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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的案件总结(优质9篇)

时间:2023-10-01 11:00:59 作者:灵魂曲 一年的案件总结(优质9篇)

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结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总结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年的案件总结篇一

局领导一贯对案件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新一届纪委领导班子到任后还专门召开常委会研究案管工作,并提出了“基础建设上档次,机构设置讲实效,工作程序抓规范,工作内容求科学”的新要求。市纪委在人手紧张、办案任务重的情况下,把案件管理工作放在案件检查一室,并确定了一名年轻干部作为案管员,切实承担起案件管理工作的职责目前,市本级和各县区纪委都配备了专门办公室、专用电脑和激光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共有专、兼职案管员6人。不断优化的软硬件环境,利于工作水平、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有效地促进了案件查处工作。

一是组织协调好市纪委内设各办案职能室的关系。为了充分发挥案管工作的组织协调作用,市纪委成立了以主管案件的`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常委为副组长,有关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案管领导小组。这样内部协调运作起来既方便及时,又得心应手,效果较好。二是组织协调好市纪委与县区纪委在案件查处中的关系。我市下辖四县一区,县区纪委在查办案件上是一支重要力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针对县区纪委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案管领导小组和案管人员从协调关系入手,加强了对县区纪委办案的指导和监督,促进县区纪委办案水平的提高。如在调查一重大案件时,在服从服务于省纪委检查一室的指挥下,我们对市、各县区纪委的办案力量统一调整,实行个案负责制和“两规”看护月轮班制。三是加强市纪委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首先,成立了大要案组织协调机构大要案协调领导小组,小组由市纪委和市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案管人员承担联系、综合、落实和反馈工作;其次,建立了大要案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我们先后制定了《查办大案要案协调小组工作制度》和《纪检监察机关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协调配合办案暂行规定》,明确了相互移送案件和案件线索制度,并通过每季度一次的大要案协调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交流案件情况,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研究办案中涉及到的有关政策、法律及党政纪方面的问题等,发挥各自优势合力攻坚,扩大战果。这次15月全省禁赌专项斗争,公安部门移送党员干部5人。四是加强了查办案件的队伍建设。我们建立了办案人才备案库,加强了对办案人员的统一调度管理。成立联合办案小组,小组由市纪委主管案件的常委和临时抽调的基层办案人员组成,案管人员灵活调度,负责协调或直接参与基层办案以及案件的督办、查办工作。一方面解决了办案力量不足,当地办案人员容易受人情因素干扰问题;另一方面基层办案人员通过参与联查小组办案,能够在实践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办案水平,有效地促进了基层办案。

2、抓跟踪督办,加快办案进度。一是建章立制。我们于05年制定了《关于纪检监察案件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督办案件的范围、时限以及其他相关事项。二是强化对县区案件的督办。案管人员根据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的意见,对县区查办的需要上报结果和具有一定影响的案件,定期跟踪督办,并及时要求反馈案件查处的进展情况。首先,不定期地组织有关人员对基层纪委自办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抽查,防止重查轻处的现象发生。其次,每双月20日召开一次例会,由各县区纪委汇报案件查办案件的情况,帮助解决基层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办案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三是领导直接参与案件督办。对一些疑难或久立未结的案件,纪委书记、副书记以及分管常委亲自带领案管人员和办案人员到案发单位现场办公,找出症结,帮助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

3、抓监督检查,落实办案成效。市纪委制定了《考核奖惩办法》、《县区案件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以及《关于建立案件管理工作几项制度的通知》,明确办案目标。每季度对委局有关室和各县区纪委查案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年终进行考评,对查案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有案不查、查而不处的,视情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此外,我们还确定了备案登记制。即:检查室对所调查的案件,一经查否,立即交案管人员备案登记,主要将案件当事人姓名、反映的问题、案件主办人、主管案件领导、查否的原因等内容填写在登记表上。如出现一起案件因主观原因而导致调查结果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难以认定等情况发生而导致举报人重复上访的,案管工作领导小组就可以年终考核时取消评先资格;案件的查办结果不能让上访人满意的,案管工作领导小组就责成调查组限期进行重新调查,案管员随时进行跟踪督办,有效地避免了举报人的重复上访,维护了社会稳定。

近年来,在省纪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市的案件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还存在着认识不到位、人员不到位、培训不到位和相关配套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这有待于进一步改进。我们认为,要改变案管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案件管理工作的领导,切实采取措施,规范案管工作,保证各项职能的有效履行,推动基层查办案件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针对各地不同的工作实际,制定不同的切实可行的机构设置标准。市级纪委可以设置案件管理室,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在不可能设置案件管理专门机构的情况下,应把案件管理工作统一放在案件检查室,并固定一名政治素质较高、纪律性较严、工作责任心较强、懂微机知识、懂纪检监察业务,并具有一定综合分析能力、写作能力、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各方面都比较优秀的年轻干部作为案管员,切实承担起案件管理工作的职责。二是制定操作性较强的案件管理工作制度。规范案件管理工作的职责和任务,明确案件管理人员可列席具体会议的职权,规定可阅读有关文件的范围,具体案管人员协调督办案件的方式方法,确立案件管理工作在协调督办中的中心地位,归口负责管理协调督办案件的职责,保证办案工作依靠制度而不是靠领导权力来运行。三是形成固定的案管工作流程,理顺内部与信访、检查、审理工作关系,建立文件、信息、业务交流通气制度。四是加强对案管人员的定期培训。五是加强对案管软硬件配备的刚性约束。

一年的案件总结篇二

本文目录
  1. 案件工作总结
  2. 银行案件防控工作总结

一、顾大局、识大体,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展开

一是以办案推动农村税费改革,对加重农民和学生负担的行为,通过办案,给予了有力地制止,共清退不合理负担175万元。二是以办案促进基层组织建设,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为步入小康社会奠定基础。三是以办案推动纪委其它各项工作,无论是执法纠风或是调研宣教我们都视为是自己份内的工作。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查办案件,是实践“”要求的具体体现,为落实“”的重要思想提供纪律保证,为创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提供组织保证,是我们与腐败分子最直接、最激烈的较量,是反腐败斗争是否深入的有效标志,也是纪委是否有威、有位、有为的具体体现,基于这一重要性的认识,年初纪委常委会制定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室、室又分解到人,使之人人身上有任务,肩上有担子,有目标。在信访渠道严重下滑、乡镇换届、部门配合不力(特别是司法机关)的情况下,我们克服重重困难调查了各类信访件 件。

一是重点查办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副乡科级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在信访调查54件信访件中涉及三机关一部门25件,转立案11件,同时突出了市县领导交办件的信访调查。

二是改进办案方法,提高办案能力和政策水平。为拓宽揭露腐败问题的视野和渠道,从容易发生权钱、权色交易的重点部位入手主动发现案件线索32件,查实29件。查否3件,其中查实一中印刷厂厂长闻宜平贪污公款10万余元,是纪委近年来查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个案件。查办案件牵涉到方方面面,为取得最好的政治经济社会效果,我们在调查中,讲究策略,讲究方法,避免影响经济工作。

三是团结协作,勇于奉献。办案工作性质较为特殊,两人必须同甘共苦,相互信任,保守秘密,协调配合。责任目标到人,就要求我们主动去协调部门参与,室与室之间,同志与同志之间,互为支持,互为谅解。按常规分管案件的领导一般情况是不亲自包案办案的,而谌爱民同志不计较个人得失,不怕得罪人,在划解任务时把自己同检查室同志一样,平等划分,除了承担与检查室同志一样的工作任务外,还承担着上下协调、 督办及其它各项工作。年过五旬的郭迪庚同志,四、五月份还在住院治病,病还未愈,就投入到办案一线,在查处一中印刷厂闻宜平案中,他却上顶着烈日,下踩着滚烫的水泥地面来回从北大街到大街口工行一个下午跑了四躺,步行啊!今年夏天办公楼装修各种文书档案存放一起,断电、断水,郭迪庚同志硬是在闷灌式的档案室里呆了一个下午。在供电公司办公有空调,可他宁可放弃这样好的办公环境,在外面跑办案,硬是查出一个近年来从未查出过的涉案十万余元大案。忍得、受得、气得、饿得是我们的一贯作法。在与违法违纪分子较量过程中,你是细致入徽的做工作,讲政策,他是百般抵赖,有的证人甩袖头,谈话记录不签等等,为了把事情办好,我们委屈求全。

三.不断更新知识,扩大知识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更好的工作补充新的血液。

1、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除单位组织集中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重要思想党的“xx大”以及省市纪委会议精神外,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学习了解了财经法规、会计知识、建筑领域的有关政策知识以及党纪处分条例,行政执政政策法规,社会各个领域的政策及业务知识。使之在工作中不说外行话。

2、宣传自身业务与了解社会各领域业务相结合(即为互学),发展经济固然重要,党的作风建设尤为重要,有些部门领导以抓经济对纪委的工作职能知晓甚微,通过我们宣传和了解对方业务,使之互学互了解,这样不断丰富自己知识,使自己综合素质得到提高,工作才会得心应手,起到事办功倍的作用,而且也宣传了纪委业务。

3、督办、协办互为一体,促进学习。一是通过督办、协办使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学习掌握了办案程序,增强了工作主动性。二是通过督办、协办使各级基层党组织参与并支持纪委工作,积极性增强了,同时也发挥了上级纪委的能动作用。三是通过督办、协办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推动了经济建设,一年来共督办麻家渡、楼台、柳林、宝丰、得胜、竹坪、大庙等,协办文峰、深河、双台、计生局、广播局、工商等单位。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年来通过兄弟各室的通力协作,全室同志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目标任务相对照,还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是信息通讯报道基本是空白,客观上思维在办案,办案接触的点子也不便于作为信息上报,主观上还是没有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动作用。

二是立案任务相差 件,(1)信访量在下降,信访件的可信度相当低,有95%的信访件就是为达到某种目的而道听途说,莫虚有的。信访初查 件,大部分都是主要领导交办的,而这些信访件看起来是乎反映具体,去一查就不象信访件上反映的那样,没有事实依据的反映,而且又不署举报人的姓名,比方说反映柳林乡乡长袁平安同志,我们趁袁不在家之机,组织了四人冒着山大路险风尘仆仆的赶到柳林,加班加点工作,最后的结果是全部查否。(2)基层纪委、纪检组的工作任务繁杂,而且工作任务与自身的职位、职责不配,致使我们协调参与常撞车,只有等待让路。(3)司法机关协调配合难度很大,浪费了一些案源。(4)乡镇换届。

三是集中学习参加不够。

四是乡镇县直纪检组办案劲头不足,出现了大量空白点。

五、今后的打算

一是早作安排,制订新一年办案计划。贯彻xx大政策精神,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以三机关一部门及副乡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二是勤请示、勤汇报,赢得党组织支持参与,争取新一年消除办案空白点;三是以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精神探索促进办案的新方法、新途径;四是增强写作能力,力争信息通讯有新的突破;五是在做好检查工作同时,继续完成机关及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案件工作总结(2) | 返回目录

一、基本情况

二、案件防控具体做法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落实

(二)明确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三)筑防火墙,注重预防,适时预警

(四)及时用电子邮件方式转发案件防控工作动态及上级文件精神

三、关键风险点监控检查情况

监控检查采取的主要措施:

四、个金部案件防控工作做法及具体措施

五、财会部案件防范工作采取的具体措施

1.加强集中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

2.夯实会计管理基础,切实防范风险

六、安全保卫部案件防控工作做法及具体措施

1.认真做好营业网点安全检查工作

2.狠抓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和积分管理工作

3.切实加强我行营业观点技防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

4.整理制定建行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5.认真规范运钞车辆及守押人员的管理工作

七、下一步工作开展计划

一年的案件总结篇三

贿赂案件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它严重侵害了公共利益和社会公正。作为法律工作者,参与庭审这类案件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贿赂案件的危害以及庭审过程中的一些重要问题。通过对庭审过程的观察和思考,我对于贿赂案件庭审有了一些新的体会和认识。

第二段:审理贿赂案件的挑战和困境

审理贿赂案件常常面临着诸多挑战和困境。首先,贿赂案件往往涉及到重要的证据的困难收集,需要依赖于举报、调查,甚至涉及到法庭命令搜查等手段。其次,贿赂案件涉及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当事人的辩护往往会寻找各种合理化的途径,因此,审理贿赂案件需要审慎独立的思考和精确的判断。最后,贿赂案件容易受到舆论的干扰,如果不慎处理,很容易造成不正当的干预和影响。

第三段:庭审中的重要问题

庭审贿赂案件时,有一些重要问题需要特别关注和处理。首先,要充分发挥证人作用,认真地听取和审查证人的证言,确保证言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其次,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贿赂主体的动机和行为,以便做出正确的法律判断。最后,庭审过程中,要保证法庭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确保庭审全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从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第四段:贿赂案件庭审的意义

贿赂案件庭审的意义非常重大。首先,审理贿赂案件可以发挥警示函数,对于其他潜在的贿赂行为起到震慑作用。其次,通过庭审过程,可以合理解决当事人的权益,恢复社会和谐与公正。最后,贿赂案件庭审有利于推动法治的建设,提升社会的法治水平。

第五段:完善贿赂案件庭审的措施

为了更好地应对贿赂案件庭审的挑战,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有效措施。首先,加强对贿赂行为的预防和打击力度,减少贿赂案件的数量和危害。其次,建立健全贿赂案件庭审的制度和机制,提高庭审效率和质量。最后,加强法官和法律人员的道德建设和专业素养培养,提高他们处理贿赂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总结:

贿赂案件庭审是一项具有重大社会意义的工作。庭审贿赂案件需要我们面对严峻的挑战和困境,但也给我们带来了启示和思考。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和吸取教训,提高我们对于贿赂案件庭审的能力和水平,从而更好地为社会公正和法治建设作出贡献。

一年的案件总结篇四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深入发展和法治理念的不断普及,贿赂案件的审判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作为一名法官,我有幸参与了多起贿赂案件的庭审工作。通过这些案件的审理,我深刻体会到了贿赂案件的复杂性和严重性。在庭审过程中,通过与当事人、辩护律师和检察官的交流互动,以及个人的思考和汲取经验教训,使我对贿赂案件庭审工作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也有了一些有益的体会和总结。

第二段:重视证据收集和审查的重要性

在贿赂案件庭审中,证据收集和审查是至关重要的环节。贿赂案件通常涉及多方之间的交易,因此,能够充分收集到可靠的证据是扭转案件局势的关键。在庭审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当事人否认贿赂行为的情况。因此,我们必须要善于掌握证据链的完整性和可靠性,搞清被告人与他人之间的关系以及财物流向,通过证据的交叉验证来确保庭审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同时,应该注意避免非法获取证据、修改证据或故意隐瞒信息等违法行为,确保办案过程的合法性和证据的合法性。只有在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法律纪律的前提下,才能更好地推动贿赂案件庭审工作的进行。

第三段:对审判思维的深入思考

贿赂案件庭审需要法官具备深入的审判思维。审判思维是以法律为指导,根据案情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判和判断的能力。在贿赂案件庭审中,我们需要仔细研读相关法律法规,对贿赂行为的构成要件、刑法规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深入理解。同时,要加强对相关经济金融、会计审计等领域的专业知识学习,以便在审理贿赂案件时能更准确地认识和把握案件的本质。审判思维还要求我们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能够将案件的各个环节和证据联系起来,综合分析,形成合理的论证和判断。

第四段:保护证人合法权益和庭审公正

在贿赂案件庭审中,尤其需要保护好证人的合法权益和确保庭审的公正。贿赂案件往往存在许多涉案人员,涉及到多个单位和领域的利益。在确保证人和当事人的安全的前提下,应积极引导证人如实陈述,避免干扰和威胁,确保证人能够全面、真实地表达相关情况。法官应主动调解庭审场景,防止影响证人发言的因素干扰庭审情况。在贿赂案件庭审过程中,法官还应注意公正处理辩护律师和检察官的质证,防止出现偏袒的情况,保证庭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第五段:加强司法团队的合作与协调

贿赂案件涉及到多个方面的问题,需要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等司法团队的紧密合作与协调。在庭审的过程中,法官应与检察官充分沟通协商,确保庭审逻辑清晰、证据充分、到庭的案件数量和质量可控。与辩护律师的充分沟通和交流,能更好地把握庭审的重点和争点,增加审判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同时,要加强与衡量物证科学鉴定、会计鉴定专家、侦查人员等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沟通合作,确保庭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结

贿赂案件庭审工作是一项繁重而复杂的工作,也是推进法治建设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一环。对于庭审人员来说,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注重与各方的沟通和合作,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修养,才能更好地完成庭审工作的使命。希望我国的贿赂案件庭审工作能不断推进,形成更加完善的体制机制和工作模式,为反腐倡廉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年的案件总结篇五

20xx年案件审理工作,在旗纪委常委及市纪委审理室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二十四字”办案基本方针,严格执行案件审理工作条例和审理程序,依法依纪办案,健全完善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坚持“审理大计、质量第一”,严肃认真地审理了一批违反党纪政纪案件,为全旗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起到了用心作用。

一、认真审理违纪违法案件,有效提高案件质量。

20xx年,全旗纪委监察机关共立各类违纪违法案件35件,处分党员36人,监察对象2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8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3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6人,留党察看二年处分2人,开除党籍处分5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1人,记大过1人。一般干部1人。

一年来,旗纪委案件审理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与案发单位和调查组沟通了解违纪案件状况,掌握案情,对于已经成型的违法违纪案件尽快介入审理,依照有关法律和党纪政纪条规,严格审核每一齐案件。

一是认真审理本级纪委移送的案件。审理本级移送的案件重点把握程序关,进一步提高对程序合法确保案件质量、维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重要好处的认识,使程序合法的观念贯穿于查办案件的始终。熟悉掌握程序合法的具体要求,严格审核案件卷宗内应有的程序,并重点把握案件受理的范围、初核及立案程序,调查程序,调查时限,处分程序及处分权限,报请程序及要求。在工作中,始终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对违纪人员的身份、级别,初步核实过程中发现的违纪问题进行重点审核。对立案、批准、审批程序,对案件调查过程中的办案程序、办案时限、处分程序和报请程序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程序合法。20xx年,旗纪委监察局自办立案案件18件,处分党员18人。

二是主动与司法机关联系,及时受理司法机关移送案件。审理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重点严把处理关,凡是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在以其判决、裁定、决定书和认定的事实为依据的状况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独立办案职能,严格按照党政纪案件的处理程序,本着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党纪、政纪条规在既维护法律的尊严,又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同时又教育保护当事人的基础上,在处分的定性、量纪上做出恰当处理,做到既严肃执纪,又宽严相济、区别对待。20xx年,司法机关(公、检、法)向旗纪委监察局移送违法犯罪党员干部案件8件,处分党员8人。(描写景物的句子)

三是加强对基层纪委(纪检组)查办案件工作的指导,认真审理基层纪委报送审理的案件。按照旗纪委制定的《苏木镇纪委案件镇案旗审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基层纪委自办案件进行审理,重点对基层纪委的办案程序和证据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理意见,并负责对审理意见的执行状况进行跟踪检查。20xx年,基层纪委(纪检组)查办立案案件9件,处分党员9人。

二、加强执纪监督检查,保证党纪处分决定落实到位。

20xx年,旗纪委监察局把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和对执行状况的检查纳入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资料,一是对20xx年下达的处分决定的执行状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保证了处分决定执纪到位。二是对20xx年处理的每一件案件的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及时送到达当事人和相关部门,及时宣布并理顺了相关工资待遇和职务调整。

三、开展回访教育,把案件查处与对受处分人员的帮忙、教育、挽救结合起来。

在处分决定作出后,坚持把贯彻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贯穿于整个案件的查办过程中,坚持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情绪和工作、学习、生活状况,帮忙其提高认识,正视自己的错误,放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组织的处理。20xx年,对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党员监察对象进行了回访教育,按照规定程序对名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及时恢复了党员权利。

总之,透过一年的工作,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必须的差距。为此,20xx年审理工作要以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抓好业务建设为目标,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职责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为推动全旗反腐倡廉工作做出贡献。

20xx年,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继续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条规,做到“有法必依、执纪必严”,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办案要求,依纪依法审理本级自办案件和下级纪委报审的案件,重点把好案件受理、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程序、文书质量的五个关口。用心主动向市纪委审理室多请示、多咨询。进一步加强与本委各有关室的基层纪委等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协调。

2、进一步抓好业务指导,提高基层案件质量。一要透过个案指导,提高案件质量。重视研究基层纪委的请示咨询,进行具体指导。二是透过改善审理方式,提高案件质量。要继续执行完善“镇案旗审”工作。

3、发奋提高审理干部业务潜质。一方面要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办理疑难案件的潜质。另一方面,对案件审理、申诉复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业务知识进行系统学习。

4、进一步完善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一年的案件总结篇六

xx市国家税务局紧紧围绕“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综合治理”的依法治税工作方针,以强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作为依法治税的切入点,坚持公正、合法、及时、有效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断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对税务稽查过程的监督和促进作用。20xx年共受理重大税务案件40件,审结36件,占同期稽查部门查结案件128件的31.25%,其中维持稽查部门处理意见14件,改变稽查部门处理意见22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处的涉税犯罪案件23件,总计查补税款、处以罚款和加收滞纳金286.5万元,重大税务案件处罚面、滞纳金加收率、案件移送率均达到100%,没有发生因纳税人提起行政复议而改变决定或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况,稽查办案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在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税法的严肃性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做好案件审理基础工作是保证重大案件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该局不断强化基础建设,推进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2、健全审理机构。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该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长担任主任,征管、税政、监察等科室和稽查局、外税分局等单位的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重大税务案件初审、案件审理的各项准备工作以及其他日常工作,对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进行组织、协调和落实。同时选调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同志负责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日常工作,为开展大要案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地组织保证。

3、加强组织领导。该局领导十分关心和支持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对一些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社会影响面广的案件亲自过问,提出指导意见,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并在局里的重要会议上多次强调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意义,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作用给予充分肯定。由于领导重视,规范运作,从而使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求高、矛盾多、责任大的工作,在审理工作中该局严格规范重大案件审理的工作程序,做到“四个明确”:一是明确审理范围。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负责审理稽查局送审的案件,规定稽查局对查补税款在10万元以上的案件和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以及虽未达大要案标准但案情复杂、稽查局难以定论的案件,必须提请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理,并规定稽查局报送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的案件不低于当年所查结案件的10%。在案件交接过程中使用交接单,双方签字保证手续齐全。二是明确审理时限。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重大案件审理例会,对特殊案件做到及时审理。三是明确审理内容。通过对稽查程序、违法事实、适用法律、数据计算、稽查文书使用等方面进行认真仔细的审核,保证案审工作的全面性、规范性和统一性。四是明确审理步骤。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接到案件后先对稽查局报送的审理案件进行严格的初审,对经初审存在的证据不足、手续不全、事实不清、数字不准、程序不当的案件一律退回稽查局补证完善或重新调查,对经初审符合条件的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理,20xx年共有6件案件退回稽查局重新补证。审理委员会在审理重大税务案件中,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程序合法、数据准确的案件在审结后3日内作出审理结论,对需要再补充证据材料的退回稽查局补充,对需要请示的业务问题由相关业务科室及时向上对口请示。

该局为保证每一件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都能做到证据充分、事实清楚、数字准确、手续齐全、程序合法、依据正确、处罚恰当,在审理工作中注重把握好“四性”:

1、程序的合法性。看案卷中是否有纳税人签字的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前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送达回证;是否有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前对纳税人先行告知的送达回证;通过对案件卷宗的全面审核,保证税务检查工作符合法定程序。

2、证据的有效性。在证据事实方面坚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在审核过程中重点审核证据的充分性、合法性、有效性和证明力,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一律退回补证。某厂取得外省某煤炭公司xx一份,而将款项支付给个人许某,检查人员认为发票的取得与货款的支付不一致,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同时该厂宾馆装修领用材料,检查人员认为购进材料用于非应税项目,也应作进项税额转出。但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初审时认为,要求该厂作进项税额转出证据不足,要求稽查局对许某的个人身份以及其领用的原材料在购进时是否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进行重新核查,经检查人员补正,弄清了许某为该厂的供煤业务员,与该厂签有合同并按月在该厂领取工资,其宾馆装修领用的材料在购进时也未取得xxxx。根据补正证据,审理委员会作出了不予转出进项税额的审理结论。

3、依据的适用性。在审理过程中该局坚持做到全面、准确、规范地引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条款。某棉业有限公司应缴税金账面连续数月一直是负数,且留抵数额逐月增加,稽查人员对该公司检查的当月留抵税款达71万元,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少记销项税金45.6万元,稽查局依据新《征管法》第63条和国税发[1998]6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该公司的行为定性为偷税,至少要处以0.5倍计22.8万元的罚款。审理委员会在审理这一案件时认为,该公司未造成不缴、少缴税款的实际后果,其行为属于虚假纳税申报,应该按照征管法第64条第1款的规定进行处理,酌情对该公司处罚了3万元,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利益。

4、数据的准确性。该局在审理案件时十分注意审核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计算的正确性,专门设计了《查补税款滞纳天数对照表》和《查补税款滞纳金计算传递表》,将一定期间内的天数、法定纳税期等内容都列入表中,防止出现计算错误。某厂接受虚开xxxx达14份,且涉及四个年份时间跨度较长,在滞纳金计算上非常复杂,审理人员不厌其烦,分年逐笔复核,认真把关,准确计算出应加收滞纳金的期限和计税金额。

为进一步规范稽查行为,该局还不折不扣落实五项制度,加强审理委员会与稽查局之间的上下协调,实行有机衔接,对重大案件审理结论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监控,从而促进了稽查效果的进一步提高。

1、落实案卷文书制作规范制度。针对送审案卷项目不全,使审理工作无法深入的问题,该局设计了《税务稽查必查项目表》、《纳税人基本情况表》等八种表格,对稽查项目作了具体规范,并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规定,借鉴外地好的经验,做到了“四个统一”,即统一稽查案卷的格式,统一稽查案卷的目录,统一稽查文书的应用,统一稽查证据收集的要求。

2、落实税务处理(处罚)决定书备案制度。要求稽查局在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审理结论书后15日内必须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税务处罚决定书,并在3日内送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从而确保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的审理意见在规定的限期内执行到位。

3、落实重大案件执行情况反馈制度。要求稽查局每季度终了后10天内必须将重大案件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执行未能到位的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跟踪督查,帮助分析原因,提出合理建议,加大执行力度,推动案件执行。

4、落实重大案件调查制度。该局把监督稽查部门严格执法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向检查人与被检查人了解情况,在加强卷宗审查的同时,为了搞清案情对一些特殊案件对检查人和被检查人进行延伸调查。对纳税人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审理委员会都及时组织听证,让检查人员和纳税人双方充分陈述事实,进行辩论,使案情得到进一步澄清。20xx年以来,该局共举行听证会5场,通过听证改变原审理结论案件1件,维持原审理结论的案件4件。该局还按照稽查案件5%的比例,对经稽查局检查后未补税或税负较低的案件进行了稽查复查,20xx年已复查10件案件,补税4000多元。

5、落实重大案件审理情况通报制度。该局充分发挥以审促查、以审促管、以审促收的作用,通过依法审案,归纳、剖析个案所反映出的税收政策执行问题和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向机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征收、管理分局反馈,进行必要的整改。

一年的案件总结篇七

贪污贿赂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治理的重点之一。随着反腐败力度的加大,越来越多的贿赂案件被侦破和庭审。作为律师,我有幸参与了一起贿赂案件的庭审工作,深刻认识到了贿赂案件的危害性和必须严惩的重要性。庭审过程中,我不断思考反腐败的重要性以及法律在惩治贿赂中的作用。下面是我在庭审中的心得体会总结。

第一段:贪污贿赂的危害

贪污贿赂是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的恶行,对社会秩序和法治建设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在庭审中,我亲眼目睹了贿赂行为对公共利益和司法公正的巨大冲击。贿赂行为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企业利益,影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贿赂案件还涉及到了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职能部门,严重破坏了公共服务和司法公正。这些行为,使得社会的公信力大打折扣,人们的信任感和依法治国的信心都受到了严重的打击。

第二段:庭审中的证据确凿

庭审是审判程序中最关键的环节之一,也是对贿赂案件进行核实和验证的主要方式。在这起贿赂案件的庭审过程中,通过法定程序和合法手段收集到的证据确凿且齐备。这些证据包括书面文件、电子邮件、银行流水等,完整地揭示了被告人行贿和受贿的全过程。庭审中,我通过对这些证据的逐一分析和核实,认为这些证据充分证明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在法庭上,我还与证人进行多次交流和对质,使得证人的证言更加真实可信。这些证据和证言的准确性为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并为依法定罪和量刑提供了确凿的依据。

第三段:法律的意义和作用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有力武器。在庭审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法律对于贿赂案件的意义和作用。首先,法律明确规定了贿赂行为的性质和应当受到的惩处。贿赂行为被定性为犯罪,严重程度根据贿赂金额的大小而有所区分,这为实施法律惩处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其次,法律保障了诉讼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庭审的公正、公平和公开。法律有效保障了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在庭审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最后,法律通过对贿赂行为的明确界定,对受贿人和行贿人进行严厉的惩处,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对整个社会起到了正面引导和治本之效。

第四段:加大反腐败力度

贿赂案件的庭审体现了国家对反腐败问题的高度重视。庭审显示了反腐败工作取得的重大成果,也呼唤我们继续加大反腐败力度。首先,要深入挖掘案件背后的利益链条,不仅惩治贿赂行为,还要追查到源头,打击贿赂行为的温床和温室。其次,要持续加强反腐败法律制度的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部门的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最后,要强化预防意识,进一步加大监督和制度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第五段:个人职责和建议

作为一名律师,我深感负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和使命。在庭审中,我能力有限,但我希望能够提供积极的建议和意见。首先,加强法律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只有大家都明白法治的重要性,才能共同参与到反腐败的斗争中来。其次,加大法律援助力度,为贫困群众提供更多的法律帮助和服务。最后,建立健全的法治社会体系,构建一个权力制约和监督的体制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贪污贿赂问题的发生。

总结:贿赂案件庭审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环节,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庭审中,我深刻体会到贿赂行为的危害性和法律在惩治贪污贿赂问题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认识到反腐败工作远未完成,需要持续加大力度,加强法律教育和法治建设。个人作为一名律师,我将带着对正义的追求,继续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推进法治进程做出自己的贡献。

一年的案件总结篇八

近年来,社会上的违法犯罪案件层出不穷,给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许多困扰和危害。在众多的案件中,我认真学习分析,从中吸取教训,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在以后的工作与生活中,我将牢记这些体会,做一个守法的市民并尽自己的一份责任,为社会的安全和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我看来,犯罪行为的背后往往有着复杂的原因。首先,经济因素是犯罪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社会竞争激烈,许多人为了谋取更多的经济利益,不择手段,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其次,价值观扭曲也是犯罪盛行的原因之一。一些人缺乏正确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以为只要自己得利,不顾他人甚至社会的利益,便可以为所欲为。再次,法制教育不到位也是导致犯罪增多的原因。对于普通民众来说,他们可能对法律法规的了解不多,容易迷失方向。针对这些原因,我们要加强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经济收入,同时加强道德教育,提升大众的道德修养,还要对全民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大家的法律意识。

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深刻认识到要实现社会的安定与和谐,每个人都应该有一颗守法的心。从我自己出发,我决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治观念。首先,我要尊重国家法律,严守法律红线,不做违法之事。我要始终保持良好的道德风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市民,不为了眼前的利益而背离法律;其次,我要增强法律知识,积极参与法制教育和普法宣传活动,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增强法律意识,做到知法守法;最后,我要发挥自己作为社会成员的作用,积极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公平。

在对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学习的过程中,我也意识到了法律的作用和重要性。法律是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的基石。法律的规范和约束能够维护社会的秩序和正义,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只有尊重和遵守法律,才能保障个人和社会的正常运转。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加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在遇到问题时用法律的武器来解决,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最后,我认为整个社会对于打击违法犯罪的努力还远远不够。除了做好预防工作和宣传教育外,还需要加强执法力度,加大打击犯罪的力度。要让犯罪分子付出应有的代价,给予他们应有的惩罚,才能有效地遏制犯罪的蔓延。政府要加大对法制建设和执法力量的投入,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并加强执法人员队伍的培养和建设,提高办案的效率和质量。

总之,违法犯罪案件长期以来给社会带来了不少困扰和危害,而我们每一个人都应以身作则,守法慎行。要加强法律教育,提高法律意识,深入了解法规,严守法律红线。同时,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强化道德和法律观念的灌输。只有人人都心存敬畏,才能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安宁。

一年的案件总结篇九

7月,最高法院召开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指明了大力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奋斗目标,明确指出:“法官必须具有特殊而鲜明的职业素质和专业特征”。在新形势下,如何对法官的职业素质特别是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评,增强法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无疑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建立法官业务素质考评及案件质量评查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长期以来,法院对法官的管理一直参照国家公务员沿用行政化模式,一般只是每年年底进行一次例行考核,按照“德、能、勤、绩”的标准评定为“优秀、称职、不称职”等三个等次。但是,由于我们的考核内容往往偏重于定性分析,考核标准趋向概念化、抽象化,对法官的评价往往较为笼统,给人的感觉较为模糊,不能体现法官的真正水平和相互间的素质差异。

由于缺乏一整套系统化、科学化的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平时考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法官素质考评体系,在具体操作上,往往是你好我好大家称职,在评先评优时或投票选举,或领导拍板,有的部门甚至搞平衡照顾、轮流“坐庄”,导致考核部门对每个法官的真实水平了解不多、不准,评选出来的优秀因而也缺乏很强的说服力。在现行的`法官考核机制下,法官个体的工作好坏难以体现,能力高低无从区分,一方面使勤于钻研业务、工作责任心强的法官难于脱颖而出,成为真正的业务带头人,久而久之可能会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上进心;另一方面,个别业务能力不强、责任心较差的人由于缺乏应有的鞭策机制,继续抱着混一天算一天的思想,不思进取,应付工作,拖了法官队伍建设的后腿。因此,突破公务员考核的传统模式,建立健全具有法官职业特点的考核体系,是法院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和大势所趋,也是法院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考核是管理体制中的监督和验证系统,没有完善有效的考核,就不可能有科学的管理。特别是在法院改革全面深入推进的大背景下,合议庭功能的强化、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的选任、法官助理制度的施行以及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求对法官的管理必须建立起一套能够反映其业绩和综合能力的考核体系,实现“优胜劣汰”,保证法官队伍的高素质。法官考核重在经常,只有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建立起完善的考核机制,干部部门才能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准确地掌握法官的基本情况,为法官的管理和任用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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