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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计量管理制度(优质18篇)

时间:2023-12-26 07:48:48 作者:ZS文王

在组织和管理各项工作中,规章制度起到了重要的约束和规范作用。不同组织的规章制度有所差异,但都是为了规范行为和维护组织利益。

计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指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或者授权建立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计量检定机构。

第三条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保障国家计量

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

第五条 申请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二)在申请开展的项目上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计量管理能力;

(三)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基、标准装置和配套设备;

(四)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检定人员和计量管理人员;

(五)有能保证申请开展的项目正常进行的工作环境和设施;

(六)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第六条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下列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申请并组织考核:

(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设置或者授权建立的国家级计量检定机构;

(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的省级计量检定机构。

第七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下列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申请并组织考核:

(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的省级以下(不含省级,下同)计量检定机构;

(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

省级以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由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受理考核申请和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八条 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或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复查考核按照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或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复查考核由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派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评员和特邀专家承担。

第十条 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检定机构由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并颁发计量授权证书。

经考核不合格的,应当进行整改,整改期为三个月;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的,不得开展申请授权项目的工作。

第十一条 计量授权证书的有效期由授权部门决定,最长不得超过五年。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应当向授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复查考核申请,经复查合格的,换发计量授权证书。

经复查不合格的,应当限期三个月整改;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的,不得换发计量授权证书。

第十二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需要新增授权项目,应当向授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新增授权项目申请,经考核合格并获得授权证书后,方可开展新增授权项目的工作。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需要终止所承担的授权项目的工作,应当提前六个月向授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未经批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不得擅自终止工作。

第十三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建立计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者本专业项目的计量标准;

(二)承担授权范围内的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三)开展校准工作;

(四)研究起草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技术规范;

(五)承办有关计量监督中的技术性工作。

第十四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伪造数据;

(二)违反计量检定规程进行计量检定;

(三)使用未经考核合格或者超过有效期的计量基、标准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四)指派未取得计量检定证件的人员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五)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印、证。

第十五条 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主要内容包括:

(一)本办法规定内容的执行情况;

(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规定内容的执行情况;

(三)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所建计量基、标准状况进行赋值比对;

(四)用户投诉举报问题的查处。

第十六条 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当认真进行整改,并报请组织实施监督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仍不合格的,暂停其有关工作;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计量授权证书。

第十七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开展须经授权方可开展的工作的;

(二)超过授权期限继续开展被授权项目工作的。

第十八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计量授权证书: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二、三、四项规定之一的。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印、证的,没收其非法检定印、证和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决定。吊销计量授权证书,由发证部门决定。

第二十一条 从事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一营私舞弊,情节轻微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接受考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考核工本费。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三条 与本办法有关的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申请书、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复查考核申请书、变更授权项目申请书以及计量授权证书的式样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制定。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计量管理制度

1.1在用检测仪表必须按维护计划定期进行维护,其维持率达到98%以上。每年12月将第二年度维护计划报科室,班组负责具体实施,科室安全小组进行监督。

1.2在用检测仪器经检定不合格或超周期的一律停止使用,提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科室主管。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

1.3检定检测仪表,必须填写检定记录并妥善保存。

1.4新启用的检测仪表,经检定合格,需编号、填写账卡、确定检定周期方可使用。

1.5在周期内发生故障或因其它原因检测后不能使用,应由所在班组查明原因报科室主管,经检修合格后可以使用。

1.6使用部门对在用检测仪表、检测设备按10%的比例,每月抽检一次,并认真做好检定记录。对不符合精度要求的,应及时送修。

2、计量仪表的.使用、维修、保养、制度

2.1班组的计量器具要定人保管,建立相关资料。

2.2班组保管的计量器具,要经常检查、加油、防锈、保持计量器具的整洁完好。

2.3要爱护计量器具,不乱丢乱放,严禁机器运转时测量,防止止磨损表面,禁止重物压放,用后及时保养。

2.4仪表使用后,妥善保管。

2.5管理计量仪表的人员,必须熟悉其性能、结构原理,按规程操作。

2.6计量仪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严禁私自拆卸、乱调,因此而造成的损坏,视情节追究责任。

2.7仪表光学镜面,严禁手指触摸,保养时按规定程序进行。

2.8各种计量仪表必须按期送检。对各种计量检测数据必须通过抽检进行认证。对不负责或弄虚作假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9正确和使用计量仪表,周检期内的在用计量仪表,如有不合格者,应及时上报,一经查实,责任人按有关制度处理。

2.10认真做好各种仪表原始记录,并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涂改和遗失。

计量管理制度

本计量管理制度依据中铁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及结合本制梁场的实际情况而制定,在实施过程中结合六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的要求,来实现制梁场对计量设备仪器的全过程管理。

1、自觉遵守《计量法》,认真执行计量法律、法规要求。

2、做好在用计量设备仪器的建档、检定、台帐工作,妥善保存原始记录和合格证。

3、及时办理计量设备仪器流转、报废、入库手续,做到帐、卡、物相符。

4、做好计量设备仪器标识管理工作,防止不合格器具继续使用。

5、按计划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计量设备、仪器的周检和自检工作,确保检测设备的合格使用。

6、积极参加因计量原因引起的纠纷和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7、督促落实计量设备、仪器严格按照“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全过程控制。

8、做好信息反馈、接受各级计量部门的考核和监督。

1、各部门必须根据施工生产、生活、工作的需要编制计量检测设备配置计划,经场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采购。

2、采购的计量设备仪器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和生产厂家获得计量认可编号的标识,不合格者由采购部门及时退货。

3、入库的计量设备仪器须由计量管理人员注册登记。

4、计量设备仪器流转要严格交接手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分清责任及时检修。

5、多功能测量装置,某些功能已丧失,但检测工作所需功能正常,经校准合格者可使用该正常功能部分。

6、对长期不使用的计量设备仪器,由使用部门提出封存请求,经制梁场计量管理员审核、报场领导审批后,办理封存手续,张贴封存标识,同时调整周检计划。

7、封存的计量设备仪器超过半年的要对其进行启封检查。

8、封存的计量设备仪器需用时,由使用提出启用申请,经批准启封的计量设备仪器必须经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9、对使用日久无法修复的不合格计量仪器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上级计量管理部门和公司中心试验室核实批准后可进行报废处理。

10、对严重损坏或遗失计量设备仪器者,由使用者写明原因给所在部门,经单位领导查明情况,追究责任、签证赔偿意见,送上级计量管理部门办理报废损失手续,并填卡备案。

11、凡有计量设备、仪器报废,须根据需要按种类型号及时配置新计量设备仪器以满足检测的需要。

12、计量设备仪器台帐和周检计划应进行动态管理,并定期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本制度明确计量标准负责人和检定/校准人员对计量标准的使用、维护等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办理程序。

1、标准器和配套设备的存放应满足检定规程所要求的环境条件,使之满足计量标准的计量特性的要求。

2、作好计量标准维护工作和相应的记录。

3、计量标准的使用要正确合理,一定要按操作规程进行检定,不得超载使用,作好相应的履历表记录。

4、计量标准出现故障,要及时进行维修,修复后一定要检定合格后才能进行工作,作好相应的维修记录。

计量管理人员应在年末或年初制定标准器及配套设备的周期检定表,经计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1、计量标准的检定周期必须按国家计量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周期安排,不得延长。

2、计量标准的受检率必须达100%,受检合格率亦要求达100%,否则将更新计量标准器或配套设备,并记录在案。

3、计量标准器必须达到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机构检定,配套设备如果自建了标准,可按规程检定,否则须送到国家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或授权机构检定。

4、计量标准在必要时(如使用频繁),须在两次周期之间进行运行检查,确保计量标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如果计量标准发生偏离(如温度的变化等),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偏离。

6、检定/校准人员应认真填写计量标准履历表和历史记录卡,其检定证书和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

7、计量标准检定合格后,其标准器应贴上彩标“计量标准”和“合格证”,配套设备贴上“合格证”。

8、计量标准的标准器和配套设备均纳入“a类”管理。

为确保检定记录和证书的准确可靠,本制度明确提出检定过程中的实际操作、原始记录、数据处理、证书填写、数据复核和证书签发的各项要求。

1、检定/校准人员必须依据检定规程,按操作程序进行检定,不得违反。

2、检定/校准人员须按规程要求如实填写检定记录,应字迹清楚、项目齐全,不得任意涂改和编造数据。检定记录应有检定人员和复核人员签名。

3、数据处理要求正确,数据的有效位和数据修约及数据运算均要符合要求。

4、证书的填写应按检定规程的要求,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应有检定人员、复核人员、计量负责人的签名,证书应有相应的检测数据。

5、复核人员在认真审核无误后,才能在检定记录和证书上签字。若复核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出,作好记录。必要时复核人员应重新进行检定,找出问题的所在。

6、检定记录和证书的填写和签字不得使用铅笔和园珠笔,应使用兰色或黑色自来水笔或签字笔。

7、计量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应对检定证书的结果负责。

8、检定记录和证书由管理人员妥善保管,证书复印件随被检计量检测设备交使用人保管。

9、检定记录和证书,任何人无权更改;需要查阅检定记录时,须经计量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

本制度明确了对计量标准、检定/校准人员的安全要求及工作责任事故,并对事故的发现、报告、处理作了相应规定。

1、试验室的用电用水防火等安全设施应满足检定的要求,确保计量标准和检定人员的安全。

2、计量检测事故分自然事故和责任事故,其性质由计量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确认,如果不能取得共识,可请上级计量部门派专家认定。

3、凡因计量标准本身质量问题而在使用中出现的事故属自然事故;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的事故属于责任事故。

4、计量标准出现事故时,必须先关机,并维护好现场,当事人应及时向计量负责人和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第二条规定确认事故性质。如隐瞒不报,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5、属于责任事故者,必须写出书面检查,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由计量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责任者的认识态度和事故大小,提出处理建议,由主管领导审批后,作出通报批评和罚款处理。

6、计量管理员应妥善保存好事故有关记录和处理文件。

本制度明确了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的内容,设置专人管理,确定了借阅、保存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1、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的内容包括:

1.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1.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1.3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1.4计量标准履历书;

1、5计量标准操作程序;

1.6计量检定规程及计量技术规范;

1.7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

1.8计量器具使用说明书;

1.9计量器具检定证书;

1.10计量标准测量重复性考核记录;

1.11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

1.12计量标准更换申请表;

1.13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请表;

1.14检定员证(复印件);

1.15计量标准六项管理制度。

2、计量标准由计量管理人员(或检定人员)专门管理,妥善保存。

3、计量标准技术资料不得随意借阅,有必要借阅时,须经计量负责人同意,并进行登记,明确借阅内容和时间。归还时应进行验证。

4、计量标准技术资料应妥善长期保存,以利于追溯。

1、计量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计量法规及技术业务知识,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对计量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计量技术和管理水平。

2、专业计量检定人员应经过培训,获取政府计量部门颁发的相关项目的检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3、对计量人员的考核按计量管理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计量法规的宣传贯彻、计量设备仪器周检工作、计量设备仪器台帐、档案管理等各项情况进行考核。

4、为计量管理做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

5、对不执行计量管理制度、控制程序和影响、阻碍计量工作正常开展以及不能按时完成计量任务的,应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作罚款处理。

计量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均须按照国家标准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施行定期检定,凡没有检定合格证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

(2)各检测室对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编制周期检定日程表,并负责组织定期检定工作,对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应随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一起妥善保管。

(3)新购置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应先进行检定,并合格后方可使用。

(4)检定周期有效期内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失准时,经调整或修理后,必须重新进行检定。

(5)凡经过计量检定(包括自检)合格的仪器设备贴上(绿色)合格证并检定日期和周期,仪器设备某一精度、量程不合格,但能满足检验工作所需量程的或降级使用者等可贴上(黄色)准用证,仪器设备已损坏或经计量检定不合格,以及仪器设备性能无法确定者,贴上(红色)停用证。

(6)对自查的仪器、设备要制定校验规程并做好记录。

计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工作用计量器具目录》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

第三条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使用、报停、重新启用及报废,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按要求将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报当地县(市)局备案,县(市)局收到申请后予以登记备案,并分别制发相应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登记备案证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报停备案通知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启用备案通知书》及《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报废备案通知书》,建立辖区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明细档案。

第四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及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由使用单位向当地县(市)局申报,县(市)局建立辖区计量标准器具明细台帐并督促其按期送检,计量标准器具报停、报废、重新启用、更换按《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规定由使用单位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考核单位提出申请并由考核单位备案。

第五条县(市)局指导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建立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档案管理卡》(简称《档案管理卡》),《档案管理卡》格式由本局统一制定,县(市)局统一编号,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保存。

第六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接受检定后,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及时、准确地在《档案管理卡》上标注检定时间、检定人员、检定机构、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编号及检定结论。并将相应的计量器具备案证书及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存档备查。

第七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须实行三色标志管理,在其显著位置粘贴“绿、黄、红”彩色标志标明使用状态。

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须粘贴绿色合格标志;某一功能或某一指标达不到仪器本身要求,但可以限制使用的经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须粘贴黄色准用标志,并标明其允许使用的范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经检定不合格的,超过检定/校准周期的,经报废或报停备案的,须粘贴红色禁用标志。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对已报废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应进行入库管理,不得将其置于工作台上。

第八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对计量器具进行管理,定期维护。放置环境要符合要求,严禁与其他工具、杂物堆放。

第三章强制检定。

第九条经质监部门考核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及《计量授权证书》的计量检定机构或经授权在企业(单位)内部开展量值传递的单位依法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

第十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及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由使用单位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质监部门申请周期检定。

第十条辖区内的在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由县(市)局下达《地区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指定书》(简称《指定书》),指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指定书》格式由本局统一制定,指定的内容必须标明计量器具的名称、规格型号、器号、数量,检定机构名称及检定时限,必要时可添加附表。

第十一条实行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经县(市)局备案下达《指定书》后,使用(安装)单位持《指定书》向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或送检,县(市)局负责督促。

第十二条水表、煤气表、电能表等实施首次检定的计量器具,使用(安装)单位按要求申请备案后由县(市)局下达《指定书》,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实行首次检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到期轮换(更新),使用(安装)单位应及时向县(市)备案,经县(市)局对新安装的计量器具下达《指定书》,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

第十三条县(市)局应及时将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指定的计量器具名称及数量向相关计量检定机构书面通报。计量检定机构在各县(市)局辖区开展现场计量检定工作前,必须事先告知各县(市)局,检定完毕后及时书面向县(市)局反馈检定情况;计量器具使用单位自行送检的计量器具,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完毕后,亦须及时向计量器具所在辖区县(市)局书面反馈。

第十四条计量检定机构在开展检定工作时发现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未报县(市)局备案,未经县(市)局下达《指定书》,不得擅自开展检定,而应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情况及时书面反馈县(市)局,待县(市)局对前期未备案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下达《指定书》后方可开展检定。

第十五条经指定后拒不送检或拒绝接受依法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应及时书面通报各县(市)局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局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反馈给计量检定机构。

第十六条计量检定机构新增检定项目经计量标准考核合格获得授权后,将其新增检定项目报各县(市)局备案,县(市)局根据“就近就地”的原则,按新增检定项目下达《指定书》。

第十七条计量检定机构于每季度末25日前,将季度检定工作开展情况书面上报本局。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县(市)局未及时下达《指定书》造成使用(安装)单位计量器具漏检以及县(市)局未严格监管,对企业(使用单位)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超期未检或企业拒检的行为未进行查处的,由本局计量部门提议对县(市)局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计量检定机构无故拖延检定期限,按《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免收送检单位的部分或全部检定费,并由本局计量部门提议对计量检定机构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辖区。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由本局计量部门解释。

计量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和供电所基础管理工作,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保证计量工作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1.1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各项计量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计量工作任务,依据公司工作计划制定和修改各项计量管理制度,以保证电能计量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1.2供电所计量管理工作必须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1.3本制度适应于供电所辖区内的电能计量装置及全部电测仪表、仪器和其他计量器具。

1.4所长、副所长和班组长应遵守本制度,应努力提高计量管理业务水平。

2.1正确制定和贯彻执行有关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方面的,规程、制度,根据供、用电的技术要求和工艺特点,正确选择和配备各种计量器具。

2.2建立健全计量装置维护管理责任制。建立必要的技术档案及记录、台账卡。

2.3负责对全所计量装置进行编号、登记、注册,杜绝不合格的。

计量装置流转使用。

2.4做好电能计量管理工作,为企业电能管理提供准确可靠数据,杜绝浪费。

3.1要加强计量管理,供电所应设立专(兼)职计量管理员,负责计量装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3.2对可电能表要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电能表台账,统一按周期修校轮换,提高电能表计量的准确性。有条件的可依法在供电所设校表点,方便客户。

3.3要结合农网改造将客户电能表逐步更换为新型电能表(或长寿命电能表),在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采用集中抄表系统。

3.4加强计量装置的配置管理,根据客户的报装容量、负荷性质和负荷变化情况,科学的配置计量装置,以提高计量准确性。农村低压客户计量装置配置方案由供电所确定,高压客户的计量装置由供电所提出初步配置方案,报公司(局)市场营销部批准后执行。

3.5供电所抄表人员在抄表时应同时检查计量装置运行状况,计量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计量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3.6要严格执行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制度(电器仪表),如不按期送检,公司(局)计量人员有权责令停止使用,供电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7供电所不可向外单位外地区送检公司(局)计量器具。

4.1对供电所辖区内使用的计量表计,必须从严格计划、审核、选型、采购、入库、检验方面加以控制,严禁不合格品进入电网,确保计量值的准确可靠。

4.2对破坏计量器具以及人为制造致使计量器具计量不准者,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计量管理制度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计量法》,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性,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维护国家、医院、病人的利益。

2、医院领导思想上重视,把执行计量法摆到议事日程,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执行计量法。

3、各科室负责人要严格要求,经常认真检查本科各级人员执行、落实计量法,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纠正。

4、严格执行国家计量法,一律采用国家规定的计量单位,做到处方、病历、病验单、文书、报表等书写正规,文字清晰,计量单位填写准确无误。

5、采购人员做到不采购不符合计量法的医疗计量器具及药物。

6、国家规定强检的计量器具,定期与计量局联系进行周期性检查,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

7、维修人员对不符合计量要求的器具要及时发现,及时更换。

8、各科兼职计量员要经常检查本科室计量器具及执行计量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纠正。

计量管理制度

为提高分公司计量管理整体水平,及时纠正管理中出现的漏洞,确保计量的准确、公正性,达到标准化、制度化管理,特制定分公司计量管理实施细则,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1、分公司计量管理在经营经理的领导下,由用电科负责计量管理全面工作,计量班、各供电所负责具体实施。计量班、各供电所及相关班组开展计量工作要遵循电能计量工作标准,按照分公司的计量管理制度和办法,履行规定的手续,完成表计的校验、轮换、安装、故障处理、计量改造等工作。

2、计量专责师职责:负责分公司电能计量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负责制定分公司月度、季度、年度表计轮换计划和现场校验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上报年度电能计量需求计划,并组织安排实施。

(3)负责故障表的处理审核工作;

(4)负责表计校验的抽检工作。

(5)负责对计量组、供电所领用计量器具、设备的审核签批工作。

3、计量内勤班组的职责:

(1)负责分公司各类电能表的校验、检定工作;

(3)负责填报各种计量报表;

(4)负责标准设备的日常维护、送检工作;

(5)负责发放表计及库存表、帐卡管理工作。

4、计量外勤班职责:

(2)负责购电卡表的安装、故障处理:

(3)负责故障表的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5、各供电所职责:

(1)负责辖区专变客户和综合变考核用计量装置的巡视检查、缺陷上报等工作;

(2)负责辖区综变所带低压计费表的安装、送电、日常维护、故障处理、轮换、巡视检查工作:

(3)负责供电所库存电能表的管理工作;

(4)及时巡视辖区计量装置,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协助计量外勤班组完成专变用户和综变总表的表计轮换及现场校验工作。

1、计费表的管理:

(1)轮换表计划:由计量专责师每年1月5日前下达年度轮换计划,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下达季度轮换计划,每月5日前下达月度轮换计划,一式四份,计量专责师留存1份,计量组1份,交供电所1份,月度计划转业扩1份。

(2)现场校验计划:由计量专责师按现场校验周期做出计划,并监督实施。

(3)领表:必须由计量组、各供电所装表员负责,由计量管表员将电表参数、安装地点等填入领表票内,装表员凭票到计量专责师处审核签字后,手续完善的管表员出表,月末计量管帐员(兼)凭领表单做出入库手续。领表一律填写领表单,一式两份,管表员一份,管帐员一份,计量组、各供电所每次凭轮换计划领表,新装、故障表、异动凭业扩报装工作票领表,计量改造凭改造计划领表。

(4)交表:领表单位拆回的表计,凡属分公司产权的一律交表库。各所库存表不得超过20块(轮换期间除外),否则,计量组不予领表。领表单位交表和工事单要随时返回,当月发生的表计工程必须在每月25日前结清。

(5)工作票管理:轮换表由领表单位凭轮换表计划到业扩窗口开取异动工作票。工作票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工整,写清用户名称、局号、厂号、底数、变比、安装地点等。

2、装表管理:

(1)新装表工作必须在客户业扩报装手续完成的情况下办理。

(2)凡计费总表必须使用分公司储备表,表箱、电缆等材料按设计预算书计划,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至电能表二次前设备。

(3)新装、异动由业扩部门填写工作票,并按业扩流程办理。

(4)装表员到用户装表时,应将所领取的表计、互感器参数准确无误的填写到异动工作票上。工作完成后,由装表员封表封箱,将表壳封印、校封印填写在装表工作票上,装表人签字后,由用户同时签字认可,装表员保存备查。安装ct及315千伏安及以上专变,装表接电后,由装表员对电能表接线进行检查。送电前,还需进行现场校验,校验正常后,在工作票中注明运行正常字样。装表后未接电的,由装表员负责在用户接电时再予以现场校表。

3、高压计量箱管理

(1)、新购入高压计量箱由计量专责师、计量组长负责验收数量、质量后,由表库管理员逐台登记变比、容量、产地等参数并入账。

(2)使用前,互感器校验员必须按检定规程要求,进行逐项测试,合格后填写检定报告,交计量管理员备用,不合格的退回厂家。

(3)、发出前的高压计量箱必须在箱体显著位置标明变比,对双变比的计量箱在送电时按实际使用变比标明,今后变更变比的计量箱需凭业扩部门提供的工作票,按实际使用容量进行变更。

(4)、业扩部门在受理客户申请时,如需安装高压计量箱,必须在设计通知书内注明,设计人员在做设计预算时,要将所需计量材料、费用与整体预算同时做出,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计量组检查验收。

(5)高压计量箱一定要装在产权分界处,安装时要考虑防窃电和导线二次压降,核实变比后,及时传递工作票。如确有困难不能装在产权分界处时,报计量专责师,重新定位,并与客户协商签订线损协议。

4、购电卡表管理

(1)新申请的专用变压器用户,必须安装购电卡表。由业扩部门通知客户,所需材料由设计人员同其它材料一起做出预算计划,转计量组一份,由计量组和施工单位负责现场安装。

(2)现在运行的专用变压器,客户欠费时,由所长提前一周将客户明细交计量专责师,由计量组负责安排计划,组织材料、安装。安装完毕后,工作票上必须由辖区收费员签字,证明不欠电费后,方可开户打卡、售电。

(3)购电卡表电能计量装置、互感器、二次回路由计量外勤班负责安装、维护管理、故障处理、加封、上卡、更换等工作,进入工作现场必须由两人以上完成,购电卡表一经安装任何人无权私自解除运行、拆封,计量外勤班在客户安装完毕后,加装一次性表箱封,并将封印号登记在工作票上备查。

(4)发现购电卡表故障,由各供电所报计量专责师,转计量外勤班现场处理,核实电费余额,如需更换表计时,应将旧表剩余电量读出并转入新表。

5、故障表管理

(1)运行表计丢失的,由各所、计量组报计量专责师,由主管经理、用电科、计量组统一核实后提出赔表、追补电量等处理意见。填写计量故障处理单后,各级把关签字后发行。

(2)因客户原因造成丢失、烧毁的计量装置,对电量异常的经检定后,由分管单位做出追(退)电量结果并通知客户后,由客户交齐补收电费和陪表款后再装表,不得先装后赔。

(3)因计量装置异常、计量不准确,经检定后,校表室出检定报告,管理单位计算出追(退)电量后,传递到有关领导审核签字,转客服(供电所)发行。

6、表计校验:

(1)表计校验必须按规程规定作好各种实验(包括:清洗、预热、误差、潜动、走字等)。

(2)返回表库的表计修理时计数器必须归零。

(3)对新购入的新型号表要按批次对新表的性能、质量抽检,校表员日常校表要核对各种表计的常数,严格按检定标准校验,不得缺项、漏项,校验结果必须做好记录,按规定分类存档,以备查阅。

(4)表计合格证每月由校表员到计量专师领取,并将当月校验记录数量与当月发合格证进行核对。

(5)专用变电能表必须做调前校验,发现超差表必须及时报计量专责师并记录在工作票及校验记录上,以便追补电量。

(6)受理用户的电能表校验,要严格按入网许可的厂家、型号收表,严禁接收已淘汰的电能表。

(7)故障表校验:由管辖单位出据证明,校验员未拆封前,校验并填写检定结果报告,经双方同意后拆封,并按检定结果通知管表单位,计算追退电量。

7、验封及核对表底数:

(1)出表时由领表人验大盖封印,交表时由管表员验大盖封印,如无封印或封印被破坏,报请用电科,由用电科、计量组、供电所三方查明原因予以处理。

(2)旧表及事故表必须交回计量组核对表底数,发现有异常时,及时报计量专责师。

(3)表计管理员要及时核对工作票与拆回表底数是否一致,发现表底数与实际不符时,要及时向用电科、拆表部门反映,并经双方联合查明原因。

8、表计报废:

(1)凡属淘汰型号表,待年终由计量组提出报废计划,登记电能表参数,由计量专责师及用电科核实后上报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后,对报废表在名牌上用钢印注明报废字样销毁。

(2)各所库存表丢失,由各所负责赔偿。

9、表库的管理

(1)库存、运行表要做到帐、卡、物相符,计量组牵头每半年要对表库盘点一次。

(2)运行、库存表计台帐各所和计量组要在每年12月25日前核实一次。

10、报表

(1)计量内勤班除按规定上报供电公司各种统计报表外,还应在每月1日前将上月的表计轮换情况、现场校验计划、表计故障情况表报计量专责师一份。

(2)各供电所每月25日前将本月发生的“计量装置故障情况统计表”报计量专责师一份。

计量管理制度

1、混凝土搅拌站有骨料称、水泥称、粉煤灰称、水称、添加剂称五种计量称,全部采用拉式称重传感器电子计量。

2、新购入的搅拌站由设备生产厂家负责安装、调整称重传感器,计量称通过工控机进行“电子称设置”。

3、计量称的检定、校准全部在“商品砼自动化生产管理系统”软件界面中进行,新装站由质量技术监督局、设备生产厂家来人共同完成计量称的检定工作,检定合格由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放计量合格证,搅拌站才能投入施工生产。

4、发生下列情形时需进行静态计量校验,并做好记录。

a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b停产1个月以上(含1个月),重新生产前;

c生产大方量混凝土前;d发生异常情况时。静态计量校验的加荷值应与实际生产情况相符,加荷应分级进行,分级数量不少于5级。当静态校验结果超出法定计量部门检定误差范围时,必须找出原因,并由法定计量部门重新检定。

5、每一工作班秤量前,应对计量设备进行零点校核,并做好记录。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量称需定期进行校准;搅拌站在外部设备或使用条件变化时,在使用电子计量称之前,必须校准电子秤。

7、搅拌站计量称的校准工作必须有此项职责和权限的.人员进行,操作员对称进行校准必须在搅拌站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计量管理制度

本标准规定了工厂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管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

2.1强制检定是指由省、市计量局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检定。

2.2本广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应按规运登记造册,报省、市计量局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2.3强制检定的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运机构根据国家计最检定规程确定。

2.4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全厂任何部门或者个人都不得使用。

能源计量管理制度精选

为了加强、规范后勤集团的能源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北京z大学能源消耗统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要求,结合后勤集团的实际情况,现对能源消耗统计做如下规定。

后勤集团能源消耗统计的范围为学校、集团水、电、天然气、汽油、柴油等消耗实际使用量,各能源使用部门须根据实际消耗量如实上报学校和集团。

(一)学校水、电总表计量数,由学校资产处与集团动力与工程服务公司抄表记录核对。动力与工程服务公司负责将总表计量数上报给学校资产处。

(二)集团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负责统计本单位水、电表分表数据,每月月底前将使用数据上报集团经营管理部,经营管理部汇总后交与财务部入账,经营管理部定期核查。

(三)学校供暖天然气的计量,由动力与工程服务公司负责在供暖季的每月月底将使用量上报集团经营管理部。

(四)各公司除供暖以外(包括餐饮、开水房等)采用银行托收承付方式结算所用的天然气消耗量,每月由使用单位与煤气公司共同查表确认,统计数据以天然气表上所显示的实际消耗量为准。

(五)对于自购的水、电、天然气、汽油、柴油等能源(包括各单位报销的所有汽油费、柴油费),必须做到当月的费用当月报销。各单位在报销时,必须按单价标准,分类填写所报的数量、单价、金额,财务人员进行复核后,将数量、金额一并计入能源专署会计科目,作为统计数据。

二、集团各单位要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能源消耗统计人员,明确能源消耗统计负责人,按照学校和集团的统一要求和规定,及时准确地填报统计数据,不得虚报或漏报。

三、集团各单位要建立定岗、定时、定人的抄表制度,每月末对所属能源消耗进行记录,以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本规定由集团经营管理部、财务部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酒店能源管理制度

酒店的能耗主要是指燃油、电等的消耗量,其中大部分的耗费为电能的耗费,因此降低能耗首先是抓电能,其次是燃油,工程部经理需直接领导安排各种节能措施。工程部应进行每月的能耗统计并把能耗绘成曲线表,以进行不同年份不同月份的耗能比较,并采取以下电能节约措施。

2.1对无功功率进行补偿以提高功率因素,功率因率应控制在0.9以上;。

2.2对供电网络进行电流平衡调节,低压网络的电流不平衡度应小于20%;。

2.4照明节能要求光源,灯具的高效节能,还应对照明场所进行合理照度设计和控制;。

2.5对酒店各部门负责人员进行节能知识培训,加强酒店员工合理使用空调,照明灯具等以节约能源的节能意识。

能源管理管理制度

酒店的能耗主要是指燃油,电等的消耗量,其中大部分的耗费为电能的耗费,因此降低能耗首先是抓电能,其次是燃油,工程部经理需直接领导安排各种节能措施。工程部应进行每月的能耗统计并把能耗绘成曲线表,以进行不同年份不同月份的耗能比较,并采取以下电能节约措施:。

1对无功功率进行补偿以提高功率因数,功率因数应控制在0.9以上。

2对供电网络进行电流平衡调节,低压网络的电流不平衡度应小于20%。

3空调制冷系统应根据现场环境温度,开停部分机组及控制冷却水温和水质,以提高制冷系统的运行效率,对于宴会厅小时营业场所可采取提前送风,营业结束前半小时减少送风量以节能。

4照明节电要求光源,灯具的高效节能,还应对照明场所进行合理照度设计和控制。

5对酒店各部门负责人员进行节能知识培训,加强酒店员工合理使用空调,照明灯具等以节约能源的节能意识。

酒店实用节能方法之电能节约。

1.确保供电系统的功率因数在0。95-1之间,。

2.空调的各种水泵(上自控变频调速,40hz满足最大负荷,30kw/每小时节电20%,6度,4元,每天90元,每年35000元,变频调速器平均无故障运行5年,如在3年内可收回投资干得过)。

3.空调主机的运行参数设定与运行时间(空调主机能源占酒店夏季能源总费用的20%左右,利用谷段拉水温,根据天气调整主机出水温度,及夜间关机。)。

4.空调新风系统的运行时间(安装钟控,消峰填谷)。

5.排水系统的水位调整。

6.生活用水高位水箱电机的变频控制与水位调整。

7.公共区的照明系统运行时间与运行电压调整(二级管降压)。

8.洗衣房工作时间的调整(消峰填谷,空压机每班排水)。

9.广告与夜景照明运行时间与运行电压的调整。

10.电梯提升速率的调整。

11.变频设备的使用。

12.厨房电加热设备温度的'调整(电扒板温度,上色机温度,洗碗机温度,冷库冷凝器定时清洗改善通风等)。

13.空调水处理的重要性(提高热效率)。

14.充分利用bas系统合理设置各点参数。

15.空调系统冬季由单独供电,改为合供电减少变压器空载损耗。

16.客房选用节能钥匙开关(见图,自制)。

17.供水系统与消防系统安装稳压罐,或节门调整(减少频繁启动)。

18.底下车库的合理照明。

19.走道灯的控制,(声控,红外线控制,消防集中控制)。

20.在大小会议室改造增加小型制冷机组,利用原集中空调管路,用导换节门的方法,在春秋两季时提供冷源。或改造增大新风量解决,从而避免春秋季节会议人多时开起制冷主机。

工程部节能技术:空调设备的节能。

1、加设冰蓄冷系统。

冰蓄能系统即:建筑物在使用空调时所需冷负荷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在非使用空调时间制备好,将其能量蓄存起来供空调时使用。

该系统主机所耗的总能量变化不大,但是可以在用电低峰时用电,而在高峰时少用或不用电能--平衡电网峰谷荷,减缓电厂和供配电设施的建设,是一种值得推荐的节能方法。通过杭州市几个工程如:建行杭州分行办公大楼、杭州市新景福百货大楼的实践表明该系统节能(经济指标)可在25-35%之间。

2、变频技术的应用。

随着控制技术的发展,不同类型的冷水机组都有较完善的自动控制调节装置,能随负荷变化自动调节运行状况,保持高效率运行。

对空调机组、末端设备和水泵等设备采用变频控制,可以使该部分设备的能耗减少30%以上。

3、优化空调机组和末端设备的选择。

国产风机盘管从总体水平看与国外同类产品相比差不多,但与国外先进水平比较,主要差距是耗电量、盘管重量和噪声方面。

公司能源管理制度

1、企业节能管理部门(办公室或科室)全面负责企业的节电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节电的法律法规,加强节电管理,积极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减少企业生产各个环节中电力消费的损失和浪费,更有效、合理地利用电力资源。

2、企业电力供应部门(变电所、站)与企业各分厂、车间的电气运行主管负责人,负责企业电力设备、耗电设备及元器件的节电经济运行的日常巡查、监督、检查工作。

3、企业在进行新厂建设,扩建或工程改造时,工程技术主管部门,应严格把关,对工程可行性报告的节能篇和工程节能评估报告书应严格审查,确保工程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律法规要求,把不合理利用电力和浪费电力的问题控堵在消耗源头。

4、企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管理工程设计时,严格掌握,设计必须采用节电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正确进行企业电力负荷计算,堵绝供配电设备大马拉小车现象。工程施工,调试结束时,所有节电措施的设备要同时投入运行。

5、企业设备采购部门在采购关健性电气设备或元器件时,除按设计要求之外,还需得到节能主管部门的共同论证,确保采购具有节能标识的电气设备或元器件。

6、企业生产计划部门应加强用电负荷管理,合理安排生产工艺、生产班次,做到计划生产、平衡调度,合理调整企业用电设备的工作状态,合理分配与平衡负荷。并严格控制非生产用电。

7、企业节能主管部门每年都要开展企业电平衡测试,摸清企业节电潜力和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降低电耗,减少损失,提高电能利用率。

8、企业推进电耗目标管理,节能主管部门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企业各种产品的电耗定额指标,并实施单耗考核,电耗定额指标考核落实到车间、工段、班组。

9、企业教育部门负责分别对电力设备运行人员和生产工艺操作人员进行节电经济运行专业知识与节电操作规程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发证上岗。

10.变电所(站)运行人员必须经常关注力率补偿装置的工作情况,确保企业电力系统的功率因数在0.9以上,力争接近0.95,电气专业主管工程师应研究企业大型电动机的无功就地补偿问题,对具有较大冲击性负荷的情况下,研究无功动态补偿的问题,以使企业电力系统功率因数补偿处于最佳状态。

11、变电所(站)的运行人员和车间电气维修人员对全厂供电线路应经常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不合理的供电线路,上报有关主管部门适时进行改造,以保证供电线路的电力损耗降至最低。

12、车间生产操作人员对所有动力设备应尽可能减少空载操作。

13、严格企业照明用电管理,节约照明用电,车间照明采用大功率节能灯淘汰白炽灯、汞灯,替代钠灯,公共区域照明安装自动控制开关,车间和办公室照明尽量利用自然光,在照度满足的前题下,减少用灯数量,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建立照明节电时间表,定时开关,夏天、冬天分别规定开停时间。

企业能源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县有关实施办法,确保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树立干部职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培养干部职工勤俭办事,廉洁自律的道德情操,形成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风尚,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结合我乡实际,特建立本制度。

第一条提倡艰苦奋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每个干部职工都有义务、有责任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第二条本规定所涉及内容均为有关管理制度所要求,凡工作人员须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

第三条具体内容。

(一)节约用电用水: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做到出门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等能耗空放现象;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等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及时关机,下班前切断电源开关;办公场所空调温度设置要适当,制冷温度控制在26℃以上,制热控制在20℃以下;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安装或更换节水型龙头和卫生洁具,防止跑冒滴漏,水龙头尽量开小,用完随手关闭,避免“长流水”现象。

(二)严格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管理:加强办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办公经费支出审批程序,从紧控制办公经费支出;办公经费管理使用应公开、透明,严禁以办公用品名义列支其他费用。严格办公用品配备标准,完善办公用品领取登记签字制度;充分利用网络办公自动化系统,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减少纸张文件的印制;应双面用纸,钢笔书写,减少圆珠笔或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严格控制通讯费用支出,根据工作需要,正确选择电子邮件、电话、挂号、普通邮件等通信方式,提倡言简意赅,缩短通话时间。

(三)从严控制会议和公务接待经费开支:改进会风和文风。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提倡多会并开、开短会、发短文,提高效率。严格执行会议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严格控制会期和参会人员,节约会议开支。严禁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游览活动。会议上不得发放洗漱用品、纪念品及与会议无关的物品。提倡开会自带包、笔记本和笔。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实行公务接待经费总额和接待标准双控制度;严格执行招待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等有关规定,不搞超规格接待。城区内单位之间工作交往原则上一律不安排招待、宴请,在公务接待中坚决杜绝工作日午间饮酒、私客公请和各类公款馈赠等行为。

(四)加强出差管理:认真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经费预算约束。严格执行出差、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从严控制招用临时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报批和管理。

(五)严格管理办公用房使用:严格管理办公用房,推进办公用房的公平配置和集约使用。凡是超过规定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必须腾退;凡是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则上应当恢复原使用功能。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标准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确因工作需要另行配置办公用房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领导干部不得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置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由原单位收回。

(六)营养午餐必须实行日清日结工作制,严守出库量,用多少出多少,吃多少打多少,不得铺张浪费;潲食水实行全部填埋管理制度,任何人不得将其带出学校使用。

第四条要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要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精打细算、讲求实效的办事原则,紧紧围绕强化内部管理,整顿干部职工作风,优化工作环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企业能源管理制度

1、企业节能领导小组在组长组织下,领导企业的节能工作,实施企业能源管理的基本任务,统筹、综合、协调、管理企业的各项节能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节能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组织制定节能管理细则、节能目标和各种有关管理标准、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制定并实施规划,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计划及年度节能计划。

5、组织审定企业年度各类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指标。

6、审定企业的重大节能成果和重大奖惩事宜。

7、检查企业的各项节能工作。

8、组织召开节能工作例会,进行节能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节能主管部门为企业节能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是企业节约能源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部门,在企业节能领导小组、主管能源领导下,负责做好企业节能任务的综合和协调管理,督促、检查企业的各项节能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企业节能领导小组的决定,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节能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3、具体开展企业的能源利用普查、能量平衡测试和能量审计。

4、具体组织编制企业节能规划、节能技改计划和年度节能计划并汇总入全厂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

5、参与审查企业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工程设计,确保工程设计内容具有明确和正确的节能评估,合理选用节能工艺、设备和材料,并协助工程管理部门,抓好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和效果鉴定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发、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总结交流节能技术和经验。组织广大职工开展节能合理化建议活动。

7、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用能进行计量监督、统计监督和能源节约的巡回检查。

8、按月、季、年汇总各单位能源消耗报表并做好能耗分析,编写节能简报,节能工作总结和各种能源报表,建立节能管理技术档案。

9、根据企业节能奖惩制度,审核厂内各单位节能奖惩的依据,提出节能奖惩方案,报节能领导小组后实施。

10、协助企业宣教部门,组织节能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节能管理和技术素质。

1、负责本厂(车间)节能工作原始记录管理和各项能源消耗的统计,按企业节能主管部门制定的格式定期报送能源统计报表。

2、监督检查本厂(车间)能源使用情况,对浪费能源,违反能源管理制度的现象,要进行制止,并追查责任。

3、密切结合本厂(车间)生产工艺和管理业务,制订合理用能的工作标准,技术标准和符合节能要求的操作规程,不断提高生产工艺中的能源利用率。

4、按照规定的能源供应指标和能耗定额,合理组织生产,将节能工作纳入班组经济核算范围。

5、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应用节能经验。

1、组织各岗位正确使用能源,维护好耗能设备、器具、保温隔热设施和能源计量仪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反映到机动或计量部门,尽快消除隐患或故障。

2、组织各岗位及时准确地填写有关能源的原始记录和指示图表。

3、对违反能源管理制度和合理用能标准等现象,要及时制止,登记或向上级反映。

4、协助分厂(车间)进行节能教育,开展节能合理化建议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应用节能经验。

1、计划部门是企业各项计划的综合管理部门,节约能源计划是企业综合生产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编制企业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时,应把节能规划和计划列为主要内容,应会同企业节能主管部门共同搞好节能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工作。

2、编制、检查、总结生产计划时,负责会同企业节能主管部门同时编制、检查、总结节能计划(包括能源单耗和综合能耗的定额与考核指标)。

3、坚持贯彻“以节能为重点的技术改造”方针,综合平衡,安排好节能技措所需资金,结合企业工艺技术改造和装置检修等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创造好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条件。

4、按照能源使用合理化要求,合理组织生产调度,及时调整供热、供电、供冷、供水、供风和余能回收系统的运行,提高生产和全厂用能的均衡性,努力降低燃料、动力消耗和损失,提高能量回收率和利用率。

5、在生产调度会上及时报告各单位节能计划和能耗指标的执行情况,对浪费能源的现象,督促各单位进行整改。

6、检查新装置和节能措施试运过程中的能耗情况,督促其迅速达到设计能耗指标要求,做好调度衔接和协调工作。

7、及时总结企业生产、辅助生产等系统的合理用能的经验,并向企业节能主管部门提出改进用能管理和采取节能技术措施的建议。

1、按照企业年度节能技术改造规划或计划,编制机动设备、专用设备、保温、保冷、水、电、汽系统节能技术改造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2、推动能源使用合理化,贯彻能源使用合理化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燃料、动力消耗和散热损失,提高能量传递、转换效率,提高设备效率,提高余热、余压、余冷的回收率,提高企业的能源利用率。

3、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负责采用节能设备和材料,及时淘汰落后设备。

4、加强各种耗能、能源转换设备和水、电、汽、制冷系统的管理,及时制订、修订设备操作规程、工艺卡片,搞好经济运行。

5、加强工业锅炉、供热供冷管网、蒸汽疏水阀及重大传动电机等的能源利用监测,及时采取措施,提高设备能源利用率。

6、加强用水和水质管理,提高水的重复利用,改善用水质量,提高设备传热效率,搞好节约用水。

7、组织定期检查设备、各类输送能源的管网,及时发现并消除浪费能源的现象。

8、加强供能用能的综合管理,建立健全综合管理标准,总结交流经验,做到合理用能,使设备之间功率匹配合理,能级匹配合理,能量逐级有效利用。

2、根据企业能源进出、分配和消耗等的实际需要,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的要求,负责编制并实施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规划。

3、组织制订能源计理的各种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4、负责能源计量的监督检查,会同企业节能主管部门规定能源计量的重点管理项目,建立重点监测网点和信息传递、反馈流程、管理办法。

5、积极推广应用计量新技术、新器具,努力提高企业能源计量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6、仲裁能源计量测试中出现的争议。

7、参加企业能量平衡的测试工作,负责解决测试中的计量问题。

1、统一管理企业燃料、成品油及其它载能工质、材料的供应、输送和仓贮工作,监督其合理使用和防止耗损。

2、负责能源的进、销、存和发放统计工作,办理燃料和油品按定额核销的报表和计划申请手续。

3、负责对购入能源的质量检验工作。

4、协同计量部门健全各类能源进厂、出库计量器具,做到按计量表计数核算。

5、对企业运输机具进行全面管理,制订加强油耗定额管理和节油改造措施。

6、总结交流能源科学管理经验,不断提高贮运系统职工的能源采购、存贮知识和节能管理水平。

企业能源管理制度

为坚持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将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要求落到实处,努力实现节约办公资源、降低办公成本、提高办公效益的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一、节约用电。

1、按规定设置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原则上不开空调);做到无人不开空调,禁止开门开窗使用空调。

2、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间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电耗;根据光线强弱选择开启的灯具数目,尽量避免拉严窗帘、开灯办公;要养成随手关灯习惯,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办公区域公共部分照明要逐步更换高效节能灯具,采用延时及自动感应开关控制。

3、办公电脑只能办理与工作有关的事务;使用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时,要尽量减少待机时间,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设备电源;电脑短时间内不使用,应设定为睡眠状态,不使用时,要注意关机,同时关闭显示器电源按钮。

二、节约用水。

1、养成节约用水的好习惯,提倡按需要量取用水,用完随手关闭水龙头,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细水长流”现象。

2、参加本局会议一般自带茶杯,杜绝浪费饮用水。

三、节约用纸。

1、大力压缩文件等费用支出,准确计算发文数量并严格按发文数量印制文件。

2、要充分利用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功能,在网上传递文件、资料,发布信息(有密级要求的除外),严格控制纸质文件的印刷数量。

3、能传阅的文件尽量传阅,一般情况下不要复印。

4、内部使用的文字材料应在满足阅读需要的前提下尽量通过缩小字号、页边距、行距等减少用纸。

5、尽量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减少重复打印次数。

6、要双面用纸,复印、打印纸要尽量实现再利用。

四、节约用车用油。

1、加强车辆统一集中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切实落实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回场制度。

2、合理限制用油量和洗车费用,实行车辆运行费用情况季度公布制度。

3、减少车辆出行次数,在集体公务活动集中乘车,非紧急公务外出尽量乘坐公交车。

五、节约办公用品。

1、打印机、复印机的碳粉、墨盒用完后,要重新灌装,再次使用,减少新购数量。

2、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减少圆珠笔或其他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减少使用一次性纸杯和瓶装纯净水。

六、节约通讯费用。

1、拨打电话应做到长话短说,简明扼要,禁止闲谈。

2、非经批准不得拨打国际长途,严禁拨打168等声讯台,如出现168等费用由责任处室、单位负责人收回话费后缴交财务。

七、节约差旅费用。

1、除办理公务外,取消国内的一般性调研、考察项目,能够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通讯手段办理的事项,不得安排外出,控制出差人员,按规定程序报批。

2、乘坐飞机应当按照规定购买打折机票。

八、节约会议和接待费用。

1、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公务活动规模,反对重形式、比规格、讲排场的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现象,会议一般安排在局里会议室或函校教室,一般不安排住宿。

2、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各项规定,遵循从简、节约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范围,简化接待程序,减少陪同人员,减少陪餐次数。

3、接待用餐、住宿要严格执行市有关规定,公务接待严格按标准实行工作餐。

酒店能源管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真正做到能源管理责任到岗,落实到人。在确保酒店经营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以最优的经济能耗运行方式,创造理想的服务环境,达到最佳的节能效果,特制定本能源管理实施办法。

1、查清各经营功能区和全酒店能耗设备情况,统计出各经营功能区能耗设备功率;

5、酒店提取已节约能源价值的一定比例作为节能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对酒店节能有特别贡献的人,同时提取已节约能源价值的一定比例作为节能改造基金,用于能耗设备的技术改造。

5、各部门对各区域、各位置的空调风机和相关设施的开启或关闭,要指定专人负责,按空调风机运行控制规定(附件七)执行。

7、公司能源控制管理领导小组根据酒店能耗的整体情况和各部门的申请,参照节能改造实施办法(见附件九);组织节能改造工作的实施。

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能源管理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组建相应的能源实施小组,做好本部门能源管理操作细则的确定、实行、检查、考核和报告等工作。同时,以班组或岗位为单位组建能源执行小组,做好本班组或轮班节能降耗措施的具体实行、开启或运行方式记录、合理化建议收集和反馈等工作。

2、工程物业部提供现有耗能设备及照明设施的名称、型号规格、功率及数量统计表。

3、各部门需配合工程物业部制定相关经营功能区各时间段的耗能设施的开启方式。

6、能源管理领导小组按月收集相关资料。同时,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作为考核依据。

1、各部门分区做好各能耗设备及照明的.实际开启时间记录,按月编制日开启时间数统计表,统计日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于次月1日报公司能源管理领导小组。

2、根据季节的变化部分照明灯具的延长开启时间,需对开启时间作相应的调整时,应事先报告申请,交工程物业部作相应的修订后,经公司能源管理领导小组审批,方可实行。

3、各部门的耗能设备及照明设施如有变更,必须及时向工程物业部提供有关资料,以便修订相关数据。

4、实际能耗抄表日期,定于每月25日。由工程物业部指派专人负责抄表记录,各部门指定专人监督抄录、认可签名。

5、考核指标与实际能耗统计报表,由工程物业部负责编制,于次月1日报能源管理领导小组。

6、公司能源管理领导小组以统计数据为依据,以日常检查记录作参考,结合实际经营状况进行综合评价,按月考核。

3、由班组主管负责、各轮班领班(值长)参加组成的班组能源执行小组。负责本班组考核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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