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是时候开始写计划了。优秀的计划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计划书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榆林学院工作计划表篇一
(一)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榆林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
(二)申请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满足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申请调入专业的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要求。
(三)调剂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前学历(本科)专业须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1)优先调剂第一志愿专业、前学历(本科)专业与调入专业完全相同的考生。
(2)生源不足的情况下,调入相近专业的考生。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科目数量应相同。
(五)符合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调剂规定。
榆林学院工作计划表篇二
第一条 为了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榆林学院,英文名称为“yulin university”。榆林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管、文、理、农、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院校。学校是国家转型发展试点院校、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院校、中国校企协同产学研创新联盟单位、陕西能源化工人才培养基地、陕西省社科普及基地、硕士学位授权单位、陕西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单位。
第三条 榆林学院是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国标代码为11395,设置有政法学院、能源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等15个二级学院,54个本科专业,1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15722人。现有榆阳、绥德和科创新城三个校区。
第四条 学校主管部门为陕西省教育厅,办学性质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学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符合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榆林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榆林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榆林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委会由校长担任主任,主管规划、教学、科研、后勤等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各二级学院院长、规划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国际交流合作处、后勤处、绥德师范校区负责人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3名教师代表担任委员。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的招生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由教育部批准,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行政机构的政策要求,不断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数量与质量、各专业社会人才需求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九条 我校2022年拟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陕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条 我校设置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数为普通本科计划数的1%以内。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招办(指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监督,学校负责”的原则,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招生政策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三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我校不做额外限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我校无特殊要求。
第十四条 普通文理类专业以考生专业志愿为依据,按照“志愿清”方式确定专业,即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第一专业志愿未满足的考生,依次考虑其第二及后续专业志愿;考生分数相同时按照所在省(市、自治区)排列的位次先后顺序进行录取,若所在省(市、自治区)没有排列位次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满足专业录取条件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于其他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某些专业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参照该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体育、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承认生源所在省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录取原则为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按文化课成绩位次高者优先录取)。各省级招生机构如有特殊规定,同时执行各省级招生机构的特殊规定。
第十七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h)”、“石油工程(081502h)”的录取原则为仅招收有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 学校认可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九条 报考职业教育单招本科的考生,须参加我校与联盟院校组织的对应专业技能考核且考核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均相同,则按照文化课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各专业原则上对考生外语语种不做限制。新生入学后,各专业公共外语课统一开设“大学英语”,请其他外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五章 新生入学与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须在开学报到前持有关证明向我校教务处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请假逾期或未办理保留学籍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招考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资助、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形式并举的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榆林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省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榆林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和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由榆林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榆阳校区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崇文路51号
邮编:719000
学校网址:https:///
招生网址:https:///
绥德校区地址:陕西省绥德县名州镇镇定北街150号
邮编:718000
榆林学院工作计划表篇三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榆林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 榆林学院
国标代码 11395
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省属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 本科
主管部门 陕西省教育厅
学校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崇文路4号
颁发证书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榆林学院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榆林学院工作计划表篇四
一、科目及代码:无机及分析化学(科目代码813)
二、主要参考书目:《无机及分析化学》(第三版),呼世斌 翟彤宇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
三、本考试大纲适用于报考榆林学院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考试。
四、考试方式与试卷结构
本科目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允许带计算器。试卷结构:基本概念和知识、基本理论等占40%,理论解决实际问题和综合运用等占60%。试题题型包括基本概念、简答及分析和计算题。
五、考试内容及基本要求
1.溶液和胶体
(1)分散系的概念、分类和特征。
(2)溶液浓度的表示方法。
(3)稀溶液的依数性及其应用。
(4)溶胶的概念及性质。
2.化学反应的能量和方向
(1)基本概念:系统和环境,状态函数,过程和途径,热和功,热力学第一定律及其表达式。
(2)反应进度的概念、单位和定义式。
(3)标准状态,反应摩尔焓变及书写热化学方程式时的注意事项。
(4)盖斯定律及其应用。
(5)标准摩尔生成焓及其应用。
(6)影响化学反应方向的因素及判断反应自发与否的判据。
3.化学反应的速率与限度
(1)化学反应速率的表示方法。
(2)基本概念:基元反应,复杂反应,活化能,活化分子,有效碰撞。
(3)化学反应速率理论:碰撞理论,过度状态理论。
(4)影响反应速率的因素。
(5)化学平衡及其特征。
(6)多重平衡规则及其应用。
(7)影响化学平衡移动的因素。
4.分析化学概论
(1)准确度与误差、精密度与偏差、准确度与精密度的关系。
(2)误差的分类、来源和减免方法。
(3)有效数字的概念、修约和运算规则。
(4)可疑值的取舍。
(5)滴定分析对化学反应的要求与滴定方式。
(6)标准溶液的概念及其配制方法。
(7)基准物质的概念及其必须符合的条件。
5.酸碱平衡与酸碱滴定法
(1)酸碱质子理论。
(2)影响酸碱平衡的因素。
(3)如何书写质子条件式。
(4)一元弱酸碱溶液ph的计算。
(5)缓冲溶液的组成、作用原理及其ph的计算。
(6)酸碱滴定中突跃范围的确定及能否准确滴定的判据。
6.沉淀溶解平衡平衡与沉淀滴定法
(1)溶解度和溶度积区别、关系及相关计算。
(2)溶度积规则及其应用。
(3)银量法的分类及分类依据。
(4)能用于沉淀滴定的沉淀反应须具备的条件。
7.配位化合物
(1)配合物的定义、组成和命名。
榆林学院工作计划表篇五
掌握农学、农业的概念,农学的性质及特点,作物生产的地位与作用;了解作物生产发展的历程及发展趋势。
2. 作物的起源、分类与分布
掌握栽培作物的特点,主要作物的起源中心,作物的概念,作物的分类方法;了解我国主要作物分布和我国种植业分区,陕北主要农作物分布。
3. 作物生长发育与产量、品质
(1)掌握作物生长、发育、作物生育期、生育时期、作物温光反应特性、顶端优势、种子休眠等概念;明确陕北主要作物的生育时期,作物器官生长的相关性,种子萌发过程及要求的环境条件,作物各器官的形态特征、组成、功能、变态及生长过程。
(2)掌握作物产量、品质、作物群体、群体结构的概念;理解作物群体的特点、“源库流”理论、作物高产群体的特点,明确作物产量形成特点及各产量构成因素的关系、作物产量形成的生理基础、提高光能利用率的途径,提高作物产量的途径,作物品质及其评价指标,类型以及影响作物品质的因素。
4. 作物生产与环境条件
(1)掌握光照对作物生长发育的影响,作物温度三基点,积温、有效积温、活动积温的概念;明确极端温度对作物产生的危害,水分的生理生态作用,陕北水资源的特征,旱、涝灾害以及大气环境对作物生产的影响。
(2)掌握土壤、土壤资源、土壤肥力、作物营养临界期的概念;明确土壤的组成、土壤质地的类型、作物必需的营养元素及判断标准,了解陕北地区土壤资源特点及利用。
5. 作物生产技术
(1)掌握密度、有机肥料、复合肥、基肥、种肥、追肥、需水临界期、作物灌溉制度的概念;明确高产土壤的特点及土壤培肥的措施,土壤基本耕作及表土耕作的作用及方法,播种前种子处理的方法,播种期确定的依据,播种方法,合理密植增产原因及确定合理密植的原则,施肥的基本原则,无机肥料的种类,作物的施肥方法,作物灌溉制度与灌溉方法,地膜覆盖的效应,化学调控技术和不同作物的收获适期和收获方法;了解陕北地区玉米、马铃薯、谷子等主要农作物生产技术。
6. 作物种植制度
(1)掌握种植制度、作物布局的概念;明确建立合理种植制度的原则,作物布局的地位和作用,作物布局的原则及作物布局的设计。
(2)掌握复种、单作、间作、混作、套作、轮作、连作的概念;明确复种的意义,条件技术及主要方式,间作、混作、套作的意义,效益原理,技术及主要类型,轮作的意义,连作的危害、作物茬口特性及主要轮作类型。
7. 植物保护
(1)掌握有害生物、植物保护、生物灾害概念;理解有害生物防治的主要策略和掌握有害生物常见防治技术。
(2)掌握昆虫纲的主要特征,体躯的构造与主要功能;了解昆虫的繁殖方式,掌握昆虫主要行为:趋性、群集性、假死性、迁移性;熟练掌握昆虫的变态类型、昆虫各发育期的概念、昆虫的食性、昆虫的生活史及昆虫的休眠和滞育;掌握害虫的危害特点和陕北主要作物害虫的防治方法。
(3)掌握植物病害和病症、病状、症状的概念,症状的类型,侵染性病害与非侵染性病害的概念和诊断特点;理解病原物的侵染过程和病害循环,掌握陕北主要作物病害防治方法;掌握杂草概念和危害;了解陕北地区常见杂草的综合防治措施。
8. 作物生产现代化
掌握作物生产现代化、现代作物生产的特点;了解作物生产机械化、作物生产设施化、作物生产标准化、作物生产智能化、作物生产安全化及发展趋势。
考试总分:150分 考试时间:3小时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考试题型: 名词解释(30分)
简答题(50分)
辨析题(30分)
论述题(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