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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通纳读后感经典(汇总18篇)

时间:2023-12-28 16:48:10 作者:ZS文王

通过读后感,我们可以与作者进行一次心灵的对话和交流。一起来看看以下读后感范文,或许会给你带来对这本书的不同理解和思考。

《斯通纳》读后感经典

间隔了两年,我前天才开始重新听她的电台,也通过电台的内容开始读《斯通纳》。这首歌词和这本书都传达了一种偏执,这种作品间不经意的联系让我觉得很妙。

《斯通纳》这本书描绘了大学老师斯通纳从童年青少年,进入大学读农学,转读文学,教书,结婚生女,事业遭打压,婚外情,癌症,死去的一生。

很多读者说这是一本描绘平庸普通人生的小说,其实我觉得不是。我想能够成为大学老师,传道授业解惑,做研究出书,已经是芸芸众生中不太普通的一种人生路了。大家觉得斯通纳普通大概是源于他面对妻子歇斯底里的刁难,面对同事的打压,面对婚外情的破碎几乎没有轰轰烈烈的抵抗过。

我看到网评里,好几个人说阅读这本书时会不自禁地在地铁上红了眼睛,所以我也带着这份先验的心情读了起来,期待也会被感动得一塌糊涂。但是我在阅读的过程中并没有什么强烈的感动,到是读完了有种“心有戚戚焉”的情绪。

仔细想来,让我最有感触的还是斯通纳这份不做抵抗的抵抗。斯通纳的一生有好多失败,婚姻失败,事业遭受多年打压,经常不被理解,这些都是他一己之力无法回转的败局。你说他没有抵抗,懦弱,其实也不是。我想他内心至本的追求是他的文学世界,可见,面对打压也要维护学术纯洁就是他的抵抗,在婚姻的`阴影下找到一隅文学寄托就是他的抵抗。

用世人的眼光审视斯通纳大概是悲剧一场。就像神话里的西西弗,每当竭尽全力将巨石推近山顶时,巨石就会从手中落下,西西弗只能走下山顶,再次承受神无尽的惩罚。只是,石头是西西弗的石头,文学是斯通纳的文学,他们不是在混沌中期许胜利,而是明知失败还要步伐沉重却均匀地走向山顶。我想加缪所说的“人一定要想象西西弗斯的快乐”因为“向着高处挣扎本身足以填满一个人的心灵。”也对应着斯通纳每每沉浸在书稿中得到的宁静。

这一年来生活和人性一遍遍地从我的幻想中脱胎,化为一种更加真实也更加丑陋的形象出现在我面前。我对生活的认知不仅仅是动摇了,还产生了深刻的改变。尽管如此,我仍旧没有改变我应对这个世界的底线和原则,我深信它们从来都没有错,就算这套我所坚持的原则会让我在变形的世界里遭受一些挫折,过得不那么容易,但应该坚持的我从来不会放弃,因为没有它们,我会更加破碎更加面目全非。

当几次斯通纳当几次西西弗也没什么不好。反正“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幸好追求过完整的自我”。

《斯通纳》读后感经典

《斯通纳》,一本毫不忌讳地坦言自己的失败、孤独、无奈和悲催的小说,主人公斯通纳,出生于穷困的农民家庭,尽管如此,父母仍然选择送出去读书,希望知识改变命运。斯通纳通过自己的努力,在“贵人”相助下,留校任教,也是他毕生的归宿。选择文学出于偶然,他也始终追求这文学的价值、语言的魅力、历史的智慧。他秉持正直、纯洁,又有些迂腐,梦想着一切崇高的事物,但却永远和他的时代格格不入,永远不屈就于世俗的漩涡,永远不与蝇营狗苟同流,但又不可否认的,这样的一生注定是平庸无奇的,斯通纳的一生看来就是单调而又无趣,出生寒门、发奋读书、留校任职、努力工作、结婚生女、工作纠纷、婚外激情、爱女远嫁、因病离世这些字词足以总结他的一生。

斯通纳作为大学的教授,拥有着令人羡慕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但是书生气十足也使得他变得近乎疯狂,成为一块抵御世俗、不屑战略妥协的顽石,面对外部世界几乎毫无还手之力的斯通纳,看似平庸实则疯狂之极,在对待学生沃尔克一事上,他拒绝妥协,拒绝堕落,始终如一地保持着对文学的高标准、对教育的高要求,他维护大学的纯洁性,不会为了一己之私而放弃他做人的标准,或着以牺牲文学修养为代价,但最终也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郁郁而终。

当回过头来审视他的婚姻,却又是另一番景象,与迪丽丝的第一次见面给斯通纳带来了无限的憧憬与美好,但突如其来的婚姻生活让他来不及做好准备,从那一刻起,悲剧人生拉开序幕,在对待近乎歇斯底里的妻子上,他表现出来的与他内心的骄傲大相径庭,看到问题的所在,但又无力改变,直到遇到凯瑟琳,享受了人生中短暂的热恋时光,也是他一生中最幸福快乐的时光,似乎才明白了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体会到了男欢女爱的美妙,但终究世俗不允,迫于种种压力,这种只能生存在一个不可能暴露在阳光下的爱,无疾而终是意料之中的结果。

但最让我心疼的还是格蕾丝,斯通纳和迪丽丝的女儿。我们常说,恩爱和睦的父母和一个情绪稳定的妈妈是孩子健康成长的两个充分必要条件。正是这个两个前提条件,使得斯通纳的女儿格蕾丝从诞生那刻起,就注定失去了这两个要素,甚至格蕾丝的出生都是仅仅是源于一个突如其来的想法,她的到来是一个既定的程序的产物,而非爱的结晶,少了这层含义,注定她的未来也必将是一个悲剧的延续,最终也只有通过逃离来希冀改变。

我们阅读小说,总喜欢看到欢乐的情节、欢喜的结局,所以《斯通纳》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更没有我想要的虚构中的圆满,但与当今现实相较,《斯通纳》显得更加耐人寻味,带给读者更多的思考和启迪,其实斯通纳的一生也不是他想要的一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充满遗憾的失败、毫无效果的努力,与其当初美妙的梦想、憧憬的爱情形成鲜明的对比,有想法,但事总与愿违;虽然努力了,但一切徒劳。

“失败”与“悲悯”是我能想到的最贴合此书的两个词,翻阅的整个过程,坦诚地讲,压抑而又沉闷。

纵观斯通纳的一生,平庸又平凡,虽然有些不通人情世故,没有多大的成就,但大多数人都可能会看到自己的影子,只是不尽相同,在当今日趋浮躁的世俗潮流中,我们很少能如斯通纳般坚守自己的信仰,不忘初心,始终如一的坚守着大学的纯洁和文学的价值,而不允许任何杂质玷污它,这大概是《斯通纳》最想带给我们的思考。

《斯通纳》读后感经典

正如封面上写的,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读完《斯通纳》既为斯通纳感到哀伤,但也为斯通纳对自我追求的坚持而释然,斯通纳的固执和对学术的热爱让我为之动容。书中讲的故事虽然很平淡,但是也正是因为这些不完美的,闹心的日常让人感到真实,仿佛自己也和斯通纳一样过了一生。

在书里,斯通纳为妻子所累,曾使追求完整自我的进程滞后了好长一段时间。我”恨“斯通纳不敢勇敢的选择止损与妻子离婚,但也能理解一些,因为这是斯通纳的性格和家庭责任感使然。斯通纳出轨我也不觉得可恶,反而感到同情(尽管在我前几条动态提到《无声告白》的时候提到过我不能容忍婚姻中任一方出轨的行为,但是这本书让我的想法变了,斯通纳太痛苦了,他和妻子完全就是错误的结合)。书里斯通纳的妻子可以说是斯通纳结婚后不完美生活的首因。真的,你去读这本书,你能体谅斯通纳的出轨行为的。

当然里面还有很多故事,虽然貌似乏善可陈,但是却深入人心。

总之,是本值得再读的经典。

《斯通纳》读后感经典

这本书讲述了平凡大众的一个人,一个没有什么特点很平凡的一生。

但是你我的生活不就是这样平凡的过程吗?在这种平凡中度过。只不过他可能是农民出生,当了大学教师,而你我中可能是当了医生,律师,或者会计等等随便哪种都一样,没有区别。描述中夹杂了最初的爱情,结婚,而后婚姻中夫妻问题和相处,外遇,大学工作的争斗和执拗,以及最后的妥协。

我想通过这本书,如果有对生活过于理想化的念头会转而更加接地气,如果婚姻出现相处问题的人会转而更加理解婚姻,工作中有很多矛盾也会更加释然和理解。其中的种种在最后都通过得癌症的离去而悟到其实之前过一生的种种纷扰,纠纷都会变得不重要,一生所经历的事情在面对生命时都变得不重要。会回想起当初的美好!这一生中与周围人的美好最初!想带着美好的记忆离开!但是人的执念往往就在此处,通过别人看到,经历生命整个过程的一生和最后结局的反差我们领悟了,但是却依然免不了执拗的沿着现在的生活轨迹继续走下去。重复过这样的一生。

或许上帝在造人的时候已经打定主意,即使每个人最后顿悟人生不应该那样过,但是依然让你体会这样一生的过程。

《斯通纳》读后感

和斯通纳先生的偶遇完全是不经意之间。熙熙攘攘的街头,众生呼吸的流动间,夕阳斜坠的片刻,心绪随着地面的热气躁动起伏。耳畔传来熟悉的招呼声,漠然回首,是斯通纳先生,熟悉的影子从逝去时光的缝隙里凝视着我;亦或者是我从遥远的未来惊扰了在过去的时光里沉睡着的斯通纳先生。

人间回首往来处,言语无声皆证苦。斯通纳先生蹒跚走过孤独的一生。在世人眼中,这场人间之旅完全是一场彻头彻尾的失败,数次燃起微弱的希望之火不过是南北西东,非假即空的幻灭。农家弟子本来按部就班的一生,似乎会随着偶然间的大学机会得到改变。一堂选修文学课上迸发的文学爱好,偶遇的姑娘,热爱的事业,心爱的女儿,人生的种种可能似乎肆无忌惮的纷至沓来,命运走近,纷纷露出迷人的微笑,刹那之间却突然掉头,徒留一地残破。

释家证舍得,道家求清净。斯通纳先生于字里行间挣扎着,享受着微弱的小小胜利,也承受所有的失去。未必是艺术歌剧或者悲壮英雄般的气势磅礴,于无声中依稀是人间苦难的现实版。普通人糟糕的一生,安静的一生,挣扎着在泥泞没顶的污浊中只寻找一口微弱的呼吸。

平凡简单严肃的一生,时光长河中,斯通纳先生的背后隐约浮现了众生挣扎着的影子。众生苦,苦不堪言,难太重,重不堪负,和斯通纳先生的相识只是初识,注视的目光中隐有不忍,只有依稀长叹。

《斯通纳》读后感经典

在这个夏日的傍晚,我坐在卧室窗户前的书桌边,在窗和门敞开的房间,我终于看完了《斯通纳》这本书。外面竟起了风,窗外,天上云层变厚,远处有隐隐的雷声翻滚,读到最后一页我竟泪目,作者用大量笔墨描写斯通纳生命最后时光的心理感受,细致入微,我合上书本,感受斯通纳的一生,太多的相似,很多时候,仿佛他就是我,我就是他。此刻,风轻轻地替我关上了房门。

跟最近所读的《活着》一样,小说里没有大英雄,甚至没有任何一个值得我们去羡慕和崇拜的高尚的人格特点,没有波澜壮阔、起伏跌宕的故事情节,我在很久以前读过一部分,但是没有坚持下去,因为实在不能够引起我的多大兴趣,暑假有了时间,本来想去拿本世界文学名著,机缘巧合,我从书架里错拿了《斯通纳》,就索性读完,然而我却在读完后又迅速地读了一遍。作者描写了一个普通的人的一生,注重他的内心感受,对斯通纳的心理描写细腻以至于有时候你感觉是已经去世了的斯通纳在写这本书,而因为每个普通的人都可以从斯通纳身上找到类似的感受和经历,所以有时候我又会感觉自己就是斯通纳,或者他就是一个你多年的老友。

斯通纳中规中矩,恪守原则又不强求什么。他一生里面能够为之坚守的可能只有一件事情,就是他的大学教师的职位,为此他放弃了挚爱的情人凯瑟琳,为此他终其一生与找他麻烦的系主任斗争,为此,即使是在检查出身患肠癌的情况下,也夜以继日地完成他的教学任务。但其余的事情,婚姻、爱情、子女的教育他似乎都听天由命,对于神经质一样的老婆的各种言行和决定,他都从不发火,礼貌地回应,也不与其辩论去坚持自己的观点,他目睹聪明伶俐天生丽质的女儿在母亲畸形的、自以为是的教育下一步步堕落、毁掉,也并不努力去改变这一切。我们不禁去想,这是否是一个合格的父亲呢?然而,这不重要,完美的人格也未必不循规蹈矩。可以说他的很多悲剧来自于失败的婚姻,以及他对失败的婚姻的隐忍的态度。

面对不幸福的婚姻,他出轨了,与女研究生凯瑟琳在一起了。在事情败露,系主任要开除他的情况下,在工作、家庭和凯瑟琳之间,他选择了工作和家庭,凯瑟琳在一个清晨悄悄地离开,然而斯通纳是爱她的,凯瑟琳走后,他一下子失去活力,迅速地衰老,患上了日渐加重的耳聋,他变成了老斯通纳。自此他再也没有见过凯瑟琳,在多年以后的一个图书馆推荐书单上,他一眼看到了凯瑟琳写的书,他用颤抖的不能自已的手打开书的扉页,上面已然写着“献给威.斯”。凯瑟琳是个多么好的女孩。

世界那么美好,生命那么短暂,又要面对生活的各种刁难。一个普通的人以他的方式从这些美好,挫折,爱与无奈当中穿过。走在校园里,我仿佛看到中年的威廉.斯通纳戴着斯文的眼镜,岁月沉淀的智慧印刻在他两道清晰的法令纹里,他穿着干净整洁的衬衫,腋下夹着文件夹,不疾不徐,从我身边走过。

天空乌云开始散开,夕阳的余晖洒在房后的树上,风吹动树叶沙沙作响,男孩女孩们穿过绿油油的草坪,轻盈不留痕迹。

《斯通纳》读后感经典

前段时间印度电影《摔跤吧爸爸》很火,一位朋友说她看了三遍,我说是啊,每看一遍体会不同。第一遍看故事情节,第二遍看细节,第三遍琢磨导演的各个用意,每一个场景、镜头都有其目的性。读书也一样!有一些名著,有人反反复复地读,每一遍的体会都不同,大多数人读书,看情节,按着作品逻辑还原故事梗概,图的就是阅读的快感。唐嘉怡的读后感跟书的封面一样,提出了第一眼看故事,第二眼读经典,第三眼望生活,第四眼观自己。她有没有真的读了四遍,不得而知,但最少是第一遍看叙述,第二遍找细节,第三遍有分析,第四遍是思考。

平庸不平凡,泛泛亦不等闲。

唐嘉怡1303817。

打开书单的那一刻,琳琅满目的书目让我有点应接不暇,于是便在书单里挑了几本新书想要慢慢琢磨,最终落笔停在了一本外国名著《斯通纳》上,小说的作者是约翰威廉斯,一个在当时并不出名的作家,他的这本《斯通纳》曾被七家出版社所拒绝,在我们如今的信息时代,我们在中国看到了他的这本小说译文竟已过去将近五十多年了,小说入选了的高分读物,几经周折才最终让大众了解,而不再是仅火于二手的商品市场,初读此书时我曾以为“斯通纳”可能是一个专业上的术语,可翻开此书后“威廉斯通纳”一人名大大的作为开头放在了第一句,此时我才大悟,听书名是中文翻译来的吸引力,看了内容才知道是围绕着一个人讲述一生的传记。阅毕的那一刻只有一种感觉:小说带给人的负能量让人忍不住看看漫长却短暂的一生,这是我们吗?整本书仅仅围绕着一个人讲述的数目让我们觉得可能会是对某个名人的解读之类的,但是作者约翰威廉斯却用十分平白的笔触,描述斯通纳这个人,这个普通而又平凡的人,一开始看起来是枯燥的一种感觉,类似中国的白描手法,像一幅没有任何隐喻的画一般,就像是看一个人的生平,没有中国文学给人的那种感觉,但是看到后面真正融入到作者想要带给读者的那种意境中时,便觉得斯通纳这个人设带给我们的更深的思索,就像简介中所说,小说讲述的就是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爱、认同、怜悯、志业、傲骨、信任与死亡。看一遍真的只能懂皮毛,第二遍,第三遍,再到慢慢品读那些好词好句,只觉人的一生相差不多,只是我们每个人的每一生中那些小小的细节所组成的不同才成就了我们每个人啊,正如书面上所言第一眼是书中的故事,第二眼是书中经典,第三眼是生活,第四眼是书外的自己。

一、第一眼故事。

斯通纳的故事似乎从头到尾想体现的就是一句话“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斯通纳是一个农民家的孩子,用出身贫寒来形容他也不为过,因为机缘巧合读了当时哥伦比亚大学新开的农学院,由此改变了他之后的路,因为他没有像父亲一样继续选择去农场工作,而是去大学里做一个教师,之后还有很多类似的在他人生中起很大作用或者说是改变的转折点,他娶到了自己认为能相伴一生的伊迪丝,但是后来因为妻子的脾性渐渐的失去了对于家庭的渴望,只能将这家的概念放在自己的女儿身上,直到凯瑟琳的出现,让他重拾爱的欲火,一个家庭倘若没有两个人的支持,同散沙无差,作者笔下的斯通纳一家,一个一见钟情的妻子,日久却见了人心,让人心痛。家庭之后是事业,他在事业上遇到的瓶颈可能就是与他争锋相对几十年的劳曼克斯,在事业上因为对上级的意愿不服从,他的一意孤行只是想让学校变得更好,但是上级却不愿理会而爆发的冷战,这就同现实生活中的人们一样,每个人只有自己的行业中混的有头有脸才能有权利去命令别人,而不是执行别人的命令,但往往违反规定的那个人,不懂上司后门的人,就不会有好果子吃,正如斯通纳一样,处处受人排挤,在课程的教授上也不能如愿。在自己的事业刚刚起步的时候,他也面临着另外一个重要的选择:是要与两个朋友一同去战场,还是留在大学里继续教书,一心求稳的他选择了教书,难免会有点被朋友瞧不起,但他就是一个做自己的人,就像自己在高一时便决定走艺考这条道路一样,没有继续走文化课也是想多去外面的世界看看,我相信这在我的人生当中也会是很大的转折点很大的突破,我们每个人都有权走自己的路,在面对选择,我们会有所顾虑,但是既然选择了就要义无反顾了,不是吗?他的故事就是很普通的一生,但在他的一生中我们看到的故事又是那么的直戳心扉,这种负能量带给我的先是哀痛斯通纳的经历,接着便反映到现实里了。

二、第二眼经典。

第一遍读的时候对故事情节有了很深的印象,但是对于作者的描述还是太过平淡,在第二遍细看时,才发觉一些语句在描述斯通纳的一生时所起的作用是多么不容忽视的,此后再拿起来读,便觉得另有一番味道了。“他们在布恩维尔周边一小块地里埋葬了父亲,斯通纳又跟母亲回到农场。那天晚上他无法入睡。他穿得整整齐齐,走进父亲年复一年干活的那片田地,走到他现在能寻找到的尽头。他努力回想着父亲,年少时就熟悉的那张脸就是不肯出现在他脑海。他在田里跪下,手里抓了把干燥的土块。他把土块捏碎,看着沙子,在月光下黑黑的,土碎了,从手指间流出去。他在裤腿上擦了把手,然后站起来,走回家。还是睡不着,他躺在床上,望着唯一的那扇窗户,直到天亮,直到地上没有任何阴影,直到大地把灰色、贫瘠和无限的空间舒展在他面前。”这是在斯通纳的父亲死后,斯通纳急急忙忙从大学里回家后的描写,父亲在整个小说中给我的一种感觉就是想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儿子身上,但是他的父亲可能也会想到,斯通纳走过的这一生没有什么高潮,在自己选择的教师这条路上也似乎是得过且过,在走在父亲辛勤工作的土地上,斯通纳会想些什么,作者朴实的笔触下,体现的恰似一个不知如何去面对接下来的旅程的斯通纳,他没有选择父亲让他继承的土地,以至于变成了一片贫瘠之地,让我读时感觉这土地就好像是他自己一样,他无助的望着窗外,到了天亮作者带给他的不是光明,不是暖暖的阳光打在斯通纳的身上,而是那灰色舒展在他的面前,就好像在丧父之痛还没褪去时,又要迎接生活带给他的那种昏暗与无助。这种对环境的描绘就是带入了斯通纳的心境,让我们恰如身在其中,感受他的孤寂。

三、第三眼生活。

在斯通纳的世界里,我感受到的就是最真实的生活,结婚生子,教书育人,他做着自己所力所能及的最本分的事情,不追求名利,不渴望势力,这样普通的他在这个小说里显得那么微不足道,以至于我们会认为他就是一个失败的人的典范,但是他究竟性格的塑造就是这样啊,他与世无争,在自己的生活中他的选择也许没有错过,但是在自己的生活中他从未去为自己争取什么,在他的婚外恋中,他曾考虑过与凯瑟琳远走高飞,但是犹豫再三却无果,倘若他与眼前这个心爱的女人争一下,是不是结局就不会是这样,倘若他在教育自己的孩子的权利上能再争一下,是不是结局也不会是这样,再倘若他在劳曼克斯的学生在研究生答辩中的表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是不是结局更不会是这样。我想,作者想要带给我们的就是这样一种共鸣吧,让我们为斯通纳的一些做法感到愤恨,甚至想要穿越时空告诉他,你就不能于这生活于这世界去争一争吗?争取自己的生活,争取自己的职位,争取一切能够得到的东西,但他没有,他做了他自己,做了那个斯通纳,但我认为,这也是最真实的斯通纳了,他经历了自己的一生,经历了生老病死,经历了人会经历的一切,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伟人,这就是生活,最本质的生活。

四、第四眼自己。

慢慢地从故事的这个限制里跳出来后,斯通纳渐渐引起我的共鸣,从而从故事里去感受到作者所隐喻的人生,也就是如此,我似乎在书中看到了自己,才会想到斯通纳无华的一生,让我们不禁也在反思,这恰恰也是我们的一生,不是吗?我们不知道在什么样的时间,什么样的地点,我们会变成什么样的人,我们会经历什么样的蜕变,但我们知道,我们活在当下,看着斯通纳一生的蜕变,我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或者说是上帝视角,看着他选择的一生,我眼中的平凡,在斯通纳的眼里也许不这么认为,与这类似的书,我想到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两本书相对比,鲜明的差别,带来的是不同的人生,我自己想要经历哪种人生,碌碌无为穷极一生,还是得到自己想要的,过盖茨比一样的生活,一切都取决于自己,对生命饱含着热情,是我们生活下去的动力,倘若没有了对生活的热情,做什么都是素然无味,在我看来斯通纳和盖茨比都是有这种热情的,他们爱一个人,做一件事,过自己的一生,只是每个人对生活的热情都在不同的方向上燃烧着,我们的生命只有短短数十载,人生能有多少个十年,若是没有了热情,怎能活得精彩,作者在《斯通纳》里带给我们的,就像是一个双面镜,看着镜中的斯通纳,看着镜外的自己,那种细微的情感打动了我,作者也正是想要把这种共鸣带给我吧!不管我们能不能理解斯通纳,这就是人的一生,最朴实的一生,在妥协与挣扎中度过的一生,在追求与拼搏中度过的一生,回顾斯通纳的一生,也会让我渐渐有怎样过好自己的这一生的疑惑,我有着自己的目标,更想达到自己的目标,《斯通纳》这本书带给我的就是这样的一股子劲。我能产生共鸣,可能是因为这在某种意义上就像是自己的写照,如果我难以与之产生共鸣,那一定是我不甘心让其成为自己的'写照。这样的平凡人究竟是不是自己,也许数十载后便能看透。

《斯通纳》读后感经典

一部被7家出版社退稿的小说,在作者43岁时,终于被一位年轻的编辑慧眼识中(另一位由他发掘的作家是托马斯・品钦),却因为销量不济,很快绝版。但50年来,这本在书店难觅身影的书,却疯狂流传于二手书店与地下文学圈。《斯通纳》迟到五十年后畅销,是献给被亏欠的艺术一次迟来的正名。

主角斯通纳出生于一个农场家庭,一个偶尔然的机会开启了大学生涯,学习文学后转而毕业不想回农场,便留校任教,聚会上结识一见钟情的妻子伊迪丝,他们的结合犹如大多数人一样并不是因为爱情,最少在伊迪丝看来。婚后斯通纳平平淡淡的生活,没有英雄的轰轰烈烈,也没有意料中的一鸣惊人,甚至有些让人厌恶的婚后生活,直到斯通纳有了外遇,然后迫于外界而分离,回归平平淡淡的生活,不同的是斯通纳对学术的认真坚定不移,矢志不渝贯彻着他的一生,直到他死去时手中翻阅着自己写的第一本书。那些同事间的争执,夫妻间的怄气,那些有的没的朋友,都好像不重要了,正如,人的一生有三次死亡,当你的肉体死去的时候;你的葬礼上宣布你在世上销声匿迹的时候;还有就是最后记住你的人死去的时候。也许只有书籍,才能让某个人世世代代经久不衰的薪火相传。

喜欢一本书,可能是从某句话,某个章节,某个情节开始的。我喜欢这本书便是从斯通纳第一次遇见伊迪丝时的描写开始,从环境描写到斯通纳的心理描写,惟妙惟肖,仿佛是自己亲身体验一般,不,就算亲身体验也没有这种真实的感觉。而跟情人的相遇我并没有那种言语之外的感觉。多想这样,多想伊迪丝继续讲着,过了会儿,斯通纳开始听她在讲什么。若干年后,他忽然想起,在他们第一次长时间一起相处的那个十二月的夜晚度过的一个半小时里,她告诉的事儿要比后来说的多得多。说完后,他感觉,在某种意义上,他们都是陌生人,以前没想过这个,而且他明白,自己爱上这个女孩了。

伊迪丝・伊莱恩・博斯特威克也许没有意识到,那天晚上她对威廉・斯通纳说了些什么,即便意识到了,恐怕也想不到那些话的意义。但斯通纳知道她说了什么,他将永远不会忘记;他听到的好像是一种忏悔,他想,据自己理解,那是在发出帮助的请求。

随着对伊迪丝的了解得更深入,斯通纳对她的童年也更加熟悉了;他开始觉得,这在她那个时期和条件的大多数女孩是很典型的。她是在这样的前提下接受的教育:在自己的道路上会受到保护,免遭生活可能投向她的粗俗事件,而且除了气质优雅顺从地附属于这种保护,她没有别的应尽义务,因为她属于这样一种社会和经济阶层,对这个阶层而言,保护几乎是一种神圣的义务。她读过好几所私人女子学校,学习阅读和写作,做些简单的算术;闲暇的时候,还会被鼓励做些针线活儿,弹弹钢琴,画画油画,讨论些比较温馨的文学作品。她还接受些着装、举止仪态、淑女用语、道德修养方面的指点。

她的品德训练,无论在学校还是家庭,本质上都是保守的,要抑制欲念,而且抑制的几乎全跟性有关。而且,情欲都是间接的,不被认可的;因此性遍布她所受教育的其余每个部分,并从那个隐蔽、未可言及的道德力量中吸收着它的大部分养分。她知道,应该对自己的丈夫和家庭尽各种义务,并且必须要履行。

读完这本书,可以说是对我人生的二次启蒙,我也并没有觉得那句很经典的话感觉受益匪浅。只是明白了生活本来的样子。人生能记录的点不过是出生、上学、大学、结婚、生子、外遇、死亡。可能没有值得记录的事情了。

我想作者在书中,可能要控诉那个年代的黑暗,那个年代的霍乱,那个年代的的奇奇怪怪的匪夷所思。但我却看到了爱情的样子,看到了斯通纳对爱情的认知,这也可能跟不同年龄看到书的侧重面不同吧。我喜欢伊迪丝的高贵雍容,也羡慕斯通纳的缄默忍让。甚至十分渴望他们之间那些和平相处的爱情,可能这就是我觉得爱情的模样。

书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莫过于此:

四十三岁那年,斯通纳学会了别人――比他年轻的.人――在他之前早就学会的东西: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爱的那个人,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

凭此一句话,此书断然不枉读。

《斯通纳》读后感

斯通纳出生在一个贫农家庭,因为听说在大学读农学专业有助于将来回农田干活,而去离家很远的地方读书。不曾想,仅仅读了一学期的农学他就将自己的专业改为了文学。就这样读到了研究生,是不会再回到农田里了。后来在大学当了老师,娶了美丽而冷漠的伊迪丝,两个人的生活毫无生气。在他四十多岁的时候遇到了一生中最爱的女人—他的女学生。两个人尽享欢乐时刻,“和有情人做快乐事,别问是劫是缘”。然而风花雪月终究敌不过现实的流言蜚语,斯通纳爱的女学生最终离开了他,致死二人也再无联系。就那样,几年的光景让衰老的痕迹爬满在斯通纳的身体,随着心爱人的离开,自己的心放佛也支离破碎。课还是要交的。在几年后,斯通纳终于又找回对学术的热爱和激情,彷佛也是变了个人,不理会同事的刁难,教课变得越来越有趣。

女儿格蕾丝长大后故意怀孕离开,自己也在快要退休的前两年身患致命的癌症。爱刁难他的同事给他办了一场告别宴,也像是人生的告别宴。

最终,死亡。

让我想起毛不易的《消愁》

当你走进这欢乐场

背上所有的梦与想

各色的脸上各色的妆

没人记得你的模样

三巡酒过你在角落

固执的唱着苦涩的歌

听他在喧嚣里被淹没

你拿起酒杯对自己说

一杯敬朝阳,一杯敬月光

唤醒我的向往,温柔了寒窗

于是可以不回头的逆风飞翔

不怕心头有雨,眼底有霜

一杯敬故乡,一杯敬远方

守着我的善良,催着我成长

所以南北的路从此不再漫长

灵魂不再无处安放

《斯通纳》读后感经典

哈罗德?布鲁姆在论及塞万提斯时,使用了“人生如戏”的断语。因为就算《堂吉诃德》为塞万提斯赚得无数好评,却依然不能解决作家的温饱。“他除了要养活自己和家庭外别无什么雄心大志,他的剧作家生涯则是个失败。他的才情不在写诗,而体现在《堂吉诃德》之中。”放诸世界文坛,有如此遭遇的作家又何止塞万提斯,美国人约翰?威廉斯就是一个。在出版50年后的今天,小说《斯通纳》终于迎来了迟到的褒奖:从首印区区2000册到如今动辄数十万的印量,它毫无争议地赢得市场和评论界的双重肯定。威廉斯当然想象不到今天的成功。他一生精于写作之道,却叫好不叫座。1996年他去世时,世人只知他是学者、诗人,却不知道他还是精妙的作家,不能不说是“人生如戏”了。

以今人的眼光来看,《斯通纳》讲了一段失败的人生。主人公威廉?斯通纳一家世代务农。要不是父亲送他上大学,他或许一辈子也不会知道文学为何物。大二那年,一堂英国文学概论课改写了斯通纳其后的命运。他本该和父母一起面朝黄土背朝天,将人生交付于日复一日“毫无欢乐可言的劳作”,随后在意志崩溃中一脸麻木地走完余生,谁知道他竟如同蒙受天启一般从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里领悟到异样的震颤。从此,他的世界被整个掀翻,只余下一片全然陌生的处女地。

小说家伊恩?麦克尤恩盛赞威廉斯以“威严有力的语言”创造了“一种美妙的生活”.但其实,斯通纳的人生并不“美妙”.一开篇,仿若恶灵转世的威廉斯用一则冰冷、不带有一丝感情色彩的讣闻宣告了斯通纳的死讯――人物未及登台,故事便已散场,其后的若干铺叙也不过是借尸还魂、按部就班地沿着他的人生走了一圈:20来岁开始教书,10年后升为助教,其后30余年碌碌无为,学术上再无建树。同时,斯通纳的私生活也是一团乱麻。蜜月还没过完,婚姻就成了无用的摆设。而他自己呢?不管如何挣扎,到死也未能逃离被他称为“监狱”的家。

何以如此?且看威廉斯的说法。小说第二章,他借斯通纳的毒舌同窗戴夫?马斯特思之口道出了学院生活的真相:大学不是庸人的避难所,也不是书痴的乐园。这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险恶丛林,奉行独有的游戏规则。梦想家、理想主义者难以在此生存发展,“你觉得这里有某种东西,有某种东西值得去寻找。其实,在这个世界上,你很快就会明白。你同样因为失败而与世隔绝;你不会跟这个世界拼搏。你会任由这个世界吃掉你,再把你吐出来,你还躺在这里纳闷,到底做错了什么。”

为了逃开学院体制的荒诞,年轻的马斯特思义无反顾地参军入伍,以死亡对抗见惯不经的虚无。那么斯通纳呢?不得不承认,马斯特思说对了。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梦想家。这个“我们中西部本土的堂吉诃德”、独孤求败似的平民英雄(他只身挑战风车,甚至没有随从桑乔作陪),到死都没有忘记朋友的那番话,并用一生去验证、去颠覆。若是将《斯通纳》看作美国梦的成功典范,或者说是梦想家的彻底殒灭,则不免大错特错。至少威廉斯从来不曾幻灭,也无意以一地鸡毛的家庭故事去烘托一出回光返照的时代悲歌。他很清楚通往毁灭的路有千条万条,到达救赎的路却只有一条,那即是爱。具体到《斯通纳》,它昭示着一颗单纯的心是怎样隐忍不语地走完他的一生,同时又暗指他对梦想的坚持。

面对现实生活,斯通纳是懦弱的。在他人生的每一个节点都隐含着推倒重来的可能,比如放弃味同嚼蜡的婚姻、和情人远走高飞,或者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与独断专行的学院体制彻底决裂,但他终于还是挥了挥手,轻轻放开,退而求其次地遁入身后那个“荒凉、狭小而柔静”的“静谧之地”.可即便如此,他仍是勇敢的。他的隐忍、不作为未必是无可奈何的权宜之计,反倒是以退为进的策略。他太清楚与其把自我托付给“毫无理性和黑暗的力量”,不如漠然处之。因而,无论是众口烁金的同事,还是小丑一样跳来跳去的系主任劳曼克思,抑或虚荣做作、神经质的妻子伊迪丝,都不能抹杀他存在的价值。

正如威廉斯所说,比之世人的“蠢傻、不足或者不够格”,文学作品永远是真实可触的。“在那个永恒的神秘面前,我们中最强有力的人都不过是最微不足道的低能儿,都不过是叮当作响的钹子和声音浑厚的铜管。”换言之,文学才是对抗世俗的有力武器。斯通纳深知自己无权去毁灭他用生命去建构的“艺术的尊严”,于是以毕生之力去呵护,“像杯子般圈住手,保护着自己最后一根可怜的火柴发出的昏暗的光”.他置自身前途于不顾,拒绝放水做假让劳曼克思的学生沃尔克通过论文答辩,为的只是不让神圣的文学蒙受庸人之害。

虽然明知斯通纳的诸般努力都是于事无补的挣扎,也知道在外界的围追堵截之下,理想主义者将会付出多么惨重的代价,威廉斯也不愿轻易炮制一颗滥情的糖丸。很多时候,他更像是冷眼看世界的旁观者,将“激情掩藏在某种冷静和智性的明晰之后”,只留下满纸隐忍,越是满腹悲悯,越是审慎克制、含而不露。读《斯通纳》,某种程度上也是在读威廉斯自己:斯通纳的过去、现在与未来,未尝不是威廉斯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斯通纳的忧郁、失望和愤怒,则更像是威廉斯的忧郁、失望和愤怒。

《斯通纳》出版于1965年,正值民权运动、反战、嬉皮士的激情年代,恐怕没有几个作家能够视而不见,选择逆潮流而动。威廉斯是个例外。当整个世界高举反战大旗之时,他仍然孜孜ll地在19世纪文学传统中挖掘,浑然不知当时文学圈皆以颠覆写作传统、大玩文本游戏为美。果然没过多久,他和他的斯通纳就成了落伍的象征,被轻轻易易地翻了过去。

可以肯定的是,威廉斯没有遗憾。假设上天再给他一次选择的机会,我想他还是会选择斯通纳。小说结尾,弥留之际的斯通纳再一次表露心迹,“这本书被遗忘和没有派上用场,他觉得这也没什么关系。任何时候,它的价值问题都几乎微不足道。他没有过那样的幻觉,以为会从中找到自我,在那已然褪色的印刷文字中。而且,他知道,自己的一小部分,他无法否认在其中,而且将永远在其中。”毋庸置疑,这是威廉斯的自白。他坚信真理永远是真理,经典永远是经典。时间不会磨灭它最初的光彩,却给予其新生。回过头来再看《斯通纳》,威廉斯自然是做到了。

《斯通纳》读后感经典

《斯通纳》这本书讲述了平凡大众的一个人,一个没有什么特点很平凡的一生。

但是你我的生活不就是这样平凡的过程吗?在这种平凡中度过。只不过他可能是农民出生,当了大学教师,而你我中可能是当了医生,律师,或者会计等等随便哪种都一样,没有区别。描述中夹杂了最初的爱情,结婚,而后婚姻中夫妻问题和相处,外遇,大学工作的争斗和执拗,以及最后的妥协。

我想通过这本书,如果有对生活过于理想化的念头会转而更加接地气,如果婚姻出现相处问题的人会转而更加理解婚姻,工作中有很多矛盾也会更加释然和理解。其中的种种在最后都通过得癌症的离去而悟到其实之前过一生的种种纷扰,纠纷都会变得不重要,一生所经历的事情在面对生命时都变得不重要。会回想起当初的美好!这一生中与周围人的美好最初!想带着美好的记忆离开!但是人的执念往往就在此处,通过别人看到,经历生命整个过程的一生和最后结局的反差我们领悟了,但是却依然免不了执拗的沿着现在的生活轨迹继续走下去。重复过这样的一生。

或许上帝在造人的时候已经打定主意,即使每个人最后顿悟人生不应该那样过,但是依然让你体会这样一生的过程。

《斯通纳》读后感经典

《斯通纳》----一本尘封多年的小说,在今天被重新提起,最初的雪藏有着时代的原因,很难想象一本文风平淡如水的文学作品,能够在50年前全球战后经济迅猛发展,社会中充满着创业狂热的“美国梦”社会大行其道,而今此书火遍全球,亦有其全球经济颓势的背景,但更重要的,是唤起了全球读者对于人生的审视和思考,斯通纳读后感。

斯通纳,本书主人公的名字,如同其英文表述stoner,人如其名,顽固又坚强,渺小又普通,斯通纳的一生,从农村考入大学,经历两次世界大战而未离开学校,在学校中他专注于学术,因为他的固执得罪了教务主任,事业上一直没有大的起色,虽有学术成果,但最后也只是一名副教授;他努力经营家庭,但是与妻子的关系却渐行渐远,连亲近自己女儿的做法也遭到了妻子的阻挠,他中年颓废,索性搬到学校宿舍住,此时他与女学生凯瑟琳经历了一段刻骨的爱情,但是也因为校方的阻挠而夭折,晚年的他在经历了失去朋友,亲人疏离,在学校为他办理了一场退休晚宴后离开人世。

初读斯通纳,如同饮白水一般索然无味,但是随着阅读的深入,便能体会到这水的沁凉,如同作者的文风娓娓道来,最重要的,是贯穿本书的心理描写,至深至细,让人不仅感觉沁人心脾,更是毫无杂质,润人心田。

本书一大特点就是以第三人称的角度完整地道尽主人公斯通纳的一生,从成年到死亡前的一瞬,不得不佩服作者约翰威廉斯的文字驾驭能力,读完这本书,也就随着作者走完了他的一生,失败的一生,至少是不成功的不光辉的一生,用斯通纳战场上殉国的朋友的话讲:

“你会任由这个世界吃掉你,再把你吐出来,你还躺在这里纳闷,到底做错了什么。因为你总是对这个世界有所期待,而它没有那个东西,它也不希望如此”.

斯通纳出身于美国西部的农民家庭,这塑造了他一生安分守己的扁平化性格,当他得到终身教师的职位后,终其一生,经历两次世界大战,也没离开学校,他一生平凡,以至于死后被人迅速忘记。但是他也终其一生固守着自己做人的准则,在与这个世界和解的过程中,并不是一味地妥协,虽然这种固守让他经历了世俗意义上失败,这种失败的原因就如同斯通纳朋友说的那样“可是你也够聪明――但只是够聪明――意识到在这个世界上自己会怎么样。你因为失败而与世隔绝,你知道这个。虽然你有能力当个混账家伙,可是你不够无情到坚持不懈地当下去。虽然你不完全是我认识的最诚实的人,你也没有那种异常的不真诚。一方面,你有工作能力,可是你又太懒,工作不够勤勉,达不到这个世界要你达到的程度。另一方面,你又并不那么懒惰,你又给世人一种印象,一种你很重要的感觉。你并不走运――真的不走运。从你的身上看不到升起的光环,你总是带着副迷茫的表情。在这个世界上,你总是处于成功的边缘,你会被自己的缺点毁掉。所以,你被选中,被挑出来;天意,它的幽默感经常让我觉得很有意思,老天已经把你从这个世界的大嘴里抓出来,安全地放在这儿,放在你的兄弟中间。”

是的,就是在这样一个世界上,他坚持着做真实的自己,在教务主任的研究生的答辩会上,他固守了正直公平,在与妻子不幸福的生活中,他固守了善良,在与凯瑟琳相处中,他也是全身心的投入真情。他一直保持着自我意识的觉醒,这种觉醒并不随着时间和经历的变化而变化和麻木,即使失败,他也没抱怨过生活,没有为了生活而刻意迎合什么,他用生命去捍卫一些东西,接受自己的不完美,严守自我底线,即使遭受挫折也不改金子一般的心。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他的一生又是成功的。

生命总会走向尽头,此时当我们在回顾人生,最宝贵的时刻,就是我们真情度过的时刻,他真切的追求过,抗争过,热爱过,与其经历过的真真切切的生活相比,再多的成功和失意都不值得一提。

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度过一生,就是成功。

经典读后感

劳动的风,吹动生者的前程,也吹动身后沉默的黄土。

陈年喜的《微尘》是我近期看过让人心情最沉重、最压抑的一本书。读完后悲伤的情绪弥漫在心头,久久不能消散。

没有大哭一场的冲动,但那种隐隐的痛,却让人刺挠揪心,始终无法平静。微尘没有重量,却压得人喘不上气。

全书二十余篇散文,记录了一群平凡而又朴素的劳动者,他们是矿工、是爆破工、是农民、是小作坊老板...是一群在祖国的大地上四处讨生活的社会的底层人民。

随着阅读的推进,文中蕴藏的苦难和心碎,一点点、一点点在心中郁积,始终无法找到纾解的窗口,让人喘不上气来。

就像矽肺病人吸进的一粒粒灰尘,在心中郁结了无数的苦闷,最终只剩下如风箱般的喘息。

最让人难过的是,书中的故事都是作者十六年矿工生涯真实经历改编,而每个故事的结局几乎都是死亡。

我们能预感到故事的结局,却又无力去阻挡。就像面对生活时的无助与无奈,即使有些事情注定会有不好的结果,但是为了生活,还是不得不选择冒险。

确实,对于弱小者来说,生活下去的无望,比死亡更让人恐惧。

作者用凝练克制的笔法记录下了一个个悲伤的故事,却对死亡的结局轻描淡写的一笔带过,就像诉说着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或许是作者在工地上遇到过太多这样的意外和死亡,早已见怪不怪了。

又或许是这样的结局大家早有意料,当这一天真正来临也就坦然面对了,毕竟选择了这一行就早已经做好了深埋地底的准备。

本书也只是一鳞半爪的记录了作者的矿工生活,以及他身边的人和事,还有更多的人,他们则静悄悄地在在世上来了又去了。

人活在世,若微尘,若飘絮、如浮萍,随风飘荡,聚散两茫茫......

而对于时间和无关者来说,任何事故都仅仅是故事。生活,不允许每个人记住太多的过往,过往比任何石头都沉重。

我们都是世间一粒微小尘埃,为了生活背井离乡,奔波于忙碌的城市、乡间田野、荒地矿上.....没有人会留意微尘的存在。我想能被人记录已是不幸当中的幸运了吧。

苦难确实是最好的艺术创作来源,不过它的代价太过沉重了。

不过有人能用文字祭奠那些逝去的生命,证明他们曾鲜活的存在于这个世界,已是最好的结局了。

因为即使是微尘也有分量,他们曾携带着人间的温情与苦痛,将挣扎化为希望,将光亮洒向人们心头。

即使是微尘也有价值,他们将倾诉化为力量,将过往劈为未来。

又一个年景即将走到尽头,生命的枝叶从身上纷落,如南山的秋景,少年成人,长者衰老,游子即将归家,我们又安全的度过一年......

《斯通纳》读后感

没有哪个人的一生是平凡的,就算这一生活的并不算多精彩和成功。

斯通纳是个不引人注意的人。他的一生,从土地上的农民到走进象牙塔,遇到不美好的婚姻,在职业上的坚持和被误解,遇到一个短暂相遇的情人,最后度过了一个并不波澜壮阔的人生,最后在一个光影斑斓的午后离开。

从他妻子的目光看去,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丈夫?从他女儿格蕾丝眼里看起,他是一个什么样的父亲?从他的两个挚爱的好友看过去,从学生眼里看过去他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无论怎样,这样的人都理应被定义成平凡。但这本传记带着我们从斯通纳的视角去看他的一生,于是一切变得那么合情合理,且体验的重要性变得比我们想象的更大。

曾经沉溺在令人惊奇的历史问题里流连忘返,曾经感受过自我意识的呼唤,曾经和恋人一起感受雪夜火炉旁的温存,曾经和好友在一起喝酒谈天,曾经在书桌前感受过阳光的照射。

而不违背自己的意志去做任何自己不愿意的事,让他始终知足,稳定,而缓慢。对人物心理和感受的描写很细腻,一个是语言的和比喻的细腻,一个是从人物的行为上侧面传达。这对人物的性格同样起了很大的塑造作用,尤其伊迪丝的人物塑造。一个压抑家庭下的孩子,对自己过分苛刻最后造成的神经质。

而斯通纳则很笨重,像他父母那双干农活的手,粗糙而厚实,布满老茧,看着具有某种奇特的重量,但又有某种奇异感,主要体现在他时而离开自身的感受时,那是指引自身的内心呼唤,也许这是人的灵魂部分。

没有人会说这样的一生不值得过,也没有真正平凡的人生。

《斯通纳》读后感字

于一个月之内二刷此书,几乎是第一遍读完后立刻开始第二遍精读,这是我的阅读经历中从没有过的体验和冲动,庆幸这不是一本“大部头”。看着自己近一个月前留下的不甚审慎的文字,我顿生了斯通纳弥留之际对自己出版书的感悟:任何时候,它的价值问题都微不足道。我不应有那样的幻觉以为会从中找到自我。我知道,我自己的一小部分,我无法否认在其中,而且将永远在其中。所以,我不想删掉当时的评论,就像我无意修改过往的每一帧人生。在此之上,我只想补充二刷之际获得的新的感悟与思索。

相比于欧洲文学善于塑造的波澜壮阔的史诗,斯通纳是一部平凡人生的挽歌。参考我之前的理解,有一个观点我维持态度,我依然不把斯通纳的人生定义为失意,悲剧。只是一种最纯粹的平凡,或者说,最平凡的纯粹。

在自身的家庭上,斯通纳是幸运的。虽然土地之子的出身让他终其一生经常在某一重要时刻紧盯自己的粗大双手为自己的出身偶感烦扰(潜意识里)。但他有一双当时美国南部难得开明的农人父母。是这对沉默寡言的夫妇在农田里的一个沉默的决定为斯通纳改写了人生的命运,让他不用再像祖辈一样一生耕耘土地最终归于土地化为泥土的养料并再世代轮回下去。父母在整书中沉默着出场,沉默着出现在斯通纳人生中几次最重要的场合,最后沉默着离开。就像斯通纳自己本身几乎已经遗忘掉了父母一样,当看到父亲下葬,我才猛然想起,他还有这么对父母…如果我是斯通纳,我会把“别担心,我们能对付”作为墓志铭刻在父母的墓碑上。

伊迪丝,一个让我二刷依然无法透彻理解的角色。原生家庭的影响赋予她的扭曲的性格,价值观,婚姻观,甚至病态的性认知这些都不难理解,毕竟对原生家庭的讨论与塑造一直是百年来文学家们津津乐道的嗜好。甚至在斯通纳向伊迪丝求婚时刻我就已经预测到了一场悲剧婚姻拉开了序幕。对这份婚姻无需定论,斯通纳一个月后自己便以宣判,这场婚姻失败了。但伊迪丝婚后一系列歇斯底里地爆发让人始料未及,如果到这里我还可以勉强理解为伊迪丝终摆脱了家庭的禁锢进入了幻想的桃源乡,克制已久的扭曲情感与性压抑以另一种形式得到了一些小小的发泄而已的话,那她后期的种种举动就真的开始丧心病狂。伊迪丝大抵是不曾爱过斯通纳的,斯通纳不过是伊迪丝能够抓住的一块借以逃离家庭孤岛的浮木而已(就如小女儿格雷斯选择的那位可怜小伙子)。

不爱,可以有很多表达方式,伊迪丝恰恰选折了我最难以理解的一种。作为读者,我可以选择不理解。但斯通纳无处可逃,在与不可理喻的冷漠和极端的挑衅漫长的相处过程中,斯通纳从木纳忍忍到开始以自己伪装成消极的态度反击直至最后在这场漫长的斗争中开始享受那种划破生活空寂的快感。不得不承认,在这段扭曲的婚姻中,两个人都变态了,而且斯通纳更胜一筹,结局以伊迪丝的自认失败为收场。值得庆幸的是,两人穷尽一生彼此伤害留下的伤口在斯通纳最后病重之际这段静谧的时光中慢慢愈合。他们彼此原谅了对方。这份和解来得不早也不迟,两人在他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中重拾了对这份爱情的敬重,斯通纳也把此生最后也最深沉的反思留给了伊迪丝。于这段扭曲的婚姻,这是我能想到最温馨的结局。

在女儿格雷斯的身上,我们几乎见证了母亲伊迪丝的成长过程。我几乎以为又要见证另一场悲剧的诞生。但庆幸的是,格雷斯有斯通纳这样一位父亲。与父亲在昏暗书房里默契共处的时光和为数不多的谈话里,格雷斯拥有了母亲所没有机会接受的引导。格雷斯看似对母亲的压制逆来顺受但实际却在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对可预见的宿命进行着抗争,甚至是对母亲的“报复”。事实证明格雷斯成功了,虽然以辍学和成为一个酗酒的嫠妇为代价,但她终完成了对宿命的抗争与对自己的救赎。

与劳曼克斯究其一生的职场狗斗,于我看来,就像斯通纳自己评价的“一场幼稚又冷漠”的喜剧。很多人怒斥劳曼克斯为小人,在我看来,只是接触过的真正的“小人”太少了而已。劳曼克斯的狭隘和自负无可否认(毕竟残疾的躯体很难保障健全的灵魂)。但文人间的那些幼稚,人畜无害的互相攻击真的配不上“恶人”这种彪悍的称号。我甚至愿意相信斯通纳对他“是个好人”的评价是真心的。只不过在沃尔克这件导火索的事件上,两人的价值观相悖而已。说实话,我个人更倾向于劳曼克斯一边(当然不是因为我有什么残障而导致的共情感而心心相惜)。

很多时候,过于纯洁的理想反而会酿铸极端的错误(历史予以我们的经验教训)这是我二刷时对斯通纳的改观之处。在离任之际,斯通纳被劳曼克斯授予了至高的头衔,我很难分析。我不太理解这是来自劳曼克斯孤傲的和解还是最后的侮辱,我希望是前者。但不管怎么说,演讲结束时斯通纳默默离开,两人错身间依然默契地一言不发,对我来说,这是这场两人漫长战争最好的谢幕。“斯通纳发觉自己心里挺感激:这么长时间过后,他们没有必要非得彼此说点什么才好。”

与凯瑟琳的短暂“小错误”,是斯通纳一生中值得铭记的一段高光时刻。虽然理由再过冠冕堂皇的出轨都难以逃脱不伦的恶劣性质,但我依然欣慰斯通纳在自己压抑虚无的人生里至少曾有那么一刻感受到过存在的价值。于凯瑟琳和斯通纳,这场激情都予以他们一场顿悟,他们还是属于这个世界的。再纯洁的灵魂都无法存在于世俗之外,这个世界本就容不下至纯之物。斯通纳终于穿过幽暗的学院长廊,走进阳光,进入这个无论怎样环顾都像座监狱般的世界。这是凯瑟琳和这场爱情赐予斯通纳最宝贵的收获。

斯隆是斯通纳内心圣洁部分的缩影,也是我全书中最喜欢的角色。以并不讨喜的形象出场,以无以言表的震撼离去。战争丧父的经历和穷尽一生钻研的历史,文学无不为他将战争的愚蠢和人类的劣根性展示殆尽,但他依然选择以自己特有的方式“爱”着人类与艺术。当战争再次爆发,亲眼看着同僚和学生们撕下文人的面具露出兴奋的狰狞的丑恶面孔时,斯隆被国家和信仰背叛,与其说因心脏病而死,不如说是因心死而死。就像书里所说,斯通纳“身体的一部分”随斯隆的下葬一起埋入了土地,“这一部分”我理解为太过偏执的纯真。相比斯隆引导斯通纳进入文学殿堂的启蒙,斯隆对斯通纳更深远的影响是让斯通纳领悟到,对最真挚的情感要保持一定距离,要“退后一些”才不至于陷落。这是斯隆在所有的课程中给斯通纳上的最宝贵的一课。

两个挚友马斯特斯和费奇。马斯特斯有一种愚蠢的睿智。睿智来自于他的理性。他酒吧里对三人的发言精彩至极,与其说是不留情面的评论我更愿意理解为精准的预言(我把这段交谈抄录在笔记上以便于全程比对)。愚蠢来自于他把人生看得过于清透,这只会让本来偶带着一些小小惊喜的人生显得索然无味。过分的理性也让他丧失了对生命与死亡的敬重于畏惧,把战争只当作一场调剂乏味人生的“异国游”,结果使我们早早地失去了这个有趣又睿智的老朋友。阅读过程中我曾无数次和斯通纳一样想起这个老朋友,如果这个老戴夫还活着的话,斯通纳的人生会不会变成另外一番景象呢。

费奇,曾经最了解斯通纳的三个人中唯一还活着的一个,而且活得还算“顺遂”,这不难理解。费奇无法隐藏的野心,圆滑的处事和几次为斯通纳尴尬场面的巧妙化解无不证明了他的能力值得如今取得的地位。就如马斯特斯的预言“你虽能力平凡各方面平庸,但你会从这张世界的大嘴中幸存下来,并安全地放在这”。费奇的圆滑甚至让我在阅读过程中一度质疑他对斯通纳友谊的纯粹性。直到看到他屡次以各种委婉的方式无力地点拨木纳的老友,并在斯通纳与劳曼克斯白热化的斗争中为保护老友彻底撕下伪善圆滑的面具,不顾立场以权利相威胁时,我为斯通纳庆幸。这个世界你拥有的美好事物并不多,费奇是其中一个。

于最重要的主角斯通纳,我想说的并不多,因为整本书作者都在用我不可能拥有的文笔为我们塑造这个角色。我节选一节作为我对斯通纳的理解“他曾经希望拥有友谊和友谊的亲密,这可能会让他在人类的竞争中支撑下去。他曾有两个朋友,一个他知道时已经无谓地死去,另一个此刻远远地退缩进生活的序列中,乃至……他曾想得到那种唯一性,以及婚姻平静、持续的激情。他也曾得到过,但不知道如何处理,然后已然死亡。他曾经想要爱。他拥有了爱,然后又放弃了,把它释放进混乱的生命潜能中。”

我只想说,斯通纳或许并不如我第一遍阅读时理解的那般纯真,亦或许只是时隔一月之后我的心境已不如当时那般纯真,但我真心憧憬可以成为像斯通纳一样的人。

经典读后感

当我走进曹文轩的《草房子》,当我读到陆鹤对人格尊严得坚守;纸月弱小的外表背后藏有坚韧的性格;杜小康从优越的家庭条件中徒然变成失学儿童后不甘地抗争;细马那顽强的品质是麻油地的新作风;秦大奶奶那坚决和让步的精神;蒋一轮老师与白雀姑娘注定无望凄苦的爱情;桑桑面对病魔纠缠表现出来对生存或死亡的坦然……时,这本书的每一行字、每一句话、每一章故事,已经深深地把我的灵魂给吸引住。

就在我看到第二章,纸月时,我觉得纸月是个内向、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她没有爸爸妈妈。只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妈的慈祥奶奶。纸月为不让奶奶为自己而担心,每当板仓小学的男生们欺负她时,她并没有告诉奶奶,怕奶奶会生气,只是自己偷偷的默默地流泪。一直到桑桑帮助她把板仓小学的男生们打跑后,默默无闻的她才露出她从没露出的一丝微笑。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能帮助别人。不要认为内向是纸月的一个缺点,有时,默默无闻的她却是油麻地里最可爱、最天真的一个。

在这本文章里,有许多令人痛哭、令人笑的故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秃鹤被老师三翻四次拒绝参加学校的活动时又坚持参加的故事,我觉得秃鹤令我很佩服他,因为同学们被老师拒绝参加活动时不会像秃鹤一样坚持到底的,只会听老师的,甚至还开心得不得,所以我很佩服秃鹤,我要像他学习学习才行。

经典读后感

“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

——《悟空传》。

西游说起来就是一只猴,一头猪,一只妖,一匹马和一个人的一段峥嵘岁月。而今何在写《悟空传》,看似是写西游,而实际上却写出了人性的向往,和现实的无奈。在这貌似荒诞的文字背后,始终都郁结着一种无以言说的忧伤与苍凉,关乎理想,关乎现实,关乎自由,关乎爱情。可正所谓“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有些人在无奈之时的无奈之举已渐渐改变了人性,改变了自己的未来。顺应天意,却有违本心,一生都空虚与不自在。

三年前我在自己最为美好的时光里看完这本书,本以为这只是一本普通小说,随便翻翻也就罢了;本以为自己看完后不会想太多;本以为我不会再拿起这本书。可是我却是用了三年去看懂这场悲剧,时隔三年之后,我发现这本书并不一般,总会让我在不经意间想到许多,在即使在过于沉重和虐心时我依然会再翻开这本书。一直在追逐自由想摆脱神的束缚的唐僧;刚从五行山下走出却被带上紧箍咒的悟空;因为爱情而自卑又痛苦的悟能;不会游泳却被罚在河里当妖精,就在河中的一颗石头蹲了五百年的悟净……这些悲剧总是吸引人去思考某些东西,忍耐不住去不断的重新认识,希望找到自己原来没有看到的东西和自己想要看到的东西。

唐僧说别人修小乘他修大乘,别人修虚空他修圆满。于是他自行通悟,用一跟手指点破穹天。他做着“离经叛道”的事,不愿妥协,他去挑战如来,坚信神并不是无所不可预料的。在漫漫人间寻找,找到那个尴尬的存在的“界限”走了出去,最终却选择离开,只因他宁愿死也不愿卑贱的乞讨生活。

孙悟空在戴上紧箍咒之前是“妖猴”,却也是魔王,自称“天下再无我战不胜之物”,带领千百万妖众挑战众神。而在之后却是在成神和成佛的道路上,也是在向现实妥协和改变的道路上,在失去本真后杀死曾与他并肩作战的兄弟而得道最终要成佛。可最终还是挣脱不掉,所以他在自己的世界里被自己杀死,一场谋杀也成了自杀,一只骄傲的猴子变成了一只悲哀的猴子。

书中人物很多,可在我看来最为憋屈的也就杨戬,在众神无法惩治“妖猴”之时,他奉命前去捉拿,一人与“妖猴”大战七天七夜,最终擒获“妖猴”。难怪后世常说:孙悟空七十二变,二郎神比其多半变,唯有他的能耐与孙悟空不相上下,称得上“天界第一得力战神”,连看不惯神的孙悟空也对他十分客气。可是他却选择向现实妥协,甘为“神”,甘向一群“废物”俯首称臣。所以说他与孙悟空联手必能成大事,可这一定是不可能发生的事。

神自认为世间万物主宰,却也是从万物中而来,不断从万物的灵蕴中吸取能量,试想倘若世间再无活物,神也会枯萎消亡。所以正因为人如此痛苦,神才受人景仰;正因为人的卑微,神才高高在上。而在神的字典里,所谓的解脱,不过就是死亡。所谓正果,不过就是幻灭。所谓成佛,不过就是放弃所有的爱与理想,变成一座没有灵魂的塑像。而佛就是虚无,原本有梦想的四个人,一成了佛,四大皆空,什么都没有了。书中所言“成佛就是消亡,西天就是寂灭,西游就是一场被悉心安排成自杀的谋杀”确实如此。

这些并不是所谓的愤世嫉俗,我也不是所谓的愤青。这只是时隔三年后我心中所想。这有一个问题: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是什么?答案千千万万种,而最准确的却是:妥协与改变。想想伟人所言:“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可放眼望去,又有几个人真正明白,更又有几个人做到。想来向现实妥协只是因曾经饱满的斗志已尚存无几,再也“斗”不过天地,逃不过,挣不脱。因此放弃,便顺其自然的走上上天安排好的一条不归路,改变自己去适应原本不属于自己的这条道路。就这般妥协与改变,渐渐地,最初的自己早已面目全非。

《斯通纳》读后感

读完《斯通纳》,思绪一直很乱,久久不能平复。

斯通纳是一个平凡人。从庄稼地里走出去,进入城市,吃苦耐劳,偶然间被文学的微光照亮内心一隅,从未有过的惊喜感受指引他选择了文学,这点热情似乎伴随了他的一生,他的大部分时间都埋在书丛中,自己也写了一本书,却不曾有出色的成就。不知除了教师之外还能做什么的迷茫让他选择留校任教,尽管兢兢业业,却与同事不和,未曾得到学生青睐,没有晋升的`热情,最终以助理教授收场。见到优雅美丽的伊迪丝并与之结为夫妻,在结婚一个月后便意识到自己婚姻的失败,一生不解,互相伤害。把全部希望寄托给小女儿,与她保持着不言自明的默契,女儿却未婚先孕、远离家乡、早年丧夫、酗酒。似乎从每一件事的结局来看,斯通纳都是一个失败者。但在生命的最后,他回忆自己的一生,有被点亮的惊喜,有对工作和爱情的投入,有激烈的反抗,有自己的一本书,有放下所有伤害的妻子的陪侍,有多年老友的庇护,有女儿千里迢迢的看望和泪水,很是丰富了,从这个意义上说,他是一个完整的人。

之所以让人感觉他无尽的绝望与失败,是因为他的心态总是那么波澜不惊,看似无所畏惧,实则懦弱,除与劳曼克斯的斗争外(现在看来,这斗争于他而言更像是一种年轻的消遣),对生命中其他的困境别无反抗。看似无欲无求,实则从未享受其中。

有感知力、有积极应对的勇气、有享受其中的能力,体验才更丰满。尽管说境遇对人的影响很大,但很多情况下,并不是这个社会改变了我们,磨灭了我们,而是我们自己,没有坚持自我,没有积极应对。

生命漫长,总会赐予你很多体验。生命短暂,一眨眼就来不及体验。所以,就去投入,去体验,去感受,去爱,去享受其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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