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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体会范文(18篇)

时间:2023-10-30 23:10:05 作者:紫薇儿 热门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体会范文(18篇)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体会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一部光芒闪耀、令人心醉的爱情小说。爱情是一种病,对弗洛伦蒂诺来讲,这场由文字幻想营造的爱情疾病,从来没有被治愈过,因而他执著地等待了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

《霍乱时期的爱情》描写了女主人公费尔明娜与弗洛伦蒂诺及费尔米纳与乌尔比诺医生长达半个多世纪的爱情纠葛。费尔明娜与弗洛伦蒂诺在年轻时有过一段炽热的感情,“只因在窗外多看了你一眼”,那偶然的一瞥,成为半个世纪后仍未结束的惊天动地的爱情源头。看到费尔明娜的那刻起,天真的弗洛伦蒂诺开始了他孤独狩猎者的秘密生涯。但因为家族的阻碍,费尔明娜的父亲一直想让他嫁入豪门,成为高贵的夫人,也因为彼此都太年轻,在一次旅行结束后她不留余地的拒绝了他,在这段长久受阻的爱情之后,弗洛伦蒂诺没有一刻不在思念她,从那时起,已经过去了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后来,费尔米纳嫁给了乌尔比诺医生,成为他的忠实伴侣。但弗洛伦蒂诺决心献身于这场爱情事业,他不计较手段的得到了名誉和财富,为了她,他细心的保持着自己健康的外表,他为她精神恍惚,决心要为她保持童贞,但是却用放纵的生活来排遣分离的空虚。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男人能为了什么人像他这样等待,片刻也不曾气馁,重新赢得费尔明娜的芳心成了他生活中唯一的目标,他坚信自己早晚能夺回她。后来,乌尔比诺医生不幸去世,弗洛伦蒂诺却选择这个时候再次向乌尔比诺的妻子费尔明娜表白自己对她永恒忠诚和不渝的爱情。年迈的一对昔日恋人重坠爱河,但是他们还是没能够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而此时他们仿佛越过了漫长的夫妻生活,义无反顾的直达爱情的核心,他们像一对经历了生活磨练的老夫老妻,在宁静中超越了激情的陷阱,超越了幻想的无情嘲弄,超越了爱情。因为他们已在一起生活了足够长的时间,足以发现无论何时何地,爱情始终都是爱情,只不过距离死亡越近,爱就越浓郁。

费尔明娜与乌尔比诺医生的爱情是一次误诊的果实,在父亲撮合和医生追求下她嫁给了这个门第显赫、家财万贯、名誉非比寻常的医生。当他不得不正视自己嫁给乌尔比诺时,她在重大的危机中被击垮了,因为她发现自己在没有任何理由就拒绝了弗诺伦蒂诺,也同样没有任何理由的更喜欢乌尔比诺。事实上,她喜欢后者的程度不比前者多,了解也更少。乌尔比诺向他提供的仅是世俗的好处,安全感、和谐、幸福,但终究不是爱情。在她人生千钧一发之际,丝毫没有考虑那位追求者的男性魅力,他传说中的财富、年轻有为或美德中的任何一项,只因害怕失去稍纵即逝的机会,发现二十岁已迫在眉睫时慌了手脚,于是一切烟消云散,用一块没有泪水的海绵将有关弗洛伦蒂诺的记忆彻底抹掉,成为她怀旧思绪中的一个幽灵。

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一书中,在这段跨越了半个多世纪的爱情史诗里,作者马尔克斯展示了爱情的所有可能性和所有方式,有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有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有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还有放荡的爱情和羞怯的爱情……以致于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

刚开始打开《霍乱时期的爱情》,特别欣赏和羡慕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状态,像一场战争、像一种游戏。书中道出了婚姻的许多本质。费尔明娜曾说:社交生活的关键在于控制恐惧,夫妻生活的关键在于控制厌恶。作为一个已婚两年的我来说,渐渐会感受到这些,因为两个人长期在一起,看到对方的所有,婚姻的真实面貌慢慢就会变成越来越接近世俗和彼此较劲的一场游戏。但是这些不妨碍他们继续相爱,反而会增加某种黏性,我把它称之为亲人间的纽带。

继续读,读到弗罗伦蒂诺。阿里萨的出现,那个热烈、纯真的诗人般的少年,在见到费尔明娜的第一眼起,他的失眠、紧张、焦虑。就伴随了他一生。这里让我惊艳的有两个点:一个是马尔克斯描写关于弗罗伦蒂诺的母亲发现儿子坠入情网后,鼓励他要充分享受爱情带给他的感受,不论是痛苦还是欣喜,都要去接受,因为世上没有几人能尝到真爱,并去真正经历这些过程。还有一个点是弗罗伦蒂诺被费尔明娜拒绝后,虽然一开始经历了很痛苦的一段时间,但是他的内心却是一直忠诚于费尔明娜,并坚守自己给她的承诺。他并没有因为自己的爱想要去占有和破坏费尔明娜的生活,而是选择一直默默守护在有她的地方,并且静静等待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那一天。最后瘦骨嶙峋的两位老人终于结合,这种结合我认为是形而上的,是普通人所不能企及的。

最后,我想说,无论如何这真的是一本伟大的史诗般的书籍!故事的原型人物是马尔克斯的父亲,他是一名报务员、诗人和小提琴家,正是弗罗伦蒂诺的原型。包括里面姑妈的设定、阿里萨在福音花园夜拉小夜曲。等等这些细节也都是真实存在的。所以真的,作家就是有非凡的能力,能把生活变成艺术。

我所能想到,上天给一个年轻人最棒的礼物,大概是“热爱艺术”。越是用心孤苦的,越是能抵御世俗。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

读这本书的时候,总会让我不自禁地想到《百年孤独》。虽然故事情节不同,发生地点不同,男女主人公以及其他人物也不同,但是,我能感觉到,那种内心的孤独,是相同的。

阿里萨在追求费尔米娜失败后,陷入了和众多女人的频繁私通的性狂乱之中,似乎幻想着能在那些女人身上寻找费尔米娜的影子,又仿佛是妄图用一切能得到手的女人来代替费尔米娜的位置。

阿里萨爱费尔米娜,在他心里,和那么多的女人有着鱼水之欢的快感并不影响他爱她,他要证明他一直很行,从而等待着和费尔米娜结合那一天的到来。又似乎是在他心中只有这样无数次和女人发生关系,才能让他对费尔米娜的爱得以保鲜。这种以爱情的名义来亵渎爱情,也只有阿里萨能做得那么理直气壮,说得那么冠冕堂皇了。

战争和霍乱让人们陷入了焦虑和恐惧之中。可是生活还是需要继续下去。所以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没有一刻是感到真正的轻松和快乐的。哪怕是书中人物极度欢乐与兴奋之时也感到其中夹杂着痛苦和不信任的意味。

霍乱是一种急性腹泻疾病,能在数小时内造成腹泻脱水甚至死亡。霍乱是由霍乱弧菌所引起的,通常是血清型o1的霍乱弧菌所致,但是在1992年曾经有o139的新血清型造成流行。

可是爱情对于阿里萨而言又何尝不是一种霍乱呢?在鼓足勇气把情书递给费尔米娜等待回信的日子里,阿里萨开始变得“寡言少语、茶饭不思、辗转反侧、夜夜难眠”;“他腹泻、吐绿水,晕头转向,还常常昏厥”;母亲以为他患上了当时令人谈之变色的霍乱。阿里萨因为得不到费尔米娜的回应而惶惶不可终日,忐忑不安。当他得到了费尔米娜的一封再简单不过的回信,却神魂颠倒,幸福无比,恨不能“在信的每一行里把自己燃烧殆尽”。

读这本书的时候,让我觉得,这世间,没有一种感情,能如爱情般,让人产生如此极端的情绪变化了。

费尔米娜和阿里萨在二十多岁没能结婚,却在七十多岁相爱在一起了。她在二十多岁嫁给了乌尔比诺。前期乌尔比诺给她以物质上的满足,后期她给乌尔比诺以生活上的照顾。这是现实生活中众多夫妻间的写照。可是费尔米娜和阿里萨之间的爱情却隐藏着幻想中的浪漫,和内心深处的极度狂欢,这是她和乌尔比诺之间所没有的。

五十多年的时间跨度里,包含了太多的爱情可能性和爱情方式。起初的不以为然,到后来的深以为然,再到最后的深深的感叹,我竟不知,爱情可以平凡普通,细水长流;但是爱情也可以这般的奇妙和长久。

人这一生,如果没有爱情,兴许就不能称之为完整的一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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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体会

我在星空下牵起你的手,在海边和你翩翩起舞。但是多年之后回忆起这些瞬间,我却无法说清,让我念念不忘的,究竟是你手心的温度还是灿烂的繁星,是你翻飞的裙摆还是低沉的潮声。我不知道我爱的是你,还是和你在一起的感觉。

阿里萨无法说出,他怀念的是诺丽埃加还是在诺丽埃加的家里时,午后阳光中的点点尘埃。至此,我终于可以说出,即便此时阿里萨已经快三十岁了,他依然是个少年。

因为,年少时的爱情是盲目而且没有道理的。很多时候男生说话时有点磁性的嗓音,女孩头发上洗发水的香气,都可以成为喜欢一个人的理由。你和ta在一起很舒服,仿佛ta这里就是能让你的心灵停靠的温暖的港湾,ta能理解你,你们志同道合。但是很多时候,这样的人,也许是上天派来的朋友,却被年轻的人们误认为是爱情。诺丽埃加是能让阿里萨短暂忘记费尔明娜的众多女人之一,阿里萨和她的感情,同样是热烈而疯狂的。只是有时候阿里萨会质疑爱的源头在哪里,是诺丽埃加本人,还只是和她在一起那种安静的感觉,还是她能够理解他的想法的温柔。

爱一个人和喜欢在一起的感觉,是不同的。如果因为和一个人舒服而认为这是爱情的话,那么当这种舒适不复存在,这个人也会随着变得面目可憎。甚至人们会质疑,自己究竟为什么会爱上她。而真正的爱情,即便是带来了痛苦,也让人甘之如饴。而阿里萨对费尔明娜的感情,已经在长长的岁月中,缠绕在他每一个细胞里。即便这思念让他痛苦,让他怀疑,让他自卑,即便看到费尔明娜变成了富太太,看到了费尔明娜逐渐发福的腰身,他仍不改初衷。

我不同意诺丽埃加的认为,两种爱是可以分离的说法。如果他爱的只是繁星,那么谁都可以让他在星空下牵起手来;如果他爱的只是大海,那么他不会对每一个在海边陪他跳舞的人刻骨铭心。而他爱的人,即便乌云密布,即便海潮汹涌,他也愿意勇敢牵起她的手。爱情让人有了软肋和铠甲,即便卸下了铠甲却让人刺中了软肋,当事者也只会无奈地笑一笑。

有的人说不上哪里好,但就是谁都替代不了啊。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书笔记体会

费尔米纳在爱情的燃烧与旅行中生活的磨砺成长了起来,成熟让她获得了更多她向往的自由,她的身上也散发出更多成熟的魅力。但是这份成熟也让爱情的冲动与幻想与她渐行渐远,一瞬间的成长,一刹那的顿悟,如梦初醒,寥寥数语,结束了在阿里萨心中矢志不渝的永恒的爱情。看到这里,我有些恍惚,我知道这份爱情被赋予了太多幻想,这让这份爱情摇摇欲坠,但我总觉得,结束是不是来得太突然了些?难道说,爱与不爱有的时候仅仅是在一念之间?作者:strickland先生根本就不是在找月亮,他更像是一个被梦胁迫的人。

毛姆太过用力(也有可能刻意为之)地去描绘这个人的生活,他的确成功的把strickland先生描绘成一个神的生活,可是哪有人真正把月亮和六便士一刀两断。

读到目前为止我依然对此有距离感,大概这样的人只能在小说里见到吧。作者:詹虹雨。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体会

“一生一世。”当77岁的阿里萨深情地对72岁的费尔明娜说出这句话时,15岁的阿美利加刚刚自杀身亡。

爱情,首先是一种本能,“要么生下来就会,要么永远都不会”。阿里萨属于前者。

18岁的阿里萨对13岁的费尔明娜一见倾心,从孤独守候到飞信传情,再至私定终身。费尔明娜的父亲洛伦索棒打鸳鸯,带着费尔明娜远走他乡,阿里萨的情书也飞越千山万水,一路跟随,爱情之火非但没熄,反而越燃越旺。

“今天,见到您时,我发现我们之间只不过是一场幻觉。”17岁的费尔明娜回到城市,见到阿里萨的第一眼,就为两人的爱情画上了句号。

20岁那年,费尔明娜嫁给了门第显赫、家财万贯、在欧洲受过教育且在同龄人中声誉非比寻常的乌尔比诺医生。

“他很丑,而且可怜兮兮的,但他身上洋溢着爱。”费尔明娜的表姐伊尔德布兰达这样评价阿里萨。可怜的阿里萨,听到费尔明娜的婚讯后,在半夜里,独自站在费尔明娜的阳台下,拉响了那曲他为她创作的爱的华尔兹。他一边拉,一边低诵着歌词,琴渐渐被泪水打湿。“当他把琴收进琴盒,头也不回地在死一般寂静的街道上渐行渐远时,心中感到的并不是明天即将远行,而是仿佛多年前就已抱定永不回来的决心离开了此地。”

母亲心疼阿里萨,给他找了一份遥远城市的电报员工作,让他远离悲伤之地。轮船抵达终点的当天,阿里萨发起了高烧。烧退后,他义无反顾地做出了一个决定:让电报员的光辉前途见鬼去吧,他将永远不再离开费尔明娜的城市。

阿里萨认定,乌尔比诺医生会死的,他决心等下去,即便等到世界末日。他也下定狠心,要赢得名誉和财富以配得上费尔明娜。

50年来,他完全献身于这项胆大妄为的爱情事业。“为了她,他不太计较手段地得到了名誉和财富,为了她,他细心保护着自己的健康和外表,其严谨程度会让同时代的其他男人觉得缺乏男子气。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能为了什么人或事物像他这样等待:片刻也不曾气馁。”

乌尔比诺医生死去的当晚,76岁的阿里萨便向费尔明娜重申了他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在之后的一年多时间里,阿里萨用每日一封的打字机情书、白玫瑰和每周二的拜访,渐渐赢得了费尔明娜及她儿子达萨的认可。

在费尔明娜经历一系列名誉打击后,阿里萨邀请她登上了加勒比河运公司的轮船,远航旅行。这也是阿里萨作为加勒比河运公司董事长以来,第一次登船旅行,行期是“一生一世”。

完美的阿里萨,完美的爱情,是吗?

爱情!爱情!

多少罪恶,假汝之名?

在离开本城、远赴他乡当电报员的疗伤之旅中,25岁的阿里萨一直沉浸于自己的悲伤里。一个女人趁黑夜突袭,夺走了他的童贞。这一事件,让阿里萨发现了一个他自己都不愿意承认的事实:他对费尔明娜的虚无缥缈的爱可以用世俗的激情来替代。

半个世纪的等待,每一刻对费尔明娜的思念,都会让阿里萨痛苦万分。阿里萨必须不停找寻替代品,抚平伤痛。于是,50年后,“他已经拥有了二十五个本子,里面有六百二十二条较长恋情的记录,这还不包括那无数次的短暂艳遇,因为它们甚至都不值得他怜悯地提上一笔。”

622段恋情,622个情妇,他们对阿里萨的感情,有假意也有真心,有的仅索取其身体,有的还要求其灵魂。阿里萨既已把自由留给了费尔明娜,许多情妇的悲剧就已注定。

阿里萨与养鸽女奥林皮娅在内河船的舱室里私会,在养鸽女的肚皮上留下了标识“这小东西是我的”。当晚,奥林皮娅就死于其丈夫的刮脸刀下。

阿里萨突袭了自己家的女仆,并让她受了孕。一幢带家具的房子就解决了他的麻烦,孩子也认他人为父去了。

莱昂纳是阿里萨在河运公司最得力的助手,也是把阿里萨推向事业顶峰的女人。她终身未嫁,一直照顾着老年的阿里萨,在阿里萨受伤住院后,又亲自为他洗澡、换衣、按摩,没有任何回报。

当然,还有阿美利加。13岁时来到海港城市上学,阿里萨是其监护人。阿里萨用了一年的时间,精心地培育她,以慈祥祖父般的温和,狡诈地牵着她的手,逐渐把她领向自己的地下屠场。当费尔明娜的曙光初现,阿里萨果断把阿美利加抛到一边。毕业之际,15岁的阿美利加选择以自杀来结束这段依恋关系。

《霍乱时期的爱情》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书中的人物行为,加西亚·马尔克斯均是以中性、客观的笔调描述,既没有赞赏,也没有批判。

阿里萨到底是天使,还是魔鬼?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体会

一场严峻霍乱的席卷使国家入了短时的骚动之中。即使政府已然存在数十年,这个在战争的废墟中建立的凄惨散乱的地方,人们的思想依然毫无进步。吹弹可破的政治,人心惶惶的街道,岌岌可危的安全,以及毫无爱情可言的婚姻,整个社会拥有了不断进步的科技的裹挟,却更显得落后与愚昧。

数十年之后,乌尔比诺医生,这位曾在那场霍乱中救死扶伤的伟大医生,这个国家的绝对权威,人们心中共同认为的救世主,在一次寻找鹦鹉的午后活动之中丧命。他那年过古稀的妻子费尔米娜·达萨在丈夫的葬礼过后,被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老人的一番唐突告白,牵扯出了一段持续近半个多世纪的隐秘往事。

菲尔米娜与弗罗伦蒂诺相识于微时。很快,两个青年人就陷入了无可自拔的爱情之中。然而菲尔米娜的父亲是一个在非洲大陆以贩卖鸦片和骡子致富的,满手肮脏的商人,执意幻想着让自己的美丽女儿嫁入当地的贵族之中以刷洗自己的污名,而弗罗伦蒂诺只是一个出生于寒门的电报员。两个可怜的恋人从此便被残忍分开。当菲尔米娜不断地劝说自己对于恋人只有怜悯而已,当她渐渐开始遗忘曾经的感情时,高大英俊的乌尔比诺医生,因为一次误诊结识了她,并开始为她痴狂不已。菲尔米娜的父亲听闻了这件从天而降的美事,便努力撮合二人,并最终将他们推上了婚姻的殿堂,然而这位可怜的老人却因别人的提前告发,而被迫返还了自己的故乡。

本以为会开始属于自己幸福生活的菲尔米娜,却从此跌入了贵族们整日的尖酸刻薄之中。她的婆婆与小姑整日对她指手画脚,而那对她充满爱意的,处处迎合她心意的丈夫,也会因为所谓的菜饭缺少爱意而对她评头论足。生活的压力,加上高级阶层的偏见,使她不得不放下自己的骄傲,成为一个圆滑的,懂得迎合大众的女人。她抛下自己往日的无拘无束,处处忍让。在她的不懈努力之下,终于成为了一个受人尊敬的贵妇。可是,每每夜深人静之时,她总会默默流泪,一遍又一遍地问自己这究竟是不是她所想要的。当自己的丈夫离世,当往日的情人又一次敲开了自己房门,菲尔米娜最终还是选择了投向昔日恋人的怀抱之中,在即将走进死亡的人生之前,重新体会迟来了半个多世纪的爱情。

一个懂得什么是快乐,什么是情感,什么是生活的小人物,即使默默无名,即使注定被席卷,被吞没在历史的浪潮中,悄无声息地过完一生,我仍会倍感幸福,倍感自豪。

因为这,才是我想要的人生啊!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体会

坐那想了许久不知道写点什么,今天是个有点特殊的日子,不由得想起之前读过的这一本书。

它讲述的是一个长达半个世纪的爱情故事,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和费尔明娜相识相爱在年轻纯情的岁月,即使费尔明娜父亲的竭力反对也没能拆散他们,但就在一个回眸之间费尔明娜忽然明白了她一直痴爱的仅仅只是自己臆想中的一个爱情幻影,而眼前真实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平庸得让她失望,于是她毅然决然地把这个男人从自己的生命中抹去了。但是痴情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却为这个女人朝思暮想沉醉了一生,他静静生活在有她的城市,默默看着她结婚生子风光幸福,痛苦无望地想着爱着,终于等到了她的丈夫死去才去表白......

爱情就是一场霍乱,相思病具有和霍乱相同的症状。年轻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遭遇费尔明娜的拒绝后痛不欲生,他离开过,但舍不下还是回到了有费尔明娜的城市;他沉沦过,游走在一个又一个女人之间。他说自己“心房比婊子旅店里的房间更多”,但那些心房的墙壁轻易就酥塌,因为他心房深处装着的只有“戴王冠的仙女”费尔明娜,几十年如一日。他把自己的爱情一分为二:心灵的爱情在腰部以上,肉体的爱情在腰部以下。他把心灵的爱永远供奉在灵魂里,却肆意亵渎着自己的肉体。

而智慧如费尔明娜,她在适当的时候放下了那个为她疯狂的普通男人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转而很理智地选择了有地位有学识有前途有品味的乌尔比诺医生作为自己的丈夫……毕竟,婚姻是现实的。这个选择犹如林徽因放下徐志摩选择梁思成一样正确,正如乌尔比诺医生说的:对于一对恩爱的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虽然在费尔明娜看来,丈夫向她提供竟然仅限于世俗的好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但终究不是爱情。---------也许吧,但是没有这些那爱情也是水中花镜中月。其实那种轰轰烈烈翻天覆地的爱情最好不给它结果的好,让它成为朱砂痣和白月光更完美!

故事的最后,年迈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和费尔明娜两位老人如患上“霍乱”一般迷醉在他们的暮年爱情里,而小姑娘阿美利卡·维库尼亚闻讯选择了自杀,如果说她是年轻费尔明娜的影子,那么她的死影射了年老费尔明娜的新生。只是他们之间的黄昏恋好像一样没有存活的世俗空间,所以他们的爱情之舟也只能在河上一直走,一直走……我们不仅要问:这难道就是阿里萨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所收获的“永生永世”吗?不知为什么,总感觉年老色衰的费尔明娜的爱是源于孤独和感动,始终觉得她配不上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爱,但是如果故事的最后她还是一味拒绝又让读者会觉得那对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太残酷。

罢了!小说即是故事,故事只是故事。如果说爱情真是一场霍乱,它要么亡,要么愈,它绝不会拖延一生。正如日本作家渡边淳一说的“绝对的爱是存在的,但它只是极为短暂的东西而不是永世不变的。倘若期盼永世不变的绝对爱,那么只有在爱的巅峰时刻自己化为永恒。”当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次次深夜猎情的时候,当费尔明娜披上嫁衣的时候,他们爱情的霍乱已经转愈了。最后的最后,当他们的爱情修成正果,我们有理由相信,终究这爱情的霍乱也会免疫。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读书笔记体会

又回到我的效率问题。《霍》并不以情节取胜,和《百》相同,进度中的任何一次中断都不足以引起对之后情节的好奇。但与此相对的是,无论何时从何处接续,抑或任意翻开一页,我总能毫无障碍的阅读下去。引起我兴趣的不是还会发生些什么,而是当下文字所描绘的无限逼真的人物个性和相对处境,由于进行了拉美式的夸张,这种现实赢得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号——魔幻现实。身心舒畅时每天十来页,疲劳低落时每天三五页,缓慢享受这一过程真真是极好的。

情节说来也很简单,可以用一个没有逗号长句来概括——这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看起来像是琼瑶式的苦情戏加上大团圆的结局,事实当然并非如此。我看到的不是男女主人公心心念念、自怨自艾、梨花带雨、伤春悲秋,而是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有人说这是一部爱情的百科全书,囊括了爱情的所有表现形式,我则更倾向于把它看作人生的百科全书。岁月在每人身上镌刻下不同的印迹,而重合的部分则被马尔克斯悉心撷取,投射在了三个主人公(还有女主人公的丈夫)平凡而又传奇的一生当中。我一直认为,好的文字是让别人了解你的同时,看到他自己。马尔克斯就是这样一面充满魔力的镜子,他拨开世俗世界的重重迷障,让你直面赤裸裸的现实,备受煎熬,勉力挣脱,心魂甫定,喟然长叹,而后重新点燃生活的勇气,整装待发,杨帆起航。

马尔克斯极尽荒诞之幽默以免男主人公坠入感情挫败的无底深渊,使得时隔半个世纪他重新站在她面前的.一幕好似一个滑稽的笑话。但正如长大后的麦兜所言,现实一点都不好笑,错过便是错过,失败就是失败,甚至没有一句辩白,没有半句解释。自此的岁月,他在幽暗逼仄的回廊徘徊,在空荡荒芜的原野行走,在黎明的窗舷下吞咽苦涩的浓咖啡,在日暮的甲板上谛听汽笛的呜呜声。日复一复,年复一年,命运之轮来回碾压,黑暗的重量让他喘不过气来。万念俱灰之际,光线缓缓浮上地平线,暖意渐渐收拢过来,天使和魔鬼竞相为他指引道路,他在高耸的云端和湿热的泥土间颠沛起落。居住在同一个城市,他望向十八岁时高傲的光环渐渐陷入琐碎的平庸,自己却在不停更换着伴侣填补爱的空洞,在这间隙之中见证时间无情的流逝,等待远在大地尽头的机会。幸运地,他等到了。千回百转之下,在她的丈夫罹难的葬礼上,他又获得了重申爱情的权利。这时,他年少的炽热早已荡然无存,骨子里的阴郁气质也早已烟消云散,生活积淀的睿智帮助她摆脱了丧偶的苦痛。他们踏上了也许是生命最后一次的旅程,过往的情愫在夜半的船舷上渐次复苏,在死神的阴影下共享迟到半个世纪的温馨。他们燃起与垂垂老矣截然相反的雄心,像孩童一般挥舞爱的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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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体会

读最后一章时,眼泪总是不自主的冲出眼眶,甚至自己都不知道,在为谁感动。

看老马的作品这是第二部,上一部是《活着为了讲述》,看完之后就有了看他其他作品的欲望。因为在《活》中,老马疯狂阅读、写作、对国家毫无保留的爱以及与当时文人的交往这些真实的经历,让我对这样成长起来的人,到底会写出怎样的作品充满好奇!

这是被传言《百年孤独》很难读懂吓退后,第一次对拉美作家产生如此浓厚的兴趣!

首先,我觉得作为一个中国人,要将许多我们的伦理道德,特别是关于性的判断放到一边,才能更好的体会《霍》所传达的爱情的内核,其实与《红楼梦》等伟大著作所描写的爱情别无二致,因为关于性,国人本就是全世界最内敛、腼腆的民族,而拉美人较一般西方人,在这方面就更加开放随性,食色性也,这四个字放到拉美人身上才是最贴切的!关于这方面的介绍,参看矮大紧老师《晓说》中关于巴西的讲述。

剥离了性,男主对女主,贯穿半个世纪的坚守,就完全当得上忠贞了,老马的高明在于,这不是一个普通的纯爱故事,从年少无知到耄耋之年,每个爱情阶段发生的故事,都是男女主人公自己的选择,听从与内心的声音,无论作者笔下还是他带给读者的,都没有丝毫评判对错的意思,就那么让故事,随着时间慢慢流淌,直到生命终点前,他们终于真正拥有了彼此,他们那么不同,但爱情真的在二者中间沸腾,让我感觉要将他们最后航线上的“黄金之城”也冲刷的更加金碧辉煌!

爱情写到这种地步,能让读者看到爷爷奶奶谈情、做爱而不尴尬,反而觉得比年轻人的恋爱更加纯净、天真、隽永,我所有看到的爱情,无出其右者!

老马之所以伟大,除了这种主题的贯穿,更厉害的是50多年发生的故事,有趣的桥段,在他笔下完美的环环相扣,既觉得新奇无比又不会觉得不可思议,就那么让文字带着你的情绪,缓缓向前,直至听到男主说出那四个字:一生一世!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

《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应该是加西亚·马尔克斯最受欢迎的两本书了。但是对于像我这样的普通读者来说,感觉这两本书都被它们的名声耽误了。前者因其复杂的家庭关系,难记的人物,是出了名的难读,让很多人望而却步;而后者的书名又会让人联想到是描写特殊时期坚贞爱情的俗套故事,而失去翻开的兴趣。但是没有人能逃过“真香定律”,《百年孤独》是我去年读过的书中,最为推荐的一本;而《霍乱时期的爱情》是截止到目前,今年读到的最喜欢的一本。

就像《百年孤独》感觉并不是在讲“孤独”,而是在说与孤独正好相反的东西,似乎是人类旺盛的生命力。虽然结局是整个家族的倾覆,曾经所有的一切都化作尘土,消失殆尽。但是我却没能感受到本应该感受到的凄凉,仿佛家族的世世代代依然活在某个平行宇宙中,生生不息。

是呀,每当有一位读者翻开这本书的时候,书中的人物都会因为他或她再活一次,宛若新生,可能这就是文学的魅力吧。

禅宗说人生又三重境界: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这句话恰好描述了我看这本书的心路历程。读书之前,虽然没有什么成功的经验,但是并未怀疑过自己是否知道爱情是什么。但是看得过程中,我迷惑了,不再那么确定,产生了深深的疑问,到底什么是爱情。读过之后,感觉这本书其实是在讲爱情,又不是在讲爱情,讲的是爱,讲的是人生、衰老、死亡。

这让我想起了语言,我们刚出生的时候,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通过学习语言我们渐渐了解这个世界,这是山、那是水、天是蓝的、云是白的……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没有像预想的那样对这个世界了解的更深,更透彻,而是变得越来越迷茫,与此同时,我们渐渐发现了语言的局限性,有时候我们不能很好的表达自己,或者让人更好的理解我们。这也就是为什么大家同时看一本书,每个人的感受却是不一样的。如果我们对爱情下的定义各不相同,我们又如何说得明白,这本书到底是不是在写爱情呢?(事实是在讨论过程中我们竟然对“出轨”的定义也起了冲突)也就是说,如果想找到自己理想中的爱情那就更难了,如果真的存在的话。

“学会把爱情想成一种美好的状态,而非达到任何目的`的途径,爱情自有其本身的起点和终点。”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

细想在这本书介绍到国内的时候我还是个嗷嗷待哺的孩子,没有读过其它译本不敢妄论优劣,单从马尔克斯这个老头写这些爱情故事的居高临下笔触,应该是满星作品。不能赞同所谓各种批判,从始至终都是平静如水而又意味深长。没有理由鄙弃任何一个用心的恋者,高尚到低贱之间任何一种形式的爱情都有在生活中平行前进的道路。经历生活后,他似乎在以足够宽阔的眼界来看视普天下林林总总的爱情,又因为战乱和疾病的背景,所有这些爱情又显得很是晦暗阴郁。

爱情既短暂又甜蜜,而美好又总需谎言来维系,幸福到底是否在于爱情,医生说:恩爱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的关系。如此,谎言是否也变得无可厚非呢,没有一句明示。在最后行将就木的老者身上终于绽开的`爱情,与其说是孤独之间的抚慰,不如说是对所历生活的嘲弄,而最后这一笔所谓爱情又似是而非。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

阅读马尔克斯,很多人都免不了产生和我一样的感慨吧,那就是——小说居然还能这么写!为了避开啰里吧嗦的恶习,我简要概括一下:一、相较于叙述故事,作者更热衷于描绘世界;二、鲜有对话,但只要一开口便属金玉良言;三、庞沛如川流、精密似针尖的细节描写,以及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四、以局外人的第三只眼俯视大地,并不介入(或者说“沉溺于”)人物的情感;五、遍布每个角落的黑色幽默。

又回到我的效率问题。《霍》并不以情节取胜,和《百》相同,进度中的任何一次中断都不足以引起对之后情节的好奇。但与此相对的是,无论何时从何处接续,抑或任意翻开一页,我总能毫无障碍的阅读下去。引起我兴趣的不是还会发生些什么,而是当下文字所描绘的无限逼真的人物个性和相对处境,由于进行了拉美式的夸张,这种现实赢得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号——魔幻现实。身心舒畅时每天十来页,疲劳低落时每天三五页,缓慢享受这一过程真真是极好的。

情节说来也很简单,可以用一个没有逗号长句来概括——这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看起来像是琼瑶式的苦情戏加上大团圆的结局,事实当然并非如此。我看到的不是男女主人公心心念念、自怨自艾、梨花带雨、伤春悲秋,而是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有人说这是一部爱情的百科全书,囊括了爱情的所有表现形式,我则更倾向于把它看作人生的百科全书。岁月在每人身上镌刻下不同的印迹,而重合的部分则被马尔克斯悉心撷取,投射在了三个主人公(还有女主人公的丈夫)平凡而又传奇的一生当中。我一直认为,好的文字是让别人了解你的同时,看到他自己。马尔克斯就是这样一面充满魔力的镜子,他拨开世俗世界的重重迷障,让你直面赤裸裸的现实,备受煎熬,勉力挣脱,心魂甫定,喟然长叹,而后重新点燃生活的勇气,整装待发,杨帆起航。

这篇小说既是一卷写实的胶带,又是一个传奇,一则神话(很有《飞屋环游记》的意思),男主人公便是其中的诸神之神——朱庇特(该说法在书中自寻)。马尔克斯极尽荒诞之幽默以免男主人公坠入感情挫败的无底深渊,使得时隔半个世纪他重新站在她面前的一幕好似一个滑稽的笑话。但正如长大后的麦兜所言,现实一点都不好笑,错过便是错过,失败就是失败,甚至没有一句辩白,没有半句解释。自此的岁月,他在幽暗逼仄的回廊徘徊,在空荡荒芜的原野行走,在黎明的窗舷下吞咽苦涩的浓咖啡,在日暮的甲板上谛听汽笛的呜呜声。日复一复,年复一年,命运之轮来回碾压,黑暗的重量让他喘不过气来。万念俱灰之际,光线缓缓浮上地平线,暖意渐渐收拢过来,天使和魔鬼竞相为他指引道路,他在高耸的云端和湿热的泥土间颠沛起落。居住在同一个城市,他望向十八岁时高傲的光环渐渐陷入琐碎的平庸,自己却在不停更换着伴侣填补爱的空洞,在这间隙之中见证时间无情的流逝,等待远在大地尽头的机会。幸运地,他等到了。千回百转之下,在她的丈夫罹难的葬礼上,他又获得了重申爱情的权利。这时,他年少的炽热早已荡然无存,骨子里的阴郁气质也早已烟消云散,生活积淀的睿智帮助她摆脱了丧偶的苦痛。他们踏上了也许是生命最后一次的旅程,过往的情愫在夜半的船舷上渐次复苏,在死神的阴影下共享迟到半个世纪的温馨。他们燃起与垂垂老矣截然相反的雄心,像孩童一般挥舞爱的旗帜。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爱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精心制作的一道爱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爱,尤其是新婚初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其他的爱,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阴郁,很变态。那不是爱,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爱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阴郁玷污了纯碎的爱情。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我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

刚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我以为我会读到一个发生在霍乱疫区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可当我合上它之后很久,我依然不能确定它描述了些什么。不过,肯定不只是霍乱和爱情。

费尔米娜和阿里萨之间的感情是爱情吗?应该是吧——阿里萨长达半个世纪的等待与念念不忘,垂暮之年二人却选择踏上永无止境的航行之路,逃脱世俗的偏见共度余生——如果这都不算爱,什么还能算爱情呢?可是费尔米娜与医生丈夫五十年的婚姻又是什么,她对亡夫深切的思念又是什么呢?阿里萨一生中有过六百余个情人,他甚至同小他六十岁的小女孩相爱,并为她的死难过不已,阿里萨与情人之间的感情也被形容为短暂的爱情。那么书中所写到的这些感情都是爱情?基于精神的、基于依恋的、基于欲望甚至肉体的,它们都被算作爱情。不过在马尔克斯的叙述下,你真的会相信那些都是爱情。费尔米娜和阿里萨爱着不同的人同时又爱着彼此,书中许许多多的爱互相交织又并行不悖,最终共同组成书中关于爱情的部分。

那么霍乱又是什么?就仅仅是在拉美肆虐的瘟疫?还是代表着灾难,是为了防止其他人打扰在船上挂起的瘟疫黄旗?可能霍乱就是爱情吧,那让人感染后就无药可救的东西,那难以预防的东西,那广泛传播蔓延开来的东西,那让人绝望的疾病就是让人绝望的爱情。

读过《霍乱时期的爱情》,你一定会重新相信爱情,不过你同样会明白,即使相信也没什么用。这话听起来很丧啊,不过是这样:没理由的爱上一个人,爱而不得于是生活只能继续,你放弃不了又无可奈何,就像感染了霍乱只能听天由命。

马尔克斯笔下那“一生一世”的爱情毕竟不多见,不过我没有经历过所以我尽量避免去评判。放纵的忠贞也无可厚非,就像书中说的男人都会有两个妻子,每个人心里都有痒的东西。而书中所描绘的那种平淡的日子,一切都照常进行的状态,漫长到几乎失去时间概念的等待,会让你明白失去爱情后如何继续眼下的生活。

不只是霍乱与爱情,其实是人生。14年马尔克斯去世,书店里多了好多他的作品,除了《百年孤独》以外,畅销的还有这本书。那时候只有感性的冲击,但关于爱情,关于疾病,还有人性的思考却是不够的。很好的分享,让我想重温这本书了。

“爱而不得于是生活只能继续,你放弃不了又无可奈何,就像感染了霍乱只能听天由命。”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心得

百年孤独——献给霍乱时期的爱情!马尔克斯是善良的作者。他几乎刀刀见血地剖白了各式各样的爱情,却留给了阿里萨和费尔明娜一个圆满的结局,给了被婚姻束缚的她和倾心一生的他幸福。穿越了五十年的时光,少年和少女终于牵手。是啊,生活已经够破碎了,又何妨让故事完美一回呢。

可是当这623个爱情故事的主角都是阿里萨的时候,简直让人不寒而栗。费尔明娜是神坛上的女神,却是踩着622个牺牲者,站在上面的。阿里萨自认为他为费尔明娜保持童贞五十年,是因为这622缕云烟不值得他怜悯地提上一笔。

尽管这里面更多的是各取所需的互相温暖,但仍然改变不了,阿里萨和这些女人从来没有了解过彼此,只是火焰中燃烧的飞蛾。就连女神费尔明娜,阿里萨对她的了解,甚至不如乌尔比诺。阿里萨和费尔明娜缺乏最基本的感情基础,费尔明娜与其说是他的爱人,不如说是他的宗教,那么他的“忠贞不渝”就更好理解。费尔明娜是他一生做事的逻辑,那么否定了自己对费尔明娜的爱,便是否定了自己。

费尔明娜自己更是一生都无法看清,看不清自己是怎样的人,选择不了自己的生活,同样是被生活左右的浮萍。最后费尔明娜和阿里萨的结合,更像是“同情”而不是“爱情。”故事的悲剧就在于,我知道你爱我,我不知道你爱的是不是我。我想走进你的世界,你关上了门;让你走进我的世界,你别过头。故事中的主角们,从来没有试过去了解彼此,走进过彼此的内心世界。每一个人都活在自己的框架中,用自己的体系去锚定别人的形象。我不否认陪伴、惊艳、思念是爱情,但是缺失了相知的爱情,还是相爱吗?生活的悲剧在于,即便看清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的人们迷茫在哪里,也免不了将现实过的破碎不堪。即便明白灵魂需要知己,却仍然免不了独自前行。拥有了霍乱时期的爱情,却也免不了百年孤独。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jim邮给我的20岁生日礼物。jim,就是跟你们提过的小明,哈工大的,做留白忆明信片时经“头头”介绍托他帮我p图,正经见面则是大半年后一起去泰山了。

题外话,我这个人有个毛病,许是从小受父亲影响,对爱看书的男孩子都非常好奇,女孩子则敬而远之……小明刚好在好奇之列,和他关系好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得益于大家都单身。也许是时间年龄问题,不得不说,相比高中,我更喜欢大学里的自己,更真实,更自我,更自由,更自在,也更快乐……呐,扯了这么多。。。

至少现在看来,这是我在大学里为数不多的友谊里很珍贵的一份了。所以看到jim在明信片里写,是他最喜欢的一本书,在我眼里这是对友谊的最高认可,割双眼皮前后两三天,肿着眼睛,断断续续认认真真的读了一遍。

与其说是读后感,其实只是从和jim的聊天记录里粘过来自己写的一部分罢了。等着聊天记录被删不如投个稿一存。书封页上写着“令人心碎的作品”,以为是彻头彻尾的悲剧。看到最后,happyending,真好,要不眼泪该止不住了。

开始看以前,以为写的是年轻人间的情感纠葛,然后看着故事在跨世纪的画卷上缓缓展开,才忽然真实的感觉到感情是一辈子的竟可以如此漫长的一件事。不觉得前半生没在一起而遗憾,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能从书里感受到男女主的成长,对爱情的理解逐渐变化,从依附于人,到逐渐能够掌握自己的一生,对传统观念的挣脱。

女主跟随父亲重回这个城市,并开始打理家事在集市上穿梭,后来碰见男主的那段描写印象很深,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充满幻想的小姑娘变得现实投入生活的变化,所以当他再见到有些木讷甚至邋遢的男主时,一时幻灭,断然拒绝。

贵族医生一开始大概因为合适而心动追求后来在船上将要彼此拥有时才产生了爱情,女主过上了令人羡慕和尊敬的生活,婚姻稳定和谐。这漫长的几十年间,爱情一定是有过的,至少在蜜月旅行期间吧,但更多的大概是后来习惯彼此长久陪伴的亲情,所以医生去世以后,会感觉到空荡,女主和丈夫已然是彼此的习惯,书里好像并没有描写她精神的幸福,与丈夫本就不属于一个阶层,思想上的高度契可能比较难吧,何况医生真的很在乎声誉的一个人,他自己也曾说“婚姻该有的不是幸福,是稳定”。

只对书里女主见到男主时有小鹿乱撞的情节有印象,哪怕到耄耋之年也会面红耳赤,就像年少青涩年纪模糊的又真切的感情,也许那才是爱情该有的模样。

感觉男主的痛苦和想逃避痛苦的心态,使得他心里有些扭曲,而由下半身支配的一段段风流韵事,让我一度怀疑自己看的是《金瓶梅,对待其他人的感情,“只索取不愿付出”,大概因为对女主的感情倾其所有的付出,之后再也不愿重蹈覆辙,好在他有个睿智的母亲,自己喜欢读书又爱思考,处理不论感情还是生活都历练得越来越稳重,越来越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明白自己到底为什么喜欢女主,并坚持下去,不像盖茨比为了年少时认定的上流社会并不不值得他爱的人枉送了性命。

“船”感觉有非同寻常戏剧性的意义,男女主都在船上失贞,最后又决定在船上共度一生。

书里最让我心痛的是男主的最后一个情人,14岁的女孩阿利美亚,对她来讲像《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那种忘年却畸形的恋爱,爱的同样是祖父辈的人,可对方却不爱他,最后又因此断送了前程和性命,成为别人爱情的牺牲品,真的是可惜。

故事结局让我想起了,《何以笙箫默》男女主辗转7年,一个不娶一个不嫁,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当然言情剧更不切实际更唯美一些,书让我的爱情观跟着摇摆,女主和医生让我觉得似乎合适真的很不错,就像长大以后相亲结婚,毕竟好多人都是如此,婚姻稳定,“前半生择其所爱,后半生爱其所择”,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的,忠诚是必须也是基础……男主和医生的风流在我的道德观里是不可原谅的,渣男标签,但了解其一生经历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给我有一种出轨也应该被原谅的错觉,大概是那句“如果你了解过去的我,请原谅现在的我”,所以以后看人还是不要太轻易就认定他是什么样的人比较好。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全部。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爱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

这本书讲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浪漫的爱情故事,男主阿里萨饱受爱情的折磨,为等待他的“花冠女神”又减轻自己心灵伤痛,他在情感上忠贞,在肉体上放荡。就像薰衣草的话语一样,“等待爱情”成了他一生的宿命,霍乱、女人、事业、死亡,岁月无情的流逝让他对生命和爱情有了更深刻又热烈的理解。

这本书我读的很慢,有的内容反复看了两三遍。在这本书里,除了痛彻心扉、缠绵悱恻的各种爱,让我更深刻的是关于衰老的描写,虽尚不能感同身受,但也惆怅泪流。开篇的那个自杀者雷米亚·德圣阿莫尔,就是因为恐惧衰老而在生命的中途自行了断。我曾一度感觉这本书的每一页都在宣扬衰老的可怕:记忆的流失,身体的酸味,褶皱的皮肤……衰老和死去是每个人生命中无法抗拒且必须承受的事实,在永恒的爱情面前也一样,谁也无力与岁月抗衡。合上书入睡前,我试着去想象四十年后的自己,除了衰老的体貌外其他都想不到也想不清楚,但很害怕。后来读到最后,当老态龙钟的费尔明娜和阿里萨躺在一起,在黑暗中摸索对方的双手并坚定地握在一起的时候,才发现他们终于释放了这一生恒久的寂寞的灵魂,我对衰老的态度突然勇敢了起来。想到阿里萨的妈妈对他说:趁年轻,好好利用这个机会,尽力去尝遍所有痛苦,这种事可不是一辈子什么时候都会遇到的。痛苦也是一种生命的馈赠,没有白吃的苦,只不过是另一种付出。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仍有与一大堆关于爱情的疑惑诶,那一定是因为我还小。

总之,不负时光,为爱生长。

这部小说既然被誉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其中一定是有许多值得我们思考的地方。我只是万千读者中的一员,就浅浅说一点我的见解吧:关于爱情。

初看到小说的名字时,我以为这会是一本充斥着生死抉择,大爱无疆,气势磅礴的爱情巨著,然而细细读下去,才发现恰恰相反,马尔克斯的笔触犹如涓涓流水,又如一壶陈年老酒,平缓却又持续地向读者描述着一个延绵了半个多世纪的爱情故事。没有什么高潮迭起的情节,也没有什么感人至深的桥段,在这样从容不迫地叙述之下,初恋的青涩,热恋的炙热,失恋的煎熬,婚外情的刺激火热,夫妻间的相互依存,露水情缘的易逝,老少恋的暗流……仿佛是回甘的草药一般,令人回味无穷。

仔细看来,书中给弗洛伦蒂诺和费尔明娜直接的爱情除了在他们炽热的年少时光之外,几乎都是在描写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后生活,以及同一时刻弗洛伦蒂诺和他25个本子上的女人中度过的。年少时候的爱情大概是随处可见,面对对方的情感困惑时,人们的回答也几乎是清一色的劝分不劝和,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相爱时有多痴情,分开时就有多怨恨,甚至于将爱情变成了一场博弈。

可是像弗洛伦蒂诺和费尔明娜这样的爱情,又有几个人能,不,还是说,敢做呢?《霍乱时期的爱情》给我们展示的是一种与世俗偏见截然不同的爱情:彻彻底底的不计较回报,没有输赢之分,没有自我陶醉和寻死觅活,双方都为自己的选择负责,没有后悔,没有怨天尤人,甚至于耐住了整个人生的考验。有人说这本小说就是在讲一个人到底可以不甘心到什么程度。我要说,弗洛伦蒂诺这样的人是让人敬畏的,因为,到底是怎样强大的意志和强健的心脏,才能支撑一个人慷慨超脱如此,平和坚韧如此?我甚至可以大胆地猜测,哪怕这一世弗洛伦蒂诺没能等到和费尔明娜在一起的那一天,死的时候他也不会有什么遗憾(当然在读者看来这个家伙一辈子就是在为偏执的爱而活着),因为这是一个说过“我对死亡唯一的恐惧,就是没能为爱而死”的人。我们把爱情融于世俗之中,却已经忘记了爱情的本质,这两位的爱情,容不得我等俗人论短长呐。

除此之外,我还悟出了一个道理:任何事情,只要坚持下去,总会有结果的。虽然结果可能会好,也可能很糟糕,但是不坚持的结果只能有一个,即与你的期翼相反的结局。

最后我想说,芸芸众生,无论是尚未懂得爱的,正在享受爱的,已经失去爱的,或是最终得到爱的,每个人,都能在《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条时间轴上找到自己对应的位置,也总有一段情节,会触动我们。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一部爱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爱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自焚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

因为我太懒了,开博这么久了才有一两篇文章,所以我就把一篇假期作业,读书报告,放上来。由于字数要求2000以上,我拼接了一些从网上下的资料。不过那些个人评论是我写的,相信读者可以看得出来。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一部爱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爱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自焚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

刚开始打开《霍乱时期的爱情》,特别欣赏和羡慕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状态,像一场战争、像一种游戏......书中道出了婚姻的许多本质。费尔明娜曾说:社交生活的关键在于控制恐惧,夫妻生活的关键在于控制厌恶。作为一个已婚两年的我来说,渐渐会感受到这些,因为两个人长期在一起,看到对方的所有,婚姻的真实面貌慢慢就会变成越来越接近世俗和彼此较劲的一场游戏。但是这些不妨碍他们继续相爱,反而会增加某种黏性,我把它称之为亲人间的纽带。

继续读,读到弗罗伦蒂诺·阿里萨的出现,那个热烈、纯真的诗人般的少年,在见到费尔明娜的第一眼起,他的失眠、紧张、焦虑......就伴随了他一生。这里让我惊艳的有两个点:一个是马尔克斯描写关于弗罗伦蒂诺的母亲发现儿子坠入情网后,鼓励他要充分享受爱情带给他的感受,不论是痛苦还是欣喜,都要去接受,因为世上没有几人能尝到真爱,并去真正经历这些过程。还有一个点是弗罗伦蒂诺被费尔明娜拒绝后,虽然一开始经历了很痛苦的一段时间,但是他的内心却是一直忠诚于费尔明娜,并坚守自己给她的承诺。他并没有因为自己的爱想要去占有和破坏费尔明娜的生活,而是选择一直默默守护在有她的地方,并且静静等待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那一天。最后瘦骨嶙峋的两位老人终于结合,这种结合我认为是形而上的,是普通人所不能企及的。

最后,我想说,无论如何这真的是一本伟大的史诗般的书籍!故事的原型人物是马尔克斯的父亲,他是一名报务员、诗人和小提琴家,正是弗罗伦蒂诺的原型。包括里面姑妈的设定、阿里萨在福音花园夜拉小夜曲......等等这些细节也都是真实存在的。所以真的,作家就是有非凡的能力,能把生活变成艺术。

我所能想到,上天给一个年轻人最棒的礼物,大概是“热爱艺术”。越是用心孤苦的,越是能抵御世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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