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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补课的自查报告(优秀9篇)

时间:2023-10-04 02:08:27 作者:雁落霞 有偿补课的自查报告(优秀9篇)

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报告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报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有偿补课的自查报告篇一

近几天,我校在全校组织开展了一次全面的严禁组织有偿补课的自查自纠活动,逐一梳理和排查本校办学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社会热点问题,严格对照自查,进行认真整改。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性。自查自纠活动过程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校长为首的自查自纠组织领导小组,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按照教研组集中排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3、学校制定了严格的教学常规考核制度,教师严格遵守教学常规。制定《大木小学教学常规检查实施方案》。

5、我校教师无擅自组织学生征订、购买和使用非法教辅资料的现象,无增加学生的负担;

6、学校教师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无乱收费、乱摊派的现象;

7、利用少队会组织力量,督促学生自觉远离网吧、让学生度过每一个一个健康,文明、安全、愉快的假期。

以上是我校的自查报告,今后我们还要继续落实好上级各项制度,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禁止有偿补课,把我校的各项工作办的更好。

有偿补课的自查报告篇二

根据《**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对各县(市、区)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风”问题的重要举措。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下发以来,我市对此高度重视,专门制订下发了《三明市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组织召开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题会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有偿补课专项行动,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治理活动,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到目前为止我市十二个县(市、区)都出台了相关的规定并进行了自查自纠。

二、强化宣传,积极营造氛围

(一)认真组织学习。我们要求全市中小学校要通过教师大会、座谈会等形式,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三明市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

(二)加强宣传力度。我们利用电视台、局域网、校园网、微信平台等途径,广泛宣传专项治理的目的意义,切实提高广大教师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学校通过校务公开栏、墙报板报等方式,大力宣传《规定》《办法》和有关师德建设的规定要求,着力营造教书育人、爱生乐教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家校联系。要使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必须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和学生家长的广泛支持。因此,各校通过家长会、《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微信平台等方式,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联系,积极争取社会和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四是签订责任书。全市中小学校与在职教师签订《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责任书》,认真落实承诺、践诺,自觉抵制有偿补课,介绍有偿补课等行为。

三、开展专项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市教育局将把治理有偿补课纳入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定期不时开展专项督查。从今年3月份以来,我们结合信访和举报情况,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活动,根据查实的情况对当事教师进行了相应处理。对组织有偿补课人数较少,影响较小,能对从事有偿补课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有正确认识的,要求写出书面检查,进行校内批评教育,停止有偿补课并退还违规所得,取消当年度参与岗位晋级、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资格。对组织人数较多,并且情节较严重,影响较大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责令清退违规收入,取消年终一次性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及当年度参与岗位晋级、职称晋升、教师资格注册、评优评先等资格。上半年,全市教育系统查处违规有偿补课问题6件,给予组织处理8人。

四、严格教师管理,接受社会监督。我们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要求中小学校领导要带头执行规定,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并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的管理。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教育局公布统一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

经过专项整治,我市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由于有偿补课客观存在市场需求,个别教师有偿补课转入地下,给查处工作带来了较大难度,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一是拓展监督渠道。把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重要内容,试行社区分片包干,落实责任督学、骨干教师担任片区“有偿补课预警员”,聘请社区干部、热心人士、家长代表担任片区“有偿补课监督员”。

二是关注重点时段。紧盯寒暑假、节假日、周末、考试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关注重点人群,突出重点区域,通过谈话了解、问卷调查、明查暗访等措施,及时发现和制止有偿补课行为。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绝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是完善惩处办法。我们将根据《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5号)文件,进一步完善我市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处理办法。对违反规定的`教师我们将给予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处分、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清退违规收入,取消年终一次性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职称晋升、教师资格注册、评优评先、直至学校解除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

有偿补课的自查报告篇三

随着暑假来临,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不规范举办培训班的现象有所抬头,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重了群众的经济负担,而且容易引起群众对教育的不满情绪,不利于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日前,从滨州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贪腐问题的有关部署,深化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治理,滨州市将组织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督导。

重申“七个严禁”,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此次督查,滨州市教育部门重申“七个严禁”: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严禁无资质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违规举办培训班。

市教育部门将开展专项治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师德师风好转。同时规范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各县区教育部门、市直各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根据市教育部门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按照通知规定,制订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自查自纠。

实施方案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和《滨州市教育局关于落实教育部教师〔20xx〕5号文件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治理情况自查报告于8月1日前,以函件形式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将适时开展专项督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违反有关规定的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将予以严肃查处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有关规定,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中小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区)和学校,要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绝不姑息。

有偿补课的自查报告篇四

按照区教育局民办幼儿园《学校评估细则》的各项指标要求,我园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对我们的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检查反思,做了认真的自评。现将我园评估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本园位于任留街道办三王村四组(南屯市场路东),占地面积600平方米,建筑面积320平方米,户外活动面积200平方米。现有大、中、小4个教学班,本学期在园幼儿110人,在册员工8人,其中园长1人,专职教师4人,保育老师2人,后勤人员1人,幼儿园交通便利,家长方便接送,园内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无安全隐患,无污染,班级内干燥通风,光线充足。

幼儿园配有电脑、音响等一套较齐全的现代设备,每个班级还配有液晶电视机、冷暖空调、电子琴、mp3、dvd等,有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课桌椅,等等。有大型多功能玩具及桌面玩具若干,幼儿图书人均3册以上。另外还提供了幼儿作品展示园地等,这些设备设施很好的为幼儿的学习,生活服务,使孩子的个性潜能,艺术天赋得到了充分的发挥,是幼儿学习生活的理想乐园。

在办园中,我们以正确的办园理念,认真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以“面向未来,服务家长,以人为本,全面育人”为办园宗旨,坚持保教结合,注重个体差异性,对幼儿实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使每位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在管理上我们充分调动每一位教职工的积极性,发挥它们的长处和优势。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健全、职责明确、检查措施落实、激励机制完善。与此同时,我园还把“团结严谨,勤奋求实,热情奉献,开拓创新”作为园风,在教职工中积极提倡,做到热爱幼儿园、热爱孩子,树立敬业精神,创新精神,奉献精神。

同时,我们积极做好家长工作。我园还建立了班级博客,不定期的开家长会,家长开放日,亲子活动日等各项活动,并走进社会,向路人、居民、家长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文明礼仪等,让家长随时了解幼儿园教学进度及幼儿在园表现,通过这些多层次、多途径的交流沟通,让家长全方位了解幼儿园动态,参与了幼儿园的课程互动,实现了家园共育的目的。

我园按规定配备有大型消毒柜,饮水机,不锈钢水杯等标准设施,干净卫生。建立卫生检查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制度,幼儿一人一巾一杯也按规定消毒。幼儿每学年检查一次身体,并建立了合理的幼儿作息制度,确保幼儿身心健康发育。

我园从制度上规定安全措施,从设施上保证安全无隐患,从人员管理上加强督促检查。做到经常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并经常组织教职工学习安全防护知识,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同时每天坚持晨检,检查幼儿随身携带物品,及时消除隐患。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共同重视幼儿安全工作,确保每位幼儿安全进班。

1、我园认真贯彻执行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遵循孩子的身心发展规律制定一日作息制度,合理安排游戏活动,户外活动和各生活环节活动的'时间,充分体现动静交替,保教结合的原则。重视主题创设与保教相适应的教育环节活动,让孩子参与布置,体现孩子参与的痕迹。重视幼儿的情感教育,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幼儿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情绪愉快。

有偿补课的自查报告篇五

接市局和中心校通知后,我校立即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学习《洛阳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和偃教78号文件,并要求全体教师针对文件精神进行自查和反思,现将我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没有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学校没有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学校没有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学校没有发现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学校没有发现教师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六、学校没有发现教师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

八、学校没有发现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十、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教师,学校确实以后,将立即向上级汇报情况,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同时,取消其参加本年度评先、评优、职评的`资格。

有偿补课的自查报告篇六

根据根据**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出台的《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文件精神,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教师良好形象,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我校认真开展了治理有偿家教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成立小组,专项治理

为了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明确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学校决定成立以园长为组长,副园长为副组长,各行政人员协同配合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组织学习,提高认识

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禁止有偿家教》的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领悟文件精神,全面熟悉、把握省、市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要求。通过承诺签字等增强依法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的自觉性,引导全园校教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有偿家教,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具体工作情况

1.认真开展自查,逐年级、逐班、逐个教师进行彻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家教情况。

2.以学校为单位,通过组织集体宣誓、签订承诺板、做出公开承诺等形式,组织教职员工做出不从事有偿家教的书面承诺,并明确违规处理规定.

3.园长代表全体教职员工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并将“禁止有偿家教的承诺签名板“张贴在对外公开栏中。

4.通过召开家长座谈会、聘请学校家委会监督员、设立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5.进一步科学安排我园开设的暑假班,将“禁止有偿家教”内化为教师的思想,外化为教师的行为,杜绝有偿家教。

四、效果明显

通过全体教职工自查自纠,目前,我园没有发现在职教师参加有偿家教活动,为了不让有偿家教现象得到“萌芽”,我们将继续努力,接受社会监督,纯洁教师队伍。

有偿补课的自查报告篇七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我校高度重视有偿补课工作。我校接到通知后积极开展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活动;建立健全有关的奖惩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头。目前,我校均未出现有偿补课的现象。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组长:张xx

组员:李xx、刘xx。

校长是禁止有偿补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领导小组切实负起了有偿家教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责任,引领全体教师提高认识。

组织了教师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文件的有关精神,要求广大教职员工特别是班主任要认真领会上级的文件精神,积极向广大学生和学生家长及社各界宣传上级的文件。重审了有偿补课治理方案和禁止有偿补课的措施与处罚办法,将有偿补课和聘任、评优、职评、年度考核、绩效工资挂钩,引导教师自觉纠正违规现象。

我校按照教育局要求严格遵守规定教师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不从事有偿补课。

2、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3、不接受学生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4、不以其它形式协助他人提供有偿补课服务。

5、不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经过教师自查、互查,本学期,我校未出现一例教师有偿补课的事件。最后要求教师签订了《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规范自己的教育行为,争当人民满意的教师,学校还设立了举报电话是:xxxxx。要求全体师生和家长如果发现有这种现象,立刻拨打举报电话。

有偿补课的自查报告篇八

根据市教育局“朝阳市龙城区治理公办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向学生家庭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行为的实施方案”通知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校在职教师进行自查:

1、无教师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

2、无教师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不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4、不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5、不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利。

6、不做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7、不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8、不以任何形式私自向学生推销、征订教辅资料。

9、绝不以任何形式收受家长金钱和礼品等财物。

总之,我们能正确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能全力做好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为促进我区教育健康、蓬勃发展做出我们应尽的贡献,我校无一例“有偿补课”行为发生。

有偿补课的自查报告篇九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面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为端正教育行风,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做了大量扎实而有效的实际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执行领导承包教师制,开学初将举报电话和领导承包教师名单面向社会公布于全体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我们每月进行一次师德事迹宣讲,学习师德标兵和优秀教师、教育专家的理念和先进事迹。开学初我们学习了老教育专家霍懋征先进事迹,并开展了师德大讨论,每位教师还书写了学习心得体会。

认真开展师德教育,结合教工实际,做到有针对性、有措施,学校与教师签定纠风责任状。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局对全市教师提出的“十条禁令”等教育法律法规,在校树立“爱生如子”的教师典型,建立理解、尊重、信任、宽容的新型师生关系,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杜绝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通过与学生及家长的座谈,我们了解到学生及家长对我校的师德师风状况非常满意,班主任能利用自习课或午间休息时间对学困生进行无偿补课,没有进行有偿补课和参与社会办学及为社会办学提供生源提取好处费的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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