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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论文实证分析答辩的时候老师会看吗 中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效应的实证论文(精选8篇)

时间:2023-09-28 07:04:52 作者:温柔雨 最新论文实证分析答辩的时候老师会看吗 中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效应的实证论文(精选8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论文实证分析答辩的时候老师会看吗篇一

税改为消费性增值税,对促进经济发展起了重要作用。然而目前的增值税属于商品增值税,在商品的生产销售环节进行征收,不涉及服务行业。对服务行业税收主要是营业税。这种征税方式会导致重复征税现象的出现,一些交通运输企业业务外包收益会进行重复征税,而且尽管交通运输行业与生产环节关系紧密,特别是远洋运输中燃油、船舶费用等有较大额的进项,但因为不在增值税范围内,所以不能进行进项抵扣,这就加重了企业的负担。特别是在当前企业生产成本普遍上涨,运输行业营业收入可观,但是由于高额成本,利润并不高,营业税的征税将进一步压缩企业的发展空间。7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交通运输业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湖北省、广东省等8个省(直辖市)。下面本文结合试点经验对运输业增值税改革进行了探讨。

二、交通运输业实施增值税的影响

1、提高交通运输业的竞争力

交通运输业与生产制造业紧密相关,企业生产过程是个完整的链条,运输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同样运输也是产品增值的重要一部分。交通运输业实行增值税尤其天然的行业优势,交通运输业中外购的货物、外购的劳务与新增固定资产的物耗比重较大并且能够得到清楚计量。交通运输业外购货物主要有燃料、通讯导航器材、备用品配件、修理材料、轮胎以及其它易耗品等等;交通运输业的外购劳务主要有修理费、港口费、外购装卸费。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之后,其外购的货物、劳务以及新增的`固定资产就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这一举措必将大幅度地降低企业的税收税负,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2、促进运输企业规范财务核算

一些交通运输企业不设置账簿,或者虽设置了账簿但账目混乱,原始凭证残缺不全,进而无法核算计税依据的情况较为普遍,还有一些增值税纳税人与运输企业勾结,虚开交通运输发票,使国家蒙受损失。现有营业税条块管理模式显然己不适合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增值税改革后,交通运输企业必将认真地建账、设账,对财务管理高度重视,形成较为完善的会计核算。同时实行增值税,还可以使增值税购销双方通过交叉审计相互制约,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秩序,减少运输企业的不正当竞争。

3、促进交通运输业技术改造、减少能耗

一直以来,交通运输业是能源消耗极为严重的行业,也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难点所在。交通运输业作为一个资本密集型行业,在企业资产中固定资产占的比例较高,而。消费型增值税使企业能在计算增值税时可以抵扣新增固定资产已纳税款,使企业提高固定资产的支出,促进设备的更新换代,进而提高劳动生产率、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同时我国交通运输行业设备陈旧导致的运输设备耗油量大、污染物排放大的现状也较普遍,改征增值税后,新增固定资产已纳增值税就可以抵扣,从而提高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动力。同时可以减少能耗、控制环境污染,提高我国交通运输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三、营业税改增值税应对措施

1、做好财务处理

交通运输企业过去实行的营业税,营业税计算比较方便,做账也比较简单。计算时按照运输企业的收入乘以税率就可以直接算出营业税额。做账时也很方便,在会计处理上只需要简单设置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便可进行会计核算。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增值税的征收是以抵扣之后进行征税,作为交通运输行业会计人员而言,要清楚哪些项目属于法定可以抵扣的,哪些不属于可以抵扣的,要做到心中有数。而且增值税征收是以相关上下游企业的增值税发票为依据进行抵扣,为此交通运输行业还要做好与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协调和沟通工作,一旦出现差错,将对企业的盈利产生一定影响。另外,在会计处理上要涉及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各个会计分录。

2、准确核实和盘点企业资产

交通运输企业资产数量多、价值大,尤其是远洋运输行业,更是资产品种众多、规格繁杂。与其他行业不同的是,运输企业资产流行性大、盘点困难。例如船舶、飞机、汽车等等,除了船舶、飞机等本身的价值外,其由于携带设备以及燃油等,其价值更是十分巨大。交通运输业实行增值税后,税收征收按照增值税发票抵扣后进行征收,交通运输企业必须提前对企业资产进行清楚的核实和盘点,做好账账、账实、账表相符,才能满足增值税征收的需要。

3、争取税收优惠政策本次增值税试点为了减少对于运输企业的影响,对以前一些减免营业税的企业实习继续减免增值税的做法,主要是一些涉及到国家安全以及公共利益的运输企业。因此一些满足条件的运输企业要利用好试点期间的政策利好,为企业争取最大的利益。另外,从试点来看,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税率初步设置为三档税率,这与别的行业是有差别的,其他行业都是17%和13%两档税率。交通运输业在基础上增加了11%这档低税率。从试点效果看,不是非常理想,很多运输企业的税率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为此有地方将税率降为6%―7%,大幅度的降低了增税率税率。这是个利好消息,对于交通运输业而言,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税率测算工作,并积极呼吁,争取能够切实降低企业税收成本。

总之,目前国际上多数实行增值税的国家把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延伸到了整个服务行业。为了和国际接轨,国家选择交通运输业作为增值税改革的试点,体现了国家对交通运输业的支持,与国家推进经济结构转型的大方针一脉相承。当然增值税改革不是一蹴而就可以完成的,还需要不断的试点、研究和摸索。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2]张斌。营业税全面取消后的影响分析财会研究,(02)

[3]严仿棕。我国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征探析[j]商业会计,2011(24)

[4]张国强。论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税合一的可行途径[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1(06)

论文实证分析答辩的时候老师会看吗篇二

关于财政政策对民间投资的影响,目前有两种不同的观点,形成了关于“挤出效应”和“挤入效应”的争论。国内学者基于已有理论成果,以下就是由为您提供的浅谈民间投资影响的实证分析。

利用中国的数据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比如:郭庆旺、赵志耘认为在利率受到管制的条件下,政府投资不会挤出民间投资,反而会对民间投资产生挤入效应;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宏观课题组()提出了提升我国财政政策效应的途径和对策;刘溶沧、马栓友()基于赤字、国债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检验了财政政策是否存在挤出效应;胡琨、陈伟珂()则利用向量自回归(var)方法,对我国财政政策的有效性进行了定量分析。

目前在这方面的研究都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都把财政支出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分析,得出财政政策的实施“挤出”或“挤入”了民间投资。这种分析略显粗糙,因为增加的财政支出被用于各种领域,不同领域的支出,对民间投资将产生不同的效应。当然,也有学者尝试过对不同种类的财政支出进行分析,比如许莉、郭定文()将财政支出分为经济建设支出、社会文教费、国防费和行政管理费,分析了各种不同类别的支出对民间投资的影响。

数据处理及说明

在本文的研究中,重点关注了国家财政在基础设施建设、科研创新、教育医疗文化卫生事业和民生与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对民间投资的影响。本文的财政支出的数据来源于中国财政年鉴中的各项财政支出数据,私人投资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社会固定资产投入的数据,选取的时间段为1992—。之所以选择这个时间段内的数据,主要是基于以下方面的考虑:1992,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出现了大量的民营企业,民间投资开始活跃。中国财政年鉴自起,统计项目有较大的变动,为了便于比较和保持数据统计标准的一致性,本文只选择20及其之前的数据。为了解决通货紧缩的困局,我国从开始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这段时间的数据能很好地反映国家财政政策的经济效应,本文所选取的数据包含了这一重要的时间段。在数据选取上,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选用国家用于基本建设投资的财政支出来衡量,科研创新支出选用挖潜改造和科技三项费用再加上文教、科学和卫生事业费用中的科学费用来衡量,教育,医疗文化卫生事业支出选用文教、医疗和卫生事业费用减去科学费用来衡量,民生和社会保障支出则选用社会保障补助支出来衡量。

论文实证分析答辩的时候老师会看吗篇三

(一)变量选取及分析方法

鉴于本文的目的是要分析财政政策中的各类支出对民间投资的影响,本文将财政支出分为基础设施建设支出jcss、科研创新支出kycx、教育医疗文化卫生事业支出jyww和民生与社会保障支出mssb,并分析它们与民间投资mjtz的影响。所以本文的被解释变量是取自然对数后的民问投资真实值inmjtz,选取的解释变量包括取自然对数后的基础设施支出真实值injess、取自然对数后的科研创新支出真实值lnkycx、取自然对数后的教育医疗文化卫生事业支出真实值lnjyww、取自然对数后的民生与社会保障支出真实值lnmssb。

以上变量有可能是非平稳序列,在实证检验中,首先采用单位根检验检验各序列是否平稳,再用johansen检验对数据进行协整检验,看是否具有协整关系,并给出协整方程,最后用granger检验方法,检验各个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二)平稳性检验

出于对相关变量时间序列数据的平稳性考虑,首先对其进行单位根检验。通常情况下的经济变量都不是平稳的,存在或多或少的序列相关,但各变量之间可能存在着协整关系,如果不考虑变量的平稳性而直接进行回归分析,可能产生“伪回归”现象。所以我们在进行协整关系和因果关系检验前,必须首先对各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我们采用adf检验法,检验结果见表一。

说明:d表示一阶差分处理,d2表示二阶差分处理;检验类型中,c表示包括常数项,0表示不包括常数项,t表示包括时间趋势,n表示不包括时间趋势,n表示滞后阶数(根据sic准则确定)。

从以上单位根检验结果可以看出,lnmjtz、lnjcss、lnkycx、lnjyww、inmssb在其水平值上均为非平稳时间序列,但它们的二阶差分在1%的置信水平下均为平稳序列,可判断它们均显著平稳,因此,它们均为二阶单整i(2)序列。

(三)协整检验

平稳性检验发现lnmjtz、lnjcss、lnkycx、lnjyww、lnmssb各序列均为非平稳序列,但它们可能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可以通过协整检验,确定各时间序列的长期均衡关系。进行协整检验的前提是各序列是同阶单整,而所选取的五个时间序列恰好都是二阶单整序列,具备进行协整检验的条件。本文采用johansen极大似然估计法对变量进行协整检验。检验结果如表二所示。

无论是迹统计量还是最大特征值统计量均拒绝了变量间不存在协整关系的原假设,而从检验结果可以认为民间投资与基础设施支出、科研创新支出、教育医疗文化卫生事业支出、民生和社会保障支出在5%的置信水平下存在唯一的协整关系。

0.121360.428380.419040.146131.02768

说明:上式中,每个系数下的数字为标准误差。

从上式可以看出,民间投资与基础设施支出、科研创新支出、教育医

疗文化卫生事业支出和民生社保支出之间存在长期的协整关系。以下依次对各系数的含义做适当的解释。首先,lnicss的系数是正的,表明基础设施的投资能增加民间投资。基础设施的完善能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吸引民间投资的增加。这印证了王小鲁等在《中国经济增长方式转换和增长可持续性》中得出的结论。lnkyex的系数是负的,说明科研创新支出的增加不利于民间投资的增加。lnjyww系数是正的,这表明教育医疗文化卫生事业的支出有利于民间投资的增加。inmssb的系数是负的,说明民生与社会保障的支出是不利于民间投资增加的。

(四)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有了数据上的相关关系,并不能充分说明问题。通过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可以得知变量两两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谁是因谁是果。为了找出投在哪个领域的财政支出是有利于带动民间投资的,在上述协整检验之后,有必要进一步进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检验结果见表三。

从以上检验结果,可以得出以下重要结论。(1)民间投资是基础设施建设的原因,因为民间投资也能参与部分基础设施的建设。(2)民生与社会保障支出是民问投资的原因。而从协整检验结果可知。这种影响是负的。(3)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的支出是民问投资的原因,而协整检验结果告诉我们,这种影响是正的。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综合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下列结论: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财政支出能带动民间投资的增长;民间投资的增长也能促进基础设施的建设;教育医疗文化卫生事业中的财政支出对民间投资有很强的带动作用;科研创新投入是一项长期工程,旨在促进经济增长的财政支出应重点投人经济建设中。

基础设施的建设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都是我国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财政支出,一方面作为社会总需求的一部分,能较好地缓解经济下滑,很好地起到宏观调控的作用。另一方面,本文的分析表明,基础设施投入能较好地带动民间投资,对于经济的长远发展也是有帮助的。

除了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在教育医疗文化卫生事业上的投资也能很好地带动民间投资,协整方程中,其系数远大于基础设施建设的系数,可见,教育医疗文化卫生事业的支出对民间投资的带动效果要好于基础设施的投入。教育医疗文化卫生是社会生活中很重要的部分,如果它们能得到很好的发展,则能有效地增加消费者的社会福利。分析也表明,教育医疗文化卫生事业对民间投资具有带动作用。

参考文献:

1.戴园晨.“投资乘数失灵”带来的困惑与思索.经济研究,(8)

2.郭庆旺,赵志耘.论我国财政赤字的拉动效应.财贸经济,1999(6)

3.刘溶沧,马栓友.赤字、国债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兼评积极财政政策是否有挤出效应.经济研究,(2)

4.王小鲁,樊纲,刘鹏.中国经济增长方式转换和增长可持续性.经济研究,2009(1)

5.曾令华.近年来的财政政策是否有挤出效应.经济研究,(3)

论文实证分析答辩的时候老师会看吗篇四

一、在增值税转型减税政策的影响下我国供水行业发展所面临的困境

(一)增值税新条例的颁发,供水行业的增值税税额增加

新增值税的相关条例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供水公司的税负,增值税转型所带来的转型优惠政策供水公司不能享受,给供水行业的长期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效应是必不可免的。国家为了减轻我国供水行业的税收负担,专门出台了关于我国供水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供水公司增值税的征收方式进行了明确的计算和规范,有效的减轻了供水公司的税收负担。但是一系列的增值税新政策的实施改变了供水行业的增值税的征收方式,造成了供水公司进购的固定资产不能进行进项税的抵扣,并且还要同时承担简易方法征收的增值税,这就进一步的造成了供水公司的经济亏损,增加了供水公司的税收压力,给供水行业的长期发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水价格的上涨,供水行业的经济压力增加

水价格的上涨和增收税额的增加,给我国的供水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由于供水行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虽然供水公司需要进行外购的原材料比较少,但是供水公司的生产主要依靠电力,因此供水行业的进项税的税额比较少。供水公司的固定资产中,比重量较大的输水管线能否进行增值税的抵扣,目前还存在着一定的争议。输水管线项目主要管网土建施工建设和材料的购置两部分组成,需要花费大量的经费,但是目前输水管的项目只有百分之四十五能够进行进项税的抵扣,这就在原有的优惠政策上大大的缩减了供水行业的优惠幅度,供水行业的进项税税额的增加,给供水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

(三)财政补贴不足,税负得不到减轻,供水行业生产经营举步维艰

供水行业是我国增值税收的主要来源之一,但是由于水价的上涨,税负的增加,导致我国供水行业的供水公司亏损较大,巨大的经济亏损导致我国供水行业的众多企业面临生产经营资金紧张,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工作的局面。

二、为解决我国供水行业的发展现状提出的具体解决方案

新的增值税条例的出台和实施,给我国的供水行业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新的增值条例不但减少了供水行业的优惠政策,而且制约了购进固定资产对进项税的抵扣,同时国家对供水行业所面临的经济压力并没有给予相应的财政支持,因此我国供水行业面临着运转资金匮乏,技术与设备不能及时更新的困境。供水行业是我国的公共服务性产业,与人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解决我国供水行业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我国供水行业持续、稳定的发展势在必行,笔者根据我国供水行业发展所面临的困境,提出了以下三条解决措施:

(一)继续执行消费型增值税政策,允许购进固定资产对进项税额的抵扣

继续执行消费型的增值随政策能够有效的降低我国供水行业的税负压力,进而能够减轻供水行业的经济压力,有效的改善我国供水行业资金紧张,无法正常进行生产的局面。为了鼓励我国供水行业加快固定资产的更新和技术的创新,继续执行消费型增值税的政策是很有必要的。实行消费型的增值税政策,及时允许购进固定资产对进项税的税款的抵扣,这样供水公司能够利用固定资产减轻进项税的税额,从而实现促进供水行业设备和技术的更新,提高供水行业的生产水平,保障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工作的质量的目的。

(二)增值税转型的政策实施应该进行区别对待

我国的供水行业是具有公共服务性的行业之一,因此供水行业的发展与我国广大人民的生产和生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供水行业建设和发展,国家应该高度重视。但是在新增值税转型的条例中,国家不但没有减轻供水行业的税负,进行相应的财政补贴,还进一步的增加了供水行业的`税负,给我国的供水行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严重的影响了我国供水行业持续、稳定的发展。为了及时的改善我国供水行业所面临的经济压力,国家在执行转型政策时,应该对各个行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全面的了解,切实的掌握各个行业的特征以后再进行区别对待,这样才能确保转型政策的实施能够有效的促进我国社会生产的各个行业的进步,进而促进我国整体经济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三)还原增值税原意,允许进项税额抵扣

增值税是流转税的另一种说法,即是对商品的生产、流通以及劳务服务等多个商品交易环节中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价值为对象进行征收的一项税务。实行增值税能够有效的避免商品在生产中重复税收征收的问题,即增值税只对货物或商品没有征收的增值额进行征税,从而实现避免重复税收征收的问题。但是新的增值税条例的出台,与原有的增值税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为了解决新的增值税条例中出现的一系列的问题,笔者建议还原原有增值税的原意,允许对未增值的销售或商品不进行增值税的征收,或者是可以通过进项税进行抵扣。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国家的新增值税规定供水行业的供水公司一方面不得使用购进固定资产对进项税进行抵扣,造成供水行业的供水公司的税负的增加;另一方面,国家每年都会对一些政策性亏损的行业进行财政补贴,但是我国的供水行业在增值税转型过程中不仅没有享受到相应的优惠政策,反而承担了更为严重的纳税任务。因此,笔者认为想要改善我国供水行业在增值税转型减税政策下所面临的发展困境,就应该继续执行消费型的增值税政策。在增值税转型政策的实施时,应该根据行业特征进行区别对待,还原增值税的原意,允许进项税额的抵扣,这样才能有效的解决供水行业发展所面临的困境,促进我国供水行业持续、稳定的发展。

论文实证分析答辩的时候老师会看吗篇五

一、环境权的基本权利属性

环境权在早期的人权立法中没有被提及这是因为经济发展水平的低下使得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并没有达到对抗非常激烈的程度再加上人类认为自己是万物的主人所以在法律上确立的是人类征服自然的权利这与环境权所要表达的理念完全背离而且在当时的情况下环境权的建立只会束缚人类前进的步伐显然这样一项背离社会现实的权利是得不到确认的但随着人类对自然征服程度的深入启然最终也不堪忍受其对人类的报复也开始显现出来人类过去错误思想的指导使世界固定在一项悲剧性的行动方针中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我们开始认识到我们不能对环境无节制地开发利用六类只不过是自然的一部分良好的环境是人共同享有的东西,失去环境人将不能生存六也就不再为人环境权概念就是以人权的名义提出来的团例如月联合国人权与环境原则草案摘录下规定:有人都对安全的、健康的和符合生态规律的环境享有权利这一权利和其他人权包括民事的、文化的、经济的、政治的和社会的权利是普遍的相互依赖及不可分割的虽然人权论受到了广泛的重视但也一直受到各方的批评:概念模糊、主体不确定、范围不确定、无法具体化、司法实践困难重重等,所以环境权要想真正发挥作用具有强制力其必须法定化正如赫里曼所言:“人权的神圣名义不论其可能意味着什么都能被人们用来维护或反对任何一个事物”,“人权似乎就是一切又似乎什么都不是”但是环境权的法定化进程却要受到一定的阻碍,那就是环境权如需法定化的话应是由什么层面的法律来对它加以确定环境权的性质的多层次性内容的多样性导致其法定化的进程不可能由某一个具体的法律部门来承担,环境权的人权属性也导致其法定的高位阶性所以宪法无疑是最好的选择,即环境权应被宪法所固定成为基本权利。

二、环境人格权的民事权利属性

环境权作为基本权利是不能具体适用在具体的社会关系中的要想让环境权在具体的法律部门中有所作为,即以具体权利面目出现那就意味着必须在具体法律部门中找到能够体现环境权理念的权利环境权在人格权法中的体现,我们称其为环境人格权,环境人格权是独立存在的是自然人所固有的,以环境人格利益为客体的维护主体人格完整所必备的权利。

所以环境人格权不是基本权利,其只是人格权的下位概念是人格权一部分内容的民法体现其不能成为一项基本权利,同时环境人格权也是环境权这种基本权利的下位概念也是环境权一部分内容的体现所以说环境人格权是人格权与环境权的融合是这种融合在民法上的体现诚然基本权利的功能和民事权利的功能是不一样的基本权利并不是个人用于对抗他人的工具而是用以对抗国家权力,免受国家的侵害的工具同时国家也应为公民创造必要的条件确保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并随时调整自己法院解决纠纷时也应不偏离基本权利的精神所以基本权利不仅仅是一项法定权利其还具有“客观法”作用基本权利整体构成一种价值体系辐射于整个法秩序因此基本权利可对民法产生效力,但是这种效力的发挥是直接还是间接的呢?目前有三种学说:无效力说、直接效力说和间接效力说通说采用了间接效力说这是因为民法是体现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法是市民社会的法肩主性是其必须遵循的原则,为防止对个人意思的阻碍基本权利是不能直接适用于私主体之间,但这也并不意味着基本权利与民事关系不产生任何的关联,即基本权利应经由民法的概括条款或不确定法律概念而适用于私法关系毕竟基本权利作为价值体现还应对私法进行统摄,而不是漠不关心,只不过这种统摄是间接的而非直接作为民事关系的安排的法律依据。

人格权和环境权作为自然权利而入宪不管从理论上说还是从现实法律文本上都已得到证实(虽然中国宪法还没有将环境权纳入基本权利范畴但环境权的基本权利地位已得到多国宪法的承认)所以环境人格权不管是从人格利益享有方面还是从环境利益享有方面都包含在上述两权利之中,其作为宪法基本权利涉及到的人之生存和尊严内容的部分自然应受到宪法保护但这并不能妨碍其作为民事权利出现环境人格权客体是存在于人自身的环境人格利益,具有生命特征而享有(此处还涉及胎儿和具体后代人的法律地位问题),死亡而消灭环境人格利益为人之尊严地生存而必备与人之生命、健康密切相连权利体现的是对人的关怀这一点与民法本质不谋而合应纳入民法进行直接保护,仅靠宪法的间接保护是难以为继的除了中国没有宪法诉讼导致公民不能直接适用宪法寻求救济外最主要的是宪法作为一国之根本法是不可能详细规定各具体权利的,即使人格权或环境权在宪法中的规定也仅仅是宣示性的规定至于像环境人格权这样一个属于人格权或环境权的下位概念更是不可能详细规定也不应直接出现在宪法文本中而且权利的规定不仅是一宣示性规定其还涉及到权利的救济问题,正如前面所提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导致其不可能对受害人提供完善的救济而且基本权利是用于对抗国家一般其所涉及的侵权行为往往不直接涉及私人,所以尽管环境人格权内容可以暗含在宪法中,但是要想真正得到实现还需要由民法来加以保障,即环境人格权是一项民事权利,护的是私益但是环境人格利益真的是私益吗?环境具有的一个最重要特征就是物物相关,也就是说自然万物都是相互联系,不管某一因素是多么微小启都会影响到其他万物这就导致了对环境人格利益侵害并非只影响到其权利人还会辐射到其他人(包括后代人)或物甚至整个生态系统因此环境人格利益并不单纯是私益还具有公共性是公益当然由于具体环境人格权类型的不同,有的私益性多一些公益性少一些,有的则相反环境人格权的私权化也为环境人格利益找到了明确的权利人这样也弥补了环境作为非排他性的系统导致的主体缺位进而产生搭便车行为的缺陷从而使环境利益的保护落到了实处所以环境人格利益的保护不仅仅是保护私益也保护了公益但我们在强调其公益属性的同时也不要忘记环境人格权毕竟是一项民事权利其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私益至于公益是其在保护时自然而然产生的后果而非有心为之所以它是社会性的私权而非个人性的`公权。

三、环境权与环境人格权之间的区别

(一)效力不同

宪法的效力在法律体系中是最高的其效力是基础的不能来自更高法律所有的法律效力都是来自于它,其本身就是基本规范是构建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也是实在法律体系的效力终点问所以基本权利的构成不会像民事权利那样细致和复杂可以为人直接引用基本权利并不能取代民事权利和其他权利,当然其目的也不是为了取代这些具体权利而是成为民事权利和其他权利的基础,以自己的价值来衡量具体权利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其效力辐射整个法律体系所以基本权利的效力并不是只发生在国家和自然人之间,也发生在人与人之间,国家机关与国家机关之间对法的所有领域都产生影响所有的社会生活,不管行为是发生在市民社会还是政治国家都需要在基本权利的基础上进行整合。

环境权作为基本权利自然也不能直接适用于具体的法律关系中所以环境人格利益的民法保护所直接依据的不是环境权而是其在民法中的投射—环境人格权,即人在良好的环境中生存和发展并不仅仅是将环境作为可供人利用的物质资料,世间的每一物都是人可以在其中发现人性的东西与增加人性的东西的容器冈是人之人格的体现所以环境人格权作为一项民事权利其法律效力要远远低于环境权启是环境权在人格权法中的体现被环境权所指导毕竟环境人格权作为舒适权本身就存在模糊性启是人的客观和主观感受的统一而人又千差万别尽管采取一般理性人标准但是特殊人的利益也得兼顾这都使其不能像物权或其他人格权那样清晰也给法官在法律适用中设置了很多障碍而环境权作为基本权利其理念可以为法官进行法律解释时提供指导。

(二)内容不同

环境权作为一项基本权利是人在良好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权利而这样一个宣示性的概念导致其所涵盖的内容要比环境人格权宽泛得多,包括环境资源利用权、环境人格利益享受权、环境状况知情权、环境事务参与权、环境侵害请求权等很明显这些权利有的属于实体性权利包括财产性权利也包括人格性权利;有的属于程序性权利肩的属于本体性权利肩的属于辅助性权利所以环境权,内容包含了性质、地位不同的权利而环境人格权的范围要窄的多又包括享受环境人格利益的权利是实体性本权。

(三)功能不同

尽管环境人格权是环境权在人格权法上的投射但是不能简单地将环境人格权看成是环境权在人格权法上的具体化,这限缩了环境权的功能事实上环境权对环境人格权的影响远非如此正如前面所论环境权是一项基本权利其具有两方面的功能—主观权利和客观规范作为主观权利的环境权针对的是国家,其适用范围是国家行为要有理有据,自然人可依据基本权利条款要求国家不为一定的行为或者要求国家为一定行为确保人民的福利加果国家机关不履行上述义务那么自然人可以寻求司法救济而其中最为核心的功能,即第一种功能要求国家权力不得滥用否则人民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而环境人格权是一项民事权利其所受到的侵害更多的是来自私主体提起的是环境人格权请求权与环境人格权侵权请求权的救济权不仅可以要求私主体排除影响权利完满状态的侵害或危险还可以要求财产和精神损害赔偿以弥补损失而作为客观规范的环境权所发挥的价值秩序的影响,则不仅仅体现在私法领域其在所有的法律领域都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或者说整个法律体系处处都体现着环境权的身影处处受到环境权的牵制也处处以环境权为理念衡量调整着社会关系环境权对于环境人格权而言其是强制地施加于其上的价值判断环境人格权的适用处处离不开环境权的指导和限制但环境权在人格权法中的实现也必须依赖于环境人格权这一具体的权利环境人格权不存在如环境权般高位阶的效力对整个法律体系而言其并不是一种价值秩序也不是基础性的存在环境人格权仅为一项民事权利是人们享有人格利益的民法依据。

(四)环境权与环境人格权互为影响

环境权对环境人格权的辐射在前面环境权的客观规范功能中已进行了详述,不管存不存在宪法保障机制建没建立违宪审查,无碍于此种功能的发挥环境权作为基本权利可以渗透于民法当中通过环境人格权来实现其对环境人格利益的保护当然这种渗透并不是简单地从上而下,即直接存在这样一项权利去对应环境权这只是环境权对环境人格权影响的一方面从另一方面讲人格权法毕竟是人立的法,由于人之前有限这导致了许多新的环境人格权类型不可能在人格权法中得到体现但法院不可以此为借口而推脱此类案件,这并不是说环境权可以直接被运用到具体的实践中,而是说环境权仍然可以间接地通过人格权保护一般条款去保护这些利益同时环境人格权也可以影响到环境权在宪法上的确立,也就是说在很多时候,由于宪法的根本性,导致了不管其修正还是修订都比一般法更为严格也无法轻易启动,以很多时候在很多国家环境权并没有写进宪法中,但在民法当中已经存在了环境人格权,当环境人格权的重要性被广泛承认后,就为环境权成为基本权利提供了有利支撑进而获得最高位阶的效力这也符合了法律发展的规律。

论文实证分析答辩的时候老师会看吗篇六

摘要:我国当前的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为各个行业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遇。在我国相关政策落实时,我国将增值税转型效应落实到实处。通过实践可以看出,增值税转型效应的实施无论是对社会经济发展还是社会财政收入,都能够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因此,本文针对我国在实施增值税转型效应的相关实证内容进行深入研究。

关键词:增值税;转型效应;实证分析

1引言

我国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无论是经济发展,或者是一些科学技术都在一直保持稳定增长发展的状态,这对各个行业的运作以及发展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和作用。在这种大环境背景下,我国为了能够实现社会经济的持续增长,增加社会收入,在实践中开始逐渐将重点方向放在如何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方向。通过对我国增值税转型的实际应用情况进行分析可以看出,我国最初实施增值税转型效应的时候是在1月1日。在增值税转型效应的实施过程中,主要是提出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想要购买一些与自己发展相关的机器,或者是一些设备时。其本身在购买时的进项税额可以一次性全额抵扣,这在之前是完全不能够抵扣。针对这一现状,有相关学者指出,我国在实施增值税转型效应的时候,可以将其看作是一种消费型转变。也就是说从之前的生产型运作模式上逐渐转变成为消费型,这次转型的对象是企业在购买一些机器设备的时候,对其进行的抵扣操作。

2增值税转型效应计量实证分析研究

2.1增值税转型对宏观经济造成的`影响

增值税转型除了会对微观经济产生影响之外,还会对宏观经济也造成一定的影响。通过对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在当前增值税转型具体落实到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的时候,其本身的存在能够为企业效益、社会经济的稳定增长起到良好的控制性作用。特别是我国在针对经济现状实施了相对应的货币政策之后,在这一背景下,增值税的转型得到了认可,在实践中被广泛应用。在这种情况下,其本身的存在就能够促使投资在实践中得到稳定的增长,这样不仅能够有利于对企业的经营、发展以及投资起到相对应的刺激性作用,而且还能够在实践中为企业的经济效益获取提供有效保障。

2.2增值税转型对微观经济造成的影响

通过我国增值税转型效应的实际应用情况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其本身能够对经济产生一定的微观影响,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增值税转型为微观经济能够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在实践中可以促使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加快对企业本身一些设备机器的更新速度。这样不仅能够为企业的日常经营提供有效保障,而且还能够在实践中促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增长水平能够得到提升。在针对这一问题根据分析时,将理论与实践进行有效结合,也就是说在企业在将消费型增值税落实到实处的时候。在这一形势下,企业本身在针对设备进行购买投资的时候,在增值税的影响下其本身的投资成本与之前相比,可以直接下降14%以上。与此同时,在这一环境下,设备本身的价值也会由于这一影响而出现下降趋势。在实践中,企业可以将已经节约的14%资金,同时投资在别的设备上,或者是投资相同设备。这样不仅能够帮助企业实现快速更新机器设备的根本目的,而且还能够节约企业投资成本,为企业的经济效益提升而言,能够产生非常重要的推动性作用。其次,我国企业在将增值税转型落实到实处的时候,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对制造业发展起到良好的推动性作用。在增值税转型实施之后,企业在大环境背景的影响下,其本身在机器设备的更新意愿上就会更加强烈,特别是针对一些新型设备的要求也在不断地扩大。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制造业也得到有效发展,只有这样,制造业才能够尽可能避免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

3增值税转型对现阶段我国就业产生的影响

在生产型增值税的具体落实过程中,通过对现状进行分析可以看出,该增值税转型的实施对我国就业困难问题能够起到一定的缓解性作用。特别是在现阶段生产型增值税有效实施过程中,针对一些资本密集型企业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和作用。由于这些企业本身的固定资产在日常经营发展过程中的占比比较大,因此,在具体实施中,其本身不允许参与抵扣的进项税额也呈现出必要多的状态。在针对这一现状进行处理的时候可以看出,由于增值税转型的落实,这些企业本身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就逐渐被允许抵扣。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这些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其本身的税负问题也会逐渐消失,在实践中这些企业也能够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4完善我国增值税转型效应实施的对策意见

我国在当前增值税转型的具体落实过程中,会由于各种因素影响导致其本身的应用效果受到影响。为了保证增值税转型的效应能够实现最大化,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能够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和作用,在实践中仍然需要对增值税转型的实施进行不断完善和优化。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要对我国线网的增值税税制进行不断完善和优化,将其本身的作用和优势体现在各个环节当中,无论是对社会经济发展而言,或者是对企业本身的发展而言。在实际应用中都能够获取到相对应的利益价值,并且能够在实践中尽可能减少其本身对经济能够产生的负面影响。与此同时,在实际操作中,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措施保证增值税链条具有一定的完整性特征,这样才能够对增值税实现标准、规范的管理。

5结语

综上所述,在当前我国实施增值税转型的时候,由于其本身能够对企业的日常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所以在实践中将增值税转型有效落实到实处,不仅能够将其本身的效应最大化发挥在企业经营中,而且还能够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平.御危机助升级促投资――辽宁增值税转型效果调查[j].中国税务,(9).

[2]罗宏,陈丽霖.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研究[j].会计研究,(12).

论文实证分析答辩的时候老师会看吗篇七

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允许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新购进的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以及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这项改革是我国历史上单项税制改革减税力度最大的一次,也是应对当前世界金融危机、保障我国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的财政政策之一,必将产生积极的税收经济效应。此项改革的税收经济影响可以分为短期效应和长期效应。不论短期看,还是从长期看,均会刺激经济发展。但是,短期会对税收收入产生较大的减收效应,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产业结构减收效应大小、程度也不同;随着政策的经济发展促进作用不断显现,经济发展速度提高,又会带来税收收入增长,所以从长期看此项改革对税收收入的减收效应会逐渐减弱。当然,分析短期效应和长期效应的思路方法也不同。

一、分析增值税转型税收经济效应的思路和方法

分析增值税转型改革的税收经济效应的思路和方法主要有两大类,一是局部均衡的思路和方法,二是一般均衡的思路和方法。

(一)局部均衡的思路和方法

局部均衡的思路是:增值税转型改革作为一个政策冲击,降低了设备购进和使用价格,推动设备需求上升,进而导致设备价格开始上升,供给也随之增加,最后在新的价格体系下形成设备市场的新均衡。在新均衡下得出设备需求量,再根据税收政策计算增值税的减收效应。

局部均衡的思路和方法假设政策变化仅影响设备供求市场、及此市场内的经济主体的决策,而其他市场――比如要素市场、商品市场和国际市场―及这些市场的经济主体决策是不受影响,是静止的。这种假设的优点是简化了分析过程,降低了分析难度和数据要求。缺点是它割裂了整个经济系统,分析过程是不完整的,得出的结论与实际差距较大。较适合于短期效应分析。

(二)一般均衡的思路和方法

一般均衡理论认为,经济活动是一个整体、一个系统,各个市场及其主体是普遍联系的。在一个政策冲击进入经济系统后,通过价格体系传导改变所有市场主体的决策,经过一系列复杂的相互影响、博弈后,各个市场达到新的均衡。比较新老均衡数据计算政策变化对税收和经济的影响。

增值税转型改革降低了含税要素价格,即资本的使用价格,设备需求者(主要是生产者)首先直接感受到政策变动的影响,开始调整其生产决策。生产决策的变化既包括其设备和劳动力等要素需求,也包括商品生产数量和价格等。生产者的要素需求变化首先影响要素市场和要素价格,要素市场逐步进入新的均衡,从而影响要素收入及消费者收入。生产者的商品供给决策的变化一方面影响商品的生产者价格和消费者价格,另一方面影响商品供给量以及进出口,最终在商品市场上达到需求和供给平衡。在新的均衡下,增值税转型改革促进了经济发展,引起消费、投资、物价、就业、进出口等指标变化,也带来税收收入增加;同时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降低了增值税收入。增减相抵,则可以得出增值税转型改革对税收收入的影响。

与局部均衡方法相比较,一般均衡把政策冲击的税收经济效应描述的更系统、完整和细致,得出的结论误差更小,比较适合于长期效应分析。但是,一般均衡方法比较复杂,需要用联立方程组来刻画各个市场、各种主体的行为,以及收入、消费、投资、进出口以及物价、税收政策等变量;对数据的要求也更高,需要描述整个国民经济运程成果的投入产出数据,以及国民收入二次分配等数据。

二、分析增值税转型改革税收经济效应时需要注意的若干关键问题

国务院会议决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根据上述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内容,在分析其效应时需要注意以下关键问题:

(一)此次增值税转型并没有完全转为消费型。一般来说,在消费型增值税情况下,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均可以抵扣,而当前政策仅允许抵扣固定资产中的设备购置进项税额,仍不允许抵扣固定资产中的建筑安装工程和其他费用进项税额。形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我国现行增值税征收范围较窄,主要对采掘业、制造业、水电气生产和供应业及批发零售业纳税人征收。

(二)增值税转型改革对不同地区影响各异。由于各地区产业结构差异,所受影响也不同。总的来说,资本密集型产业比重较大的地区财政让利受益较大,但也可能税收减收较多;设备器具生产企业比重大及矿产品生产能力大消费较少的地区税收增收效应较大;在电力价格不变情况下,火电生产能力较大的地区税收减收较多。

(三)购进设备进项税额抵扣条件。我国增值税采用发票法抵扣,所以“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中的“所有行业”是指所有征收增值税的行业,并不包括第一产业和除批发零售业外的其他第三产业纳税人。购进的设备进项税额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取得合法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凭证,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凭抵扣证等;二是申请购进设备进项税抵扣者应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就是说营业税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即使取得购进设备增值税抵扣凭证仍然不能抵扣。

(四)购进设备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要求。20xx年1月1日起购进的设备所含进项税额可以抵扣,20xx年1月1日以前购进的设备存量所含进项税额不可抵扣。

(五)由于政策规定允许抵扣20xx年1月1日起购进的.设备,很有可能引起20xx年设备购置大幅度增长,进项税额激增,短期内对增值税收入造成较大影响。所以分析转型改革的短期影响时,采用局部均衡思想和方法较合适;分析长期影响时,采用一般均衡思路和方法较合适。

(六)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等政策不会对税收和经济产生影响,应从总体分析转型改革影响的结论中减除。

三、分析增值税转型改革税收经济效应时的数据需求

总的来说,不论是局部均衡方法,还是一般均衡方法,不同研究者构建的模型各异,方程和变量不同造成数据需求也不同,无法笼统说明,但是基本上都需要设备购置数据。如表1所示,行方向表示设备的生产行业,也就是设备来源;列方向表示设备购进行业,是设备的使用者。表中数据满足所有行合计等于所有列合计的均衡条件。根据购进设备进项税额抵扣条件,只有当设备来源于增值税行业并被增值税行业企业购买时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即表中有阴影表格单元。

革的规定,还应剔除摩托车、小汽车和游艇等应征消费税的设备器具

从设备器具的购置角度看。由于无法获得每个企业20xx年及将来的设备购置数据,所以只能根据国民统计资料中各个行业以往年度设备购置数据,运用经济学理论和经验进行合理预测。根据个人经验,国家和多数省级的《统计年鉴》中均有分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而且分别列出了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器具购置和其他费用的数据。根据《统计年鉴》中主要指标解释内容,可以认为增值税转型改革中的“设备”与《统计年鉴》中的“设备器具购置”指标相同。

由于无法区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设备购置和小规模纳税人设备购置,再考虑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将为3%等因素,在分析计算中可以统一作为一般纳税人处理,不再区分小规模纳税人。

论文实证分析答辩的时候老师会看吗篇八

跨越式转型是提升智库服务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对中国特色新智库发展的新探索。

一、跨越转型是智库发展的大趋势

为什么要提出跨越转型战略?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第一,跨越转型是智库发展的大趋势,也是全国各类智库机构的共识。近年来,全国最集中的一个话题就是政府各类智库机构的转型问题。究其原因,一是国家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完成后,面临作为“计划经济最后一个堡垒”的政府智库机构怎么过渡、怎么适应的问题;二是去年以来,各地智库机构特别是社科院都在探索转型,在转型过程中有很多观念的碰撞,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三是国外智库模式的启示,国外智库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智库在一个国家的软实力中占的分量越来越重,有人说智库是软实力中的硬实力,我们必须思考怎样借鉴国外智库的经验。

第二,跨越转型是各地智库机构服务国家治理、社会发展的需要。以我工作过的陕西社科院而言,就是要更好地服务于西部强省建设,发挥好思想库、智慧团的作用。但客观地讲,地方社科院的思想库、智慧团作用发挥得还远远不够。在宣传自我、希望引起领导重视、寻找自尊时,说点大话可以理解,但要真正成为地方党和政府时时想得起、用得上、靠得住的思想库和智慧团,我们在思想观念、发展模式、体制机制、管理水平、成果数量和质量等方面还有较大的欠缺。

二、跨越转型的基本内涵

关于发展目标问题,各地智库机构都提出了切合自身实际的目标。关于智库跨越转型战略的总目标,我认为一是要努力建成国内一流的智库,二是建成特色鲜明的社会主义新智库。关于跨越转型的基本内容,可分为跨越和转型两个方面来说。“跨越”有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第一是思想观念的跨越。第二是智库条件和智库规模的跨越。第三是科研实力和水平的跨越,具体就是科研成果要数量多、质量高、影响大。第四是社会影响和社会地位的跨越,要成为地方党和政府名副其实的思想库、智囊团,要成为引领社会发展、引领社会生活的智库,现在智库发挥作用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通过影响大众和媒体来影响决策。

关于“转型”也有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第一是发展模式的转型。从求生存到求发展的转型,从封闭到开放的转型,从纯实体到实体加网络的转型。第二是体制机制的转型。第三是学科设置的.转型。学科设置的转型目标应该为:一是学科要比较齐全;二是学科要特色鲜明;三是要形成若干优势学科;四是科研转型。实现由重数量向重质量的转变,从一般的理论研究向有针对性的、精品化的研究转变,从重视出成果向重视成果转化转变。

这里再专门强调一下,我们需要什么样的课题成果。从智库的一般特点来说,它的课题成果应该有三个特点:一是独立智库与政府的关系,应该是“若即若离”的关系。所谓“若即”就是我们工作要紧紧围绕政府展开,紧紧依靠政府开展。所谓“若离”就是我们研究成果的观点要有独立,不一定与政府的观点完全一致。否则你只是一部解读政策的机器?二是思想性。也就是成果要有战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眼光。三是专业性。研究成果要有说服力就必须专业。从政府需求的视角来看,有一些要求与前面三个特点重叠,另外,政府需求还要求智库研究成果有三个特点:实用性,政府需要我们研究的就是决策急需的;可操作性,研究成果要有独特视角,更重要的是建议要有可操作;快捷性,许多问题都是决策急需的,在决策咨询建议方面。

三、跨越转型的战略取向与路径选择

第一,借势发展战略。地方智库及民间智库是“弱势群体”,资源有限,所以借势发展战略应该作为一个重大的战略路径选择。借什么势呢?目前两个方面的势可以借,第一是借国家和地方发展的大势。第二是借助强势。“弱势群体”要借助强势。

第二,整合资源战略。整合资源就是创新,整合资源就可以创造财富、创造效益,关键要看整合得妙不妙,能不能使各方利益达到一个共同的契合点。这要靠智慧。地方智库及民间智库的优势是品牌、平台和人力资源,除了这些软资源优势之外,我们没有硬资源,所以只能靠整合社会资源,为我所用。

第三,外延扩张战略。外延扩张说白了就是占地盘,首先要确保现有的地盘一个都不能丢,同时还要扩张地盘。占的地盘大了,运作空间、影响力等会跟着提升。

第四,内涵提升战略。内涵提升战略的核心在于创新,实际上是一种优化组合,包括科研创新、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等。通过内涵升级战略,生产力水平将大大提升。

第五,比较优势战略。地方及民间智库在规模、实力、研究人员数量、经费等方面都不占优势,所以必须寻找比较优势。跟国家级智库比,地方及民间智库的比较优势就是熟悉省情、市情,甚至县情,要把这个比较优势发挥出来。

第六,项目带动战略。靠传统的事业单位的日常运转方式不可能有大发展。实践证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都要靠项目带动战略。智库的跨越转型也必须寻求并依靠大项目,没有项目带动就只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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