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物业公司薪酬管理篇一
协议编号:
甲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传真:
乙方:
注册地址:
资质证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电话:传真:
甲方为本项目开发建设单位 /产权单位;
乙方为受聘之物业管理单位;
上述主体分别简称为“甲方”和“乙方”,合称为“双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项目提供物业管 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总则:
1.1 本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项目坐落 :;
项目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1.2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产权人,并向其负责,即向甲方负责。 1.3 本物业管理委托人甲方现委托乙方为本物业之物业管理受托人, 以甲方之受托人 的名义管理本物业, 而乙方也同意接受委任, 双方同意依照本协议规定条款履行 相关的权利与义务。
1.4 凡遇到有在乙方受托期间对项目运作有重要影响或涉及较多客户之事项, 乙方须 于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或批准后,方可进行。
1.5 本协议有效期限内, 甲方有权在本物业的广告媒体中, 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 (包 括文字和图案) , 声明本物业由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惟甲方此项权利须严格 限于乙方为本物业提供本物业管理期限内行使, 否则乙方将追讨任何非授权使用 乙方或其相关机构名称或标识之行为的法律责任的权利,及由此产生的经济损 失。
1.6 资料保密
乙方不可于本协议期间或期满后向第三者公开因被甲方作此委托而获得关于甲 方或任何用户之经营及其它商业资料, 除非此公开是获得甲方或是在履行本协议 项下乙方之职权所需。
1.7 分包
乙方应有权在事先知会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分包部分本物业专业管理工 作内容给予分包商或其它公司。但乙方不得将本业务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由于分包商造成的失误,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1.8 本协议内之标题只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协议之结构和含义。
第二条、 注释:
除协议内容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意义:
2.1“产权单位”指甲方。
2.2“物业管理受托人”指乙方。
2.3“本物业” 指本项目之整体, 包括宾馆、 停车场及甲方书面同意的公共建筑及场 地。
2.4“客户”指本物业的全体使用人。
2.5“预算” 指每年由乙方编制之本物业管理的财务预算; 甲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对本 项目之使用合理性进行监督。
2.6“本物业管理费”指按照乙方测算并经双方认定的收费标准。
2.7“管理公司” 指经由乙方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本物业管理公司, 专职管理本物业 的日常办事机构。
2.8“本协议”指本物业管理委托协议。
2.9“公共设备” 指本物业内消防系统、 保安系统、 空调系统、 电信系统、 电气系统、 电力系统、给排水系统等。
第三条、委托管理内容:
3.1本物业建筑本体及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但不仅限于 : 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或基础承重结构部位、外墙 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场区。
3.2本物业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保安监控系统、电力系统、卫星电视系统、电话系统、电信系统等系统。 3.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于本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共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但不仅限于 : 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 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等设施。
3.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但不仅限于 : 公共道路、商业广告网点等设施。
3.5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3.6本物业公共环境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收集与清运。
包括但不限于 : 公共场地、公共场所、房屋建筑物公用部位等。
3.7本物业区域内交通、车辆的行驶及停泊。
3.8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 维持本物业内公共 秩序。包括区域内的安全监控、巡视、消防管理、门岗执勤。
3.9配合项目开展甲方实施的各项活动。
3.10负责向本物业之受益人收取或代收下列费用:
(1)本物业管理服务费;
(2)能源耗用费(包括水、电、燃气等);
3.11甲方单位面积内自用部位、 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 养护, 在甲方提出委托时, 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3.12本物业内的空置面积部分的维护与管理。
3.13本物业内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整理与保管。
3.14其它委托管理
(1)协调甲方与物业使用人处理工程的质量问题;
(2)协调甲方所聘的施工队或承包公司处理房屋在交付使用后遗漏的工程问题;
(3)处理所有对于本物业管理的投诉及维修申请。
3.15 有关甲方委托的其他服务项目。
第四条、委托管理期限:
4.1本协议的委托期限暂为 年,即由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4.2本协议届满时,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可延长期限。本协议的任 何一方如果有意延长期限,应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向另一方发出延长 本协议期限的书面意向,双方应在本协议届满前达成延长期限的书面协议。否 则本协议在期限届满时终止。
4.3协议期满时, 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 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并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
第五条、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5.1 甲方的权力、义务:
(1)监督乙方在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2)审定乙方拟定的本物业管理制度。
(3)审定乙方本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4)委托乙方对本项目使用人按照甲方要求进行针对性服务与管理。
(5)如本物业建筑存在质量问题 , 在保修期内对房屋质量负全部维修责任, 如委 托乙方返修,由甲方负责支付全部费用。
(6)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合理面积办公用房(具体面积见本协议补充 协议),作为本物业的管理用房,并提供相应基本的办公条件及设施。
(7)负责收集、整理本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本协议生效之 日起 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移交。
(8)协调、处理本协议生效前发生的本物业管理遗漏问题。
(9)协助、配合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支持乙方为保障良好物业管理而进行的 必要措施。
5.2 乙方权力、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订本物业管理制 度。
(2)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业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 让第三者。
(3)为本物业管理部门编制合理的人事组织架构,并保证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的 质量。
(4)制定本物业管理公司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程序与各岗位职责。
(5)招聘本物业管理公司各岗位员工。负责培训各岗位员工有关本物业管理的专 业技术,包括礼仪、礼貌、行为规范、业务训练等。
(6)制定一切有关日常本物业管理所需的文件与表格, 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等。
(7)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 计划方案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8)负责编制本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供甲方审批。
(9)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全部工程图纸、管理资料及原始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以备需要时查验,并应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返还甲方或移交给继任的物业 管理公司。
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6.1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照乙方测算并经双方认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6.2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为 元 /月 . 建筑平米。
6.3空置面积管理费:甲方按乙方所定收费标准全额支付乙方空置面积部分的物 业管理服务费。
6.4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 修、养护费用和公共绿地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中修以上项目费用由甲 方承担。
6.5在本协议期限内,如与政府价格政策变动,协议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按照政府 新出价格进行调整。
第七条、物业服务质量承诺:
乙方参照本项目所在地区同类项目政府颁布之最高等级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 向甲方和物业使用人提供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相匹配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八条、管理费用的运作模式:
8.1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物业管理实行包干制。
8.2在乙方提前向甲方作出项目预支酬金支出书面知会时,甲方未能及时回复, 给乙方在物业管理过程中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后 果。
8.3在本项目正常管理期间, 甲方应按所定标准缴纳费用, 乙方按预算执行支出, 接受甲方的监督。
8.4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提交一次物业管理运行成本及费用支出报表,并接受甲方 的监督。
第九条、保险:
本物业的全部保险应向当地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的保险公司投保, 其投保的险种、保险金额等均按中国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本物业实际情况办理。 本物业在正常使用管理期内,乙方负责购买本物业所需投保的保险,此项费用从 物业管理服务费中列支。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甲乙双方任一方未按协议约定事项执行的,给对方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均 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0.2在物业管理中,由于甲乙双方任一方过错,给物业使用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 的,过错方应负责进行赔偿。
10.3由于甲乙双方任一方之过错,造成存放于此方的管理文件、档案、财务资料 等的遗失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0.4由于甲乙双方任一方存在违法行为,致使对方解除协议的,违法方赔偿因此 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足额补偿乙方。
10.6甲方在乙方接管物业时,若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提供必要技术档案资料, 因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10.7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故解除协议,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解除协议方应赔偿对 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协议的终止:
1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一方终止协议:
11.2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可以充足理由,于提前一个月给予对 方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在发出及收到终止通知后的一个月期间,甲、乙 双方仍需履行承担的权利与义务, 就协议解除事宜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均不 需要向对方作出赔偿或承担法律责任。
11.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协议终止、解除与交接手续: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前 15日工作日内,乙方应积极腾退物业管理用房,并与继任物 业管理公司进行友好交接工作, 不得有任何妨碍继任物业管理公司正常物业管理的行 为。
公司期间利用甲方资金购买的财产。
物业管理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起 5日内, 乙方应与甲方和继任的物业管理公司核对 所有财务帐册,并将剩余物业管理费用转交给继任的物业管理公司。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13.1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13.2 通知
送达或给予的通知必须用中文书写, 通知可以专人送达或以预先缴付的邮递方 式或以电传方式送达。
13.3 完整合约
本协议己包含当事人之协议, 并推翻所有先前协议当事人之间关于管理本物业 的协议或沟通。若本协议任一条文在法律上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本协 议其余的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13.4 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 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3.5 本协议之附件均为协议有效组成部分; 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 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有关编制、审定和登 记本协议之法律及其他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13.6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 大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的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 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13.7 争议的解决
凡因在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时,提请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如果调解不能 解决,各方同意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8 修改协议
本协议之一切条文,必须经过协议当事人共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做 出修改、删减或增加。经修改之后协议须经双方签署后方为有效。
13.9 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执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 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13.10 本协议共 10 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物业公司薪酬管理篇二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___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十四条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高层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引用,由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承担。
第十六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九条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二十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公司薪酬管理篇三
委托方: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
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及配套设施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第一条 根据《怡清园业主公约》、《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怡清园业主委员会委托________公司为怡清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受托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合同约定。
第二条 委托服务的事项
受托方应提供以下服务:
3、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5、小区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
7、保管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8、按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代收、代缴水电等费用;
10、其他通常应当由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小区公共服务,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受托方可以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或服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嫁给第三方。
受托方不履行上述某项义务或提前终止合同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三条 服务收费标准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向受托方交纳以下费用:
1、保洁费(含化粪池清掏费和垃圾清运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
2、保安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xx元收取;
3、小区绿化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xx元收取;
4、门禁、监控、消防系统运行费公共照明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
5、水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无水泵的二、三号楼不收;
7、公共设施维修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xx元收取;
9、供暖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个供暖年度 元收取;
10、停车管理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 xx元、地下每车每季 xx元收取;停车场地使用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xx元、地下每车每季 xx元收取;临时停车,每次逗留时间不超过2小时的来客免收,超过2小时的按地上每车每小时 1 元、地下每车半小时 1元收取管理费,超过半小时算一小时,不足半小时不算,大型车辆加倍。
商铺的管理费、暖气费按套内面积收取。第1-6项收费按每100平米套内面积折算为一户,电梯费暂不收取。如商铺需要经常性地使用电梯,须事先与业主委员会商定电梯费价格。
第四条 交费办法
上述第1-7项收费及第9项供暖费、第10项车辆管理费应与受托方完成相关任务的支出(含提供相关劳务的工人工资)相符,多余部分受托方应交给业主委员会,归全体业主共有。停车场地使用费应于收费后按季交给产权人或共同产权人(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受托方的利润与受托方管理层的工资只能从管理费中提取。
管理费于提供服务后按季交纳,暖气费按供暖年度预交,其他费用均按季预交。相关服务开始提供满一月后尚未交纳的,受托方可以在公告栏公示催交。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或由物业代收、代交的费用逾期的,从享受服务满一月之日起受托方可以加收滞纳金:逾期的第一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的第二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从逾期的第三个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五条 家庭服务
受托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制定各种家庭维修服务的收费标准(维修辅助材料如螺丝、钉子、凝结剂等包括在维修服务费内)与保证修理质量的时间,报业主委员会备案后公布。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受托方必须接受委托并按公布的标准收费;在保质时间内出现修理质量问题的,受托方应当免费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需要的主要材料用户可自行购买,如需受托方提供则应先跟用户就材料价格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 服务标准
受托方的服务质量应达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建立维修服务回访制度,每年进行年检并保存大、中、小修的相关记录,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保洁服务:居住区域的道路、楼梯每天清扫一次,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及时清理居住区内公共场所的废弃物,及时清扫积水和积雪,及时组织清理乱堆放的物品、乱张贴的宣传品。
3、保安服务:24小时专人值守,进行日常巡查,对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紧急情况有处理预案并于事发时及时处理,配合派出所处理区内的违法现象,不得对业主及其家属使用暴力,对来犯外人使用暴力时不得超出正当防卫限度。
4、绿化管理:绿地无杂物,基本无裸露土地,草木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及病虫害现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责任制,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定期巡查、检修消防设备,保证消防设备完好并有明显标志。
6、车辆管理:车辆停放有序,设有专人负责看管,对区内停放车辆的人为损伤与区内停放车辆的失窃负补充责任(就侵权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后剩余的损失负责)
7、装修管理:监督业主和施工单位遵照有关规定进行装修并对装修过程进行监控。
8、档案资料管理:设专人管理,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并对物业基础资料和业主入住后的相关资料统一管理。
9、急修:1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95%以上;小修:7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80%以上。
10、供暖:保证门窗长时间关闭的情况下顶楼北向房间气温不低于15度。
第七条 保障措施
为保证以上约定达到目的,委托方享有下列权利:
1、审定受托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及需要业主与物业使用人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
2、检查受托方管理、服务工作的执行情况;
3、审查受托方的费用支出情况(管理费除外)并在小区内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群众意见的强烈程度而定)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工作的满意程度进行民意测验,民意测验的样本数不得低于100人。
委托方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应履行如下义务:
3、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受托方催交;
4、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服务与收费遗留问题。
第八条 奖惩
受托方提供服务或进行管理应尽量做到服务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使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的服务与管理满意。民意测验将对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分别按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四个指标打分后取平均值。民意测验对受托方的平均满意率达到60%为受托方取得全部管理费的条件。平均满意率每降低5个百分点,应扣减测验前一季度和测验后一季度的管理费各5%.平均满意率不足40%,委托方可提前单方解除合同并免除负违约责任。平均满意率超过80%,或平均满意率超过70%且有明显的通货膨胀(10%以上),委托方应建议业主大会适当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费标准。
第九条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到期时,任何一方不愿续约的,应当提前30天告知对方,否则视为同意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但因服务质量太差导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抽样调查平均满意率低于40%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条款限制。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受托方必须于10日内向委托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委托方应当采用公告催交、出具证明材料、出庭作证等方式协助受托方追收欠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交纳的费用。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草签后需依《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公示,公示15天后无异议或异议者不足规定人数的,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合同正式生效。
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补充协议实质性地修改了合同条款的,需要完成《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公示程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当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方签章: 受托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物业公司薪酬管理篇四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养护。
第五条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修养护。
第六条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条维持公共秩序,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一条协助社区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二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
3.停车费;
4.装璜垃圾清运费。
第十三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四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议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房屋及设施维修计划;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协助做好协调和思想工作,帮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上年度相关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乙方按《_________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参考标准》中“________级服务等级标准”实现目标管理,具体详见附件。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按全额收取;
3.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的,按下列方法处理:
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应按费用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条公共设施日常维修费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按多层住宅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收取,并按照下列标准执行:日常小修、养护费用,从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中承担;大中修费用、更新费用,由乙方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核,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第二十一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照《_________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办法》和《住宅小区机动车地下停车收费标准》规定,由乙方向车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于弥补物业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以用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业主、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双方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_________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物业公司薪酬管理篇五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工程小区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小区
座落位置:xxx市xxx区xxx社区
四至:东:海口街南:xxx路
西:集贤街北:xxx路
占地面积:3.86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63394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全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物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自行车棚。
第六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一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
第十二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公共设施维修基金;
3、承租户的房租。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
第十六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3年。自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1日。
第十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7、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十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政策的行为,提出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六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要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第十九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整洁无破损,外观完好率100%.
2.设备运行:良好无不安全隐患。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时处理用户报修,按计划完成。
4.公共环境:环境设施完备,实行标准化保洁。
5.绿化:绿化管理要经常化、制度化,无破坏、践踏及占用现象,保证绿化成活率。
6.交通秩序:按规定做好小区内机动车辆出入及存车处车辆管理和保管,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小区内车辆安全。
7.保安:加强防范,完成治安保卫工作,保证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生命财产安全。
8.急修:随叫随到。
9.小修:及时率达98%以上。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单室9元/月,双室10元/月,三室11元/月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市物价局有关规定并经过业主大会讨论通过调整。
3.业主和物业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物业管理费的3‰元收取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准须甲方同意。
第二十二条 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有偿服务按市场价规定收费。
2、特约服务双方议价。
第二十三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业主和自管单位承担;大中修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更新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大中修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更新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大中修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更新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
第二十四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示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2万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九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政策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6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签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协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第三十六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20xx年xx月xx日
物业公司薪酬管理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工作委托乙方管理服务。乙方将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热情优质的服务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创造整洁、优美、舒适、安全、宁静、便捷,及时、可靠的环境,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对校园内的一切公共设施及设备享有所有权,并有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使用和监督权。
2、负责对乙方管理与服务进行工作查询与质疑。
3、负责制定学校绿化、美化及设施的更新改造计划。听取和采纳乙方对校园绿化等改造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4、负责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物业经费和运行费。
1、按协议内容保质保量地完成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按文明校园建设标准保持学校的花园式单位及文明校园的称号。
2、对院内的公共设施及地面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要改变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定期向甲方通报工作情况,对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见有义务执行。
1、全院的绿化、美化工作。
2、教室的卫生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不含专用教室)。
3、公共环境、公共场所的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
4、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运行和管理工作。
乙方应按以下标准实现物业管理目标。
(一)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1、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并承担甲方大型活动及重大节日的花卉摆放工作。
2、按不同季节对花卉苗木的养护要求进行养护,并做到:树灌木完整,长势茂盛,无枯枝死杈,无病虫害,树木无钉枪捆绑;绿篱、绿地无杂草、杂物,无堆物料。完好率应达到98%以上。
3、校园绿化面积应达到应绿化面积的95%以上。
4、绿地、各种树木的种植和调整工作应本着美观合理的原则进行规划管理。对各种古树应重点保护,防止损伤和坏死。
5、院内的建筑物能进行立体绿化的,应进行立体绿化。
6、绿地微喷面积应达到总面积的80%以上。树木浇水应有计量。
(二)环境卫生工作:
1、道路环境应整洁。清扫要及时,做到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
2、阴井、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排水口处无淤泥和杂物。各井口盖完好,化粪池应定期清理,无粪便外溢。
3、卫生间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蚊蝇、无粪便、无污水外溢。
4、垃圾楼应保持无蛆、无蝇,四壁清洁,地面和周围无堆放垃圾,应封闭集装箱上盖。应根据垃圾日产量及时调整集装箱数量。垃圾楼吊装设备应及时检修和保养,杜绝事故发生。
5、院内垃圾应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箱及果皮箱应完好清洁,周围地面无杂物污渍。
6、建筑物内外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公共设施、牌匾、路标、雕塑、亭廊、石桌椅应定期擦拭,保持清洁。
7、校园主要干道的地面卫生应在每日早7:30以前清扫完毕。公共场所应定期清扫,保持清洁。上课期间不得有任何影响授课的清扫活动。
(三)教室卫生工作:
1、教室卫生应在每日晚自习后清扫完毕,锁门。第二天早7:00应将各教室门打开(特殊情况除外)。
2、应保持教室地面清洁、四壁洁白、墙裙完好无污渍、黑板完好光亮、无粉笔痕迹、粉笔沫应及时清除;门牌完好、装订美观;门窗、玻璃、纱窗、窗帘、小五金齐全完好;桌椅完好、摆放整齐、桌内外无杂物灰尘。
3、吊扇、黑板灯、照明灯、各种开关及各类设备应完好无损。维修要及时,保持良好状态。
4、粉笔(白色、彩色)板擦应保证供给并摆放整齐。要保持讲台、讲台桌的完好整洁。
5、制定教室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制度,确保教学需要。以上要求的完好率应在98%以上,各阶梯教室和大教室的照明灯完好率应在90%以上。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和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视不同情况限期向甲方提出解决意见(双方协商)。如逾期仍未解决,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所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内容或未达到的服务标准,或师生员工反映强烈且不能及时解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双方协商),如逾期不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物业管理机构替代。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
3、乙方违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降低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清退多收费用。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协议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本协议之委托协议书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共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