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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住房和商品房的区别篇一
合同当事人: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于区/县路弄/新村____号___室________部位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该出租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的合用部位、装修情况、附属设施及设备情况,由双方在附件中列明。
三、该房屋用途为_,乙方应按上述用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四、该房屋月租金合计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千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乙方应当于每月_______日前,以_______方式将租金交付甲方。
五、租赁合同的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
六、甲方应当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已经将房屋交付乙方。
七、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应当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除存在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甲方应予同意。
八、甲方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养护,保证房屋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乙方应当合理使用房屋,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发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发生自然损坏的,应当及时向甲方报修。
甲方对乙方的报修,应当按规定的修理范围及时进行修理。
九、甲方养护、维修房屋时,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对乙方使用房屋的影响。乙方应予自给,不得借故阻挠。
十、乙方装修房屋或增设附属设施的,应当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对增设的附属设施,由双方另行约定产权归属及维修责任。
十一、乙方需改建、扩建房屋的,应当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改建、扩建后的房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房屋的维修责任、租金等由双方另行约定。
十二、经双方商定,甲方向/不向乙方收取租赁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为_元(大写:_______万_____千_____佰____拾______元整),由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当开具收据。租赁关系终止后,租赁保证金除用于抵充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归还乙方。
十三、乙方需转租房屋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租期间,乙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向甲方支付转租收益,转租收益的标准由双方另行约定。
十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的,应当退还乙方已付租金。
并支付给乙方延期交付房屋期间租金_%的违约金。
(二)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应当支付相当于拖欠租金额_%的违约金。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六个月的,甲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的,甲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四)甲方对乙方报修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自然损坏未能及时修复,造成乙方或他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五)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损坏,乙方未及时修复,造成甲方或他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乙方应负责责赔偿。乙方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甲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六)一方按规定解除租赁合同的,另一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六、其他有关房屋租赁事宜及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愿意共同遵守《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有关规定。
十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交易中心___________份。
共有产权住房和商品房的区别篇二
(一)甲方有权出租该房屋,向乙方收取租金等费用,按照规定开展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和入户走访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二)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交付乙方房屋时,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
(三)甲方应定期维护、维修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使其处于安全和适用的状态,但对于乙方擅自装修和增设的其他设施设备等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由甲方承担维修义务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家具家电(如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出现损坏时,乙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坏扩大,并及时通知甲方维修或更换。如乙方未采取适当措施或未及时通知甲方维修致使损失扩大,损失部分应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合理期限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或物业管理公司可依据改善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修改、废除有关公租房楼宇的管理规则及其他必要的规章制度,乙方须遵照执行。
(五)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对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家具家电(如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或维修时,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应事先以电话、短信、张贴通知书等方式告知乙方,紧急情况除外。乙方有义务予以积极协助,不得拒查、拒修。如因乙方拒查、拒修等原因导致房屋不能及时检查、维修而造成的损失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公租房项目所有人可将所有者权益整体转移给第三方,而无需征得乙方同意。但需在权益转移后及时将该情况书面通知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转移公租房所有者权益,乙方同意受让人作为行使及履行本合同项下甲方的全部权利及义务一方。
(七)租赁期内,甲方有权改变租赁房屋所在项目的名称。甲方对乙方因项目易名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费用不负任何责任,甲方应在项目易名前1个月以张贴通知书等形式通知乙方。
(八)当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房屋使用功能或其他租户合法权益等紧急情况时,如无法及时联系到乙方,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在第三方(派出所、居委会等)的监督下可以不作通知进入租赁房屋并采取必要措施,事后及时告知乙方,费用依本合同附件的约定收取,甲方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免责。
共有产权住房和商品房的区别篇三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乙双方签订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一份,规定甲方按《______________市市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______________市市区出售公有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省直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核定的价格,将座落于______________的住宅出售给乙方,由于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违约离开了甲方单位,根据该合同第四条规定的“甲方有权按届时房改的价格和政策收回已出售公房的产权,乙方无异议”的规定,该套住宅房屋应由甲方购回,为此双方达成本住房购回协议书。
一、原甲方出售给乙方的座落于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住宅,双方同意由甲方按_______年_______市房改价格购回。
二、该套住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双方同意甲方购回的该套住宅的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乙方应将该套住宅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契证移交给甲方。
四、甲方购回该套住宅后的过户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应予以协助,办理过户登记中所产生的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缴纳。
五、甲方购回住宅后应支付给乙方的______________万元购房款,乙方同意甲方在甲、乙双方办理好乙方对甲方公司和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手续后由甲方统一支付。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共有产权住房和商品房的区别篇四
据《_民法典》、《_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交易情况及定金支付: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管局交易所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管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___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并应在交房当日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五条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
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七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总房价10%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
第九条产权纠纷: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共有产权住房和商品房的区别篇五
公有住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
上海公有住房差价交换合同范本
使用说明
1、本合同适用范围:
(1)本市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单位、单位与单位之间公有住房的相互交换;
(2)本市不可售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其他产权住房的相互交换;
2、本合同【 】中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予选择的应划除;
3、本合同空格的内容由当事人协商后填写;
4、本合同的备注栏由房地产交易中心填写;
5、本示范合同由上海市房屋土地局负责解释。
(合同编号:)
立合同人
(一)甲方:
(二)乙方:
根据《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试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和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将各自承租或拥有产权的住房进行交换,现就有关交换事宜,订立本合同。
【租赁部位独用面积】/【建筑面积】____,【租用公房凭证】/【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的【公有】/【私有】/【商品】住房与乙方【承租】/【拥有产权】的座落于:
(二)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__号_______室,【租赁部位独用面积】/【建筑面积】______,【租用公房凭证】/【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的【公有】/【私有】/【商品】住房进行交换。
在订立本合同前,双方已各自出示上述住房的【《租用公房凭证》】/【《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房地产权证》】复印件见附件一),双方对上述各自拟交换的住房座落、面积以及交换时不得拆除或损坏的附属设施、设备及装修情况等均已明确。
第二条甲、乙双方按照等价有偿交换原则商定,下列各自拟交换的住房成交价格分别为:
甲方的住房成交价格为: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的住房成交价格为:
(一)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甲、乙双方确认,上述住房之间的交换差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由____________方向________方支付。具体的支付时间和金额在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中进行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后的十天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材料按下列规定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1、交换承租权的公有住房在同一区、县内的,向公有住房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交换承租权的公有住房不在同一区、县内的,交换有差价的,向价格高的公有住房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交换无差价的,当事人可选择向其中一个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2、以公有住房承租权交换商品住宅或者其他住房所有权的,向商品住房或者其他住房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第五条甲、乙双方相互承诺,在取得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之日起的七天内,应向拟交换的住房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物业公司办理公有住房租赁关系的变更手续。
第六条甲、乙双方同意,自办妥住房租赁关系或房地产权证的变更手续之日起_______天内各自交出空房,相互进行验收交割及办妥户籍迁移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住房验收交割之日止,凡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住房装修设备和附属设施均不得损坏及拆除。若发现被损坏或拆除的,则损坏方除应按被损坏、拆除的住房装修设备及附属设施的估值向另一方支付赔偿金外,还应按估值的_____________%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甲、乙双方确认,交换前公有住房内的原有设施因有变动,按规定应由承租人承担的维修、养护费用,交换后均由调入方承担。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本合同经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并出具《通知书》后,若______方未按本合同补充条款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天,则应按应付款金额的__________%(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若一方逾期交出空房、办理验收交割和户籍转移,每逾期一天,逾期方应按该住房成交价格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甲、乙双方商定,本合同自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并出具《通知书》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在不违背本合同各条款原则的基础上,可就本合同的未尽事宜订立补充条款。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补充条款和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索赔。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承诺,本合同生效后,若一方内部之间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均与另一方无关。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商定,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一、住房之间交换差价的支付时间和金额的约定
二、原住房的水、电、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结算的约定
三、其它事项的约定补充条款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合同
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印制
一九九九年二月
_________方公有住房差价换房意见书我们一致同意甲、乙双方签署的本合同,同时推选为交换后住房(一):
推选为交换后住房(二):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号_____室的【公房租用凭证】/【房地产权证】的新户名,同住人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住成年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备注:如有反对意见,请在此签名(盖章):
年月日
备注栏
甲、乙双方签定的本合同,经审核符合有关规定;差价交换后,座落于:
(一)区 路 弄(新村) 号 室(部位)公有住房的调入方户名为 ;
同住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公有住房系【交换】/【受让】取得。
(二)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_号_________室(部位)公有住房的调入方户名为________;同住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公有住房系【交换】/【受让】取得。
经办人(签字)
房地产交易中心(章)
年月日
附件(略)
共有产权住房和商品房的区别篇六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_________
单位名称 :_________
地址 : 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_________
原籍 :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在_________区_________镇_________(村)街_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包括乙方之家属名单)作_________使用。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基本情况载于合同,乙方愿意承租。
二、甲乙双方愿意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接受当地房屋土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三、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月租金为_________元;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个月。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于每月的15日前向甲方交纳租金。
四、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一)依约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二)负责对房屋和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承担房屋设备的正常维修。如因维修房屋须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应提前通知并与乙方签订回迁协议。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致使乙方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甲方负责赔偿。
(三)甲方出卖房屋,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四)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五)租赁期届满甲方要求收回房屋,应在租赁期届满之日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该房屋继续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有优先承租权,并应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六)如乙方死亡,应准许本合同附件二中乙方之家属中的其他合法居住人办理合同更名手续。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一)依约按时交纳租金,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分租或与第三人互换。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房屋进行扩、改建、装修或增加设备。
(四)要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发现房屋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陪偿。
(五)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应交还承租房屋和设备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三十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六)乙方另有房屋居住,甲方提出退房的,乙方应交还承租房屋给甲方。
六、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二)乙方逾期交付租金,应付违约金。
(三)租赁期内,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合同,另一方除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外,还有权收取违约金。
七、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日期内付清。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免承担责任。
九、租赁期内因房屋拆迁,双方应共同遵守《北京市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不遵守而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
十、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起诉。
十一、房屋在租赁期内,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交纳税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须到房屋土地管理机关登记备案。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一份送房屋土地管理机关备案。
十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联系地址、电话:_________
联系地址、电话: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产权证号_________房屋结构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之家属名单
序号 姓名 原籍 性别 与乙方关系 身份证号码 甲方签章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共有产权住房和商品房的区别篇七
租赁合同(lease ntrat)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等、自愿、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房屋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在 市 区 ,建筑面积为*方米的房屋(间数 )(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住宅使用。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三、租金及其缴纳办法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 元,(大写:元)。本合同期满终止时,甲方在查明乙方并无拖欠租金、有线电视费、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等应付款项,经检查房屋在使用中无损坏以及其它违约行为后,须在 日内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乙方必须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缴交当月租金。
四、房屋的维修及保养
甲方在交付房屋给乙方使用时,应保证该房屋在出租使用时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并按照移交物品、设备清单把有关的物品、设备移交给乙方(见附件1)。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按照清单所记载物品、设备的状况、特征,把其交还给甲方。在出租使用时,由于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所造成该房屋、物品、设备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享有国家有关法规赋于出租人的权益。
2、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
3、租赁期内,甲方保证不将该房屋租给第三方。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租赁期内,在乙方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依法使用该房屋,享有国家有关法规所赋予承租人的权益。
2、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及遵守楼宇《管理公约》及《住户守则》;不得有喧哗或骚扰邻居之举动,若乙方受到投诉仍不予改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按期如数向甲方交纳租金。
4、从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负责缴纳该房屋所发生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公用分摊等费用。
5、在租赁期内,物业管理公司对该房屋收取的管理费及其它卫生、环保、消防、治安等部门按规定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6、乙方须确保该房屋的结构及其附属物品、设施不被损坏、改变,并负责对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
7、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或转借于任何第三方。如确需转借或转租给第三方,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借或转租后,乙方对第三方使用该房屋时所负责任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8 、租赁期满,如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该房屋的权利,但须在租赁期满前 日提出,经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9、在租赁期间,乙方如需对该房屋增加固定装修或安装设备,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并应严格遵守本条第6款的规定,在安装完毕时,通知甲方检查。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甲方将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卖该房屋,须在 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因没有履行本合同而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不能把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应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3、甲方不能按规定的日期把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从逾期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日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如乙方拖欠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每月租金的 %计收滞纳金,逾期超过 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租赁保证金不退还乙方,乙方需向甲方支付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5、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品及从事非法活动,经甲方书面通知后 日仍未改正,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租赁保证金不退还乙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租金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7、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只能选择一项):
(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租赁期内,双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如乙方提前退租,甲方有权不退还其保证金;如甲方提前收回房屋,须退还保证金并支付与保证金数额相等的违约金。
( )任何一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须书面通知对方。自另一方收到通知之日起届满 日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对此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九、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合同的终止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合同终止
a、合同期满;
b、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而致使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对于嵌入墙体、天花、地面等的固定装修,拆除后可恢复原状的,应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不得予以拆除,否则,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 日内清场完毕并办理退租手续,将所租用的房屋及其有关的物品、设备(依据附件1)完好地移交给甲方。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及其附件,自甲乙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其它事项
1、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对乙方正常的使用进行干涉和干扰。但在甲方预约情况下,甲方有权带准租客或准买家进入该房屋看房,乙方应给予配合。
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 人民法院提**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订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其它: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公有住宅租赁合同(2)
公有住宅租赁
出租方(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