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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精选19篇)

时间:2023-12-28 11:32:05 作者:GZ才子

无论是日常工作还是特定项目,制定好工作方案都是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一环。如果您正在为公司或团队制定工作方案,以下是一些实用的工作方案模板,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从现在到20xx年12月31日结束,为期半年。

1.深刻吸取苏宁6.08”、运河“6.20在全镇开展强有力的专项行动,坚决防止持枪、爆炸等恶性案件和事故。

2.按照积极进攻合成作战的指导思想,集中收集社会上散落的一批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控制器具,打击一批横行农村、为非作恶、侵犯基层政权、破坏经济发展、危害民生建设、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群众反映强烈的恶棍团伙,打击处理一批涉枪涉爆、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消除安全隐患。

为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取得实际效果,镇成立了反枪、反黑手党、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赵金忠领导,市长余金辉、人大主席赵松龄、镇主任白玉田、镇党委副书记赵树起、副市长王勇、田金东、宣传委员王向峰、纪检书记余金收、镇人大副主席范方仪、镇组织委员杨树杰、徐家堡边防派出所所长张良健、赵家堡边防派出所所长张永祥、南河边防派出所所长韩伟、歧口边防派出所所长葛振鹏、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设有办公室,宣传委员王向峰为主任,司法机关、宣传站均为办公室成员。

(一)重拳严打犯罪,形成强力震慑。

1、要配合相关部门集中侦破大要案件。本着“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扫痞、无痞治乱”的原则,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凌厉攻势,重点打击影响政权安全、破坏经济发展、危害民生建设的各种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和涉及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等9类涉恶犯罪,深入追查犯罪组织架构和骨干成员,给予彻底摧毁。

2、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对涉及地域性、系列性、团伙性、流窜性涉枪爆和黑恶犯罪团伙线索,要强化部门、区域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效率。各村要充分发挥好“天网工程”作用,安排常人盯守,与边防派出所建立常态化联络互动机制。

3、深挖枪爆物品制贩源头及窝点。对工作中收缴的非法枪爆物品,要按照“上追源头、下查流向”的原则,全面查清非法制贩等源头性犯罪,做到枪爆源头没有查清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摧毁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在逃人员没有抓获不放过,彻查来源流向,打掉团伙,依法严处涉案人员。

(二)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组织集中宣传。司法所和宣传站牵头,通过广播、网络发布,喷刷制作永久性宣传牌,并采取悬挂条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led滚动播出等措施,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广泛宣传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打击整治枪爆、黑恶犯罪的态度和决心,做到主要街面随地能看到宣传横幅、资料,每个村都有宣传措施。边防派出所要按照村庄每500人1块,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区域不少于2块的标准,补充完善打击枪爆、黑恶犯罪永久性宣传牌,使群众随时随地可以看到举报奖励内容,知道举报方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设立举报奖励基金。要把枪爆、黑恶犯罪举报奖励基金纳入或追加到财政预算,落实有奖举报制度,调动群众举报案件线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政府将设立奖励基金100万元,用于查办重大案件举报奖励。设立举报电话:5321024(市专项办)、5802174(南排河边防派出所)、5830110(歧口边防派出所)、5801362(赵家堡边防派出所)、5808110(后徐边防派出所),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要严格落实一事一奖、一案一奖,按照1000元-20000元的奖励幅度,及时兑现奖励,鼓舞群众,取信于民。

(三)深入细致清查,收缴枪爆物品。

1、组织集中清查。即日起至7月15日,边防、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分片包干、一包到底”的原则,在辖区内开展一次地毯式集中排查行动,全面收缴流失民间的枪爆物品。要加大政策和法律宣传,动员辖区群众主动上交私存私藏的枪爆物品,并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对枪爆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人员,要充分借助搜爆器材,反复排查,不留死角。专项行动期间,各级要针对重点场所、部位,开展反复查、查反复,通过集中清查,彻底收缴涉爆从业单位违法违规生产、购销、运输、储存、使用的爆炸物品,非法制贩枪爆物品窝点的制造设备、工具、产品及其原材料,非法运输、使用、携带的枪爆物品等,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存量。对收缴的各类枪支、弹药、爆炸物,边防要逐一清点、详细登记,予以集中收存保管,严禁丢失、被盗或出现安全事故。

2、建立单元管控机制。在推进“一村一警三支队伍”基础上,7月底,建立危爆物品单元管控机制,即对驻村民警管辖区进行单元划分,楼房以每个自然单元、平房以每20户、沿街门市以10户为一个管控单元,由楼院长、村居干部、治安积极分子等人员担任单元管控联络员,具体负责单元内法律政策宣传、重点人管控、情报信息搜集、犯罪线索排查,提升发现和打击能力。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联络员工作情况,给予相应报酬或奖励。

3、强化路面查控。即日起至7月15日,边防要组织开展大范围的路面治安查控和武装巡逻,在市区和交通要道、非法制贩枪爆物品重点区域周边道路、汽车站等重点部位,设立治安检查卡点,配齐警力和安检装备,加强对过往可疑人员、车辆、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全力查控非法枪爆物品。同时,要在夜间重点时段加大对旅馆、歌舞厅、洗浴按摩服务、网吧、酒吧等场所的治安检查力度,认真排查和及时收缴场所内及其周边人员、车辆非法携带的枪爆物品、管制刀具。7月15日后,边防要每周组织各治安卡点开展一次集中查控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有效震慑。

(四)突出工作重点,落实管控措施。

加强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司法所、各村要对本辖区前期掌握的涉枪涉爆、涉黑涉恶、刑释解教、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全部重新核查一次,核对基本信息,查看现实表现,落实分级管控措施。要注重排查新增重点人员,全面澄清底数,全部纳入管控。要重点加强有个人极端倾向人员的管控,对有现实危害苗头的,要及时跟进侦控措施。要认真落实市综治办转发沧州市综治办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各类重性精神病人的救治救助,落实乡镇、村居、监护人、派出所民警四级管控机制,有效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

1、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村参照镇里标准,抓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办事机构,各包片班子成员、所站长、要深入村庄,指导所包村,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做好缉枪治爆和打黑除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此次专项行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镇党委、政府直接向各支部书记要账。各村支部书记要尽好职责,对涉及到的重点环节和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督办。要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个人,定责任、定标准、定时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迅速掀起专项行动的高潮。工作中,要把组织专项行动、保稳定与保民生有机结合起来,既要营造声势,又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侵害群众利益。

2、明确部门责任,凝聚工作合力。开展缉枪治爆和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必须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做到部门互动、齐抓共管。镇专项办要全面掌握各村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涉危涉爆从业单位要开展“自查”,强化内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危爆物品被盗流失等问题。

3、强化督导检查,落实考核奖惩。专项行动开始后,镇专项办对各村工作情况,要实行考核排名制度。同时,督导组深入各村及重点区域不间断地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要当场整改并通报全镇。要将缉枪治爆和打黑除恶纳入综治考核和社会治安评价体系,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和标准,定期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以高压方式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4、启动刚性问责,严格责任倒查。工作中,发现对缉枪治爆和打黑除恶工作不重视、行动迟缓、力度不大、战果落后的,采取重点督办、问责约谈等方式,限期扭转被动局面。对因清查不认真、核查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协作不得力以及漏管失控等原因发生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坚持以打开路,始终保持对涉枪涉爆犯罪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一是强化破案攻坚,认真排查和梳理近年来全镇发生的涉枪涉爆案件线索和尚未破获的案件,逐条线索落实专人盯办,逐起案件实行专案经营。二是强化挂牌督办。对涉及镇内较大涉枪涉爆案件,镇里将予以挂牌督办,统一指挥调试,统一联合侦办,提升侦办效率,增强打击实效。三是强化打击非法采矿。四是强化追逃缉捕。继续保持追逃力度,力争将所有涉枪涉爆案件在逃人员缉捕归案,最大限度地消除涉枪涉爆的重大隐患。

(二)注重清查收缴,全方位根除枪爆社会隐患。全面开展宣传发动,持续不断地开展统一清查收缴行动,彻底查缴流散社会的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防被犯罪分子利用作案,最大限度地根除社会隐患。一是深入开展摸排清查。二是加强教育规劝告知。三是大力推行举报重奖。四是全面开展集中收缴。

(三)强化净网核查,坚决斩断非法枪爆物品网上贩卖渠道。一是扎实开展清理整治。二是全力组织线索核查。三是主动经营深度打击。

(四)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整治涉枪涉爆案件多发地区。继续抓住源头不放,断续深入治理,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整治涉枪涉爆重点地区、突出问题,坚决铲除滋生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源头隐患,切实压降涉枪涉爆案件,坚决扭转案件多发的被动局面。一是深入开展摸排。二是强化重点整治。三是全面消除隐患。

(五)开展查缉管控,严防枪爆违法犯罪活动滋生蔓延。严格落实涉枪涉爆重点人员管控措施,加大治安检查,强化寄递物流管理,切实做到控住人员、守住关口、切断通道,有力提升查缉实效性,进一步增强管控能力。一是严密重点人员管控。二是加大堵截查控力度。三是强化寄递物流监管。四是提升管控手段建设。

(六)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行为,切实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大对烟花爆竹原材料的管控力度。要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线索,大力推动实施群防群治,努力从源头上解决涉及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问题。

(七)严格剧毒和放谢性、腐蚀性、易制爆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检查、管理,严防安全事故、案件的发生。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严厉整治非法制贩、持有枪爆物品等突出治安问题,始终保持严防严打涉枪涉爆犯罪高压态势,巩固2015年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成果,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根据《2016年云南省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2016年勐腊县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巩固强化“两清理一排查”专项行动成效,切实管住涉枪涉爆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着力构建打防管控枪爆犯罪工作新机制,从源头上铲除枪爆祸患,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持枪、爆炸犯罪案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爆炸事故,坚决防止列管枪爆物品丢失、被盗,坚决防止枪爆物品流入暴恐分子、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分子手中,坚决防止重大活动及重要节庆日、敏感期“打响”,“炸响”,“流失“,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紧紧围绕省委常委提出的“周密安排、彻查严打,险恶务尽、不留后患,维护长治久安”的要求,把宣传工作贯穿于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的始终,在县委和农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共安全、促进社会法治建设和云南社会稳定的高度,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发动,引导舆论、震慑犯罪,打一场声势浩大的缉枪治爆人民战争,实现缉枪治爆专项行动预期目标,重点宣传第一是工作措施,第二是先进典型,第三是示范案例,第四是法律法规。在9月和12月分别集中组织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宣传活动,对具有可推广应用的,重大典型案例以及各单位认为应向指挥部办公室。

报告。

的,须提前3天向指挥部办公室。

报告。

指挥部办公室协调相关媒体跟进开展宣传。

(一)持续强化社会收缴,全力消除枪爆潜在隐患。

1. 全面深化“五缴”措施。深入深化动员上缴、举报查缴、检查收缴、破案追缴、深挖追缴“五缴”措施,深入宣传发动,广泛动员规劝,敦促上缴非法枪爆物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广辟线索渠道来源,对积极提供线索和举报的有功人员,予以重奖。

2. 全面深化重点区域查缴。结合我场实际制深化林区、边远生产队区域查缴,充分利用整合治安联防力量,组成机动巡逻队,强化对重点区域路段、时段的人员检查,及时发现、及时上报收缴非法枪爆物品。有力地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打击盗猎行动,查缴非法持有的枪支弹药。

3. 全面深化“五场”清缴。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深化建材化工、五金加工、小商品批发、大型集贸、物流配货市场“五场”清查。全面摸清从事制售钢管、射钉器、发令器、玩具枪硝酸铵等易制枪、易制爆物品和原材料的企业、店铺、摊点,逐一登记造册,逐一与业主见面谈话,签订责任保证书,加强源头管控。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健全滚动排查机制,及时发现私存、私造、私卖枪爆物品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捣毁制贩窝点,全力深挖收缴枪爆物品及原材料。

4. 集中开展清查行动。针对涉枪涉爆问题突出的城乡结合部、农场边远生产队和场内私人出租房等部位,组织开展集中清查收缴行动,拉网式滚动排查、收缴打击。针对非法贩卖管制刀具、驽、仿真枪的问题,配合有关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涉及少数民族群体的,积极争取民族、宗教等部门支持,及时教育疏导,依法依规查处。

5. 强化“八查”工作。对辖区涉枪涉爆单位继续开展全面清理核查工作,全面堵塞漏洞。“一查”爆破作业单位、人员是否具备两个标准各项资质条件,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存在无证上岗、冒领、代领民爆物品和违规作业。“二查”民爆物品储存库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全面落实,硬件设施是否到位,视频监控是否运行正常。“三查”是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台帐是否健全,民爆物品购买、使用量是否正常,出入手续是否清楚完备,账物是否相符。“四查”民爆物品当日使用与出入库登记是否一致,当日使用剩余是否及时清退回缴,是否存在转借、截留、挪用民爆物品的情况。“五查”是否对近两年来辖区发生的涉爆案件、事故进行全面梳理,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倒查追责,安全管理漏洞是否有效堵塞。“六查”涉爆单位隐患排查整改未达到标是否仍在使用民爆物品,是否存在民爆物品流失和来源不明的问题。“七查”辖区公安机关监管部门是否与涉爆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公安机关定期检查是否到位,是否建立了检查登记制度。“八查”配枪单位和持枪人员管理制度是否落实,领用枪支手续是否完备,营业性射击场是否存在违规经营和携枪外出情况。对发生上述违规违法行为要一律依法依规查处严惩。

 (二)普查管控军械枪迷,严防酿成枪爆祸患。

1. 全面排查军械枪迷。组织配合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普查管控军械枪迷活动,摸清底数、掌握情况,从中发现持枪线索。全面排查辖区内军品店、户外游乐组织,摸清经常参与游戏购买物品的人员情况,全面排查辖区内营业性射击场、户外游乐场、非法狩猎区,摸清射击爱好者和狩猎爱好者情况。全面排查互联网枪模网站、军事论坛、涉枪qq群等网上重点部位,摸清枪械爱好者情况。

2. 分类盯控收缴。对摸排出的军械枪迷人员,逐一见面政策引导、教育规劝,动员上缴非法横枪支弹药、积极提供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对野战游戏、军品收藏爱好者,通过规劝、提醒等方式,敦促上缴非法横枪支弹药。对狩猎爱好者,采取“交朋友”、盯控、贴靠等方式,发现收缴持有的非法枪支。对有不满情绪扬言实施枪爆炸人员,严格落实管控责任和措施,及时发现收缴枪爆物品。会同军队保卫部门深入走访部队家属区、干休所及辖区退伍转业军人,讲究工作方法,把握法律政策,动员上缴遗留、截留的枪支弹药并提供涉枪线索。

3. 分类动态管控。对没有涉枪违法犯罪行为的枪支爱好者、坚持教育为主,加强动态跟踪。对涉嫌非法持有、贩卖枪支弹药的依法打击并列为涉枪重点人员予以管控。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队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对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抓紧制定具体的工作。

方案。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各生产队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加强本单位的专项行动的部署、指导和检查落实,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同时又要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着力打好整体战、合成战。农场缉枪治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牵头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充分整合各方面力量参与专项行动,并加强信息报送、交流,及时汇总、分析、整理工作中存的问题,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适时召开联络员会议,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推动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生产队要正确把握宣传时机和力度,掌握好宣传分寸,切实为缉枪治爆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平台畅通举报渠道,采取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把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打一场缉枪治爆人民战争。要健全完善群众举报涉枪涉爆线索的受理、核查、侦办、反馈、奖励等工作机制。对群众举报涉枪涉爆线索查破案件的,要及时兑现奖励。

(四)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各生产队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要及时报送农场综治办。(电话、传真:3012431)。专项行动工作中的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各部门、各生产队专项行动工作要认真落实部署,要有专人负责信息报送。信息联络员及电话先指挥部。每月1日前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到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专项行动自即日起开始,至行动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10月6日前报送农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涉爆涉枪案件、事故发生,确保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平兰镇迅速行动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打造平安和谐平兰的总目标,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严管、严防、严查、严打相结合,严格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严厉整治涉爆涉枪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为平兰镇社会大局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一)防爆炸。全面排查整治涉爆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在居民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群死群伤爆炸事故,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爆炸犯罪案件。

(二)防枪击。大力加强对枪-支-弹-药的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持枪犯罪案件。

(三)防制贩。强化对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整治,严堵非法贩运通道,坚决防止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流入我镇。

(四)防流失。严格落实爆炸物品、枪-支-弹-药保管、发放、领用、清退等安全管理制度,坚决防止爆炸物品、枪-支-弹-药非法流失。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1月30日-2月10日)。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工作;全面检查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消除隐患阶段(2月11日-3月10日)。在前期排。

查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对存在的各类问题逐一进行清查整治,彻底消除隐患。

第三阶段:严格管理、严密防控阶段(3月11日-12月底)。组成专门检查组,对重点单位进行反复检查,对重点人员落实监控措施,严防发生影响恶劣的涉爆涉枪案件、事故。

(一)全面检查摸排。

2.犯罪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和刑事处罚的人员,要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逐一填写涉爆涉枪重点人员信息表,录入民爆枪支信息系统,纳入监控视线。

3.排查涉爆涉枪可疑场所。对可能私制、私藏、贩运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出租房屋、闲置院落等场所,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全面排查是否存在私制、私藏、贩运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严格整治隐患收缴非法危险物品。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清查收缴行动,坚决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对收缴的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务必在7月1日以前全部予以销毁,剧毒、放射性等其他危险物品全部移交有关部门和专业单位予以妥善安全处置。

(三)严密管理防控。

2.强化社会面控制。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及时获取深层次、预警性涉爆涉枪犯罪信息,牢牢把握斗争主动权。要会同交通部门,加大对车站、道路、公共场所可疑人员的巡逻盘查力度,必要时开包检查,严防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流入我镇。

3.落实重点人员监控。要随时掌握涉爆涉枪重点人员动向,针对不同情况,逐一落实监控措施,严防失控漏管。

(四)严厉打击惩处。

1.深挖涉案物品源头。对破获的涉爆涉枪案件,要逐起倒查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来源。要把彻底查清涉案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来源作为侦查办案的重要内容和结案的重要标准,彻底查清流失源头,顺线追查打掉制贩窝点,摧毁制贩网络。

2.严打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犯罪行为。对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犯罪活动,决不能掉以轻心。对位于出租房屋和废弃的房屋、场所进行反复清查,确保不留死角,并逐一与房主签订具结保证书。对查获的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的案件,要迅速集中力量、快侦快破,彻底查清涉案物品的来源及流向,并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涉案犯罪人员,坚决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从现在开始至20**年12月31日结束,为期半年。

1、深刻汲取肃宁“6.08”、运河“6.20”涉枪案件教训,通过在全镇开展强力度的专项行动,坚决防止持枪、爆炸等恶性案件和事故在我镇发生。

2、按照主动进攻、合成作战的指导思想,集中收缴一批散存在社会上的各类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器具,打掉一批横行乡里、为非作歹、侵害基层政权、破坏经济发展、危害民生建设、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恶痞霸团伙,打击处理一批涉枪涉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消除安全隐患。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并取得实际效果,镇里成立缉枪治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赵金忠任组长,镇长于锦辉、人大**赵松龄、镇主任科员白玉田、镇党委副书记赵树起任副组长,副镇长王勇、田金栋、宣传委员王向锋、纪检书记于金收、镇人大副**范方仪、镇组织委员杨树杰、徐家堡边防派出所所长张良健、赵家堡边防派出所所长张永祥、南排河边防派出所所长韩伟、歧口边防派出所所长葛振鹏,以及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传委员王向峰任主任,司法所、宣传站全体为办公室成员。

(一)重拳严打犯罪,形成强力震慑。

1、要配合相关部门集中侦破大要案件。本着“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扫痞、无痞治乱”的原则,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凌厉攻势,重点打击影响政权安全、破坏经济发展、危害民生建设的各种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和涉及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等9类涉恶犯罪,深入追查犯罪组织架构和骨干成员,给予彻底摧毁。

2、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对涉及地域性、系列性、团伙性、流窜性涉枪爆和黑恶犯罪团伙线索,要强化部门、区域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效率。各村要充分发挥好“天网工程”作用,安排常人盯守,与边防派出所建立常态化联络互动机制。

3、深挖枪爆物品制贩源头及窝点。对工作中收缴的非法枪爆物品,要按照“上追源头、下查流向”的原则,全面查清非法制贩等源头性犯罪,做到枪爆源头没有查清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摧毁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在逃人员没有抓获不放过,彻查来源流向,打掉团伙,依法严处涉案人员。

(二)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组织集中宣传。司法所和宣传站牵头,通过广播、网络发布,喷刷制作永久性宣传牌,并采取悬挂条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led滚动播出等措施,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广泛宣传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打击整治枪爆、黑恶犯罪的态度和决心,做到主要街面随地能看到宣传横幅、资料,每个村都有宣传措施。边防派出所要按照村庄每500人1块,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区域不少于2块的标准,补充完善打击枪爆、黑恶犯罪永久性宣传牌,使群众随时随地可以看到举报奖励内容,知道举报方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设立举报奖励基金。要把枪爆、黑恶犯罪举报奖励基金纳入或追加到财政预算,落实有奖举报制度,调动群众举报案件线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政府将设立奖励基金100万元,用于查办重大案件举报奖励。设立举报电话:5321024(市专项办)、5802174(南排河边防派出所)、5830110(歧口边防派出所)、5801362(赵家堡边防派出所)、5808110(后徐边防派出所),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要严格落实一事一奖、一案一奖,按照1000元-20000元的奖励幅度,及时兑现奖励,鼓舞群众,取信于民。

(三)深入细致清查,收缴枪爆物品。

1、组织集中清查。即日起至7月15日,边防、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分片包干、一包到底”的原则,在辖区内开展一次地毯式集中排查行动,全面收缴流失民间的枪爆物品。要加大政策和法律宣传,动员辖区群众主动上交私存私藏的枪爆物品,并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对枪爆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人员,要充分借助搜爆器材,反复排查,不留死角。专项行动期间,各级要针对重点场所、部位,开展反复查、查反复,通过集中清查,彻底收缴涉爆从业单位违法违规生产、购销、运输、储存、使用的爆炸物品,非法制贩枪爆物品窝点的制造设备、工具、产品及其原材料,非法运输、使用、携带的枪爆物品等,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存量。对收缴的各类枪支、弹药、爆炸物,边防要逐一清点、详细登记,予以集中收存保管,严禁丢失、被盗或出现安全事故。

2、建立单元管控机制。在推进“一村一警三支队伍”基础上,7月底,建立危爆物品单元管控机制,即对驻村民警管辖区进行单元划分,楼房以每个自然单元、平房以每20户、沿街门市以10户为一个管控单元,由楼院长、村居干部、治安积极分子等人员担任单元管控联络员,具体负责单元内法律政策宣传、重点人管控、情报信息搜集、犯罪线索排查,提升发现和打击能力。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联络员工作情况,给予相应报酬或奖励。

3、强化路面查控。即日起至7月15日,边防要组织开展大范围的路面治安查控和武装巡逻,在市区和交通要道、非法制贩枪爆物品重点区域周边道路、汽车站等重点部位,设立治安检查卡点,配齐警力和安检装备,加强对过往可疑人员、车辆、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全力查控非法枪爆物品。同时,要在夜间重点时段加大对旅馆、歌舞厅、洗浴按摩服务、网吧、酒吧等场所的治安检查力度,认真排查和及时收缴场所内及其周边人员、车辆非法携带的枪爆物品、管制刀具。7月15日后,边防要每周组织各治安卡点开展一次集中查控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有效震慑。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工作计划是指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和工作步骤等方面对某项工作作出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加强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涉爆涉枪涉危案件、事故,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顺利进行,根据《2008年全省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3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打造平安和谐许昌的总目标,坚持严管、严防、严查、严治、严打相结合的方针,突出重点,因地制宜,严格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奥运会举办期间全市“不炸响、不打响、不流失”,北京及其他奥运赛区不受来自许昌的影响,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防爆炸。全面排查整治涉爆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在居民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群死群伤爆炸事故,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爆炸犯罪案件。

(二)防枪击。大力加强对枪支弹药的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持枪犯罪案件。

(三)防制贩。强化对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突出问题的整治,严堵非法贩运通道,坚决防止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流入北京及其他奥运赛区。

(四)防盗抢。严格落实涉爆涉枪单位储运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发生影响重大的爆炸物品、枪支弹药被盗被抢案件。

(五)防流失。严格落实爆炸物品、枪支弹药保管、发放、领用、清退等安全管理制度,坚决防止爆炸物品、枪支弹药非法流失。

1.民爆器材使用较多的禹州市、襄城县、长葛市、许昌县。所有民爆器材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含废弃和闲置的爆炸物品仓库)、民爆器材配送服务站、爆破公司、烟火晚会燃放单位。

2.传统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较多的鄢陵县、禹州市、许昌县、长葛市。所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传统生产村和个体生产炮农。

3.小煤窑、小矿山、小采石场等使用民爆器材的“三小企业”和非法采矿点。

4.有可能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使用民用爆破器材的“地下窝点”和“黑市场”。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排查摸底(4月1日前)。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工作;全面检查摸排,务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消除隐患(4月1日—6月30日)。对存在的各类问题逐一进行清查整治,采取清查收缴、检查整治、破案打击、防范管理等各项措施,彻底消除隐患,严厉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提高防范、控制和发现、打击涉爆涉枪涉危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严格管理、严密防控(7月1日—10月底)。各地要组成专门检查组,对重点单位进行反复检查,对重点人员落实监控措施,严防管理不到位发生各类涉爆涉枪案件、事故。

(一)严密检查摸排。

1.检查涉爆、涉枪单位。要深入到涉爆涉枪单位进行检查摸排,全面掌握涉爆涉枪单位基本情况、人员状况及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来源、流向和库存情况,切实做到详实准确、不遗不漏。

2.排查涉爆涉枪重点人员。要对2004年以来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涉爆涉枪违法犯罪人员,涉嫌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特别是掌握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制造技术的人员,扬言采取爆炸等过激行为报复社会等有现实危害性的人员,准确掌握现实表现,逐一填写涉爆涉枪重点人员信息表,录入民爆枪支信息系统,纳入监控视线。

3.排查涉爆涉枪可疑场所。对可能私制、私藏、贩运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出租房屋、废弃窑洞、闲置厂房(院落)等场所,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全面排查是否存在私制、私藏、贩运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行为。

4.排查非法矿点。要对本地关闭矿点和其他各类非法矿点进行摸底调查,及时准确掌握非法矿点业主、经营者、涉爆从业人员及其爆炸物品来源、流向和处置等基本情况,逐一填写非法矿点排查情况登记表。

(二)严格整治隐患。

1.整治涉爆单位。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各级公安机关要对储存、使用爆炸物品单位逐一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储存库房技防设施、守卫力量、看护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购买、收存、发放、清退登记记录是否准确完整,账物是否相符;是否按照信息系统的要求进行操作;爆破作业现场临时存放爆炸物品的场所是否具备安全条件,是否设专人管理、看护。按照省公安厅的部署,在适当的时候对爆炸物品的储存仓库,进行安全评估。对存在的各种隐患,要区别不同情况,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落实人员、落实责任,在规定的时限内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不适合在涉爆岗位工作的人员,要及时予以调整。对在7月1日以前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一律暂停各种涉爆活动,封存爆炸物品。

2.整治涉枪单位。重点检查保管设施是否符合规定,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领取、退回、登记、检查制度是否落实,接触枪支人员政审是否合格、思想是否稳定。对存在的各种隐患漏洞,要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严格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政审不合格、思想不稳定等不适合在涉枪岗位工作的人员,要及时予以调整。对在7月1日以前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一律暂停各种涉枪活动,封存枪支弹药。

3.收缴非法危险物品。各地要不间断组织集中统一行动,坚决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公安机关要全警动员,落实责任,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动员各种社会力量,集中时间,全面进行清查收缴;要强化汽车站、火车站查堵收缴,严格可疑人员及物品的安全检查。对重点清查收缴对象,逐一落实面对面的宣传动员和敦促教育工作,签订具结保证书,确保收缴工作不遗不漏、不留死角。对收缴的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务必在7月1日以前全部予以销毁。剧毒、放射性等其他危险物品全部移交有关部门予以妥善安全处置。

(三)严谨管理防控。

1.落实管理责任。派出所要与每一个涉爆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管理要求,严格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对摸排出的涉爆涉枪重点人员,要面对面地进行法制教育,逐一签订无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具结保证书,确保各项管理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治安部门要与每一个涉枪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严格落实集中保管制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强化对配枪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保管、领取、佩带、使用、交还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坚决防止发生枪支丢失、被盗等问题。对不适合接触枪支的人员,要暂时取消其持枪资格,收回枪支。

2.强化社会面控制。要加强对涉爆涉枪重点单位及制爆原料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动员其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嫌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案件线索。同时,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及时获取深层次、预警性涉爆涉枪犯罪信息,牢牢把握斗争主动权。各地公安机关要会同铁路、交通等部门,加大对车站、道路、公共场所可疑人员的巡逻盘查力度,必要时开包检查,严防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流入奥运赛区。

3.落实重点人员监控。要随时掌握涉爆涉枪重点人员动向,针对不同情况,逐一落实监控措施。对流入外地特别是北京、青岛等奥运赛区的,要及时将其基本情况通报流入地公安机关,严防失控漏管。

4.落实“三个一律”的临时管制措施。自7月1日至10月10日,所有危险物品单位一律实行负责人24小时在岗带班、值班制度,并每天向当地县(市、区)公安局或派出所报告一次安全情况;一律停止审批向北京等赛区城市或途经赛区城市运输各类危险物品;一律禁止携带枪支弹药进入北京等奥运赛区。

(四)严厉打击惩处。

1.加大涉爆涉枪涉危的打击力度。各级公安机关要集中优势警力,强化侦查措施,开展破案攻坚,全力侦破一批涉爆涉枪涉危案件,打掉一批制贩窝点,捣毁一批制贩网络,抓获一批涉爆涉枪涉危逃犯。对群众举报的涉爆涉枪案件线索,要进行认真核查,对涉嫌犯罪的,落实查办单位和人员,明确查处要求,依法予以查处打击。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民爆器材和枪支弹药的违法犯罪一律立案侦查,坚决打击。对主犯、累犯、惯犯,要主动商请检察、审判机关依法快诉快判,从严惩处。要坚决纠正以罚代刑、以拘代刑等降格处理问题的发生。

2.深挖涉案物品源头。对破获的涉爆涉枪案件,要充分利用民爆、枪支信息系统的优势,逐起倒查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来源。要把彻底查清涉案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来源作为侦查办案的重要内容和结案的重要标准,彻底查清流失源头,顺线追查打掉制贩窝点,摧毁制贩网络。

3.严打非法制造雷管犯罪行为。对非法制造雷管犯罪活动,特别是长葛市、许昌县更要把打击非法制造雷管犯罪列为重中之重,对位于城乡出租房屋和废弃的厂房、矿点、场所进行反复清查,确保不留死角,并逐一与房主签订具结保证书。对查获的非法制造雷管案件,要集中力量、迅速快侦快破,彻底查清涉案物品的来源及流向,并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涉案犯罪人员,坚决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其他地区也要高度警觉,形成严管高压的强大声势,防止向本辖区内扩散。各地治安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非法制造雷管、炸药案件的联络工作,与外地直接联络本地需要协查的事项,提出协调需求和完成时限,接收协查结果;接受外地提出的协查任务,办理协查工作,按时通报办理情况。

(五)深入宣传发动。

1.营造强大舆论声势。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等大众传播媒介,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宣传周活动、群发手机短信、悬挂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解剖典型案例、组织广大民警进矿区、进村户、进单位、进学校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等形式,大力开展治爆缉枪宣传工作,教育群众自觉守法,积极配合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

2.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市公安局要在媒体公布群众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兑现奖励举报有功人员,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市政府成立全市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赵经文任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全钦任副组长,市商务局、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监管局、企业发展服务局、工商管理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应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联络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本地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尤其是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北京奥运会安保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充分认识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对维护北京奥运会治安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各级公安机关要主动加强与商务、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监管、企业发展服务、工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工作的衔接,形成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商务部门负责民爆器材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清理整治非法矿点,配合公安机关打击非法使用爆炸物品的非法矿点。乡(镇)政府和乡镇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对当地使用民爆器材的单位和“三小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对煤炭行业储存、使用民爆器材的矿井安全管理及检查,包括关、停矿井民爆器材的清理登记,配合公安机关收缴现存的民爆器材。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市级与县级公安机关、县(市、区)公安局与派出所、派出所与社区、驻村民警要逐一签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书。各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与直管的涉爆涉枪单位,派出所要与辖区的涉爆涉枪单位以及村委会(居委会)签订责任书,把专项行动的任务和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

各级公安机关要采取督导检查、交叉互检、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执法一线,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治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因私制私藏爆炸物品引发重大爆炸事故的,将严格执行事故发生地县(市、区)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治安(危管)部门主管负责人、派出所所长引咎辞职的规定。

(四)依法行政,搞好服务。

各级公安机关要教育民警认清形势,以和谐的理念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切实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既要严格管理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确保公共安全,又要依法办事,满足从业单位合法需求。对经过检查资质齐全、没有安全隐患的爆炸物品使用单位,要按照实际需求,保证爆炸物品的正常供应,尽量减少对群众正常工作、生活的影响,为北京奥运会安全顺利举办营造喜庆、祥和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

专项行动总体情况由各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归口收集掌握和报送。各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坚持领导带班,加强值班备勤,密切与有关部门、警种的联系沟通。专项行动各阶段开展情况和总结报告要分别于4月1日、7月1日和11月7日前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案件、重要情报信息要随时上报,市公安局将在《全市2008年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专刊》上予以编发。

从现在开始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为期半年。

1、深刻汲取肃宁“6.08”、运河“6.20”涉枪案件教训,通过在全镇开展强力度的专项行动,坚决防止持枪、爆炸等恶性案件和事故在我镇发生。

2、按照主动进攻、合成作战的指导思想,集中收缴一批散存在社会上的各类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器具,打掉一批横行乡里、为非作歹、侵害基层政权、破坏经济发展、危害民生建设、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恶痞霸团伙,打击处理一批涉枪涉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消除安全隐患。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并取得实际效果,镇里成立缉枪治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赵金忠任组长,镇长于锦辉、人大主席赵松龄、镇主任科员白玉田、镇党委副书记赵树起任副组长,副镇长王勇、田金栋、宣传委员王向锋、纪检书记于金收、镇人大副主席范方仪、镇组织委员杨树杰、徐家堡边防派出所所长张良健、赵家堡边防派出所所长张永祥、南排河边防派出所所长韩伟、歧口边防派出所所长葛振鹏,以及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传委员王向峰任主任,司法所、宣传站全体为办公室成员。

(一)重拳严打犯罪,形成强力震慑。

1、要配合相关部门集中侦破大要案件。本着“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扫痞、无痞治乱”的原则,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凌厉攻势,重点打击影响政权安全、破坏经济发展、危害民生建设的各种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和涉及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等9类涉恶犯罪,深入追查犯罪组织架构和骨干成员,给予彻底摧毁。

2、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对涉及地域性、系列性、团伙性、流窜性涉枪爆和黑恶犯罪团伙线索,要强化部门、区域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效率。各村要充分发挥好“天网工程”作用,安排常人盯守,与边防派出所建立常态化联络互动机制。

3、深挖枪爆物品制贩源头及窝点。对工作中收缴的非法枪爆物品,要按照“上追源头、下查流向”的原则,全面查清非法制贩等源头性犯罪,做到枪爆源头没有查清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摧毁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在逃人员没有抓获不放过,彻查来源流向,打掉团伙,依法严处涉案人员。

(二)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组织集中宣传。司法所和宣传站牵头,通过广播、网络发布,喷刷制作永久性宣传牌,并采取悬挂条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led滚动播出等措施,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广泛宣传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打击整治枪爆、黑恶犯罪的态度和决心,做到主要街面随地能看到宣传横幅、资料,每个村都有宣传措施。边防派出所要按照村庄每500人1块,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区域不少于2块的标准,补充完善打击枪爆、黑恶犯罪永久性宣传牌,使群众随时随地可以看到举报奖励内容,知道举报方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设立举报奖励基金。要把枪爆、黑恶犯罪举报奖励基金纳入或追加到财政预算,落实有奖举报制度,调动群众举报案件线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政府将设立奖励基金100万元,用于查办重大案件举报奖励。设立举报电话:5321024(市专项办)、5802174(南排河边防派出所)、5830110(歧口边防派出所)、5801362(赵家堡边防派出所)、5808110(后徐边防派出所),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要严格落实一事一奖、一案一奖,按照1000元-20000元的奖励幅度,及时兑现奖励,鼓舞群众,取信于民。

(三)深入细致清查,收缴枪爆物品。

1、组织集中清查。即日起至7月15日,边防、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分片包干、一包到底”的原则,在辖区内开展一次地毯式集中排查行动,全面收缴流失民间的枪爆物品。要加大政策和法律宣传,动员辖区群众主动上交私存私藏的枪爆物品,并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对枪爆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人员,要充分借助搜爆器材,反复排查,不留死角。专项行动期间,各级要针对重点场所、部位,开展反复查、查反复,通过集中清查,彻底收缴涉爆从业单位违法违规生产、购销、运输、储存、使用的爆炸物品,非法制贩枪爆物品窝点的制造设备、工具、产品及其原材料,非法运输、使用、携带的枪爆物品等,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存量。对收缴的各类枪支、弹药、爆炸物,边防要逐一清点、详细登记,予以集中收存保管,严禁丢失、被盗或出现安全事故。

2、建立单元管控机制。在推进“一村一警三支队伍”基础上,7月底,建立危爆物品单元管控机制,即对驻村民警管辖区进行单元划分,楼房以每个自然单元、平房以每20户、沿街门市以10户为一个管控单元,由楼院长、村居干部、治安积极分子等人员担任单元管控联络员,具体负责单元内法律政策宣传、重点人管控、情报信息搜集、犯罪线索排查,提升发现和打击能力。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联络员工作情况,给予相应报酬或奖励。

3、强化路面查控。即日起至7月15日,边防要组织开展大范围的路面治安查控和武装巡逻,在市区和交通要道、非法制贩枪爆物品重点区域周边道路、汽车站等重点部位,设立治安检查卡点,配齐警力和安检装备,加强对过往可疑人员、车辆、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全力查控非法枪爆物品。同时,要在夜间重点时段加大对旅馆、歌舞厅、洗浴按摩服务、网吧、酒吧等场所的治安检查力度,认真排查和及时收缴场所内及其周边人员、车辆非法携带的枪爆物品、管制刀具。7月15日后,边防要每周组织各治安卡点开展一次集中查控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有效震慑。

为进一步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强供销系统企业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结合供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以执行《安全生产法》为主线;以学规程、反违章、除隐患为主题;以消除重点单位、存险部位、要害岗位、危险源隐患为突破口;加大监管力度,深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措施,彻底杜绝本系统各类事故发生。

(一)企业的安全组织、制度、责任、教育、培训、投入、工伤保险、危险源建档、检查和整改措施未落实或未完善的,要立即整改。

(二)烟花爆竹仓库、商店、易燃易爆危险品报警系统缺失或失效,不能正常运行的,要立即整改。

(三)灭火器材配备、值班报警电话等未达到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立即整改。

(四)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不畅,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未安装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或缺失、损坏、失效的,要立即整改。

(五)防雷避雷装置存在安全隐患、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要立即整改。

(六)工作用车、物流配送运营车辆及进入市场各类车辆未配备灭火工具的;驾驶人安全行车教育未落实的;行车前车况未检查的;机械部件故障未排除的;带病车辆隐患明显的,要立即整改。

(七)房屋及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要立即整改。

(八)其它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要立即整改。

共分四个阶段:

(一)9月5日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各企业要把上级文件精神,层层传达,要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好上级要求,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9月----11月,为企业自查自改阶段。按照区供销社“实施方案”提出的要求,加强检查,对暴露出的问题制定措施,限期进行整改。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做好事故隐患登记和治理工作。一般隐患要及时消除,重大隐患整治要做到“七个一”:一张检查登记表、一个整改指令、一套整改方案、一份整改责任书、一个挂牌督办单位、一个整改验收结果、一件治理档案。专项行动期间不能治理好的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治计划和方案,落实资金和责任人,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管,严防事故。

(三)9月中下旬,为检查落实阶段。主要检查:是否制定方案、是否成立领导小组、是否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四)11月,为总结提高阶段。检查前一段排查治理落实情况,检查存险隐患是否彻底消除,危险源监控措施、安全监管手段和整体防御能力是否有所增强。

组长:周兴堂(区供销社主任)。

副组长:柳亚元(区供销社副主任)。

成员:梁顺富(区供销社基层科科长)。

吴丽华(利和农资公司董事长)。

方元林(东金再生公司董事长)。

伍文元(腾元联合公司董事长)。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供销社基层科,负责与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协调工作和对企业检查、指导和督办落实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定要站在政治高度,大局高度,把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大事来抓。绝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疏忽懈怠思想,要认真落实区政府和区供销社部署的各项要求,抓好本企业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二)坚持检查,重点治理。各单位要认清当前严峻形势,认真吸取我区发生的“5·08”事故教训,结合供销社的行业特点,分析研究易发事故的可预防性,抓住重点,采取有效的安全防预措施,在企业层层建立日查、周查、月查制度。按照每日巡查、每周小查、每月大查的要求,坚持做到:“五要五不要”即:要遵章守纪,不要违章违规;要按章操作,不要习惯性违章;要抓责任落实,不要敷衍塞责;要查盲区死角,不要遗留漏洞;要清除隐患,不要隐患积累。

(三)排查隐患治理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在这次行动中具有代表性的措施和做法,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区供销社基层科。对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工作拖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区供销社将给与通报批评,并会同有关单位严肃追究责任。

我乡为了做好治爆缉枪工作,成立了治爆缉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全体乡、村、组干部大会,并在各村小组张贴了缉枪治爆通告,对金矿铁矿,龙亢寺铁矿爆炸物品储存和使用安全进行了大力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为了做好收缴各种非法枪支弹药工作,乡综治委将治爆缉枪领导小组成员分别挂村,督促指导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工作,并要求各村对辖区内所有持有非法枪支弹药的农户一一做好登记,领导小组成员深入村组做好群众劝说解释工作,在本阶段工作中,各村委会共收缴各种枪铳6支。

乡综治办、派出所对已登记但未主动上交的枪支弹药进行强制收缴,在本阶段工作中,乡综治办、派出所严厉打击了山陂村委会一村民,该村民对乡村干部做工作视而不闻,不但不主动上缴自己的铳,还煽动其他村民,严重防碍了工作的开展,为起到打击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派出所对该农户除强制收缴其铳外,还对该农户进行了治安处罚,为确保收缴工作不遗漏,不留死角,茅排乡政府还挤出部分资金,实行举报有奖的工作措施。对二铁矿爆炸物品储存和使用进行了督促检查,坚决杜绝储存库房技术防范设施不完善、守卫、看护措施不落实,收存、发放登记制度执行不严格,使用单位私购、转让爆炸物品,爆破作业现场管理不严,乱存、乱放、私拿、乱藏爆炸物品,爆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案件发生。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涉爆涉枪案件、事故发生,确保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平兰镇迅速行动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打造平安和谐平兰的总目标,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严管、严防、严查、严打相结合,严格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严厉整治涉爆涉枪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为平兰镇社会大局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防爆炸。全面排查整治涉爆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在居民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群死群伤爆炸事故,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爆炸犯罪案件。

(二)防枪击。大力加强对枪支弹药的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持枪犯罪案件。

(三)防制贩。强化对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整治,严堵非法贩运通道,坚决防止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流入我镇。

(四)防流失。严格落实爆炸物品、枪支弹药保管、发放、领用、清退等安全管理制度,坚决防止爆炸物品、枪支弹药非法流失。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1月x日-2月x日)。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工作;全面检查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消除隐患阶段(2月x日-3月x日)。在前期排。

查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对存在的各类问题逐一进行清查整治,彻底消除隐患。

第三阶段:严格管理、严密防控阶段(3月x日-12月底)。组成专门检查组,对重点单位进行反复检查,对重点人员落实监控措施,严防发生影响恶劣的涉爆涉枪案件、事故。

(一)全面检查摸排。

2.犯罪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和刑事处罚的人员,要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逐一填写涉爆涉枪重点人员信息表,录入民爆枪支信息系统,纳入监控视线。

3.排查涉爆涉枪可疑场所。对可能私制、私藏、贩运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出租房屋、闲置院落等场所,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全面排查是否存在私制、私藏、贩运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严格整治隐患收缴非法危险物品。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清查收缴行动,坚决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对收缴的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务必在7月x日以前全部予以销毁,剧毒、放射性等其他危险物品全部移交有关部门和专业单位予以妥善安全处置。

(三)严密管理防控。

2.强化社会面控制。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及时获取深层次、预警性涉爆涉枪犯罪信息,牢牢把握斗争主动权。要会同交通部门,加大对车站、道路、公共场所可疑人员的巡逻盘查力度,必要时开包检查,严防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流入我镇。

3.落实重点人员监控。要随时掌握涉爆涉枪重点人员动向,针对不同情况,逐一落实监控措施,严防失控漏管。

(四)严厉打击惩处。

1.深挖涉案物品源头。对破获的涉爆涉枪案件,要逐起倒查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来源。要把彻底查清涉案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来源作为侦查办案的重要内容和结案的重要标准,彻底查清流失源头,顺线追查打掉制贩窝点,摧毁制贩网络。

2.严打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犯罪行为。对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犯罪活动,决不能掉以轻心。对位于出租房屋和废弃的房屋、场所进行反复清查,确保不留死角,并逐一与房主签订具结保证书。对查获的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的案件,要迅速集中力量、快侦快破,彻底查清涉案物品的来源及流向,并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涉案犯罪人员,坚决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了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村、站所社应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有关联络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全镇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派出所要主动加强与土管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工作的衔接,强化整治重点,形成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严格督导,落实责任。派出所要采取督导检查、交叉互检、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一线,督促落实各项措施。要完善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明确监管职责,强化检查考核,建立逐级负责的安全监管责任制。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治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因私制私藏爆炸物品引发重大爆炸事故的,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强供销系统企业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结合供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以执行《安全生产法》为主线;以学规程、反违章、除隐患为主题;以消除重点单位、存险部位、要害岗位、危险源隐患为突破口;加大监管力度,深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措施,彻底杜绝本系统各类事故发生。

(一)企业的安全组织、制度、责任、教育、培训、投入、工伤保险、危险源建档、检查和整改措施未落实或未完善的,要立即整改。

(二)烟花爆竹仓库、商店、易燃易爆危险品报警系统缺失或失效,不能正常运行的,要立即整改。

(三)灭火器材配备、值班报警电话等未达到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立即整改。

(四)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不畅,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未安装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或缺失、损坏、失效的,要立即整改。

(五)防雷避雷装置存在安全隐患、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要立即整改。

(六)工作用车、物流配送运营车辆及进入市场各类车辆未配备灭火工具的;驾驶人安全行车教育未落实的;行车前车况未检查的;机械部件故障未排除的;带病车辆隐患明显的,要立即整改。

(七)房屋及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要立即整改。

(八)其它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要立即整改。

共分四个阶段:

(一)9月5日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各企业要把上级文件精神,层层传达,要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好上级要求,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9月----11月,为企业自查自改阶段。按照区供销社“实施方案”提出的要求,加强检查,对暴露出的问题制定措施,限期进行整改。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做好事故隐患登记和治理工作。一般隐患要及时消除,重大隐患整治要做到“七个一”:一张检查登记表、一个整改指令、一套整改方案、一份整改责任书、一个挂牌督办单位、一个整改验收结果、一件治理档案。专项行动期间不能治理好的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治计划和方案,落实资金和责任人,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管,严防事故。

(三)9月中下旬,为检查落实阶段。主要检查:是否制定方案、是否成立领导小组、是否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四)11月,为总结提高阶段。检查前一段排查治理落实情况,检查存险隐患是否彻底消除,危险源监控措施、安全监管手段和整体防御能力是否有所增强。

区供销社成立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周兴堂(区供销社主任)。

副组长:柳亚元(区供销社副主任)。

成员:梁顺富(区供销社基层科科长)。

吴丽华(利和农资公司董事长)。

方元林(东金再生公司董事长)。

伍文元(腾元联合公司董事长)。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供销社基层科,负责与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协调工作和对企业检查、指导和督办落实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定要站在政治高度,大局高度,把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大事来抓。绝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疏忽懈怠思想,要认真落实区政府和区供销社部署的各项要求,抓好本企业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二)坚持检查,重点治理。各单位要认清当前严峻形势,认真吸取我区发生的“5·08”事故教训,结合供销社的行业特点,分析研究易发事故的可预防性,抓住重点,采取有效的安全防预措施,在企业层层建立日查、周查、月查制度。按照每日巡查、每周小查、每月大查的要求,坚持做到:“五要五不要”即:要遵章守纪,不要违章违规;要按章操作,不要习惯性违章;要抓责任落实,不要敷衍塞责;要查盲区死角,不要遗留漏洞;要清除隐患,不要隐患积累。

(三)排查隐患治理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在这次行动中具有代表性的措施和做法,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区供销社基层科。对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工作拖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区供销社将给与通报批评,并会同有关单位严肃追究责任。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在分局党委的领导下,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严管、严防、严治、严打的方针,严厉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以强化打击涉枪涉爆案件为突破口,严格、依法、规范管理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及剧毒化学品,大力收缴流散社会的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弩、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力争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宣传发动,力争动员市民群众再主动上交一批私藏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二)紧盯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案件,深挖追缴一批“黑、恶”犯罪团伙持有的涉案枪支。

(三)堵截外来贩枪活动,收缴一批非法制贩的枪支弹药。

(四)通过清理小商品市场、化工市场、种子农药市场,收缴一批仿真枪、管制刀具、弩和“毒鼠强”等非法剧毒化学品。

(五)强化非煤矿山、剧毒化学品行业单位的安全检查,整改一批不安全隐患,清理收缴一批违法违规民爆物品、剧毒化学品。

(六)规范枪支弹药内部单位管理,完善武器库(室)硬件条件,健全枪支弹药领用登记、值班守护制度。

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要求,结合我辖区实际,此次专项行动整治的重点部位和单位是:

1、**煤矿、土方爆破队等使用民爆物品单位;

2、夜市摊点、小商品市场、繁华闹市等销售、携带管制刀具易发地区。

3、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

重点人员是:

1、采石场等非煤矿山集中地区的民爆管理服务站、爆破队从业人员;

3、来我辖区无正当职业人员;

4、剧毒化学品从业人员及兜售鼠药的商贩。

对上述工作重点,各民警都要采取分析治安、刑事警情、发动治安信息员提供情况、利用旅馆业信息系统和派出所综合查询系统等方法,进一步开展地毯式的调查摸底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专项行动中切实做到不漏单位、不漏人员。

(一)深入宣传发动,大造治爆缉枪舆论声势。一是广泛宣传公安部、省公安厅治爆缉枪通告。各分局要以派出所为单位,积极依靠各管理处和各单位,发动居民群干、保卫干部、治安积极分子,通过广泛宣传,告诉群众持有、携带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是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是动员转业、退役军人,以往的老猎户和农村矿山集中区域的村民主动交出私藏的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动员群众检举揭发各类涉爆涉枪案件线索,敦促涉爆涉枪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二是充分利用上级进行的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大张旗鼓地宣传专项行动的成效、典型。三是实行案件举报奖励制度。派出所要统一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实行奖励,充分调动检举揭发人和知情人的积极性,广泛获取涉爆涉枪违法犯罪线索。

(二)强化侦察办案,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一是清理涉枪涉爆涉刀线索,开展破案会战。各级警区对发生的涉爆涉枪案件要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定重点,组织专班,开展破案攻坚。特别是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涉爆涉枪犯罪案件,要依靠上级刑侦部门快侦快破,坚决打击。同时,要认真查证群众举报的涉爆涉枪案件线索,针对不同案件性质,逐一落实破案单位和人员。二是加强巡逻盘查,及时查获现行案件。各级巡逻小组要强化社会面重点部位的巡逻控制,重点拦截盘查深夜在外游荡和成群邀约拦乘出租车人员,及时制止和查处现行涉枪涉刀案件,收缴非法携带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三是建立刑事案件督办制度。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涉爆涉枪案件,凡达到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最低定罪标准的,都要作为刑事案件,逐一明确责任,组织精干力量进行侦破,并分级实施督办。四是强化办案深挖,提高打击处理质量。查处案件工作要切实做到“六不放过”,即“涉案物品没有全部收缴不放过、来源流向没有查清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打掉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涉案人员没有得到依法惩处不放过、监管失职人员责任没有追究到位不放过”。

(三)突出外来人口清理,最大限度地堵截非法制贩的枪支弹。

药。各级治安部门要加强旅店业信息系统的监控,对外地来我辖区的外来人员情况进行调查,并组织民警上门清查,收缴可能携带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同时,要组织社区民警对辖区私房出租的情况进行清理,对无正当职业的人员要重点控制,及时发现和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管制刀具。

(四)清理有关市场,及时收缴仿真枪、弩、管制刀具和毒鼠强等非。

法剧毒化学品。对我辖区仿真枪、禁用剧毒鼠药销售较为集中的集市,要组织力量,不间断地开展清理检查,及时发现和收缴非法物品。

(五)开展民爆物品储存和使用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各辖区要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重点检查民爆物品储存单位库房技防设施和守卫力量、看护制度是否落实;发放、领用、清退等登记记录是否准确完整;民爆物品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是否规范;爆破作业现场临时存放爆炸物品场所或设施是否具备安全条件;是否存在私藏截留民爆物品、无证人员违规作业、非法买卖、转让爆破器材等行为;已关闭的“三小企业”是否存在非法使用和储存民爆物品问题。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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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乡为了做好治爆缉枪工作,成立了治爆缉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全体乡、村、组干部大会,并在各村小组张贴了缉枪治爆通告,对金矿铁矿,龙亢寺铁矿爆炸物品储存和使用安全进行了大力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为了做好收缴各种非法枪支弹药工作,乡综治委将治爆缉枪领导小组成员分别挂村,督促指导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工作,并要求各村对辖区内所有持有非法枪支弹药的农户一一做好登记,领导小组成员深入村组做好群众劝说解释工作,在本阶段工作中,各村委会共收缴各种枪铳6支。

乡综治办、派出所对已登记但未主动上交的枪支弹药进行强制收缴,在本阶段工作中,乡综治办、派出所严厉打击了山陂村委会一村民,该村民对乡村干部做工作视而不闻,不但不主动上缴自己的铳,还煽动其他村民,严重防碍了工作的开展,为起到打击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派出所对该农户除强制收缴其铳外,还对该农户进行了治安处罚,为确保收缴工作不遗漏,不留死角,茅排乡政府还挤出部分资金,实行举报有奖的工作措施。对二铁矿爆炸物品储存和使用进行了督促检查,坚决杜绝储存库房技术防范设施不完善、守卫、看护措施不落实,收存、发放登记制度执行不严格,使用单位私购、转让爆炸物品,爆破作业现场管理不严,乱存、乱放、私拿、乱藏爆炸物品,爆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案件发生。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从现在开始至20**年12月31日结束,为期半年。

1、深刻汲取肃宁“6.08”、运河“6.20”涉枪案件教训,通过在全镇开展强力度的专项行动,坚决防止持枪、爆炸等恶性案件和事故在我镇发生。

2、按照主动进攻、合成作战的指导思想,集中收缴一批散存在社会上的各类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器具,打掉一批横行乡里、为非作歹、侵害基层政权、破坏经济发展、危害民生建设、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恶痞霸团伙,打击处理一批涉枪涉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消除安全隐患。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并取得实际效果,镇里成立缉枪治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赵金忠任组长,镇长于锦辉、人大**赵松龄、镇主任科员白玉田、镇党委副书记赵树起任副组长,副镇长王勇、田金栋、宣传委员王向锋、纪检书记于金收、镇人大副**范方仪、镇组织委员杨树杰、徐家堡边防派出所所长张良健、赵家堡边防派出所所长张永祥、南排河边防派出所所长韩伟、歧口边防派出所所长葛振鹏,以及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传委员王向峰任主任,司法所、宣传站全体为办公室成员。

(一)重拳严打犯罪,形成强力震慑。

1、要配合相关部门集中侦破大要案件。本着“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扫痞、无痞治乱”的原则,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凌厉攻势,重点打击影响政权安全、破坏经济发展、危害民生建设的各种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和涉及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等9类涉恶犯罪,深入追查犯罪组织架构和骨干成员,给予彻底摧毁。

2、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对涉及地域性、系列性、团伙性、流窜性涉枪爆和黑恶犯罪团伙线索,要强化部门、区域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效率。各村要充分发挥好“天网工程”作用,安排常人盯守,与边防派出所建立常态化联络互动机制。

3、深挖枪爆物品制贩源头及窝点。对工作中收缴的非法枪爆物品,要按照“上追源头、下查流向”的原则,全面查清非法制贩等源头性犯罪,做到枪爆源头没有查清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摧毁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在逃人员没有抓获不放过,彻查来源流向,打掉团伙,依法严处涉案人员。

(二)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组织集中宣传。司法所和宣传站牵头,通过广播、网络发布,喷刷制作永久性宣传牌,并采取悬挂条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led滚动播出等措施,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广泛宣传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打击整治枪爆、黑恶犯罪的态度和决心,做到主要街面随地能看到宣传横幅、资料,每个村都有宣传措施。边防派出所要按照村庄每500人1块,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区域不少于2块的标准,补充完善打击枪爆、黑恶犯罪永久性宣传牌,使群众随时随地可以看到举报奖励内容,知道举报方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设立举报奖励基金。要把枪爆、黑恶犯罪举报奖励基金纳入或追加到财政预算,落实有奖举报制度,调动群众举报案件线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政府将设立奖励基金100万元,用于查办重大案件举报奖励。设立举报电话:5321024(市专项办)、5802174(南排河边防派出所)、5830110(歧口边防派出所)、5801362(赵家堡边防派出所)、5808110(后徐边防派出所),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要严格落实一事一奖、一案一奖,按照1000元-20000元的奖励幅度,及时兑现奖励,鼓舞群众,取信于民。

(三)深入细致清查,收缴枪爆物品。

1、组织集中清查。即日起至7月15日,边防、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分片包干、一包到底”的原则,在辖区内开展一次地毯式集中排查行动,全面收缴流失民间的枪爆物品。要加大政策和法律宣传,动员辖区群众主动上交私存私藏的枪爆物品,并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对枪爆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人员,要充分借助搜爆器材,反复排查,不留死角。专项行动期间,各级要针对重点场所、部位,开展反复查、查反复,通过集中清查,彻底收缴涉爆从业单位违法违规生产、购销、运输、储存、使用的爆炸物品,非法制贩枪爆物品窝点的制造设备、工具、产品及其原材料,非法运输、使用、携带的枪爆物品等,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存量。对收缴的各类枪支、弹药、爆炸物,边防要逐一清点、详细登记,予以集中收存保管,严禁丢失、被盗或出现安全事故。

2、建立单元管控机制。在推进“一村一警三支队伍”基础上,7月底,建立危爆物品单元管控机制,即对驻村民警管辖区进行单元划分,楼房以每个自然单元、平房以每20户、沿街门市以10户为一个管控单元,由楼院长、村居干部、治安积极分子等人员担任单元管控联络员,具体负责单元内法律政策宣传、重点人管控、情报信息搜集、犯罪线索排查,提升发现和打击能力。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联络员工作情况,给予相应报酬或奖励。

3、强化路面查控。即日起至7月15日,边防要组织开展大范围的路面治安查控和武装巡逻,在市区和交通要道、非法制贩枪爆物品重点区域周边道路、汽车站等重点部位,设立治安检查卡点,配齐警力和安检装备,加强对过往可疑人员、车辆、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全力查控非法枪爆物品。同时,要在夜间重点时段加大对旅馆、歌舞厅、洗浴按摩服务、网吧、酒吧等场所的治安检查力度,认真排查和及时收缴场所内及其周边人员、车辆非法携带的枪爆物品、管制刀具。7月15日后,边防要每周组织各治安卡点开展一次集中查控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有效震慑。

(四)突出工作重点,落实管控措施。

加强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司法所、各村要对本辖区前期掌握的涉枪涉爆、涉黑涉恶、刑释解教、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全部重新核查一次,核对基本信息,查看现实表现,落实分级管控措施。要注重排查新增重点人员,全面澄清底数,全部纳入管控。要重点加强有个人极端倾向人员的管控,对有现实危害苗头的,要及时跟进侦控措施。要认真落实市综治办转发xxx市综治办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各类重性精神病人的救治救助,落实乡镇、村居、监护人、派出所民警四级管控机制,有效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

1、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村参照镇里标准,抓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办事机构,各包片班子成员、所站长、要深入村庄,指导所包村,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做好缉枪治爆和打黑除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此次专项行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镇党委、政府直接向各支部书记要账。各村支部书记要尽好职责,对涉及到的重点环节和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督办。要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个人,定责任、定标准、定时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迅速掀起专项行动的高潮。工作中,要把组织专项行动、保稳定与保民生有机结合起来,既要营造声势,又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侵害群众利益。

2、明确部门责任,凝聚工作合力。开展缉枪治爆和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必须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做到部门互动、齐抓共管。镇专项办要全面掌握各村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涉危涉爆从业单位要开展“自查”,强化内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危爆物品被盗流失等问题。

3、强化督导检查,落实考核奖惩。专项行动开始后,镇专项办对各村工作情况,要实行考核排名制度。同时,督导组深入各村及重点区域不间断地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要当场整改并通报全镇。要将缉枪治爆和打黑除恶纳入综治考核和社会治安评价体系,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和标准,定期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以高压方式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工作计划是指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工作步骤等方面对某项工作进行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我乡为了做好治爆缉枪工作,成立了治爆缉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全体乡、村、组干部大会,并在各村小组张贴了缉枪治爆通告,对金矿铁矿,龙亢寺铁矿爆炸物品储存和使用安全进行了大力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为了做好收缴各种非法枪支弹药工作,乡综治委将治爆缉枪领导小组成员分别挂村,督促指导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工作,并要求各村对辖区内所有持有非法枪支弹药的农户一一做好登记,领导小组成员深入村组做好群众劝说解释工作,在本阶段工作中,各村委会共收缴各种枪铳6支。

乡综治办、派出所对已登记但未主动上交的枪支弹药进行强制收缴,在本阶段工作中,乡综治办、派出所严厉打击了山陂村委会一村民,该村民对乡村干部做工作视而不闻,不但不主动上缴自己的铳,还煽动其他村民,严重防碍了工作的开展,为起到打击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派出所对该农户除强制收缴其铳外,还对该农户进行了治安处罚,为确保收缴工作不遗漏,不留死角,茅排乡政府还挤出部分资金,实行举报有奖的工作措施。对二铁矿爆炸物品储存和使用进行了督促检查,坚决杜绝储存库房技术防范设施不完善、守卫、看护措施不落实,收存、发放登记制度执行不严格,使用单位私购、转让爆炸物品,爆破作业现场管理不严,乱存、乱放、私拿、乱藏爆炸物品,爆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案件发生。

(一)坚持以打开路,始终保持对涉枪涉爆犯罪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一是强化破案攻坚,认真排查和梳理近年来全镇发生的涉枪涉爆案件线索和尚未破获的案件,逐条线索落实专人盯办,逐起案件实行专案经营。二是强化挂牌督办。对涉及镇内较大涉枪涉爆案件,镇里将予以挂牌督办,统一指挥调试,统一联合侦办,提升侦办效率,增强打击实效。三是强化打击非法采矿。四是强化追逃缉捕。继续保持追逃力度,力争将所有涉枪涉爆案件在逃人员缉捕归案,最大限度地消除涉枪涉爆的重大隐患。

(二)注重清查收缴,全方位根除枪爆社会隐患。全面开展宣传发动,持续不断地开展统一清查收缴行动,彻底查缴流散社会的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防被犯罪分子利用作案,最大限度地根除社会隐患。一是深入开展摸排清查。二是加强教育规劝告知。三是大力推行举报重奖。四是全面开展集中收缴。

(三)强化净网核查,坚决斩断非法枪爆物品网上贩卖渠道。一是扎实开展清理整治。二是全力组织线索核查。三是主动经营深度打击。

(四)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整治涉枪涉爆案件多发地区。继续抓住源头不放,断续深入治理,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整治涉枪涉爆重点地区、突出问题,坚决铲除滋生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源头隐患,切实压降涉枪涉爆案件,坚决扭转案件多发的被动局面。一是深入开展摸排。二是强化重点整治。三是全面消除隐患。

(五)开展查缉管控,严防枪爆违法犯罪活动滋生蔓延。严格落实涉枪涉爆重点人员管控措施,加大治安检查,强化寄递物流管理,切实做到控住人员、守住关口、切断通道,有力提升查缉实效性,进一步增强管控能力。一是严密重点人员管控。二是加大堵截查控力度。三是强化寄递物流监管。四是提升管控手段建设。

(六)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行为,切实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大对烟花爆竹原材料的管控力度。要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线索,大力推动实施群防群治,努力从源头上解决涉及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问题。

(七)严格剧毒和放谢性、腐蚀性、易制爆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检查、管理,严防安全事故、案件的发生。

从现在开始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为期半年。

1、深刻汲取肃宁“6.08”、运河“6.20”涉枪案件教训,通过在全镇开展强力度的专项行动,坚决防止持枪、爆炸等恶性案件和事故在我镇发生。

2、按照主动进攻、合成作战的指导思想,集中收缴一批散存在社会上的各类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器具,打掉一批横行乡里、为非作歹、侵害基层政权、破坏经济发展、危害民生建设、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恶痞霸团伙,打击处理一批涉枪涉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消除安全隐患。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并取得实际效果,镇里成立缉枪治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赵金忠任组长,镇长于锦辉、人大主席赵松龄、镇主任科员白玉田、镇党委副书记赵树起任副组长,副镇长王勇、田金栋、宣传委员王向锋、纪检书记于金收、镇人大副主席范方仪、镇组织委员杨树杰、徐家堡边防派出所所长张良健、赵家堡边防派出所所长张永祥、南排河边防派出所所长韩伟、歧口边防派出所所长葛振鹏,以及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传委员王向峰任主任,司法所、宣传站全体为办公室成员。

(一)重拳严打犯罪,形成强力震慑。

1、要配合相关部门集中侦破大要案件。本着“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扫痞、无痞治乱”的原则,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凌厉攻势,重点打击影响政权安全、破坏经济发展、危害民生建设的各种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和涉及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等9类涉恶犯罪,深入追查犯罪组织架构和骨干成员,给予彻底摧毁。

2、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对涉及地域性、系列性、团伙性、流窜性涉枪爆和黑恶犯罪团伙线索,要强化部门、区域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效率。各村要充分发挥好“天网工程”作用,安排常人盯守,与边防派出所建立常态化联络互动机制。

3、深挖枪爆物品制贩源头及窝点。对工作中收缴的非法枪爆物品,要按照“上追源头、下查流向”的原则,全面查清非法制贩等源头性犯罪,做到枪爆源头没有查清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摧毁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在逃人员没有抓获不放过,彻查来源流向,打掉团伙,依法严处涉案人员。

(二)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组织集中宣传。司法所和宣传站牵头,通过广播、网络发布,喷刷制作永久性宣传牌,并采取悬挂条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led滚动播出等措施,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广泛宣传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打击整治枪爆、黑恶犯罪的态度和决心,做到主要街面随地能看到宣传横幅、资料,每个村都有宣传措施。边防派出所要按照村庄每500人1块,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区域不少于2块的标准,补充完善打击枪爆、黑恶犯罪永久性宣传牌,使群众随时随地可以看到举报奖励内容,知道举报方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设立举报奖励基金。要把枪爆、黑恶犯罪举报奖励基金纳入或追加到财政预算,落实有奖举报制度,调动群众举报案件线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政府将设立奖励基金100万元,用于查办重大案件举报奖励。设立举报电话:5321024(市专项办)、5802174(南排河边防派出所)、5830110(歧口边防派出所)、5801362(赵家堡边防派出所)、5808110(后徐边防派出所),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要严格落实一事一奖、一案一奖,按照1000元-20000元的奖励幅度,及时兑现奖励,鼓舞群众,取信于民。

(三)深入细致清查,收缴枪爆物品。

1、组织集中清查。即日起至7月15日,边防、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分片包干、一包到底”的原则,在辖区内开展一次地毯式集中排查行动,全面收缴流失民间的枪爆物品。要加大政策和法律宣传,动员辖区群众主动上交私存私藏的枪爆物品,并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对枪爆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人员,要充分借助搜爆器材,反复排查,不留死角。专项行动期间,各级要针对重点场所、部位,开展反复查、查反复,通过集中清查,彻底收缴涉爆从业单位违法违规生产、购销、运输、储存、使用的爆炸物品,非法制贩枪爆物品窝点的制造设备、工具、产品及其原材料,非法运输、使用、携带的枪爆物品等,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存量。对收缴的各类枪支、弹药、爆炸物,边防要逐一清点、详细登记,予以集中收存保管,严禁丢失、被盗或出现安全事故。

2、建立单元管控机制。在推进“一村一警三支队伍”基础上,7月底,建立危爆物品单元管控机制,即对驻村民警管辖区进行单元划分,楼房以每个自然单元、平房以每20户、沿街门市以10户为一个管控单元,由楼院长、村居干部、治安积极分子等人员担任单元管控联络员,具体负责单元内法律政策宣传、重点人管控、情报信息搜集、犯罪线索排查,提升发现和打击能力。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联络员工作情况,给予相应报酬或奖励。

3、强化路面查控。即日起至7月15日,边防要组织开展大范围的路面治安查控和武装巡逻,在市区和交通要道、非法制贩枪爆物品重点区域周边道路、汽车站等重点部位,设立治安检查卡点,配齐警力和安检装备,加强对过往可疑人员、车辆、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全力查控非法枪爆物品。同时,要在夜间重点时段加大对旅馆、歌舞厅、洗浴按摩服务、网吧、酒吧等场所的治安检查力度,认真排查和及时收缴场所内及其周边人员、车辆非法携带的枪爆物品、管制刀具。7月15日后,边防要每周组织各治安卡点开展一次集中查控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有效震慑。

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房住不炒”决策部署,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集中打击炒房等市场乱象,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遏制房价和租金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二手房市场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整治二手房市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分管领导、市住房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xx市税务局、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xx银保监局为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市住房局,由市住房局王星旦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指派相关处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

通过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有效遏制二手房市场乱象,维护市场秩序。重点打击机构、个人违规使用信贷资金,公证代理囤积房源,规避交易税费等炒房行为,以及发布不实房源价格、宣传“学区房”等违法违规炒作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稳定市场预期。

(一)通过囤积房源或垄断房源,抬高房价、房租。

(二)通过“协议代持”“全权委托公证”“利用平台吸收会员众筹”等方式进行炒房。

(三)违规使用经营用途贷款、消费贷款以及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贷款等资金进行炒房。

(四)通过隐瞒交易真实情况规避房屋税费进行炒房。

(五)通过隐瞒事实或使用虚假材料办理涉房公证进行炒房。

(六)通过发布不实房源信息或虚构实际成交价格等方式,哄抬房价。

(七)通过制造、散布虚假信息,或利用“学区房”“拆迁房”等概念炒作,哄抬房价,推动房价过高上涨。

(八)通过采取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获取购房资格。

(九)通过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十)通过各类平台、自媒体及其它线上线下渠道,培训炒房,发布背离“房住不炒”定位的信息,捏造、散布不实消息,制造购房恐慌情绪。

本次专项行动由市住房局牵头协调组织,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下设x个小组。

(一)综合协调分析小组

1.工作职责: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汇总行动有关信息,下发工作指令;通过调查、梳理、分析、核查房源发布和挂牌价、居间代理、交易过户、委托公证、缴交税费、交易资金等情况,发现炒房线索;收集线上炒房线索;协调各参与部门的日常行动和专项工作;召集研究各类重大案件并督促具体行动的落实。

2.责任单位:市住房局,市司法局,市资源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中心),市金融监管局,xx市税务局,xx银保监局。

(二)执法行动小组

1.工作职责: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各相关单位应选派有办案经验的骨干人员参与案件查处,依法对炒房线索涉及的人员和机构进行调查,对投机炒房人员和机构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涉嫌经济犯罪、刑事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其中,住房部门对骗取购房资格,违规交易、违规经纪等行为进行查处;市场监管部门对违规广告、合同、价格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查处;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对违规办理涉及房屋公证的行为进行查处;税务部门对涉嫌偷税等税收违法案件进行查处;金融监管部门对违规使用信贷资金的行为进行查处。

2.责任单位:市住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xx市税务局、人行xx市中心支行、xx银保监局。

(三)宣传引导小组

1.工作职责:做好房地产市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实时跟踪报道打击投机炒房的'工作情况。及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持续开展房地产法律法规宣传,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2.责任单位:市住房局。

(四)市场监测小组

1.工作职责:做好本市二手房市场监测分析和预警。加强对中介机构及时、准确报送二手住房挂牌和成交数据等相关信息的指导,加强对热点片区、热点楼盘成交信息收集分析,及时公开参考成交价格区间。

2.责任单位:市住房局、市资源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专项行动时间为期x个月,按准备部署、集中打击、总结通报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部署阶段(xxxx年x月中旬)

细化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初步调查、梳理和研究分析媒体曝光、群众信访投诉反映强烈的炒房线索,作为专项行动重点。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

(二)集中整治阶段(xxxx年x月中旬至xx月底)

各工作小组按工作职责分工,在确保市场平稳、房价稳定的前提下,采用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依法对机构和个人的投机炒房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曝光。

(三)总结通报阶段(xxxx年xx月)

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和宣传,推广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巩固专项工作成效,形成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基础性制度和工作机制。

(一)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提升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行动自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工作落实,协同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各部门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监管和查处情况,要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引导公众参与整治二手房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三)各部门要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线索全面排查,精准打击,及时依法查处,计入信用档案;专项行动过程中,对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部门和人员,由领导小组报市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四)各部门要强化信息公开,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科技手段,注重发挥新媒体作用,加强新闻宣传,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强化监督检查结果的公示和运用,通过曝光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五)专项行动中发现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市住房局可暂停其买卖合同网上签约资格。

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北碚区政府《北碚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北碚府办发[2013]74号)文件要求,镇政府决定即日起至11月15日在全镇范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政府成立以副镇长吉海云为组长,安监办、建设办、经发办、派出所、各村(居)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和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安监办,由安监办主任李学文任办公室主任。

整治范围为: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整治的重点内容为:人员密集场所和建设工程施工工地违章 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0日镇政府召开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规程》开展单位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安全重点单位和派出所列管单位界定工作,实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分级管控。

(二)摸底排查阶段。7月20日前,完成对辖区内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医疗卫生、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粮食储备等火灾高危单位和场所的摸底排查工作,逐一登记建档。督促所有单位填写《一般单位自查自纠表》,强化全社会监督,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摸底不留盲区死角。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20日前,对排查发现问题的单位、场所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整治建筑、场所未经消防行政审批或审批不合格擅自投入施工、使用、营业,建筑防火、消防设施、装修和外保温材料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消防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强化针对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消防安全管控措施。强化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工作。填写《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情况明细表》(后半部分)及《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7月20日前完成50%,8月20日前完成75%,9月20日前完成100%。

(四)开展执法阶段。9月10日至10月10日,对久拖不改或屡禁不止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实施执法攻坚行动,集中查封、关停、拘留一批涉患违法单位、场所、个人。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对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实施综合整治。对关系国计民生不能停止使用的特殊单位、场所,必须责令其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对未按期整改完毕的涉患单位、场所,要通过互联网进行实名公布,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五)督查验收阶段。10月11日到11月15日,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正在开展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立足实际,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按行动方案要求完成辖区所有一般单位的自查、检查及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强化自查自纠。各部门要加大专项行动宣传力度,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工程建设施工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行拆除或清除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彩钢板临时建筑和外墙门窗障碍物。

(三)强化协作,严格整治火患。各部门和派出所要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告知机制,共同督促整治火灾隐患,要用足法律手段,采取刚性措施,坚决依法整治。在集中整治结束之后,各地要对已经排查整治过的单位和场所要适时开展“回头看、回头查”活动,防止火灾隐患的反弹。同时,在行动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四)强化宣教,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要集中宣传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及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障碍物的火灾危险性,高频次宣传近年来同类型典型火灾事故教训案例。要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普及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

(五)强化备战,做好灭火准备。各村(居)兼职消防队要进一步加强执勤备战,结合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本辖区实际开展实战演练,进一步提高火灾扑救能力,严防重特大和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在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推进工作会上的讲话【精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各位村组干部,同志们:。

刚才,**所长向大家宣读了《**镇2016年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通报了缉枪治爆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下步工作。各挂村领导及工作队、各村委会、各单位要深刻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结合我镇实际,我和大家交换几点想法和意见:。

今年5月29日,xx州发生一起枪击案。一个有49户人家的藏族村子,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因生产生活与隔壁的四川省一个村寨发生争议,在争执过程中,全村49户拿出了40多条枪开枪射击对方群众,导致多人受伤。当事情发生后,省委派出了省委副书记钟勉为组长的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并反复与四川省多次沟通协商事情才得以妥善处理。迪庆州的49户人家,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了48人,差不多一家被抓一人做牢。在这个事情后,省委书记李纪恒同志不断质问这件事情:发生这么大的事情,有那么多的枪支,我们的村委会干部到那里去了?我们的村委会干部平时都干什么去了?这些都是我们村组干部和***员在平时生活和工作中知情不报,导致发生的流血事件。通过这件事情,省州县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由各级副书记担任组长,在辖区内开展辑枪治爆专项工作,并抽出了有纪委干部参与的各级督查工作组。州级督查组前几天到广南来督查这项工作,*也是其中督查的乡镇,督查反映出很多问题来。为什么,我们今天要把*镇村组三组干部都召集来开这个会议,大家都能感觉出来这个会议的重要和工作形势的严峻。所以,请我们今天前来参加会议的镇村组干部,一定要把今天的会议要求宣传到村到户,让群众都知道,主动上缴枪支和相关物品。

大家都知道,**镇是坝区与山区、区齐南的乡镇,道路交通四通八达,周边接着富宁县的新华镇、花甲、木央3个乡镇,本县的黑支果、南屏、杨柳井、板蚌4个乡镇。近年来,随着生态植被的恢复,各种野生动物开始增多,但枪支广告到处有,我们的汽钉枪也开始增多。特别是在我们的面刚判区区苗族同胞、瑶族同胞手中,传统的火药枪更是不少见。1因此,”请我们各挂村领导及工作队、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要高度重视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亲自宣传、亲自动手、亲身参与,派出所要履行好缉枪治爆主体责任,挂村工作队及相关单位要大力配合,加强官传教育,使人民群众理解支持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积极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震慑犯罪、感化群众。同时,要对辖区内的涉爆档涉枪村组进行全方位的清查收缴,绝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问题和线索要逐一登记,落实专人一追到底,彻底收缴。对涉爆涉枪案件,要组织专门力量,快侦快破,务求做到除恶务尽,对涉爆涉枪违法犯罪人员,要严格依法惩处。

要进一步落实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制,督促涉爆村委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各村委会和相关单位要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派出所要严密掌握民爆物品流向,堵塞管理漏洞,实现对民爆物品的全程有效管理,确保安全。镇里要加强统一督促检查,同时要部署到位、落实到位、检查到位,认真抓好各项工作。

各村要结合各村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量化分解任务目标,逐村、逐组、逐户落实清查收缴、检查整治。要强化工作指导,务求在重点人、物、地点的排查整治打击上取得突破。特别要加强对涉爆涉枪案件涉案物品流失源头的查禁打击。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考核督导,今后,凡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检查整治不到位而导致我镇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爆炸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缉枪治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各村委会、挂村工作队、各单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好工作责任,努力做好我镇缉枪治爆工作,为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强力推进严控、严打、严防枪爆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提升公共安全管控能力。大通县公安局以“内务大整治、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专项行动为契机,周密部署,聚焦重点,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坚决防止枪爆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高位驱动强保障。

此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将其列为二十大安保工作重点,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措施,制定下发了《大通县公安局“缉枪治爆”暨深化打击整治枪爆物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健全以治安部门牵头、派出所为主力、相关警种策应的行动机制,强力实施、实战实效。

严密排查除隐患。

治安大队联合各派出所,深入辖区存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中,实地查看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专业仓库的安保情况,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视频监控系统使用运转情况,评估企业安防措施,排查易制爆危化品出入库及购销台账,并现场提出整改意见。通过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易制爆危化品不流失、不失控。各派出所对辖区出租房屋等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排涉危涉爆物品线索,及早管控,确保不流失、不炸响,同时强化寄递业监管,严格检查物流寄递企业“三个100%”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非法邮寄、托运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行为。强化社会面查缉、重点渠道查控、特殊领域清理、网上治理,把面上查缉、线上查堵、点上查控有机结合起来,全力阻断非法贩运枪爆物品链条。

宣传造势强发力。

各派出所通过悬挂横幅、张贴《青海省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和《青海省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在辖区主要道路、繁华商业区及市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广泛宣传,以“百万警进千万家”工作为契机,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一对一,面对面向群众宣传。坚持以宣传促收缴、促打击、促整治,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线索。结合辖区社会治安特点,深入辖区开展法制宣传与走访排查工作。以辖区社区民警为主要宣传力量,引用近年来发生的涉枪涉爆案件,以案释法,向群众讲解相关涉枪涉爆法律法规,宣传非法私藏枪爆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物品所包含的危险以及法律后果,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类案件线索,全力推进缉枪治爆工作深入开展。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各科、室、站、队:

现将《云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云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根据环境保护部对当前全国饮用水源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推进《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在我县的实施,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渝环[2011]271号)的要求,结合我县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全面掌握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基础信息,整治和消除饮用水源周边及上游环境安全隐患,构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体系,保障全县饮用水源安全。

二、工作机构

成立云阳县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专项行动工作,研究解决专项行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组 长:李兴琼 县环保局局长

副组长:黄道春 县环保局副局长

明兴家 县环保局纪检组长

吴发奎 县环境监察大队队长

成 员:建管科、污防科、总量科、农环科、监测站、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各成员科室确定专人负责联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此次专项工作行动任务的完成。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为期1个半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28日-10月9日)

成立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专项领导小组,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2011年10月10日前制订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0月11日- 11月5日)

按照《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的要求制订完善我县内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得以水厂环境应急预案代替);同时开展饮用水源基础信息和环境质量调查评估,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及附近连接水体内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保护较好区域巩固加强,并建立和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三)总结阶段(2011年11月10日-11月10日)

对本次专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确定1-2个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防范示范区。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饮用水源基础信息和环境质量调查评估

一是全面掌握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空间分布情况以及对应的供水量、供水服务人口、水环境质量现状等基础数据。二是结合环境风险源和化学品调查工作,动态更新“重点风险源登记及隐患排查整治系统”中有关临水临库企业风险源(含尾矿库)数据库,摸清水源地周边、连接水体区域内的及连接水体5公里范围内的排污口或污染源分布情况、污染源企业环保措施执行情况以及采取的风险防控工程措施情况;三是协调水利部门,掌握所在水体及其连接水体的水文参数、闸坝等水利工程建设分布情况。

(二)完善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5113号)和《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之规定,完善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即时组织专人编写,并组织专家修订评审。

(三)建立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高饮用水源突发事件防范处置效率。

(四)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

对现饮用水源地周边及上游连接水体环境风险隐患实施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贮、运输、非煤矿山尾矿库、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城市污水处理厂等重点行业领域,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环境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建档立案,一查到底,直至整改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科室要严格按照职责,切实抓好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工作,精心编制方案,认真排查,严查违法行为,有效遏制饮用水源地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二)突出重点,确保实效

此次专项行动既要统筹兼顾,又要突出重点,应把握好4个“结合”:一是水源地与保护区外环境风险防范相结合,二是提高自身能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三是做好长期规划与推进近期工作相结合;四是加强预防体系建设与解决突出问题相结合。同时要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书面责令责任单位立即整改,逾期未完成的,按规定进行通报或行政处罚。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保障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是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宣传。要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介及时宣传危害饮用水安全、保护饮用水源措施等知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和企业增强保护饮用水源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重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5]126号)的规定,坚决立案查处。绝不姑息迁就,确保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15年**市机动车维修企业

“******”活动的专项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开展2015年**市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文件,根据文件要求,特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月的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安全生产的各规章、标准为依据,以安全生产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当前生产可能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推动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营造安全生产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三非”专项行动,坚决取缔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成立小组

组 长 ***

副组长 ***

***

组 员 **

***

**

**

内部资料

**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四、职责分工

由小组组织对公司部门、公司设备等进行排查,单位法人为第一责任人。

五、工作要求

分四个阶段进行工作。

(一)部署发动阶段(7月8日至7月9日)

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工明确,权责落实。

(二)集中检查阶段(7月10日至7月15日)

各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分工,进行全面的地毯式排查和认真检查,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登记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三)检查督导阶段(7月16日至7月28日)

通告各部门,对排查不彻底、检查不认真、措施不得力或发现隐患不上报,上报抓紧整改的,严肃追究其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根据事故情节,追究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7月29日至8月10日)

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活动的经验家训,使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市恒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

内部资料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23号)精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县安全生产》,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安排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群众广泛参与、企业合法经营”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突出打击重点,强化执法检查,加强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行动重点

重点范围: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和领域。

重点内容:重点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4.瞒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非煤矿山

(1)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3)未依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勘探、建设和生产的,以及假借整合技改之名逃避关闭、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

2.交通运输

(2)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的。

3.建筑施工

(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

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2)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

(3)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4.危险化学品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3)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的,未经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

5.消防安全

(1)“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2)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的;

(3)公共聚集场所装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4)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和消防栓等消防设施配备、管理不符合规定的。

6.特种设备

(2)违法使用无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的;

(3)特种设备制造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未按规定监督检验的;

(5)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

(6)未依照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7.烟花爆竹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使用氯酸钾,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的'。

8.民用爆炸物品

(1)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

(2)存在“四超”(超时、超产、超员、超量)和“三违法”(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的。

9.冶金有色

(1)违反冶金行业煤气安全管理法规标准进行交叉作业和检修作业的;

(3)有限空间作业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

三、实施步骤

全镇“打非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前) 各村、各企业按照

“打非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宣传动员,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把“打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抓细、抓实。

(二)排查摸底阶段(4月16日4月20日)各村、各企业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镇安监站组成检查组在全镇进行严格检查,切实抓好本镇“打非专项行动”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21日-10月10日)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各村、各企业要对照“四个一律”,认真整改,确保“打非专项行动”落实到位。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11日-10月30日) 镇上对“打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责令“补课”,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对问题严重、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要实行企业挂牌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问题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思想认识不提高不放过,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五、工作要求

行为作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难点问题,严格责任分工,周密部署、措施果断,强力推进、打击到位。

(二)抓住重点,严厉打击。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因素,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重点、有效打击,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企业,将依法从重处罚。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关键、统筹推进,做到“六个结合”:要把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结合起来,全面深入推进;要把从严、从快与公正、规范执法结合起来,坚持依法办事;要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起来,注重强化基础工作;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效;要把日常执法与开展明查暗访结合起来,注重改进方法和手段;要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起来,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依法从重处罚。

(五)营造氛围,强化监督。要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打非专项行动”,加大舆-论和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广大群众参与“打非专项行动”,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关于开展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整治

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珲乌建指办发【2015】4号)关于转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公路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我项目部收到文件当晚便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科长,桥涵队长,施工队长,材料科长,质检科长,计划科长,测量队长,试验主任,综合科长,拌合站站长等主要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研究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措施,划分各主要负责人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中相应承担的部分。

研究决定如下:

1、由项目总工程师、桥涵队长、施工队长负责编制各专项施工方案工程概况、施工计划及施工工艺技术。

2、由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科长、计划科长、质检科长、测量队长负责编制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3、最后形成各专项施工方案,报项目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审阅,确认无误后报驻地办审批,经驻地办审核通过后报总监办进行审批,总监办审批通过后予以实施。

4、项目相关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监测。

业人员了解和掌握作业项目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7、施工中不定期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自检。杜绝因违章操作而导致事故的可能。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一、总体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有效遏制和防范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

二、整治重点

突出整治以下5类危大工程:

(一)基坑支护工程;

(二)土方开挖;

(三)脚手架;

(四)模板支撑体系;

(五)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三、整治内容

(一)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施工单位在危大工程实施前是否技术交底工作是否彻底;是否下达到一线工人。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测。

(三)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四)是否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是否参加危大工程验收等。

四、根据文件内容需落实的5项规定

1、 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

臵图、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 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

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 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 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

收;

5、 施工安全保障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

监控等;

6、 劳动力计划;组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 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二)、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或论证。专项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驻地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实施。超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施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经论证合格后有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驻地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实施。

(三)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2说明(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意识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按照施工的要求,细化、优化施工方案,从施工技术选择上保证施工安全;二是让一线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改作业项目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减少因违章作业而导致的事故可能。

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五)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可进入下道工序。

五、工作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5年5月中旬前。结合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5月9日底。项目部各部门、施工单位认真学习及贯彻落实专项行动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中有关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检查情况由项目部填写相关表格,并存档备查。

(三)检查督导阶段:5月10日至11月底。项目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整改。

(四)总结分析阶段:12月。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根据检查的有关情况,研究提出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

六、工作要求

经理、项目部总工、项目部副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等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层层动员部署,迅速开展行动。

(二)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动员组织各施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有序推进。要按照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频次,由领导小组带队,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三)加强奖励惩罚机制,严厉查处。对施工现场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令企业限期逐一整改到位;对施工现场不按方案及操作规程施工等重大隐患,一律要求其停工整改。对于隐患治理及整改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一律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吉林省交通建设集团

通梅高速公路10标项目部

通梅高速公路10标项目部

关于开展落实《施工方案专项

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吉林省交通建设集团

通梅高速公路10标项目部

目 录

一、总体工作目标

二、整治重点

三、整治内容

四、落实5项规定

五、工作实施步骤

六、工作要求

平武卫发[2011] 18 号

关于印发《武台镇卫生院打击“两非”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平邑县武台镇卫生院》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1

平邑县武台镇卫生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行为,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等违法行为, 根据临卫发【2011】25号《关于印发《临沂市卫生局》的通知》要求及镇委、镇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镇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镇医疗卫生机构用超声检查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单位,各科室人员要广泛宣传《母婴保健法》、《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对广大医务卫生人员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和培训,熟悉相关职业纪律与行为规范,增强法制意识,提高对“两非”危害的认识,自觉做到依法执业,坚决抵制“两非”行为。在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超声诊断室、染色体检测室、药房、妇产科门诊及病房等工作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醒目标志。要加强与宣传、广电、司法等部门的联系,加大打击“两非”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定胎儿性别,禁止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医学上确有需要的除外)。未经许可,禁止实施输卵管、输精管复通术。对利用超声和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从事“两非”的医疗保健机构,一经查实,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主管人的责任;对进行“两非”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直至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卫生监督所要加大对医疗市场秩序的整顿与管理,重点查处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超范围执业。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机构,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对非法行医人员,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从重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组织、介绍、包庇“两非”行为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各单位要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或举报箱,鼓励社会举报;对群众举报的案件要及时认真调查核实,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决不手软。

的使用与管理,坚决杜绝倒卖、违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现象。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科室人员要抓好督促落实。我院成立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开展好经常性工作。要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责任到人,层层签订承诺书和责任书,确保责任明确,任务到人,落实到位。

(二)部门配合,协调联动。卫生监督机构要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加大对管辖区域各类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频率。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加强与人口计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的配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开展自查,上报信息。各科室从现在起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整改,针对现有超声诊断仪以及执机人员进行摸底造册、登记备案,同时建立“两非”专项行动信息定期报送工作制度,各科室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相关信息及单位计划生育情况书面上报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行动办公室将于11月中旬对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的“两非”整治情况进行抽查、通报。依法清理并查处非法购置、使用b超机行为,坚决杜绝“两非”现象。

附件:1、平邑镇武台卫生院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平邑镇武台镇卫生院b超机备案情况登记表

3、平邑县武台镇卫生b超机执机人员登记表

附件1:

平邑县武台镇卫生院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岳茂强 武台镇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孙喜 武台镇卫生院副院长

寇洪德 武台镇卫生院副院长

成 员:徐秀恩 b超室主任

魏雨 妇产科主任

孔庆兰 妇幼保健科主任

李翠 财务科主任

于雪梅 内科主任

马丽丽 内科护理士长

能艳红 药剂科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院计生办,孙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从现在到20**年12月31日结束,为期半年。

1.深刻吸取苏宁6.08”、运河“6.20在全镇开展强有力的专项行动,坚决防止持枪、爆炸等恶性案件和事故。

2.按照积极进攻合成作战的指导思想,集中收集社会上散落的一批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控制器具,打击一批横行农村、为非作恶、侵犯基层政权、破坏经济发展、危害民生建设、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群众反映强烈的恶棍团伙,打击处理一批涉枪涉爆、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消除安全隐患。

为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取得实际效果,镇成立了反枪、反黑手党、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赵金忠领导,市长余金辉、人大**赵松龄、镇主任白玉田、镇党委副书记赵树起、副市长王勇、田金东、宣传委员王向峰、纪检书记余金收、镇人大副**范方仪、镇组织委员杨树杰、徐家堡边防派出所所长张良健、赵家堡边防派出所所长张永祥、南河边防派出所所长韩伟、歧口边防派出所所长葛振鹏、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设有办公室,宣传委员王向峰为主任,司法机关、宣传站均为办公室成员。

(一)重拳严打犯罪,形成强力震慑。

1、要配合相关部门集中侦破大要案件。本着“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扫痞、无痞治乱”的原则,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凌厉攻势,重点打击影响政权安全、破坏经济发展、危害民生建设的各种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和涉及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等9类涉恶犯罪,深入追查犯罪组织架构和骨干成员,给予彻底摧毁。

2、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对涉及地域性、系列性、团伙性、流窜性涉枪爆和黑恶犯罪团伙线索,要强化部门、区域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效率。各村要充分发挥好“天网工程”作用,安排常人盯守,与边防派出所建立常态化联络互动机制。

3、深挖枪爆物品制贩源头及窝点。对工作中收缴的非法枪爆物品,要按照“上追源头、下查流向”的原则,全面查清非法制贩等源头性犯罪,做到枪爆源头没有查清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摧毁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在逃人员没有抓获不放过,彻查来源流向,打掉团伙,依法严处涉案人员。

(二)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组织集中宣传。司法所和宣传站牵头,通过广播、网络发布,喷刷制作永久性宣传牌,并采取悬挂条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led滚动播出等措施,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广泛宣传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打击整治枪爆、黑恶犯罪的态度和决心,做到主要街面随地能看到宣传横幅、资料,每个村都有宣传措施。边防派出所要按照村庄每500人1块,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区域不少于2块的标准,补充完善打击枪爆、黑恶犯罪永久性宣传牌,使群众随时随地可以看到举报奖励内容,知道举报方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设立举报奖励基金。要把枪爆、黑恶犯罪举报奖励基金纳入或追加到财政预算,落实有奖举报制度,调动群众举报案件线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政府将设立奖励基金100万元,用于查办重大案件举报奖励。设立举报电话:5321024(市专项办)、5802174(南排河边防派出所)、5830110(歧口边防派出所)、5801362(赵家堡边防派出所)、5808110(后徐边防派出所),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要严格落实一事一奖、一案一奖,按照1000元-20000元的奖励幅度,及时兑现奖励,鼓舞群众,取信于民。

(三)深入细致清查,收缴枪爆物品。

1、组织集中清查。即日起至7月15日,边防、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分片包干、一包到底”的原则,在辖区内开展一次地毯式集中排查行动,全面收缴流失民间的枪爆物品。要加大政策和法律宣传,动员辖区群众主动上交私存私藏的枪爆物品,并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对枪爆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人员,要充分借助搜爆器材,反复排查,不留死角。专项行动期间,各级要针对重点场所、部位,开展反复查、查反复,通过集中清查,彻底收缴涉爆从业单位违法违规生产、购销、运输、储存、使用的爆炸物品,非法制贩枪爆物品窝点的制造设备、工具、产品及其原材料,非法运输、使用、携带的枪爆物品等,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存量。对收缴的各类枪支、弹药、爆炸物,边防要逐一清点、详细登记,予以集中收存保管,严禁丢失、被盗或出现安全事故。

2、建立单元管控机制。在推进“一村一警三支队伍”基础上,7月底,建立危爆物品单元管控机制,即对驻村民警管辖区进行单元划分,楼房以每个自然单元、平房以每20户、沿街门市以10户为一个管控单元,由楼院长、村居干部、治安积极分子等人员担任单元管控联络员,具体负责单元内法律政策宣传、重点人管控、情报信息搜集、犯罪线索排查,提升发现和打击能力。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联络员工作情况,给予相应报酬或奖励。

3、强化路面查控。即日起至7月15日,边防要组织开展大范围的路面治安查控和武装巡逻,在市区和交通要道、非法制贩枪爆物品重点区域周边道路、汽车站等重点部位,设立治安检查卡点,配齐警力和安检装备,加强对过往可疑人员、车辆、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全力查控非法枪爆物品。同时,要在夜间重点时段加大对旅馆、歌舞厅、洗浴按摩服务、网吧、酒吧等场所的治安检查力度,认真排查和及时收缴场所内及其周边人员、车辆非法携带的枪爆物品、管制刀具。7月15日后,边防要每周组织各治安卡点开展一次集中查控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有效震慑。

(四)突出工作重点,落实管控措施。

加强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司法所、各村要对本辖区前期掌握的涉枪涉爆、涉黑涉恶、刑释解教、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全部重新核查一次,核对基本信息,查看现实表现,落实分级管控措施。要注重排查新增重点人员,全面澄清底数,全部纳入管控。要重点加强有个人极端倾向人员的管控,对有现实危害苗头的,要及时跟进侦控措施。要认真落实市综治办转发沧州市综治办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各类重性精神病人的救治救助,落实乡镇、村居、监护人、派出所民警四级管控机制,有效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

1、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村参照镇里标准,抓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办事机构,各包片班子成员、所站长、要深入村庄,指导所包村,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做好缉枪治爆和打黑除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此次专项行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镇党委、政府直接向各支部书记要账。各村支部书记要尽好职责,对涉及到的重点环节和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督办。要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个人,定责任、定标准、定时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迅速掀起专项行动的高潮。工作中,要把组织专项行动、保稳定与保民生有机结合起来,既要营造声势,又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侵害群众利益。

2、明确部门责任,凝聚工作合力。开展缉枪治爆和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必须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做到部门互动、齐抓共管。镇专项办要全面掌握各村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涉危涉爆从业单位要开展“自查”,强化内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危爆物品被盗流失等问题。

3、强化督导检查,落实考核奖惩。专项行动开始后,镇专项办对各村工作情况,要实行考核排名制度。同时,督导组深入各村及重点区域不间断地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要当场整改并通报全镇。要将缉枪治爆和打黑除恶纳入综治考核和社会治安评价体系,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和标准,定期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以高压方式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4、启动刚性问责,严格责任倒查。工作中,发现对缉枪治爆和打黑除恶工作不重视、行动迟缓、力度不大、战果落后的,采取重点督办、问责约谈等方式,限期扭转被动局面。对因清查不认真、核查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协作不得力以及漏管失控等原因发生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人口计划局、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厅,关于开展依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专项行动决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专项行动,依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药品的规范管理,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严厉打击终止妊娠药品非法经营活动。凡未批准经营开展施行终止妊娠业务的医疗保健单位、个体诊所、个体药店一律不得使用和营销终止妊娠药品,结合药品经营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医药经营公司、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和个体药店进行检查、发现擅自经营和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厉查处。

(二)配合卫生部门,抓好对利用b超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的管理,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杜绝选择性别的引产和药物流产,加强对执业机构和人员的管理,依法追究违法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三)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xxx市医药总公司与xx省xx医药有限公司等两家药品批发企业,签订经营终止妊娠药品协议书,确保该药品的正常流通。

(一)抓紧部署,精心组织。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是多种原因长期影响和作用的结果,但就目前情况,造成我市出生人口性别偏高的直接原因,主要是通过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所造成,因此,依法打击“两非”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制定行动方案,及早部署,狠抓落实。

(二)全面清查,依法惩处。这次的专项行动主要是通过依法打击“两非”行为,配合政府人口与计生、卫生等部门,规范b超机、终止妊娠手术的管理,切实加大力度抓好终止妊娠药品的经营及使用的监管。对违法经营及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触犯刑法的,按照有关法律程序,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部门配合,共同行动。这次专项行动中,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配合人口与计生、卫生、公安部门,共同联手,一抓到底。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医药行业协会的作用,结合我市药品市场的监管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两非”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强对关爱女孩的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并建立举报制度及电话:xxx。

(五)在专项行动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及时向上级及市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省局工作要求及时报送专项行动的书面总结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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