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方案>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方案(专业19篇)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方案(专业19篇)

时间:2023-12-11 11:19:45 作者:文锋

生产过程涉及到多个环节,包括原材料采购、加工生产、质量控制、产品销售等。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识别和安全风险评估是保障员工安全的重要环节,以下是一些应对措施。

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工作会议和《县集中开展安全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领域2012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规范安全经营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推动供销系统安全生产领域安全经营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1、烟花爆竹重点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的;分包、转包经营和出租、转让经营许可证的;未经批准擅自改建、扩建烟花爆竹仓库或擅自改变储存条件的;非法经营a级礼花弹的;违规经营含氯酸钾烟花爆竹的;超许可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

2、商场、旅业重点整治:储存、经营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备设施的。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至5月30日)。各基层社、公司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采用多种形式,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积极参与到这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来。

(二)自查自改阶段(6月10日至6月31日)。各基层社、公司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相适应的自查方案,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行动。

(三)督查检查阶段(7月至8月)。县社将组织人员对全系统企业的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将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责任,限期完成整改事项和内容,如有行动没按要求开展的,或开展不彻底的,将严格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各单位要对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和回顾,总结好经验,为下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基础。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根据此次行动的安排部署,县社成立由县社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业务股负责人和各基层社、公司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供销系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社业务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检查、督导落实等有关工作,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基层社、各公司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方式,加大对此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充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扩大在供销系统开展活动的影响性。

(三)边查边改,标本兼治。本次专项行动采取“标本兼治、治本为主、全面治理”的工作原则,各基层社、各公司要通过开展本次活动,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建立严格的检查登记制度,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做好信息反馈,上报县社。

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各市州具有道路运输管理职能的机构应认真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道路运输行业“打非治违”工作的精神要求,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道路运输行业实际,认真分析梳理道路运输行业中涉及客货运输、站场、维修、驾培等领域严重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及危及道路运输生产安全的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作为,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予以打击、整治,从严、从重、从快予以查处。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复查合格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3.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

5.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6.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

7.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8.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9.未通过复工复产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10.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两客一危”车辆“五不两确保”措施不落实的;

营运车辆未按规定通过年审,继续从事运输经营的行为;

从业人员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或无证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客运车辆擅自变更行驶路线或驾驶员私拉乱运、异地经营的;

班线客运车辆在未经许可(备案)的站、点违规上下客,站外揽客、甩客的;

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

使用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

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跨区域营运的;

道路运输源头企业(站场)、车辆、驾驶员严重超限超载运输的违法经营行为;

违法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违法违规的网约车平台、车辆及从业人员;

汽车客运站违规接纳无客运经营资质和经营牌证手续不全的客运车辆进站经营的行为;

其他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从20xx年3月至20xx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20xx年3月-4月)。

按照统一部署,各市州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组织实施(20xx年5月一12月)。

组织本地区道路运输企业对照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明确工作重点,扎实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督导检查和执法检查,有序推进打非治违工作。有关检查综合情况应及时报省运管局运政稽查科。

巩固提升(20xx年1月—2023年12月)。

结合各级道路运输部门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回头看,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模板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明电〔xxxx〕7号)和《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安发〔xxxx〕5号)、《雨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雨花区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雨安发〔xxxx〕7号)的精神,根据区安委会工作要求,经区市政局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市政行业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市政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切实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坚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全面摸清在建市政项目、道路市政设施情况,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市政行业系统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组长:易光明、吴喆。

副组长:李普得、孙三林、宋兴武、王志爱、周清香。

成员:李勇、易佳、曹伟夫、徐英、王素萍。

张传清、周玲、胡建雄、王继华、杭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由李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全面梳理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时修改完善,加强安全生产法规教育力度,组织各类维护生产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切实提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2、立即着手,由局分管领导负责组织相关科室,对市政系统正在实施的维护改造项目、道路市政设施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列出重点检查及定期督查的项目和区域。

3、由局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带队,对已排查、摸底出来的维护改造项目、道路市政设施(市政窨井)开展大检查、大整治、大督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扎实做好市政道路维护施工交通疏导、施工围挡及设立施工警示标志工作,杜绝违法施工,切实提高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的能力。

5、抓实市政道路设施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充实应急队伍,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全力做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政务值班、应急保障工作。

1、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全局机关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配合搞好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上来,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中层干部要带头积极参与、认真扎实开展好本次活动。

2、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各参加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的相关科室,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分段分区开展检查整治工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发现一处坚决整改一处。

3、严格督查、确保效果。局党政班子成员要发挥带头作用,亲自带队检查、亲自落实整改、亲自过问追责,还要进一步加大工作作风督查力度,对工作不力、效果不佳的将严格予以问责,扣除绩效并通报批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市联社根据《贵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xxx]18号文件精神,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全市供销社系统内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订本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切实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重点范围。

在全市供销社系统内的所有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第二季度安全检查工作,重点突出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

(二)重点内容。

1、共性内容。

应急预案。

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不足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设工程未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或者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或者未依法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

(2)消防重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所保持安全距离,不符合消防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擅自关停,或者消防人员、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3)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完成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未进行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4)烟花爆竹。“一证多厂”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等a级产品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违规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存在“三超一改”的;危险工序无证上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5)人员密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8月)。

各单位要研究制定本区域的打非治违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整改本企业的安全隐患,特别是近两年来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以及向市社综合业务科上报的重点监控商场、门店逐一检查落实,及时向市社综合业务科反馈信息。

(二)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9月至10月)。

通过采取专项检查、抽查的不同方式对各基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系统“排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三)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

各单位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全面总结,并于12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上报市联社综合业务科。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市联社成立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联社黄品清主任担任组长,监事会李世桓主任,罗有邦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三区办和各科长组成。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日常工作,甘启超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农国芝、梁海存、杨伟英为工作人员。各单位要相应组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把责任落到实处。

(二)抓好整改,注重实效。要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基本摸清本区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措施标本兼治,建立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确保本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乡交通运输领域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农村“黑校车”非法载客、客运经营者违法违规经营以及醉驾、酒驾、无证驾驶等行为,进一步规范运输秩序,营造良好的运输服务环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运输经营行为,遏制道路客运非法营运等行业乱象,规范客运市场秩序,维护合法经营者正当利益,促进我乡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成立xxx乡交通运输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乡党委书记)。

xxx(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xxx(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成员:xxx(派出所所长)。

xxx(交警二中队队长)。

xxx(派出所副所长)。

xxx(派出所副所长)。

xxx(派出所副所长)。

xxx(交管站站长)。

xxx(卫生院院长)。

xxx(中心小校长)。

其余全体民警、各村村“两委”全体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派出所,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及日常工作,xxx同志负责资料收集及汇总工作。

三、行动时间。

2022年3月13日起至2022年10月。

四、整治方式。

采取专项执法检查、突击检查、巡逻盘查、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

五、整治内容。

(二)无从业资格证上岗的;

(三)营运车辆超载超员、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四)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

(五)非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

(六)非法从事农村客运的和出租汽车运输的,尤其是校园周边“黑校车”;

(八)非法停放带来安全隐患且造成环境污染的(货场)。

六、工作要求。

加强与公安交警二中队、发耳派出所及周边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和联动,全面开展好我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综合治理,切实抓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紧盯重要路段和重要领域。

即日起,派出所加强警力配置,合理调配警员力量,确保辖区内各重要路段、路口(各校园路口)有人值守、查缉,确保工作不形成真空,安全隐患不留死角(各路段形成责任分解,分解表于2022年3月13日24时前交乡党委备案);交管站要严格按要求对人车户籍化信息进行及时录入,同时加大红白喜事打招呼、隐患路段的排查上报,力争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严格依法执法。

工作中,严格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对相应的非法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从重查处,提高专项行动的精准度和打击面,提高执法工作规范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信息反馈。

明确责任人及时做好“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信息、数据上报,建立工作台账。对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将追究相应的责任。

乡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县对今年安全生产活动的统一部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使这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活动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通过集中执法和联合整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扭转我镇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顾问: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安监站,由欧阳忠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4月上旬起—7月上旬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上旬—4月底)。成立打击非法违法生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公告,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形成强力的打非治违舆论攻势。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初—6月上旬)。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治理整顿。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全面深入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按“六个不留”标准,组织开展几次集中“打非”联合执法行为,对全镇范围内非法、违法矿产企业和交通、建筑、烟花爆竹、易燃易爆、消防和食品药品等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企业进行严厉打击和集中整治。

(三)督查验收阶段(6月上旬—7月上旬)。对全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督促,对有反弹的非法违法生产进行“回头看”,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健全和完善各种资料,迎接上级部门验收。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全镇社会长治久安和矿业秩序和谐发展。

(一)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工作当作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认真做好非法、违法生产企业的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台帐,下达全面停产关闭通知。

(二)加强组织领导,在专项行动期间,成立专门打击队伍,党政领导挂帅,镇全体干部职工和镇直执法单位人员全程参与,根据情况随时调度和安排。

(三)加大打击力度,用铁的手腕、铁的行动、铁的纪律强力推进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使非法违法生产企业无藏身之地。

(四)加强值班备勤。制定值班安排表,所有干部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完善应急措施,加强与执法队和派出所的衔接,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防止事故发生。

(五)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为全力打好打击非法违法生产攻坚战提供强大的舆论攻势。

北安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5]2。

[2015]3。

[2015]37。

号)要求,市政府决定从。

2015。

8

12。

2015。

8

17。

日开始至。

12。

2

个阶段。

第一阶段:

8

17。

日至。

8

21。

各行业部门进行部署发动,组织企业开展自检自查。

第二阶段:

8

21。

日至。

12。

周年活动期间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市政府成立以市长黄士伟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下设。

6

个检查组:

第一检查组: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粉尘涉爆、消防、民政安全检查组。

长:李继海。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长:张玉波。

市公安局局长。

孙德臣。

市安监局局长。

徐雅斌。

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安监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商务粮食局、人防办、消防大队、治安大队。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及是否有超越许可范围经营情况;烟花爆竹储存情况;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情况;商场、宾馆、网吧、歌厅、洗浴、大型餐饮等人员密集和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情况;加强对全市敬老院(老年公寓)安全检查。

第二检查组:

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工业企业检查组。

长:李兆臣。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长:李。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晓峰。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于海波。

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局长。

王泽峰。

市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安监局、交警大队。

第三检查组:

教育、卫生安全检查组。

长:郭志峰。

市政府副市长。

长:郑云波。

市教育局局长。

市卫生计生局局长。

成员单位:教育局、卫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医院、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安全卫生、生活饮用水安全、紧急疏散通道、应急指示标识、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用火、用电及安全管理情况;传染病防治情况。

第四检查组: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组。

长:刘晓彤。

市政府副市长。

长:袁伟光。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单位:住建局、安监局、人防办、消防大队。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高层建筑、地下人防工程、道路、桥梁在用工程的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材料、检测、验收、交付使用、运营管理各个环节情况;检查在建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队伍资质情况;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全面排查城市路面、桥梁等隐患情况。

第五检查组:

园区安全检查组。

长:蔡运良。

市政府副市长。

长:孙金伟。

市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郑克勇。

市汽车服务产业园区主任。

牛世忠。

市庆华新能源战略产业园区副主任。

成员单位:工业园区、庆华新能源战略产业园区、汽车产业园区、安监局、消防大队。

检查内容:对园区入住企业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

“三同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检查组:

乡镇、农业、林业、水务、畜牧安全检查组。

长:王兴东。

市政府副市长。

长:庞海涛。

市林业局局长。

市农业局局长。

邓福鑫。

市水务局局长。

陈士民。

市农机局局长。

张庆文。

市水产局局长。

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公安分局、派出所、交警中队、农机监理站、电管站。

检查内容:开展病险水库、渔业作业船只、供水安全生产及管理情况检查,以道路交通、农业机械、消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的隐患排查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检查各乡镇义务消防队及消防一村一泵落实情况。

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

“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通过实行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

“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实行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在。

8

25。

乡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惨痛教训,深入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指示批示精神,从源头打击治理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大石布依族乡实际,特制定大石布依族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与安全,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坚持“清死角、除空白、扫盲区”,在全乡全行业全领域集中严格监管,坚决“打非治违”,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遏制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迅速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充分发挥群众、媒体监督作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形成“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媒体报道”的工作格局,群策群力、群防群治、齐抓共管,共筑安全生产防线。

紧紧围绕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严防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这个总目标,以国务院安委会专项督导帮扶为契机,以更严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严的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从严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以“打非治违”为载体推动形成长效机制,确保问题彻底整改、隐患彻底消除、非法违法行为彻底杜绝,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安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持续促进大石布依族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优。

(一)严厉打击治理非法私挖盗采行为。

坚决制止以火灾治理、耕地治理等名义非法采煤、采石,盗取国家资源行为。

(二)严厉打击治理建筑施工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高边坡、深基坑、施工围堰、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工程项目肢解发包,违规指定分包、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单位出租出借资质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和个人资质承揽工程的;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建立“两张清单”的;存在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严厉打击治理交通运输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营运车辆超员、超速、超限、超载和驾驶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驾乘人员不正确使用安全带,未按规定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的;货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违规装载,私家车驾驶人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载客,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各类车辆假牌套牌、拼装改装、已注销报废仍上路行驶的;面包车、私家车、“黑校车”、“营转非”大客车、网约车等非法违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旅游包车长期异地经营、超范围经营、违规开展班线客运经营的,“两客一危一货”营运车辆和网约车未取得营运资格证或营运资格证过期仍然从事运输行为的;道路维护、维修、保养作业未经批准或未落实批准施工方案、安全措施作业的;乡镇自用船舶违法营运载客的;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违规的;违法违规装载、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缺少安全防护设施,特别是通村通组道路存在突出交通事故隐患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厉打击治理城镇燃气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未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非法违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燃气,违规存放使用气瓶的;生产、销售和安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燃烧器具、设备和配件的;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建立“两张清单”的;存在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严厉打击治理消防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的;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用于生产经营或租住的自建房和沿街门店未实现生产经营和居住区域完全防火分隔,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安装防盗窗影响疏散逃生;销售、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的;拒不执行消防限期整改指令或行政处罚决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落实隐患整改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严厉打击治理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超出许可范围,或证照过期,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设项目的;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的;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建立“两张清单”的;未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七)严厉打击治理烟花爆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非法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存在许可证过期或超量(限)、超范围、异地经营以及倒卖、出租、出借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违规跨区运输烟花爆竹产品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其他物品混装运输等情况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存在“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八)严厉打击治理民爆物品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未取得销售许可证,或超出许可范围,或证照过期,从事民爆物品经营的;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证照;未经许可或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过期继续作业的;销售、购买民爆物品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爆破作业单位民爆物品发放领取、现场使用、爆后检查、清退、销毁不规范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未按照其资质等级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作业现场管理混乱,超员作业、“假销毁真作业”的;未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九)严厉打击治理旅游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乡村旅游客栈(民宿)未达到《贵州省乡村旅游客栈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安全标准,经营用房结构不合理、未配备安全监控及防盗设施,未明确乡村旅游客栈(民宿)消防、食品、卫生安全责任,未组织安全培训,易燃、易爆等物品的储存和管理违反相关安全规定,未投保火灾财产险、旅客意外险的;乡村旅游点、文保单位存在地质灾害及防汛隐患突出问题,无防范措施、警示标志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十)严厉打击治理生态环境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违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超标排放的;含重金属的渣场未采取截洪、截污、防渗措施,严重威胁周边及下游饮用水源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严厉打击治理森林防灭火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故意纵火、失火烧山的;阻碍开展森林防灭火公务行为的;拒不执行森林火灾隐患整改要求的;破坏和侵占森林消防设施设备的;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的;在林区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的;未经审批开展炼山造林、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生产用火的;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山林,林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的;林区周边危化品仓库、油库等重点区城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的;防火期内防火区、禁火区主要路口未设置防火检查站、防火宣传标牌及“防火码”标识的;林区周边在建工程现场未配备消防设施,有火隐患的;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严厉打击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除以上12个重点行业领域以外的教育、卫生、农业农村、自然灾害、食品药品、医疗、水利、电力、供水、通讯、农业机械、林业等其他行业领域同步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同步推进、交叉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3—4月)。

各行业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接受举报,积极通过走访摸底等方式,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利用“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网络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征求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线索,边排查、边受理、边打击、边整治。

(二)全面检查、集中打击阶段(5—9月)。

全面梳理汇总排查出的案件线索清单,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依法打击、集中惩戒、集中曝光,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非法违法行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集中打击,全面营造“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通过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及时发现“打非治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10—12月)。

各部门要针对反复出现、屡禁不止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总结分析,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及主要原因,找准弱项、短板,从源头进行治理,全面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批制度成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大石布依族乡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始终坚持“党政同志”、“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原则,全面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针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拳出击,依法打击,严惩重罚。

(二)强化作风转变。各部门、各村要结合“庸、懒、散、软、浮、推”作风问题专项整肃活动,大力整治安全生产领域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和文山会海、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本《方案》明确的整治内容和阶段任务,要明确任务分工,加大督查力度,全程跟踪问题整改,全面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制度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部门、各村要统筹做好“打非治违”宣传工作,积极开展专题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12345”热线“打非治违”专线作用,鼓励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员工举报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充分调动群众监督作用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构筑“打非治违”基础防线。

乡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意见》《贵州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按照3月13日省、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把做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各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性任务、一项重大工作责任,结合麻尾镇实际,特别作如下通知。

为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本着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必管”工作要求,特成立麻尾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张治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黎建芝、伍万林、陆祖光、孟亚美。

(一)、严厉打击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行为。

主要打击: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镇安委会负有监管职责成员单位、各村(居)]。

(二)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煤矿。主要打击:

(1)对已封的天力和拉乱煤矿死灰复燃的及私挖滥采的。[麻尾自然资源所牵头,镇应急办、麻尾派出所、各村(居)配合]。

建筑施工。主要打击:

(1)存在高边坡、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隐患治理不到位进行施工的。

(2)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有效证件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3)存在未办理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擅自施工,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工程项目违法转包、分包、挂靠,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的。

交通运输。主要打击:

(2)非法违法违规从事道路运输的;

城镇燃气。主要打击:

(1)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非法违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燃气的;违规存放使用气瓶及灶具的。

(2)燃气经营企业超许可范围经营和无证经营,不落实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燃烧器具、设备和配件的。

非煤矿山。主要打击:

(1)无证开采、以探代采、以建代采、不按批准的矿种、超出批准的矿区范围,擅自启封已经关闭取缔矿井、废弃矿井等盗采非煤矿产资源的。

(2)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水害等隐患治理不到位组织生产的。

(3)将外包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承包单位,或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

消防。主要打击:

(1)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高层民用建筑未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消防设施瘫痪失效的;小型生产经营场所违规住人,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存在重大火灾风险的;钢结构厂房库房违法违规建设,消防安全条件和管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主要打击:

(1)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以及各类非法违法“小化工”。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超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范围,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过期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

(3)未经审批许可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设项目的。

民爆物品。主要打击:

(1)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民爆物品的。

(2)违规处置盲炮、残炮的。

旅游。主要打击:

(1)麻往花海酒店、景点未达旅游安全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

生态环境。主要打击:

(1)冶金工贸企业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非法排污的;通过私设暗管或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非法排污的。

(2)违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

工贸。主要打击:

(1)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合理、落实不到位的。

(2)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或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的。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

森林。主要打击:

(1)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的。

(2)在林区和草地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的。(。

3)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点烧隔离带的;林牧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的。

(4)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山林的;林牧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的;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行动,查处打击一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发生态屏障。[镇农业服务中心(原林业站)牵头,麻尾派出所、镇应急办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村(居)配合]。

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3—4月10日)。各企业要摸清问题底数,建立台账,对发现问题,扎实开展自查自纠。

(二)全面检查、集中打击阶段(4月11日—9月)。各工作组要对安全生产领域开展检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建立隐患台账,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督促整改销号;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集中曝光,公开严惩一批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在此基础上,持续深入排查深层次问题,做到边查边改。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10月)。各工作组对第一、二阶段工作进行“回头看”,深入总结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找准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弱项,采取强有力措施补齐短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本地安全生产水平。

(一)、加强监管执法。各工作组要深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对本辖区重点领域要“开小灶”督办。对于传统高危行业领域,既要始终盯紧看牢大载客量车、10人以上群租房等,也要高度关注小矿山、小化工等“小散远”单位和各类新风险。对不放心、不托底的重点单位派专人驻守。对问题最紧迫的风险源,要拿出硬招实招坚决整治,该停的必须要停并制定整改方案,已经关闭的要严防死守。

(二)实施联动整治。各工作组要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标本兼治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要科学把握安全生产风险与金融、政府债务等风险的内在联系,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实,严防各类风险交织叠加。

(三)转变工作作风。各工作组要结合开展全县政府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活动,大力整治安全生产领域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和官僚作风、弄虚作假、形式主义。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下真功夫解决工作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上、监管执法浮于表面和走马观花、整治盯不住等问题,深入一线排查重大风险,全程跟踪问题整改,以过硬作风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四)做好宣传发动。各工作组要广泛发动基层力量,用好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企业内部职工和群众报告重大风险隐患,压缩非法违法行为生存空间。

(五)严肃问责问效。各工作组要把“打非治违”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压紧压实“三个责任”,加强“打非治违”工作动态巡查,实施“一月一统计、两月一通报”。对未达到目标要求的,给予约谈、警示、通报等,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从重处理。

赤城县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精选】

52。

2018。

3

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工作制度,统一工作标准,严格监督问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实施、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常态化工作机制。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建设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关闭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窝点,有效遏制非法违法生产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1.

2.

3.

4.

5.

6.

7.

8.

9.

其他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其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县国土局负责依法查处非法违法勘探、开采矿产资源,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以及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等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依法查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未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擅自进行建设的,以及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或安全生产许可失效擅自进行开采活动的行为。

县公安局负责对工作中发现或相关部门移交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矿山违法违规生产、作业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矿山开采中涉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使用、储存爆炸物品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县安监局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或安全生产许可失效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等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县公安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对未经许可擅自购买、运输剧毒化学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并配合交通运输和安全监管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的源头监管工作,及时通报发现的安全隐患。

县食市局负责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设备、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和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检验检测工作,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等非法违法行为。

县环保局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对非法违法处置危险化学品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县交通局负责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工具及驾驶、装卸管理、押运人员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县商务局负责依法查处、取缔不具备成品油经营资质,非法违法从事成品油销售的行为。

县邮政局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非法违法行为。

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县公安、安监、食市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以及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违法行为。

县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食市局负责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监督,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产品依法查扣。

县交通局负责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资质实施监督管理。

县供销社配合公安、安全监管、质监、工商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环节实施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组织查处已取得合法生产销售资质企业的非法生产、销售(含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以及非法生产、销售、购买、运输、使用(含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

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依法查处未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消防设计备案、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擅自投入使用,以及未经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和消防安全条件、防火间距不足、占用消防通道等非法违法行为。

商务、文化、教育、民政、卫生等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城市燃气安全的打非治违工作,对燃气使用单位、用户的非法违法行为及破坏燃气管道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县食市局负责燃气企业特种设备、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和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检验检测工作;查处无证生产、经营气瓶充装等非法违法行为。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依法查处超员、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及未经许可或备案非法从事提供校车服务等违法行为。

县交通局负责道路客货运输和公共交通、出租车运营的打非治违工作,依法查处未取得运输许可擅自从事运营活动等非法违法行为。

县教科局负责对学校未经许可、违反规定使用校车上路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县住建局负责依法查处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地中无勘察、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和建筑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擅自施工的非法建设行为及其他违法行为。

县交通局负责职责范围内公路等建设工程的打非治违工作,依法查处建设施工过程中的非法违法行为。

县水务局负责水利设施、防洪工程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打非治违工作,依法查处建设施工过程中的非法违法行为。

县食市局负责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其检测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

县住建局负责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使用的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和城市燃气、热力管道等公用压力管道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

县教科局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旅行社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县食市局负责旅游景点及宾馆、饭店使用的电梯、压力容器、客运索道、旅游观光车和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依法查处非法使用、未经检验使用特种设备等非法违法行为。

县公安局按照职责依法对旅游住宿、景区、购物、娱乐场所等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

县交通局负责对旅游包车的安全检查,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

县水务局负责县域内水利旅游项目的审批、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

县林业局负责林业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单位涉林旅游项目的打非治违工作。

县文广新局负责文物保护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的打非治违工作。

县行政审批局、食市局等行政审批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对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及超营业执照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成立赤城县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落实。组长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县政府各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县安委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小组,各副县长分别为对口打非治违工作的小组组长,行业主管部门为牵头部门,其他相关部门为成员,具体负责查处本行业领域内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以及上级交办案件、下级上报案件和群众举报案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组织打击”的原则,各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组织、开展打击取缔行动。各小组办公室设在牵头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各负有打非治违工作职责的部门要明确打非治违负责人和机构,制定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工作,也要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排查、制止、查处;对涉及重大或典型非法违规行为,要积极向县对口打非治违工作小组报告,联合进行打击取缔。

“五到位”原则予以整改。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有前置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打非”工作由行业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双重或多重前置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打非”工作由第一前置许可部门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无前置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打非”工作由县食市监局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打非治违联动执法机制,加强现场处置、案件查办和业务监督。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非法、违法行为,要予以制止,加强现场监管,并根据行业类别,及时上报县对口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县政府相关部门对执法、检查和工作督查中发现的案件以及群众举报、下级报告、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交的案件,要及时组织执法人员予以核实,依法查处;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案件,要及时上报或者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依法查处跨行业、跨区域非法违法行为,需要联合执法的案件,及时组织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因存在非法、违法行为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停止建设而需要停止供水、供电、供气、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的,有关部门或单位要给予支持和配合。对决定关闭的企业,有关部门要依法注销其相关行政许可证件。对涉及重大或典型非法违规行为,要与司法机关共同严厉打击。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权向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制定奖励办法,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接受群众举报。受理举报的部门要对举报人予以保护;举报属实的,要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确保“打非治违”工作正常运行。有关部门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安全费用提取、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安全生产投入的规定,不断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打非治违执法监察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关闭。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和查处的非法违法信息要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开、通报和报告。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打非治违职责,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督导检查,对重大问题和非法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对工作开展不认真、排查有遗漏、擅自降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惩处标准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对瞒报事故和因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发生事故的,在严厉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倒查相关单位责任。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压实党政领导干部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乡镇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始终保持严管严控高压态势,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确保实现全县安全生产“三坚决两确保”工作目标,根据国务院、省、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有关部署以及《怀化市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专题实施方案》(怀安委发〔2021〕1号)、《xx县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沅安委发〔2021〕1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和法律尊严,维护政府监管权威,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权益,推动党政领导干部落实领导责任、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实现全县安全生产“三坚决两确保”的工作目标,为xx奋力“建设四个区、打造次中心、挺进三十强”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职责。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县直相关部门牵头,乡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县直牵头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部署、指导、督促、推进等,并定期向县三年行动办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的组织实施,强化乡镇人民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两个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和“管合法必须管非法”的要求,切实抓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加强联合执法,实行联合惩戒,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的整治。

三、重点任务。

在全县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突出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特种设备、燃气、应急管理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一)共性问题。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3、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5、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

6、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7、未通过复产复工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8、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二)专项问题。

1、金属非金属矿山方面。

(1)非法盗采、超深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2)未依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从事勘探,或以采代探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

(3)未依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从事建设和生产,或以采代建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

(4)地下矿山未按设计组织生产的;

(5)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或主通风机随意停开的;

(6)小采石场不分台阶开采的;

(7)尾矿库违规排放的。

(牵头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其中第(1)(2)项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第(7)项由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牵头,其他项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

2、烟花爆竹方面。

(1)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的;

(2)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的。

(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其中,烟花爆竹运输、燃放、销毁、处置及非法储存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其他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

3、危险化学品方面。

(4)未进行重大危险源评估、备案的;

(5)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不一致的;

(6)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交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商务局;其中,危险化学品运输方面由县公安局交管中心牵头组织,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方面由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牵头组织,非法加油站取缔由县商务局牵头组织,其他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

4、道路运输方面。

(1)“两客一危一校”车辆“五不两确保”措施不落实的;

(3)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的;

(4)货车“大吨小标”及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5)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跨区域营运的;

(6)客运车辆擅自变更行驶路线或驾驶员私拉乱运、异地经营的;

(7)客车不进客运站,在旅客集散地非法违法载客的;

(8)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

(9)非客运船舶非法载客的;

(10)未落实“六不发航”制度冒险航行的;

(11)其他交通问题顽瘴痼疾。

(牵头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管中心、县文旅广体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建筑施工方面。

(3)无施工许可证、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5)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的;

(6)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的;

(7)停工整改未经复查合格擅自组织施工的;

(8)抗拒安全执法检查,拒不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工整改指令的。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水库移民管理局等)。

6、消防方面。

(5)辖区内企业、建筑工地、居民集居区以及车站、码头、超市、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违章动火作业的。

(牵头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7、民用爆炸物品方面。

(1)超许可品种、数量的销售行为以及其它非法生产、销售、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

(2)销售民爆物品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无证、证照不全或超出许可期限的;

(3)民爆企业现场作业安全生产细节管理不到位,存在不文明生产、现场管理混乱、设备设施带病运行等现象的。

(牵头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8、工贸行业金属冶炼、粉尘防爆及有限空间作业方面。

(1)金属冶炼高温熔融作业和煤气使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

(2)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未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的;

(3)粉尘涉爆企业危险场所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4)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系统安全技术措施得不到保障的;

(5)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动火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6)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无定期清扫制度或执行不力的;

(7)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的;

(8)有限空间作业未严格实施作业审批制度的;

(9)有限空间作业未坚持“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作业程序的。

(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沅办发电〔2017〕45号、《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沅安委发〔2020〕9号)及《湖南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工的通知》(湘安发〔2020〕4号)明确的职责分工具体落实)。

9、特种设备方面。

(1)无证、超范围或者许可证过期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的;

(2)使用非法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或超过检验有效期特种设备、无证上岗的;

(3)伪造许可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的;

(4)非法生产使用简易升降机、拼装电梯、非法锅炉、报废气瓶的;

(5)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6)露天使用的特种设备(包括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公共场所电梯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消除仍在使用的。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0、燃气方面。

(1)违法跨区域经营的;

(2)液化石油气企业为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经营性气源的;

(3)燃气企业未按专项规划实施,无证无照、非法设点、上宅下店、前店后宅经营的;

(5)液化气从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无证上岗的;

(6)燃气经营网点不按规范标准和安全生产条件设置、经营的;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中第(4)项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第(8)项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其他项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

11、应急管理方面。

(2)未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且未按规定进行备案、培训和演练的;

(3)未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4)未张贴应急疏散路线图,封闭应急救援通道、应急疏散通道的;

(5)未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

(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2、其他行业领域按照共性问题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开展排查整治。

(牵头责任单位:其他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四、时间安排。

从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2年1月至2月)。按照统一部署,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的实施方案2月28日前报县安委办,并明确1名专人,每月向县安委办上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

(二)组织实施(2021年3月至11月)。各乡镇、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组织本辖区村(居)、本行业企业对照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明确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扎实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督导检查和执法检查,推进打非治违工作向纵深发展。有关检查综合情况应及时报告县安委办。

(三)巩固提升(2022年12月)。结合乡镇和各相关单位、企业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回头看,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

五、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打非治违责任。“打非治违”是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重要指示、实现全县安全生产“三坚决两确保”目标的关键抓手。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将“打非治违”纳入党委政府和部门议事日程和报告工作的重点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重大、突出问题。县人民政府成立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易中华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艾政清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德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向建设、钟群英、贺显好、王鸿鹏、戴德伟、舒不了任副组长,张美华、李万喜、蔡艺、全海鹰、张清敏、向锋、颜翔、唐兵、熊良生、曹斌、罗炳槐、向阳、张丕强、田学武、廉洪志、张军、闫位福、唐钧、张卫君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安委办(三年行动办),张美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16个专业委员会必须建立专门“打非”队伍,由各专业委员会牵头单位负责落实。乡镇人民政府也要切实落实“打非”主体责任,在实施方案中明确专门机构,组建专门队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保障制度。各乡镇安委会、专委会要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协调工作措施落实。

(二)强化联合执法,形成打非治违合力。各乡镇要建立由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联合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打非治违工作合力。要创新手段措施,充分运用航拍、电子设备监控等先进科技手段和手机“随手拍”,及时发现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增强打击实效性。要利用各部门现有信息平台,积极推进非法违法行为信息共享。

(三)依法严厉打击,注重打非治违实效。要抓住关键环节,明确打击重点,加强行刑衔接,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依法严惩,通过严厉查处一批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和威慑力。要查清、斩断非法生产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坚决防止前纠后犯、死灰复燃。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强化社会监督,营造打非治违氛围。要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乡村应急站作用,实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网格化排查,鼓励对日常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通过怀化市应急管理app及时上报举报;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上级交办、下级报送、同级移送、公众举报、媒体曝光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和企业“三违”,迅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从严从快依法惩处。对举报属实的及时兑现奖励,并注意保护举报人相关权益。坚持和完善“黑名单”制度,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重的地区和企业,要坚决予以曝光,并依法依规纳入“黑名单”管理。

(五)加强督导检查,严格事前追责问责。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对打非治违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规定,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根据情节轻重,对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对玩忽职守,导致恶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坚持统筹兼顾,努力构筑长效机制。要将打非治违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打非治违”行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项目的审核审批。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各乡镇、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瘴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

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4月20日省、xx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市xx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集中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重点内容。

在xx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共性非法违法行为依法精准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确保打得准、打得狠、打出成效。

共性内容: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2.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3.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复查合格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4.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5.未通过复工复产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6.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7.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8.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的;9.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10.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三、

任务划分。

科负责与上级的沟通联络与市安委会相关文件的落实与报送工作。

2.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的“打非治违”工作,对问题严重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和拒不整改的,邀请执法大队进行处理。

除开展管辖行业内“打非治违”工作外,配合其它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非法违法行为的执法打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xx担任,副组长由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组成,成员由各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xx科。办公室主任由xx科科长xx兼任,联系电话:xxxxxxxx。

(二)强化联合执法。要建立健全由局党组统一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联合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打非治违工作合力。

(三)依法严厉打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为契机,加强行刑衔接,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依法严惩。要依法精准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确保打得准,打得狠、打出成效。

(四)加强社会监督。宣传科要抓好宣传,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主动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公众举报、媒体曝光等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迅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从严从快依法惩处。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责任不落实的要依法从重惩处并公开曝光,切实起到震慑和宣传教育作用。

(五)严格追责问责。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打非治违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失职渎职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存在,从而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合理统筹兼顾。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打非治违与安全大检查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合理统筹兼顾,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简报

今年4月以来,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宁波实际,我市集中开展了以打击、治理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检查企业(单位)7.3万家,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823家、暂扣或吊销证照442家、关闭取缔447家,纠正违规违章20万多条(不含道路交通违规违章),经济处罚5700多万元。8月5日,温州无照生产作坊粉尘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8月7日专门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通报情况,夏宝龙省长专门做了重要讲话,对全省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提出了明确要求。会后,我市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创新方法,全力以赴,集中开展了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初步探索出了一条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由县(市)区安委办协调,以乡镇(街道)、村为主排查,县级部门、乡镇(街道)共同治理无照生产经营建设的“打非治违”新模式,受到省安委会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王辉忠书记、刘奇市长均明确提出要求,刘奇市长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要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特别是夏省长讲话精神,要切实在抓落实上下功夫,‘打非治违’一定要坚决,要稳、准、狠。”8月21日,市政府召开市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陈仲朝副市长对全市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了再次动员和部署,主动将深化“打非治违”行动时间延长至年底(与后来国务院安委会下发通知将今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时间延长至年底完全吻合)。10月18日,陈炳荣副秘书长组织召开了各地区、重点部门参加的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交流推进会,交流经验、增强信心,推进隐患治理。各地成立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动员,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我市按照“抓机遇、除盲区,破难题、求实效”的原则,制定了深化“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在工作重点上,突出城镇、城乡结合部、农村无照生产经营小作坊、小加工厂和无照非法建设(装修维修)工程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场所作。在工作方法上,按照要求明确、操作简便、责任明晰、绩效可测的原则,精心设计了重点突出、内容统一、操作简便、查治结合的工作程序,建立了网络报送和统计信息平台,以镇(街道)和村级协管员为主,逐村逐居逐户逐个进行排查,力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取缔一批、规范一批、防控一批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整治,落实事故防控措施。在时间安排上,分为排查和治理两个相对独立阶段,11月之前排查为主,11月后治理为主。对于排查发现的问题,按照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突出重点、防控一般以及取缔一批、规范一批、防控一批的`原则,开展有序治理。为了搞好“回头看”,结合工作进度,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意见》,明确了查漏补缺、深化整治、完善机制方面的具体工作措施和要求,及时对有关工作做出了安排和部署,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序推进。

根据市政府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为抓好工作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先后制定了信息统计方案、宣传工作方案、督导检查方案、课题调研方案,加大督查力度和宣传工作力度,真抓实干,确保了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全市全面迅速开展,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截至11月22日11:00,全市共排查出无照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20932家,其中加工制造6091家,服务贸易10795家,非法建设1941家;其中,多合一、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高风险单位11391家。对无照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针对排查出的无照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各地安委会办公室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大组织和协调力度,强化治理责任和落实,积极组织县(市)区级部门、乡镇(街道)开展分类治理。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多和一”等高风险点明确了部门责任、治理措施和期限,对一般安全风险较低的无照生产经营建设因地制宜,进行规范、取缔,落实防范措施,做到安全风险心中有数、可防可控。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市安委办在一个多月时间连续3次发出通报、意见,指导各地开展工作,在安监局网站上开设“打非治违”专题、专栏,编发专题《安全生产简报》28期,及时反映动态,交流工作经验,加强媒体舆论宣传,在全市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声势和氛围。

本次专项行动中,我们努力把“打非治违”和淘汰落后、企业转型、产业升级有机结合起来,许多地区都做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工作程序上,从排查记录、书面告知、乡镇录入、部门抄告、治理确认,形成了一套闭环工作流程。开发了专门的软件信息系统,为明晰情况、方便操作、落实责任、统计分析、隐患治理提供动态性、实时化的信息技术保障平台。组织工商、综治、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基层综合运行法律、行政、信用、村民自治、经济等方法加强出租屋管理,从源头防范无照生产经营的典型经验进行总结。开展了涉及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矿山资源监管联动机制、生产经营建设发包与承包法律责任等“打非治违”长效课题研究23项,为探索和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明电〔〕7号)和《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安发〔〕5号)、《雨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雨花区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雨安发〔〕7号)的精神,根据区安委会工作要求,经区市政局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市政行业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市政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切实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坚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全面摸清在建市政项目、道路市政设施情况,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市政行业系统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成立雨花区市政局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易光明、吴喆。

副组长:李普得、孙三林、宋兴武、王志爱、周清香。

成员:李勇、易佳、曹伟夫、徐英、王素萍。

张传清、周玲、胡建雄、王继华、杭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由李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全面梳理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时修改完善,加强安全生产法规教育力度,组织各类维护生产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切实提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2、立即着手,由局分管领导负责组织相关科室,对市政系统正在实施的维护改造项目、道路市政设施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列出重点检查及定期督查的项目和区域。

3、由局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带队,对已排查、摸底出来的维护改造项目、道路市政设施(市政窨井)开展大检查、大整治、大督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扎实做好市政道路维护施工交通疏导、施工围挡及设立施工警示标志工作,杜绝违法施工,切实提高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的能力。

5、抓实市政道路设施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充实应急队伍,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全力做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政务值班、应急保障工作。

1、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全局机关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配合搞好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上来,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中层干部要带头积极参与、认真扎实开展好本次活动。

2、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各参加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的相关科室,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分段分区开展检查整治工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发现一处坚决整改一处。

3、严格督查、确保效果。局党政班子成员要发挥带头作用,亲自带队检查、亲自落实整改、亲自过问追责,还要进一步加大工作作风督查力度,对工作不力、效果不佳的将严格予以问责,扣除绩效并通报批评。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0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xx〕9号)。根据赣龙复线铁路有限公司《赣龙、龙厦铁路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赣龙司安[20xx]43号)的精神,切实加强对管段“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赣龙复线铁路工程监理三标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设在安质部。为有效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2个包保小组和一个专项检查组:

1、赣龙铁路gl-x标监理管段:

组长:

2、赣龙铁路gl-x标监理管段:

组长:

3、专项行动检查组:

组长:

jl-x标监理项目部与管段gl-x标局指项目部、gl-x标局指项目部建立联防联控的机制和包保责任制度,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责任。jl-x标监理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责任人:总监:xxx,联络人:xxx;gl-x标施工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责任人:xxx,联络人:xxx;gl-x标施工单位营业线施工安全总责任人:xxx,联络人:xxx。

1、周例会制度。专项行动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例会,交流各工作组掌握的信息,汇总分析有关部门、单位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研究制定本周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2、信息报告制度。安质部指定人员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工作,明确信息报送工作规定和要求,并将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赣龙复线铁路公司,保证相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从发文之日起,安质部要按照附表及其他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向赣龙复线铁路公司报送统计数据和信息。周报时间:每周二18:00前,月报时间:每月27日18:00前。

3、统计分析制度。安质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信息统计分析范围,每周统计,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和通报。每周报送1条以上“打非治违”工作动态。报送内容:专项行动的部署推动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违规违章行为典型案例;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下步工作的意见、建议。

4、跟踪督办制度。各包保组和专项检查组要将查出的典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跟踪督办,对因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造成的较大以上事故查处跟踪督办,对重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5、月通报制度。监理项目部每月汇总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1、抓好宣传发动。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采取制作安全宣传片、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引导参建人员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曝光,为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工作重点: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尤其是不具备资质的分包行为;施工中的违反规章制度和违反安全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降低工程实体质量的行为;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违章作业行为;不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要求,野蛮施工作业行为;违反铁道部(铁建设【20xx】120号)和施工红线管理的规定行为。

3、抓好统计分析和情况通报。各工作小组和安质部对“打非治违”工作要一周一分析、一月一小结,并将分析和总结报告及时报送赣龙复线铁路公司。报送的材料要有翔实数据、有典型案例、有分析归纳、有工作建议。并把“打非治违”工作落到实处。

4、抓好督管段施工单位对下属项目部、架子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5、抓好专项行动总结。专项行动结束时,路局有关部门、各单位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要认真总结,按时向路局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总结报告。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铁路运输生产经营和建设设计、施工;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尤其是不具备资质的分包行为。

2、非法用工,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3、偷工减料行为和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

4、非法违法设计、生产、维修、进口、销售工程设备、器材的;

5、工程原材料、设备、配件、器材的采购、使用不符合行政许可、产品认证相关规定的;

6、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8、擅自变更设计内容和施工规范规定的工序和程序,简化施工工艺或程序;

9、违反铁道部(铁建设【20xx】120号)和施工红线管理的规定行为;

10、营业线施工不按《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要求行为,营业线施工管理人员、监护人员、作业人员未经资格考试擅自上岗、上路作业的行为;在营业线两侧堆放材料超限、侵限行为。

14、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违章作业行为;

15、不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要求,野蛮施工作业行为;

16、铁路建设工程产品、设备采购不符合行政许可、产品认证、上道审查等规定的;

17、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的;

1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2、计量设备、检测设备不按规定周期检定、标定行为。

23、压力容器和大型设备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强制在工程上使用;

24、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行为;

25、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工程事故的;。

26、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铁路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坚持与参建单位“联防联控、责任包保、专项治理、齐抓共管”。从现在开始,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20日至5月31日)。细化活动方案,明确“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制定本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时报送赣龙公司(龙厦建指)安质部。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全面整改,消除隐患。

2、联合检查、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至31日)。采取跟踪检查、检查整改“回头看”等方式,对管段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部门要落实专业监管责任,结合专业特点,对重点工点、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打非治违”取得实效。

4、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至30日)。各单位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8日前报赣龙公司(龙厦建指)安质部、总监办。

上海先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校园打非治违方案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根据《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盐政安电[20xx]16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工作的紧急通知》(盐办发电[20xx]10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全面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反复进行拉网式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查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对照《盐城市学校校园安全工作考核标准》,突出危化品存放和使用、校车安全、消防、食堂食品安全、工地施工安全、传染病预防及校园周边安全等方面,开展全面检查。

各部门、各年级组要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则”的原则,对管辖区域进行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承担第一责任,对照方案内容和相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具体落实。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15日---10月31日)。各部门、各年级组要对照安全管理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督查整改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学校组成综合督察组,结合《盐城市校园安全工作考核标准》及《江苏省平安校园考核标准》,对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同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问题实行专人跟踪督查,实行每日汇报。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一l2月31日)。各部门、年级组在坚持专项行动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提炼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学校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同时组织督察组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再次进行“回头看”。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校长室研究制定有针有性的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安排。学校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张杰生同志任组长,徐东琪同志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保障。迅速制定方案,立即动员部署,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层层发动、层层部署、层层落实,确保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二)严格检查督查,务求取得实效。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学校内部公布,接受教职工监督,并上报区社会事业局。学校组织专门力量,实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领导检查与专家检查相结合,综合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真正查清学校安全状况,真正排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提高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工作实效。

(三)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检查工作责任制,所有参加检查的人员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对检查结果负责,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一律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所有的隐患,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要一定期限整改的,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明确专人盯守,严管严控,确保安全可控。

(四)广泛宣传发动,强化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学校校园网、广播站以及发放告家长书等方式,加大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力度,教育引导学校师生员工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管理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依靠和发动全体师生员工参与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组织教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要充分发全体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鼓励举报安全隐患。

(五)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部门、各年级组要把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与个外部门重点工作相结合,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隐患排查长效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把学校安全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贯穿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督促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提升校园安全保障水平。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月总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印发惠州市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府传〔20xx〕47号)》要求,我区精心组织,措施得力,专项行动取得一定成效。相关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通过采取“四不两直”等突击检查方式,我区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456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2119家(处),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实施明查暗访90次,共排查隐患1442项,责令停产整顿企业28家,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企业2家,移送司法机关2人,奖励举报1人,执法处罚罚款104、9万元,“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油气输送管道方面。以油气管道企业为隐患整改责任主体,加强各镇(街道)属地管理,对全区燃气管线全面开展复查,督促落实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了24项安全隐患整改,其他42项安全隐患正在整改中。

(二)非煤矿山方面。出动执法人员51人次,检查非煤矿山企业17家次,发现安全隐患23项,发出整改指令书8份,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方面。出动执法人员375人次,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71家次(生产企业26家次,经营企业22家次,加油站23家次),烟花爆竹门市53家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63处,立即现场整改107处,发出整改指令书46份,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道路交通方面。对道路运输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普货运输企业、客运站场、交通在建工程、渡口渡船等6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截至目前,共开展了1110次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一般安全隐患123处,已完成整改123处,专项行动整治中共查处各类违章车辆共查处各类违章车辆405宗。其中:客运班车违停越线152辆次;出租车违规经营54辆次;蓝牌车非法营运12辆次;扬撒8辆次;危险货物运输3辆次;无从业资格13辆次,超限超载车辆运输163辆次,卸货12150吨。另外,我区还制定印发了《惠阳区校车安全管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惠阳安办〔20xx〕86号),对全区校车安全管理状况开展拉网式排查,有效规范我区校车安全管理。

(五)建筑施工方面。出动检查人员211人次,检查在建项目39个,下发整改指令书34份,并对2个项目4家企业8名管理人员进行动态扣分。发现各类安全隐患、违章违规施工行为69项,现完成整改62项。

(六)消防安全方面。以“多合一”、高层建筑、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为排查重点,主要检查各类场所审批手续情况,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等。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共检查各类单位263家次,发现安全隐患255宗,完成整改240宗。

(七)涉尘企业方面。我区聘请行业专家开展涉尘企业专项检查和复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14人次,检查涉尘企业54家次,发现隐患203项,发出整改指令书18份,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八)制鞋企业方面。我区组织对对制鞋企业安全隐患、职业病危害防治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企业原、辅料的厂名、厂址、合格证情况,督促用人单位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22家(其中2家已经关闭),出动人员55人次,下达整改指令书14份,发出复查意见书14份,原辅料抽检结果均为合格,存在安全隐患已全部通过复查。

此外,我区还开展了有限空间作业与铝镁制品加工企业、涉氨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通过调查摸清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分布状况,建立了基础台账。截止目前,我区共执法检查企业16家,发现安全隐患221项,下达整改指令书16份,现221项安全隐患全部完成整改。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区成立“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区领导担任组长,区安监、消防、交通、交警等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作为成员。同时,我区多次召开会议,对全区“八打八治”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在8月12日国务院“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视频会议、9月22日省市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11月4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等各类安全生产会议的惠阳分会场上,我区均对“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了重点部署。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我区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惠阳区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分工,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四个重点”(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区域部位、重点时段时期、重点隐患问题)集中开展打非治违。

(三)部门联动,有序推进。各镇办、各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了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分片、分块、分段抓好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排查和整改,坚持做到隐患发现一处,打击整改一处,确保不留死角。

(四)多管齐下,务求实效。一是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为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我区将“打非治违”与“中秋”、“国庆”、“岁末年初”等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二是与其他专项行动有机结合。结合预防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专项行动,对查出的问题,盯住不放,一抓到底;三是坚持开展回头看,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定期回访,重点复查,跟踪问效。

(五)加强督查,强化整改。一是为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我区制定《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方案》,成立了2个专项督查组,聘请了相关专家,分别于10月、12月中下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两轮“八打八治”专项督查。完成了9个乡镇、相关职能部门和20家企业“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综合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单位基本能按照要求扎实开展此次行动,对于督查发现的问题,现已进行了通报,并要求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及时整改。下来,将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确保各项隐患整改到位;二是严格落实市安全生产“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综合督查组整改意见,迅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整改和验收,目前已经按照要求整改完毕。

(六)注重宣传,营造氛围。一是举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为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夯实企业安全基础,我区全面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今年8月以来,共举办培训班6期,培训人员518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重大危险源管理、电气安全基础、机械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职业卫生、防火防爆等有关安全专业知识培训。二是聘请专家,组成宣讲团,在全区范围集中开展13场以新《安全生产法》“万家行、万家学”为主题的巡回宣讲活动,采取了“领导带头、表率先行”,“法入万家、层层渗透”,“专家宣讲、全面推进”,“当好'三员'、新法践行”等四项措施,有力推进我区“依法治安”工作,培训人员1500多人。三是致企业一封公开信,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监管部门要求,将《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关于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的公开信》转发至各镇街,职能部门和本地区、本行业监管企业负责人,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学习贯彻工作,宣传造势,营造舆论氛围,切实增强为企业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督促企业负责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遵法守规、履职尽责。四是部门联合开展宣传。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继续联合宣传部、新闻单位开展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电台、网络等主流媒介作用,全方位开展宣传,形成一股宣传强势,确保宣传深入人心。

三、存在主要问题。

虽然开展“八打八治”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督查反馈的情况来看,目前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认识不足,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需强化;二是执法不严,执法巡查工作需强化;三是职责不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需强化;四是“三基”不实,安全生产“三基”建设需强化。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来,我区将全面分析,总结经验和不足,组织开展好“回头看”,并在今后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进行经验推广和能力提升,确保“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收尾不收场。

校园打非治违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市、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安全稳定,根据柳河县教育局关于转发《教育部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和《吉林省安委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通过开展此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及时发现并解决学校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安全教育管理水平和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消除学校安全隐患,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和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校园内及其校园周边环境。

1、成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周永良。

副组长:沙俊国。

组员:

2、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由校长组织并部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专题会议,做到分工明确,讲求实效,形成制度,排查到位,不留死角。

3、加强消防安全排查。

学校领导小组要对学校教学楼内、食堂、学生宿舍的用电线路和用电负荷进行细致的排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灭火器数量是否符合要求。灭火器是否按照规定配置,产品是否合格,分布是否合理。学校班级、楼层、寝室避难逃生标志是否清晰到位。用电行为是否规范,用电线路是否整齐规范,有无私搭乱接及超负荷用电情况,有无使用违章电器行为。

4、排查校园交通安全:

(1)教职工自驾车辆及外来车辆出入校园管理是否规范。

(2)学生上下学等重点时段校门前是否有专人指挥疏导交通。

(3)班主任是否经常对走读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5、排查校园校舍安全:

(1)校舍墙体有无下沉、裂缝,房梁和承重柱是否损坏或出现裂缝。

(2)校舍内外墙皮、室内顶棚等是否有鼓包脱落。

(3)楼梯、扶手是否存在松动破损等不安全因素。

(4)建筑物外悬挂物及室内悬挂物是否牢固。

(5)校园围墙、大门、雨棚、室外厕所等室外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学校供水管线、采暖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7)学校运动场所体育器材、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排查校园饮食卫生安全:

(1)校园食品、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疫情防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有无专职安全监管人员。

(2)校园内食堂、卖店是否经营手续齐全,证件有效,有无超范围经营和经营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物品的行为。

(3)学校食堂、饮用水是否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培训合格证。

(4)库房管理、加工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餐厅卫生是否达到要求。

(5)食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是否损坏。

7、校园治安及学生安全管理:

(1)上课期间是否实行封闭管理。

(2)门卫、治安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并履行职责。

(3)领导带班、及更夫值班值宿,外来人员会客登记等制度是否落实。

(4)外来人员、车辆管理是否严格,陌生人员能否随意出入校园。

(5)校园警务室外部标识、内部基础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并能发挥作用。

(6)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技防装置能否正常发挥作用。

(7)是否定期对学生进行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物品的收缴。

(8)是否制定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件预案。

8、校园极端天气应对措施:

(1)是否制定应对极端天气校园安全工作预案。

(2)是否对雨季可能造成的基础浸泡、下陷、墙体酥松透水等不安全因素进行排查鉴定。

(3)是否对学生上下学路线进行踏查。

9、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1)安全法制教育是否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品德教育、法纪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安全教育”四项教育活动是否得到落实。

(2)学校是否有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防盗窃、防诈骗、防火灾、防地震、防自然灾害等系列安全教育。

(4)学校是否有组织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等演练。

10.校园周边治安整治情况:

(1)学校周边治安、饮食、交通、网吧以及娱乐场所等情况,积极配合公安、文化、工商、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进行综合整治情况。

(2)是否对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暴力倾向和经常缠访闹事人员等特殊高危人群或学生家长进行摸排登记,落实管控帮教措施。

学校自查共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8月24日—8月30日)。学校结合实际,按照专项整治内容,集中精力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规定整改期限,逐项予以整改,并将自查报告于8月30日前报教育局安全科。

(二)迎检阶段(8月31日—9月11日)。根据县教育局对学校安全工作检查下发的整改通知要求,进行整理备案,能整改的学校自行整改,不能整改的上报教育局。

(三)整改阶段(9月12日—9月23日)。学校按照教育局提出的整改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切实加强我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学校迅速成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整治行动方案,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坚持边检查边整改,认真做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教育,提高能力。学校在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坚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会、黑板报、观看视频等有效形式,强化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同时,要在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认真组织进行一次安全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三)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学校要全面落实校长负责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落实”的原则,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层层分解,狠抓落实。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月总结

5月份以来,按照县安委办的安排部署,我局积极行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危险化学品现场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全县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秩序,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反复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深化“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资料。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1.检查范围。

大检查覆盖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油气罐区、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城市燃气等重点部位,突出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客车和旅游大巴等重点车辆,突出电梯、扶梯、锅炉、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突出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商场(市场)和文化娱乐场所、机场、港口、渡口、旅游景点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近期各类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开展检查。

2.检查资料。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状况;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职责体系,实行“五级五覆盖”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工作落实状况。

(2)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20号)要求,加强监管执法,推进安全检查职责制和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等重点工作落实状况。

(3)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落实状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制是否健全完善,并层层落实,是否实现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企业隐患自查及整改落实状况。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等状况。

(4)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职责追究状况。

(5)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开展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状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状况。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非煤矿山整顿关掉、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客车驾驶员安全宣誓活动和“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粉尘作业使用场所安全专项检查、电梯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长江等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等紧密结合起来,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资料,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1.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整治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和化工市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等非法违法行为。

2.交通运输:重点打击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船舶超航区航行等行为,整治“三超一疲劳”驾驶,客运车辆个性是旅游包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装置、不开展安全宣誓、不佩戴安全带、不执行夜间禁行和农村及山区道路限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等问题。加强重点水域、重点航道、重点渡口的安全整治。

3.非煤矿山:重点打击非煤矿山无证或证照不全、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违抗停产停建指令、打假密闭、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山工程图纸造假、尾矿库违规排放以及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非法违法行为。整治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盲目组织生产、遇险不撤人、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等问题。

4.消防安全: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方案相关要求,重点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是否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整改职责,协调解决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逐一列出问题清单,落实单位整改职责,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职责,是否对单位五类人员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彩钢板临时建筑是否抄送给相关职能部门。

5.建筑施工: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6.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人货提升机使用单位对设备及安全附件不检验、到期不报检或拒检等行为,重点排查整治压力容器、起重机、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7.粉尘涉爆:重点打击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整治铝镁制品加工、木质品加工、棉麻纺织品加工等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除尘系统设计、安装、使用不贴合标准,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8.冶金等工贸行业:开展冶金煤气及高温熔融金属(炼铁、炼钢、轧钢)、涉氨制冷重点企业整治,打击有限空间、煤气区域、交叉检修等作业现场违法违规操作行为。

9.烟花爆竹: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整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超标准存储、超范围经营,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消防措施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问题。

10.职业病危害防治:重点整治木质家具制造、水泥生产等八大行业违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防治职责不落实、防护设施不到位、危害因素不检测、不组织劳动者体检等问题。

三、职责分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市有关部门和各单位按照“管行业务必管安全、管业务务必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务必管安全”的原则,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职责,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监督检查。具体分工是:

(一)市安监局负责制定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工贸行业及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行动方案。

(二)市局负责制定全市消防领域专项行动方案,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全市道路交通专项行动方案。

(三)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市局、市安监局配合,制定全市油气输送管道专项行动方案。

(四)市经信委负责制定全市民爆专项行动方案。

(五)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全市建筑施工专项行动方案。

(六)市交通运输局、常州海事局负责制定全市水上交通专项行动方案。

(七)市水利局负责制定全市防汛防台风专项行动方案。

(八)市农委负责制定全市农机专项行动方案。

(九)市质监局负责制定全市特种设备专项行动方案。

(十)市旅游局负责制定全市旅游行业专项行动方案。

相关范文推荐
  • 12-11 服装销售的工作计划(优质19篇)
    销售工作计划是为了提高销售效率和销售结果而制定的有针对性的指导方案。销售工作计划范文中的成功经验,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和应对市场挑战。作为主管,至少应满足以下
  • 12-11 庆祝儿童节活动总结项(专业21篇)
    活动总结是对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的一种途径,它有助于我们提高活动效率和质量。参加这次活动,我深刻认识到了团队协作的重要性,只有大家齐心合力,才能取得更好
  • 12-11 外贸业务员月度的工作总结大全(13篇)
    通过撰写月工作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工作习惯和效率,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优秀的月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本站发布外贸业务员
  • 12-11 工程公司试用期的工作总结(优质17篇)
    月工作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为未来的工作规划提供借鉴和指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月工作总结的案例分析,希望可以为大家解答实际问题。
  • 12-11 学生防溺水等安全教案(热门18篇)
    安全教案的编写需要教师和家长的共同合作,才能实现对学生的全面安全教育。如果你正在为编写安全教案而困扰,不妨看看以下范文,或许能给你一些启发。1.提高安全意识,学
  • 12-11 高一语文教师的个人教学工作总结(精选16篇)
    教学工作总结可以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推动教育教学工作的不断发展。小编在此整理了一些值得注意和参考的教学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够对广大教师有所帮助。
  • 12-11 幼儿园大班健康教案预防手足口病(通用18篇)
    幼儿园大班是孩子们形成良好学习习惯的关键时期,为他们以后的学习打下基础。小编特意为幼儿园大班学生们收集了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让我们共同欣赏和学习。1、灭蚊蝇:可
  • 12-11 竞选驻村干部演讲稿(精选16篇)
    竞选是一个公平公正的过程,通过竞争,能够选拔出最适合担任职务的人才。在竞选中,演讲是一项必不可少的环节。以下是一些优秀的竞选演讲实例,供大家参考。尊敬的乡镇领导
  • 12-11 幼儿园大班下学期班级的工作总结(模板19篇)
    通过幼儿园工作总结,我们可以及时了解幼儿园工作的现状和问题。在下面的幼儿园工作总结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教师对于教育工作的理解和实践。又要学期末,回顾半年来的
  • 12-11 小班第二学期教师个人总结(汇总18篇)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情感、态度、行为和思维方式。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个人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家长会,家长开放日顺利开展,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