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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地质灾害预防方案范文(16篇)

时间:2023-11-02 17:09:01 作者:曼珠 优质地质灾害预防方案范文(16篇)

计划书的内容应包括项目或任务的介绍、目标和关键结果、详细的行动计划以及所需资源和时间的分配。请大家参考以下计划书范文,结合自身情况进行灵活应用。

地质灾害预防方案

第三十条 市、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建设、财政、救灾、民政、气象、交通、水利、市政、三峡水库、安监、煤监、卫生、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定本行政区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三十一条 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保障体系,为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十二条 发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调查,及时确定灾害规模、受威胁对象以及必须采取的应急抢险措施等。情况危急时,应当立即通知受威胁对象撤出危险地带。

第三十三条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特大型或者大型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报告后,应当在一小时之内报告市人民政府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四条 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动员和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区域。

发生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时,市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赶赴现场,指导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抢险救灾。

第三十五条 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需要,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调集人员,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采取交通管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对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或者妨碍抢险救灾的建(构)筑物强行拆除等措施。

因抢险救灾需要,征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交通工具、设施、设备等动产或不动产的,事后应当及时归还,并依法给予补偿;拆除建(构)筑物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三十六条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对紧急避险期间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适当补助。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当承担赔偿等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妥善安置灾民,作好社会稳定工作,并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防治工作的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灾后重建工作。

地质灾害防控方案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师生安全,防止地质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根据学校地质地理条件分析,初步确定地质灾害防范类型为:山洪暴发、山地滑坡、崩塌。

2、重点防范时段预测。

主要发生灾害时段在强降水时期,特别要加强预警工作。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校领导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努力避免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同时要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防灾减灾意识,实现自觉防灾,全民防灾。

2、组建应急机构、明确职责分工、预警报警信号、抢险求援措施等。出现较大地质灾害征兆或发生地质灾害时,要根据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疏散师生,采取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3、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学习《地质环境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防灾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对保护地质环境和治理地质灾害的认识,掌握地质灾害监测、避险、抢险和治理等有关知识和技能,增强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全面实现群测群防。

4、地质灾害防治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危害严重。但是地质灾害具有一定的形成条件,并且有一定的前兆反映。一旦有前兆出现,要及时预防或避让;对于难以预防或避让的地质灾害则要及时上报。

5、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与监测。在汛前和汛期,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工作。汛期遇降雨要实行24小时监测,做好监测记录。

6、对存在严重隐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边界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7、坚持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制度。在整个汛期,要坚持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不间断通讯联络;一旦出现地质灾害险情,要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一旦出现灾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汛期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原则上由各分管处室领导承担,但预防责任人是学校主要领导。

职责:

1、及时传达上级、中心学校有关安全工作文件、会议精神。

2、检查督促本校安全教育防范工作的落实情况。

3、及时解决排除安全隐患。

4、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抢救,并按要求上报。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0xx年,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和国土资源所“五到位”创建活动,强化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巡查监测,明确防灾责任,落实防灾措施,全市未发生地质灾害。

1、崩塌滑坡重点防治区。20xx年调查发现,全市存在重要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26处,其中危险性中等的有5处、危险性较小的有21处。主要的危岩崩塌滑坡灾害隐患点有北沟仲庄矿区、双塘沙沟矿区及马陵山镇的宋山采石宕口。

2、地裂缝重点防治区。地裂缝灾害主要分布在墨河街道及棋盘镇的部分地段,其中以墨河街道姚湖村一带尤为严重,防范期为全年。

3、岩溶塌陷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在合沟镇。防范期为全年。

4、黄砂采空塌陷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在沂沭河和骆马湖黄砂开采区。防范期为6月至9月。

5、软土塌陷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在草桥和窑湾等镇。防范期为全年。

在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之外为一般防治区,在重点防治期之外为一般防范期,也应做好相应监测防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完善应急机制,建立健全应急反应系统,提高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理能力。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各司其职,一旦发生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要密切配合,形成应急处置合力,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健全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各镇(街道)应进一步健全镇(街道)、村地质灾害监测预防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把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三)认真治理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各镇(街道)应积极筹措资金,做好辖区内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整治工作。对于因工程建设单位或采矿等引发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由工程建设单位或矿山企业落实检查和监测防治责任,及时采取避让、治理等防范措施。

(四)严格落实险情巡查、灾情报告制度。市国土部门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灾情报告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险情要及时报告处理,对已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设置警示牌,加强险情巡查和动态监测。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陷等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地质灾害防治原则主要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防治,突出重点。

地质灾害防治目标是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提高预报成功率,促进地质环境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根据遂川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和全镇发生的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条件相关分析,我镇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分布范围主要有衙前村街组、潭背组、金田坑组、大东坑组、店下组;士高村乐木会组、泥坑组、东边坑组、蕉坑组;上芫村曲尺坑组、洋金坑组;溪口村、茶盘洲组、龙凤桥组、嵩岭洞口组、横坑组;双镜村岭子脑组、郑花坑;段尾上庄组、庙山组、老屋场组;石盘村桂林坑组、高车坳组、双斗坑组、足子坑组、大坑组。灾点威胁农户96户,人口574人。重点防护段为衙前街、士高、段尾、溪口、石盘崩滑群和公路沿线崩滑体,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与山体滑坡。各村委会和水利、道路工程受益单位对灾害点、灾害段进行逐一检查,对危险处抓紧实施整改措施,避免因工作失职而造成人为的损失。

(一)降水趋势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县今年雨季(3—9月)平均雨量比往年年略偏多,汛期平均降雨量为700—800毫米,局部1000毫米以上,雨量时空分布不均,并考虑台风影响,所以我县地质灾害防治重点防范期在3-9月。

1、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形成的实际,结合气象、水文部门降水趋势预测,20xx年全县汛期由降雨诱发地质灾害的范围和强度略高往年。在汛期部分地方会有降水集中期和强降水。各村委会和镇直各单位要密切注意当地实时天气预报,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注意防范。

2、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地段,在雨量集中的3-9月,特别是6-9三个月受台风或热带风暴影响,常因灾害性暴雨和特大暴雨而引发地质灾害。我镇属暴雨型地质灾害高发区,在集中降水时,当连续降水达到50毫米或日降水100毫米以上,将出现崩滑流灾害;当连续降水达到200毫米或短时间(一日或数小时)降水150毫米以上,崩滑流灾害将大量发生。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连续降水时要加强监测,一旦发生异常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3、城镇、乡村建设和工业、交通、水利、矿山建设等人为工程活动是诱发崩滑流灾害的重要因素。山区建房切坡段,城镇规划区切坡段、矿山、采石场,新建和改扩建公路边坡、水库(电站)坝肩、溢洪道及引水(灌)渠等是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的主要地段,应加强监测防范,特别要注意防范山区傍山切坡建房地段的滑坡危险,不得新增傍山高切坡建房,防止出现新的隐患。

汛前镇国土资源所会同水利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对镇内地质灾害险情进行检查,核定危险点和危险区段的位置、类型、规模、成因及危害等情况。根据调查情况,编制全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核定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提出防范措施,落实防灾责任。

(二)巡视监测。

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国土资源所、水土保持站、民政所、各村委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监测内容与方法,落实监测人员。与工程设施直接有关的地质灾害危险点,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监测工作。

(三)预警和防治工作。

1、重要地质灾害危害点,应采取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

2、做好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险情监测预报工作,预报分三级。

一般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没有明显异变情况者;

异变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有扩大,加剧异变情况者;

临界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异变情况特别显著,加快或有其他明显征兆者。

3、对异变级临界级预报点,国土资源部门组织专业人员作进一步调查论证。对确以进入危险阶段者,要根据地质灾害可能的规模、地域重要性及危险性,分别由县和镇人民政府发布预警,在地质灾害危险点,一定范围内划定危险区,设置警示标记,预警分三级。

一级预警:由市政府或省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二级预警:由县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三级预警:由镇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4、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四)应急准备与避险。

1、预警点所在村要立即成立有关人员参加的防灾领导小组,加强对险情监测、避险救灾工作的领导,组织制定避险、救灾方案,做好必要的抢险救援力量和抢险器材物资的准备工作。

2、做好人员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保护工作。出现异变级险情,地质灾害体地段及灾变主要方向临近地段的人员要撤离,重要财产要转移;出现临界级险情,灾害影响范围内人员要立即按转移路线转移到安全地带,重要财产要尽可能转移,并做好抢险救灾临战准备,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五)抢险和救灾。

1、地质灾害发生后,镇政府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镇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2、灾发地的防灾领导小组要立即按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要求,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各村委会要组织抢险救援队伍迅速进入现场,抢救被压埋人员,协助进行工程抢险。民政、卫生、水利、工商、公安等部门,应当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质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助、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等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

各村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肖邦锋同志任组长,肖瑞培同志任副组长,曾令春、刘见生、谢晓弘、郭薇薇、汤仰永、罗海春、彭丽芸、谢大源、胡毅辉及镇各驻村干部为成员。统一组织协调镇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层层落实防治责任制。

(二)加强监测预报,实行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

地质灾害防御重在监测预报,各村要根据村内地质灾害分布情况,落实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群测群防和防治工作任务,加强对群测群防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村民建设用地选址,严防高切坡建房,发生一起坚决制止。

防治地质灾害的最终成效必须依靠全民参与,要利用生动案例、气象短信、宣传单、黑板报等手段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今年以来,毕节市加大力度排查辖区地质灾害隐患,对已查明的1210处地质灾害隐患着力抓好监测预警预报,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全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

“受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影响,今年入汛以来,地质灾害形势较去年严重,我们深化工作机制、布好监测网、落实‘五级全覆盖’工作要求,进一步抓好抓实地灾防治工作。”毕节市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管庆军说。

据介绍,入汛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同志多次深入隐患点调研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政府召开了全市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前谋划部署相关工作。

同时,全市自然资源管理系统全面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无空档;开展全覆盖排查巡查和复查工作,针对性落实防治措施,共巡查排查隐患9000余人次,发现新增隐患3处,现已全部纳入群测群防管理;每个县(区)至少安排1支专业技术保障队伍参与巡查排查、宣传培训、研判分析、应急处置等工作。

“科学的监测能帮助我们减少工作难度。”管庆军介绍,截至目前,全市共665处隐患点已安装群测群防设备,共安装裂缝报警仪533台,远程智能预警仪565台。

据了解,毕节市严格落实地质灾害“三项抽查调度”措施,切实做到“五级全覆盖”(即群防群测群防员要每天巡查全覆盖、村级每周循环抽查全覆盖、乡级每月循环抽查全覆盖、县级每季度循环抽查全覆盖、市级每年对中型以上隐患循环抽查全覆盖)。截至目前,值班领导共抽查调度24次,值班室共抽查调度43次,市地灾办共抽查调度威胁100人以上隐患点101处。

按照强降雨时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正确研判时紧急撤离“三个紧急撤离”要求,筑牢地质灾害防治安全堤。截至目前,共组织群众临时撤离避险11起,共3204人。

为有效提高基层群测群防员识灾、辨灾和防灾能力,今年全市共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和避灾知识宣传240次,发放宣传资料39148册。全力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演练,开展921次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演练,参演人数38040人。

地质灾害防控方案

地质灾害是影响我乡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主要灾害之一,为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20号)和《盂县20xx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盂政办发[20xx]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地质环境条件,特制定本方案:

根据我乡地域的特点,构成我乡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环境条件主要是:

1、公路两侧及建筑物,省道214线切坡坡面较多,岩石裂隙发育、风化较强,在汛期期间易形成滑坡、崩塌,造成交通堵塞、危及房屋等地质灾害。

2、阳五高速公路施工废渣废石胡乱堆放,易造成泥石流、河道堵塞等地质灾害。经排查,我乡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6+?处,其中滑坡?处,泥石流、河道堵塞6处。

1、重点防范区。

根据灾害形成的特点及区域,我乡初步确定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村为:樊家汇、上细腰、下细腰、碾子坪、河西、泽泊、会里。

2、巡查工作重点。

根据我乡的环境地质条件,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汛期前地质灾害巡查。巡查工作要调查黄土陡崖下建房、挖窑洞以及近年来造地、造林等人为工程造成的隐患点。公路沿线要重点巡查调查潜在影响交通安全的灾害隐患点,受地质灾害等威胁的中小学校舍存在的各种次生地质灾害。

3、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乡历年的降雨以及往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确定我乡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6—9月,及冬季降雪及冰雪消融期。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各负其责、责任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各村、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做到具体情况有人抓,要按照相关职责,明确具体责任人,加强监管力度,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迫性。主要负责人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调查研究、统一部署、督促检查,认真负责地抓好这项工作。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一是对威胁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落实防灾责任,将防灾责任到部门、基层,落实到人。二是与村委会、学校等有关责任主体签订防灾责任书。

(二)建立健全并完善群测群防体系。

1、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实行县、乡、村责任制度,各村、各部门要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完善领导责任制。将灾害隐患点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监测人员,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排查隐患、群测群防、治理资金、工程治理,基础调查、应急演练,加强监督等各项工作,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落实。

2、建立网络,落实责任。

避免或减少灾害的损失。

(三)全面排查,落实各项制度。

要认真组织落实汛前排查,讯中检查,讯后核查等各项制度。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汛期巡查制度,巡查人员要做到“走到、看到、记到”,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灾情扩大。

各有关单位对突发性地质灾害或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明确地质灾害的现状、威胁的人员和财产并报告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书面通知有关单位,做好防灾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值班名单的安排进行值班,坚守工作岗位,保持24小时电话通畅,确保信息畅通,如有地质灾害情况的发生,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值班记录,并及时汇报。

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力量开展汛期和重点地区的险情巡查工作,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后,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地质灾害月报制度”的要求,及时上报,并做好跟踪监测和应急防治工作。

(四)搞好应急保障,提高应急能力。

各村、各相关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统一领导下,搞好应急保障,建立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应急避险演练,对每个隐患点都要制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地质灾害闲情灾情,依据各自职责要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尽最大可能避免或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对地质灾害隐患实行跟踪监测、巡回检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搞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教育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公益性事业,管理社会化和公众积极参与是做好此项工作的有力保障。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地质灾害识灾、防灾、灾情报告、避险自救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保护人类共有的家园。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鄂教发办〔2017〕7号)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溪办发电〔2017〕17号)文件要求,全县各学校要迅速行动起来,强化地质灾害和汛期风险排查、防范和应对,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当前全县教育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为做好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把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立足防大灾、抢大险、应大急,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县教育局决定成立竹溪县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王琪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徐国臣同志任副组长,教育局办公室、基础教育科、督导办公室、项目科、安全管理科等科室负责人,县直各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各幼儿园园长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李思忠任办公室主任,柳垂锋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项会议,研究问题,制定措施,督促、指导、检查各学校(幼儿园)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办公室负责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总体安排,协调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制定竹溪县教育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各学校要深入推进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查险、排险、除险。

一是要做好排查整治。各学校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做到不重不漏,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特别是鄂坪乡中心学校原校址、丰溪镇洞滨教学点、桃源乡杨寺庙教学点等要作为重中之重,进行深入细致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点,要及时报告,积极争取支持,制定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对于尚未采取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的隐患点,必须逐点编制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灾害能够成功临灾避险。

二是认真做好督促检查。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6月22日全省教育系统暑期及秋季开学工作视频会议工作部署,教育局将组织专班对全县各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落实不力的将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要强化预警,提前研判。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预报的雨情、水情,提前研判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抓好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和雨前排查、雨中核查、雨后复查,做好洪峰过境期、强降雨期防灾减灾。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包括临时停课、调整假期时间等,提前做好应对。

四是要加强在建工程防范,确保施工安全。暑期是各学校基本建设工程的主要施工期,要严格履行好相关建设手续,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规划选址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避免在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区域施工,并确保不因施工引发地质灾害。

五是要继续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安全教育,进一步落实好安全逃生演练制度。将演练活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做到有课时、有方案、有预案。学校即将放假,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对师生开展以防汛防灾防溺水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一是要落实工作职责。各学校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同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防汛工作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将防汛抗灾责任落实到预报警、隐患排查整治、指挥调度、巡查值守等各个环节。尤其是在预报有强降雨时段要将防汛抗洪作为当前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二是要强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应对。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变化动态,及时、准确掌握实时雨情信息。特别是地处库区、矿山及新修公路附近的学校要关注地质变化;加强对山区学生上下学乘车的管理和临水临涯路段的安全管理。要强化联防联控,一旦发生灾害险情,各学校要根据灾情等级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安程序及时上报,联系有关部门开展救援等工作。

三是严肃纪律,规范信息报告制度。各学校从6月25日开始,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如遇重大险情、灾情,必须按程序迅速报告,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三湖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条例》,《湖南省地质灾害保护条例》和《衡阳县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1、存在地质灾害的村组主要有南北村胜利组、甘泉村千步组、丫木组、西村村周山组、塘湾组、下皂组、新建村六平组,这些村组自然因素和人为工程活动及降雨等因素影响,发生滑坡、崩塌地质灾害可能性很大。

2、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交通路线。

三湖镇地处偏远地区,境内有甘泉村至南北村公路、鼓峰村至中合村公路,文光村公路,管桥村易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由于公路建设具有深挖、高填、切坡的特点,且部分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容易发区,工程建设对地表破坏严重,导致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大。

20突发性地质灾害高发区是:西村村塘湾组、周山组、下皂组,南北村胜利组、甘泉村千步组、丫木组,新建村六平组。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与重点防范期及区域。

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受到地质条件、气候变化、人为活动强度和方式等因素影响,以及我镇村组道路建设应高度注意防止人为诱发地质灾害。

(三)重点防范区域。

近年来,由于乡村公路建设增加,甘泉片责任区和西村村、文光村、永安村、新阳村地质灾害频发,这些区域地质疏松,而且夹杂石块,一遇到暴雨、雨水沿裂缝侵入土体,导致滑坡和小型泥石流。需加大这些地区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

三、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组织机构、单位责任。

我镇24个村、1个居委会,451个小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野外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为防灾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今年,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调查,查清地质灾害发育及分布规律,完成《三湖镇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镇预警预报、群测群防系统建设、防灾减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2――3月,对全镇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调查和巡逻。

本方案附表中所列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本镇重点监测对象。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给于重点监测,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隐患变形情况,地下水变化情况等。要采取汛期巡查和监测结合、并且单位监测和群众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和连续降雨时加密监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

(三)组织机构。

镇人民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组织指挥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值班室设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联系人:电话:

(四)明确相关单位防治责任。

1.党政办公室:负责地质灾害重大事件的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指导工作。

2.各村委会及居委会:书记、主任要对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承担本区域内地质灾害全面巡查,开展隐患点日常监测,落实隐患点的监测人及警示标志,组建应急队伍,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搬迁避让措施,接到或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时,要及时组织人员及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及时报告镇政府和镇国土资源所,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安排灾区重建和治理工作,积极配合镇政府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工作明白卡。

3.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应急预案,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对基层上报的地质灾害险情,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到现场勘察,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向上级国土部门和镇政府报告;不得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

4.安监站:要对非煤矿山、工业企业、各类选厂、尾矿库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处理,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5.镇卫生院:组织本单位人员赶赴灾区抢救伤员,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及药品供应。

6.水管站:要对全镇河道周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处理,及时预报降雨强度及分布范围,特别要加强对危险天气的研究,会同国土部门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7.路政中队:要对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处理;加强交通线路的边坡防护;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路段的巡查,危险及潜在隐患地段应加以治理;同时对拟建和在建交通工程项目进行监管,通过合理选线、科学设计、规范施工,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及时治理施工中发生的地质灾害。

8.民政办:在地质灾害预警期内要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筹措资金和救灾物资;灾情发生后应及时做好优抚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及上报。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组织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及灾民生活,负责救灾物资的组织和供应工作,组织指导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与重建。

10.派出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参与抢险救灾,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灾区道路的交通的疏导工作。

11.住建站:要对城镇建设中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处理;在进行城镇规划时应充分考虑遭受或引发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合理规划布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镇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2.中心学校:对各校区周边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处理;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各学校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学生防灾知识教育工作;负责组织、转移受灾学校师生员工,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后校舍的恢复、重建工作。

13.环保站:负责灾害影响的环境评估;负责地质灾害可能造成次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轻环境污染危害。

14.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投入抢险救灾,侦查灾情,开展国防后备力量应急动员,重点是抢救被埋人员,救扶受灾群众、工程抢险、处置次生灾害。

15.镇纪委: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履行职责实施监督;对国家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及隐患点监测人员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进行查处。

各村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部署和落实,保证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人员要落实到责任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追究制,将地质灾害危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防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责任人、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组织好监测、预防、预报预警、群测群防,治理及突出地质灾害应对工作。

镇国土资源所应在总结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基础上,结合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规模、危害性等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编制和落实到本辖区内《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出本地区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具体防灾措施,落实监测主要负责人,协调各村委会确定避灾方案和紧急疏散路线。编制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示后公布,并上报国土资源局备案。对违反规定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造成地质灾害重大伤亡和事故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完善制度,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各村委会和国土资源所,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确保形成“统一领导、综合负责、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系,尽快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应急管理机制。一是要建立预报预警应急指挥系统,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二是认真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制度,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的作用。三是要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灾明白卡,在危险区域树立警示牌,让处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具备“自我认识,自我监测、自我防范的能力”。四是要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在汛期时对重点区域进行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做到“快调查,快定性、快决策、快实施”。五是各村委会组织或指定一支抢险应急队伍,以备担任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任务。

镇人民政府将按照《地质灾害条例》和《湖南省地质灾害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安排地质灾害调查、预防和自理经费,纳入年度计划财政预算,并根据当地财政状况和防灾工作需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同时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筹措机制,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危害大,影响严重、急需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进行彻底治理或搬迁避让,有效地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加强协调,确保信息畅通无阻。

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国土资源所要加强与建设、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共享机制。要加强与防汛救灾部门的协调、沟通和合作,互通情报,确保镇、村、组三级之间信息畅通,加强协作,传达下情上报及时准确,为全镇汛期地质灾害工作提供信息渠道。

七、加强监测,提高地质气象预警预报。

要加大防治工作的科技含量,运用新方法、新技术进行监测分析工作。国土资源部门与气象部门要继续密切配合,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通过气象部门现有的群发手机短信天气预报,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八、加强监督,依法查处地质灾害违法行为。

各村委会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切实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的管理,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审批新建住宅及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加大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地质灾害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注意预防集镇基层设施建设、中心、村庄建设、农村建房和山体过度开发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合理开发利用矿山资源,认真做好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落实矿山地质环境和保护责任,有效防治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各村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避险、抢险、治理等知识,做到地质灾害预防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矿山,特别是要让地质灾害严重地区的颁布群众都掌握这方面的基本要求和规范,增强防灾意识,提高抗灾能力,确保一方平安。

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各村(居)委会:

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本方案编制和实施的基本原则是: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地质灾害防治目标是减少人员伤亡,避免经济损失,提高预报成功率,促进地质环境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当前,我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发展趋势不稳定,主要集中于xx村和xx村,并以崩塌、滑坡、地面塌陷为主。主要特点:一是受气候差异影响,与汛期暴雨、台风强降水天气有密切关系;二是山区因降水渗入岩体,引发的地质灾害较多,发生区大多处于变质岩、花岗岩分布的丘陵山区;三是小型山体滑坡多。其原因除自然因素外与人为因素密切相关,如公路工程建设、切坡建房等。四是部分地区地下岩溶发育,或因人工采矿、抽排空地下水形成采空区。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xx年雨季(4—6月)降水量比多年平均值略偏少,为800毫米左右,而且降水的时空分布不均,局部800毫米以上,仍有降水集中期,部分乡村可能发生山洪或内涝,加上今年伏秋期台风强降水影响,所以我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在3—9月份。汛期期间因暴雨将引发较严重的洪涝或内涝,造成突发群发性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汛期期间可能有以下趋势:

1、我镇的xx村等崩塌、滑坡、泥石流易发区,在集中降水期可能出现较为集中的小型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地质灾害具体发生的区域和强度与当时集中降雨的区域和强度有关。

2、地质灾害主要发生时段为3—9月,今年全镇的防范期应为3—9月份。在集中降水时段,当连续降水达到150毫米或日降水100毫米以上时,出现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机率较大;当连续降水达到200毫米或短时间(1日或数小时内)降水150毫米以上时,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将有可能发生。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连续降水时段要加强监测,出现变形加剧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3、乡村建设和交通、水利、矿山建设等人为工程活动是诱发崩滑流灾害的重要因素。新建和改扩建公路边坡、山区建房切坡段、采石场和矿区排土场、水库(电站)坝肩、溢洪道及引水(灌)渠等都是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的主要地段。

4、xx地面塌陷防护段,要特别注意在汛期和枯水期两个时段防范地面塌陷发生。

由于长期降水预测难度大、精度有限以及集中性强降水的时间、区域不确定等因素限制,本地质灾害预测仅是趋势性预测,各村及社区要密切关注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积极开展本辖区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提高警惕,防范地质灾害,减少地质灾害的危害和损失。

(一)重要防护区段。

1、xx村农民切坡建房、傍山建房产生崩塌、滑坡、泥石流防护段;

2、xx村岩溶地面塌陷防护段;

3、全镇水库堤坝、溢洪道岩土稳定防护段;

4、全镇公路干道防护段。公路两侧陡坡、滑坡以及挡土墙崩塌防护段。

我镇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主要分布于xx村、xx村。

(三)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镇历年来地质灾害主要发生的时段,预测受长江流域周期性影响,雨季延长到3—9月,汛期和台风影响期间,当降雨达到一定强度时,可能发生以风化残坡和岩土山体以及人工边坡崩塌、滑坡为主的地质灾害,一些崩塌滑坡和矿山的尾砂库、废渣在山洪作用下,易形成泥石流,个别地区在降雨等外力作用下可能发生地面塌陷。应加强重点区段、重要地质灾害的防范,必要时,应采取临时避让措施,避免人员伤亡。20xx年全镇地质灾害的防范期为3—9月份。

1、汛前,各村(居)委会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和行业领域内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全面排查,核实隐患点和危险区段的位置、类型、规模、成因及危害等情况。

2、根据调查情况和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求,各村(居)委会要制定本辖区或行业领域内《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方案要明确划定重要防御区段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并提出具体的防范措施。

3、做好汛期应急调查工作。发生小型地质灾害的,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调查并作出应急处理。发生中型地质灾害,由市国土资源局派员协助技术支持单位进行调查和提出应急处理意见;发生大型或特大型地质灾害,由省里以上国土资源部门派员进行调查或协助调查。危及100人以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调查,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调查。危及10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调查,由市以上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进行调查。

1、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要防御区段由所在村(居)委会负责巡查监测工作,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监测内容及方法、落实监测人员。与工程设施直接相关的地质灾害,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监测。

2、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重要防御区段的巡回检查工作,汛期巡查一般不少于2次,重点区域、重要时段要加密巡查。

3、监测期如发现重要异变情况,应按照速报要求及时、逐级上报。

1、所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应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凡是有条件进行治理的,要作出治理规划,并应针对可能诱发灾害的情况,采取简易应急防范措施,以遏制或减缓险情的发生;由工程建设引起的地质灾害,要责令并监督有关建设单位及时进行治理。

2、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临灾预报工作。险情预报分三级:

一般级:经监测,隐患体险情没有明显异变情况的;

异变级:经监测,隐患体险情有扩大、加剧异变情况的;

临灾级:经监测,隐患体险情异变情况特别显著、位移加快或者变形明显加剧,处于临灾状态的。

口头报告:对异变级和临灾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发现或接到报告后的半小时内须口头报告镇人民政府及镇国土资源所,重大险情同时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和省国土资源厅。

书面报告:(1)当发现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镇国土资源所应及时采取有效的监测、防范措施,并在2日内将险情和采取的应急措施报告县国土资源局;同时上报市、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家国土资源部。(2)当发现大型和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镇国土资源所在采取有效的监测、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大型在2日内、中型在3日内将险情和采取的应急措施报告县国土资源局,同时上报市、省国土资源厅。(3)当发现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镇国土资源所应采取有效的监测、防范措施,在3日内将险情和采取的应急措施报告县国土资源局。

3、对一般级地灾隐患体由镇国土资源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对异变级、临灾级地灾隐患体,镇国土资源所要报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专业人员作详细调查论证,确认进入临灾状态;并在地质灾害隐患体一定范围内,划定危险区,设置警示标记。要根据不同规模、不同危害情况发布预警。预警分四级:

特级预警:由省级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一级预警:由市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二级预警:由县级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一般预警:由镇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1、对预警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技术支持单位等部门立即派出专业人员赶赴现场,

2、预警点所在的村(居)委会根据险情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并发布告示,发放“防灾明白卡”。加强对险情监测、避险救灾工作的领导,组织制定避险、救灾方案,做好必要的抢险救援力量和抢险器材物资准备。

3、做好人员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保护工作。出现异变级险情,靠近地质灾害体地段及灾变主要方向临近地段的人员要立即撤离,重要财产要尽可能转移,并要作出灾害影响范围内人员撤离、财产转移方案;出现临灾级险情,灾害影响范围内的人员要立即撤离,重要财产立即转移,并作好抢险救灾临战准备;对灾害影响范围的重要设施,如重要交通线、军事设施、水利电力和通讯设施等,要做好保护工作。

1、灾情发生后的速报制度: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在做好应急处置的同时,必须在接到灾情后的半小时内报告镇人民政府,报告镇国土资源所,并可同时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和市、省国土资源厅。

2、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按不同地灾级别,镇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并及时报告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各部门组成的应急指挥系统,按预案的职责分工,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开展灾情收集,报告与评估;抢险救援和转移安置灾民;应急保障,请求支援,次生灾害预防,灾后恢复与重建等各方面抢险救灾活动。镇国土所要在技术支持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迅速查明灾害发生的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和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加强现场监测,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参与指导抢险救灾。

3、做好善后工作。镇国土所要在抢险结束后,及时统计人员伤亡情况,调查评估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提出灾害治理措施。并在基本完成抢险救灾任务后5日之内,上报抢险救灾情况总结,为灾后恢复与重建决策提供依据。

各村(居)委会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防治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由行政首长对所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村(居)委会应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所在地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重要地质灾害危险地和灾区要建立前沿防灾救灾指挥机构。镇国土所是全镇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防灾具体业务管理工作。与地质灾害有关的其他部门,要按照镇政府的部署及其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各村(居)委会要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的汛前排查、汛期巡查、巡后复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对已查出的地灾隐患点,发放“防灾明白卡”,层层落实群测群防工作,严格无灾情零报告制度。

地质灾害防御重在监测预报,专业监测预防由镇国土所负责。镇国土资源所要尽快建立监测预报组织,配备人员,建立联系工作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认真做好监测、预报等各项基础工作,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同时,要根据辖区内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层层建立地质灾害隐患体的群测群防组织,落实防灾任务,并加强对群测群防人员的业务培训。

镇国土所和县气象局要加强协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建立气象短信预报预警网。镇国土所要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灾害信息,转发到各村(居)委会、各隐患点监测负责人,以提前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汛期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培训、报刊、报纸、广播、电视、宣传栏、科普读本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消除和减少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因素。要依法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可能导致重大地质灾害的违规工程,要坚决制止纠正,并监督责任单位采取有效的预防保证措施,对已经造成危害的,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负责治理。

各村(居)委会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支出预算,确保汛期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抢险救灾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和工作经费。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考虑,做好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开展群测群防,采取适当的工程治理措施,阻止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发展,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损失。遵循"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相统一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协调"的基本原则,同时兼顾以下原则:

1、坚持政府统一领导、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原则;

2、专业队伍与当地群众相结合,技术业务与行政措施并重原则;

3、事先摸清灾情、充分做好准备与应急处置原则,分部门负责并协调一致原则;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5、全面规划与重点防治相结合的原则;

6、防治地质灾害与其它社会经济活动协调发展的原则;

7、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

各村、各单位、企业应按照防灾方案要求,快速、有序、高效、科学地实施境内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提高防治地质灾害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地质灾害的危害极大,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破坏房屋、交通、水利设施,造成人员伤亡,破坏生态环境等。因而,推广普及地质灾害防治迫在眉睫,促进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建设,要求全镇积极主动地、科学地、有计划地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的损失与威胁是全镇工作的重要目标。地质灾害防治的目标就是通过有效措施,做到提前预警,应急得当,达到尽量减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危害的目的。

(一)自然地理与地质环境概况。

镇位于县中部,全镇面积20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413万亩,林地面积21万亩,辖36个行政村,130个自然村,总人口4.3万人,古宁线、福汾线、古屏线穿越境内。

镇属于亚热带山区季风气候,溶蚀高原地貌显著,石头山多,地表缺水,土层微薄,降雨渗漏严重,地表水源贫瘠。平均海拔650米,常年平均气温17.8℃,最低气温-5℃,最高气温38.6℃,年降雨量1680毫米以上,无霜期为280天。镇区地质构造发育,以断裂为主,主要有nne、ne、sn、nw向断裂,断裂破坏了岩体的完整性,致使岩石破碎,加剧了岩石的风化速度,削弱岩石的强度。对地质灾害的产生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

全镇是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镇之一,全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1个,其中滑坡12处,崩塌9处,分布于全镇16个行政村,其中一般隐患点7处,较大隐患点14处,重大隐患点0处,威胁76栋房屋,123户,合计599人。全镇共有高陡边坡地质灾害点9处,分布于6个行政村。其中,银场村、周厝村、牛峰村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均有分布的行政村。

(三)防治现状。

全镇在县相关单位的领导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所成效,建立了灾点监测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抗灾、救灾应急反应系统,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有所提高。但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然整体较为被动;防治工作和技术管理能力薄弱以及麻痹侥幸心理尚存等问题。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仍然繁重。

根据省气象局发布的20xx年气候预测:

1、早春季(3-4月):预计早春季总降水量偏多1-2成。月份分布大致是:3月和4月偏多1-2成。

2、雨季(5-6月):预计雨季总降水量偏多1-3成。雨季可能出现持续性暴雨过程。

3、夏季(7-9月):预计总降水量偏少1-3成。

5、预计20xx年登陆或影响我县的热带气旋(俗称台风)总数4-5个,较常年略少,但强度偏强,可能有秋季台风影响。

台风和强降雨时期将可能为地质灾害高发期。同时,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仍为各村地灾点,可能在暴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外力作用下,产生灾害;其他低山区的一些房后高陡边坡、沟口民房等,均有变形破坏或出现滑坡、泥石流的可能。

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各村、各单位、企业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要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地质灾害责任人由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受威胁单位主要负责人、村两委主干担任。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居,由村两委组织受威胁村民开展巡查、监测。

国土资源所是全镇地质灾害防治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方案,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建立并完善地质灾害点资料库与群测群防网络,实行汛期24小时专人值班,时刻保持与防汛抗旱、气象等有关部门的紧密联系,按规定及时报告、转达和指挥治理,加强防治地质灾害的技术指导工作并提出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

其它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落实防灾责任制,认真做好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险情巡回检查。

各村、各单位、企业应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的主要地质灾害点、灾害重点防护区进行巡回检查,其主要任务是:

主要内容:组织机构(各村、各单位、企业防灾责任人),危险点监测(监测责任人、观测点布置、观测方法、记录、汇交整理),信息网络,防灾预报,危险区群众的防灾意识,应急方案及措施等。

2、检查主要灾害危险点。

对辖区内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要划定警戒区,设立告示牌;行政村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重点防范,并挂牌警示;对辖区有险情的灾害点进行现场和室内检查,发现地质灾害危险点有明显异常情况的,所在村应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并组织调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三)灾前监测与安全转移。

1、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三级时,镇政府、国土资源所应部署防灾工作,加强值班;应及时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的巡查;隐患点和易发区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加强对隐患点和易发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镇政府应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其他部门和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加强监测、巡查,及时采取避险措施。

2、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二级时,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应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特别是高陡边坡)进行加密巡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对隐患点和易发区的加密监测和防范。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转移至地质灾害避险点;易发区受威胁人员要根据当地雨情、险情,适时转移避让。

3、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一级时,应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做好投入抢险救灾的准备,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的群众转移至地质灾害避险点。

4、地质灾害转移对象: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山坡、边坡建筑物内的群众;易发生泥石流山沟及沟口(低洼)地带的群众;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其他在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带的群众。

5、各村委会、各单位、企业应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救组织,配足必要的物质装备,提高防救队伍的素质;制定具体的防救方案,特别是临灾前的人员转移方案,并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避险步骤及撤离路线示意图。

1、由责任人发布命令。

2、采取电话、鸣锣、鸣哨等办法通知和预警。

3、防治应急分队组织人员撤离。

4、镇、村组织安置群众。

5、撤离路线示意图:隐患点安置点:避灾点。

(五)抢险救灾。

灾情发生后,各村、各单位、企业应按既定的方案指挥抢险救灾工作。抢险救援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抢救受灾人员;民政、建管、卫生等部门应及时做好伤员救治,安置抚恤等;交通、通迅、公安等部门应做好相关工作。必要时,可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支援,切实做到防范有效、转移迅速、救治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建立防治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制度。

各村、各单位、企业对特别易发生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要进一步健全防治地质灾害报告制度,做到上下信息畅通,为防灾救灾的指挥决定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在汛期期间,各村、各单位、企业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重大灾情,每月1日—3日报送上月灾情情况,每年11月25日前报送全年灾情报告和有关资料。

(一)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条件。将地质灾害群防群测任务分解到镇村两级,明确具体监测人和监督单位责任人,建立完善的群专结合和群防群测的预报网络体系。

镇村两级要拨给一定经费重点解决地质灾害点的监测、群测群防和治理的费用。用于防治地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继续做好我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连续性,根据新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在上年度防灾预案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菏泽市地处黄河冲积平原的前缘,地势较平。历史上黄河多次泛滥,在区内遗存有数条古河道带。区内西部聊考断裂活动强烈,因此在地质构造上属不稳定和次不稳定地区。受自然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区内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威胁。区内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有: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地下水超采漏斗、砂土液化等。根据其发生几率及危害程度,我市建立了菏泽城区深层地下水超采漏斗(地面沉降)、南部黄河故道带地面塌陷与地裂缝、鄄城红船地面塌陷等3个重点监测与防治区。

(一)菏泽城区深层地下水超采漏斗(地面沉降)区。

1.灾害现状菏泽市城区深层地下水降落漏斗已存在多年,自80年代中期就初具规模。90年代漏斗面积近1000km2。随着开采量的增加,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且下降速度惊人。据80年代初期监测资料,当时水位埋深仅6m余(406孔1980年9月11日监测值);至1995年,水位埋深已达45.603m。15年间水位下降了近40m,下降速率为2.6m/a。406孔位于漏斗的上缘,位于漏斗中心地带的城东地区,该层水水位埋深已达100m。由于地下水水位的持续下降,城区地面沉降也随之发生。2002—2003年城区地面最新沉降数据为26mm。牡丹区在2003年汛期出现两起地面塌陷,其中牡丹办事处苇子园村塌陷已威胁到人员安全。

2.致灾原因。

无规划、无节制、大量超采深层地下水是造成城区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及地面沉降的根本原因。

3.灾情趋势预测分析及风险评估。

短时间内如不能削减深层地下水开采量,该漏斗将进一步扩展,漏斗区水位将不断下降,甚至有与东明县深层地下水漏斗区连接的可能,已发生的地面沉降也将随之发展。这势必会对菏泽城区建设、工业生产等造成直接影响。

目前,地下水是菏泽城区主要的供水水源。而由地下水超采造成的地质灾害涉及范围广、危害程度大,且恢复难。因此,灾情若得不到控制,由此造成的损失将是十分巨大的。

4.防灾对策及建议。

(1)禁止城区地下水的乱开乱采,重新分配水源量,合理开采地下水;。

(2)开辟新的供水源地;。

(3)开展地下水人工回灌;。

(4)做好地下水及地面沉降的监测工作。

(二)南部黄河故道带地面塌陷与地裂缝区。

1.灾害现状。

自九十年代初,南部黄河故道带已发生多起地面塌陷、地裂缝,致使道路破坏,房屋受损。1992年7月10日,单县高韦庄镇赵集村发生地裂缝,地裂缝走向以北西方向为主,缝宽5—20cm,单条长10—20m不等,有十几条之多,并伴有地面塌陷发生,一桥梁撕裂,30余农户房屋因地裂缝造成不同程度破坏。1993年8月5日,曹县梁堤头镇石香炉村发生地裂缝,呈北西和北东西个走向,单长20多m,宽10cm,深4—5m,可见地裂缝4条,其中一条切房基而过,另一条穿过一农家院落,造成房屋墙体开裂。

2.致灾原因。

地面塌陷、地裂缝发生于黄河故道带上,地表岩性以粉细砂或粉土为主。灾情多发生于雨季,由地质、气象及地下水水位大幅升降等原因共同作用而引起。

3.灾情趋势分析。

该区地面塌陷、地裂缝是由地质、气象及地下水水位大幅升降等因素引起,只要影响因素存在,在其共同作用下,在适宜的时段内就有灾情发生的可能。

4.防灾对策及建议(1)控制地下水水位的升降幅度;(2)保持地表岩性不被破坏;(3)在该区应采用湿润灌溉,不可漫灌;(4)新建建筑物应避开古河道带。

(三)鄄城红船地面塌陷区。

1.灾害现状。

地面塌陷区主要分布于鄄城县红船镇前梁楼村西,长、宽各约500m,面积2.5万m2。自八十年代末以来,每逢雨季时有发生。地面塌陷区内共有塌陷坑二十七个,陷坑大小不一,形态各异,表层粘土亦有深浅不一的裂痕。塌陷有时发生在个别农户的房前屋后,甚至危及到居民安全,造成居民心理恐惧。

2.致灾原因分析。

经考察,地面塌陷区位于古河道带上。地表岩性为一层厚0.3—0.5m的粉质粘土,其下为粉细砂或粉土,约1.5m深处为厚约10cm的淤泥层,以下又为粉细砂,在17m深处有一黑色砂砾土层。雨季时,在表层土被破坏处,雨水直接下渗,以至下漏,地下粉土由于液化等原因随水流失,日久便形成一定空间,上部土壤重量因降水等因素增加或超过空洞承受极限时,便形成塌陷。

3.灾情趋势分析及风险评估。

雨季降水较大时,该区仍有地面塌陷发生的可能性。由于塌陷区紧邻村庄,应做好地面塌陷的监测与防治工作,以防灾情发生,危及人民生命及财产的安全。

4.防灾对策及建议。

(1)做好群众宣传工作,不要在塌陷区及其附近挖土、建房;。

(2)保持地表岩性不被破坏;。

(3)在该区应采取湿润灌溉,不可漫灌;。

(4)做好监测工作。

巨野煤田的多个井田现已开钻,个别主井建设进入关键阶段。矿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十分重要,难度相当大。各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地环监测机构一定要做好日常煤区地环监测管理,保证钻井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地质灾害现象的发生。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市国土资源部门将组建全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小组,在市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工作;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小组,负责本县区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各地质灾害易发区要将防治任务逐级明确到单位到人,确保发生重大地质灾害或出现重大地质险情时,能够及时进行抢险救灾。

(二)健全防治、抢险、救援机制。

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制度,坚持汛期巡查和值班电话制度,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边界设立明显标志,明确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预设医疗救治点,同时加强相关的科普宣传。

灾害或灾情出现后,国土资源部门应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民政、卫生、药品监督、经贸、公安部门,应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工作;气象主管部门要做好气象服务保障;通讯、铁路、交通部门要保证通讯畅通和救灾物资、设备、药品、食品的运送。

(三)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有关规定,向市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遇到人员伤亡的,应在6小时内将灾害情况报告市政府。

学校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0xx。

年)》,结合我区地质灾害的情况,特编制本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

我区位于雷州半岛东北部,东、南、西三面临海,北部为丘陵台地,沿海为滨海平原,地形起伏不大。全年湿热多雨,夏季多台风、雷暴雨,台风是我区最大的灾害性天气。按照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划分原则,我区属湛江市地质灾害中、低易发区,各种灾害类型有:崩(坍)塌、滑坡、海水入侵、软土地基变形、土地砂化和矿山地质灾害等,而崩塌、滑坡、海水入侵、软土地基变形等是我区地质灾害的主要灾种。

根据已发地质灾害的分布特点、规模、灾害种类,结合我区区域地质条件综合分析,划分以下地质灾害防治区,各地方编制本地区防灾预案时可供作参考。

(一)软基础变形灾害防治区,主要是指膨胀土层、液化沙性土淤泥等软质土体分布的地区,如南三镇、坡头镇、官渡镇、乾塘镇等地。

(二)地面沉降及海水入侵灾害防治区,主要是指沿海地区,如南三镇、乾塘镇、麻斜街等地。

(三)地面塌陷灾害防治区,主要是指石灰岩溶洞发育区,因人为开采资源引起地面塌陷,如各矿山采场周围等。

(四)崩塌灾害防治,主要是指高边坡受雨水冲刷产生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如龙头镇、官渡镇及矿山露天采场等。同时应特别预防在建的大型建设项目基础开挖诱发的上述灾害。

(五)滑坡灾害防治区,主要是指斜坡上岩体或土体。多为不合理的人为工程诱发的,如露天采矿、水利、公路等。

(六)地裂灾害防治区,主要是澎涨土层分布的干旱地区,如坡头镇等地。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镇(街)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民心工程的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保证,并配备必要装备(交通工具、雨衣、雨鞋、手电筒等)。各镇(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机构要建立完善责任制,明确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防责任人必须按照防灾责任制的要求,明确各危险点所在镇(街)、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的责任,确定专人负责。责任人必须上岗到位,特别在汛期必须以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负责,周密部署,切实组织好监测、预防、预报、群测群防、灾害现场应急调查,对地质灾害危险点及时提出具体措施,制定人员紧急避险和财产转移的应急方案,并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市速报制度的要求,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地质灾害灾情和防治情况。年底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在次年的1月5日前报送同级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在总结上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上,会同同级建设、水利和交通等部门,结合辖区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规模、活动等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编制和落实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出本地区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具体防灾措施,落实监测、报警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协助有关部门确定避灾方案和紧急疏散路线。各级编制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须及时报同级政府审批后公布,并报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防治方案应作为地方人民政府指导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决策依据。

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府办〔2004〕73号)要求,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对违反规定或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造成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落实规划,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各镇(街)和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险情调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在汛期前组织技术力量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清查,汛期中开展巡查和应急调查,汛期后复查与总结相结合,准确掌握本地区地质灾害动态,主动避灾抗灾。各镇(街)应急指挥机构应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在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作用。

(四)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从源头上控制或减少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要求,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作建设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控制或减少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未进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区,应根据初步调查情况,确定进行评估的范围。对未列入评估范围的建设用地,在申请审批用地时,必须附有较详细地质环境条件资料。在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审批的新建设住宅以及削坡和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五)加强协作,保证信息畅通。

各镇(街)和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防汛救灾部门的协调沟通与合作,互通情报,确保区、镇(街)两级之间信息畅通,达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准确,为全区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国土资源与气象部门要做好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做好基础数据的采集分析和集成,制作高质量的预报产品,联合开展各(项)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的准确性和精确度。各镇(街)在汛期省、市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的基础上,应根据各自的实际,积极推进本地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反馈地质灾害信息,力争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水平上一个新台阶。认真做好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业务的月报编制和年度总结工作。

(七)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

各镇(街)和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扎扎实实地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特别是要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和“3·19”《矿产资源法》实施纪念日及“6·25土地日”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预防的意识,提高抗灾能力,确保一方平安。

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预防工作应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各镇(街)及各级国土资源、城市规划、建设、交通、水利、教育和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履行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段、区)监测和预防工作。对威胁矿山、公路、水利等设施和旅游景区(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设施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对于威胁居民区的地质灾害点由当地镇(街)负责组织监测。汛期前,各镇(街)及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对隐患点(段、区)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汛期经常性监测预防和值班安排,落实防火、避灾、救灾的组织机构和物资准备,尽可能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日前深圳市政府通过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印发了《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在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14处较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建成更加完善、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综合治理体系和应急防治体系,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记者了解到,深圳属于低山、丘陵、台地地貌,地势起伏较大,地质构造复杂,叠加部分不规范的房屋、道路、水务等工程建设,受强降雨影响,形成了大量的自然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筑边坡。深汕特别合作区地形多为中、低山和丘陵区,农村居民建房多依山削坡而建,也存在一定数量的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受强降雨影响可能发生滑坡、崩塌。

截至20xx年底,全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1057处,威胁总人口5285人,潜在经济损失5.5亿元。其中,威胁10人以上的较大隐患点14处,一般隐患点1043处。

为此,《方案》提出,统筹考虑安全、生态、景观要求,采取生态修复手段,有计划地实施工程治理。20xx年底前,完成全市14处较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和竣工验收。各区在组织实施较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的基础上,对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加强综合治理,力争早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同时,按照“降低存量风险,坚决遏制增量”的思路,深入排查削坡建房风险点,加强综合治理。20xx年底前,在既往削坡建房排查工作基础上,全面推进深汕特别合作区削坡建房风险点排查,加强台账管理,制定综合治理措施。20xx年底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将组织开展农村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基本完成辖区内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削坡建房的用地管理,对违法用地严格查处,从源头上遏制新增削坡建房风险点。

此外,20xx年底前,我市还将整合全市1∶50000地质灾害详细调查等成果,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系统,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一张图”管理。将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纳入城市大数据中心信息资源管理体系,为各区、市相关单位提供防治信息服务,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动。

学校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各村(居)委会:

方案。

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本。

方案。

编制和实施的基本原则是: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地质灾害防治目标是减少人员伤亡,避免经济损失,提高预报成功率,促进地质环境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当前,我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发展趋势不稳定,主要集中于xx村和xx村,并以崩塌、滑坡、地面塌陷为主。主要特点:一是受气候差异影响,与汛期暴雨、台风强降水天气有密切关系;二是山区因降水渗入岩体,引发的地质灾害较多,发生区大多处于变质岩、花岗岩分布的丘陵山区;三是小型山体滑坡多。其原因除自然因素外与人为因素密切相关,如公路工程建设、切坡建房等。四是部分地区地下岩溶发育,或因人工采矿、抽排空地下水形成采空区。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xx年雨季(4—6月)降水量比多年平均值略偏少,为800毫米左右,而且降水的时空分布不均,局部800毫米以上,仍有降水集中期,部分乡村可能发生山洪或内涝,加上今年伏秋期台风强降水影响,所以我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在3—9月份。汛期期间因暴雨将引发较严重的洪涝或内涝,造成突发群发性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汛期期间可能有以下趋势:

1、我镇的xx村等崩塌、滑坡、泥石流易发区,在集中降水期可能出现较为集中的小型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地质灾害具体发生的区域和强度与当时集中降雨的区域和强度有关。

2、地质灾害主要发生时段为3—9月,今年全镇的防范期应为3—9月份。在集中降水时段,当连续降水达到150毫米或日降水100毫米以上时,出现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机率较大;当连续降水达到200毫米或短时间(1日或数小时内)降水150毫米以上时,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将有可能发生。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连续降水时段要加强监测,出现变形加剧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3、乡村建设和交通、水利、矿山建设等人为工程活动是诱发崩滑流灾害的重要因素。新建和改扩建公路边坡、山区建房切坡段、采石场和矿区排土场、水库(电站)坝肩、溢洪道及引水(灌)渠等都是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的主要地段。

4、xx地面塌陷防护段,要特别注意在汛期和枯水期两个时段防范地面塌陷发生。

由于长期降水预测难度大、精度有限以及集中性强降水的时间、区域不确定等因素限制,本地质灾害预测仅是趋势性预测,各村及社区要密切关注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积极开展本辖区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提高警惕,防范地质灾害,减少地质灾害的危害和损失。

(一)重要防护区段。

1、xx村农民切坡建房、傍山建房产生崩塌、滑坡、泥石流防护段;

2、xx村岩溶地面塌陷防护段;

3、全镇水库堤坝、溢洪道岩土稳定防护段;

4、全镇公路干道防护段。公路两侧陡坡、滑坡以及挡土墙崩塌防护段。

我镇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主要分布于xx村、xx村。

(三)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镇历年来地质灾害主要发生的时段,预测受长江流域周期性影响,雨季延长到3—9月,汛期和台风影响期间,当降雨达到一定强度时,可能发生以风化残坡和岩土山体以及人工边坡崩塌、滑坡为主的地质灾害,一些崩塌滑坡和矿山的尾砂库、废渣在山洪作用下,易形成泥石流,个别地区在降雨等外力作用下可能发生地面塌陷。应加强重点区段、重要地质灾害的防范,必要时,应采取临时避让措施,避免人员伤亡。20xx年全镇地质灾害的防范期为3—9月份。

式全面排查,核实隐患点和危险区段的位置、类型、规模、成因及危害等情况。

方案。

要求,各村(居)委会要制定本辖区或行业领域内《地质灾害防治。

方案。

》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

方案。

要明确划定重要防御区段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并提出具体的防范措施。

3、做好汛期应急调查工作。发生小型地质灾害的,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调查并作出应急处理。发生中型地质灾害,由市国土资源局派员协助技术支持单位进行调查和提出应急处理意见;发生大型或特大型地质灾害,由省里以上国土资源部门派员进行调查或协助调查。危及100人以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调查,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调查。危及10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调查,由市以上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进行调查。

1、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要防御区段由所在村(居)委会负责巡查监测工作,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监测内容及方法、落实监测人员。与工程设施直接相关的地质灾害,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监测。

2、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重要防御区段的巡回检查工作,汛期巡查一般不少于2次,重点区域、重要时段要加密巡查。

3、监测期如发现重要异变情况,应按照速报要求及时、逐级上报。

1、所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应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凡是有条件进行治理的,要作出治理规划,并应针对可能诱发灾害的情况,采取简易应急防范措施,以遏制或减缓险情的发生;由工程建设引起的地质灾害,要责令并监督有关建设单位及时进行治理。

2、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临灾预报工作。险情预报分三级:

一般级:经监测,隐患体险情没有明显异变情况的;

异变级:经监测,隐患体险情有扩大、加剧异变情况的;

临灾级:经监测,隐患体险情异变情况特别显著、位移加快或者变形明显加剧,处于临灾状态的。

口头报告:对异变级和临灾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发现或接到报告后的半小时内须口头报告镇人民政府及镇国土资源所,重大险情同时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和省国土资源厅。

书面报告:

(1)当发现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镇国土资源所应及时采取有效的监测、防范措施,并在2日内将险情和采取的应急措施报告县国土资源局;同时上报市、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家国土资源部。

(2)当发现大型和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镇国土资源所在采取有效的监测、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大型在2日内、中型在3日内将险情和采取的应急措施报告县国土资源局,同时上报市、省国土资源厅。

(3)当发现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镇国土资源所应采取有效的监测、防范措施,在3日内将险情和采取的应急措施报告县国土资源局。

3、对一般级地灾隐患体由镇国土资源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对异变级、临灾级地灾隐患体,镇国土资源所要报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专业人员作详细调查论证,确认进入临灾状态;并在地质灾害隐患体一定范围内,划定危险区,设置警示标记。要根据不同规模、不同危害情况发布预警。预警分四级:

特级预警:由省级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一级预警:由市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二级预警:由县级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一般预警:由镇政府向社会发布划定危险区告示。

组织制定避险、救灾。

方案。

做好必要的抢险救援力量和抢险器材物资准备。;出现临灾级险情,灾害影响范围内的人员要立即撤离,重要财产立即转移,并作好抢险救灾临战准备;对灾害影响范围的重要设施,如重要交通线、军事设施、水利电力和通讯设施等,要做好保护工作。

1、灾情发生后的速报制度: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在做好应急处置的同时,必须在接到灾情后的半小时内报告镇人民政府,报告镇国土资源所,并可同时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和市、省国土资源厅。

2、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按不同地灾级别,镇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并及时报告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各部门组成的应急指挥系统,按预案的职责分工,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开展灾情收集,报告与评估;抢险救援和转移安置灾民;应急保障,请求支援,次生灾害预防,灾后恢复与重建等各方面抢险救灾活动。镇国土所要在技术支持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迅速查明灾害发生的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和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加强现场监测,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参与指导抢险救灾。

为灾后恢复与重建决策。

提供。

依据。

(一)加强组织。

领导。

落实责任制。各村(居)委会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

领导。

层层落实防治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由行政首长对所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村(居)委会应成立以政府主要。

领导。

领导。

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所在地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重要地质灾害危险地和灾区要建立前沿防灾救灾指挥机构。镇国土所是全镇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

领导。

下,认真做好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防灾具体业务管理工作。与地质灾害有关的其他部门,要按照镇政府的部署及其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各村(居)委会要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的汛前排查、汛期巡查、巡后复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对已查出的地灾隐患点,发放“防灾明白卡”,层层落实群测群防工作,严格无灾情零报告制度。

(三)加强监测预报,实行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地质灾害防御重在监测预报,专业监测预防由镇国土所负责。镇国土资源所要尽快建立监测预报组织,配备人员,建立联系工作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认真做好监测、预报等各项基础工作,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同时,要根据辖区内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层层建立地质灾害隐患体的群测群防组织,落实防灾任务,并加强对群测群防人员的业务培训。

镇国土所要根据气象部门。

提供。

的气象灾害信息,转发到各村(居)委会、各隐患点监测负责人,以提前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汛期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培训、报刊、报纸、广播、电视、宣传栏、科普读本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消除和减少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因素。要依法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可能导致重大地质灾害的违规工程,要坚决制止纠正,并监督责任单位采取有效的预防保证措施,对已经造成危害的,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负责治理。

(六)保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需的投入。各村(居)委会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支出预算,确保汛期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抢险救灾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和工作经费。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考虑,做好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

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三湖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条例》,《湖南省地质灾害保护条例》和《衡阳县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1、存在地质灾害的村组主要有南北村胜利组、甘泉村千步组、丫木组、西村村周山组、塘湾组、下皂组、新建村六平组,这些村组自然因素和人为工程活动及降雨等因素影响,发生滑坡、崩塌地质灾害可能性很大。

2、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交通路线。

三湖镇地处偏远地区,境内有甘泉村至南北村公路、鼓峰村至中合村公路,文光村公路,管桥村易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由于公路建设具有深挖、高填、切坡的特点,且部分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容易发区,工程建设对地表破坏严重,导致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大。

2017年突发性地质灾害高发区是:西村村塘湾组、周山组、下皂组,南北村胜利组、甘泉村千步组、丫木组,新建村六平组。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与重点防范期及区域。

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受到地质条件、气候变化、人为活动强度和方式等因素影响,以及我镇村组道路建设应高度注意防止人为诱发地质灾害。

(三)重点防范区域。

近年来,由于乡村公路建设增加,甘泉片责任区和西村村、文光村、永安村、新阳村地质灾害频发,这些区域地质疏松,而且夹杂石块,一遇到暴雨、雨水沿裂缝侵入土体,导致滑坡和小型泥石流。需加大这些地区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

三、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组织机构、单位责任。

我镇24个村、1个居委会,451个小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野外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为防灾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今年,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调查,查清地质灾害发育及分布规律,完成《三湖镇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镇预警预报、群测群防系统建设、防灾减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2——3月,对全镇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调查和巡逻。

本方案附表中所列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本镇重点监测对象。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给于重点监测,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隐患变形情况,地下水变化情况等。要采取汛期巡查和监测结合、并且单位监测和群众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和连续降雨时加密监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

(三)组织机构。

镇人民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组织指挥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值班室设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联系人:电话:

(四)明确相关单位防治责任。

1.党政办公室:负责地质灾害重大事件的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指导工作。

2.各村委会及居委会:书记、主任要对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承担本区域内地质灾害全面巡查,开展隐患点日常监测,落实隐患点的监测人及警示标志,组建应急队伍,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搬迁避让措施,接到或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时,要及时组织人员及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及时报告镇政府和镇国土资源所,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安排灾区重建和治理工作,积极配合镇政府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工作明白卡。

3.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应急预案,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对基层上报的地质灾害险情,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到现场勘察,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向上级国土部门和镇政府报告;不得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

4.安监站:要对非煤矿山、工业企业、各类选厂、尾矿库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处理,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5.镇卫生院:组织本单位人员赶赴灾区抢救伤员,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及药品供应。

6.水管站:要对全镇河道周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处理,及时预报降雨强度及分布范围,特别要加强对危险天气的研究,会同国土部门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7.路政中队:要对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处理;加强交通线路的边坡防护;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路段的巡查,危险及潜在隐患地段应加以治理;同时对拟建和在建交通工程项目进行监管,通过合理选线、科学设计、规范施工,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及时治理施工中发生的地质灾害。

8.民政办:在地质灾害预警期内要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筹措资金和救灾物资;灾情发生后应及时做好优抚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及上报。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组织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及灾民生活,负责救灾物资的组织和供应工作,组织指导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与重建。

10.派出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参与抢险救灾,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灾区道路的交通的疏导工作。

11.住建站:要对城镇建设中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处理;在进行城镇规划时应充分考虑遭受或引发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合理规划布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镇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2.中心学校:对各校区周边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处理;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各学校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学生防灾知识教育工作;负责组织、转移受灾学校师生员工,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后校舍的恢复、重建工作。

13.环保站:负责灾害影响的环境评估;负责地质灾害可能造成次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轻环境污染危害。

14.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投入抢险救灾,侦查灾情,开展国防后备力量应急动员,重点是抢救被埋人员,救扶受灾群众、工程抢险、处置次生灾害。

15.镇纪委: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履行职责实施监督;对国家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及隐患点监测人员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进行查处。

各村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部署和落实,保证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人员要落实到责任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追究制,将地质灾害危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防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责任人、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组织好监测、预防、预报预警、群测群防,治理及突出地质灾害应对工作。

镇国土资源所应在总结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基础上,结合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规模、危害性等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编制和落实到本辖区内《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出本地区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具体防灾措施,落实监测主要负责人,协调各村委会确定避灾方案和紧急疏散路线。编制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示后公布,并上报国土资源局备案。对违反规定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造成地质灾害重大伤亡和事故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完善制度,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各村委会和国土资源所,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确保形成“统一领导、综合负责、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系,尽快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应急管理机制。一是要建立预报预警应急指挥系统,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二是认真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制度,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的作用。三是要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灾明白卡,在危险区域树立警示牌,让处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具备“自我认识,自我监测、自我防范的能力”。四是要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在汛期时对重点区域进行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做到“快调查,快定性、快决策、快实施”。五是各村委会组织或指定一支抢险应急队伍,以备担任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任务。

镇人民政府将按照《地质灾害条例》和《湖南省地质灾害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安排地质灾害调查、预防和自理经费,纳入年度计划财政预算,并根据当地财政状况和防灾工作需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同时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筹措机制,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危害大,影响严重、急需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进行彻底治理或搬迁避让,有效地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加强协调,确保信息畅通无阻。

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国土资源所要加强与建设、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共享机制。要加强与防汛救灾部门的协调、沟通和合作,互通情报,确保镇、村、组三级之间信息畅通,加强协作,传达下情上报及时准确,为全镇汛期地质灾害工作提供信息渠道。

七、加强监测,提高地质气象预警预报。

要加大防治工作的科技含量,运用新方法、新技术进行监测分析工作。国土资源部门与气象部门要继续密切配合,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通过气象部门现有的群发手机短信天气预报,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八、加强监督,依法查处地质灾害违法行为。

各村委会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切实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的管理,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审批新建住宅及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加大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地质灾害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注意预防集镇基层设施建设、中心、村庄建设、农村建房和山体过度开发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合理开发利用矿山资源,认真做好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落实矿山地质环境和保护责任,有效防治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各村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避险、抢险、治理等知识,做到地质灾害预防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矿山,特别是要让地质灾害严重地区的颁布群众都掌握这方面的基本要求和规范,增强防灾意识,提高抗灾能力,确保一方平安。

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切实做好全镇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合全镇实际情况,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修编制定本方案。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开展群测群防,采取适当的工程治理措施,阻止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发展,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损失。遵循"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相统一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协调"的基本原则,同时兼顾以下原则:

1、坚持政府统一领导、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原则;

2、专业队伍与当地群众相结合,技术业务与行政措施并重原则;

3、事先摸清灾情、充分做好准备与应急处置原则,分部门负责并协调一致原则;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5、全面规划与重点防治相结合的原则;

6、防治地质灾害与其它社会经济活动协调发展的原则;

7、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

各村、各单位、企业应按照防灾方案要求,快速、有序、高效、科学地实施境内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提高防治地质灾害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地质灾害的危害极大,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破坏房屋、交通、水利设施,造成人员伤亡,破坏生态环境等。因而,推广普及地质灾害防治迫在眉睫,促进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建设,要求全镇积极主动地、科学地、有计划地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的损失与威胁是全镇工作的重要目标。地质灾害防治的目标就是通过有效措施,做到提前预警,应急得当,达到尽量减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危害的目的。

(一)自然地理与地质环境概况。

镇位于县中部,全镇面积20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413万亩,林地面积21万亩,辖36个行政村,130个自然村,总人口4.3万人,古宁线、福汾线、古屏线穿越境内。

镇属于亚热带山区季风气候,溶蚀高原地貌显著,石头山多,地表缺水,土层微薄,降雨渗漏严重,地表水源贫瘠。平均海拔650米,常年平均气温17.8℃,最低气温-5℃,最高气温38.6℃,年降雨量1680毫米以上,无霜期为280天。镇区地质构造发育,以断裂为主,主要有nne、ne、sn、nw向断裂,断裂破坏了岩体的完整性,致使岩石破碎,加剧了岩石的风化速度,削弱岩石的强度。对地质灾害的产生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

全镇是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镇之一,全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1个,其中滑坡12处,崩塌9处,分布于全镇16个行政村,其中一般隐患点7处,较大隐患点14处,重大隐患点0处,威胁76栋房屋,123户,合计599人。全镇共有高陡边坡地质灾害点9处,分布于6个行政村。其中,银场村、周厝村、牛峰村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均有分布的行政村。

(三)防治现状。

全镇在县相关单位的领导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所成效,建立了灾点监测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抗灾、救灾应急反应系统,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有所提高。但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然整体较为被动;防治工作和技术管理能力薄弱以及麻痹侥幸心理尚存等问题。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仍然繁重。

根据省气象局发布的20xx年气候预测:

1、早春季(3-4月):预计早春季总降水量偏多1-2成。月份分布大致是:3月和4月偏多1-2成。

2、雨季(5-6月):预计雨季总降水量偏多1-3成。雨季可能出现持续性暴雨过程。

3、夏季(7-9月):预计总降水量偏少1-3成。

5、预计20xx年登陆或影响我县的热带气旋(俗称台风)总数4-5个,较常年略少,但强度偏强,可能有秋季台风影响。

台风和强降雨时期将可能为地质灾害高发期。同时,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仍为各村地灾点,可能在暴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外力作用下,产生灾害;其他低山区的一些房后高陡边坡、沟口民房等,均有变形破坏或出现滑坡、泥石流的可能。

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各村、各单位、企业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要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地质灾害责任人由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受威胁单位主要负责人、村两委主干担任。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居,由村两委组织受威胁村民开展巡查、监测。

国土资源所是全镇地质灾害防治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方案,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建立并完善地质灾害点资料库与群测群防网络,实行汛期24小时专人值班,时刻保持与防汛抗旱、气象等有关部门的紧密联系,按规定及时报告、转达和指挥治理,加强防治地质灾害的技术指导工作并提出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

其它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落实防灾责任制,认真做好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险情巡回检查。

各村、各单位、企业应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的主要地质灾害点、灾害重点防护区进行巡回检查,其主要任务是:

主要内容:组织机构(各村、各单位、企业防灾责任人),危险点监测(监测责任人、观测点布置、观测方法、记录、汇交整理),信息网络,防灾预报,危险区群众的防灾意识,应急方案及措施等。

2、检查主要灾害危险点。

对辖区内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要划定警戒区,设立告示牌;行政村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重点防范,并挂牌警示;对辖区有险情的灾害点进行现场和室内检查,发现地质灾害危险点有明显异常情况的,所在村应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并组织调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三)灾前监测与安全转移。

1、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三级时,镇政府、国土资源所应部署防灾工作,加强值班;应及时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的巡查;隐患点和易发区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加强对隐患点和易发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镇政府应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其他部门和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加强监测、巡查,及时采取避险措施。

2、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二级时,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应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特别是高陡边坡)进行加密巡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对隐患点和易发区的加密监测和防范。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转移至地质灾害避险点;易发区受威胁人员要根据当地雨情、险情,适时转移避让。

3、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一级时,应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做好投入抢险救灾的准备,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的群众转移至地质灾害避险点。

4、地质灾害转移对象: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山坡、边坡建筑物内的群众;易发生泥石流山沟及沟口(低洼)地带的群众;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其他在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带的群众。

5、各村委会、各单位、企业应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救组织,配足必要的物质装备,提高防救队伍的素质;制定具体的防救方案,特别是临灾前的人员转移方案,并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避险步骤及撤离路线示意图。

1、由责任人发布命令。

2、采取电话、鸣锣、鸣哨等办法通知和预警。

3、防治应急分队组织人员撤离。

4、镇、村组织安置群众。

5、撤离路线示意图:隐患点安置点:避灾点。

(五)抢险救灾。

灾情发生后,各村、各单位、企业应按既定的方案指挥抢险救灾工作。抢险救援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抢救受灾人员;民政、建管、卫生等部门应及时做好伤员救治,安置抚恤等;交通、通迅、公安等部门应做好相关工作。必要时,可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支援,切实做到防范有效、转移迅速、救治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建立防治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制度。

各村、各单位、企业对特别易发生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要进一步健全防治地质灾害报告制度,做到上下信息畅通,为防灾救灾的指挥决定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在汛期期间,各村、各单位、企业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重大灾情,每月1日—3日报送上月灾情情况,每年11月25日前报送全年灾情报告和有关资料。

(一)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条件。将地质灾害群防群测任务分解到镇村两级,明确具体监测人和监督单位责任人,建立完善的群专结合和群防群测的预报网络体系。

镇村两级要拨给一定经费重点解决地质灾害点的监测、群测群防和治理的费用。用于防治地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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