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组织或社会对成员行为的要求和规范,通过规范化行为来维护整体利益和秩序。规章制度是一种明确、具体的办事原则和工作规则的书面文件,用于指导和规范组织内部的行为。规章制度的修订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随时进行调整和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需求。如何制定一套科学完善的规章制度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和研究的问题。制定规章制度应该围绕组织的核心价值观和发展目标,保证其与组织的整体战略一致。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规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希望这些规章制度范文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思考,促使大家更加重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环卫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长期保持村庄环境卫生整洁,特制定本村保洁员垃圾收集及垃圾车辆管理制度。
一、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思想观念,坚决履行相关职责。
二、按规划责任区包户,每天上门把垃圾桶、垃圾箱内的`垃圾收集起来,运到垃圾房。
三、卫生打扫要求每日至少打扫一次。并实行巡回保洁,在特殊情况下做到随叫随倒。
四、村垃圾车实行专车专用,由保洁员保管和维修,用车前要扫清停车点的污物,运输途中不抛洒、不遗漏,并保持垃圾车的整洁。
五、垃圾箱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箱每周至少清洗一次。
六、规范操作,礼貌服务,发现乱到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应及时进行劝阻。文明用语,以理服人。
环卫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每天早晨、晚间须定时清理二次生活垃圾的收集,必须做到日产日清。
2、清运车运输过程中不得扬撒、泄漏,对运输途中的环境卫生进行养护,确保道路清洁卫生。
3、保证安全操作清运,注意行人安全,如有特殊情况发生及时停运,并第一时间告知领导另作处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4、清运车专车专用,只能运送生活垃圾,严禁用于建筑垃圾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垃圾的混装清运。
5、每个垃圾箱(桶)周边及地面进行清扫、清洗,及时清除地面油污。
6、清运车每日清理一次,车厢内清运后不得有残留,保持车体干净卫生,无异味。清运车停放整齐,并每周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7、清运车操作人员必须爱护垃圾桶、垃圾箱等设施,不得野蛮清运或恶意损坏设施及车辆。
8、为保护清运人员的健康,清运人员在工作时穿戴好劳保用品。
9、清运工作人员每天须填写《垃圾清运服务质量记录表》,清运车不得私自借用。
10、清运工作人员操作中不得大专喧哗,做到文明清运,避免噪音影响临街商垃圾清运车管理制度户正常经营和休息。
11、清运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
环卫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修、保养的方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1、车辆司机必须经常对所操作的设备进行例行维修、保养,完成操作供应知的设备维修、保养知识。
2、车辆司机维修、保养设备,必须做好记录,对维修、保养的部位、技术和质量负全部责任。
3、设备维修、保养需要更换配件或总成时,必须以旧换新,经指定人员鉴定后方可领取或购买,因操作不当或违章作业造成的损坏要根据情节,按奖罚规定处理。
4、设备维修、保养分定期和不定期,定期是入冬前、开春后和季度,不定期由车辆司机临时安排。
5、车辆由专人操作,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操作,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排除,不得带病运行。
6、设备外观要经常保持干净。
环卫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环卫清运司机管理,保障车辆安全运行和垃圾清运,全面提升环卫管理水平。根据《道路交通法》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乙方严重违反以下本单位规章制度的,xxx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酒后驾车及醉酒驾车的;。
四、严重违反交通法规,屡教不改,交警部门扣满12分的;。
六、参与、煽动闹事,危害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秩序的;。
七、违背职业道德,违反工作规程,损害本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不服从工作安排及分配、消极怠工,且对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环卫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各垃圾清运车司机必须确保每天按时将各责任区农户的垃圾清运到指定垃圾场。
2、各司机对各自的车辆需随时检修并保持车辆清洁,需要修理应随时向分管人员汇报。
3、司机开车不得闯红灯或超速行驶等违章驾驶行为,如果因上述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后果自负。
4、司机上班期间不得酒后驾车,违者每次罚款50元,履教不改者可随时辞退。
5、司机利用垃圾车干私活,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6、司机必须服从环卫队长的领导和调动,有事不能上班需提前向队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班,同时自己找人替班。
7、每日完成清运工作后,及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
环卫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中每天产生的垃圾也是越来越多,面对垃圾转运点日益增多,垃圾清运量直线上升,城市交通环境不断恶化等问题,为加强环卫作业车辆的安全管理,为此侨银公司制定多项措施,确保环卫作业车辆正常安全运行。
一、严抓规范作业关。环卫车辆都是特种车辆,在收运垃圾的过程中需要驾驶员和跟车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作业,这样才能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严抓交通安全关。环卫车辆作业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三、严抓安全防范关。要定期开展车辆安全隐患大检查,切实抓好环卫车辆的日常检查维修,落实驾驶员出车前后的车况检查制度,确保车辆车况完好,无“带病”上路现象。
环卫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按时上班。
2、车辆出车前安全检查。
3、接受出车调度安排,明确行车路线和工作任务。
4、随车环卫人员明确分工安排到位。
5、到达垃圾转运站,按安全规范流程工作,对行驶路线。
6、里程,车辆情况,垃圾清运地点,时间等配合垃圾中转站如实做好记录。
7、出车任务完成,及时回到车队交接待命,调度单和行车记录上交主管人员保管,按照车辆管理制度及时进行检查,确保车辆保持正常安全工作状态,无异常。
8、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清洁检查,并保证车辆停放在指定安全位置,确保车辆熄火上锁方可离开。
环卫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有效保证城市道路清扫、洒水降尘等环卫工作每天顺利开展,恒生风景公司对环卫作业车辆进行每日晨检,采取一车一档的方式,对车辆外观、灯光、制动、雨刮器、轮胎、刹车、灭火器等安全装置及配件逐一进行查看,对车辆信息进行详细记录,确保不留任何死角和安全隐患。同时,对检查中存在问题车辆提出整改要求,责令其当班驾驶员进行限期整改,消除隐患,保证车辆的行驶安全。
每日车辆作业前,由车队队长对所有车辆灯光、刹车、传动等部件进行全面检查,更换了三滤、机油等,排除故障隐患,确保车辆各部件正常运转。
对车辆及设备的保养、维护进行了重点规范和要求,所有驾驶员在完成每日工作任务后对车辆进行检查后方可入库,每辆车每周必须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对发现故障和异常情况,要及时排除,及时维修,不允许车辆带病上路作业,使车辆安全规范管理再提升一个档次。
公司总经理、车队队长等不定时会进行环卫机械车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主要检查司机是否严格遵守交通安全制度,车辆保养维修情况台账登记是否完整等;二是由维修专业技术人员对环卫车辆的发动机、机油、滤清器等部件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存在机油不足或过多、滤清器有灰尘、保养不到位等问题一一做记录,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排除一切故障隐患,确保环卫车辆各个部件正常运转。
利用公司停车场内洗车设备对洗扫车、平板车、洒水车、雾炮车等每日进行彻底清洗,提升车容车貌;调整洗扫车扫刷接地高度和倾角,仔细检查洒水车水路体系的连接件,检修清扫刷、排水口、水泵等部件,有效提高清扫车和洒水车的工作效率。
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修、保养的方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1、车辆司机必须经常对所操作的设备进行例行维修、保养,完成操作供应知的设备维修、保养知识。
2、车辆司机维修、保养设备,必须做好记录,对维修、保养的部位、技术和质量负全部责任。
3、设备维修、保养需要更换配件或总成时,必须以旧换新,经指定人员鉴定后方可领取或购买,因操作不当或违章作业造成的损坏要根据情节,按奖罚规定处理。
4、设备维修、保养分定期和不定期,定期是入冬前、开春后和季度,不定期由车辆司机临时安排。
5、车辆由专人操作,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操作,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排除,不得带病运行。
6、设备外观要经常保持干净。
车辆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于我局所有职工(包括劳务派遣员工)和我局所有的公务车辆。
第三条办公用车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并指定车辆管理员具体负责。
第四条局领导不设专车,局领导和各科室工作人员因公事用车提前与办公室预约,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用车范围给予合理安排调度,不允许个人直接调动驾驶员出车。去沈阳市(包括抚顺、本溪、辽阳)以外的地区出差,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驾驶员出车。特殊情况下如办公室人员因工作脱不开,由用车部门可安排开车技术较好的职工开车。
第五条严禁公车私用,违者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第六条用车登记。办公室统一协调派车,用车前驾驶员到办公室填写“用车登记表”,用车登记表分为用车部门、用车事由、带车人姓名、司机姓名、前往地点、行驶里程、出发时间、交车时间、取车时车况有无异常、交车时车况有无异常等项目,由司机本人如实填写,每次用车都要登记。登记完毕,到管理员处领取车钥匙、加油卡。
第七条油料管理
1、办公室统一购买加油卡,车辆采用加油卡加油,原则上不准在外现金加油。各科室用车时,到办公室领取加油卡,加油时要到能使用加油卡的加油站加油,并保留加油小票,交车时粘贴在用车登记表的加油小票粘贴处。
2、特殊情况不能使用加油卡时,驾驶员应与车辆管理员沟通,经车辆管理员同意后方可以现金方式加油,详细记录时间、地点、升数、现金额,回单位及时核报,并在加油小票粘贴处写明情况。
3、车辆管理员要视行驶里程对加油情况审查,防止加油卡私用。
第八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加强车辆情况检查,不派有故障、未检验合格、保险到期的车辆。
第九条车辆行驶证放置在车内,车辆管理员要定期检查,防止丢失。
第十条驾驶员出车前要对车辆认真检查,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出长途车之前,须认真检查车辆,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
第十一条驾驶员出车前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身心不适随时报告,严禁带病驾驶。
第十二条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员通讯工具要保持24小时畅通,便于随时掌握车辆情况。
第十三条驾驶员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规定车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要文明礼让,安全行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第十四条严禁私自用车、严禁酒后开车、严禁将车借予他人或非驾驶人员驾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当事人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将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车辆有损坏、有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车辆管理员,及时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第十六条当日能返回的派车任务,车辆不得在外过夜,驾驶员必须将车辆停放回单位。
第十七条当日不能返回的派车任务,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在安全的地方或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并将车辆锁好。
第十八条除确因工作需要在外地不能返回单位外,下班后、公休及节假日公务用车一律回单位停放。
第五章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九条车辆保养。车辆管理员负责定期按要求进行保养,防患于未然;定期洗车,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机件要定期检查、擦拭、保养,确保车辆完好。
第二十条车辆维修。发现故障,驾驶员须及时报告车管员,车管员须及时向办公室负责人汇报。车辆维修、设备更换和增添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司机不得自行决定(特殊情况除外,但事后应及时报告)。车辆在维修的过程中,车辆管理员必须在维修现场进行监督,如发生项目变动,必须及时报告办公室负责人,经同意后方能维修。长途出车发生故障时驾驶员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并提出修车意见,经同意后进行修理。办公室要认真选择车辆维修单位,车辆修理完毕后,方能结算有关费用。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应加强车辆管理,及时清洁、保养、排除故障、检车、购买保险,使车辆处于完好状态。
第二十二条如派出车辆有故障、检验过期、保险过期:
1、出车之前用车部门发现,办公室负全部责任,追究车辆管理员责任。
2、出车之前用车部门没有发现,行车过程中发生我方无责任的事故,办公室和用车部门各付一半责任,由办公室牵头处理相关事宜。
3、出车之前用车部门没有发现,行车过程中发生我方负部分或全部责任的事故,用车部门负主要责任,办公室负次要责任。由用车部门牵头处理相关事宜。
第二十三条在派出车辆合格的情况下,行车过程中发生事故,用车部门负全部责任,负责处理相关事宜。
第二十四条在行车过程中发生问题,如果因驾驶员驾驶资格或违反交通法规原因导致保险不能正常履行的,用车部门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五条在行车及停车时因违反交通法规所产生的处罚由用车部门和驾驶员负责。
第二十六条酒后开车、将车借予他人、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等以上行为发生严重后果的,用车部门负全部责任,行为人承担全部后果。
第二十七条未进行登记或未告知车辆管理员,私自用车的,出现问题,行为人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八条未经车辆管理员同意,现金加油的,不予报销。
以上行为如果触犯刑律的将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受到刑事处罚我局将会依照《公务员法》给予相关处理。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1〕2号)和《省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2〕23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俭型机关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市级机关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一般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办理公务、机要通信、处置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是指用于执勤、监管、稽查、办案等公务的专用机动车辆。
第三条市级机关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主任和市监察局、财政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级机关管理局)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级机关管理局。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研究确定车辆编制、新增购车、更新购车、车辆调剂等相关事项。市级机关管理局是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公务用车上牌、保险、维修、加油和一般公务用车的编制、配置、更新、调剂等具体管理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执法执勤用车的编制、配置、更新、调剂和使用管理工作。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情景进行检查监督。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检察院和法院机关、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群团机关,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市级机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按本办法的原则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数根据领导干部实有数、人员编制数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市(厅)级领导干部用车按实际需要相对固定配备。现职县处级干部一般按每人0.6辆、其他人员一般按每20-30人1辆的标准确定车辆编制数。事企合一等单位按领导职数核定。处级以上兼职干部不重复核定车辆编制数。核定编制数是最高控制数而不是必达数。
车辆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核定调整一次,可根据领导干部实有数作适当增减。工作性质特殊的部门,经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增加车辆编制数。对新增副处级领导干部的部门(单位),不再所以增加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数。
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标准另行规定,执法执勤用车不得与一般公务用车重复配备。
省级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公务用车编制,由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核定。
所有类型和用途的车辆,包括小轿车、越野车(含suv车型)、旅行车(含大、中、小型客车)和接待用车、机关后勤服务用车、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服务用车等,必须纳入车辆编制。
上级配送的车辆纳入单位车辆编制管理。
第六条市级机关管理局每年在市级机关编制下年度经费预算前,对各部门(单位)一般公务用车的编制数进行复核并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依据各部门(单位)车辆编制数和单车费用定额,对车辆运行费用进行核定,并按序时进度核拨,包干使用。
第七条市政府不安排各类协会购车资金。
第八条车辆配置标准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俭使用的原则,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对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能够实行政府优先采购。配备享受财政补助的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以补助后的价格为计价标准。不得配备各种类型进口汽车。
各部门(单位)的一般公务用车可配备排气量在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1-2辆,其余轿车排气量1.6升(含)以下、价格15万元以内。商务车排气量3.0升(含)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
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原则上配备排气量1.6升(含)以下、价格12万以内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因工作需要配备少量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或其他小型客车的,须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审批。
部门(单位)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含suv车型),确需配备的,经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同意,且不得将配备的越野车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
部门(单位)原则上不配备大中型客车,工作需要可租赁使用,已经配备的在车辆报废后不再更新。
部门(单位)确需高于标准配备更新公务用车的,必须按照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第九条车辆更新标准市(厅)级领导公务用车使用6年以上或行程30万公里以上的能够更新,部门(单位)的公务用车,使用10年以上或行程40万公里以上的能够更新,原有旧车必须上缴。
贴合更新条件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因领导干部提职、调任等原因提前更新。
第十条车辆报废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四部委《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的规定执行(十座及以上的使用不得少于10年,九座及以下的使用不得少于15年)。
第十一条车辆使用管理建立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景统计报告制度。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应当定期通报或公示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景。
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执行情景,纳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和节能减排检查考核资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工作。
工作人员到外地办理公务,应当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驶。
1.各部门(单位)的公务用车实行集中调度使用,一律不得指定到人。车辆不能满足公务需要的,可到机关汽车服务公司临时租车,还可推广在市区办理公务使用公务公交卡乘坐公交车或使用公务自行车等做法。
2.公务用车应在政府采购确定的保险公司、加油站、维修厂家进行保险、加油和维修。
3.公务用车费用实行单车核算,定期统计并公示,理解群众监督。严禁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夹带其他费用。
4.各部门(单位。
车辆管理制度
申请使用人用车须提前一天填写《申请单》。
部门经理
使用部门经理同意用车的,签名确认,由申请人交给车队
调派
物业公司车队及时给予回复:何地上车、何时可以派车。
司机
及时与使用申请人联系。
起步
抄下车辆总公里数,把路码表的小表归零,当面与使用人确认。
使用完
当面与使用人核实签名:使用总公里数、等候时间、停车费、通行费。
司机
拿《申清单》亲自送到使用部门,确认签名。
《申清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在使用部门存档。
车队
二联交车队,由本队负责人存档。
财务
车队月底汇总、制表,原始财务一联交财务核对,财务每月与各使用部门结算,另外一联由车队长负责存档。
车辆管理制度
1、泊入本停车场的车辆,应遵守本停车场的`规定,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
2、驶入本停车场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时,不得逆行,未经许可不得在停车场内加油,禁止在停车场内修车试车、练车。
3、请将车辆泊入指定车位,跨车位停泊者按所占车位缴费。
4、车辆进出不得堵塞行车道,否则本车场将采取强制措施疏通车道,一切后果由该车主负责。
5、经查有不良车况或漏油车辆谢绝进入车场。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车场。
7、请爱护停车场内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8、请爱护停车场内的设施,讲究卫生,不得随地乱丢垃圾杂物等。
9、请不要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驾驶员离车前请检查车门、车窗是否关好,若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
10、若遇不符合泊车规定的车辆,车场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
11、为确保公共安全,严禁闲杂人等进入车场,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其离场。
12、因违反本规定之条款而致使车辆造成的任何损失,本车场概不负责,并有权对情况严重者采取扣留车钥匙等强制的措施。
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政府办公室车辆管理,保证某地政府领导用车,做好车辆服务工作,经某地政府办公室研究决定,制定如下车辆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每日必须按统一作息时间实行签到制度,按时上下班,患病或有事需请假,需经办公室领导批准方可离岗。
(二)驾驶员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到同其他工作人员一样,除在公开栏通报外按考勤制度扣发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
(三)驾驶员出车凌晨2点以后收车(某时间),原则上第二天不派车。但第二天必须先报到,经办公室主任根据情况安排后,再休息。
(四)驾驭员应根据领导及单位用车情况保证随叫随到,有病、有事应提前请假。
(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不得违章行车,严禁酒后驾车,违者扣除下月出车费用。
(六)车辆调派由后勤副主任具体负责。
(七)派车要提前一天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调派车辆,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八)出某地车辆原则上轮流调派。
(九)严禁公车私用若有特殊情况需向领导说明。
(十)收车后或不出车时,车辆必须停在车库。
(十一)驾驭员要在休息时间做好车辆的修理、保养,保证车辆调用及时,安全、无隐患。
(十二)驾驭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驶安全,否则,肇事后视情节予以一定处罚。肇事后除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单位将视情节予以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十三)不得向外借油,如发现私自向外借油、送油,将按5倍价值罚款。
(十四)办公室财务室每月详细登记各车辆行车路程、耗油对照数据。
(十五)车上配备的工具一律登记造册。
(十六)车辆发生故障不能出车时,驾驶员前一天停车后要向派车人员报告,并说明故障原因、程度,提出修理意见,填写修理审批单,根据审批结果进行修理。
(十七)需修理更换配件时,除紧急情况外,要提前请示办公室领导,经核实批准后方可更换。
(十八)凡更换50元以上的零配件,在报发票时,必须交回旧件,由后勤副主任签字报主任审批后方可报销。如无故不交旧件,不予审批报销。回收的废品由后勤主任统一处理。
(十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车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更好地服务老干部,确保老干部用车和安全,同时节约经费开支,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指定专人分管。分管领导负责做好车辆的安全管理、安排使用、出车登记,协助做好故障维修以及与车辆相关的燃料费、桥路费的审核和老干部乘车费的汇总和收取等工作。
二、车辆主要用于服务老干部。老干部用车应当优先安排,其他单位和个人一般不准借用,确需借用必须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且先加油后用车。
三、燃料费按每百公里十公升计算,实行奖罚制度。严格按照派车单和行车里程予以核算,节约归己,超支自付,节约多少公升则奖励多少元现金。
四、小车修理必须先由司机向分管领导提出,并征得主要领导同意后方才进行修理。如遇突发性修理,可由司机临时处置,但应及时分别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修理情况。否则,将不予报销。
五、车辆借用。必须坚持“车随司机走,司机跟车跑”的原则,车辆一律不准交由他人驾驶,否则,取消司机驾驶该车资格,若发生责任事故,则由司机个人承担。
六、司机必须服从分管领导安排。未经安排而出车者,无论公事私事,一旦发现后则扣除司机当月出车补助的三分之一,且谁出问题谁负责。如果因管理不善而发生责任事故的,则有关领导要承担一定责任。另外,司机一定要保持通讯畅通,如在紧急情况时出现关机误事的,则扣除司机当月的通讯费。
七、强化司机安全责任意识,杜绝酒后开车,确保行车安全。车辆无特殊安排必须当日归库,若发现一次库外停放的则予以警告,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就扣除该车司机当月出车补助或年度奖。如果出现问题的,责任由司机个人承担。
八、加强学习,增强司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驾驶技术和维护保养水平,爱惜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卫生,确保老干部用车和安全。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业务档案的科学管理,规范业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行为,更好地为外勤业务工作服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设立各类业务报告发文登记簿,按报告类别分类顺序登记业务报告。业务报告经注册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专人负责统一对外寄送。档案管理员应留一份业务报告,并按业务类别和发文序号另行分卷保管,以备核对。
第三条本公司业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业务部的档案应在每项业务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人员,将业务报告、业务报告签发稿及业务约定书等工作底稿按工作底稿的内在特性,通过索引方式进行编排目录、编号并装订成册。装订前,对超长、超宽的报表、工作底稿等资料应进行折叠,做到整齐划一。装订好的`业务档案应在封面注明客户名称、委托业务、签字注册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助理人员、审验年度,并在卷内目录内注明起止页码,评估人员签章。工作底稿数量较多,一卷难以容纳的,可分卷装订。
第四条本公司当年的业务档案可暂由业务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由项目负责人编造清册移交本公司档案部门。档案管理员应将接交的档案造册登记入档。
第五条本公司档案部门应对会计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要定期检查档案管理情况,对破损和变质的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他技术处理。
第六条本公司档案部门保存的业务档案应为业务部门积极提供利用,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依照《独立评估具体准则第6号评估工作底稿》第二十二、二十三条之规定办理。
第七条本公司业务档案保管年限自评估报告签发之日起至该车辆报废期满后五年止。
对于保管期限届满的档案,本公司可以决定将其销毁。销毁时,应按照规定履行必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