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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集中采购方案范文(19篇)

时间:2023-11-04 14:57:48 作者:紫衣梦 物资集中采购方案范文(19篇)

采购工作需要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以确保采购计划的准确性和实施的顺利进行。接下来是一些主流的采购模式和策略,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应急物资采购方案

“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是传染病防控的重要手段。为有效推动“四早”落实,助力新冠肺炎疫情歼灭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预案,结合新冠肺炎疫情特点和发展趋势,在总结前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验教训基础上,制定本技术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早期发现病例的能力,各省(区、市)应当设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监测网络,该监测网络成员单位包括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一)病例监测报告。

1.监测对象:发热(体温大于37.4℃),伴上呼吸道症状,有可疑接触史或旅行史者。

2.监测时间:截至2020年12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每日开展病例监测排查工作。

3.监测地点:所有门急诊、发热门诊和住院病房等相关诊室均开展病例监测工作。

4.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医疗机构采集病例临床标本(详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标本采集与检测部分),送当地指定的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实验室进行检测。承担检测工作的机构接到标本后应当立即开展检测,24小时内完成并反馈检测结果。

5.环境标本监测和血清流行病学调查: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开展。

6.流行病学调查:疾控机构接到病例报告后应当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于24小时内完成。同时,快速追踪密切接触者,防止疫情蔓延。

7.病例报告:医疗机构发现病例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疾控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并于2小时内完成三级确认审核。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在2小时内寄送疾控机构,由疾控机构进行网络直报。医疗机构需在24小时内,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结合病情进展及时对病例分类、临床严重程度对网络直报病例进行订正。

(二)聚集性疫情监测报告。疾控机构接到聚集性疫情报告后2小时内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同时报告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三)社区疫情监测。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基层社区(村)、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辖区和单位内人员往来摸排、健康监测登记和体温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四)单位和个人监测。鼓励单位和个人发现新冠肺炎病人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人时,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新冠肺炎病人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人拒绝配合的,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中乙类甲管类条款,可强制执行。

(一)隔离医学观察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各省份应当设置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发现相关病例后,立即采取隔离措施,追踪密切接触者,落实可疑病例就地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的属地化管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同时,做好医务人员防护措施,严防院内感染。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应当根据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五版)明确解除隔离标准。

(二)医疗救治。各省份指定定点收治医院,并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在出现病例后,指导收治医院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推进医疗救治关口前移,提早提供医疗服务,加强对轻症患者的医疗救治,减少轻症向重症的转化,重点加强重症病例救治,降低病死率。各医疗机构根据《诊疗方案》对病人进行分类治疗,采用对症和支持治疗、抗病毒、抗炎、中西医结合等方法综合施治,对符合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的病人及时安排解除隔离或出院。

应急物资采购方案

第一条应急物资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为全面加强我区区级应急物资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应对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万盛经开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万盛经开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物资是指应急局管理并用于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救援救灾的各类装备、设备、工具、生活保障物资等。

区级应急物资来源为:本级购置、上级调拨、社会各界捐赠以及其他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和生活保障的各类物资。

第三条区级应急物资管理坚持“统一规划、统一采购、统一调拨、统一管理”和“保证急需、节约高效、分类负责、资源共享”的原则。

第四条万盛经开区救灾物资管理中心负责区级应急物资的统筹协调、综合管理、统一规划、统一调拨和承担区级应急物资的验收、入库、保管、出库、监督检查等仓储管理工作;应急局各相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拟定相应行业领域应急物资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协助做好调拨、使用等工作。

财政局负责区级应急物资采购、储备、管理和运输等经费保障以及经费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区级应急物资主要储存在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必要时可以委托镇(街道)代储。对不易久存的应急物资,可通过协议储备等方式进行储备。

第六条应急局相关科室(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救援救灾工作实际,提出具体的应急物资品种目录清单,交由救灾物资管理中心汇总,报局领导审定后实施。

第七条区级应急储备物资的采购应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拟定方案。救灾物资管理中心会同办公室(财务)以及相关科室(单位),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提出应急物资采购的品种、数量、规格、金额及采购方式等方案。

(二)报批。救灾物资管理中心会同办公室(财务)将采购方案报应急局领导审批,并按照相关规定编制采购预算,按批复的预算及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组织采购。

(三)组织采购。救灾物资管理中心按照《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等相关规定程序组织采购,并监督供应商履行合同。

(四)物资入库。救灾物资管理中心对需入库的应急物资及时验收入库,并完善资产管理手续。

第八条区级应急物资储备要健全完善仓库管理制度,建立物资管理台账,落实入库和出库管理程序。对需入库的应急物资及时验收入库,完善相关手续。对储备物资实行封闭式管理,专人负责,应有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污染等措施。库存物资应设有标签,标明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生产日期、入库时间等,并分类存放,码放整齐,留有通道,严禁接触酸、碱、油脂、氧化剂和有机溶剂等。

第九条救灾物资管理中心负责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管理,代储(监控)点所在镇(街道)负责代储(监控)物资管理,应急物资使用单位负责应急局安排或配备物资的日常管理。各应急储备物资管理单位应落实仓库安全责任,并每季度对储备物资盘库一次,确保账账相符、账物相符、数量准确、质量完好。

第十条应急物资调拨(临时使用)应按照“就近就便、储新发旧、保障急需”的原则,合理选择应急物资调拨(临时使用)地点和品种。灾害事故发生后,事发镇(街道)或使用单位应首先使用本级储备物资,本级储备物资不足时,可申请调拨(临时使用)区级物资。

第十一条区级应急物资调拨(临时使用)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向应急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调拨填写《万盛经开区区级应急物资调拨申请审批单》(附件1);申请临时使用填写《万盛经开区区级应急物资使用申请审批单》(附件2)。

(二)核查。救灾物资管理中心根据镇(街道)或有关单位申请和实际需求,会同相关科室(单位)结合库存情况,提出应急物资调拨(临时使用)意见。

(三)审批。

申请调拨应急物资按照资产管理相关要求审批:

1.一次性调拨物资金额在0.5万元以内(不含0.5万元),由应急局分管领导审批;

2.一次性调拨物资金额在0.5—2万以内(不含2万元),由应急局主要领导审批;

3.一次性调拨物资金额在2—5万元以内(不含5万元),召开应急局局长办公会决定;

4.一次性调拨物资金额在5万元以上,召开应急局党委会决定。

申请临时使用应急物资由应急局分管领导审批。

(四)调运物资。申请调拨(临时使用)镇(街道)或有关单位按要求到指定地点领取应急物资。

(五)紧急情况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以先电话请示,事后及时补办书面调拨(临时使用)手续。

应急局也可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和实际需求,直接向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分配调拨区级应急物资。

调拨物资为固定资产的,按照《万盛经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办法》(万盛财企发〔20xx〕16号)的规定及时进行资产划转。

第十二条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在使用区级应急物资时,如发生数量、质量问题或其他意外情况,应及时协调处理并向应急局报告。

第十三条使用应急物资的镇(街道)或有关单位负责管理调拨到当地的区级应急物资,并对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急物资专项用于救援救灾所需,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违法向受灾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发放和使用应急物资时,应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

第十四条镇(街道)或使用单位对应急物资使用者应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要求其妥善保管应急物资,严禁转让、租借或故意损毁。

第十五条区级应急物资分为回收类物资和非回收类物资。回收类物资是指能够重复使用的物资,如救援救灾装备、设备、工具,帐篷、折叠床、活动板房、移动厕所、净水设备、照明设备等,其他物资为非回收类物资。对非回收类物资,发放给受灾人员使用后,不再进行回收。

申请临时使用的区级应急物资,使用完毕后由使用镇(街道)或使用单位进行回收,经维修、清洗、消毒和整理后,根据要求按时送回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救灾物资管理中心验收确认后在《万盛经开区区级应急物资使用申请审批单》上填写回收情况,完成应急物资回收。

第十六条对使用完毕后失去使用价值或不能使用并无修复价值的区级应急物资,由物资责任单位进行清点、核实后,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第十七条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应及时将应急物资的发放、使用(含受益人员的数量及分布)情况报应急局。

第十八条年度采购区级应急物资所需经费,由应急局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并编报采购预算。因自然灾害或事故灾难需紧急采购区级应急物资的,所需经费由应急局商财政局确定。

第十九条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设与管理、维护等费用由财政局纳入年初预算,代储(监控)点应急物资的日常管理、维护等费用由镇(街道)或使用单位负责保障。

第二十条本级采购和上级调入我区的应急物资,以及本级接受救灾捐赠物资所产生的运输、装卸、管理等费用由应急局负责。调往事发镇(街道)或有关单位的区级应急物资所产生的运输、装卸、管理等费用由应急物资使用镇(街道)或有关单位负责。

第二十一条应急局应定期对区级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主动接受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因管理不善等人为原因造成区级应急物资重大损毁、丢失的,由物资所在单位追回或赔偿,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严肃查处挪用、侵占、贪污区级应急物资行为,对挪用、侵占、贪污应急物资的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使用应急物资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应急物资采购方案

为了有效确保医院物资的供应,预防因物资的短缺引起的意外事故,制定本预案。

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后勤物质紧急采购。

1.建立可靠的物资供给信息网络,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应急物资由供货方迅速、快捷提供。并有备用供应商。

2.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应急物资需求计划,采取“先支后报”的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3.统一调拨采购应急物资,在保证物资质量和交付时间的前提下,以不高于市场平均价进行采购。

4.对采购回的应急物资,相关部门负责该物资的验收及办理验收和交接手续,确保采购物资的种类、规格、数量、质量交付时间等准确无误,符合要求。

5.紧急采购活动结束后,由上级机构监督管理机构对有关部门递交的应急采购相关凭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入账结算手续。

学校防疫物资采购方案

为有效保障我市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根据我国肺炎疫情流行情况和研究进展,通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取多举措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自武汉发生肺炎疫情以来,疾控中心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了专项应对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落实到人。明确了专家组、流调组、检验检测组、消杀组、后勤保障组的成员及责任。

及时订购了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多重核酸检测试剂。针对火车站、机场客流量大的公共场所订购了红外人体表面温度快速筛检仪,能有效监测到体温异常的流动人员,为及时发现可疑患者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对储备的应急物资进行认真的梳理,储备口罩、消毒液等物资,保障疫情处置的需要。

疾控中心按照国家、自治区的要求,采取更严格的措施,强化疫情监测应对,密切关注疫情上报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时时保持备战状态,随时迎战。

1月21日,开展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个案调查表、实验室检测方案、消毒技术方案、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等内容开展培训,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地。

加强宣传工作,将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通过多途径向社会公布和讲解,强调正确引导,宣传科学防控,不信谣、不传谣。讲清疫情特点、防治要点,让群众安心。市疾控中心专家队伍,春节期间在岗值守,时刻准备着打赢这场没有硝烟战争。

在疫情防控期间,市疾控中心的医护人员们冲在前,做表率,切实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防疫物资采购工作方案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延扩散,保护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紧急通知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方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等为依据,制定此方案。

文化旅游体育局成立开放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总指挥:xxx。

副总指挥:xxx。

成员:xxx。

下设办公室,主任:任结石(文化旅游体育局综合办公室主任)。

联络人:xx。

开放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设立协调保障组、景区秩序维护组、宣传组和日常检查组等4个工作组。

各组组成及职责为:

1、协调保障组:由于世鹏任组长,由机关办公室、文化股、文物所和乌兰牧骑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应急事务的.联系和协调。负责统筹和协调物资保障工作;协调防控应急等物资供需、运输等事宜;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负责保障工作信息的管理。

2、景区秩序维护组。由邢云福任组长,由旅游管理股和文化市场管理股人员组成。及时处置与疫情有关的景区突发事件,维护人员稳定;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3、宣传组。由刘丽华任组长,成员由党建办、艺术股及图书馆、文化馆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

4、日常检查组。由胡德峰任组长,由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组成。负责开放景区景点、文化市场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应急事件发生时的协调工作;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1、启动疫情检查、登记工作,各旅游景区景点和文化市场人员密集场所都要第一时间做好应急方案,建立工作制度。配备发热枪,对景区的出入人员进行体温排查,并做好记录。

2、景区景点要做好外地发热客源的`检查工作。禁止接待外地游客进入景区景点。

3、景区景点和文化市场经营网点都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设置提示牌;在led屏上滚动播放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的相关知识,提醒游客做好预防工作。

4、景区景点要为游客准备口罩,免费为游客发放,并叮嘱一定要戴好口罩做好预防。

5、除特殊情形,严禁组织开展大型活动;

6、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从即日起,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7、做好文化旅游体育局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工作,配备好口罩等。

8、关闭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等窗口单位。

9、旅行社暂停组织旅游服务。

10、做好联络工作,要加强与盟文化旅游部门的联络,及时掌握最新信息。

指挥部成员和各组长接到指挥部启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方案指令后,立即启动本方案,调集本组人员按照分工和职责迅速赶赴景区景点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

物资采购方案

长期以来,传统的物资采购方式普遍存在着重价格而轻管理的现象,一定程序上使物资采购工作跟不上时代步伐,影响项目推进速度,这种缺乏现代管理理念的物资采购工作方式需要从根本上去进行改革与创新。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技术,已融入人们的工生活,运用先进技术手段,改进采购方式方法,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物资采购效率。

1.缺乏健全的物资采购体系。在传统的物资采购工作中,采购人因为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性和不规范,给采购工作带来很大的困扰。而且因为缺乏健全的物资采购体系,使工作人员在具体的采购过程中不仅没有相应的制度和法规的约束,而且还导致了实际物资采购过程中的随意性,诸如,采购过程中的一些暗箱操作行为和不按照招标采购的程序办事的现象等等,这些都成为制约采购人健康发展的绊脚石。

2.缺乏科学的采购成本控制。物资采购工作只有在规范化的管理中才能够保证供应商的稳定性,也才能够保证货源的质量。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因为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并不密切,两者都只顾眼前的小利,根本没有形成长期合作的理念。再加上部分采购人对成本的控制不到位,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频繁的更换供应商,其结果不但不能够节约采购成本,而且还增加了采购的风险性,导致物资采购工作的不稳定性。

3.缺乏采购监督和检查。物资采购计划如果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就会造成采购人大量的资金占用和积压,成为采购人发展中的一项负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要对物资采购工作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不仅要从采购人生产的实际出发,而且还要能够对供应商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的了解,甚至对合同的条款也要进行仔细的分析和研究,这样才能够获得有效的物资采购信息,做到物资采购工作的有条不紊,促进采购人的健康发展。

要想使采购人在“互联网+”的新形势下,取得物资采购工作的有效性,使物资采购的周期缩短,减少资金的积压,就必须要对物资采购工作的方式进行改变与创新,不仅要运用信息化的网络技术,去提高物资采购工作的效率,而且还要减少人力和财力方面的浪费,为采购人的高效发展和优质采购工作发挥巨大的作用。

1.建立健全严格的物资采购机制。无规矩不成方圆,要想使物资采购工作步入正规化、标准化的管理模式,就必须建立相应的招标采购管理体系,并进行严格的评价和考核,这样才能够确保物资采购体系运营的稳定性。首先,要建制度、立规矩。因为每个采购人的生产规模及管理方式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所以各采购人需要从自己生产的实际出发,从物资采购的现状进行分析,站在采购人的角度去进行规划,以节约为原则,以规范性为目的,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工作体系,为采购人物资采购工作的严格管理有和强化管控奠定坚实的基础。其次,要认真检查,来抓落实。有制度就要遵守,就要有检查、有监督、有落实、有考核,这样才能够维护物资采购体系的正常发展。所以,在物资采购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落实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采购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也要进行严格的培训与提升,并融入到考核的范围内,这样才能够维护物资采购工作的正常进行。

2.加大对物资采购体系的执行力度。既然建立了严格的物资采购体系,就必须要严格的执行下去,要通过严格管理来进行强力的推行,但是在物资招标体系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到供应商、投标人等等方面的关系,这就需要采购人在推行物资采购体系的过程中加大宣传力度,并且还要加强指导,以更加优质的服务和满腔的热情来促使物资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与供应商和投标人进行有效沟通和专业指导。因为在招标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投标人,他们的水平参差不齐,这就会给物资采购体系的推广和执行带来很大的难度,所以作为采购人的管理者,需要以饱满的热情和专业的服务去与投标供应商进行专业性的业务指导,而且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加强与他们的沟通与互动,让他们对采购人的物资采购流程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了解,还可以印制一些物资采购系统的手册,以便于他们随着的学习和掌握,对于一些重要的招标采购程序还需要进行及时的提醒,达到物资采购过程的和谐性。其次,要对招标的过程进行严格的管理,虽然需要保持与供应商及投标人的和谐关系,但对于一些投标流程及需要遵循的原则是绝对不能让步的,这就需要对供应商和潜在的投标人进行严格的管理,如果他们没有在物资采购系统上进行提前注册,那么就要坚决的取消他们的投标权,这样才能够使物资采购系统得到严格执行,达到物资采购工作的有效性。最后,还要加大宣传力度,让供应商与采购人达成一致,做到物资采购过程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在传统的采购人物资采购管理理念的束缚下,很多管理者根本不相信线上投标的可靠性,他们觉得互联网会泄露他们的商业机密,对“互联网+”物资采购工作不支持,更缺乏参与度和积极性,这就需要在宣传工作中加大力度,让人们对物资采购工作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进行了解,以消除他们析戒备心和满心的疑虑,为物资采购体系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3.加强对物资采购工作的监督力度。物资采购系统是一个非常完善的采购体系,它不仅具有安全性和可靠性,而且还能够为采购人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在“互联网+”形势下所建立的物资采购系统还能够充分利用网络的便利性和快捷性,实现信息的快速捕捉,达到物资采购工作的环节相扣。但加大对物资采购工作的监督工作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只有在严格的监督之下,才能够避免一些不法分子的暗箱操作和一些人为因素的干扰,才能够让物资采购工作更加的公平、公正、客观和透明,使“互联网+”物资采购工作更具有便捷性和高效性。其次,要对招标的过程进行严格的管理,虽然需要保持与供应商及投标人的和谐关系,但对于一些投标流程及需要遵循的原则是绝对不能让步的,这就需要对供应商和潜在的投标人进行严格的管理。最后,还要加大宣传力度,让供应商与采购人达成一致,做到物资采购过程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在传统的采购人物资采购管理理念的束缚下,很多管理者根本不相信线上投标的可靠性,他们觉得互联网会泄露他们的商业机密,对“互联网+”物资采购工作不支持,更缺乏参与度和积极性,这就需要在宣传工作中加大力度,让人们对物资采购工作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进行了解,以消除他们析戒备心和满心的疑虑,为物资采购体系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4.充分利用网络优势,提高工作效率。当今的时代是信息化、网络化的时代,而物资采购工作方式,也需要充分利用网络优势,把整个采购的过程变得更加的简单化和规范化,不仅提高物资采购过程的安全性和高效性,而且还能够对整个采购环节做到有效管理、全程管控,在信息集中、资源共享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实现采购人效益的最大化。

总而言之,科学有效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不但可以为采购人节约大量的成本,而且在互联网的优势下,促使整个物资采购的过程更加的方便和快捷,保证物资的质量,提高工作的效率,实现物资采购工作的最佳状态,杜绝一切不良现象的出现,达到采购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防疫物资采购方案

第四条原则上学校各部门所需的各种大批量低值易耗类防疫物资以及防疫所需仪器设备由学院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组统一协调负责采购,零星低值易耗品由各部门负责。

第五条后勤保障组将根据财政部疫情防控期间相关采购便利化通知要求,全力简化防疫物资的采购程序,确保防疫物资或服务尽快到达指定位置。后勤保障组要做好相关疫情防控采购项目资料的管理,留存备查。

第六条学校后勤保障组具体落实物资采购与管理,学校总务处开辟“绿色通道”保障经费。

第七条根据国家防控总体要求,尽量避免人员接触传染,疫情期间相关防疫物资的'采购因防疫物资稀缺,为保障抗击疫情需要,可以直接采购,待疫情稳定后补签合同,并要求供应商开具发票。对于确属紧缺并急需的物资,供货方确实不能提供采购合同和发票的,经书面说明情况并经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销。

应急物资采购方案

x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xx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的委托,对食堂对外经营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xx。

食堂对外经营承包项目。

承包单位投入。

每个校区食堂分为基本大众保障性伙食、风味经营性餐厅两大部分分开选择承包单位进行经营,具体划分如下:

包组。

食堂名称。

经营楼层。

经营范围。

承包单位数量。

备注:

1.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投标人参与投标包号数量不受限制,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包组。若投标人同时为2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包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包二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本项目的评审流程按包组一、包组二的先后顺序进行。

根据《xx省高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资格准入试行办法》(粤教后勤〔20xx〕15号)的通知精神和招标采购有关规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应符合或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企业的.各种证照,能提供经营饮食行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且企业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单位应具备从事3年(含3年)以上的餐饮经营资质及具有承包企事业单位3000人以上规模的经验。(以营业执照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应当在20xx年7月16日8时30分起至20xx年7月22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有关证件到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xx市xx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2)、《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备注:

1)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投标人的报名。

2)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20xx年7月24日10时00分(注: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xx市xx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xx年7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xx市xx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采购物资退货管理方案

为加强采购物资管理,降低储备资金占用额,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某矿司[xx]152号文《某矿务集团物资集中供应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退货物资范围。

1、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物资,因使用单位提报需用计划不周等需方原因,造成无法在本单位使用的采购物资,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集团公司内部能够调剂使用的物资;

(2)社会某场能够通用并落实到买受人的物资;

(3)经与供货厂方协商可以退回原生产厂的物资。

2、因产品质量、交货期等供方原因造成无法在原使用单位使用的采购物资。

二、退货程序。

退货单位须经其供应部门及经营负责人签字后向物资采购部门提交退货申请,物资采购部门落实后,符合退货条件的按照规定的物资验收入库程序办理退货。退货单位应保证所退物资相应的附件、质量标识、证件及实物的完整。

三、退货物资价格计算。

1、因退货单位计划原因要求退货并且退货物资可以内部调剂使用的`,自到货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物资采购部门与退货单位按照采购价的80%退货结算,每延期一个月再按降低10个百分点结算,超过六个月不予退货。

2、内部不能调剂需要通过某场销售或与供货方协商可以退货的,自到货之日起,三个月内其退货结算价格按照某场实际销售价或与供货厂方协商退货价的80%计算,每延期一个月再按降低10个百分点结算,超过六个月不予退货。

3、因物资产品质量或交货期原因造成退货的,按照物资采购部门与领用单位结算的金额退款,物资采购部门与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处理。

4、退货结算价与原采购价格或协商退货价的差额部分冲减物资采购部门管理经费。

四、其他。

2、原有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3、此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布了固定资产和大宗物品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业发展银行采购行为,加强采购支出与管理,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级机构为履行管理职能或开展业务需要,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式获取商品或者接受劳务的行为。

第三条农业发展银行集中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和省级分行分别设立采购委员会和采购办公室。

采购委员会由行长、财会、监察、稽核和物品管理使用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是采购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审查批准辖内采购管理办法、审定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计划,并对集中采购工作进行管理、监督与指导。

采购办公室设在财会部门,采购办公室由采购委员会组成部门的人员组成,是采购委员会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日常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采购计划,收集、统计、发布采购信息,对集中采购进行发标、评标、定标、组织履约验收和货款的结算等工作。

第五条农业发展银行采购采取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形式。由总行或省级分行采购办公室统一组织采购并与供应商直接结算的为集中采购;由采购办公室委托使用单位采购并由使用单位与供应商直接结算的为分散采购。

第六条纳入农业发展银行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包括:

(一)汽车、锅炉、电梯、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复印机、传真机、空调、办公家具等物品。

(二)重要的安全防卫设施和安全监控系统。

(三)总行采购办公室认为其他需要纳入集中采购的项目。

第七条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涉及全系统或部分省统一购置的项目,由总行采购办公室组织采购。

除总行采购办公室组织采购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由省级分行采购办公室组织采购。

第八条基本建设项目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纳入集中采购范围。

第九条农业发展银行集中采购方式以招标采购为主,邀请采购、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等其他方式为辅。

第十条农业发展银行集中采购除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外,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集中采购项目属于高新技术并且复杂、无法提出详细规格的,可以采用技术标和价格标分离的两阶段招标方式采购。

第十一条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单项或批量采购项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总行采购委员会批准,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一)通过公开招标而无合格标的;。

(二)需要专门技术制造的;。

(三)采用招投标程序的费用与采购价值不成比例的。

第十二条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单项或批量采购项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总行采购委员会批准,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一)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或供应商拥有专有权,且无其他合适替代标的;。

(二)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四)预先申明需对原有采购进行后续扩充的;。

(五)总行采购委员会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形的。

第十三条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单项或批量采购项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总行采购委员会批准,可以采用竞争谈判采购方式: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

(二)出现了不可预见的急需采购,而无法按招标方式得到的;。

(三)投标文件的准备需较长时间才能完成的;。

(四)供应商准备文件需要高额费用的;。

(五)对高新技术含量有特别要求的;。

(六)总行采购委员会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形的。

第十四条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单项或批量采购的现货,属于标准规格且价格弹性不大的,经采购委员会批准可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询价采购必须对比3家以上供应商的价格择优选定。

第十五条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除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外,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必须经总行采购委员会审批。

第十六条集中采购项目要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拟定集中采购项目及项目预算。

(三)签定和履行采购合同。

(四)项目验收和价款结算。

第十七条农业发展银行各级行在编制年度财务计划时逐级申报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办公室根据下级行上报计划拟定集中采购项目及预算。

第十八条农业发展银行总行或省级分行采购办公室统一组织采购的,采购办公室为招标单位;由采购办公室委托其他单位组织采购的,受托单位为招标单位。

第十九条实行招标采购方式的项目,招标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规定,参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编制标书,刊登公告,接收投标,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与中标单位签定采购合同。

第二十条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集中采购项目,应遵循下列程序:

(一)确定采购谈判小组成员(以下称谈判人),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定标标准等事项。

(二)谈判人拟定合同条款,提出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三)在谈判活动中,谈判人应当分别与单一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四)谈判结束后,谈判人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谈判人据此确定中标人并报采购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实行询价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确定询价小组成员(以下称询价人)、价格构成(是否包括运费、保险费等)、定标标准等事项。

(二)询价人提出报价供应商名单,并附选择理由报采购委员会决定。

(三)询价活动必须公平进行,询价人应当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询价人确定的中标人应是既符合采购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四)询价人应将确定的中标人及理由报采购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集中采购项目在确定中标人后均应签定采购合同。

第二十三条集中采购的项目,由总行或省级分行采购办公室与供应商直接结算,并将采购的实物及时提供给使用单位,使用单位收到实物后凭采购办公室出具调拨单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十四条分散采购的项目,由采购单位与供应商直接结算。

第二十五条采购办公室应当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根据合同履行情况结算货款。未经采购办公室批准,单位自行采购的,一经发现,视违反财经纪律论处。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六条对投标单位不如实填写投标书,或者有隐瞒企业资格情况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单位应责令其退出投标,并且在一年内不得在本行系统参加投标。

第二十七条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相互勾结,排挤竞争对手公平竞争的,其中标无效,由采购委员会对招标单位进行处理,并向国家有关部门举报投标单位,建议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第二十八条有关人员向投标单位泄露标底的,招标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对规定应当采取集中采购而不执行本办法或通过化整为零自行采购的,要按照违反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办公物资采购策划方案

加强物资采购管理,是深化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是降低企业支出、提高经济效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下面是有办公物资采购。

欢迎参阅。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使中心物资采购制度化,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中心所有物资的采购均依本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一、物资采购员由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各使用部门应根据现有物资的供应能力和工作任务,提出物资购置计划,采购计划经主任审批后由指定的人员实施采购。

二、物资采购一般应由两人组成采购小组,采购小组由采购员和使用部门负责人组成,使用部门负责人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三、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真正采购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四、使用部门在采购前应对所需物资提出详细技术要求。物资到货后,应按照技术要求及有关规定验收。验收后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处理质量和其他有关问题,避免经济上不应有的损失。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一定经济责任。

五、物资采购后须先进入中心库房,物资的验收、保管及使用发放严格按《物业管理中心仓库管理制度》和《库房管理员。

岗位职责。

》有关规定执行。

六、固定资产报废应按照规定的年限执行,库房管理员根据相关规定确认固定资产的报废。报废后的固定资产由中心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违反本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未给中心造成损失的,限期整改;造成损失的,报中心办公会议作出纪律处分。

一、通则。

(一)适用范围。

项目部生产性材料、固定资产、高值周转材等;对外分包的包工包料类材料。

采购不适合本办法。

(二)材料种类。

1、从采购环节分工及执行主体来说分为如下三类。

(1)种类和定义。

种类。

定义。

公司采购。

公司确定供应商,公司签订。

合同。

公司采购公司付款。

公司选定。

公司确定供应商,公司签订合同,项目采购,项目付款。

项目采购。

项目确定供应商,项目签订合同(公司参与合同会签),项目采购,项目付款。

(2)材料分类流程。

a、在每一项目开工前由公司采购部门起草《项目材料分类清单》,成本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综合部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确定,清单以外材料视同项目采购。

b、生效后的《项目材料分类清单》由综合部门颁布,并抄送成本管理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及相关项目部。

2、从材料的采招周期来说,分以下两类。

种类。

定义。

年度材料。

项目材料。

围绕项目施工所使用的物料,其供应商以项目的起止为合作周期。

(三)以下所说材料采购须遵循原则。

1、因客观原因,对采购单价在1万元以上而不能订立合同的材料采购,按“零星采购”流程办理审批,并严格履行比价(综合对比)手续。

2、每宗采购,必须按规范填写《申购单》,严禁先采购后补申购,或申购未经审批直接采购等现象,由公司财务部门或各项目成本会计把关监督每宗申购都有对应的申购单。

3、项目采购部门需及时更新并查看各项材料的已入库数量,根据入库量与合同总量的对比,正确选择审批流程,同时对超合同金额的采购及时重新签署合同或补充协议,避免合同外申购,对采购额超出合同额1万元以上(含一万元),或供货量、价款须超出合同暂定总价的1%的,超出部分必须签订补充协议,否则,相关材料款不得准予结算或报销。

4、对需现购的材料如其借资额在申购的审批范围内,采购部门可凭经审批的《申购单》直接办理借资。

(四)附则。

1、本办法由公司综合部门负责解释,经公司总经理签字生效。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公司采购类材料采购流程。

(一)职责分工。

1、公司采购部门。

负责汇集局部《公司采购类》的计划、申购提起、采购实施、结合库存量审核数量合理性,台账建立等工作。

2、工程管理部门。

负责审核项目提交的月度材料计划及“公司采购类”《材料(设备)申购单》(以下简称《申购单》)的必要性与合理性,项目工程师负责组织材料进场的验收工作。

3、成本管理部门。

负责“公司采购类”材料的计划、《申购单》的审定工作。主要审核计划及申购是否超出目标成本等。

4、综合部门。

根据需要选择性参与或检查材料的申购及进场验收工作流程,负责收集相关部门对于制度流程的修改意见,并对相关工作流程进行修订。

5、项目部。

编制《月份材料需用计划表》,并如期提交,同时,负责材料进场验收工作。

6、验收小组。

验收小组是材料验收工作的执行机构。小组成员至少包括:项目工程师、项目采购部门、项目仓库等,公司采购部门、工程管理部门等根据材料情况参与工程材料的入场验收。

(二)计划的填报。

1、计划周期为30天(月),从当月的26日——次月的25日有效,只针对年度材料编制,项目材料直接填报申购即可。

2、需用计划的填报及审批。

(1)编制计划:由项目部生产部门主导编制,注明物料名称、具体规格、技术参数要求、具体到位时间、当月分批使用量及使用部位等,公司采购部门补充单价、总价、下单时间等。

(2)审批流程。

审批环节。

审批内容。

仓库、预算部门、

生产经理、项目经理。

审核计划材料的必要性、数量的合理性及是否符合工程进度要求。

工程管理部门。

审核计划材料的必要性、数量的合理性及是否符合工程进度要求。

公司采购部门。

审核价格的合理性。

成本管理部门。

审核价格的合理性及是否超出项目的目标成本。

3、采购计划的编制。

公司采购部门根据各项目提交的需用计划汇编《月度采购计划》,经公司采购部门确认后按材料种类分配采购任务。

(三)材料申购。

1、对年度材料。

《申购单》由公司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发起,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订购。

2、对项目材料和未报计划的年度材料。

《申购单》由项目部生产部根据《物料采购前置表》提前发起,经建筑项目部预算部门、仓库、生产经理、项目经理审核后,送公司采购部门、成本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申购单》由公司采购部门归档,对固定资产和高值周转材还需抄送公司财务部门、工程管理部门。

4、公司采购材料进场验收。

(1)材料进场前知会。

由公司采购部门根据供应商到货时间提前一天通知项目工程部门,由其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小组由项目工程部门、项目采购部门、监理单位及项目经理指定的相关人员共同组成。公司采购部门、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工程需要参与或监督材料验收过程。

(2)验收。

验收小组随机抽取进场材料(设备)进行验收(如有材料样板的材料进场验收,除按照以下内容执行外,还须按材料样板封存验收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对板验收),材料验收主要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a、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品牌是否符合合同及《申购单》的要求。

b、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色泽、材质(指材料)、外观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c、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尺寸、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d、检查进场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出厂标准或有关国家行业标准以及合同要求达到的标准。

e、检查进场材料(设备)合同要求的配件及辅材等是否齐全、正确。

f、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产品保护措施是否到位。

(3)材料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成员共同在《送货单》和《入库单》签字确认,项目采购部门办理已验收材料的入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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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后勤服务中心大宗物资采购工作的规范化管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及维护学院利益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大宗物资采购”是指后勤服务中心各部门维持工作正常运转所需购买的各种物资。主要范围:

一、固定资产;

二、各类水、电、暖维修所需的大宗物资材料;

三、校园环境卫生清洁、绿化所需大宗用品;

四、经营所需的米、面、油、饮料酒水、鲜猪肉等原材料、商品。

第三条 成立后勤服务中心大宗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 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院纪委1人

后勤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

后勤服务中心财务

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第四条 大宗物资采购制度的实施,由后勤服务中心大宗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组织。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好进货关、质量关、价格关,不进“三无”产品,不进质次产品,不进价高产品,发现质量问题必须退货,造成一切损失由采购人员个人负责。入库手续完备,方可持正式票据报销。

第五条 大宗物资采购方式

一、严格执行大宗物资采购程序。少量物资:三人小组可以采购。批量物资必须报后勤服务中心研究决定,采购工作应做到货比三家,论质论价。

二、为使大宗物资采购程序化,符合中心等有关规定,各部门负责人必须把需采购物品(包括各项指标)报大宗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由大宗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采购项目,然后执行采购任务。

第六条 物资采购程序

一、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采购程序:首先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中心财务部同意经中心主任批准后,由中心办公室安排采购。采购后的物资必须入库,经仓库保管员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报销签字时,须同时具备正式发票、入库单,两单一致。中心办公室主任应进行审核按程序报账。

二、外购的各种物资价值在1万元以上和单件价值低但批量大的大宗物品采购价在1万元以上的要实行招标采购。招标会由招标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

三、招标注意事项:

1、招标整个过程必须在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

2、采购项目的.招标,原则上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单一来源货物例外)

3、评标小组人数为单数组成,具体使用和采购部门的评委不得超过总评委的三分之一。

4、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由每位评委打分,排定名次,中心办公会确定中标单位。

5、在未确定中标单位之前,所有参与该工作的人员不得对外透漏任何与评标有关的事宜。

6、招标组织。凡后勤服务中心的招标工作由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牵头,具体部门负责组织,直到验收完成。

第七条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

1、各部门物资采购必须在批准范围内开支,超预算开支须先落实经费来源,否则不予采购。

2、市场考察工作由后勤服务中心大宗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成员与使用部门工作人员参与。在市场考察的基础上由使用部门提出采购物资品名、数量、规格、型号、功能指标、技术参数、质量等内容要求。若内容不清,不得采购。需签订采购供货合同的,由后勤服务中心代表学院签定。

3、采购人员要加强物资单据、凭证、印章、印鉴的鉴定;搞好商品信息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准确及时了解物资的市场行情,随时向中心领导提供采购信息。

4、采购人员应建立工作日志,记载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物资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要广开供货渠道,多了解市场,掌握物资的市场规律,不断调整供应商,优胜劣汰,为领导决策多提建议和有参考的信息。

5、为保证物资供应及时和质量,大宗物资需确定三家相对稳定的供应商。在采购或招标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信誉不好、物品质量不稳或故意隐瞒物资价格等,将随时取消其资格,不准再参加类似投标。取消一家补充一家,不断调整,不断优化。

6、采购活动应遵守学院的有关规定,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佣金、回扣,严禁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如发生回扣等问题,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范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

7、计划购买的物资到位后,由采购领导小组及使用部门专人验收。验收人员应及时填制验收单据,认真检查采购物资的质量、规格是否合格,数量是否准确等。最后以书面形式向中心提供反馈意见,中心办公室备案。并在下一次招标议标前,向中心提供上一次招标采购的物资使用情况,供下一次采购招标参考。

8、物资验收完毕后,采购人员须按时履行报销手续,手续齐全,到财务部报账。无采购单或采购单上没有的物资将不予报销。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物资采购不适用本办法。

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救灾抢险紧急情况,需紧急采购的;

二、经学院认定的其它特殊情况 。

附 则

本办法从2oo9年9月1日起实行。

应急物资采购方案

今年天气呈多发势态,汛期局地出现暴雨、冰雹、洪水的可能性较大。我局对全县的防汛抗旱抢险应急物资逐一进行了检查和清点,经查防汛抗旱抢险应急物资数量存在一定短缺,需要及时补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险情,根本无法满足防汛抗旱抢险的需要。根据《省财政厅省应急厅关于下达20xx年第一批省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xx〕38号)文件要求,我局研究下达15万元资金用于采购防汛抗旱抢险应急物资进行补充储备,保证随用随调,确保20xx年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

本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理由为: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xx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35号)文件要求。

(一)货物和服务类。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50万元。

各单位采购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自行采购,本项目由采购方大方县应急管理局在大方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并发送询价采购邀请函。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上级专项资金,文件名称为《省财政厅省应急厅关于下达20xx年第一批省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xx〕38号)。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明;。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未联合体投标的承诺函)。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上传或复印件扫描上传均可】。

(一)采购项目质量标准:严格按照附件采购物资明细表内物资装备名称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进行采购。

(二)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完成采购、配送、安装及验收。

(一)信息发布:招标公告由招标组织机构在大方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大方县应急管理局采购领导小组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报名企业为3家(含3家)以上。投标企业将相关资料及采购物资报价表打包密封报送大方县应急管理局救灾减灾物资保障股。

(三)投标方式:邮寄或送达。

(四)投标地点:大方县应急管理局,大方县奢香大道南段。

(五)投标截止时间:20xx年10月29日。

(六)开标时间:20xx年10月29日。

(七)开标地点:大方县应急管理局,大方县奢香大道南段。

(一)开标时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同时要做好法人资格审核。

(二)资格审核合格的供应商由大方县应急管理局采购领导小组进行符合性鉴定,通过符合性鉴定的供应商,进入商务评标阶段。

(三)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大方县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四)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五)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根据参与竞标单位提供的报价、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开标结束后,县应急管理局在大方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项目单位根据招标项目要求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项目供货结束,经验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后,付合同总价的95%,余款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一)发布政府采购公告时间:20xx年10月22日至20xx年10月28日在大方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验证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和资格审查。

(三)询价文件澄清修改及答疑时间:询价时间15日前。

(四)询价时间:自询价邀请函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

(六)签订供货合同时间:询价结束公布后,在大方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购方将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中标价即为合同价。

(七)供货时间:按合同约定。

(一)采购人:大方县应急管理局。

(二)联系人:沈成雄电话:

集中采购方案

为加强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集中采购行为,严格采购过程控制和监管,发挥规模采购效应,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集中采购方案,以下是小编分享给大家的关于集中采购方案,欢迎参考阅。

1.行业背景。

近年来,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全面实施,给电力企业带来新的严峻考验。伴随电力企业集团物资管控力度的逐步加大,各集团搭建自主电子商务平台对下属电力企业物资采购进行统一管控,已成为各集团物资管理信息化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电力集团下属单位众多,且区域分散,日常物资采购通过传统的物资采购模式难以实现集团的统一管控。为了进一步发挥集团集中采购的有效作用,将各下属单位在物资采购中数量多、品种杂、跨度大的物资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由下属单位统一报送集团进行集中采购。这种方式能够及时、准确地制定集团采购计划,实现按需采购。同时方便集团进行物资采购价格的有效分析,进一步优化集中采购物资的谈判定价工作;同时能够有效对集中采购物资供应商进行科学、及时、准备的评估,最终从而使集团集中采购的优势有效发挥,达到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作业整体效率的作用。并实现集团对下属单位物资采购的有效跟踪,建立有效的跟踪监督机制;为集团领导者进行采购决策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电力企业的这种集中采购模式逐渐被各电力集团所应用,并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

2.方案概述。

晨砻集团级集中采购整体解决方案从帮助电力企业集团优化物资采购流程出发,将集团物资采购中数量多、品种杂、跨度大的物资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下属单位统一报送集团进行集中采购。这种方式能够及时、准确地制定集团采购计划,实现按需采购。同时方便集团进行物资采购价格的有效分析,进一步优化集中采购物资的谈判定价工作;同时能够有效对集中采购物资供应商进行科学、及时、准备的评估,最终从而使集团集中采购的优势有效发挥,达到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作业整体效率的作用。并实现集团对下属单位物资采购的有效跟踪,建立有效的跟踪监督机制;为集团领导者进行采购决策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

2.1.方案适用范围:

大中型电力企业(集团)。

2.2.方案需求对象:

晨砻集团级物资采购整体解决方案的市场需求对象主要针对向上游拓展的各类物资制造商,向下游拓展的各类大小发电厂和衔接上下游产业链的物流服务提供商。

3.方案特点。

在电力行业电子商务解决方案领域,晨砻信息是全国最佳的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晨砻信息在20xx年便开始帮助电力企业实现物资采购管理,并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得到了广大电力企业用户的一致认可及高度评价。与此同时,尤其值得重点提出的是晨砻信息多年来为众多电力企业用户提供的不仅仅是一套电子采购系统,更是一套具有高附加值的电子采购咨询服务。晨砻公司多年一直坚持以满足客户精细化管理需求为己任,为客户提供高效的标准化实施服务。

3.2.集团级电子商务平台开发经营丰富,自主研发能力强:

晨砻科技依托强大的技术及电子商务服务团队,已经成功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协鑫(控股)集团、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电力企业集团定制化开发了统一的电子商务交易系统,从技术实力、实施经验等各方面均领先于竞争对手。

晨砻公司依靠多年来从事电力行业的背景、先进的技术能力、优质的服务以及专业化的实施经验,有绝对的实力出色的完成为大型企业/集团建立电子采购平台项目。

3.3.成功客户市场占有率居同行业第一位:

晨砻科技运营的晨砻采购网以专业的采购理念吸引了大量的会员,截止到目前,晨砻科技先后为全国80余家电力企业(集团)提供了电子采购解决方案,同时依托电力企业的成熟运营经验,为汽车、化工、船泊制造、医药、机械制造等多个领域提供了电子采购平台搭建及租用服务,平台累计交易额已突破88.7亿元人民币,平台拥有行业优质供应商7000余家,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在信息时代,电子商务为传统企业提供了一个全新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机会,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竞争环境,企业只有不断的推进管理创新,才能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在发展中求得生存。晨砻科技以满足企业用户精细化采购管理需求为目标,帮助客户实现一站式采购,成为采购管理领域的领跑者。

4.核心应用。

晨砻集中采购整体解决方案架构灵活、面向集中采购的多种典型管控模式均能提供对应的流程和策略支撑。

4.2.促进企业采购物资的标准化工作。

在集团范围内建立集中采购物资的标准目录。针对集团企业存在多erp、多编码体系的问题,可提供行之有效的标准化解决方案。

4.3.建立高效的采购需求管理流程。

针对生产采购和非生产采购各自的特点,可提供自动化或人工辅助的采购需求汇总机制,发挥采购的规模效应/杠杆作用,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作业处理效率。

4.4.强化物资采购的集中管理控制。

支持企业定价权、采购权做必要的分离以及设专门部门负责采购。

合同。

授权管理、供应商选择、价格确定等。

除集中招标外,还提供多种竞争性谈判流程,并且能够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灵活配置适于企业的各种不同业务类型的采购业务流程和审批工作流,支持企业采购业务流程的变化。

4.6.建立全集团的价格监控体系。

对价格的变动采取事前审批、事后监管的方法,建立实时、动态地监管采购价格执行情况,帮您有效地控制集中采购。

4.7.采购执行跟踪及监控。

面对集团下属的众多成员单位,建立执行跟踪方法,监控分子单位采购执行的实际数据,确保集团采购结果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

4.8.加强供应商管理。

可以针对全集团供应商采集历史交易记录,建立实用、先进的模型,对供应商从质量、价格、交期、服务、可持续的改进等多个方面进行科学的评估。轻松、科学、实时、准确地进行供应商评估,为您选择更好的供应商合作伙伴提供可信的决策信息。

4.9.优化业务流程。

规范、协同、优化企业集中采购业务处理流程,提高采购工作效率。

5.典型客户。

华能国际电子商务平台案例介绍。

(一)平台搭建的管理思路。

作为大型的发电集团的华能,包括数十家电厂,每年的物资采购规模巨大,但是,作为集团企业却很难将整个集团的规模优势充分发挥出来,集团内各电厂间也很难进行有效的物资调剂和协同储备。华能通过在整个集团范围内建设的电子商务平台,一方面,各电厂利用平台可以通过电子商务的方式(电子招标、电子询价)以更开放的方式进行物资采购以降低采购成本,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电厂间的有关库存积压、备件储备等信息的协作;而集团总部,作为平台的最高管理者,则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对整个集团的采购资源进行统一监控和管理。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依托晨砻科技强大的技术支持团队,搭建居于国际一流技术的电子商务平台。该平台建设的指导思想本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提升信息化水平,在华能国际企业文化的统领下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推进物资采购工作的管理创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应用,优化供应链管理,提高企业市场反应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业务应用及相应的平台功能。

晨砻科技采取被多家世界500强企业成功应用的先进技术,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开发了华能国际电子商务平台系统,该系统基于oracle-exchange系统进行建设,在实施中结合华能国际商务采购特点进行全面客户化,融入大量创新因素。平台建设具有全面商务管理功能的公司级动态信息交互平台,实现招评标、各类采购、物资管理、合同管理、资产管理、供应商管理等多项功能,完善电子商务管理制度,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打造具有华能特色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建设华能商务工作统一对外的专业电子门户。

针对华能国际物资管理的总体规划,从集团管理层面看,平台建设分两个平台,内部的集中管控型平台和外部的分散监控型平台,同时两个平台完全集成、业务互动:

1、内部的集中管控型平台(核心采购系统):

针对与集团日常管理关系紧密的电厂,集中部署物资管理系统,进而实现集团内物资的物流(库存、仓库出入库)、信息流(合同、计划和单据)和资金流(付款)的分层次的集中管理、分散执行的模式,提高整个集团物流资源的有效管理。

2、外部的分散监控型平台(电子商务平台):

针对与集团管理关系松散的电厂,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构建集团统一面对供应商的门户,整合集团招投标采购业务,提高集团整体采购议价能力,降低集团整体采购成本;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集团可以监控各个电厂的招投标业务,实现招投标业务透明化,规范采购业务流程;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可以在集团内实现设备类、备品备件类物资的库存共享,进而在集团内实施电厂间物资调拨和利库管理,从而有效降低集团的库存储备和资金占用。

(三)电子商务平台应用效果。

1、获科技管理创新成果一等奖:

华能国际电子商务平台于20xx年通过正式验收;20xx年3月顺利通过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信息安全研究所组织的安全测评,符合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标准;20xx年7月在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的全国电力行业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评审中获得一等奖。

2、集团应用效果。

截止到20xx年12月,华能国际下属44家电厂以及8家分公司依托该平台进行网上采购,集团20xx年全年共实现网上招投标169笔,其中基建类101个,生产类68个。招标金额达1.67亿元(理论上平台采购物资实际决标值比选择最高价中标,可节约成本58%以上)平台已完成注册供应商5000余家,系统20xx年度登陆总量突破30万人次,日访问量近800用户。

3、下属电厂应用效果。

截止到20xx年12月,华能国际下属44家电厂以及8家分公司依托该平台进行网上采购,仅20xx年一年,下属各电厂通过平台完成采购总额达8.8亿元,平台共采购物资9803项,采购金额普遍低于概预算或计划估价。

4、供应商资源通过平台得到有效整合:

一方面在平台科学管理下,供应商动态维护注册信息,积极参加平台业务;另一方面采购方通过平台可随时了解到公司范围内的供应商资源,查询该供应商所有业务和评价情况,根据需要择优选择供应商开展业务。借助平台强大的供应商服务功能,实现资源优化整合。

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转化为供应链之间的竞争。利用电子商务技术实施供应链管理,有效推动合作企业间业务流程融合和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提高双方的市场反应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最终打造一条具有华能特色的供应链体系最终实现与合作供应商的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5.1.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案例介绍。

(一)平台搭建的管理思路。

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是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物资管理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基于互联网与公司物资管控平台进行数据同步,实现整个供应链中的采购交易的信息化、规范化,公司及下属电厂所有采购交易订单通过统一电子商务平台和供应商进行交易互动,实现国网能源采购交易业务流程集中管控。

加强物资集约化管理,按照国网能源公司统一部署,优化电厂组织体系和机构,推行物资统一管理;加强物资管理基础建设,推进物资标准化工作,深化招标采购管理,强化物资应急体系建设。

(一)业务应用及相应的平台功能。

构建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所属电厂的物资、招投标管理平台,建立电厂评标专家库及供应商信息库。实施大物资战略,在统一规范的前提下,建立信息采集、统计、分析、查询和监督的应用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电力物资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力求物资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整合现有资源,实现大宗电力物资的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结算,逐步实现资金结算的电子商务化,建成物资采购的动态管理与监测分析系统,以便有效控制和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效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校物资设备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运行规程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列入本办法采购范围的物资设备的采购活动,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注重效益及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采购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集中采购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成立物资设备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纪委、监察审计处、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小组的职责是:

(一)审定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的政策、法规及。

规章制度。

(二)审定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和年度总结;。

(三)审定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的采购方式;。

(四)审定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合同;。

(五)负责重大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

(六)对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对纠纷进行调处。

第五条设立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技术专家库,由校内外有关方面专家组成。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部分专家,参与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项目的论证,参加采购项目的评标和表决。

第六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作为学校物资设备采购的职能部门对全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进行组织和日常管理,其中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学校物资设备采购的政策、法规和各项制度;。

(二)会同财务、科技、教务等部门制订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并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负责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标书、合同及相关文件的制作;。

(五)代表学校与供货方签订物资设备采购合同;。

(七)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采购物资设备进行验收,督促供货方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务;。

(八)完成学校及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根据不同的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学校组成7-9人的临时采购工作组,人员由用户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有关方面的技术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及监察审计处、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提出采购的建议方案;。

(二)对拟确定的供货商进行资信、技术和产品等方面的调查;。

(三)审定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标书及相关文件;。

(四)对采购项目进行评标和表决,确定一般项目的中标单位或个人,提出重大采购项目的中标建议。

第八条凡单价10万元(含10万元)或一次批量购买价值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物资设备,采取集中采购形式。对于国家强制实行国际招标的机电产品,依照国家有关招标法规及程序执行。

第九条单价在10万元--20万元(或批量10万元--20万元)的物资设备,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集中采购。采购小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及物资设备购置单位有关人员,校内其他单位物资设备专家组成;单价在20--40万元(含批量20万元--40万元)的物资设备,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集中采购。采购小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监察审计处、财务处等单位负责人,物资设备购置单位有关人员,校内其他单位物资设备专家组成;单价在40万元(含批量40万元)以上的物资设备,由主管校长组织集中采购,采购小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监察审计处、财务处等单位负责人,物资设备购置单位有关人员,校内其他单位物资设备专家组成。

第十条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采购,是指招标单位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

(二)邀请招标采购,是指招标单位以投标。

邀请书。

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对于某些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供应商采购的物资设备,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采购。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物资设备,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供应商投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询价采购,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采用询价采购。

(五)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配套项目或设备的。

第十一条已经列入学校集中采购范围的物资设备,原则上应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单个项目的采购方式由物资设备采购部门提出建议,并报学校采购领导小组确定。

第十二条付款方式。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明确付款方式,以切实维护学校的利益。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付款方式由学校财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未经学校财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集中采购合同中擅自采取其他付款方式。

第十三条公开招标的程序。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中,属于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参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的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邀请招标的程序。

(一)编制招标文件:1.招标项目清单的填报;2.招标工作的准备;3.招标文件的起草;4.市场调研和标底的确定。

(二)制定招标文件的内容:

1、仪器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规范、服务条款等;。

2、招标邀请,既向能够提供招标产品的生产或经销单位(下称投标人)发出邀请;。

4、投标书的书写规范,包括投标人的投标方案备选方案、价格、降价声明、价格折扣等;。

5、违约处罚条款。

(三)发标。

标书制作完成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向邀请投标人寄发。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密封并在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之前将投标书送达指定地点。

(四)开标。

开标时,应召集采购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及投标人代表举行开标会议,公布评标、定标原则和办法,当场开标,公开唱标,并作好记录。

(五)评标。

采购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内容,按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书进行评审;评审分商务(投标人资质、信誉、服务条款)、技术、价格等三大部分;商务、技术均满足标书要求时,投标价格最低者中标;如投标人较多,可采取先初评,确定3个投标人,再进行复评的方式,依据价格、品牌、服务等因素综合评价,最终确定中标人;投标书中有不符合招标文件条款的为废标。

评标以评分、无记名投票等方式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开标、评标、定标的过程应作好记录,形成纪要,由评标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后存档备查。同时向监察审计处和财务处等有关单位送交纪要复印件。

(六)签订中标及采购合同:评标结果产生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

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要求与中标人订立书面采购合同。

第十五条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程序。

(三)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采购工作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代表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询价采购方式的程序。

(三)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工作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代表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十七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他采购方式的程序。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拟订采购项目的有关采购事宜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具体承办。

第六章监督与管理。

第十八条监察审计处、财务处等部门对招标工作全程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有关政府招标的法规及学校招标规定执行的情况;招标方式、标准和招标程序执行情况;招标合同的履行情况。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得到落实。

第十九条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或者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投标的,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

第二十条与招标工作有关的人员接受投标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不回避的、干涉招标工作的、暗示中标人的、泄露招标工作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与投标人串通的,应及时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工作人员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工作人员或者评委会成员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第二十二条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一经发现,应责令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三条签订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力及承担的责任,签订合同的项目单位应派人负责经常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对不认真履约的应依法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办法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资产采购行为,加强资产管理和成本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公司有序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财政部(财金〔20xx〕209号)《关于加强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公司的采购实施单位,以合同方式或以确定的程序有偿获得,根据公司经营需求指定的集中采购范围以内的或者规定限额以上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

第四条公司设立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主要领导、计划财务、稽核法律、运营、承保、理赔、人事、行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公司集中采购政策和具体规定的制定。

(二)确定公司集中采购项目范围、方式和程序。

(三)审定公司集中采购项目预算和执行情况。

(四)负责公司集中采购重大项目的审批和实施。

(五)负责公司集中采购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公司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作为公司集中采购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集中采购工作的具体管理和采购项目的审核及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日常工作职能由公司办公室代行,其主要职责包括:

(二)会同公司财务、运行和相关部门制定公司集中采购项目范围、计划和预算,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负责公司集中采购项目申请的审核和重大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负责组织对集中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督促供应商按合同供给及提供售后服务。

(五)负责协议和定点供应商的审核确定及信息的补充和更新。

(六)完成公司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设立公司集中采购评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各部门推荐的专业管理人员(每部门至少二人)或外聘专家担任。实行评审委员成员库制,规定采购项目每次按采购项目要求和结构比例从成员库中随机选定人员为不少于三人以上的奇数,参与采购评审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二)参与集中采购项目供应商的评审和选定工作;。

(四)参与研究和处理集中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宜。

第七条较大金额(40万元以上)或特殊的集中采购项目,由公司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项目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的审核和实施。小组成员包括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员、公司相关部门管理和技术人员、公司集中采购评审委员及公司主管领导。

第八条公司集中采购项目的范围确定:

(一)货物类:办公营业用房、办公家具、电气设备、办公设备和交通运输设备、电子及网络设备、通讯设备、安防设备、大宗的印刷品、办公用品和消耗材料、广告和宣传用品等。

(二)工程类:办公营业用房的装修工程,计算机网络系统、应用软件开发等项目。

(三)服务类:专业咨询、工程设计、设备维修、应刷制作、财产和人身保险、系统培训和会议及有关社会服务等项目。

(四)公司集中采购领导小组认定需集中采购的其他项目。

第九条公司集中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或集中采购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

(二)邀请招标采购方式:是指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对于某些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供应商处采购的资产,可采用邀请招标的采购方式。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条件的资产采购,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

1、经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供应商投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询价采购方式: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采用询价的采购方式。

(五)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

2、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增购配套项目或设备的,且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第十一条已购置资产总价在**万元以下的(含单件资产和批量购置或一个项目整体购置需求的),公司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经使用单位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由本单位采购职能部门负责实施(已纳入公司协议采购或定点采购方式的集中采购项目除外)。使用单位不得将批量购置或一个项目整体购置的资产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集中采购。

第十二条拟购置资产总价在**万元以上的(含单件资产和批量购置或一个项目整体购置需求),均应采取集中采购形式。由项目使用或实施单位填写《公司集中采购项目申请表》(见附表),报公司集中采购办公室审批后实施。

(一)总价在10万元—20万元的采购项目,经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审核,报公司集中采购工作办公室和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由项目使用或实施单位的采购职能部门实施。

(二)总价在20万元—4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公司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及集中采购评审委员进行审核,报公司集中采购工作办公室和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责成项目使用或实施单位的采购职能部门实施。

(三)总价在4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由公司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及公司集中采购领导小组设立的项目工作小组进行审批,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责成项目使用或实施单位的采购职能部门实施,或由项目工作小组直接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公司稽核法律部门和各级财务部门对公司集中采购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有关集中采购工作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

(三)集中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五)其他应当监督检查的内容。

第十四条公司集中采购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十五条在公司集中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第十六条集中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采购项目实施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就确定的采购事项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七条集中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签订合同的部门应负责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对不认真履约的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明确付款方式,具体方式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确定,集中采购合同不得采用未经公司财务部门批准的付款方式。集中采购资金由公司财务部门或授权的分支机构财务部门统一结算和支付。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管理办法由公司集中采购办公室解释和修订。第二十条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的集中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财政部《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及总行所属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实施集中采购适用本办法。

总行其他直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预算资金实施的集中采购应执行本办法。(本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采购单位使用预算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集中采购范围由总行根据国务院定期发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确定。

集中采购范围以外的采购项目,可实行分散采购。

第四条集中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效益的原则。

第五条集中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六条集中采购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授权的管理体制;建立管理与操作职能相分离的内部控制机制。

第七条集中采购应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经财政部批准的特殊项目除外。

第八条集中采购应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九条采购单位成立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是集中采购的决策者,研究审定对业务活动和发展需要有较大影响的采购事项,审查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对集中采购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管委会由主管会计财务的行长(主任等)负责,成员由办公、会计财务、法律事务、集中采购中心、科技、后勤、内审、纪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管委会办公室设在会计财务部门。

第十条总行会计财务司是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制度、办法;。

(二)拟订人民银行集中采购项目及限额标准;。

(三)汇总编制人民银行年度集中采购计划和集中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四)审核总行采购项目、确定采购方式、下达采购任务;。

(五)组织协调总行各部门集中采购事项;。

(六)管理总行评审人员库;。

(九)受理采购投诉;。

(十)监督、管理、检查集中采购工作。

第十一条总行集中采购中心是集中采购的实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总行管委会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任务,组织实施总行集中采购项目;。

(二)实施人民银行系统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工作;。

(三)组织实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总行直属事业单位委托的集中采购项目;。

(四)建立总行评审人员库和供应商信息库;。

(五)签订采购合同,协助需求部门验收采购项目,整理、归集采购项目档案;。

(六)向总行管委会办公室定期报送集中采购的有关报表和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计财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拟订本辖区集中采购实施细则;编制、上报集中采购计划和统计报表;处理报备、审批事项;建立和管理评审人员库;根据本单位管委会授权,审核集中采购项目、确定采购方式、落实采购任务;监督、管理、检查本辖区集中采购工作。

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应配备专人组织集中采购的实施工作。集中采购事务由会计财务部门具体承担的,要建立岗位分离、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机制。

地市中心支行、县(市)支行根据上级行的授权实施采购。

第十三条总行实行预算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组织编制本单位的采购计划和采购业务需求,实施集中采购,整理归集采购档案,统计采购信息。

第三章采购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集中采购项目按照总行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确定。

集中采购项目包括总行集中采购项目,分支机构集中采购项目,总行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集中采购项目。

第十五条总行集中采购项目由总行集中采购中心实施采购。

第十六条分支机构集中采购项目由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或授权下级行实施采购,也可委托总行集中采购中心、地方政府采购中心实施采购。

第十七条总行机关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委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采购项目由本单位组织采购,也可委托总行集中采购中心实施采购。

第十八条在京实行预算管理的总行直属事业单位集中采购项目,经总行管委会办公室审核后,由总行集中采购中心组织采购。特殊情况,经总行管委会办公室批准,可由本单位组织采购。

京外实行预算管理的总行直属事业单位集中采购项目由本单位按照集中采购程序组织采购。

第十九条总行和地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应建立集中采购项目评审人员库。评审人员可适当吸收当地院校、金融机构、科研机构等部门技术专家、单位内部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

不具备中级技术职称但具有同等业务水平的,经本单位管委会同意,可纳入评审人员库。

第二十条分支机构和总行直属事业单位自行购置公务用轿车的,应将采购情况报总行备案。

第二十一条分支机构和总行直属事业单位因特殊情况,确需采购进口货物的,应在采购前报总行审批。

第二十二条基建工程项目采购执行《关于加强中国人民银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银发[20xx]325号文印发)。

第二十三条集中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由采购单位组织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是指采购单位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家(含)以上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单位直接邀请三家(含)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对三家(含)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单位向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

第二十四条达到国家规定的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第二十五条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或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比例过大的采购项目,实行邀请招标。

第二十六条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采购项目,实行竞争性谈判。

第二十七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为保障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采购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第二十八条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实行询价采购。

第二十九条规格及标准相对统一,采购具有连续性并且较为频繁的通用类产品,可采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方式实施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供应商,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采购单位在协议有效期内,可自主选择协议范围内的产品或服务以及供货商,签订供货协议。供货商名单由管委会办公室发布。

总行管委会根据各分支机构上报的年度采购计划,可将通用类产品的采购项目归集后交由总行集中采购中心统一批量采购。

第五章采购程序管理。

第三十条集中采购程序包括编制计划、组织实施、档案归集、信息统计。

第三十一条编制计划。

采购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应提出下一年度采购需求,报本级管委会办公室。财务预算下达后,管委会办公室编制本年度采购计划,报本级管委会审核。采购计划逐级汇总、上报总行管委会办公室。

计划外的采购事项或采购计划的调整,须及时报本级管委会审批。

第三十二条组织实施。

(一)采购项目立项。

采购单位的需求部门应履行采购项目立项程序,项目立项包括项目背景、采购对象、资金预算等内容。

需求部门是指有集中采购需求的采购单位内部职能部门。

(二)编制采购需求。

采购单位的需求部门根据采购项目立项审批意见编制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主要包括采购标的数量、规格、技术以及商务需求等。

(三)实施采购。

采购需求经采购单位管委会办公室审核后,由集中采购中心、集中采购专人所在的部门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确定的采购方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程序,编制采购文件,组织采购活动。

(四)签订合同。

采购单位根据中标(成交)结果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须经本单位法律部门(人员)或本单位指定的法律中介机构审核。

合同签署由采购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采购项目完成后,采购单位的需求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及专业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意见。

验收过程中若与供应商不能就验收合格与否达成一致的,验收小组应邀请国家法定质量检测机构重新组织验收,出具验收意见。

基本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验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资金结算。

财务部门支付采购资金时,对采购合同、采购发票等相关凭证进行审查后,根据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履约付款。

第三十三条档案管理。采购单位有关部门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办法》(银办发[20xx]296号文印发)规定妥善保管采购档案,并经整理、归集后,向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第三十四条信息统计。会计财务部门应做好集中采购信息的记录和整理工作,编制年度集中采购信息统计报表,逐级汇总、上报总行会计财务司。

第六章内部控制与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采购单位应加强对集中采购的内部控制和监督检查,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行为。

第三十六条采购单位应建立集中采购工作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分工、职责权限;建立申请立项、审批、采购、验收和付款等环节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机制。

第三十七条采购单位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采购业务的全过程。组织采购的部门或个人不得参加评审工作。

第三十八条采购单位应将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时间、采购内容、采购方式以及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价格等信息(涉密信息除外)通过本单位网站或公开张贴等方式公示,接受监督。

第三十九条采购单位应加强对采购人员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和廉洁自律的教育,提高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

第四十条采购单位应加强对集中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

会计财务部门对集中采购的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等方面进行日常检查。负责处理供应商的投诉,处理意见应当以书面形式反馈投诉人以及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内审部门对集中采购过程、制度执行情况、采购效率及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参与集中采购的相关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及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发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采购单位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十二条监督检查中发现采购活动严重违反规定,可能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害或导致采购无效的,监督检查部门应提请管委会责令停止采购,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三条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督检查单位责令改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应采用招标采购方式而未采用造成损失的;。

(二)将应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采取其他手段规避集中采购的;。

(三)与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的;。

(四)委托不具备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承办采购事务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或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六)采购过程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及泄密行为的;。

(七)其他违反采购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由总行负责解释。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总行备案。

第四十五条因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所实施的紧急采购、枪支弹药和防弹衣等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用具(品)的采购、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的采购等,另有规定的,不执行本办法。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后,《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试行办法》(银发[20xx]210号文印发)停止执行。

(本文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采购防疫物资的方案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市卫生健康委后勤保障组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制度要求,发挥医用物资保障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理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机制,坚持做实做细日常物资调拨发放,创新监督机制。为切实压实疫情防控物资工作责任,确保物尽其用,提高疫情防控物资调拨发放透明度,确保医疗防护资源在疫情一线使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市卫生健康委后勤保障组在市卫生健康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疫情防控医用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监管体系,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高效、科学、透明进行。后勤保障组按照物资保障原则,及时采购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同时做好中长期物资采购计划,做到有备无患。同时负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防控机构预检分诊、留观病人、核酸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毒消杀等工作的物资保障;做好市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工作督导,重点场所人员防护(如学校和市直属教育机构),上级部门工作督导保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督导组以及执行特殊任务中的防护物资保障工作。

1、协同作战,分工负责。疫情防控物资有关保障工作在市卫健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协同作战和分工负责,后勤保障组中,属于职责范围的工作当责无旁贷,相关科室积极配合,共同服从疫情防控大局。

2、统一调度,专物专用。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持久战,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疫情防控物资需求量大、消耗量大,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由委党组统一领导,合理调度,科学安排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等,确保防控物资专物专用。

3、厉行节约,保障一线。各单位在防控工作中,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物资,杜绝浪费。节约使用口罩、防护服等消耗性物资,爱惜使用测温枪、消毒设施等非消耗性物资。所有防控物资首先确保一线防控工作人员,非一线防控工作人员不的使用n95医用口罩等高标准防控物资。

4、公开公正,接受监督。定期向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公开防控物资采购清单、调配清单、库存清单、接受捐赠清单,接受监督。

1、防控物资采购工作。防控物资采购工作在报请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由后勤保障组统一议定防控物资采购工作。

2、防控物资储备、调配、发放工作。防控物资存放在市卫健委机关专门库房,经后勤保障组同意后,由樊学军、崔国卿和杨丽琴共同负责防控物资出入库、调配、发放工作。医用设备经刘浩副主任和医政科统一调拨各旗县市区和市直各医疗机构。同时要建立健全各种物资出入库手续。

3、防控物资合同签订、账目结算工作。由赵文亮副主任和皇甫鹏负责购置合同、协议的审核和签署;由财务科及时拨付防控物资购置费用。

1、疫情防控医用设备。全部调配到市县两级医疗机构用于传染病防治中检测检验工作。

2、医用防护口罩(n95)、医用防护服、医用隔离服、护目镜等高标准防护物资。用于驰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市内各医疗机构一线疫情防护人员、预检分诊人员、留观病房工作人员;疾控中心、第四医院等各医疗机构实验室检测人员、流调人员、消杀人员;定点隔离酒店接触发热病人人员,市委政府和相关单位深入医疗机构调研督导人员,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各工作督导组;其他需要高标准防护使用。

3、医用外科口罩、一般医用口罩、医用手套、消杀用品等一般防护物资。用于市委政府和各相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办公使用;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使用;其他疫情防护用途。

营口地区出现疫情后,学校党委迅速反应,校园实行封闭管理。为保证封闭校园内八千多名师生员工的安全,学校积极部署疫情防控和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把牢疫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

3月21日上午,按照省教育厅疫情防控督导组要求,学校以疫情为令,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会议部署疫情防控和生活物资保障工作会议,校领导到体育馆物资搬运现场检查督导。在学校发出号召后,教师志愿者们积极参加志愿服务。

他们闻令而动,冲锋在前,以实际行动履行志愿者的责任与担当。顶着体育馆门口的大风,或肩扛手提、或两人一组,或推着车子搬运物资,经过两个小时的不懈努力,终于将30吨物资全部搬运完毕。

为保证疫情期间学校正常运转,学校积极落实防疫工作指示要求,除居家办公人员外,对在校园值守的教职员工和第三方人员实行封闭式管理,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在防疫的同时,校领导不忘关心疫情期间隔离师生的实际困难,安排专人送餐、送水果。师生们纷纷表示,虽然不能与家人在一起,但能够为封闭在校园里的学生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

疫情之下,虽然城市按下了“暂停键”,但我校保障生活物资工作的人员、设备、车辆时刻严阵以待,在行动上按下了“快进键”。学校不仅储备了充足的米、面和粮油,更为封闭在校的师生员工准备了充足的蔬菜、水果和鸡蛋等生活物资。

采购物资退货管理方案

[摘要]物资采购管理作为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一直以来受到企业管理者的高度重视,做好物资采购管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安全生产。

同时,由于采购成本具有杠杆效应,在企业生产成本中所占比重最高,是企业成本控制的重要内容。

因此,科学地规范企业物资管理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工作内容。

文章对企业物资采购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良措施,以期为企业规范物资管理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在企业管理中,人、财、物是三大重要管理内容。

在物资管理中,物资采购管理是最为重要的内容。

怎样提高采购效率,减少采购时间,降低采购成本,是企业管理者面临的重要问题。

有效的物资采购管理便于企业控制成本,是企业提升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方面。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

20xx年3月份,我县正式成立了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xx县政府采购中心,标志着政府采购采管分离工作的全面启动。通过这些年来的政府采购工作实践,我们充分认识到,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是合理配置政府资源,规范财政支出管理,节约财政开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遏止腐败的最有效途径之一。而制定政府采购规则,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政府采购程序,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强化基础管理,才能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沿着健康的道路发展。这是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和重要工作。

(一)、从建立政府采购制度入手,夯实政府采购基础。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必须从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入于,抓实抓好。我县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从无到有,逐步健全。先后制定下发了《xx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政府采购实施办法》以及《xx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专项设备政府采购暂行办法》、《xx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车辆保险赔偿管理暂行办法》、《xx县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管理办法》、《xx县政府采购聘任专家技术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xx县政府采购财政部门内部运行程序》等,确立了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政事职能分开,监督管理主体与采购实体相分离的管理体制。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政府采购活动,发挥了财政部门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的职能,使政府采购制度得以顺利实施。

(二)、加强机构建设,提高采购人员自身素质。

政府采购工作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是新生事物。政府采购的出现,已经引起了权利、利益格局的调整。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经常接触到新的科学知识,处在市场经济的前沿,这就要求政府采购工作者要掌握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同时要具备较高思想道德水准,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和较强的法制观念。政府采购办成立后,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的同志面对新课题自我加强,边学习,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认真系统学习了财政部颁布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来购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合同法》、《xx省政府采购管理规定》、《xx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涉及政府采购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理论与实务》。并特别注重学习和收集有关报刊上关于政府采购问题的知识和经验,以丰富政府采购知识,开拓工作视野,指导工作实践。经过学习、探索和实践,积累了工作经验,提高了工作能力,为我县政府来购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同时,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履行财政部门监督管理职责,本着政事分开的原则,于去年3月份成立政府采购管理科,进一步强化了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

(三)、加强制约监督,严格操作程序。

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四个坚持,八个不准,八个公开是做好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一是坚持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立项,要求必须落实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二是按《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对采购方式的确定坚持集体研究讨论;三是对竞争性谈判和公开、邀请招标项目坚持实行专家评审制度,并以随机抽取的方式在开标前确定;四是坚持回避制度,与政府采购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委。八个不准就是要求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不准透露潜在投标人数量、名称和其它应当保密的事宜;不准向投标人透露联系方式(包括住所):不准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准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准接受投标人的任何馈赠;不准参加投标人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准降低资格审查条件;不准改变、变更评审结论。在具体管理过程中,要坚持信息公开;资审标准公开;招、开标程序公开;项目技术要求公开;合同条款公开;评标标准、方法公开;招标结果公开;通过几年来的实践,我们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基本上做到了从接到政府采购项目申请书、制定政府采购计划、编制招标文件、发布信息公告、联系供应商、资格审查,再到投标、接标、开标、评标、定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项目验收、项目资金申请拨付、项目决算等,都按规定的程序运行。保证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和规范。

(四)、加强事前论证分析,合理选择采购方式。

合理的采购方式对政府采购的成功至关重要。在实际工作中,政府采购项目单位提出的采购项目错综复杂,包罗万象,这就给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采购业务代理机构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如何确定政用采购方式?为核准合理的政府采购方式,我们对每一个采购项目都要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分析,根据各采购项目的不同特点和各项目单位需求的特殊性进行分类汇总,合理划分和确定标的项目,并依据确定采购方式的有关政策要求,核准恰当的采购方式。总之,我们既要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核准采购方式,又要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满足预算单位需求与实现政府采购国标相统一,正确处理好财政部门与各预算单位及供应商之间的工作关系。

(五)、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服务意识,扩大政府采购影响。

政府采购作为一项全新的业务,一方面社会各界对其认识还不到位,另一方面采购工作也需要获取大量的信息资料。因此;加大政府采购宣传、扩大政府采购影响就显得至关重要。我们采取边运作、边总结、边宣传的办法,将其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各项制度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进行了大力宣传。在采购工作中,除要求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和信息外,我们把每一次招标,每一次采购活动都做为一次良好的宣传契机,如邀请人大、政协、纪委、审计等各有关部门和预算单位及局各科室参加评标会议等。每次采购都力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工作,扩大了政府采购的影响,使各有关单位由被动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到积极主动的参与政府采购。与此同时,我们坚持牢固树立“服务第一”的意识,努力依靠扎实有效、严格自律、热情规范的工作作风开展工作。如:编制下达政府采购计划,我们在接到政府采购项目后,都要立即查找相关资料或邀请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咨询相关产品的性能、主要技术经济参数、论证和选择采购方式,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用户,供他们参考和选择。对用户提出的要求,请有关人员论证和测评,并向用户提出修改建议。这样做,虽然增加了管理的工作量,但为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提高采购质量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也扩大了知识面。采购管理人员和具体采购人员只有以良好的服务质量,周到的服务,逐渐得到杜会的认可,才能赢得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才能较好地打开政府采购工作的新局面。

办公物资采购策划方案

为使公司办公物资管理合理化,满足工作需要,合理节约开支,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非生产经营用的公司办公物资管理。

3.1低值易耗品类物品:单价在50元以下:笔、订书钉、胶水、本子等。

3.2固定资产类物品:单价在1000元以上(购置时需以旧换新),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如:电脑、空调、照相机等。

4.职责。

4.2采购部负责资产的购置、入库登记、发放等工作;

4.3财务部负责列管资产帐目管理、计提折旧、盘点、报销等工作;

4.4办公室负责列管资产的台帐登记、配合盘点、调转等工作。

5.内容。

5.1.1办公室根据各部门申请情况进行台帐建立;

5.1.3其他根据工作需要购买的物资由部门自行提出,经采购部文员核对公司物资台帐,在没有库存情况下,需求部门提交分管领导批示的采购单至采购部方可购买。

5.2.1采购部根据采购流程购置、入库并发放。

5.3.1财务部每季组织专人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工作,保证账实相符。()对在盘点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情况,必须查明原因,经财务部确认,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处理。

5.4、辞职清退情况处理。

5.4.1对于调出或离职人员在办理交接或离职手续时,需归还所领用的办公用品(一次性消耗品除外)由办公室专人进行清算核对。如有有缺失的应按相关要求赔偿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5.4.2如部门人员离职(正常或非正常),各部门没有在三日这内通知办公室,出现物资损坏或遗失由部门负责人赔偿。

5.4.3办公室文员核对离职人员办公物资后,并带领辞职员工将其名下所有物资交回采购部,由采购部进行入库办理,且需在员工辞职表上进行确认。

5.4.4每月办公室文员必须与各部兼职办公物资管理员(文员)进行公司物资核对。

5.5.1如工作内发生办公物资损坏,必须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进行维修处理。

5.5.2如发现各部门办公物资属于个人恶意破坏,应承担全额维修费用或按照物资价值进行赔偿,并根据情节进行通报批评。

5.6.1各部办公物资符合下列条件一条或以上,方可申请报废,鉴定原则如下:

a对达到报废使用年限自然损坏无法使用的;

b虽没有达到报废使用年限,但因某种客观原因损坏而不能使用的;

c虽没有达到报废使用年限,但维修成本费用大于或等于采购费用的`。

5.6.2报废流程。

a责任部门填写《物资报废申请单》(见附件2),经本部负责人批准,提交办公室核实。

b办公室会同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核实,报分管审批,提交财务进行报废处理。

5.7.1原则为“谁使用,谁负责,谁赔偿”;。

5.7.2本部门自查或办公室定期检查,发现物资损坏,填写协调书至办公室,由办公室每月统一从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5.7.3赔偿责任分3等,含完全责任、一般责任、轻微责任,个别对应80%、50%、20%的损失赔偿比例。

5.7.4折旧计算方法:年折旧额=(原值-净残值)/使用年限。

5.8.2员工离职后交回的资产重新领出使用必须办理《资产转移单》;

5.8.3所有资产转移必须通知财务部,财务部及时修改公司固定资产卡片。

6.相关记录。

6.2《办公物资报废申请单》。

7.其他。

7.1本制度解释权归办公室;

7.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应急物资采购方案

南通市海门区常乐初级中学、南通市海门区常乐小学、南通市海门区麒麟小学、南通市海门区常乐幼儿园、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麒麟幼儿园约有2000名师生在校用餐。为了更好地规范学校食堂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现就五所学校食堂荤菜蔬菜等原材料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投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单位)来校报名参加投标。

1、招标类别:蔬菜、水果、饼干、猪肉、牛肉、鸡肉、鸭(鹅)肉、淡水鱼虾、海产品、南北货等食堂主副食品。

2、供货时间:20xx年2月——20xx年6月。

3、本次招标分10个大类,除超市外一个投标方只可投其中的一类,多投无效。

4、中标单位(人)不得转包和非法分包,否则招标方有权终止购销关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人)承担。

5、中标后,如出现以次充好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一经发现立刻终止所有合同。

1、需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有不良记录的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2、投标单位(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必须具有实体店铺或者摊位。

3、需能提供经检疫或合格证等确保安全的货物。

4、需有一定的生产或自行配送能力。

5、投标单位必须按本招标公告填写投标承诺书,提出合理的投标报价。

6、投标方在投标前交投标保证金贰仟元(2000.00),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转为送货保证金、证书保证金、食品卫生安全保证金,不计息。

1、供货质量要求:按食品卫生标准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扣除供货方保证金的20%—100%,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2、禁止中标单位(人)提供以下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如:无qs标志、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等)。

3、货款支付方法:每月结算一次,实行转账支付,中标单位(人)须提供相应帐号和开户行名称。

4、供货期内,价格按照合同约定。

5、中标单位(人)接到招标方的送货通知后,于次日7:30前将货送达招标方食堂;如不要求7:30前送到的,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6、运输及洗切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内。

7、所有与安全有关的事项及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内,招标方不再承担任何安全方面的费用。

8、需要切割的肉类均为现场切割。

1、《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5份)。

2、委托代理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5份,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份。

3、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份)。

1、时间:20xx年2月20日下午14:00。

2、地点:海门区常乐幼儿园多功能教室。

报名地点:海门区常乐幼儿园会议室。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招投标有关规定办理。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次招标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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