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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的工作方法 编辑管理办法篇一
根据主流现有杂志的发展情况,配合主流传媒实行的“项目经营为核心”的媒体运作策略,本着“面向市尝自我管理”的宗旨,为了使各编辑部的工作健康有序的运转,使各杂志的各项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为使本制度具有更强的操作性,各刊应制定相应管理和经营计划。
主流传媒编辑部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主流传媒发展规划的有关精神及具体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1、编辑部人事工作基本原则为全员聘任制、流动制、开放制。
2、编辑部组织制度的原则为精干、有效、民主、制衡。
第三条 全员聘任制。
1、各杂志主编由公司各项目负责人聘请,须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年以上从业经历。
2、受聘责任编辑可为全、兼职两种方式。
3、受聘资格:严格按照公司编辑的招聘制度执行。
第四条 各编辑部实行人员流动制
各责任编辑被录用后,进行1—3期的见习编辑,如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为杂志编辑,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到期后自行取消;若届时在资格条件允许下有意继续工作,各编辑部可继续聘任。各编辑在相关杂志工作期间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遵守组织纪律;编辑部也会按照编辑部考核及奖惩条例定期对各位编辑做出考核评估,将此作为考核工作业绩的主要内容之一, 不合格的要做出相应处理。
第五条 各编辑部人事聘任范围实行开放制,受聘编辑面对全国各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已有相关工作杂志经历的人。
第六条 各编辑部设有顾问委员会和编委。委员由相关专家和公司领导担任。
第七条 各编辑部设主编1人,其任务是全面领导和指挥编辑部的工作。
第八条 各编辑部每期出版设执行编辑两名,其任务主要是完成本期出版的所有流程工作,并负责处理办公室所应承担的各项日常事务,全体责任编辑要认真协助其工作。执行编辑的产生由全体讨论通过,并实行轮流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内容如有修改,必须经编辑委员会审议批准。
主流传媒编辑部考勤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证各编辑部工作正常进行,加强其严肃性及全体编辑的纪律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编辑部可视情况自己制定座班或不座班制度。
第三条 组织召开的会议或举办的活动开始之前,参加人员必须到主编处签到,并不得代签。
第四条对无故旷会或无故不参加活动两次者提出警告。对无故旷会或无故不参加活动达三次者,经编辑委员会讨论后报请主管部门,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五条请假制度
(一) 属于可请假的特殊情况为临时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或活动和有事外出两种。
(二) 若有特殊情况,各编辑可向主管负责人请假。
(三) 所有请假情况都必须在编辑部备案。
(四) 请假期间,责任编辑可委托另外一名编辑代行职责。
第六条例会制度
(一) 全体编辑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二) 组稿会定期召开;
(三) 如有特别事件则临时召开会议。
第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主流传媒集团。
编辑工作制度
为规范本公司各刊物编辑管理,特制订此制度。
一、工作准则
1.遵守职业道德,公平、公正地处理每篇来稿,不敷衍了事。
2.执行国家新闻出版法规以及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
3.按程序进行编、审、校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4.严把稿件质量关,不徇私舞弊。
5.加强专业学习,提高编辑业务水平。
6.认真严肃对待作者署名,标示作者拥有版权、文责自负。
7.档案管理制度。(1)作者档案管理,详尽记录每一位作者的有关情况。(2)刊物的管理,把以往刊物的目录、选题方向、栏目策划等一一记录在案,以便日后查询。
8.坚持考勤制度,不缺席,不随意离岗。
二、稿件编、审要求
1. 编辑人员须熟知上级有关政策,了解读者需求,切实了解相关学科知识,并对其某一领域有所研究,且有深思熟虑的独道见解。
2.编辑人员须有效加工来稿,使稿件质量达到发表水平。初审后拟不录用的稿件,并交编务汇总;符合初审要求的稿件,由相应的责任编辑写出《初审意见书》,不少于100字,原则上送编辑部主任二审;再由编辑部主任交主编审定。
3. 二审稿往返时限:2-3周。
4. 每篇稿件自投稿日起,审定应在1个月内完成。
5. 在1月内将所负责的所有稿件及审稿意见书交编务汇总登记。
6.编务协助编辑及时通知并收集被录用稿件的磁盘。
7.录用的稿件在送交印刷厂之前,责编应先进行规范处理,编辑部主任和印制部负责人做好清样工作。
三、稿件校对
1.稿件实行三校终审制:一、二、三校由责任编辑负责,清样由编务和编辑部主任负责整理,终审由主编负责。
2. 对录用的稿件,按《期刊编排规范》编辑校对,严格文图规范。
3. 校对差错率(语言文字和标点符号)不超过 1.6 %00;标题、图题、表题、作者姓名项目不出现错误;内容上不出现政治、宗教、外交、民族等观点表述和名称错误。
4. 完成校对工作,不延误印刷出版日期。
四、其他事项
1. 杂志社管理基本采取向上负责的制度,即执行主编对公司负责,各部门主任对执行主编负责,部门人员对部门主任负责。
2.考勤和工作量的完成首先有各部门主任监督部门成员完成,主编则监督各部门主任的工作状况。主编的工作有公司高层监督,所属成员有监督和弹劾执行主编的义务。
3.每期的执行编辑轮值时间不得随意请假或离开编辑部。
4.编务、编辑部主任及时统计编辑工作量,统计编辑费和稿费,由主编审核交总编审定,交办公室结算审稿酬金。
主流传媒各编辑部审稿程序、方式
一、审稿程序
1.实行三次审阅制:责任编辑初审,编辑部主任二审,编辑部集体讨论三审。
2.各责任编辑认真做好初审工作。
3.经初审、二审的稿件,由主编、编辑部主任、执行编辑和编辑集体讨论后决定取舍。
二、审稿方式
1.采用责任编辑意见实名制,主编意见原则上保密。
2.稿件达到入选质量要求但需作进一步修改的文稿,修改后还要由主编复审。
3.《审稿签》撰写格式由各编辑部自行制定。
中英文对照的撰写与校对
三、中、英文[摘要]内容应互相对应,表达顺畅、符合语法;
四、中、英文[目录]的文章标题和姓名必须与正文的标题和姓名保持一致,英文大小写一致。
工作计划的工作方法 编辑管理办法篇二
一、外派对象
1、集团总部及各成员单位优秀管理干部;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可塑性大学生;
3、业务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它各类管理人员。
二、外派任务
1、筹建新单位开业与经营;
2、组建培养一支属地化优秀员工团队;
4、创建具有友谊特色的优秀企业。
三、外派纪律
1、必须贯彻落实集团的经营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必须忠于职守,和谐团结,展现出友谊集团的团队精神。
四、外派管理
1、集团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集团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各经营单位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各单位总经理批准,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2、外派人员由派往单位负责管理,安排日常工作及生活,并实施有效地监督检查。并拥有外派人员提职、降职或处分的建议权。集团中层以上外派干部提职、降职或处分由总部政工部负责;其他外派人员的提职、降职或处分由派出单位负责。
五、外派待遇
1、外派人员按所任职务级别由派出单位支付工资,并享受保险及相关福利。费用由其派往单位负担。
2、外派人员医疗保险规定:对外派人员因病异地治疗采取市内统筹。
(1)、异地日常门诊治疗由个人现金支付(个人基本医疗费仍按医保中心规定按月按比例划入个人ic卡账户)。
(2)、异地办理住院(按出差人员办理急诊入院):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医保中心备案;出院后一个月内由企业持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报销。
(3)、异地住院起付标准:1500元由个人承担,住院费(在统筹基金范畴内用药)由个人承担:30%,其余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3、外派人员生活补助标准:900元/人.月
4、外派人员住房补贴标准:
总助以上:1200元/月
其它人员:800元/月
北京、上海在此基础上增加500元/月,苏州在此基础上增加200元,县级地区下浮200元/月。
六、驻外休假
1、外派人员每年享受20天驻外假。原则上外省3月一次,每次5天;本省1-2月一次,每次2天。
2、具体休假时间所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由本人申请、经单位主管经理、总经理批准;经营单位总经理休假需向总部政工部报批。
七、附则
3、外派人员驻外假,可在回总部办公(开会)时申请,一并休假。
八、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原字(20xx)第3号《关于外派人员补贴的规定》同时废止。
集团有限公司
220xx年5月17日
工作计划的工作方法 编辑管理办法篇三
班级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单位,班级的发展离不开班主任的辛勤劳动。作为一名班主任,每当听到同事抱怨班级工作的“凡、繁、烦”时,我都想说上一句:老班,请您怀揣三“灵”镜进班。
一、班级无小事,送你一台显微镜。
班级工作需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对一件小事处理得当会对育人工作起到意想不到的大作用。
刚刚接手高二(2)班时,小a屡屡犯错,我找他谈过几次心,虽有所收敛,但收效甚微。我心里很着急,但苦于没有良策,只得维持现状。一次课上,我正在报简答题的答案,教室里只能听到沙沙的书写声。我环视教室,发现只有小a在角落里无所事事。为了不影响大家,我边报答案边走到他旁边,发现他手上满是冻疮,我什么也没说。
晚上回家吃饭时,我告诉妻子:“我班上一位同学手上全是冻疮,有的地方都烂了。”妻子一听,忙说:“我们家去年买的那些冻疮药好像还没用完。”我找出来一看还在有效期内,当天晚上我托一位同学带给了他。第二天,我感觉到他的学习态度有了明显的改变,比以前认真了很多。以后,他在各学科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看到这一切,我心里真的有一种说不出的幸福和感动!
及时处理管理中出现的细节问题,往往能收到较好的效果。试想如果我当时真在全班面前对他进行批评,效果肯定不会有这么好。
二、客观分析班级情况,送你一面平面镜。
每一个班级都有自己的特点,作为班主任,在分析班级情况时务必实事求是。有的班主任老师,总喜欢把班级的不良现象进行夸大,有时甚至提高到思想和道德的高度。久而久之,学生的自信心越来越差。当然,也有的班主任时刻把班级优点挂在嘴上,常常给同学造成一种一好遮百丑的感觉。久而久之,由于本来班级就没有那么优秀,再加上同学的放松,班级便会在不知不觉中变得越来越缺乏凝聚力。因此,班主任在处理班级事务时,应实事求是地对班级的具体情况进行客观分析,既不能枉自菲薄,也不能盲目自大。揣上一面平面镜,你能时刻看到与班级大小相同的成像!
三、把握班级发展方向,送你一架望远镜。
不少老班常常处在两眼一睁、忙到熄灯的繁杂事务之中。日复一日的繁杂劳动,常常使不少老班身心憔悴,久而久之,便把最初预设的班级发展轨道抛到九霄云外,直到有一天惊醒过来,才发现班级已经严重的偏离了当初制定的目标。因此,作为一名班主任,我们必须学会从繁杂的事务中跳出来,用望远镜对班级进行全景观察,进而认真分析,及时调整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偏差,把班级限定在预定的轨道,朝着既定的目标健康发展。“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这句话我们再熟悉不过。揣上一架望远镜,会使你轻松明确地实现班级目标可持续发展。
面对繁杂的班级工作,老班,请怀揣三“灵”镜进班。
工作计划的工作方法 编辑管理办法篇四
(2011年2月11日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1年2月25日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38号公布 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规范车辆停放和停车场服务活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指供车辆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场是指根据规划独立建设以及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的供社会公众停放车辆的场所。
专用停车场是指供本单位、居住区车辆停放的专用场所。
道路停车泊位是指依法在城市道路上设置的临时停放车辆的泊位,含车行道停车泊位和人行道停车泊位。
第四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本市停车场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行道停车泊位的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物价、工商、交通运输、国土资源、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协同做好停车场管理工作。
第五条停车场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配套建设、规范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
第二章停车场的规划、建设
第六条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交通需求状况,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科学合理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经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停车场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停车场专项规划,并与区域停放车辆需求状况、车辆及行人安全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能力相适应,确保道路基本功能。
停车场的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自治区和本市有关设计规范和设置标准。
第七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物、居住区和商业街(区)、旅游景点、大(中)型建筑等,必须按照规定的设计规范和设置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按照规划和标准配建停车场或者配置专门的场地,供本单位及其职工的车辆和外来办事人员的车辆停放使用。
新建工程配建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时验收和同时交付使用。
鼓励新建工程超过停车场设置标准增建停车位。
第八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时,涉及配建停车场的,应当征求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一)火车站、客运码头、机场、公路客运站;
(四)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区。
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使原配建的停车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应当就近补建或者以购买等方式补足停车位。未补足停车位之前不得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
第十条停车场的用地性质,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经批准建成的停车场使用性质或者缩小使用范围。确需改变停车场使用性质或者缩小使用范围的,应当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本办法实施前已擅自改变停车场使用性质或者缩小使用范围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自行纠正并恢复使用。
第十一条鼓励单位和个人采取多种方式投资建设和开办公共停车场。鼓励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建设和开办公共停车场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按规定给予公共停车场建设优惠,具体优惠办法由市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规划和建设,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停车服务信息。
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和道路停车泊位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停车服务信息。
第三章公共停车场管理
第十三条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出入口的显著位置设置停车诱导、停车场标志和信息公示牌;
(三)配置必要的通风、照明、排水、通讯、消防、监控等设施;
(四)维护停车场内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
(六)保持停车场环境卫生整洁。
(一)停车场经营管理制度;
(二)停车场消防安全技术资料;
(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四)停车场平面图;
(五)停车泊位数量和经营时间。
停车场经营者变更登记事项或者解散的,应当按规定向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注销登记手续,并自变更、注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同时向社会公告。
第十五条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车辆停放收费管理的制度。
实行政府定价的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向物价部门申请办理收费审批手续,执行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可以根据所在区域、路段等级实行级差收费和计时收费。
(一)负责对进出车辆查验登记;
(三)停车收费按规定出具税务统一发票;
(四)配备安全防范设施和管理人员,履行停放车辆的安全管理义务。
第十七条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停车设施的维护管理,出现设施损坏的,应当及时修复,保持正常运行。
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因保管不善造成停放车辆丢失或者损毁,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章专用停车场的管理
第十八条专用停车场应当配置必要的通风、照明、排水、消防、交通等设施,并保持其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居住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不能满足需求时,经业主依法共同决定,可以在业主共有的道路及其他空置场地施划停车泊位。
停车泊位不得占用绿化用地、消防通道和按照规划配建的专用设施用地,不得阻碍交通,不得妨碍居民正常生活。
第二十条居住区按规划要求配建的停车场及停车泊位应当提供给本居住区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使用,不得闲置。
停车泊位转让的,应当优先转让给本居住区内的业主;租用停车泊位的业主享有该停车泊位的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居住区内停车管理服务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合同未就停车管理服务作出约定的,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第二十二条居住区内的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按照物业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其停车收费应当严格执行价格管理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第二十三条专用停车场在满足本单位停车需要的前提下,可以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的,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章的规定。
第五章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设置道路停车泊位应当遵循严格控制、严格管理原则。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停车场专项规划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道路停车泊位,其中设置人行道停车泊位时应当征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设置道路停车泊位的方案草案应当向社会公示,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公示期不得少于30日。
禁止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临时停车场及各种形式的道路停车泊位或停车指示标志。
第二十五条下列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设置道路停车泊位:
(二)侧分带与人行道之间宽度小于5米的路段;
(三)净宽小于3米的人行道;
(四)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的共用道;
(五)距离公共交通站外延30米范围内;
(六)大型公共建筑周围疏散通道及消防通道、无障碍设施通道;
(七)人行过街通道的出入口及两侧5米范围内;
(八)道路管线井盖设施周边1米范围内;
(九)消防栓30米范围内;
(十)已建成能够提供充足车位的公共停车场服务半径300米范围内;
(十一)其他应当禁止设置的路段。
第二十六条停车泊位的停车标志、标线应当规范、清晰、醒目;停车收费的,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收费标识和公示牌;采用电子仪表收费方法的,应当在醒目位置明示电子仪表收费设施的使用说明,确保设施整洁、完好。
公示牌的内容包括经营者名称、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依据、停车种类、停车时段、监督投诉电话等。
(一)道路停车泊位不符合设置技术标准或条件的;
(二)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道路停车泊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
(三)道路需要改建、扩建及维修、养护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已设置的道路停车泊位不符合标准的,可以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异议,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核实处理。
第二十八条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权依法实行有偿出让。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以公开招标或者拍卖的方式确定经营者,招标或拍卖所得收益上缴财政,用于城市道路设施的维护和公共停车场的建设。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停车需求在非繁忙路段施划适当的免费道路停车泊位。
第二十九条道路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市物价部门按照同一区域道路停车高于路外停车的原则并区分车辆类型、停车时段、区域等因素确定停车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道路停车收费采取按时或者按次方式计费。
采取按时计费的,根据周边区域的道路交通状况可以实行短时免费停车和累进计费的办法计费。
短时免费停车的'方案由市公安机关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一条举行重大活动或者遇有突发公共事件时,相关区域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暂停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
第三十二条道路停车泊位的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服务规范:
(一)工作人员佩戴统一标识和工作牌证;
(二)引导车辆有序停放;
(三)确保停车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采用停车计费仪表设施计费的,在醒目位置明示使用说明;
(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发生火灾、破坏、偷盗等情况,应当及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三条道路停车泊位经营者应当按照公示的停车种类提供停车服务,不得拒绝车辆进入空位停放。
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道路停车泊位的正常使用。
第六章车辆停放管理
(一)遵守停车场管理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不得压线、跨线停车;
(二)不得损坏停车场设施、设备;
(三)汽车应当按照泊位设计车型靠道路右侧顺向停放;
(四)摩托车、非机动车停放应当朝向一致;
(五)在限制时段的道路停车泊位,不得超出规定的时间段停车;
(六)按规定支付停车费用。
驾驶人不遵守前款项规定的,停车场工作人员有权拒绝该车辆停放。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驾驶人有权拒付停车费用:
(一)工作人员不配戴统一标识和工作牌证的;
(二)不出具或者出具不符合规定的票据的;
(三)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的;
(四)不按照要求公示经营者名称、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依据、停车时段、监督投诉电话的。
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物价、公安交通、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经营者的违法行为,接受投诉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建筑物、场所的建设单位未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补建或者以购买等方式补足停车位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不予办理建筑物改建、扩建和改变使用性质的审批手续。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擅自改变停车场使用性质或缩小使用范围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可按照改变停车场性质或缩小范围的泊位数处以每泊位1000元的罚款;逾期未恢复原状的,强制恢复,并按照改变停车场性质或缩小范围的泊位数处以每泊位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停车场经营者违反第十六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服务职责或规范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各自权限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况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临时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或停车指示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各自权限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强制拆除,并按泊位数处以每泊位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拒绝车辆进入空位停放、或者妨碍道路停车泊位的正常使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各自权限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停车场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出具收费票据、违法收费的,由物价、税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二)违法设置道路停车泊位或参与道路停车泊位经营的;
(四)其他不履行或者不当履行停车场管理职责的。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市辖县范围内停车场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工作计划的工作方法 编辑管理办法篇五
第一章 质量管理办法
一 品质概念
质量是反映实体(产品,过程或活动等)满足明确和隐含需求的能力的特性总和。
二 质量目的确保成型质量,减少不良率,预防批量性不良,做到客户满意的质量。此管理办法只适合成型生产部,员工均需熟悉,牢记各质量标准及质量限度,确保产品质量,提高产能,降低不良率,避免客诉。
三 质量内容
1 所有成型部加工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流程作业
2 对有异常情况出现不良时,责任人应及时处理问题,解决不了应立即上报给上层领导,将不良率降到最低。
(1)对于处理异常状况中,出现不良品应隔离,待检验确认是否合格。
(2)对有些产品质量有争议的问题,应通知上级领导,联系技术主任,判定产品ok或ng.3.每日自主检查表需如实填写,组长应每两小时稽查一次,如发现异常问题应支会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1)作业员加工步骤,产品质量,组长和技术员应相当了解,在巡检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2)作业员开机作业时,应检查机位是否有初件检验记录, sop,初件样品,加工样品,如有异常应上报领班。
4.一些模具维修,设变等相关对模具进行拆解,维修动作的,责任技术员,组长应随时了解模具状况,开机签样时,应通知相关模具责任人,判定产品质量,杜绝批量性不良造成。
5.自觉遵守 “7s”规则,时刻保持本岗位干凈,整洁。
成型主要不良来源:机器,材料,方法,环境管理;
6.稳定的供料商;7.完善的机器保养制定。
第二章 成型初件检查
1.开机、调机(当稳定生产10模后)取样并确认制品外观结构ok后,作业员开始按作业规范进行作业。
2.技术员立即按检验规范工程样品之要求对初件样品进行尺寸、外观结构等项目的检验与确认。
3.检验频次:a.每日初件
b.停机超过4h初件
c.换机/模/料
d.模具维修
e.每批初件
第三章 制程生产中质量管理
生产中作业员按制造作业规范或检验作业规范之需求对制程品进行100%全检,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自主检查记录表》里。
组长每2个小时对产品各机台生产产品进行巡检,发现异常及时通知技术员进行处理,避免出现批量不良。
制程异常处理
成型部于制程中发现制程品连续5pcs外观不良或1pcs功能,结构,颜色,亮度,尺寸不良时,应由当班组长填写《异常处理单》,并应依《异常处理单》之形式通知相关部门改善。责任单位进行原因分析与改善对策。
停机停线标准:a.机台故障
b.模治具故障
c.尺寸,颜色,亮度出现异常时
d.连续5pcs外观不良时
e.结构/功能出异常时
模(治)具异常处理
1.生产作业过程中,当发现因模(治)具不良导致产品质量不符合规格,不能正常生产时,当班组长应立即通知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处理。
2.若以分析必须通过修模改善,则由技术员进行修模作业,如需外部维修,填写《外部维修跟踪单》由主任批准后将模具送至维修厂。
3.模具维修完毕重新投入生产时,须进行初件检查确认,经确认ok后方可开机正式生产,否则仍需维护在停机状态。
第四章 不合格品控制
1.作业员自主检查的不合格品用红色不合格箭头纸标示不合格处,并将不合格品置于红色的不合格品箱内。
2.自主检查的不合格品须经组长及技术员人员确认。
1.作业员自主检查不良品应由不良品区的作业员收回,由组长和技术员对其判别处理,是良品的退回机位,是不良品的作报废处理。
2.重工:不合格品之缺失可以通过重新加工修复其不合格缺陷,使其符合质量要求。
3.挑选:不合格品之缺失可以清晰选别,可通过全检将合格和不合格品区分开。
4.挑选时必须将良品与不良品分开,线外挑选之良品须经过组长或技术员再检验,经检验判定合格后,方可入库。
学生管理质量管理办法及质量监测控制
岗位职责及管理办法汇编
备用金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岗位职责管理办法
工作计划的工作方法 编辑管理办法篇六
组织广大会员认真学习^v^中央、山西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了^v^^v^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指导思想、指导方针、发展道路,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具体任务。
通过学习,我们提高了思想认识,紧紧抓住群团工作“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本质,全面把握“六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和“三统一”的基本特征,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新形势下群团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我们认真分析了当前公司工会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明确重点,突出亮点,狠抓落实,深入基层、融入群众,努力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当好职工群众的娘家人、知心人、贴心人,加强自身建设,扎实努力工作,提高工会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推动我公司工会工作上新台阶。
二、抓强基固本,在组织建设上有所突破
围绕增强基层工会组织凝聚力和吸引力,贯彻“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方针,高度重视会员发展工作。每年新入职职工我们都第一时间进行宣传,吸收入会。
三、抓职能发挥,在维护权益上有所突破
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总方针,坚持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全面完善集体合同制度。在公司职代会上,工会主席代表职工与企业通过平等协商签订了《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有力地维护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坚持职工代表巡视制度,检查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
四、抓建功立业,在主力军作用发挥上有所突破
以“同力杯”、“安康杯”劳动竞赛为载体,调动职工积极性。开展了“零隐患日”、“小指标竞赛”活动,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集中开展了警示教育周、“拥抱平安”安全知识普及活动、“周四安全日”、应急预案演练周、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安全生产签名活动。
五、抓服务职工,在帮扶救助上有所突破
坚持巩固提高创新,突出帮扶实效,努力为职工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着力完善帮扶基础工作,实行动态化管理,及时对档案进行补充或注销。组织开展了“送清凉、送文化、送安康”暑期慰问活动,将清凉解暑的水果、饮品及图书送到了一线员工手中;节日期间,公司领导到一线,看望并慰问了节日期间奋战在工作岗位上的员工。
六、抓宣传教育,在弘扬主旋律上有所突破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广泛开展健康向上的职工文化活动,进一步弘扬“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的时代精神。
七、抓“六有”工会,在自身建设上有所突破
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着力开展了以制度的修订、建立和完善为主要手段的制度体系建设工作,修订、新建制度24项,较好地体现了制度的有效性、针对性和科学合理可操作性。
一年来,我们积极探索,奋力拼搏,总体工作进展良好,工会服务能力显著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级上级工会安排的各项任务。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基层工会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基层工会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工作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工会工作抓得不够细,深入职工群众中沟通与交流的时间较少,解决职工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还需进一步提升;服务职工的工作效果不够理想,不能完全满足职工群众的多样化需求;一些基层工会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还不能适应要求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和解决。
工作计划的工作方法 编辑管理办法篇七
为控制费用,提高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销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国内出差的报销及外地长驻人员。
二、出差审批办法:
1、出差申请程序:因工作需要出差,无论是否借款,出差前均应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出差申请单”(见附件),明确出差任务、出行路线、逗留时间及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出差申请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若同次出差任务涉及多部门员工的,应按部门分别填制出差申请单。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如要借款,应填写“领款单”,根据出差申请单确定借款金额。领款单凭出差申请单经财务部部长(5000元以上须经财务副总)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同时财务部实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2、差旅费报销程序: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应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事由、时间、线路后交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再交财务部审核签字,按《##费用报销程序》予以报销(领导班子成员出差费用须经董事长审核签字)。除按规定可报出租车费的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如要乘座出租车,应事前向部门领导请示同意,报帐时由董事长签字认可。
3、住宿费报销标准:注:(1)住宿费系指房间标准;
(2)因特殊情况超标,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报销。
4、 乘座工具标
5、员工分类标准:
第一类:公司领导指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第二类:中层干部及高级职称人员;
第三类:工作人员指公司除一、二、四类之外的其他员工;
第四类:安装维修人员。
三、差旅费报销原则
(1)区内出差(含龙宝、天城、五桥)不论时间长短,均不发给出差补助费。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发给误餐补助费,标准为:早餐1.5元,中晚餐各2元。但每天报销的误餐费不得超过两餐。
(2)住宿费报销条件:按出差的实际天数凭正式发票计算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部分由出差人员处理不予报销,低于限额的部分80%计算给个人,无住宿单据的一律按限额标准的70%计算给个人。
(3)以下人员不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
在外地参加各种训练班(含学习)的人员;
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
其他不宜实行本办法的出差人员。
b.乘坐四等舱位(含四等舱位)的分别按实际乘坐舱位票价的一定比例计发补贴,其中四等舱位按票价的30%、五等卧按票价的40%、五等散按票价的60%计发补贴。
(5)出差期间,若发生招待费,报销时须单独填报,要求写明发生费用原因,被招待对象及其联系电话和就餐金额。
(6)出差补助天数实行:按出差自然(以日历为准)天数补助。
重庆、成都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35元包干;
武汉、无锡等地,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45元包干;
广州(京、津、沪、穗)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50元包干。
(8)出差的行程路线须与出差申请单上标明路线相符。不得乘坐旅游轮船和旅游专线的汽车,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伙食补助和发生的其它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9)出差人员一般不得乘坐飞机,经批准才能乘坐飞机,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凭票报销,不在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
(10)出外学习、培训和参加会议的人员,如果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已包含学习、培训、会议费用中的,凭会议证明和发票,在审核后按实报销学习、培训、会务费,不再另报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如经审查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按多报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的5倍罚款,给予其所在部门或分管领导2倍的罚款。
(11)严格控制出差人数,给多派人出差的部门领导处以多派人出差费用的2倍罚款。
(12)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15天内报帐,需延期报销的应有书面申请并有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否则按应报金额的10%进行处罚,同时对部门领导罚款50元每次。
(13)出差人员随车(包括因工作需要随货车)乘坐到目的地,未发生车船票;除按规定报销出差各项补贴外,可额外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重庆市范围内(除万州区、梁平、云阳、开县、忠县外不予补助)按一天补助,补助标准30元/天;四川、湖南、湖北、陕西、河南、贵州按二天补助,补助标准30元/天;其它地区按三天补助,补助标准30元/天。
(14)异地分子公司工作人员,路途按出差标准报销,在深圳工作期间按正常上班计薪。
四、本规定从20xx年7月1日起执行。各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工作计划的工作方法 编辑管理办法篇八
(2011年12月7日)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县城区路灯设施建设管理,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提升城市功能和对外开放形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县城路灯是指我局维护管理的道路照明设施,包括灯具、灯杆、地上地下电力线路、专用变压器、控制柜等。
第三条市容市貌管理局为县城路灯日常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路灯的安装施工、日常维修管护和所需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等工作,确保路灯设施完好和亮灯率。
第四条县住建局负责编制路灯建设中长期规划和计
划。
第五条县财政局负责拨付路灯照明及维修所需经费。
第二章项目建设管理
第六条路灯建设规划必须与县城总体规划保持一致,由县住建局根据县城总体规划,科学编制路灯建设中长期规划,并结合县城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制定路灯建设计划,经报请县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所有路灯新建、改造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严格实施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第八条路灯新建、改造项目实行竣工验收制度,由市容市貌管理局牵头,会同县纪委、规划、财政、审计、施工、监理、质监等有关单位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第九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实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保修期为一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由施工单位负责保修。
第十条在工程验收合格、手续齐全的条件下,经县政府同
意,市容市貌管理局方可向承建施工单位接管路灯设施。
第三章经费收支管理
第十一条路灯照明和维修费用支出实行预决算管理,由县财政局会同市容市貌管理局编制路灯费用预算,报县政府主管副县长审批后,由县财政局拨付到市容市貌管理局路灯建设维护专帐。
第十二条由市容市貌管理局负责每月到县电力公司买电购卡,存入县城路灯专用变台。
第十三条路灯照明及维修费用由市容市貌管理局每月将费用凭证报县财政局审核列支。
第四章巡查维护管理
第十四条县城路灯维护管理人员要树立“精心、精细、精
深”的管理理念,坚持节能、降耗、及时、安全的原则,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精湛的技术做好路灯维护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县城路灯维护管理人员要坚持每天晚上巡查、白
天维修,确保小故障维修不超过24小时,大故障维修不超过2天。
第十六条县城路灯维护管理人员要按照季节变化,科学调
整起闭路灯时间,达到既节约用电、节省能源,又确保亮化效果的目标。
第十七条县城路灯维护管理人员要坚持安全第一,严格遵
守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在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绝缘鞋。
第十八条县城路灯维护管理人员在维修路灯设施时必须填
写领料单,随身携带的工具要妥善保管,人为丢失的由个人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县城路灯维护管理人员要全面掌握路灯的线路、灯具、器材、亮灯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及早消除隐患,避免造成不良后果。
第二十条市容市貌管理要对破坏县城路灯设施的行为严格进行查处。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进行可能触及、迁移、拆除路灯设施或者影响其安全运行的地上、地下施工时,必须经市容市貌管理局审核同意后,由市容市貌管理局负责迁移或拆除,费用全部由申报单位承担。
理审批手续,并按指定的位置和时间张贴、张挂。
第二十三条因特殊情况需要接用县城路灯电源的,必须在市容市貌管理局核算负荷量允许的情况下,经市容市貌管理局、财政局、供电公司审核同意后,按照“先预缴电费、后进行使用”的原则操作。(市容市貌管理局张志宏)
工作计划的工作方法 编辑管理办法篇九
无 职责 4.1风控部经理负责发起盘点并于确认盘点结果。
4.2生产部综合管理组负责本工厂盘点的信息采集及提报初步差异。
4.3运营中心负责差对生产部提报的初步差异进行系统性统计、处理,并出具盘点结果。
4.4 风控部对运营中心的盘点结果做核实、确认。4.5 外库的盘点由风控部单独完成。
4.6财务部:负责稽核仓库盘点作业数据,以反馈其正确性。内容
5.1定期盘点 1)季度盘点;
2)年终盘点;
5.2不定期盘点
可以进行,一般在复盘结束后进行;
1)盘点前需要准备a4夹板、笔、小刀、透明胶带、盘点卡、盘点表等;
2)盘点工作准备
c.盘点前仓库帐务需要全部处理完毕;
5.7盘点会议及培训
3)对在盘点过程中表现特别优异和特别差的人员做相应考核;
4)仓库根据最终“盘点差异表”数据及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5.9盘点总结及报告
2)盘点总结报告需要对以下项目进行说明:
本次盘点结果、初盘情况、复盘情况、盘点差异原因分析、以后的工作改善措施等。
6.1【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6.2【物料堆码规定】 7 相关记录
7.8【返工品作业单】 7.9【盘点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