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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体会(精选18篇)

时间:2024-01-06 14:22:04 作者:XY字客

心得体会的写作是一个自我梳理的过程,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整理思路,提高写作能力。下面是一些经典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写作有所启发。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心得体会

以遵章守法、安全有序、畅通快捷为主要取向的交通文明建设,是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门。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心得,来欣赏一下吧。

最近,学校组织我们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我们深刻的体会到了道路交通与人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我们热爱生命,我们就必须遵守交通安全。

对以下几条,我特别有感触:

1.交通信号灯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车道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交通标志分为: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和辅助标志。道路交通标线分为:指示标线、警告标线、禁止标线。

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并不太在意这些标志和符号,所以有时就会犯规,但是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后,我对这些道路交通符号有了更新的认识,也会在自己行车和走路的时候注意标志,自觉维护交通安全,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2.道路交叉路口和行人横过道路较为集中的路段应当设置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者过街地下通道。在盲人通行较为集中的路段,人行横道信号灯应当设置声响提示装置。

回想我在路上时,有时会不看信号灯,直接就过马路,现在想想这是对自己和他人的极度不付责任,人行横道和天桥就是为我们行人设计的,我们不能因为怕麻烦或者图省事,就横穿马路,只有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才能让我们的社会更加稳定健康的发展。

这是我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一点体会,希望与大家共勉,大家一起努力,才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新手学车,体会心得从第一上车手忙脚乱,到现在能够自己驾车,虽然技术还不够熟练,但是感觉自己已经有了很大进步,lg让写篇体会总结总结。特将自己的学车经验与大家一起分享,和新手交流,请高手指教。

起步:记得第一次开小v,上车就忘了拉手刹,在小区里几乎都是1档怠速行驶,lg让换档,俄不是没听见,只是不敢放手,出门到了直行道才换。现在不是了,起步之后稍踩油门、换2档,慢松离合,车子不搓不顿,不一定非要等到转速到20xx(不知道这样好不好)。

换档:在驾校里,教练只交了如何从低到高挂档,因为只考这个,所以对从高到低挂档一点概念没有,在路上只会提速,最怕减速,结果车速偏高,lg一再喊减速。lg问:“你速度这么快不好控制,要是冲出一辆车你怎么办?”俄地回答让lg发晕:“大不了手脚撒开,什么也不管了……”现在俄知道了,速度在减慢的时候,如果不能保证顺利换档,可以把离合踩下去,相当于空档,在有把握的时候再把档从高位摘到低位,松开刹车,放开离合,稍给油门,哈,换档ok,不知道这样好不好,至少不磨损变速箱了。

拐弯:拐弯时一定要减速。第一次拐弯时速在七八十公里,感觉快被甩出去了,好在路上没车。lg较我空档滑行再换档,我总觉得不习惯,现在拐弯有点感觉了:提前减速,换档,速度越慢越好控制,一般3档足以。拐到2/3时就可以踩油门加速了。控制方向盘是另外一个关键因素,到现在俄还没有找到感觉,方向时大时小,慢慢练啊。

红绿灯:遇到红绿灯别紧张,起步熄火是新手最容易遇到的问题,千万别管后面的车,任它喇叭响破了天,你都要不慌不忙,实在受不了,就下车把后面的车吼一顿——一个朋友就这样,受不了了,下车把后面的车骂了一顿,丢下一句话:“看见实习还不让着点,有本事你给我开过去啊!”哈哈,强!有机会俄也试试。

其他:千万别跟着大车走,挡视线,有紧急情况也撞不过它;超车时、过路口时别犹豫,看好情况,千万别扭来扭去,在路上跳舞只怕不是什么好事。

开车上路最大的感觉就是一定不要紧张,紧张心乱,心乱脑迷,那么该干嘛就分不清了。

总之,记住要领,遵守规则;放松心情,享受过程。相信每个人都能轻松驾车。

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例如在执法过程中至少要有两位执法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执法证件,仪表端庄,语言文明,而不能行为野蛮,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乱罚款,以罚代管,甚至搞所谓的“以邪治邪”,不能只教育不处罚,以教代管,该纠正的不纠正,该罚的不罚,对违法者听之任之,这也是执法不严、玩忽职守的表现。严格执法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执法责任制,强化落实各种形式的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交通执法队伍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形象。加强执法规范建设,让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成为制度。要认真并贯彻行政复议法,保障国家法律监督制度在交通各项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收受当事人钱物、吃喝拿要办人情案、执法行为不文明,举止粗俗、态度蛮横。这些都严重损害了执法人员在群众中的整体形象,作为执法人员并非仅仅是某个单位的一员,在群众眼里,你是执法者,是代表了最具权威的法律在行使职权,是为人民排忧解难的,是群众的保护神,因而我们的言行举止是否文明、有无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公正执法就是不偏不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法定职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不能超越法定职权执法。公正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因违法行为人的态度不好而加重处罚或态度很好而从轻处罚“态度执法”、不以违法行为人与我们有关系或亲戚或朋友因而加重或从轻处罚的“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违法必罚,罚而有据。只要违法犯罪不管你官居多高、功有多大都应依法予以追究。据资料报道,20xx年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已经审议和通过各种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文件就有328件,这期间国务院还制定了700多件行政法规,各地方省级人大制定和批准了5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仅八届人大五年间,就立法118件。通过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中,更加注意执法的公正性。

三、文明执法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体现。

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所谓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的属性所决定的。我们执法的对象大多是人民群众(驾驶员),遇到的问题大量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有的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后果的,应教育其纠正。如果言语粗鲁,行为野蛮,不但不能纠正其违法行为,而且会增加违法者的对立情绪,破坏政府形象。执法讲文明,要求有礼在先,出示证件在先,态度和蔼,举止端庄,教育疏导,以理服人,既是执法人员文明素养的展示,也是行政执法不可缺少的必要程序。实践表明,大多数违章违法者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执法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做到家,违法行为是会纠正的。因此,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新形象的根本保证。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六十条和六十二条中的法律责任规定,行政执法人员违犯法律规定,徇私舞弊,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都是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具体要求。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心得体会

我叫钱红艳,今年七岁了。在我四岁的时候,我们几个小朋友去找正在地里干活的妈妈拿钥匙。在我们穿过公路的时候,一辆大汽车向我们猛扑过来。等我醒来的时候,我只觉得我的两只脚冷冰冰的。我叫妈妈给我穿上鞋子,妈妈什么也不说,泪水滴到了我的脸上。原来,我今生今世再也不用穿袜子、穿鞋子,甚至连裤子也不用穿了。

我走路的鞋子是一个篮球。到今天为止,我已经磨破了六个篮球了。……有些好心的叔叔、阿姨来看我,总给我买一些糖果啊、饼干啊什么的,可我多么希望他们给我买一个新篮球,一个新书包啊!驾驶员叔叔阿姨们,你们飞快地开着汽车在路上跑的时候,请你们想想我这个坐在篮球里的小孩。我天天在想,谁能给我像别人一样的两条腿呢?(童音自述)。

为什么如此多的人死在车轮下???我又不想说“死”,他们还在我们身边。他们没有走,他们累了,休息一会。中国的经济好了,道路是越来越宽敞了,越来越好了。老百姓也有钱了,车子也越来越多了。可是相关的交通法规却还不健全,普法的力度还不够。行人,开车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仍然还不够。每年有多少人死于交通事故,都是一些触目惊心的数字。2005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造成98738人死亡、469911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8.8亿元;与2004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67635起,下降13.1%;死亡人数减少8339人,下降7.8%;受伤人数减少10953人,下降2.3%;直接财产损失减少5.1亿元,下降21.2%。万车死亡率为7.6,比2004年减少2.3。就是这样的数字,每年多少个家庭处于悲痛之中。多少无辜的人死与非命。请大家在路上要小心,不管你是开车的,还是行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死亡"一个很可怕的代名词,一个鲜活的生命竟然在瞬间灰飞烟灭,真的是脆弱得比不上一颗小草,小草尚且可以“野火烧不尽,春风春又生”,可生命的夭折却是如此地迅速,只留给这个世界一缕青烟和亲人朋友的悲痛和缅怀。

曾几时何,我一直以为死亡离我很遥远。直到现在我才真正发现,生与死其实就在你我的身边。原来生命是这么不堪一击。……一次又一次的车祸,一次又一次的意外事故,都在向我们警示着生命的可贵,警示着我们的生命是如此的脆弱。脆弱到让你在不明的颤动中深感害怕,却又无法躲避。有的生命,既没有力量挣扎,也没有来得及思考,生命的轮回却就在瞬间结束了。

“生命诚可贵!”人对生的眷恋是那么强烈。只有珍爱生命时,才会在短暂的生命中寻找并理解生命的价值。我们既然已经拥有了宝贵的生命,就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生命是不可永久延续的。在有限的生命里,我们应该知道:什么是生命的责任?不能让自己白白地来这世间一次。我们不要去找理由轻视那些低沉的灵魂,我们也不要去逃避无数次应该的责问。生命是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所有的财富都可以失而复得,唯有生命只有一次。生命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开始走向死亡,就开始与死亡进行着较量。

生命是如此地脆弱,脆弱得让人害怕,让人震惊,一个事故,一场风雨,一个疾病,都会令生命随风而去,可面对逝去的生命,自以为强大无比的我们,竟显得那样的束手无策,那样地孤立无援,只好心痛地任凭一个生命消失在我们无奈的视线里。面对脆弱的生命,感悟着生命的脆弱,在唏嘘叹息之余,我们该更加珍惜生命,因为生命是如此脆弱,我们要好好保护,好好珍惜,好好经营,面对坎坷的命运和遇到的困难,包括亲人的离去,我们也只能选择坚强:坚强地的活着,快乐地活着,让我们的生命绽放出一份精彩!

生命很珍贵,生命也很脆弱。生命福祸却在无数难以意料之中,在冥冥之中,祸事或许会降临到你我的身上。福祸相依,在看似幸福、平安的日子依旧存在着许多不幸。也许我们可以逃过某一次的劫难,然而不幸的事情却依旧天天发生着,不是我们不小心,而是我们身边不安全的因素实在太多了。在百般小心中,我们开始变得疲惫;在极度快乐中,兴奋的细胞已经不听指挥,灾难往往是在不经意间发生着。

生命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可贵的,更是脆弱的。纵然生活中会有很多不如意,也请你务必珍惜父母带给你的生命。生命让我感受到生活的真实面目,让我触摸到生活的一切!我感谢父母的给予!生命如此可贵,如此脆弱,转瞬即逝。我们如果能让生命象流星一样流光异彩,不也是一种伟大吗?生命如此脆弱!朋友,如果你时时惋惜自己人生的短暂,那就让我们付出对天下所有生命,所有灵魂的无尚关爱,相信脆弱的生命就会变得精彩。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心得体会

听了今天上午郑增仪讲的安全讲座,感受很深,尤其是听到那一幕幕掺不仁睹的安全事故:纵火杀人,驾驶员车上睡觉撞伤跑操学生等。

孩子是社会未来的接班人,他们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民族的兴衰和社会的进步。育人不仅要进行智力教育,还要进行道德、纪律教育。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从幼儿学生抓起,使学生从小就接受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达到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是能达到一代人和一个社会的良好秩序的百年大计。

新学期一开始,为确保学校师生上放学的道路交通安全,维护校园的教学、生活秩序,与学校一道一方面加强对校园内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另一方面加大学校“绿色通道”的建设和学校周边交通环境的整治。以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自防自护能力,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据了解,每年因各种事故,数以万计天真无邪的儿童少年死于非命,而因交通意识缺乏和淡薄引发的交通伤亡事故,在中小学生伤亡事故中占有较大的比例。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牵涉到千万个家庭的幸福,需要交警、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负责,齐抓共管。

我建议定期或不定期选派民警或教师劝导员在交通复杂的学校门口或路口维持上、放学高峰的交通秩序,保障“绿色通道”安全畅通。同时将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列入学校管理的内容,每所中小学平时就必须按照验收考评标准抓工作,并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的内容之一。建议小学生上放学实行“排路队”和戴“小黄帽”的方法,把同路、同方向的学生编排成队,由教师护送过马路,保证学生走路安全;在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或组织春、秋游时,严格规范审批手续,把好审批关,坚决制止病车、超载车运送学生,保证学校师生的交通安全。同时,加强了对学校及周边交通环境的整治,坚决取缔校园门口摆摊设点、占道为市等妨碍学校师生通行的违章行为。为广大师生创造了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说了这么多,我想大家应该知道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了。那么,就请大家“保护生命,拒绝违章”,珍惜自己的生命吧!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心得体会

xx年4月21日,我利用业余时间,观看了文明交通宣传教育片,通过观看宣传片,使我更深刻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也进一步体会到交通事故带来的对家庭和社会的危害,深深懂得了要自觉地遵守交通法规,与法同行,文明出行。

观看文明交通宣传教育片后,一幕幕触目惊心的事件和惨不忍睹的苦果徘徊在我的脑海久久挥之不去。这些事故无一例外都是因为忽视思想作风建设、忽略道路交通安全而引发的,事故的后果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这次的学习,使我深刻体会到道路交通安全就存在于我们道路驾驶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里,稍有懈怠都有可能酿出恶果。

通过这次的学习,我的思想觉悟又有了很大的提高,对交通安全又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我深深地认识到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严格自觉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是一个机动车驾驶员最基本的义务,也是保障国家、人民以及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的必要行为。

上路三分险,尤其是做为一名公务车驾驶员,更应该重视交通安全,杜绝交通事故,把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牢牢扎根于自己的思想意识中,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惟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奉献社会。

“防范胜于未然”,为此我今后一定要时刻牢记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思想上牢牢树立安全驾驶的意识,一刻也不能松懈;在作风上坚定贯彻谨慎行车原则,杜绝一切不利于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不开霸王车、不违规超车会车、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同时我也要以身作则,引导和带动周围的人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安全,切实为建设和谐社会奉献自己的力量。

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交通安全是社会上普遍存在的话题,也是引起普遍关注的问题,牢记交通安全常识,造福你我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大全,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目前,中国仍然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死亡绝对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与发达国家相比,交通事故死亡率仍然相当高,交通事故仍在上升。而在我们身边,因交通事故造成学生伤亡的案例也不在少数。学生的交通安全是摆在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严肃话题。上帝是公平和吝啬的。他只给每个人一次生命,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安全与我们息息相关,它就像我们的朋友2。日夜陪伴在我们身边,教育我们,劝诫我们。

生命宝贵。人的一生只有一次生命。我们应该珍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也是珍惜生命的一部分。孩子是社会未来的接班人。他们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兴衰和社会的进步。育人不仅需要智育,更需要德育和纪律教育。十年、百年育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从小学生做起,让学生从小接受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做到教育自己、管理自己,并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是实现一代人、一个社会良好秩序的百年大计。提高儿童和学生的安全文化素质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刻不容缓。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摩托车普及到千家万户,驾驶摩托也不是什么难事,所以就有学生在不懂交通规则,不具备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车上路玩耍,这是极大的安全隐患。当然,这与做家长的不负责任也有相当大的关系,不要等出了事故再去后悔,那已经是均可挽回的了。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在农村是普遍现象,社会也应该切实承担起这个责任。

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知识一般都在学校里获得,因此,学校必须重视交通安全教育,发挥学校内在的教育因素,渗透交通安全教育。课堂教学是教育的主渠道,这并非是某个领导或教师决定的,这是规律。课堂教学的内容与课堂教学的环节蕴含着不少的交通法规、交通安全教育等资源,教书与育人犹如形与影、光和热、密不可分。对交通法规、交通安全教育而言,课堂教学有其特殊的意义,为其它渠道所不能替代。因此,要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在教学中,要不断转变观念,改变脱离实际单纯灌输的陈旧方法,坚持“以学生为本”,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形式可采用适合学生生理和心理特点的教学方法。“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你听你忘记了,你看你记住了,你做你学会了’,一句中国寓言,一条外国谚语,说的都是一个道理,实践出真知。我们以往的交通安全教育就是管得太多,放得太少,说教太多,实践太少。因此,学校要重视社会实践,勇于探索,不断求实创新。要积极开展“以实践为主的自主性教育”的活动,让学生通过身临其境来体验、感悟。如果认识的主体不能进入状态,那么体验将会大打折扣,还学生以主体地位,推动学生在社会实践中自我认识、自我体验、自我感悟、自我教育,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性,这才是实现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根本动力。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把“交通安全”这四个字在心里永远扎下根,让全世界人民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交通事故永远在我们生活中消失,让我们的明天充满鲜花,充满阳光。那么,交通安全便是你的朋友,它将永远保护着你,带给你幸福。

人们的生活处处离不开交通,无时无刻不在交通之间徘徊。也许,一时的疏忽会给你带来终身的遗憾。因此,为了朋友、家人和我们自己,我们应该遵守交通,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不注意交通安全,而是鲁莽行事。司机开着车,跳了过去。驰骋的过程中还剩下什么,只留下飞扬的尘埃?你看到身后巨大的恐惧和悲伤了吗?醉驾者在“黎明”的暮色中摇曳,你迷迷糊糊,没有任何思绪。你怎么能冒这样的风险?当我看到“司机的饮料,亲戚的眼泪”的标语时,我为你的无知深感羞愧。在你心目中只是一张白纸吗?只是意味着空虚吗?这让我陷入了沉思!

有一次,在一个炎热的夏天,一个小男孩为了捡一个心爱的球,拼命地直奔路中间。也许,他还年轻,他简单的想法没有预料到可悲的后果。不幸的是,一张卡片。

车飞奔而来,把他压得粉身碎骨,把他永远压在土地深层,父母的泪犹如倾盆大雨,从天而降,又有谁能够听到他们的呼唤,上天是仁慈的,同情之心油然而生,可又能怎样,只有无可奈何的哀叹,忍受着痛苦,真是可悲啊!一辆载重汽车由于超载以至被滚下那万丈深渊,那轰隆声回响山谷,可那位年轻的司机却抛弃一切毫无声息的走了,走得那样伤感,那样的悲痛。

那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实在我们的眼前一闪而过,可那悲痛的情景却铭刻于心,那是血的挣扎,那是痛苦的泪痕,那是同情的目光。在一次次恶剧不断重演之时,我们是否有所体会,难道不应该为此而珍惜宝贵的生命吗?也许他们死不瞑目,在黑暗中,那哀叹永不停息。也许,他们在告诫我们:应该注意交通安全,珍惜拥有。这是他们唯一的话语,这是他们一生中最为精典的佳话。他们已深深领悟到生命的脆弱与顽强,它取决于你对它的珍惜。

遵守交通,注意交通安全,这是全人类的呼唤,大家没有理由,只有责任,有为全人类生活美满幸福的责任,这便是大家唯一的准则。

亲爱的同学们,朋友们,珍惜自己的生命吧,做一个合格的公民,遵守交通安全、交通法规,让幸福永远伴随着我们,在那时候,你将会知道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与对于生命的垄断,为了一切,让我们共同为交通事业而努力、共同欢呼、共同为祖国取下最为灿烂的一页,让那交通的泪痕永不渗出,在那张白净的脸上露出幸福的微笑!

听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我深刻体会到:“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听到那些触目惊心的数字,我的心怦怦直跳:去年,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50万人,其中中小学生占了10万多。而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竟排在了世界第一。我国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都在10万多人,平均每天死亡达300人,这真是一个比战争还要无情,还残酷的数字。山西沁源县二中900多个学生在公路上晨跑时,一辆大东风带挂货车向学生横冲直撞过来,造成21名师生死亡,18人受伤。当时公路上躺满了遇难学生的尸体。这一起起惨烈的事故背后,有多少家庭失去了亲人,有多少欢乐变成了悲剧,有多少幸福化为乌有。在每一起交通事故背后,是一个个家庭失去了顶梁柱,是一个个白发人送走了黑发人,是一个个孩子与父母阴阳两隔。这些不能不使我们感到心有余悸。

是什么原因导致我们道路交通事故频频发生?据交通警察调查统计,在所有的交通事故中,除极少数属意外原因造成,75%以上的事故是驾驶员或行人的人为因素造成的。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有无证驾车、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行人不守交通规则等。

我们真应该都来反省一下我们自己和身边同学的交通行为,曾经有过的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曾因自己不安全的交通行为而给自己和他人带来过一些伤害。我们当中很多人每天好几趟往返于学校和家庭之间,途中又大多要走马路,不管步行也好,骑自行车也好,都应避让来往的车辆。

美好的人生从安全开始,只有保证了健康和安全,才能创造美好的未来,为了我们大家一定要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始终把交通安全牢记在心,落实到行动,让交通事故远离我们。

在日常生活中,道路交通安全时刻围绕着我们,只要我们一出门上路,便于交通安全打上了交道,交通事故也是对我们生命安全威胁最大的因素之一。

现代的交通发达给我们的出行带来了无尽的便利,但同时也给我们的安全增加了隐患。有时一些人因为有急事而闯红灯,而在那刻一个生命从世界上消失;有时有的人图便利而横穿马路,不去走天桥或附近的斑马线,导致车辆追尾等事故的发生给交通运行带来极大不便。

当在马路上的一次走神,过马路的一次侥幸,仅仅是一次小小的疏忽,这一切都可能会使一个生命转瞬即逝。看着那些鲜红的统计数字,那些血的教训我们是该沉静下来深思一番,正确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以及严重性。每一个生命都是一个传奇,相信每个人都不想因为自己的一次小小疏忽而导致一个生命的离去,给自己及其亲人带来无法磨灭的创伤。

所以,我们应该以正确的心态积极主动去学习交通知识,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保护他人、保护自己、文明开车、文明走路,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运行环境,为创建一个和谐的社会添砖加瓦。

生命对于人仅有一次,在浩瀚的宇宙成长与繁衍过程中,生命就是一瞬间的火花,多么的短暂与美妙!谁不想在这美好的世界里多一声欢笑,多一次与亲友相聚呢,生命是那么的美好,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好好珍惜与爱护呢?因为生命只有一次,我们更应该珍惜生命,拥抱健康!只有保证了健康和安全,才能创造美好的未来。因此,我们教师一定要培养自身与学生文明交通意识,使自身与学生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始终把交通安全牢记在心,落实到行动,让交通事故远离我们。

城市交通环境和秩序是城市文明的窗口,以遵章守法、安全有序、畅通快捷为主要取向的交通文明建设,是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门。打造交通文明,是交巡警部门的职责所在,也是一项社会工程。

打造交通文明,首先要着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建成区面积逐步扩大,但为数不少的城市居民是“洗脚上岸”的农民,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较差。应当以这部分群体以及车辆集中单位、学校、企业和城市周边的乡村为重点,通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案例分析、警示宣传、创建交通安全村等形式,强化交通行为人的文明意识。

打造交通文明,需要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有机结合。我们认为,交通文明建设必须防止宣传教育与严格执法“两张皮”倾向。据调查,95%以上的交通违章行为,都是行为人在明知违章的情况下发生的。对这种“习惯性违章”,教育的作用虽然有效,但是也很有限。应当打破“法不责众”的惯例,按照交通法规规定的处罚上限执罚,以形成相应的威慑力。同时,应当加强对交巡警队网伍的教育管理,以理服人,以法服人,文明管理,以良好的执法形象树立执法权威。

打造交通文明,离不开必要的物质投入特别是交通管理设施投入。--建市以来,城市框架拉开很快,公路密度成倍增加,但交通管理设施建设比较滞后,我们多方筹资,投入320万元,先后在市区8个主要道口增设了“电子警察”、多相位信号灯等设施,提升了管理设施建设档次,为交通文明建设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支撑。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心得体会

根据学校寒假的要求,xxxx年2月26日我有幸以大学生志愿者的身份参加了郑州市“文明与我同行”交通协管活动。我们分派于花园路和农业路的交汇路口处当交通协管员。作为志愿者,我的工作时间为四个小时,虽然时间不长,但是在协助维持过路行人秩序的过程中,我切实地体验到了作为一名交通协管员的不易和辛苦。

在参加这次活动之前,我自以为对交通协管员的工作挺简单那,但经过培训后,发现我对协管员的职责真是知之甚少,虽然总是在路口看见他们执勤的身影,也很多次作为行人接受过他们的管理和帮助,却一直以为交通协管员就是“红灯停,绿灯行”的协助执行者。我只知道他们有时需要协助管理行人,我知道有时会有行人不听你的,对这种情况我心里也有了一定的预警。也做了很多的准备,但无疑的是现在的交通发为我的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当我穿上警示衣,带着袖箍,口含哨子站到执勤岗上起,心中的轻松和自信逐渐变成了沉重和敬佩。没想到原本看似简单的工作,实际上却并不简单。

这看似简单的工作要求其实还挺多。

首先就要掌握交通状况。交通规则虽然有统一的标准,但是交通状况却是各个地方都有不同。比如说,人们出行常使用的交通工具;执勤地点的主要行人群体;执勤路口车辆转弯规则等。掌握这些信息可以有针对性的对执勤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出预判,提升交通协管的效果。花园路和农业路是两条大路,车道分明,人行道在路边上,非机动车道在两边,中间是机动车道和brt车道,各部分分工明显。因为是大路的交叉口,红绿灯安排的时间等方面交通部都有过详尽的研究,可是车多人多,再加上时长拥堵,也增加了执勤的那难度。执勤过程中我也逐渐摸出了规律,犯过错误,也在不停改进。例如,开始时只是当行人指示灯红灯亮起时,拦住过路的行人,当绿灯亮起时便放行。而且以为绿灯亮起时当前道路上的车辆已经停止,行人应该不会有危险,却忽略了在正常行驶道路上还有要转弯的车辆,而没有给予行人关注和提醒,所以经常出现有行人在穿过路口的时候被转弯车辆挡在路口中间。当发现这一问题后,在行人等待和穿行的时候,都给予关注和提醒。另外,有很多行人出行时是骑电动车,而且车速很快,有时在行人指示灯红灯亮起的一刻,会有行人骑电动车想要加速通过,结果自己没过去,还阻碍了车辆的正常通行,造成危险。针对这一现象,对于红灯即将亮起时的骑车行人给予更多的关注,提前对他们做出提醒。还有,我执勤的地点附近有大型超市,执勤当天又是周末,行人中有很多大人领着小朋友。对于这类行人,会提醒在穿越道路的时候,大人要牵好小朋友,尽量快速通过路口。

除了规则,便是态度问题了。你太温柔,行人不听你的,太严厉又容易起争执,老的执勤大爷苟苏我三分严厉和七分耐心才是正确的工作方法。虽然,当站上执勤岗的时候,自认为成了一名管理者和执法者,但是面对过往行人的时候,还是有很多人并不认为应该服从你的管理,只要稍不留神,他就会无视交通灯的存在。有些人即使你鸣哨提醒,也根本不理睬你,依然我行我素,更有甚者会投来不友善的目光和言语。面对这种情况,我心里多少有些生气。另一方面,也因为自尊心的缘故,不愿对不服从的人重复提醒。当听到那些真正的协管人员急促、响亮的哨声,重复地大声告诫行人,我能感受到的是他们的严厉和耐心,我想行人正是也感受到了这些,才会服从他们的管理。看来做好交通协管员也需要正确的工作方法。这次经历也让我对交通协管员产生了一些敬佩,在众多人群中总会有人不听你的,遇见多了自然会生气,所以有时凶你也不是故意的,但你就会认为是故意找你麻烦而偷取白眼,看来哪一行都不好做啊。

第三点感悟就是要有责任感和毅力。交通协管员的工作环境是在露天的`道路两旁,风吹、日晒、雨淋、尘土和废气是不可避免的。在这样的环境下,固定地站立在一个位置上,的确是一种考验。虽然也有换岗,但是更多时候是一个人站在那里执勤,除了身体上的疲惫还有心理上的疲惫。我们仅仅执勤四个小时,就已经觉得疲惫、无聊并有所懈怠,而他们却是日复一日地从事着这份工作,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如果没有对社会、对行人的一份责任感和自身的毅力,是无法将这份工作做好的。面对着他们,我真是有些羞愧。

这次交通协管活动对我感触很深,收获也很多。我深刻地体会到交通协管工作的不易,理解了作为一名交通协管员所承受的工作压力以及责任的重大,同时也发现了自身所存在的很多问题。无论工作还是生活,不仅需要知识和技能,更需要责任,毅力和自我约束。作为一名大学生,以后社会上更多的责任需要我们去承担,现在我们不仅需要不断学习知识、掌握技能,更应该在工作中摆正态度、承担责任、调整心态和锻炼意志。我们作为社会的一员,作为未来社会发展的顶梁柱,更应该懂得自身的使命和对社会的责任,在成为一名优秀学生的同时更要成为一名和谐社会下的优秀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体会

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第一百二十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编机动车牌证、在编机动车检验以及机动车驾驶人考核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部门负责。

第一百二十一条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

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行使职权,应当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并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本法施行前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发放的机动车牌证,在本法施行后继续有效。

第一百二十二条国家对入境的境外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统一管理。

第一百二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本法规定的罚款幅度内,规定具体的执行标准。

第一百二十四条本法自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体会

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十一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七条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体会2

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很多人因为没有安全意识淡薄,事故发生后,轻者影响他人或是自己的,重者造成终身残疾、甚至失去生命。同时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严重的伤害,在我们身边履见不鲜,受害者有大人和小孩。许多人上有老,下有小,有些人是家庭的支柱,事故发生后,因为没有了家庭的支柱,灾难就降临在孩子们身上,他们的孩子只有选择辍学,外出挣钱,来维持家庭的生活。

世界万物,唯有生命最为珍贵,没有生命就没有一切,失去生命,就失去自我,失去生活的权利。一粒种子,一只蚂蚁,都联系着一条小小的生命,在中华五千年文明中,是人类用一颗热爱生命的恒心,编制了一条文明的生命之河。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是的,生命于人只有一次,生命该何时何地何因终结,谁也无法预料。一人安全,全家幸福;生命至上,安全为天;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在安全的问题上,来不得半点麻痹和侥幸,在安全的问题上,我们必须要防范在先、警惕在前,必须要警于思,合于规、慎于行。必须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必须要筑起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体会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机动车。

第四条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第六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

申请机动车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凭证,属于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属于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单位名称)或者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

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当事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第八条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

第九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因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十条办理机动车登记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凭证齐全、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登记。

第十一条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

第十二条税务部门、保险机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办公场所集中办理与机动车有关的税费缴纳、保险合同订立等事项。

第十三条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第十四条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交通警察可以对机动车行驶速度、连续驾驶时间以及其他行驶状态信息进行检查。安装行驶记录仪可以分步实施,实施步骤由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不予通过检验。

第十八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图案的喷涂以及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安装、使用规定,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第二节机动车驾驶人。

第十九条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的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式样并监制。

第二十条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进行考试,对考试合格的,在5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对考试不合格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

第二十七条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机动车驾驶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补发。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

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可以避免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让我们为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人。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

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通过对交通安全一周的学习,学车的实践,交通事故的繁再现,无数条生命的“贡献”。违规驾驶的代价,无以不痛斥交通事故带来的悲欢离合。更多的是让我们“幸运儿”深深地体会到生命的脆弱,生存的渴望。

从上世纪初至今,交通带给我们带来很大的便利,更肯定的说,给我们带来了第二次生命,与革命,为人类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为人类写下不朽的篇章,在有限的时间里使我们有更多时间全身心去投入工作中去,很多地方缩短了时间上的浪费。也带动了许多产业的发展。在不久以前很幸运的成了一门产业――运输业。运输业的兴起、发展。证明了一个国家在文化、科技、经济的发展程度,国家的国民生活水平,因此,可以毫不犹豫的说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交通运输工具。

与此同时,在不同程度上,也给人类带来灾难,交通事故的频繁,直接带来生命的安全、财产的损失,而交通事故是人们不想看到的,也不希望发生的,那么为什么交通事故就这么频繁发生呢?这与违规驾驶分不开的。如: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等等。这些都是违反了交通安全法规定、直接造成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忽视交通安全法规,所带来的后果是不言而议的,虽然交通带来很多方便,但也给我们带来生命的危险。在生与死的关头,生存的欲望迫使人们在生命线驻扎。此时此刻,见证了人类的脆弱与不幸。只要谨慎、小心驾驶,遵守交通法规,珍惜生命。明天的交通会一路平安。

听了今天上午郑增仪讲的安全讲座,感受很深,尤其是听到那一幕幕掺不仁睹的安全事故:纵火杀人,精神病人砍伤儿童,驾驶员车上睡觉撞伤跑操学生等。

孩子是社会未来的接班人,他们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民族的兴衰和社会的进步。育人不仅要进行智力教育,还要进行道德、纪律教育。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从幼儿学生抓起,使学生从小就接受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达到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是能达到一代人和一个社会的良好秩序的百年大计。

新学期一开始,为确保学校师生上放学的道路交通安全,维护校园的教学、生活秩序,与学校一道一方面加强对校园内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另一方面加大学校“绿色通道”的建设和学校周边交通环境的整治。以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自防自护能力,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据了解,每年因各种事故,数以万计天真无邪的儿童少年死于非命,而因交通意识缺乏和淡薄引发的交通伤亡事故,在中小学生伤亡事故中占有较大的比例。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牵涉到千万个家庭的幸福,需要交警、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负责,齐抓共管。

我建议定期或不定期选派民警或教师劝导员在交通复杂的学校门口或路口维持上、放学高峰的交通秩序,保障“绿色通道”安全畅通。同时将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列入学校管理的内容,每所中小学平时就必须按照验收考评标准抓工作,并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的内容之一。建议小学生上放学实行“排路队”和戴“小黄帽”的方法,把同路、同方向的学生编排成队,由教师护送过马路,保证学生走路安全;在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或组织春、秋游时,严格规范审批手续,把好审批关,坚决制止病车、超载车运送学生,保证学校师生的交通安全。同时,加强了对学校及周边交通环境的整治,坚决取缔校园门口摆摊设点、占道为市等妨碍学校师生通行的违章行为。为广大师生创造了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说了这么多,我想大家应该知道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了。那么,就请大家“保护生命,拒绝违章”,珍惜自己的生命吧!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问题很的大争论。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些条例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所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以前一直存在一种说法,就是交警是有执罚指标的,每天要上路罚多少辆车,收多少罚款。而在以前,这种说法也得到过一些交警人员的确认,在收费或罚款时,他们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罚,因为这些钱与本机关和个人都有直接的好处,因此这些罚款,被称为“冤枉罚款”。而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

道路交通安全法简报

为深入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两站两员”建设,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8月5日上午10时30分许,白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尧禾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培训会,全镇各村村干部、交通安全劝导员共计7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

培训中,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长杨龙军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百日整治攻坚行动,通过讲解典型事故案例,着重对农村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农用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以及造成的严重后果进行讲解,并详细解说了交通劝导员工作职责内容,警示提醒交通参与者要摒弃侥幸心理,时刻牢记“安全”两字,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远离交通事故,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大家纷纷表示要强化担当意识,做文明交通的表率,宣传提醒制止村民出现交通违法行为,构建和谐、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

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释义】本条是对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放置保险与安检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处罚规定。

动车。这里仍然体现一种精神:处罚不是目的,执法是为了大众的安全,是为公众服务。所以违法状态消失了,就要及时退还机动车,不得借故拖延。

还有一种情况是有机动车牌号,但是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从行为上看,行为人的目的无非是不使自己的机动车牌号被人认出或者是为了冒充某种型号的牌号为自己通行图方便,这些制造假象的行为,都将妨碍执法部门对交通秩序的监督与管理,因此法律规定要依照本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简报

在“122”国家交通安全宣传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交通安全宣传工作,2022年11月22日,高陵分局交警大车宣中队深入高陵区第一实验小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活动中,民警深入剖析学生们常见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醒广大学生在上、下学途中切勿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乘坐机动车时严禁将头手伸出窗外,车辆停稳后方可上、下车;乘坐电动自行车或机动车时,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或系好安全带。

同时,民警通过向学生们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和答疑互动等方式向学生们宣传和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同时,提醒大家时刻关注交通安全,在日常出行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抵制酒驾、醉驾、驾乘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

第四十六条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指挥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释义]本条是关于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的原则规定。

一、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必须遵守交通信号或者听从道口看守人员和道口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根据《实施条例》和《铁路道口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最高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准超过15公里,车辆通过设有交通信号的铁路道口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红灯稳定亮时,表示火车接近道口,禁止通行;。

2.灯熄灭白灯亮时;表示道口开通,准许车辆通行;。

3.红灯和白灯同时熄灭时,表示停电或者设备发生故障,道口信号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听从道口看守人员和道口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在道口前减速或者停车,确认安全无误后迅速通行。凡遇到道口栏杆(栏门)关闭、音响器发出报警、道口信号显示红色灯光或者道口看守人员示意火车即将通过等任意一种情况时,车辆严禁抢行,必须依次停在停止线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距最外钢轨约5米以外,并且不得影响栏杆或者栏门的关闭。

二、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或者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时,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道路上的车辆在铁路道口处,发现或者听到有火车驶来时,应立即避让到距铁路钢轨2米以外的地方,严禁停留在铁路上或者抢行抢越。

我国现行法规规章对铁路道口管理及道口看守人员、道口安全管理人员有明确的具体规定。《铁路道口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对于交通繁忙的道口,由铁路产权单位或者道口受益单位派出道口安全管理人员和道口看守人员负责看守,履行指挥行人车辆、疏导交通、保证道口安全的职责,并有权对违反铁路道口通行规定的车辆、行人进行劝阻、教育、警告和按章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解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

我们七彩阳光假日小分队,积极响应学校关于”红领巾共建平安浙江“活动,在西溪湿地博物馆组织一次向大家倡议交通安全的活动。非常有意义。大家快来看看我们的活动吧。

快快坐下,仔细聆听小分队大组长应孜妈妈给我们讲平安活动安排以及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我们一个个竖着小耳朵,听的可认真了。

听完了,大组长将交通安全的倡仪书发给我们,我们要仔细再看看,记记住,等会要发给大家,让他们与我们一起遵守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呢。

这是我们的交通安全倡议书,是不是很全面呀,开始要向大家发倡议书,这对我们来说可是不小挑战,我们首先要大方的向别人介绍我们是学军小学的小学生,还要与他们简单的讲述一下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这可不但要求我们胆子大,说话声音大,还要有礼貌,大家可一定要给我面子,配合一下我们呀。出发!

终于胜利完成了任务,快来合张影纪念一下这次活动吧。

活动虽然结束了,但是交通安全这个活动要一直持续下去,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必须珍惜它,必须珍惜你所拥有的美好,我们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人做起,共建一个平安和谐的社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

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第一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第二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第三款)。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第四款)。

第一款具体是指客运车辆(指载客汽车不包括货车载客)超过核定人人数(指行驶证上记载的核定载客人数),后面应该自己就能看了明白。

第二款具体是指货运车辆(指载货汽车不包括客车载货)超过核定载质量的,(指行驶证上记载的核定载质量,不是总质量或牵引车的整备质量),后面应该自己就能看了明白。

第三款具体指执法部门对违章车辆有超载、超员的可以暂扣车辆,直至分流,消除违章。

第四款是指运输企业所辖车辆经处罚,不改正又继续违章的,可以对企业法人进行相关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解

尊敬的:

同学们,就在全国第九个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前后,全国发生了多起安全事故。xx年2月8日晚,湖北省红岩中学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烧毁房屋三间、床铺、被褥等物品,损失1。5万余元;xx年3月25日,安徽省太和县坟台中学和坟台小学联合举办法制报告会,学生在上厕所时,由于人多拥挤,导致墙体倒塌,致使1名学生死亡,1名学生被砸伤;xx年3月27日,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发生了一起车辆违章行驶,车速过快,在道路拐变处发生翻车,30名受伤乘客中有12名中、小学生;xx年3月28日,我省张家港市梁丰中学组织学生春游,在返回途中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9人死亡,24人受伤;xx年3月29日,我省南通市如东县双甸高级中学因食用不卫生的食物37名同学中毒。在看我们学校,由于少数同学课间乱跑、打斗,发生同学之间相撞、摔伤等安全事故多起。上个月五年级有个同学,中午放学铃响过,他就冲出教室,追打同学,自己摔在楼梯口,摔断了骨头,花了一万多元,目前身上还留着钢板,六个月后还要开第二刀。

同学们听了上述一笔笔血的教训后,不知道你们想了什么。我想,同学们至少会想到:这些教训无论发生在谁的身上会给受害者人身造成伤害、甚至死亡;会给受害者家庭造成极大的损失;会给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造成混乱;会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影响。至少会想到:假如我们平时重视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就不会出现交通事故,起码可以减少;假如我们注意饮食卫生,不食路边摊点不卫生食品,就不会发生食物中毒;假如我们不从楼梯的扶手上下滑,上下楼梯靠右行,假如我们课间不追逐打闹,不翻爬院墙,不用石子乱砸……我们就会少发生,甚至不发生流血事件。至少会想到:这些伤害事件是能避免的。有关专家认为,通过教育和预防,80%的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安全第一,警钟常鸣,希望我们每一个学生都要做到:

1、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骑车同学要不骑英雄车,骑车不带人,步行同学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穿过马路要左右看看,等到没有车辆通过时,方可过去。

2、不吃路边摊点上的不卫生食品,有病要及时到医院就诊。

3、课间不追逐、不打闹,上下楼梯靠右行,不从楼梯的扶手上上下滑,行至拐变处,要放慢脚步,预防相撞。

4、运动时,要遵守运动规则,注意自我保护。

5、不翻爬院墙,即使是球出院墙,也不允许翻院墙,可告知老师,用其他方法解决,要杜绝用石子砸人。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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