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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总结报告篇一
(一)强化责任担当。再次组织各相关单位认真学习领会省、市专班印发的《关于做好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转段工作的通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此次自查自纠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规范执法行为,端正态度,实事求是。
(二)完善督导机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对自己2020年以来履行职责的案件进行回头看,从实体到程序,以“一卷一表”的形式对案卷进行逐项评查,及时查找问题、发现问题;并严格落实责任主体,倒逼问题整改,使之形成常态化督导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三)重视业务培训。切实抓好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程序法的再学习、再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对优秀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的观摩学习,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实务技能,为提升执法水平、提高案卷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加强绩效管理。强化评查结果运用,加大执法评议的权重,建立专项治理评价机制,制定完善考核办法,突出强调各重点执法单位的案件数量和质量,并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绩效目标考核评价体系,确保行政执法依法依规落实到位。
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总结报告篇二
我市认真贯彻环保部及省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各项要求,坚持以“散乱污”企业整治为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必行之策,持续开展再排查再清理再整治工作,横下一条心,下猛药、出硬招,坚决打赢这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市按照中央和省市环保整治各项决策部署,始终把“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作为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和重大的民生工程来抓,成立了市长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凝心聚力推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1、对2017年“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环保局对1998家整治类企业,各乡镇、有关部门对879家取缔类企业,逐一核查,防止死灰复燃,虚假整改。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工信局、商务局、供销社和农牧局作为“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严格按照“散乱污”企业界定标准,结合产业特色、发展方向、装备水平,持续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再排查工作。排查过程逐级签字背书,过程留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排查工作的压力和责任逐级传导、逐级落实到村、到户。
对取缔类企业全面落实“两断三清”,特别是对纳入取缔范畴的小建材、小化工、小开花棉等行业,一经排查发现,组织环保、安监、市场监管、质监、国土、供电、水务、公安等部门与乡镇联合执法,实施取缔集中行动。新排查的“散乱污”企业和回头看未达到整治标准的“散乱污”企业,先停产,采取断电措施,停产整改,然后分类施治,整改期间不得私自接电、擅自生产,不得拒绝接受检查。通过专项整治,完成取缔135家,整治19家。
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总结报告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_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解决我区产品质量特别是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8月底以来,根据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区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行动迅速,责任明确,围绕三个重点,在注重治标的同时,着力治本,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以政策宣传为重点,营造专项整治氛围。
一是注重企业层面的法律法规宣传,着力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8月下旬,区质监分局专门召开了全区食品生产企业《特别规定》宣贯会,宣传和讲解国家法律对食品企业的要求。结合排查和执法检查,质监人员每到一家就把《特别规定》和《南湖区不安全食品召回实施细则》送到企业主的手中。区工商分局为贯彻《特别规定》,专门印制了5000份“告食品经营单位”的书面通知,对辖区内的所有食品经营单位挨家挨户进行上门发放。
二是充分利用媒体优势,在注重正面宣传的同时,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8月底以来,嘉兴电视台、嘉兴电台、嘉兴日报、南湖晚报、嘉兴广播电视报等媒体先后20多次报道了我区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一些严重的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被及时曝光。
二、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开展全面整治。
一是各部门行动迅速,按照责任分工实行了地毯式检查。质监分局以糕点、豆制品、酱腌菜、饮用水、冷饮等五类食品为整治重点,分区域开展全面的执法检查,共出动人员452人次,检查小企业、小作坊127家,并对其中的6家进行了立案查处。工商分局开展了农村放心店“回头看”活动,组织各农村放心店、监督站(点)进行自查,再由各工商所复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予以整改处理,确保农村放心店、监督站(点)符合标准和要求。市卫生监督所积极配合南湖区的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加班加点。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他们还专门制作了餐饮行业的规章制度,并送户上门。
二是部门协同,联合执法。在实施分头检查,分别整治的基础上,区领导小组先后三次组织工商、卫生、质监、农经、三产等部门,对余新、大桥、七星等重点地区的食品企业和经营户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
三、以迎接国家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检查为重点,加快推进专项整治。
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把全国现场会的检查作为检验前一阶段专项整治成果、全力推进全区专项整治工作的一个重要机遇,予以高度重视。一是根据上级要求,部署任务,落实责任到镇、到村、到部门,并确定了以余新、大桥、七星三个乡镇为整治重点。各相关部门和延线各镇根据分工和整治方案的要求,对三条线路的沿线企业和经营单位,加强了监督检查的力度。质监分局由局长亲自带队,挨家挨户检查企业落实整改的情况,并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帐。工商分局由主管局长挂帅,组成三个执法检查组,确保车辆、确保人员,并落实责任区,逐点进行检查部署。区_门抽调力量,放弃休息时间,对余新、大桥、七星等区域的小餐饮、学校食堂、小副食品店等重点行业加强整治力度,全力以赴投入整治行动。
四、在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各部门、乡镇街道的通力合作下,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一是摸清的监管对象的底数。如质监部门通过全面排查,发现了新增的糕点小作坊16家;药监部门对药品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清查,全区共有药品生产企业2家,零售批发企业183家。
二是各部门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了执法联动机制,形成了强大声势,加大了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惩治力度。整治行动开始至今,区政府多次召开联席会议,讨论食品整治中遇到的难点和解决办法,各镇(街道)和各职能部门群策群力,通力合作,使整治提前出现成效。截止目前,质监部门已对6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10家企业限期整改,并拟移送证照不全的生产加工主6个。三产部门在整治中收缴违法肉品2542公斤。药监分局查获7起违法案件。
三是在整治的高压态势下,企业的守法意识明显提高。生产加工环节中,取得qs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能按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严格对原材料进行把关,对产品实行出厂检验;小企业、小作坊经过前期整改,进一步规范了进货验收和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卫生管理等四项制度。流通环节中,南湖区市区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了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总结报告篇四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在省、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后,我区专门召开区系统会议进行专题部署落实,成立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区法制办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区人资局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构建了上下联动、系统互动的组织保障体系。
(二)精心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工作。一是认真传达省市行政执法专项治理学习会议精神,在实地调研、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符合辖区特点的《2020年武昌区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二是召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副区长陈鹏,各单位、街道分管领导及专兼职法制工作负责人,法律服务机构团队代表,共计14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区政府办(法制办)就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治理范围、工作重点、方法步骤等进行工作部署。同时要求各位政府法律顾问配合单位进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通过引进法律专业人士深入挖掘各单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弥补自身不足。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整改工作。通过执法人员填报、部门审查的《武汉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个人自查、部门审查情况表》,发现有问题的清单事项2900多个。对单位进行检查6起,通报3起。对个人进行通报63起,诫勉谈话6起,纪律处分6起,移送司法机关1起。典型案例通报曝光4件。
(四)创新工作方式,开展案卷评查。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我区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此次评查活动主要是对201x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案卷进行评查,共收到25家单位报送的178份行政执法案卷,并通过引入外部法律专业人士的力量,确保评查工作独立、客观进行。在对案卷的实体性、程序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区政府法制办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按程序制发行政执法整改意见书,督促落实整改。同时,在各单位、各行政执法人员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区专班组织区公安分局等11家单位进行交叉检查,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非本单位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交流探讨,总结经验。
(五)落实上级指示,办结转办案件。区专班共收到市转办转办案件16件。收到转办案件后,我区高度重视办理工作,认真研究,周密安排,将办理转办案件纳入本级查办案件整体布局。转办案件所涉问题属于应当解决而且能够及时解决的,立刻办、马上办;属于应当解决但一时难以落实的,明确办理方案和办理时间;属于确实不能解决的,充分说明原因,耐心劝导当事人。目前大部分市转办案件已做到事结案了,剩余案件我区将继续组织专门力量与当事人协商解决方案,确保圆满完成市转办工作。
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总结报告篇五
县加强领导,为贯彻落实_等九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责任,较好地完成了前两阶段工作,顺利地转入第三阶段,第三阶段我县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机制,县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在第三阶段着力于完善治本措施。并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制度,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第三阶段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292人次,检查相关单位772户,整治重点地区21个,重点单位26个,重点品种43个,查处违法案件2起,没收假劣食品308包,货值万元。
农业部门:加强饲料等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及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检验。第三阶段共出动执法人员133人次。建立健全饲料、化肥的使用记录。立案查处违规经营案件2起,责令纠正违规经营农资门市、规模种养殖场19个,没收违规饲料308包,涉及总货值金额万元。
质监部门: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力度。督促生产企业完善生产记录和添加剂使用记录。
工商部门:加强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的监管,提高经营门槛。第三阶段共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
_门:加强餐饮消费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第三阶段出动监督员13人次。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加强口岸餐饮消费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第三阶段出动监督员12人次。
经济商务部门:加强了食品流通的行业管理及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本期共出动执法人员29人次。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积极做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是于年4月9日组织各成员分管领导召开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总结汇报会。
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专项整治工作自开展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同时也存在着不足:
(二)个别企业因使用剂量小。无台帐记录等;
(三)公众的宣传教育有待深入。
(一)总结经验。探索建立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全面监督、从严惩治。同时。列入部门日常监管的重点内容,监督常态化。紧紧围绕食品安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三)进一步加强领导。有效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形成合力。
(四)加强有关食品添加剂的知识宣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广泛发动群众,共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五)加强企业自律。并督导企业建立和完善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和使用台帐,强化企业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