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报告>清理规范微信工作群报告(汇总9篇)

清理规范微信工作群报告(汇总9篇)

时间:2023-09-04 18:20:55 作者:灵魂曲 清理规范微信工作群报告(汇总9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清理规范微信工作群报告篇一

第八条 制定机关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编制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

第九条 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组织起草,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可以由主要实施的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起草。

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可以吸收法律顾问、专家参与起草或者委托有关社会组织起草。

第十条 起草规范性文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征求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管理相对人以及专家的意见。必要时可以召开论证会、听证会或者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还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5日。

第十一条具 体负责起草规范性文件的单位应当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研究处理,对提出重大分歧意见的应当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报请制定机关协调或者决定。

第十二条 规范性文件在提交制定机关集体讨论前,应当由制定机关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制定机关集体讨论。

(一)规范性文件送审稿;

(二)起草说明,包括制定的必要性、拟采取的主要措施等内容;

(三)征求意见的汇总、协调处理情况;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

(五)其他有关材料。

(一)规范性文件内容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出具内容合法的意见;

(三)规范性文件主要内容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出具不合法或重新起草后报送审查的意见。

第十五条 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审查的,经法制机构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合法性审查以书面审查为主。必要时可以采取补充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协调论证、实地调研等方式进行,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合法性审查期限内。

第十六条 通过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形成草案提交制定机关集体讨论决定。

提请集体讨论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如实列明法制机构的审查意见,不得以征求意见、会签等方式替代合法性审查。

第十七条 通过集体讨论决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负责人签发后公布施行。

第十八条 因应对突发事件或者保障重大公共利益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经制定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简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第十九条 规范性文件应当标注施行日期和有效期。有效期届满未明确延续的,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

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一般不超过5年,未明确有效期的其有效期为5年。规范性文件名称冠以“暂行”、“试行”的其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不超过2年,未明确有效期的其有效期为2年。

为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政策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可以不标注有效期。

第二十条 制定机关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主动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未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还应当公布相关解读材料。

清理规范微信工作群报告篇二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将规范性文件管理作为法治政府重点工作,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办文程序,提高办文质量,依法有力维护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一)强化制度,完善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为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来,市政府先后出台了《贵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贵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暂行办法》、《贵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等政府规章。《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颁布后,3月,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市法制局专门组织与会单位学习了《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交流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报备规范、审查的内容和方法等知识。市政府领导在会议上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作为加强政府层级监督、规范抽象行政行为的重要职责,对我市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要求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定将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市政府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各区、县(市)也建立了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确定了专门的`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确保报备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创新机制,提高效率。为创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提高备案效率,,我市在全省9个市、州中率先建成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系统,实现市与各区(县、市)、各市直部门间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无纸化报备,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建立起了全市上下联动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为保证电子报备工作的正常开展,市法制局制定并印发了《贵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工作暂行规定》,对电子报备程序作了具体规定。

(三)加强联系,协作报备。我市向省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为做好该工作,市法制局与市政府办公厅文书处建立了协调报备的工作机制,市法制局备案审查与编译处定期到文书处查阅发文目录,确定应当报备的规范性文件,文书处按要求及时提供文件目录和文本,共同做好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的报备工作,做到了“应报尽报”和规范报备。

(四)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前置法律审查制度。我局在审查市政府、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各部门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时,严把规范性文件出台关。对送审的文件,一是要求必须有征求意见情况;二是要求同时上报制定说明和制定依据。

2、认真落实“有备必审”规定,对报送来的备案文件,我局进行了逐一审查。对属于规范性文件并符合报备要求的,予以备案登记;对报备文件的规范情况、形式要件和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对报备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经我局提出审核意见后,文件制定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均进行了认真整改。

3、讲求监督方法,注重监督实效。为做好纠错工作,实现维护政府威信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统一。我局在工作中注重监督实效,尽最大的努力,以最真诚的服务,争取制定机关自己解决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备案审查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受人力因素限制,部门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工作还没有正式开展。

(一)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政府部门没有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制定规范性文件对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意义。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仍然没有站在全市的角度来权衡各种利益关系,而是过于看重局部和部门的权力和利益,少数政府部门为了应付上级部门的达标任务,甚至照搬照抄一些不符合本地实际的外地的文件、制度。不按程序起草规范性文件、违法限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权利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有件不备”的问题仍然存在。个别区、县和市直单位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市直单位报备率较低,不报和漏报的现象仍然存在。究其原因,一是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认识不足,部分部门认为备案工作缺乏刚性监督管理考核机制,对这项工作应付了事;二是政府法制工作队伍有待加强。目前市、区、县(市)两级政府法制部门和部门法制机构普遍存在人员少,任务重的状况。由于人手少,工作任务繁重,部分区、县和市直部门存在轻报备现象。

(三)报备不规范的现象依然存在。一是报送的材料不符合报备规范,有的没有备案报告,有的没有文件制定说明,有的未提供文件起草依据,特别是对文件要解决的问题、所规定的措施和依据等关键问题没有说明;二是报备及时率比较低,不少单位没有严格按照《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列规定报送备案”的要求报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力度抽查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部门发文目录,对报备情况不好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定期公布其目录;对“有件不备、不按规范报备”的单位,采取责令限期报备、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报备和按规范报备。

(二)进一步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力度。认真审查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对审查发现、上级批示、群众举报、舆论批评的“问题”文件,及时启动纠错程序。

(三)进一步加强对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单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三有”规定。选择部分区、县和市直部门作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示范单位,总结经验,推广典型。通过培训,提高各级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水平和备案审查水平。

(四)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为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建立动态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对不适应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不利于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清理。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将清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法制化,积极探索规范性文件评估与清理工作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清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清理规范微信工作群报告篇三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精心组织,确保清理质量。

按照通知要求,xx县司法局备案审查科具体承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确定了x名工作人员专项负责,明确清理范围、清理要求及时间节点。对部门报送的清理文件进行了认真的核对,确保了这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全面、准确和彻底,使整个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严格标准,确保清理实效。

按照工作要求,对目前仍有效实施适用的xxxx年xx月xx日以前发布的决定、规定、公告、实施细则、意见等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xx件,其中修改的规范性文件x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x件,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x件。

三、清理公开,确保清理社会效果。

在清理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求各乡镇,县直部门对清理工作进行宣传,对清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司法局备案审查科对收到的各种建议和要求进行认真分析,形成书面材料,该进行清理的坚决清理建议发布部门予以发布,对不属于清理范围,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予以整改。

四、主要成效。

摸清了规范性文件的“家底”。通过本次清理,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定义标准,梳理出了所有规范性文件,从而全面掌握了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家底”。

五、下步措施

(一)完善制定程序。严格遵循立项、起草、审核、决定、公布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此外,进一步规范文件形式,对规范性文件和普通行政公文在制定形式上进行分门别类、区别对待。

(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评估、异议处理。

(三)抓好清理后续工作。本次清理还有两项工作需继续抓好落实:一是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二是将待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纳入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按要求完成修改。

清理规范微信工作群报告篇四

一、明确责任,建立制度。

为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在人员调配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备案工作作为法制机构执法监督的重要内容。由于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涉及多个股室。由办公室主办、相关业务股室配合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纳入文件运行的流程中,保证了各个环节有序进行,使规范性文件依法定程序出台。

二、遵守制定程序,严把“法律关”

规范性文件是我局依法决策的重要体现,是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政策的有效途径,规范性文件内容的合法性和适当性直接关系到社会各行各业。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我局严格执行市政府的规章要求,在立项、起草、审核、决定和公布等各个环节遵守法定程序。今年1至9月份我局没有制订规范性文件。

三、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

20xx年,我局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作为执法监督的重要内容来抓,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在制定过程中对规范性文件把好关,防止违法或不当的.内容出现。报送过程中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在法定时限内,将文件名称、文号、制定日期、公布方式等内容,按规定报送市政府。

四、存在的不足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因开展时间不长,回顾今年以来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1是我局虽已建立审查备案制度,但缺乏系统的审查标准;2是对规范性文件的外延与内涵较难把握,常将一般行政公文与规范性文件混同;3是有些业务股室对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不够重视。

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对我局是一项新的任务。此项工作需要纯熟的业务和法律知识,对我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注重规章制度的建设、建立更加协作的工作机制,使规范性文件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迈进。

清理规范微信工作群报告篇五

第二十七条 制定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及时清理或者组织专项清理。

第二十八条 规范性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由制定机关组织评估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清理,首先由实施部门提出废止、修改和继续实施的意见,经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三)已被新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等规定替代,有效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的,予以宣布失效。

制定机关应当将清理结果以目录形式向社会公布。

清理规范微信工作群报告篇六

(一)未按照规定制定公布规范性文件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报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的;

(五)未按照规定答复书面审查建议的。

(一)未按照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对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登记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违法规范性文件进行纠正的。

清理规范微信工作群报告篇七

一、明确责任,建立制度。

为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在人员调配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备案工作作为法制机构执法监督的重要内容。由于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涉及多个股室。由办公室主办、相关业务股室配合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纳入文件运行的流程中,保证了各个环节有序进行,使规范性文件依法定程序出台。

二、遵守制定程序,严把“法律关”

规范性文件是我局依法决策的重要体现,是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政策的有效途径,规范性文件内容的合法性和适当性直接关系到社会各行各业。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我局严格执行市政府的规章要求,在立项、起草、审核、决定和公布等各个环节遵守法定程序。今年1至9月份我局没有制订规范性文件。

三、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

20xx年,我局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作为执法监督的重要内容来抓,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在制定过程中对规范性文件把好关,防止违法或不当的内容出现。报送过程中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在法定时限内,将文件名称、文号、制定日期、公布方式等内容,按规定报送市政府。

四、存在的不足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因开展时间不长,回顾今年以来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1是我局虽已建立审查备案制度,但缺乏系统的审查标准;2是对规范性文件的外延与内涵较难把握,常将一般行政公文与规范性文件混同;3是有些业务股室对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不够重视。

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对我局是一项新的任务。此项工作需要纯熟的业务和法律知识,对我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注重规章制度的建设、建立更加协作的工作机制,使规范性文件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迈进。

清理规范微信工作群报告篇八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8月31日下午,市房管局组织召开局机关科室、局二级单位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全系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一、精心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局办公室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通过学习,大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内涵、基本规范、制定的要素和程序、备案和监督等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根据市政府办的自查要求,副局长李岚同志对本系统的自查与整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局长杨志荣同志对有关自查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按市政府办规定,各科室和各二级单位要将本年度3月1日至8月1日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列出清单,对照《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从内容、程序、要素、依据、报备等方面查找问题;对尚在使用的20xx年3月1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也要开展清理,参照自查要求,列出问题清单。此项工作必须在9月5日前完成。

二、认真贯彻落实,全面进行清理

按照《方案》要求,我局认真贯彻“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对我局的文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不走过场,确保清理工作任务得到全面落实。通过认真细致的清理,经局主要领导审核,我局自20xx年3月1日起到8月31日止,共产生行政公文23件,未出台任何行政规范性文件。

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拟制发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和廉政性审核,以确保文件的合法、合理、廉洁、高效,为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做出积极贡献。

清理规范微信工作群报告篇九

一、20xx年以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我县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带头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在制度建设上,县政府领导明确要求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加强政府法制制度建设和监督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重要工作日程上并落在实处。

一是明确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为政府法制办的一项重要职责,确定专人负责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为有效实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机构、人员等多方面的保障,确保了备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明确了县政府法制办和县政府办公室在备案审查工作中的职责,并就相互之间的衔接配合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建立了分工合作、顺序联运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

(二)加强机构建设,充实队伍。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是一项非常严谨复杂的工作,需要有高度负责和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需要有较高的法律水平和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的干部队伍。为此,我们在政府法制办公室原有2名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又配备1名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志愿者,建立了专门的备案机构,充实了工作队伍,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通过机制的完善,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建设,提高效率和质量。

一是为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量,我办依据《规定》,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办法》,更进一步明确了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备案程序、审查程序、纠错程序、公布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

二是严格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于报请盐池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首先要经县政府法制办通过严格的审查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作审查说明,坚决杜绝“自公布或发布之日起实施”的情况。同时按照规定通过召开相关部门的座谈会、征求社会各方面和专业部门的意见,进行讨论和研究,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修改,按照制定程序,提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再进行修改、论证后或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后,经县人民政府县长签发后向社会公布,保证文件制定的透明度。

三是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政府法制办把备案工作的重点放到审查上,重点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超越权限和违反程序制定等,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政府法制办都按照法定程序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及时予以纠正,保证每一件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合法性,自20xx年以来,我县政府法办共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17件,审查其他法律文件25件。

四是严格遵守报备格式和报备时限,按照报备文件的文书格式和档案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报备职责,使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到目前为止,我县没有出现一件不符合规定的报备文件。

(四)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指导监督。为全面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体制建设,我县将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责任制度作为强化备案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阶段的合法性审查把关制度,要求规范性文件签发前,必须经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规定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必须在每年的1月底前都需将上一年度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件,报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法制办,由政府法制办于每年第一季度将本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上一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向盐池县人民政府提交工作报告。

二是建立了考核制度,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制度。在实际工作操作中,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了政府依法行政年度重点目标管理考核,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把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适当、是否报送备案审查、是否经过政府法制办审核和是否向社会公布等作为考核内容,从而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体现了政府依法行政的严肃性。

二、圆满完成了我县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我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自20xx年开始到20xx年结束,圆满完成了我县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盐池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县制定并下发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召开了全县各单位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明确了具体的清理方法、步骤及清理结果的处理意见。此次清理的范围是从1990年1月至12月的全县规范性文件,将近来以盐池县人民政府和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19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其中废止15件,宣布失效107件,继续保留52件,需要修改18件,并以汇编成册。全县各单位也按照会议要求,对本单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工作,决定废止4件,宣布失效25件,已经我办审核后汇总上报上级区政府法制办备案。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