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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查工作汇报篇一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日常管理,保障公司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对称,完善公司员工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工作报告是指工作日报、工作周报和工作月报。 工作日报是指员工每天下班之前,向主管领导报告当天工作清单、完成结果、工作计划和工作建议的书面材料。 工作周报是指员工每周周五下班之前,向主管领导报告当周工作清单、完成结果、工作计划和工作建议的书面材料。 工作月报是指员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之前,向主管领导报告当周工作清单、完成结果、工作计划和工作建议的书面材料。
第三条 员工工作报告应当以书面日报形式,通过qq或e-mail发送电子文档进行报送。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第五条 员工在填报工作报告时,应当按照《工作日报》(附件1)、《工作周报》(附件2)、《工作月报》(附件3)的格式填写。工作报告应当语句通顺、层次分明、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工作内容要分项写,有过程,更要有工作结果。受挫没完成,必须说明原因,以及后续安排或替代方案。遇有紧急事项,应当随时报告。
第六条 员工进行工作报告时,如涉及的有关事项有附件或成果、证据材料的,应当一并附后。
第七条 工作报告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凡严重失实或凭空捏造的工作报
告,一经查实视为缺报,并按缺报的二倍罚款并通报批评。
第八条报送工作报告应当在当日18:00以前报送,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报送的,报送人必须于次日9:30以前及时补报。超过时间未能报送视为缺报。缺报一次扣10元;经提醒仍未补报者,工作日报未写当天视为拒绝工作,不发当天工资。
第九条 如出差无法上网报送,应每天做好工作笔记,回公司当日补报。
第十条 员工本人须独立完成工作报告,不得相互抄袭,不得以他人名义为他人代报,也不得要求他人以自己名义为自己代报,更不得将自己工作报告事务安排给其他人办理。
第十一条 公司领导可以通过工作报告了解所属部门和员工,每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员工岗位职责履行、胜任能力情况,适时加以督导、纠偏,以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领导以员工工作报告,作为员工晋升、调薪、培训、换岗、续签劳动合同等人事决定的依据。
第十二条 办公室对接收的工作报告等所有材料,应当严格按照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确保上报材料内容不外泄、丢失。
第十三条 办公室对每天接收的工作报告等有关材料,应当及时做好整理、登记、归档工作,一人一档;对涉及需要多部门配合、协作的事务,应当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对列入公司月度工作计划的任务,应适时检查工作任务完成进度;将需要进行处理事项的报告材料按轻重缓急和类别送达相关人员审阅办理。
第十四条 次月5日前,办公室应当及时检查和汇总本月所有员工工作报告报送情况,并如实填写《工作报告月度汇总表》(附件3),以便对当事人员进行月度考核。
第十五条 办公室每月根据有关报告汇总情况对报告人员进行考核。
1. 工作报告每晚报1次,处罚20元;
2. 工作报告每缺报1次,扣减当日工资;
(浮动)工资;
计入当期员工绩效考评,并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公司总经理对员工工作报告情况可随时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将工作报告完成情况作为岗位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进行考评。
第十七条 公司管理层应当充分利用工作报告的形式,及时发现和制止工作中的不良行为,对偏离公司工作目标和计划的行为进行纠偏。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予以培训、调岗或辞退。
第十八条 公司对积极努力工作,出色完成任务,认真进行工作报告并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员工,给予嘉奖,并通报表扬。对于遵照本制度有关规定,累计受到五次以上处罚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制订和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由办公室进行修订或补充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审议通过,总经理签发后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嘎查工作汇报篇二
市政务服务中心根据市编委会《关于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下属事业机构的批复》(编发〔〕49号)文件精神,设立了“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交易中心”、“市政务中心网络信息管理中心”两个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各3名,共6名。
根据市编委会《关于设立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关事项的批复》(遂编发〔〕55号)文件精神,撤销了市政务服务中心所属国家投资工程建设交易中心,组建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为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并将市财政局所属政府采购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连人带编整体划转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现共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在职占编人员9名。
市政务服务中心下属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职占编人员9名,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在职占编人员3名。在用人上,我们严格按照公开招聘制度和选调政策的相关要求从严把握。
一是按照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将空余编制纳入统招范筹,面向社会实施公开招聘。
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考调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从区、县机关优秀工作人员中选拨、考调工作人员。在进人用人上我们都是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制度及相关程序进行,没有违反规定招聘工作人员。
在实施岗位管理制度上
一是严格按照岗位设置的政策和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并将岗位设置方案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再组织实施,严格按岗位设置聘用工作人员。
二是没有因人设岗和超岗聘人的现象,从严实施岗位管理制度。
原所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按要求从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回标准规范的聘用合同文本,签订了聘用合同并归档保存。新组建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现有工作人员,我们将在完善相关的人事调动手续后,再与所有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嘎查工作汇报篇三
这是一篇关于工作报告的范文,可以提供大家借鉴!
年初,
二、健全制度、加强学习,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三、通过多种工作措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
2、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
3、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4、完善和落实社会评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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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四、规范行政执法。
五、完善社会自治功能
嘎查工作汇报篇四
为了进一步搞好学校安全文明校园管理工作,切实有效地提高值周值日工作成效,增强全体教职工的主人公意识和责任感,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经学校会议研究决定,现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校长、环节干部实行每日24小时巡逻值班,值班安排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表在开学前印发到校领导和环节干部手中,值班表上报教育局,并张贴于学校大门口的保卫室内。
二、值班工作细则
(一)坚持每日24小时巡逻值班制度
(二)值班领导工作职责
1、值班领导和环节干部必须提前半小时上班,挂牌值日,履行相关职责。注意巡视校园,观察校内有关学生课间情况,必须认真登记有关情况。
2、值日领导查问学生值日情况。
3、早上师生到校、中午放学,下午师生到、下午放学时须值日领导、教师站在校门口协同学生维护学生上学,放学秩序,阻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4、负责监督住校生早、中、晚用餐秩序,上晚自习秩序和宿舍内学生午休、晚睡情况。
5、平时课间须在校园内巡视、督促在校学生行为规范履行情况,处理当天偶发事件 。
一、工作范围
(一)根据校历或领导指示确定本周工作重点。
(二)1、保安全:校内财产的防盗、防火、水暖设备的检查,偶发事件的处理、上报。
2、保运行:所有教职工的请假;校内各部门履行管理目标情况的检查;教职工履行职责检查监督。
3、保卫生:各部门卫生责任区的督察。
4、保纪律:全体教职工、学生出勤、纪律。
二、工作方式
1、批办职权范围内的请假、将批准的假条及时转交给考勤人员。
2、针对规定的教师上课(尤其是第二晚自习)、学生上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各部门,并督促解决。
3、调查了解防火防盗取暖用水情况,发现问题,责成总务部门解决。
4、主要检查学生课间、放学时间的违纪(如骂人、吃零食、打闹、破坏环境等)。
5、对公寓楼学生宿舍纪律卫生情况的检查指导。
三、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日7天。(晚间在公寓楼住宿)
四、交接
每周日晚6:00时上、下班人员共同检查上述项目,下一班了解情况后,交接值班记录。
五、记录
值班结束,记录交考勤人员处理,作为校史和发放补助的依据。
六、监督和考核
值班领导值班情况由校长监督,其工作情况记入中层领导实绩考核。
七、责任追究
在值班期间,遇到大的'安全事故发生(失火、学生人身伤害、食物中毒、盗窃等),值班领导不在现场或玩忽职守,出现后果的,要停职检查。
大杨树二中
2015年2月27日
加强和改进值班带班工作是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及时妥善处置紧急突发情况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主动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严纪律、促发展的高度,切实做好该项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涵委办〔2012〕65号文件精神,规范值班带班工作,更好地为各级党委、政府了解情况、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带班工作安排
(一)日常及双休日值班带班
1、开发区每天安排1名班子领导带班。每天安排干部1名值班,联防队24小时值班巡逻。
2、各单位每天确保至少有1名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
3、双休日期间,开发区每天各安排1名领导带班。党政办公室每天安排1名值班干部值班。
(二)法定节假日值班带班
1、开发区每天安排1名班子领导带班,党政办公室每天安排1名干部值班,联防队24小时值班巡逻。
2、各单位每天确保至少有1名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
3、每天各安排1名领导在岗带班,每天确保至少各有1名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
(三)应急值班带班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情况(如台风)期间,开发区每天安排1名领导在岗带班,党政办每天确保至少各有1名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并视情增加值班人员。联防队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
二、值班带班工作职责
(一)带班领导职责。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制,带班领导履行应急值守职责。主要负责:组织传达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突发事件的指示批示;协调、组织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置;组织上报紧急信息;负责处理带班期间其他事项。
(二)值班人员职责。值班工作实行专人值班制,值班室履行24小时值班职责。主要负责:接听电话、处理紧急信息、协助领导处置突发事件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值班带班工作要求
(一)带班要求。(1)领导带班期间确保24小时联系畅通,且不能离开本地,日常值班需住开发区带班,法定节假日和应急期间需24小时在岗带班。(2)遇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等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协调处置。(3)带班领导若遇到外出或开会等,须自行调班,并告知党政办公室。
(二)值班要求。(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确保24小时在岗值班,遇特殊情况需离开值班岗位的,须请人代班。(2)熟悉值班工作各项流程,及时准确做好电话记录,掌握当日带班领导姓名和联系电话,熟知上级党委、政府办公室电话,认真处理值班工作事项。(3)掌握突发事件信息处置流程与基本要求,必要时可派人深入现场,凡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紧急情况,涉及国防、外交和港澳台地区的重要紧急动态,本身较为敏感、已经或可能在社会上形成舆-论热点的事件,可能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信息,均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办公室及当地党委报送。遇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主动与现场指挥人员保持联系,实时核实情况、掌握动态,及时主动向带班领导报告值班情况,并积极协助领导处置。(4)不得将值班电话设置为呼叫转移,值班电话铃声3声之内接听电话,答复问题要迅速准确。(5)前后班之间要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到无缝交接,防止出现空档。
(三)保密要求。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增强保密观念。注意做好值班处理事项的保密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翻看值班日记和值班报件。
(四)岗位要求。值班岗位必须由专人值守,严禁无关人员(如通讯员、保安、门卫等)顶岗和非正式人员独立值班。
四、值班工作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值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影响值班工作的重大问题,加强值班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值班力量。要明确一位领导主抓值班工作,明确专门人员承担值班工作和紧急信息报送任务,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重视队伍建设。各单位要结合值班工作特点,加大对值班人员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对在值班与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要给予表彰和奖励;统筹安排好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休息场所,积极改善值班生活条件。
(三)加大应急保障。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大力改善值班办公条件,加强硬件建设。值班室应有专用的办公场所,配备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必要的值班设备。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切实抓好落实。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及时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2小时。对于突发事件以及敏感性、预警性等紧急信息,事发地党政值班室和相关部门必须无条件在第一时间核实并向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报送。
(五)实行值班报备。每逢法定节假日,各单位要提前3个工作日向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报送值班带班安排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事发地党政值班室和相关部门必须立即向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报送带班领导和现场指挥人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现场相关人员有义务如实向本级或区委、区政府反馈具体情况,对特别重大或重要紧急突发性事件,必须派人前往了解核实情况,及时上报。
(六)落实值班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制度,加强对值班工作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对值班工作的抽查,形成值班工作检查和通报的常态化机制。对擅离值守、无关人员顶岗、非正式人员独立值班或未按规定及时核实、报送紧急信息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对授意相关工作人员瞒报、谎报重要信息的,对不配合甚至干扰上级党委、政府调查核实情况的,对在重要信息处理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莆田赤港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嘎查工作汇报篇五
第一条 为贯彻民主集中制,结合质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遇下列情况时,必须书面向上级请示报告;
(二)党政领导因公因私出国出境;
(三)重大改革方案和实施情况;
(四)党政领导参加的集资建房;
(五)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总结;
(六)股级干部人事任免事项;
(八)党的建设情况;
(九)上级党政领导机关批办件的办理情况;
(十)上级规定应书面请示汇报的事项。
第三条 凡遇下列情况时,必须先口头向上级请示汇报:
(一)党政主要领导离开本辖区出差,开会或参观学习;
(二)人员接收;
(三)组织干部职工外出参观学习;
(四)上级组织部门领导来我局指导工作;
(五)上级规定应当口头请示汇报的事项。
第四条 重大事项的请示汇报,应当经过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向上级请示汇报。
第五条 凡属于应向上级请示的,应当事先提前向上级请示,并按照上级的指示执行。
第六条 凡属于应向上级报告的,应当在事后不超过一个月的时间内向上级报告。
第七条 口头请示报告和上级的相应指示,按分工范围分别由办公室记录存档。
第八条 局直属管理的技术监督检测所的请示报告参照本制度执行。
吉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