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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切实推进学校依法办学、内涵发展,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2020年度直属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围绕年度教育重点工作,聚焦我市教育综合改革,发挥考核的导向、推动作用,确保考核工作规范有序、公开透明。
1.导向性原则。注重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尊重规律,关注学校差异。
2.发展性原则。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
3.有效性原则。注重办学实绩,突出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师专业发展等领域取得的绩效。
4.可行性原则。注重考核内容的可检测性、考核程序的可操作性,考核办法简便易行。
成立直属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市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市委教体工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督导办、办公室、组宣科、市纪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组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一中(含龙山校区)、二中(含东区、南区)、四中(含西区)、七中、九中、田家炳中学(十中)、十一中、石化一中(含西区)、杨桥中学、广圩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安庆工业学校、广播电视大学。
实行双一百分考核。党建工作考核100分,年度工作绩效考核100分。党建工作由市委教体工委独立考核,考核方案、指标体系等另行通知。
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学生发展”(35分)、“教师发展”(25分)、“学校发展”(40分)在此基础上再加上“加分项目”(5分)。具体为:
1.学生发展。包括“学业质量”“综合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等3个二级指标。
2.教师发展。包括“师德师风”“教师培养”“教科研”“校本教研”等4个二级指标。
3.学校发展。包括“办学方向”“平安校园建设”“疫情防控与食品卫生”“财务管理”“教学管理”“民生工程”“民主管理”等7个二级指标。
4.加分项目。包括“学校受省、市委及省、市政府表彰”“学校积极争取招商引资”等2个二级指标。
1.学校自评。学校根据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价,撰写年度绩效自评报告,收集整理相关佐证材料,一并于2021年4月15日前通过教育督导平台报送。
2.平时考核。相关科室依据平时掌握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查阅学校通过教育督导平台报送的相关佐证材料,对照考核指标逐条赋分,说明赋分理由,送分管领导审签。平时考核赋分于2021年4月20日前报送考核办。平时考核权重为80%。
3.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在2021年4月底前结束,由市教体局组织相关人员查阅相关佐证材料后,到学校就部分指标实地核实。现场核查权重为20%。
4.加分项审核。加分项目由直属学校提供申报材料于2021年4月15前提交市教体局办公室,由考核办统一审核。
对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前三位的学校命名为“2020年度安庆市直优秀学校”;对于经考核认定为进步明显的学校颁发“2020年度安庆市直学校进步奖”。
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校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依据。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方案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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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学校学生安全管理,进一步推进班级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班主任在管理上的责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体现工作价值,推动良好班集体的建设,全面落实我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鼓励先进,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考核等次
根据班级安全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次。
三、考核原则
1、采用百分制记分法:优秀:综合得分须满90分(含90分);良好:综合得分须满85分(含85分);合格:综合得分在65--84分之间;基本合格:综合得分在60--64分之间;不合格: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
2、各等次名额保持合理比例:班主任优秀比例占班主任总人数的20%—25%;良好比例占班主任总人数的30%—35%。
科任老师由于安全管理工作相对较轻,因此优秀与良好比例亦相应有所减少,优秀占全部科任教师的10%—15%;良好占全部科任教师的15%—20%。
3、实行一票否决制:在评估当学期,班主任或科任教师若出现以下情况者,取消班级安全评估资格,视作不合格。
(1)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或被上访至教育局以上主管部门的。
(2)因教育、保护、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伤害事故,或事后处理不利,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3)学校布置的班会课主观不上,造成班风、学生行为规范等方面较原有基础明显下降,或造成其它安全事故的。
4、班级安全考核定为“基本合格”并限期作出整改,整改不力的视为“不合格”。
5、班级安全考核结果作为今后提高教师待遇,拉开福利差距,评选各级各类德育先进个人的依据。
四、等次条件
1、合格:班主任能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结合本班实际情况开展各种安全宣教和行为纠错工作。学生行为无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情况,懂得基本的安全自我保护常识。学校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能按时完成,班级学生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班主任安全工作基本令人满意。科任教师课堂秩序井然,无安全事故发生,对学生中出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上报或处理。
2、良好:班主任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作用明显,能及时发现本班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作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学生行为无违反校规校纪情况,具有基本的自我安全管理能力。学校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能较好完成,班级学生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班主任安全工作颇为扎实,学校和家长比较满意。科任教师课堂秩序良好,对学生因生病或其它原因而造成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正确处理或上报班主任,能协助班主任组织好本班学生参与学校活动。
3、优秀:班主任教育作用显著,能结合本班学生思想行为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宣教工作,学生举止文明、严守规章,具有较强的自我安全管理能力。学校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能出色完成,班级学生无安全事故发生,班主任工作极为扎实,深受学校和家长普遍赞誉。科任教师能结合所教学科进行安全教育,课堂秩序良好,能主动协助好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参与学校活动,对学生上报的本班安全情况不推诿,不迟误,及时正确处理。
五、考核内容
(一)、师德师风(40分)
1、禁止体罚、惩罚和侮辱学生。10分
2、禁止上课迟到、旷到、早退。10分
3、禁止酒后上课。5分
4、热爱学生、关爱特殊学生。5分
5、语言得体,引导正确。5分
6、带队出退操、放学监管得力。5分
(二)、安全教育(36分)
1、根据学校工作布置上好安全教育课。10分
2、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行为规范。5分
3、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的每次安全教育活动,监管有力。6分
4、经常与家长沟通,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5分
5、班级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10分
(三)、学生行为(18分)
1、无早到、早退现象。2分
2、无带零食进教室现象。3分
3、不带凶器或甚至危险玩具进校园。3分
4、不在台阶走廊追闹嬉耍。2分
5、不爬围墙。2分
6、不玩弄校园电器开关。3分
7、不吵闹打架。3分
六、考核方法及程序
1、考核方法
(1)班级安全工作考核以一学期为准,由考核对象(班主任、科任教师)自评,学校综合评定(每学期结束)组成。
(2)综合评定包括政教处初评,家长问卷、学生问卷、科任教师问卷,校委会终审。
2、考核程序:
(1)考核对象自评。
(2)学校综合评定。
20xx年9月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方案篇三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引导学校规范办学,聚焦内涵发展,推进素质教育,打造学校特色,提高办学效益,我区从学校实际出发,坚持量化可测原则,遵循“突出重点、客观公正、科学简便”要求,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推动作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全面落实《瓯海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引导各中小学、幼儿园依法自主管理,聚焦内涵发展,提高管理效益,以“优办教育,学在瓯海”为发展主线,以“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为核心理念,加快推进瓯海教育优质均衡、特色可持续发展。
1.“分类分级”原则
学校办学绩效考核采取横向比较和纵向发展结合、分类分级分组的原则,按比例评定。全区学校分公办、民办两类,按初中(包括中职)、小学、幼儿园三级进行考核。公办小学依据办学规模分成a(12个班级以上)、b(12个班级及以下)两组,公办幼儿园依据创办时间分成a(20xx—20xx年创办)、b(20xx年以前创办)两组,初中不分组,九年一贯制学校纳入初中组考核评估(附件2)。民办学校办学绩效考核结合温州市民办学校办学水平星级评定,不再另行组织。
2. “自评综评结合”原则
考核评定采用自我评价和综合评价相结合,学校根据考核指标对本学年工作进行自评,区教育局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结合学校自评,对学校管理、学校党建、课程教学、师资建设、学生发展、办学成效与特色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3. “激励”原则
办学绩效考核重在激励学校不断获得成功体验,促进持续发展。依据考核结果,建立全区学校办学绩效奖励机制,按照“学校与学校之间拉开差距”的要求,设定绩效奖励档次。学校制定本校教师绩效考核与发放方案,严格按照“三个明显拉开差距”:一是一线教师与行政后勤人员要拉开差距;二是班主任与非班主任要拉开差距;三是不同班主任、不同教师之间要拉开差距。
学校办学绩效考核共六大项目22条指标,以学年为区间,原则上每学年实施一次。学校认真梳理总结上一学年工作,围绕考核项目和指标做好自评,具体见《20xx学年瓯海区学校办学绩效考核评定标准》(附件1)。
1.自评、申报(11月5日前)
学校根据绩效考核评定标准和本学年工作实施情况撰写学年自评报告,结合具体办学实际,对照办学绩效考核自评指标,认真完成自评与佐证材料整理。11月5日前,将考核评估材料上传到“智慧教育云平台”的“20xx学年学校办学绩效考核”。
2.评审、评价(11月15日前)
局相关科室根据“智慧教育云平台”上的学校上传材料,结合平时掌握的数据资料与学校办学情况,11月15日前完成学校办学绩效考核分项评审,着重突出20xx学年内涵发展的重点与亮点工作。
3.综评、确定(11月25日前)
学校办学绩效考核评定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四个等次。反向指标中被“一票否决”的学校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经区教育局党委会研究审议后,11月25日前公布全区学校办学绩效考核评定结果,并在20xx年教育系统绩效奖励方案中予以体现,按优秀(20%左右,系数1.2)、良好(40%左右,系数1.1)、合格(30%左右,系数1.0)、基本合格(10%左右,系数0.9)四个等次确定学校数量与系数。
区教育局成立由局领导、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学校办学绩效考核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校20xx学年办学绩效进行综合评价。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办学绩效考核评定的考核程序、考核方式、考核指标、考核结果和奖励方案的审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具体负责相关评估准备与组织工作。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方案篇四
根据县教育局的.安排,我校绩效考核同年终考核一并进行。统一定于8月18日----8月23日进行考核。
组长:赵立新(石匣学校校长)
副组长:程玉明(石匣学校党支部书记)
巨秀明(石匣学校副校长)
组员:赵海平(石匣学校总务主任)
秦俊如(石匣学校政教主任)
1、为实现公平合理的原则,本学年绩效考核分三块进行:(一)中层领导、(二)中学教师、(三)小学教师(含保育教师)。
2、因特岗教师教师绩效工资不进财政专户,无法同其他教师一起进个人专户,故本学年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分二块进行:(一)特岗教师、(二)在编教师。
3、马厩主教在小学教师组考核,不再享受领导补贴,可相当于一个教研组长,享受教研组长补贴。
4、中学教导员在中学在编教师组考核,以教学成绩同教师排队,不再享受教导员补贴。
5、寒暑假期、星期日,学校临时安排值班护校补贴不再纳入绩效考核,所需补贴由学校预算外资金发放。
6、因本学年特岗教师、新入编教师年终无奖金,故本学年年终奖金各归本人。
7、因本学年上班时间为9个月,故本学年考核绩效以9个月计算,本年2、7、8月按职称归入本人。
8、其余绩效考核严格按照学年初制定的《石匣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修改稿)》执行。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方案篇五
安全工作报告制度,是小学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1、小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小学除及时启动预案组织施救外,必须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属于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小学应当在2小时内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
2、小学发生涉及学生伤害的违法犯罪事件、交通事故以及火灾、食物中毒、急性的传染病症状等情况的,除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外,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
3、小学安全事故报告范围,除包括校内校外各种非正常死亡外,也包括对校园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抢劫、纵火、爆炸、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校舍倒塌、校园火灾、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
4、在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评中,对校园内或由小学组织的活动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瞒报现象的,将实施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发生迟报现象的,小学必须向教委作出书面解释,理由不充分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直接予以通报批评。对由于瞒报、迟报导致安全事故扩大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5、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6、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小学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