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最新长期土地租赁合同 土地租赁合同优质篇一
承租方(乙方):
一、土地基本情况
1、土理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面积:该块土地总面积为______亩。
3、土地租金:该块土地租金为_______元/亩。
二、土地用途
该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成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更改土地用途。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止。租期为_______年。
四、租金
该块土地采用_____年一次支付租金方式,即_____至_____年止。
五、付款方式
租金按年结算,由乙方于每_____年的_____至_____之内交付给甲方。
六、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必须将土地退还给甲方,做好场地内建筑物的拆除及设备的转移工作。
七、续租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该块土地,则需提前_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租赁期满前1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该块土地有优先的承租权。
八、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用于建苗圃基地、养殖场、农家乐等),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损失。
九、甲方应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内,乙方建基地并营业的过程中,甲方无权以任何理由干涉因乙方采光问题、机械及车辆产生的噪音问题来干扰乙方生产。
十、甲方允许乙方在乙方所租赁土地上起苗时随苗附带一定规格的土球。
十一、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进入乙方的基地,一旦发现予以警告,经多次不听劝阻,乙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1、除合同约定外,擅自将承租的土地改变使用性质的;
2、擅自改变承租土地用途的;
3、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个月的;
4、利用承租土地进行违法活动的。
十三、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甲方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退还未发生的租金。政府对承租地内建筑物和设备补偿款方面,土地部分归甲方,地面以上建筑及设备等由乙方所建设的所有设施的补偿全部归乙方。除合同约定外,任何一方擅自终止合同的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四、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付租金的,每逾期_____日,甲方可加收_____‰滞纳金。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六、本合同画横线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最新长期土地租赁合同 土地租赁合同优质篇二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经两村委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部分土地转包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
甲方将位于 ,东至 ,西至 ,南至,北至 的土地 亩,租给乙方作为综合用地发展种养殖和综合使用。
二、租赁年限
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并按农业用规定价格收费。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荒芜、出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
5、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收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原批准政府裁决。合同期间内如遇拓宽路面,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年起,逐年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为当年的 月 日,承包费为每亩 元,每年共计 元(大写: 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只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如有变更须经村委同意。
3、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5、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转租或者抵押租赁土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主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10%交纳滞纳金。
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20%的违约金。
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20%。
六、其他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山东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证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
证明人:
乙方:
最新长期土地租赁合同 土地租赁合同优质篇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市 路 号的 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九、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 元,由乙方于每年 月 日交纳给甲方 .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最新长期土地租赁合同 土地租赁合同优质篇四
乙方:
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该村第三村民组所有的,位于荒山租赁给乙方作为建砖用地。
及荒山共计100亩。
三、租期为 年,自200 年月日始至200 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该厂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 年。
四、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 元,共计人民币 元。
可以用现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产的产品参照市场价格抵顶,适用何种方式支付由甲方选择。
六、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第三村民组及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租地建厂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但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十、乙方建厂或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另行交纳费用。
十二、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矿业开发等情形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十四、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乙方从事粘土砖瓦生产的以及砖厂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所有权仍归乙方,如归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
十六、违约责任:
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自公证之日生效。
附:1、平面图一份;2、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监督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最新长期土地租赁合同 土地租赁合同优质篇五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合同法》等和省、市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矿产资源、无主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第二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 街道 村,面积为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件一《土地示意图》所示。附件一《土地示意图》已经-双方确认。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宗地,土地用途为 用地,乙方利用该地块。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该地块上新建永久性建筑物,乙方如须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须取得甲方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租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条 该幅土地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存在的建筑物、构造物及建筑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具体数量、位置及使用概况详见附件二《建造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造物、建筑附属物清单》,该附件双方已经-确认无误。
第五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整。
第六条 续租
6.1 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6.2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应当至迟于租赁年限届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
6.3 除根据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建设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甲方应予以批准。
6.4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双方应当在获得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乙方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6.5 如甲方在乙方提交续期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未做出是否续期的决定,则本合同自动续租,租赁期限不变。本合同各项约定之条款如有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相冲突,则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前自动适用最近的法律、法规的条文。
6.6 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甲方依法收回出租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应将土地权属恢复至签订本合同之时的 土地权属状况。甲方按 的规定予以补偿。乙方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证书。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
7.1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和其他有关的土地费(税)。
7.2 本合同出租宗地经-依法成立的土地评估机构评定,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平方米为 元,按规定享有改制企业优惠政策后,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平方米以 元收取,占评估价格的 %,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
7.4 租赁期间,如遇有国家政策调整,则租金应做相应调整。如无国家政策调整,则双方约定每隔 ??年重新调整租金。双方对此协-商不一致,则根据法律、法规、《 市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租赁地块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时,其占用范围内的租赁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租赁土地使用权发生分割的,转让的受让人按照受让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比例,取得相应的租赁土地使用权,并承担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租赁土地使用权分割的界限和面积,由乙方报送相关资料、甲方进行审核方式共同确定。
第九条 租赁地块上原-有的房产抵押
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乙方可将租赁地块上原-来依法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详见附件二)抵押。
抵押物处理后,本租赁合同应当由依法取得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