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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计划(优秀17篇)

时间:2023-11-27 05:38:09 作者:文锋

民族团结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以下是一些成功的案例,展示了民族团结在实践中的巨大成就和潜力。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计划集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活动,切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新常态”,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关于开展全州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以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示范为统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爱国守法、重商敬业、讲信包容、团结和睦”的临夏精神,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思想,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全州各级地税机关要通过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新判断、新思想、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团结群众、凝聚人心,强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帮助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改善民生。要结合地税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方法,运用法制思维、法制方式保障宏伟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宣传和创建活动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按照州委关于“工作落实年”的要求,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层面,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着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覆盖,奋力开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坚持民族团结正确导向,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力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1、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地税局要结合各自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州委“工作落实年活动”、“六五”普法活动和干部教育培训结合起来,突出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内容的宣传,组织收看“富民兴陇”专题辅导讲座,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各项民族政策落到实处。并通过开展主题宣讲、知识竞赛、书画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知识,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和“四个认同”(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的思想,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强化广大地税干部的国家意识、团结意识和发展意识,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各级班子的凝聚力和党员干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利用地税信息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进步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宣传月动态等,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氛围。

2、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各县市局要严格按照州上《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学校寺庙、企业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地税特点,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积极开展示范机关创评活动,形成和推进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同时,努力为临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发挥积极作用。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有侧重点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结合“六五”普法等活动,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临夏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二是要结合双联行动组织干部进村入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等活动。

4、积极开展多形式帮扶活动。各县市局要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把宣传月活动与双联行动开展的“双百双联”、宗教工作“145”制度和“1114”对口支援结合起来,组织干部深入联系户,面对面宣讲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各项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从各族群众解决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出发,竭尽全力为他们增收致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献计出力,办实事、办好事,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计划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通过学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新论述新要求,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水平,正确把握统一与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的关系,正确处理一体与多元、当前与长远、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提高运用法制思维和方法协调民族关系、解决民族问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把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纳入党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范围。

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在重要位置,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精神文明创建紧密结合起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强化措施,抓好落实。重新明确***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全面工作,统筹协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兼任主任。其主要职责是承担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把创建活动与解决各族职工切身问题结合起来,切实尊重少数民族员工风俗,坚决防止人为扩大民族差异,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各族干部职工多方面心理感受和情绪反应,及时妥善处理有关矛盾纠纷,引导各族干部职工在共同生活中加深了解,增进友谊。

(一)把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中。结合清运工作实际,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尊重各族干部职工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确保创建过程职工参与,创建成效职工评判,创建成果职工共享,不断增强各族干部职工在创建活动中的获得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自觉与自信,进一步增强思想定力,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使各族干部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干部职工自觉珍惜各民族团结和谐、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良好局面。

(二)把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融入到各项集体活动中。积极创造各族干部职工共学共事共乐的工作条件,使之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在各类竞赛等活动中嵌入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内容,宣传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历史渊源,提高各族干部职工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认同,使维护民族团结成为干部职工的基本价值取向,使各族干部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相互包容,和睦相处,和谐共事。

(三)把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融入到定点帮扶和下基层工作中。扶贫工作中切实尊重少数风俗习惯,正确处理一元与多元、当前与长远、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在结对共建等工作中,开展民族事务依法治理宣传教育,加大对民族群众的生活生产的扶持力度,整合扶贫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着眼解决制约回汉群众脱贫致富的关键问题;帮助扶贫点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民族地区的公共服务水平;发展致富项目和特色产业,不断激发扶贫村的自我发展能力。

(四)把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融入到社区结对活动中。积极参加爱国卫生日等活动,安排我队工作人员进社区,与社区共建、共学、共帮,推动幸福社区共建共享工程建设。

四、创建活动具体要求。

的贡献。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是在工作过程中制定工作计划,提前一定时间对工作进行安排和计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夯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现结合当前创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广泛而深入地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引导和激励干部职工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增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宣传社会主义法制。重点抓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我州民族区域自治相关条例法规,以及涉及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和守法意识。

(三)宣传涉藏维稳思想。旗帜鲜明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针锋相对地揭露达赖集团的反动本质,有理有据地回应广大群众的思想疑惑,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坚定自觉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四)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取得的突出成就。大力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取得的突出成就,鼓励各族干部职工振奋精神,再创佳绩,为我州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奠定基础。

(五)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大力宣传近年来我州创建工作中挖掘、发现和树立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模范及其典型事迹,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干部职工,进一步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弘扬民族团结正气。

(六)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的做法和经验。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近年来我州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宣传教育活动中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形成单位之间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创建氛围,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一)认真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学习宣传活动。全面落实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的通知》要求,重点抓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学习宣传活动,使干部职工充分了解党的民族政策。利用宣传横幅、公示栏、传单手册等媒介,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学习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了解党的民族政策。

(二)认真开展增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制作一批展示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牌,突出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沿街单位要在楼宇内外悬挂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横幅或条幅、制作宣传橱窗。

(三)积极参加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征集活动。征集反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弘扬时代旋律、歌颂伟大祖国、展现民族文化、讴歌美好生活的原创歌曲、图案、文学作品、标语、公益广告等作品,开展有奖征集和成果展示活动,以此宣传人文特色,展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四)积极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活动。认真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的组织工作,发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的民族理论政策水平,在广大群众中宣传普及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

(五)开展民族工作业务知识培训。对干部职工进行民族工作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使民族工作干部进一步了解和熟悉民族知识、民族政策和民族理论,为做好新时期农村民族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8月10日)。各科室在总结历年宣传月活动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好宣传月活动全面启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1日-9月30日)。各科室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措施落实,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宣传月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各科室要认真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起强化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善于发现问题,对不足之处加以完善和整改。对好的典型做法、创新举措在全局系统进行交流推广。

为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各科室明确工作职责,精心策划、组织、开展好活动的每一个步骤和环节。积极主动参与宣传月各项活动,及时发现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广泛吸收社会各方参加活动;扩大活动的辐射范围,增加活动的影响力,不断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间也互相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促进我县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障。

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抓手,深化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巩固前期创建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以党建促创建,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使民族团结进步价值理念广泛深入人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凝聚力不断增强,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得到巩固和发展。

(一)学习宣传。

1.局机关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学习会,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

2.党支部结合“两学一做”组织全体职工集体学习,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知识,教育和引导各族干部职工相互了解、彼此尊重,互相学习、共同进步。适时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知识竞赛活动,巩固学习效果,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3.在确保全局干部职工集体学习的同时,要求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加强科室学习和个人自学,开展学习心得交流。自觉养成“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的良好习惯。

4.在局机关布置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提高干部职工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活动的自觉性。

(二)服务中心。

1.结合民政任务,紧紧围绕婚姻登记、社会救助、社区治理等民政工作,扎实推进xxxx年各项民生任务落实,切实保障民族地区和谐发展。

2.积极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宪法》、《党章》、《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和法治能力。

3.扎实开展维稳工作,组织干部深入下访接访,坚持信访维稳工作常态化,积极排查解决各种可能影响民族团结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4.注重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民政干部政治理论、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努力搭建平台发挥他们在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三)氛围营造。

1.结合“创建”活动,组织职工开展一次“民政一家亲”文化活动,鼓励职工在书法、绘画、摄影、诗歌等文化领域展现才华、陶冶情操。

2.活动“创建”中,结合建党周年活动,组织党员开展丰富多彩党建月活动;组织职工开展我与x共成长主题活动,活跃单位气氛,丰富文化生活,增强团结友谊,促进单位和谐。

3.结合扶贫攻坚帮扶联系工作,深入联系帮扶村、共建社区广泛宣传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及科技知识,提高各族群众的民族团结意识和致富的能力。全心全意为当地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基层群众切实感受到“创建”活动带来的实惠。

4.根据活动的开展情况,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促进各族群众团结进步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带动作用,增强各族群众共同发展的能力和信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创建活动作为本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精心谋划,根据各自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或安排,明确责任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同时,对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推动创建活动的开展。

(二)统一思想认识。要切实提高对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把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大工程,认真安排部署,扎实组织实施。

(三)加强与各部门的合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要建立健全一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广度发展。

(四)注重工作实效。要紧紧围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新活动载体,不断丰富创建活动内容和形式,增强创建活动的实际效果,增强各族群众参与度、获得感和幸福感。

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的精神,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意识,引导全局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个维护”的思想观念。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个维护”思想,努力营造和谐教体的氛围。

一是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领导。我局将根据《吉首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考核指标及计分办法》要求,及时讨论制定出实施方案。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开展对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学习活动,使广大干部更加明白民族团结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动力的深刻道理,牢固树立维护祖国统一的坚定信念。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民族团结氛围。为使以“民族团结商务”为主题的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我局将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深入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和热爱祖国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友爱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各族干部在民族团结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及涌现出的先进事迹,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牢固树立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的思想,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以营造浓厚的氛围,使民族团结工作深入人心。

三是坚持集中抓和全年抓相结合,做到以月促年、常抓不懈。认真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各项活动,通过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帮助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个维护”的思想,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有关要求,根据xx县民族团结领导小组印发《xx县关于进一步深化xxxx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通知》〔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间也互相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促进我县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障。

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抓手,深化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巩固前期创建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以党建促创建,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使民族团结进步价值理念广泛深入人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凝聚力不断增强,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得到巩固和发展。

(一)学习宣传。

1.局机关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学习会,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

2.党支部结合“两学一做”组织全体职工集体学习,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知识,教育和引导各族干部职工相互了解、彼此尊重,互相学习、共同进步。适时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知识竞赛活动,巩固学习效果,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3.在确保全局干部职工集体学习的同时,要求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加强科室学习和个人自学,开展学习心得交流。自觉养成“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的良好习惯。

4.在局机关布置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提高干部职工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活动的自觉性。

(二)服务中心。

1.结合民政任务,紧紧围绕婚姻登记、社会救助、社区治理等民政工作,扎实推进xxxx年各项民生任务落实,切实保障民族地区和谐发展。

2.积极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宪法》、《党章》、《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和法治能力。

3.扎实开展维稳工作,组织干部深入下访接访,坚持信访维稳工作常态化,积极排查解决各种可能影响民族团结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4.注重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民政干部政治理论、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努力搭建平台发挥他们在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三)氛围营造。

1.结合“创建”活动,组织职工开展一次“民政一家亲”文化活动,鼓励职工在书法、绘画、摄影、诗歌等文化领域展现才华、陶冶情操。

2.活动“创建”中,结合建党周年活动,组织党员开展丰富多彩党建月活动;组织职工开展我与x共成长主题活动,活跃单位气氛,丰富文化生活,增强团结友谊,促进单位和谐。

3.结合扶贫攻坚帮扶联系工作,深入联系帮扶村、共建社区广泛宣传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及科技知识,提高各族群众的民族团结意识和致富的能力。全心全意为当地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基层群众切实感受到“创建”活动带来的实惠。

4.根据活动的开展情况,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促进各族群众团结进步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带动作用,增强各族群众共同发展的能力和信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创建活动作为本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精心谋划,根据各自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或安排,明确责任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同时,对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推动创建活动的开展。

(二)统一思想认识。要切实提高对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把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大工程,认真安排部署,扎实组织实施。

(三)加强与各部门的合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要建立健全一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广度发展。

(四)注重工作实效。要紧紧围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新活动载体,不断丰富创建活动内容和形式,增强创建活动的实际效果,增强各族群众参与度、获得感和幸福感。

为深入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按照《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州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主题活动的通知》和《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县局实际,现就我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宣传内容。

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寺院、进军营、进市场的“八进”活动,宣传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开展爱国主义和“三个离不开”思想教育。充分利用民族传统节日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文化交流学习、民族文化讲座、民族干部代表座谈、民族团结教育报告会、民族团结图片展示、民族团结万人签名活动、民族团结知识竞赛、民族团结健身运动会等活动,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唱响民族大团结时代主旋律。

二、主要工作。

按照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实施方案的要求,将每年11月、每年11月第四周、每年11月24日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县局各股、室、所和稽查局要按照县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方案的责任分工,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好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

1.今年中央召开了第四次民族工作会,国务院召开了第六次民族团结表彰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各部门要利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的有利契机,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好有关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取得实效。

2.各部门要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采取悬挂横幅、布置展板等方式,利用网络等载体开展主题明确、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

3.要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活动,利用开展宣传教育、认亲、共建共创、同心同向等工作的机会,深入村、寺庙扎实开展党的十届四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和党的民族政策理论宣传活动,确保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取得实效。

4.县局人事(监察)股要牵头在单位内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宣讲团,深入联系点乡村、企业、寺庙等开展宣讲活动,宣讲党的民族政策,不断扩大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覆盖面。

5.县局人事(监察)股要牵头组织各部门干部职工参加州创建办组织开展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万人签名”活动。

6.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县局人事(监察)股做好典型事迹的收集、总结和上报,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模范个人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按照县创建办的要求,县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所和稽查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周、日主题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创建办),创建办设在县局人事(监察)股,由县局人事(监察)股具体负责抓总,县局机关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抓好创建工作。

2.注重实效。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把创建活动与群众工作全覆盖结合起来,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总结推广。要及时上报宣传教育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将开展工作情况于12月3日前上报县创建办。

根据《思南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工作的意见,为了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和谐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学校将围绕跨越式发展和团结稳定,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机地融入学校发展大局,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进全校各族师生的大团结,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特制定本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氛围,以创建工作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学校工作全面发展,并形成不断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强大舆论和动力,力争在20**年内创建成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并鼓励广大教职工争创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为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关于创建工作的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校创建工作并达成目标,成立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对少数民族师生扶贫帮困,培养学生团结进取、热爱家乡、建设祖国的意识。

(二)开展相关活动。围绕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开展“肩并肩•爱国情”团结共建活动;围绕促进我校帮扶村的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开展“手拉手•兄弟情”帮扶活动;围绕保障困难学生生活并完成学业,开展“根连根•骨肉情”温暖助学活动;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开展“心连心•鱼水情”党群连心活动。

(一)宣传教育。

实施部门:办公室、政教处、校团委、各年级组。

主要内容:

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教活动;。

2、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

3、开展法制、安全等宣传教育活动,构建平安校园及和谐的师生关系;。

5、开展学生心理健康问卷调查和咨询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创建活动。

实施部门:各处室、各年级组、班集体。

主要内容:

1、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加强党员干部和全体教职工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按程序做好学校领导班子任期考核和工会换届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营造廉洁自律、扎实肯干的工作作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研究部署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创建工作。(校党委)。

2、按年级组管理机制和新作息时间安排,加强教育教学督查管理力度,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校行政)。

3、严格执行行政领导值班制度,接待好师生及家长来访,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和相关信息反馈,将民族政策法规和“四项教育(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纳入常规工作。(办公室、政教处、工会)。

4、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教学设备采购、使用及维护工作,为教育教学、校园安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总务、信息、政教)。

5、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蓝青工程(老教师带新教师)”、集体备课、课题研究及教研活动,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绩效,打造名师队伍。在继续开展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的同时,将民族团结知识、民族政策有机融入相关学科教学中。(教科室、教务处)。

6、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通过组织各族学生参观学习,举办专题报告、讲座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引导学生把爱国热情转化为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立志成才的.实际行动,突出爱学校、爱家乡、爱祖国教育。严格以《学生一日常规》对学生加强教育管理,对后进生以“德育班”的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跟踪管理,提高学生的学业水平。(政教处)。

7、积极宣传中华民族近、当代领袖人物,不同时期不同民族的英雄模范及我们身边的先进人物事迹,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有的放矢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结合“4+2”特色教育组织师生开展诸如“民族团结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文艺表演”等活动,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文化,增进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校团委)。

8、关注师生生活,为教职工生日送祝福;开展如“民族团结书画摄影展览、民族传统体育比赛”等教职工文体活动和为困难师生送温暖活动;深入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做好舆情分析和引导,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校工会)。

9、开展结对共建帮扶工作。一是按照县里统一部署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二是对少数民族困难学生、英才成长开展助学和结对指导活动。(校党委、各党支部、校团委、政教处)。

责任部门:校党委、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处室、年级组、班集体。

(一)督查考核的内容。

1、组织领导工作。

2、各部门负责创建活动项目的计划、简报和总结。

3、创建活动的记录、资料、建档等情况。

(二)督查考核的形式。

1、办公室经常性对各部门的创建工作进行专题检查、重点抽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抽查情况。

2、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创建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通报督查情况。

(三)督查考核的原则。

1、突出重点与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督查考核相结合原则;。

2、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注重实绩、鼓励创新原则;。

3、重点督查考核与适时督查考核相结合原则;。

4、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原则;。

5、日常督查考核结果与阶段综合督查考核结果相结合原则;。

6、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原则。

(四)申报和迎检。

由学校党委总体指导协调,其他处室配合汇总材料,学校办公室牵头结合我校的创建情况,对照上级关于创建活动的相关文件要求,拟出自查总结汇报及申报材料,填写申报表上交并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龙里县中等职业学校是省教育“9+3”计划、“百校大战”50所重点建设的项目学校之一。学校依山而建,环境优美、教学设施齐全,校园位于龙里县城北龙瑞山下桃园——贵新高速公路龙里出口处,是一所全日制公办职业高级学校。是“全国科教兴农先进单位”、“国家星火带头人培训基地”、“全国德育工作先进单位”、“贵州省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贵州省安全文明单位”。是首批50个“贵州省校企共建实训基地”、“贵州省教育扶贫百校基地”。是贵州省第152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黔南电大龙里工作站所在地.校园占地面积266亩,建筑面积68000㎡。学校现有教职工203人(其中专任教师179人),在册学生4616人。

近年来,我校高度重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为对广大师生进行更系统、更全面的民族团结教育,今年,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创建活动,在全校师生的努力下,我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创建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简要汇报如下: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学校不断加强管理,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完善运行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管理,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加强全面协调,促进落实。二是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列入学校计划,同时专门出台了《龙里县中等职业学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学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创建工作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实施办法与途径,对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进行统一安排。

为使学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学校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一是利用校园广播,每天中午、下午对学生进行维护祖国统一和热爱祖国的宣传教育,党的民族理论宣传教育,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宣传教育,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宣传教育。二是制作宣传栏进行内容丰富,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生动形象地展示了各民族的民风、民情和民俗,营造出一个良好的民族团结氛围。三是以专业部位单位举办一次民族团结教育专题讲座。让广大学生在了解民族知识中增强民族的自豪感,提高民族团结意识。四是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队会等形式大力宣传,以营造浓厚的氛围,形成了强有力的宣传声势,使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深入全校师生心中。

开展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关键是对学生进行教育,要想更好地对学生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师资培训工作是关键。因此,我校一方面积极开展理论学习。定期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一系列民族教育相关文件精神,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全面正确地理解党的民族政策,增强全体教职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另一方面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为了提高教师民族团结教学业务水平,学校专门对全体教师进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专题讲座。各教研组结合《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及新课标的要求,定期组织各科任教师进行业务学习,进一步细化各学科、各年级的民族团结教育的渗透点、结合点,适时融入、补充和延伸,把民族团结教育内容有机融入课堂教学之中。

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学工作,课堂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因此,在课堂教学中加强民族团结方面的教学,是深化民族团结教育,促进民族共同发展,和谐相处的重要途径。一是利用主题班会活动时间,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学生喜闻乐见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新活力。二是学科教学注重渗透。在各学科教材中,有着丰富的民族团结教育的素材,学校主要采取学科知识渗透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的方法实施教育。教研组根据各学科的特点,组织专题研讨,深入发掘民族团结教育渗透点,分解任务落实内容。重点是将民族团结相关知识融入德育教学过程中。

20__年以来,学校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教育主题实践活动。一是举办“节庆”活动,增进交流、互助感情。引导学生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习俗,利用本地区苗族、布依族等少数民族重点节日,开展民族文化展示和民族传统体育竞赛,促进各民族同学们的交流和沟通,增进和谐互助的感情。二是利用校园网络,组织观看民族团结视频资料,组织学生回家收看有关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片,了解我省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三是班级出版以“民族团结教育”、“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理论知识”等为主题板报。宣传民族团结相关知识、本地区民族文化传统。四是利用音乐课组织学生学唱民族歌曲,学跳民族舞蹈,积极学唱、传唱民族团结歌曲,充分展现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共创和谐的精神面貌。五是开展“我爱家乡”民族团结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通过参与社区活动,深入了解民族地区民俗风情、发展变化。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创建活动,学校全体师生增长了民族知识,提高了民族意识,融洽了民族氛围,深切地感受到“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树立了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豪感,增强了民族向心力和凝聚力。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培育下,民族团结教育之花正开遍校园。

虽然我校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创建过程活动中进行了积极有效地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不可一蹴而就,许多问题和困难需要去思考、去实践、去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认真听取各位领导及同仁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利用各方面资源,客服困难,积极创新,努力使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为深入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按照《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州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主题活动的通知》和《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县局实际,现就我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寺院、进军营、进市场的“八进”活动,宣传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开展爱国主义和“三个离不开”思想教育。充分利用民族传统节日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文化交流学习、民族文化讲座、民族干部代表座谈、民族团结教育报告会、民族团结图片展示、民族团结万人签名活动、民族团结知识竞赛、民族团结健身运动会等活动,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唱响民族大团结时代主旋律。

按照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实施方案的要求,将每年11月、每年11月第四周、每年11月24日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县局各股、室、所和稽查局要按照县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方案的责任分工,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好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

1.今年中央召开了第四次民族工作会,国务院召开了第六次民族团结表彰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各部门要利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的有利契机,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好有关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取得实效。

2.各部门要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采取悬挂横幅、布置展板等方式,利用网络等载体开展主题明确、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

3.要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活动,利用开展宣传教育、认亲、共建共创、同心同向等工作的机会,深入村、寺庙扎实开展党的十届四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和党的民族政策理论宣传活动,确保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取得实效。

4.县局人事(监察)股要牵头在单位内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宣讲团,深入联系点乡村、企业、寺庙等开展宣讲活动,宣讲党的民族政策,不断扩大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覆盖面。

5.县局人事(监察)股要牵头组织各部门干部职工参加州创建办组织开展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万人签名”活动。

6.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县局人事(监察)股做好典型事迹的收集、总结和上报,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模范个人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

1.加强领导。按照县创建办的要求,县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所和稽查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周、日主题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创建办),创建办设在县局人事(监察)股,由县局人事(监察)股具体负责抓总,县局机关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抓好创建工作。

2.注重实效。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把创建活动与群众工作全覆盖结合起来,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总结推广。要及时上报宣传教育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将开展工作情况于12月3日前上报县创建办。

为进一步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推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为维护中心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xx镇中心学校,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如下计划:

创建工作在党支部领导下,由德育处具体落实,学校团支部、少先队配合德育处抓好创建工作的一切事物。

工作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信仰。

工作措施:

1、进一步宣传各族人民的奋斗历史、光荣传统和优秀文化,大力宣传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辉煌成就,继续学习“三个离不开”思想,继续学习“马克思五观”,继续开展“四个认同”教育,开展学习“新疆三史”的活动。

2、继续营造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板报、墙报、专栏、横幅、手抄报、广播等宣传方式,畅谈民族团结带来的巨大变化和个人的亲身体会,营造出维护民族团结光荣、破坏民族团结可耻的浓厚氛围。

3、继续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在学生中深入进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教育和中国革命传统教育、中国历史特别是近代史和新疆历史教育,进行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教育与国情、区情教育,大力普及公民“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努力培育四有新人。

4继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学唱一首歌曲,学跳一个舞蹈,讲一个故事,了解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了解一个少数民族的优良传统。

5、每学期举办一次民族团结的主题活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反分裂斗争再教育。

6、树立民族团结典型,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民族团结先进事迹的宣讲。

7、开展演讲、征文、手抄报、歌曲等活动,通过校园广播、橱窗、板报、等载体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让广大师生通过参与活动,进一步认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

工作目标:通过多种形式,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意识,严禁学生从事宗教和非法宗教及传销活动。

工作措施:

1、每学期各班召开民族团结主题班会;。

2、每学期定期进行法制教育讲座;。

4、建立学校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和处理机制,将具体要求告知每个学生。

5、每月报送一篇关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的信息。

6、利用各种集会对学生进行民族团结的教育,适时开展活动。

7、继续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细胞工程”评比活动。

我校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始终坚持把民族团结作为稳定全局的大事来抓,坚持不懈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培育和宣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全校师生重视“五个互相”,即: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支持、相互谅解,力争在2017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的工作中再创佳绩。

为进一步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推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为维护中心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xx镇中心学校,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如下计划:

一、进一步深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工作创建工作在党支部领导下,由德育处具体落实,学校团支部、少先队配合德育处抓好创建工作的一切事物。

工作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信仰。

工作措施:

1、进一步宣传各族人民的奋斗历史、光荣传统和优秀文化,大力宣传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辉煌成就,继续学习三个离不开思想,继续学习马克思五观,继续开展四个认同教育,开展学习新疆三史的活动。

2、继续营造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板报、墙报、专栏、横幅、手抄报、广播等宣传方式,畅谈民族团结带来的巨大变化和个人的亲身体会,营造出维护民族团结光荣、破坏民族团结可耻的浓厚氛围。

3、继续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在学生中深入进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教育和中国革命传统教育、中国历史特别是近代史和新疆历史教育,进行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教育与国情、区情教育,大力普及公民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努力培育四有新人。

4继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学唱一首歌曲,学跳一个舞蹈,讲一个故事,了解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了解一个少数民族的优良传统。

5、每学期举办一次民族团结的主题活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反分裂斗争再教育。

6、树立民族团结典型,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民族团结先进事迹的宣讲。

7、开展演讲、征文、手抄报、歌曲等活动,通过校园广播、橱窗、板报、等载体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让广大师生通过参与活动,进一步认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

二、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民族团结创建活动。

工作目标:通过多种形式,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意识,严禁学生从事宗教和非法宗教及传销活动。

工作措施:

1、每学期各班召开民族团结主题班会;。

2、每学期定期进行法制教育讲座;。

4、建立学校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和处理机制,将具体要求告知每个学生。

5、每月报送一篇关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的信息。

6、利用各种集会对学生进行民族团结的教育,适时开展活动。

7、继续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细胞工程评比活动。

我校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始终坚持把民族团结作为稳定全局的大事来抓,坚持不懈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培育和宣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全校师生重视五个互相,即: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支持、相互谅解,力争在2015年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的工作中再创佳绩。

2022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对老龄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为总指引,以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标兵和高水平建成精准保障、幸福颐养、人人慈善、和谐自治、暖心服务五个标杆区为总目标,以问题为导向,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一方面多跨联动,打破各条线边界,实现救助、养老、未保、社会工作、慈善之间的多元互动,提升民政整体工作水平。另一方面项目推动,对上积极争取试点改革项目,争先进位,实现工作项目化,项目节点化,节点责任化,推动__民政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全市前列。

一是切实履行兜底职能。完善主动发现机制。依托省级“_+_+_”大救助信息系统高额医药费预警等功能,主动发现存在特殊困难但本人不具备申请能力的对象,将“沉默的少数”纳入救助体现精准救助,实现共同富裕“一个也不漏”。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继续推进审批权限下放工作,明年完成_个街道的下放,实现审批下发全面推开。健全急难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街道(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强化临时救助和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急难救助,及时化解人民群众遭遇的各类重大急难问题,最大限度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发生。

二是切实做好基本养老服务。明确中心城区_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引进周边已经运营成熟、服务有效的第三方承接运营。谋划余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内标准化老年食堂建设,完善“标准食堂+助餐点+送餐服务”的老年助餐体系,进一步提高享受助餐老年人数。加快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依托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将专业照护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中,到____年底建成___张以上。扩大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范围。支持有需要的普通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逐步推动由“兜底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以慈孝二期建设和区级养老机构谋划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我区养老机构硬件档次。推动____年省民生实事工程失认知症照护专区建设,床位占比不少于我区公办养老机构床位_%。继续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建设定位清晰、职责明确、上下联通、转接有序的康养联合体,____年建设_-_家。

三是切实做好困境儿童关爱。推进全区___多位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的关爱、帮扶工作,开展系列活动和结对帮扶等,并对有需求的儿童进行心理辅导干预等工作。

四是切实推进殡葬改革。一是狠抓标准化建设。加快推动《__区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落地。实现公墓经营国营化。各类新建公墓必须由各级国资建设运营并管理,不允许个人承包。现有公墓在承包期满后,也应由国资经营管理,不得再续租。推动生态化、园林化公墓建设,打造_-_个示范性墓园,树立殡葬服务的标杆。二是狠抓规范化管理。明年计划制定出台我区农村公益性墓地(含骨灰堂)的管理办法。对农村公益性墓地(含骨灰堂)的管理职责、墓地的规划与建设、墓地的审批和管理等进行规范。三是狠抓监督整治。对殡葬服务窗口进行经常性专项监督,确保真实、准确地掌握情况。对群众关注的殡葬服务单位收费问题、公墓建设中的违法违规问题、殡葬服务单位的办事流程问题和内部管理问题联合各相关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群众身后丧葬服务规范。主要是联合区发改物价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区的殡葬服务机构开展检查。

一是打造多部门参与的为老服务场景,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观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居家养老整体水平。以“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六个老有为目标,突出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与教育局、卫健局等合作探索老小共融全龄友好交互、家庭养老床位、一站式健康舱、一键式就医、学习陪伴快乐社交、长者明星演艺培育等多跨服务场景。一是在环境上提升。以“活力养老”及“快乐养老”为宗旨设计包括logo墙背景、功能导视、指示牌、防撞条等在内的统一居家养老服务视觉识别系统,通过扶手、坡道、智能化适老电子设备、适老家居等硬件及办公桌椅、公共桌椅(沙发)、装饰画、窗帘、绿植、玩偶公仔等软装改造打造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内欢乐友好的长者活动氛围,吸引更多健康活力老人参与活动及学习。二是服务质量上提升。整合提升原有各中心(站点)资源及设施,制定各类服务内容及规范,通过课程体系标准化、项目合作体系标准化、为老公益组织标准化、模块场景体系标准化因地制宜选择服务形式,进一步提升站点个性化服务能力,努力打造以活力老人为主体,涵盖全部老人的居家健康活力养老服务框架,为老人提供多样化、普惠型基本养老服务。

二是聚焦困难群众,打造精准保障、人人慈善的多跨慈善救助场景。全面落实省委袁家军书记“谁该帮、帮什么、谁来帮、帮到哪、帮得怎么样”的批示精神,打造社区+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社工+慈善组织的多跨联动的社会救助场景。以深化“爱在__”慈善救助行动为主,以“暖心服务、爱在__”工作理念,引导社会力量立足自身专业特点和独特优势,对政府现有救助资源和救助政策无法覆盖以及政府救助后仍未摆脱困境的人员提出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开展生活帮扶、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涵盖物质和服务等多方面精准的、立体的、分层的“物质+服务”需求帮扶服务。

三是以线上线下“居民会客厅”建设为抓手,打造“人人自治”的基层社会治理多跨场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的批示精神。以实施社区服务大厅亲民化改造提升为切入点,提高社区公共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进一步强化社区与居民、社会组织等互动融合,推动社区服务模式向邻里化、亲情化转变,让“居民会客厅”真正成为社区居民共建共治共享的多功能大客厅。制定社会工作站标准运行模式,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以乡镇(街道)为主阵地,以服务需求为导向,推动专业服务开展,加快专业人才培养,推动基层各方联动,更好发挥社会工作在基层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__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贡献力量。

四是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市级改革试点,打造具有__辨识度的民生治理品牌。大力推动省级创新实验区建设、“幸福码”延伸、养老人才培育场景、补领结婚证、“_易养”特殊老人关怀场景等省市改革试点工作,在机制创新、能力提升、队伍打造等方面不断发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创设出具有__辨识度的民生治理品牌,在全省全市打响__的名号。

一是双向培养,党建业务同频共振。为了不断满足新时期民政工作需求,全力培养综合型民政业务人才队伍,我们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政治素质教育和条线业务培训,确保党建和民政工作同频共振、双向促进。一方面,打造“情暖__”党员益行活动。立足养老服务、困难帮扶、社区治理、儿童关爱、专项服务民政特色,拟订方案,依托全区党员干部力量,为困难群体服务。同时,深化“北民先锋”党建品牌建设。根据各科室重点工作,做实做细“北民益学、北民益助、北民益行、北民益老、北民益童、北民益事、北民益社”七个子项目,以昂扬的精神状态把党建工作与实际业务紧密结合起来,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另一方面,多元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制定系统性、全面性的业务培训计划,各个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内容,对街道(镇)、社区(村)的基层民政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实务培训,提升民政服务水平。

二是双线培育,干部队伍提质增能。打造一支与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相适应的高素质专业化民政干部队伍。多形式强化政治素养,以周二夜学、科长说、微型党课等形式开展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精神学习贯彻和__民政新发展理念大讨论,强化民政理论知识;以课题调查研究和年轻干部导师活动为抓手,深化工作实务能力。多渠道强化为民能力,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载体,拓展为民服务水平,努力营造开拓创新、奋勇争先、争当标兵的氛围,为市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作出突破性、创造性贡献。

三是多跨共进,专业人才优选优培。一方面,加大社工人才培育。完善社工职业准入,健全全区统一招录体系,探索建立考生后备资源库和后备人员缺额补录制度,适度向具有一定工作年限、实务能力强的人员倾斜,并通过强化传统培训、实施社工导师计划和“培力营”活动,加大省市级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和市区级社工导师培育力度,打造更趋合理的社工队伍结构。同时,建立社工考核机制,奖勤罚懒,激发工作积极性,形成__社工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加大养老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人员和养老护理员知识和技能培训,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从业规范、质量意识、健康卫生要求和心理学、营养学等方面内容贯穿全过程,提升康养服务人员实际操作技能及综合职业素质水平,暂计划年度培训___人次,年新增持证护理员__人以上,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到__人以上。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活动,切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新常态”,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关于开展全州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以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示范为统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爱国守法、重商敬业、讲信包容、团结和睦”的临夏精神,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思想,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计划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夯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现结合当前创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广泛而深入地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引导和激励干部职工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增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宣传社会主义法制。重点抓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我州民族区域自治相关条例法规,以及涉及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和守法意识。

(三)宣传涉藏维稳思想。旗帜鲜明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针锋相对地揭露达赖集团的反动本质,有理有据地回应广大群众的思想疑惑,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坚定自觉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四)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取得的突出成就。大力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取得的突出成就,鼓励各族干部职工振奋精神,再创佳绩,为我州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奠定基础。

(五)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大力宣传近年来我州创建工作中挖掘、发现和树立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模范及其典型事迹,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干部职工,进一步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弘扬民族团结正气。

(六)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的做法和经验。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近年来我州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宣传教育活动中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形成单位之间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创建氛围,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一)认真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学习宣传活动。全面落实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的通知》要求,重点抓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学习宣传活动,使干部职工充分了解党的民族政策。利用宣传横幅、公示栏、传单手册等媒介,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学习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了解党的民族政策。

(二)认真开展增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制作一批展示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牌,突出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沿街单位要在楼宇内外悬挂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横幅或条幅、制作宣传橱窗。

(三)积极参加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征集活动。征集反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弘扬时代旋律、歌颂伟大祖国、展现民族文化、讴歌美好生活的原创歌曲、图案、文学作品、标语、公益广告等作品,开展有奖征集和成果展示活动,以此宣传人文特色,展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四)积极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活动。认真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的组织工作,发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的民族理论政策水平,在广大群众中宣传普及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

(五)开展民族工作业务知识培训。对干部职工进行民族工作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使民族工作干部进一步了解和熟悉民族知识、民族政策和民族理论,为做好新时期农村民族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8月10日)。各科室在总结历年宣传月活动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好宣传月活动全面启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1日-9月30日)。各科室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措施落实,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宣传月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各科室要认真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起强化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善于发现问题,对不足之处加以完善和整改。对好的典型做法、创新举措在全局系统进行交流推广。

为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各科室明确工作职责,精心策划、组织、开展好活动的每一个步骤和环节。积极主动参与宣传月各项活动,及时发现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广泛吸收社会各方参加活动;扩大活动的辐射范围,增加活动的影响力,不断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_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

根据州委发[20xx]59号《关于在全州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构建和谐新临夏”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就紧紧围绕“知荣辱树新风,构建和谐新临夏”这一主题,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以党的xx届六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届六中全会和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创建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优良人文环境为根本任务,坚持“打民族牌、走民营路、谋富民策、建和谐州”的总体发展思路,围绕“三个离不开”思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间相互离不开,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努力形成和谐、和睦、融洽的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新临夏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各县市、各有关单位要围绕主题,重点组织开展好五项活动。

1、创新载体,继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宣传教育工作。要在全社会分层次、分领域、经常性地开展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为内容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州县市党委、各部门、各单位中心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学习民族宗教方面的政策和知识,组织宣传部门要把民族宗教理论的学习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规划,三年之内,分批分期地对全州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一次轮训。州、县市创建办通过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知识竞赛等形式,在广大干部职工中要深入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任务。要坚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从基层抓起,从小抓起,从娃娃抓起。各县市要正视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点把宣传教育工作的中心下移到乡、村、社,努力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横到边,纵到底,不留肓区和空白。州教育局编写的中学生州情知识读本—《临夏》,力争列入新学年教学计划。全州各级各类学校通过黑板报、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文艺表演、开设专题讲座等形式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深扎根于中小学生的思想深处。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正确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开辟专栏,制作专题,人物访谈等形式,及时报道宣传教育动态,反映宣传教育效果,弘扬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引导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州、县市,各单位经常性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教育的同时,突出主题,精心策划,创新载体,认真组织开展好每年五月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全州范围内掀起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高潮。

牵头单位:州委统战部。

责任单位:州、县市组织部、宣传部、民委、创建办、教育局,各新闻媒体,各中小学。

2、加大力度,继续开展“321”结对帮扶。我州自然条件严酷,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部分城乡群众的生产生活还相当困难。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从构建临夏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把解决民生问题与“321”结对帮扶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帮助群众脱贫致富的有效载体和途径,按照州上确定的“三年脱贫、五年致富”的奋斗目标,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拓展思路和领域,调整工作重点,转变方式方法,从简单的输血型向造血型转换。针对帮扶户的家庭状况,切实帮助帮扶户理清发展思路、确定发展方向、选准致富项目,充分调动帮扶户自主创业的积极性,重点从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提供帮助支持,切实帮助帮扶户尽快走上自主创业致富的新路子。扩大结对帮扶的范围,积极倡导在不同民族的干部群众中结对子,使之成为实现干群和谐,民族和谐,友爱互助的一项民心工程。要围绕群众吃水难、行路难、就医难,入学难等困难问题,集中精力,解决好困难群众最直接、最具体、最现实的生产生活难,争取一年中至少办成一两件实实在在实事和好事,使贫困群众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州、县市创建办,扶贫办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查漏补缺、调整对象、动态帮扶等工作措施,加大“321”结对帮扶的督促检查力度,进村入户,走访帮扶户,督查“321”结对帮扶各项计划措施落实情况。帮扶活动中涌现出的模范集体和个人每年要进行表彰奖励;对人员不到位,措施不到位,图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督促教育,经督促教育仍不行动的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帮扶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县市创建办每月对结对帮扶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结对帮扶开展情况统计汇总上报州创建办。

牵头单位:州委统战部。

责任单位:州、县市创建办、扶贫办。

3、依法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我州是一个多宗教、多教派,宗教活动场所多,宗教教职人员多,信教群众多的少数民族地区。宗教界人士在群众中影响大,要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的积极因素,把广大信教群众的力量和意志凝聚到加快发展上来,引导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上来。一是加强宗教界的政策、法律、法规普及教育。各县市分层次、多形式、多渠道,每年对全州所有宗教教职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法规的大培训。州上每年举办一期500名宗教界重点人士培训班。重点学习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宗教事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全国、全省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书记陆浩同志在全省统战工作会议上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宗教界人士的法制意识,提高宗教界依法开展宗教活动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并充分并利用各种宗教活动集会,向广大信教群众宣传《条例》和《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使信教群众学法懂法、知法守法,使宗教活动自觉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二是继续开展“三热爱,四维护”活动。在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中继续深入开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家乡,维护法律尊重,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为内容的“三热爱”、“四维护”活动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基石。在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基础上,引导宗教界人士结合经典教义,宣讲“三热爱”、“四维护”的精神实质和现实意义,使宗教活动自觉地服务和服从于国家最高利益和民族整体利益。坚持独立、自办原则,引导宗教活动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适度发展,规范活动,并积极引导宗教界开展反扩张,反渗透斗争,巩固和壮大宗教爱国力量,使宗教始终朝着适应社会主义的方向发展。三是在宗教界广泛开展“四比”活动。要引导宗教界人士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构建和谐临夏的要求,在宗教界开展“比促团结和睦,比抓扶贫济困,比干公益事业,比减轻群众负担”的“四比”活动。积极引导各宗教、各教派互相尊重,彼此包容,和睦共处,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宗教和顺的大好局面。继续发扬宗教活动场所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每个宗教活动场所至少选定二至三户贫困户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引导宗教界动员信教群众开展义务投工投劳修路、捐资助教、“送温暖,献爱心”等公益活动。引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自养,坚决杜绝各类摊派,切实减轻信教群众的宗教负担。同时,继续全面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五个一”活动。各县市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调整活动内容,拓宽活动领域,完善活动措施,落实活动任务,并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确保“五个一”活动有序开展。各县市创建办、宗教局要建立宗教活动场所“五个一”开展的台账,每半年对全州宗教活动场所“五个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并将进展情况统计汇总上报州创建办。四是全面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星级”评定挂牌工作。要在全州范围内全面开展以“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民主管理、财务公开,扶贫济困、热心公益,团结和睦、维护稳定,开展自养、减轻负担”五项内容的“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评定挂牌工作。进一步量化、细化评选标准,规范评选程序,建立完善考评机制,严把评选质量关,力争做到公平、公正、公信,并将评选结果通报到各宗教场所,互相监督、互相学习、互相赶超,全面提升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化水平,促使场所内部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实行动态管理,已评定挂牌的宗教活动场所年内进行检审,根据具体情况“增星”、“减星”,星级宗教场所发生一起省、州挂牌的矛盾纠纷,必须摘牌并进行通报。20xx年全州三分之二以上的宗教活动场所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其中30%以上的宗教活动场所达到“五星级”标准。

牵头单位:州委统战部。

责任单位:州、县市创建办、宗教局、各宗教活动场所。

4、提高素质,全面开展乡村“星级”农户的评定挂牌工作。要把民族团结进创建活动纳入公民道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全过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按照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全面开展“遵纪守法,团结和睦,勤劳致富,诚实守信,重教求知,社会公益,计划生育,见义勇为,卫生环保,移风易俗”等十项内容的星级农户创评活动。严格按照“农户申报,村上评议,政府审核,统一挂牌”的程序和评选标准,进行审核评定,严把评选质量关,树立一批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达不到标准要求而授星挂牌的农户,一经查出,必须减星摘牌,并进行通报;对已挂牌的“星级”农户实行动态管理,按年内表现“增星”、“减星”。20xx年全州10%以上的农户达到“十星级”农户。同时,在全社会大力提倡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全面展开“文明社区村”、“文明乡镇”、“劳动模范”,“十杰青年”、“青年文明号”、“十佳杰出女性”、“好儿媳”、“好公婆”等创评活动,努力营造文明、守信、和谐、友爱的生产生活环境。

牵头单位:州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创建办、文明办,各乡镇。

5、强化措施,加大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要妥善处理各民族各方面的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要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加大各类矛盾的排查调处力度,特别要积极稳妥的处理好宗教方面引发的一些矛盾纠纷。要建立健全州、县、乡、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体系建设和分析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及时发现、处理苗头性的问题,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清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小事不出村,一般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县。要着力解决土地征用,涉法涉诉,城市拆迁,企业改制中群众及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杜绝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全力推进创建“平安临夏”活动。每年各县市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州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政法委、统战部、宗教局。

6、开拓领域,积级开展行业争先创优活动。州上已将金融、税务等20个窗口单位争先创优活动纳入了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范围之内,实行目标管理。纳入争先创优的20个窗口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确定的争先创优活动的内容、目标、任务和三年规划,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州创建办会同相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的力度,分年度、分阶段对20个窗口单位的争先创优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共同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争先创优活动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对争先创优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要在行业内部和全社会进行宣传推广,以典型引路,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促进行风建设,使窗口单位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各县市结合各自实际,选择不同行业窗口单位,开展行业争先创优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牵头单位:州创建办。

责任单位:金融、税务等20个窗口单位。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也是团结和睦的社会。经济发展是社会和谐的根本保证,团结和睦是社会和谐的根本要求。实践证明“以团结求进步,以团结促发展”为主要内容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构建和谐临夏的有效途径。全州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构建和谐临夏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构建和谐临夏的重要载体,牢固树立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地思想,全身心的投入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践中,加快建设符合实际、具有临夏特色的和谐社会步伐。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了保证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各县市、各单位紧紧围绕教育实践活动的主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活动方案3月底前报州创建办。各级党委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并占一定的分值。要充分发挥州、县创建办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等职能,抓好活动方案的落实。各县市每季度上报一次活动开展情况。州上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并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创建活动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市、各有关单位每年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对每年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束时州创建办将根据各县市、各有关单位总结的情况,向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推荐州级先进单位和个人。

3、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州、县市、各单位要不断适应形势的发展需要,积极探索,与时俱进,创造性的开展符合各自实际、体现各自特点的创建活动。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构建和谐临夏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切入点,进一步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拓展领域、扩大范围。各县市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在创建活动中要有各自的新举措,新办法,新亮点,至少要有一至两项不同与以往,不同于其它县市的创建活动,力求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新突破。

4、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州、县市要下决心,花大力气抓好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内容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示范点建设,在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窗口行业、机关单位、各类学校和经济实体重点培育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典范,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事教育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全州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内容的“知荣辱新风,构建和谐新临夏”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州上适时组织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在全州进行巡回演讲。各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及时宣传报道活动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典型,切实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

5、齐抓共管,广泛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各部门、各行业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各负其责、团结协作的工作合力。积极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各类创建活动,动员机关、学校、社会团体等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计划范文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活动,切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新常态”,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关于开展全州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以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示范为统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爱国守法、重商敬业、讲信包容、团结和睦”的临夏精神,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思想,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全州各级地税机关要通过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习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新判断、新思想、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团结群众、凝聚人心,强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帮助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改善民生。要结合地税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方法,运用法制思维、法制方式保障宏伟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宣传和创建活动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按照州委关于“工作落实年”的要求,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层面,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着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覆盖,奋力开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坚持民族团结正确导向,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力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1、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地税局要结合各自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州委“工作落实年活动”、“六五”普法活动和干部教育培训结合起来,突出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内容的宣传,组织收看“富民兴陇”专题辅导讲座,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各项民族政策落到实处。并通过开展主题宣讲、知识竞赛、书画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知识,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和“四个认同”(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的思想,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强化广大地税干部的国家意识、团结意识和发展意识,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各级班子的凝聚力和党员干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利用地税信息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进步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宣传月动态等,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氛围。

2、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各县市局要严格按照州上《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学校寺庙、企业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地税特点,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积极开展示范机关创评活动,形成和推进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同时,努力为临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发挥积极作用。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有侧重点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结合“六五”普法等活动,学习宣传《中华民族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临夏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二是要结合双联行动组织干部进村入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等活动。

4、积极开展多形式帮扶活动。各县市局要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把宣传月活动与双联行动开展的“双百双联”、宗教工作“145”制度和“1114”对口支援结合起来,组织干部深入联系户,面对面宣讲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各项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从各族群众解决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出发,竭尽全力为他们增收致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献计出力,办实事、办好事,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各县市地税局要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领导,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具体行动,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创新思路,创新形式,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提高宣传教育的号召力和影响力,积极为我州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造有利条件。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州局上报活动。

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县委宣传部xx中共xx县委统战部xxxx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20**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搞好宣传月活动,为维护我镇社会稳定和增进民族团结,营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环境,结合本镇实际,今年8月份,我镇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民族工作主题,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推动了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落实。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今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实际,成立了由镇长xx为组长,镇专职人大副**为副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干部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了宣传月活动的内容,充分利用镇联系村村联系组组联系户搞好宣传。特别在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同时,深入群众开展“三个离不开”,努力营造宣传民族政策落实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社会氛围。我镇把宣传月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多种方式展开宣传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宣传月期间,我镇利用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大力营造了宣传月的舆论氛围。活动期间召集村组党员干部村民代表会议一次,参会人员达80多人次。安排包村干部深入到各村召开村民大会7次,达1000多人次,以彝汉双语讲解毒品的危害及禁毒防艾工作和防邪教3次,农村交通安全启示录6次。在公共娱乐场所讲解火灾预防2次,张贴标语8幅,切实做到宣传面达100%。宣传内容广泛丰富,主要围绕对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及民族工作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就,进行大力宣传。

三开展自查。

在开展宣传月活动期间,我镇对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自查,无影响民族团结稳定的隐患。

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中,我镇党委政府本着保一方平安,确保社会平安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出发点,集中精力,带领全镇党员干部认真深入宣传,切实发挥宣传活动的积极作用,有效的推进我镇民族团结的进步。

学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单位工作计划

龙里县中等职业学校是省教育“9+3”计划、“百校大战”50所重点建设的项目学校之一。学校依山而建,环境优美、教学设施齐全,校园位于龙里县城北龙瑞山下桃园——贵新高速公路龙里出口处,是一所全日制公办职业高级学校。是“全国科教兴农先进单位”、“国家星火带头人培训基地”、“全国德育工作先进单位”、“贵州省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贵州省安全文明单位”。是首批50个“贵州省校企共建实训基地”、“贵州省教育扶贫百校基地”。是贵州省第152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黔南电大龙里工作站所在地.校园占地面积266亩,建筑面积68000㎡。学校现有教职工203人(其中专任教师179人),在册学生4616人。

近年来,我校高度重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为对广大师生进行更系统、更全面的民族团结教育,今年,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创建活动,在全校师生的努力下,我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创建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以管理为抓手,落实工作职责。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学校不断加强管理,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完善运行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管理,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加强全面协调,促进落实。二是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列入学校计划,同时专门出台了《龙里县中等职业学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学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创建工作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实施办法与途径,对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进行统一安排。

二、以宣传为手段,营造浓厚氛围。

为使学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学校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一是利用校园广播,每天中午、下午对学生进行维护祖国统一和热爱祖国的宣传教育,党的民族理论宣传教育,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宣传教育,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宣传教育。二是制作宣传栏进行内容丰富,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生动形象地展示了各民族的民风、民情和民俗,营造出一个良好的民族团结氛围。三是以专业部位单位举办一次民族团结教育专题讲座。让广大学生在了解民族知识中增强民族的自豪感,提高民族团结意识。四是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队会等形式大力宣传,以营造浓厚的氛围,形成了强有力的宣传声势,使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深入全校师生心中。

三、以培训为平台,提升教师素质。

开展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关键是对学生进行教育,要想更好地对学生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师资培训工作是关键。因此,我校一方面积极开展理论学习。定期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一系列民族教育相关文件精神,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全面正确地理解党的民族政策,增强全体教职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另一方面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为了提高教师民族团结教学业务水平,学校专门对全体教师进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专题讲座。各教研组结合《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及新课标的要求,定期组织各科任教师进行业务学习,进一步细化各学科、各年级的民族团结教育的渗透点、结合点,适时融入、补充和延伸,把民族团结教育内容有机融入课堂教学之中。

四、以课堂为主渠道,丰富教育内涵。

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学工作,课堂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因此,在课堂教学中加强民族团结方面的教学,是深化民族团结教育,促进民族共同发展,和谐相处的重要途径。一是利用主题班会活动时间,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学生喜闻乐见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新活力。二是学科教学注重渗透。在各学科教材中,有着丰富的民族团结教育的素材,学校主要采取学科知识渗透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的方法实施教育。教研组根据各学科的特点,组织专题研讨,深入发掘民族团结教育渗透点,分解任务落实内容。重点是将民族团结相关知识融入德育教学过程中。

五、以活动为载体,提升教育成效。

20xx年以来,学校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教育主题实践活动。一是举办“节庆”活动,增进交流、互助感情。引导学生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习俗,利用本地区苗族、布依族等少数民族重点节日,开展民族文化展示和民族传统体育竞赛,促进各民族同学们的交流和沟通,增进和谐互助的感情。二是利用校园网络,组织观看民族团结视频资料,组织学生回家收看有关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片,了解我省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三是班级出版以“民族团结教育”、“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理论知识”等为主题板报。宣传民族团结相关知识、本地区民族文化传统。四是利用音乐课组织学生学唱民族歌曲,学跳民族舞蹈,积极学唱、传唱民族团结歌曲,充分展现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共创和谐的精神面貌。五是开展“我爱家乡”民族团结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通过参与社区活动,深入了解民族地区民俗风情、发展变化。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创建活动,学校全体师生增长了民族知识,提高了民族意识,融洽了民族氛围,深切地感受到“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树立了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豪感,增强了民族向心力和凝聚力。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培育下,民族团结教育之花正开遍校园。

虽然我校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创建过程活动中进行了积极有效地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不可一蹴而就,许多问题和困难需要去思考、去实践、去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认真听取各位领导及同仁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利用各方面资源,客服困难,积极创新,努力使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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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由于工作竞争激烈,为了满足社会生产力的要求,我们必须提高工作效率。与此同时,工作步伐加快。为了使速度的加快不影响正常秩序,我们必须在这个时候提出一个计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弘扬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激励全校各族干部更加坚定地高举爱国主义和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老沙湾镇中心学校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创建工作规划。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学校工作有机结合,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积极组织广大教职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教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为学校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应有贡献。

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机关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学校工作全面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在20__年创建成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并鼓励广大教职工争创自治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__年2月28日——20__年4月28日)。

1、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动员会,并大力宣传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在校园内营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浓郁氛围。

2、结合五月份自治区第10个民族团结教育月,重点抓好新疆“三史”教育和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宣传活动,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宣传活动纳入党总支学习计划,进一步澄清历史事实,统一思想认识,让各族教职工进一步感受到中央的关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不断增强学校各族干部的免疫力、鉴别力。

3、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结合校园文化艺术节,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在此基础上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选树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宣传典型事迹,营造良好氛围。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__年4月29日——20__年10月31日)。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系列专题活动。

1、按照建设学习型单位、学习型教职工队伍的要求,树立“让学习成为一种常态,让学习成为一种风气”的理念,通过开展教育,使教职工牢固树立国防意识和忧患意识,树立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思想。

2、深入开展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和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的“六史”宣传教育,组织好《新疆历史》、《新疆巨变》、《民族团结在新疆》、《“四个认同”教育读本》等教材的学习。

3、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突出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积极开展“知党史、报党恩、讲团结、爱祖国”及中国共产党“三史”和新疆“三史”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党的历史、了解新疆历史,增进各族群众对党的感情、对祖国的感情,增进各民族大团结。

4、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慰问离退休老教师活动。认真做好扶贫解困工作,把党的恩情、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和关爱,送到离退休老教师当中。

5、组织开展校园体育竞赛活动。9月份,组织教职工篮球比赛。10月下旬,组织开展教职工跳绳和排球比赛,广泛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三)第三阶段:自评整改阶段(20__年11月1日——20__年11月30日)。

1、结合实际,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和民主自查自评工作相结合,认真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为广大教职工办实事上。

2、对照民族团结示范单位标准,领导小组对我校创建活动开展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准备相应材料。

3、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座谈会,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校开展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科室和模范个人,形成人人讲团结、个个求进步的良好风气。

(四)第四阶段:申报迎评阶段(20__年12月1日——20__年12月10日)。

积极做好创建工作的总结及创建成果的收集整理工作,全面接受检查验收,积极申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五)第五阶段:巩固拓展阶段(20__年12月11日——20__年12月20日)。

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和面临问题,解决教职工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面临的热点、难点及深层次思想认识问题,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搞好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全体教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大家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组织广大教职工参与组织的各种活动,学习宣传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将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信息上报,做好民族团结教育的宣传。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活动,切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新常态”,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关于开展全州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以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示范为统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爱国守法、重商敬业、讲信包容、团结和睦”的临夏精神,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思想,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全州各级地税机关要通过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习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新判断、新思想、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团结群众、凝聚人心,强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帮助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改善民生。要结合地税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方法,运用法制思维、法制方式保障宏伟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宣传和创建活动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按照州委关于“工作落实年”的要求,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层面,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着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覆盖,奋力开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坚持民族团结正确导向,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力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1、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地税局要结合各自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州委“工作落实年活动”、“六五”普法活动和干部教育培训结合起来,突出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内容的宣传,组织收看“富民兴陇”专题辅导讲座,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各项民族政策落到实处。并通过开展主题宣讲、知识竞赛、书画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知识,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和“四个认同”(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的思想,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强化广大地税干部的国家意识、团结意识和发展意识,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各级班子的凝聚力和党员干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利用地税信息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进步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宣传月动态等,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氛围。

2、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各县市局要严格按照州上《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学校寺庙、企业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地税特点,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积极开展示范机关创评活动,形成和推进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同时,努力为临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发挥积极作用。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有侧重点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结合“六五”普法等活动,学习宣传《中华民族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临夏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二是要结合双联行动组织干部进村入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等活动。

4、积极开展多形式帮扶活动。各县市局要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把宣传月活动与双联行动开展的“双百双联”、宗教工作“145”制度和“1114”对口支援结合起来,组织干部深入联系户,面对面宣讲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各项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从各族群众解决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出发,竭尽全力为他们增收致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献计出力,办实事、办好事,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各县市地税局要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领导,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具体行动,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创新思路,创新形式,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提高宣传教育的号召力和影响力,积极为我州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造有利条件。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州局上报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夯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现结合当前创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广泛而深入地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引导和激励干部职工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增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宣传社会主义法制。重点抓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我州民族区域自治相关条例法规,以及涉及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和守法意识。

(三)宣传涉藏维稳思想。旗帜鲜明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针锋相对地揭露达赖集团的反动本质,有理有据地回应广大群众的思想疑惑,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坚定自觉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四)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取得的突出成就。大力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取得的突出成就,鼓励各族干部职工振奋精神,再创佳绩,为我州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奠定基础。

(五)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大力宣传近年来我州创建工作中挖掘、发现和树立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模范及其典型事迹,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干部职工,进一步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弘扬民族团结正气。

(六)宣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的做法和经验。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近年来我州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宣传教育活动中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形成单位之间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创建氛围,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一)认真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学习宣传活动。全面落实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的通知》要求,重点抓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学习宣传活动,使干部职工充分了解党的民族政策。利用宣传横幅、公示栏、传单手册等媒介,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学习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了解党的民族政策。

(二)认真开展增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制作一批展示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牌,突出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沿街单位要在楼宇内外悬挂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横幅或条幅、制作宣传橱窗。

(三)积极参加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征集活动。征集反映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弘扬时代旋律、歌颂伟大祖国、展现民族文化、讴歌美好生活的原创歌曲、图案、文学作品、标语、公益广告等作品,开展有奖征集和成果展示活动,以此宣传人文特色,展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四)积极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活动。认真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的组织工作,发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的民族理论政策水平,在广大群众中宣传普及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

(五)开展民族工作业务知识培训。对干部职工进行民族工作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使民族工作干部进一步了解和熟悉民族知识、民族政策和民族理论,为做好新时期农村民族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8月10日)。各科室在总结历年宣传月活动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好宣传月活动全面启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1日-9月30日)。各科室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措施落实,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宣传月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各科室要认真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起强化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善于发现问题,对不足之处加以完善和整改。对好的典型做法、创新举措在全局系统进行交流推广。

为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各科室明确工作职责,精心策划、组织、开展好活动的每一个步骤和环节。积极主动参与宣传月各项活动,及时发现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广泛吸收社会各方参加活动;扩大活动的辐射范围,增加活动的影响力,不断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民族团结进步年标语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关于推进武陵山片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民委发〔〕15号)、《国家民委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试点的决定》(民委发〔〕178号)、《中共恩施州委、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恩施州发〔〕5号)和《利川市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利办发〔〕1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进一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二、创建目标。

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为总体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创建活动,不断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探索整体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模式,促进全镇区域经济得到更好更快发展。

三、创建原则。

(一)统筹规划、和谐发展。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工作摆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与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统筹规划、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二)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群众在示范镇建设中得到实惠。

(三)自下而上、群众参与。尊重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突出群众性,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自下而上,逐步推进,形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实事求是、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分类指导。

四、主要任务。

民族团结进步年标语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新疆农业大学“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学校在4月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年”系列动员、座谈、调研活动。

4月6日下午,新疆农业大学在会堂学术报告厅召开了“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动员大会。校党委书记李宝城作动员讲话。李宝城书记结合学校实际,从抓好学习教育、抓好主题宣讲、加强融情实践、抓好微行动、加强阵地建设、抓好重点工程建设、加强帮扶解困、抓好访惠聚和扶贫工作、抓好文化引领、抓好校园安全稳定和抓好创建工作十个方面,对学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进行了重点部署。要求全校师生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求实效的精神,积极投身于“民族团结进步年”的各项活动当中,切实把新疆农业大学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自治区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出应有贡献。

为将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更贴近实际,校党委宣传部组织开展了各层面的座谈和调研活动。围绕李宝城书记在动员讲话中要重点抓好的10项工作,就学校民族团结工作存在的问题、如何在师生中开展交往交流交融活动、学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意见建议等方面向全校师生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4月11日下午,校党委宣传部组织召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学工系统、各族学生三个层面的座谈会,进一步征求学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方案的意见建议。100余名代表参加调研座谈会。

4月12日-15日,学校开展全面调研工作。校领导分9组分别赴分管和联系单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调研工作。

民族团结进步总结

xx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按要求开展巩固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现将我局创建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1、是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总结。继续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自治区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2、县人社局局长杨志军同志带头学习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带头讲党课,组织大家一起“深入学习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有关内容。

3、人社局党支部组织全体职工干部观看了“建党伟业”“感恩伟大祖国、建设和谐x县”等反映感恩伟大祖国、讴歌辉煌成就、赞颂民族团结、弘扬社会正气以及新疆发展历史、民族团结相关内容电教资料,工作总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总结》。

4、召开了一次座谈会,主要议题是:谈谈自己身边的人和事,大家畅所欲言,气氛浓厚。

5、开展了“五观”“六史”“四个认同”学习教育活动,参学率100%,全局干部职工每人撰写一篇有关民族团结的心得体会。

6、认真开展培育、树立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工作。我局开展“学习身边人,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对照先进找差距,认真向思想上工作上优秀的同志学习,促进民族团结工作上台阶。

7、对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开展节日慰问,在每到民族节日期间局领导班子对全局少数民族干部职工送去礼品进行节日慰问,每当遇到民族干部的婚、丧之事,需要出车出人帮忙的局领导均予安排并亲自参加,一点一滴的关心和温暖却拥有巨大的凝聚和团结的'力量,让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心。截止目前我局没有党员干部信仰宗教和开展非法宗教活动的情况。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局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上级党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及时总结成绩,克服不足,完善措施,按照年初制定的“实施方案”,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继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成果,为推进人社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民族团结进步年方案

为全面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构建和谐教育,根据教育局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大双庙镇总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以建立和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长效机制为重要手段,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和谐稳定,努力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实现“兴办赤峰市一流教育,建设自治区教育强县”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促进团结的原则。把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教育稳定,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作为活动的主要目标,并围绕这一目标开展活动。

(二)坚持促进发展的原则。通过民族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快我镇教育特别是民族教育的发展。

(三)坚持激励为主的原则。创建活动重在引进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通过每年一次的表彰先进、典型引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促进各民族师生“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小学、幼儿园必须真实反映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并保存好工作痕迹和档案资料。

(五)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标准量化,办法公开,程序公开,奖惩公开。

(六)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总校每年对活动进行一次考核,凡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评比资格。

三、实施范围

大双庙镇总校所属各小学、幼儿园。

四、实施内容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

1、将民族工作和民族教育工作纳入支部党建工作目标和学校(幼儿园)年度工作计划,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成立民族工作协调小组,有领导分管民族工作、有专人负责民族工作具体事项。

3、定期召开民族工作(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民族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

4、积极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在班子中占一定的比例。

(二)不断健全和完善学校民族工作制度。

1、做到制度上墙。

2、建立协调、处理涉及民族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三)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氛围。

1、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每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2、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3、近年来未发生影响较大的涉及少数民族的民族纠纷,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4、每年9月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

5、规范使用社会市面蒙汉文,社会市面用文的并用率、准确率规范率达95%以上。

(四)民族工作基础数据和资料准确详实。

1、学校有少数民族师生基本情况统计表(含少数民族成分、各少数民族学生数量、学习本民族语言文字学生数和未学本民族语言文字学生数),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

2、有学校少数民族师生花名册。

3、有学校特困少数民族师生花名册和被救助少数民族师生花名册。

(五)积极为少数民族师生办实事、做好事。

1、积极主动为少数民族师生排忧解难,每年为少数民族师生办2件实事、好事。

2、开展帮扶结对活动。普通小学(幼儿园)要根据本校(园)办学条件和特色优势,积极开展对民族学校(幼儿园)的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有具体的帮扶计划,落实联系人,进行定期走访慰问,解决实际困难。

3、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积极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4、积极配合民族部门办好学校清真食堂(或窗口),为回族师生服务好。

(六)创建县级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

五、考核方法

日常考核。日常考核重点是检查阶段性工作、单项工作和临时性任务的完成情况。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主要是对全年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年度考核总分值为100分。

六、考核程序

(一)自查自评。每年10月30日以前各校(园)要进行自查,把书面总结报总校,同时准备好有关资料备查。

(二)考核组考核。由总校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领导小组牵头组织。

七、奖惩措施

(一)年度考核结果由县民族团结进行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公布。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完成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推荐县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重要依据。

附:

大双庙镇总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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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工作计划

光阴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我们的工作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在工作中有更好的成长,让我们对今后的工作做个计划吧。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计划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民族团结工作计划,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和反分裂反渗透教育,扎实有效地做好本班民族团结工作,增强班内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政治鉴别力,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根据校领导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要求和班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与平时学校的各项活动结合起来,与新疆“三史”“四个认同”教育结合起来,全面贯彻中央民族政策,使学生了解当下国情,新疆的形式,理解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的重要性。结合我班实际工作,在班级当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班级民族团结氛围。

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在班内形成讲团结、促稳定、促和谐的强大合力,促进我校民族团结发展,确保学校各项事业的正常有序开展。

1、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五个一”活动。

(1)读一本民族团结书籍;(2)看一部民族团结题材电影;(3)讲一个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4)唱一首民族团结歌曲;(5)制作一幅民族团结小报。

2、学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在班级里营造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风气。

3、利用班队会、《品德与社会》课堂、学习园地等教育资源,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对学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使学生形成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促进广大师生的团结协作,共同进步,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

(1)充分每周班会课,进行民族团结专题教育。开展“共同祝福新疆,团结成就梦想”主题活动,对学生进行“三个离不开”教育。使“三个离不开”、和新疆“三史”等知识让学生入脑入心。

(2)开展以“民族团结”、“共同祝福新疆,团结成就梦想”为主题的手抄报比赛。

4、在班内落实“五个不准”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基地,少年时期是一个人确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关键阶段,反对民族分裂、抵制和防范宗教向学校渗透,落实宗教活动、宗教行为、宗教言论、宗教服饰、宗教思想不准进校园的“五个不准”。

5、利用各民族的传统节日,在班级中以民汉学生结对子、交朋友为契机,开展“我们是一家人”、“手拉手,心连心”等联谊活动,共同参加阳光体育、趣味校运会、科技艺术节、校园文化艺术节等活动,使民汉伙伴形成合力,团结共处。

民族团结进步年标语

2.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

3.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5.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

6.团结才有力量团结就有希望!

7.各族人民要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

8.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

9.让民族团结之花盛开在各族群众心坎里!

10.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11.筑牢各族人民共同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钢铁长城!

12.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

13.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的正确道路!

14.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5.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16.坚持维护祖国统一!

17.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

18.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9.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20.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

21.各族人民要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2.各族群众要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23.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伟大祖国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

24.坚持发展成果惠及各族群众!

25.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

26.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27.大力推进双语教育和各民族互学语言!

29.让各族青少年从小玩在一起学在一起成长在一起!

30.促进各民族走动互动加强交往交流交融!

31.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和法治环境!

32.坚持不懈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3.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

34.加强军政团结军民团结警民团结兵地团结!

35.把对口援疆工作打造成加强民族团结工程!

36.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7.大力发展一体多元融合开放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文化!

38.大力弘扬“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

民族团结工作计划

马英萍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和反分裂反渗透教育,扎实有效地做好本班民族团结工作,增强班内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政治鉴别力,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根据校领导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要求和班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与平时学校的各项活动结合起来,与新疆“三史”“四个认同”教育结合起来,全面贯彻中央民族政策,使学生了解当下国情,新疆的形式,理解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的重要性。结合我班实际工作,在班级当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班级民族团结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在班内形成讲团结、促稳定、促和谐的强大合力,促进我校民族团结发展,确保学校各项事业的正常有序开展。

三、主要工作及具体内容。

1、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五个一”活动。

(1)读一本民族团结书籍;(2)看一部民族团结题材电影;(3)讲一个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4)唱一首民族团结歌曲;(5)制作一幅民族团结小报。

2、学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在班级里营造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风气。

3、利用班队会、《品德与社会》课堂、学习园地等教育资源,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对学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使学生形成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促进广大师生的团结协作,共同进步,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

(1)充分每周班会课,进行民族团结专题教育。开展“共同祝福新疆,团结成就梦想”主题活动,对学生进行“三个离不开”教育。使“三个离不开”、和新疆“三史”等知识让学生入脑入心。

(2)开展以“民族团结”、“共同祝福新疆,团结成就梦想”为主题的。

手抄报。

比赛。

4、在班内落实“五个不准”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基地,少年时期是一个人确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关键阶段,反对民族分裂、抵制和防范宗教向学校渗透,落实宗教活动、宗教行为、宗教言论、宗教服饰、宗教思想不准进校园的“五个不准”。

5、利用各民族的传统节日,在班级中以民汉学生结对子、交朋友为契机,开展“我们是一家人”、“手拉手,心连心”等联谊活动,共同参加阳光体育、趣味校运会、科技艺术节、校园文化艺术节等活动,使民汉伙伴形成合力,团结共处。

围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主题,我校将组织广大师生学习新疆发展史,争做民族团结好伙伴,以手拉手活动对为主要形式,积极开展各民族老师、同学之间的手拉手活动,引导各族老师、少年儿童在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良好氛围中互帮互学,共同进步。

根据国家《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精神,为响应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民委联合发出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主题活动通知,进一步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地做好民族团结工作,深化和提高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创建平安、和谐校园。20xx-20xx学年我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根据教育局对民族团结工作的要求和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xx-20xx学年我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将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建设健康、文明、安全和谐的校园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结合学校实际工作,深入开展师生之间、生与生之间、校与校之间、家长与家长间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争创民族团结模范集体。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促进我校民族团结发展,使全校师生树立正确的民族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成立校长为组长,教务主任为副组长,班主任为成员的“民族团结教育领导小组”,全体师生共同受教育,使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落到了实处。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提高认识,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议事日程。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在国家繁荣进步、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巨大作用。

3、设置课程,强化教学开设民族团结教育课程,确立和确保课程设置、课堂教学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阵地和主渠道作用。

4、做到“七个”结合。

(7)民族团结教育与学校当地民族特点相结合。

(2)让学生读一本或一篇关于民族团结的书或文章,并写下。

读后感。

(3)让学生写一篇关于民族团结的。

作文。

(5)组织学生看一次民族团结的专题片。

(6)教会学生唱一首少数民族歌曲。

(7)举办一次文艺活动。

(8)开一次主题班会活动。

黑板报。

6、开展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大力倡导在工作中互相支持、在学习上互相帮助、在生活上互相关心的团结协作精神。充分利用友好学校进行民族团结教育,营造各民族大团结的良好氛围,为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校园、创建和谐北湖做出贡献。

7、利用晨会、班队会、《品德与生活》课堂、《品德与社会》课堂、校园电视、校园网站、校园广播站、校园文化墙等教育资源开展活动,做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促进广大师生的团结协作,共同进步,促进我校民族团结活动顺利有序进行。

民族团结进步年标语

以在形式上为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上与群众息息相关,成果上由群众共享为要求,不断丰富创建载体,开展好六项活动,确保创建活动看得见、摸得着、能量化、可检验、见实效。

(一)坚持示范推动、典型带动、表彰拉动,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争创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载体。坚持示范带动,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社区)、示范单位、示范寺院和先进个人活动,先期建立一批创建先进示范点,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热潮,引领全县创建。要注重培养不同类型的典型,在农村牧区注重培育和树立示范村典型;在各族群众中培育和树立致富能手、科技带头人、十星级文明户、文化中心户、互帮互助等先进典型;在城镇社区注重培育和树立践行“三个离不开”思想、各民族水乳交融团结的典型;在宗教寺院注重培育和树立爱国爱教、持戒守法、利益众生的典型;在学校注重培育和树立各族师生互尊互学、自立自强的典型;在企业注重培育和树立热衷民族事业、扶助各族群众发展的典型;在部队注重培育和树立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军民鱼水情深的典型,使典型榜样成为带动创建示范县的强大精神动力。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和个人评比表彰活动,到2015年,每年8月县乡分别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总结大会,对符合条件的乡村、单位、寺院进行命名挂牌;2015年底对创建示范县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集中表彰,提高创建活动的影响力。

(二)坚持改进作风、服务群众、促进发展,广泛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把创建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作为我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自选动作”,积极推动城乡共建、企地共建、军民共建、对口援建,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与村、社区、学校“一对一”结成共建对子,丰富共建内容,帮助梳理发展思路,协调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完善基础设施条件,发展生产,改善民生,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在共建中接受教育、改进作风。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与各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子、认亲戚,面对面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各族群众感受到更多的温暖和实惠。

(三)坚持整合资源、行业配合、齐抓共管,广泛开展联动联创活动。建立健全联动联创机制,把创建示范县与“文明门源”、“平安门源”、“五好基层党组织”、“双拥模范单位”、寺院“三比一促”、“美丽乡村”、“劳动模范”、“巾帼建功”、“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准纳入并作为各级典型评比命名的前置条件,同时在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实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一票”否决,整合力量,资源互用,成果共享,相互促进,形成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共生和睦的联动联创局面。

(四)坚持注重特色、突出效果、营造氛围,广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要突出创建工作的群众性、实践性和时代性,精心设计开展符合门源实际的系列特色主题活动,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寺院、进市场的“八进”活动。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以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机会,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各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要针对不同群体设计不同主题实践活动,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民族知识竞赛、文艺汇演、演讲征文、知识讲座等活动;在农牧区广泛开展联谊互动、走访慰问、治安联防、民间运动会等活动;在社区开展“民族团结家庭”和“民族团结楼栋”评比活动和系列文化体育活动,创建民族特色社区;在学校组织开展主题班会、团队活动、各族师生互动、民族知识讲座,以及组织学生深入农牧区参观考察、体验少数民族生活,为少数民族家庭困难的学生送温暖活动。各乡镇、各单位要通过出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题板报、张贴宣传标语、设置宣传横幅及用电子屏展示等方式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浓厚的氛围。

(五)坚持睦邻友好、互帮互建、共同提高,广泛开展友好村邻活动。农牧区村社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主战场,也是矛盾纠纷集中、困难问题最多的环节。要把友好村邻的结对建设作为推进创建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由乡镇党委、政府牵头,组织引导汉族村与少数民族村、少数民族村与少数民族村、先进村与后进村和有历史矛盾积怨的村之间开展友好村邻结对建设,开展节日互访慰问,生产互帮互促,联办文体活动,协商解决问题,共同取长补短、团结进步,以村与村之间的团结和谐进步推动全县团结和谐进步。

(六)坚持梳理矛盾、解决问题、整体提高,广泛开展集中攻坚活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全力推动,集中攻坚。各乡镇、各单位都要结合实际,对照创建标准,认真查找梳理影响本乡镇、本单位民族团结进步的突出困难和问题,逐项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列出解决时间表,明确责任,全力攻坚,确保全县创建目标的如期顺利完成。

七、保障机制。

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经验和好的做法,根据新形势需要,不断完善七项工作机制,为创建工作提供机制保障: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机制。始终把创建工作作为推进全县各项事业发展的总抓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推动。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创建活动负总责,分管领导和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创建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创建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党委(党组)定期议事制度,县委常委会和乡镇、单位党委(党组)会每年至少四次专题研究本乡镇本单位创建工作,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的问题。探索建立各方联动机制,努力形成思想教育、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的工作局面。

三是建立共创共建机制。把创建工作纳入机关干部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工作、“干部下乡、下企业”、基层组织建设年、“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县城外延拓展区建设、村容村貌整治等活动,不断丰富军民共建、企地共建、城乡共建、对口援建内容。以机关、企业、社区、乡镇、村社、学校、寺院、家庭等为重点,广泛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做到全面参与、共建共享。

四是建立目标考核机制。把创建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绩效考核体系与评价办法,强化对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及项目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乡镇、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县、乡、村(社区)三级设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专项经费,按照县级每年50万元、乡镇10万元、社区2万元和牧业村、人口3000人以上的农业村1.5万元、其他村1万元的标准,分别纳入县财政预算,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六是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充分发挥县人大、政协的作用,组织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探索制定开展创建工作的地方法规,为创建活动建言献策。加强民主法制监督,加强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社会监督,确保创建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基层、落到实处。县创建办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任务分工方案,并强化督促检查力度。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推动创建活动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七是建立评选表彰机制。制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单位、示范学校、示范企业、示范寺院等评选标准和考核细则,规范评选工作的要求和程序。至2015年全县每年考核命名挂牌一批,2015年底县乡分别召开总结表彰大会,集中表彰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20起每五年集中表彰一次。对获得先进典型称号的单位,给予其干部职工月工资标准的一次性奖励,其他先进典型的奖励由县委、县政府另行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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