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保险经纪合同的种类有哪些篇一
法定代表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南京市雨花路396号
乙方:太平洋保险公司
法定代表人:太平洋保险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路13号
一、定义:
(一)被保险人
甲方为本项目的被保险人。
(二)保险人
乙方为本项目的保险人。
(三)经纪公司
甲方聘请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为保险经纪人,为甲方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隧道正常运行一切险项目提供保险经纪服务。
二、合同组成
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保险合同;
(2)保险单及批单;
(3)中标通知书;
(4)保险谈判达成的书面协议;
(5)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答疑及招标文件
(7)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三、保险明细表及保险条款
详见本章附件。
四、保险费率和保险费
(一)保险费率
待保险公司报价。
(二)保险费
待保险公司报价。
(三)保费支付
详见保单明细。
五、保险期限
一年,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六、保险服务条款
(一)服务机构与服务网络的建立
乙方应专门成立“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隧道正常运行一切险”项目服务小组,在本协议或保单生效后(以先发生者为准)立即投入正式运营,负责受理所有涉及本协议保险的索赔案件。
项目服务小组成员包括:
组 长:
副组长:
其他成员:
项目小组组长、副组长人员变动须与甲方协商确定,其他成员人员变动须通知甲方。
(二)保险培训服务
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培训服务,以提高甲方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灾防损技能,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举办时间和地点由甲方、乙方和经纪公司协商确定。
(三)参加经纪公司组织的例会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参加经纪公司组织召开的保险联席会议,向甲方和经纪公司通报承保、理赔与服务情况,就有关问题进行沟通与协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七、理赔服务条款
1、受理报案
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案,若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案的,乙方应认可甲方事后出具的书面说明,并视同为及时报案。
2、现场查勘
c.对受损财产的损失程度有分歧的,应进行必要的检验;
d.与甲方商定初步的后续处理方案;
e.与甲方对现场查勘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等。
3、受理赔案
(2)乙方自收到完整的索赔资料之日起,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定责定损,并在上述时限内以书面或网络方式给予甲方或经纪公司定责定损意见,否则,即视为双方就赔偿结果达成一致。
4、结案
(2)在已定责的前提下,乙方自收到索赔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能确定赔偿金额的,根据甲方要求,应按照已有证明和资料将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待最终确定赔偿金额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差额。
5、赔案统计表
乙方应在每季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或经纪公司)提供截至本季度末的赔案统计表,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损失情况、赔案进展情况等信息。
八、其他优惠条件
参见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九、一般条款
(一)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在保险有效期内持续有效,如果保险期限结束后,存在遗留问题,本合同继续有效,直至保单涉及的各项遗留事宜最终处理完毕时为止。
(二)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续订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方和乙方协商后可随时以书面形式修改或补充,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修改或补充部分的效力优于本合同相关内容。
如因特殊原因确有需要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随时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注销保单;乙方应提前90天(含)通知甲方退出或终止本合同,并对保单进行相应修改或注销,同时承担因提前退出或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三)保密条款
2.应法律或司法管辖要求而提供,或
3.经甲方和乙方各保险公司书面同意。
本合同一方因过错造成泄密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过错一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本合同终止时本条款继续并长期有效。
(四)法律责任
由于本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则根据双方当事人过错的实际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若发生违约情形,违约方依法依约承担其相应法律责任后,除非守约方同意终止本合同的,本合同仍须继续履行。
十、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之间的一切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因某一保单赔付出现争议的,保单所涉甲方分支机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权选择管辖法院。
十一、其他
1.乙方按本合同出具的正式保单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保单与本合同冲突之处,以本合同内容为准,甲乙双方另有明确约定的情况除外。
2.本合同正本2份、副本3份,甲方和乙方各执正本1份、副本1份,经纪公司执副本1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保险经纪合同的种类有哪些篇二
一、保险财产范围(家庭保险)
(一)房屋子及其附属物;
(二)服装、家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二、保险责任
保险财产在保险单列明的地址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
(四)暴风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结构(外墙、屋顶、屋架)倒塌;
(五)存放于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抢劫。
第四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三、除外责任
第五条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一)地震、海啸;
(二)战争、军事行动、暴动、罢工、没收、征用;
(三)核反应、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四)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五)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
第六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亦不负责赔偿:
(六)因门窗未关致使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损失;
(七)在发生本条款第三条一、二、三、四项列明的保险事故时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抢劫损失。
四、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第七条保险金额根据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并在保险单上分项列明。
第八条保险费按保险金额的3‰,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缴清。
五、赔偿处理
第九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和其他必要的单证。
第十条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本公司按照出险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险单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
第十一条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本公司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金额相应减少。减少金额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批注。
第十二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由第三者赔偿的,被保险人可以向本公司或第三者索赔。被保险人如向本公司索赔,应自收到赔款之日起,向本公司转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赔的权利。在本公司行使代位索赔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并向本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及有关情况。
第十三条保险事故发生时,如另有其他保险对同一保险财产承保同一责任,不论该保险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投保,本公司仅按比例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六、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投保时,投保人应向本公司如实告知保险财产的存放地点、状况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应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保险事故的发生,对本公司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合理建议,应认真付诸实施。
第十七条保险事故发出时,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并立即通知本公司。
第十八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规定的各项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者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
七、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随时书面申请解除合同,本公司亦可提前15天发出通知解除保险合同。对保险合同生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本公司按短期费率计收,后者按日计收。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保险经纪合同的种类有哪些篇三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合作方式
乙方作为投保人为其优质客户投保甲方《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核准)。
优质客户是指一年之内累计积分达到_________分的客户。
第二条承保方案
1.保额:rmb_________元(综合)。(未成年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额以中国保监会的规定为准)
2.保费:rmb_________元/份。
3.保险期间:1年。
4.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一份本保险,超出部分,甲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5.在一个保险期间内,客户增加的积分每达到_________分,乙方为其继续投保下一个年度本保险1份。
第三条承保流程
1.乙方随时整理其客户资源,收集客户资料,寄送保险确认书。
2.每月20日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优质客户人名清单(附件1)打印稿及电子版各一份及保险确认书(附件2)和团体投保单,同时缴纳保费。
3.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投保资料制作团体保险单及出具保险卡,交由乙方寄发被保险人。
4.每一期被保险人的起保日期相同,甲方于收齐投保资料和保费的次月1日起承担保险责任。
5.被保险人出险后5日内,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通知甲方(24小时热线电话_________),申请理赔。具体参见《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附件3)。
第四条保险确认书须由被保险人填写并在被保险人签字栏签字(未成年人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签字)。
第五条在本协议书签字并盖章生效后,如双方的任何一方有终止本协议书的要求,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
第六条如乙方提供的客户投保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甲方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次日零时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以《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为准。
签署时间:20xx年月日
机构代码:121
业务员代码:
签署时间:20xx年月日
核保人代码:2434191
协议号: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西八道街2号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投保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以及短期意外伤害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本协议属于保险协议的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条甲方投保和乙方确认方式
甲方在出团前一天向乙方填写《旅游人身保险投保单》(见附件一),被保险人清单中必须列明甲方组织的旅游团队的旅游时间的起止日期、旅游线路,被保险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保险金额。乙方于收到传真当天对甲方提供的名单进行确认,同意承保后在人员清单上签章,并出具《保险确认函》(见附件二),对经确认的清单上的人员,乙方承担《保险确认函》确认的保险有效期间的保险责任。对于国家法定假日中甲方传真至乙方的相关资料,乙方将于法定假日后的第一工作日内回传给甲方,同时乙方将保险责任生效时间追溯至甲方传真日的次日零时生效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第二条双方保费结算方式
甲方预付500元整,作为抵押金,在协议终止且保费结算完毕后,乙方返还抵押金;乙方于每月1号(节假日顺延)按照确认的清单人数向甲方一次性结算上一月保险费,甲方须于当天将保费划入乙方账户。如若甲方未按时交付保险费,乙方则按应结保费的10%收取日滞纳金。
乙方账户:
第三条被保险人资格
甲方组织的旅游团队的全体成员,包括旅游者及旅行社派出的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导游、领队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另外甲方组织的拓展训练团队的全体成员,包括拓展训练者及主办方派出的为拓展训练者提供服务的培训人员、领队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拓展项目为逃生墙、盲人方阵、蛟龙出海、大脚板、背摔、断桥、空中抓杠、天梯。
第四条保险期间
自被保险人在约定时间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至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止。旅程仅指国内旅游。
第五条保险金额与保险费(每份)
5.1普通旅游项目保险方案
单位:人民币元
5.2拓展训练意外项目保险方案
保险费如下:每人每天4元。
5.3漂流、滑雪游客意外项目保险方案保险费如下:每人每天6元。注:
1、2至17周岁和70周岁的以上的被保险人保险金额减半,保费不变。
2、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保监发[1999]043号文件的规定,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死亡保险金额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
3、滑雪项目乙方仅承担被保险人在初级滑道引发保险责任,不承担被保险人在高级专业滑道引发的保险事故。
4、甲方或被保险人未遵守旅游安全管理规定引发的事故,乙方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5、出境拒保国家:毛里求斯、科威特、马里、古巴、坦桑尼亚、罗马尼亚、土耳其、俄罗斯(亚洲地区)、尼泊尔、朝鲜、以色列、阿尔及利亚、柬埔寨、叙利亚、黎巴嫩、伊朗、刚果、波黑、伊拉克、苏丹、阿富汗、利比里亚、肯尼亚、卢旺达、塞拉利昂、阿尔巴尼亚、菲律宾、乌克兰、印度、利比亚、阿塞拜疆、秘鲁、莫桑比克、哥伦比亚、哈萨克斯坦、老挝、安哥拉、巴布亚新几内亚、白俄罗斯、贝宁、布隆迪、马其顿、孟加拉、缅甸、南极洲、尼加拉瓜、尼日尔、塞拉利昂、东帝汶、冈比亚、刚果金、格鲁吉亚、圭亚那、海地、洪都拉斯、吉尔吉斯斯坦、几内亚、加蓬、斯里兰卡、索马里、突尼斯、土库曼斯坦、危地马拉、乌兹别克斯坦、象牙海岸、亚美尼亚、也门、津巴布韦、喀麦隆、科特迪瓦、约旦、赞比亚、克罗地亚、南斯拉夫、尼日利亚、埃塞俄比亚、中非、印度尼西亚、塔吉克斯坦、乍得、扎伊尔、沙特阿拉伯、巴基斯坦、巴勒斯坦。6、被保险人因恐怖活动、绑架活动导致的保险事故为除外责任。
7、被保险人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地区或国家发生的意外医疗费用,对于属于保险责任部分,乙方按国内哈尔滨市三甲医院的医疗费用标准给付。
8、若出境拓展训练目的地为高风险国家或地区,乙方保留调整责任、保险费甚至做出拒保决定的权力。
第六条保险责任
第七条除外责任
十一、被保险人遗体(包括骨灰)绕道遣返中国大陆所发生的额外费用;
十三、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毒(hiv阳性)期间;十四、被保险人从事或参与恐怖主义活动、邪教组织活动;十五、战争、军事行动、或者武装叛乱;十六、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十八、被保险人离开旅行社安排的旅游地点或者乘坐非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
十九、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费用中依法应由第三者赔偿的部分,但肇事者逃逸或无赔偿能力的除外。
保险经纪合同的种类有哪些篇四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标记 包装及量 保险货物项目 保险金额(表格呈现)
承保险别: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险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一份正本)及有关文件。
____________保 险 公 司
赔 款 偿 付 地 点
出 单 公 司 地 址
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 凡在国内经公路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 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第三条 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
保险责任
(三)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五)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七)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八)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责任免除
第五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扣押、罢工、暴动、哄抢;
(二)地震造成的损失;
(三)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五)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六)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七)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八)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违法、非法货物,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
责任起讫
第八条 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后,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保险货物卸离运输工具后的15天为限。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九条 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
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十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十二条 投保人在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签发保险单(凭证)的同时,应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十三条 投保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运输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十四条 保险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获悉后,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立即通知保险人的当地机构(最迟不超过10天)。
赔偿处理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一)保险单(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票(货价证明);
(二)承运部门签发的事故签证、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四)其他有利于保险理赔的单证。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付。
第十六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七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分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书面索赔,直至诉讼。被保险人若放弃对第三者的索赔,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先予赔偿,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和应将向承运人或第三者提出索赔的诉讼书及有关材料移交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十八条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从获悉保险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2年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 )项办法处理:(1)提交仲裁机关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凡经公路与其他运输方式联合运输的保险货物,按相应的运输方式分别适用本条款及《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和《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二十二条 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经纪合同的种类有哪些篇五
保险单号次:________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标记
包装及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货物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
承保险别:___________________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赔款偿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单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凡在国内经航空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第三条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
保险责任
第四条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一)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
(四)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六)遭受盗窃或者提货不着的损失;
(七)在装货、卸货时和港内地面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及雨淋所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在发生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因施救或保护保险货物而支付的直接合理费用。
责任免除
第六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军事行动、扣押、罢工、哄抢和暴动;
(二)核反应、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
(五)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六)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七)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七条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第八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责任起讫
第九条保险责任是自保险货物经承运人收讫并签发保险单(凭证)时起,至该保险单(凭证)上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以后的15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一)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保险货物在卸载地卸离飞机后满15天为止。
(二)保险货物在上述15天期限内继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规定终止。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十一条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合同或拒绝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应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十四条投保人在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签发保险单(凭证)的同时,应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十五条投保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运输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十七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一)保险单(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票(货价证明);
(二)承运部门签发的事故签证、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四)其他有利于保险理赔的单证。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付。
第十八条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九条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部分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书面索赔,直至诉讼。被保险人若放弃对第三者的索赔,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先予赔偿,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和应将向承运人或第三者提出索赔的诉讼书及有关材料移交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二十条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保险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2年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1)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凡经水路与其他运输方式联合运输的保险货物,按相应的运输方式分别适用本条款及《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和《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二十四条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保险经纪合同的种类有哪些篇六
甲方(单位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2、试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3、培训期、见习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所处的部门、工作任务、工作地等,乙方应接受调整。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业绩确定工资报酬,在本单位内参照适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
3、甲方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4、甲方在年终时根据乙方的当年实际业绩、效率、效益、损失、工作态度等因素考核结算乙方的奖金。
第四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五条 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因其它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5、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理由,并向对方书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七条 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责任保证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发生经济损失,则乙方必须尽责处理善后事宜,挽回相应经济损失。甲方可以根据损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态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本条事项未完全处理完毕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原劳动合同期届满的,则相应顺延到本条事项处理完毕。
第八条 商业保密及竞业禁止
1、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相关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进行使用,此保密期间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
2、乙方自双方劳动关系以任何形式结束之后,在两年内不得与甲方形成竞争关系,此条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帮助他人从事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工作。
3、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须向甲方赔偿 万元违约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当事人严重违背本合同约定条款而导致本劳动合同解除的,则须向对方承担违约金十万元。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经常接触甲方公章等印鉴,所有涉及乙方与甲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证明、欠条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一律无效,对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条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守则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达地址发生变动,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达,即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管理机关备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