管理办法。

第三条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增加或取消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和范围的,执收单位须持相关文件按规定程序报县物价、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条单位收费应办理《江苏省收费许可证》、《江苏省收费员证》;执法机关实施处罚应办理《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认定书》和《江苏省行政执法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收执罚。

第五条单位收费或执罚应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在公共场所向社会公布收费(处罚)的文件依据、收费(处罚)项目、标准、范围、收费的减免政策及减免项目等。

第六条单位组织收入应按规定使用省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或印制的票据。

第七条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部门会计机构统一核算,不得设置账外账。

第八条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执行《沛县收费罚没收入收缴分离暂行办法》(沛政发[2001]53号)和《沛县非税收入“票款分离”操作规程》(沛财综[2015]12号)。

第九条实行银行代收方式的执收单位应于收费事项发生时填写《江苏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交由缴款人将款项送存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代收银行开具的《江苏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第四联作为收入入帐依据。实行银行代收的执法机关应于处罚事项发生时填写《江苏省罚没收入专用缴款单》,交由当事人将款项送存财政部门指定的罚没收入专户,执法机关凭缴款单回执开具《江苏省罚没收入专用收据》并作为收入入帐依据。

第十条实行委托代收方式的执收(执罚)单位应按规定于收款事项发生时向当事人开具《江苏省行政事业收费收据》(含专用及定额收据)、《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结算凭证》(其他收入使用)、《江苏省罚没收入专用收据》,将所收资金于当日(最迟次日)汇总缴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具体缴款方法同第九条),收费单位应将代收银行开具的《江苏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第四联与手工收据记帐联配对入帐,不得截留、挪用、坐收坐支。

第十一条单位对组织的收入应及时入账,按月与财政部门核对,确保收入账账相符。

第十二条对缴费人因特殊原因提出减免的,执收单位应依据政策规定的减免标准和范围,按审批程序和权限办理。凡不属政策规定减免范围的,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无权批准减免。

基本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条基本支出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第二条单位应按照批准的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月度用款计划,坚持按预算、按计划执行进度办理支出。

第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按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支出。

第四条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严禁乱发津贴奖金。

第五条单位人员经费应按照人事部门审批的工资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不得无故拖欠、截留挪用。确因工作需要雇用临时人员的,应按有关管理规定到劳动、人事部门办理用人和工资待遇的审批。

第六条人员经费由财政部门或单位委托金融机构办理个人帐户发放。

第七条纳入财政统一发放单位人员工资变动、增人增卡、减人停卡,应根据人事部门批准的手续,减资和减人停卡手续应于工资人员减少的当月15日前报送财政部门;增资和增人增卡手续应于每季度末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报送。严禁虚报冒领工资。

第八条单位应加强公用经费的内控管理,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对重点支出项目参照项目支出管理。

第九条购置办公用品,应由单位财产物资管理机构统一办理,按计划领用。对购入办公用品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应通过“固定资产”核算。购进大批同类材料物品,应通过“材料”科目核算,并相应健全入出库手续。

第十条单位应加强会议费管理,严格履行会议审批制度,压缩会议规模,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借会议费名义报销与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会议费支出严格按县政府《印发〈关于会议费开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沛政发[1997]7号)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单位应加强电话费管理,对办公电话、传真机和网络等费用支出,推行定额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单位应加强车辆燃修费的管理,实行车辆派车单制度和车辆里程考核制度。同时应完善单车燃修费审批和管理办法,对大项维修实行跟踪管理,定点维修。

第十三条招待费支出应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的通知》(财预字[1998]159号)规定执行。公务招待应建立就餐通知单制度。严格控制就餐人员和就餐标准。

第十四条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与经营收入配比。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

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条项目资金是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某一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适合项目管理的各项财政资金。包括各级财政预算内、外安排、上年结转等方面的资金。

第二条项目资金指标下达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对项目支出按支出用途进一步细化分解。

(一)基本建设(大修理)项目支出细化预算包括项目前期费用、征地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等购置费、原材料、其他费用。

(二)会议培训项目支出细化预算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场租费、交通费、材料费、表彰费用、其他费用。

(三)资产购置支出细化预算包括资产器材购置费、安装费、其他费用。

(四)专项业务项目支出细化预算包括设备材料购置费、会议费、差旅费、印刷费、宣传咨询费、维修费、租赁费、劳务费、其他费用。

(五)其他项目支出细化预算包括项目前期费用、开发费用、研究费用、设备材料费用、会议费、差旅费、租赁费、其他费用。

第三条项目实施单位在申请拨付资金前,对项目支出细化预算所列事项以及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有关材料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提供给财政和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经核实后,签订项目工程资金合同(协议)书,确定拨款办法。

第四条按合同或协议规定,先期可预拨20%的项目资金作为启动资金,然后按工程进度,经审核后分期分批拨付资金,但在工程验收前最高拨付额不得高于项目资金总额的70%,验收合格后再拨付20%资金。对需多渠道筹措资金的项目,应先落实自筹资金。凡自筹资金未足额落实的,一律不予拨付项目资金。具体拨付程序和要求按《沛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沛财[2015]第3号)执行。

第五条预留项目支出预算的10%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待项目工程按计划完成,验收交付使用一年后,经财政部门检查未发现质量问题的,再予拨付。

第六条财政补助金额较小的项目,在征得财政部门同意后,项目实施单位可根据项目计划先行实施,待项目完工,经财政部门验收合格后办理一次性拨款手续。

第七条项目资金支出预算确定后,严禁随意调整预算,要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并进行明细核算。因项目发生终止、撤销、变更引起调整的,相关单位必须提出变更申请,并附报变更的政策依据和说明,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县财政局为报账管理部门,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盖销后,退还给项目主管部门,由项目主管部门按规定的会计制度负责会计核算,以真实准确反映项目资金使用全貌与效果。

第九条项目实施单位要做好报账的基础工作,报账凭据根据报账审核需要,由项目实施单位提供。具体包括:项目计划批复、项目中标合同、政府采购合同、报账拨款申请表、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表(附原始凭证)以及项目竣工决算等。

第十条项目资金的基本建设部分,达到或超过招投标管理限额的,必须实行招投标管理。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品,应当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一条实行报账制管理的项目资金采取国库集中支付办法,直接支付到商品、劳务的提供单位或建筑工程的承建单位。报账资金的拨付实行转账结算,严格控制现金支出。

第十二条项目实施单位要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实施单位不按规定使用资金的,财政部门应停拨项目资金或中止项目资金,并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纠正的,财政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收回所拨资金。

第十三条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首先自查、自验,对项目资金的落实、工程的实施、完成及效益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系统的总结并及时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效果的文字报告。

第十四条主管部门对已完成的项目组织检查验收小组,根据立项单位和项目承包单位的合同或协议以及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要求,审核有关项目竣工材料,出具检查验收报告。然后由财政部门审验。

第十五条项目验收合格后,要明确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由主管部门及时与项目实施单位办理固定资产价值移交手续,切实保证账实相符,确保项目工程永续利用,长期发挥效益。

第十六条项目实施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立项、评审、实施和成果等方面的资料,主动接受财政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检查处理建议和意见整改纠正。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单位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要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凡集中采购的项目必须根据政府采购预算要求编制详细的年度政府采购执行计划。

第二条单位应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和年度政府采购执行计划,按月编报政府采购计划。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不得实施采购。

(一)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单位应填制“政府采购预算控制计划表”和“政府采购计划明细表”,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报财政部门核准。

(二)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行协议供货采购的项目除外)的政府采购项目,单位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分散采购,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三)分散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因特殊情况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以及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非本国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应当在开展采购活动前报财政部门依法批准,并将采购结果报财政部门备案。

(四)政府采购计划中采购方式属协议供货采购的采购项目,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有关协议采购的规定执行。第三条单位应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政府采购事宜。委托代理机构代理采购前,应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委托的事项、双方的权利义务。确定委托代理协议采取一年一订的方式,特殊项目采取一事一订的方式。

第四条单位依法采用相应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应当签订书面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法变更合同。涉及政府集中采购的合同,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财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凡符合事先约定标准的,即为验收合格。

第六条单位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资金支付按照《关于印发〈沛县县级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试行办法〉的通知》(沛财预[2015]6号)规定执行。

第七条核准后的政府采购预算(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采购计划的,按原报批程序执行。

(一)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项目的,按规定办理部门预算指标调整手续后,单位提出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批,补报年度政府采购执行计划。

(二)在部门预算资金范围内追加政府采购预算的,单位提出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批,补报年度政府采购执行计划。

(三)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的,单位提出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批,补报年度政府采购执行计划。第八条单位应加强政府采购项目新增资产的管理,及时进行国有资产登记备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九条政府采购的备案和审批事项由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

(一)下列事项应经财政部门依法审批:1、因特殊情况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2、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非本国货物、工程或服务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审批的事项。

(二)下列事项应报财政部门备案:1、主管部门制定的本部门政府采购实施办法;2、经财政部门依法批准,采取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执行情况;3、政府采购项目的合同副本;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备案的事项。第十条单位应当建立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全面反映和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情况,采购档案保存期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15年。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条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财务内部控制机制,以防止会计核算工作上的差错和舞弊行为,保证各项财务活动真实合法准确完整。

第二条单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或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做到印鉴和支票相分离,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三条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

第四条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应设置专职稽核岗位,配备稽核会计,否则由会计机构负责人兼任此项工作。未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由会计主管人员兼任本单位的会计稽核工作。稽核会计对其稽核意见负责。

第五条会计稽核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财务计划、经济业务计划及各项财务收支;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

第六条稽核人员应依据国家财经法规、规章制度及有关财务规定开展稽核工作,对原始凭证、记帐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进行稽核。

(一)原始凭证不经审核不得入帐。原始凭证取得或填制后由稽核人员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进行初审,并加盖“稽核”字样印戳,报分管领导人签字批准方可入帐。

(二)记帐凭证由填制人员填制后,经记帐会计初审,稽核会计复核,并分别签名或盖章后入帐。

(三)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要每月稽核一次。

第七条稽核会计有权督促有关部门和个人对稽核时发现的差错和问题进行纠正。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配合稽核人员的工作,对稽核出的错误应预以纠正。对重大问题或有关部门和人员不予纠正的问题,稽核人员有权向单位领导或者有关部门反映。

第八条经济业务发生后,先由会计机构审核,再报分管领导人签批;未经审核的,分管领导人不得予以审批。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凭证,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九条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单位根据业务量大小和年度支出多少确定具体的支出审批权限,原则上单笔支出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直接审批,1000元以上的需经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分管领导人审批。单位其他领导人不得越权审批。

第十条对大项开支实行事前申报制度。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会计机构审核后,报单位分管领导人审批,未经审批的不得办理,更不准未批先办。

第十一条单位应对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专项资金支出及使用效益情况,单位的开支标准、报批程序及其它财务事项进行公开。

第十二条单位年初以会议的形式通报本年预算的安排及资金使用的打算,年末开会通报资金使用情况及效益。单位应于每季度末15日前将本季度财务收支情况公布上墙,接受社会监督。专项资金或大额支出应及时在单位通报并公示。

行政事业单位个人工作计划

内部控制是保障组织权力规范有序、科学高效运行的有效手段,也是组织目标实现的长效保障机制。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我局于今年8月-11月组织开展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一、开展宣传部署,加强组织实施。

根据上级的要求,我局及时研究工作部署,向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印发江高新财会〔〕30号《转发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街道和单位于8月17日前启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截至11月底,共69个行政事业单位提交了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和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在评价分析各单位上报的工作总结和自评分的基础上,我局抽查核实了2个区直单位、5个街道事业单位的情况,对个别单位评分不实的指标,要求整改并完善相关制度。

二、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自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实施以来,我局举办培训、组织开展知识竞赛,积极引导行政事业单位积极推进内部控制建设,规范单位内部经济和业务活动。从本次自评和抽查的情况来看,各单位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建设、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分离控制落实情况较好,业务层面制约制度、工作流程基本建立并执行落实到位。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的评价指标和评价要点,我区各单位自评分均值89.9分。

鉴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实施时间还不是很长,以及部门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岗位调整等各方面的原因,各单位在内部控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对内部控制的理解不够透彻,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还需完善,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程度不高,以及部分单位没有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等。

三、加强内控制建设的设想。

通过本次内部控制基础性工作评价,我局对全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总体情况作为摸底了解,各单位也在行动上给予了大力支持,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实际做好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将单位内部控制宣传学习纳入财政法规宣传、会计继续教育工作计划,通过内控专题培训、会议传达和集中学习等手段,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全员内控意识。同时选择评价工作中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好的单位作为例子,作为模板推广。二是加强督促检查。针对本次评价工作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完善制度建设。三是在条件成熟时逐步推动单位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通过信息化的手段,提高内部控制工作的效率,增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的力度,促进各部门各项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室职责

公司订单的审核;。

公司要求资料的制作与收集;。

公司日常费用的报销;。

银行提现存款等相关事宜;。

公司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负责公司行政相关工作;。

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登记管理;。

每月库存监督盘点;。

领导交待的其他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个人工作计划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2

第一部分总说明。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

(一)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

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z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3

科目。

六、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七、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z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事业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三)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八、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

(一)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二)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三)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四)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4

(五)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九、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设z、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内部控制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事业单位,还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执行。

十、本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17日财政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z1997{288号)同时废止。

5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序号。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

1001。

库存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

1101。

短期投资。

5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强化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依法理财水于,强化节约意识,根据有党政机关管理规定和财务制受,结合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一)统一管理原则。局属财政金额预算管理单位经费实行统一管理,各单位不得私设“小金库”。

(二)“逐级”审批原则。从严控制,紧缩支出,严格审批权限,努力堵塞漏洞。

(三)保证原则。在开源节流的前提下,保证机关整体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基本任务。

(一)科学编制预算,依法组织收入,积极争取资金,保障工作运转;。

(二)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实现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定期进行财务分析,管好国有资产,防止流失:

(五)加强财务控制和监督,建立缝全内部核查制度,防止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发生。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程序和要求。

第四条机关财务管理坚持预算审批制度,贯彻事前审批、事中监督和事后审查的原则,反对浪费,厉行节约。

第五条业务招待费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标准》规章制度。

(一)接待范围。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需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二)接待程序。各承办科室(单位)应在公务活动结束后,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三)接待标准。

住宿标准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及水果等。

用餐标准接待对象应当按照就餐标准人均80元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出行标准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不得在机场、车站、高速路口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参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

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因公来访人员,实行单独管理,杜绝奢侈浪费。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第六条、差旅费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出差必须按照规定报经主管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差旅费核算内容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已由会议主办单位安排食宿的,不再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

(一)城市间交通费。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县级及县级以下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为: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座,轮船三等舱和飞机经济舱。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需经主要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二)住宿费。工作人员应本着“经济节约”的原则含理选择住宿宾馆。出差住宿费实行规定等级标准内凭据报销。按出差实际住宿天数计算,超出规定等级标准部分由个人负担。

住宿费规定等级报销标准为:副处级及以上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限额标准每人每天200元,其余人员住宿标准间每人每天不超过150元(一线城市:京、沪、律,渝四个直辖币知深圳、珠海以及沿海发达地区省会城市的住宿费标准另行掌握)。实际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币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三)伙食补助费。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包干标准为:到漯河市属县出差每人每天20元;市外省内出差每人每天30元;省外出差每人每天50元。

(四)市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外出参加会议、考察学习等费用报销,必须有领导指示的文件或通知为附件,电话、口头通知应有分管领导签批为附件,方可审核、报销。差旅费推行使用公务卡结算,出差人员凭发票、消费交易凭条等手续进衍报销,属于公务卡结算范围不得使用现金结算,否则将不予报销。

第七条每项支出先由分管领导签字,再报局长审批:10000元以上报党委会研究决定。

第八条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管理和发放,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购置,否则,不予报销。遵循先申请,后购买的原则。购买前,由物品管理人员,造预算、列清单,主管领导审批后、有办公室采购发放。

第九条实行固定资产备案制度。单位增加固疋资产(一般设备单位价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格800元以上),或者减少(出售、拆除、报废、毁损、丢失)、变更(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无偿转让、置换、使用机构变更、管理人员变动)、注销固定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填报固定资产变动表。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购置由办公室编制预算,局长审批。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实行政府采购,由局纪检监察室对招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固定资产购买后应及时登记入帐,机关所有固定资产,不论是机关购买,或是上级业务部门配发,所有权一律属于市xx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移,上级业务部门配发的固定资产要及时报局办公室登记八帐,不得私自占有。

第十一条机关房屋、道路、水、电的维修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安排。

第十二条鼓励各科室自己动手编辑文件材料,之后交局文印市统一排版打印。对于复印、传真业务,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统一在局文印室打印,未经办公室同意在外部打印、复印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看望病号、慰问老干部等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否则,费用自理。

第十四条局机关公文和信函的邮寄由办公室统一办理。禁止私人信件公费邮寄。

第十五条机关人员就医按市医保政策执行,不再报销医药费、治疗费等就医费用。

第三章收费备案制度。

第十六条经过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收取的应该纳入预算管理的罚没收入、行政性事业收费、基金,以及应缴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各种收费,单位在执行收费前,填写《收费备案监督表》,报局纪检监察室备案。纪检监察室要认真审核其收费依据、收费许可、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收费期限等,符合规定的,局纪检书记签字或盖章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七条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检查内容:

(一)财务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三)“四费”支出公开情况。

第十八条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监督,对拒绝或规避监督、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市xx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县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惠东县县直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管理。

第四条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八条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支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财力购买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设施。

第三章采购管理。

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货物购置、工程(含维修)和服务项目,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二条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提高政府采购标准;。

(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与供应商恶意串通;。

(六)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开标前泄露标底;。

(八)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

(九)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结算管理。

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一)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

(二)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

(三)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支付的劳务费、购置费、大宗印刷费、工程款、暂(预)付款等,应当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汇兑、托收等形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支付。

第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对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小额商品和服务支出,采用公务卡刷卡结算;出差人员在外使用现金支付费用的,应由财务人员将报销金额归还到出差人员的公务卡里的,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结算科目按县直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

第十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的管理,单位取得的各项货币收入应及时入账,并按规定及时转存开户银行账户,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银行存款和现金应由单位专人负责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并定期与单位“总分类账”核对余额,确保资金完整。“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与“总分类账”应分别由单位出纳、会计管理和登记,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十九条单位资金不允许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储蓄方式管理。

第二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切实加强往来资金的管理。借入资金、暂收、暂存、代收、代扣、代缴款项应及时核对、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影响资金的合理流转。预(暂)付、个人因公临时借款等都应及时核对、清理,在规定的期限内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严禁公款私借,严禁以各种理由套取大额现金长期占用不报账、不销账、不缴回余款等逃避监管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授权审批制度。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明确责任、划分权限实行分档审批、重大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通过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避免资金管理权限过于集中,单位的一切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由一个人说了算的“家长式”管理模式。

第五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含:现金、各种存款、往来款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依法管理使用国有资产,要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二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领用存账、健全其内部购置、保管、领用等项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应实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可划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类型。单位应按照固定资产的固定性、移动性等特点,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时进行明细核算,不得隐匿、截留、挪用固定资产。单位应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卡,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出租、投资、调拨、出让、报废、维修等情况,明确保管(使用)人的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完整,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第二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允许公物私用或无偿交由与单位无关的经营单位使用。

第二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变卖、转让等,应当经过中介机构评估或鉴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

第二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在维持本单位事业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投资的,应当进行申报和评估,并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投资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任何单位不得将国家财政拨款、上级补助和维持事业正常发展的资产转作经营性使用。

第二十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资产进行账务清理、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第二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发生划转、撤销或合并时,应当对单位资产进行清算。清算工作应当在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调拨、划转和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六章财务机构。

第三十条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单位内部的其他非独立工作部门或机构不得脱离单位统一监督另设会计、出纳,不得另立账户从事会计核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要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第三十一条单位会计机构中的会计、出纳人员,必须分设,银行印鉴必须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会计、出纳一人兼,银行印鉴一人管的现象。

第三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依法负责。

第三十三条会计委派制度和会计集中核算,是加强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的有效形式,是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会计集中核算机构应按照本规定进一步完善核算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纳入会计集中核算机构管理的单位,明确职责、履行义务,进一步完善管理,加强对单位收入、支出、资金拨付和资产的管理,防止国家资产、资金流失和浪费。

(三)另立账户,私设会计账簿,转移资金;。

(四)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

(五)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

(六)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七)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八)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

(九)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信息资料;。

(十)随意将财政性资金出借他人,为小团体或个人牟取利益;。

(十一)其他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在交接手续未办清以前不得调动或离职。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和财会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上级单位可派人会同监交。一般财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可由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财务会计人员短期离职,应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临时接替。

第七章财务监督。

第三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应依据《预算法》、《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监督工作负领导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依法进行财务监督。

第三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是指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及下级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内容一般包括: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及标准、专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资产管理措施落实、往来款项的发生和清算、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

第三十八条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预算编制、申报、审查程序。单位预算的编制应当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单位事业的发展计划,应当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收支平衡”的原则。单位对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可靠,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有无漏编、重编,预算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执行,有无随意调整预算或变更项目等行为事项进行监督。

第三十九条单位收入的监督。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这部分资金涉及政策性强,应加强监督,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单位的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四)单位预算外收入与经营收入是否划清,对经营、服务性收入是否按规定依法纳税。

第四十条单位支出的监督。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支出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重点。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各项支出是否精打细算,厉行节约、讲求经济、实效、有无进一步压缩的可能;。

(四)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提取,是否依据国家统一规定或财政部门规定执行;各项专用基金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

第四十一条资产监督即对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的检查督促,包括:

(六)对外投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有无对外投资影响到本单位完成正常的事业计划的现象: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评估的价值是否正确。

第四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控、财务公示等制度,应确定专门机构或专(兼)职人员对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审查。单位的财务执行情况,应在一定的范围、时期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应自觉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一把手)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经同级审计部门进行任期审计。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全镇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提升全镇财务管理水平,促进财务工作规范化,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法》、《预算法》和上级关于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的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会计法》及国家财经法规的各项规定,搞好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控制预算定额。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协助领导管好财、用好财,为领导起到参谋助手作用。

2、认真审核报销或开支的各种原始票据是否符合规定,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登记总账、明细账,做到数字真实、凭证完整。按时、准确编报各种会计报表,做到帐表相符。每月25日,将财务报表和下月用款计划(及公用经费书面申请)上报镇财政办。

3、每年初,会计人员根据上年度决算报表和会计资料,做好旧账冲转,将各科目余额结转新年度账薄,并试算平衡。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设置并健全会计科目和明细科目,便于核算。年终在镇财政办的指导下,做好年终决算及决算报表工作并撰写决算分析报告。

4、按照上级规定要求,做好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工作、办理干部职工“五险一金”的调整和上缴手续、做好干部职工的药费报销工作。

5、做好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开支标准和范围,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绝办理。

6、做好债权债务的催收工作,定期向领导汇报“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催收。按照领导的要求和规定程序,及时处理呆账、死账。

7、按会计制度规定,每年固定资产至少盘点一次,会计人员要安排好时间,做好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工作,并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8、严格按规定领用并保管好“统一收据”,做到填写清楚,数字、文字正确,印章齐全。

9、负责会计档案的归档工作,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自行保管一年期满后及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二、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管理、支付、存取及有关的结算工作,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送存银行,不得坐支和挪用,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2.负责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及支票的管理。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3.负责日常的收付及报销工作,严格审核原始票据,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及开支有权拒绝受理,做到收款有收据,付款有凭据。

4.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帐,已办理完的收、付款凭证按序、时逐笔登记,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5.负责银行送款、结算及银行有关业务往来工作。月末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6、负责记账凭证的填制工作,要求数字准确、摘要清楚、内容完整。

7、每月25日前编制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报告单,连同会计记账凭单交予会计人员。

8、负责药费、补贴等项的造册、发放工作。

三、内部牵制制度。

1.岗位分离。会计、出纳岗位分设,不得互兼,依法进行会计核算。

2.账钱分离。会计管账,出纳管钱,银行存款和现金收付业务由出纳办理,出纳人员不得兼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票章分管。出纳人员掌管现金支票、转账支票;会计人员保管“统一收据”,发出时做好登记,以旧换新。

银行预留印鉴(单位财务章和法人章),由出纳和会计人员分别保管,签发支票双人盖章。

四、预算资金管理。

1、建立严格的预算编制制度。单位一切收入、支出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根据部门年度发展计划,合理地编制年度预算。预算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经镇财政审核一把镇长审批后,下达部门预算指标,并按单位用款计划进行拨款。

3、要按照批复的年度预算组织收入,安排支出,严格控制无预算支出。

4、年度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予调整。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原因影响预算执行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五、预算外和专项资金管理。

1、加强预算外收入管理,各单位各项收入的取得,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禁乱收费。

2、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均为国家财政性资金,按照上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严格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单位收取的支教费、出租收入、经营收入、业务收入、回扣款项、其他收入等要全部缴存财政专户,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直接坐支、公款私存及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但预算外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变。

3、专项资金管理。凡属工程、基建、维修、拆迁、设备购置等专项资金,各部门要向镇财政上报资金拨款报告,经一把镇长签字审批后拨款。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允许截留挪用。

六、支出票据的管理要求。

1、公用经费支出必须凭正式发票报账。比如:购买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礼品及招待费、汽车修理费等支出,要求索取正式发票报账。

2、支出票据上的内容必须具备:单位的名称;开票的日期;出票方单位公章(要求:清楚);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支出票据,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3、支出票据上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如有错误,要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要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4、对修车费、购买固定资产、购买药品等支出票据,票后必须附有出票单位盖章签字的明细表或验收证明。

5、加强票据规范管理,严禁白条入账。

6、各项支出票据,签字审批手续必须齐全。

七、支出票据审批手续。

1、人员经费支出。必须由财务制表人签字和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方能发放(或送交财政局进入统发)。预算内资金工资项目的发放,严格按照区人事局的批复和镇财政的通知标准发放;预算外资金的支出,要按照镇政府统一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发放。任何单位不准私自提高发放标准、扩大发放项目。

2、公用经费支出,不论预算内或预算外,凡数额在1000元以下的,要由经手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方能报销;凡数额在1000元以上的,事先要提出书面申请,经镇财政审核并报分管镇长批准后,方能使用,同时由经手人、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方能报销。

八、固定资产管理。

1、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年度终了前,各单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并及时做好账务处理,真正做到账实相符,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2、对新购入的固定资产手续必须齐全,并要及时记入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对应该报废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办理审批、销账手续。

3、加强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制度(包括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废等)。单位固定资产的处置,应先向镇财政办公室出具书面申请,经财政办核实同意报镇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处置。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固定资产,其变价收入作为预算外收入,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九、其他规定。

1、会计档案管理,规范财务档案管理是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会计档案的内容、保管时间、移交和销毁,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2、各预算单位主要领导要重视和支持财务工作,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并自觉接受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检查所需的会计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镇财政将定期对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状况进行审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镇财务管理规定的单位,要责令其改正;对不重视财务管理、不执行本规定或在审计中发现问题要求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或建议调离工作岗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

在社会不断发展的势头之下,尽管人们对财务管理的认识在观念上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更新和创新,但是无法真正地满足现实发展的需要。一直到当前的发展过程中还是有很多事业单位人员对财务管理知识的认知不多,缺乏依法进行财务管理的概念,并且对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也不足,无法完成更多的财务管理工作,很多工作都是仅仅停留在账表的处理上,事业单位内部的财务监督也未发挥出实效。思想意识的淡薄性导致内部体制还处于不完善的状态下,有一些单位根本未设立财务管理相关机构,即使设立也是流于表面,形同虚设;在这样情况下,财务岗位人员的配置就可想而知,兼职人员过多,造成责任工作都不明确的问题,出现问题相互推诿,找不到具体责任人。

1.2经费审批与管理上的问题分析。

在上级经费保障体制改革的情况下,最近几年的事业单位经费运用情况依然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人均公用经费已经从最低保障标准提升了上去。经费在审批流程方面的相关工作也划入财务管理范围内,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严重的问题,多年来的管理缺陷和漏洞导致一些单位的经费使用在审批上十分宽松,缺少严格的监督和管理,未能够按照制度和相关的规范办事,对下级的问题也十分纵容。最后导致部分单位的人均经费增加,还有一些部门的公用经费最低标准都难以保障,另外还有一部分单位存在资金非法转移、专款未专用的现象[1]。

1.3预算编制不完善,缺少预算规范。

预算是财务工作的重点,单位的每一项财务支出都需要按照相关的制度进行执行。但是在很多单位的实际工作过程中还存在忽视预算和缺少预算编制的问题,这样就直接导致出现编制过于粗放,未经过细化并且编制缺少相应的依据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直接导致出现预算不够准确的问题,预算的内容也不是十分全面,能够直接看到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的各项数据有些混乱,无法及时有效地运用财务数据反映出事业单位未来工作的重点和方向。在预算执行的过程中还存在预算内容不够真实有效、预算约束力也不强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部分工作人员并未依据预算进行资金运用的安排,而是随意性十分突出,经常出现开白条的现象,由此造成预算变更十分明显和频繁,在这样的状态下预算的刚性较弱。其次,部分预算即使制度已经出台,但是监管和控制都不是非常严格,存在非常严重的浪费现象、超支现象等,经常存在违规操作问题。例如,公款吃喝或者进行高消费等,不仅仅严重影响了事业单位在公众面前的形象,也让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陷入到艰难的境地[2]。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述职报告

尊敬的公司财务部领导:。

我是____有限公司的主管会计___,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述职报告。

首先,我非常感谢公司能为我们提供这次锻炼自我、提高素质、升华内涵的机会,同时也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和帮助我的主管领导道一声真诚的感谢:感谢您在工作和生活上对我的无私关爱。现在我将借这个机会,对我自受聘以来的各项工作进行简要的小结和回顾,并向在座的各位领导进行具体的陈述和汇报,请予以评议:

我是在20__年经招聘进入集团的,并受集团委派到____有限公司担任任会计员一职。20__年5月,承蒙公司认可,被提拔为公司主管会计至今。

回顾既紧张而又充实的五年受聘期,我深深感觉到这是我个人工作、学习和生活上收获最大的五年。五年来,我由一名初出茅庐没有任何经验的学生,到逐步担任公司主管会计岗位的重要职责,伴随着集团实力的不断发展壮大,自身能力也实现了真正的锻炼和提高。五年的履职生涯是紧张和忙碌的,但更是快乐和充实的!五年来,我逐渐明白了:作为一名优秀的企业财务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具备爱岗敬业的思想素质、具备系统的文化知识和高超的业务能力。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____周年,中国共产党走过的____年伟大历程使我倍受鼓舞!而我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虽然现在我还不是一名党员,但我从思想上、行动上,时刻都努力与党保持一致,并积极参加党组织对积极分子的各种活动和教育,以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以一个会计人员的职责约束自已,并时时处处反思自己的工作,及时插漏补缺。在实际财务工作中认真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并运用科学理论指导自己的实际工作,努力做好公司的财务工作。

二、具备爱岗敬业的思想素质。

财务工作象年轮,一个月工作的结束,意味着下一个月工作的重新开始。我热爱我的工作,虽然繁杂、琐碎,但是作为企业正常运转的命脉,我深深的感到自己岗位的价值,所以我一直努力严格要求自己,每天按时上下班,正确处理好公司与家庭的关系,不因个人原因耽误公司的正常工作;同时我努力做到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搞特殊,不向公司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对公司的人员,不管经理还是工人,我都努力与他们搞好团结,不搞无原则的纠纷,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尽职尽责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

三、具备系统的文化知识和过硬的业务能力。

财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我从1999年至20__在__职业中专学习会计电算化专业,20__年至20__年考入__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会计电算化专业,并于20__年至20__年利用业余时间在__大学会计专业进行函授学习。在工作期间,我积极参加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审计局以及公司组织的各种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坚持用新观念、新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通过十年来不断的学习和锻炼,我在财务会计管理方面逐步掌握了较丰富的知识。这些系统的专业知识,不仅提高了我在财务工作管理中的水平同时,也提高了个人的综合素质。

自从20__年5月,承蒙公司认可,被提拔为公司主管会计以后,我充分运用所学的知识和积累的经验,努力改进公司财务管理:

1、建立健全公司财务制度。我将财务人员的工作合理划分,在公司的财务方面按规定进行了要求,特别是发票管理方面,严格要求正确填开和索取,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在财务收支方面,严格执行公司的财经制度。

2、正确核算,按时结算,及时报送税务相关报表。在日常财务工作中,我严格按财务规定正确核算公司的经营情况,按时结算有关帐务,每月末及时将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做到不因个人原因耽误报送时间。

3、按时将财务状况汇报于公司。每个月我都会将公司的财务情况给公司经理进行汇报,使经理能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中的作用,为经理当好参谋和助手作用。

4、认真负责,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的稽查工作。加强和稽查人员的配合,发挥自己的优势,多与他们沟通,对存在的问题与他们交流,争取他们的宽容,努力使公司的利益得到最大保护。

以上就是我认为一名优秀的企业财务人员必须具备的素质,也正是我时刻在努力奋斗的目标,也是我认为胜任更高级别岗位必须具备的素质!现阶段,集团准备选拔一名财务科长,如果领导认为我能胜任这份工作,那么,我将在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再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开展工作,真正做领导的好帮手、好参谋。

一、建立一套完整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这需要根据公司具体的业态、规模以及核算形式来定。

二、建立一套会计人员岗职描述,将每个会计岗位的工作人员应该做什么、怎样做,干到什么程度都给予量化、做好规范。

三、为团体创造一个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环境,在干好工作的同时,努力提高每一个人的综合素质,大家互帮互助,团结协作,力争团队整体升级,因为我深深知道:学无止境!

回顾自己这五年多来的工作,虽然围绕自身职责做了一些工作,自身能力和素质也得到了锻炼和提高,也取得了一定的业绩;但我认为,与公司的要求以及同事们的能力相比,我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尤其是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决心以这次述职评议为契机,虚心接受评议意见,以更加饱满的热情、端正的工作姿态,认真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及业务素质,争取来年实现自己工作和生活中的美好理想!

最后我在这里郑重宣誓:为联盛服务,无怨无悔!

特此述职,如有不当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实行预算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以上统称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二)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行政单位预算;。

(三)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行政单位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

(五)对行政单位所属并归口行政财务管理的单位的财务活动实施指导、监督;。

(六)加强对非独立核算机关后勤服务部门的财务管理,实行内部核算办法。

第五条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行政单位应当单独设置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会计人员,进行独立核算。人员编制少、财务工作量小的单位,可以实行单据报账制度。

第六条行政单位预算是行政单位根据其职责和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行政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七条按照经费领拨关系和预算管理权限,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分为下列级次:

(三)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上一级预算单位报领经费,没有下级拨款单位的行政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

第八条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级次报领、核拨经费,并按照批准的预算组织实施,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上一级预算单位报告。

第九条财政部门对行政单位实行收支统一管理,定额、定项拨款,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十条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应当首先用于弥补经常性支出不足和必要的专项支出。

第十一条行政单位预算依照下列程序编报和审批:

(二)财政部门参照行政单位提出的收支概算,审核分配单位预算指标;。

第十二条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整理安排各项资金,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

行政单位年度预算执行中,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原则上不予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逐级报送主管预算单位或者财政部门审批。非拨款收入部门发生变化,需要相应调整支出的,由行政单位自行调整并报送主管预算单位或者财政部门备案,主管预算单位或者财政部门批复决算时审核确认。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三条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行政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预算外资金收入,是指财政部门专户按照规定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和经财政部门核准由行政单位按照计划使用,不上缴财政专户的少量预算外资金。

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范围以外的收入。

第十四条行政单位各项收入的取得,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及时入账,并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分项如实填报。

第十五条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的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和基金,以及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六条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

第十七条行政单位支出,包括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经常性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维持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专项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专项或者特定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

自筹基本建设支出,是指行政单位经依法批准用财政预算拨款以外的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支出,分别按其用途列入相应的预算科目。

第十八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的管理制度。各项支出由单位财务部门按照批准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核办理。防止多头审批和无计划开支。重大支出项目,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各项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分别反映。

第十九条行政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保证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转必需的开支,并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行政单位用于职工待遇方面的支出,不得超出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

第二十条行政单位的专项支出,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并按照规定向主管预算单位或者财政部门报送专项支出情况表和文字报告,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第二十一条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控制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确需安排支出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核批后的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第五章结余管理。

第二十二条结余是指行政单位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第二十三条行政单位结余不提取基金,全额结转下年使用;其中,已完成项目的专项经费结余,报经主管预算单位或者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六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四条资产是指行政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

第二十五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库存材料、暂付款等。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第二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由财务部门统一建账、核算,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登记、管理。行政单位应当明确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以及使用部门的责任,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年度终了,应当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第二十八条行政单位应当由财务部门统一开设和管理银行存款账户。

行政单位开设银行存款账户,应当报主管预算单位或者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二十九条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暂付款的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第三十条行政单位所需的固定资产,应当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和单位财力的可能,根据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配置。

第三十一条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增加时,应当及时登记入账;减少时,应当按照国有资产处置规定办理报批手续,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二条行政单位固定资产处置、出租收入,应当首先用于单位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

第七章应缴款项和暂存款项的管理。

第三十三条应缴款项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的预算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等款项,包括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纳入预算管理的罚的没收入、行政性收费、基金以及暂未纳入预算管理但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第三十四条行政单位取得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基金等收入,应当使用合法票据。行政单位取得各种应缴款项,应当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者同级财政专户,不得挪用、截留或者坐支。

第三十五条暂存款项是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预收、代管等待结算的款项。

第三十六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暂存款的项的管理,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项;对各种暂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第三十七条行政单位划转撤并的财务处理,应当在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主管预算单位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划转撤并的行政单位应当全面清查资产,编制有关财务报表,提供资产目录以及往来款项清单,提出资产作价依据和往来款项的处理意见,办理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手续,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三十八条划转撤并的行政单位的资产经主管预算单位审核并上报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分别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转为事业单位和改变隶属关系的行政单位,其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调整、划转经费指标。

(二)转为企业的行政单位,其资产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评估作价后,转作企业的国家资本金。

(三)撤销的行政单位,其全部资产由财政部门或者财政部门授权的主管预算单位处理。

(四)合并的行政单位,其全部资产移交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财政部门或者财政部门授权的主管预算单位处理。

第九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三十九条财务报告是反映行政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第四十条行政单位的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四十一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支出明细表、基本数字表以及预算外资金收支明细表、专项支出情况表等有关附表。

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当反映本期收入、支出、结余、专项经费使用及资产变动的情况,说明影响财务状况变化的重要事项,总结财务管理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等。第四十二条财务分析内容包括预算执行、开支水平、人员增减、固定资产利用等。财务分析的指标主要是: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专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人员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人车比例等。行政单位可以根据其业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第四十三条行政单位应当依据会计核算资料和有关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编制财务报告,认真进行财务分析,并按照规定报送财务部门、主管预算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

第十章财务监督。

第四十四条财务监督是行政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及下级预算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

(一)对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检查;。

(二)对各项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和标准进行审核、检查;。

(三)对有关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四)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第四十七条行政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外事经费、社会保障经费的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八条列为行政编制并按受财政拨款的社会团体和未列为行政编制但完全行使行。

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在进行财务活动时,依照本规则执行。

行政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事业单位分别执行相应的财务制度,不执行本规则。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二)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单位预算;对单位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

(三)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四)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对单位所属并归口行政财务管理的单位的财务活动实施指导、监督;。

第四条严格财务管理,各种工程款按工程进度由各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局长签字后方可支付、经费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各项支出严格按标准使用,不得虚报冒领。

第五条严禁公款私存或公私不分,不得挪用公款、罚没款及其他资金,特殊情况必需借公款时由领导批准;借支范围不得超过个人的月工资标准。

项费用,全额上交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第七条干部出差期间的住宿费、差旅费等均按有关文件执行。

会计岗位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的财务计划和年度预算,协助主管领导提出各项开支的计划和安排,以及节约资金的办法。

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健全各类账目和资金收支票据。

三、负责做好财务账目的日清月结工作,记账要清楚,票据要规范,报表要真实。

四、负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相互制约监督,管好资金的使用。

五、协助主管领导安排好其他各项费用的使用计划,并做好预算外资金的入账、管理和使用。

六、负责做好主管领导安排的其他有关事项。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对策编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已经是当前我国一项非常迫切的重要任务,必须从多方面入手,认真加以切实解决。

1.建立现金交接制度和支票使用登记制度。

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现金交接制度和支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现金收款登记簿,用于记录创收活动中收到的现金。现金收款登记簿应记载收款日期、金额、合同号、收款人、交款人等详细事项;开据的现金收款单还应有收款人和交款人签字。设置支票使用登记簿,记载使用(或作废)支票的日期、号码、金额、使用人等详细信息。上述两类登记簿应做为会计档案保管。

定期对事业单位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清理情况(清理前账面明细和挂账时间、已清理数额、清理后账面明细)报到财务计划部门。事业单位往来款项原则上不应跨年度,严禁单位将公款借给个人私用,个人借款办公事原则上不应跨月份,严禁个人借没有支出的大额现金(借多少还多少,或只使用一小部分),借款单应注明具体用途,实际使用用途与借款单列示的用途应相符。

事业单位要加强创收收入(包括科技服务收入、资产出租收入等)合同管理,设置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从事创收活动时,必须签订合同,合同应当连续编号。在取得收入时,合同金额、发票金额与收到款项必须一致方可入账,若shi三者不一致,必须由有关人员书面写出原因,按规定权限报批后入账。对已签定了合同或协议,并且服务对象将服务款一次性付清后,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服务项目终止,需要给服务对象退款的,要写书面说明,并及时修订合同,由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退款。合同要按编号整理、存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

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应加强材料采购、验收、存储、发货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并建立健全相应内部控制制度。

(1)采购环节。材料的采购程序参照政府采购有关程序执行,并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有关材料采购合同应报送财务部门备案。

(2)验收环节。由独立于采购人员、材料保管人员的验收人员对采购的材料进行验收入库,并签发材料入库单。采购人员凭审批手续齐全的发票和经单位负责人签批的材料入库单并到财务部门核销相关支出,财务部门对有关原始凭证与采购合同核对一致后予以核销,并按规格、型号等登记材料明细账。

(3)存储环节。材料保管人员应每月一次对库存材料进行盘点,并将库存材料盘点表与财务部门材料明细账核对。核对不一致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

(4)发货环节。根据与服务对象签订的科技服务合同及施工图纸等资料,应编制材料出库单送财务部门审核,经单位负责人签批后,财务部门核销相应材料明细账;材料保管人员根据审核和签批后的出库单发货。未经财务部门审核和单位负责人签批,材料保管人员不得发货。

对库存材料至少应在编制年度决算前进行全面清查,并据以编制“库存材料盘点报告表”,要详细列材料、物品的账面数、实存数、盘亏盘盈的数量和金额以及盘亏盘盈的原因,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交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在报销固定资产采购费用时,必须提供审批手续齐全的发票、按审批权限签订的采购合同、单位资产管理部门的验收单,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其中,属于政府采购制度规定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要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属于变更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需提供采购方式变更的批件。对于已购入的固定资产,财务部门要在列支采购费用的同时,记入固定资产账,绝不能等到年底入账。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资产清查制度,在年底前组成由财务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参加的资产清查小组,着重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发现账实不符的情况要及时查明原因,属于漏记的固定资产要立刻补记,确保单位全部固定资产均已入账。

总之,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实现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述职报告

很高兴今天能有这个机会向在座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汇报一个来的学习、工作情况。一年来,我在局党组和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和带领财务科全体同志,精诚团结,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一年来的学习和工作情况向在座的述职,请予以评议。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是确保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财务部门是一个单位的重要部门,国家有关财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时常在修改或在更新,这就从客观上要求我们财务部门的领导和同志必须加强学习,在学习中不断提高自己,才能更好地履行好职责,一方面让领导放心,另一方面取得大家的信任。因此我始终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

一是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特别是加强了科学发展观的学习,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的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和进步;二是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财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特别是近几年来预算体制改革,新政策、新规定不断出台。为了充分将工作做好,我除了积极组织科室同志们及时认真的学习国家和省、市新出台的有关财经、财务方面的政策、法规外,还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了计算机操作等方面的知识,提高了自身的业务素质,为做好本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财务工作是保障性的工作,对推进整个单位工作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一年来,我团结社保局的中心工作,在强化财务管理,提高后勤保障水平上下功夫,扎实抓好以下工作的落实,有效地提高了财务管理水平。

(一)积极协调,努力争取争取财政部门的.资金、政策支持。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作为财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了保证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正常工资及增资能够及时足额发放,保证局机关干部职工各种福利、奖励逐年提高,我们审时度势,认真研究、积极协调,得到了同级财政和上级财政的大量资金支持,为推进全局工作奠写了坚实的基础。一是积极争取,得到了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为我局划拨了万元的就业社保工作经费;二是多次协调,得到同级财政的支持,把以前未纳入预算的人头经费和车辆运行经费共万元纳入了同级财政预算,减小了单位的经济压力;三是多方协调,得到了地方财政的关心,强化了对我局项目资金的管理审批,及时划拨我局的项目资金。

(二)强化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我局的项目资金主要有:再就业资金、职业培训专项资金、技工学校助学资金三种,共万元。地方财政把项目奖金划拨到我局帐户后,我们向局党组和局领导提出建议,得到采纳,局党组下发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规定,要求项目实施部门严格要求、规范操作,同时强化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做到了事前管理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确保了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得到了全局上下的好评,在审计部门组织的年终审计中,顺利通过了审计,使我局得到“项目资金使用信得过单位”的荣誉称号。同时,圆满完成了小金库自查清理工作,按财政部门的要求,根据局领导安排,我带领财务科的同志们,加班加点,按时圆满完成了全局和所属二级局的小金库自查清理工作,写出了报告上报有关部门,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好评。

(三)合理安排收支,切实有效地保证资金供应。

单位财务部门是全局的管家,掌握着全局的钱袋子,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认真研究,严格规范收入管理,把钱用在刀刃上,用在最需要用的地方,推动全局工作的发展。一是用制度管钱。为了达到推动全局这个目标,我们多次向局领导建议,出台下发了《机关管理规定》、《干部职工出差管理规定》、《财务管理规定》等制度,有效地规范了我局的财务管理,提高了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实行收支两条钱,杜绝坐收坐支现象,提高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三是实行账务公开,定期对财务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让领导做到心中有数,让干部职工清楚,真正做到了资金的使用公平、公正、公开,也让领导对我们信任、职工对我们放心。

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中央对我们每个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这些经常与金钱打交道的财务工作者。更是想以党的利益、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为本单位的利益和职工利益为重,要以做好本职工作为己任。一年来,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自身廉洁服务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一是经常对照党章和党规党法检查自己的言行,不断提高党性修养。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定和决议,服从组织安排,严格依照党章办事。三是在工作中,做到廉洁服务,遵守财经工作纪律,严格依照有关财经工作纪律办事,始终牢记职责,为国家资金把好关、守好门。

一年来,我在学习上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提高,但我清楚地认识到,这些成绩取得是局党组和局领导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全科上下齐心协力、辛勤努力的结果,是机关各科室和同志们大力帮助、积极配合的结果,纵观我一年的学习和工作,也还存在一此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理论学习认识还不够深刻,还存在重业务学习,轻理论学习的问题;二是工作开拓、创新意识还不够强烈;三是对本科室的同志们交任务多,关心、帮助不够;四是工作方法特别是对有些不能开支、不能报销的事项,给同志们的解释工作做的还不到位。在此,诚恳地欢迎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给我个人和处提出宝贵意见,我将虚心接受,努力改进,为推进下步工作而努力奋斗。

相关范文推荐
  • 12-25 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文(21篇)
    租赁合同在租赁交易中起到了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规范租赁行为的作用。我们整理了一些实用的租赁合同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帮助。甲方(出租方)姓名:性别:电话:
  • 12-25 防艾工作总结(汇总14篇)
    写月工作总结是一种理性思考的过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清自己在工作中的表现和成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几篇月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这些范文能够帮助大家
  • 12-25 初中数学不等式性质教案设计(优质17篇)
    初中教案的编写不仅要注重知识的传授,还应当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使他们能够在学科学习中全面发展。阅读范文可以帮助教师锻炼自己的评价能力,提高对学生学习情
  • 12-25 蔬菜购买合同(模板13篇)
    合同协议是商业交易中信任和信守承诺的重要体现,它构建了合作方之间的互信关系。对于合同协议的具体写作格式和内容,我们向您提供一些实用的范文和案例供您参考。
  • 12-25 商场营业员年度工作总结(汇总15篇)
    月工作总结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可以通过反思和总结过去一个月的工作,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职业素质,实现自身价值的不断增长。以下是一些经过精选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它
  • 12-25 舞蹈社团活动总结swot(优质17篇)
    活动总结是对活动成功与否、参与者反馈等方面进行归纳和总结的一种方式,可以为今后的活动提供指导和参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实用活动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写作有
  • 12-25 银行营业部年度工作计划(模板17篇)
    银行业在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引领作用,为社会的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系统升级通知,请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工作计划网发布营业部年度工作计划,
  • 12-25 大学生学生会工作述职报告大全(19篇)
    通过撰写述职报告,可以深入思考自己的工作成果和不足之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精选述职报告范文,供大家在写述职报告时参考和借鉴。尊敬的领导:我从20xx年8
  • 12-25 妇女节的演讲稿题目范文(24篇)
    演讲稿范文不仅是一种传递信息的媒介,更是演讲者与听众进行思想交流的桥梁。通过阅读一些优秀的演讲稿范文,我们可以学习到不同的表达方式和思维角度。我叫xx,今年x岁
  • 12-25 毕业生登记表自我鉴定德智体美劳(汇总17篇)
    毕业生是学校里活力四射的群体,他们在校园的生活中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在这里,我们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毕业生就业实践经验分享,供大家参考借鉴。从本科毕业到走入研究生的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