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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区改造项目工作方案 成功人士改造方案心得体会(实用10篇)

时间:2023-10-07 09:07:37 作者:ZS文王 镇区改造项目工作方案 成功人士改造方案心得体会(实用10篇)

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镇区改造项目工作方案篇一

对于现代社会中的成功人士来说,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是他们取得成功的关键。为了更好地应对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种挑战,越来越多的成功人士开始寻求改造自己的方案。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成功人士改造方案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为他人提供一些有价值的思考。

第二段:明确目标

首先,在改造自身之前,我们应该明确目标。作为一个拥有忙碌工作和繁重责任的成功人士,我意识到需要改进的方面很多,比如时间管理、情绪控制、人际关系等。因此,我制定了一个明确的目标,即通过改善自己的自我管理能力来提高工作和生活的效率和质量。

第三段:制定计划

制定计划是实现目标的关键步骤之一。为了改造自身,我制定了一份详细的计划。首先,我花了一些时间反思自己的优点和缺点,了解自己的管理需求。然后,我在日程表中列出了一系列的目标,将它们分解成具体的行动步骤,并规定了完成每个步骤的时间。此外,我还为自己设定了一些挑战,以推动自己在改造过程中不断超越。

第四段:执行计划

计划制定好后,关键是要执行它。要做到这一点,我做了一些调整和改进。首先,我学会了更好地设置优先级,将重要的任务放在前面,并切实遵守计划。其次,我培养了专注力,利用番茄钟等工具帮助我集中精力完成任务。此外,我还学会了管理情绪,通过冥想和放松来保持心态平和,以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和压力。

第五段:总结体会

通过执行计划,我逐渐感受到了改造自己的收获。首先,我的时间管理能力得到了提高。通过合理的安排和优化工作流程,我能够更有效地利用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其次,我的情绪控制能力也得到了增强。学会管理情绪使我能够更好地与同事和家人相处,并处理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压力。最重要的是,我对自己的改造过程感到满意和自豪,这种自我成长的过程让我成为了一个更强大、更全面的成功人士。

在成功人士改造方案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成功不仅仅是成就的外在表现,更重要的是内在的成长和积累。通过明确目标、制定计划、执行计划,我能够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自己的资源,提高效率和质量。最重要的是,改造自己需要持续的努力和坚持,才能最终达到成果。希望通过分享我的心得体会,能够为他人提供一些启发和指导,帮助更多的成功人士实现自我改造,迈向更加辉煌的未来。

镇区改造项目工作方案篇二

第一段:介绍成功人士改造方案的背景和意义(约200字)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对成功的定义也逐渐发生变化。传统的成功观念往往将财富、地位和权力作为衡量标准,而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成功不仅仅是这些物质上的追求,更包含了自我超越、个人成长和社会责任等方面。为了帮助人们实现全面的成功,各种成功人士改造方案应运而生。本文将分享我在参与成功人士改造方案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相信自己是成功的先决条件(约200字)

在改造方案中,我最重要的体会是要相信自己。成功人士往往具备坚定的自信心,他们相信自己拥有实现目标的能力。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和挑战,成功人士总是抱着积极乐观的态度去面对。因此,我也开始积极培养自信心。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尝试,我发现当我相信自己时,就能充分发挥我的潜力并取得更多的成功。

第三段:持续学习是成功的关键(约200字)

另一个重要的体会是持续学习。成功人士改造方案鼓励人们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素质。只有持续学习,才能跟上时代的发展和变化,保持竞争力。在改造方案中,我始终坚持学习的态度,通过参加各种培训和课程,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库。这让我在职场中更加得心应手,也为我在实现个人目标的道路上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第四段:与他人合作的重要性(约200字)

在成功人士改造方案中,与他人合作是不可或缺的因素。团队合作不仅能够提高工作效率,还可以实现资源的共享和互补优势,进一步推动个人和团队的发展。在改造方案中,我深刻体会到了这一点。与团队成员紧密合作时,我学会了倾听和有效沟通的重要性,也学会了尊重和包容他人的观点。这样的合作精神不仅帮助我在工作中取得成功,也对个人的成长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第五段:成功人士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约200字)

最后,成功人士改造方案提醒我们成功不应仅仅局限在个人领域,更应担起社会责任。成功人士应该关心社会发展和公益事业,积极回馈社会。在改造方案中,我参与了一系列公益活动,帮助弱势群体和推动社会进步。这让我明白,成功的定义不仅在于个人的成就,更在于对他人和社会做出的贡献。因此,我将持续关注社会问题,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希望能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总结:通过成功人士改造方案,我深刻认识到成功不仅仅是物质上的追求,更包含了自我实现、个人成长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相信自己、持续学习、与他人合作和关注社会责任成为我成功的关键要素。我将持续努力,不断完善自己,为实现全面的成功而努力奋斗。

镇区改造项目工作方案篇三

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xx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集团公司20xx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20xx年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20xx年底完成塔河镇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6万平方米、1200户的目标。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塔河城镇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依据园林化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5、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6、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容积率不超过1,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2.8,各项规划指标不能降低,必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楼房立面造型要突出林区特色,层数为6层,层高不低于2.8米,住宅室内墙面刮大白、卫生间和厨房铺地砖、安装室内门、简易灯具、卫生间安装坐便器和洗手盆、厨房安装水池、水龙头,满足居民入住和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小区环境要进行硬化、绿化和建设必要的服务中心,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办事快捷。

3、棚户区回迁居民的楼房户型面积控制标准以40、48、58、68平方米四种户型为主,其中40平方米户型占25%,48平方米户型占45%,58平方米户型占20%,68平方米(含少量75平方米)户型占10%。具体户型面积的选择,在结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及通过入户详细调查了解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4、改造后的住宅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改造建设资金筹措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贴以及行署、集团公司配套资金。

2、县(局)财政、财务匹配。

3、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贷款。

4、政府对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扶持。

5、个人出资。

(二)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棚户区改造资金要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四、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

1、土地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计划,所需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其中开发为商品住宅或者其他商服项目的建设用地,应依法实行有偿使用。所得土地收益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2、税费减免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税务部门同意后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免征契税;与棚户区建设有关的经营性收费项目减半收取,其他按地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执行。

3、拆迁安置政策。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原则上实行“就地”或“就近”安置回迁楼房,对不愿回迁的住户,实行货币拆迁,不做产权调换安置。被拆迁人选择就地或就近回迁安置的,实行结构差价及按“部分面积”结算。

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行拆一补一,原有私产房屋面积回迁部分交纳每平方米300元结构差价,超出原面积部分并在合理享受面积内按1000元/平方米结算差价;超出上靠户型面积部分按1200元/平方米结算,交足购房款享受全部产权。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人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合理享受面积部分系安置标准与原房屋面积差额部分;超出合理扩大面积部分为按照居民意愿要求安置的户型面积超出正常安置标准部分。

4、回迁的低保户家庭,私有产权的原面积部分拆一还一,不收结构差,合理扩大面积部分每平方米减收200元房款,如仍无能力出资购买合理扩大面积部分,则允许欠款入住,缓交房款时间定为2年,第一年交房款的60%,第二年交40%。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够欠款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到期后仍无能力交纳欠款的,则按廉租房管理。

5、对达标的节能住宅,实行取暖费减免政策,按非节能住宅取暖费标准的70%比例收取。

五、组织实施

1、入户调查摸底。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入户调查,摸清棚户区居民住户的房屋产权归属,建筑结构、面积及附属情况,住户身份、户籍、人口组成、就业情况、经济收入、改造安置意愿等,一户一档,汇编成册,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详实资料。

2、宣传发动。利用广播、电视、听证会、入户调查、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宣传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和意义。通过宣传使广大棚户区居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达到推动和促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目的。

3、依法拆迁。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统一标准,严格执行。要做到补偿安置标准公开、回迁安置方案公开、拆迁和回迁房屋面积公开、评估标准公开、搬迁顺序号公开,逐户签订书面拆迁安置协议。

4、建设监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规范、优质、按期进行建设。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要经过审查;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5、为保障工程质量,降低建设成本,要选用符合国家与省技术标准要求或推荐的建筑材料与设备,大宗建筑材料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6、物业管理。棚户区改造新建回迁住宅小区实行“政府引导、属地管理、业主自助、多方筹资、逐步走向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模式。

当业主入户率达到50%以上时,要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在社区组织下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成立小区管委会。可选聘专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也可实行业主自助式管理,或由林业局房产科进行物业管理。

实施业主自助管理的小区工勤服务人员原则上以本小区家庭困难、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低保人员作为首选。

棚户区改造要为小区管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无偿提供不低于60平方米的物业服务用房。

棚户区改造新建楼房的专项维修资金在居民入住前按每平方米18元向住户一次性收取。

六、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委和县政府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责任分工

成立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主要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组织房屋拆迁补偿,工程建设。设材料综合组、调查确权组、拆迁补偿组、建设安置组、现场督办组和宣传报道组。

建设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推进、综合和协调工作;经济发展和改革局、计划科负责项目的可研报批,向省和国家林业局争取棚户区改造政策和资金的支持;财政局、财务科协助筹集建设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供应工作,协调落实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归集工作;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棚户区内低保户核查认定工作;监察局、审计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资金使用的监督;宣传部、广播电视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宣传工作;信访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棚户区改造居民的信访接待工作;法院、公安局负责棚户区改造拆迁过程中的强制执行工作;塔河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入户调查登记、拆迁有关事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行业指导及本系统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镇区改造项目工作方案篇四

一、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

(一)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要求,结合山东省实际,2016年全省计划完成5万户(含建档立卡贫困户2.37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中央下达改造任务3.13万户,省级统筹安排18700户。各地危房改造任务,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各地上报危房改造户数综合考虑确定。各市要综合考虑各县(市、区)的实际需求、建设与管理能力、地方财力、工作绩效等因素,将危房改造任务分配到各县(市、区)。各县要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各乡镇、村的危房改造任务。各地在分配任务时,应重点向省直“第一书记”帮包贫困村倾斜,全力做好行业扶贫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当地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大力推广节能材料和技术。确保改造的住房经济、适用、安全、节能、卫生,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2、经济最贫困、住房最危险原则。不搞普惠制,把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作为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的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经济上最困难和居住危房两个条件。

3、统筹规划、重点安排的原则。在符合国家危房改造政策的前提下,统筹规划,重点安排。危房改造原则上要安排在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的村庄,要符合镇、乡和村庄规划,优先安排利用原宅基地、闲置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4、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由困难农户提出申请,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5、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险(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各地要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

(二)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地方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县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帮助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特困户解决危房改造资金问题。我省结合实际,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制定补助资金分类标准如下:

1、修缮加固户均补助不低于0.5万元。

2、五保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8万元。

3、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6万元。

4、其他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4万元。

5、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同等条件下户均补助再增加1000元。

要充分考虑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可能增加的成本,切实落实对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特困农户在补助标准上的倾斜照顾。

三、改造方式及要求

(一)改造方式

修缮加固等方式,帮助其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要积极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保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

(二)改造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 》,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危房改造后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要按照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施工。各地要加强引导和规范,既要确保改造质量要求,又要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宜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各县(市、区)要在县域范围内推行“五统一”改造标准,即“门牌编号设置统一、门窗更换统一、室内地面硬化统一、吊顶统一、内外墙粉刷统一”。

四、操作程序

严格执行“农户个人申请、集体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的流程,规范补助对象的认定、审批和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公示。

(一)个人申请

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籍、五保低保等证明材料。

(二)集体评议

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对不符合补助条件或评议、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乡镇审核

天。

(四)县级审批

县级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领导机构接到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人员上门进行房屋鉴定核查。对符合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资助方式及标准。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的乡(镇),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五)签订协议

县级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将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反馈到乡(镇)后,要组织好乡(镇)(甲)、村(乙)、户(丙)三方签定危房改造协议(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报县级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领导机构一份),明确三方责任、改造后房屋结构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补助资金、资金拨付方式等内容。

(六)组织实施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确保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年底前全部开工,2017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

(七)竣工验收

改造住房竣工后,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财政等相关部门参与,对改造后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建设要求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并向市级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情况报告。改造住房经验收合格后,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补助对象办理交接和入住手续,并在改造住房的显著位置设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识。市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对县级验收情况进行复查。省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对改造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五、资金筹措与管理

(一)资金筹措

2016年省财政将根据各地危房户数、地区财力差别等因素,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到各市。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大投资力度,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扶贫安居等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二)资金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各地要按照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资金补助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或变相使用。要全面推行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一卡-通”账户的制度,要在信息系统中上传补助资金支付到农户账户凭单的照片。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要认真排查,编制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在综合考虑实际需求、管理能力、用工量、农户自筹资金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将改造任务细化分解到乡(镇)和村庄。

(二)建立健全档案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农户纸质档案应装订成册,建立目录,内容应包括:系统档案信息表、家庭成员有关身份证件、五保(低保、残疾)等证明复印件,农户申请、村评议材料、危房鉴定报告、危房改造前中后的照片、公示、审核审批、协议、技术指导记录、竣工验收、补助资金发放证明等有关材料。其中档案表要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录入情况及相关数据是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各地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和农户档案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快农户档案录入进度,提高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合理处置系统中重复的农户档案。由政府部分补贴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完全由政府出资新建、免费提供给农户居住的住房,其产权可归村集体所有。

各地要加强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动态管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农村危房现状调查的有关要求,补充完善调查信息,并对已录入信息实行年度更新。未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危房,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对于已改造危房,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将按照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中数据自动更新相应的信息。

(三)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各地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开展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乡镇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各地要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乡镇建设管-理-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及乡镇进行验收,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需检查项目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凡验收不合格的,须整改合格方能全额拨付补助款项。

(四)强化抗震设防要求

地震设防地区实施农房抗震改造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通过对危房维修加固实施抗震改造的,应组织技术力量对原有房屋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判定主要结构安全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加固方案并指导实施。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农房抗震加固常识,编印和发放农房抗震鉴定及加固技术操作手册,引导和指导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科学实施农房抗震改造。各地要发挥农村危房改造有效提升农房抗震防灾能力的作用,优先支持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村危房实施抗震改造,安排到该类地区的任务总量不得低于省级下达的农房抗震改造任务量。要集中力量加快解决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农房抗震安全问题,尽快扭转该地区农房抗震性能差、在地震中易造成农民生命财产严重损失的局面。

(五)加强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

各地在安排危房改造任务、制定分类补助标准时要充分考虑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的需要,

加大支持力度。传统村落范围内的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所在村落保护发展规划要求,坚持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保护发展规划、传承传统建造技术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当地传统建筑材料利用研究,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探索符合标准的就地取材建房技术方案。在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图集及设计方案时,要总结吸纳当地传统民居的建筑文化和建造技术,提供相应技术指导。完善抗震加固方法,对传统民居进行抗震改造不得破坏其传统风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如涉及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搬迁和改扩建项目,应依法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六)加强改造风貌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应实施风貌管理。设计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改造后农房要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注重保持田园和传统特色。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的县都应制定或具备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房设计图及风貌管理要求。风貌管理要求应包括选址、建筑体量、外观等方面内容,并纳入村庄规划。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在开工前将农房设计图及风貌管理要求送达危房改造农户,加强现场指导,并将建筑风貌作为竣工验收的内容。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对县级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理工作予以指导和支持,汇总各县农房设计图及风貌管理要求、实施风貌管理的危房改造农户比例等情况,并于2016年11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地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理的情况将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年度绩效评价的内容。

(七)健全信息报告制度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年底检查考核。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于每月月底前将本月危房改造进度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月报表的上报及时性和准确性将作为绩效考评指标。各市要及时将农村危房改造的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向省住房城乡建设、财政部门报送。

七、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改造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抓好任务落实。

(二)强化督导,绩效评价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全程监管和绩效评价。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公示制度,必须将当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加大对公示环节落实情况的检查。要广泛收集并及时调查和处理群众举报的信息,建立信息定期反馈机制。省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对各市实行年度绩效评价,综合评价各地政策执行、补助资金及工作经费落实与使用、组织管理、工程质量与进度等情况,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改造任务的重要依据。各市也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年度绩效评价制度,逐级开展绩效评价,健全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全面监督检查当地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与政策执行情况。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的任务落实、补助标准倾斜、实施效果也要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三)广泛宣传,公众参与

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要制作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并免费发放到每个危改户,明白卡的内容包括补助对象条件、补助标准、申请程序、资金发放等环节的有关规定。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加快改善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确保困难群众居住安全。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通过宣传引导,结合群众自身建房意愿,积极发挥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主体作用。各村委会要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予以引导、鼓励、支持和帮助。

(二)坚持规范操作、公开透明的原则。公开资助政策、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规范操作程序,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客观公正、群众满意。

(三)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户的承受能力和生产生活习惯,尊重当地自然和建筑形式,尽量加强地方建筑材料的使用,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与传统风貌。

(四)坚持科学规划、节约用地的原则。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相对集中的要求实行统筹规划,分批实施。新建、改建住房要符合镇和村庄规划,尽量安排利用村内空闲用地、闲置宅基地和原宅基地进行建设。

(五)坚持资源整合、项目结合的原则。结合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土地整理、扶贫安居、水利、调整公路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2016年第二批136户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任务以及农户档案整理、信息录入和补助资金的拨付工作。

三、实施对象及范围

(一)实施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贫困户以及有条件实施改建的其他危房户。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需新建或重建)或局部危险(c级,需维修加固)的房屋。

(二)实施范围。本次危房改造工作具体任务安排详见《xx镇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分解表》(附件3)。各村委会要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对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予以优先安排,对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和风貌整治。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村委会要组织力量通过现场查看、议定评比等方式综合确定对象户危房等级,其中,符合实施条件,本年度内进行改造或因特殊情况需跨年完成改建任务的对象户可纳入实施范围;对虽符合实施条件,但在城镇拥有商品住房的对象户不予纳入。

四、建设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应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的要求,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原则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3人以上农户(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18平方米,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家庭人数和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适当调整,房屋功能应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危房改造新建房屋必须参照县住建局提供的建房图集建设,确保房屋外观风貌统一协调。

五、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资金补助标准和省级配套补助分类标准见下表:

每户农村危房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国家补助的优惠政策(如灾后重建资金等),不得重复享受。

六、组织保障

(一)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村委会、镇属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将该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加以落实。镇政府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由县人民政府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实行专款管理、封闭运行,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镇政府将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对危房改造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三)规范操作,强化社会监督。一要实行入户调查核实制度。镇、村、社三级在审批、审核、评议时,必须入户调查核实,具体了解实际情况和征求村民-意见。二要实行群众集体评议评审制度,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决定。三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村委会评议情况、镇审核情况和县审批结果都必须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四要加大宣传和舆-论监督。各村要利用广播、公示栏和板报等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设立举报箱和咨询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

(四)明确要求,确保顺利实施。一是以村为单位开展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资助对象的住房情况、致贫原因、贫困程度等,根据调查情况核对资助对象、确定资金方式及标准,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二是各村委会对资助新建房屋对象要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坚决防止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现象。同时,改造住房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要求,配套基本居住条件设施。三是要结合新农村综合体、聚居点建设,鼓励建房对象根据县住建局免费提供的农房建设户型图集进行修建,同时配套建设户用沼气池,保证改造住房既经济实用,又美观大方,符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五)明确责任,严肃问责。各村委会及镇属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作,确保我镇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要建立领导干部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的工作机制,各驻片领导及驻村干部(名单见附件2)负责对各村改造实施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并按要求将改造实施情况上报镇政府。凡在危房改造中组织不力、严重影响工程顺利实施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徇私舞弊、以权谋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人员要严格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政府主导,农户自愿。农村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引导,积极组织,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主体作用。

(二)公开公平,突出重点。规范操作程序,公开资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客观公正,群众满意。坚持重点优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d级危房改造户的建房问题。

(三)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宜聚则聚、宜散则散”,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相对集中的要求实行统筹规划。

二、实施对象

补助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非易地扶贫搬迁户)。重点优先解决2016年精准脱贫村中的危房改造对象。 危房是指依据省建设厅制定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需新建或重建)或局部危险(c级,需维修加固)的房屋。

三、改造方式

分为拆除集中重建、分散重建、修缮加固等方式。按“一户一宅”原则,可单独建设或联体建设,在新建房屋后必须拆除原危旧住房。严格住房建设标准,坚决防止因盲目攀比,超标准建设导致贫困加剧现象发生。新建农房,1-3人户上限控制在40-60㎡(其中1人户不低于20㎡,2人户不低于30㎡),4人及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c级危房必须采用修缮加固方式予以改造(附属用房面积不计入)。对于选择“一户一宅”方式安臵的,可以采取预留续建空间,或者基础挖深预留加层的方法,在稳定脱贫后,再根据自身需要和经济实力决定是否扩建。

四、补助标准及资金管理

(一)补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户每户2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户每户0.75万元。

(二)资金管理。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严格资金分配和拨付程序,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改造资金禁止用于房屋风貌打造,禁止用于易地扶贫搬迁户,禁止用于一般贫困户以及与农村危房改造无关的支出。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核算、专款专用,禁止变相违规使用。房屋改造结束后,经乡镇验收、县级抽查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至农户“一卡-通”账户。

五、实施步骤

(一)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户籍证明、房屋照片、扶贫手册等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0日。

(二)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大会进行评议,决定是否补助,并将评议结果予以公示。经评议符合补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报乡镇人民政府核查;对不符合条件或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0。

(三)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居)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住建、国土等职能站所与乡镇工作人员入户进行现场核查。经现场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村(居)委会,并说明原因,核查结果要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住建、扶贫和移民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批;在联合审批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乡镇,并说明原因。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0日。

(四)建设。经县级部门联合审批、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住建、国土等站所帮助群众建房选址,并房屋建设过程中要做好技术指导。要求在8月30日前必须开工建设,12月底完全竣工。

(五)验收。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村建、国土等乡镇职能站所参与,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原则上完工一户验收一户。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级相关部门进行县级抽查验收。

(六)挂牌。验收合格后,在改造后的住房明显位臵悬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户“标识牌。

片、户口簿复印件、竣工验收表等有关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5日。

(八)信息录入。开工建设后,乡镇政府安排专人登陆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危房改造信息录入。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录入开工率、竣工率均达到100%。

六、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统一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协调各方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年底前完成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

(二)明确职责,搞好政策衔接。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各乡镇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当地危房改造实施细则,提出切实可行的施工办法,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危房改造资金。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与精准扶贫等工作相结合,形成工作合力,发挥资源整体效应。乡镇人民政府要通过组织邻里相帮、结对帮扶、投工投劳等措施帮助困难群众建房。

(三)规范操作,强化社会监督。一是完善集体评议评审制度。乡镇、村(社区)应成立由干部代表、村(社区)干部和村民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的集体评议机构,所有资助对象必须经过评议评审机构集体评议评审,必要时召开村(居)民大会或村(居)

民代表会议决定。二是建立健全公示制度。村(居)委会评议情况、乡镇审核情况和县级审批结果必须在村(居)委会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等。三是加大宣传和舆-论监督。各乡镇要利用政策公示栏和板报等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设立举报箱和咨询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

(四)严格要求,确保顺利完成。一是各乡镇要落实承担该工作的部门和人员,抓紧落实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危房户目标任务。二是各乡镇对新建房屋对象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坚决防止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现象。同时配套基本居住条件设施。四是各乡镇要为危房改造户提供住房建设图集,知道农户建房,确保建设工程顺利开工。

镇区改造项目工作方案篇五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成功成为了人们追求的一个重要目标。在这个竞争激烈的时代,成功不再是唾手可得的,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和智慧。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许多人开始参加各种改造方案。在我参加成功人士改造方案的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了许多道理和方法,从而对成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首先,成功人士改造方案告诉我们,成功是需要明确目标的。在参加改造方案之前,我并没有清晰地定义自己的目标。通过参加课程和交流,我逐渐明白,成功不应该是空洞的口号,而是一个具体的梦想。只有明确了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我们才能更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计划和策略。所以,在改造方案中,明确目标是最重要的第一步。

其次,成功人士改造方案告诉我们,成功是需要行动的。在改造方案中,通过课程的学习,我明白了一点:想要成功,光有目标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勇于行动。一个明确的目标如果没有得到付诸行动,也只是停留在梦想的阶段而已。通过改造方案,我学到了制定具体的计划并按部就班的付诸实施的重要性。只有脚踏实地地行动起来,我们才能让梦想变为现实。

再次,成功人士改造方案告诉我们,成功是需要学习的。在改造方案中,我参加了许多课程,学习了许多知识和技能。我明白,要想成为一个成功的人,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改造方案中的课程不仅仅是为了丰富我们的知识面,更重要的是教会我们如何应用这些知识来实现自己的目标。通过学习,我们可以不断完善自己,提高我们的专业素养和领导能力,从而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和机遇。

另外,成功人士改造方案告诉我们,成功是需要坚持的。在改造方案中,我们不仅需要制定目标和计划,还需要保持持续的努力和坚持。成功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我们不断地付出努力和坚持奋斗。很多人在追求成功的道路上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挫折,如果我们不能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就很难实现我们的目标。改造方案教会了我如何保持坚定的信念和积极的心态,在面对挫折时依然能保持前行的勇气。

最后,成功人士改造方案告诉我们,成功也是需要分享的。在改造方案过程中,我们不仅与导师和同学们一起学习和成长,还有机会分享自己的经验和故事。通过分享,我们不仅可以帮助他人,也能够反思自己的成长过程,更深入地理解自己的成功之路。通过分享,我们能够凝聚更多的力量和资源,实现我们的共同目标。

在这个改造方案的过程中,我不仅学到了课堂上的知识和技能,更重要的是学会了如何成为一个成功的人。改造方案告诉我成功是需要明确目标、勇于行动、持续学习、保持坚持和分享经验的。通过改造方案,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了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学会了制定明确的计划并勇于付诸行动,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养,以及保持坚持和分享的重要性。相信只要我坚定信念,持之以恒,一定能够实现自己的梦想,成为一个成功的人。

镇区改造项目工作方案篇六

、大堂底层

1、总台移位:在大堂西北(现大堂吧位置)。

将楼梯剪力墙与总台区域装饰统一考虑,在楼梯剪力墙上开门通总台(方便办理贵重物品保管手续);略成不规则圆弧形,总台高1050—1080mm,上台面宽680mm。

问讯、接待、收银、总机功能四合一,每100房间配备1台电脑,镶嵌在下台面上。

2、厕所改造:总台东柱往西封闭(北立面成为艺术墙);

设施设备:恭桶、台盆及感应水龙头、男用便器感应冲水、皂液器、干手器或拉纸器、梳妆镜。

女厕所:门朝南,从现总台西侧进入,拐角向南,女厕位3个。

男厕所:门朝东,将现厕所双门封闭,在原男厕所东墙南侧开门,男厕位3个,小便器4个,洗手盆装在现朝西凹处。

3、现走道作为商务中心、洽谈室(至少可容10人)和酒店销售部。

4、现总台西侧部分及客房部办公室区域:

保留现员工到大堂总台后的通道;

行李房及贵重物品保管室(增加监控录像);

大堂副理桌(预埋电源线、电话线;大堂副理座及2个客人座);

小书店或阅览室。

5、设中心艺术品。

6、非营业区域休息区照旧,真皮沙发改红木沙发(提高档次和避免客人因为舒服而长时间占座)。

7、现大堂副理位置安放立式酒店指南(预埋灯箱电源线)。

8、现大堂电话位置做成独立分隔的`三部分。

9、大堂天花:采用较好材料(如世纪大厦走廊天花),采用暖光节能灯。

10、大堂与二层腰裙:重点处理,设计突出个性。

二、大堂二层

1、小商店:现商务中心位置。

2、大堂吧:

地面(现商场部位,含现商务中心及电梯厅)铺地毯;

墙面(全部二层)改墙布和石材装饰,配装饰画;

吧台后场增加水池;

天花变化。

3、楼梯至餐厅的地面:与餐厅过道衔接(同地板或地毯)。

4、二层厕所:配置同底层厕所。将大门洞改为两个独立的门(自动闭门)。

三、客房6—9层

残疾人客房,参照《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北京市标准),重新设计装修。

(一)客房

1、灯具及开关:

取电插卡;

卫生间墙外开关:换气扇、日光灯、走廊灯;

空调开关;

落地灯(采用暖色节能灯,大面板开关,开关板位置在两床之间)

走廊灯(大面板开关,开关板位置在两床之间);

夜灯(床头柜下,低瓦;大面板开关,开关板位置在两床之间);

客房灯具总控制开关(不包括不间断电源及卫生间电源,大面板开关,开关板位置在两床之间)。

3、插座:

卫生间110/220(不间断插座);

电冰箱(不间断插座);

写字台(不间断插座);

两种规格的插座。

3、互联网宽带接入或无线上网。

4、家具:(按流行趋势,玻璃与木材结合)

行李架、电视柜(下设上下两层抽屉);

软垫床(含床垫、床靠)、床头柜;

小方桌及中靠背座椅(2个);

产品陈列架(放置商品及服务指南)。

5、电冰箱、电热水壶和凉水瓶、杯(如卫生间安装饮用水系统则凉水杯放在卫生间)柜:取消全身镜,冰箱位置内嵌到卫生间台面下(外突50mm),250mm进深台面,放置电热水壶和水杯、茶叶,上为迷你吧,走廊灯)。

6、衣橱:

用木格栅分上下两层,上层为备用棉被陈放处;下层为挂衣杆、挂钩(布质洗衣袋、衣刷、鞋拔),放置擦鞋篮;衣橱移门兼作全身镜。

7、门窗

窗户安装限位装置。

取消门铃,门锁及其他设备保持现状。

(二)卫生间:在迷你吧背面设玻璃格(与迷你吧用磨砂玻璃或彩色不透明玻璃分隔,放置凉水杯、漱口杯、一次性用品)

1、门:距地20mm(取消门百叶),开门限位装置安装在门框上。

镇区改造项目工作方案篇七

推进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带来的改造方案范文,欢迎参阅。

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为加快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根据财综〔20xx〕46号《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全省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青政办〔20xx〕194号)文件精神,依据棚户区改造相关规定,结合我区20xx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及旧城区改造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着力改善城市低收人家庭的居住条件,同时把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推动城市发展、土地资源整合、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使乐都城市建设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推动经济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区政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纳入房地产重点工程,统筹组织安排,强化检查指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实行市场化运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房地产综合开发、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多渠道筹措资金,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市棚户区改造。

(二)多方结合,综合开发。棚户区改造要与城市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建设用地挖潜结合起来,注重改善城市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品位,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鼓励综合开发。

(三)整体推进,配套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规范与标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将城市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城市新型住宅小区。要严格执行拆迁法规,依法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违法拆迁、野蛮拆迁,对被拆迁人进行妥善补偿与安置。

三、工作目标及建设标准

(一)工作目标及改造范围。

工作目标:根据上级下达任务,我区20xx年需完成585户城市棚户区改造,今年全部开工建设。

改造范围:西门口旧城区改造100户、后花园旧城区改造xx0户、东关旧城区改造130户、农中路旧城区改造130户、乐都工业园区85户。如上述区域未按要求及时开工建设,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二)建设标准。

棚户区改造按照国家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建设节能型住宅。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购买能力和意愿,原则上棚户区改造户型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

(三)建设实施单位。

西门口旧城区改造由乐都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后花园旧城区改造由乐都国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东关旧城区改造由乐都区凯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农中路旧城区改造由青海世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乐都工业园区85户由乐都装备制造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四、政策措施

列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城市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只限定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的面积部分。

(一)资金筹措政策。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原则,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开辟政府、开发企业和个人多元化筹资渠道,解决改造资金不足问题。

(二)土地政策。区政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优先列入土地供应计划和房地产开发建设计划。

(三)优惠政策。依据青政办〔20xx〕48号文精神,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房建设项目,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免除供电、供排水、供气、供暖等工程增容费和开口费;依据财税〔20xx〕42号文精神并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四)拆迁安置政策。坚持货币安置与实物安置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实行就地、就近自愿选择,多元安置,充分考虑并妥善解决城市棚户区低收入住房困难被拆迁家庭的住房问题,在拆迁政策上给予积极合理的倾斜和照顾。城市棚户区改造上级补助资金用于拆迁、安置、建设以及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乐都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全面落实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工作部署和相关政策。区发改、财政、国土、住建、规划、审计、房产等有关部门和有关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

(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片区规划,棚户区改造统一进行规划,严格规划设计,分步实施,设计既有地方特色又有现代气息。

(三)规范资金管理。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在房产局设立专户,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财政监督,实行封闭运行。住户自筹资金在监管账户中监管使用。

(四)完善档案管理。改造工程建设档案和住户档案按规范要求建档。住户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建设档案从项目计划编制到竣工验收备案要全面完整,做到专人负责、资料齐全、管理规范,确保信息全部归档,数据准确无误。

(五)强化监督,提高效能。区监察、审计部门要对拆迁安置、土地出让、项目建设全过程实施跟踪监督,确保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要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城市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拆迁、建设、货币补偿等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情况,督促项目高效、有序推进。

为进一步加快天义城区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提高城市整体环境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对基础设施落后,影响城市发展的城中村和城市棚户区整体改造。把改造工作与推动城市发展和转型相结合,与土地资源整合利用相结合,与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相结合,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障民生相结合,将天义城区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新型城市,拉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集中力量,整体推进。动员全县各级力量,形成强大合力,推进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县政府作为实施主体,制定统一方案,按照统一标准,负责整体推进。全县党政机关和各部门整体参与,抽调一批领导和干部专门推进此项工作。由县级领导负总责,牵头单位、参加单位、所在地单位、业务部门、各乡镇(度假区)抽调负责领导和精干工作人员,组织部选派后备干部,分项目区组成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队,专项推进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统一规划,综合配套。坚持城市总体规划指导,科学制定改造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力争到20xx年对影响城市健康发展的主要地段改造基本完成,实现城市承载能力达到20万人的规划目标。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要编制具体规划,细化实施步骤,突出改造重点,明确改造目标。改造的重点是涉及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严重影响城市发展的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道路、给排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要同步建设。改造必须连片开发,做到改造一片、成型一片,将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成规划超前、功能完备、设施配套、建筑优良的城市社区。

(三)以人为本,妥善安置。坚持房屋征收与被征收户安置同步进行,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和谐推进房屋征收工作。认真执行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赤峰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依法开展房屋征收,做到征收方案公布,补偿标准公开,安置结果公示。同时制定多种安置补偿方案,群众自主选择安置方式,切实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三、主要工作任务及步骤

(一)征收工作任务。对天义城区13块地段进行房屋征收和改造,具体范围包括:五间房社区整村改造一期933户,金三角278户(含市场内出租户196户),华鑫小区二期450户,滨河带状游园82户,大明街77户,大明街南侧75户,尤家洼71户,八大公司家属院70户,县医院东66户,职教中心南62户,天义实验小学操场35户,热水街西段16户,友谊路南段15户,合计2230户。

(二)征收工作完成时限。1、大明街、热水街西段、友谊路南段等3片到20xx年5月末前完成; 2、滨河带状游园、金三角、大明街南侧、尤家洼、八大公司家属院、县医院东、职教中心南、天义实验小学操场等8片到20xx年10月末前完成;3、五间房社区整村改造一期到20xx年末完成,华鑫小区二期到20xx年6月末完成。

(三)征收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月10日至3月10日)

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织。召开全县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抽调人员组成片区工作队,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深入片区进行宣传发动。

2、学习培训阶段(3月11日至3月18日)

聘请上级业务部门领导和有关专家,对各片区工作队人员进行房屋征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集中培训,掌握房屋征收工作的流程和工作方法。

3、房屋征收阶段(3月19日至各片区规定征收完成时限)

各片区工作队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进入所包项目区开展征收工作,并根据各项目区的时限要求,按时完成征收工作任务。

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xx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集团公司20xx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20xx年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20xx年底完成塔河镇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6万平方米、1200户的目标。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塔河城镇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依据园林化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5、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6、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容积率不超过1,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2.8,各项规划指标不能降低,必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楼房立面造型要突出林区特色,层数为6层,层高不低于2.8米,住宅室内墙面刮大白、卫生间和厨房铺地砖、安装室内门、简易灯具、卫生间安装坐便器和洗手盆、厨房安装水池、水龙头,满足居民入住和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小区环境要进行硬化、绿化和建设必要的服务中心,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办事快捷。

3、棚户区回迁居民的楼房户型面积控制标准以40、48、58、68平方米四种户型为主,其中40平方米户型占25%,48平方米户型占45%,58平方米户型占20%,68平方米(含少量75平方米)户型占10%。具体户型面积的选择,在结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及通过入户详细调查了解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4、改造后的住宅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改造建设资金筹措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贴以及行署、集团公司配套资金。

2、县(局)财政、财务匹配。

3、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贷款。

4、政府对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扶持。

5、个人出资。

(二)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棚户区改造资金要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四、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

1、土地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计划,所需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其中开发为商品住宅或者其他商服项目的建设用地,应依法实行有偿使用。所得土地收益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2、税费减免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税务部门同意后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免征契税;与棚户区建设有关的经营性收费项目减半收取,其他按地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执行。

3、拆迁安置政策。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原则上实行“就地”或“就近”安置回迁楼房,对不愿回迁的住户,实行货币拆迁,不做产权调换安置。被拆迁人选择就地或就近回迁安置的,实行结构差价及按“部分面积”结算。

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行拆一补一,原有私产房屋面积回迁部分交纳每平方米300元结构差价,超出原面积部分并在合理享受面积内按1000元/平方米结算差价;超出上靠户型面积部分按1200元/平方米结算,交足购房款享受全部产权。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人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合理享受面积部分系安置标准与原房屋面积差额部分;超出合理扩大面积部分为按照居民意愿要求安置的户型面积超出正常安置标准部分。

4、回迁的低保户家庭,私有产权的原面积部分拆一还一,不收结构差,合理扩大面积部分每平方米减收200元房款,如仍无能力出资购买合理扩大面积部分,则允许欠款入住,缓交房款时间定为2年,第一年交房款的60%,第二年交40%。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够欠款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到期后仍无能力交纳欠款的,则按廉租房管理。

5、对达标的节能住宅,实行取暖费减免政策,按非节能住宅取暖费标准的70%比例收取。

五、组织实施

1、入户调查摸底。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入户调查,摸清棚户区居民住户的房屋产权归属,建筑结构、面积及附属情况,住户身份、户籍、人口组成、就业情况、经济收入、改造安置意愿等,一户一档,汇编成册,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详实资料。

2、宣传发动。利用广播、电视、听证会、入户调查、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宣传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和意义。通过宣传使广大棚户区居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达到推动和促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目的。

3、依法拆迁。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统一标准,严格执行。要做到补偿安置标准公开、回迁安置方案公开、拆迁和回迁房屋面积公开、评估标准公开、搬迁顺序号公开,逐户签订书面拆迁安置协议。

4、建设监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规范、优质、按期进行建设。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要经过审查;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5、为保障工程质量,降低建设成本,要选用符合国家与省技术标准要求或推荐的建筑材料与设备,大宗建筑材料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6、物业管理。棚户区改造新建回迁住宅小区实行“政府引导、属地管理、业主自助、多方筹资、逐步走向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模式。

当业主入户率达到50%以上时,要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在社区组织下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成立小区管委会。可选聘专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也可实行业主自助式管理,或由林业局房产科进行物业管理。

实施业主自助管理的小区工勤服务人员原则上以本小区家庭困难、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低保人员作为首选。

棚户区改造要为小区管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无偿提供不低于60平方米的物业服务用房。

棚户区改造新建楼房的专项维修资金在居民入住前按每平方米18元向住户一次性收取。

六、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委和县政府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责任分工

成立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主要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组织房屋拆迁补偿,工程建设。设材料综合组、调查确权组、拆迁补偿组、建设安置组、现场督办组和宣传报道组。

建设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推进、综合和协调工作;经济发展和改革局、计划科负责项目的可研报批,向省和国家林业局争取棚户区改造政策和资金的支持;财政局、财务科协助筹集建设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供应工作,协调落实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归集工作;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棚户区内低保户核查认定工作;监察局、审计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资金使用的监督;宣传部、广播电视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宣传工作;信访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棚户区改造居民的信访接待工作;法院、公安局负责棚户区改造拆迁过程中的强制执行工作;塔河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入户调查登记、拆迁有关事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行业指导及本系统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镇区改造项目工作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加快天义城区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提高城市整体环境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对基础设施落后,影响城市发展的城中村和城市棚户区整体改造。把改造工作与推动城市发展和转型相结合,与土地资源整合利用相结合,与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相结合,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障民生相结合,将天义城区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新型城市,拉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集中力量,整体推进。动员全县各级力量,形成强大合力,推进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县政府作为实施主体,制定统一方案,按照统一标准,负责整体推进。全县党政机关和各部门整体参与,抽调一批领导和干部专门推进此项工作。由县级领导负总责,牵头单位、参加单位、所在地单位、业务部门、各乡镇(度假区)抽调负责领导和精干工作人员,组织部选派后备干部,分项目区组成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队,专项推进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统一规划,综合配套。坚持城市总体规划指导,科学制定改造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力争到20xx年对影响城市健康发展的主要地段改造基本完成,实现城市承载能力达到20万人的规划目标。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要编制具体规划,细化实施步骤,突出改造重点,明确改造目标。改造的重点是涉及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严重影响城市发展的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道路、给排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要同步建设。改造必须连片开发,做到改造一片、成型一片,将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成规划超前、功能完备、设施配套、建筑优良的城市社区。

(三)以人为本,妥善安置。坚持房屋征收与被征收户安置同步进行,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和谐推进房屋征收工作。认真执行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赤峰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依法开展房屋征收,做到征收方案公布,补偿标准公开,安置结果公示。同时制定多种安置补偿方案,群众自主选择安置方式,切实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三、主要工作任务及步骤

(一)征收工作任务。对天义城区13块地段进行房屋征收和改造,具体范围包括:五间房社区整村改造一期933户,金三角278户(含市场内出租户196户),华鑫小区二期450户,滨河带状游园82户,大明街77户,大明街南侧75户,尤家洼71户,八大公司家属院70户,县医院东66户,职教中心南62户,天义实验小学操场35户,热水街西段16户,友谊路南段15户,合计2230户。

(二)征收工作完成时限。1、大明街、热水街西段、友谊路南段等3片到20xx年5月末前完成; 2、滨河带状游园、金三角、大明街南侧、尤家洼、八大公司家属院、县医院东、职教中心南、天义实验小学操场等8片到20xx年10月末前完成;3、五间房社区整村改造一期到20xx年末完成,华鑫小区二期到20xx年6月末完成。

(三)征收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月10日至3月10日)

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织。召开全县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抽调人员组成片区工作队,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深入片区进行宣传发动。

2、学习培训阶段(3月11日至3月18日)

聘请上级业务部门领导和有关专家,对各片区工作队人员进行房屋征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集中培训,掌握房屋征收工作的流程和工作方法。

3、房屋征收阶段(3月19日至各片区规定征收完成时限)

各片区工作队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进入所包项目区开展征收工作,并根据各项目区的时限要求,按时完成征收工作任务。

镇区改造项目工作方案篇九

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为加快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根据财综〔20xx〕46号《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全省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青政办〔20xx〕194号)文件精神,依据棚户区改造相关规定,结合我区20xx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及旧城区改造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着力改善城市低收人家庭的居住条件,同时把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推动城市发展、土地资源整合、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使乐都城市建设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推动经济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区政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纳入房地产重点工程,统筹组织安排,强化检查指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实行市场化运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房地产综合开发、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多渠道筹措资金,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市棚户区改造。

(二)多方结合,综合开发。棚户区改造要与城市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建设用地挖潜结合起来,注重改善城市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品位,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鼓励综合开发。

(三)整体推进,配套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规范与标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将城市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城市新型住宅小区。要严格执行拆迁法规,依法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违法拆迁、野蛮拆迁,对被拆迁人进行妥善补偿与安置。

三、工作目标及建设标准

(一)工作目标及改造范围。

工作目标:根据上级下达任务,我区20xx年需完成585户城市棚户区改造,今年全部开工建设。

改造范围:西门口旧城区改造100户、后花园旧城区改造xx0户、东关旧城区改造130户、农中路旧城区改造130户、乐都工业园区85户。如上述区域未按要求及时开工建设,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二)建设标准。

棚户区改造按照国家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建设节能型住宅。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购买能力和意愿,原则上棚户区改造户型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

(三)建设实施单位。

西门口旧城区改造由乐都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后花园旧城区改造由乐都国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东关旧城区改造由乐都区凯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农中路旧城区改造由青海世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乐都工业园区85户由乐都装备制造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四、政策措施

列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城市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只限定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的面积部分。

(一)资金筹措政策。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原则,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开辟政府、开发企业和个人多元化筹资渠道,解决改造资金不足问题。

(二)土地政策。区政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优先列入土地供应计划和房地产开发建设计划。

(三)优惠政策。依据青政办〔20xx〕48号文精神,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房建设项目,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免除供电、供排水、供气、供暖等工程增容费和开口费;依据财税〔20xx〕42号文精神并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四)拆迁安置政策。坚持货币安置与实物安置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实行就地、就近自愿选择,多元安置,充分考虑并妥善解决城市棚户区低收入住房困难被拆迁家庭的住房问题,在拆迁政策上给予积极合理的倾斜和照顾。城市棚户区改造上级补助资金用于拆迁、安置、建设以及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乐都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全面落实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工作部署和相关政策。区发改、财政、国土、住建、规划、审计、房产等有关部门和有关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

(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片区规划,棚户区改造统一进行规划,严格规划设计,分步实施,设计既有地方特色又有现代气息。

(三)规范资金管理。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在房产局设立专户,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财政监督,实行封闭运行。住户自筹资金在监管账户中监管使用。

(四)完善档案管理。改造工程建设档案和住户档案按规范要求建档。住户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建设档案从项目计划编制到竣工验收备案要全面完整,做到专人负责、资料齐全、管理规范,确保信息全部归档,数据准确无误。

(五)强化监督,提高效能。区监察、审计部门要对拆迁安置、土地出让、项目建设全过程实施跟踪监督,确保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要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城市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拆迁、建设、货币补偿等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情况,督促项目高效、有序推进。

镇区改造项目工作方案篇十

“骆驼巷社区整体风貌改造项目”

实 施 方 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七里河区建设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示范区的实施方案》精神,为了进一步形成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加快少数民族集聚区经济发展,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结合骆驼巷社区实际情况,制定西湖街道“骆驼巷社区整体风貌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一、骆驼巷社区简介

骆驼巷社区地处兰州市的南大门,东起硷沟沿排洪沟,西至建工中街铁路过道,南临白洋沟,北接兰新铁路。辖区总面积约0.3平方公里,现有常住人口1685户,共4374人。辖区少数民族662户,1968人,占辖区总人数的45%。流动人口853人,其中少数民族652人。几百年来,回族同胞靠骆驼和骡子促进着东西方之间文化和商业的交流,骆驼巷,正是回族同胞在兰州最初的休息、贸易聚集地。近代以来,回族同胞在这里逐渐扎根繁衍,形成了以骆驼巷为中心的小西湖回民聚居区,并发展出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饮食和文化特色。如今的骆驼巷,退却了曾经的繁华和喧嚣,低矮的民居让人感到亲切,散发着浓浓的温馨气质,并保存着自己特色的文化生活方式。

二、优势分析

1、核心地位。骆驼巷作为兰州回民最早的交易区和聚居地,是小西湖回民生活的发源地和中心,文化内涵深厚,民族特色浓郁,具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和良好的示范意义。

2、文化特色。骆驼巷不仅历史悠久,而且良好地保存了回族的建筑特色和生活习俗。亲切的二层小楼十分符合回族同胞的居住习惯,风格突出,便于房屋改造开发。当地居民之间和睦友善,待人热情,生活节奏舒缓自然,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3、发展趋势。全国许多省会城市都有著名的小吃街或者特色饮食街,比如西安的回民街、成都的锦里、重庆的瓷器口等等。七里河区乃至兰州市缺少一条以特色饮食为主,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和文化气息的特色街区。回族的饮食和生活是兰州十分具有代表性的文化,发展回族特色饮食空间巨大。

4、建筑特点。骆驼巷街区宽度和长度相对合理,具有封闭性和循环性的特点,便于形成自己独特的文化氛围,便于留住游客。

三、基本思路

在全面分析骆驼巷整体风貌改造项目形势、前景、和街区自身特色的基础上,通过打造“三个特色街区”(即:历史传承展示区、民族传统风情体验区、现代文化艺术生活区)来提升和营造民族街区的生活氛围;通过建设“五个一”工程(即:一个市级标准化宗教活动场所、一个民族历史文化展示长廊、一个民俗风情商业中心、一个居家养老“夕阳红清真餐厅”、一个民族文化活动广场)来完善和建全社会服务体系,逐渐将骆驼巷打造成“安居乐业示范街区”和“民族团结示范街区”。

四、实现目标

通过对于骆驼巷地理位置、建设特色和优劣势的分析,整个升级改造项目可以“安居乐业”作为主题和目标,以切实改善当地居民生活水平为出发点,以推动经济和旅游发展为着力点。全面提升居民居住环境、收入水平,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的特长,有效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和创业问题,使辖区各族群众能切身感受到党的惠民政策的实惠、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增强人民群众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在深入挖掘骆驼巷少数民族自身文化资源的前提下,通过街区改造的方式,全面提升骆驼巷的商业和文化价值,成为七里河区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推动点,不断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切实改善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文化品质,使骆驼巷逐渐成为兰州旅游文化的一张名片。

五、实施步骤

骆驼巷整体风貌改造项目总建设面积:131650平方米,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2012年7月份开始施工建设,2013年8月底完成。

第一阶段(2012年7月份至2013年5月底)示范性建设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阶段

(一)、示范性建设(2012年7月初—2012年9月中旬)

1、2012年7月初实施主入口牌坊项目建设施工,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拓宽主入口左侧3-5米,将原有商铺前的水泥台拆除,做好牌坊的地基基础,为立建牌坊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力争于2012年7月中旬完成主入口牌坊的立建工作。

2、2012年7月初,在进行主入口牌坊建设的同时,对主入口内拟建的“民族历史文化展示长廊”进行建设,该项目选址于骆驼巷主入口左侧,全长500米、高2.5米,总建设面积125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墙体基础的清理、墙体加固、加宽、对有特殊要求的部位进行基础处理、加装展示窗、砖雕部位托架的固定、墙体照明、防雨、防老化及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等,所有施工建设工作计划于2012年9月中旬结束。

(二)、“居家养老‘夕阳红’清真餐厅”(2012年7月初—2012年10月中旬)

“夕阳红”清真餐厅位于骆驼巷居民区内的七里河区西湖街道办事处骆驼巷社区原社区办公楼的一楼,总建设面积50平方米。清真餐厅的主要建设内容有:将一楼房间改造成环境卫生达标的操作间、就餐间、清真餐厅外部、内部装修、上下水设施改造、天然气改造、烟道改造以及添加就餐用的桌、椅、后堂设施、后堂不锈钢操作台、大功率抽油烟机、消毒杀菌柜等。

西湖街道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基地“夕阳红”清真餐厅采取无偿和低偿服务的方式,为空巢老人、五保户老人、孤寡老人提供集中就餐服务、配送餐和家政助老等服务,选聘专职助老员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家政服务、医疗卫生、精神慰籍和文化娱乐服务。居家养老“夕阳红” 清真餐厅的建立,将骆驼巷社区服务大众群体,尤其是少数民族同胞落实到实处,为少数民族群众及当地的居民提供人性化的社会服务。使更多少数民族群众及当地的居民感受到社会给予的温暖。

(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设(2012年8月中旬—2013年5月底)

1、基础设施提升建设(2012年8月中旬—2012年12月底前)在项目资金到位后,根据先基础后空间的原则,根据整体景观对环境、氛围的要求,在实施路面改造施工的同时,对街巷内所有道路的排水系统、亮化工程进行完善和建设,并于2012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施工建设。

2、美化亮化工程(2012年8月初—2012年12月底)在遵循彰显文化底蕴、体现民族特色、不改变建筑物主体结构的原则下对沿街建筑物及街道视线可及侧立面的墙面、外窗、阳台、屋顶、附属设施等进行统一色调、统一风格的粉饰;对与整体氛围不协调的非永久性建筑及棚、伞式搭建物进行拆除,使整个街区在外观上基本达到统一、和谐、一体的要求,整体美化工程于2013年5月底结束。3、历史传承展示区(2012年9月初—2013年4月)该区主要通过历史再现的形式将伊斯兰教、回族及骆驼巷的由来、发展历史等知识,利用砖雕、石刻、墙画、喷绘等工艺展现在街巷内的墙体上,使居民和外来群众能更直观、更具体的了解民族传统文化知识,从而达到宣传和教育的目的。

4、民族风情体验区(民俗风情商业中心)(2012年9月初—2013年4月)

在广泛宣传街区建设目的和意义的基础上,动员规划范围内的住户积极参与“民族风情体验区”的建设,通过资产入股、中介出租、自营等方式,将巷道内沿街住户的第一层房屋按照总体规划进行经营项目上的定位,并统一门窗建筑装饰风格,突出体现回族在门窗装饰上的砖雕、挑沿、漏空、圆顶等民族建筑特色,统一规划后的铺面主要以经营清真餐饮、民族手工和民族饰品为主。使少数民族历史的传承不断得到弘扬和发展。

巷子内的空地上可视具体情况适当摆置一些特色雕塑,比如拉面、卖甜醅子等等生活场景,使巷子成为回民饮食文化的展示空间。

对巷道内不临街且交通相对便利的民居,通过外迁出租、自营等方式发展“院落经济”,将现有民居进行改造,尽可能的保留少数民族原有的生活环境和设施,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突出体现各少数民族间生活的特色,在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展示少数民族同胞居住、生活的场景,为居民和外来群众提供一个感受不同民族生活乐趣和特色的体验空间里面,通过小旅馆、小茶舍、休闲院落等项目向居民和外来群众展示兄弟民族群众围着槐树喝茶聊天的悠闲生活面貌和对生活的热爱。

5、现代文化艺术生活区(2012年9月初—2013年5月)

通过对社区西面元件厂现有厂房进行外立面美化和设施改造,将现有厂房建设成现代生活气息浓厚的休闲饮食店铺,对元件厂院内的空地进行硬化、亮化、美化,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座椅、健身器材等,使该区成为集休闲饮食、纳凉、休息、聊天为一体的文化广场。

第二阶段(2012年9月初—2013年5月底)重点工程建设阶段

(一)、“市级标准化宗教活动场所”(2012年9月—2012年12月)

清真寺是伊斯兰教代表性的建筑,不但是穆斯林进行宗教活动的场所,还是穆斯林群体的中心,凡有关穆斯林的宗教生活、经济大事或教育、文化、民事纠纷、婚丧礼仪、欢庆节日等,都离不开清真寺。清真寺在穆斯林心目中具有崇高、神圣的地位,成为伊斯兰文化的象征。穆斯林到清真寺沐浴、礼拜、举行宗教仪式。同时清真寺担负着举办宗教教育、传播宗教常识和学问的使命。每逢主麻日、会礼日,清真寺就成了伊麻目讲经宣教的讲坛。清真寺既是“聚众礼拜”的地方,又是穆斯林排解纠纷、评判曲直的场所为了日常生活的方便,伊斯兰教众逐渐养成了以清真寺为中心,聚合周围村庄、街巷和居民点而形成的散、杂居习惯。

在“西湖街道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基地”建设中,为方便辖区少数民族群众的日常生活,尊重少数民族习惯,将位于骆驼巷社区老办公楼前50米处的“骆驼巷清真寺”做为重点建设项目之一纳入整体风貌改造规划内,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对现有寺院大门进行整体规划和改建、在寺院大门内新建一个具有伊斯兰特色的砖雕影壁墙、完善内部基础设施建设,添置必要的教学物资。

(二)、“少数民族培训中心”(2012年10月—2012年12月)

“少数民族培训中心”位于西湖街道骆驼巷社区原办公楼2楼。总建设面积:6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对骆驼巷社区原办公楼2楼基础设施的改造、粉刷墙体及装修、宣传展板、墙体照明彩光灯、多媒体教研设施、学习课程读本、图书资料,电子阅览室等设施。

西湖街道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基地“少数民族培训中心”建成后,将为外来的少数民族群众及当地的居民提供文化教育、就业培训的社会服务。形成民族团结教育培训之家的特色,在社区形成一定的影响力,使更多外来少数民族务工人员通过培训中心学习及了解的知识成功就业和生活。为实现民族团结和睦搭建平台。为组织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及当地群众了解和掌握更多的就业知识和就业指导提供教育阵地,全面提升社区少数民族培训中心阵地建设环境。(三)、“少数民族文化体育中心”(2013年3月中旬—2013年5月)

“少数民族文化体育中心”位于骆驼巷社区西面,元件厂院内,总建设面积:20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文化体育中心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高标准的塑胶露天灯光球场一处,容纳2张兵乓球桌室内场地一处、室外健身器材区域一处。提升社区少数民族文化体育阵地建设环境。

西湖街道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基地“少数民族文化体育中心”项目建成后将是集社区教育、宣传、服务于一体的文化中心,为少数民族群众及当地的居民提供文化体育社会服务。使更多少数民族群众及当地的居民参与全民健身运动。

第三阶段(2013年5月—2013年8月)竣工验收阶段 所有施工建设结束后,根据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向“两个共同”示范区建设工作上级主管部门提请工程验收,并及时提交项目验收工作所需的项目资料。

六、建设意义

通过对骆驼巷社区整体风貌改造项目的实施,将促进辖区群众扩大就业、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创业、增加民族自豪感不断拉动辖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在居住环境、家庭收入、文化品位等方面也将得到大幅提升。项目整体建成后会有力带动当地和七里河区的旅游产业。逐渐成为民族团结、互助互爱、环境改善以及安居乐业的示范街区。

具有异域色彩的建筑风格、独特的民族美食、鲜为人知的民族艺术和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民族发展史都将成为吸引各地群众纷踏而来的亮点,整个街区也会充分向各族同胞展示少数民族人民团结互助的生活面貌、友善休闲的生活态度,使各族群众切身感受到共同构筑成一个亲切、温暖、恬静的生活空间的美好!随着项目建设的不断深入和完善,骆驼巷社区将成为少数民族精神风貌和历史演变的活体博物馆。当人们走入其中,不仅能品尝特色美食,购买工艺产品,更能充分感受到一种惬意的生活态度和方式,感受到少数民族人民的生活魅力,在体验美食背后文化内涵的同时,促进各民族间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和“三个离不开思想”的深化,不断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局面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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