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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新农合的调研报告(大全5篇)

时间:2023-09-26 06:50:08 作者:FS文字使者 最新新农合的调研报告(大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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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的调研报告篇一

__乡位于__市东南部,__高速和__快速交口处,邻里乡镇公路互通横穿全境,距城区21公里。幅员面积辽阔,人口众多,现有约1.5万人。辖区内有7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委会、53个村民小组和学校、敬老院各一所。__乡卫生院认真开展新农合自查工作,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__年全乡参合人数15329人次,参合比率90%以上,门诊27990人次,医疗金额58.7万元,其中门诊统筹报销15.2万元,家庭下账5.5万元;住院1238人次,医疗金额166.2万元,报销金额134.4万元,报销比例80.6%。

二、主要做法:

(一)健全组织、加强工作管理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工作的日常管理。首先按照上级要求,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新农合”工作的管理与协调。对外设置宣传栏,加强宣传“新农合”政策及公示有关“新农合”的制度、补偿情况等。对内加强对医务人员进行“新农合”主要政策规定及管理内容的培训,制定合作医疗管理制度。

(二)规范行医、提高服务水__

在对参合人员的诊疗活动中,我们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新农合”的各项规定,按章操作,不违法违规。始终恪守救死扶伤的职业道德,严格按照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严格遵循用药规定,因病施治、合理用药。严格执行医药价格规定,合理收费,无混淆计价及串换药品行为,不滥开大处方、乱检查。有效地控制了医药费用增长。努力规范服务行为,为参合农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参合农民普遍感到满意,得到一定的好评。

(三)严管财务、确保基金安全

我院采取先垫付“新农合”报账资金,出院即报,从不拖欠患者一分钱。让群众得到实惠,构建了和谐社会。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管体系保证下,我院“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做到专款专用。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每月定期及时、准确向市合管中心上报报账材料。及时向社会公示参合人员补偿情况,并建立咨询、投诉与举报制度,实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制度监督相结合,确保基金运转安全。

三、存在问题:

在自查的过程中,我们发现:1、在诊疗过程中对自费药品及诊疗项目虽有事先告知病人并取得同意,但没有及时要求病人或家属签字。2、个别病历书写不够规范。3、在住院病人和出院病人的管理上缺乏经验,住院病人没有及时完善病历,由于网络原因,出院病人没有及时办理出院手续。4、由于我院正在建设中,没有专门的住院病历档案室和专职档案管理人员。

四、整改计划

1、在确实需要使用自费药品时应取得病人或家属签字。2、临床医生应加强学习,提高病历书写水__。3、及时完成住院病人的文__录,并及时办理已出院病人。4、待医院建设完善后,及时建立档案室和相关人员管理好院内住院病历。

五、改进“新农合”的几点建议

1、加强就医、补偿等各项服务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新农合”运行管理机制、优化补偿报销程序,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管理模式、服务模式,取信于民。

2、适当增加诊疗目录和药品目录,并将其列入“新农合”报账项目,减轻患者负担,为民实惠,保障健康。

3、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管体系,制定实用可行的报账方案,促进新农合基金正常运转。

4、加强医疗机构“新农合”报销制度管理,严厉打击骗取农合基金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私营机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持续性、健康性,且稳步发展的必要保证。

新农合的调研报告篇二

近年来,我县始终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项为民办实事工程来抓,全县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作医疗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并不断完善,农民参合率不断提高。截止8月31日,第三个运行年度共有458615人参加合作医疗,占总农业人口的71.59%,参合率比去年提高36.89个百分点,实现了大多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目标,受到省卫生厅表彰。随着试点工作的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优越性日益深入人心,越来越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组织领导到位是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键。

一是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这项工作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内容,纳入农村工作的总体部署;将这项政策作为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惠农政策的重要方面,精心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在每次全县性的大型会议上都要对这项工作进行强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把合作医疗工作提升到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同等重要的位置,纳入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二是在组织上领导到位。成立书记挂帅、县长任主任的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县“四家”分管领导亲力亲为,在抓好组织协调工作、深入乡镇调研的同时,进村入户宣传解释相关政策,其他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也都深入乡村,亲自指导督促;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抓好所联系村的合作医疗工作,从而形成了全县各级党政领导抓合作医疗工作的强大合力。三是在行动上部门联动。财政、宣传、审计等县直部门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支持配合做好合作医疗工作。卫生部门在积极当好参谋、加强组织协调和宣传指导的基础上,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力度,确保了合作医疗工作的良性发展。

二、宣传发动到位是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重要基础。

三、不断创新是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动力源泉。

一是在筹资上创新。在进村入户宣传动员农民主动缴纳参合资金的同时,不断探索新的筹资方式:村组集体经济较好的乡镇,由村组出钱资助农户参合;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引导农户将粮食直补资金转换成参合资金,动员农户将去年返回的个人家庭门诊帐户未动用的资金转为大病统筹资金。通过创新筹资方式,加之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今年筹资难度大为下降。二是在管理上创新。遵循“先筹后用、专户储存、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做到银行管钱不管账,经办机构管账不管钱。在就医管理上,严格实行“五看”制度,即由合管办定期到定点医疗机构查看,看患者是否人证相符、看病历是否与病种相符、看用药是否合理、看患者对服务是否满意、看参合患者与其他患者收费是否相同。同时,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县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定期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评议,以促使定点医疗机构不断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三是在服务上创新。实行“首问负责制”,即前来办理手续的农民不管问到哪一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都必须负责到底,指导或直接为其办理有关手续。此外,根据农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适度调整和扩大了部分慢性病门诊备案报销范围,同时要求全县所有医疗机构给予参合的门诊病人5-10%的门诊优惠,使他们也能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四是在体制上创新。建立管理与服务分离、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县级合管办设县卫生局,为相对独立的全额事业机构,承担合作医疗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报帐审核等职责;乡镇合管办设在乡镇政府,实行“双重管理”,即在行政上受乡镇政府领导,人员、经费、办公用房和办公设备由乡镇政府解决,县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在业务上由县合管办指导和监督,并对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监督,做到了乡镇“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址办事”。

四、加强服务监管是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重要保障。

一是强化医疗服务。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提高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严格控制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制定了《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管理细则》,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对参合农民使用高档药品和自费药品、进行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必须实行告知制,对住院费用实行“日清单”制,让农民明明白白消费。同时引入竞争机制,允许病人自由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促使医疗机构降低费用,提高服务质量。建立乡、县、市、省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网络,取消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制度,以减少农民就医的中间环节。二是建立督查制度。实行定期专项督查与经常性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并将督查情况以通报和整改书的形式,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签发后通报全县,联系乡镇县级领导负责督促整改落实,对发现的个别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对发现的共性问题,研究制定办法,加以完善和规范。去年,在督查中发现部分乡镇在合作医疗工作管理上重视不够,资料管理混乱,参合群众不能及时得到住院医药费补助。对此,县委、县政府进行了立案查处,对三名副科以上干部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行政记过处分。三是加强资金监管。成立由县人大、政协、审计、监察等部门和农民代表组成的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各乡镇也成立相应的监督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对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在县、乡、村分别设立报帐公示栏并公布投诉电话,按月对合作医疗工作及报帐情况进行公示,审计部门将合作医疗资金使用情况纳入专项审计。多形式的监督,使整个合作医疗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参合农民的权益得到了有效保证。

新农合的调研报告篇三

为保障我县农民的身体健康,积极稳妥地发展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县推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农办《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合作医疗)制度,是指在政府组织、引导、支持下,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县为单位统筹管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的制度。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履行缴费义务,享有相应权利,其缴费不视为增加农民负担。

第二条:合作医疗实行“政府负责、农民参与、民办公助、县办县管”的工作方针;坚持自愿参加、多方筹资、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科学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合作医疗形式以大病住院统筹为主,着力缓解农民住院费用承载压力的原则。

第三条:公平、公正、普及的原则。

第四条:本县行政区域内,凡从事合作医疗管理及与合作医疗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合作医疗列入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目标管理,纳入县、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县政府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全县合作医疗工作,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检查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在县卫生局成立××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合管中心),为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具体负责统筹资金的调度、审批、支付使用,全面负责合作医疗的业务工作。

第七条:乡镇要成立由乡镇长为组长的合作医疗协调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主管卫生的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乡镇财政、民政、经管、卫生等部门组成。负责落实本乡镇合作医疗工作的各项事宜。行政村要明确一名主要负责人协助抓好合作医疗工作。

第八条:乡镇成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机构,由人大、监察负责人和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乡镇合作医疗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反映村民意见,提出合理的建议。

第三章合作医疗参与对象

第九条:凡在本县境内居住的所有农业人口均可参加合作医疗。

第十条:农民参与合作医疗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含出县外务工人员等)必须全部参加,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凡申请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户,均由各乡镇、村按照县合管中心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参与手续,同时建立合作医疗参合人员花名册。合作医疗为每年元月1日正式启动,一年为一周期。启动之前农民住院医疗费用不予补助,启动后原则上不中途办理参合手续(复退军人除外)。

第十一条:县合管中心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户发放《合作医疗证》,由农户保管,并建立合作医疗档案,对农民缴纳的合作医疗资金费用补助等进行逐项登记。

第四章筹资与管理

第十二条:合作医疗严格实行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按现行政策,农民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10元,中央、省、市、县财政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配套资助40元。

第十三条:在县财政设立合作医疗专用基金帐户,按照管用分开、专款专用的原则,依法依规管理合作医疗基金。

第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是组织和动员群众广泛参与、代收农民个人基金的责任单位。农民按规定应缴纳的个人合作医疗基金由村委会按农业人口数以户为单位统一收缴,由乡镇财政统一入库,乡镇财政所必须在上年度12月底以前全部转入县财政合作医疗基金专用储存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十五条:鼓励县、乡、村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出资扶持合作医疗。农村五保户参加合作医疗经费的个人缴纳部分由民政部门解决、重度残疾人(即视力一级、肢体二级以上,重度精神病人)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县残联解决。

第十六条:合作医疗基金统一由县合管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专款专用、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管理使用,并建立健全的合作医疗费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管理和及时审核、支付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合作医疗基金帐户年度节余资金转入下年度。

第十七条:县合管中心人员的工资和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安排,不得从合作医疗基金中列支。

第五章医疗费用补助

第十八条:医疗费用补助暂只限于按规定报销部分住院费用,申请医疗补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以户为单位一次性足额缴纳个人基金的参合对象。

(二)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诊治或经定点医院、合管中心批准转上级医院诊治的参合对象。

(三)符合大病住院合作医疗补助的病种,用药目录和检查范围。

第十九条:参合对象住院医疗费用的补助按下列规定兑付:

(一)病人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单病种限额,药品补助范围参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本药物目录计付。不同级别医院的起付线比例和补助比例分别为: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起付线100元,补助比例60%;县级医院起付线500元,补助比例50%;省、市级医院起付线1000元,补助比例30%。县外住院按照省市级同等看待。发生在起付线以内的(含起付线)的住院医疗费用不在补助范围。

(二)对大额医疗费用实行封顶,补助累计最高限额每人每年度8000元。住院分娩平产每人限额补助150元,所产新生儿不参与补助范围。结核病人在项目启动期间符合结核病免费治疗的对象按项目县的规定诊治,凡住院治疗的结核病对象按本办法给予补助。

(三)对反复多次住院的病人,全年度累计医疗费用补助不超过8000元。

(四)对患有慢性器质性病变患者的每年门诊药费补助待完善方案后启动。

第二十条:补助办法:实行由县合管中心统一管理和审查,定点医疗机构兑付的办法。县合管中心根据定点医院业务情况每月预付一定周转金。补助额定点乡镇(中心)卫生院在1000元、县直定点医院在以下的医疗费用,由经治定点医院审查与补助(即出院时可以补助)。补助额超过上述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院经办人员持规定资料和证件到县合管中心审核后一周内由定点医院予以补助。

第二十一条:补助程序:住院病人住院时,须由村委会盖章证明,凭《合作医疗证》及户主身份证到定点医院领取《合作医疗费用补助申报单》,将申报单交定点医院经办人审核,办理入院手续(急诊病人可先行住院,两天内再完善有关手续)。并按医院要求足额交纳住院医疗费,出院时经定点医院审查后兑付。

第二十二条:出县务工或走亲访友过程中患急诊需住院的参合对象,必须在二天内向县合管中心申报详细家庭住址、户主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医疗机构、电话联系方式,经核实批准,同意在外地正规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凭规定手续和住院发票及明细清单到县合管中心审查,按规定在县合管中心办理医药费用补助。起付线1000元,补助比例30%。

第二十三条:定点医疗机构对本院无条件诊治的病人应及时转诊,如需转省、市医院治疗的须持定点医院的转诊意见到县合管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转院(急诊病人可两天内补办手续)。凡属自行转院者,其费用全部由个人负责。

第二十四条:特殊辅助检查,如彩超、ct等和特殊治疗项目须事先由合管中心批准后方可列入报销项目。

第六章除外责任

第二十五条:定点医疗机构对自费医疗项目和自费药品要严格把关,凡属自费医疗项目、滋补药品和非治疗性药品、保健药品、进口昂贵药品一律自费,入院不足24小时的留观病人医药费用不予报销。

第二十六条:下列费用属合作医疗除外责任

(一)城镇医保规定的自理费用、自购药品费用。

(二)单病种规定限额费用的超额部分。

(三)救护车、输血、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陪护、院外会诊费、营养费、配镜、空调费、保温箱费、特殊医用材料费。

(四)用于气功治疗的费用和各种磁疗、理疗用品费用和康复费用。

(五)镶牙、美容、手术矫形、人工器官置换、特殊治疗费(伽玛刀、中子刀、细胞刀)等医疗费用。

(六)高级病房住院费及超过普通病房费用。

(七)打架斗殴、酗酒、自残、自杀、性病、吸毒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八)交通事故引起的治疗费用。

(九)医疗事故以及因工伤、职业病、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十)未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住院的医药费用,有冒名或挂名住院,配药等欺骗行为的医疗费用。

第七章医疗服务与责任

第二十七条:县卫生局负责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定。

第二十八条:定点医疗机构先由医院提出申请,县卫生局按照省卫生厅颁布的设置标准,根据中西结合、专科和综合医疗兼顾,方便农民就医的原则进行审定,合格者与县合管中心签定合同后方可颁发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

第二十九条: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年度服务质量考核制度。

第三十条: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成立合作医疗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医疗服务管理工作,定期张榜公布合作医疗资金兑付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合作医疗的有关规定,提高医护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质量。

第八章监督机制

第三十一条:成立由人大、监察、审计、财政、物价、卫生、药监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审计资金收支、经费预决算、检查医疗机构服务情况,协同纪检监察司法机关查处合作医疗中的不法行为。县纪委要制定合作医疗相关的纪律规定。

第九章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二条:参加合作医疗者有以下权利:

(一)有权享受规定的各项医疗服务及费用补助;

(二)有权监督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

(三)有权对合作医疗的管理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三十三条:参加合作医疗者有以下义务:

(一)遵守和维护合作医疗的章程和有关规定;

(二)按时足额交纳合作医疗基金;

(三)妥善保管合作医疗的有关文书、凭证;

(四)检举冒名顶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和破坏合作医疗的行为。

第十章违规处罚

第三十四条:经办人员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节轻重实行戒勉谈话、定为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称职)对象、作辞退或分流处理,直至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依纪依法处理。

(一)因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的;

(二)不按政策规定和操作规程办事的;

(三)挪用、挤占、截留合作医疗基金的;

(四)有意拖延兑付,向病人索取好处的;

(五)套用、转移合作医疗预拨经费,造成补偿短缺的;

(六)为他人及亲友提供虚假证据或知情不报的;

(七)擅自更改标准,提高或降低补偿标准的;

(八)有其他违规行为的。

第三十五条:定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有下列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扣除违规申报补助金额的2-5倍,对限期整改无效的单位,取消合作医疗定点医院资格,对违规经办人员和医务人员除承担一定数额经济责任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辞退或开除处理。

(二)将应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记入合作医疗补助费帐内的;

(四)不执行诊疗常规或单病种管理规定,不坚持出入院标准,将不符合入院的病人收院治疗或任意延长住院时间,采用挂名住院,做假病历,分段计帐等方式增加合作医疗基金支出的。

第三十六条:对参合对象有下列违规行为的,责令退回已发放的医疗费用,情节严重的终止该户本年度合作医疗待遇。

(一)用虚假医疗费收据、处方冒领合作医疗基金的;

(二)私自涂改、仿造医药费用收据、病历、处方、检查报告单或授意医务人员作假的;

(三)使用他人凭证就诊或将本人凭证转移他人的。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县合作医疗协调管理领导小组指导全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和法规,制订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第三十八条:县卫生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合作医疗定点医院管理办法、合作医疗病种费用及其标准、药品目录。并报县合作医疗管理协调领导小组批准。

第三十九条:县合管中心对乡镇、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机构,群众参与,经费收缴等情况实行指导,定期通报动态。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于二00六年元月一日起试行。

新农合的调研报告篇四

某镇人民政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工作报告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的通知》(x府办函〔〕18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镇新农合筹资工作按期按目标完成,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狠抓落实,现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成情况

我镇现有13个村,总户数2282户,应参合人数为7397人,其中“五保户”50人,“优抚对象”18人,“三孤”人员1人,低保户56户150人。截止12月31日17时,我镇实际完成参合人数7250人(含“五保户、优抚对象、三孤及低保户),筹资210930.00元,完成比例为98%。

二、存在问题

1、基数偏差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农业人口年报历年死亡、迁出、出生人口数的`统计和对婚嫁搬入搬出等其它人口变动情况未作详细的统计。所以我镇农业人口统计口径与户籍管理机关统计口径有很大差距。

20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死亡未下户人数为13人,户口迁出9人。

2、空挂户人员多,影响完成进度

因全家长年举家外出务工者多,且务工地点不明,难以联系,()导致工作难度加大,影响完成进度,共涉及221人。

度缴纳人数相较于的缴纳人数相差过大的主要原因是20农房重建,长年外出务工人员均回到户口所在地领取灾后抚恤金并缴纳了新农合医疗保险资金。

3、观念有待转变

由于自身素质问题,认为已购买医疗保险就没有必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张贴标语、印发宣传资料、召开群众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的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对象、资金筹集和管理、报销标准和方式,切实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购买医疗保险区分开来,有效引导农民不断增强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

二是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参合面。加大对全家外出务工,且务工地点不明的农户的联系力度,积极动员其亲属、朋友进行多方联系,使他们积极参合。

三是加大调查力度,进一步核实实际人数。对于历年的统计基数和现有实际人口数进一步进行核实,使参合人数准确无误,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真正让每个农民得实惠。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新农合的调研报告篇五

xxx位于xxx县西南部,是一个以藏族为主体,集山区河谷交叉,立体气候突出,旱作农业为主,素有”鸡鸣四县“之美誉。全乡幅员面积334平方公里,辖三个村委会,29个村民小组,是一个贫困程度深,而又不是扶贫攻坚乡的攻坚乡。20xx年末农业人口3655人,农民人均纯收入878元,比全县的平均纯收入低302元。

xxx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自20xx年7月23日乡党委、政府召开第一次专题会议以来,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摆在党委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首先召开几次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布置工作,有条不紊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乡合作医疗工作组和村委会以及29个村民小组长的努力工作,xxx合作医疗参合户数662户,参合人口3576人,农民参合资金35760元,参合率达98.84%。现将xxx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概况总结如下:

一、所做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

2、明确职责,认真吃透相关精神和政策界限。xxx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成立后,在7月25日召开了新型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集各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职责,提高认识,吃透文件精神,组织逐条款项的讲解学习,明确政策界限,乡卫生院牵头拟出了《xxx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要求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项深入千家万户的减轻农民负担的民心工程,应先在领导小组成员内部明白,清楚合作医疗的目标、原则、参合对象、参合人享受政策的范围、组织管理、基金筹集、资金管理及其相关的操作规程。

(二)各司其职,加大宣传力度,逐级落实政策的知晓率。

1、各负其责,团结协作。乡党委、政府结合乡情,根据民族结构和部门职责,抽调乡卫生院、乡政府各4人组成合作医疗工作组。乡卫生院先对全乡29个村民小组的户数和人数做了一次相关合作医疗的摸底调查,在摸底调查中,突出合作医疗重点,针对今年的”非典“疫情,向群众讲解卫生保健知识,农村防疫知识和注意事项。全乡的29个村民小组长集中在村委会进行为期半天的培训。泽通村7月28日,霞珠村29日,仓觉村8月2日,在培训当天,乡领导亲自讲解,卫生院领导和村委会从各自的职能作了强调,要求各村民小组长经过培训后及时召集群众,向群众如实宣传,作动员,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和发挥村民小组长的作用,为此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经过不同层次,不同范围的大力宣传后,乡合作医疗工作组一行8人从20xx年8月4日开始,在各村委会的鼎力支持下,进村入户,走村串寨进行征收集资工作,所到村寨并没有因为医院医生的宣传,村民小组长的宣传不只是简单的把资金收好,而是召集会议,一而再,再而三的讲解合作医疗这项利民的大工程,同时,工作队把计划生育,义务教育,生产生活,治安工作,防抗旱等相关当前各项农村工作予以宣传和强调,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团结协作。

2、规范宣传材料,宣传口径统一。为切实严把宣传口径,统一印发工作队员、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长人手一册的宣传提纲,从而宣传有理有据,让群众明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底”新“在哪里,和以往的合作医疗有什么差别,引导农民不断增强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从参合对象,组织管理,资金来源,报销比例,报销范围和注意的事项都向群众耐心宣传,使群众自愿集资参加合作医疗。

(三)、统一步伐,走村串寨,耐心细致做工作,对群众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国策。

1、合理抽调工作队员。结合五境是一个藏族为主的乡,抽调工作队员不管是乡政府还是卫生院,尽量是懂藏语,会宣传的得力人员,在宣传过程中让群众听清楚,想明白,入脑入心的得到理解。

2、工作组服从村委会的领导。从8月4日始进村入户,前后历时12天,不管是烈日当空,还是大雨滂沱,不管是山头小寨,还是江边小村,工作队员不管分在什么地方,毫无怨言,跑遍29个村村寨寨,切实在基层工作中实践了”三个代表“,用言行讲解了”三个代表“,树立了形象,履行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3、走村串寨,访贫问苦,逐户核实,逐人征收。在征收集资的过程中,在原乡卫生院摸底的材料基础上逐户核对,逐人核实,再次规范材料,相当于在xxx开展了一次非正常的人口普查工作。在下乡过程中访贫问苦,为乡、村掌握农民生活生活情况提供了真实可靠的数据。

4、特困户予以政府扶贫资助。五境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在工作组下去之前,乡党委、政府要求严把贫困户的资助范围,所以工作队员在下乡过程中,严格把握尺度,除了五保户和实在无力交付集资款而家中又常有病人的困难户共37人列为政府的资助对象,为群众尽了政府的微薄之力。

5、工作队员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自始至终完成合作医疗工作。当前农民白天上山捡菌子挖药材,征收工作只能在晚上召集会议,从而更需要工作队员有高度的责任心,很多时候在晚上几点钟围坐火塘边开会,宣传,征收;在征收过程中,有的困难户实在无力集资,而又达不到政府资助范围的,工作队员看着他们无耐而无助的现象,只能掏自己的腰包为他们集资。

二、存在的问题和要求

正因为有了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在职能部门的积极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村委会和村民小组长的鼎力支持下,在各位工作队员的辛勤努力下,xxx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圆满划上句号。同时,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总结工作,发现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

1、在群众的思想深处对合作医疗有一定的思想障碍,对能否及时兑现政策有一定的怀疑态度。因为在以前曾经组织实施过合作医疗,最终不了了之,半途而废,从而,在群众中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2、乡卫生院要提高服务水平,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药价进一步向群众公示,就医条件进一步改善,达到乡人民医院的初步标准,乡财政除了保工资和机构运转之外,无力投入硬件建设,请求县委、政府的扶持和帮助。

3、合理配置专业技术人才。人才的竟争愈来愈激烈,市场的竟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竟争,要求上级主管部门调配人员时予以配置医院急需的人才。让百姓增强当地就医的信心。

4、要求县级主管部门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指导和联系沟通,乡政府对合作医疗管理委会加强领导,让合作医疗”小病互补、大病共济“的原则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来。

5、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管好钱,用好钱,办好事,让群众吃放心药,住放心院,明白资金支出款项。

6、由于五境自然条件差,群众仍处于温饱线下,这次合作医疗的集资过程中,乡财政垫付了五保和部分特困户,村委会也尽了微薄之力,恳求县政府,卫生局予以倾斜解决一定的合作医疗资金。

三、下一步工作的任务

1、加强农村合作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发挥作用,让群众参与管理委员会工作,实现有人管事。

2、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认真对待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存在问题和疑难问题。实现有章理事。

3、及时上报各种相关材料,把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做细、做实、做强,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放放心心吃药。

4、乡卫生院集中学习相关合作医疗的实际操作规程,使之合理、规范,做到带好队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人民医院的职责,树立人民医院在广大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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