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希望小屋项目启动篇一
合同编号:
甲 方: xx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乙 方: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日期: 20xx 年 3 月 24日
为了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共同拓展企业信息化应用领域,甲、乙双方遵循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共谋发展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移动信息:指建立在手机用户许可的前提下,通过移动通信网络传输到受众手机上的短信/彩信等。
2。信息服务费:由乙方有偿为甲方开通移动信息发送系统平台并为该系统提供移动信息发送服务。
3。api: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应用程序编程接口。
4。行业应用:指以沟通、服务为目的,面向企业员工、企业客户、已定制服务的用户等,提供的信息服务。
第二条:合作模式
1。乙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符合中国相关法律的独立法人。
2。乙方提供基于web方式的客户端,提供信息的编辑录入、发送、日志查看与下载、充值记录查询、oem等功能,但乙方保留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增加或删减功能的权利。
3。乙方提供基于标准互联网协议的api接口,供甲方业务系统调用。
4。乙方向甲方提供短信api编程接口软件的技术文档和技术指导。
5。甲方自行配备互联网接入设备,并负责正常运行。终端用户号码由甲方提供与乙方无关。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妥善保管登陆帐户及密码,并定期更换,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帐户密码泄漏、被盗,造成业务被盗用等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负责其自身的网络系统以确保能连接到乙方的业务平台进行正常业务使用。由于甲方网络问题不能访问乙方业务平台,导致业务不可用,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有责任向其客户说明使用短信服务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信息发送的安全,并切实做到:
(1)建立健全本公司信息发送的内部保障制度、信息安全保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公司信息安全责任制度和信息发布的审批制度,严格审查本公司所发送的信息。
(2)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短信内容进行把关,保证信息内容的健康、合法。
(3)明确手机用户群和手机用户范围,手机用户必须是自愿接受短信服务,未经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甲方不得擅自群发广告信息。
(5)若发现客户所发送的信息明显属于上述4款所列内容之一的,甲、乙双方均有责任立即停止该客户的数据传输,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6)对手机用户的个人信息保密,未经手机用户同意不得向他人泄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甲方和甲方客户保证:在使用实时短信进行短信发送活动中,服从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若未做到上述(1)至(6)条中相关规定的,甲方和甲方客户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如国家法律法规对甲方使用企业短信平台业务资质方面有要求,甲方应自行获得相关许可。
4。甲方须要求其客户严格执行信息审核规范制度。甲方或甲方客户未按上述规定合法使用实时短信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向甲方承诺,甲方及甲方使用实时短信服务的客户通过乙方网关所发送的信息或数据,乙方不得私自获取、传播及其他操作,且采取措施保护信息或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6。由于甲方所发的信息错误、滞后或其他原因给甲方和/或用户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乙方可中断甲方的信息服务,甲方已付款项不予退还。另外,乙方就上述安全事项提出了相关建议,甲方应当根据该建议,积极加强技术防范,保证自身网络、信息安全。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移动信息发送服务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2。由于信息从发送到接收存在一定的延迟,乙方有义务积极采取改进措施,尽量缩小延迟,但是乙方不承担因延迟引起的责任。如果发生网络故障,甲方应会同乙方进行相关调查。
3。乙方在数据传输、控制方面进行对甲方业务使用有影响的变动时,需及时通知甲方。
4。为保证乙方网络安全,乙方有权根据网关容量及时调整信息流量。
第五条:计费和结算
甲方根据自身业务需要选择乙方制定的计费和结算方式。
1.计费方式
按照甲方提交到乙方系统的条数计费,条数以乙方计费系统数据为准,如若甲方对条数有异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核查。
2.结算方式
预付费:指甲方在其账户预充一定条数短信款,条数使用完毕,账户自行暂停的结算方式。
3。 短信字数
对于超过约定的通道要求的字数大小( 70 字符),甲方应按照约定的通道要求的字数,对信息进行拆分,并分别通过接口或客户端提交,乙方将分别计费。对于应拆分而未拆分的,乙方将按照约定的通道要求的字数进行拆分,并分别计费。
第六条:政府、电信运营商行为及责任限制
1。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因基础电信运营商业务调整所造成的短信息费用或通道服务代码变化的,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将根据调整后的新政策及通道变化情况为甲方提供相应服务;由此造成甲方或任何的用户利益损失,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由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网络或系统的原因造成的短信发送延时、数据丢包、协议变更、系统升级而造成的甲方利益损失,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1客、病毒等引起的事件,导致甲方登陆账户及密码泄露和/或乙方的短信平台被攻击造成损失的,甲方亦认同不属于乙方违约,该损失甲方向侵权方主张索赔,但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及证明。
4。甲方若为后付费类的客户不得以上述黑1客、病毒事件为由,拒绝向乙方支付已发生的短信费用,否则应按照本协议第九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协议一方或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客观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或发生后无法克服。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生效之后,并且阻止一方或双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条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应被认为构成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a)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b)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5日内,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解释其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之原因,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该方履行本协议的期限应延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第八条:保密条款
1。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一方(以下简称“接受方”)从另一方(以下简称“披露方”)取得的、获知的、或因双方履行本协议而共同创造且具有不可分割性的商业秘密(包括财务秘密)、技术秘密、经营信息和(或)其他应予保密的信息和资料,无论上述信息和资料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披露方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书面等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2。未经信息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将对披露方的任何专有信息保密,并不使用或向任何人或实体披露这些专有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需要的除外,按照法律要求、或任何监管机构要求、或按有管辖权的法院发出的命令必须披露的除外。
3。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解除。
希望小屋项目启动篇二
乙方(销货方):深圳市华尔多进出口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工程机械配件,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项目、数量、单价及金额:
二、产品总金额:人民币:116850(壹拾壹万陆仟捌佰伍拾元整)。
三、购销条款:
(1) 乙方生产的货品必须标注甲方指定的货品材质、硬度、规格、颜色等必须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样品进行加工制造,货品外表必须平整光滑无毛刺,材质成分必须均匀无色差、无裂纹、无伤痕等。
(2) 乙方不得把标有相同或近似以上商标的任何产品出售给其他人或私自进行销售。否则,由此所造成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予甲方。
(3) 双方本次经济合作事务及以后此类合作均属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 任何公司或个人透露本合同内容和双方合作的相关事务。否则,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4) 乙方作出质量保证,若产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六个月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予以换货或退货,若退货则货款须按退货数量全额退还甲方。
(5) 乙方若在合同签订并收到甲方定金后45天内不能交付全部货品,乙方必须全额退还定金并且交付违约金人民币(rmb元)予甲方。
(7) 若乙方按时按质按量为甲方生产产品,而甲方不按时提货,甲方已付的定金(人民币贰万圆整)则作为违约金赔偿予乙方。
五、交货期: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五天内交付全数货品予甲方。
四、付款方式:
(1) 合同签定时,甲方先付定金人民币:叁万元(rmb元)予乙方。
(2) 甲方在全部货品交货后一周内支付人民币:捌万陆仟捌佰伍拾元整(rmb元)予乙方。
六、若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签定补充合同。
七、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同意由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希望小屋项目启动篇三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4合同价款:小写人民币:即大写人民币:
2.1向建筑施工单位协调好乙方施工所需的场地、水、电等。
2.2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及工程审核。
2.3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4参加乙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审核乙方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验收工程。
2.5确保在年月日交付施工现场于乙方。
2.6组织人员验收乙方的工程。
2.7确保按照合同确认之日期支付款项于乙方。
2.8甲方负责此项广告工程的报批。
3.1开工前天,乙方向甲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甲方现场交底。
3.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和合同履行。
3.3指派为乙方工地代表,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流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做好工程进度表,并提供给甲方参考。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5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管理好施工队伍,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处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6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经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方可施工。
3.7现场施工场地或水、电、设备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3.8全力配合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4.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4.2因甲方未能按时交施工现场给乙方,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能相应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1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中间工程的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如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但乙方必须尽力配合甲方尽快完成工作。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或人员事故,其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的日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如甲方在乙方发出验收通知后的日内仍未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的,视为已经验收和交接。但假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该配合甲方在最短的时间内改善工程,工程时间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期间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自理。
6.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2次支付工程款,并付40%押金。
6.2工程竣工后,乙方提出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三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6.3本项目造价根据结算书和现有设计图纸内容进行项目造价包干(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7.1本工程的材料全部由乙方自行采购,材料必须符合合格的国标产品。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与样板材料不一致的,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和现场建筑施工单位的规定。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火灾事故或人员伤亡事故,其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9.1若因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0.3%违约金。
9.2乙方除自然力(台风、龙卷风、地震、冰雹、大雨等)、政府、战争、火灾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本协议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有权拒付费用,并向乙方索取由此造成一切损失。
9.3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和追讨经济损失的权利。
9.4若甲方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逾期未付款,则自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0.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收款时间相应顺延。
9.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11.1本工程钢结构架保修期为_三年;在保修期内,甲方应按国家标准每年为钢结构架上防护油漆一次,如甲方未按期加以防护,乙方不保修;穿孔字保修期为_一年;如本工程钢结构架和穿孔字在保修期内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及时免费维护修复。
11.2本合同一式份,每份包括合同正本和合同副本。甲乙双方各持正本1份,副本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在合作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并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11.4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同时签定维护保养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希望小屋项目启动篇四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____市关于旧房改造的相关政策,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 项目改造合作开发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1、该住宅区位于 ,宗地号为 ,项目用地宗地面积共计 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 用地,容积率为 ,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 (目前项目名称)小区内现有住宅 栋,共计 套房产,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其中有产权房屋共计 套(面积共计 平方米),无产权共计 套(面积共计 平方米)。公建(面积共计 平方米)。 甲方保证所有的房产及本项目土地是真实有效的,并保证未将本项目项下的房地产进行任何抵押,也未进行担保。
3、 (目前项目名称)小区 住宅系________年甲方砖混结构修建而成,现房屋渗水严重,钢筋外露,岌岌可危,且间接造成资源浪费。目前,所有业主均已签字同意旧改。
二、合作形式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甲方出地,乙方全权出资,合作开发、分段实施、自负盈亏的合作形式。
1、甲方授权并协助乙方全权进行原地块上建筑物的拆迁及在合理容积率等要求下重建开发。
2、拆迁补偿以1:1(拆1还1)进行补偿。
3、其余建设面积归乙方支配。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3、监督乙方办理城改、区政府、规划局、国土局、建设局等政府部门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4、会同乙方办理整体改造合同文件的公证事宜;
7、本协议签订后因项目产生的费用经过双方确认,由乙方支付和承担。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6、非因甲方之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的,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8、合同签订后甲方给予乙方 小区改造的绝对优先权,在乙方无明确表示放弃合作的情形下,甲方不得将 小区的改造交由他人完成。
五、本协议的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本协议生效后____日内,乙方应提供 万元人民币(大写: )资金作为保证金,监管于双方选定的律师事务所或银行,如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未依约提供后续建设资金或不办理后续的行政许可手续,则甲方有权没收此保证金;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得再与他人洽谈或签署与本合作项目有关的合作开发协议,如甲方擅自又与他方合作,则除返还 万元保证金外,另须支付违约金 万元给乙方。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须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开发或由乙方控制的子公司、乙方的其他关联公司开发,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转让给其他公司或个人谋利。
六、本协议履行程序
4、双方共同组成项目部后,在____日内正式启动各种报批、报建手续,并启动和小业主的拆迁补偿谈判及签订协议。
七、本协议的履行期限
1、本协议签订后18个月内,双方共同完成小区整体改造的全部行政许可;
2、获得开工许可证后,乙方在18个月内完成小区的竣工验收。
八、本协议的解除本协议签订后,出现下列情况即行自动解除:
1、双方签订解除协议;
3、本协议所涉及的土地及房产50%以上被人民法院查封并拍卖,致项目无法进行。出现本条约定的解除情形时,除第一款双方协议给予对方赔偿外,原则上对双方所遭受的损失互不赔偿。如出现前述情况系一方过错所致,则有过错的一方按本协议中的违约责任条款处理。
九、违约责任甲方出现下列情形视为根本违约,应支付一方不少于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如与小业主进行拆迁谈判及签约等;
3、因甲方的恶意制造诉讼或因甲方的债务致本项目下的土地及房产被查封超过50%的;
4、其他严重违背诚信原则的。乙方出现下列情形视为根本违约,应支付甲方不少于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1、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私自炒卖给他人从中谋利的;
2、因乙方的债务或过错致本项目土地及房产被查封超过50%的;
3、在获得开工许可证后18个月内未完成竣工验收的;
4、其他严重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甲、乙各方虽有违约行为,但并非本条所列事项,则应支付对方 万元违约金,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或继续履行合同。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一、其他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希望小屋项目启动篇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伙伴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2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伙伴的姓名、住所。
2、合伙伙伴……
四、合伙伙伴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1、合伙伙伴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
五、合伙伙伴权利和义务
第3条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伙伴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4条合伙伙伴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伙伴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伙伴个人承担。
第5条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伙伴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伙伴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合伙伙伴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伙伴。
第7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伙伴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伙伴承担)。
第9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伙伴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伙伴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企业亏损,按合伙伙伴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7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伙伴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伙伴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伙伴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伙伴向合伙伙伴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伙伴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伙伴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伙伴,约定其他合伙伙伴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新合伙伙伴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伙伴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伙伴应当向新合伙伙伴告知原合伙伙伴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入伙的新合伙伙伴与原合伙伙伴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伙伴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伙伴决定退伙):
(2)全体合伙伙伴同意;
(3)发生合伙伙伴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伙伴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21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伙伴当然退伙: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伙伴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22条合伙伙伴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1)、(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23条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伙伴承担连带责任。
第25条合伙伙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伙伴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4)合伙协议约定(其他事由)。
第26条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伙伴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具体约定);
(3)全体合伙伙伴决定解散;
(4)合伙伙伴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伙伴担任;
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伙伴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条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30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十、违约责任
第31条合伙伙伴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规定
第32条本合伙协议中,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送达本协议所记载各合伙伙伴地址之日,视为送达。
第33条当合伙伙伴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伙伴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8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5条经全体合伙伙伴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伙伴可选择退伙)。
合伙伙伴签字盖章:
(企业名称)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