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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考核方案(优质5篇)

时间:2023-10-03 10:34:09 作者:琴心月 最新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考核方案(优质5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篇一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精神,依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这个方案。

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要求,更好体现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衔接,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主要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采取学生自评、教师评价、家长评价等多元化评价方法,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学预定目标,从而推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

(一)发展性原则。评价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发展过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二)过程性原则。评价要关注学生成长历程,把日常评价、成长记录与学科模块测试结合起来,把纸笔测试与平时作业、课堂表现、情景测验、行为观察、实验操作等结合起来,实现评价方式多样化。

(三)激励性原则。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从而使评价成为一种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努力获取学生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五)互动性原则。评价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交流互动,实现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参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一)评价内容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项内容。

1.基础性发展目标主要有: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情感与态度、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培养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家乡、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等)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主动维护民族团结,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养成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行为习惯。

(2)学习愿望和能力:具有主动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结合所学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3)交流与合作:能够主动与他人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各项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勇于发表自己的意见。能认真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建议,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学会尊重和理解对方。

(4)情感与态度:能认真完成作业,生活自理,在活动中爱动脑筋,有自己的看法,面对困难能自己想办法解决。有始有终,持之以恒,正确对待挫折。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在活动中善于和同学、老师交流合作。认真制作小发明或完成小实验。

(5)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拥有健康的体魄。具有一定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审美与表现:拥有健康的审美世界,学会欣赏美,感受美,表现美。积极参加各项艺术活动,能用适当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或有一项艺术特长。

2.学科学习目标

学科学习目标即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

(二)评价标准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主要指基础性发展评价标准。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定等级,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保护环境、参加公益活动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县(区)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情感与态度、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级分a、b、c、d四级。

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评定为a;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定为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评定为d。

凡评定为a等级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评定为a: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文学艺术作品;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方面评定为a:在校内外大型体育、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身体素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优秀等级;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相关部门组织被认可的体育比赛的前十名获奖者,音乐、美术等比赛获三等奖以上(含集体项目);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的前六名获奖者和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含集体项目)。

(一)评价采用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两种方式

1.形成性评价,包括课堂教学即时评价和单元测试评价

(1)课堂教学即时评价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针对学生在学习目标或学习习惯、学习方法、情感态度和合作学习等方面的具体表现,给以及时的肯定、表扬、鼓励或纠正。

(2)单元测试评价: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结合单元学习内容,采用书面、口试或实践活动等方式来检测学生对每单元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情况。

2.终结性评价,是对学生一学期学习的综合性评价,包括形成性评价成绩、期末学科测试成绩、总结性评价成绩三者相加,最后形成终结性评价并以等级形式呈现。

(二)评价方法

1.重视日常评价。班主任、学科教师要在教育活动的全过程中,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了解每位学生的学习兴趣与习惯、学习状况与发展、学习特点与潜能等情况,对学生达到的学科和学段目标进行随机评价,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建立学生成长记录。成长记录中要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社会实践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期末考试和单元测试的信息等。成长记录要典型、客观、真实。

(一)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予客观、公正的整体描述。评语应在教师对搜集到的学生资料进行分析并与同学、家长、交流和沟通的基础上产生。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注意积极鼓励,正面肯定成绩为主。

评价等级分为a、b、c、d、e五级,依次对应优秀、良好、中等、一般、不合格,描述小学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状况。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价为“不合格”时,应极其慎重。

(二)小学生毕业标准由小学生毕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两部分组成。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及格以上和综合素质评价一般以上,准予毕业。

(一)建立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负责制定本校详细的评价工作方案,指导学校的评价工作,监控评价过程,查处违规行为。组员为各班主任、科任教师、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组成。

(二)公示制度。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应向学生及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各班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

(三)建立申诉和举报制度。对评价的结论,如果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分歧,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小组,经过广泛和深入调查和讨论后做出决定。

(四)学生、家长和教师对评价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可向学校评价工作小组举报和投诉,学校评价小组负责调查和处理。学校评价小组应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查处过程及结果。

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篇二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明确提出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学习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的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强调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又要发现和发展学生的潜能;既要了解学生当前的实际需求,也要帮助学生认识自我的发展方向;既要依靠单纯的书面测验,考试检查学生对知识技能掌握的情况,也要运用多种方法,综合评价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尤其是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变化与进步等。

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为指导,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贯彻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持续发展和终身发展。

1、通过评价,让学生明确学业的发展方向,帮助学生制定自己的学业发展目标,实现自我认识、自我教育和自我发展,为终身学习奠定基础。

评价内容包含学生品德和学业两方面。

(一)品德方面

做好小学生思想品德素质评价,继续使用《小学生思想品德素质评价表》。

思想品德是学生个体道德表现、政治立场、世界观、人生观的总称。小学生正处在思想品德的形成期和完善期,思想品德教育是基础教育的主要内容,它对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导向、动力、保证作用。因此,我校始终把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放在首位。除常规教育外,我们设继续使用《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从“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意志坚强勤奋学习”、“热爱科学活动积极”、“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遵守纪律知法守法”、“文明礼貌谦虚向上”、“讲究卫生锻炼身体”、“热爱劳动会管自己”、“事实求是说到做到”、“助人为乐诚实勇敢”十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及心理发育水平,我们分低、中、高段对1—6年级设计不同的评价内容和标准。

(二)学业方面

学业方面是由实践检测(平时课堂表现、家庭作业完成情况)和期末考试两部分组成。

1.实践检测的内容和形式,根据学科不同有所区别,讲究操作的实效性。

语文:学生朗读,课外阅读,口语交际,作业。

数学:计算,动手操作,设计制作、作业。

英语:英语会话,歌曲及诗歌展示,作业。

音体美等科目:《音体美等科目检测方案》

2、期末检测

期末考试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一些:基础知识;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较复杂问题的能力;运用所学知识和方法探求新知的能力;解决问题策略的发散性、求异性和灵活性。认真落实有关期末考试的指示精神,检测继续实行闭卷考试及等级制评定的方式。

(三)结果呈现

1、学业成绩的评定:由学校、教师自行组织,将平时的学习表现,单元测试,作业情况进行有侧重地进行汇总;再和期末检测进行综合,做出一个比较切合实际的综合性评价。学生平时表现和学期测试的成绩的权重以1:9为宜。最后的综合评价以a、b、c、d的等级呈现。

2、综合评价:

(1)教师评价:教师评价应是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评语,既要充分肯定学生在学业上的进步,尽量发现其闪光之处,也要指出其成长过程中的不足,并指明努力的方向。肯定进步要实事求是,恰如其分。指出不足,应用激励性语言表述,把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融合起来。教师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评价具有权威性,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客观、准确。

(2)学生评价。学生评价由自评和互评两部分组成。自评要强调容观性,实事求是,既不能缩小,更要防止夸大其词,言过其实。鼓励学生在自评过程中自我反思,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互评要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充分尊重自我评价,要把别人的不足当作检查自己的镜子,把别人的长处看做自己努力的目标。这样,互评就不仅仅是检查一个人学习情况的活动,而且是大家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过程。

(3)家长评价:家长评价重在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主要看自学情况,看完成家庭作业的情况,看运用所学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

组长:马安锦

副组长:刘明升张华艳刘灿

组员:魏洁薛文怀白香玲李新宏张君芳及各年级组组长年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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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综合素质自我评价

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篇三

对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旨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毕业和高考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为了做好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根据《福建省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xx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1、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坚持以素质教育为导向,侧重从素质角度对学生个体进行综合评价。它是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最重要目标。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描述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状况、社会公益活动和日常表现等真实、典型的内容,反映学生的素质发展状况,为高等学校录取学生提供更多的信息,并逐步成为高等学校招生择优录取的重要参考之一。同时对基础教育阶段的学校教育教学有重要的引导作用,通过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目标、内容、方法、制度等方面的探索,稳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2、体现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对普通高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出发点是衡量学生全面发展的状况,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内容的全面性,体现学生之间的差异,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促进学生在打好共同基础的同时,实现有个性、有特长的发展。通过对评价主体的互动化、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和评价过程的动态化,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3、探索科学可行的评定方式方法,加强评价制度建设。根据我校普通高中教育的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评定方式、方法和规范,完善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加强公示、监督、申诉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的实效和公正。通过探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素质教育实施与保障的长效机制。

(一)导向性原则。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体现高中新课程改革精神,反映高中新课程方案的要求,通过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给高中教育正确的导向。

(二)操作性原则。方案实施要为普通高中学校、高等学校和社会各界理解并接受,要使普通高中教学组织、考试考查组织、高校录取等方面的操作简便、直观。方案的指标体系制定要合理,有较强的可评性,评价要有多元主体的参与,评价操作要实现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则。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制度建设,提前公布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的意见。保障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

(四)发展性原则。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适当收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和发展水平的描述与实证材料。正确发辉评价的激励、发展功能,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客观反映学生的个性差异和个性特长。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模块修习记录、基本素质评价、实验操作考查和信息技术等级等四个方面。基本素质反映学生的道德素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各方面情况。

现先出台基本素质评价的内容和方法。

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基本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素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五个方面。

1.评价内容

具体维度、要素和评价内容见附件一。

2.评价方法

采用学生自评和他评相结合的方式,以写实性文字描述为主,提供实证材料等对学生的基本素质进行评价。在评价中要根据基本素质的不同内容,采取相应的方法。

(1)道德素养

学生道德素养的评价,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成长记录、教师和同学的评价等,由学生的自我评价为主,同学互评为辅。

(2)文化素养

学生文化素养的评价,根据学生学分管理档案,对学生所得学分的总量、学分的分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真实反映学生的知识结构和学习兴趣。通过学生学习兴趣、学习方法、学习成绩客观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

(3)综合实践

学生综合实践的评价,根据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及完成情况,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的实证材料等,客观反映学生在综合实践方面的表现。

(4)身心健康

学生身心健康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体育课程、体育活动中的表现和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表现,客观反映学生身心健康状况。

(5)艺术素养

学生艺术素养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参加艺术活动的表现及作品,客观反映学生的艺术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

3.评价结果呈现

基本素质评价由学生本人描述性记录和具体作品名称等呈现,学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的描述或记录予以确认或补充,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同时提供能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典型材料。

1、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主任:xxx

副主任:xxx、xx、

职责:负责领导和管理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小组

工作实施小组组长:xx

成员:xxx、xxx、xx、及年段长、教研组长等相关教师

职责:负责制定本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领导并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3、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

职责:负责对校内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过程进行监督,接受咨询与投诉,查处违规行为。

4、班级a等生分解评分小组

组长:xxx

成员:陈祖铭、陈勇斌及年段长

职责:根据《古田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a等生分解实施办法》审核各班的书面申请,并将审核结果报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5、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班主任为组长)

职责:评价教师严格按照程序,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学校领导和家长代表监督学生互评及教师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和班级综合评定。

1、学生自评及学生材料收集整理。学生自评采取自我描述,提供质性素材等方式进行(毕业班为近三年)。

2、学生互评。学生互评以班为单位进行。首先由学生个人进行自我描述(或总结),然后班内进行评议,每个学生对该学生五个维度独立评分。

3、教师评价。教师评价要坚持集体议、独立评的方式,如有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按照“票决制”方式做出评定结论。出现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研究讨论,按“票决制”方式做出评定结论。

4、班级综合评定。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负责对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结果分别按50%的比例进行综合定等.总分100分,85分以上为a、70-84分为b、60-69分为c、59分以下为d,a、b、c均定为合格,d定为不合格,同时完成综合性评语,非毕业班级“综合素质评语”由班主任分维度填写,毕业年级综合素质评语由班级综合素质评定小组完成。

5、学校审核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负责对评定结果进行审核,并在校内公示。调查和处理有异议的评定结果。

6、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从每年的4月份开始,在高中学生学业考试之前结束。

评价的结果是学生综合素质的具体反映,学校将评价结果通知学生个人及其家长;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之一;评价结果作为高等学校录取或退档的依据之一。

为确保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能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发挥评价对学校发展和学生发展的促进作用,要建立和完善评价工作的公示、诚信、监督、申诉等制度。

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篇四

实施中职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引导学校树立科学的人才观、质量观,既关注技术技能培养、又关注人文素养教育,为学生成长成才和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企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和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提供真实可信的参考依据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中职学生毕业标准和学生升学、就业的重要依据。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职发[2017]1号)和《关于转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济职教字[2017]7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坚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鼓励特长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评价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也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原则。对学生的评价不仅要注重结果,更要注重发展和变化过程,把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使综合素质评定成为激励学生发展的过程。

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及班级评价小组。评价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政教主任、教务主任、骨干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共同组成,负责落实评价方案,制定实施细则,任免班级评价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价工作,认定评价结果,接受和处理投诉、举报。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等方面人员组成,负责对班级中的每个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

(一)、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由学生学业考试成绩信息和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信息两大模块组成。学生学业考试成绩信息模块由学科日常学习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学科日常学习成绩由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表现、活动与参与以及期末考试测评等内容组成。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信息模块,以思想品德、艺体素养、职业素养、社会实践等四个方面为评价内容。

(二)、评价结果及使用

(1)平时考试成绩由教务人员填写,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审核,以分数、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学业水平考试由市教育局负责统一实施与安排。

(2)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包括成绩和综合性评语两部分。综合性评语要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反映学生的发展水平和发展特点,突出特长和潜能,指出不足,鼓励进步。评价结果必要时可附上相关佐证材料。

(一)、评价的信息来源:学生日常思想品德、行为表现;平时学习情况和学习成绩,参加体育、艺术、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情况;兴趣特长、荣誉表彰、竞赛获奖情况;家长和社会评价等。评价工作要与实行学生成长记录工作结合,注重对过程性资料的分析与概括。

(二)、评定程序:综合素质评价本着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方式多样化、评价内容科学化和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的原则,采用学生互评、任课教师评价、班主任评价等办法,每学期末对学生思想品德、学习能力、社会实践、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进行量化赋分,由班级评价小组根据所得分数及综合表现评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优”、“良”、“合格”、“不合格”)。

(一)、落实评价程序。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班级评价小组总评的评价程序。学校评价委员会负责对评价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认定。评价过程中如有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裁定,力求评价结果的科学和公正。

(二)、建立公示制度。评价结果应在班级公布,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听取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意见,接受监督。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评价委员会反映或投诉。

(三)、建立诚信机制。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也是诚信品德的培养和实践过程,参与评价的人员都要本着育人为本、实事求是的精神,树立诚信品格,确保评价的真实性。评价结果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改,应由班级评价小组提出更改意见,报学校评价委员会审定,并对更改缘由和经办人作书面记载,同时保存原评价记录备查。

(四)申诉复议程序。如有学生对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与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学校申诉机构申请提出,由申诉复议机构审核后公示结果。

(一)、成立组织机构:

(1)校评定工作委员会:

组长:x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

职责:制定《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认定评定小组成员;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认定评定结果;监控评定过程。接受和处理各界人士的咨询与投诉,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2)、班级评价小组:

组长:xx、xx、xxx

成员:各学科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经公示后上报备案)

职责:对所教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注:任教师给学生授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评定小组成员不得少于五人。

(3)、监督小组:

由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4)、申诉复议小组:

组长:xx、xx

成员:xx、xx、xx

(二)、健全相关制度

(1)、公示制度。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及结果的运用等,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获得“优”等级的名单应在学生所在班级公布,被评为其它等级的学生可向班主任查询。

(2)、申诉制度。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者,可向校评定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和举报,学校评定委员会要力争将问题化解于校内;对学校评定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的,可向县评定工作委员会反映。学校评定委员会和县评定工作委员会应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查处过程及结果。

(3)、诚信制度。为工作人员建立诚信记录,如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应予以记载,并在师德评价中给予适当扣分。

(4)、纪律处分制度。对违纪并受处分学生,对其批评教育的同时需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或材料,并与其家长座谈告知学生受处分原因及处理结果,对结果无异议由家长在《违纪学生处理告知表》内签字。如有异议,家长或学生以书面形式向校评定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

(5)、监控制度。各级评定委员会要全面了解有关评定工作的信息,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每年的终结性评定工作结束后各级评定委员会成员分析并撰写工作汇报。

本办法从2017年9月1日起开始试行。要广泛宣传评价制度改革工作,转变传统的评价观念,使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得到教师、学生、家长的积极参与,得到社会的广泛支持,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篇五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改进程,促进学生全面、和谐、持续发展和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根据根河市教育局《关于湟中县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实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小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举措。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运动与健体、特长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校评价为主体,因校制宜,充分发挥各学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评价方法包括日常性评价、阶段性评价、终结性评价。评价时应把握“日常性评价是阶段性评价的基础、阶段性评价是终结性评价的基础”的操作原则。

1、日常性评价

各学科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注意观察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关注学生的表现,及时做出评价,并适时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

(1)、即时评价。教师要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如口头评价、成果评价、访谈交流、行为观察、问卷反馈、情景测验等)及时评价每个学生的优点、不足以及发展潜能,满足每个学生的发展需要。

(2)、成长记录。成长记录应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发展提高的重要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来自同学、教师、家长的评价信息,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的突出表现,学科检测的阶段成绩,学生的最佳作品等。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和管理者,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的情况典型、客观、真实,同时便于展示。

(3)、学业考试。考试是一种有效的评价方式,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选择相应的考试方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对学生各学科知识的测试结果,每一阶段要记录在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

(4)、实绩表现。通过演讲比赛、小制作、小发明、小竞赛及文体艺术等丰富多采的活动,展示学生的特长,张扬学生的个性,培养学习兴趣,促进全面发展。

2、阶段性评价

(1)、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编印各种相关的评价子表,汇总、上报学生的评价结果;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定过程,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纠正评定中的错误。在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前,学校要通过教师大会、班会、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广泛宣传和培训,争取各层面的知晓、理解与支持,为顺利开展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综合素质评定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每个班级成立一个评定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各位成员为学生授课的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一年,且要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

(3)、综合素质评定小组要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每学期结束时要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价,通过参考各种资料,经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师要善于搜集和分析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有关数据和其它形式的行为表现,并利用这些数据和表现来描述学生的学习情况。阶段性评价的结果填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表现记录表》。

1、评价结果的呈现

(1)、等级表达。分为a、b、c、d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40%。对学生综合素质等级的确定应十分认真、慎重,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应经学校评定委员会审核,并报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2)、质性评语。以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对学生给予一个综合性的评语,其中还可以包括等级评定中没有包括的内容,尤其应突出学生的个性、特长和潜能。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潜能及不足。同时要制定明确简要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计划,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树立自信。对低段学生的评价应浅显、生动。

2、评价结果的运用

(1)、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及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家长明确告知。学生或家长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由校评定委员会进行调查与处理。

(2)、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定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定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缘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记录以备审查。

1、成立组织机构:

(1)、校评定工作委员会

组成人员: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

职责:制定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认定评定小组成员;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认定评定结果;监控评定过程。

(2)、班级评定工作小组组成人员: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评定人员给学生授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职责:对所教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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