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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通用24篇)

时间:2023-11-16 10:19:55 作者:曼珠 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通用24篇)

在装修过程中,我们需要考虑到家居风格、功能需求、预算限制等多个因素。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装修的信息和资源,以下是一些优质的装修网站和平台推荐。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单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修企业)。

丙方:______(装修人,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为了加强______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确保物业使用规范、安全、合理,房屋的外观和结构不受损坏,全面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杭州市有关规定,特签定本协议。甲乙丙三方在装修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

一、装饰装修施工前应办理的手续:凡需进行装修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装修前必须向物业管理单位提出申请,不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即可;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应报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审批,领取装修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1.进入小区施工的企业必须持有杭州市房管局颁发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或相关技术证书。

2.装修人和装修企业进场施工前需签订杭州市统一的装修合同,并到物管单位登记备案。

3.装修企业的施工人员出入小区应办理出入证。

4.施工人员留宿的,应经装修人同意,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再到物管单位办理登记。

二、装饰装修施工的期限和时间:装修期限以装修人与装修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上所约定时间为准。因其它原因导致装修工程不能按时完工而延期的,装修人或装修企业应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延长施工时间。

禁止夜间_____时至次日_____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住宅装修活动。

三、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垃圾不得在小区内随意堆放,装修企业应每日清理垃圾,袋装扎口后堆放于指定地点。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必须维护园区内公共设施和场地的完好、整洁,不得向公共区域随意抛物,践踏绿地,严禁随地大小便。装修工程完毕后,装修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经装修人验收认可后,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离场手续。

四、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住宅装修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形象(外门窗及玻璃、外墙材料、阳台等细部做法、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所有外立面上的墙体均不得擅自凿洞或拆除。为维护小区统一风格,不得有任何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的行为。业主安装空调室外机仅限于室外指定的位置,并须将冷凝水管接入各层对应的下水口。

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还需遵守《购房协议》和《小区业主公约》相关规定。

五、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除杭州市政府第141号令《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家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明令禁止的行为外,严禁封死地漏检查孔,严禁施工人员在园区内游荡、喧哗、酗酒、赌博,禁止擅自改变进户总线和公共管线走向。装修施工人员进出园区,必须佩带出入证,无证或衣衫不整的人员不得入内,施工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接电源,施工过程中若需动用明火,须向物管单位提出用火申请,装修施工单位不得野蛮施工,严禁将泥浆、胶水等装修垃圾冲入下水管,不得在公共场所搅拌水泥。搬运材料过程中不得损坏楼道、墙面、地面或电梯设备等。

六、管理服务费用: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已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物业管理单位不再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收取费用,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装修押金和保证金,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每证工本费元,物管单位不得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强行推销装饰材料和装饰施工企业。

七、违约责任。

1.由于装修施工原因造成公共部位或相邻业主财产损失的,由装修企业负责修复赔偿。

2.对于违反以上协议的行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责令装修企业停工整顿,对于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损失的,物管单位可要求装饰公司赔偿损失。

3.对经劝告和教育拒不改正的装饰企业,物管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纠纷的解决。

1.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注: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盖章1,后即日生效,装修人、装修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为加强对装璜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小区正常运作秩序,甲乙双方同意签定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都承诺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的政策法规、《业主使用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并认同上述文件中的规定。

二、乙方要对所属业权进行室内装修,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必须甲方申报,并领取《装修许可单》,贴于进户门背。

三、乙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甲方依法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四、为尽量不影响其他业主休息,双方约定在本小区内装潢的作业时间是每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不进行有声作业。

五、乙方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装修公司及装修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对自已委托的上述人员要核查其持证情况做到无证不委托,同时甲方有权对上述人员进行管理,要求其进出小区必须办理出入证。

六、装修前乙方向甲方缴纳________元装修押金,装修完毕后经甲方工程人员核查无违反规定的甲方全额退回押金,如在装修过程中出现违反本协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的政策法规、《业主使用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甲方有权暂缓退押金,直至乙方将违规装璜部分恢复。

七、乙方承诺不超过《装修许可单》范围进行装修,不占用或临时占用公共区域。

八、乙方自行负责施工场地的消防安全,应按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严禁抽烟,严禁擅自运用明火。切割焊接等需动用明火时应向甲方保安部、工程部提出动用明火申请,经批准并落实监护人和防火措施方能进行。同时非火灾时乙方不得使用消防栓,违章予以每次人民币________元处罚。

九、装修的垃圾必须袋装化,乙方应负责及时清理至甲方指定堆放点。清运垃圾时应注意不得散落在过道、电梯内及道路上。如有散落应及时打扫干净。

甲方负责指定堆放点的装璜垃圾的清运工作。

十、乙方在小区内搬运黄沙、水泥、石灰时必须袋装,不得散落在过道、楼梯、路面,如有散落,应及时冲洗干净。

十一、高层电梯是客用电梯,乙方运送建筑材料及大宗货物不得使用,私自使用甲方有权制止,并须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十二、乙方装修时,对新增及改变的各种管线、设施设备要注意安全,不得擅自改动室内墙体、卫生间、厨房间墙面及地面、平顶露台、护栏、原有管线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三、为保持小区环境有序、整洁,乙方及乙方委托的施工人员进出的各类车辆应服从物业管理处的管理。对于乱停、乱放的车辆,管理处有权予以清离,在清离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四、为小区内广大业主的安全,搬运物品离开小区时,实行登记申报制度,出门须持有小区出门证,并经甲方管理处确认。乙方及乙方委托的装修施工人员必须配合执行。

十五、乙方搬运工具、材料、垃圾等不得影响客户办公及进出,不得磨损及损坏大理石、花岗石、木条、不锈钢、电梯、玻璃、照明、墙面等公共设施。如违反以上规定,须处以相应赔偿。

十六、本小区内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封闭阳台小高层业主不得安装太阳能设施不得封闭或改变露台天沟,不得封闭阳台雨水管安装空调必须在原设计位置或甲方指定位置。

十七、乙方应对施工中安全工作负责,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若因施工人员违章而引起的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对造成甲方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十八、现场当日施工完毕后,乙方或乙方委托人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保证现场清洁,防止留下火险隐患,废料应及时清理完毕,严禁阻塞通道,并将电气设备电源切断。对于易燃品,须提前做好存放工作,定点专柜负责,物品存放量不宜过多,施工完毕后,须将剩余物品带离现场。

十九、乙方施工中损坏小区设备和建筑物应负责赔偿。使用厕所依照管理处规定,必须保证洗手间清洁,严禁向坐厕、便斗内倾倒砂浆水、杂物,如有下水道堵塞,乙方须及时疏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十、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上诉。

二十一、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或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业主姓名):

房号:组团栋单元房。

丙方(装修单位):

为了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保障楼宇结构安全,管线、设备正常的使用以及本区外观的统一,并使装修工程顺利进行,甲、乙、丙三方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审核乙方委托装修施工单位的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及其申报的时候设计图纸及有关的申报手续,对不符合物业服务中心装修管理要求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直至达到装修管理之要求。

2)按《装修收费标准一览表》收取业主/装修施工单位的装修押金、装修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办理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通知业主开始装修。

3)甲方有义务向乙、丙两方解释并宣传《装修指南》中的规定。

4)严格要求乙、丙双方按审批的图纸施工,甲方将不定期查验乙、丙双方的装修工程。

5)当乙、丙双方未按审批的图纸施工或有违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政府相关管理条例对乙、丙双方进行处置。

6)乙、丙双方施工完毕由甲方按装修审批图纸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复(如有需要)进行竣工检查,签发装修竣工证明书。

2、乙、丙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丙双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装修申请,需由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装修项目须同时向甲方交验市政府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审批意见,并办理装修审批手续,装修工程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2)乙、丙双方应如实向甲方申报进入小区内的'装修施工人员相关资料,并办理《出入证》等手续。

3)配合甲方向装修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及消防、治安管理的宣传,并保证严格按图纸施工。

4)如乙、丙双方修改或增加装修工程,需重新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办理一切审批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按政府相关管理条例进行处置。

5)如因乙、丙双方的装修而使公共设施、公共地方及其它业主的利益受损或影响其它业主的正常生活,其责任由乙、丙双方负责,并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6)乙、丙双方在施工中应遵纪守法,不得危害他人利益,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装修施工人员出入应配带出入证,不得穿拖鞋进入,禁止在室内吸烟、用明火及电炉做饭,如发生意外,后果由乙、丙双方负责。

7)乙、丙双方装修工程竣工后,应协助甲方进行竣工检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装修需同时向甲方提交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检查合格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1、乙、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办理装修审批手续,装修工程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商业用房还须经消防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2、乙方申报装修手续时应提供装修施工设计图、业主身份证及要求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文件。

3、乙方、丙方应如实向甲方申报进入小区的装修施工人员资料并办理出入手续。

4、甲方审核乙、丙方申报的装修设计图纸或其它的技术图纸,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正意见,直至达到管理之要求。

5、乙、丙方按规定缴交装修保证金、垃圾清运费等。

6、如乙方修改或增加装修工程,需重新向甲方提出申请,并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1、装修施工期限:最长不超过90天。

2、装修施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3、节假日不得进行有噪声或空气污染的施工活动,如在非工作时间内施工,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责令停工。

4、本区正式入伙之日起六个月内,周六、周日可按正常施工。之后,为不影响业户的正常休息,节假日不得施工。

5、装修垃圾清运时间:周一至周四18:00以后。

禁止擅自更改水、电及弱电系统的进户管线。不得私自拆移下列设施设备(如需改动请与相关专营单位联系):

1、宽频网络,电视线路插座、按钮以及相关线路。

2、分户主电源箱。

3、智能化室内分配箱及智能化分户机。

4、其他规范、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1、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包括外墙、外门窗、阳台门窗、阳台、露台之墙面、花架等)。

2、不得在阳台、露台、天面私自搭建挡雨蓬或其它违章建(构)筑物。

3、不得改变以上位置的使用功能。

4、阳台不得封装,经允许可以封装的,必须按物业服务中心要求的材质、颜色、规格予以封装,不得擅自封装。

5、不得拆改进户门及改动进户门样式、尺寸。

6、楼宇内公共走廊、楼梯等公共场地,均有足够照明设备,为保持美观,请勿加装任何灯饰和饰物。

7、商铺安装广告、招牌需事先申请,并按统一要求制作。

1、严禁损坏梁、柱、板、承重墙及外墙等。

2、楼板不得铺设重质装修材料,如确有需要,铺设材料厚度不超过1㎝,且面积不得超过1㎡。

3、重新砌墙不能用红砖等重质材料,如确需使用,累计数量不得超过200块。

1、改动冷热供水管需经试压检验,确保无渗漏。

2、须不得破坏洗手间、厨房及天面的防水层,若业主装修确需改动请重新做防水处理,且经48小时以上防水检验,水位不低于10㎝。

3、不得封闭排水管检查孔,不得将污水管接入雨水管。

1、搬运垃圾走楼梯通道,禁止空中抛物的行为。

2、垃圾袋装,不得拖行,不得散落、堆放在楼梯、通道、绿化带等公共区域。

3、垃圾必须按要求堆放在指定地点。

1、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有权进入施工现场巡查,施工人员应予以配合。

2、动火前应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获得批准后,应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施工现场做好安全措施,禁止使用电炉或明火。

4、施工现场应至少配备两个4公斤干粉灭火器。

5、施工现场不得留宿。

1、所有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内应将出入证佩戴于胸前。

2、施工人员不得在小区内串房、拉生意,如非为装修必须,不得在公共场所逗留、闲逛,进行与装修无关的事宜。

3、不佩戴出入证者,经查实为无证者,将被请出小区。

4、施工人员不得在房内留宿,施工时间之外不得在小区逗留。

5、装修期间施工人员进出及物品搬运一律走规定线路,超宽、超长、超重的材料搬运过程中,如造成墙面、地面等处损坏需赔偿或修补复原。

6、严禁私自动用或损坏公共设施。

2、装修管理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收取;

3、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收取;

4、装修人员出入证办理费:按每证10元收取,装修完毕后凭证退领。

1、装修期为颁发装修许可证所列期限,如因特殊情况需延期装修的,须提前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延期装修手续,装修期延期3个月的,而缴纳延期装修管理服务相关费用。

2、装修竣工后须到物业服务中心申请装修退场验收。

3、动火作业请到物业服务中心申请,请带上动火工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电焊工上岗证)。

1、如有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相关条款的,乙、丙双方应接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在施工期间应遵纪守法,不得危害他人之利益,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因装修造成损害之后果由乙、丙双方负责。

3、对违章装修不听劝阻者,物业服务中心可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限期整改;限期内仍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中心可对装修单位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直至整改完毕为止。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七里坪物业服务中心。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协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饰的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县(市、区)______路(小区)____幢____号(单元)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室______厅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工程施工报价单》(附件一)和图纸。

5、承包采用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3)乙方包清工。

6、本工程由__________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______天,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材料费______元,设计费______元,管理费_____%,计_____元,税金_____%,计______元)。如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_____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_元;。

(2)木工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元;。

(3)油漆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_元;。

(4)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在开工前,应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__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______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表》(附件二)。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乙方提供的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和防火要求。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项的发生。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七、材料供应。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八、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九、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标准执行:

2、双方商定条款: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鉴定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_________,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等保修期为5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日期: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协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装修内容。

1、地点:_______。

2、承包范围:_______。

3、承包方式:_______。

第二条:双方责任。

1、从合同签定后天开始施工。

2、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施工。

3、承包人必须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水、暖、电、管线等。

第三条关于工期。

1、期限天,开工日期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如相互造成施工延续,赔偿对方%违约金。

第四条关于材料要求。

1、双方商定后施工。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自合同签订后生效。

施工完毕后自动失效。

承包方: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协议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为了规范小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及管理行为,维护小区正常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本小区_________栋_________房装修管理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装修项目或方案。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二、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超期装修,乙方应与甲方续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三、装修禁止行为。

1.破坏或擅自改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擅自增加楼面荷载;。

3.在承重墙上穿洞或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4.将厅、房、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将雨水管用于排放生活污水;。

5.破坏卫生间、厨房的地面防水层;。

6.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7.破坏或擅自改变住宅外观,擅自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

8.擅自改动、接驳燃气管道设施和公共管线;。

9.占用、损坏或者擅自变动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

10.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四、装修管理规定。

1.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需佩带《装修出入证》,并接受甲方人员的查验。乙方向甲方申领装修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____个,交纳押金_________元/个共_________元。

2.装修施工人员一般不允许在装修住宅室内内住宿,如需留人看守施工现场,乙方应向甲方申报登记。

3.装修施工作业应当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至少配备2个灭火器。

5.装修施工期间,丙方须对各种管道口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杂物进入管道造成堵塞。

6.甲方在履行管理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乙方及丙方不得拒绝或阻碍:

要求乙方或丙方提供有关资料;。

进入装修现场进行检查;。

制止违规装修行为,要求停工或整改;。

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采取_________措施;。

_________;。

_________。

五、室外设施及防盗门窗的安装规定。

1.室外各种设施如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应当安装在建筑设计预定的位置,尺寸不得超出设计要求。如原设计未预定位置,则按照甲方指定的统一位置进行规范合理安装。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管道内,不得滴漏。

2.室外防盗门窗应按规定安装,不得违反有关法规。

3._________。

六、装修材料与装修垃圾的存放、清运与处置。

1.装修材料应存放于装修住宅室内内,不得堆放在公共部位或公共场所,因装卸需要暂时堆放的应尽快清理;不及时清理的,经甲方通知后,乙方或丙方仍未做出适当安排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置,处置费用可从乙方的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装修垃圾清运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自行清运。乙方或丙方必须于每天18:00前清运堆放在指定地点的装修垃圾;未按时进行清运的,甲方将代其进行清运,清运费用按_________元/车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委托甲方清运。乙方或丙方应在需清运垃圾前一天通知甲方,并将装修垃圾用包装物装载或捆扎后放在指定地点;乙方或丙方须向甲方缴交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车,不足1车按1车计。

3._________。

七、装修保证金及管理服务费用。

1.本协议一经签订,乙方即按下列标准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

住宅物业每户_________元;。

非住宅物业每户_________元。

2.装修工程完毕后,经甲方检查确认无违章装修、无损害公共利益及其他业主利益行为的,甲方在验收后_________天内将装修保证金退还乙方。

3.乙方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装修服务费_________元。

4._________。

八、其他约定。

1.因装修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共用管道堵塞、渗漏等,乙方应当立即组织修复;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与受损人协商进行合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属于丙方责任的,乙方可向丙方追偿。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

装修人: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协议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户型:_______房_______厅_______卫_______厨。

(2)工程内容及做法:按照甲方图纸进行施工。

(3)工程承包方式:全包,包括xx等材料的供应。

(4)工程期限____天。

(5)协议价款:本协议工程造价为:________元。

第二条:甲方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甲方装饰装修的住房应合法拥有或经所有权人同意。

(1)开工____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乙方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协议工程。

(2)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3)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供应施工所需xx家装品。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方式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支付_______%。

第二次:装修进场后____日内支付_______%。

第三次:木工、油漆工进场后____日内支付_______%。

第四次:竣工验收后____日支付内_______%。

第五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____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

(2)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__年。

第六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协议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3)乙方供应的xx家装材料有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并义务为甲方修护。

第七条:争议解决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八条: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行_______份。

(3)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物业管理人)。

乙方:____________(丙方确定的装饰装修单位)。

丙方:____________(业主或合法使用人)。

为维护(以下简称本物业)小区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及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确保房屋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美观,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成人发[xx]3号)、《成都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xx]第9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丙方位于本物业房号、建筑面积(下称本房屋包括住宅、商铺、写字间)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c)、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装饰装修企业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e)、丙方若为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文件。

c)、乙方(丙方)于装修期间原定施工方案如有结构或外观改变,须事先到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补报并得到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c)、验收合格后,三方《装饰装修完工验收表》内签字认可。装修保证在工程骏工30天后无违约、无赔偿时,由乙方与丙方凭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保证金收据及验收证明文件,全额无息退还。

装饰装修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共计天。若需延期,乙方(丙方)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到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延期费用后方可继续施工。

a)、周一至周五8:30—18:30,(12:00—14:00实行静音操作);

b)、周六、周日9:00—18:00,(12:00—14:00实行静音操作);

c)、乙方(丙方)若装修工期紧、在征得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同意后,装修时间可延长至晚上21:00,但在晚上18:00—21:00期间禁止使用电动机械或其它大噪间工具,禁止在户内进行喷漆、烤漆等刺激性气味施工。

a)、法定节假日及高考期间不准施工;

b)、配合政府有关部门需要。

a)、周一至周五9:30—11:30、14:30—16:30;

b)、周六、周日10:00—11:00、15:00—16:00。

1、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保证金与装修质量无关)。

b)、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按收取,共计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退还办法,参照本协议第一条第3小条执行。

b)、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元/平方米/天收取,共计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

1、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乙方(丙方)应禁止下列事项:

c)、禁止封闭、移装或改、破坏水、电、气等配套设施、设备;

d)、不得侵占、毁坏绿地、不得乱倒垃圾、杂物、高空抛物;

f)、房屋室内原防水层,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如有损伤应及时做好防水处理;

g)、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装修施工用电、用水;

h)、跃层单元住户不得在后阳台、屋顶上违章搭建,不得在厅内加层;

m)、不得改变玻璃颜色或在上面喷漆、张贴物品等;

t)、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上乱张贴、涂写、刻画,不得在物业区域内派发传单、广告;

u)、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悬挂、安装任何形式的招牌、名牌、广告、旗帜。

2、装饰装修过程中,乙方(丙方)应遵守下列规定:

d)、施工人员进入本物业区域内,严禁高声喧哗、严禁追逐打闹;遵守社会公共秩序,遵守治安管理规定,严禁打架斗殴。

r)、装修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的灭火设备,按要求每5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2kg灭火器(abc型)个,并放置在明显位置,否则,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直至配备为止;如需甲方提供,亦可向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租用。

1、违约责任。

b)、乙方应对施工人员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d)、乙方(丙方)违反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条款,接到甲方书面《装修违章通知书》后,应立即对违章项目进行整改;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合法的处理措施;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违约责任。

甲方对违反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视情节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a)、批评教育;

b)、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c)、责令恢复原状;

d)、发出违章通知,处以违约金;

e)、收缴出入证,不予退还;另行补办,须缴纳工本费;

f)、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停止能源(如水电)供应;

g)、要求赔偿损失;

h)、申请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如房地产行政部门等予以处罚;

(以上各条可单处也可并处)。

4、本协议壹式份,以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物业管理方:**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以下简称乙方)。

房号:【**】幢楼号。

依据《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甲方根据政府部门关于装饰装修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3、装修期间,乙方应配合甲方对装修队的管理,使其服从和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严格按照申报的方案进行施工。

2、乙方同意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并按规定中的相关条款办理,同时督促装修公司交纳装修保证金,建渣清运费、楼道清洁维护费及办理《装修施工证》;乙方在办理完装修许可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后,才能进场装修。费用标准如下:

装修押金:装饰装修押金由装修企业交纳。

1)住宅每户缴纳人民币1000元;

2)商业用房每间缴纳人民币1000元;

3)竣工后三个月,经检查未发现公共部位及设施设备有损坏、堵塞等现象,无息退还装饰装修押金。

预交装修期间的水费100元/户(完工后结算);

建渣清运费:(用于修建渣池,并根据城市管理要求,对建筑垃圾进行统一清运。)。

1)住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缴纳;

2)商业用房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元缴纳。

施工证:

1)押金:按每个50元缴纳(施工完毕凭证退还);

2)工本费:按每个10元缴纳。

出入证:

1)出入证押金:按每个10元缴纳(施工完毕凭证退还);

2)出入证工本费:按每个5元缴纳。

3、因装修造成对楼宇、小区公共设备、设施的损坏,乙方愿意承担一切损失及费用;

5、乙方设置广告牌必须到工商、城管等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按有关规定设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立协议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立协议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立协议丙方:(产权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加强××大厦房屋装修装饰管理,根据国家《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省城市物业管理办法》(×××号令)、《××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装修施工前:

2、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册,其中,特种操作工须附相关证照复印件;

3、乙方为其施工人员申办《临时出入证》并缴付工本费××元/人(证);

5、乙方委请的消防自动报警设施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单作必需具备相应的资质,乙方向甲方提供资质证明。

二、装修施工过程中,乙方承诺遵守甲方以下管理规定:

8、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尽量避免影响毗邻业主的正常工作、生活;

9、施工装修垃圾的清运必须安排在夜间进行(垃圾清运费用由乙方自付);

11、乙方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违者一次处罚××元;

12、施工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违者一次处罚×××元。

三、装修施工结束:

2、装修结束后经验收,符合协议约定和装修管理规定的,甲方退还装修保证金;

四、其它事宜:

1、乙方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

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经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签章):

代表:

丙方(签章):

代表: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甲方(物业公司):

乙方(业主或使用人):

为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负责现场及公共物业的环境卫生检查和工程竣工后的验收。

3、对乙方、丙方的房屋装饰装修过程进行监督服务,依据相关规定向乙方收取装饰装修质量保证金,向丙方收取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

4、制止违规行为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5、对竣工后的房屋改造部分作记录存档。

第二条、乙方、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小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以及本协议的规定;乙方对丙方的施工负有监督管理的职责,对丙方违规施工行为负有连带责任;乙方装修前应向物业公司填写装修申请书并交付装修质量保证金1000元;丙方按规定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等相关资料,主动接受甲方对装修方案、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向甲方交纳尊章施工保证金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元。遵章施工保证金于施工企业完工后,经甲方审核符合要求后,无息返还施工企业。

2、乙方或丙方运送装饰材料应遵守甲方告知的注意事项,不得磕碰损坏单元门、楼梯踏步扶手、内外墙等公共设施;用电梯运载物料的,应按规定交纳电梯使用费。

3、不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结构,改变原设计用途及保护好卫生间、厨房的防水层。

4、不得私自搭建建筑物和改造主体立面的门窗。

5、不得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相关设施。

6、严禁在室外安装衣架,防盗网等有碍观瞻的悬挂物。

7、不在公共场地、绿地、走廊、楼梯内堆放施工材料、器具等杂物,不乱抛、焚烧垃圾。

8、及时清扫楼梯渣土,装修垃圾按甲方要求存放,文明施工(室外堆放垃圾不能散放,必须以袋装的形式存放,垃圾日产日清)。

9、注意防火防盗,装修过程严禁明火作业或超负荷用电。

11、装修企业应按规定接受甲方的资质、资格审核,并办理施工人员登记、出入证手续。

12、不准从事政府明令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约定以外擅自收费,乙方有权拒交。甲方如有故意刁难或从事与身份不符的活动,乙方可以向主管部门举报。

2、乙方因装修损坏毗邻房屋,造成邻居堵、漏或损坏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应负责修复或予以赔偿,几户同时装修,责任不明,由共同装修者均摊负责;属丙方施工责任的,由乙方另行向丙方追偿。

3、乙方违反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拆、凿、改动房屋结构及公共设备的,负责恢复和赔偿损失,赔偿金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装修人补交;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装修施工,限期整改,责令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报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第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申请仲裁或依法起诉。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甲方:(物业管理单位)。

乙方:(装修企业)。

丙方:(装修人,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合法拥有小区幢单元室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

为了加强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确保物业使用规范、安全、合理,房屋的外观和结构不受损坏,全面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杭州市有关规定,特签定本协议。甲乙丙三方在装修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

一、装饰装修施工前应办理的手续:凡需进行装修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装修前必须向物业管理单位提出申请,不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即可;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应报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审批,领取装修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1、进入小区施工的企业必须持有杭州市房管局颁发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或相关技术证书。

2、装修人和装修企业进场施工前需签订杭州市统一的装修合同,并到物管单位登记备案。

3、装修企业的施工人员出入小区应办理出入证。

4、施工人员留宿的,应经装修人同意,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再到物管单位办理登记。

二、装饰装修施工的期限和时间:装修期限以装修人与装修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上所约定时间为准。因其它原因导致装修工程不能按时完工而延期的,装修人或装修企业应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延长施工时间。

禁止夜间时至次日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住宅装修活动。

三、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垃圾不得在小区内随意堆放,装修企业应每日清理垃圾,袋装扎口后堆放于指定地点。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必须维护园区内公共设施和场地的完好、整洁,不得向公共区域随意抛物,践踏绿地,严禁随地大小便。装修工程完毕后,装修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经装修人验收认可后,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离场手续。

四、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住宅装修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形象(外门窗及玻璃、外墙材料、阳台等细部做法、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所有外立面上的墙体均不得擅自凿洞或拆除。为维护小区统一风格,不得有任何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的行为。业主安装空调室外机仅限于室外指定的位置,并须将冷凝水管接入各层对应的下水口。

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还需遵守《购房协议》和《小区业主公约》相关规定。

五、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除杭州市政府第141号令《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家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明令禁止的行为外,严禁封死地漏检查孔,严禁施工人员在园区内游荡、喧哗、酗酒、赌博,禁止擅自改变进户总线和公共管线走向。装修施工人员进出园区,必须佩带出入证,无证或衣衫不整的人员不得入内,施工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接电源,施工过程中若需动用明火,须向物管单位提出用火申请,装修施工单位不得野蛮施工,严禁将泥浆、胶水等装修垃圾冲入下水管,不得在公共场所搅拌水泥。搬运材料过程中不得损坏楼道、墙面、地面或电梯设备等。

六、管理服务费用: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已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物业管理单位不再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收取费用,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装修押金和保证金,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每证工本费元,物管单位不得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强行推销装饰材料和装饰施工企业。

七、违约责任:

1、由于装修施工原因造成公共部位或相邻业主财产损失的,由装修企业负责修复赔偿。

2、对于违反以上协议的行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责令装修企业停工整顿,对于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损失的,物管单位可要求装饰公司赔偿损失。

3、对经劝告和教育拒不改正的装饰企业,物管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纠纷的解决: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也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注: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装修人、装修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全文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第八条: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第十二条: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

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第十四条: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

(三)允许施工的时间;。

(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五)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

(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七)管理服务费用;。

(八)违约责任;。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管理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本办法第五条行为的或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本办法、第六条所列行为的或者有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禁止物业管理单位同装修人指派装饰装修企业或者强行推销装饰装修材料。

装修合同。

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三)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

(四)装饰装修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八)合同的生效时间;。

(九)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造成损害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三)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前的装饰装修工程管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第四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住宅混搭风格装饰装修协议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其它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____天,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第2条甲方工作。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问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3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现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_________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____________内容。

(3)以可调价格:按照深圳市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拨款分____次进行,拨款____%金额。

结清尾款。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的约定。

7.、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村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大,按付款额的____%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装修的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1号《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区_____路(小区)_____幢_____号(单元)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室_____厅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6.本工程由_____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_____天,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_____(大写)元(其中:设计费__元,管理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_____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乙方工作。

1.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以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装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作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书面承认。

6.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十、纠纷处理。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a.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在甲方付清首付款后进场施工。

2.无。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宅装修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证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一施工内容表(略)。

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略)。

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略)。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略)。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略)。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略)。

附件七施工业务通知单(略)。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一个安全、优雅、温馨的居住生活环境,根据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和小区业主公约以及《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业主还应该遵守以下规定:

1.业主装修前必须办理装修申请表,填写《装修申请表》并提供装修施工图及私家花园绿化布置图(如业主需要改动目前绿化发布)交物业服务中心审查。

2.业主在提交申请表后还需要填写《装修承诺书》《物业二次装修审批表》和《安全消防责任书》。

得到物业部门审核通过后,委托装饰装修单位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份;方可获取《施工许可证》和《装修出入证》并入场施工。

3.装修工程实施的一般期限为三个月。如确需要延期,须到物业管理处办理延期申请手续。允许施工时间:秋夏: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春冬: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无噪音除外)。

4.装修时不得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和房屋外贸。墙面四周及房顶不允许破墙、破顶开窗。

5.别墅房顶天漏不得擅自改变材质和形状。

6.业主不得占有、改变小区的公共绿地和公共活动场所。

7.晾台、天台不允许搭建和改变其功能。

8.车库为停车专用,不得在车库内搭建、堆物,改变停车库使用功能。

9.业主应自觉做好自有车库清理及整洁工作。

10.车库如有损坏应及时自行修理,或未果管理处修理,修理时应使用相同的颜色和材质。

11.车库地面为水泥地面,不得在原有基础上改变地面材质,铺地砖、刷涂料等。

12.空调室外机组、外置管线须安放在指定位置,管线应垂直、水平,经保证后用pvc外壳盖住位置,如有变动应事先与物业服务中心协商。

13.绿化的种植和假山的搭建以不影响小区美观和相邻建筑的采光为原则。

14.绿化庭院不得擅自改动下水管道和各种埋设管线。

15.外墙构筑物不得破坏房屋原有的立面效果。

16.装修施工垃圾应袋装化集中于私家花园内,严禁向外堆放。在办理垃圾清运手续的业主可以通知管理处统一清运。

17.信箱、垃圾箱及四周栽种的绿篱不得拆除和扩大,不允许安装自动移门。

18.智能水表不得擅自移位。

19.装修过程现场须遵守《施工装修现场管理规定》。

20.装修公司在装修结束前必须填写提交竣工图及其他隐蔽资料一并送至管理处审批,待审批结束后方能办理退场手续,无以上资料者则难以保证今后维修,装修施工图应包括平面图及管线走向系统图等。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江州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协议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本工程设计师: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4工程内容:(见报价单和图纸)____________________。

1.5工程承包方式: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二)。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一、二)。

(3)承包人包清工、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一)。

1.6工程期限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7工程造价和报价单。

(1)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金额大写)。

(2)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3)工程报价(见附件三)。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

3.1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3.2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予以确认。

3.3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三日前要为承包人人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应书面告知乙方施工人员有关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承包人施工人员与邻居之间的关系。

4.6负责垃圾外运输及处理。

4.7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的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其它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8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发包人应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适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9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发包人则应负责配合承包人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1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2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内容: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

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民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7)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并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

5.3发包人为少数民族的,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材料供应。

6.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1)发包人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发包、承包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影响装饰设计效果,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2)发包人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发包人。

6.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

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提前通知发包人到现场验收,双方就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发包人确认备案。

6.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装饰材料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

第七条质量标准。

7.1本工程施工质量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所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文件。

7.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工程验收。

8.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8.2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竣工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验收单。

8.3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不得人住,如发包人擅自人住视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8.4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可视为验收。

8.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9.1合同签字生效后,发包人按下列表格中的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付款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三天。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9.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发包人。

9.3工程结算(见附件五)。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工程项目如需变更,需提前与对方联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件四)。甲方提出变更设计、材料,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款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11.2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的延误,工期应当顺延,每误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违约金。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发包人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它情况。

11.3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返工费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2‰违约金。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12.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12.2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定进行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2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____把交承包人施工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安装交付使用。

13.3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家居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应一式三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各执一份。

13.5双方可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承包人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3.6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时间,附件内容如下:

l.附件一: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2.附件二: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3.附件三:工程报价单。

4.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

5.附件五:工程项目变更单。

6.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7.附件七:工程报修单。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

规格。

型号。

质量。

等级。

单位。

数量。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注。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

承包人代表: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

规格。

型号。

质量。

等级。

单位。

数量。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注。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

承包人代表: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三:工程报价单。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

附: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

承包人代表: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日期

检验项目名称。

检验结果。

检验签字。

合格。

不合格。

补验。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五: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变更内容。

原设计。

新设计。

增减费用(+-)。

详细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1)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说明;

(2)增加项目金额、减少项目金额后,应将实付金额在签署变更单时将价款一次付清。

附件六: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项目。

金额备注。

工程合同总价。

变更增加项目。

变更减少项目。

工程结算总额。

甲方已付金额。

甲方结算应付金额。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

联系电话。

用户名称。

登记编号。

装修房屋地址。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项目施工日期

竣工验收日期

保修期限。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

承包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贰年。

(2)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承包人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由发包人自行负责。

(4)本保修单需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丙方(装修单位):

为了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保障楼宇结构安全,管线、设备正常的使用以及本区外观的统一,并使装修工程顺利进行,甲、乙、丙三方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审核乙方委托装修施工单位的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及其申报的时候设计图纸及有关的申报手续,对不符合物业服务中心装修管理要求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直至达到装修管理之要求。

2)按《装修收费标准一览表》收取业主/装修施工单位的装修押金、装修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办理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通知业主开始装修。

3)甲方有义务向乙、丙两方解释并宣传《装修指南》中的规定。

4)严格要求乙、丙双方按审批的图纸施工,甲方将不定期查验乙、丙双方的装修工程。

5)当乙、丙双方未按审批的图纸施工或有违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政府相关管理条例对乙、丙双方进行处置。

6)乙、丙双方施工完毕由甲方按装修审批图纸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复(如有需要)进行竣工检查,签发装修竣工证明书。

2、乙、丙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丙双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装修申请,需由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装修项目须同时向甲方交验市政府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审批意见,并办理装修审批手续,装修工程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2)乙、丙双方应如实向甲方申报进入小区内的装修施工人员相关资料,并办理《出入证》等手续。

3)配合甲方向装修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及消防、治安管理的宣传,并保证严格按图纸施工。

4)如乙、丙双方修改或增加装修工程,需重新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办理一切审批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按政府相关管理条例进行处置。

5)如因乙、丙双方的装修而使公共设施、公共地方及其它业主的利益受损或影响其它业主的正常生活,其责任由乙、丙双方负责,并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6)乙、丙双方在施工中应遵纪守法,不得危害他人利益,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装修施工人员出入应配带出入证,不得穿拖鞋进入,禁止在室内吸烟、用明火及电炉做饭,如发生意外,后果由乙、丙双方负责。

7)乙、丙双方装修工程竣工后,应协助甲方进行竣工检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装修需同时向甲方提交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检查合格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1、乙、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办理装修审批手续,装修工程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商业用房还须经消防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2、乙方申报装修手续时应提供装修施工设计图、业主身份证及要求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文件。

3、乙方、丙方应如实向甲方申报进入小区的装修施工人员资料并办理出入手续。

4、甲方审核乙、丙方申报的装修设计图纸或其它的技术图纸,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正意见,直至达到管理之要求。

5、乙、丙方按规定缴交装修保证金、垃圾清运费等。

6、如乙方修改或增加装修工程,需重新向甲方提出申请,并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1、装修施工期限:最长不超过90天。

3、节假日不得进行有噪声或空气污染的施工活动,如在非工作时间内施工,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责令停工。

4、本区正式入伙之日起六个月内,周六、周日可按正常施工。之后,为不影响业户的正常休息,节假日不得施工。

5、装修垃圾清运时间:周一至周四18:00以后。

禁止擅自更改水、电及弱电系统的进户管线。不得私自拆移下列设施设备(如需改动请与相关专营单位联系):

1、宽频网络,电视线路插座、按钮以及相关线路。

2、分户主电源箱。

3、智能化室内分配箱及智能化分户机。

4、其他规范、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1、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包括外墙、外门窗、阳台门窗、阳台、露台之墙面、花架等)。

2、不得在阳台、露台、天面私自搭建挡雨蓬或其它违章建(构)筑物。

3、不得改变以上位置的使用功能。

4、阳台不得封装,经允许可以封装的,必须按物业服务中心要求的材质、颜色、规格予以封装,不得擅自封装。

5、不得拆改进户门及改动进户门样式、尺寸。

6、楼宇内公共走廊、楼梯等公共场地,均有足够照明设备,为保持美观,请勿加装任何灯饰和饰物。

7、商铺安装广告、招牌需事先申请,并按统一要求制作。

1、严禁损坏梁、柱、板、承重墙及外墙等。

2、楼板不得铺设重质装修材料,如确有需要,铺设材料厚度不超过1㎝,且面积不得超过1㎡。

3、重新砌墙不能用红砖等重质材料,如确需使用,累计数量不得超过200块。

1、改动冷热供水管需经试压检验,确保无渗漏。

2、须不得破坏洗手间、厨房及天面的防水层,若业主装修确需改动请重新做防水处理,且经48小时以上防水检验,水位不低于10㎝。

3、不得封闭排水管检查孔,不得将污水管接入雨水管。

1、搬运垃圾走楼梯通道,禁止空中抛物的行为。

2、垃圾袋装,不得拖行,不得散落、堆放在楼梯、通道、绿化带等公共区域。

3、垃圾必须按要求堆放在指定地点。

1、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有权进入施工现场巡查,施工人员应予以配合。

2、动火前应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获得批准后,应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施工现场做好安全措施,禁止使用电炉或明火。

4、施工现场应至少配备两个4公斤干粉灭火器。

5、施工现场不得留宿。

1、所有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内应将出入证佩戴于胸前。

2、施工人员不得在小区内串房、拉生意,如非为装修必须,不得在公共场所逗留、闲逛,进行与装修无关的事宜。

3、不佩戴出入证者,经查实为无证者,将被请出小区。

4、施工人员不得在房内留宿,施工时间之外不得在小区逗留。

5、装修期间施工人员进出及物品搬运一律走规定线路,超宽、超长、超重的材料搬运过程中,如造成墙面、地面等处损坏需赔偿或修补复原。

6、严禁私自动用或损坏公共设施。

2、装修管理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收取;

3、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收取;

4、装修人员出入证办理费:按每证10元收取,装修完毕后凭证退领。

1、装修期为颁发装修许可证所列期限,如因特殊情况需延期装修的,须提前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延期装修手续,装修期延期3个月的,而缴纳延期装修管理服务相关费用。

2、装修竣工后须到物业服务中心申请装修退场验收。

3、动火作业请到物业服务中心申请,请带上动火工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电焊工上岗证)。

1、如有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相关条款的,乙、丙双方应接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在施工期间应遵纪守法,不得危害他人之利益,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因装修造成损害之后果由乙、丙双方负责。

3、对违章装修不听劝阻者,物业服务中心可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限期整改;限期内仍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中心可对装修单位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直至整改完毕为止。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丙方:___。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护小区整体环境,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保证业主的生活居住质量,保持物业外立面的统一、美观,延长物业使用年限,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装修施工严禁破坏房屋结构,严禁在承重墙上打孔、开门、窗。装修前业主应到小区物业管理处申请装修许可证并登记备案。

第三条申请装修许可证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北京市室内装饰装修企业《营业执照》;。

2、北京市装饰装修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装修设计平面布置图(注明电器容量及地面材料和作法);。

4、装修施工申请书及装修责任承诺书;

5、提交装修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及一寸照片;

6、装修行为如涉及房屋公有部位或共用部位,应出具共有人同意的证明;

7、住户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协议或合同复印件。

第四条装修许可证申请人必须是产权人或其委托人,申请内容须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填写。同时业主在装修前应会同装修单位与小区物业管理处签订《室内装修服务协议》,并缴纳相应费用。

第五条业主在装修前在物业管理人员的陪同下,应与装修施工单位对住宅情况进行检查,填写《装修进场前检查表》,明确装修前后责任。

第六条业主应书面承诺装修管理责任,并对所聘请的装修公司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督促其遵守装修管理规定。

第七条上述手续完备后,小区物业管理处将对装修户发放“装修进场许可证”标明该装修过程的合法性。同时为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

第八条装修公司在装修进场时,应将“装修进场许可证”张贴在户门内侧,以便检查。

第九条装修期间,装修公司严禁将装修废料倒入下水道,业主有提醒和监督的责任。业主或装修公司及施工人员的财物、材料等,须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第十条装修户如需留宿施工人员,须到物业服务台办理留宿证。施工人员不准在园区内衣冠不整、随意游荡、喧哗。

第十一条装修时间上午为8:30—12:00,下午为2:00—18:00,若18:00后继续装修,不得有影响其他住户正常休息的装修行为(如切割、凿墙、搬运大件物品等发出的噪音),晚间装修最晚不得超过20:30。

第十二条业主或装修施工单位在搬运材料、工具、家具时严格遵守管理处的规定。

1、车辆停放不能影响交通,装运的车辆卸货完毕后立即开走;

2、装修材料、工具、家具等超大、超重不得使用电梯运送;

4、搬运材料时应注意保护共用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严禁在公共区域拖拉装饰材料;

7、业主或装修施工单位有大量物品搬运时,须预先与服务台联系,以便控管理;

9、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严格按规定运送,不得经电梯运送,不得在小区大量存放。

第十三条装修公司在房屋装修过程中,应关门装修,避免影响其他住户。第十四条住宅区装饰装修禁止下列行为:

1、任意使用大锤敲击墙面;

2、任意使用明火和电炉;

3、任意使用有害、有毒装饰材料;

4、擅自改动管线走向和下水设施;

5、擅自改变外立面颜色,安装超重、超大或违反相关规定的设施设备;

6、高空抛物,洒水,扬尘;

7、侵占公共部位,损坏公共设施设备;

8、任意倾倒装修废弃物;

9、擅自搭建任何构筑物和建筑物;

11、其他有碍于房屋安全和损坏住宅区环境的行为。

第十五条装修施工垃圾须袋装,并扎紧口袋堆放在小区物业管理处指定的场地,由物业管理处统一清运。

第十六条业主和装修公司需在室外安装空调室外机时,请尽量安装在建筑外立面室外机预留处,保证建筑物外立面整齐划一。

第十七条装修公司不得擅自移动、安装煤气管道、煤气表,如需变动须由专业公司操作。装修公司不能擅自移动室内开关箱、改变进户总线,所有电线改路必须采用护套管,不得直埋护套线。

第十八条装修期间,严禁偷电和私接有线电视等行为。不得拆除,封堵厨房间内的共用烟道和卫生间的通风排气管道。

第十九条装修期间,装修公司对卫生间必须按原设计的位置布置,严禁抬高地坪,破坏防水层,更改原设计。

第二十条装修期间,应将所有排水管道及地漏暂时封闭,以免垃圾堵塞,否则一切因装修施工不慎所造成的管道堵塞均由业主(住户)和装修施工单位负责。

第二十一条装修过程中对房屋内原有用于检查、维修共用设施所预留的维修窗、孔、渠道盖不得封死,不得在门前、盖上堆放物品,以免日后影响维修。

第二十二条室内若加分隔墙,只可使用轻质材料,以确保安全。

第二十三条业主和装修公司在装修时,应当配合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对装修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业主在房屋装修完工时,应及时对装修完的房屋进行自行验收,并通知小区物业管理处备案。

第二十四条装修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须清理干净施工现场,到管理处交回出入证,结清各项费用,办理离场手续。

农村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单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修企业)。

丙方:______(装修人,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为了加强______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确保物业使用规范、安全、合理,房屋的外观和结构不受损坏,全面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杭州市有关规定,特签定本协议。甲乙丙三方在装修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

一、装饰装修施工前应办理的手续:凡需进行装修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装修前必须向物业管理单位提出申请,不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即可;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应报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审批,领取装修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1.进入小区施工的企业必须持有杭州市房管局颁发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或相关技术证书。

2.装修人和装修企业进场施工前需签订杭州市统一的装修合同,并到物管单位登记备案。

3.装修企业的施工人员出入小区应办理出入证。

4.施工人员留宿的,应经装修人同意,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再到物管单位办理登记。

二、装饰装修施工的期限和时间:装修期限以装修人与装修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上所约定时间为准。因其它原因导致装修工程不能按时完工而延期的,装修人或装修企业应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延长施工时间。

禁止夜间_____时至次日_____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住宅装修活动。

三、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垃圾不得在小区内随意堆放,装修企业应每日清理垃圾,袋装扎口后堆放于指定地点。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必须维护园区内公共设施和场地的完好、整洁,不得向公共区域随意抛物,践踏绿地,严禁随地大小便。装修工程完毕后,装修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经装修人验收认可后,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离场手续。

四、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住宅装修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形象(外门窗及玻璃、外墙材料、阳台等细部做法、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所有外立面上的墙体均不得擅自凿洞或拆除。为维护小区统一风格,不得有任何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的行为。业主安装空调室外机仅限于室外指定的位置,并须将冷凝水管接入各层对应的下水口。

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还需遵守《购房协议》和《小区业主公约》相关规定。

五、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除杭州市政府第 141 号令《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家建设部 110 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明令禁止的行为外,严禁封死地漏检查孔,严禁施工人员在园区内游荡、喧哗、酗酒、赌博,禁止擅自改变进户总线和公共管线走向。装修施工人员进出园区,必须佩带出入证,无证或衣衫不整的人员不得入内,施工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接电源,施工过程中若需动用明火,须向物管单位提出用火申请,装修施工单位不得野蛮施工,严禁将泥浆、胶水等装修垃圾冲入下水管,不得在公共场所搅拌水泥。搬运材料过程中不得损坏楼道、墙面、地面或电梯设备等。

六、管理服务费用: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已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物业管理单位不再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收取费用,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装修押金和保证金,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每证工本费 元,物管单位不得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强行推销装饰材料和装饰施工企业。

七、违约责任。

1.由于装修施工原因造成公共部位或相邻业主财产损失的,由装修企业负责修复赔偿。

2.对于违反以上协议的行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责令装修企业停工整顿,对于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损失的,物管单位可要求装饰公司赔偿损失。

3.对经劝告和教育拒不改正的装饰企业,物管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纠纷的解决。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也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注: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 ( 盖章1,后即日生效,装修人、装修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各执一份)。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单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修企业)。

丙方:______(装修人,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为了加强______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确保物业使用规范、安全、合理,房屋的外观和结构不受损坏,全面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杭州市有关规定,特签定本协议。甲乙丙三方在装修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

凡需进行装修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装修前必须向物业管理单位提出申请,不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即可;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应报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审批,领取装修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1.进入小区施工的企业必须持有杭州市房管局颁发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或相关技术证书。

2.装修人和装修企业进场施工前需签订杭州市统一的装修合同,并到物管单位登记备案。

3.装修企业的施工人员出入小区应办理出入证。

4.施工人员留宿的,应经装修人同意,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再到物管单位办理登记。

装修期限以装修人与装修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上所约定时间为准。因其它原因导致装修工程不能按时完工而延期的,装修人或装修企业应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延长施工时间。

禁止夜间_____时至次日_____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住宅装修活动。

装修垃圾不得在小区内随意堆放,装修企业应每日清理垃圾,袋装扎口后堆放于指定地点。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必须维护园区内公共设施和场地的完好、整洁,不得向公共区域随意抛物,践踏绿地,严禁随地大小便。装修工程完毕后,装修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经装修人验收认可后,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离场手续。

住宅装修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形象(外门窗及玻璃、外墙材料、阳台等细部做法、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所有外立面上的墙体均不得擅自凿洞或拆除。为维护小区统一风格,不得有任何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的行为。业主安装空调室外机仅限于室外指定的位置,并须将冷凝水管接入各层对应的下水口。

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还需遵守《购房协议》和《小区业主公约》相关规定。

除杭州市政府第141号令《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家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明令禁止的行为外,严禁封死地漏检查孔,严禁施工人员在园区内游荡、喧哗、酗酒、赌博,禁止擅自改变进户总线和公共管线走向。装修施工人员进出园区,必须佩带出入证,无证或衣衫不整的人员不得入内,施工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接电源,施工过程中若需动用明火,须向物管单位提出用火申请,装修施工单位不得野蛮施工,严禁将泥浆、胶水等装修垃圾冲入下水管,不得在公共场所搅拌水泥。搬运材料过程中不得损坏楼道、墙面、地面或电梯设备等。

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已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物业管理单位不再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收取费用,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装修押金和保证金,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每证工本费元,物管单位不得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强行推销装饰材料和装饰施工企业。

1.由于装修施工原因造成公共部位或相邻业主财产损失的,由装修企业负责修复赔偿。

2.对于违反以上协议的行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责令装修企业停工整顿,对于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损失的,物管单位可要求装饰公司赔偿损失。

3.对经劝告和教育拒不改正的装饰企业,物管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也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盖章1,后即日生效,装修人、装修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装修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严禁擅自装修或超出许可范围施工。住户欲对住房进行装修,须提前三天向后勤管理办公室住房部提出申请,如实填写装修项目、内容,经住宅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签发《装修许可证》。住户、施工队持《装修许可证》到院综合治理办公室盖章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有关费用。

1、住户交纳装修保证金1000元。装修结束后,经后勤管理办公室住房部验收后,如无违规行为,予以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2、施工队交纳费用。装修管理费:一居室50元,二居室80元,三居室100元。

(三)学校周转住房装修工作由后勤管理办公室住房部负责,并按统一标准进行装修,二次入住的周转房只做维修,不再装修。确需重新装修的,入住人提出申请,后勤管理办公室住房部委托修缮部门负责实施。分配到周转房的住户不得自行装修住房,不得拆改原房结构和设施。

二、装修项目及部位的规定。

(一)装修项目规定。

1、房屋装修要保证消防、供暖、供水、供电、防水等建筑功能不受损害。

2、不能改变或损坏房屋结构、公共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5、允许对地面、内墙、天棚进行表面装修。地面不得凿除原水泥、沙浆层;外墙、楼梯间墙、分户墙的抹灰层严禁凿除;安装木地板龙骨不得在地面打眼。

拆卸的,严禁包装天然气管道及设备,住户欲对天燃气管道施工,需报天燃气公司批准,并由天燃气公司负责实施。

(二)禁止拆改项目。

1、承重墙、抗震墙、槛墙、围护墙。

2、上下水、暖气、天然气管道及设备、设施。

(三)允许修改项目。

1、未建到房顶的隔断墙(非砖结构),如4、5、6号楼北房与过道隔断墙、厨房门厅隔断墙。

2、厨房门厅隔断墙可拆改,但不能拆除,应保证厨房门厅分室、不连通。

3、允许住户自行更换窗户(包括6号楼封阳台钢窗)。

三、对房屋装修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管理。

(一)凡承接住宅区房屋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并加盖工商局公章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装修从业人员,应持有“四证”(务工证、身份证、暂住证及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在住宅管理部门备案。

照价赔偿。

四、装修施工现场管理。

(一)装修施工时间应严格遵守院综合治理办公室的规定。

(二)施工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凡在规定施工之外发出施工噪音的,均视为扰民行为。经警告无效后,责令停工,并暂时没收施工工具,直至施工方采取必要防护措施为止。

(三)房屋装修产生的垃圾、渣土装袋后放在指定位置,严禁从楼上向楼下抛洒,严禁向垃圾道、下水道中抛投。施工人员应每天打扫楼道、楼外环境,保持卫生、整洁,发生建筑材料、垃圾遗洒,应立即清扫。

(四)装修施工不得在户外接电、拉线;不得在楼内、外公共部位和灰(泥),存放材料。

(五)因施工造成邻里矛盾,由装修户、施工单位与相关人员协调解决,必要时装修管理人员可以出面协助解决。

(六)装修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查,对违规施工者依据《违规装修处理办法》可以作出:责令停工,责令恢复原状、扣留或没收工具、停水、停电、赔偿经济损失,收取违约金等处理决定。

五、房屋装修工程纠纷的处理。

(一)因装修施工造成异产毗连房屋损坏或其它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异产毗连房屋是指结构相连或具有共用设备而为不同所有人所具有的房屋)。

(二)房屋装修是由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自行委托施工单位或个体装修从业者从事的施工活动,并依据合同进行施工。发生质量、价格等纠纷时,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可以向当地建筑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进行投诉,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装修验收。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房屋装修完毕后,向住宅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管理人员应结合日常巡查记录,对装修房屋进行总体验收。验收合格者,退还施工保证金和装修保证金。对违规装修者在接受处理后,再行办理退款。

为保证住宅区房屋结构的安全和房屋设备正常使用,维护广大住户的整体利益不受侵害,根据以上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违纪进行处理。

(一)对装修巡查中初次发现,还未造成实质性破坏的违规行为,由管理人员出面制止,责任人及时改正后,不再追究其责任。

(二)未办手续擅自装修或经制止仍未纠正并已造成房屋设施损坏的违规装修行为,责令其停工,听候处理,处理后经允许方可恢复施工。对拒不停工者,可采取停电、扣留施工工具等措施。

(三)对违规者的处理。

1、擅自装修者,应补办装修手续,并交纳装修违约金50—100元;擅自增加装修项目、超批准范围装修,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房屋所有人负责。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责令其恢复原状,并交纳装修违约金200—5000元,作为恢复房屋结构原状经费。

(1)拆改有承重作用的部位(如承重墙、槛墙、抗震墙、围护墙等);。

(2)违规剔槽、打眼;

(3)地面铺石材料厚于1.2cm;。

(4)未经许可拆改管线及终端设备;

(5)严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有关条款进行装修施工,致使房屋受损。

3、对无法恢复原状且对房屋结构安全造成影响的部位,需经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确定其损坏程度。申请鉴定由住宅管理部门负责,鉴定费用和赔偿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4、对损坏公共部位和共用设备、设施的责任人,应照价赔偿。对私自户外接电者,赔偿电费100元。

5、对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的行为,视情节轻重,责令其交纳恢复费用50—200元。

6、因装修造成自用部位(如下水道墙塞)和设备损坏,由住户、施工方自行承担修复费用。

7、因装修造成毗邻房屋受损,由责任人承担毗邻房屋受损部位的修复费用。

8、对严重违反住宅区管理规定,影响正常管理秩序,经管理人员批评教育无效或拒不接受处理的施工人员,由住宅管理部门会同保卫部门强令其停工,扣留施工工具,将施工人员逐出住宅区。

9、以上所收赔偿费、违约金一并划入公共维修费,补充公共维修经费不足。

八、自本规定公布之日起,原院字[]第23号文件《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住宅区房屋装修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附:住宅装修施工登记审批表(代装修许可证)。

442。

住宅装修施工登记审批表(代装修许可证)。

装修户主(房号)电话施工队负责人电话。

装修项目施工方式。

一、拆改项目。

1、墙体(隔断)。

2、门窗。

3、其它。

二、装饰项目。

1、地面。

2、墙面。

3、顶棚。

4、门窗。

其它。

遵守事项。

1、遵守学院住宅装修的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装修项目施工,严禁擅自变更装修项目、超批准范围装修。

2、交纳装修房屋有关费用(装修、施工保证金、装修管理费等)。

3、未取得本表或不按规定进行施工,均属违章装修,将按规定进行查处。

4、本表经住宅管理部门、院综合治理办公室签字后有效。

户主意见:施工队意见:

住宅管理部门意见:

综合治理办公室意见:

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保证建筑装饰装修的质量和安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包括对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内外表面和内部设施进行的装饰装修活动。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及其有关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促进建筑装饰装修市场发展,支持并保障建筑装饰装修中介服务组织依法从事技术指导、信息咨询和履约担保等活动。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投诉在建筑装饰装修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其他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七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活动的单位,必须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资质审查手续,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建立建筑装饰装修行业自律的制度,规范从事建筑装饰装修活动个体从业者的行为。省外的单位在我省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的设计、施工和监理活动,应当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取得建筑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必须按照证书的规定从事建筑装饰装修活动。

第九条建筑装饰装修资质和证书由国务院统一印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或者出借、转让。

第十条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必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筑装饰装修投资总额不足二十万元以及个人投资进行装饰装修的供自己使用的工程除外。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和有关资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颁发或者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一条申请领取建筑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必须具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

第三章发包与承包。

第十二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招标投标和发包承包活动,应当遵守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方案中标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确定设计费的具体数额。

发包人和承包人使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方案的,应当向设计方案的设计单位支付相应的设计费。

对达到招标文件要求但未中标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方案,发包人是否给予经济补偿,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中明示。

第十四条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垫付建筑装饰装修资金。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承包人缴纳保证金或者其他费用。第十五条禁止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

第十六条发包承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合同。

建筑装饰装修合同应当使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发的合同示范文本。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人和发包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承包人向其职工支付工资的事项。承包人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职工工资的,发包人可以直接向其职工支付工资,所需费用从承包费中扣除。

第十七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工程量应当依照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依法直接发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造价,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议定;依法通过招标的形式发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造价,通过投标竞价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价格。

第四章质量与安全。

第十八条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建筑装饰装修:

(一)新建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主体结构经验收质量不合格的;

(二)原有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存在结构安全隐患且未进行修缮加固的;

(三)已经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

第十九条进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装饰装修,发包人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其他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一)增加阳台或者扩大阳台面积的;

(二)扩大门窗尺寸的;

(三)增加墙体或者拆改墙体的;

(四)在屋顶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

(五)刨凿楼房地面的;

(六)在墙体上安装大型灯具的;

(七)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变动或者超出承重设计允许值范围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规范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并对设计的质量负责。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标准。

法律、法规规定由公安消防部门进行建筑装饰装修消防设计审查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承包人必须按照建筑装饰装修的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内容或者偷工减料。

第二十二条在进行建筑装饰装修时,不得擅自拆除、改造供电、供排水、供热、煤气和消防等涉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使用功能或者安全的设施;不得损坏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防水层和保温层。

章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废气、废水、粉尘和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及噪声、振动等对环境的危害。

在城市市区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不得在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装饰装修活动。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依法进行监测。

第二十四条在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和其他废弃物,应当堆放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机构指定的位置。严禁从楼上抛撒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对建筑装饰装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垃圾和其他废弃物,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约定清运责任。未约定清运责任的,由发包人负责清运。

按照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清运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发包人应当督促其履行清运义务。承包人未履行清运义务的,发包人应当代其清运,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按照合同的约定由发包人负责清运垃圾和其他废弃物但发包人未清运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机构可以指定他人清运,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生产、销售用于建筑装饰装修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单位及个人,应当对其生产和销售的产品质量负责。

建筑装饰装修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用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和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产品标识,并符合有关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禁止采购、使用质量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环境保护指标超标、放射性超标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第二十七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保修范围和期限,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的保修范围和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原承包人必须自接到原发包人的维修通知之日起五日内进行维修。属于紧急情况的必须立即维修。逾期未维修的,原发包人可以自行维修,所需费用由原承包人承担。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消防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乙方(装修人):_________。

丙方(装修施工单位):_________。

为了规范小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活动及管理行为,维护小区正常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本小区_________栋_________房装修管理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

(可加附页)。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装修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超期装修,乙方应与甲方续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破坏或擅自改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擅自增加楼面荷载;

3、在承重墙上穿洞或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4、将厅、房、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将雨水管用于排放生活污水;

5、破坏卫生间、厨房的地面防水层;

6、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7、破坏或擅自改变住宅外观,擅自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

8、擅自改动、接驳燃气管道设施和公共管线;

9、占用、损坏或者擅自变动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

10、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1、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需佩带《装修出入证》,并接受甲方人员的查验。乙方向甲方申领装修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_________个,交纳押金_________元/个共_________元。

2、装修施工人员一般不允许在装修住宅室内内住宿,如需留人看守施工现场,乙方应向甲方申报登记。

3、装修施工作业应当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至少配备2个灭火器。

5、装修施工期间,丙方须对各种管道口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杂物进入管道造成堵塞。

6、甲方在履行管理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乙方及丙方不得拒绝或阻碍:

(1)要求乙方或丙方提供有关资料;

(2)进入装修现场进行检查;

(3)制止违规装修行为,要求停工或整改;

(4)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5)采取_________措施;

(6)_________;

(7)_________。

1、室外各种设施如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应当安装在建筑设计预定的位置,尺寸不得超出设计要求。如原设计未预定位置,则按照甲方指定的统一位置进行规范合理安装。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管道内,不得滴漏。

2、室外防盗门窗应按规定安装,不得违反有关法规。

3、_________。

1、装修材料应存放于装修住宅室内内,不得堆放在公共部位或公共场所,因装卸需要暂时堆放的应尽快清理;不及时清理的.,经甲方通知后,乙方或丙方仍未做出适当安排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置,处置费用可从乙方的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装修垃圾清运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自行清运。乙方或丙方必须于每天18:00前清运堆放在指定地点的装修垃圾;未按时进行清运的,甲方将代其进行清运,清运费用按_________元/车(不足一车按一车计)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委托甲方清运。乙方或丙方应在需清运垃圾前一天通知甲方,并将装修垃圾用包装物装载或捆扎后放在指定地点;乙方或丙方须向甲方缴交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车,不足1车按1车计。

3、_________。

1、本协议一经签订,乙方即按下列标准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

住宅物业每户_________元;

非住宅物业每户_________元。

2、装修工程完毕后,经甲方检查确认无违章装修、无损害公共利益及其他业主利益行为的,甲方在验收后_________天(不得超过30天)内将装修保证金退还乙方。

3、乙方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装修服务费_________元。

4、_________。

1、因装修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共用管道堵塞、渗漏等,乙方应当立即组织修复;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与受损人协商进行合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属于丙方责任的,乙方可向丙方追偿。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装修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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