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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传染病防治法上报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汇总5篇)

时间:2023-10-10 18:23:22 作者:梦幻泡 2023年传染病防治法上报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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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法上报篇一

一、承担本辖区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二、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疾病控制人员、卫生监督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三、医疗保健人员遇有法定传染病时,应及时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有医嘱。

四、医务人员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填写订正卡;定期核查门诊日志,确保每位就诊病人信息的完整,对核查出的漏报、误报病例应及时补报和订正。

五、化验室人员遇有传染病阳性结果时,应有疫情报告提示制,并将报告单交经治医生确诊或排除。

六、化验室对结核病或其他传染病检查结果应专册登记。

七、报告的时限、方式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执行。

1、建立健全登记报告制度,医务科、急诊科、急诊室、儿科、检验科建立传染病登记本。

2、各部门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要及时进行登记,填写疫情报告卡,上报医务科,并协助进行调查,留标本,采取控制措施。

3、明确各部门报告范围:

(1)门诊部、住院部在患者中发现传染病人由经治医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

(2)妇产科在婚检、妇女病普查对象中发现传染病人,由疫情报告员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

(3)保健科在本院职工、家属及外地流入劳务人员中发现传染病,由保健医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

(4)检验科在检验时发现传染病阳性病例,除做好常规登记外,还须在传染病阳性登记本上进行登记,疫情报告员每日检查核对。

4、医务科接到各科室上报的疫情报告后,应立即登记,在《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时限内向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1)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非典病原携带者、禽流感和疑似传染病人,于2小时内报告。

(2)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于48小时内报告。

5、各科室发现传染病人不得迟报、漏报、不报,因上述原因造成传染病扩散蔓延,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追究当事人责任。

传染病防治法上报篇二

1、认真按实记载门诊日志,门诊日志为发现、检索传染病的基础资料。15岁以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记载家长姓名、学校年级及班级。

2、检验科、放射科发现传染病的阳性结果时,要询问并登记病人的详细住址和电话号码,同时电话报告防保科和临床首诊医师。

3、临床首诊医生在接到检验科或放射科的报告后,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告防保科。

4、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任何责任疫情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新的传染病报告卡,卡上标记的星号必填,同时报告防保科。对于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在短期内填写传染病订正卡,并上报防保科。

5、防保科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立即进行网络直报或卡报市疾控中心,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总登记簿和肺结核转诊登记簿,保存传染病报告卡3年。

6、对于15岁以下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疾病病人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询问患儿家长姓名、住址、电话号码。

7、报告时限:甲类和乙类甲管的传染病在2小时内,乙类传染病在6小时内,丙类传染病在12小时内。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于2小时内向医院办公室、卫生局报告。

9、住院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转尘洁分院治疗(肺外结核和结核性胸膜炎除外)。

10、日常诊治过程中发现传染病暴发苗头,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防保科核实后及时向市疾病中心报告。

传染病防治法上报篇三

1、疫情管理人员定时收集传染病卡片并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卡片或填写不规范的卡片要及时向填写人员查询、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将疫情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

2、对已报告的传染病卡片当诊断变更、死亡或误报时要及时做出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3、定期对已上报的传染病卡片进行查重,对重卡进行剔除。

4、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5、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的疾病暴发、少见传染病和本地已消除的传染病的报告信息,立即上报院领导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区疾病控制中心确认后,按照法定时限通过网络报告信息。

6、疫情分析资料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使主管领导及时掌握动态。

7、传染病报告记录资料要保存3年,网络直报的疫情信息和相关资料定期导出,制成电子文档双重备份。

8、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保存。

9、疫情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账号和密码,密码要一个月更换一次。

10、对疫情信息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加强疫情报告工作管理,建立疫情报告管理组织。设立疫情报告管理室,固定专用微机和设备用于网络直报工作。

2、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2种)。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26种)。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11种)。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手足口病、人感染猪链球菌、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其它)。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

4、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临床科室、化验室、放射室等要按要求建立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登记,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或圆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9、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或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疫情。

传染病防治法上报篇四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县教委、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落实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

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学校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部门的落实情况,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食堂、校园环境、教室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

2、结合学科教学,充分利用板报、校园网、广播等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3、严格执行学生缺课登记及请假制度、学校传染病期间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

4、积极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5、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菜。

6、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教育管理中心和上级组织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留样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1、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经常对学校食堂、校园环境、教学设施等进行检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食品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持有效健康证、培训证上岗,对患有“五类病”的人员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照规定验收,严禁向学生出售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存必须生熟分开;餐具必须采用高温消毒或药物消毒,并采取严格的保洁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储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4)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厕所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5)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做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厕所卫生、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6)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完成计划免疫任务。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的传染病的预防,通过和办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防治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无照、无证商贩的各类食品。

(4)认真组织师生开展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的'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清、中毒事件、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和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检测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每天班主任统计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并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跟踪观察,根据情况变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二)突发事件报告

1、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医院感染爆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用书面形式(或电话)向管理中心报告,并同时向镇防疫站报告,根据授权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高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丰都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学校应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别,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出相应反应。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学校发现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立即启动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加强疫情的通报。

(2)加强对接触人群的跟踪管理,做好教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3)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学校发现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地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

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及时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学校或地区发现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暂停一切大型的集体活动,不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参观等。

(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室、活动室、厕所等场所每天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天公布校园疫情的防控工作情况。

(6)按照上级要求进行相应处理。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1)根据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对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情况的诊断病例或两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县教委批准后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或实行全校停课。

(2)班级或全校停课期间,要指导学生进行适当的方法进行学习,如学校停课,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

(3)重大疫情发生期间,要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心理,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物供应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管理中心并向县教委、卫生局、县防疫站、镇政府报告。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协助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样品。

5、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局、教育局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患病师生送医院接受治疗。

3、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后勤处具体牵头负责日常防控工作,学校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照要求配备校医,分管校长、总务处,相关人员要定期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应急反应能力。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

校长对全校师生卫生安全、校园卫生安全工作负总责,对于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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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法上报篇五

为了能够及时有序地应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我校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上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由校长陈运占为组长,业务主任陈德伟为付组长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班主任负责本校传染病防治的各项具体工作。

2、各班班主任为本班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一旦发现本班有传染病疫情,应在1小时内向校长及主任报告。各班班主任应定期对各班卫生委员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及疫情报告程序进行培训。

3、针对不同季节的传染病,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传染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各班班主任坚持每天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和午检,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为预防各种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各班应把本班的公共区、教室、寝室彻底打扫干净,不留卫生死角。并加强教室、寝室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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