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政府项目方案篇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1、项目概况:山东鲁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郓城县林业局委托,拟就郓城县2021年度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项目实施采购。本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2、预算情况:该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预算214万元,已落实。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郓城县2021年度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项目,采用飞机施药防治白蛾,郓城县境区域内的高速、铁路、国道、省道县乡主要干道两侧树木,主要河流两岸的树木及部分重点乡镇村庄的围村林进行飞防,飞防作业面积约36万亩,预算金额为214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采购人的采购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达到国家相关规定及本项目技术要求的合格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xx]46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xx〕32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xx]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xx]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项目实施时间和地点:
实施时间:2021年5月中旬;
实施地点:郓城县境区域内的高速、铁路、国道、省道县乡主要干道两侧树木,主要河流两岸的树木及部分重点乡镇村庄的围村林。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要求等内容: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4月2日起至2021年4月4日止。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04月0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采购人:郓城县林业局
联系人:刘科长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政府项目方案篇二
2017
10
大类项目和
32
个子项目,计划筹措项目资金
38.96
亿元,是
2017
年崇左市人民政府重点推进的工作,各牵头和配合单位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责,按规定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时间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筹措资金
3.3652
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2.3566
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
0.6086
亿元、市县筹措
0.4
亿元。支持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指导和协
调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核发工作,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等。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明确县(市、区)配套资金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等。
筹措资金
1.845
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1.4846
亿元、自治区财政安排
0.3604
亿元。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基本生活救助金。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项目;指导和协
调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做好城乡困难群众资格审核,按时发放救助金等。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
管等。
筹措资金
1.8823
亿元,由中央财政安排。为符合条件的陆地边境
0
—
3
公里范围行政村居民发放生活补助。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陆地边境
0
—
3
公里范围行政村农村居民生活补助项目;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做好发放对象资格审核,按时发放补助资金等。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
管等。
筹措资金
0.0576
亿元,其中自治区财政安排
0.0436
亿元、市县筹措
0.014
亿元。为全市农村居民住房购买政策性保险。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职责:负责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负责
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承保公司的招投标和保险协议签订;负责农
村住房保险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协助受灾农户勘查理赔等。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崇左保监局。
职责: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明确市县配套资金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等。崇左保监局负责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协议的风险控制和对承保公司进行监督等。
筹措资金
0.09349
亿元,自治区财政安排
0.0728
亿元、市县自筹
0.02069
亿元。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做好发放对象资格审核,按时发放补助资金等。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残联。
职责: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明确市县配套资金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等。市残联负责做好发放对象资格初审工作。
筹措资金
0.074791
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0.042299
亿元、自治区财政安排
0.0324921.1
亿元。为全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和计划生育(伤残和死亡)家庭发放奖励(特别)扶助金。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职责: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计划,提出资金的分配初步方案、
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
管等。
筹措资金
12
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7.6
亿元、自治区财政安排
3.1
亿元。支持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职责: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市县卫生计生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缴费和医疗费用的报账管理工作等。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并拨付资金,明确
市县配套资金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等。
筹措资金
1.0199
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0.81592
亿元、自治区财政安排
0.131476
亿元、市县筹措
0.072504
亿元。支持在全市范围内免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职责: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绩效考
评工作;指导和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符合条件人员免费提供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明确市县配
套资金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等。
筹措资金
0.14702
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0.08754
亿元、自治区财政安排
0.0136
亿元、市县筹措
0.04588
亿元。支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职责:负责组织和实施艾滋病防治攻坚工程,加强宣传教育
和疫情监测,完善救治服务体系;指导和协调市县有关部门实施
艾滋病防治攻坚工程的相关工作等。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住房城乡建设委。
职责: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住房城乡建设委按照各部门职责,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筹措资金
0.14
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0.095
亿元、自治区财政安排
0.045
亿元。通过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初步方案,指
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职责: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编制审核上报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项目建设方案、转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督促检查项目建设。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明确市县分担资金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等。
筹措资金
1.28136
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1.027204
亿元、自治区财政安排
0.203325
亿元,市县筹措
0.050831
亿元。对
4
个国家试点县和
3
个自治区试点县(市、区)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约
16
万名学生进行膳食补助。补助标准按照每人每天
4
元,全年按照
200
天计算。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初步方案,指
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明确市县分
担资金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等。
筹措资金
2.9515
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2.113
亿元、自治区财政安排
0.3
亿元,市县筹措
0.5385
亿元。通过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项目,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初步方案,指
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职责: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编制审核上报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建设方案、分解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督促检查项目建设。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明确市县分担资金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等。
筹措资金
0.456
亿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补助
0.456
亿元。支持全市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初步方案,指
导协调项目实施,开展中期检查和组织项目验收,加强项目督促
检查等。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职责: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编制审核上报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项目建设方案、分解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督促检查项目建设。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1
.农村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资助项目。
筹措资金
1.16
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0.58
亿元、自治区财政安排
0.47
亿元,市县筹措
0.11
亿元。对约
9.4
万名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照平均每年每生小学
1000
元、初中
1250
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初步方案,指
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明确各县(市、区)分担资金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等。
2
.普通高中免学费项目。
筹措资金
0.055
亿元,由自治区财政安排。对约
5000
名就读于公办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免除学费。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初步方案,指
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
管等。
3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项目。
筹措资金
0.064
亿元,全部为自治区财政安排。按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规定,为约
3200
名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费。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初步方案,指
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
管等。
筹措资金
0.03
亿元,由市县筹措资金。年度内实施
3
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完成中小河流治理河长
7
千米。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职责:组织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及时分解下达项目投资
计划,年度内实施
3
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完成中小河流治理河
长
7
千米。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
管等。
筹措资金
0.0161
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0.003
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
0.0131
亿元。主要解决大中型水库移民村屯内道路等基础设施、人饮等困难问题。。
牵头单位:市移民工作管理局。
职责:制订项目计划,组织协调并指导实施水库移民新村建
设工程,及时分解下达项目投资计划。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
管等。
筹措资金
0.2382
亿元(不包括市县筹措部分),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0.0832
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
0.155
亿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受益农村人口
4.1282
万人。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职责:及时分解下达项目投资计划,组织协调并指导实施农
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建设。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
管等。
筹措资金
1.390445
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1.19385
亿元、自治区财政安排
0.196595
亿元。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国家任务
3790
套,自治区新增任务
1827
套。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职责:负责组织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分解落实任务,指导、
协调和监督各市县相关工作,拟定相关政策。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
管等。
筹措资金
2.58
亿元(不包括群众自筹),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1.2
亿元、自治区财政安排
9.6
亿元,市县筹措
0.42
亿元。支持我推进全市
12000
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力争
2017
年底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
5900
户危房改造工作。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职责:组织、指导项目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指导和协助抓好农村建筑工匠、村庄规划协管员的培训工作。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筹措资金
1.7185
亿元,由中央财政补助。支持耕地地力保护。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财政局。
市农业局职责:完成补贴面积审核、汇总、报送工作;督促所辖各县
(
市、区
)
严格审核补贴面积;
2017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市财政局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
筹措资金
0.3035
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0.252
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
0.0515
亿元。持续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促进土地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增加土地产出率,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牵头单位:市农机局。
职责:负责各项补贴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编制实施
方案、制定补贴机具目录和组织开展购机申请、审核、登记、公
示等。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
管等。
筹措资金
1.2
亿元,由各县(市、区)整合资金
1.2
亿元。对
2017
年崇左市建设
40
万亩“双高”基地,按
300/
亩标准对甘蔗良种进行补助。
牵头单位:市糖业办。
职责:负责对
“双高”基地甘蔗良种验收,指导各县(市、区)“双高”基地办开展甘蔗良种补贴相关工作,并进行绩效考评工作。
配合单位:市农业局、财政局。
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
管等。
筹措资金
9088.57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7980.87
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
1107.70
万元。对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进行补偿。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补偿工作,年度内完成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补偿工作。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发放补偿基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筹措资金
0.0207
亿元,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
1.
水污染防治
:
保障德天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转正常;保证地表水跨界断面联合监测经费。
2.
大气污染防治:在市区新建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
1
个,补齐现有
2
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
6
项监测参数;保证
2
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转正常。。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职责: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计划,提出资金的分配初步方案、
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
管等。
自治区没有下达我市任务。
(一)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示范项目。
筹措资金
0.1327
亿元,由自治区财政安排
0.1175
亿元,市县筹措
0.0152
亿元。支持建设
1200
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
牵头单位:市文新广电局。
职责: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计划,提出资金的分配初步方案,
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卫生计生委、体育局。
职责: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分别到各县(市、区)指导与督查、配合验收。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筹措中心计生服务室建设配套资金,到各各县(市、区)指导与督查、配合验收。市体育局负责制定篮球场建设标准,筹措中心篮球场建设配套资金,到各市指导与督查、配合验收。
筹措资金
0.0745
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0.0596
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
0.01169
亿元、市县筹措
0.00321
亿元。对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经费给予补助。
牵头单位:市文新广电局。
职责:承担免费开放项目厅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全市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的指
导、督促、检查工作。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
管等。
筹集资金
0.011
亿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补助
0.0075
亿元,市县筹措
0.0035
亿元,建设
15
个村级篮球场,全市
85%
行政村建成村级篮球场。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职责:负责组织项建设村级篮球场,加强项目督促检查。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职责:具体实施篮球场建设,筹措建设配套资金。
筹措资金
0.032
亿元,自治区财政安排
0.0256
亿元、市县筹措
0.0064
亿元。
2017
年建设
4
座乡镇无线发射台站,其中扶绥
2
座,江州区
1
座,宁明
1
座,通过无线覆盖减少广播电视盲区,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广播电视节目。
牵头单位:市文新广电局。
职责: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计划,提出资金的分配初步方案、
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
管等。
筹措资金
0.3029
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0.229
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
0.0739
亿元。
2017
年安排
210
个农家书屋进行出版物更新,进一步提高农村基本文化服务水平,逐步提升已建农家书屋质量,充分发挥已建农家书屋的作用。
牵头单位:市文新广电局。
职责: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计划,提出资金的分配初步方案、
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
管等。
筹措资金
0.026
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
0.13
亿元,市县财政安排
0.013
亿元。完成
2017
年新建
130
个“儿童之家”
项目的任务。
牵头单位:市妇联。
职责: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计划,提出资金的分配初步方案、
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
管等。
筹措资金
1.94
1.27
亿元,发展甘蔗、坚果、柑桔等种植
11
万亩,发展肉牛、肉猪、肉鸡等养殖
50
万(只、头、羽)以上;计划投入财政扶贫资金
0.67
亿元,实施基础设施项目
150
个。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职责:负责指导各县(市、区)组织实施项目;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确保项目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会同扶贫部门,监督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扶贫资金使用管理。
筹措资金
0.1513
亿元,由中央财政补助
0.0981
亿元、市县筹措
0.0532
亿元。年内实现开工项目
8
个
75
公里,完工项目
4
个
45
公里。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职责: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计划,提出资金分配初步方案、指
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
管等。
政府项目方案篇三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了解和掌握我县政府采购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促进廉政建设,根据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和国家预防腐化局“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联合转发的《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化局关于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桂财采〔**〕15号)的有关精神,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决定于**年5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为圆满完成该项工作,依据《政府采购法》、《**壮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及《**壮族自治区财政检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
此次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是:在广泛开展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的基础上,摸清和掌握政府采购领域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缺失和薄弱环节;通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受到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自觉增强依法行政、依法采购意识。
针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严肃查处不规范行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奠定基础。
通过检查,促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一步掌握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提高依法采购的意识和能力,纠正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堵塞管理与操作执行的漏洞,促进廉政建设,确保各项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得以正确地贯彻执行。
二、专项检查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各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20**年和20**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其中,采购代理机构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指获得省级财政部门认定乙级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
三、专项检查的内容
1.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的情况,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行为;
2.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不编漏编现象;
3.采购方式选择和执行情况,有无违规行为;
6.工程实施政府采购情况,有无规避招标等违规行为;
7.上级专项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情况,是否都执行了制度规定;
8.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了制度规定;
9.受理质疑案件的答复处理情况;
10.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开支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现象;
11.其他有关情况。
四、专项检查组织与实施
按照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共同成立田阳县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组织工作和检查的指导。
县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黄纪若副局长兼任,成员由各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县财政、监察和审计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我县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并组织督导组加强对我县专项检查工作的指导和督导。
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本县各单位专项检查情况和总结报告,报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五、专项检查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从5月开始,到9月结束,具体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和验收总结四个阶段。
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
5月4日至31日为自查自纠阶段。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制度规定,增强开展自查自纠的主动性。
各单位要对照专项检查的内容对20**年和20**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将自查自纠情况归纳整理,查找问题根源,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并填写自查自纠有关表格(电子版)。
采购人应当填写表格1、表格2和表格7;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填写表格3、表格4和表格7;社会代理机构应当填写表格5、表格6和表格7(分县(区)填写后汇总上报)。
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年5月29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和汇总后的电子表格报送田阳县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自查自纠表格在政府采购“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专栏---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电子化表格下载”。
(二)重点检查。
6月1日一7月31日为重点检查阶段。
自查自纠结束后,为了保证专项检查工作质量,我县将对采购规模大、采购项目多的采购人和部分社会代理机构执行情况开展重点检查。
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根据本县实际确定重点检查范围,其中,采购人的重点检查覆盖面要达到本县所有采购人的20%,以及部分社会代理机构。
要在财政部、财政厅确定重点检查的基础上,对建设部门、市政部门、水利部门、交通部门、卫生部门、教育部门以及工业园区的土地整理开发、农业综合开发、校舍修建项目以及汽车定点保险等采购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开展重点检查时人员分组情况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重点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小组或检查工作承担机构应根据重点检查情况写出检查意见和处理建议上报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三)整改提高。
8月1日一31日为整改提高阶段。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结合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中暴露出的问题,以及重点检查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
整改情况要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
(四)验收总结。
9月1日一30日为验收总结阶段。
整改提高工作完成后,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组织好本县的验收总结工作,总结分析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原因,形成分析报告。
确保专项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六、专项检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加强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按照重点检查的要求组成若干检查小组和督导小组,分别负责对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的重点检查工作和地方专项检查工作的督导。
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根据各级文件和本方案要求,制定出符合本县实际的相关配套文件和工作方案,确定负责重点检查的工作人员和督导工作的小组。
以指导本县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及时加以解决。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通力合作,从经费和工作人员上给予必要的保障,精心组织和安排各个阶段工作,做到人员落实、经费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依法行政,公正严格。
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工作过程中,要做到依法检查,要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严格履行查办程序,排除干扰,秉公办事,防止检查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严格。
(四)加强协调配合。
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过程中要协调配合,相互沟通,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整体合力,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五)加强信息统计汇总和定期报告工作。
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自查自纠电子化表格的下载发放、填报、汇总、上报工作,确保电子化表格发放到所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督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真填写,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要按时汇总上报。
同时,在每一个工作阶段完成后5日内,将有关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工作情况逐级报告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政府项目方案篇四
今年,省、市政府把农村沼气建设列为民生工程。为加快农村沼气项目建设步伐,让这项民生工程真正惠及千家万户,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资源利用率,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为目标,按照“因地制宜,群众自愿,建管并重,注重效益”的原则,大力实施农村户用沼气、乡村沼气网点建设和养殖企业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推进沼气建设与养殖、种植业有机结合,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努力实现农村沼气建设“三大转变”,即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分散型向规模化发展转变,由重建设向重服务转变。
二、年度目标
长丰县新建户用沼气825户,建设内容为“一池三改”,新建乡村沼气服务网点2个。肥西县新建乡村沼气服务网点4个。安徽长风农牧科技公司新建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1个。
三、工作重点
1、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按照“政策引导,群众自愿,规模发展,配套服务”的思路,精心组织实施长丰县20xx年新增户用沼气项目建设,实施以沼气建设为纽带,以“一池三改”为主要内容户用沼气建设,即每户建设一口8立方米沼气池,同时配套改厨、改厕、改圈。大力推广“猪(禽、牛)—沼—渔(菜、粮、果)”模式,开展综合利用,力争实现家居温暖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目标。
2、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结合实施生态家园富民工程,以规模化养殖企业污染治理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大型沼气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地推广“能源生态型”、“能源环保型”沼气工程建设模式和“三沼”综合利用技术,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农畜结合的高效循环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
3、乡镇沼气服务网点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多元参与、方式多样”和“专业化服务、物业化管理、市场化服务”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设“十个有”县级服务站,即有民政部门登记的沼气协会、有固定办公场所、有连锁经营店、有乡村服务网点、有专门的服务热线、有专业施工队伍、有业务熟练沼气技工、有完善的服务制度、有专业服务设施、有农户服务合同,“六个一”乡镇服务站,即一处服务场所、一套进出料设备、一套检测设备、一套维修工具、一批周转配件、一套服务制度和收费标准,“五个一”村级服务网点,即一名持证技工、一套检测设备、一套维修工具、一批周转配件、一套服务制度和收费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县、乡、村沼气服务网络。鼓励协会领办、个人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参与沼气服务网点建设与管理,形成县级沼气服务站为中心、乡村沼气服务站为重点、农民沼气技工为骨干的服务体系,为沼气户提供便捷、高效、优质服务。
四、资金筹措
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资金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受益农户共同投资建设。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中央补助部分资金,受益农户每户承担5元,其余部分省与县按8:2比例负担,市级对3个县不承担配套资金。乡村沼气服务网点建设和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建设,除中央和省补助外,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项目县要建立行政领导责任制和项目法人责任制,县政府农业主管副县长是项目行政负责人,对项目的领导、组织、协调、配套资金落实、计划任务完成等负总责;县农委主任为项目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实施和管理负责;县农村能源办主任为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管理、技术指导和项目建设质量负责。县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使用管理。各项目县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落实“五定”要求即定领导、定任务、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目标,将建设任务落实到部门、乡村和农户。
2、落实配套,加大投入。农村沼气建设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公益性强,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突出,项目县政府要加大投入,按户落实配套资金,确保沼气项目正常实施。
3、加强管理,确保质量。项目县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强管理,全力推进,确保计划任务顺利完成。
一要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安徽省户用沼气项目建设技术规范与质量标准》、《安徽省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会计核算实务》(试行)、《安徽省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验收(试行)办法》、《安徽农村沼气国债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组织实施,严格标准,规范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符合国家要求,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二要推进管理公开。使用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购置的沼气灶具及配件等,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安徽省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实施招标采购,项目建设任务、资金补助标准、物资采购与分配、监督服务联系等情况要在村内公示。沼气服务网点专用设备和物资由各县农能办会同财政局集中采购,将统一采购的设备拨付到各服务网点,并就政府投资购置的乡村服务网点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使用权做出规定和进行设备拨付监管。
三要严格资金管理。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杜绝挤占、挪用。严格执行农村沼气国债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项目县根据建设进度拨付资金。
四要保证建设质量。严格执行农村沼气建设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从事户用沼气建设的施工人员和直接面向农户的'技术服务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有“沼气生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联户沼气要有技术过硬的技工组成的施工队伍组织建设,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要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设计机构设计和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建。
五是严格项目验收。农村沼气项目完成任务后,项目县要及时整理相关资料,先行自验,并进行项目审计。自验合格后,书面报请省、市农能办验收。
4、加强督查,快速推进。要认真落实项目计划,加强工程建设质量和财务管理。项目县要强化农村能源管理部门建设,充实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对于项目执行不力、建设进度迟缓的项目县,将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于逾期不能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在上级核查检查和项目验收存在较多问题的项目县,3年内不允许申报农村能源建设项目,以促进项目建设。各县承担以往年度的农村沼气项目要加紧实施。
5、加强培训,加强队伍建设。项目县要进一步加强农村能源管理与服务机构建设,充实管理和技术人员。同时,加强沼气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沼气建设队伍的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加大职业技能鉴定力度,严格执行沼气工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实行持证上岗。
一、项目名称:天祝县大红沟乡东圈湾村乡村道路建设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天祝县大红沟乡人民政府
三、项目负责人:雷宏(天祝县大红沟乡乡长)
四、项目建设年限:20xx年1月——20xx年8月
五、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东圈湾乡村道路是该村群众和外界联系的唯一通道,群众各种生活必需品及农副产品全依赖此通道进出。道路坡陡弯急,路面狭窄,如遇雨雪天气,交通便中断,还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已成为该村名符其实的“卡脖子”路段。落后的交通条件严重影响着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阻碍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群众行路难的问题,改变落后的交通条件,从而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是当务之急。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全面实施,广大农牧民群众充分认识到道路通、百业兴的重要性,投工投劳修建该道路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修建该路条件已完全成熟。
六、项目规模
该路长19公里,计划修筑宽度为4.5m,修建各类涵洞78米/13道,防护3米,并铺设1cm的天然砂砾。
七、项目资金预算和筹资方案
该道路共需资金78.8万元,当地受益群众自筹28.8万元(投工投劳折合),请求上级部门帮扶5万元。
八、项目实施方案
1、从20xx年1月份,在对该公路初勘基础上进行详细勘测和规划,并抓紧筹措资金,储备工程用料。
2、从20xx年5月份起,着手动工,力争8月完工。
3、20xx年9月底申请有关部门对项目验收并交付使用。
九、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
乡上成立以乡长雷宏同志为组长,乡经委主任杨成宝同志为副组长,以白玉山、钱正元、汤国元、陈文平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杨成宝同志为项目具体负责人,负责具体工作,其他成员密切配合,切实抓好项目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工。
政府项目方案篇五
为落实中央关于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雄安新区周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要求,引导我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产项目)出让采用“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的“双限双竞”出让方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宗地开发建设要符合城市规划,符合《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控制要求,所开发房产项目要做到提升城市品位,住宅地块严格按控规建设对外沿街商业,设计好小区内部和沿街部分亮化,要体现外立面、建筑节能、社区用房、物业管理、公厕、垃圾站、绿化投资强度、公共区域装修等方面标准(具体细则由规划局制定)。一层和地上的车库计入容积率,不允许审批后加建。
11
万元
/
个)。
“一宗一议”合理确定土地挂牌起始价与最高限价、房屋销售价格上限与下限(在土地出让方案中明确)及土地出让底价(密封,在挂牌、竞价现场公开)。
土地出让挂牌起始价、出让底价以土地评估价为基础,综合考虑土地整理成本等因素;最高限价综合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区近期土地出让市场价格等因素,由国土局提出初步建议,报区政府审定。
商品房销售价格上限综合省市相关要求、近期我区房产市场价格监测数据、评估数据、走向趋势及周边商品房售价等数据;价格下限综合土地出让价格、整理成本、建设标准、建筑安装成本、配套成本、项目管理费用、税费和合理利润等数据,由住建、物价部门提出初步建议,报区政府审定。
(一)土地出让先采取竞土地价格方式,若挂牌截止前无人再报价,且最高报价高于土地出让底价未超过最高限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及成交价格,报价相同的以先提交报价单的为出价人;若挂牌截止前有人再报价,且最高报价高于土地出让底价未超过最高限价时,则转入现场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及成交价格;挂牌或竞价环节中最高报价达到或超过土地最高限价时中止竞价,以土地最高限价为准,若只有一个土地竞买人认可接受时,则该报价人确定为竞得人、土地最高限价确定为成交价;若有两个及以上土地竞买人认可接受时,则转为竞房屋销售价格方式。
(二)竞房屋销售价格环节中,凡接受土地最高限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加竞买。以政府确定的房屋销售价格上限为基准,向下竞房屋销售最高价格,房屋销售最高价格报价不低于政府确定的房屋销售价格下限(不含)时,按价低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及房屋销售最高价格;当房屋销售最高价格竞到政府确定的房屋销售价格下限时,停止竞价,采取竞自持对外租赁商品房比例方式。
100%
时,则转为竞人才安置住房配比。
(四)在竞人才安置住房配比环节中,开发企业须明确人才安置住房建设比例,人才安置住房建设比例高者为竞得人。人才安置住房由开发企业无偿为政府建设,产权归政府,由政府提供给我区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租住。
(五)在双向竞价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判定不成交。
[2004]
第
3
号)执行。
国土部门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明确土地转让条件、出让地价、房屋销售价格上限、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项目开竣工时间、配建要求等规划、建设、土地使用条件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开发企业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
1
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
3
年内竣工。对因企业行为造成未动工开发满
1
年的,征缴土地闲置费;对因企业行为造成未动工开发满
2
年的,无偿收回闲置土地。
(二)开发企业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因企业行为造成
3
个月内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延期超过
2
次、
6
个月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
三
)
对取得土地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并联审批,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办理时间,推进审批提速。
(四)住建、国土、执法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批后监管,对开发企业开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未及时开工的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一)规划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查规划设计方案,确保符合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体现周边区域的现状或规划,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规划、执法部门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施工,严格依法查处不按规划设计方案施工的行为。
(二)住建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质量全程监管,对施工材料的标准严格把关,确保施工标准、工程质量不降低。依据绿化方案的审查标准,对项目绿化工程实施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小区的绿化、景观(含外景、夜景)、市政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严格依法查处开发企业在建设阶段偷工减料、不按程序违法施工等行为。
(三)对房屋质量进行额外担保,开发企业出具建设工程总投资
5%
的质量担保函,竣工验收后撤销。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参加土地出让前,须提供诚信经营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本规定,承诺书与成交公示一并公开。
10
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每套房屋价格,每个车库、车位价格。销售过程中应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和价格手册,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查询等方式明码标价。严禁通过装修、提高车库车位价格等方式变相提高商品房销售价格,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额外的房价款。
(三)按精装修交房的项目或房产,开发企业需按照装修标准和档次核定装修单价向政府备案,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并经公示后,可计入房屋销售价格。
(四)新建商品房销售对象必须为个人,禁止以团购、委托分销等形式出售给企业或团体。
(五)新建商品房必须实行销售网上管理制度。区政府组织住建等相关部门向开发企业或商品房销售单位派驻现场网签工作人员,实行即销即备。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必须通过商品房销售网上管理系统,如果实际销售价格超过核定的最高销售价格,不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严格落实购房实名制,购房人必须与专用账户缴款人、预订协议预定人、预(出)售合同购买人、预备登记预购人保持一致,认购后不得增加、减少、更改购房姓名,购房人姓名不一致的,房管部门不予办理网签备案等交易手续。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相关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各种方式炒卖房号,不得为他人违规转让期房提供便利和经纪服务。
(七)新建商品房实行预售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商品房经营者在取得商品房住房预售许可证前,将专用账户报住建部门备案监管。所有购房资金必须存入专用账户。购房者凭专用账户缴款凭证和购房合同到住建部门办理网签手续。凡未经专用账户交易或超出房屋销售价格交易的行为,不受政府保护,住建部门不予办理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
(八)区内实行本新政后获取土地的商品住房在取得不动产证书后五年内不准交易。未办理预售许可证楼盘在办理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手续时,其房屋售价不得超过同期同地段实施本政策的商品房价格。严格执行我区住房限购政策。否则住建部门不予办理网签手续,政府不予承认、不予保护。
vip
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预付款性质的费用进行销售的违法预售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具备预售条件的楼盘,强化价格备案管理,明码标价,严厉打击不按备案价格销售、随意涨价、哄抬房价、价外加价、销售合同价格与所收房款不符等违法销售行为。
5%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禁止其今后参与我区房地产开发。对不遵守规定要求,擅自抬高房价的房地产销售或中介机构,由住建部门牵头取缔。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除遇国家、省、市政策重大调整和不可抗力因素外,本政策长期执行。未尽事宜以细则补充,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