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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村居实施方案(精选22篇)

时间:2023-11-12 11:20:37 作者:书香墨 清廉村居实施方案(精选22篇)

在制定实施方案时,我们需要充分考虑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以确保能够有效地推行。实施方案的有效执行是取得成功的关键,下面是一些建议和经验分享。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全面提高党组织的学习力、创新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着力打造学习型党组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xx围绕建设高效务实的党总支班子和高素质党员队伍目标要求,努力营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乐于学习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村干部的执政能力、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富裕建新、文化建新、生态建新、平安建新,为促进建新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坚持理论先行。xx完整准确地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夯实政治理论基础,提高理论素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政治理论。学xx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十二五”规划等。

法律法规。学习切合实际、贴近生活的法律法规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规定。通过学习,使全体党员了解和掌握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在日常生活中做一个合格的守法公民。

科技文化知识。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科技发展动态,树立科技致富的先进理念,开辟致富新渠道。

1、集中学习活动。集中学习每季度一次。授课学习时,学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积极参加问题讨论。

2、每周自学活动。党员坚持个人学习为主,确立“每周自学时”,即每周自学时间累加,达到3个小时以上,通过各种学习渠道自学必读参考书目。

3、建立网络学习园地。利用万村联网工程,建立网络学习园地,将必学内容资料、书目、辅导资料及相关知识挂到村级网站学习园地,及时报导和宣传支部开展学习活动、学习经验和学习心得交流情况,建立网络学习交流平台。

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是一项基础的、长期的、系统的工作,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循序渐进地加以推进,根据街道党委的要求,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将用1年左右时间达到总体目标。

(一)实施启动阶段(×年5月初)

立建新村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建新村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党总支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理念,营造自觉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良好氛围,形成人人参与、个个响应的新局面。

建立健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村党总支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学习考评制度、完善学习档案管理制度、学习奖惩激励制度等规章制度。

(二)全面推进阶段(×年5月中旬至9月底)

全和完善多层次的学习网络体系。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和引导党员、群众树立学习生活的良好习惯,逐步形成政治理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文化知识等各种学习统筹安排、齐头并进的学习机制。

村党总支要深入了解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所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及时解决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时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正常有序、稳步推进。

(三)巩固深化阶段(×年10月至20xx年初)

巩固和完善多层次学习体系、终身学习教育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使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树立、推广和表彰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先进个人,总结和巩固学习成果,促进学习成果的转化、利用和提高。

制定《建新村党员考核制度》,每年年终对各支部进行学习型党组织考评,并结合党员履职情况确定考核等级。村创建学习型党组织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党员活动的日常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年镇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为持续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夯实“清廉x”基层基础,为打造“三个样板镇”提供坚强保障,现就进一步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建设“清廉x”“清廉x”“清廉x”的战略部署,以“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为建设目标,大力实施“固本强基”“正本清源”“亮剑护民”“文化促廉”四大工程,积极完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促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深度融合,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部署,将深化“清廉村居”建设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把“清廉村居”建设融入到村居组织建设、民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各个方面。

(二)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共建共治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使深化“清廉村居”建设成为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有效载体。

三、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镇纪检办、镇社会事务办、镇农办、各村居)。

责任单位:镇纪检办、镇社会事务办、镇农办、各村居)。

责任单位:镇纪检办、镇社会事务办、镇农办、各村居)。

(二)深入实施“正本清源”工程,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镇农办、镇村镇建设办、各村居)。

责任单位:镇财政所、镇社会事务办、各村居)。

责任单位:各村居)。

(三)深入实施“亮剑护民”工程,进一步增强基层群众获得感。

7.发挥巡察“利剑”作用。配合做好区委巡察工作,抓牢村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日常监督责任,从快从严查处村居巡察移交的重点人线索,对村居巡察移交的重点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制度,确保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见底清零。(牵头单位:镇纪检办,责任单位:镇党建办(组织)、各村居)。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各村居)。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镇派出所、各村居)。

(四)深入实施“文化促廉”工程,进一步形成崇廉尚俭的村风民风。

责任单位:镇纪检办、各村居)。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各村居)。

责任单位:各村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线各办要把深化“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合力共建具有x特色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村居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深化“清廉村居”建设负总责,按照规定做到部署、落实、协调,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协调解决矛盾问题。

(二)明确责任分工。镇纪检办要牵头抓好组织协调,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镇党建办(组织)要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

镇党建办(宣传)要大力推进农村清廉文化建设,加大“清廉村居”建设宣传力度;

镇社会事务办要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镇农办要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加强财务审计;

(三)科学统筹谋划。要将深化“清廉村居”建设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有机结合,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办法,确保“清廉村居”建设纵深推进。充分运用媒体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清廉村居”建设中来,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台州市委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巩固发展我市清廉村居建设成果,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水平和党员群众廉洁意识,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发展环境和社会氛围,现就推进20xx年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清廉xx”的战略部署,以问题为导向,以制约和监督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为重点,实施以“一二三四”为建设路径的工作举措,即:创建一批标杆、推进二个应用、开展三大行动、健全四项制度,切实加强基础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构建具有xx特色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

(一)创建一批标杆

坚持以点带面、抓纲带目,以村级阳光监督平台建设为主打品牌,同时突出各地的“清廉特色”建设,统筹运用好党建示范村创建、星级文化礼堂评比、民主法治村建设等工作成果,促进相互融合,着力培育一批典型性、引领性、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带动清廉村居建设全域推进、全线共进,释放叠加清廉效应。(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宣传部、各镇街道)

(二)推进二个应用

一是基层小微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应用。围绕小微权力事项清单、责任主体、操作流程等方面内容,督促各村社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在7月底前完成平台推广使用,同步运用好村级阳光监督平台,实现基层小微权力全流程线上运行、网上公开,提升监督质效。建设“监督一点通”平台,督促村社党组织引导群众通过平台开展监督、反映诉求,构建诉求办理、反馈全流程在线流转机制,推动基层小微权力公开透明化、监督标准化。(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各镇街道)

二是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应用。加快农村集体经济数字化管理应用,将“三资”管理系统建设与清廉村居建设紧密结合,通过网络的形式,加强农民群众对财务等工作的监督,扩大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民主化管理。(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三)开展三大行动

一是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行动。在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基础上,聚焦村级集体“三资”管理、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村级小微权力的监管重点和监管方式,督促村级权力在权力清单和规定流程范围内运行。开展全市634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xx年度账务各镇(街道)间交叉审计,对个别问题突出、群众有反映的村社进行重点审计。加强村级财务日常线上线下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镇(街道)整改落实到位;对涉及违规的问题线索,应统一移送市纪委市监委处置。(牵头单位:市农水局、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民政局、各镇街道)

二是治理农村涉纪信访行动。聚焦“一肩挑”主职干部信访,村级“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等村务管理运行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等问题,开展专项攻坚,通过上下联动、分类处置,实现快办快结、逐件销号。强化源头治理,深化澄清正名,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进一步巩固信访举报“三清三提升”工作成果,切实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三是打击村梗地霸专项行动。认真梳理近三年来涉及镇(街道)、村(居)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重点聚焦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村梗地霸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等方面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加大处置力度,抓好初次检举控告件“清零”、“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件清淤工作。同时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注重个案剖析,加强类案分析,深挖案件背后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漏洞。围绕“治理有效”要求,动态监测村干部有无政治问题、涉恶、充当“保护伞”和群众不良反映等问题,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对查实的问题,及时向镇(街道)党组织反馈,推动镇(街道)党组织严把村干部入口关,选优配强村居“两委”班子。(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各镇街道)

(四)健全四项制度

一是村社干部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一肩挑”严管厚爱、村干部基本报酬、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文件,完善以“三同”考核为主要抓手的村社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结果同村干部报酬挂钩力度。全面深化“导师帮带”工作机制,实行兴村治社名师与新任村社干部“一对一”结对,推动换届后村社班子高效运行。加大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力度,以“四过硬五不能六不宜”为标尺,认定为不合格的,根据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采取停职教育、责令辞职、免职、罢免、职务终止等处置措施。(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水局、各镇街道)

二是村务监督管理制度。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报告制度,落实岗位分工回避、村务监督责任倒查制度,不断压实监督责任,推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居)监察联络站一体发挥作用。实行违法违纪“一票否优”,倒逼村居干部守牢底线。严格执行市委1个届期内对辖区所有村至少巡察1次制度,对问题反映较多的村,运用提级巡察、巡察“回头看”等方式强化监督。(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巡察办、各镇街道)

三是村级工程报备案和招投标制度。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由村民(社员)代表会议或村民(社员)大会讨论确定后,将工程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资金来源、组织形式等情况报所在镇(街道)备案。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上进市招标中心招标;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400万元以下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进入镇(街道)招标中心招标;单项估算1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工程可由镇(街道)招标中心招标,也可委托招投标中介组织招投标;单项估算15万元以下的可以采取村级组织招投标,或由村集体自行组织实施。由村集体自行组织实施的,人工费可采取点工形式。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严格按合同实施和支付工程款。(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四是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出台新的《xx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各镇(街道)、村完善制定本地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村级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依法依规实行“五议两公开”,财务报销时须附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决议,确保各项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压紧压实各镇(街道)监管村级“三资”的主体责任,加大村级财务管理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的力度,支持镇(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严格规范履职。集中整治村集体经济收入“另设账目”等问题,将村集体老年协会的财务收支纳入村集体总账统一管理。(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老龄委、市民政局、各镇街道)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发挥牵头主抓作用,明确本地清廉村居建设的目标、标准、任务、要求,形成各具特色、符合本地实际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清廉村居建设负总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协调,定期听取汇报,及时掌握动态,协调解决问题。

(二)落实工作责任。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参与,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好职责范围的清廉村居建设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组织部门要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宣传部门要大力推进农村廉洁文化建设,加大“清廉村居”建设宣传力度;民政部门要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农水部门要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加强村级财务清理和审计。

(三)加强督促落实。相关单位要抽调精干力量,组建联合督导组,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深入基层一线,注重督查实效,加强分类指导。要每季度定期通报全市各镇(街道)清廉村居建设进展情况,加强量化指标分析,推动镇(街道)主动找标杆、建标杆。对督查发现思想不重视、推进措施不够有力的镇(街道)和村社,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清廉村居实施方案

为持续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沂办发〔20-〕3号),《关于实行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沂纪发〔20-〕3号)文件精神,巩固清廉村居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推广试点村居取得的工作经验,根据县委工作指示要求,现在全镇范围进一步加强清廉村居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通过“清廉村居”建设,促进廉政文化与基层党建、经济发展、民生工程、农村文化、生态环境有效融合,着力建设一批清廉履职形象好、阳光村务执行好、集体“三资”管理好、民主监督效果好、事业和谐发展好的“清廉村居”,筑牢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努力实现村干部清廉履职能力,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推动全镇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以全镇45个行政村为建设对象,凡已完成“三资”清理的村居,都要纳入范围,确保年内在80%的村居推开清廉村居建设工作。

(一)抓牢“三个三”公开。一是用好公开栏,在各村原有公开栏基础上进行美化提升,做好分区设计,结合组织部门“三务”公开要求,增设小微权力流程图和负面清单板块,丰富公开内容;二是用好口袋册,在各村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委办公室显眼处放置《铜井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27条》口袋册,方便群众取阅;三是用好微信群,各村须设置“三个三”公开微信群,成员为本村监督员(信息员)、党员和群众代表,村级各类事务要在群内及时公开,接受群成员监督和建议;四是用好宣传扇,利用集市、下村走访等便利条件,将宣传扇发放到群众手中,向群众做好宣传引导,鼓励广大群众自觉用好监督权,当好裁判员;五是用好公众号,将各项制度建设、各村巡察整改情况、各类案例通报等及时向社会公开,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六是用好县平台,将清廉沂南阳光村务监督平台作为公开的重要渠道,专人负责并及时更新信息,使其成为全面依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载体。(责任单位:纪委办、宣传办、组织办、各管理区)。

(二)抓细财务规范。一是镇经管站要加强村级代管资金管理,做好村级使用资金的审核把关,严禁以各种名义挪用村级资金;二是凡开展清廉村居建设的村居,必须配套使用“银农直联”系统,做到资金处处留痕、审批层层把关,杜绝大额现金支付;三是凡纳入20-年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发放目录的资金补贴项目,都要通过惠民补贴“一本通”发放,并及时在村内公开发放明细;四是健全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坚持民主原则,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资金、资产、资源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坚持公开原则,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应当向全体村民公开,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应当实行招标投标或公开竞价;坚持成员受益原则,遵循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规律和特点,采取不同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确保资金、资产、资源的安全和保值增值,让农民群众随着集体经济壮大,得到更多的实惠;五是零星支出要规范,做到“日报月结周公示”,村主职干部每天对当日村级零星务工工资、机械使用、办公用品采购等情况向村监会成员和村纪检监察监督员(信息员)进行书面申报登记,三人共同签字后由专人保管存档,每周对相关支出逐项公示,月底,由报账员对村内会议和公开公示均无异议的零星支出到乡镇“三资”管理中心报结,将相关费用发放支付给相关人员。六是财务公开要亲民,各村财务公开要做到及时、清晰、易懂,要采用老百姓一读就懂的大白话,逐笔逐项公开,杜绝使用财务专业术语,降低群众监督效果。(责任单位:经管站、财政所、各管理区)。

(三)抓实监督教育。一是加强阵地教育,要专门设置监督员(信息员)办公室,相关制度和职责按要求上墙,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方便开展工作;村会议室(党支部会议室、党员活动室)设置正负面案例教育和党员承诺,确保每次开会都可以成为一次廉政教育活动;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对开展清廉村居建设的工作区负责人、村居党组织负责人、监督员(信息员)通过观摩示范点、集中讲授课等方式,让清廉村居建设入脑入心,防止走偏;三是实行报告制度,每月月底各工作区、监督员(信息员)要及时对村内发现的问题线索、“三个三”公开情况、村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等进行报告,切实发挥“哨兵”作用。(责任单位:纪委办、组织办、各管理区)。

(四)抓好纪法环境。一是把村级组织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会主任、村财务人员四类干部作为重点对象,建立廉情档案。廉情档案主要包括“一档一书一报告”,“一档”即个人事项廉洁档案,主要包括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房产信息、经商办企业信息等个人事项;“一书”即廉洁承诺责任书,对当年度个人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作出廉洁承诺;“一报告”即述责述廉报告,村党支部书记年底向镇党委报告,其他干部向村党支部书记报告,并提交一份书面报告存档;二是由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法律专家或业务能手到村进行法律知识宣讲,强化农村干部法纪意识,着力培养村居“法律明白人”,凡村级资产、资源处置,重大项目工程发包、建设等,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和“民主评议团”民主评议,形成良好的法纪监督环境;三是镇纪委要健全农村干部廉政谈话、述责述廉、约谈提醒等制度机制,做到对农村干部的真正负责。(责任单位:纪委办、组织办、司法所、各管理区)。

(五)抓严监督考核。一是每季度晾晒一次成绩单,以45个行政村作为考核对象,围绕“组织领导”“三务公开”“监督运行”“经济发展”和“村风村貌”五个方面对村居进行综合考评,每一单项满分为20分,总成绩为100分,每季度将各村分数成绩单直接张贴到公告栏进行公示,倒数5名将由镇纪委对村党支部书记和村组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该项成绩与村两委干部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形成压力传导,倒推助力“清廉村居”建设;二是对监督员(信息员)工作实行积分管理,通过“履职清单”量化考核管理、强化督促落实,镇纪委每月结合其工作履职情况和工作区责任人评价建议予以加减分,以“挣工分”式的管理运行模式促进监督员(信息员)发挥监督效能;三是镇纪委每半年对监督工作区进行考核,对监督成效显著,工作积极主动的给予奖励,对监督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未发挥作用的给予追责问责。(责任单位:纪委办、组织办、财政所、各管理区)。

实行村居五星示范评定制,年底由镇纪委负责对各村“清廉村居”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每季度成绩均在前十名的村获得星级评定资格,依据村居评定“五好”标准,达到每项工作标准的获得一颗星,对三星以上村居实行挂牌示范,并将星级评定成绩与村主职干部工资绩效、干部任用等直接挂钩。具体村居评定工作标准如下:

(一)廉洁履职形象好。村居“两委”班子公正廉洁、团结协调、开拓进取,年内未出现违反《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和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规定问题,村民代表对村居干部廉洁履职满意率不低于90%;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村组干部无违纪违法现象,群众对村党员先进性认同率不低于90%。

(二)阳光村务执行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城镇低保、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农机购置补贴、烈士子女生活补助、村干部报酬财政补助资金等纳入20-年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发放目录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各项资金的发放对象、金额等全面公开。财务收支每月公开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及时进行公开。通过“一栏一群一平台”及时公开村情事务,全面接受监督。群众对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满意率不低于90%。

(三)集体“三资”管理好。村集体财务由镇代管,村报账员报账及时,票据使用规范。集体资产资源存量、种类、使用、管理以及变动情况及时登记,做到账实相符。村级财务预决算、大额经费开支、集体资产租赁承包、土地流转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执行“三资”流程化监管规定,采取民主议事的方式,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群众对“三资”管理、运营情况满意率不低于90%。

(四)民主监督效果好。村“两委”每月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参加村居“两委”会议,了解村务,发表意见,邀请工作区负责人、监督员“信息员”列席会议,对村居“两委”以及村监委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村监委正常开展对村居事务、村干部作风和廉洁履职情况的监督,全面了解掌握村务、财务情况,及时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做到工作有台账、履职有日志、监督有痕迹,群众满意率不低于90%。在“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惠农资金发放和扶贫救济等方面年度未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五)事业和谐发展好。村干部在发展集体经济、带领村民奔小康上起着“领头羊”的作用,执行力、凝聚力、战斗力强;村民热心公益,助人为乐,妥善解决邻里矛盾,群众信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年度未发生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无集体上访、重复越级上访,未发生有影响的信访稳定事件;村居环境优美,卫生整洁,无明显垃圾或异味;村民精神文化生活丰富,百姓生活和谐有序,群众满意率90%以上。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的铜井镇“清廉村居”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镇党委牵头,各管理区和监督工作区主抓,镇纪委协力推进,相关站所做好协助指导,各村居(社区)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清廉村居”建设,是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积极主动参与,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管理区要根据各村“三资”清理完成情况,列出辖区内各村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的时间计划表,按照时间节点统筹推进、有序建设,镇纪委及各站所根据时间节点适时监督,协助指导。各村居(社区)要担负起全面领导和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主体责任,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清廉村居”建设负总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落实,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如期完成。

(三)坚持一村一策。镇经管站要首先拖清底子,明确符合纳入“清廉村居”建设的村居名单;镇纪委、相关职能部门及各管理区要根据职责分工,逐村研判,综合分析,分批推进,根据各村居实际情况和人文特色分类施策,做到有亮点、有新意,坚决杜绝复制粘贴式建设。

(四)务求工作实效。各村要以“清廉村居”建设为切入点,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通过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使“清廉村居”建设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的有力武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获得感。

乡镇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持续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夯实“清廉x”基层基础,为打造“三个样板镇”提供坚强保障,现就进一步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建设“清廉x”“清廉x”“清廉x”的战略部署,以“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为建设目标,大力实施“固本强基”“正本清源”“亮剑护民”“文化促廉”四大工程,积极完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促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深度融合,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部署,将深化“清廉村居”建设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把“清廉村居”建设融入到村居组织建设、民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各个方面。

(二)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共建共治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使深化“清廉村居”建设成为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有效载体。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三、主要任务。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村居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实施“党建引领村村竞赛”、“党建引领村村比”等项目,大力整顿后进基层党组织,使村居党组织成为落实党委决策部署的坚强战斗堡垒。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推动村居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落实村级党组织向镇党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制度,细化完善村居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切实解决主体责任层层递减问题,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牵头单位:镇党建办(组织);责任单位:镇纪检办、镇社会事务办、镇农办、各村居)。

严把村居干部素质关,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拓宽来源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健全村居干部常态化联审机制,选优配强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村居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履职教育,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村居干部集中轮训的重要内容,强化法纪意识和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防线。进一步细化村居干部集中轮训制度,紧扣时代脉搏,创新培训形式,以培育新时代新型村居干部为目标,强化村居班子整体素质。(牵头单位:镇党建办(组织);责任单位:镇纪检办、镇社会事务办、镇农办、各村居)。

建立完善村居干部廉洁承诺、述责述廉、绩效考评、财务清理、联审联签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实施村居干部廉情事项评估制度,健全村居干部廉洁档案,形成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建立完善村居干部问责办法,对违反村级民主决策、廉洁履职规定、权力清单制度等规定的村居干部,严肃追究责任。加强民主监督,认真落实村级事务决策“五议两公开”、民主决策“五步法”等制度,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建立村民代表履职制度,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民主协商,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牵头单位:镇党建办(组织);责任单位:镇纪检办、镇社会事务办、镇农办、各村居)。

(二)深入实施“正本清源”工程,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管理的若干意见》(x区委办〔20xx〕xx号),完善村居干部正负面权力清单,实现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村居全覆盖。深化村居清廉指数工作机制,每年完成村居清廉指数测评并发布,注重结果运用,推动清廉指数全面提升。强化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打造“阳光村务”监督平台,探索实施“码上工程”,推动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促进阳光用权。发挥村居监察工作联络站作用,整合村居监督力量,实现监察网络全覆盖。(牵头单位:镇纪检办、镇党建办(组织);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镇农办、镇村镇建设办、各村居)。

健全和完善村级财务逐笔公开、村级财务“五年一轮审”、村级资产资源交易管理等“六项核心制度”。加强对村级工程建设、惠民补助等村级重大事项的监管,实施资产资源出让、转让、租赁等交易合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注重发挥镇“三资”代理中心监管作用,推行数字管理系统,建立“三资”预警机制,加强对村级财务的事前、事中审核把关,完善村级财务审计制度。(牵头单位:镇农办;责任单位:镇财政所、镇社会事务办、各村居)。

建立村级小额工程事前报备制度,健全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进一步规范小额工程招投标活动,全力打造清廉工程。小额工程项目经民主决策程序实行招投标的,应当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村集体自建(包清工)项目,应确定专人负责和施工管理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村级小额工程项目的全程监管,镇城建部门加强村级工程项目招标的管理和监督。(牵头单位:镇村镇建设办;责任单位:各村居)。

(三)深入实施“亮剑护民”工程,进一步增强基层群众获得感。

配合做好区委巡察工作,抓牢村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日常监督责任,从快从严查处村居巡察移交的重点人线索,对村居巡察移交的重点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制度,确保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见底清零。(牵头单位:镇纪检办,责任单位:镇党建办(组织)、各村居)。

持续深化“三清三提升”活动,深入开展农村基层涉纪重信重访“挂牌销号”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农村涉纪信访问题排查化解、联动查处、责任倒查、警示通报、源头治理等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信访受理渠道,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对相关涉纪信访举报要实行任务分解、包案包事、负责到人,提高信访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化解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纪信访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持续深化容错纠错,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最大程度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动能和活力。(牵头单位:镇纪检办;责任单位:镇综治办、各村居)。

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村居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常性开展廉政约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加大农村基层“四风”整治力度,持之以恒抓好***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紧盯重要节点,针对“酒局”“牌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震慑。巩固深化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纠治对群众疾苦置若罔闻、漠不关心,优亲厚友、雁过拔毛以及在项目分配、工程招投标、验收等环节中存在的不公平、不公正、不透明等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严肃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牵头单位:镇纪检办;责任单位:镇综治办、镇派出所、各村居)。

(四)深入实施“文化促廉”工程,进一步形成崇廉尚俭的村风民风。

将清廉元素融入到农村清廉文化建设中,从各村居的历史文化、名人乡贤、村情村史中深入挖掘、整合相关清廉文化资源,突出地方特点、原汁原味,努力打造一村一品的特色清廉文化品牌。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载体,借助集中党课、电影下乡、巡回展览、廉政剪纸、漫画创作等,将清廉文化融入到农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形成广大群众学廉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镇党建办(宣传);责任单位:镇纪检办、各村居)。

深度挖掘本地清廉人物、家训家规、清廉故事,全面培育拓展廉园廉廊廉墙等文化阵地,持续完善全区清廉导图,营造清廉氛围,筑牢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发挥村规民约在民主自治中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使村规民约成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行为准则,大力抵制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形成清美廉荣的价值取向。(牵头单位:镇纪检办、镇党建办(宣传);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各村居)。

持续深入开展“清廉文化大讲堂”活动,通过发布清廉指数、宣讲身边故事、通报典型案例,实现对镇中层以上干部和村居主职干部党风廉政宣讲的“两个全覆盖”。充分发挥农村文化礼堂、社区文化家园、文化广场、文化长廊在培育和涵养先进文化和道德情操等方面的引领作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建设一批饱含清廉元素的墙廊、庭院、广场等文化景观,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清廉文化活动,让清廉文化更“接地气”“有人气”。(牵头单位:镇纪检办、镇党建办(宣传);责任单位:各村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线各办要把深化“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合力共建具有x特色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村居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深化“清廉村居”建设负总责,按照规定做到部署、落实、协调,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协调解决矛盾问题。

(二)明确责任分工。镇纪检办要牵头抓好组织协调,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镇党建办(组织)要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镇党建办(宣传)要大力推进农村清廉文化建设,加大“清廉村居”建设宣传力度;镇社会事务办要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镇农办要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加强财务审计;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合力深化“清廉村居”建设。

(三)科学统筹谋划。要将深化“清廉村居”建设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有机结合,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办法,确保“清廉村居”建设纵深推进。充分运用媒体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清廉村居”建设中来,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20xx年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20xx年,我县坚持以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为主线,全面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强化监督制约保障,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夯实”三资”管理基础,全县所有村(社区)按标准创建,达标基础上再择优推荐评选示范村(社区),每个乡镇至少要创建2-3个清廉村(社区)示范。今年力争创建省级示范1个、市级示范1个、县级示范20个,为打造干部清正、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村居开好局起好步,为清廉xx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严格规范组织设置和组织活动,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建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阵地建设达标升级,依托现有资源建设清廉文化宣传专栏,着力抓好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礼堂、清廉长廊等建设。

(二)强化清廉班子建设。提升干部综合能力。加强对村居

”两委”、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廉洁教育培训,做到”人岗相适””德能配位”。发挥驻村工作队助廉作用。以驻村”第一书记”和队员为骨干,组建村居清廉建设宣讲队,以”筑堡工程”为抓手,助力”清廉班子”。加强主体责任监督考核。完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分级分类备案管理制度,压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清廉建设主体责任。探索建立村居主职干部廉洁档案、”两委”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村妇女议事会廉洁管理制度,推行廉洁履职承诺制。强化廉情考核应用,探索”工作作风、岗位风险、廉洁履职、规范用权”等廉情指数评估,并计入干部年终目标考核。

(三)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化运行,强化村级事务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落实对村干部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升监督效能,推进党组织全面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政府及职能部门业务监督、村级组织民主监督、村(居)民全员监督相统筹衔接,形成村(居)”大监督”格局。充分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监督检查结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实施村(居)事务阳光工程,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规范村(居)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完善集体”三资”监管。强化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日常监督,开展村居财务规范化情况检查。加快县乡两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设,落实”一办法一方案三规则”,切实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行为。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完成清产核资系统录入,做到”清资产资源、清债权债务、清经济合同”常态化。深化农村改革,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启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创建工作,探索开展村社”三分离”改革试点,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质效。加大村级债务化解和管控力度,力争无债务村达到160个以上。

(五)促进村风民风清醇。架设干群连心”桥梁”,将清廉村居建设与基层治理、”筑堡工程”相融合,深入拓展”两个幸福”建设,积极开展”廉政夜话”;有效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推进移风易俗。依托屈原廉政教育基地群,打造屈原廉洁文化长廊,新增屈原廉洁文化小景,举办”屈原勤廉诗会”,丰富端午文化习俗,夯实弘扬屈原廉洁文化的群众基础。大力传承弘扬屈原廉政文化。运用多媒体展示屈原廉洁文化,讲好屈原廉洁文化故事和xx本地正风肃纪反腐故事,赋予屈原廉政教育新的时代内涵,擦亮屈原廉洁品牌,涵养屈乡清风正气。

(六)狠抓清廉环境建设。坚持建设清廉环境和美丽乡村并举,着力做好清廉村居内外环境两篇文章。围绕”绿净齐富厚和”,开展”醉美‘姊归・最美庭院’创建;围绕”五清一改”,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和长效化。努力实现”清廉村居”从政治建设到组织生活,从管事理财到资源整合,从家风村风到文明实践,从经济发展到人居环境,全面覆盖、系统治理,让”清廉村居”建设持续增强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不断激发乡村振兴的机制活力。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县、乡、村三级联动,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科学谋划统筹,协调务实推进。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清廉村居建设,坚持将清廉村居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县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开展清廉村居日常拉练,每年召开2次(村、居各1次)清廉村居建设现场推进会,形成清廉创建”比学赶超”氛围。

(二)完善督促考评。将清廉村居建设纳入县级目标考核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内容。加大督办力度,把清廉村居建设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考察考核内容,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约谈提醒、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的宣传,营造深厚氛围。及时总结清廉村居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打造一批有影响、有特色的清廉村居,选树一批表现突出、群众拥护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通过示范引领,形成上下合力的良好局面。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每季度要向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报送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扎实推进全省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坚持“尊重规律、稳扎稳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保护、体现特色,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建管并重、长效运行,节约资源、绿色建设”的原则,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到20xx年,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取得重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明显加强,打造乡村建设湖南样板。

(一)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坚持“城乡统筹、乡村一体”推进乡村规划编制,20xx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实现规划管理依据全覆盖。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合理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优化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因地制宜界定乡村建设规划范围,严守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严格农村居民建房规划审批管理。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加强乡村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科学保护大树古树,编制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注重乡村空间保护开发利用,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督管理,作为用地审批和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依据。建立政府组织领导、村民发挥主体作用、专业人员开展技术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加强规划刚性约束和执行落实。

(二)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全面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统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在规划设计时将更多村组串联起来。以县域为单元,构建外捷内畅交通网,到20xx年,实施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改造3000公里,新增约250个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有序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或错车道建设,建设新村与撤并村间便捷连通路6000公里;促进农村公路与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重点建设农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1.8万公里。到20xx年,实现5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省级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水平。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到20xx年,完成约3.3万公里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强化消防车道建设管理,推进林区防火隔离带、应急道路建设。

(三)实施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工程。优先支持以灌区“中梗阻”畅通和骨干山塘清淤加固为重点的小水源建设。推进椒花、犬木塘、大兴寨等在建水库工程建设,加快金塘冲水库等水源工程前期工作,“十四五”期间开展86座大中型病险水库和3528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力争完成主要支流治理600公里、中小河流治理1500公里和重点山洪沟治理47条,完善抗旱水源工程体系,充分发挥骨干水利工程防灾减灾作用。坚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持续动态清零,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到20xx年,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指导县级制定并公布本地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推进划定千人以上规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规定配套完善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可由城镇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供水,因地制宜推进供水入户,同步推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逐步推进千吨万人农村供水工程实现专业化管理。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健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

(四)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到20xx年,力争全省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9%,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85%,农村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6千伏安。在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较优的区域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适度规模化开发,到20xx年,力争风电、光伏发电总装机规模达到2500万千瓦。可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各类试点示范村、旅游资源丰富的村及民宿场所,支持开展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建设。推动新建农村住房的节能建设和既有农村住房的节能改造。

(五)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进鲜活农产品低温处理和产后减损。围绕蔬菜、水果,兼顾薯类、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畜牧、水产等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等,建设预冷库、节能型机械冷库、节能型气调贮藏库、通风贮藏库等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到20xx年,全省新增冷藏保鲜能力100万吨以上。构建“一核三区多基地”冷链物流格局,布局建设长株潭冷链物流核心区块和湘南、洞庭湖、大湘西地区冷链物流区域中心。发挥怀化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示范带动作用。完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改造提升县城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商贸中心,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打通农产品进城“最先一公里”,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到20xx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物流快递全覆盖。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提高农村物流配送效率。

(六)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动数字乡村试点扩面,到20xx年,建制村千兆光纤通达率和5g网络覆盖率均达到80%以上。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数商兴农”行动,构建智慧农业气象平台。加强农村仓储、物流、冷链设施的数字化建设,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在农业生产、加工、经营中的运用。推动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数字博物馆建设。推进乡村治理、农村集体经济、集体资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数字化管理。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到20xx年,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事项除外)。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加快城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实现所有建制村益农信息社全覆盖。深入实施“雪亮工程”。集中开展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指导地方因地制宜设置农村地名标志。

(七)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规范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和配套服务设施管理,加快补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服务设施短板,支持党务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服务就近或线上办理。构建县、乡、村三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建设农村社区“30分钟健身圈”。有序推进村庄“亮化工程”,逐步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持续推进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门前十小”工程。实施县域城乡广播电视建设一体化行动,推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基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完善县域节目传输覆盖。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八)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农房周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农房设计,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完善农房使用功能,推动配置水暖厨卫等设施,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木竹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加强新建农房选址的引导,合理避让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山洪危险区和地下采空区,与交通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危险危害源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老树,不随意切坡建房。省级统筹建立从用地、规划、建设到使用的一体化管理体制机制,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信息化管理,完善农村房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科学设置农村防灾避难场所,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保护民族村寨、特色民居、文物古迹、农业遗迹、民俗风貌。

(九)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推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支持美丽屋场和美丽庭院建设,建设一批省级美丽乡村。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实行“首厕过关制”,做到农村户厕愿改尽改,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厕,到20xx年,全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统筹推进厕所粪污、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打造一批“水美湘村”,建设一批水库移民美丽家园。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到20xx年,实现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健全“户投放、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广“五点减量”“二次分拣”“绿色存折”“积分银行”等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依法探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受益农户合理付费机制。加强乡村风貌引导,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打造村庄生产生活生态共同体,建设具有湖湘特色的和美乡村。大力实施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从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十)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发挥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对村级幼儿园的辐射指导作用。加强芙蓉学校内涵建设,持续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实施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现农村学校网络和多媒体教室全覆盖,加快推进乡村教育数字化转型,构建城乡数字教育资源共同体。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支持县域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各县重点办好1所以上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加强高职院校涉农专业建设。加快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提升县级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升级改造一批中心乡镇卫生院,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发热门诊。推进村级医疗疾控网底建设,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和产权公有化建设,持续提升村卫生室健康管理水平。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保障合理收入。推动城乡养老助残和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设施和服务协调发展、均衡布局。支持卫生院、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大力推动殡葬改革,推进乡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

(十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充实加强乡镇工作力量。持续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实现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驻村工作队全覆盖。除一些确不具备发展条件的村外,力争在“十四五”时期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实现村村都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加大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原则上每个村每2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每个县每年新发展农村党员35岁以下的不低于50%。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村民自治、综合治理、应急管理、保障救助等工作,推广“乡村振兴月例会”等典型做法。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推进法治乡村、清廉乡村、平安乡村建设和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经常性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十二)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实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全覆盖,大力发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发展农村网络文化阵地,面向农民群众提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开展“欢乐潇湘”“湖南公共文化进村入户・戏曲进乡村”等文化下乡活动。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推动非遗工坊建设。推进文旅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支持一批革命老区基点村利用红色资源推动文化建设和产业发展。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加强家教家风建设,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的作用,推动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大力开展高价彩礼、厚葬薄养、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广积分制、数字化、“湘妹子能量家园”等典型做法。

(十三)建立专项任务责任制。省直牵头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根据国家有关部委重点任务专项推进方案,制定相应专项推进方案;要结合湖南实际,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列出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推进。其他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工作推进。专项推进方案和年度工作方案及时报省乡村振兴局备案,相关责任部门每半年报送一次工作落实情况,由省乡村振兴局汇总形成年度建设任务和工作推进情况报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十四)完善项目库管理制度。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原则,在县一级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加强项目论证,优先纳入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安排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原则上须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结合实际制定“负面清单”,建立健全入库项目审核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

(十五)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对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按规定实施简易审批。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对于农民投资投劳项目,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建设。严格规范乡村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

(十六)完善农民参与机制。坚持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推广屋场会、恳谈会等方式组织农民议事,引导农民全程参与乡村建设,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农村低收入群体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将政府投资村庄建设项目产权划归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承担管护责任,推行“门前三包”、受益农民认领、组建使用者协会等农民自管方式。

(十七)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各地要以清单形式明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建立公示制度。供水、供电、供气、环保、电信、邮政等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推行经营性、准经营性设施使用者付费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十八)加强投入保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乡村建设。省财政继续通过现有渠道重点支持乡村建设,在资金项目安排上,适当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将乡村建设作为地方政府支出的重点领域,强化资金筹措和奖补。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推进乡村建设。可按规定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支持乡村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依法依规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投入。

(十九)创新金融服务。推动农村金融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围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领域,依法合规开发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加大对乡村道路建设、供水工程改造等项目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稳妥拓宽农村资产抵质押物范围,支持开展保单、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活体畜禽、圈舍、养殖设施等抵质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项目申报发行政府债券。加强涉农金融创新服务监管和风险防范,防止发生区域性、涉众型金融风险。

(二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将乡村建设纳入省内对口帮扶重点支持领域和驻村帮扶工作重点内容。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群团组织作用,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商协会等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建设。注重发挥乡贤作用,深入开展“迎乡贤建家乡、改陋习树新风、兴产业振乡村”活动。

(二十一)完善集约节约用地政策。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预留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支持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力打造“接二连三”全产业链;省级每年安排至少10%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乡村产业等乡村建设用地;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应保尽保,单列用地指标。利用农村本地资源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发展休闲观光旅游等产业必需的配套设施建设,可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不突破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等约束条件及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的前提下,以项目所涉及区域确定范围边界,编制特殊单元详细规划,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满足“点状供地”合理用地需求。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在建制村域内规划村庄集中建设区,集中共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可依法依规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重点保障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探索针对乡村建设的混合用地模式。鼓励在符合集体建设用地负面清单管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产业用地政策,不需要办理不动产权变更或转移登记手续的,可以暂不进行规划修改、不办理土地使用用途变更手续。对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省级以上乡村建设行动项目,及时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审批手续。推行小型村庄建设项目用地简易审批。

(二十二)强化人才技术标准支撑。加快培育各类技术技能和服务管理人员,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师、乡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支持熟悉乡村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村庄规划设计和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人才互通共享。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开展“湘才乡连”万名专家服务乡村振兴行动。鼓励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乡村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分类制定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技术导则。建立健全乡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标准体系,完善建设、运行维护、监管、服务等标准,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领域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十三)强化统筹协调。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要求,压实县级党委和政府责任,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落地实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市县乡党委和政府要把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结合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统筹开展乡村建设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

(二十四)实行清单管理。全省按照近细远粗、分步建设的原则,按年度确定建设任务,细化到县市区。各县市区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要求,科学制定任务清单,建立乡村建设台账。

(二十五)加强评估考核。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采取第三方评估、交叉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确保乡村建设项目质量和实际效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乡村建设评价,查找和解决乡村建设中的短板和问题。

(二十六)强化宣传引导。统筹各级各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建设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推进乡村建设浓厚氛围。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省《关于印发〈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州《关于印发〈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县委印发的《关于推进清廉xx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村居基层延伸,向每个党组织和党员覆盖,不断提高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xx县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如下。

以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为总要求,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总揽,以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为主线,以“推动山区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健全村居监督体系和提升监督能力为抓手,大力加强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四清四廉”工程,努力打造xx清廉村居生态系统。到20xx年末,全县清廉村居建设制度机制建立、成果初步显现;到20xx年,全县村(社区)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不断强化、干部队伍清正廉洁、村风民风淳正向善、自治法治德治环境优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到20xx年,全县清廉村居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成为新风尚,清廉深入人心,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坚持党建引领,实施“清正奉廉”工程

1、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健全完善村(社区)党组织理论学习制度和党组织书记领学带学督学机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党务公开、民主评议、重大事项报告等组织生活制度,将述责述廉、廉政谈话向基层拓展,建立村(社区)党员干部廉洁档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民族、宗教等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和管控,守好基层意识形态阵地。抓好“道德讲堂”推进德治建设,巩固“律师进村”法治成果,完善党建统领,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一统三治”基层治理模式。(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司法局、各乡镇党委)

2、夯实基层组织基础。稳妥开展行政村优化布局调整后的各项工作,推进组织融合、生活融合、法治融合、解决好村庄“空心化”、村级经济实力不强、带头人难选等问题。严明换届纪律,高质量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健全村党组织体系,选优配好党小组长,推行将党小组长依法推选为村民小组长。强化农村党员分类管理,推行有职党员定岗履责、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做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党委)

3、选优配强村(居)主职。实施“红色头雁”工程,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实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县级联审。健全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建立“届期履职规划+年初实事承诺+年底述职考核”制度。实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能力提升工程,常态化开展“书记论坛”,定期选派农村党组织书记赴先进地区跟班学习。持续向脱贫村、易迁安置村(社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基层组织涣散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优派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用活驻村尖刀班,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指导和帮带作用,推动村(居)社会事业发展。(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

4、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建立健全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录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机制,打通村(社区)干部提拔晋升渠道。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村(社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注重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认真落实“鄂纪励十二条”,规范实施容错纠错,鼓励干部大胆干事创业。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落实落地。创新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严禁新增村级债务,逐步化解现有村级债务,20xx年负债10万元以下的村实现清零,其他村完成年度任务。(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管局、各乡镇党委)

(二)推进阳光村务,实施“清源固廉”工程

5、落实村(居)事务公开。厘清村(社区)基层组织权责边界,明确村居工作事项范围,减轻基层组织负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实现党务、村(居)务、财务“三务”公开全覆盖,设置村(社区)固定地点公示栏,积极推动村(社区)事务智慧化“阳光运行”。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村级事务“四议三公开”制度。(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

6、严格集体“三资”监管。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登记管理。修订完善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完善村账镇管制度。实现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利用湖北农村资产产权交易系统和“三资”监管系统,实现信息动态更新和实时查询监督。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实体化运行,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探索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加大村(社区)集体“三资”审计力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牵头单位:县经管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

7、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建优建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小微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工作机制,科学制订“小微权力”清单,按照“一个权力事项、一套工作流程、一张操作图表”的要求,推动村(社区)小微权力监管清单化、流程化、规范化,积极开辟线上线下“小微权力”公示专栏,做到阳光晒权。推进“大监督”格局形成,各级政府及农业农村、民政、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推动监督向村(社区)下沉,形成监督合力。(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各乡镇党委)

(三)织密监督网络,实施“清浊扬廉”工程

8、持续推进反腐“拍蝇”。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加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力度,严查“腐败”。推进“一村一警”和行政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防范和整治宗族恶势力、“村霸”等农村黑恶势力问题长效机制,保持扫黑除恶举报平台常态化运行,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实行统一分流转办、分级核查和上级复核办结制,确保露头就打、消除后患。(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党委)

9、深入开展专项监督。开展5年过渡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突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持续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问责处理到位。(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各乡镇党委)

10、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扎实推进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加强整改清单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定期分析研判基层“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恩施州六条实施细则,加大村(社区)“四风”典型案例定期通报曝光力度,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持续深化标本兼治,树立新风正气。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使广大基层干部集中精力干事创业。(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

(四)强化宣教引导,实施“清风育廉”工程

1、弘扬法治清廉文化。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充分发挥基层文化阵地的作用,以“文化进万家”、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普纪普法“大篷车”和“学党史、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等活动为载体,宣传推广清廉文化。深入挖掘清廉文化资源,整合板栗园、忠峒里红色文化、野椒园家风家教,伍家台茶廉文化等,鼓励开展清廉文化文艺作品创作,串点连线成面。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法律明白人工程”,驻村工作队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加强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建设,每个乡镇创建1个乡村治理示范村。(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文旅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

2、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定期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推动志愿服务进村入户。发挥乡风文明理事会作用,持续开展“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行动。规范制定和修改完善村规民约,把好家规好家训好家风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强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监督执行,积极探索积分制管理办法,有效发挥正面清单引导、负面清单约束作用。规范建立群众自治组织,推行道德评议会、红黑榜曝光等评议机制,引导和支持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参与基层治理的作用,严厉整治“大操大办、天价彩礼、整无事酒”等陋习,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塑造清朗乡风。稳步推进公益公墓建设,加强活人墓、豪华墓清理,逐步解决散埋乱葬问题。开展诚信教育、科普等活动,确保乡村无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坚持以“出彩系列”为载体,开展“乡风文明”百姓宣讲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养清廉家风,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司法局、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党委)

(一)宣传启动阶段(20xx年10一12月)。制定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建立重点工作清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多形式、多角度开展宣传,激发全民参与热情,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1月一20xx年12月)。建强培优村(社区)党组织,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健全完善清廉村居制度建设,规范村居小微权力运行,织密监督网络,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化标本兼治。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培育清廉文明乡风,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月―)。健全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丰富完善内容和形式,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深入挖掘典型事例、人物,宣传推广典型、经验,打造清廉村居“xx风采”。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县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妇联、各乡镇党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县领导领衔,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民政部门牵头,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党委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和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一以贯之。乡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清廉村居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人,分步骤、分阶段有序推进。县清廉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月一督导、一季一调度、半年一推进、一年一考核”的方式,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督办检查。县委考评办、纪检监察机关、各乡镇党委要把清廉村居建设情况纳入党建考核内容,定期开展调研督查和情况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和相关个人予以提醒、约谈、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示范。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依托“xx发布”短视频平台、“浪漫xx”“贡水清风”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总结清廉村居建设的成果,选树、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打造一批有影响、高质量的清廉村居建设品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清廉村居建设成效。

清廉村居实施方案

清廉村居是建设清廉缙云的重要内容,为抓紧抓实我县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民营企业清廉文化建设等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委办发〔20-〕30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清廉村居“百村引领千村规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38号)精神,整合《缙云县清廉村居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缙农办〔20-〕1号)计划内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目标,始终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效解决基层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打造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干群亲清的清廉村居,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证和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十四五”时期,清廉村居建设全面推进并基本成型,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机制更加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敬畏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全面从严治党在农村基层得到全面延伸。到2035年,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村居全面建成,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一)完善治理体系。

1.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村级班子建设,抓深做实村社换届“后半篇文章”,开展“一肩挑”后基层治理体系变革落实年活动,健全落实村级组织分工分责、日常运行、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制度机制,推动村社组织高效运行(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厘清村级组织职能关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各司其职的履职机制,认真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构建党建引领下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推动村(居)全部设立监察工作联络站,加强对村(居)组织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监督(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纪委监委、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3.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政经分离”,科学区分党务、村务、经务,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探索实践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承担管理事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事务的“政经分离”改革治理模式(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4.全面推行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对目前涉及村级的总事务进行梳理分类,对村级组织自身履行职责的事项和协助党委、政府的事项进行目录化梳理,对照目录开展精细化管理(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5.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广“后陈经验”,全面推进万村善治示范工程,打造清廉村居治理典型,开展清廉村居标杆建设(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6.加强村社干部教育管理,深化“导师帮带制”,发挥优秀村社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传帮带作用,进一步推动实施“明星书记”培育工程。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村社干部培训轮训,深入开展“包网入户”行动,推动村社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干事。严格村社干部管理监督,健全落实村社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机制,加强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二)扎紧制度笼子。

7.严格实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健全落实“五议两公开”制度。加快推广“村民说事”等有效做法,探索“户代表(户主)会议”“线上说事”等机制(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8.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与“一肩挑”相适应的村级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和联审联签制度(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9.提升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创新运用第三方代理模式,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打造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升级版。提升代理水平,推动代理会计从单纯财务核算扩展到强化内部经营管理转变(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10.深入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强化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全县统一制定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完善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全面打造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牵头单位:纪委监委。责任单位:组织部、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11.构建农村集体“三资”和到村各类财政补助、捐助等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闭环管理监督制度,确保村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工程项目等管理的公开透明、公平民主、公正安全(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三)筑牢反腐防线。

12.完善农村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电子触摸屏、手机移动端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牵头单位:纪委监委。责任单位:组织部、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13.加强农村基层清廉教育,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培养工程,将政治纪律规矩和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亷纪律、清廉文化纳入对村班子考察和村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破除奢浪费、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培育具有传统味的乡土清廉文化,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组织部、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14.健全农村小微权力监督检查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深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作用,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和镇村两级上下联动监督网,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全面深化对村居的巡察工作,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牵头单位: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15.加大村社财务清理和农村财务审计力度,改革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审计模式,实现农村会计代理与审计分离。鼓励审计机构加大农村财务审计的监督指导力度,探索第三方审计模式,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村社开展常态化财务审计(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审计局、各乡镇街道)。

16.持续抓好农村基层信访举报“清零”“清淤”,研判处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堿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线索,开展“三农”扶持资金绩效评估,进一步筑牢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配合的反腐防线(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纪委监委、信访局、财政局、审计局、各乡镇街道)。

17.常态化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健全滚动排查、精准打击、“一案三查”等工作机制,出台落实长效性、规范性的综合防控措施和办法,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确保对农业农村领域黑恶势力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有效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公安局、信访局、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四)推进“数智”运行。

18.着力打造清廉村居智慧监督平台,扎实推进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加快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清廉村居中的应用,打造上下贯通的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充分运用地理信息、网格信息、农户信息等数据,引导区域分类治理、动态管理、精准研判(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大数据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19.用数据深入推动“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推动基层治理信息平台整合、数据共享和场景应用协同化,抓好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治理的系统集成、高效协同,形成协同治理应用的流程闭环(牵头单位:县委改革办、政法委。责任单位:公安局、司法局、大数据发展中心等、各乡镇街道)。

20.依托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建设全省农村宅基地数字化管理子系统,对全省范围内宅基地资格权人、宅基地、农房等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按照省市进度,部署应用农民建房“一件事”审批办事软件,加快与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对接,实现农民建房审批网上办、掌上办(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道)。

21.推行村级集体资金支付网上审批结算,在实现无现金支付全覆盖基础上,确保村级日常支出有据可查。推进村级财务数字化监管体系建设,加快县、乡、村三级联网的农村集体经济数字化管理,实现村级财务的动态管理、统计分析、智能预警(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2.推进乡村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实现村级事务信息动态交互式管理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线上线下贯通,村民办事更加快捷方便。积极探索善治积分做法,将村民激励机制与治理积分挂钩,运用“数智化手段”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大数据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的认定全面实行量化评分制度,设置建好组织、管好队伍、办好实事、用好权力和育好文化等五大类、十五项具体指标,总分100分(详见附件1)。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行政村,当年不得参与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的申报创建;已经命名的,取消命名认定:

(一)村党组织三年内两次被评定为后进党组织的;

(三)本村发生重大越级访、群访问题或其他重大舆情事件,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五)其他经认定不符合要求的情形。

认定程序由乡镇(街道)初评、县级比选、上报市级核查和审定发布等环节组成。规范村由县级认定,市级公布。引领村由县级选送推荐,市级核查并公布。县级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推进机制,通过明确职责、定期会商、督导推动等形式高效闭环抓好落实。

(一)乡镇(街道)初评和申报。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当年度下达分解的创建任务,组织力量对辖区内计划创建规范村、引领村的行政村进行初评,并将拟创建名单于8月16日前报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经营管理科。8月3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拟建设村进行负面清单初查。建设完成后,按照《丽水市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量化评分表》(附件1)计分,得分在80分以上的,可申报清廉村居规范村;得分90分以上,可申报清廉村居引领村。乡镇(街道)党(工)委初步审查后,将本乡镇清廉村居“百村引领、千村规范”行动实施情况总结报告、《xx村关于清廉村居引领村创建情况的报告》、加盖公章的《丽水市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量化评分表》,于10月15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经营管理科。

(二)县级比选上报。由县纪委牵头,农业农村部门联合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改革办、信访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审计局、大数据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对乡镇申报对象逐一审核认定为规范村,重点审核是否存在负面清单情形。同时,结合申报对象初评得分、日常表现和区位条件等方面因素,比选确定清廉村居引领村创建对象,加强政策帮扶、实施重点培育、提高创建质量。11月10日前,引领村《丽水市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量化评分表》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后择优报送市级审定。

(一)会商制度。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农业农村局具体组织实施,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改革办、信访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审计局、大数据发展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的牵头、协调和汇总等工作。每季度末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汇报前期工作、存在问题,提出并落实下步工作计划措施。

(二)检查制度。为准确掌握各地清廉村居建设推进情况,每年的9月份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各相关部门,对各乡镇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进行一次抽查检查,并视情通报相关情况。

(一)考核激励。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创建工作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考核参考依据。当年创成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的村干部在绩效考核中要酌情予以相应加分。

(二)政策奖补。对年度内创建为引领村的行政村优先获得县相关涉农项目扶持、政策奖补。

(三)评优评先。清廉村居规范村作为善治村等评选的前置条件;清廉村居引领村作为省级清廉村居标杆村的培育对象,其所在乡作为标杆乡镇的培育对象,予以一定的政策扶持。同时,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村干部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村支部书记和乡村振兴带头人等评优评先中要优先考虑。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乡镇党委、政府在清廉村居建设中的属地管理和直接责任,各乡镇要明确落实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推动清廉村居建设成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密切部门协作。清廉村居是清廉缙云建设的一个重要单元,县属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创新方式方法,明确分管领导,密切部门合作,切实在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推进中,抓出标杆,做出成效。

(三)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的作用,全面展示清廉村居建设的动态信息、先进典型、工作成果。加强对村社主职干部的清廉教育培训。广泛发挥农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拓宽参与清廉村居建设渠道,共同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

年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省纪委、金华市纪委《深化清廉村居建设五年行动方案》(x委办发〔20xx〕44号)、《xx市“清廉村居建设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经镇党委研究,现就我镇“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按照省委、金华市委以及xx市委关于“清廉村居”建设的有关部署,根据2021年度全市清廉村居建设重点任务,紧盯“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的建设标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坚持突出重点,稳步推动,全力推进我镇“清廉村居”建设,努力净化政治生态。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将我镇“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相结合,互推互促,以清廉建设护航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最终落脚点,聚焦制约清廉村居建设的关键环节,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出发,紧紧围绕村干部队伍建设、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执行、清廉文化培育等工作重点,精准发力、补齐短板,持续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3、坚持突出重点,稳步推动。认真分析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状,以强化农村“三资”管理、推动村干部作风转变、村监会作用发挥等重点,以点带面推动清廉村居建设。

三、工作内容。

(一)打造“清廉班子”,筑牢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

1、突出党委主体责任落实。镇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村级大额资金使用、建设工程项目、重大决策等村务实行提级管理机制,每月随机抽查,每季度专项督查、专题研究,具体化常态化压实主体责任。将“清廉村居”建设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工作的全覆盖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切实抓实抓细村各项工作。

2、加强村干部教育管理。充分发挥村干部在“清廉村居”建设中的带头示范作用,结合每月镇党校授课、农村“主题党日”和党史学习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履职教育学习,筑牢思想防线,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实行村干部动态调整机制,对存在违法违纪问题不适宜担任村干部的人员,按程序坚决予以调整,做到优进劣退,保持队伍纯洁。

3、切实发挥基层监督作用。督促村监会(监察联络工作站)严格按照收集意见、提出建议、监督落实、通报反馈等程序开展监督,通过接待来访、上门走访征求意见,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及时报告处置违纪违法行为。镇纪委加强对村监会履职的日常管理,细化完善考核内容,通过召开例会、听取汇报、实地走访、台账抽查等方式,做好业务辅导和工作指导,切实提升村级监督效能。

(二)培养“清正干部”,督促村干部廉洁履职。

4、加强村干部廉洁档案动态监管。围绕村干部的基本情况、奖惩情况、家庭房产情况、配偶及子女从业、“三清理三自查”表等内容,建立村干部廉洁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专门保存,由镇纪委进行动态监管,有效掌握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动态更新“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前移村干部监督管理关口。

5、开展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农村党员干部赌博、酒驾等违纪违法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三个一律”规定,做到从严处置、露头就打、快查快办、限时办结。坚持镇党委和纪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该歇职免职的第一时间处理,该党纪处分的及时跟进措施,严防“小问题”成为“大祸害”。

6、开展农村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集中开展违规发放领取补贴、违规参与村级工程、赌博酒驾醉驾等问题“三清理三自查”专项行动,督促在职村干部对本届村社换届(20xx年11月)以来发生的违规行为进行自查申报,依规依纪分类开展整改处置。常态推进自查承诺,组织村干部签订自查承诺书,并在三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聚焦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作风顽疾,严肃查处农村干部违规公款旅游、收受礼卡礼金、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问题。聚焦巩固拓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严肃查处农村干部履职不力、推绕拖躲、优亲厚友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倒逼村干部真担当、善作为。

(三)推行“清爽村务”,推进权力公开规范运行。

7、推行村级组织分类议事决策。对涉及单个自然村的一般性事务,经行政村授权后,按照分类决策的要求和流程决策,避免少数人说了算。对宅基地安排使用、大额工程项目建设、土地征收补偿等特别重大的村级事务,决策前报镇党委预审报备,强化上级组织的监管把关。行政村其他事项,严格按照“五议两公开”制度执行。

8、组建自然村村务协商议事会。组织吸纳自然村负责人、村民代表成立3-5人的自然村村务协商议事会,围绕村集体“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党务运行等群众最关心的自然村一级事项,集体研究讨论,形成科学决策,为自然村各项重大决策提供有效的监督闭环。

9、开展村级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加强农村“三资”领域监管,针对集体资金较多、矛盾情况复杂的村,开展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集体经济负责人等主职干部的专项监督。探索建立集体资产、资源登记簿制度,开展村集体资产、项目公开面询监督,每年由村监会主任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有异议的村财务票据进行公开质询。

0、切实发挥农村调解员作用。根据各村实际,通过个人自愿、群众推选、组织推荐等方式,从村民中选择2-3名有影响、有能力、有威望的离退休党员、干部、法律工作者等人员担任村级民间调解员,对历史遗留问题、重点矛盾进行分析研判,逐项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调解员,助推协调化解基层矛盾,基本实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

1、充分推广运用“清廉钉东”。借助钉钉平台建立村级智慧办公系统,设置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日常管理、便民服务、群众诉求等主要功能模块,将公告、审批、民情民访上报、监察工作联络站监督信息报告、视频会议等事项纳入平台统一管理,通过线上流程管控,推动权力运行痕迹化管理,提高群众办事透明度、满意度,力争5月底前在全镇实现全覆盖。

2、规范落实小微权力清单。紧扣农村基层小微权力事项运行,严格对照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新“37条”,重点梳理涉及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宅基地安排、村级工程建设、误工补贴发放等关键事项,单独汇编成册,实现流程清单全覆盖,持续强化小微权力制约和监督,保障权力清单刚性执行。

(四)涵养“清朗民风”,树立清正廉洁价值导向。

3、创建一批示范性清廉文化阵地。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依托农村文化礼堂、文化广场、文化长廊等,通过深挖蕴含在本镇历史文化中的清廉文化因子,以点带面创建一批清廉文化阵地,培育6个清廉村居示范点。

4、深化家规家训家风建设。推动家规家训纳入村规民约,进农村文化礼堂,上村民屋门庭院,融入群众生活,在全社会营造家风正、民风淳的新风尚。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清廉文化“一村一品”工程,全面挖掘整理本地历史先贤和当代廉政道德模范事迹,包装推出廉政家风馆,打造清廉文化阵地,建设清廉主题鲜明的清廉教育场所。

5、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结合各村实际修订完善通俗易懂的村规民约,在文化礼堂或公共场所进行展示,为村民行为举止提供衡量标准。通过推广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副组长,各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担负全面领导和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主体责任,发挥牵头主抓作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出台清廉村居建设具体办法,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清廉村居建设负总责,亲自部署协调,定期听取情况报告,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协调解决矛盾问题。

(二)明确责任分工。镇纪委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镇党建办要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大力推进农村廉洁文化建设,加大清廉村居建设宣传力度;民政办要抓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镇三资代理中心要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等工作。其他线办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相互协调配合,按照分工抓好清廉村居建设任务。

(三)突出工作实效。对在清廉村居建设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分析研判,找准制度漏洞,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形成规范、稳定、配套的清廉村居建设制度体系。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将清廉村居建设作为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作为村级评先评优、项目安排和村级主职干部报酬发放的重要依据。

年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20xx年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我县坚持以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为主线,全面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强化监督制约保障,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夯实”三资”管理基础,全县所有村(社区)按标准创建,达标基础上再择优推荐评选示范村(社区),每个乡镇至少要创建2-3个清廉村(社区)示范。今年力争创建省级示范1个、市级示范1个、县级示范20个,为打造干部清正、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村居开好局起好步,为清廉xx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严格规范组织设置和组织活动,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建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阵地建设达标升级,依托现有资源建设清廉文化宣传专栏,着力抓好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礼堂、清廉长廊等建设。

(二)强化清廉班子建设。提升干部综合能力。加强对村居。

”两委”、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廉洁教育培训,做到”人岗相适””德能配位”。发挥驻村工作队助廉作用。以驻村”第一书记”和队员为骨干,组建村居清廉建设宣讲队,以”筑堡工程”为抓手,助力”清廉班子”。加强主体责任监督考核。完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分级分类备案管理制度,压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清廉建设主体责任。探索建立村居主职干部廉洁档案、”两委”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村妇女议事会廉洁管理制度,推行廉洁履职承诺制。强化廉情考核应用,探索”工作作风、岗位风险、廉洁履职、规范用权”等廉情指数评估,并计入干部年终目标考核。

(三)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化运行,强化村级事务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落实对村干部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升监督效能,推进党组织全面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政府及职能部门业务监督、村级组织民主监督、村(居)民全员监督相统筹衔接,形成村(居)”大监督”格局。充分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监督检查结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实施村(居)事务阳光工程,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规范村(居)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完善集体”三资”监管。强化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日常监督,开展村居财务规范化情况检查。加快县乡两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设,落实”一办法一方案三规则”,切实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行为。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完成清产核资系统录入,做到”清资产资源、清债权债务、清经济合同”常态化。深化农村改革,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启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创建工作,探索开展村社”三分离”改革试点,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质效。加大村级债务化解和管控力度,力争无债务村达到160个以上。

(五)促进村风民风清醇。架设干群连心”桥梁”,将清廉村居建设与基层治理、”筑堡工程”相融合,深入拓展”两个幸福”建设,积极开展”廉政夜话”;有效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推进移风易俗。依托屈原廉政教育基地群,打造屈原廉洁文化长廊,新增屈原廉洁文化小景,举办”屈原勤廉诗会”,丰富端午文化习俗,夯实弘扬屈原廉洁文化的群众基础。大力传承弘扬屈原廉政文化。运用多媒体展示屈原廉洁文化,讲好屈原廉洁文化故事和xx本地正风肃纪反腐故事,赋予屈原廉政教育新的时代内涵,擦亮屈原廉洁品牌,涵养屈乡清风正气。

(六)狠抓清廉环境建设。坚持建设清廉环境和美丽乡村并举,着力做好清廉村居内外环境两篇文章。围绕”绿净齐富厚和”,开展”醉美‘姊'归・最美庭院’创建;围绕”五清一改”,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和长效化。努力实现”清廉村居”从政治建设到组织生活,从管事理财到资源整合,从家风村风到文明实践,从经济发展到人居环境,全面覆盖、系统治理,让”清廉村居”建设持续增强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不断激发乡村振兴的机制活力。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县、乡、村三级联动,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科学谋划统筹,协调务实推进。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清廉村居建设,坚持将清廉村居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县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开展清廉村居日常拉练,每年召开2次(村、居各1次)清廉村居建设现场推进会,形成清廉创建”比学赶超”氛围。

(二)完善督促考评。将清廉村居建设纳入县级目标考核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内容。加大督办力度,把清廉村居建设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考察考核内容,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约谈提醒、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的宣传,营造深厚氛围。及时总结清廉村居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打造一批有影响、有特色的清廉村居,选树一批表现突出、群众拥护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通过示范引领,形成上下合力的良好局面。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每季度要向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报送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清廉村居心得体会

清廉村居是指村居干部和村民共同参与,以廉洁、公正、透明为核心价值观的村庄管理模式。我所在的村子近年来也开始实行清廉村居管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我深有体会。在这里,我将分享我对清廉村居的心得感悟。

第二段:廉洁的管理机制。

清廉村居的管理机制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廉洁审计。在我们村,每年都会由镇财政部门以及相关专家对村庄的财务进行审核,确保资金的使用合规合法。同时,对村干部的收入来源进行全面排查,防止违规乱纪。借助专业的审计手段,我们村的财政管理崭新了面貌,村民的利益得到了更好的保护。

第三段:公正的决策机制。

在清廉村居中,决策机制的公正性是非常重要的。我们村采取了多元化的决策方式,包括村民代表会议、群众议事会等,每个村民都有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在决策过程中,我们村干部会聆听村民的建议和意见,并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做出公正的决策。这种决策机制让村民发现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的渠道更加畅通,使得村庄的发展更加民主和公正。

第四段:透明的工作机制。

清廉村居下注重透明的工作机制,即干部在执行工作中需要与村民做到事事有据、事事有法可依。我们村设立了举报电话和意见箱,提供给村民投诉和建议的渠道。每个村干部都需要如实记录和报告自己的工作,并定期公开村庄的财务收支情况。这种透明的工作机制,不仅能够增加村民对干部的信任和认可,也能够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第五段:建设共享的社区文化。

清廉村居的建设离不开村民的积极参与。在我们村,每个村民都被鼓励参与共同建设,不论是文化活动、环境卫生还是道路修缮等,大家都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参与到实际的工作中去。这种开放包容的文化氛围,让我们村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更加增强。同时,我们村还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增进村民之间的友谊和相互理解。清廉村居不仅是一种管理模式,更是一种社区共享和发展的文化。

总结。

通过实践,我深刻体会到清廉村居的重要性和优势。廉洁的管理机制、公正的决策机制、透明的工作机制以及共享的社区文化,使得我们村从内到外都焕发出勃勃生机。我相信,在清廉村居的引领下,我们的村庄将迎来更为美好和繁荣的未来。

清廉机关创建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五廉共建”行动高质量匹配“重要窗口”建设的实施意见》(xx委办发[2021]7号)和《关于印发深化清廉机关(站所)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x直委〔2021〕23号)文件精神,现就建设清廉机关(站所)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以“清廉思想、清廉组织、清廉作风、清廉纪律、清廉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清廉机关(站所)建设,打造“政治清明、干部清廉、文化清正、社会清朗”的清廉机关(站所)样板。通过建设实现xx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更强,清廉机关(站所)氛围更浓,清廉机关(站所)制度更加完善,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清廉文化更加深入人心,机关清廉指数显著提升,群众满意度显著增强,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关政治生态,为xx区打造“一区五城”、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提供优良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贯穿于建设清廉机关(站所)、创建模范机关全过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同一切违背、歪曲、否定党的政治路线的言行作斗争,在践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走在前、作表率。

(二)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对党的忠诚之心、对信念的笃定之力、对使命的担当之责。进一步强化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抓好党支部常态化学习。认真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按规定完成“学习强国”学习任务。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各党支部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党内法规和廉政专题学习,至少组织开展1次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加强清廉环保思想教育,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决策、想问题、办事情,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明政治规矩,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方位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针对党员队伍思想现状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分析研判。探索完善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常态化监管机制。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要求,自觉把建设清廉机关(站所)放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局去思考、去定位、去谋划,着力增强建设清廉机关(站所)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做好清廉建设任务细化、责任分解、日常督查等工作,把建设清廉机关(站所)情况列入绩效考核评价范畴。

(五)开展对照排查整治行动。各科室(单位)要参照《xx市xx区清廉机关(站所)建设监测标准体系》(见附件1),组织自查、开展清廉机关(站所)建设工作。同时,根据生态环保实际情况,厘清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深化内控机制,探索构建一套可操作、可量化的“清廉环保”建设标准,推动我局机关(站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六)营造机关清廉文化氛围。充分利用局机关(站所)办公楼廊道资源,推动清廉文化阵地建设,积极融入清廉文化元素。积极开展寓教于乐的清廉文化活动,策划组织喜闻乐见、积极向上的文艺创作、趣味竞赛等文体活动,提升机关党员干部对清廉文化的认同感,使清廉文化在机关蔚然成风。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消除应付交差思想,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清廉机关(站所)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清廉机关(站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总支,由张展略任办公室主任。将清廉机关(站所)建设作为2021年度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列为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

(二)明确责任分工。局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四个亲自”制度,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开展“清廉环保”建设,各科室(下属单位)立足业务工作,按照建设的标准和要求,认真研究清廉机关(站所)建设牵头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进度。

(三)建立考核机制。将“清廉环保”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建立评价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加强对考核结果运用,对思想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责任追究。

(四)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利用互联网、微信等宣传平台,加强清廉机关(站所)主题宣传活动。及时总结提炼“清廉环保”建设中特色亮点,努力营造“崇廉、尚廉、倡廉、守廉”的良好氛围。

清廉企业实施方案

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局内各股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意见》(x委发[xx]12号)和区纪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推进企业廉政文化建设,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和谐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企业发展为目标,以“诚信廉洁、依法经营”为主题,以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为重点,以企业文化教育活动为载体,坚持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企业活动,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教育、示范、熏陶、导向作用,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企业风尚,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廉洁经营、依法经营,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整体形象,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凝聚力和综合竞争力。

通过廉政文化进企业活动,使企业经营者进一步认识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自觉地把廉政文化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之中,反腐倡廉的企业环境和舆论氛围得到改善,诚信经营、廉洁经营、依法经营的理念逐步树立,初步建立起以廉政理论为统领、以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为载体、以廉政制度为基础的企业廉政文化体系。

围绕“诚信廉洁、依法经营”的主题,将廉政文化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各个环节,切实加强廉洁从业教育,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积极创建廉政文化宣传阵地,健全完善廉政经营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企业员工特别是经营管理者廉政意识和能力,在企业营造廉洁、诚信、和谐、守法的文化氛围。重点要开展好“六个一”活动:

1、召开一次座谈会。组织部分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召开廉政文化进企业座谈会,围绕廉政文化进企业展开座谈研讨,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形成共识,增强企业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意识。

2、发出一份倡议书。业向全区企业发出以“诚信廉洁、依法经营”为主题的倡议书,营造舆论氛围。

3、开展一次廉洁从业教育。各企业要围绕“诚信廉洁、依法经营”的主题,通过讲座、报告会、上廉政课、岗位廉政培训等形式,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企业员工遵纪守法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增强诚信经营、廉洁从业意识。同时,要创新载体,通过举办文艺演出、演讲比赛等员工喜闻乐见的活动,使企业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受到廉政文化潜移默化的教育。

政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在企业内部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建设氛围。

5、健全一系列廉政制度。各企业要从实际出发,将廉政文化与企业生产经营相结合,将廉政思想融入企业各项管理制度中,深入推进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资金管理、产品销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劳动人员管理等工作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权力行使和资金运作的监督,在制度上保证廉洁从业。

6、开展一次服务企业互动交流活动。结合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开展以“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提高政府涉企办事效率”为主题的政企廉政互动交流会,帮助企业增强发展信心,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助推企业解困,促进企业发展。

1、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要充分认识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廉政文化进企业工作的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精心组织实施,加强指导督促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企业作为廉政文化进企业的实施者、参与者,要充分发挥责任主体作用,切实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的领导,建立组织机构及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积极提供组织保证。要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列入重点议事日程,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认真抓好实施。

融入到企业党建工作中,融入到企业员工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中,通过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切实提高廉政文化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机制、制度、管理、经营观念等方面解决企业廉政文化建设倾向性和深层次的问题,防止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效果的现象,不断巩固和扩大廉政文化成果。

3、创新载体,形成特色。各企业要结合企业的特点、不断探索、不断创新廉政文化创建方式,使廉政文化进企业活动更广泛、要扎实地落到实处。要在充分利用现有企业宣传栏、企业网站、企业简报等宣传阵地开展廉政文化宣传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载体,丰富廉政教育内涵,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促进廉政文化形式更加新颖多样,成效更加明显。要善于探索、总结、提炼、发展,为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展示看点、亮点,形成特色。

清廉机关创建实施方案

根据市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全面推进市直机关清廉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诸机工委[2018]9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加强机关清廉文化建设,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从严治党要求,确立“培养廉洁高效、公道正派的机关作风”为目标,培育政治过硬、业务精练、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营造文明、规范、和谐的工作环境,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形象,营造崇廉尚洁的从政环境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准备部署阶段(5月上旬—5月中旬):开展活动前期调研,研究制定活动计划,做好活动开展的相关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5月下旬—11月底):按照活动计划表,全面组织实施清廉文化建设。

3、小结验收阶段(12月份):对清廉文化建设开展情况进行整理汇总,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方向。配合做好市直机关党工委对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验收工作。

1、抓学习教育,夯实从严治党思想政治基础。认真执行机关干部周一夜学制度,制定夜学计划;按照“每月一提示”的部署,指导全体机关党员干部逐字逐条学懂弄通党章党规党纪;开展学习经验交流,每月撰写心得体会,开展经验交流,每名机关党员每年至少报送一篇以上廉政教育心得体会;组织参加庭审、参观监狱等实地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规矩意识和敬畏之心;强化干部“八小时外”廉洁自律教育,树良好家风,促廉洁从政。

2、抓阵地建设,潜移默化增强干部防腐意识。要将清廉文化纳入机关党建示范点建设内容,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原则,利用大厅、走廊等场所,建成清廉文化长廊,利用办公室的墙面、桌面,设置廉洁警示牌,以“倡廉于有形、润物于无声”的方式增强党员干部的防腐意识,浓郁清廉机关氛围。适当投入经费,购置一批清廉文化书籍、影像制品,为机关干部提供丰富的清廉文化精神食粮。

3、抓活动载体,开展富含清廉内涵的“六个一”活动。开展清廉文化进机关“六个一”活动:讲好“一句话”。要求机关党员干部结合岗位廉政风险点开展“一句话”提醒,做成廉洁警示牌,以提醒鞭策行动;读好“一本书”。机关党支部每季度向党员推荐一本廉政题材书目,并督促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上好“一堂课”,“一把手”每半年上一堂廉政党课;走好“一次亲”。鼓励机关干部在“返乡走亲”活动中,把“清廉诸暨”宣传深入一线,促进崇廉向善的社会风尚形成。此外,组织机关全体年轻干部开展一次廉洁自律知识竞赛,强调年轻干部在做好业务同时一定要注意“抬头看路”,主动吃透中央、省里关于纪律规矩方面的文件精神,入脑入心。

4、抓宣传引导,营造弘扬清廉文化的舆论氛围。在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媒体、自媒体等新媒体,通过短信群发、微博撰文等形式,向机关干部推送清廉文化元素,构筑舆论宣传阵地;加大清廉文化建设的信息采集、编辑和报送,加强清廉文化宣传,引领舆论导向,让清廉文化真正入耳、入脑、入心;充分结合“返乡走亲”活动,动员机关干部主动下基层,深入村落民居宣传清廉文化,在清廉文化引领乡村文化健康发展中,体现机关智慧、提供机关方案;要深入挖掘一批默默无闻、埋头苦干、勤政廉政的“老黄牛”式好干部,配合做好全市廉政先锋、廉洁模范、清廉文化示范岗等先进模范的评选表彰活动,坚持典型引领,用这些典型干部的先进事迹和可贵精神,激励全体机关干部对标“好干部”标准,争当“为民、务实、清廉”的新时代好干部。

1、加强领导。成立由机关党委书记任组长,机关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它机关党委委员任组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2、高度重视。要高度重视抓好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清廉诸暨”建设,省厅、绍兴市局关于“清廉国土”建设,市纪委关于清廉文化建设的相关要求及本方案总体规划,科学制定本部门活动具体方案计划,细化工作,强化责任,深化落实,确保活动各个阶段工作内容得到扎实推进。

3、积极参与。各科室、单位要把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塑造党员干部良好人格形象和执政形象,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摆上位置,抓实抓好。全体人员要积极参加各项廉政文化活动,各科室及干部职工活动参与率将列为年终评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清廉企业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实施“清廉”建设工程部署,按照《“清廉”建设工程2020年工作要点》和《市“清廉”建设工程工作机制》,围绕建设清廉企业,营造良好政企关系和营商环境,构建清朗和谐的社会根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现就“清廉企业”建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企业的绝对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企业延伸,引导广大企业经营管理者将诚信廉洁、守法经营的发展理念融入企业制度、文化和经营活动中,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加强企业内部腐败问题治理,不断推动企业诚信合法经营、落实生产安全责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生态环境,全面建成清廉程度高、政商关系纯的优良政商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将企业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由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国资委为责任部门的工作推进机制,分解落实任务,做到有计划、有安排,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成立“清廉企业”建设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强力推进“清廉企业”建设。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排名第一的为牵头部门,下同),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2.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督促相关企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廉政建设作为企业“一把手”工程,强化“一岗双责”,坚持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与项目审批、资金申报、奖励评优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是有违反廉洁纪律的企业当年一律不予支持。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3.切实加强国企领导班子建设。加快推进“清廉国企”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重要内容融入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制定《市国资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提升“清廉国企”建设在企业年度领导班子考核中的比例和权重。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二)加强制度建设,拓宽教育渠道。

4.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规范。向全市重点企业发放《规范政商交往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规范》,加快推进“亲清政企通”服务平台推广和应用,助力政企聚正气,清上更加亲,推动政商交往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5.指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科学决策、规范企业内部管理,重点加强关键岗位和环节监控,健全工程招标、物质采购、产权转让、资产租赁、财经管理等各项内控制度,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超前化解权力运行中容易引发腐败问题的风险。推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已建立并运行现代企业制度的优秀示范企业予以奖励。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6.深化法规纪律教育。举办企业经营管理者专题培训班,将企业廉政宣传教育融入各类培训,加大法制观念培养,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依法经营和管理现代企业的能力。督促指导企业将廉政教育纳入职工教育计划,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廉政法规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不断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三)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破解难题。

7.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着力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为推进“清廉企业”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完善机关内部管控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主动作为,把“最多跑一次”改革贯穿到政府运行各环节。推行行政审批“无差别受理”新型服务模式,整合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8.畅通政企交流沟通渠道。搭建政企沟通桥梁,畅通企业服务途径,通过座谈会、恳谈会、走访调研,建立微信群、qq群、公众号等方式,及时掌握和解决企业诉求;开辟企业服务绿色通道,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提升企业服务效率水平。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国资委)。

9.为企服务解难题。拓展企业服务渠道,通过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开展项目资金申报、税收、社保等国、省、市涉企政策解读的线上线下宣传培训。开展重点企业全覆盖大走访,积极宣讲和推动政策落实,收集整理和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难题。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四)党建引领发展,倡导廉洁从业。

10.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党的组织,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一切责任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突出政治功能,推动企业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小微企业党组织建设,扩大企业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消除企业党建盲区。市国资委要持续推进国有企业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整顿软弱落后党支部。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11.积极发挥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推进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引导企业打造“廉洁守法、诚信经营、服务社会”的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坚守廉洁从业底线。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12.打造国企标杆示范点。压紧压实“清廉国企”建设企业党组织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清廉文化建设机制,推进清廉文化“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岗位、进家庭”活动,形成全员参与清廉文化建设的局面。发挥国企清廉文化的引领示范作用,打造国企标杆示范点,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维护公正公平的市场秩序贡献力量。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部门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实施“清廉企业”建设的政治责任,明确责任要求,分步骤、分阶段推进落实。各级企业党组织书记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强化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领域日常业务工作。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部门党委(党组)和企业党组织要聚焦“清廉企业”建设,积极创新传播方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的作用,深入宣传进展动态、工作成果,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形成合力,打造一批典型做法和样板经验。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部门党委(党组)要对照“清廉企业”建设任务要求,定期开展监督指导,要将“清廉企业”建设情况纳入单位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将适时对清廉建设情况开展督查,对思想重视不够、工作推进不力以及协作配合不到位等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清廉学校食堂建设实施方案

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海教勤〔20xx〕03号《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的意见》、《海安县食堂用工暂行规定》、《海安县教育系统食堂会计核算办法》以及学校食堂管理和卫生工作方面的制度等文件精神,加强我镇各校(园)食堂管理,减轻学生家长负担,消除学校食堂安全隐患,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制止侵占学生餐费的违纪行为。

1、规范学校食堂账务管理,确保记账合规合法、票据真实、手续齐全、账表规范。

2、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确保收支合规合法,把紧支出关,严禁非伙食支出在学生伙食费中列支,严禁占用学生伙食费。

3、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完善食堂卫生设施和管理制度,严防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

4、加强学校食堂人员思想作风管理,确保食堂人员服务态度好、工作质量好,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努力服务于学校教学和师生生活,力争食堂满意度达95%以上。

1、强化学校食堂校(园)长负责制,把食堂安全卫生管理放在首位,完善食堂管理和安全卫生工作制度。食堂人员必须把握好质量关,严禁购买使用腐烂变质、有害有毒食物,严格执行索证制度,做到无证不购.严格操作规程,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注意用电用火以及消防器材的管理,确保食堂无一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食堂用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各校控制使用合同工,适当使用钟点工,签订好合同,报教办核批。同时加强食堂员工的`业务培训和政治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加强食堂物品采购管理。执行县局对大宗物品统一采购制度,签订好合同,招标定点采购,对于其他小宗物品要建立三人以上购货队伍,选点采购,对产品价格、质量等内容逐一验收和记录。实行食品留样制度,做好留样记录,把好食品质量关。严堵违纪漏洞。

4.加强食堂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收费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合理收取学生伙食费,及时开出票据并缴入财政专户。

5.加强食堂财务手续管理。较大数量的食品、物品的采购要由采购组操作,购进食品、物资的验收、领用、证明及审批手续必须齐全,做到透明公开。

6.加强食堂会计核算管理。严格执行《海安县教育系统食堂会计核算办法》,统一成本开支范围,统一按县局规定标准进行各项提留,杜绝非食堂费用的支出。按日进行核算,按周平衡,按月结算,确保学生伙食费专款专用和伙食收支平衡。

8.加强食堂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由教师代表、工会负责人和其他中层干部组成监督小组,对学生伙食成本核算和饭菜质量、价格进行监督,对食堂帐目进行审查。

9.实行学生伙食账的公示制、报告制和民主理财制。每月十日前,向全校师生公示上月的伙食收支状况,并将帐册、单据、公示表和财务报表送财务中心审核。学期结束,组织民主理财,结算好学生伙食费,向教师、学生和社会公示。若有结余,立即退给学生。

10.加强食堂工作的检查和督查。把食堂管理工作要列入各校常规检查、督查评估考核项目之中,教办将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抽查,对检查、抽查发现的问题,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清廉机关创建实施方案

(二)坚持以组织建设为基石,开展固本强基行动,构建党建业务融合体系。 。

(三)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支撑,开展清废改立行动,构建权力运行制约体系。 。

(四)坚持以作风建设为重点,开展正风肃纪行动,构建干部管理监督体系。 。

(五)坚持以文化建设为载体,开展思廉践廉行动,构建清廉文化培育体系。 。

清廉企业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中共泰顺县委关于推进清廉泰顺建设的实施意见》(泰委发[20xx]35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我县国有企业“清廉国企”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按照县委关于“清廉泰顺”建设的部署,坚持党委主导、坚持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坚定不移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泰顺国企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用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在我县国有企业中形成规则明、关系清、行为廉、风气正、结果可预期的发展态势,助力我县改革发展。

二、主要任务。

加强我县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激发员工廉洁自律的内在动力,引导国有企业成为奉公守法守纪、清正廉洁自律的模范。

(一)筑牢国企清廉文化阵地。

1.指导国企制定清廉文化建设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把清廉文化建设作为企业党建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与精神文明建设、企业经营管理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2.结合党建示范点建设,设置清廉文化长廊,建立廉洁图书专区、廉洁影视角,开辟企业清廉文化专栏、专题节目和屏保等,教育引导企业领导、管理人员增强遵纪守法认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教育引导广大员工增强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认识,自觉抵制商业贿赂。通过专题报告、理论研讨、党课教育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廉洁诚信、守法经营”主题教育活动。

3.着力打造清廉文化进企业示范点,坚持以党建示范点建设为抓手,努力提升企业的文化品位,培养企业员工高尚的精神境界、价值观念、道德修养和廉洁操守,逐步建立企业清廉文化建设长效机制。企业领导班子和全员参与的清廉文化活动每年不少于一次。

(二)确保党组织“双核心”作用发挥。

1.健全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议事规则,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2.因企制宜落实实施细则,指导各国企结合实际制定党组织会议前研究讨论重大问题的具体办法,明确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基本要求、内容和程序。

(三)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

1.以日常参会为手段,强化监事会日常监督,部署开展以“防范重大风险、规范内部管理”为主题的国有企业重大风险隐患的摸底排查,促进企业规范内部管理,强化内控机制。

2.健全完善监事工作动态反馈机制,发现重大问题“一事一报”。完善专项检查落实整改机制,应整改事项落实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四)落实国企重大信息公开。

1.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党务公开、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载体,推进党务公开、厂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推进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党员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询问质询等机制落实,全面加强民主监督,扎实推进国企重大信息公开。

2.指导各国有企业充分发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职代会的监督作用,整合监督力量,创新监督形式,规范监督程序,增强监督实效。全年不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企业及时整改。

(五)加强县级重点监督项目督查。

1.定期开展“三重一大”、资产管理、选人用人等重点监督项目的专项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制定项目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具体进度、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2.加强和规范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

3.加强信访件的办理,配合做好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以及县委巡察组的有关工作。

4.积极探索国企对二级企业的巡察,切实把整改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契机。

5.建立月报制度,掌握工作动态,适时开展抽查工作。

(六)优化县国资办办事流程。

1.修订国资监管制度体系,优化缩短办事流程,重新梳理各类审批、备案、审核事项的流程及时限,尽可能精简优化流程、缩减办事时限,并将各类业务办理流程汇编成册,方便企业对照执行。

2.结合工作实际制作“一次性告知单”,即办事项即时办结;手续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企业,避免服务对象多次往返或报办,建立“一次性告知”督查机制,倒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

(七)建立国资国企权力清单。

1.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按照职权法定、规范行权的要求,围绕出资人职责,进一步调整、精简、优化国资办职能,实现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有企业做强做大等目标的有机结合与共同发展。

2.坚持权力和责任相统一、相匹配原则,对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规定,结合我县国企实际,进一步梳理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明晰出资人职责权力,避免出资人过多干预企业事务,最大限度落实企业自主经营权。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统筹领导。成立“清廉国企”建设领导小组,国资办主任周士姜任组长,翁霜珠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国有企业主管部门联系或分管负责人、各国企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我县“清廉国企”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国资办企业监管科),负责规划、指导、协调、督查等具体工作。健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问题。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国有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指导落实下属企业“清廉国企”建设。国有企业要按照建设“清廉泰顺”和“清廉国企”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内容要求,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清廉国企”建设。“清廉国企”建设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围绕“清廉国企”的决策部署,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建设“清廉国企”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任务,广泛宣传建设“清廉国企”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调动各国有企业共同参与建设“清廉国企”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营造崇清尚廉的舆论氛围。

清廉村居心得体会

近年来,中国大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改革政策,旨在提升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其中,“清廉村居”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强调党员干部廉政建设与村民素质的提升。我作为一名党员,深入农村开展调研,亲身体验了清廉村居带来的变化与影响,坚信只有清廉才能铸就美好农村。

首先,建立廉洁村居意识是推动清廉乡村建设的关键。在过去,农村群众普遍认为贪污腐败是不可避免的,认为腐败现象与自己的利益无关。然而,随着党风廉政建设的推进,越来越多的村民开始意识到清廉乡村建设的重要性。通过党组织的教育引导,农民开始主动抵制贪污腐败现象,与后天的党组织一起参与农村公共事务,共同打造廉洁乡村氛围。

其次,引入外部监督是实现清廉乡村目标的必要手段。清廉乡村建设需要党员干部和农民共同努力,但时常会面临困难,难免阻力重重。为了确保村干部的廉政建设与村民的利益平衡,引入外部监督机制变得至关重要。适当的监督,既能保持廉政党员的自觉自律,又能纠正不良行为和盗窃腐败。从实践看,任命非党员村民、统一修订会议纪律、推行村级评议等举措有效地增强了乡村治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再者,坚持依法治村是清廉乡村建设的重要保证。在乡村治理中,有些村干部或者农民往往会因为权力过大而沾上腐败的污点,所以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显得至关重要。通过完善乡村法律制度、培训村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村民会积极与党组织合作,控制廉政风险,摒弃腐化倾向。同时,加强法律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民的法律素养,有效提升整个村庄的法治水平。

最后,注重宣传教育是向广大农民普及清廉村居理念的重要手段。农民的宣传教育程度参差不齐,因此,只有通过各种方式让农民了解廉洁乡村建设的理念和重要性,才能从根本上推动乡村的改变。村干部和党组织可以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或者走进农户,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农民更加深刻地了解腐败的危害和清廉乡村建设的意义,引导他们从思想上、行动上接受廉政教育。

总而言之,清廉村居建设是推动农村振兴的基础,是党组织和农民共同努力的结果。通过建立廉洁村居意识、引入外部监督、依法治村和宣传教育,我们可以建设出遵守法律、公正廉洁、有序有力的乡村治理体系。只有坚守廉政,才能够为农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服务,实现真正美丽宜居的农村生活。

清廉机关创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全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关于推进清廉畲乡建设的决定》《“清廉畲乡”建设2020年行动计划》等决策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按照“政治清明、政务清廉、干部清正、行风清朗”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清廉机关建设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以“走在前、作表率”的干劲和担当,不断推动清廉思想、清廉组织、清廉作风、清廉纪律、清廉文化在我局落地生根。

(一)净化政治生态。坚持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更加自觉,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党内政治生态更加纯净,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明显增强,清廉机关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更加成熟,权力运行规范更加有序,清廉文化深入人心,带动社会民风清朗作用更加突出,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全面形成。

(二)推动科学发展。坚定不移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统计事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以“求真、求精、求新”为准则,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常态化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全面推进防范和惩治统计弄虚作假工作,为全县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三)强化队伍建设。从严加强干部管理,弛而不息改进作风,提升履职尽责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能担当的统计铁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统计新形象,以“统计之干”助力“丽水之干”,努力成为全方位展现“清廉畲乡”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

(四)促进社会和谐。以“统计核心价值观”为纽带,把统计人与肩负的历史使命责任和统计事业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打造“阳光向上、求真务实”的统计文化,引领风尚,凝聚力量。促进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相互浸润、相得益彰,党内正气持续上升、社会风气持续上扬,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不断增强。

(一)突出党建引领,筑牢政治基础。

1.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准政治方向,强化政治领导,坚定政治信仰,夯实政治根基,净化政治生态,提高政治能力,以政治上的加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引领带动党的建设质量全面提高。积极落实机关政治生态建设分析研判制度。

2.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创新观点,争当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排头兵。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着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充分运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上党课、主题党日活动、专题会议、学习强国等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活动,推动学习向广度延伸,向纵深拓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主题党日活动每月1次。

3.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自觉尊崇党章、自觉践行党章,把学习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作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必学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对宪法法律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决策、想问题、办事情,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教育,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和网上言行,提高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强化廉政教育,每年至少集中开展2次廉政专题学习、2次警示教育活动。

(二)突出责任落实、筑牢数据质量防线。

1.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制,完善组织领导、责任传导、风险防控等机制,明确党组书记、班子成员、科室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分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在抓班子、带队伍上坚守责任担当,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党组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高度重视统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每半年至少1次听取“一岗双责”汇报。

2.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落实《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景政办发〔2020〕13号)文件精神,强化乡村统计员队伍,完善乡村统计网络。按照“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持续推进“三服务”活动,领导干部深入联系服务企业,做好疫情时期的统计业务指导,切实做到应统尽统。持续完善数据质量管控办法,规范数据采集、审核、评估、核定流程,加强分析研判预警。加强统计法制宣传,结合“七人普”工作扩大统计法制宣传范围,强化对源头数据的常态化核查,针对性解决基层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全面提升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

3.加强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坚持从严管统、从严治统,持续深入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行动。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积极开展依法治统工作,根据四上企业名录变化和执法人员的动态变化,及时维护更新“双随机”执法检查库、“统计执法人员库”和“专业人员库”。积极开展专项、“双随机”等执法检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各级纪委《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履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工作职责。畅通统计违法线索发现渠道,对群众举报案件要及时展开核查。发现统计弄虚作假问题的,主动报告统计局和县纪检监察部门。严格按照《浙江省统计局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进行通报曝光。每个执法人员每年办案数不少于3个,开展“双随机”抽查的单位数不少于11家。

(三)严管厚爱,营造良好“清廉机关”建设氛围。

1.严格干部日常管理。严格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定期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范和化解措施,及时提醒和纠正不当行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廉政档案,探索实行全员覆盖,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出国(境)审批和证件管理、干部个人有关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主动向组织汇报相关事项变化情况,及时更新个人廉政档案。推进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结合“党员先锋指数”“清廉指数”强化对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深入考察考核,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健全谈心提醒制度,落实风险提示和教育提醒常态化,建立健全沟通谈话、激励谈话、专题谈话、提醒谈话的谈心谈话制度,做到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必谈,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必谈,党支部书记与党员必谈。

2.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加大自查自纠力度,着力纠治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违规参与民间借贷等问题。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提供坚强后盾。

3.弘扬清廉文化。抓好清廉机关文化建设,广泛开展以“廉”“忠”为主题的优秀传统文化宣教活动,充分利用微信、钉钉、学习强国等平台、载体,广泛开展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大力营造善学、廉洁的机关文化氛围。努力推动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创新廉政宣教形式,通过政治学习、专题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读廉政书籍、推送清廉文化短信等多种形式,丰富干部清廉文化生活,增强干部清廉价值观认同感和行动自觉性。

(一)动员阶段(2020年6月中旬)。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及时将方案和部署情况上报县委组织部,组织召开动员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三)深化阶段(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对照清廉机关创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和总结。查找薄弱环节,提炼特色经验做法,巩固和创建拓展工作成果。

(四)提升阶段(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持续推进清廉机关创建各项任务举措,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机关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纪律保障,提升清廉机关创建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清廉机关”建设是“清廉畲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党组要履行“清廉机关”建设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具体贯彻落实任务,层层传导压实责任,确保“清廉机关”建设各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每半月报送一次清廉机关建设进度。每季度专题会议进行一次总结反馈,推动落实。

(二)增强工作合力。各科室要紧紧围绕制定的目标,根据本实施方案内容要求和2020年工作任务,结合创建活动的基本要求,立足于业务职责和工作实际,专题研究,抓住重点,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要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办法,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使“清廉机关”建设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实事的过程。

(三)构建长效机制。要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力和刚性约束力,对“清廉机关”建设过程中查找出来的薄弱环节、薄弱领域,要及时总结并建章立制,以制度建设巩固深化建设成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不断强化改革创新意识,以振奋的精神,有为的姿态、优良的作风,积极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清廉机关创建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局“清廉机关”培育创建工作,切实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根据区纪委《关于开展五位一体“清廉细胞”培育创建工作的通知》(洞清廉发〔2018〕1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清廉洞头”建设的总体要求,以着力培育清正廉洁的后勤机关和忠诚、干净、担当的服务团队全面深化“清廉机关”创建为目标,营造清正廉洁政治生态,规范权力运行制约机制,提升机关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全面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发展和服务保障水平提升,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高水平建设海上花园提供坚实的后勤保障。

(一)以严明纪律规矩为目标,深化廉洁从政意识培育。组织开展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纪律讲规矩”、“清风润商铁腕除弊”等内容为主题的集中学习和座谈讨论活动,助理强化政治纪律意识培育。结合理论中心组学习、周一例会学习等载体,有针对性开展后勤机关领域法律法规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集中学习,引导机关干部结合自身岗位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自学。坚决落实执行乡村振兴、“花园洞头”建设、五水共治等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在思想上、行动上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大局,不折不扣抓好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二)以落实主体责任为目标,强化党风廉政组织领导。始终坚持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全局中心工作来抓,坚决摒弃“重业务、清廉政”的错误思维,将党风廉政工作与具体工作同研究、同指导、同部署,定期开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和科室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有关制度规定,切实强化班子成员自我监督、自我提升,自觉维护班子团结。

(三)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健全权力运行制约体系。以局机关大科室调整为契机,对科室廉政风险点做好新一轮梳理排查,将涉及营商领域作为廉政防控重点,尤其针对物品采购、财经纪律、工程招投标等营商领域廉政风险高发环节,组织人员开展专项检查,对思想认识不足、规定执行不力、流程执行不规范等问题要按时限抓好整改。通过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家访和谈心提醒工作,解决干部职工在履行岗位职责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提升机关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四)以强化廉洁意识为目标,推进后勤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促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切实强化机关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督查力度,结合一三五工作制(周一例会、周三巡查、周五采购),定期开展机关干部会风会纪、考勤纪律、工作作风情况监督检查,强化单位固定资产、小宗物品采购审核把关,坚决堵塞制度漏洞。紧盯存在于机关干部队伍和后勤服务团队中存在的庸懒散、不担当、不作为等顽疾,通过集中整顿、问题查摆、谈心提醒等形式,全面深化作风建设。健全日常监督考核和奖励激励机制,通过组织开展业务技能比武活动等手段,充分践行多劳多得的工作理念,激发机关干部干事创业意识。

(五)以打造满意品牌为目标,大力弘扬廉政后勤文化。将“清廉机关”创建与后勤机关服务品牌打造紧密集合,以打造廉洁、务实、有为的后勤服务团队为目标,组织食堂、物业、车队人员开展后勤服务岗位技能大比拼活动,认真做好“后勤服务十件小事”具体项目落实工作,切实改进后勤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提升后勤服务品牌满意度。进一步强化廉政阵地建设,积极拓展和延伸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的学习和内容,通过在“百岛后勤”微信公众号推送廉政信息、发送廉政提醒短信等形式,充分营造廉政后勤浓厚文化氛围。

(一)动员部署阶段(时间:9月份)。根据“清廉机关”创建工作具体要求,结合后勤机关实际,科学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活动领导小组和责任人员,在全局范围内对创建工作做好动员部署,使机关干部在思想上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创建工作,为全面“清廉机关”创建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全面实施阶段(时间:10月至11月)。紧密围绕营造清正廉洁政治生态,培育领导干部廉政意识,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弘扬后勤机关廉政文化,深化满意服务品牌打造等“五位一体”创建工作总体要求,有针对性地设置载体开展创建活动,同时做好申报材料的整理和上报工作。各科室人员要认真按照总体方案要求,强化联动协调,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如期效果。

(三)总结提升阶段(时间:12月份)。对“清廉机关”创建工作开展的经验及时进行梳理和总结,以此次创建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逐步形成“清廉机关”培育工作长效机制。

(一)强化领导,狠抓创建任务落实。确保此次活动顺利开展,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创建具体工作。要将创建“清廉机关”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核心工作、重点工作,带头抓部署、带头抓落实,确保“清廉机关”创建任务圆满完成。

(二)狠抓落实,确保责任细化到人。要认真对照“清廉机关”创建工作总体要求,层层分解创建目标,将创建责任细化到科室、细化到人,对照“清廉机关”培育创建标准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创建领导小组要对任务落实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担负起创建“清廉机关”的重要职责,切实强化创建工作督促指导,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三)广泛宣传,努力营造浓厚氛围。“清廉机关”创建是我局全面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是充分展现后勤机关良好社会形象的宝贵契机。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阵地,大力开展“清廉机关”创建的宣传引导工作,突出抓好先进典型宣传,为此次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将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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