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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篇一
乙方(承运方): 为确保吴家山铁矿矿石正常运输,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经双方商议,就矿石运输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吴家山矿山所产矿石,由乙方负责拉运,拉运起止地点为吴家山货场至甲方指定货场。
二、货物运输价格统一为15元/吨(含税),若市场柴油价格波动,可适当调整。此运输价格包含乙方的安全风险。
五、保证条款:甲方保证每月10日左右对乙方上月吴家山运输费进行结算。乙方必需保证甲方的'货物及时运输,若出现因乙方运输不力,造成甲方吴家山货场货物积压,视为违约(天气、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六、违约责任:若有一方违反保证条款内容,视为违约。若甲方违约,未及时结算运费,应赔偿乙方当月运输费总金额10%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工程队无法正常生产,导致吴家山货场矿石积压,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或者根据货场矿石积压量在乙方下次运输时按10元/吨的标准支付该批积压货物的运输费。
七、此安全运输协议书自201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甲方:xx乙方:xx
代理人:签字:
道路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交通部20xx年第9号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为确保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我司承诺并保证做到如下:
一、运输安全目标道路危险货运企业规范化、集约化经营,运输车辆技术条件全部达标,设施设备完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操作流程符合标准,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坚决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有序。
二、运输单位安全条件
1、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把运输安全生产纳入单位工作计划。
2、健全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规范齐全的安全管理台帐。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车辆及设施维修、检测、检查制度,安全学习制度及记录,劳动防护和清洗消毒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及方案,人员技术培训计划等。
4、所有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装卸、维修作业和业务管理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并通过市(地)交通主管部门考试,驾驶员取得交通主管部门核发从业资格证,其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需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上岗作业。业务人员中至少有1名具有初级职称的化工专业人员;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有2年以上营业性道路运输安全驾驶经历或安全行车5万公里以上。
5、从业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了解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必备的有关证件;了解危险货物运输相关的法规、规章等;了解承运危险货物的理化特性、防护、应急措施;对不熟悉的危险货物能主动向托运人或生产厂家、商家索要《安全技术说明书》;熟悉相关岗位的操作规程,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证。
6、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技术登记评定必须达到一级车况,并符合以下条件:车厢底板平坦完好;铁质底板装运易燃、易爆货物时采取衬垫防护措施;排气管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的装置;车辆尾部右方与车辆牌照相对应位置悬挂有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标志牌;驾驶室顶部有三角型黄底黑字“危险品”标志灯;根据所装货物的性质,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等用具。
7、罐(槽)设备符合以下要求:装运危险货物的罐(槽)适合所装货物的性能,具有足够的强度,并根据不同货物的需要配备泄压阀、防波板、压力表、液位计、导除静电等相应的安全装置;罐(槽)外部的附件有可靠的防护设施,保证所装货物不发生“跑、冒、滴、漏”。
8、各种装卸机械、工属具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机械和工属具,有消除产生火花的设施。
9、运输单位存放危险货物的仓库或场地,符合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库场通风良好,清洁干燥,周围划定禁区,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库场配备专职人员看管。
10、在装运危险货物时,要按《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包装要求包装,并严格检查,凡不符合包装要求的不得装运。与危险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货物严禁混装。
11、高度重视操作安全。装运爆炸品、易燃物品的车辆、机械及装过易燃物品而未经消除危险处理的空罐,检修时不动用明火,不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进行危险货物装卸操作时,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采取相应的人身肤体保护措施;对被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和恶臭物品污染的防护用品分别清洗、消毒;定期对装运放射性同位素的'专用运输车辆、设备、搬运工具、防护用品进行放射性污染程度检查,当污染量超过规定的允许水平时,不继续使用。
12、从事危险运输应按规定使用运单,并在运单上填写危险货物品名、规格、件重、件数、包装方法、起运日期、收发货人详细地址及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3、运输过程中应自觉遵守交通、消防、治安法规等,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操作,轻装、轻卸。
14、在运输危险货物的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驾乘人员必须根据承运危险货物的性质,按规定要求,采取相应的救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应及时向当地道路运政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共同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15、上述未规定到的安全条件,应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及国家标准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等相关法规、规章、文件的有关规定。
16、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接受道路运政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保证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道路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篇三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中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签署的双边或者多边道路运输协定确定的国际道路运输线路。
第四十八条
申请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二)在国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满3年,且未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第四十九条
申请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应当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持批准文件依法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十条
中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在其投入运输车辆的显著位置,标明中国国籍识别标志。
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车辆在中国境内运输,应当标明本国国籍识别标志,并按照规定的运输线路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运输线路,不得从事起止地都在中国境内的道路运输经营。
第五十一条
在口岸设立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出入口岸的国际道路运输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二条
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道路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篇四
中国化工制造网讯 8月26日凌晨2时40分许,一辆卧铺客车与一辆大型甲醇罐车在包茂高速安塞段追尾起火,酿成36人死亡、3人受伤的悲剧。事故的发生,在化工业界引起了极大反响。业内专家认为,出台严厉措施和突击性的治理整顿固然必要,但注重源头治理才是根本。只有在危化品运输业全面推行安全标准化,加强安全基础管理,才能使安全事故屡屡发生的现状真正改变。
事故发生在陕西境内,陕西的安全专家和化工企业开始反思事故,这是合理的,也是应该的。但笔者认为,全国的化工业内人士也应该像社会追问长途卧铺车存废问题一样追问甲醇运输的问题,深挖原因。
连日来,全社会对这起事故的讨论很激烈,焦点似乎集中在长途卧铺客车的存废上。客车追尾甲醇罐车,酿成惨剧,表面看起来责任似乎与危化品运输无关,其实并不尽然。如果危化品运输能与客车分流,如果危化品通过管道输送而不是公路运输,如果危化品运输车配备有足够安全可靠的软硬件设施,事故也许就能避免或减少,至少伤亡不致于如此惨烈。
近年来,全国各地煤炭富集区上马了一大批能源化工项目,危化品等的物流压力与日俱增。与此同时,目前除石油和天然气基本实现管道输送外,甲醇、lpg、液氯、液氨等大宗危化品还基本靠公路运输。在客货车不分流的现实情况下,一辆辆危化品运输车就好比一颗颗移动的地雷,稍有闪失就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这一点在以往诸多惨痛事故案例中一再得到印证。
化工产业要繁荣发展,缺不了便捷高效的物流。危化品安全高效的运输,事关行业的发展大计。笔者以为,确保危化品运输安全,有赖于建立一整套科学长效的管理体系,具体可以从三方面入手。
第一,要重视推进危化品管道运输,加大管线设施的建设力度。综合对比多种运输方式,管道运输对气态和液态危化品而言具有高效、安全、耗能少、成本低等多重优势。如果说过去国内化工企业集中度不高、大规模建设管道设施不太现实的`话,时至今日,化工产业已进入集群化发展的新阶段,化工园区、能源化工基地快速崛起,这为大规模建设危化品运输管道提供了充分条件。
第二,要努力尽快实现危化品运输与客运的分流,建立危化品运输的专属通道。在国外,很多危化品货车除了贴有专门标识外,还被要求走指定的专门线路,以避免与客车混行。而在我国,虽然交通部已经颁布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但对于危险品运输的路线、时间、速度等并没有做出详细的规定。
第三,危化品运输管理的法规亟待完善。近年来,国务院出台了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交通部、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等部门针对危化品道路运输出台了一系列的部门规章,各地方政府也出台了相应的管理规定。但客观地讲,危化品运输管理政出多门、九龙治水的现象依然存在。比如,有的省份明令禁止危险品车辆夜间上高速公路,而有的地方则无此规定;有的地方对危化品运输的人员素质、车辆资质、配套设施、应急保障等有具体的要求,有的地方则还是空白。
有统计显示,安全事故七成以上归因于人为因素。管理好危化品运输,重在管好人这个因素,其落脚点则是要完善法规和体制,构建起一整套完备的监管体系,并坚持不懈地落实到位。唯有如此,危化品运输本质安全才能实现,恶性事故的惨剧才不会一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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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篇五
1、机动车司机熟悉交通规则,必须持交警部门发放审核的驾驶证驾驶相应的.车辆。
2、学习驾驶员不准单独驾驶。
3、实习驾驶员应由正式司机带2-3月后才准单独驾驶。
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活动开展正常化。
5、超高、超长、超宽大件和特殊重型设备、器材运输应有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悬挂明显标志。
1、及时维护保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准带病运行。
2、出车前检查制动、转向、灯光等,确保性能良好可靠。
3、备有消防器材。
4、特种车辆标志清楚,油罐车装有拖地链条。
5、冬季冰冻期间应配有防滑链条和挡木,回场后将水箱中的水放空。
1、路基坚实,边坡稳定。
2、路宽:双车道7米,单车道4米,不准堆放材、物品占用公路。
3、单行道有回车场。
4、排水良好,路面无积水。
5、危坡险段设有标志、护柱、护墙等。
6、及时清理路面废物,填平坑洼、保持平整。
7、重要交叉路口、铁道路口、重要设施应有明显标志和灯光信号。
8、横跨路面的线路、设施应埋在地下或高于路面4.5米。
9、交通繁忙的路口有专人指挥。
0、卸料倒碴场地平坦,不得有较大坡度,临空边缘有车档。
11、装卸料场所有专人指挥。
1、按规定的车速、车距行驶,礼貌行车,不盲目超车、会车。
2、驾驶室不准超坐,或堆放过多的物品。
3、严禁酒后开车,不准穿拖鞋开车。
4、不准私自出车和绕道行驶。
5、自卸车、油罐车、平板车、吊车、装载车、机动翻斗车、除驾驶室外,不准乘载人。
6、载重汽车载人、人货混载应遵守有关规定,车厢墙板高度大于1米,载运器材应绑扎牢固。
7、载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严禁烟火,做到低、中速行驶,不准随便停车,雷雨天气停止行驶。
8、危坡险段处禁止停车。
道路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篇六
为做好20xx年度防汛安全工作,切实防治和减轻洪涝灾害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危害,结合上级有关部门统一安排部署,我所以“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为指导,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努力开展20xx年防汛安全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为确保安全度汛,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安全意识,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我所成立了以县交运局党委副书记、运管所长为组长,副所长杜长明、王诚、张奋发为副组长,所各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的防汛抢险工作的领导、指挥和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股,郁成志同志负责防汛工作的具体落实和组织管理。
针对今年汛期特点,为有序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我所以减轻洪灾损失、保障车辆通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工作目标,制定了20xx年防汛抢险工作预案,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责任,要求全所人员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增强防汛安全意识。同时,督促、指导各企业做好相应的防汛应急预案,确保当汛情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做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汛期紧急突发事件。
(一)落实人员物资,做好后勤保障
防汛期间,我所组织了20人应急抗洪抢险队伍,配备了铁锹、雨具、照明等应急装备50余具,组织防汛抢险应急车辆50台,分别由圣辉、顺全、大地货运公司选派货运车辆承担物资运输任务,由巴运集团159队和平安公司分别选派大、中巴车承担旅客运输任务。我所要求运输企业要保证选派车辆的技术状况良好、驾驶员思想品质好,人员车辆要招之即来,来之能用,听从指挥,服从安排,确保了防汛工作后勤人员物资保障,防汛期间我所共出动抢险车辆10台次,出动抢险人员24人次。
(二)加强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为认真贯彻落实将省、市、县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精神,针对辖区实际情况,我所要求各道路运输企业认真开展汛期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并成立检查组,在行业内开展为期两月的暗访督查,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期间,我所一方面通过派出各片区稽查队加强对全县各乡镇的安全隐患排查,另一方面所领导亲自带队,多次深入企业进行检查,着重查看了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客运车站车辆例检制度是否执行到位、驾驶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是否贯彻到位、各运输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工作及值班制度是否制定到位等情况。通过汛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活动,共发现安全隐患40余起,增设标志标牌20余处,确保了此次行业安全度汛。
(三)将汛期安全与“打非治违”等安全专项活动相结合
针对夏季高温、汛期、季节性事故高发特点,在认真抓好各项宣传活动的同时,我所将汛期安全与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等专项活动相结合,深入组织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年”和“道路客运安全年”等活动,加大对非法运营、站外揽客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期间全所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出动车辆100余台次,查处非法营运车辆30台,站外揽客车辆20余辆,串线经营行为6车次,处罚款10余万元,通过深入开展执法检查,使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发展更加稳定、有序。
(四)加强部门间沟通联系,有效监管运行车辆
结合今年我县汛期雨量大的特点,道路容易发生滑坡水毁等险情,为随时掌握汛期气候变化和营运线路道路状况,我所加强了与县防汛办、气象、交警等部门的联系,重点加强了对易发塌方、易发洪水路段运行的客运班线车辆的监管,并督促运输企业提前做好运行安全防范措施和运输组织方案,严禁冒险行车。各企业针对恶劣天气和突发事件,制定完善了应急预案,开展了突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加强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了驾驶员的安全警觉性和临危置能力,同时,各运输企业还充分利用gps对行运车辆进行有效监控,及时向驾驶员发布各类暴雨预警信息,并提醒驾驶员在气候异常等时段的行车安全,在今年防汛工作中,我所和相关道路运输企业向辖区驾驶员发布各类暴雨预警信息100余条,有效防范了汛期行车安全事故。
我所充分认识到汛期安全是道路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时期,加大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抗灾、减灾和自救能力。通过严格执行“汛期防汛预案”、“汛期值班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发生突发事件后,能立即启动救援预案,并密切注意天气变化,保持通信畅通,及时通报汛情,及时掌握安全工作动态,认真抓好汛期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工作,提高了汛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在县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我所圆满完成了我县道路运输行业20xx年度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紧抓安全,重安全,确保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稳定、有序发展。
道路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篇七
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 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 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 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 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 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 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1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 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 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 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 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 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 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1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 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 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 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 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 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 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 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 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 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 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 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 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 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 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 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 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 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 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 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1 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 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 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 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 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 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 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 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以上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将严格遵守,认真履行,组织实施,并不断加以完善,充实,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道路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篇八
关于积极推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善道路客运安全管理,部决定在道路客运行业推行安全告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安全告知制度的重要意义
进入7月份以来,道路运输行业安全事故呈明显上升趋势,全国接连-发生了9起较大以上道路客运安全事故,特别是7月22日,京珠高速公路河南信阳市境内一辆长途卧铺客车发生燃烧事故,造成41人死亡。这些事故暴露了驾驶员安全素质不高、企业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动态监控力度不够、整改不及时等问题。在道路客运行业推行安全告知制度,是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切实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向公众普及安全应急处置知识的重要途径,是提升客运服务质量的重要载体。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一定要高度重视,完善措施,加快推进。
二、明确告知内容
安全告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客运公司名称、客车号牌、驾驶员及乘务员姓名和监督举报电话。二是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行驶线路、经批准的停靠站点、中途休息站点。三是法律法规规定事项,如禁止旅客携带或客运车辆装运的危险品,禁止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的规定,特别是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禁止在高速公路上和未经批准的站点上下客;禁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禁止改变线路行驶;禁止关闭gps;禁止客车22时至凌晨6时途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卧铺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以及客运票价的有关规定等。四是车辆安全出口及应急出口逃生、安全带和安全锤使用方法。
三、规范告知方法
一是由乘务员或驾驶员在发车前向乘客告知;二是在车内明显位置标示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经批准的停靠站点和投诉举报电话;三是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制作音像资料,向客运企业免费发放,并要求在客车发车前向乘客播放。
四、分步推行安全告知制度
2011年年底前,先在所有卧铺客车、超过800公里的省际班线客运车辆上推行,2012年上半年推广至所有省际班线客运车辆和省际旅游客车。省内班线客车和省内旅游客车的具体实施时间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
五、加快建立监督举报电话处理机制
一是监督举报电话由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并建立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市级以下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所有客运企业也要建立相应的值班制度,负责处理投诉举报事项;二是对监督举报信息应认真调查核实,严格按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监督人告知;三是对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实处理后,应记入对驾驶员和车辆所属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对旅客反映的好人好事给予表彰。
近日,交通运输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交通部门及道路客运行业积极推行安全告知制度。安全告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客运公司、驾驶员、乘务员、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行驶线路、经批准的停靠站点、中途休息站点;禁止关闭gps、禁止客车22时至凌晨6时途经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卧铺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以及客运票价的有关规定等。需告知的内容在发车前由乘务员或驾驶员向乘客告知,车内明显位置需标示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经批准的'停靠站点和投诉举报电话。
这是继7月29日交通李盛霖在河北廊坊调研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情况后,交通部根据其讲话内容下发的正式通知。
早已有之效果存疑
虽然尚未看到这个通知,河北省某客运公司相关负责人牛经理在听记者的简要介绍后表示:“之前类似的规定都有,比如载客人数、投诉电话在车辆上都有标示。但是依照之前历次通知、规定的效果来看,我觉得这项通知有些不现实,告知乘客这些内容的目的是让乘客对客运企业进行监督。但是大部分乘客只关心车辆何时到达、下车后如何转车等问题,对载客人数、行驶路线、经批准的停靠站点等内容并不关心。当对这些内容不关心时,怎么能指望乘客对客运公司进行监督呢?”
其次是如何执行的问题。“通知要求司乘人员向乘客告知一系列信息,这些内容司乘人员很难背诵下来,估计执行起来就是照着纸上的内容给乘客念一遍。念一遍容易,每天、每个班次都要念,谁来保证他们严格执行了呢?”牛经理认为。
这又涉及到了监督的问题。“为什么类似规定早已有之却未执行或违反从而引起事故?就是监管有缺陷。”牛经理说:“下发一个文件很容易,但不一定保证能做到。比如超载问题,现在已经上升到很高的层面了,但是目前客运、货运的超载情况仍然很普遍。这次卧铺客车起火事故,车辆是山东的牌照,在河南境内发生起火事故,事发当时车辆是超载的。从山东到河南,这样长的距离却没有被查到超载,可见治超工作存在‘光说不练’的现状。造成明令而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违规者受到的处罚要小于其违规带来的收益。很多超载车辆即使被查到也是罚款了之,第二天这辆车不但会继续超载,还要把前一天的罚款挣回来。这样的监督模式,再好的政策也会流于形式。”
加大力度的同时要有所区分
在对该通知效果持怀疑态度的同时,客运企业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我认为应该加大违规风险,让违规者无法再运营。”山东省某客运企业负责人认为:“现在上路检查的是警-察而不是运输管理部门,两者不是一个系统,警-察得到的信息不会报到运管部门,造成了目前‘单打一’的局面。我认为,对于通知涉及到的内容,应该采取综合治理的方式,即‘多打一’。另外,不论是挂靠还是公司经营,每辆客车的背后都有客运企业,应该将车辆的违规与客运企业挂上钩,而不应该只处理车辆。”
另外,该负责人表示,安全告知制度是继“7·22”事件后交通部出台的又一项措施。此前,不少客运企业已经采取了措施,最彻底的就是山东省,该省所有营运卧铺客车均停运整顿。“我认为这既是无能也是无奈。卧铺车全停了,这下放心了,也是实在没办法了。但是百姓出行怎么办?我觉得停运并向社会公布事故企业即可,如果整个行业都停运,大家反而会有‘法不责众’的心态,以后该怎么做还怎么做。客车安全告知制度也是如此,该制度中的某些内容直接涉及到行车安全,比如‘禁止关闭gps、禁止客车22时至凌晨6时途经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无论客运企业有没有向乘客告知这些条款,只要没有执行就应该严肃处理。”牛经理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