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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汇报稿(实用15篇)

时间:2023-12-24 09:52:16 作者:温柔雨

通过工作汇报,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自己在工作中的表现和问题,有助于提升工作效率和提出改进方案。工作汇报是表达自己工作成果和思考的重要方式,以下是一些成功的工作汇报案例,供大家参考。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总结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为确保《条例》全面有效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发表后,受到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迅速理解,认真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早期部署,精心规划制定《条例》宣传工作方案,致力于通过三项措施在辖区形成学习条例、遵守条例、使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通过企业微信群、qq群、led显示屏、悬挂条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在管辖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发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宣传标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

组织辖区内新建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条例》,强调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重要性,监督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贯彻落实。

结合日常巡逻、检查、广泛宣传,要求企业和场所所有者按文件执行,决不允许拖欠工资、恶意减免工资等现象。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汇报

根据《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治理农民工欠薪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整组织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我局起草区保障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调整。

方案。

调整后,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张金桥同志为组长,区政协副主席、区人社局局长王华涛同志为副组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住建局和五办一乡等17个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发表规章制度。制定了《新华区农民工工资支付专业行动实施。

方案。

》、《新华区政府处理农民工工资不足问题引起集体事件的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明确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权利,有章可循。

(三)严格配置。《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优先解决政府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发布后,新华区人民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根据井学祥区长发布批准要求,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我区建设项目进行大规模整理、大规模调查,加强协调联动,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

针对农民工劳动保障法律知识不足的现象,人社局在案件调查和日常巡逻过程中开展法律宣传和政策咨询服务,引导农民工以合理的方式和渠道反映诉求。自2017年以来,以召开新华区人才交流会和普法日为契机,在会场组织了4次维持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宣传日活动,共发行了6000多套宣传资料,积极营造政府部门依法履行职务和农民工合法维持权利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

速妥善处理挂账欠薪案件。

2018年1月,米苏阳光农民工刘景德班组多次到沧州市政府上访讨要工资,区政府高度重视,人社局联合区住建局和建北办事处组成联合工作组,第一时间介入。经前期调查后,我们充分运用《沧州市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告知用工单位如不支付工资,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清除河北建筑市场,从而有效的达到对建筑企业的震慑作用。用工单位金鼎公司和刘景德班组核算后,支付工资5.5万元(有支付凭证为据)。

(三)详细摸排,协调处理,形成工作合力。

人社局牵头,成立了以乡办为主体、住建局、城管局、工信局、环卫局配合组成专项工作组,深入辖区所有涉及农民工用工的企业进行详细摸底排查。

1、新华区建筑领域内共有建设项目23个,区人社局和住建局抽调8名工作人员进行了为期15天的全区摸排,对项目的工资表、发放记录等资料现场查看,并与名民工面对面交流情况,掌握开发企业工资保证金、预储金缴纳、实名制情况,并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进行重点督查。及时化解了华兴太阳城、风尚国际、石油二部等6个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共为380余名农民工讨回700余万元工资。

2、“双代”工程分为气代煤改造和电代煤改造,为了确保不发生欠薪问题,我局建议将企业是否按时发放工资列入项目验收内容,从而杜绝出现拖欠工资问题。截止目前,“双代”工程已经基本完成,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3、小街小巷改造项目和美丽街区改造项目等一系列政府重点工程,经人社局统筹安排,由主管部门排查,均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四)着力完善“三金”“三机制”“一入罪”制度体系  。

一是政府建立了500万元应急周转金,由区财政列支,专项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欠薪问题。积极督促各开发企业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预储金。二是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与公检法等刑事司法部门的配合,不断加强对恶意欠薪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按照应急预案实施办法,人社、住建、信访、乡办等部门协调联动,妥善处理各类因欠薪引起的突发事件。四是人社部门对涉嫌犯罪的案件,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将案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加大对恶意欠薪和欠薪逃匿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2017年3月,依据规定,将万正明恶意欠薪案移送至新华公安分局,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所欠13.48万元工资已全部追回,涉案人员万正明也已被检察院批捕。

(五)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建立预防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一是建筑施工企业是劳动用工的主体,必须高度重视农民工的管理工作,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没有劳动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队和个人的用工,属非法用工,建筑施工企业分包、转包产生的劳动纠纷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后果要由建筑施工企业承担责任。二是推行银行工资代发制度。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分包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有效率低,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淡薄。

一方面是建筑业用工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很强的流动性,这给企业直接与务工工签订劳动合同带来困难。另一方面民工自身文化素质偏低,维权意识不强,认为没有必要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双方对签订劳动合同都缺乏积极性。

(二)“包工头”恶意唆使农民工以讨要工资名义上访。

一方面是工程尚未完工,工程款按进度已经拨付,但一些项目经理不按合同的约定,或将本应发给农民工工资部分挪作他用,鼓动农民工上访,借工资名义以达到讨要工程款的目的。另一方面是建筑单位往往将农民工工资、材料费等包含在工程款内,在剥离以上三项金额时,因我局无相关专业知识和职能,给追讨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三)监察执法处罚中缺少强制措施。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主要法律依据是国务院颁布《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该条例虽然为劳动监察执法提供了有效的依据,但力度、强度还已不能适应现在变化中的劳动环境,如发生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当事人如果不配合劳动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劳动保障监察只能对不配合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如企业不接受处罚,甚至转移隐匿财产,逃避处罚的,也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到最后法院只执行的是行政处罚,而劳动者被拖欠的工资也无法要回,长此下去,客观上纵容了企业违法。

我区内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的报批及缴纳监督管理职权都由市住建局负责,区住建局没有审批及监督管理职权,某些建筑项目在手续不齐全、没有足额缴纳,甚至没有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前提下盲目开工建设。造成一旦有拖欠工资情况的发生,没有资金进行提前垫付,制约施工单位的措施欠缺。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将“两金”审批及缴纳监督管理职权下放到区级,增强我区应对欠薪问题的执法力度,从而有效制约施工单位恶意欠薪。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自查报告

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年,我区农民工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十八大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xx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0xx年工作要点》,紧紧抓住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以就业创业、执法维权、权益保障为重点,积极稳妥地采取有力措施,较好地完成了任务目标,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我们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作的各项制度,按照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各职能部门全力配合,有重点、有计划、有措施、有目标地开展工作。自8月上旬起,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对全区5个涉农街道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的调查(我区劳动年龄段内的xx户籍农村劳动力共有43910人,占全区乡村户籍人口7。3万人的60.2%。其中,本市务工30931人、外出务工429人、自主创业260人),进一步理清了开展工作的基础数据。为扎扎实实给农民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我们重点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统筹抓好就业创业,探索农民工招用工新机制。

一是结合"春风行动",做好招聘用工工作。今年,结合年初开展的"春风行动",我们积极抓好农民工就业,先后在区人力资源市场和八卦洲、尧化、迈皋桥等街道举办规格不同的招聘会18场,免费为农民工发放岗位信息宣传单、各类政策法规宣传资料2000多份、"春风卡"1000余张,进场招聘企业921家次,提供就业岗位18854个次。

二是完善创业政策,做好服务。我们加大对八卦洲农民创业园、xx创业一条街、栏江桥创业园、石埠桥新型工业创业园等农民创业基地的建设,对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工进行资金和项目扶持,符合条件的,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审核表》,经复核和调查后签署推荐意见。今年,共发放小额创业贷款62笔,总计2395万。

三是设立服务窗口,开展援助。我们设立了农民工就业服务窗口,做好求职登记,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据统计,今年农民工求职登记3185人,达成就业意向的1584人。同时,以困难农民工和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开展多样化援助服务。在金港科创中心开展"服务保障进园区"宣讲活动;以"关爱女农民工健康"为主题,开展送温暖活动,为全区已成立工会组织的物业公司的203名女会员和497名环卫工人赠送女职工xx互助保险。

(二)强化劳动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农民工就业水平。

一是科学统筹,整合资源。本着"实际、实用、实效"原则,我们把农民工劳动技能培训纳入到全区劳动力培训之中,科学整合培训资源,形成以区培训中心为龙头、各街道培训机构为主体的培训网络。先后在xx、xx、xx、八卦洲等街道开展育婴师、电焊工、厂内机动车驾驶、花卉园艺师等10余个培训项目,参训人数达2753人。据初步统计,参训的80%以上农民工都能找到合适的工作,稳定就业率达95%以上,人均月薪提高近1000元。

二是突出重点,提升层次。着重为农村劳动力提供短期的基础知识和简单技能培训,重点培训回乡创业带头人的创业培训,真正地为用人单位培养实用人才,努力提高就业率。另外,针对新建的丁家庄、花岗两大保障房片区,我们及时开设保洁、绿化、保安等技能培训,提高了就业率。

三是精心组织,注重实效。除了根据季节定期组织集中培训,我们还充分利用集市宣传、广播宣传、电视宣传、印发资料、发放书籍、现场指导等形式,全方位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同时,注重发挥区职工培训中心平台作用,鼓励农民工积极参加职工周末学校的学习,参与各类技能比武活动。

(三)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我们主动与驻区企业联系和沟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企业座谈,让参保单位、职工了解养老保险的参保政策,主动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化解矛盾隐患,每年都将组织力量,深入重点街道和建筑工地开展农民工工资发放专项检查;对全区企业,尤其对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采取定期上门登记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全面排查,确保按时为农民工缴纳社保。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我区接到农民工欠薪投诉多达407起,为有效解决矛盾,我们要求公安、人社与住建部门联合办公,积极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截至11月底,已为3000多位农民工追讨工资3835万元。另外,还主动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及时受理xx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xx精研磁性技术(科技)有限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及社保案,确保涉案农民工利益得到维护。为加强职业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招工行为的监督,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我们组织人社、公安、工商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共检查各类招工单位50余户,纠正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48起,责令退赔劳动者中介服务费、押金或其他费用20余件,共计费用0.56万元。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同时,我们还充分发挥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团、妇联维权服务中心等维权机制的作用,主动为农村留守妇女和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开展维权培训、讲座、广场宣传活动100余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

(四)加强公共服务,确保农民工平等享受各类资源。

一是做好上门服务,接纳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我们对全区人口状况、学校招生规模等进行专项调研,合理划分施教区,为农民工子女就学提供帮助;开设"绿色通道",对农民工子女就学及时登记,最大限度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据统计,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接纳农民工随迁子女6189人,其中小学接纳5114人,初中接纳1075人,符合入学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100%在公办学校就读。同时,为维护广大考生合法升学权益,根据省市招生文件,认真做好农民工子女报名参加市中考、全国高考等工作,全区没有发生一例中考、高考报名受到干涉和阻止的情况。

二是拓展服务内涵,确保农民工享受基本医疗和计划生育服务。我们将计生工作融入到"新xx人服务中心"。10月25日,联合市计生委、市住建委计生协会在燕子矶新城保障房建设工地开展计生药具发放、健康检查、安全防范等综合服务,深受农民工欢迎。同时,完成马群等六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字化计免门诊和"健康小屋"建设,方便农民工看病就医。今年,开展一类疫苗免费接种11.7万人次,其中农民工的儿童免费接种6.9万人次,接种率均达98%以上。

三是落实服务政策,解决农民工城镇落户、住房等问题。我们深入工地,社区,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开设农民工落户绿色窗口,并按照规定,对在本市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等荣誉称号以及获得其他全国性荣誉称号的外来人员,在宁有合法固定住所,允许其本人、配偶、未成年或未婚子女户口来宁落户,并优先办理。同时,对本区住房困难的农民工留守困难家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解决他们的实际住房困难。

(五)加强群体人文关怀,推动农民工尽快融入社会。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保障基本政治权利。建立社区农民工日常管理制度,把农民工纳入社区日常服务和管理范围,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均可参加社区居(村)民委员会选举。同时,将发展农民工入会列为重点,保障享有基本政治权利。在八卦洲街道成立全区首家劳务公司工会联合会,涵盖9家劳务公司,输出劳务派遣工3000多人,不仅起到带动示范作用,而且为维护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二是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我们积极为农民工提供各类文化服务,组织书画作者到社区、村为农民工送春联;组织文化惠民文艺小分队演出20场,在时间、场地和内容上均以农民工文化需求为主,让他们融入其中;在全区30个村全部建成农家书屋,并设立农民工专用书架,深受他们欢迎。

三是关怀农民工子女、留守妇女和老人。组织"文化惠民"小分队到明光金都子弟学校、宁燕民工子弟学校开展文艺演出,并建立"爱心阳光书屋";积极做好农民工家庭孕产妇保健及产后访视等服务,全年共为农民工等群体孕产妇建卡937人,产后访视930人次;开展对7岁以下农民工等群体子女健康管理8771人,新生儿疾病筛查99.03%,有效保障了留守家庭成员的身体健康;组织巾帼志愿者走访慰问农村留守妇女和儿童,为她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今年春节专门拿出25.1万元资金,走访慰问我区210名农村留守女性及单亲贫困家庭女性,解决他们生活困难。

尽管在农民工工作方面我们做了不懈的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农民工培训工作需继续加强。农民工文化水平低,许多技术课难以听懂,使培训难以有效开展。

二是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率有待提高。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建筑施工企业季节性强,致使一些岗位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

三是建筑领域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现象普遍存在。建筑施工单位将工程的部分项目违法层层转包、分包,使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调查处理非常困难。

四是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不高,再加上有的用工单位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经常推诿或拖延为农民工参保。

五是农民工的生活环境需进一步改善。农民工的住宿、饮食、饮水等环境以及卫生安全、疾病防控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

针对存在问题和困难,20xx年,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更新就业创业观念。加大对返乡农民工,尤其是年轻农民工择业观念的宣传教育,采取有效形式大力宣传自主创业致富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农民工树立自力更生、创业致富的信心和决心,自觉投身创业大潮。

二是明确责任,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创业就业帮扶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将工作具体到岗到人,确保各成员单位立足部门职能,各负其责又通力协作,切实解决农民工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子女教育、合法权益等贴身利益问题。

三是加强管理,探索培训长效机制。坚持培训与产业结构、企业需求相结合,实行"企业订单、农民工选单、政府买单"的培训就业一体化工作机制,鼓励农民工自觉参加服务型、技能型、基础型实用技术培训。以区政府提出的"三千三万"为目标,将培训开展到厂矿车间、田间地头,不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四是延伸服务,畅通维权渠道。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主动掌握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有关信息和情况,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动态监管目标。同时,人社、公安、信访、工会等部门要形成信息互动,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化解纠纷,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处处有人管,时时有回音,件件能落实。

以上是我区20xx年农民工工作开展情况,虽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但我们有信心按计划、按步骤的推进农民工工作的开展,力争做到农民工"上岗有培训、劳动有合同、工资有保障、伤病有保险、维权有渠道、环境有改善",为建设美丽幸福xx做出新贡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汇报

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机关询问的正式文件。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我县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联动治理,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狠抓源头治理,健全长效机制。一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目前,我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结存余额1742万,返还已完工、无拖欠工资项目保证金2218万元。二是严格项目招投标及施工前置审查制度。2018年,人社部门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190多份,有效从源头上杜绝欠薪失信建筑企业进入市场。三是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专账管理制度。印发了《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通知》和《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全县建筑施工、市政建设、交通、水务等工程建设领域的新开工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专用账户管理、代发工资制度,督促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四是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我县公布了2起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例,将镇安友谊医院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使欠薪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增加了欠薪违法成本。

(二)夯实主体责任,凝聚工作合力。一是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充实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由各镇办联合劳动监察部门,深入辖区企业全面掌握用工情况,发现欠薪苗头及时处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夯实部门主管责任。由各主管部门牵头,联合相关单位对行业领域内企业用工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部门和镇办年度考核,并列为县政府重点督查事项,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通过严督实考,促进责任全面落实。

(三)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化解矛盾。一是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快速受理拖欠案件。公开投诉网站及“12333”举报热线,设立举报箱,全天候接受投诉举报,及时受理、快速查处、迅速反馈,确保农民工诉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二是实行多部门“一厅式”办公,联合解决拖欠问题。抽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一厅式”办公,共处理农民工投诉举报案件17件。三是建立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范突发事件。印发了《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工作原则、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和应急处置程序,有效应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四)开展“清欠行动”,依法严查重处。一是深入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建筑工程、餐饮服务等农民工密集的行业领域,清查用人单位158家,清欠工资530万元。二是扎实开展保障政府投资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48个,及时纠正了12家用人单位在支付农民工工资、签订劳动合同等方面的违规行为,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三是加大欠薪案件查处。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4件,其中协调处理20件、立案查处4件,为279名农民工讨回工资181万元。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县法院审判欠薪案件1起,对当事人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2000元,严厉打击了恶意欠薪犯罪行为。

一是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在建设项目没有全覆盖,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结算纠纷较多。二是建筑市场管理不规范,建设工程转包、分包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农民工法制意识淡薄,维权能力较弱。

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机制、创新方式,强化措施、提高效能,全力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是狠抓措施落实,加强源头预防。加大法制政策宣传,不断提高农民工法制意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从源头上有效预防欠薪事件发生。

二是狠抓责任落实,及时化解纠纷。严格落实镇办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加强项目监管,妥善处理好政府投资项目清欠问题和重大欠薪案件。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推进协同治理。完善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一厅式”集中办公,及时妥善处理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开展隐患排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展“地毯式”欠薪情况排查,认真甄别潜在隐患,动态监控问题企业,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企业,及时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狠抓诚信管理,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强用工企业诚信管理,加大失信结果运用,让失信企业和失信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步步难行。

六是加强预警监测,营造良好氛围。完善劳动监察预警机制和前置介入机制。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解决问题,主动公开处置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良好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xxx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x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xxx欠办发〔20-〕xxx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在建项目农民工工作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工作小组,落实责任机制。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组长为第一负责人,并制定了农民工工资支付预防处理机制和应急处理预案,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工程建设与政治工作同步进行。

1.建设项目招标时严格审查投标单位的信誉问题,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的,不能参与投标。

2.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支付,中标单位必须向县劳动监察大队交纳工程项目中标价2%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这作为签订合同的前置条件,凡不按要求交纳的,一律不得签订施工合同。

3.项目开工前,督促施工单位给农民工购买人身意外险,购置相应的劳保用品,同时我局对项目施工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巡查工地安全用工情况,出现涉及施工安全隐患及时停工整改,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4.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拨付工程进度款时,跟踪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工程款的逐级发放工作,确保农民工工资优先足额发放到位,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每逢中秋、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如出现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立即从农民工保证金中列先行垫支,并从下一期计量款中扣回补足。

5.项目施工完毕通过审计结算,施工单位必需在县电视台公告,明示项目施工已完成,如有未结付农民工工资的,可反映投诉至我局,我局将根据情况从施工单位交纳的项目农民工保证金中直接支付给农民工,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给子书面警告,同时列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

(三)积极协调民工工资来访事宜。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严格监督,做到了对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无工作责任不落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在我局所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无重大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等具有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发生。

(四)定期排查,积极预防。

为了使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按县联席办要求对所辖范围内的在建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一是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主动和施工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和缴纳意外伤害保险意识较差,不懂得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是交通运输行业农民工流动性大,有效管理农民工难度大。

(一)加强民工工资发放监督。为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按时发放到位,作为建设单位,要联合监理单位力量,督促施工单位足额按时发放民工工资。建立民工工资发放台账,要求施工单位将民工、各班组长的身份证复印件、电话号码等存档,支付民工工资要公布、上榜,提高透明度。

(二)加强法制宣传,努力提高农民工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联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不断增强农民工法律意识、政策意识,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权利。

2020年,古丈县劳动保障监察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社会经济发展决策和部署,在人社局党组的领导之下,以农民工“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己任,以问题为导向,依法履责,勇于担当,全力抗击“新冠疫情”,助力复工复产,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共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全年共制作了《条例》宣传手册3200份、悬挂宣传标语162余幅,组织开展宣传活动12场次,宣传培训人员18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470余份。

二是积极汇报争取,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安排落实了500万元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

三是积极推动“三制一金”制度的贯彻落实。截止目前,先后检查用人单位51户,督促整改签订劳动合同1370份,接待群众咨询1585人次,共收取2020年新建项目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37个,收取保证金6189916.55元;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帐户60个,通过专户发放农民工工资12812.8345万元。

四是以案件查办为主线。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对象,主动作为,与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联合专项执法检查,发现欠薪苗头及时化解。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39件,督促2户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及时向公安部门移交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起,及时完成了省长信箱和湘西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交办的《关于向圣平反映张吉怀高铁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事项》、《关于杨云铁、张寿清举报谭世刚、龙献文拖欠工程款的信访事项交办函》等上级交办案件处理化解,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020年度,全年受理农民工欠薪投诉32起,通过调解处理解决欠薪29起。已立案处理3起,结案3起,结案率100%,追回欠薪298万元。

2021年,古丈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将继续按照省、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安排,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突出用工重点行业监管,认真检视不足,查漏补缺,进一步宣贯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严格执行“三制两金”制度,狠抓根治欠薪源头治理。继续加强劳动监察日常检查和冬季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实施“黑名单”诚信联合惩戒,及时移交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抓好欠薪群体性事件风险和苗头排查,制定预案,快速反应、及时介入,稳妥处置,全力打赢根治欠薪攻坚战。

我县历来高度重视“治欠保支”工作,始终把解决拖欠问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来抓,尤其是2019年作为根治欠薪年,更是加大力度,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强化了组织领导,确保达到“统筹有序、调度有方”的效果。

一是扩充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清理拖欠农名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由原来的17个成员单位扩充到28个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了人社、发改、公安、财政、住建等28个成员单位的部门职责,并指派了专人具体对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确保达到“统筹有序、调度有方”的效果。二是定期召开了联席会议。每逢元旦、春节等特殊时期,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责任人召开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县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二)压实了工作责任,确保达到“责任明晰、分工明确”的效果。

一是明确了任务分工。2020年,我县在开年之初就专题召开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梳理了我县2019年度“治欠”领域的问题,聚焦县、乡、村三级联动抓落实,进一步健全权责清晰、环环相扣、可被追溯的责任链条,把问题分解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人盯、有人管、有人负责,真正让安排部署的工作落实到位。二是落实了制度要求。出台了《xx县关于推进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监管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xx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了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专用账户要求,对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实行分账管理,明确了分账拨付的工作流程,完善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目前,我县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已全部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实现了全覆盖。三是健全了监管机制。在每一个项目工地上派驻了驻点劳动保障监察员,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员每周至少用一天的时间主动走访联系项目工地民工,并定期由劳动监察局局长带队进行督导检查,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农民工朋友的权益。

(三)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确保达到“精神提振、士气提升”的效果。

一是加强专项整治力度。2019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和“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全县共处理举报投诉案件42件,立案40件,结案39件,结案率98%,共为450余名农民工追讨回工资430余万元。二是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始终保持对恶意欠薪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在县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法院、公安、司法、住建、信访、劳监等成员单位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机制,2019年共开展10次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打击了恶意欠薪、恶意克扣等行为。三是加强拖欠惩戒力度。采取约谈项目负责人、列入工资“黑名单”、企业失信公示等手段,对拖欠企业进行依法惩戒,并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2019年以来,我县没有发生一起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的群体事件,没有发生一起跨级投诉欠薪案件,没有发生一起造成重大恶劣影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案件。

一是由于很多农民工对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很强。有些工程项目存在录入信息不规范、不完整、不及时的现象。比如,虽然现在个税起征点已上调至5000元,但很多有技术农民工每月工资还是远高于5000元,出于担心银行代发会扣除个人所得税的原因,部分民工对实名制工作有一定的抵触心理。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落实好各主管单位的农民工工资实名制信息化工作,及时全面的进行实名制管理,将农民工工资实名制信息化工作扩到大各个行业、各个领域。二是劳动监察队伍建设还不完善。下一步,计划从全县工会中择优聘请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并通过聘请省人社厅、省交通厅专家对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业务培训,让劳动保障监察员真正成为宣传得了政策、解决得了问题的民工兄弟“贴心人”三是用人单位诚信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下一步,将加大对县住建、市监、人社、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银行及县电子政务办等部门的衔接力度,完善余干用人单位诚信“黑名单”体系,并在政府网站时时曝光,让用人单位树牢不敢拖欠、不想拖欠、不能拖欠意识,进一步巩固我县“治欠”成果。

x年,我区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我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一)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案件,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二)对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发生欠薪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查处欠薪把欠薪问题及时解决好,还要对治欠保支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三)对已办结的欠薪案件开展“回头看”,认真复核,确保被拖欠工资确实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本人手中,做到案了事了;(四)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五)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六)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我区对x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x个,其他项目x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x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了x%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三)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x年底,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到了x%。

(五)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x年底,实名制管理覆盖了x%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六)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场处理了欠薪案件x余起,解答咨询群众x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了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了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监察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健全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制度,切实发挥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

(一)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部分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不够完善、用工不规范。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平时不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发生欠薪投诉甚至不能提供相关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名称。

(二)工资结算问题。部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为计量计价,工资发放时,因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无法及时核定工作量和实际工资金额。

(三)垫资修建问题。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未达到要求进度,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工程达到工程款拨付时间节点,但建设单位久拖不结,此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垫付,有不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风险。

(一)健全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机制。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工程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施工过程结算等监管,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政府工程项目零欠薪、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实。运用行业监管手段,促进工程款和工资及时结算发放。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引导和规范农民工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完善工程项目宏观治理基础环境;加大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指导力度,提升项目劳资管理整体水平。

(三)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按月排查掌握项目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强化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线索要及时预警并做好案件、事件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应急联动办案机制建设,核实涉及人数,查明真实诉求对确属欠薪的,要依法从速妥善处理;对不属于欠薪的,要依法做好引导、温控工作,确保相关问题早发现、早通气、早核实、早处置。

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报或通过信息化手段登录、传送、报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门核实口径,据实上报或登录、传送、报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我县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联动治理,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狠抓源头治理,健全长效机制。一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目前,我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结存余额1742万,返还已完工、无拖欠工资项目保证金2218万元。二是严格项目招投标及施工前置审查制度。20-年,人社部门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190多份,有效从源头上杜绝欠薪失信建筑企业进入市场。三是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专账管理制度。印发了《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通知》和《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全县建筑施工、市政建设、交通、水务等工程建设领域的新开工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专用账户管理、代发工资制度,督促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四是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我县公布了2起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例,将镇安友谊医院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使欠薪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增加了欠薪违法成本。

(二)夯实主体责任,凝聚工作合力。一是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充实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由各镇办联合劳动监察部门,深入辖区企业全面掌握用工情况,发现欠薪苗头及时处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夯实部门主管责任。由各主管部门牵头,联合相关单位对行业领域内企业用工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部门和镇办年度考核,并列为县政府重点督查事项,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通过严督实考,促进责任全面落实。

(三)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化解矛盾。一是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快速受理拖欠案件。公开投诉网站及“12333”举报热线,设立举报箱,全天候接受投诉举报,及时受理、快速查处、迅速反馈,确保农民工诉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二是实行多部门“一厅式”办公,联合解决拖欠问题。抽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一厅式”办公,共处理农民工投诉举报案件17件。三是建立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范突发事件。印发了《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工作原则、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和应急处置程序,有效应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四)开展“清欠行动”,依法严查重处。一是深入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建筑工程、餐饮服务等农民工密集的行业领域,清查用人单位158家,清欠工资530万元。二是扎实开展保障政府投资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48个,及时纠正了12家用人单位在支付农民工工资、签订劳动合同等方面的违规行为,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三是加大欠薪案件查处。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4件,其中协调处理20件、立案查处4件,为279名农民工讨回工资181万元。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县法院审判欠薪案件1起,对当事人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2000元,严厉打击了恶意欠薪犯罪行为。

一是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在建设项目没有全覆盖,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结算纠纷较多。二是建筑市场管理不规范,建设工程转包、分包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农民工法制意识淡薄,维权能力较弱。

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机制、创新方式,强化措施、提高效能,全力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是狠抓措施落实,加强源头预防。加大法制政策宣传,不断提高农民工法制意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从源头上有效预防欠薪事件发生。

二是狠抓责任落实,及时化解纠纷。严格落实镇办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加强项目监管,妥善处理好政府投资项目清欠问题和重大欠薪案件。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推进协同治理。完善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一厅式”集中办公,及时妥善处理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开展隐患排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展“地毯式”欠薪情况排查,认真甄别潜在隐患,动态监控问题企业,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企业,及时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狠抓诚信管理,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强用工企业诚信管理,加大失信结果运用,让失信企业和失信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步步难行。

六是加强预警监测,营造良好氛围。完善劳动监察预警机制和前置介入机制。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解决问题,主动公开处置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良好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治理农民工欠薪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整组织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我局起草区保障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调整方案。调整后,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张金桥同志为组长,区政协副主席、区人社局局长王华涛同志为副组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住建局和五办一乡等17个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发表规章制度。制定了《新华区农民工工资支付专业行动实施方案》、《新华区政府处理农民工工资不足问题引起集体事件的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明确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权利,有章可循。

(三)严格配置。《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优先解决政府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发布后,新华区人民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根据井学祥区长发布批准要求,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我区建设项目进行大规模整理、大规模调查,加强协调联动,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

针对农民工劳动保障法律知识不足的现象,人社局在案件调查和日常巡逻过程中开展法律宣传和政策咨询服务,引导农民工以合理的方式和渠道反映诉求。自2017年以来,以召开新华区人才交流会和普法日为契机,在会场组织了4次维持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宣传日活动,共发行了6000多套宣传资料,积极营造政府部门依法履行职务和农民工合法维持权利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

速妥善处理挂账欠薪案件。

2018年1月,米苏阳光农民工刘景德班组多次到沧州市政府上访讨要工资,区政府高度重视,人社局联合区住建局和建北办事处组成联合工作组,第一时间介入。经前期调查后,我们充分运用《沧州市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告知用工单位如不支付工资,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清除河北建筑市场,从而有效的达到对建筑企业的震慑作用。用工单位金鼎公司和刘景德班组核算后,支付工资5.5万元(有支付凭证为据)。

(三)详细摸排,协调处理,形成工作合力。

人社局牵头,成立了以乡办为主体、住建局、城管局、工信局、环卫局配合组成专项工作组,深入辖区所有涉及农民工用工的企业进行详细摸底排查。

1、新华区建筑领域内共有建设项目23个,区人社局和住建局抽调8名工作人员进行了为期15天的全区摸排,对项目的工资表、发放记录等资料现场查看,并与名民工面对面交流情况,掌握开发企业工资保证金、预储金缴纳、实名制情况,并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进行重点督查。及时化解了华兴太阳城、风尚国际、石油二部等6个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共为380余名农民工讨回700余万元工资。

2、“双代”工程分为气代煤改造和电代煤改造,为了确保不发生欠薪问题,我局建议将企业是否按时发放工资列入项目验收内容,从而杜绝出现拖欠工资问题。截止目前,“双代”工程已经基本完成,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3、小街小巷改造项目和美丽街区改造项目等一系列政府重点工程,经人社局统筹安排,由主管部门排查,均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四)着力完善“三金”“三机制”“一入罪”制度体系。

一是政府建立了500万元应急周转金,由区财政列支,专项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欠薪问题。积极督促各开发企业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预储金。二是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与公检法等刑事司法部门的配合,不断加强对恶意欠薪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按照应急预案实施办法,人社、住建、信访、乡办等部门协调联动,妥善处理各类因欠薪引起的突发事件。四是人社部门对涉嫌犯罪的案件,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将案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加大对恶意欠薪和欠薪逃匿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2017年3月,依据规定,将万正明恶意欠薪案移送至新华公安分局,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所欠13.48万元工资已全部追回,涉案人员万正明也已被检察院批捕。

(五)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建立预防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一是建筑施工企业是劳动用工的主体,必须高度重视农民工的管理工作,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没有劳动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队和个人的用工,属非法用工,建筑施工企业分包、转包产生的劳动纠纷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后果要由建筑施工企业承担责任。二是推行银行工资代发制度。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分包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有效率低,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淡薄。

一方面是建筑业用工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很强的流动性,这给企业直接与务工工签订劳动合同带来困难。另一方面民工自身文化素质偏低,维权意识不强,认为没有必要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双方对签订劳动合同都缺乏积极性。

(二)“包工头”恶意唆使农民工以讨要工资名义上访。

一方面是工程尚未完工,工程款按进度已经拨付,但一些项目经理不按合同的约定,或将本应发给农民工工资部分挪作他用,鼓动农民工上访,借工资名义以达到讨要工程款的目的。另一方面是建筑单位往往将农民工工资、材料费等包含在工程款内,在剥离以上三项金额时,因我局无相关专业知识和职能,给追讨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三)监察执法处罚中缺少强制措施。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主要法律依据是国务院颁布《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该条例虽然为劳动监察执法提供了有效的依据,但力度、强度还已不能适应现在变化中的劳动环境,如发生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当事人如果不配合劳动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劳动保障监察只能对不配合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如企业不接受处罚,甚至转移隐匿财产,逃避处罚的,也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到最后法院只执行的是行政处罚,而劳动者被拖欠的工资也无法要回,长此下去,客观上纵容了企业违法。

我区内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的报批及缴纳监督管理职权都由市住建局负责,区住建局没有审批及监督管理职权,某些建筑项目在手续不齐全、没有足额缴纳,甚至没有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前提下盲目开工建设。造成一旦有拖欠工资情况的发生,没有资金进行提前垫付,制约施工单位的措施欠缺。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将“两金”审批及缴纳监督管理职权下放到区级,增强我区应对欠薪问题的执法力度,从而有效制约施工单位恶意欠薪。

根据《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年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文件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单位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将其作为保障民生、造福百姓的重中之重予以亲自抓、严格管,在全镇性会议上多次安排部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工作。成立了以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联席会议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定期主持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坚持把劳动法律法规的政策宣传、舆论引导作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突破口常抓不懈。通过各村“大喇叭”滚动播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从贴近百姓、关注民生、面向农民工、服务全社会的角度,向广大人民群众传递最新劳动保障资讯,解读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二是组织安监、工商、司法、住建等单位利用集镇赶集日开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三是举办农民工工资支付现场会,对建筑施工负责人、劳资专管员及部分工人代表就建筑劳务用工、台账管理等进行培训,引导树立正确的劳资理念,进一步营造了诚信用工、依法偿付薪资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摸底排查,督促整改落实。镇党委、政府的先后组织开展了6次不同形式的综合执法检查,由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保)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对辖区内7家石厂、1家铅锌矿、7家建筑公司开展排查,发现建筑公司欠薪问题和隐患存在19例,涉及农民工71人,涉及资金126.45万元,施工现场信息“双公示”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及缴存金额、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存在未落实情况。以上问题现已交由相关行业监管单位督促限期整改。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社会转型发展中的顽疾,社会牵涉面广、治理难度大,镇党委、政府采取了多种办法措施加以治理,仍然存在部门困难和问题。一是企业和劳动者的劳动法制意识和观念仍然十分淡薄,企业违法成本太低,导致企业经常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工伤保险等现象。二是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淡薄,不懂得如何维权,遇到事情企业说了算,导致企业与职工情绪紧张。

下一步工作中,镇党委、政府将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行业监管单位落实监管责任,全力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一是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整合资源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杜绝事态严重化。二是建立健全建筑公司诚信档案,对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公司,一律拉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其参加招投标的资格。三是重处重罚违法企业,加大企业违法成本,使企业不敢违法,不想违法,营造优良的劳动关系。

 根据国务院、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从11月初开始,区解欠联席办在全区建设领域大刀阔斧地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根治欠薪的各项工作正有力有效快速推进。

1、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区委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从11月10日区清欠办即开展新一轮摸排工作;11月20日,在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就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行强调。11月25日,召开了全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冬季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由常务副区长牵头召开,各镇(社管中心)政府主要负责人、区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下发《南谯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冬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全区迅速掀起了欠薪攻坚活动热潮。

2、加强欠薪摸排。由于谋划早、行动早,到11月中旬基本掌握了全区在建项目情况。全区共66个项目,重点分布在住建、重点工程处、经开区、高教科创城等领域,镇(社管中心)欠薪压力小于区直部门。66个在建项目中政府类项目37个,社会类项目9个,涉及农民工4002人,未支付工资0.81亿元,区解欠办将66个项目分为三个等级:即无欠薪项目、一般欠薪项目和严重欠薪项目。据统计,无欠薪项目是40个,一般欠薪项目26个,严重欠薪项目8个。

3、有力推进工作。一是实行周调度制。在“冬季攻坚行动”后,区解欠办每周召开重点部门、重点单位严重欠薪隐患调度会,一个一个项目分析研判,提出解决问题具体措施;二是周报告制。每周向区效能群发布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销号情况;三是重大隐患协调机制。对可能存在隐患的问题,由政法委牵头,公安、人社、税务、住建等部门参加,集体会商、合力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制作“约谈询问笔录”28份,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和“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3份,对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工资的,立案侦查2件。

4、形成长效机制。今年相继出台了《南谯区建立治理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的通知》、《南谯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办法》、《南谯区关于建立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和隐患排查预警机制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同时将各镇(社管中心)、各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考核,强化各地、各单位责任意识。

一是实现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两个百分百;二是全区范围内在建66个项目,其中有隐患的是26个,到目前为止,一般隐患由18个销号至1个,严重隐患由8个销号至1个,无欠薪比例由“冬季攻坚行动”初期的60.6%提升至97%。两个未销号的项目相继进入司法程序;三是据统计到目前,今年共追缴补发农民工工资9652万元,涉及农民工1652人,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实现农民工工资百分百发放到位;四是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越级群访事件基本消除,维护了社会稳定。

1、加强刚性约束。根据《滁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紧盯我区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劳动用工实名制和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同时要求在项目开工前,项目主管部门必须按合同拨付工程进度款的30%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2、加大攻坚力度。2020年区解欠办将每月对全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统计,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到在建项目数量清、工程造价清、欠薪隐患清。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摸排将联合相关责任单位对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实行约谈制度,对约谈中确定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先行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对限期内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下达“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

3、落实相关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原则,对存在欠薪隐患的项目,实行责任包保,推动各镇(社管中心)、各主管部门对本地、本行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推动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抓,其他领导主动配合的良好格局;区解欠联席会议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各部门职能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强化督查考核。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清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民工维权热线作用,力争做到及时快速处理。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案件的督查力度,依据《南谯区保障农民工工资考核办法》,年后对各镇、社管中心和区直有关部门进行专项考核,并由效能办、解欠办联合通报,同时做好迎接市解欠办的考核工作。

5、维护社会稳定。年后全国“两会”将相继召开,区解欠办将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权限、任务和分工,规范分级响应和处置流程,强化部门联动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或企业欠薪逃匿的,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欠薪保证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防止事态升级扩大。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有关法规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力度,以《条例》推动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总结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及公平正义,关系到政府的威信和形象,一直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难点问题,临近岁末年尾,为了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到位,切实规范辖区企业用工行为,区人社局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行动,召集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题会议,重点传达了省、市通知要求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从“落实监管职责、集中排查隐患、欠薪联合惩戒”等方面,对全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一、落实监管职责。各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发挥基层力量,把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抓实抓牢,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做好信息的收集、研判,实现资源共享,履行好“谁主管,谁负责”的行业监管职能,不推不拖、不等不靠,主动出击,沟通协调,形成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到位。

二、集中排查隐患。充分发挥“两网化”优势,对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地毯式排查,不留死角,紧盯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突出在建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全面排查治理欠薪问题和欠薪隐虑,一旦发现不稳定因素,及时汇报、研究对策,纠正整改,提前做好监控和预防,决不能让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小事情拖成大事件。

三、欠薪联合惩戒。依法惩处欠薪行为,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责令改正;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欠薪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无故拖欠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惩处的同时,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并记入相关“黑名单”,努力形成“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格局。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总结

根据《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行xx县2020年度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审查细则的通知》(x人社会发行〔2020〕x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总结了我局2020年度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

我局重视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设立局长xx任组长、副局长xx任副组长、相关股份人员为成员局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协调工作机制,各项目股份室结合各项工作实际实施的项目工程及时自我调查,确保投诉渠道畅通,避免拖欠农民工工工资的集体事件。

一是安排有关股票房工作人员,采用发送法律法规企业、现场说明宣传、咨询宣传活动举办等方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在广大农民工中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创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二是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x府发行〔2012〕x号文件,建设企业在建设公司办理施工许可前,应在项目实施地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建设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工程款中15%以上的资金存入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向银行书面约定该账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挪用他。我局要求各施工公司按工程项目合同价格的5%向指定的银行专家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可以入场施工。

四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为了防止工程款不能及时支付影响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我局加强了工程管理,确保了工程款的支付,按照合同约定,加强了工程检查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了工程款的结算支付进度,加强了对工程公司财务的监督,促进了材料费、设备租赁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的支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我局限制其招标资格、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严重取消了参加石漠化管理项目建设的资格。

一是在项目检查过程中深入施工现场,通过对项目实施地乡(镇)人民政府、村两委、农民工调查了解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二是在每期计量支付之前,施工公司提供外出劳动者的工资支付清单,在当地乡(镇)政府公示栏公示,我公司给清单上的每个人打电话验证,公示通报电话。

2020年度我局严格按要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按要求参加县联席会议,按时提交各种总结报告,本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无重大集体事件,自我调查无减分。

我县历来高度重视“治欠保支”工作,始终把解决拖欠问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来抓,尤其是2019年作为根治欠薪年,更是加大力度,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强化了组织领导,确保达到“统筹有序、调度有方”的效果。

一是扩充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清理拖欠农名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由原来的17个成员单位扩充到28个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了人社、发改、公安、财政、住建等28个成员单位的部门职责,并指派了专人具体对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确保达到“统筹有序、调度有方”的效果。二是定期召开了联席会议。每逢元旦、春节等特殊时期,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责任人召开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县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二)压实了工作责任,确保达到“责任明晰、分工明确”的效果。

一是明确了任务分工。2020年,我县在开年之初就专题召开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梳理了我县2019年度“治欠”领域的问题,聚焦县、乡、村三级联动抓落实,进一步健全权责清晰、环环相扣、可被追溯的责任链条,把问题分解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人盯、有人管、有人负责,真正让安排部署的工作落实到位。二是落实了制度要求。出台了《xx县关于推进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监管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xx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了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专用账户要求,对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实行分账管理,明确了分账拨付的工作流程,完善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目前,我县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已全部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实现了全覆盖。三是健全了监管机制。在每一个项目工地上派驻了驻点劳动保障监察员,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员每周至少用一天的时间主动走访联系项目工地民工,并定期由劳动监察局局长带队进行督导检查,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农民工朋友的权益。

(三)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确保达到“精神提振、士气提升”的效果。

一是加强专项整治力度。2019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和“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全县共处理举报投诉案件42件,立案40件,结案39件,结案率98%,共为450余名农民工追讨回工资430余万元。二是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始终保持对恶意欠薪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在县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法院、公安、司法、住建、信访、劳监等成员单位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机制,2019年共开展10次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打击了恶意欠薪、恶意克扣等行为。三是加强拖欠惩戒力度。采取约谈项目负责人、列入工资“黑名单”、企业失信公示等手段,对拖欠企业进行依法惩戒,并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2019年以来,我县没有发生一起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的群体事件,没有发生一起跨级投诉欠薪案件,没有发生一起造成重大恶劣影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案件。

一是由于很多农民工对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很强。有些工程项目存在录入信息不规范、不完整、不及时的现象。比如,虽然现在个税起征点已上调至5000元,但很多有技术农民工每月工资还是远高于5000元,出于担心银行代发会扣除个人所得税的原因,部分民工对实名制工作有一定的抵触心理。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落实好各主管单位的农民工工资实名制信息化工作,及时全面的进行实名制管理,将农民工工资实名制信息化工作扩到大各个行业、各个领域。二是劳动监察队伍建设还不完善。下一步,计划从全县工会中择优聘请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并通过聘请省人社厅、省交通厅专家对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业务培训,让劳动保障监察员真正成为宣传得了政策、解决得了问题的民工兄弟“贴心人”三是用人单位诚信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下一步,将加大对县住建、市监、人社、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银行及县电子政务办等部门的衔接力度,完善余干用人单位诚信“黑名单”体系,并在政府网站时时曝光,让用人单位树牢不敢拖欠、不想拖欠、不能拖欠意识,进一步巩固我县“治欠”成果。

3月29日下午,长沙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领导小组召开了2019年度农民工工资支付总结和2020年度检查工作动员会议。现场颁发奖状,授予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长沙市湘雅路过江通道项目等11个工程项目为2019年度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优秀建设项目。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会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白云出席会议说话,市、区(县、市)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上,市根治工资不足的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去年我市根治工资不足的情况,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取得的显着效果。我市在省政府2019年度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评估中被评为a级,省人民政府表扬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效果明显的市州,出现了贯彻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就业规范、制度健全的无工资标准化项目,确立了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诚实守信的良好建筑企业形象。

会议要求,2021年,各级各部门应进一步提高政治地位,加强责任担当,比较更高的标准,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长期管理,深入推进根治工资不足,继续领先全省。

会议强调,要压实政府土地责任、部门监督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应继续深入开展检查,及时解决风险问题,有效解决工资不足问题,确保农民工按时全额领工资,确保全市社会和谐稳定。

通报先进,建立基准,进一步推进我市新时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营造全社会关心农民工的良好氛围,鼓励广大农民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根据市联系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准备工作的通知》(xxxx函〔2018〕73号)精神,我xx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xxxx部门牵头,xx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配合,突出重点行业、重点xx域、重点项目,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列入常态化机制,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17年至今,我局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xx和谐稳定大局。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xx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将其作为保障民生、造福百姓的重中之重予以亲自抓、严格管,在全xx经济工作会议、信访维稳工作会议、xx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上多次安排部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工作。建立了以分管副xx长为召集人,xx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xx劳资纠纷领域治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对全xx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xx政府分管领导认真督促落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各项工作,定期主持召开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席会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推动了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根据工作形势需要,及时调整劳资纠纷领域治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下发了《xx市xxxx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问责制度》等一系列文件,切实筑牢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2.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把劳动法律法规的政策宣传、舆论引导作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突破口常抓不懈。一是在xx电视台滚动播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从贴近百姓、关注民生、面向农民工、服务全社会的角度,向广大人民群众传递最新劳动保障资讯,解读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发布权威招聘动态信息,搭建就业社保服务平台。二是组织xx、工商、司法、住建等部门利用专题法制宣传日、综治宣传月、“3·15”消费者维权日、大型人才招聘会、建筑施工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通报会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发放《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xx省工资支付条例》等宣传资料2千多本。三是举办工人工资支付现场会,对召集住建、水务、交通等领域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劳资专管员及部分工人代表参加,对建筑施工负责人、劳资专管员及部分工人代表就建筑劳务用工、台账管理等进行培训,引导树立正确的劳资理念,进一步营造了诚信用工、依法偿付薪资的良好氛围。

3.加强巡查力度,保障工人工资支付。针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我xx迅速反应、积极行动,一是开展了辖xx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工作专项检查行动。由xx牵头,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积极配合,对我xx20个在建项目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资料台账按照检查表进行认真对照,查漏补缺,该20个项目大部分已缴存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或办理保函,工人花名册、合同、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台账已基本完善。二是认真开展劳动者维权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安排专人关注网络舆情投诉,确保群众诉求进得来、专人管、有结果。2017年,全xx共受理投诉举报登记22宗,办结22宗,为220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200多万元。三是加强网络监管处置和欠薪纠纷排查调处。xx宣传、维稳、xx、司法等部门设专人负责网络舆情监控,随时回复、协调处理网络劳动纠纷投诉。全年共受理信访案件及网络问政等案件53宗,涉及约100人次,办结53宗,办结率100%,其中受理网上信访16宗,群众来访17宗,网络问政16宗,民生热线4宗,每宗案件均能落实,及时妥善处理信访事项,做的“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

4.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在不断强化xx部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投诉案件查处、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等执法措施的基础上,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范围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扩展延伸,切实将监管方式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构筑起了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牢固防线。一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解决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按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管理有关要求,2017年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户2039万元,清退保证金10户1328万元,账户累计余额3316万元。xx财政专项设立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200万元,专门用于讨薪群体性事件当中支付农民工临时生活费和返乡路途费。二是全面推行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和社会通报制度。按照xx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分片xx、分行业建立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推行劳动用工“黑名单”制度,公布管理规范、无欠薪等违法用工行为的用人单位,及管理松懈、欠薪事件多发的“黑榜”用人单位,有效震慑了用人单位违法用工行为。同时,制定了《xxxx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逐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用监管框架。。三是启动实施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银行代发制度。2018年4月,我xx选派工作人员到东莞市、乳源瑶族自治县、xx碧桂园天玺湾等地进行了实地考察和学习交流,大力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银行代发制度,督促施工企业规范建立工人花名册、建筑业劳动合同、考勤表、工资发放表等相关台账,部分企业已落实工人工资银行代发制度,转发执行《xx省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实施办法》《xx省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暂行办法》,并配套制定了《xx市xxxx劳资纠纷领域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压实责任、多点发力,形成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强大合力。四是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了《xx市xxxx劳动保障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xx部门设立了值班电话,劳动监察大队领导和案件主办监察员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随时接受电话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应急指令,有效预防和合理处置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社会转型发展中的顽疾,社会牵涉面广、治理难度大,尽管我xx采取了多种办法措施加以治理,但在7月18日市督查组检查我xx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仍然检查出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施工企业按照分账管理要求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但仍有企业未通过专用账户发放工人工资,没有银行流水账单,仍以现金方式支付工人工资,主要原因是农民工对银行卡转账不相信或不习惯,统一办理银行卡支付工资存在一定难度。二是用工流动性比较大,对于用工管理存在难以监管,由于建筑项目的工人工资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仍延用惯例以执行一定工作量为工资结算节点支付工资,以银行代发工人工资则工人需缴纳工资个税导致工人严重排斥等原因,导致施工项目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人工资推行难度大。三是部分业主管部门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重视不够,开展此项工作主动性不强,仍然存在被动应付的情况,形成部门协作配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综合治理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xx将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xx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和用人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采取以下4项关键性措施,全力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1.强化宣传培训及日常检查,营造工作氛围。一是利用举办工人工资支付现场会、培训会,与住建、水务、交通等行业主管局联合,扩大宣传和培训,召开现场会、举行培训班2期以上。二是按照检查要求及细则,加强对我xx在建项目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以项目属性为分类,与水务、交通、国土等相关业务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务必完善每个项目的工人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等基础资料。

2.强化巡查检查,纠正违法行为。扎实开展劳动保障专项检查,年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5次以上,检查各类施工领域项目100家次以上,确保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切实保护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预防农民工劳资纠纷激化造成上访甚至不安全责任事故。

3.强化工作责任,抓好案件处理。畅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让群众举报投诉进得来、有人管,杜绝投诉不畅或答复不周引发上访的问题。强化案件办理责任,落实案件办理公示制度,重大疑难复杂集体案件领导挂牌督办制度,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投诉群众的满意度。加大恶意欠薪案件的移送工作力度,建立移送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的联系衔接与沟通,甄别案件的不同情况,该移送的依法移送,该司法审理的协调法院受理,合理分流案件出口,确保案件受理率达到100%,按时办结率达到100%。

4.强化“两网化”管理,规范保证金缴退。对社xx、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平台运行和协管员作用发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将日常巡查、劳资纠纷调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向社xx、乡镇延伸,切实形成监察工作合力。严格按照政策收缴和清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严肃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坚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三大举措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及公平正义,关系到政府的威信和形象,一直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难点问题,临近岁末年尾,为了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到位,切实规范辖区企业用工行为,区人社局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行动,召集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题会议,重点传达了省、市通知要求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从“落实监管职责、集中排查隐患、欠薪联合惩戒”等方面,对全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一、落实监管职责。各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发挥基层力量,把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抓实抓牢,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做好信息的收集、研判,实现资源共享,履行好“谁主管,谁负责”的行业监管职能,不推不拖、不等不靠,主动出击,沟通协调,形成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到位。

二、集中排查隐患。充分发挥“两网化”优势,对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地毯式排查,不留死角,紧盯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突出在建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全面排查治理欠薪问题和欠薪隐虑,一旦发现不稳定因素,及时汇报、研究对策,纠正整改,提前做好监控和预防,决不能让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小事情拖成大事件。

三、欠薪联合惩戒。依法惩处欠薪行为,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责令改正;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欠薪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无故拖欠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惩处的同时,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并记入相关“黑名单”,努力形成“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格局。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为确保《条例》全面有效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发表后,受到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迅速理解,认真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早期部署,精心规划制定《条例》宣传工作方案,致力于通过三项措施在辖区形成学习条例、遵守条例、使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通过企业微信群、qq群、led显示屏、悬挂条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在管辖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发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宣传标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

组织辖区内新建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条例》,强调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重要性,监督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贯彻落实。

结合日常巡逻、检查、广泛宣传,要求企业和场所所有者按文件执行,决不允许拖欠工资、恶意减免工资等现象。

我县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联动治理,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狠抓源头治理,健全长效机制。一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目前,我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结存余额1742万,返还已完工、无拖欠工资项目保证金2218万元。二是严格项目招投标及施工前置审查制度。2018年,人社部门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190多份,有效从源头上杜绝欠薪失信建筑企业进入市场。三是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专账管理制度。印发了《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通知》和《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全县建筑施工、市政建设、交通、水务等工程建设领域的新开工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专用账户管理、代发工资制度,督促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四是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我县公布了2起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例,将镇安友谊医院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使欠薪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增加了欠薪违法成本。

(二)夯实主体责任,凝聚工作合力。一是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充实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由各镇办联合劳动监察部门,深入辖区企业全面掌握用工情况,发现欠薪苗头及时处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夯实部门主管责任。由各主管部门牵头,联合相关单位对行业领域内企业用工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部门和镇办年度考核,并列为县政府重点督查事项,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通过严督实考,促进责任全面落实。

(三)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化解矛盾。一是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快速受理拖欠案件。公开投诉网站及“12333”举报热线,设立举报箱,全天候接受投诉举报,及时受理、快速查处、迅速反馈,确保农民工诉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二是实行多部门“一厅式”办公,联合解决拖欠问题。抽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一厅式”办公,共处理农民工投诉举报案件17件。三是建立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范突发事件。印发了《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工作原则、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和应急处置程序,有效应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四)开展“清欠行动”,依法严查重处。一是深入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建筑工程、餐饮服务等农民工密集的行业领域,清查用人单位158家,清欠工资530万元。二是扎实开展保障政府投资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48个,及时纠正了12家用人单位在支付农民工工资、签订劳动合同等方面的违规行为,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三是加大欠薪案件查处。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4件,其中协调处理20件、立案查处4件,为279名农民工讨回工资181万元。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县法院审判欠薪案件1起,对当事人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2000元,严厉打击了恶意欠薪犯罪行为。

一是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在建设项目没有全覆盖,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结算纠纷较多。二是建筑市场管理不规范,建设工程转包、分包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农民工法制意识淡薄,维权能力较弱。

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机制、创新方式,强化措施、提高效能,全力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是狠抓措施落实,加强源头预防。加大法制政策宣传,不断提高农民工法制意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从源头上有效预防欠薪事件发生。

二是狠抓责任落实,及时化解纠纷。严格落实镇办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加强项目监管,妥善处理好政府投资项目清欠问题和重大欠薪案件。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推进协同治理。完善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一厅式”集中办公,及时妥善处理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开展隐患排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展“地毯式”欠薪情况排查,认真甄别潜在隐患,动态监控问题企业,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企业,及时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狠抓诚信管理,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强用工企业诚信管理,加大失信结果运用,让失信企业和失信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步步难行。

六是加强预警监测,营造良好氛围。完善劳动监察预警机制和前置介入机制。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解决问题,主动公开处置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良好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为贯彻落实***〔2019〕7号《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精神,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21年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高高兴兴返乡过年,巩固和完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维护社会稳定,我乡于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3日,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检查)。现将专项检查结果总结如下:

自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来,我乡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重点对招用农民工较多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企业及船舶修造、水产冷冻、混凝土厂、制冰厂等企业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开展了检查,共检查作人单位4家,涉及劳动者83人,其中农民工79人,发放宣传资料90份,现场咨询40人次。经检查,这些用人单位都确定了具体的工资支付时间,在每月的工资支付日能按时发放工资,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确保专项检查有序进行。**乡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把该项行动作为推进**“和谐之乡”建设的具体体现,积极组织专项检查工作。一是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组织机构。按照县劳动局《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及时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劳动保障站、司法所、工会、经贸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劳动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同时各社区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层层落实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为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及社区、村主要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了全乡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明确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科室的职能职责,对乡联合执法检查组和各社区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形成检查组督查和社区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三是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根据本乡实际情况制定了“集中力量、深入走访、逐个击破”的工作方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增强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为全力营造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的社会氛围,行动领导小组积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依托“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借助网格服务团队的力量,在走访网格中向广大劳动者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依法维权知识家喻户晓。同时深入用工单位,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将有关普法资料、政策规定主动送到混凝土生产、制冰、制水等各类用人单位,并直接送到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手中,并且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切实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及时公布举报电话,24小时专人值班,随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畅通维权投诉渠道。此次专项行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份,张贴标语6幅,开设宣传栏4块。

(三)联合检查,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充分发挥“网格”作用,全面排查,摸清底子。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时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力量对全乡范围内的使用农民工较多的政府在建施工项目的建筑承包和混凝土生产、制冰等3家企业单位及等用人单位进行排查,按照网格划分区域,监察员通过对所负责的片区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最低工资规定执行情况、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用人单位对2019以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详细说明工资的数额、涉及人数及拖欠的时间及原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支付计划,做到不漏一人,不留死角,情况清楚,底数明确。

二、深入检查、密切合作、加大执法力度。经过用人单位的自查自纠,乡检查小组成员在12月15日对确定的用人单位进行了严格的联合检查,共涉及职工83人,其中农民工79人。检查中,我们通过调阅查看用人单位的用工备案表、考勤表及职工工资表,认真确定单位职工人数及发放工资情况,并深入各用人单位走访职工、农民工,仔细询问劳动者的工资发放周期、数额以及是否存在拖欠工资等问题,从而掌握了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实际情况。经检查,这些用人单位都确定了具体的工资支付时间,在每月的工资支付日能按时发放工资,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三、规范管理,形成长效机制。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规范工资支付长效监管机制,力促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即着力落实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及劳动合同签订制度等,从源头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同时调配相关职能科室与乡、社区、村三级劳动保障工作网络力量,深入用人单位,建立“一对一或一对多”的督查指导制度,将主动检查、帮扶指导、受理举报投诉和社会监督等职能充分结合起来,切实形成长效机制。

存在问题:

一是企业主和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我乡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企业较好地实现了为固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但多数个私企业尤其是一些个体制冰企业因人员流动性大、用工时间短、经营效益差、企业主和劳动者法律意识缺乏,没能及时给雇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也有部分的劳动者因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维权意识淡薄,参保意识较弱,拒绝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缺乏正确认识。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建立起一个长效的联动机制,从而更好的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工作。

**乡人民政府。

我县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联动治理,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狠抓源头治理,健全长效机制。一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目前,我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结存余额1742万,返还已完工、无拖欠工资项目保证金2218万元。二是严格项目招投标及施工前置审查制度。2018年,人社部门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190多份,有效从源头上杜绝欠薪失信建筑企业进入市场。三是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专账管理制度。印发了《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通知》和《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全县建筑施工、市政建设、交通、水务等工程建设领域的新开工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专用账户管理、代发工资制度,督促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四是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我县公布了2起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例,将镇安友谊医院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使欠薪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增加了欠薪违法成本。

(二)夯实主体责任,凝聚工作合力。一是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充实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由各镇办联合劳动监察部门,深入辖区企业全面掌握用工情况,发现欠薪苗头及时处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夯实部门主管责任。由各主管部门牵头,联合相关单位对行业领域内企业用工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部门和镇办年度考核,并列为县政府重点督查事项,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通过严督实考,促进责任全面落实。

(三)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化解矛盾。一是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快速受理拖欠案件。公开投诉网站及“12333”举报热线,设立举报箱,全天候接受投诉举报,及时受理、快速查处、迅速反馈,确保农民工诉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二是实行多部门“一厅式”办公,联合解决拖欠问题。抽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一厅式”办公,共处理农民工投诉举报案件17件。三是建立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范突发事件。印发了《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工作原则、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和应急处置程序,有效应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四)开展“清欠行动”,依法严查重处。一是深入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建筑工程、餐饮服务等农民工密集的行业领域,清查用人单位158家,清欠工资530万元。二是扎实开展保障政府投资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48个,及时纠正了12家用人单位在支付农民工工资、签订劳动合同等方面的违规行为,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三是加大欠薪案件查处。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4件,其中协调处理20件、立案查处4件,为279名农民工讨回工资181万元。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县法院审判欠薪案件1起,对当事人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2000元,严厉打击了恶意欠薪犯罪行为。

一是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在建设项目没有全覆盖,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结算纠纷较多。二是建筑市场管理不规范,建设工程转包、分包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农民工法制意识淡薄,维权能力较弱。

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机制、创新方式,强化措施、提高效能,全力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是狠抓措施落实,加强源头预防。加大法制政策宣传,不断提高农民工法制意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从源头上有效预防欠薪事件发生。

二是狠抓责任落实,及时化解纠纷。严格落实镇办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加强项目监管,妥善处理好政府投资项目清欠问题和重大欠薪案件。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推进协同治理。完善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一厅式”集中办公,及时妥善处理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开展隐患排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展“地毯式”欠薪情况排查,认真甄别潜在隐患,动态监控问题企业,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企业,及时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狠抓诚信管理,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强用工企业诚信管理,加大失信结果运用,让失信企业和失信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步步难行。

六是加强预警监测,营造良好氛围。完善劳动监察预警机制和前置介入机制。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解决问题,主动公开处置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良好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汇报

根据国务院、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从11月初开始,区解欠联席办在全区建设领域大刀阔斧地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根治欠薪的各项工作正有力有效快速推进。

1、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区委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从11月10日区清欠办即开展新一轮摸排工作;11月20日,在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就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行强调。11月25日,召开了全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冬季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由常务副区长牵头召开,各镇(社管中心)政府主要负责人、区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下发《南谯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冬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全区迅速掀起了欠薪攻坚活动热潮。

2、加强欠薪摸排。由于谋划早、行动早,到11月中旬基本掌握了全区在建项目情况。全区共66个项目,重点分布在住建、重点工程处、经开区、高教科创城等领域,镇(社管中心)欠薪压力小于区直部门。66个在建项目中政府类项目37个,社会类项目9个,涉及农民工4002人,未支付工资0.81亿元,区解欠办将66个项目分为三个等级:即无欠薪项目、一般欠薪项目和严重欠薪项目。据统计,无欠薪项目是40个,一般欠薪项目26个,严重欠薪项目8个。

3、有力推进工作。一是实行周调度制。在“冬季攻坚行动”后,区解欠办每周召开重点部门、重点单位严重欠薪隐患调度会,一个一个项目分析研判,提出解决问题具体措施;二是周报告制。每周向区效能群发布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销号情况;三是重大隐患协调机制。对可能存在隐患的问题,由政法委牵头,公安、人社、税务、住建等部门参加,集体会商、合力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制作“约谈询问笔录”28份,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和“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3份,对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工资的,立案侦查2件。

4、形成长效机制。今年相继出台了《南谯区建立治理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的通知》、《南谯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办法》、《南谯区关于建立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和隐患排查预警机制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同时将各镇(社管中心)、各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考核,强化各地、各单位责任意识。

一是实现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两个百分百;二是全区范围内在建66个项目,其中有隐患的是26个,到目前为止,一般隐患由18个销号至1个,严重隐患由8个销号至1个,无欠薪比例由“冬季攻坚行动”初期的60.6%提升至97%。两个未销号的项目相继进入司法程序;三是据统计到目前,今年共追缴补发农民工工资9652万元,涉及农民工1652人,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实现农民工工资百分百发放到位;四是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越级群访事件基本消除,维护了社会稳定。

1、加强刚性约束。根据《滁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紧盯我区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劳动用工实名制和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同时要求在项目开工前,项目主管部门必须按合同拨付工程进度款的30%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2、加大攻坚力度。2020年区解欠办将每月对全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统计,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到在建项目数量清、工程造价清、欠薪隐患清。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摸排将联合相关责任单位对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实行约谈制度,对约谈中确定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先行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对限期内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下达“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

3、落实相关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原则,对存在欠薪隐患的项目,实行责任包保,推动各镇(社管中心)、各主管部门对本地、本行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推动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抓,其他领导主动配合的良好格局;区解欠联席会议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各部门职能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强化督查考核。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清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民工维权热线作用,力争做到及时快速处理。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案件的督查力度,依据《南谯区保障农民工工资考核办法》,年后对各镇、社管中心和区直有关部门进行专项考核,并由效能办、解欠办联合通报,同时做好迎接市解欠办的考核工作。

5、维护社会稳定。年后全国“两会”将相继召开,区解欠办将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权限、任务和分工,规范分级响应和处置流程,强化部门联动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或企业欠薪逃匿的,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欠薪保证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防止事态升级扩大。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有关法规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力度,以《条例》推动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落实迎接国家、省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市国资委关于做好迎接国家、省2021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会议精神,事业部对xxx项目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经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项目不存在欠薪情况,全员足额发放工资。

2.项目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存在漏发或发放不够情况。

3.已在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登记工人信息,并开展工人考勤发放工人工资。

4.有收到平台信息预警提示,但均已及时完善资料处理预警提示,没有因预警提示而出现扣分情况。

5.均要求分包单位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制定工人花名册。

6.已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从工人工资专户委托银行直接向农民工发放工资,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

7.已落实在建项目工资保证金制度,并在施工现场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

8.项目没有被列入工程建设领域不良信用,不存在因欠薪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实施信用惩戒情况,并且项目部已建立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事业部将继续加强项目工人工资管理,落实工人工资支付制度。

xxx事业部。

2021年9月8日。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总结

我县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联动治理,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狠抓源头治理,健全长效机制。一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目前,我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结存余额1742万,返还已完工、无拖欠工资项目保证金2218万元。二是严格项目招投标及施工前置审查制度。2018年,人社部门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190多份,有效从源头上杜绝欠薪失信建筑企业进入市场。三是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专账管理制度。印发了《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通知》和《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全县建筑施工、市政建设、交通、水务等工程建设领域的新开工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专用账户管理、代发工资制度,督促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四是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我县公布了2起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例,将镇安友谊医院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使欠薪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增加了欠薪违法成本。

(二)夯实主体责任,凝聚工作合力。一是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充实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由各镇办联合劳动监察部门,深入辖区企业全面掌握用工情况,发现欠薪苗头及时处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夯实部门主管责任。由各主管部门牵头,联合相关单位对行业领域内企业用工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部门和镇办年度考核,并列为县政府重点督查事项,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通过严督实考,促进责任全面落实。

(三)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化解矛盾。一是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快速受理拖欠案件。公开投诉网站及“12333”举报热线,设立举报箱,全天候接受投诉举报,及时受理、快速查处、迅速反馈,确保农民工诉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二是实行多部门“一厅式”办公,联合解决拖欠问题。抽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一厅式”办公,共处理农民工投诉举报案件17件。三是建立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范突发事件。印发了《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工作原则、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和应急处置程序,有效应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四)开展“清欠行动”,依法严查重处。一是深入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建筑工程、餐饮服务等农民工密集的行业领域,清查用人单位158家,清欠工资530万元。二是扎实开展保障政府投资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48个,及时纠正了12家用人单位在支付农民工工资、签订劳动合同等方面的违规行为,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三是加大欠薪案件查处。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4件,其中协调处理20件、立案查处4件,为279名农民工讨回工资181万元。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县法院审判欠薪案件1起,对当事人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2000元,严厉打击了恶意欠薪犯罪行为。

一是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在建设项目没有全覆盖,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结算纠纷较多。二是建筑市场管理不规范,建设工程转包、分包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农民工法制意识淡薄,维权能力较弱。

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机制、创新方式,强化措施、提高效能,全力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是狠抓措施落实,加强源头预防。加大法制政策宣传,不断提高农民工法制意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从源头上有效预防欠薪事件发生。

二是狠抓责任落实,及时化解纠纷。严格落实镇办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加强项目监管,妥善处理好政府投资项目清欠问题和重大欠薪案件。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推进协同治理。完善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一厅式”集中办公,及时妥善处理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开展隐患排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展“地毯式”欠薪情况排查,认真甄别潜在隐患,动态监控问题企业,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企业,及时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狠抓诚信管理,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强用工企业诚信管理,加大失信结果运用,让失信企业和失信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步步难行。

六是加强预警监测,营造良好氛围。完善劳动监察预警机制和前置介入机制。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解决问题,主动公开处置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良好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计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21号),为全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现将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计划制定如下:

(一)全面推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在工程建设领域,坚持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再进场施工,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逐步实现信息化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2018年底前,实名制管理覆盖7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二)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督促工程建设领域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推动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实现月清月结。在工程建设领域,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2018年底前,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90%。

(一)完善工资支付监控机制。对辖区内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实行日常监管,对发生过拖欠工资的企业实行重点监控并要求其定期申报。建立和完善欠薪预警系统,根据工商、税务、银行、水电供应等单位反映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相关指标变化情况,定期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要及时预警并做好防范工作。

(二)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到2018年底前,实现所有在建工程项目保证金制度全覆盖。

(三)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施工企业应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2018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8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一)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完善劳动保障、公安机关、住建、财政、信访等多部门联合治理机制,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发挥刑法对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威慑作用。

(二)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继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和不定期督查,进一步畅通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渠道。通过加强日常巡视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法律规定。对举报投诉和检查中发现的欠薪问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在法定期限内快办快结,做到欠薪案件限时清零。

(三)完善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完善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欠薪保障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帮助解决被拖欠工资农民工的临时生活困难。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落实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通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工作,人社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信访部门负责农民工反映拖欠工资问题的接待办理,协调督促相关有权处理的职能部门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等工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规定,负责督办解决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结算纠纷、未交工资保证金等源头问题造成的欠薪案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牵头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查处并严厉打击以讨要工资名义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等工作。各部门间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全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一)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进一步加强与有关主管部门对欠薪问题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全面推进并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减少欠薪隐患。

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2018年印发。

拖欠工资怎么解决。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有关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加强我单位人员工资管理,围绕重点环节和长效机制,重点对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情况认真的开展了全面自查,做到思想到位,制度建设到位。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我单位在接到通知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负责对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二、全面排查

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工资政策规定,重点对以下几点情况进行认真核查:

1、是否存在单位工资发放人员花名表和实际在岗人员不匹配的情况;

2、是否存在不能坚持正常上班的.在册在编人员;

3、是否存在退休职工仍按在职在编人员领取工资的情况;

4、是否存在未按单位实际人数和职工实际岗位如实申报工资的情况。

经过自查,我单位未发现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的情况,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也不丝毫懈怠,坚决做到持续改进,常抓不懈。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总结

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坚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三大举措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及公平正义,关系到政府的威信和形象,一直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难点问题,临近岁末年尾,为了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到位,切实规范辖区企业用工行为,区人社局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行动,召集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题会议,重点传达了省、市通知要求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从“落实监管职责、集中排查隐患、欠薪联合惩戒”等方面,对全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一、落实监管职责。各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发挥基层力量,把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抓实抓牢,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做好信息的收集、研判,实现资源共享,履行好“谁主管,谁负责”的行业监管职能,不推不拖、不等不靠,主动出击,沟通协调,形成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到位。

二、集中排查隐患。充分发挥“两网化”优势,对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地毯式排查,不留死角,紧盯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突出在建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全面排查治理欠薪问题和欠薪隐虑,一旦发现不稳定因素,及时汇报、研究对策,纠正整改,提前做好监控和预防,决不能让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小事情拖成大事件。

三、欠薪联合惩戒。依法惩处欠薪行为,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责令改正;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欠薪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无故拖欠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惩处的同时,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并记入相关“黑名单”,努力形成“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格局。

开展保障工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自查报告

昨天上午,记者从湘潭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联席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县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以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贤出席会议。记者从湘潭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引发的《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中了解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范围包括全县17个乡镇、相关县直单位以及天易经开区相关部室。考核总分设定为1分,考核时将根据相关指标的.评分标准打分,并采用扣分制,单项分值扣完为止。考核坚持自我评价、日常工作考核与年底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会上,周贤要求,相关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做到谁建设谁负责,谁承包,谁负责;要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原则,把握好时间节点,防患于未然;要完善农民工清欠保障机制,切实化解欠薪矛盾;要加强用工管理,全面落实失信惩戒机制。会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走访了县城部分在建工地,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同时进一步增强各项目工地负责人的责任意识,确保各项目工地及时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中特香堤雅郡6号楼项目负责人胡金明:我会坚决落实会议精神,保证不拖欠农民工一分钱工资。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措施

(一)领导高度重视,深入细致抓落实。我局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政策及文件,制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措施和方案,确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法律宣传,指导企业依法用工。组织工作人员多次进入企业和施工现场,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现场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发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接受劳动咨询及投诉,并指导企业依法用工。

(三)加强部门联动,建立欠薪失信惩戒制度。积极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配合,建立欠薪失信惩戒制度,如发现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给予该项目建设单位失信处罚。

(四)落实主体责任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我局制定了相关责任制度,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每月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并派专人监督、记录建设单位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具体过程,并采用签名、拍照等措施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档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

各监管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切实抓好我委监管企业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着力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各监管企业加强对治欠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等情况。

(一)企业自查。各监管企业要对本企业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认真进行自查对照,查找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并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18年8月15日前报送市国资委产权科。

(二)实地核查。市国资委将组织考核组,计划于2018年8月中下旬到各监管企业进行抽查,实地核验各监管企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综合评议。市国资委根据各监管企业提交的自查报告及抽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是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对进展情况的汇报分析。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各监管企业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治理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落到实处。

开展保障工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自查报告

按照《中共白城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白城市开展四风整治会战工作方案〉》(白群组发〔〕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集中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四风问题,我局将集中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坚持清理与预防并重,积极探索长效管理办法,防止产生新的拖欠,为维护各建筑业企业和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以及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主要工作情况及今后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

一是建立联络工作机制。成立了市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市直、中省直各有关部门分别设立了联席会议联络员,形成工作网络,做到每项工作任务实、节点明、责任清。

二是畅通维权绿色通道,提供便捷服务。继续抓好公开维权电话,常态宣传、发放宣传材料,深入宣传、制作劳动保障监察维权联系卡,流动宣传、设维权告知牌,固定宣传、开办广播栏目,贴心宣传、设专门接待室,零距离服务等6个服务方面工作。今年,为了更好的接待劳动者投诉,我局增设了农民工休息区,添置了电脑,农民工休息椅、饮水机等设施,同时又抽调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执法人员专门接待,使农民工们的投诉举报更加方便。

二、创新机制,标本兼治。

一是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白城市人民的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研究部署落实建筑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相关问题》、《白城市人民的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截止目前,我市已累计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955万余元,有助于农民工工资的及时足额清欠,极大地降低农民工维权的难度,从源头上预防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发生。

二是加大检查力度。今年我局已先后2次对全市在建工程是否建立用工备案制度以及是否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突出重点予以整改,从环节上控制拖欠的发生。

三、严格执法,加强监管。

一是多途径、多形式、开展排查摸底。我局已抽调执法人员成立专项行动小组,继续加大对建筑施工单位施工期间检查工作力度,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督促整改,整改后再次复查,对逾期不整改的和屡次出现拖欠工资情况的单位严厉处罚。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同时涉嫌构成《刑法修正案》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通过媒体曝光。

二是加强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让各项制度得到落实,作用发挥最大化。加强与建筑、交通、水利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重点对建筑工程量、工程合同价、分包转包、农民工工资兑现情况等存在问题建筑施工企业的检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向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负责同志适时召开分析会,采取适当措施,及时化解矛盾。

三是落实工作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今年已将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工作纳入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体系,因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造成拖欠劳动者工资数额在20万元以上、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10人以上的,造成大规模群体的事件等重大影响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在部门年度绩效考评中,适当减少部门绩效奖。

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底前农民工工资无拖欠的总体要求,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655户;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案件80件,立案查处80件,结案80件,结案率100%;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89件,其中行政处罚3件,罚金26.9万元;累计收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081万余元;依法为764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879万余元,农民工工资当期支付率达到100%,完成了省、市下达的清偿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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