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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律师进企业工作报告 律师工作报告(模板7篇)

时间:2023-09-04 18:33:14 作者:LZ文人 2023年律师进企业工作报告 律师工作报告(模板7篇)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报告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律师进企业工作报告篇一

1.1 为了指导律师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制订本规范。

1.2 本规范规定了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的范围和基本要求、基本内容、出具程序、修改程序、反馈意见及工作底稿等。

2 适用范围

2.1 本规范适用于本所全体律师。

2.2 下列人员应通晓本规范:

1)律师

2.3 下列人员应了解本规范:

1)业务辅助人员

3 术语

3.1 法律意见书:是指律师对有关的法律问题明确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3.2 律师工作报告:是指律师详尽、完整地阐述所履行尽职调查的情况,在法律意见书中所发表意见或结论的依据、进行有关核查验证的过程、所涉及的必要资料或文件的文本。

3.3 工作底稿:是指律师在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及在工作中获取的文件、会议纪要、谈话记录等资料。

4 职责

本规范的编制和修订由本所标准化委员会提出,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后,由主任颁布。

5 引用法律、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

6 出具范围和基本要求

(2)委托人要求律师就有关的法律问题明确发表结论性意见的;

(3)本所作业文件要求的;

(4)律师在承办案件或法律事务过程中认为有必要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

6.2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所作业文件对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有明确规定的,律师在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时应符合有关规定。某些具体规定确实对委托人不适用的,律师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变更,但应向委托人说明变更的原因。

6.3 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所用的语词应简洁明晰,不得使用“基本符合条件”或“除以外,基本符合条件”一类的措辞。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本所作业文件规定的事项,或已勤勉尽责仍不能对其法律性质或其合法性作出准确判断的事项,律师应发表保留意见,并说明相应的理由。

7 基本内容

7.1 法律意见书的基本内容

7.1.1 法律意见书开头部分

(1)法律意见书开头部分应载明,律师是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书。

(2)律师应承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

(3)律师应承诺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委托人委托事项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4)律师应承诺同意对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律师应承诺同意委托人部分或全部引用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但委托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6)律师可作出其他适当声明,但不得做出违反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的免责声明。

7.1.2 法律意见书正文

律师应在进行充分核查验证的基础上,对委托人委托的事项明确发表结论性意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应包括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风险。

7.1.3 总体结论性意见

(1)律师应对委托人委托的事项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明确发表总体结论性意见。

(2)律师已勤勉尽责仍不能发表肯定性意见的,应发表保留意见,并说明相应的理由。

律师工作报告开头部分应载明,律师是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律师工作报告。

(1)可以简介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地及时间、业务范围、执业律师人数、本次签名律师的执业记录及其主要经历、联系方式等。

(2)说明律师制作法律意见书的工作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与委托人相互沟通的情况,对委托人提供材料的查验、走访、谈话记录、现场勘查记录、查阅文件的情况,以及工作时间等。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委托人的章程等规定,委托事项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可能引致的风险等。

(2)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8 出具程序

8.1 提交委托人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应是经至少一名以上执业律师签名,并经本所加盖公章、签署日期的正式文本。

8.2 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在经本所盖章前,应经至少两名以上合伙人审阅并签署“同意”意见。

9 修改和反馈意见

9.1 律师签署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提交委托人后,不得收回进行修改。如律师认为需补充或更正,应另行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9.2 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提交委托人后,律师应关注委托人的反馈意见。委托人对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提出疑问的,律师认为有必要,可以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和补充报告。

10 工作底稿

10.1 律师在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同时,应制作工作底稿。

10.2 律师应及时、准确、真实地制作工作底稿,工作底稿的质量是判断律师是否勤勉尽责的重要依据。

10.3 工作底稿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重要文件和会议记录的摘要或副本;

(6)委托人及相关人员的书面保证或声明书的复印件;

(7)对保留意见及疑难问题所作的说明;

(8)其他与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相关的重要资料。

10.4 上述资料应注明来源。凡涉及律师向有关当事人调查所作的记录,应由当事人和律师本人签名。

10.5 工作底稿由承办律师根据ty/gl05.03《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的规定立卷归档。

律师进企业工作报告篇二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低浓度瓦斯与油页岩炼油尾气发电项目为低浓度瓦斯和油页岩炼油尾气掺混综合利用及节能环保项目。

本施工组织设计仅针对30台(一期15台)500kw低浓度瓦斯发电机组及其配套的附属设备安装脱硫系统。本工程于xx年2月6日开工,xx年6月30日竣工并正式交付使用。

本单位工程工程量主要包括设备安装脱硫系统一套,包括低位槽、脱硫塔、再生槽、富液槽、过滤器、硫沫槽、事故槽、水泵、风机、工艺管线600余米,电缆敷设200余米,电气盘、屏2面,各类仪表15余块。

1、工程量大、配合面广。

由于本工程的安装工程量大、工期比较紧凑,所以常常发生土建及安装同期施工的现象,出现大面积、多专业、多人数同时进行施工的场面。针对此种状况,我们在做好详尽而周密的施工计划和组织安排的同时组织足够的人力与物力,并且认真做好内部统筹,积极加强外部协调,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技术要求高、交叉作业多。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多次出现大面积、多人员同时赶工、交叉施工,在抢抓工期、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针对不同的施工作业面,面对交错复杂的各种专业管道、数目众多的设备,我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深入现场实地查看,仔细研究科学统筹,做到了布局美观、走向合理,体现了较高的统筹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以及施工班组过硬的技术素质和丰富的施工经验。

3、“三边”工程、反复修改。

本工程是一个典型的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的“三边”工程。业主在建设过程中不断提出的新要求,使得我们很多时候只好一边安装一边等图一边拆改。这样繁复的工作,造成了材料计划和施工统筹在不同时期和一定程度上的失调,增加了安装工程设计与施工的难度,还给施工配合带来很大的影响。为此,我们积极与甲方负责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交流、沟通,在收到甲方设计修改图的第一时间内进行安装工程的设计调整,同时抓紧配合各方工作,充分协调好工序的衔接过程,抢时间、争进度、保质量、保安全,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为工程的`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接到安装施工任务后,我公司立即组建了项目经理部,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熟悉图纸,做好施工技术准备;同时,各职能部门(工程部、材料部、后勤保障部)马上落实劳动力、机具、设备、材料、后勤物资的供应安排。项目经理部随即同业主、监理一起,尽快进行施工场地的接收,并派人布置临电、临设,在工程开始前按安全、实用的原则搞好施工平面布置,以便施工生产工人一进场就能展开施工。临电的布置按照便于工作开展的需要,首先布置好层间现场及加工制作场的临电;在临设设施方面,利用搭设临时建筑作为临时工具房和班组用房,以便安装工作的尽快进行。

施工前组织有关班组进行安全及技术交底,对施工使用的材料按照规范进行材料检验,合格后方允许进场使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操作及每一工序,项目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把关,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项目,经业主、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进行下一工序施工,从而保证了工程质量。

自开工以来,项目经理部在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合理安排、科学施工,并始终得到监理的诸多帮助和有力监督,也得到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关心,还得到其他相关单位的相互理解和配合。在整个安装施工过程中,我们都是按照工地的施工计划有序施工,严格进行施工节点的控制,较好地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本安装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设备安装。

主要设备低位槽、脱硫塔、再生槽、富液槽、过滤器、硫沫槽、事故槽、水泵、风机,其中脱硫塔体积大、吨位大,吊装区域杂物较多,为确保安全顺利,会同甲方监理制定详尽吊装方案,采用大吨位吊车,加派人手,服从指挥,顺利完成了大件吊装。

2、工艺管道安装。

工艺管道系统按照介质主要有尾气管道、生产水管道、脱硫液管道、贫液管道,其中尾气管道管道管径大,管线单根较长,施焊时现场采用对口器对接,确保了安装质量。

3、电气安装。

主要包括三相异步电动机安装、主电缆及槽架敷设、盘柜安装及二次回路调试。

4、仪表安装。

包括就地指示仪表,翻板液位计,ph计分析仪,cod分析仪,地磁流量计,仪表盘柜安装和二次回路调试。

5、管道防腐。

主要为设备、管道防腐,采用醇酸底漆,醇酸磁漆,面漆等涂刷,管道基层采用动力除锈,达到st2级,漆膜厚度不得低于130μm。施工时采用滚涂法施工,漆膜均匀外观良好。

6、管道绝热。

本工程户外管道除尾气管道、排气管道不做绝热保温,其他管道一律做保温,采用原材料进场前严格审核,确保合格后方使用。

律师进企业工作报告篇三

1、1 为了指导律师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制订本规范。

1、2 本规范规定了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的范围和基本要求、基本内容、出具程序、修改程序、反馈意见及工作底稿等。

2、1 本规范适用于本所全体律师。

2、2 下列人员应通晓本规范:

1)律师

2、3 下列人员应了解本规范:

1)业务辅助人员

3、1 法律意见书:是指律师对有关的法律问题明确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3、2 律师工作报告:是指律师详尽、完整地阐述所履行尽职调查的情况,在法律意见书中所发表意见或结论的依据、进行有关核查验证的过程、所涉及的必要资料或文件的文本。

3、3 工作底稿:是指律师在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工作报告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及在工作中获取的文件、会议纪要、谈话记录等资料。

本规范的编制和修订由本所标准化委员会提出,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后,由主任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

(2)委托人要求律师就有关的法律问题明确发表结论性意见的;

(3)本所作业文件要求的;

(4)律师在承办案件或法律事务过程中认为有必要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

6、2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所作业文件对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有明确规定的,律师在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时应符合有关规定。某些具体规定确实对委托人不适用的,律师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变更,但应向委托人说明变更的原因。

6、3 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所用的语词应简洁明晰,不得使用“基本符合条件”或“除xxx以外,基本符合条件”一类的措辞。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本所作业文件规定的事项,或已勤勉尽责仍不能对其法律性质或其合法性作出准确判断的事项,律师应发表保留意见,并说明相应的理由。

7、1 法律意见书的基本内容

7、1、1 法律意见书开头部分

(1)法律意见书开头部分应载明,律师是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书。

(2)律师应承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

(3)律师应承诺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委托人委托事项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4)律师应承诺同意对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律师应承诺同意委托人部分或全部引用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但委托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6)律师可作出其他适当声明,但不得做出违反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的免责声明。

7、1、2 法律意见书正文

律师应在进行充分核查验证的基础上,对委托人委托的事项明确发表结论性意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应包括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风险。

7、1、3 总体结论性意见

(1)律师应对委托人委托的事项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明确发表总体结论性意见。

(2)律师已勤勉尽责仍不能发表肯定性意见的,应发表保留意见,并说明相应的理由。

律师工作报告开头部分应载明,律师是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律师工作报告。

(1)可以简介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地及时间、业务范围、执业律师人数、本次签名律师的执业记录及其主要经历、联系方式等。

(2)说明律师制作法律意见书的工作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与委托人相互沟通的情况,对委托人提供材料的查验、走访、谈话记录、现场勘查记录、查阅文件的情况,以及工作时间等。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委托人的章程等规定,委托事项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可能引致的风险等。

(2)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8、1 提交委托人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应是经至少一名以上执业律师签名,并经本所加盖公章、签署日期的正式文本。

8、2 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在经本所盖章前,应经至少两名以上合伙人审阅并签署“同意”意见。

9、1 律师签署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提交委托人后,不得收回进行修改。如律师认为需补充或更正,应另行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9、2 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提交委托人后,律师应关注委托人的反馈意见。委托人对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提出疑问的,律师认为有必要,可以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和补充报告。

10、1 律师在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同时,应制作工作底稿。

10、2 律师应及时、准确、真实地制作工作底稿,工作底稿的质量是判断律师是否勤勉尽责的重要依据。

10、3 工作底稿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重要文件和会议记录的摘要或副本;

(6)委托人及相关人员的书面保证或声明书的复印件;

(7)对保留意见及疑难问题所作的说明;

(8)其他与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相关的重要资料。

10、4 上述资料应注明来源。凡涉及律师向有关当事人调查所作的记录,应由当事人和律师本人签名。

10、5 工作底稿由承办律师根据ty/gl05、03《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的规定立卷归档。

ty/gl02、01《律师执业规范》

ty/gl02、02《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ty/gl05、03《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

律师进企业工作报告篇四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因当时环境因素一直滞后,但从20xx年开始,连续三年实现盈利,今年1-9月盈利额居全省之首。是什么原因使**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通过调研,我们发现**的变化在于改革彻底,管理规范,这是他们连续三年实现盈利的最大秘诀。

1、规范操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第一轮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中,为妥善解决好“老人、老粮、老账”问题,做好富余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粮食局制定了可操作性强的改革方案,采取“三公开、七上墙”的办法,做到政策透明,操作规范,职工放心。全系统149名干部职工实行全体起立,全部转换身份,内退、协保人员一次性解决,不留任何后遗症。重新竞聘上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职工,都要缴纳一定数额的上岗风险金(企业法人交6万元、职工交万元),存入银行专户。

2、撤并重组,整合企业优势资。20xx年,**粮食局下决心将原有的个独立核算的乡镇粮站和粮库合并为6个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县局通过竞争上岗的办法从原法定代表人中择优选聘6位经理,原个粮站法人资格保留,经理受县局委托加强对所属企业的统一协调和监管。管理费用由县局统一支付,不增加企业负担。这样既将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从烦琐的企业经营事务中解脱出,全身心地投入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管和服务上,又将原先因分散经营造成的经营成本降了下。

、由原单向购销变为政策性经营与市场化运作两条腿走路,确保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在今年小麦最低价收购期间,**粮食系统将所有经营性业务全部甩开,把工作重点全部放在托市粮收购上,及时解决新问题,化解新矛盾,想方设法增加仓容,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踊跃售粮的需求。16名粮食职工在个多月的时间里共收购粮食202万吨,每个职工平均收购粮食600多吨。其中鲁口镇、半岗镇、江店镇三家粮站收购量均超过1万吨。全县托市小麦收购量占总产量的一半。全县农民增收000多万元。国家惠农政策得到较好落实,既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也让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重新树立了粮食企业新形象,提升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地位。

1、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出效益,这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粮食局长期坚持企业会计互审制度,重点加强对货币资金、粮食存货和出入库、费用支出的管理。明确规定:企业生产性费用超1000元、非生产性支出超00元的,一律先写出报告并附预算,报县局财务股审核,经局领导班子研究批准后方可开支。并积极配合公、检、法和纪委对违规违纪案的查处。各粮食购销企业负责人能够与县局党组保持高度一致,顾全大局,无私奉献。在20xx年和20xx年的企业超利润分配方案实施中,各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得的奖金,并没有装进自己的腰包,而是全部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中,加大粮站基础设施投入,建设标准仓房,维修老仓,硬化地面,添置地磅和输送机,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实行目标管理,执行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相结合分配制度。县局与各粮站实行目标管理,由粮站进行独立核算,每月向公司报账,再由公司季度汇总后报县局。购销企业分配坚持“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相结合,根据贡献大小确定收入高低。公司经理和粮站站长可高于普通员工工资—倍。各独立核算企业每年要向县局交纳一定数量的经营风险金。对完不成指标的从风险金中扣除,超过利润指标的实行等级分配,超过部分的20%用于企业积累,40%奖给法人代表,40%由法人代表支配给职工。通过目标管理,全系统干部职工收入明显增加,较改革前平均增长一倍以上。鲁口粮站职工收入20xx年和20xx年分别达到1万元和2万元以上。但也有部分粮站因经营不善形成亏损的,亏损单位站长风险金由县局扣除。县局通过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将那些创新能力不强,不适应市场竞争的企业淘汰出局,让优势企业扩大经营地盘,最终让企业活力得到最大限度的激活。

3、加强粮食市场管理,搞活粮食经营。20xx年和20xx年,各粮食购销企业及时捕捉粮食市场信息,坚持常年常时收购,科学把握收购价格,创新收购方式,扩大订单粮食收购,调动农村粮食经纪人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抓住粮。坚持快购快销,外购外销,委托收购等方式,扩大粮食经营量。以量取胜,以质取胜,以效取胜,让粮食企业尝到了改革的甜头。20xx年全县收购粮食116万吨,销售116万吨,实现利润1**万元。20xx年收购粮食99万吨,销售9万吨,实现利润8万元。今年受政策性粮食托市收购的拉动,至10月底,已实现利润884万元,居全省首位。

律师进企业工作报告篇五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安排。收到省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文件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及时向各区县司法局和市各直属律师事务所转发了省厅《关于做好20xx年全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并就考核工作在时间、内容和相关材料的报送上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突出重点,从严检查考核。4月28日至5月9日,我局集中受理了全市律师事务所的考核材料。在考核过程中,结合本地实际,我们还重点检查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律师事务所办理重大、敏感和群体性“三类”案件是否及时报备的情况;二是律师事务所是否代理有利益冲突的案件;三是律师事务所是否在核定的住所外设立办公室、代办点、咨询点的情况。经核查,全市律师事务所均能自觉接受检查考核,提交的考核材料内容真实,比较完整。

下步,待向司法厅提交考核材料后,我们还将通过市司法局站向社会公示全市律师事务所的年度考核结果。

(一)律师事务所参与年度考核的情况。今年,我市参与年度检查考核的律师事务所共36家,其中国资所2家(市公职所、xx区公职律师工作室),普通合伙所30家,个人所4家(长源所、景上所、鼎证所、甲海所)。经检查考核,除20xx年1月后成立的意恩、翠屏2家律师事务所外,其余34家律师事务所均评定为“合格”等次。

(二)律师参与市律协考核的情况。

(三)全市律师事务所年度业务开展及收入的情况。据统计,20xx年度,全市律师行业为企事业单位和部门担任法律顾问共计733家,代理各类业务36237件,其中:刑事诉讼1118件;民商事诉讼3698件;行政诉讼104件;非诉讼615件;咨询和代书30171件;调解案件277件;仲裁案件252件;其他2件。全年全市律师事务所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2件;业务总收入xx万余元。

(四)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受惩戒的情况。20xx年度,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均能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的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变更执业登记事项的情况。20xx年,我市有2家律师事务所变更了执业登记事项,分别是:丰宜律师事务所变更了住所、合伙人和注册资本;鹏宇律师事务所变更了执业场所。

(二)律师异动的情况。经审查,上述22名律师均属正常异动,已完清财务、案件等交接手续,准予异动。

(三)律师未参与年度考核的情况。20xx年,我市共有8名律师因各种原因未参加考核。

(一)全市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发展不平衡,所与所之间业务收入悬殊很大。据本次年度考核了解,目前,个别业务发展较好的所年收入达四百余万元,而个别业务差的所年收入却只有十几万甚至几万元,收入悬殊很大,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是部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安于现状,缺乏做大、做强的理念和意识;二是部分律师事务所的业务竞争激励机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不到位。

(二)部分律师事务所未按要求建立事业发展基金。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当地税务部门对律师事务所提留部分的税收问题有误解,偏面认为律师事务所在借提留之名逃避纳税,为避嫌,故有的律师事务所未按规定提留事业发展基金。

律师进企业工作报告篇六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我公司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以经营汽车为主的有限责任制企业,公司占地面积6000多平方米,我公司是一家以整车销售、售后服务、配件供应、信息反馈四位为一体的汽车销售服务展厅---一汽马自达。公司严格按照一汽马自达的标准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构筑了企业内部运行框架,完善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我公司设“五部一车间”即:综合部、销售部、财务部、客服部、售后服务部、维修车间,目前公司现有员工66人。其中:高级管理人员10人,工程技术人员6人,营销人员12人售后服务人员38人,其余为辅助人员。90%的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相应的技术职称。

公司依托一汽马自达品牌制造商先进的经营理念及丰富的汽车产业资源,为广大汽车消费者提供全员、全身心、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的汽车销售、维修、保养、备件、检测、救援等全心管家式服务,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率,随时满足客户的需求。秉承“用户是主人,我们做管家”的服务理念,实践公司以用户为中心的“管家式服务”,全力打造一个专业化汽车服务公司。今年公司以全新的方式拓展思路,不断完善市场营销体系和服务体系,为用户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态度和蔼、环境舒适、价格合理的人性化服务。

一、汽车服务业发展情况和市场背景

(一)汽车服务业市场背景

近年来,我国汽车产业获得快速发展,我国私人汽车拥有量已突破了1800万辆。根据市场预测,xx年将达到2208万辆,将超越美国,成为世界上第一大汽车消费国。随着我国私人汽车保有量持续增长,汽车服务市场的发展空间将日益扩大。据国家权威部门预测,到xx年我国将形成规模达1-1.5亿万元庞大的汽车服务市场。而世界发达国家汽车服务业的贡献大约是汽车制造业的4倍,利润则占到整个汽车产业的50%到60%,汽车服务业是一块利润丰厚的大蛋糕,相对比整车厂利润的逐步下滑,汽车服务业有着广阔的赢利空间。

(二)我市汽车服务业发展现状

中国汽车服务业自90年代初期才初具规模,自xx年来,我国汽车服务行业在市场整顿中逐步规范,服务结构调整稳步推进,行业整体素质全面提升。一个以一类企业为骨干、二类企业为基础、三类企业为补充,汽车检测站为质量保证,各种经济成分协调发展的汽车维修市场格局已基本形成。汽车维修网点由大中城市向外延伸、辐射各地、遍及城乡,平均每千辆汽车拥有汽车维修站点12.7个。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构筑了布局趋于合理的汽车维修网络,为道路运输提供了较为可靠的技术保障。目前我国汽车市场销售额的大致比例分布是配件占37%,制造商占43%,零售商占8%,服务占12%.按照国外成熟汽车市场销售额中服务所占比例超过30%的情况估计,中国汽车服务业仍有近20%的巨大上升空间。

律师进企业工作报告篇七

(一)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股票条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二)发行人依据《股票条例》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其所聘请的律师 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制作律师工作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是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申 请公开发行股票所必须具备的法定文件之一。律师工作报告随申报材料上报, 存证监会备案。

(四)法律意见书按照下述《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的各项提示,?只表 述结论性的意见(一般不超过3000字)。律师工作报告应当就律师的工作过程、 下述《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所涉及的 事实及其发展过程、每一法律意见所依据的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作出详尽、完 整的阐述,并就疑难问题展开讨论和说明。

符合条件”一类的措辞。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或者律师已经勤勉尽责仍不能 对其法律适用作出确定意见的事顶,应当发表保留意见,并且应当指出上述事项 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程度。

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在行文中不宜使用“假设”、“推定”一类措辞;但 是可以使用“经核查,未发现”等措辞。对于某些可以依法作出假设的事实,原件的真实性和对企业重要管理人员的书面陈述的信赖。等等)?可以直接说 明没有再作进一步的验证。

(七)律师可以要求发行人就某些事宜作出书面保证;但是,无论有无发行人 的书面保证,律师仍受勤勉尽责义务的约束,不得出具有虚假、严重误导性内容 或者有重大遗漏的法律意见。

(八)发行人申报材料上报后,如有任何改动,必须立即通知律师,?并经过律 师的书面确认;该书面确认意见应当立即报送证监会。如有必要,律师应当对法 律意见书作出相应的修改或者补充,并将其反映在工作报告中。

(九)如果发行人取得发行、上市的许可,律师应当发表补充意见,说明法律 意见书出具日至招股说明书发布日期间,?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内容及发行人的 法律地位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如有重大变化事顶,应当就此发表法律意见同 修改后的招股说明书一起上报证监会。

容或有重大遗漏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在股票发行、上市筹备过程中,可以选择适 当的时机,以工作报告的形式向发行人提供法律意见,并且不断补充、修改工作 报告;只有等到全部工作结束后,发行、上市申报材料正式上报时,?方可出具法 律意见书。

(十一)根据《股票条例》的规定,?法律意见书应当在发行人向地方政府或 者中央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之前完成;但是,如果地方政府或者 中央企业主管部门认可,承办律师可以先行提交法律意见书的草稿,待地方政府 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作出审批决定后,再签署法律意见书报送证监会的法律 意贝书应当是经二名以上律师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签字、盖章的正式文本。 (十二)本准则供发行人律师使用,供主承销商律师参考主承销商律师出 具法律意见书的范围和内容与发行人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的范围和内容应当各 有侧重。

主承销商律师应当对主承销商负责,主要就发行人的发行、上市申报材料的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作出充分说明。

(十三)本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

xx律师事务所关于xx公司xxxx年度

股票发行、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xx公司(发行人):

(引言)

1、说明根据《股票条例》第十三条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1)发行人(或者主发起人)的常年法律顾问;

(2)前期股份制改造及本次发行、上市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3)本次发行、上市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1、说明根据《聘请律师协议》,对审查过的事项作概括引述。

2、说明是依据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

3、说明仅就与本次股票发行、上市有关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有关会 计、审计、资产评比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4、说明律师是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1、发行人保证已经提供了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

2、律师已经证实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

3、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律师 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发行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本法律意 见。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该次股票发行、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5、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所必备的法定 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其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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