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民办学校的聘用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
(小学、初中、高中一对一)按约定取得50元、60元、80元人民币/次课的授课报酬;(小学、初中小班教学)按约定取得50元、60元人民币/次课的授课报酬。
周一到周五的托管班工资方案:以月为单位,每月基本工资300元,另外每位同学60元(第一个月每位老师限带10人,从第二个月起按个人教学能力增加学生人数)
注明:
1、每次课两个小时。
2、小学生期中或期末考试每位同学达到90分以上者,每次课的课时费增加2元(一对一学生增加5元)初中生达到a线者每次课增加3元课时费,个别学生另作要求。
3、托管班的学生下个月续费者奖励5元/每人,流失一个罚款20元。
4、工作满一年者每个月基本工资增加一百。
5、小班学生以六个为基准,学生每多出一个人,每次课的课时费增加5元。特别情况另行通知,达到双方意见统一。
6、学生试课成功,在交费的第一时间将奖励该老师50元/人。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的授课积极准备教案(每周四晚上之前将本周末上课内容发送给甲方);按时到岗、认真上课;保证每次课时(45分钟/节课)的完整,内容的充实;对学生进行考勤及纪律管理。
2。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例如:课后对有关上课内容的询问解答等。
3。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学计划按时完成授课,维护授课时的教学秩序,并提供最终考试成绩等。
2。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评议,并根据学生的评议对授课内容及人员进行调整。
3。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对课时进行调整,对授课内容进行变更,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1。按时支付授课报酬。
2。向乙方提供学生的背景资料,讲明授课要达到的目的,协助提供和授课有关的业务资料。
3。为乙方的教学提供良好的授课环境。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2。确需变更合同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3。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如没有教授资历或能力)
(3)乙方故意不按时完成授课内容和授课计划的。
(4)通过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测评后,乙方教学不合格的;
甲方因自身原因变更本合同的,应提前通知乙方,没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由于身体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或变更授课时间,并提供相关证明,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由于本单位工作、等安排,导致无法按时上课的或不能完成教学计划的,需提提前通知甲方。
第七条其它事项
1。若乙方在试讲和授课期间,未经甲方同意私自与学生及家长达成协议带走甲方资源,经证实,乙方给予甲方500元课时费的违约金或甲方在乙方课时费中扣除。
2。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4。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民办学校的聘用合同篇二
民办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门,而作为主体的民办学校教师在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民办学校教师聘用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办学校教师聘用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师资格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其中试用期为____个月。终止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作岗位与工作量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工作。工作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与劳动保护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的工作时间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课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规定课时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补课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补课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教学用品,建立健全有关教学管理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确保乙方教学工作的正常安全进行。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乙方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的权利。
四、工作报酬
第八条 甲方确定工作报酬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或年薪为_____元。
规定了试用期的,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每月____元。
执行课时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______执行。
合同期限内有寒暑假且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寒署假期间的薪金。
第十条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________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病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还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作纪律、奖励与惩处
第十五条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财产;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十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
乙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甲方予以表彰、奖励。双方就奖励做如下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校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或体罚学生,经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甲方可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甲方办学效益极差濒临关闭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经向学校工会或者全体教职员工说明情况,并向教育、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教师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内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子低于部分的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3)甲方办学效益极差濒临关闭进行法定整顿期间,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赔偿金。
第三十三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时,乙方在甲方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单位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的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字)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聘用专任教师劳动合同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户口所在地地址: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其中新聘用教师的试用期为 2个月。终止日期为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量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工作。
第三条 工作量为每周5个工作日。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与劳动保护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课时及坐班工作制。在保证完成规定课时及坐班时间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民办学校的聘用合同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聘用单位)乙方:____________(受聘人)
名称: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教师资格种类:____________
学历: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一、聘用岗位
第一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第二条聘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岗位,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但不能调低乙方的基本工资。
二、合同期限
第三条合同期限为以下第种:
1、固定期限合同,正式聘用期不得低于________年,但乙方提出签订期限低于________年期限合同的除外。
合同期限一_______年以上不满________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________月;________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________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甲方聘用乙方的合同期限:____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包含试用期为个__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
3、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合同:完成任务的标志是:____________。
三、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获得乙方提供与其聘用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务;
(四)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在聘用期内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
(一)按时获得劳动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四)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五)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
(六)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乙方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九)依法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工资和社会保险
第八条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________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元/________月;正式聘用期工资为人民币元/________月。每________月________日(每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为(当或上)________月工资的发放________日,不得拖欠工资。合同期满不续聘的,甲方应在合同期满的三个工作________日以内发放聘期最后一个________月的工资。
第九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乙方的工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等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
第十条在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的工资。
第十一条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其中上缴社会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十二条乙方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休假、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伤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合同期内包含寒暑假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九条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寒暑假的工资。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但下列情况除外:
(三)乙方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或解除。
第十七条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一)有违法的行为,并被司法机关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五)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学校(幼儿园)工作造成损失的;
(六)体罚学生,侮辱学生的;
(七)连续旷工超过________个工作日或者____________年内累计旷工超过________个工作日的。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三)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第二十一条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按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向乙方支付工资。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甲方应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将该事实记录在案。
六、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给予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八)依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以及补偿年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二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与乙方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调整乙方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七、争议处理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平等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八、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与今后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省、市、区规定执行;国家、省、市、区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二十九条本聘用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民办学校的聘用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受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一、聘用岗位
第一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
第二条聘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岗位,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但不能调低乙方的基本工资。
二、合同期限
第三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合同期限为以下第种:
1.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包含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
3.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合同:完成任务的标志是:。
三、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获得乙方提供与其聘用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务;
(四)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在聘用期内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
(一)按时获得劳动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四)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五)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
(六)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乙方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九)依法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工资和社会保险
第八条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
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
每月 日(每月15日之前)为 (当或上)月工资的发放日,不得拖欠工资。
合同期满不续聘的,甲方应在合同期满的三个工作日以内发放聘期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第九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乙方的工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等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
乙方的工资构成为:,其中基本工资为人民币元/月。
第十条在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的工资。
第十一条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十二条乙方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休假、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伤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每满一个学期可以享受一个寒假或者暑假的带薪假期。
乙方在甲方处工作的时间大于三分之二学期的,按满一个学期计算。
寒暑假工资包括:(寒暑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或行业最低工资标准)。
合同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不续签合同的,甲方须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该寒假或者暑假工资;合同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续签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该寒假或者暑假的工资支付时间,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但下列情况除外:
(三)乙方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或解除。
第十七条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一)有违法的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五)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学校(幼儿园)工作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三)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第二十一条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按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向乙方支付工资。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甲方应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将该事实记录在案。
六、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或终止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给予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八)依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以及补偿年限按的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二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与乙方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调整乙方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七、争议处理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平等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八、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与今后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省、市、区规定执行;国家、省、市、区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二十九条本聘用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
乙方(受聘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民办学校的聘用合同篇五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教学用品,建立健全有关教学管理制度,确保乙方教学工作的正常安全进行。
第六条 乙方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的权利。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补课,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补课费。
四、工作报酬、保险与福利待遇
第八条 甲方确定工作报酬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甲方于每下个月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为除试用期外,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寒暑假期间的基本工资。
第十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工作纪律、奖励与惩处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财产;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十二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乙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甲方予以表彰、奖励。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完不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体罚学生,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甲方可依据本校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扣发工资、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2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十七条 甲方办学效益极差濒临关闭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经向学校工会或者全体教职员工说明情况,并向教育、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在不影响甲方正常教学工作前提下;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七、经济补偿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1)第十四条。(2)第十六条。(3)第十七条。(4)第十九条(2)、(3)款。(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第十五条中的任一款,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负责发放给乙方自解除合同之日前的薪金。不再发给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第二十五条 甲方以下列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海阳教师行为规范》;
2.《职工守则》
3.《班主任工作条例》
4.《海阳私立学校教师工作纪律及奖惩办法》
5.《滦县海阳私立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6.《滦县海阳私立学校工资政策》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与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_____ 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其中试用期为____个月。终止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作岗位与工作量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与劳动保护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课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规定课时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补课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补课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教学用品,建立健全有关教学管理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确保乙方教学工作的正常安全进行。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乙方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的权利。
四、工作报酬
第八条 甲方确定工作报酬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支付按____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病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奖励与惩处
第十三条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财产;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十四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
乙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甲方依照《学校奖惩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校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或体罚学生,经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甲方可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五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六条 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条 甲方办学效益极差濒临关闭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经向学校全体教职员工说明情况,并向教育、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教师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内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子低于部分的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3)甲方办学效益极差濒临关闭进行法定整顿期间,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赔偿金。
第三十一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时,乙方在甲方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单位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三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 _ ___ _ 乙方:__ _
法定代表人:___ _
委托代理人:___ 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