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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深化改革工作方案(精选17篇)

时间:2023-12-24 13:34:18 作者:紫衣梦

工作方案的制定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例如技术可行性、经济成本、人力资源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的工作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办发〔2019〕22号)、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规定及《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执行最严谨的标准。

1.强化标准实施。加大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培训推广力度,强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执行情况跟踪评价。监督生产企业严格按食品安全标准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镇卫健办、镇农办、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最严格的监管。

2.净化产地环境。实施耕地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

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开展涉重金属行业污染土壤风险排查和整治。完成全镇耕地质量类别划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到2020年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控体系建设和专项执法力度,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镇农办、镇环保办、镇执法所,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推广化肥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安全合理使用技术。加强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落实农业生产经营记录、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等有关规定,防范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到2020年底,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镇农办,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严格粮食企业收购资格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出入库(厂)和库存粮食检验制度,探索建立质量追溯制度、重金属等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严禁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加强烘干、存储和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镇经贸办、镇财政所,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食品生产监管。全面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综合运用日常检查、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飞行检查等手段,实施精准监管。到2020年底,全镇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haccp体系;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率100%。到2021年底,对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饮料等高风险大宗消费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开展体系检查。探索开展食品生产安全第三方检查。(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强化食品销售监管。鼓励大中型销售企业开设临保专区、专柜销售临期食品。严格执行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制度,规范畜禽屠宰企业废弃物管理、禁止滥食和交易野生动物。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电子追溯、标签说明等产地准出制度,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工作。到2020年底,全镇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整治提升率达到100%;食品小摊贩备案率达到100%。(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经贸办、镇农办、镇国土所、镇规划建设办,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餐饮服务质量监管。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全面执行进货查验、加工操作、清洗消毒、人员管理等规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连锁餐饮企业、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建立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和追溯记录。落实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管制度,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保证送餐用具、餐具制品质量安全。到2020年底,小餐饮备案率达到100%。(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中心校、镇卫健办,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

实行最严厉的处罚。

8.严惩重处违法犯罪。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执法部门发现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公安机关同时抄送检察机关;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线索的,移送监察机关。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严厉处罚违法企业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处罚。做好与民事和行政诉讼的衔接配合,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等食安委成员单位,各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强化失信联合惩戒。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开展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建立全县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实时更新。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大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倒逼落实主体责任。(镇经贸办、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农办,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坚持最严肃的问责。

10.厘清监管事权。依法依规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职责,进一步强化地方党委领导责任、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采取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方式,对地方和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开展监督指导。(镇农办、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强化督查考核。完善评议考核机制,探索建立常态化评估体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跟踪督办、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精神文明创建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突出结果导向和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严肃责任追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力,或者阻碍干涉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不力,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监管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参与、包庇、放纵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弄虚作假、干扰责任调查,帮助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从重追究法律责任。(镇纪委、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强化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履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深化监管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确保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镇组织办、镇财政所、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镇食安委主任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体会议,并及时召开食安办会议。加强各社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设,主任由社区书记担任,明确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网格员,配备装备设备,确保有人干事、有人负责。(镇党政办、镇食安办、市场所,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基层综合执法。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各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任务,加强执法力量和装备配备,确保执法监管工作落实到位。派出所、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落实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保障执法人员待遇,实施执法人员人身意外伤害、工伤保险制度,落实国家抚恤政策。(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农办、镇组织办、派出所、镇劳保所、镇财政所,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建设。发挥社区党组织作用,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立专兼职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充分发挥调查摸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聚餐登记、日常巡查、宣传引导等方面作用。建立健全“四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实施考核奖惩机制,确保信息员、协管员人均月补贴200元。(镇财政所、镇食安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17.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设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到2021年,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的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0%以上,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应调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督促生产经营者依法落实自查评价制度,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到2021年,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普遍实施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规范,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农办、镇食安办,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鼓励支持企业建立信息化追溯体系。完善推广政府部门食用农产品、肉菜等重要产品追溯平台,逐步实现部门间、部门与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对接。到2021年,实现示范范围内重点品种、重点企业信息化追溯全覆盖。到2021年,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100%实现信息可追溯,规模以上农业生产主体90%以上实现产品信息可追溯。乳制品、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以及大型食品企业产品,100%实现信息可追溯。(镇农办、镇经贸办、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积极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加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宣传力度,探索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的他律作用和风险分担功能。推进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投保。(镇财政所、镇经贸办、镇农办、市场所、镇食安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20.优化发展环境。落实“放管服”要求,推进许可认证制度改革,针对低风险食品依法推行许可“告知承诺制”,简化许可申请材料,进一步压缩许可审查时间,实现许可、审评、审批全程电子化,信息全部可查询。对规模化经营主体和小散农户实行差异化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制度。(镇农办、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制定标准化工作推进方案。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推进家庭农场认定和示范创建。到2020年底,完成省、市确定的规范农民合作社和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目标。(镇农办,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快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调整优化农产品布局,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加强对重点区域品牌、自主品牌、企业品牌、特色食品品牌的跟踪培育,培育和扶持一批“中华老字号”、中小企业名牌产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引导鼓励企业获得认证认可、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推进食品企业技术改造,完善食品流通体系建设,推动食品物流设施升级改造,加大冷链物流项目支持力度,推进专业化、规模化冷链物流企业发展,鼓励生鲜食品经营者实施存储、批发、加工、运送一体化冷链物流模式。支持重点食品行业延伸产业链条,推广“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等产销模式,加强与电商平台深度融合,增强企业内生动力。持续开展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推动小作坊由“小散乱”向“名特优”转变,到2021年,90%以上小作坊提升规范达标。(镇经贸办、镇财政所、镇农办、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将食品安全纳入重点研发计划,加快人才队伍引进培养,打造高水平创新团队。深化基础科学和前沿科学研究,提高食品安全风险发现和防范能力、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促进科研成果转化。(镇组织办、镇经贸办、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24.密切部门间协调配合。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市场监管、农办、派出所、卫健办等部门间沟通协作,防范监管失责缺位。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跨部门协作配合。(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农办、派出所、镇卫健办、镇执法所、镇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完善风险分析研判机制。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联席会议机制,强化风险信息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明确不同风险的责任主体、处置措施和整改时限。构建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农办、镇卫健办、镇中心校、派出所、镇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大力发展社会检验力量,完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室建后管养机制。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风险监测覆盖全镇;食源性疾病监测覆盖到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卫健办、镇农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强化信息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研究,加强食品安全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推动监管创新。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强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建设,打造食品安全监管大数据平台,推进线上线下监管全覆盖。到2020年底,全镇学校(幼儿园)、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明厨亮灶”率达到100%。(镇经贸办、派出所、镇农办、市场监督管理所、镇执法所、镇中心校、镇食安办、镇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强化抽检监测问题导向。统筹国家和省、市、县四级抽检事权,力争抽检样品覆盖所有农产品和食品企业、品种、项目。增加高风险食品、低合格率食品的抽检频次。按要求组织开展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污染等指标监测。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到2020年底,农产品和食品抽检每年不少于6批次/千人,其中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不低于3批次/千人,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依法定期公开抽检信息,强化检打联动,对监督抽检中确认不合格的,做到100%溯源查处。(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农办、镇卫健办、镇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9.提升应急处理能力水平。健全跨部门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食品安全事件预警监测、组织指挥、应急保障、信息报告制度,推进专家体系建设,强化培训演练。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定应急方案。加强舆情监测,建立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农办、镇卫健办、镇应急办、镇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0.强化风险交流。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建立舆情回应引导机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强化正面宣传报道,鼓励研究机构、高校、协会、媒体等参与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及时开展风险解读,科学解疑释惑。鼓励企业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方式直接回应消费者咨询。建立谣言抓取、识别、分析、处置智能化平台,坚决打击造谣传谣、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镇外宣办、镇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1.强化普法和科普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对各类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在学校教育活动中强化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教育要求,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大讲堂”等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合理膳食,开展营养均衡配餐示范推广。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稳定在80%以上。(镇外宣办、镇中心校、镇卫健办、镇司法所、镇科协、镇农办、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2.强化社会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执法职责、依据、标准、程序、结果和监督途径,积极搭建政务公开和执法公开工作平台。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鼓励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有序开展食品安全典论监督。(镇外宣办、镇农办、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3.完善规范投诉举报。整合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热线,建成统一、权威、高效的12315投诉举报平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举报投诉法定时限回复率、有效处置率均达到100%。宣传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违法行为。建立举报人保护制度,严肃查处对举报人的打击报复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农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组织保障。

34.落实党政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每年将食品安全列入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或党政联席会议议题,或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对主管领域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食品安全、管业务必须管食品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本部门本行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各社区每半年向镇党委政府报告一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镇党委政府每年于6月底前、12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一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5.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业绩突出、贡献突出、发现或排除重大风险隐患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镇党政办、镇食安办、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6.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建立健全与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相适应的财政资金保障机制,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必要的监管执法条件。企业要加大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投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品安全专业化服务领域。(镇财政所、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镇农办,各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机关事务局深化改革工作方案

乡镇关于全面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实行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快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实行方案》(多发[20xx]14号)精神,全面推动我镇殡葬改革,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以下实行方案。

1、指点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109大精神为指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色殡葬理念,进1步增强做好殡葬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急感,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以推动殡葬改革为牵引,以满足人民大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整合资源、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深化改革,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良民生、增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品牌高安,做出积极贡献。

2、基本原则。

——坚持疏堵结合。加快构建布局公道、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不断满足人民大众殡葬需求。同时,加大殡葬乱象治理力度,破除丧葬陋习,建立殡葬新风。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殡葬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完善殡葬管理服务政策举措,强化源头治理,分类施策,补齐短板,构成主动发现问题、切实解决问题、提升行业水平的工作机制。

——坚持公益优先。突出殡葬事业公益属性,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完善绿色殡葬奖补鼓励机制,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确保实现人人享有公益性基本殡葬服务,让人民大众成为殡葬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坚持各方协同。加强工作气力,建立健全组织有力、职责明确、调和顺畅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成加快推动殡葬改革、增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强大协力。

——坚持宣扬引导。加强宣扬教育,引导广大人民大众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使之成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动习惯。

——坚持依法治理。贯彻履行殡葬管理法规规章,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全面加强殡葬行业监管,严禁以罚代管、放任不管。实行关口前移,强化办丧事前引导、事中监管,积极稳步推动殡葬改革。

3、目标任务。

依照上级要求,实现遗体火化率到达100%,殡葬基础设施覆盖率到达100%,骨灰入公墓100%;“3沿两区”散埋乱葬全面整治,骨灰装棺再葬和办丧扰民现象全面制止,骨灰集中安葬率到达100%;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分别到达65%和50%以上。建立健全布局公道、功能完善的殡葬服务网络和高效有序的殡葬管理体制,基本实现“7化”目标,即: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殡葬服务优良化、殡葬管理规范化、殡葬改革有序化、骨灰处理生态化、殡葬风俗文明化和殡葬设施现代化。

(1)着力推动遗体火化。从20xx年6月20日零时起全面推行遗体火化,严禁背法背规占地土葬。严格履行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发放政策,严格凭火化证发放丧葬费等丧葬补贴。

(2)坚决整治散埋乱葬。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全域旅游发展等工作要求,加大对铁路、公路主干道、河道沿线和城镇建成(计划)区、工业园区等“3沿两区”散埋乱葬坟墓整治力度,将现有散葬坟墓迁入公益性骨灰堂(公墓)集中安葬。依法撤除大墓、奢华墓、活人墓(受国家保护的历史名人墓、革命烈士墓等除外)。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巡查督查,杜绝出现新的散埋乱葬现象。

(3)大力推行生态安葬。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推动节地生态安葬有关要求落地实行,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推行骨灰堂安置、壁葬、树葬、花坛葬、深埋、撒散等多样化节地生态葬法,新建城乡公益性公墓的节地生态安葬率到达100%,制止骨灰装棺再葬,提升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比例。制止建造超规定面积墓位,大力推行使用卧碑。

(4)积极推动移风易俗。把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文明村(社区)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发挥村(社区)“两委”和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基层组织作用,把治丧规范纳入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大众在殡仪馆或集中治丧场所文明节俭办丧,制止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棚、游丧闹丧、抛洒纸钱、办丧扰民,对背规办丧的要依法责令改正。加强殡葬移风易俗宣扬引导,指点制定现代文明殡葬新礼仪,不断阐释拓展传统祭扫节日的优秀文化教育内涵,宏扬尊重生命、孝老敬亲、厚养薄葬、慎终追远、天人合1等思想文化,崇尚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培养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

4、工作举措。

(1)强化殡葬改革组织领导。把深化殡葬改革作为建设魅力东城平安祥‘福’,保障和改良民生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成立镇殡葬改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村(居)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村支部书记为各村殡葬改革的第1责任人。村(居)委会主任为殡葬改革信息员,负责辖区内殡葬信息搜集和上门劝导工作,签定责任状,落实责任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层层抓落实。组建人数很多于30人的镇应急综合执法大队,党委宣扬委员吴炳辉担负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武装部长周健生、党委委员苏俊为副队长,负责殡葬执法工作。

(2)加快推动殡葬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市政府全面实行殡葬基本服务全免费政策(全市范围内遗体接送、搬运、火化、冷藏3天、骨灰贮存1年),构成“1条龙”服务的体制机制。完善治丧场所、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逐渐构成布局公道、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大力推动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建设。年底前集镇集中建成1个公益性墓地,并在公益性墓地旁建设1个占地面积100㎡,使用面积200㎡的公益性骨灰堂。严格控制墓穴用地,单人墓穴面积不超过0.42㎡,双人合葬墓面积不超过0.8㎡。在尊重民意的基础上,7月中旬前完成1定数量的墓地基础设施,满足今年的殡葬改革工作需求。

(3)不断增加殡葬改革的投入。把镇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建设列入公共福利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扶持项目,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落实市殡葬改革工作经费,根据市财政每一年安排的资金,下拨1定的经费支持村(居)红白理事会的工作。

(4)落实部门的职责。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构成协力。

各村(居)委会:全面负责辖区内的殡葬改革工作,负责棺木处置、“3沿两区”散埋乱葬整治,推动移风易俗等工作。

组织办: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治丧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

纪委:要加大对党员干部在办丧事活动中的背纪背法行动的查处力度。

综治办:参与组建镇殡葬改革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殡葬从业人员思想教育、从业转业工作。

宣扬办、文化站:要做好殡葬改革宣扬引导工作,并将殡葬改革有关内容纳入文明创建工作范围;负责指点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

新村办:要将农村殡葬改革有关要求列入新农村建设标准。

民政所、殡改办:负责调和镇殡改工作,承当推动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监督殡葬服务等方面的职能,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制止乱埋乱葬。

卫生院:要加强对医院太平间的管理,杜绝遗体从太平间流入社会乱埋乱葬。加强对从医人员的教育、疏导工作。

计划办、林业办、农业办:要加强墓地计划、墓地征用、墓地绿化管理和乱埋乱葬、毁田毁林造坟等行动的治理。

镇中学、中心小学:负责对各学校殡改工作的宣扬、教育、疏导工作。

城监中队:要加大对城区范围内抬棺游丧、演奏喇叭、搭设灵棚、摆道场、占道路祭、沿途演奏、燃放爆竹烟花等行动的治理。

祥符派出所:对扰乱社会治安、阻碍殡葬改革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务、侮辱殴打工作人员的要严格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财政所:要切实保障殡葬改革工作经费及建设投入。

劳动就业保障所:负责全镇丧葬补贴申请和发放。

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城分局:要规范殡葬用品市场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生产、经营带有封建迷信色采的丧葬用品行动,收缴烧毁非法丧葬用品。

工会、团委、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配合和参与殡葬改革。

(5)严格规范丧葬补贴发放。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及参加社保的相干人员亡故后,社保局等相干部门须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经市人社局审批后发放丧葬费、遗属生活补助和1次性抚恤金。对背规出具遗体火化证及背规办理丧葬补助的单位和当事人,镇纪委将配合市纪委调查核实后,依纪依规给予相干单位领导和当事人党纪、政纪处罚。

5、工作要求。

(1)加强宣扬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深入宣扬殡葬法规政策,宣扬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调和的殡葬风俗和文化,普及科学知识,提倡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要以每一年3月16日至4月15日的“殡葬改革宣扬月”为契机,大力展开殡葬宣扬,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大众参与殡葬改革的自觉性。要大力宣扬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暴光负面案例,努力营建有益于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2)突出党员干部带头。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文件精神,党员、干部、“两代表1委员”等先进模范人物要切实发挥推动殡葬改革的带头作用。要带头推行遗体火化,节俭土地资源;带头推行生态安葬,保护自然环境;带头实行节俭治丧,提倡文明新风;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带头治理乱埋乱葬,保护绿水青山;带头提倡殡葬改革,宏扬新风正气。各级干部、工作人员要加强对亲属丧事活动的束缚,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对不良偏向和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提示、早制止、早纠正,决不允许对背法背规殡葬行动听其自然乃至包庇纵容。要以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为契机,切实推动殡葬改革全面深化有序发展。

(3)强化责任追究。把完善的殡葬设施、优良的殡葬服务、规范的殡葬市场、文明的丧葬风俗作为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家庭创评等系列文明创建工作和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1票否决”制度。成立督察组,定期、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对各单位履职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干单位当事人和单位领导进行追责问责;对村(居)委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排名,连续3次排名后两名的,启动问责机制,对书记、主任进行问责;对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未按规定履行殡葬政策,干扰殡葬改革,弄封建迷信活动、利用丧事借机收敛钱财的,由纪委给予党纪政纪处罚,公职人员1律实行停职纠正,对乱埋乱葬的直至改正为止。凡未完成当年度殡葬改革任务的村(居)委会,取消当年度综合先进评选资历。

机关事务局深化改革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信丰县委办公室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室关于全面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破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丧事新风,推进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在全乡形成一股丧事简办、文明祭祀的新风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遗体火化和入公墓安葬实现全覆盖。从20xx年10月9日零点起,在全乡范围内统一实施“零点行动”。“零点行动”实施后,全乡所有遗体一律火化,到20xx年底,实现火化率100%,坚决消除遗体直接土葬和骨灰二次装棺葬现象。

(二)实现农村公益性墓地覆盖所有行政村。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选择适宜的公墓地址,合理规划公募规模,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座公益性墓地辐射到所有村、组,满足本村群众安葬及迁坟的需求。

(三)“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无坟头,无新增。结合农村人居环境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要求,迅速摸清我乡各村、组辖区内“三沿六区”的坟头数量,做好台账,集中整治,兑现奖补政策。到20xx年底前,实现我乡“三沿六区”所有区域看不到散埋乱葬的坟墓。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至11月)。

1.迅速动员部署。20xx年10月底,成立崇仙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召开乡、村、组三级干部动员大会,对全乡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加大宣传攻势,各村要在10月底前将会议精神传达下去,确保家喻户晓。

2.做好调查摸底。重点摸清四个底数:摸清村民家中棺木及丧葬经营户的棺木数量;摸清“三沿六区”需整治的乱葬坟墓数量,按照有编号、照片、山名、山主、坟主的要求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摸清土葬从业人员数量(道士、风水先生、棺木匠、棺木经销商、墓具加工经销商、乐手等);摸清丧葬经营户店铺数量。以村为单位,组织干部对棺木数、土葬从业人员、土葬用品及祭祀用品生产销售店进行登记造册。

3.全面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发布通告、悬挂标语、编发短信、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广泛深入村、组、户、校园、林场、企业等,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加大宣传攻势。相关领导干部要进村入户,与各村村民签订承诺书(附件2),全乡公职人员、村支委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员要起带头作用,做好老百姓的宣传工作,做到政策人人皆知。

4.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召集辖区内道士、风水先生、棺木匠、棺木经销商、墓具加工经销商、乐手等殡葬从业人员召开动员会,将他们纳入红白理事会,了解基本情况,适当给予补贴,引导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依法依规从业,成为文明节俭办丧的宣传员。

(二)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元月中旬)。

1.科学布局,合理选址。20xx年10月中旬要完成公墓选址,10月底要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按照“控制性规划用地,先按20年需求征地,首期按5年需求建设”的原则,结合坚持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的原则,避开公益林和天然林、耕地和村庄,在确保交通便利的基础上优先选址在荒山、荒坡、瘠地上建设。

2.统一要求,严格管理。农村公益性墓地需按照规定和要求制定收费标准,严格控制公益性墓地墓穴占地面积,独立墓穴不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穴不超过0.8平方米;墓具建设一律使用卧碑,同时规划建设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墓区,墓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70%以上,不得兴建豪华墓地。

(三)专项整治阶段(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

1.加强丧葬用品市场整治。切实加强对丧葬用品市场的监管,由乡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市监、公安、林业、民政、城管等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制作及销售棺木、石材等土葬用品的店铺、工匠、祭品商铺业主等,依法进行严厉打击。20xx年12底前,采取统一收购、集中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10月底收缴的按每副棺木5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11月底收缴的按每副3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11底之后收缴的不予以补助。实现群众家中无棺木,从业人员无棺木工匠,流通市场无棺木的“三无”目标。

2.大力推行遗体火化。“零点行动”后新增死亡人口,应全部按要求火化后,葬入公益性墓地;公益性墓地尚未建成的,应将骨灰统一寄存,待公益性墓地建成后再转入公墓安葬。各村要把提高火化率作为殡葬改革的重点和主攻方向。

3.推进“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搬迁工作。公墓建成前,做好坟墓摸底和政策宣传工作,与丧属签订迁坟协议(附件3);公墓建成后,对“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的现有散埋乱葬坟墓开展集中整治,实行销号管理。可采取搬迁至公益性墓地、就地改成卧式墓碑或深埋不留坟头等方式进行整治,对“活人墓”要无条件予以拆除。对整治范围内的坟墓,按砖石坟5000元/穴、土坟3000元/穴的标准给予补偿。

(四)常态化管理阶段(20xx年元月起)。

各村要将殡葬改革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乡殡葬执法队伍要明确责任、长抓不懈、持之以恒、落实到位,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严厉打击,防止反弹,确保火化率100%,入葬公墓(骨灰堂)100%,文明办丧祭祀100%。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第一副组长,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全乡上下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积极担当作为,把抓好绿色殡葬建设作为加强和完善社会治理、城乡环境整治的重要举措进行统筹部署安排。实行乡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党员干部包亲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执法监管。由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建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第一副组长,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殡葬改革综合执法大队,履行执法主体责任,对全乡辖区内拒不执行殡葬改革规定的人和事(“三沿六区”散埋乱葬、“零点行动”后未按要求火化、遗体直接土葬、骨灰二次棺葬等),进行综合执法。村级建立健全殡葬信息员队伍,负责辖区内殡葬信息收集并引导相关人员及时做好上门劝导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制止。

(三)强化示范引领。全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落实殡葬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政策要求,带头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带头治理散埋乱葬,主动做殡葬改革的践行者。对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违反殡葬改革政策的,由乡纪委和有关职能部门查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强化督导考核。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对未完成公益性墓地建设任务和“零点行动”后火化率未达到100%,公墓建成后入墓集中安葬未达到100%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对殡葬改革推进情况半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全年一考核。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问责处理。20xx年底乡党委、政府对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村予以表彰奖励。

县司法局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今年,泗县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精神,全面贯彻***和省市改革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县委社会治理体制改革2020年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为切入点,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构建1334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等方面下功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2020年,泗县司法局承担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共5项,目前基本完成并有序推进4项,尚未启动1项,为行政复议改革,尚未启动原因为司法部行政复议改革方案尚未出台。

二、着力健全村民自治机制。

进一步完善现代“乡贤”参与乡村治理长效机制。依托乡贤志愿服务工作站,构建乡贤志愿参与法律宣传、治安防范、法律咨询等平安创建活动,目前全县已建立34个乡贤志愿工作站,在本区域范围内自觉开展治安巡逻和宣传引导,积极调解邻里、妯娌、婆媳矛盾和生产生活纠纷,做好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本村的生产生活稳定有序。今年上半年,乡贤志愿工作站累计成功调解家庭矛盾和邻里纠纷412起,宣传政策10000余人次。

三、着力健全法治护村机制。

开展“七无”村(社区)创建活动。2020年2月19日,******泗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七无”村(社区)创建活动方案》,创建活动的重点是扎实做好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禁毒、禁赌、反邪教、规范失信人员管理、控制群体性上访总量、消除安全隐患等法治文化活动。目标是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全县刑事、治安发案数以及各类矛盾纠纷总数、失信、信访总量、安全生产事故明显下降,真正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目前创建活动正稳步推进。

巩固和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宿改组发(2018)45号《关于建立宿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精神,6家律师事务所、8家法律服务所共63人担任村居法律顾问189家,目前已全部与村(社区)对接,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以来,帮助村居修订、完善村规民约14份,提供书面法律意见18件,举办法治讲座58场。解答法律咨询440次,走访群众215户,发放普法宣传材料1175份。让群众在家门口尽享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不断优化服务,工作实效显著。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大局和群众生产生活,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各类法律服务活动。

四、着力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机制。

构建社区矫正1334工作格局,切实提高社区矫正管理质量。一是强化队伍建设。近年,泗县司法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大社区矫正专职队伍建设。目前,全县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专职人员共有58人,社区矫正。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志愿者753人,形成了刑罚执行活动职业化专业化要求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工作队伍。二是创新监督管理手段,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提升。目前,全县被手机内网定位的社区矫正对象329人,占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88%。同时为有效防止脱管漏管,开发全省首个社区矫正手机app系统,实现社区矫正对象全覆盖实时定位。三是加大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受疫情防控工作影响,开展季度评查1次,5月份市司法局、市检察院联合检查1次,社区矫正工作得到整体推进,管理层次明显得到提升,矫正教育水平明显得到提高。四是开展《社区矫正法》专题培训。今年上半年,开展司法干警专题培训2次,参加司法部、省司法厅社区矫正法视频培训10余场次。加大面向社会专题普法力度。开展社区矫正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16场次,制作展板60余块、发放宣传册3000余册。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学习社区矫正法400余人次。

五、存在的问题。

乡贤志愿工作站的运行机制还不够健全,村(社区)党组织缺乏对工作站的组织和引导,乡镇方面给予指导也不够;保障机制还不够完善,对志愿者关心关怀还不够,一些具体保障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还有一些乡镇推行工作站建设的力度还不够大。

法律顾问工作经费还没有落实到位,不利于和村两委的对接沟通,不利于调动法律顾问队伍的积极性。

六、下一步打算。

进一步健全工作站的运行机制。强化村(社区)对乡贤志愿工作站的组织和引导,进一步明确志愿者工作职责范围,尊重基层合理的创新做法。加强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加大推进工作站的建设力度。

完善保障机制。强化激励机制,持续点燃志愿者工作激情。实行村(干部)联系志愿者制度,严格落实志愿者的政治待遇,切实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大力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建立人才流动机制,逐步解决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和人才匮乏问题,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司法局深化改革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如下:

1、县局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各股室协调配合,确保深化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2、年初,县局起草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已报县委、县****审核。

3、5月8日,县局起草了《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经县委、县****领导审核,以县委办公室、县****办公室名义进行了印发。

省****办公厅正式发文至县一级(文件涉密),是省委部署的重点改革任务,我县应于6月底前印发该文件。

2、由于上级没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我局无法对接起草方案。

1、待县委深改领导小组研究后,以县委办公室、县****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2、推进《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情况。

2、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x县司法局。

20**年**月**日。

司法局应对新冠肺炎工作方案

根据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结合区司法局行政职能、防控任务需要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如下防控工作方案。

一、指导方针与工作原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立足职能,周密部署,严密防范,监管到位,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本级防控安全。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

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负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部署和督导落实,落实市司法局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暑和重要工作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统筹落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依法行政工作组、宣传工作组、社区矫正工作组、安置帮教工作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组、法律服务工作组,分工负责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组长由担任,成员科室为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汇报市司法局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协调各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负责起草审核防控工作重要文稿;负责收集、整理、上报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负责统筹防控应急物资、技术支持等相关保障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加强指导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对破坏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维护有序疫情防控秩序;

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工作组。组长由担任,成员科室为宣传科。主要职责为:及时对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信息上报;印发法治宣传资料,做好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工作,科学普及防控知识;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区矫正工作组。组长由担任,成员科室为社区矫正科。主要职责:落实全区社区矫正机构疫情日常监控、检查和管控措施;及时报告并处置可疑病例;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安置帮教工作组。组长由担任,成员科室为安置帮教科。主要职责:落实中央、省、市系统文件精神,组织协调基层司法所对全区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排查走访,做好释放人员衔接、接收及向社区报备工作,及时报告并处置可疑病例;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组。组长由担任,成员科室为基层科。主要职责:协调十个基层司法所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微信群,进行宣传调解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强化领导。各工作组要充分认识现阶段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系统干部职工要将此项工作做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

(二)抓住重点,统筹谋划。既要紧紧围绕每个阶段防控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又要统筹谋划,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各工作组要对本组工作职责和内容进行细化、明确,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疫情防控工作涉及面广,各工作组要积极主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机制有效运转。

(四)严明纪律,恪尽职守。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做好特殊时期值班值守工作,遇到突发事件和疫情要果断采取得力措施加以管控并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全局所有工作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严禁关机或不应答,确保指挥联络畅通。

司法局深化改革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县委办通知要求,我局严格对照《州贯彻落实省2016年改革方案的27项改革内容》逐一梳理,对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所涉及的相关工作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州司法局梳理出的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事项,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确定改革事项集中在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律师工作、社区矫正等5项业务工作方面。

二、主要措施。

(一)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力度。

坚持“应援尽援”要求,2016年度,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案件46件(其中刑事辩护1件、民事2件、民事非诉讼调解43件);为来访人员法律文书和提供咨询283人(次)。2016年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提供法律援助375人(次),超过全年目标任务1.3%;截止目前,全县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3个,其中2016年新建2个。

(二)拓宽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按照以牧民定居点及村级活动室建设为依托设立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要求,全县共建成牧民定居点调委会3个。

全县共有村级人民调委会63个,覆盖全县18个乡镇。

(三)进一步拓展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坚持依法组件、党政主导、便民利民、循序渐进、开拓创新五大原则,从便民利民角度出发,因地制宜,创新工作理念及载体。形成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综治委、“大调解”牵头协调,主管部门组织,司法行政部门指导,有关部门参与的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工作格局。

人民调解组织向医疗、重点项目、交通、旅游景区、小区等领域延伸。成立了水电资源开发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环境保护纠纷、征地拆迁纠纷、教育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物业管理纠纷、伍须海景区、三和小区等10个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

(四)健全完善普法工作制度机制。

2016年,“六五”普法工作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法律七进”活动为依托,紧紧抓住重点普法对象,选准教育内容、突出普法实用,创新普法载体,掀起普法热潮。全县各普法依法治理责任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共计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35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400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达8000余人次。

(五)不断优化普法工作中长期规划。

为进一步固化普法工作制度机制改革成果,促进普法工作机制更加健全,重点突出,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在日常普法工作中注重案例收集整理,系统分析法宣效果。严格按照“六五”普法总体要求推进工作开展的同时,做好验收迎检各项工作,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参考性依据。

(六)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专职机构和队伍建设。

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积极推进社区工作专职机构和队伍建设。截止目前,我县共接受社区矫正人员37名,均已落实社区矫正帮扶措施,无脱管、漏管现象。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亟待加强,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知晓度不够。

(二)人民调解组织机构有待健全,目前虽设立了覆盖乡镇村、行业性调解组织,但在机构运行方面缺乏系统指导,缺乏监督制约,在实际调处工作中,部分机构功能未得到发挥。

(三)法制宣传工作与法治建设还存在差距,因个别部门认识不到位,“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格局发展相对迟缓;同时,因经费等因素制约,在创新平台、创新手段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中缺乏主动性。

(四)社区矫正工作因起步晚,上层制度设计未完善,该项工作尚处于摸索阶段,加之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等方面缺乏保障性配套制度,在具体工作开展中人手紧、缺经费、无专业人员等现象导致该项工作推进迟缓。

(五)律师顾问制度的执行方面,根据省律师协会相关规定,为有效规范律师执业,律师异地执业时需在当地律师管理部门备案。在实际操作中,因缺乏沟通衔接,个别企业及政府聘任的异地执业律师均未报备,存在律师执业监管盲区。

(六)律师执业权力保障方面,因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并不像公检法等机关工作人员一样具有执法权,律师的权利来自于国家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授权。而受《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效力冲突及传统的公权至上观念影响,造成律师执业过程中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的困境依然存在。

四、解决方案。

(一)依托法律宣传等工作,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拓展法律援助面,严格执行“应援尽援”方针。

(二)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完善人民调解机构运行机制。

(三)完善法制宣传部门责任制度,加强督促指导。积极配合上级完成“六五”普法验收,进一步推进“法律七进”工作。积极创新法制宣传手段,拓展法制宣传渠道。

(四)加强社区矫正基础性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强化社区矫正调研工作,探索适合地区实际的**工作方法,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逐步完善。

(五)在律师顾问制度的宣传执行方面加大力度,严格执行异地律师执业报备制度,加强与用人单位沟通,及时掌握律师执业情况。

(六)加强《律师法》宣传力度,强化律师执业道德教育,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完善律师执业权力保障机制。

司法局疫情管控工作方案

司法局疫情管控工作方案为全面抓好我局疫情防控管控工作,压实“四位一体”包保责任,进一步明确包保干部职责,确保管控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县疫情防控居家隔离管控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六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统筹协管控各项工作。

(一)舆论宣传组各司法所所长职责: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密切关注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的舆情动态,科学引导,加强宣传,广泛开展卫生防治知识和法律常识宣传,提高全民健康防病和法律意识。

(二)法律服务组各司法所所长职责:积极主动在全县疫情管控工作期间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重点在人民调解、法律咨询、律师代理、公证事项等方面提供法律援助。

(三)法律咨询组各司法所所长。

职责:积极主动为全县疫情管控工作提出合理化法律建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社区矫正组各司法所所长职责:强化对重点人群管控,密切关注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戒毒人员”三类特殊人群,全面掌握重点人群安全状况,确保全县社会安全稳定。

(五)应急保障组各司法所所长职责:全面掌握本系统和包保小区疫情管控形势,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分工负责,通讯畅通,保障有力,确保出现突发疫情,能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

(六)疫情管控包保组成员:班子成员、各包保干部。

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疫情管控工作要求,完成有关包保住户的工作任务,详细掌握所包住户信息,与住户保持联系,严格落实“四位一体”管控措施。采取班子成员包保分管科室、包楼区,干部包住户的包保管控体系,确保管控责任落实到位。

新冠肺炎疫管控工作作为当前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干警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肺炎疫情的传播,切实保障干警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社区矫正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人民生命健康。

三、

防控措施及任务分工(一)防控措施以管控居家隔离人员为重点,严格落实县政府县纪委和司法行政机关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四位一体”管控措施和领导干部包科室和楼区、干部包户责任体系。各科室、事业单位和司法所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力量开展防控,依法依规有序管控,构建“局机关—事业单位—司法所—小区住户”四级防控责任体系。各科室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科室、本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和应急突发等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各科室、事业单位、司法所)(二)任务分工1.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本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公益性岗位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社区戒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三类特殊人群的疫情管控及应急突发工作。

责任人:、、各司法所所长2.普法宣传教育科负责本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疫情管控及应急突发工作。

责任人:、3.法治科负责本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疫情管控及应急突发工作。

责任人:、4.办公室负责本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公益性岗位、收发室、食堂、保洁等工作人员)的疫情管控及应急突发工作。

责任人:、5.财务室负责本科室全体工作人员的疫情管控及应急突发工作。

责任人:、6.党办负责本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疫管控及应急突发工作。

责任人:、8.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疫情管控及应急突发工作。

责任人:、9.公证处负责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公证大厅、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疫情管控及应急突发工作。

责任人:、10.司法所负责乡镇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疫管控及应急突发工作。

责任人:、、各司法所所长11.律师事务所负责全县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的疫情管控及应急突发工作。

作。要通过指挥中心“云视讯”平台、手机等电子通讯监管系统适时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点验抽检工作,做到基本情况清、现实表现清、行为去向清、确保不发生问题。暂停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集中社区服务、集中点验等活动。充分利用微信视频、“智慧司法”远程教育培训等手段,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教育和个别化矫正,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和发生严重刑事案件,及时掌握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安全状况,确保全县社会安全稳定。

(责任单位:社区矫正科)四、责任追究全体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对此次疫情管控工作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和个人,启动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机关事务局深化改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打造“最多跑一次”改革升级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到20-年底,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件量较大的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到20-年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覆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建立全市统筹、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线上线下融通的新型政务管理服务体系,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持续提高。

“一次办”是指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逐步实现从部门审批一个事项向服务企业群众“一件事”转变,从每个部门“最多跑一次”向“一件事”“最多跑一次”转变,从企业群众眼前的“一件事”“一次办”向任何“一件事”“一次办”转变。

(一)编制“一张清单”,再造审批流程。

1.编制目录清单。从群众和企业办事的角度出发,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的要求,对照湖南省“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围绕公民、企业发展周期,编制衡阳市“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并及时公布。(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年5月31日前)。

2.再造审批流程。以群众和企业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按照“一次办好”要求,推进相关办理事项和环节归并整合,形成“一件事一次办”新的办理流程。按照“三级四同”和“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实行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年6月30日前)。

3、推行并联审批。完善并联审批制度,由牵头部门组织配合部门在流程限定时间内完成本部门涉及事项办理,办理结果通过综合受理窗口统一送达。(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年6月30日前)。

4、积极放权赋权。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事项,按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将下级机关有能力承接的审批事项,下放至各县市区、乡镇和街道、各产业园区。探索建立将同一类别审批向一个层级集中、同一链条审批向一个关口集中的审批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市编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年9月30日前)。

(二)设立“一个窗口”,实现集成服务。

5、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制定“一窗受理”工作规程,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发挥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以及服务企业群众、监督协调审批的作用,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年6月30日前)。

6、强化实体大厅功能。开展“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回头看,进一步推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统一办理。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绿色通道及免费帮代办服务,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一窗”受理、“最多跑一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年6月30日前)。

7、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门户。以市党政门户网站为依托,建设统一标准规范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将各级各部门各行业使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纳入统一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建成“衡阳群众(政务服务)”app,促进“指尖办”。把市党政门户网站、衡阳群众app建成政策解读的窗口、政民互动的平台、“一件事一次办”的总入口。(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年6月30日前)。

8、打造“12345”政府服务热线品牌。加大非紧急类热线整合力度,推动政府服务热线与政务服务平台整合联通,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监管平台。凡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都可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电话或网上咨询,逐步实现办理进度查询、跟踪。(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年6月30日前)。

(三)建设“一个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9、建设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完成与国、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并向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打造五级全联通、事项全口径、内容全方位、服务全渠道、用户全参与、资源全共享、跨区全支持、过程全监控、考评全实时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年6月30日前)。

10、实现数据交互共享。完善自然人、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健全共享数据权责机制,明确界定数据管理和使用者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实现使用共享政务数据全程留痕和可追溯,20-年实现市政府工作部门数据共享,20-年实现市域内数据共享;加快与国、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年6月30日前)。

11、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全面推动各地、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努力打通信息孤岛,联通线上线下办事平台。严控各类业务审批平台建设,原则上应统一使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平台业务性、专业性要求高的部门要求确保平台对接到位。建立党政机关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同类型的信息化项目或未按要求改造对接的,一律不审批新项目。(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年6月30日前)。

(四)制定“一套标准”,规范审批运行。

12、制定完善工作规范。逐项编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图,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明确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操作办法,制定平台运行管理、应用服务接入等操作规范,分类探索推行“5+x”工作日模式。(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年6月30日前)。

13、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应用。完善并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事项办理、审查工作细则、政务公开、服务行为、监督评议、线上线下支付等标准规范的应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年6月30日前)。

(五)探索“三即承诺”,强化监管机制。

14、探索推行“三即”承诺制。推进商事登记、不动产、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改革,探索推行领照即开业、交房即交证、交地即开工“三即”承诺制试点,提高“三证”(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施工许可证)办理时效。(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年9月30日前)。

15、建立电子监察系统。重点围绕“一件事一次办”开展全程监督、评价并及时反馈;拓展效能监督深度广度,强化对“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线上线下融合、电子政务统一云平台等使用效能的监督。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年9月30日前)。

16、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建设全市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建立覆盖全市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尽快启动“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并与国、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年9月30日前)。

(一)全面实施阶段。20-年5月,启动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各级各部门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牵头领域的“一件事一次办”具体工作方案,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按成熟情况分批发布并在线上线下同步推行,纳入全市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衡阳群众app实施。

(二)督查评估阶段。20-年9月底前,梳理经验,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市政府督查室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20-年12月底前,对实施情况开展阶段性总结,从工作方案、推进步骤、文件制定、信息共享、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总结评价,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完善制度、解决问题、深入推进。

(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负责全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协调各级各部门积极推进改革,研究解决改革的重大问题并制定相关制度办法。负责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确保与省级平台无缝对接。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加强对市、县(区)改革工作的指导督促。负责“12345”政府服务热线整合工作,实现与“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对接。

(二)市直相关部门负责按照总体要求,牵头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改革工作。负责对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制定办理指南及审批流程图。负责做好本部门与“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据对接工作。负责按照新的办理流程和资料对内部审批职能、审批材料进行归并、精简。

(三)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和镇(乡、街道)、村(社区)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按照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完成相关任务。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是我省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条措施之一,是今年“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任务。市政府成立以市长邓群策为组长,副市长杨洪峰为副组长,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戴新贤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要问题,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二)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建立“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工作半月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各级各部门的实施动态,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保证各领域、各环节改革协同推进。市直有关部门要牵头做好本系统的改革推进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进度,加强对本系统有关工作的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确保按时完成改革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对照改革目标,制定时间表、作战图,统筹协调,逐项推进,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兑现,让群众评判改革成效,享受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

(三)加强督查评价,促进落地落实。将“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列入政府重点督导内容及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市政府督查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完善督查检查制度,定期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查找并解决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问责,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四)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解读,提高群众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巩固改革成果。

县司法局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今年,泗县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精神,全面贯彻***和省市改革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县委社会治理体制改革2020年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为切入点,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构建1334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等方面下功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2020年,泗县司法局承担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共5项,目前基本完成并有序推进4项,尚未启动1项,为行政复议改革,尚未启动原因为司法部行政复议改革方案尚未出台。

二、着力健全村民自治机制。

进一步完善现代“乡贤”参与乡村治理长效机制。依托乡贤志愿服务工作站,构建乡贤志愿参与法律宣传、治安防范、法律咨询等平安创建活动,目前全县已建立34个乡贤志愿工作站,在本区域范围内自觉开展治安巡逻和宣传引导,积极调解邻里、妯娌、婆媳矛盾和生产生活纠纷,做好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本村的生产生活稳定有序。今年上半年,乡贤志愿工作站累计成功调解家庭矛盾和邻里纠纷412起,宣传政策10000余人次。

三、着力健全法治护村机制。

开展“七无”村(社区)创建活动。2020年2月19日,******泗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七无”村(社区)创建活动方案》,创建活动的重点是扎实做好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禁毒、禁赌、反邪教、规范失信人员管理、控制群体性上访总量、消除安全隐患等法治文化活动。目标是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全县刑事、治安发案数以及各类矛盾纠纷总数、失信、信访总量、安全生产事故明显下降,真正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目前创建活动正稳步推进。

巩固和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宿改组发(2018)45号《关于建立宿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精神,6家律师事务所、8家法律服务所共63人担任村居法律顾问189家,目前已全部与村(社区)对接,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以来,帮助村居修订、完善村规民约14份,提供书面法律意见18件,举办法治讲座58场。解答法律咨询440次,走访群众215户,发放普法宣传材料1175份。让群众在家门口尽享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不断优化服务,工作实效显著。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大局和群众生产生活,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各类法律服务活动。

四、着力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机制。

构建社区矫正1334工作格局,切实提高社区矫正管理质量。一是强化队伍建设。近年,泗县司法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大社区矫正专职队伍建设。目前,全县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专职人员共有58人,社区矫正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志愿者753人,形成了刑罚执行活动职业化专业化要求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工作队伍。二是创新监督管理手段,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提升。目前,全县被手机内网定位的社区矫正对象329人,占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88%。同时为有效防止脱管漏管,开发全省首个社区矫正手机app系统,实现社区矫正对象全覆盖实时定位。三是加大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受疫情防控工作影响,开展季度评查1次,5月份市司法局、市检察院联合检查1次,社区矫正工作得到整体推进,管理层次明显得到提升,矫正教育水平明显得到提高。四是开展《社区矫正法》专题培训。今年上半年,开展司法干警专题培训2次,参加司法部、省司法厅社区矫正法视频培训10余场次。加大面向社会专题普法力度。开展社区矫正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16场次,制作展板60余块、发放宣传册3000余册。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学习社区矫正法400余人次。

五、存在的问题。

方面给予指导也不够;保障机制还不够完善,对志愿者关心关怀还不够,一些具体保障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还有一些乡镇推行工作站建设的力度还不够大。

法律顾问工作经费还没有落实到位,不利于和村两委的对接沟通,不利于调动法律顾问队伍的积极性。

六、下一步打算。

进一步健全工作站的运行机制。强化村(社区)对乡贤志愿工作站的组织和引导,进一步明确志愿者工作职责范围,尊重基层合理的创新做法。加强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加大推进工作站的建设力度。

严格落实志愿者的政治待遇切实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和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和人才匮乏问题,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司法局法治状况检查工作方案

司法局法治状况检查工作方案,下面小编为你整理推荐如何制定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参考,谢谢!

根据2016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印发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第二批法治状况检查工作方案》和市司法局制定的《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状况检查工作方案》,切实搞好我县司法行政系统法治状况检查,促进规范执法,依法管理,防范法律风险,结合我局《关于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执法执业案卷评查的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法律顾问的参与下,对本局自2013年以来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履职的法治状况特别是现状进行全面“体检”,掌握本局法治健康状况,发现“疾病”,排查隐患,分析“病因”,开出“处方”,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建立与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助推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

二、检查项目

本次“法律体检”旨在对本局各股室、各法律服务单位近三年的执法及履职状况特别是现状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项目及重点如下:

(一)本部门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特别是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管理部门重点检查社矫人员的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矫正小组成员责任、外出管理、日常监管、心理矫正、考核奖惩等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2、行政执行活动,特别是法律服务管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举报投诉处理和信息公开等情况。

3、内部管理涉法事项,单位工程的招投标、报建、安监、质监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基本流程,财政转移专项资金使用,“三公”经费管理,津补贴发放,干警参赌涉毒,消防、安全保卫、政府采购、收费(政府收费项目以及法律服务收费项目)、法人登记、印章管理、档案管理等情况。

(二)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以及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情况,对外合同、内部劳动(劳务)合同、法律文书制作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情况。

(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要执法事项的实体、程序、文书制作、自由裁量权的决定与行使等情况。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纠错率、改判率和维持率等办理情况,行政赔偿工作适用和执行等情况。

(五)信息公开、投诉查处、信访的实体、程序、文书制作等情况。

(六)本部门目前存在的其他法律问题和风险。

三、方法步骤

(一)制作方案。4月上旬,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由法制部门牵头,办公室、政工室、财务股、纪检监察室参与,其他股室协助,制定本局法治状况检查具体方案。

(二)自查。4月中旬,各股室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检查项目及重点检查内容、法律体检项目清单,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4月18日前将自查报告纸质和电子文档报局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股室自查报告,形成本局机关书面自查报告,于4月20日前,报市局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股室的自查报告一定要客观真实地反映本股室现有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并将有可能引发重大问题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予以特别说明。

(三)分片复查。4月21日至5月15日,市局组织业务骨干法律顾问分片对我局法治状况检查工作的情况和法治现状进行复查,此次复查采取听取单位汇报、查看相关文件和记录、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各股室自查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准不准、自查的责任心强不强,特别是要查找没有自查出来的重大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深入分析“病根”,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化解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的意见。开具“法律体检报告单”,指出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提出“治疗”整改意见。

(四)迎接抽查。5月下旬至6月中旬,省厅将组成抽查组对各市州司法局、县市区司法局的法治现状进行抽查,各股室要认真做好迎接抽查的准备。

(五)建立风险防范机制。6月中旬至下旬,在自查与抽查工作结束之后,局党组组织业务骨干、法律顾问对本局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深入分析,逐一提出“治疗”整改方案,建立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

四、工作要求

此次参加法治状况检查工作的各股室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法治状况检查工作,将各阶段、各环节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法治状况检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为下半年开展全面、系统整改打下基础。具体应做到:

(一)高度重视

开展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非常重要、非常必要,也是非常及时。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各股室、各法律服务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法治状况抽查工作是确保司法行政事业健康、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是司法行政机关履行好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等职责的必然要求,是司法行政机关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股室、各法律服务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本方案的部署要求抓好法治状况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

法治状况检查任务重、要求高。县局决定成立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法规工作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在局政策法规股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局政策法规股、办公室、政工室、财务股、纪检监察室相关人员组成。各股室要组织精通业务的专门力量开展自查,要明确责任,各股室要在自查、抽查等各个阶段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对于自查、抽查中不认真负责导致没有发现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并由此产生严重法律问题的股室和检查人员,要追究责任。

(三)真抓实查

这次法治状况检查,涉及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及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内容多范围广,检查中要对照检查项目和重点内容逐项进行检查,要全面“体检”,又要突出重点部位检查,对问题多的部位要重点检查,特别是要发现“疾病”和隐患,找准“病根”。自检不得图形式、走过场,不得隐瞒问题和风险隐患。自查报告要实事求是反映情况特别是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

(四)促进健康发展

对这次“体检”出来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要深刻分析,区分责任和轻重缓急,及时、全面“治疗”整改,切实化解本局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并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要通过完善相关制度、优化机制,强化工作落实,提升法治能力和水平,增强自我“保健”能力,确保司法行政事业健康、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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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xx〕17号)、《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发〔20xx〕9号)和《普洱市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普发〔20xx〕13号)精神,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严守底线,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控,坚持依法监管、重点治乱,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发展,坚持共治共享、齐抓共管。

(三)工作目标。

到20xx年6月底前,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基本得到控制,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稳定在80%以上。

到2035年,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经济利益驱动型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明显减少。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体系运行有效,食品安全状况实现根本好转,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最严谨的标准,完善制度规范和标准体系。

1、健全法规规章和制度规范。配合省、市级做好《xx省食品安全条例》、《xx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修订相关工作,并认真贯彻执行。清理与食品产业发展和监管体制改革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由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长期坚持)。

2、加快标准制定修订。结合xx县食品产业特点,配合市级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修订工作。鼓励、指导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xx省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参与茶叶、咖啡有关食品安全企业、联合标准制定备案,助推普洱绿色食品建设。推行“企业+基地+农户+标准”的农业标准化生产模式,实施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标准化管理。(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长期坚持)。

3、强化标准实施。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培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协调会商和收集反馈工作机制。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使用跟踪评价,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维护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性。(由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长期坚持)。

(二)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1、严把从农田到餐桌重点环节食品安全关。

(1)严把产地环境关。根据上级安排做好本县区域的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农用地、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稳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工作;实施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不达标断面水体为重点,全面开展劣v类国控断面水体整治。(由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牵头,其他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2)严把农业投入品关。加强兽药、饲料在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和监管,严厉打击饲料生产违规添加,销售过期兽药、饲料,销售假劣、禁用、限用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农业综合执法,以农资打假为抓手,加强对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市场监管,规范农资生产经营秩序,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生产环节;加强日常检查抽查,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重点检查制度;以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等种植产品和畜禽产品、水产品为重点,重点整治使用禁限用农兽药、农兽药安全使用记录不规范或者不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规定、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长期坚持)。

(3)严把粮食收储关。加大粮食收购企业资格审核和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出入库和库存质量检验制度,严禁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完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促进粮食提质进档。(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长期坚持)。

(4)严把食品生产加工关。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动态更新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清单;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按比例“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企业、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加强特殊食品监管。(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长期坚持)。

(5)严把流通销售关。配合建立生鲜食品(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网络,发展城市“最后一公里”低温配送;规范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加强官方兽医业务技能及法律法规培训,严格要求官方兽医依法依规开展检疫及出证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建立野生动物联合管理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加大野生动物普法宣传,严惩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取缔关停非法经营场所。(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0xx年6月底前完成)。

(6)严把餐饮服务关。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加工操作、清洗消毒、人员管理等规定;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责任,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集体用餐单位要建立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和追溯记录,保证购进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全力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作,20xx年3月份前实现持证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100%覆盖;全面对接“一部手机游xx”和“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智慧平台,实现远程查看、在线监管;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大力推进学校食堂“六t”实务管理和“阳光食堂”智慧监管工作。(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0xx年3月份前完成)。

(7)严把食品进口关。加强进口食品、农产品的抽样送检,严防不合格食品进入,对发现微生物不合格、食品添加剂不合格、污染物不合格、品质不合格等检验不合格食品一律予以销毁或退运;加强源头监管,严把准入关,严格落实境外输华食品准入制度和生产加工企业注册制度,监督企业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由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长期坚持)。

2、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工作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基层监督管理所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由乡(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专干、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组成的基层食品安全协管队伍,协助开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工作。(由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长期坚持)。

3、提高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建立一支与食品安全监管实际相适应的专业化职业化检查队伍,加大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选拔力度,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食品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申报评审(由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长期坚持)。加强公安机关食品安全犯罪侦查力量,完善执法装备设施,达到相应建设标准,提高侦查专业水平。(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党委、政府配合,20xx年年底前完成)。

4、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按要求实施xx省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和能力提升项目,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县疾控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测设备配备率达到国家规定县疾控机构配备标准(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2025年年底前完成)。落实各级食品和农产品检验机构能力和装备配备标准,整合各职能部门的资源,推进检验检测队伍建设,严格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建立健全实验室能力验证、跟踪评价和检验人员培训等机制。(由县委编办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长期坚持)。

5、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参与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平台搭建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支撑食品追溯、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应急指挥、公共服务等各项业务工作,逐步实现全县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20xx年年底前完成)。按要求开展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网上排查汇聚和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长期坚持)。

6、建立完善统一的抽检监测机制。统筹全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力争抽检样品覆盖到所有农产品和食品企业、品种、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林业和草原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长期坚持)。到20xx年6月底前,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食品抽检合格率逐年提高。(由县食安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和各乡镇党委、政府配合,20xx年6月底前完成)。

7、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修订完善《xxxxx自治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事件“一事三报”和“一事三查”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活动(由县食安办、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xx年年底前完成)。建立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由县委网信办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乡镇党委、政府配合,2022年年底前完成)。

(三)实施最严厉的处罚,建立完善的行政办案体系。

1、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确保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办公用房、执法车辆、设施配备达到建设标准(由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2024年年底前完成)。建立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兼任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制度,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任务(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20xx年建立相关制度)。建立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20xx年年底前完成)。

2、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落实“处罚到人”要求(由县委政法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长期坚持)。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依法从重判罚(由县人民法院牵头,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做好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问责、刑事案件办理等工作的协调衔接(由县公安局牵头,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依法落实食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的有关要求,加强对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的探索。(由县人民检察院牵头,县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3、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严重失信者名单认定机制,加大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2022年年底前完成)。

(四)坚持最严肃的问责,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1、明确监管事权。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依规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工负责,20xx年6月底前完成)。县级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对产品风险高、影响区域广的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重大复杂案件进行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长期坚持)。各乡(镇)原则上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直接面向市场主体、直接面向消费者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和执法事项,上级监管部门采取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对下级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由各乡镇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长期坚持)。

2、加强评议考核。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统筹组织实施,评议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依据(县食安办,各乡镇党委、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长期坚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考核达不到要求的,约谈当地党政主要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县食安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3、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有关工作部门及其有关机构领导人员按照职责分别承担相应责任;各党委(党组)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问责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同级党委开展问责工作,按照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工作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对应当调查而未调查、应当移送而未移送、应当追责而未追责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员的责任。(由县纪委县监委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长期坚持)。

(五)坚持多措并举,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1、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结合实际设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岗位人员的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安全风险高度聚集企业,要率先建立和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要达到90%以上。重点食品企业自查报告率要达到100%。(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长期坚持)。

2、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参与xx省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与食品安全监管系统、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对接;鼓励乳制品、白酒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20xx年年底前完成)。完善普洱茶品质区块链追溯平台建设,以“锁定基地、锁定企业、锁定渠道”等方式抓好普洱茶品质区块链推进工作(由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负责,20xx年年底前完成)。推广使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和《xx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提高普洱绿色农业品牌的公信力。(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长期坚持)。

3、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进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单位和配餐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投保。(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xx支行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配合,长期坚持)。

(六)提升地方特色食品质量,加快食品产业品质化发展。

1、落实许可认证制度。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落实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三品一标”申报和管理(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20xx年年底前完成)。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双轨运行的制度。配合推进食品许可备案全程电子化系统建设。(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20xx年年底前完成)。

2、落实质量兴农计划。积极开展标准化种植(养殖)示范,推广绿色标准生产技术、规范种植(养殖)业发展。扩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积极组织开展“10大名品”申报认定,对已认定的加大宣传推广(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长期坚持)。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持续开展绿色食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评选认定和宣传推广;引导企业实现“两化融合”(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长期坚持)。围绕普洱优势特色农产品,培育和发展一批实力较强的冷链物流企业,规划建设冷链物流仓库,保障生鲜食品流动环节质量安全。(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长期坚持)。

3、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按照省科技厅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积极组织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通过项目实施,促进科技成果应用示范;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引进食品安全领域的人才团队,搭建合作平台,推动食品安全领域的技术和人才资源整合,提升食品安全科技服务能力和水平。(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长期坚持)。

(七)坚持全面推动,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1、强化普法和科普宣传。积极开展“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粮食安全意识(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妇联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针对性开展毒性野生菌、草乌(附子)等中毒防控宣传教育和“营养宣传周”活动,推广营养均衡配餐示范,减少食源性疾病发生(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配合,长期坚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配合建立谣言抓取、识别分析、处置智能化平台。(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长期坚持)。

2、鼓励社会监督。按照上级部署组织开展满意度调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支持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由县食安办,各乡镇党委、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长期坚持)。

3、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优质粮食工程”、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由县教育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食安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局、县供销合作社、县政府打私办,各乡镇党委、政府配合,2024年年底前完成)。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食品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由县食安办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长期坚持)。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各党委(党组)要结合巡察工作安排,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党政领导干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情况纳入督查督办重要内容。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统筹协调部署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根据中央、省、市、县提出的改革任务和工作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方案,提出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由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投入保障。健全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县财政局要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由县财政局负责)。

(三)激励干部担当。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级、市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符合容错条件、容错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容错纠错。(由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党委、政府配合)。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每年11月底前要向上一级党委、政府报告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县委、县政府将制定任务清单,及时跟踪《方案》落实情况,并将落实情况作为对乡(镇)党委和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评的重要内容。

司法局走访安置帮教工作简报司法局走访安置工作方案

_市安置帮教工作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创新工作体制,拓宽安置思路,收到了显著效果。全市接收新回归刑释解教人员x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x人,解除劳教人员x人,安置x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100%。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网络。

切实加强安置帮教办公室的建设,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指导等职能,各镇、街道以司法所为依托,建立健全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形成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完善工作制度,先后健全了包括报到登记、回访谈心、例会分析、目标管理、工作考评等一系列工作制度。

二、突出工作重点,紧抓三个环节。

(一)抓好衔接管控环节。

二是做好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全市刑释解教人员档案库,做到一人一档,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以及年龄结构、文化层次和犯罪类型、回归社会后的工作、生活、现实表现逐人登记造册,准确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和动态。对青少年和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专门登记造册,重点掌握动态情况,加强帮教管理。

三是做好分级管理。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的犯罪类型、现实表现、经济状况等因素,划分重点管理对象和一般管理对象。重点管理对象细分为三类,一类是思想不稳定、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帮教对象,对他们进行跟踪式管理,通过各种渠道掌握其生活轨迹,及时沟通了解其困难,帮助其解决,一旦发现不好的苗头,及时上门帮教,做好思想转化工作;二类是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帮教对象,通过与镇、街道党委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等职能部门的工作联动,多方配合,协调解决基本生存问题,_镇居民张某205月从白湖农场刑满释放后,回到农村,无儿无女、无田无地,无房屋,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年老多病,无处安身,金神镇司法所了解情况后,及时与镇民政办取得联系,按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相关政策,将其安置在了村敬老院,青草司法所协调,政府对经济十分困难的帮教对象建立了专项救助资金;三类是思想悲观、情绪低落的帮教对象,坚持以心理疏导为主,做到安身暖心,帮助其解开心结。我市_镇朝阳村居民汪某因交通肇事被桐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2010年12月转为帮教对象,交通事故已经过去一年多,但汪某一直没有能够回到正常的生活中来,整天生活在一种自责与自卑的情感中,不愿与家人和社会接触,原先经营的一家小商店也开始荒废。青草司法所掌握这一情况后,对汪某进行疏导,通过一次次耐心的劝导,一次次真诚的交流,终于让他一点点丢掉了心里的包袱,逐渐振作了起来,和周围的人渐渐融洽,起早贪黑的经营起小店,走上了正常的生活轨道。

(二)抓好就业安置环节。

一是拓宽安置渠道,多途径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对农村刑释解教人员,以就地安置为主,鼓励其从事农业生产,承包荒山、茶(果)园,帮助做到自食其力。我市_街道居民舒某因盗窃被判刑,11月释放,回到_后,文昌司法所积极帮助他创业,在司法所的大力帮助和支持下,舒某在家办起了养猪场,如今他的生意越来越红火,兼营了豆腐作坊,目前,舒某养猪60头,年盈利4万余元。对城区刑释解教人员千方百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出路,争取自谋职业,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协调民政部门积极为他们办理低保。同时,积极联系各类工商企业,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救济性安置。二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以镇、街道为单位配合劳动就业部门举办职业技术培训班,通过短期的职业技能培训,使刑释解教人员掌握一门技术,提高素质,提高参与就业竞争的能力,通过劳动力市场来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问题,真正做到就业市场化。

(三)抓好教育管理环节。

首先,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大众传播媒介,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正确对待刑释解教人员,消除歧视和偏见。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全市各级安置帮教办公室、派出所、司法所、村(居)委会等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落实帮教力量,积极动员离退休干部职工等以志愿者的身份,通过“一助一”、“多助一”等形式,参与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确保其顺利回归社会。目前,我市已有安置帮教志愿者510人。

三、建立长效管理,扩大帮扶效果。

参与赌博被判刑一年缓刑两年,20刑满接受安置帮教,他戒掉了赌博的恶习,开始经营烟酒店,有了资金后,瞄准建筑沙石市场,建立起了砂石厂,今年贷一部分款购置了大型机械,价值200多万元,积极参与城镇建设,生意非常的好,也成为了双港人佩服的创业带头人。这样好的典型,我们都大力宣传,鼓励激发其他刑释解教人员的信心。四是推进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改善信息化办公设备,举办信息化培训,保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综合管理系统的运行,目前,市、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和司法所人员也均能熟练掌握和使用安置帮教综合管理系统。

四、存在的问题。

(一)对象管理难。

因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都是正常合法公民,一般没有强制要求接受管理的法律依据,管理难度大。

(二)衔接登记难。

从监狱和劳教所释放的解教人员,经过监狱和劳教所进行在犯罪评估,作为一般对象的,应由镇、街道通知村(居)安排罪犯亲属接回,到司法所登记;无亲属的由村(居)或镇、街道安排人员接回并到司法所登记。作为重点对象的,应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排人员接回到司法所登记,并送回所在村(居)。目前我市基层组织尚未做到上述要求,有的刑释解教人员自行回家不到司法所登记,给管理衔接造成了很多困难。

(三)就业安置难。

一是缺乏过渡性安置基地,缺少安置实体,对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难以进行安置。二是目前无固定的培训机制,对安置帮教对象的技能培训缺少稳定长期的方式,刑释解教人员在监狱中与社会隔绝,回归后大多数无一技之长,帮助其自谋职业难度较大。三是各类工商企业对接受刑释解教人员有抵触心理,担心刑释解教人员违法乱纪,不好管理,成为企业甩不掉的包袱,大多数企业不愿意接收。

年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市政府食安办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食安办发〔20xx〕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xx〕17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9〕30号)、《中共xxx州委xx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党发〔20xx〕8号)、《市政府食安办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食安办发〔20xx〕10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有效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坚持把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放在首位,牢记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全面加强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着力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效能。到20xx年底,初步建立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农产品抽检量达到1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到2035年,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体系运行有效,人民群众吃得健康、吃得放心。

三、工作重点。

(一)夯实“四个最严”基础,健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1、推动食品安全标准实施。组织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制定与其相配套的生产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和抽检力度,倒逼企业落实相关安全标准。(牵头单位:农安站;责任单位:动物卫生监督所、兽药饲料监察站、渔政服务中心、果蔬站、中茶站、农推站、品改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交流、应急处置体系。以风险预警为前提,以抽检监测为基础,以风险交流为纽带,以信息公开为保障,加大风险预警交流力度,强化分析研判,提升预警能力和监管效能。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跟踪、督查、处理、报告、回访和跨区域、跨部门应急管理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处置程序,每3年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牵头单位:农安站;责任单位:动物疫控中心、植保站)。

3、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面推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使用国家统一的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以规模化、信息化、标准化的茶、食用菌、蔬菜、生态畜牧、水果等为重点,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纳入追溯管理。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追溯信息系统,到2035年,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等规模主体实现100%可追溯。(牵头单位:农安站;责任单位:中茶站、果蔬站、品改站)。

(二)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4、加强食品安全执法力量建设。按照中央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要求,结合改革后我市执法机构设置,充分用足用好现有机构编制资源,配齐配强农业农村部门食品安全执法力量。(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5、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有序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支撑,加大农业农村部门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力度,强化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管理,确保满足市内日常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需要。鼓励、支持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和企业内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定量检测为基础,第三方机构、企业自检和快速检测为补充的检验检测体系。(牵头单位:农安站;责任单位:兽药饲料监察站、渔政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三)强化“四个最严”措施,提高食品安全治理效能。

6、实施“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严管。严管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强化土壤污染风险排查、修复,严禁重度污染地块种植食用农产品。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落实定点经营和实名制购买制度、农业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相关规定,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的年度责任告知率达100%,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牵头单位:农安站;责任单位:能源站、土肥站、植保站、动监所、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7、严处重治违法行为,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国家、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制度;推进农产品信体系建设,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牵头单位:农安站;责任单位:兽药饲料监察站、植保站)。

8、强化履职担当,严格监管责任落实。厘清各级各相关单位监管事权,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清单。推行定监管对象、定人员、定任务的目标绩效考核网格化监管模式。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完善食品安全评议考核机制和评估体系,突出问题导向和工作绩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局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

9、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对贯彻落实有关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给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在监管中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处置不力、欺上瞒下、干预办案、吃拿卡要、贪污受贿等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党风廉政办)。

(四)优化服务职能,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0、优化市场准入和认证认可服务。充分发挥农业系统的产业优势和体系优势,因地制宜开展认证,提升本地有机品牌的权威性和影响力。继续挖掘特色农产品资源,规范登记保护,加大培育力度,引导证书持有人积极授权生产主体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扩大特色优质农产品生产。(牵头单位:农安站;责任单位:果蔬站、中茶站、品改站、渔政服务心)。

1、打造食用农产品品牌。继续实施“增品种、提质量、调结构”战略,推进食品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茶叶、蔬菜、食用菌、生态畜禽等优势产业提质增效,打响特色品牌,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塑造我市健康、安全、绿色、营养的食品品牌形象。(牵头单位:农安站;责任单位:果蔬站、中茶站、品改站、渔政服务心)。

2、实施质量兴农计划。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优质安全、绿色发展为目标,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绿色、有机优质特色农产品,扶持一批从事动植物绿色防控的统防统治企业和组织,提高绿色防控技术到位率。积极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绿色食品,引导大型食品企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出口企业发展绿色食品,创造条件加快绿色食品畜禽水产品发展。(牵头单位:农安站;责任单位:植保站、果蔬站、中茶站、品改站、渔政服务心)。

(五)实施重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行动。

3、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项行动。紧盯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和重金属污染等问题,深入开展风险隐患评估。加大抽检力度,农产品种养殖环节抽检达到1批次/千人。(牵头单位:农安站;责任单位:兽药饲料监察站、渔政服务中心)。

4、农兽药减量使用和产地环境净化专项行动。实施化肥化学农药减量增效、兽用抗菌药减量和治理行动,加大农产品中农药兽药残留监测力度,遏制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大力推进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行畜禽定点检疫与屠宰。对农产地土壤环境类别实行“负面清单”制,列入“负面清单”的区域要加快退出食用农产品种植,并进行风险管控与修复工作。(牵头单位:农安站;责任单位:植保站、土肥站、兽药饲料监察站)。

5、“优质粮食工程”专项行动。落实“中国好粮油”贵州行动,提升粮食产后服务能力,完成全市粮食产后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内容,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施先进的新型社会化粮食产后服务体系。提升xx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提升粮食质量检测能力和检验水平。提升粮食产后服务能力,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施先进的新型社会化粮食产后服务体系,打造粮食质量优质、食品安全有保障的“贵州好粮油”,配合市发改局工作。(责任单位:农推站)。

6、进口食品“国门守护”专项行动。开展进口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控,完善风险预警、产品追溯和快速反应机制。严格入境动植物产品审批,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行为。(牵头单位:农安站;责任单位:植保站、动监所)。

7、“双安双创”示范引领专项行动。发挥党委和政府积极性,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申报创建活动,学习推广经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牵头单位:农安站;责任单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兽药饲料监察站、动监所、果蔬站、中茶站、农技站、品改站、渔政服务心、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记食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食品安全“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四个最严”要求,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积极构建市、乡(镇)、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狠抓“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落实党政同责。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确立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将食品安全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践行“五步工作法”,按照“四逐四准”的要求,结合方案内容及职能实际制定具体工作举措,各相关部门每月27前报送当月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到农安站,农安站汇总上报;相关部门每年11月底前报送全年工作情况到农安站,农安站汇总上报相关领导和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加强跟踪调度,定期通报情况。

(四)激励干部担当。各相关部门要关心爱护一线监管执法人员,对符合容错条件的干部要主动容错,为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年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制定以下方案。

一、推进法治建设。

(一)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申领、换发和年审行政执法证件工作。(责任部门:依法治市秘书科)。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

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和备案工作,切实纠正乱发文,从源头防止违法文件出台。加强行政文件备案审查,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加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力度,严把合法性审查质量关,坚持职权法定,确保程序、内容合法。(责任部门:法治科)。

(三)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应诉。

加大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按照相关要求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做好《行政复议法》及相关法规学习和运用。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质量。做好依法应诉工作,对行政行为不服提出行政诉讼,按照“谁审批、谁担责、谁承办、谁应诉”的原则,确定应诉承办单位,指导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并在法定期限内提交法院,指导和解决在应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责任部门:法治科)。

二、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

(一)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抓好“七五”普法验收工作。围绕脱贫攻坚、风险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等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责任部门:普法和法制宣传科、各司法所)。

(二)持续开展宪法学习、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局面。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着力打造法治文化广场,拓展法治宣传传播路径,提升传播效果。(责任部门:普法和法制宣传科、各司法所)。

(三)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贴心服务群众,补齐普法短板,用灵活有效的方式开展法律服务,增强服务针对性、吸引力。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园区、进政府机关、进学校、进社区等。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理程序,优先办理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事项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条件。(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

(四)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充分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资源,贴近民生,开展好人民调解、以案释法、法律解读等法治课堂、法律咨询。(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基层工作指导科、公证处、各司法所)。

三、

抓好特殊人群的监管。

(一)推进社区矫正标准化建设,按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完善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等工作制度。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身份核查、信息对接和衔接管理等工作,落实救助安置和帮扶教育方案。(责任部门:社区矫正中心、各司法所)。

(二)做好戒毒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动态化、常态化管控,防止二次犯罪。(责任部门:社区矫正中心、各司法所)。

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开展好扫黑除恶宣传、排查工作,认真组织律师依法依规做好涉黑涉恶案件辩护工作,严格执行重大案件专人到庭参与旁听指导制度,建立健全律师辩护代理机制,切实发挥监督指导实效作用。(责任部门:普法和法制宣传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各律师事务所、各司法所)。

年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行动方案》(x办〔20xx〕22号)、《中共华容县委办公室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行动方案》(华办〔20xx〕33号)要求,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构建现代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努力实现《意见》确定的2035年工作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健康、吃得放心。

二、坚持实施“四个最严”

1、建立最严谨的标准。积极研究、制定产业发展和监管急需的产品类和检验方法类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加快完善符合我镇产业发展和监管急需的地方标准。加大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推广应用力度,强化监督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推行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体系(责任单位:xxx卫生院、宋家嘴卫生院、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实施最严格的监管。紧抓产地环境保护,全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紧盯农业种植养殖源头安全关键环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和实名制购买制度(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严把食用林产品安全关,加强监管种植养殖环节的安全;捍卫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底线,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出入厂(库)检验制度,推动将镉列入粮食收储入库和出库的必检项目,组织做好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工作,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严守食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关口,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分级管理,科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确定检查项目、频次,对各类监管对象实现现场检查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

3、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完善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刑衔接、案件会商、联合督办等制度,加快推进公安、检察机关设联络室在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建设力度,深入开展“昆仑”行动,联合打击整治危害食品安全突出违法犯罪问题(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落实“直接入刑”“处罚到人”要求,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缓刑或者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综合运用人身罚、财产罚、惩罚性赔偿、信用联合惩戒等多种措施,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责任单位:人民法庭)。

4、坚持最严肃的问责。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和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压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管理责任,尽职照单免责、失职依法依规问责。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纪检办)。

三、加快推进攻坚行动。

1、推进风险监测攻坚行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收集食源性疾病信息和食品中污染物及有害因素污染数据,及时开展风险研判。指导我镇地方特色食品加工企业申请相关标准和农业标准草案(责任单位:xxx卫生院、宋家嘴卫生院、市场监督管理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推进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护源”攻坚行动。建立完善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安全食用制度,实施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增效行动,落实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试点工作,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开展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摸清耕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粮食和其他食用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清单。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落实污染耕地修复、休耕及种植结构调整等多种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3、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护苗”攻坚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全面推行带量营养食谱制度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全面推行“明厨亮灶”,持续推进幼儿园和学校食堂“互联网+”工作,大宗食品通过优选链进行线上集中采购,推动建立食品追溯体系。完善学校食品安全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和卫生联合监督检查,加强学校及周边和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学校饮用水安全检查、食源性疾病监测防控和营养教育(责任单位:鲇市中学、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xxx卫生院、宋家嘴卫生院)。

4、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攻坚行动。持续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全面清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推动建立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形成全方位、全环节、全覆盖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各村、社区)。

5、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攻坚行动。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落实索证索票等制度。加强后厨卫生管理,将“明厨亮灶”工程延伸至医院食堂、机关食堂、养老机构、大中型餐饮企业。规范农村集体聚餐、红白喜事一条龙服务行为,建立健全监管台账。加强网络销售食品线上监测、线下检查,落实网络销售平台主体责任,规范网络订餐市场秩序。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推进餐厨垃圾源头单独分类收集(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xxx社区、宋家嘴社区、综合执法大队、治陋办)。

6、推进保健食品“护老”攻坚行动。整顿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加强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严查欺诈、虚假宣传、非法添加、制假售假、传销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各村、社区)。

7、推进“三小”食品整治攻坚行动。认真落实《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明确“三小”监管部门职责,建立“三小”监管台账,加强“三小”综合治理。全面实施小作坊、小餐饮依法登记许可,支持小作坊、小餐饮不断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引导进入固定集中区域,实行规范管理;合理划分区域,推进食品小摊贩划区限时集中经营(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大队,各村、社区)。

8、推进“双安双创”示范引领攻坚行动。巩固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和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发挥带动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四、强化组织领导。

1、实行党政同责。各村、社区总支部书记担任食安委主任,每半年向镇委、政府书面报告1次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每半年向本级食品安全委员会(书面)报告1次食品安全工作,并形成制度。建立各部门各行业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各级食安委成员单位对主管行业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食安委成员单位)。

2、加强评议考核。将组织领导、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保障水平等纳入食品评议考核范畴,充分发挥评议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完善食品安全督查督办制度,纳入巡察督查、绩效评估、综治考核等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党建办、纪检办)。

3、激励干部担当。建立奖励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表彰奖励,鼓励干事创业、改革创新,对符合容错条件的干部主动容错(责任单位:党建办)。

司法局走访安置帮教工作简报司法局走访安置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摸底,及时准确掌握刑释解教人员思想动态,同时强化重点人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近期,三里司法所工作人员到刑释解教人员家中和工作单位进行实地走访,对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情况进行详细调查了解。在约谈中,刑释解教人员及其亲属、同事以及一帮一志愿者就安置和帮教情况向工作人员进行了汇报,同时还对安置和帮教工作中遇到的就业歧视、创业困难等问题与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该镇司法所所长在谈话中强调,近年来,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一直致力于开拓多种渠道帮助和鼓励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和创业,先后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建设再就业基地,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创业创造了有利环境,同时司法所还积极为自主创业人员争取了多项有利的政策条件,尽量减少他们初期的创业压力和困难。司法所所长最后强调,刑释解教人员一定要克服自卑心理,在社会和家庭的关爱和帮助下,鼓起生活的信心和勇气,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创造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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